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概况,河
河池市人事局_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概况
[www.61k.com)2009年12月底,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撤并组建而成,机关内设十六个科室,行政编制3五个,领导职数5名,下设九个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工资收入、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社会稳定等工作。
2010年,是该局成立后的第一年,实现了业务和机构改革两不误的目标,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荣获了2010年度河池市绩效考评优秀单位、2010年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河池市2006―2010年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度河池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河池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2010年岩滩库区包村帮扶暨“千名干部进库区解难题”活动先进集体、2009―2010年河池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单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等殊荣。
2011年,在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因成绩突出,得到人社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通报表彰。被自治区人社厅评为2011年度先进宣传组织单位及2011年度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先进单位。荣获2011年河池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河池市纠风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度河池市保密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度河池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河池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评优秀单位,2012年河池市十佳网络问政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对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中获得了全市并列排名第一。
现任河池市人社局局长李凤云,副局长罗凤中、范利群、覃宝川,纪检组长王汉尧。
河池市人事局_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落实自治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等措施,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河池就业管理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统筹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管理工作。加强人才工作综合管理,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本市人才小高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河池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池市人事局_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信息
领导信息
李凤云,女,壮族,中共党员,广西民族学院中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桥头镇人民政府镇长、党委书记,东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东兰县委员会副书记。
现任河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凤中,男,壮族,中共党员,广西民族学院中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凤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地区行署办公室第六秘书科科长,地区行署研究中心副主任、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科科长、助理调研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现任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利群,女,壮族,中共党员,广西区党校大专政治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专科学历。曾任环江县文艺队演员,环江县体委干部,河池地区科委人事干事,河池地区行政公署人事局秘书科科长,河池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公务员管理科科长,东兰县隘洞镇党委副书记(挂任),河池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河池市人事局_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相关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等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由本局办理的相关信访任务。
负责人:饶 尹
地址:广西河池市新建路A-88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室大楼三楼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承担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负责人:卢学问
地址:广西河池市新建路A-88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室大楼二楼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人:覃继革
地址:广西河池市新建路A-88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室大楼三楼
(四)就业促进和培训科
拟订市本级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落实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就业的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
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管理;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落实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政策,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落实人员调配及随军家属安置政策。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管理;落实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落实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政策、规划,落实劳动预备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备案。
承办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培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负责市本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人事代理对象的出国政审工作。
负责人:周 江
地址:广西河池市新建路A-88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室大楼四楼
(五)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属单位以及中直区直驻河池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随调配偶工作安排情况;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宣传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和稳定工作。
负责人:黎超建
地址:广西河池市新建路A-88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室大楼四楼
(六)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培训、考核、奖惩、任用、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配套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培训登记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具体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任免有关事项;落实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完善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
负责人:韦 宁
地址:广西河池市新建路A-88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室大楼四楼
(七)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和市称号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管理和建设工作。落实自治区博士后管理制度;落实自治区吸引回国专家、留学人员来桂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国(境)外机构在我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二 : 12月7日参检人员名单 -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 : 2015河北黄骅市招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公告
为全面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协理员。
(www.61k.com”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黄骅市辖区户籍;
4、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身体条件;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 12月7—8日。
2、地点: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4、资料:在报名期限内提供以下证件、资料(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1)二代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表》一份(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表格下载邮箱地址:hhjy5322917@,密码:5322917),一律要求打印;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一吋、即贴式照片4张;
(6)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
1、如报名人员数低于拟招聘人员数,则取消考试环节并退回已交纳的报名考务费;高于拟招聘人员数,则进入考试环节;
2、领取准考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 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验;
4、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成绩公示:公示期7天。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核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六)岗位确定
按照住址属地和工作需要并参考考试分数综合确定岗位。
三、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招聘人员专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岗位安排一般为保洁、引导、文秘等辅助性工作。
2、聘用人员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公益岗位就业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在聘用期间给予岗位补贴8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四、其他
1、本《公告》在黄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cn)发布。各环节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等有关资料将随时在黄骅人事人才网上发布,不再单独通知各位考生,请注意及时登录查阅。
2、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四个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招聘计划内即时按照“招聘程序(三)确定入闱人选”环节所定规则依次递补。
报名咨询电话:5322917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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