一 : 习近平视察“互联网之光”博览会
新华网杭州12月16日电(记者霍小光、罗宇凡)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16日在浙江省乌镇视察“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习近平强调,互联网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对很多领域的创新发展起到很强带动作用。我们要用好互联网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一同视察。
下午3时许,习近平抵达博览会展馆,首先前往发展理念区,观看“智慧峰会”、“智慧乌镇”介绍及互联网博物馆演示。随后,习近平来到“互联网+”主题展区,视察国内外重点网信企业最新技术产品等成果,同企业家们亲切交流。在“互联网创新”展区,习近平听取有关科技企业负责人介绍创意型产品和技术。
习近平指出,互联网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对很多领域的创新发展起到很强带动作用。互联网发展给各行各业创新带来历史机遇。要充分发挥企业利用互联网转变发展方式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进行创业探索。鼓励企业更好服务社会,服务人民。要用好互联网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为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所新设置。有来自亚太地区、美国、欧洲、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近260家企业参展,举办80多场各具特色的专场发布会,展示中外互联网发展前沿技术和最新成果。
王沪宁、栗战书、杨洁篪等陪同视察。
二 : 专访魔漫相机黄光明:互联网+++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胡润研究院数据,当前中国有全球最大的艺术市场,总成交额超过10亿美元,约占全球拍卖市场总成交额的37.2%,位列第二的是美国与英国,分别占市场份额的32.1%与18.9%。巨大的市场催生了数以万计的艺术相关从业者,他们有的是内容生产者,有的则是艺术市场服务者。在全行业转型升级的现在,艺术领域同样也在探讨如何互联网化。
艺术容易感染大众,但平面艺术不像音乐及舞蹈一样容易被大众接受,人们需要一定的功底才能了解与接受艺术。因此,摆在平面艺术面前的有几个难点:一是如何让艺术大众化;二是如何解决艺术互联网化问题;三是如何改变艺术从业者的现状。互联网+艺术这个领域,也当围绕这三点。只有艺术进一步市场化,才能让大众接受艺术,才能养活更多的艺术相关从业者。那么,互联网如何与艺术相结合呢?
当前大部分艺术品交易,限于行业网站及电商平台以及线下收藏馆与拍卖行,与移动互联网相关的项目几乎没有,电商的运营门槛也没有帮到更多的艺术从业者。笔者查阅了很多资料,也咨询过一些相关人士,最终锁定的采访目标是之前没想到的魔漫相机,这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在接触魔漫之前,估计很少有人知道魔漫相机的基本模式实际上是互联网+艺术。
带着互联网如何+艺术这个问题,我们采访了魔漫相机的合伙创始人黄光明。光明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讲起话来也是幽默风趣。略有些低沉的口音,只沙不哑,非常适合讲故事。但是光明不会讲创业的辛酸故事,他认为创业应该有个好的心态,不能让自己太累。所以有光明的地方就有欢乐,他是个乐观主义者,也把他的下属带的积极、乐观。
光明讲述事情非常有条理性,思维敏捷而有逻辑性,且非常善于总结。他总结的产品应该“有趣、有用、有利、有益”,这“四有”可以看作与雷军的“七字诀”相似的互联网思维,但是更接地气,或者说更适合创业者们去借鉴。
把所有行业码起来分析,最后选择了艺术领域
我很想知道魔漫这个项目是如何从0到1的,也就是魔漫是怎么诞生的。尤其是在联合创业上,是光明先找的任总,还是任总先找的光明,我非常感兴趣。光明的回答则是,大家一起想的。怎么想的?首先是,他们探讨了很多领域的很多行业,把所有的行业都码起来,包括计算机,软件,系统、医疗、生物、运输、交通、地理、GPS、艺术品等等;然后,分析这些行业如何与互联网结合,从市场、数据、技术门槛等各方面来否定一个行业,一个个都被否定了;最后,只剩下艺术这块没有人做。然后进一步分析分析为什么艺术品行业没人做。
“一个事情不能做,无外乎就是两种情况:一个是做不成,一个是不能做。”光明吃一口煎饼(下午2点半开始采访,光明一直在开会,还没吃午饭)继续道:“这个行业之前有案例,微软曾与06年做过一个要把PC变成大头贴相机的事,深度是够了,但是商业及应用的级别做的不好。最后我们做了,三个月就拿下了。”听到这里,我感觉魔漫相机的发展历程,正是一个企业探索“互联网+”的过程,这个方式是值得企业或者创业者学习与借鉴的。
光明的这个说法,跟我对创业的认识是相同的。在当前创业热到烫手的时代,不知有多少人问我创业做什么项目。我的回答是,一定要做你熟悉的、感兴趣的或者正在从事的行业,然后考虑如何将其互联网化:熟悉可以避免少走弯路;感兴趣则可以在困难的时候苦中作乐;正在从事的行业,很多资源都可以借用;而传统行业的互联网化,本身就是一种创新,以往的“互联网+”模式改变了多少行业,剩下的行业总要有人去做,你不做也会有别人去做,时间早晚的不同而已。魔漫这个项目,则是任总与光明搭档的作品,两个人一个熟悉艺术圈,一个熟悉互联网与投资,又是多年的朋友,一拍即合。
这里多说几句,魔漫相机的创始人任晓倩本人就是平面艺术这个圈的,而且是个非常高水准的设计师,多年的工作经验使他对这个行业足够的熟悉,同时体会到了艺术从业者的不易,这就为魔漫相机后来做生态埋下了伏笔。
生态就是一个自然延展的大圈子,让艺术者更能受益
事实上,谈及这个问题,不如说是魔漫的诞生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魔漫可以上来就做平台或者生态,但是没有足够的用户是什么也做不了的。多次的论证,最终选择从借用漫画这个艺术形式来打第一仗。很多人喜欢用漫画形象做背景、做头像,但是大部分人不会花时间去找设计师设计,所以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当然,大家不要认为魔漫是以头像切入艺术领域,头像只是被部分人使用并传播了,只是一个小的切入点,魔漫进入艺术领域的真正切入点是其生产漫画的能力。用户正是借魔漫的这种漫画能力来生成漫画,在社交圈用魔漫漫画的形式来表达自己。
魔漫至今没有做推广,这也是团队比较轻的原因。从第一天的25个用户,到第二天的上百用户,第5天就已经破万,原因是一个艺术协会的用户用魔漫做了一个头像,引发他的单位和周围朋友都开始用魔漫。族群并列式的突破发展,使得魔漫到现在还有每天20万的用户增长。
优秀的动漫生产能力以及用户的口碑相传,让魔漫收获了超过两亿的用户,有了足够的用户就可以谈任何的商业模式。魔漫这个项目的初衷是要做艺术品市场,准确的说要做艺术品市场的生态。
谈到生态,光明拿出一张纸,边画边说:“魔漫做事情都是自然的延展。”魔漫的用户需要各种各样的艺术艺术作品,魔漫出了产品以后,会成为一个商品的一个商圈,所以它是一个自然的流向。“其实,我们说的生态圈的概念就是把这些流向形成一个合理的、交互的、简单的一个圈子,这个圈子里面有艺术家提供的艺术作品,然后电商把它做成产品,同时魔漫又有自己吸引来的大量的用户,这之间都是互动的关系。我们考虑的是如何让这些互动的关系活跃起来,魔漫的生态圈就是这么简单。”
从魔漫的角度来看,其实艺术家是挺困难的一个群体。一幅画说卖两万、三万,一年也就卖几幅,平均下来一个月也就几千块钱工资,算是最低生活费了。并且,一幅画两三万,这个价值已经不低了,大部分艺术家的作品能卖不到这个价钱。可以说,魔漫这个产品自诞生开始考虑到的就是解决艺术家的这个痛点,这与“互联网+最终+的是人”的说法是相通的。
通过光明的叙述,我了解到在艺术品这个领域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解决大众如何都能轻松拥有艺术品的问题,二是解决艺术从业者如何生活并盈利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上,做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平台或者生态,恰可以满足供给与需求的双方,且从卖到卖的中间还可以衍生出更多的供应需求商家与业务线条。互联网通过生态的方式+艺术品领域,是一个不错的同时是可持续发展方向。如今在魔漫的生态里,已经有包括艺术家在内的20多万家电商、小商家在用魔漫做东西了。
对于生态,光明有独到的见解:“一个生态的存在绝对不是说谁去搭建的,没有人能建的了生态的。生态是什么状态?那一定是自然存在的,蚊子、苍蝇早都存在了,只不过就是你是不是把它拢到你那块地上去而已。”通俗的讲,所谓的生态就是做一个规则,生态下所有群体都依据这个规则从事。这正如在城市里划一块地,搞一个住宅区,有了足够的用户,各种商家都都被吸引过来了,然后再定个规则,建点道路、拉点线,把这个布局弄完就好了。
互联网+只是连接互联网,互联网+++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魔漫可以看作是互联网+艺术品的这样一个项目,但又不单纯是互联网+这么简单。魔漫的技术里有大量的算法形成,这是从08年开始研究了4年的结果。这是有技术门槛的,也是其他类似产品抄袭魔漫不能成功的原因之一。并且,还需要把算法进行转换,把照片转换成艺术的形式,漫画的形式,再加上一些东西,才能传播到互联网上去,这个门槛非常高。
说到“互联网+“,光明自有理解:“比如说在网上卖家具的,算是互联网+家居,这已经是互联网+了,但只算是一级+,魔漫则算是互联网+++:第一是技术+,第二是艺术+,第三是移动互联网+,第四是经营+。”这四个+可以这样解释,技术+是技术门槛,艺术+是融合的传统行业,移动互联网+是产品的形式,经营+是运营的基础。对于一个企业或者项目,+的越多,就意味着你的企业越有门槛,越有竞争力,越不容易被抄袭。
对于创业,笔者也有类似的看法。你要做个项目,就要做个有技术或者运营门槛的,这样即便你还没有完整的商业模式,也不会随便就会抄袭与复制。中国人太多,模式非常容易创新,很多商家照搬欧美的项目来到中国,每每都是屡试不爽。所以,在中国的创业项目,早期更应该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项目,而不是接二连三的在各大媒体平台曝光自己。
当我问到魔漫相机怎么迎接互联网+风口这个问题时,光明稍微沉思以后这样回答:“我觉得我们都做了,我们做得就是艺术和互联网结合起来。”确实,魔漫以后要做的定制模式,每一个定制产品都将是一个互联网+艺术的艺术从业者的杰作。魔漫理解的互联网+比其他商家要更深一层,+市场,+人群,+艺术从业者,当魔漫把更多的艺术相关的人、事、物都+进来,整个生态就算完成,这也是其互联网+++思路的最终目的。
互联网+落实到企业,是一个综合的过程,连心态都是重要的
作为一个对“互联网+”理解的比较深入的企业,笔者试着从魔漫的身上总结创业者通用的几点,以让更多的创业者有所借鉴。其实在采访中就能感觉到光明与其他创业者的不同,光明叙述自己的创业史,没有把自己说的多么不易多么苦,只是强调心态重要,心不能累。
魔漫给笔者的启示,互联网+要落实,最基本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要选对行业。选择熟悉的或者正在从事的行业,然后想办法把行业互联网化。可以跟魔漫一样用排除法,但是最终要深入到所选的行业。
建立行业门槛。无论是技术门槛还是运营门槛,又或是资源等优势,这是在你企业未形成特有商业模式之前,防止被复制的窍门。
要有格局观,也就是定位。你的产品的面向人群不一定必须是国内的,也可以考虑国外,就如魔漫一开始就有国际化格局。国内用户达到6亿已经是极限,全球用户则可以超过10亿。
项目要能联系实际,如何与行业连接。如果自己想做某个行业但是不熟悉,就找个熟悉行业的作合伙人。并且,从面向人群到用户痛点,都需要深度了解。
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可以走多条弯路。类比魔漫的以卡通头像这个点切入,积累大量用户后再做生态,最终以点带面,这是非常值得推崇的方法。
干事创业也看心态。黄光明创业以来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这样就不会被工作所累,他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干事创业,首先要有好的心态,其次是保持好的心态,能够在逆境中苦中作乐,这不容易。
采访结束后,收拾背包,光明又要赶着去开另一个会。我突然很想知道光明的年龄,便随口问了一句“黄总是70后吗?”,黄总笑了笑,没说。我知道他不方便透露,便又打趣的补充了一句“是80后吧?”,黄总又笑。不管光明真实年龄多大,他的心态绝对是80后甚至是90后的。
光明的说桌上,最显眼的位置放着《九型人格》与《精益创业》,我打趣让他给创业者推荐一个书单,光明又笑了:“那没戏,我纯粹是看着玩儿,你要看我读的书单那真是没法看了。我就是喜欢,瞎看,还有足球呢!”而对于我们提出的搞一个艺术家名鉴的建议,光明这样回答:“我们这个一定会有的,这个我们早就想了,我会让艺术家们都感到充分的骄傲和自豪,这是肯定我要做的事情。”
这意味着,黄光明今后肯定要跟艺术家们混在一起了。这将会为所有魔漫生态中的全部艺术从业者带去光明与温暖。
【王吉伟, 微信mcjave, 微信公号jiwei1122】
三 : 光荣之罪:海盗湾在伤害着互联网
著名黑客组织Anonymous的成员于当地时间下午5点开始对英国的维珍传媒网站发起DDoS攻击,导致全站瘫痪,大量用户无法访问。
此前,英国唱片工会将海盗湾告上法庭,最终成功让最高法院下达禁令,禁止ISP服务商如维珍、天空、O2等继续为海盗湾提供服务,而维珍公司的表现 尤为积极,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完全遵从法院的法令。海盗湾方面对此事及时作出回应,他们表示从未鼓动任何人来对维珍网站发起DDoS攻击。
网络最重要的精神在于自由、平等和分享,互联网最伟大的发明多半源自那些不甘受权威摆布想让更多人享受自由的理想主义者们。可像这样恶意攻击他人网站的做法值得大家的赞同和支持吗?他们这样做真得是对互联网精神的坚守吗?海盗湾他们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后的理想主义者吗?
人们把Napster、海盗湾、Megaupload以及Anonymousr视作互联网时代对抗威权的英雄,把他们当作维护互联网自由、平等的斗 士,可是,有多少人想过,在这样的名号和荣誉背后,是他们沟壑难填的欲望,是他们用理想老装潢自己私利的狡诈和机心。当人们为Megaupload被封而扼腕叹息的时候,有多少人会注意到它的收入达到1.75亿美元,当人们同情海盗湾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会想到这个世界上最大的BT站点每年光广告方面的收入就达到千万以上。
世界发展越来越快,现在的这些大众眼中的反权威者、理想主义者、造梦人却不过是一群借着别人的憧憬而实现自己利益追求的既得利益者,而早期互联网那 些真正的理想者却大都穷困潦倒,安静地过着普通的生活。zip的发明人Phil Katz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和才智都奉献出来,最终却郁郁不得志在37岁的时候死于汽车旅馆,自由软件之父Stallman选择一种普通乃至吝啬的日子, 没有任何财富可言。
这些分享盗版的组织不是互联网的英雄,也从来没有真正维护和推动网络的自由和平等气氛,更不是什么理想主义者。海盗湾提倡分享,可是它上面超过 400万的种子使作品创造者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版权所有人的权利却被他们忽视,他们称自己在与整个腐朽顽固的版权体制作斗争,但实际上,他们是伤害着那些同样蒙受大公司专利之苦的创作人。
他们借着自由平等分享的名义去为自己谋利,这和互联网精神完全背道而驰,他们绑架大家的利益,利用自己的能力去排斥一切反对者,禁止一切不同声音,不允许别人对自己有异见,这更是对互联网精神的亵渎。
互联网时代不应该是这样的,自由、平等和分享的精神绝对不是这样演绎和实践的,打着这样的旗号去维护自己的私利,去捍卫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才是互联网最大的不自由不平等,这才是对互联网资源的最大的垄断和威权。
这才是互联网最大的光荣之罪。(文/TECH2IPO)
本文标题:火炬之光2互联网-习近平视察“互联网之光”博览会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