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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营改增简介

发布时间:2017-11-22 所属栏目:营改增

一 : 营改增简介

营改增

“营改增”意思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www.61k.com)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一、整体介绍

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地区启动“营改增”改革,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二、主要内容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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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上述试点地区应自2012年8月1日起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确保试点顺利推进,按期实现新旧税制转换。(www.61k.com)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

此次确定的扩大试点地区与上海市适用同样的试点方案、试点行业和政策安排。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试点后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应税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试点纳税人在境外或向境外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勘探等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予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71号文一个重要变化

第一条第(五)项中,“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废止。这一规定,是因为涉及对自开票纳税的歧视。这也是国税总局采纳了北京市提出的意见,废止之后使制度能够更加公平地对待纳税人。[1]

三、背景分析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中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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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www.61k.com)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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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2]

三个阶段

按照国家规划,中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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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7.25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2013年开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四、申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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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8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非试点地区加入试点的积极性很高。(www.61k.com]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其他地方也表达了进行试点的愿望。

对于营改增的试点行业,财政部长谢旭人去年底称,2013年还将适时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已在部分地区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抓紧研究全国扩围的方案,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和建筑安装等行业2013年预计将适时纳入试点范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研究制定下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适时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在全国开展试点。[3]

五、中央文件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税【2011】110号)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

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31号)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

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

3. 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3号公告)

六、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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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

试点行业

上海2012年1月1日首轮试点选择交通运输业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即“6+1模式”。(www.61k.com)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二是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税率设置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实行增值税的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税率结构既有单一税率,也有多档税率。改革试点将中国增值税税率档次由两档调整为四档,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过渡政策

一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税制衔接。纳税地点和适用税种,以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作为基本判定标准。试点纳税人在非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就地缴纳营业税的,允许其在计算增值税时予以抵减。

二是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对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从事同类经营活动,在分别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同时,就运输费用抵扣、差额征税等事项,分不同情形做出了规定。

三是不同业务之间的税制衔接。对纳税人从事混业经营的,分别在适用税种、适用税率、起征点标准、计税方法、进项税额抵扣等方面,做出了细化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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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点文件明确,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了适当的税收优惠。[www.61k.com]

试点后税负变化

截止到2012年5月,上海市共有12.6万户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业1.1万户,现代服务业11.5万户;一般纳税人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6万户)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由原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5月中旬,上海市政府对外公布了2012年一季度数据,全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20亿元。根据最新数据,上海“营改增”半年,整体减负44.5亿元。

国税总局局长肖捷《经济日报》撰文: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加工制造业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外购交通运输劳务抵扣增加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劳务纳入抵扣,税负也普遍降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4]

颁布的主要文件

1.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

2. 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具

体操作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3. 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沪财会

[2012]5号);

4.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的通知(试行)(沪财会[2012]8号)

5. 201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国东方

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6. 上海国税局发布“营改增”纳税指南。等等

2、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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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经于2012年9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正式进行“营改增”的城市。[www.61k.com)主要政策:

1.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6号) 2012-08-20

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尽快办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务事项的公告 2012-08-21

3. 关于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相关事项的说明 2012-08-27

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公告〔2012〕7号) 2012-08-31

5. 关于“营改增”后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衔接 2012-08-31

6.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8号) 2012-09-03 等等。[5]

3、江苏、安徽

江苏省、安徽省于2012年10月1日如期启动“营改增”试点,江苏主要出台的政策有:

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苏国税函[2012]171号 2012.7.13

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国税发[2012]13 2012-8-15

4. 收征管信息系统升级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2012.8.24

安徽省出台的主要政策,包括:

1、 皖政[2012]9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2012-09-06]

2、 皖国税发[2012]146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201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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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税法[2012]1712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2012-09-05]

4、财预[2012]1615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2012-09-07]

5、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08-09]

6、皖国税发[2012]153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08-10]

7、皖地税函[2012]534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10-8

4、广东、福建

广东(含深圳)、福建(含厦门)“营改增”试点工作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www.61k.com]广东省纳入“营改增”纳税人16.46万户,其中深圳市6.42万户;福建省纳入“营改增”纳税人2.94万户,其中厦门市0.62万户。

国家税务总局对四省市的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解学智专程到广东、福建调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准备情况。

据介绍,自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及深圳、厦门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市县都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省、市税务部门按照“夯实基础、保障安全、高效便民、预案充分”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广大纳税人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认真抓好“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一是抓紧完成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测试和上线。二是开展对纳税人的操作培训。分行业、分类型、分期分批,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营改增”政策、办税实务、税控系统、纳税申报等培训,确保纳税人11月顺利开出发票,12月准确申报缴税。三是做好试点纳税人确定、申报相关准备工作。逐户确认纳税人信息,通过辅助平台补充录入,组织纳税人模拟申报。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税务网站、12366咨询热线等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解释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加强政策调研。集中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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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启动

天津、浙江、湖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启动

2012年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www.61k.com]

据悉,截至目前,天津市确认纳入试点的纳税人34853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3799户,小规模纳税人21054户;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确认纳入试点的纳税人104590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37户,小规模纳税人93253户;湖北省确认纳入试点的纳税人33662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745户,小规模纳税人29917户;宁波市确认纳入试点的纳税人16418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633户,小规模纳税人12785户。

上述地区纳入试点之后,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省市的改革阶段目标已顺利完成。

在北京等8省市扩大试点后,改革涉及的地域范围已包括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地区,涉及的经济区域包括环渤海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长江中游经济区。试点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下一步改革在全国推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

“营改增”后物流行业或面临多重压力

4月19日,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召集纳税诚信AAA级企业代表座谈。很多企业代表的关注焦点在“营改增”问题上,尤其是物流企业,提出了可能会出现的多重压力。

随着今年山东上报申请尽快加入“营改增”试点,很多企业开始盘算该项措施对自身的利弊。19日,山东全省国际物流大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卢诗喜提出了“营改增”试点后的担忧和建议。[1]

试点扩容

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引人瞩目的决定,就是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具体来看,既有前期试点行业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全国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今后都只需缴纳增值税,又有新的行业要加入试点,广播影视行业纳入扩容范围,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的改革也会择机推出。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企业今年将减负1200亿元左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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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试点开始阶段,部分企业会由于生产周期、成本结构等原因,进项税额较少,加之试点范围有限,从非试点地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www.61k.com]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试点范围的扩大,试点带来的好处将逐渐显现,尤其对于小企业而言,要抓住“营改增”试点带来的机遇,扩大企业的利润空间;所以如何让企业适应国家税制改革的大潮、如何让企业通过营改增,为自己创造更大的利润,就成为绝大多数企业领导者和财税人员高度关注的焦点。

完善制度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例如,有专职或者兼职的专业会计人员,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有关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能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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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增值税申报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 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

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3. 新增: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

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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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www.61k.com]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5.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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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风险防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的通知(稽便函

[2012]1号 ):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选取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的打击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捣毁制假贩假窝点。积极配合通信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发票违法信息的整治工作。

税务稽查风险:中国对增值税的监管主要是“以票控税”,从目前的形势来看,2012年中国税务稽查形势严峻,各地税务稽查案件量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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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风险: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刑事犯罪多达十余种,新税制下,试点企业负责人及财税、税务负责人一定要予以充分重视。[www.61k.com)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完全没有或者没有真实的货物、劳务交易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资金申请

针对税负增加的企业,上海出台了具体的财政扶持政策,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2.6%的企业符合条件并已提出申请,53.1%的企业表示并不了解该项政策,20.8%的企业表示不符合申请条件。各地也都出台了类似上海的财政扶持政策,试点企业需要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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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实施效果

国务院召开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以来,各试点和扩大试点地区迅速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上海市试点渐行渐好,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试点稳步推进,天津、湖北、浙江、宁波试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从上海、北京、江苏和安徽试点运行的效果看,改革有力地带动了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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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企业发展,鼓励了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利用外资,促进了企业经营组织模式转变,支持了企业技术创新,优化了经济结构,加快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www.61k.com]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其中:上海市1-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两个月减收25亿元。

据江苏省财税部门介绍,截至2013年1月,全省纳入企业已经超过15万户,其中80%都是像天正公司这样的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第四季度,营改增试点共计减税3.54亿元,全部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面为95.93%。

其他试点地区运行情况平稳,减税效果同样令人振奋:北京市纳入营改增试点企业超过20万户,累计减税42.4亿元,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下降33%;广东省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两个申报期,纳入试点企业数14.11万户(不含深圳),试点纳税人净减税6.32亿元,总体减轻税负25.35%。仅广州地铁公司一家企业,试点两个月就减税18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称,从12个“营改增”试点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达到40%。[9]

十一、面临挑战

“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华税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一方面,“营改增”可以克服重复征税的弊端,对于大部分企业可以降低税负;尤其对于小企业,提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后,众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税负降低明显。从上海试点第一季度的反馈来看,百分之七十的企业实现了税负下降。从上海的情况来看,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增加明显。同时,“营改增”后,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工作量会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行政及刑事风险也需要引起企业的高度关注。

二 : 营改增稿子

PPT1: 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主要给大家分享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内容”。(www.61k.com)

PPT2:本次讲座主要分三个模块来跟大家一起来探讨和分析:首先是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简单介绍)然后是和大家分享一下营改增的主要内容、最后是古蔺县“营改增”企业2013年度税收情况分析(简单介绍)。

PPT3: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我们国家已经开征的税种情况! PPT4:我国的税种按照课税对象来分,主要分为财产行为和资源税类、所得税类、货物和劳务税类,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类:主要包括房产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所得税类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货物和劳务税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流转税类、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流转税内部的一种结构性改革。

PPT5: 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货物和劳务税为主体,现行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税制格局是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的。一般来说,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就不征增值税、征收增值税的行业就不征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个税种。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娱乐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和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一律采用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PPT6:在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并存的税制体制下,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购进材料、固定资产不能抵扣,同时, 制造企业购进营业税劳务也不能抵扣。以及、 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还是不能抵扣;例如:生产企业向服务行业提供设备、材料、水电燃料等货物征收增值税X元不可抵扣,服务行业又向生产企业提供服务征收营业税Y元不可抵扣,最后,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征收增值税Z元。对于最终产品我们征收了3次税,税负为X+Y+Z元,存在两次重复征税;如果营业税可以抵扣,则最终税负为Z元。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稿子

PPT7: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www.61k.com]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从事销售货物的商业企业、进口货物的商业企业、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等。增值税是对增值额部分来进行征税的,采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来计算,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来避免重复征税。目前,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税收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PPT8: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是制约了各产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的发展; 二是影响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客观上造成了鼓励制造业、限制服务业的结果; 三是影响了我国国际竞争力; 四是影响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PPT9: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和完善税制结构的关键时刻,“营改增”改革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有助于促进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均衡发展。从税收负担看,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明显的行业性,同时由于两者对税制要素的具体规定不同,造成行业间税负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税负差别违背了税制的公平性原则。实行“营改增”改革,有助于实现各行业间的税负均衡。

二是有助于深化产业分工。从税收制度本身看,营业税是按照交易额征税,增值税实行“抵扣法”制度,两者制度差异大。营业税由于无法抵扣上一环节的进项税额,按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且还实际承担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等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利于专业化分工的推行。经济中专业化活动越多,营业税的重复征收频率就越高,由此将影响服务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等行为。这种问题对于外购货物和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服务业企业,如物流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影响尤为明显。实行“营改增”,由于克服了重复征税问题,优化了增值税制度,有助于改变过去多数企业将原来应该独立经营的服务业企业被迫并入制造业企业中的现象。

三是有助于优化增值税制度,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如交通运输业,与制造业等第二产业密切相关,相互之间属于上下游产业,在未进行“营改增”的情况下,这些行业实行不同的货物劳务税制度。实行营业税的行业,无法纳入到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当中,增值税纳税人无法进行购入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存在着抵扣链条被人为中断和重复征税等问题。因此,进行“营改增”改革,有助于解决抵扣链条中断的问题,也是实现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环节。

PPT10:下面给大家介绍第二个模块,“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稿子

PPT12:首先请大家看一段视频。(www.61k.com]让大家对营改增有个大致的了解。??简单说明一下,因为这个宣传视频是13年4月制作的,所以其中的内容还不够准确和全面,营改增的范围还应该包括邮政业、电信业、铁路运输业。具体的待会儿给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PPT13: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3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电信行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PPT14:这是我国营改增试点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上面所说的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来进行营改增;第二阶段是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第三阶段是实现所有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目前我们的改革处于第二阶段:是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营改增。根据国家的“十二五”规划要求,要在2015年之前完成包括建筑业、娱乐业等所有行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也就是说距离改革最终完成只有1年多一点的时间了,我们国税部门的任务将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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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15:截止至2014年8月营改增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4个行业:

1、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3、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4、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PPT16:下面是行业的详细分类,以及需要大家注意的具体事项。

PPT17-26:无、(这个看一下就可以了)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稿子

PPT27:营改增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www.61k.com)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PPT28:扣缴义务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但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PPT29:境内是指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以下3种情况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前两种情况都是在境外的情形。

PPT30: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将试点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有所不同。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PPT31: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PPT3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适用范围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特定的应税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更改。

PPT33:下面给大家说下营改增企业适用的税率:在现行增值税适用税率17%、13%税率的基础上,营改增设定了两档较低的适用税率,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基础电信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1%;其余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电信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外)的适用税率为6%。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简易计税项目的征收率为3%。出口服务适用零税率。

PPT34:下面给大家说明一下混业经营、混合销售、兼营这三个概念的区别。(如图)

PPT35:混业经营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如图)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稿子

PPT36:最后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使用规定。[www.61k.com]对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除外)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对于 小规模的纳税人 ,使用普通发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提供其他应税服务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现在营改增企业使用的普通发票基本上都是网络发票,申报也都实行网上申报。 PPT37:接下来是一个小视频,简单地介绍了四川营改增的成效。

PPT38-42:第三、古蔺“营改增”企业2013年度税收情况分析(略)。一是,二是,三是。

PPT43:今天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就到此结束。最后,做一个总结。“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至今已将近两年。尽管随着“营改增”试点的逐步深入推进,改革的积极意义将不断凸显,但在实践过程中,“营改增”和增值税制度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需要在未来的改革中加以解决和完善。

第一、应统一采用低税率,避免增值税税率的复杂化。“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原则之一是“公平税收负担”。“营改增”试点改革新增11%和6%两档税率,使得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过多,与中性税收的税制设计初衷有冲突,有必要综合考虑税负均衡等多方面因素,简化税率结构,避免税率结构复杂而导致的征管效率降低等问题。

第二、采取必要措施,降低相关行业税负。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例,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不少企业的税负出现不降反升的现象,是因为大部分企业实际可用于抵扣的主要是购进固定资产、生产材料等进项税额,但大多数企业的生产周期已处于成熟期,购买运输工具的周期是5年~10年。除此之外,有形动产租赁行业,在“营改增”改革中,也容易出现税负上升的情形。因此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相关行业的税负。

第三、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间的财力,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营改增”直接关系到现有税制结构的优化和财政体制的调整。目前对于“营改增”试点改革中收入暂归试点地区地方本级收入的做法,不宜在全国推广。从长远考虑,应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间的财力,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成比例,以保证中央与地方利益关系预期的稳定性和各级政府的财力分配的合理性。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稿子

第四、逐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并采取全国推广的方式进行。[www.61k.com)未来对于“营改增”试点行业的选择,应遵循阶段性推广和先易后难的原则。下一阶段,改革应优先在与第二产业关联度相对密切的行业推行,如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不动产销售业、邮电通信业和仓储业等,以消除或减少因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所引起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等问题。同时,选择适当时机,将代理、旅游业和无形资产销售等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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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4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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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营改增

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其目的是要消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税收制度障碍,同时总体上减轻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产业链的税负。

(www.61k.com”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6年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决定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要全面推开,进一步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 预计减税规模将达9000亿元。

营改增的背景

  • 我国自1994年施行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以来,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增值税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劳务是指:加工和修理修配。
  • 营业税征税范围是指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及应税劳务。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政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 但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营改增的步骤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

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

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1. 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2. 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

营改增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四个有利

  1. 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
  2. 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无论是从深化产业分工还是从降低产业税负的角度,“营改增”对第三产业发展的积极效应都比第一、第二产业更为直接和显著,更有利于第三产业规模扩大和比重提升。同时,第三产业规模越大、层次越高,其所要求的产业分工就越细,所形成的产业链条就越长。因此,“营改增”所带来的税制环境改善将更加有助于研发服务、商贸物流和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促进第三产业整体质量的提升。
  3. 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4. 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营改增”所消除的重复征税将通过价格传导降低消费者负担,带来其可支配收入增加和消费需求扩大。当然,这种收入效应会受到消费品价格弹性的影响,在弹性较小的情况下,税负的减轻可能并不会带来消费品价格的等量降低,二者之间的差额将被消费品的生产者所获得,但生产者获利空间加大又将刺激其增加供给,从而使消费品的供求关系还是会在更大的数量规模、更低的价格水平上达成新的均衡,带来消费需求的增长。此外,增值税作为比例税具有一定的累退性特征,低收入消费者所负担的税款占其收入比重相对较高,“营改增”减轻的税收负担对其带来的收入效应也会更加明显。在低收入者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下,这种收入效应对社会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更为突出。

如上海市黄浦区“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 深化了分工协作,优化了投资导向。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后,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增强了服务业竞争能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对黄浦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不断优化以金融为核心、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起到积极促进作用。1-8月,该区现代服务业实现税收219.14亿元,税收占比达75.6%.
  2. 打通了产业链条,为企业拓展业务创造了条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后,从制度上解决了现代服务业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税制环境。
  3. 推动了服务出口,提升了企业国际竞争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后,对国际运输服务和研发设计服务实行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对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鉴证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贸易出口实行免税政策,增强了试点企业出口服务贸易的意愿,提升了服务贸易出口的竞争力,有效调动了服务贸易出口试点企业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贸易的积极性,使服务贸易出口的能量得以释放。该区前8个月涉外企业累计完成税收150.04亿元,同比增长12.0%,增收16.08亿元;其中区级税收48.24亿元,同比增长12.2%,增收5.25亿元。在整体税收增速全面回落之际,涉外企业税收依旧呈现两位数增长,对全区税收贡献度达51.8%。

营改增进项税额抵扣手册

1、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3%;

1.2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a.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1%

b.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1%

c.清包工:

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1%。

2、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使用税率是17%,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3%、17%

注意: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3%;而经过加过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税率一般是17%。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7%、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7%;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17%、3%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7%;但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资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征收率为3%。

3、机械使用费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7%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租赁机械

1)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7%、3%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7%;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3%。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进项抵扣税率为11%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围墙等,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5、水费

水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3%

从自来水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13%的进项税。

6、电费

电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

电网公司直接开具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租赁房屋和施工现场业主的电表,应从出租方或业主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7、勘察勘探费用

勘察勘探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勘察勘探服务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8、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设计费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9、检验试验费

检验测试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专业检测机构对样本进行检验和试验

10、电话费

电话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1%、6%

电信业适用两档税率,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6%

员工个人抬头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带有福利性质的通行费补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11、邮递费

邮递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快递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建议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较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报刊杂志

报刊杂志,进项抵扣税率为13%

图书、报刊、杂志的适用税率可以抵扣,但是注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汽油费、柴油费

汽油费、柴油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

汽车、机械使用的燃料费用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司机师傅自己单独分次加油,可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公司统一办理加油卡,在加油后凭卡或者加油凭证,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供气供热费用

供气供热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3%

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供热企业拿到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免征增值税,不能抵扣。

15、广告宣传费用

广告宣传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宣传费等可以抵扣进项税。

16、中介机构服务费

中介机构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都可以抵扣进项税,注意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17、会议费

会议费,进项抵扣税率费6%

公司召开大型会议,应索取会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项列示服务,单独开具餐费的发票,餐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18、培训费

培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公司的培训支出,要向培训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19、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7%

企业的办公用品支出,如果是从其他个人处购买,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商场、超市或电商平台处购买,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0、劳动保护费用

劳动保护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

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规程,用于改善公司生产人员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和消灭职业病等各种技术、保障措施方面开支的费用,例如给员工购置个人防护用具,安全用品等用品,进项可以抵扣。但要于福利费进行区别,如果是福利就不能抵扣。

21、物业费

物业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物业费可以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但必须是公司实际发生的。

22、绿化费

绿化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17%

为了美化办公化境,自行购买的绿色植物,使用税率是13%;如果是租用绿植的,使用税率17%。

23、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进项抵扣税率为11%、5%

取得不动产,要区分对方不动产取得时间,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适用税率11%,公司可分2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的征收率。

租赁不动产,要区分对方不动产取得时间,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适用税率为11%;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取得,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的征收率。

24、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

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贷款的利息支出,不能抵扣,与之相关的手续费、咨询费和顾问费等不允许扣除。

25、银行手续费

银行手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6、保险费

(l)劳动保险费进项税抵扣率为6%、3%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或3%(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备注:人生保险除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保险费外,暂不可抵扣。

(2)车辆保险和不动产保险费进项税抵扣税率为6%、3%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或3%(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27、维修费

维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11%

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税率为17%;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缮税率是11%。

营改增各行业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

税率(5种):17%,13%,11%,6%,0%

征收率(2种):5%,3%

税率的确定

适用税率项目
17%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的货物外);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1%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提供建筑服务、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提供邮政服务、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6%金融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提供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
0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率的规定

(1)3%

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筑业老项目简易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5%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5)其他个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本文标题:营改增-营改增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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