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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05 所属栏目:外事接待管理办法

一 : 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

**县永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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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务接待,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杜绝浪费,现就公务接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

坚持避免奢侈浪费,加强党政廉政建设,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条规,结合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公务活动、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及程序、高效透明及对口接待的原则。

二、接待审批

因公务活动需要进行接待的,要严格控制人员和标准,不安排无任何意义的接待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尽量安排工作餐,并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先审批后接待,经办人员根据派出单位的公函,由党政主要领导确定接待标准及接待办法,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

三、接待制度

坚持凭公函接待制度,实行对口接待,接待人员要如实填报接待对象,接待事由,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镇长审签后,作为财政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应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对没有公函临时电话通知的接待事项,应由经办人员填写“接待电话通知单”代替接待函,作为接待依据。陪餐人员应文明陪餐,文明劝酒,尊重客人,利于健康。

四、接待地点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确因公务需要在外地接待的,须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在外地接待,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

五、接待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确实因为工作需要进行接待的,结合我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应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不得提供鱼翅,燕窝,鱿鱼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不得提供烟、酒及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的娱乐场所,餐费标准应控制在60元一人以内,对超标准的接待,应出示书面说明,并征得主要领导的批准,原则不得安排超标接待。

六、内部监督

镇纪委应定期对政府公务接待进行检查监督,通过查看接待费凭证,对公务接待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督查和纠正,并对公务接待管理提出更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超标违规接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纠正,对严重违规的应追查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对使用假发票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镇财政所要全程跟进监督,使公务接待公开透明。

七、经费管理

公务接待严格按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在确保完成公务活动的前提下做到同比下降10%-12%,强化预算约束,不突破预算总额,并略有节约,不得挤占其他专项资金,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接待费。接待费用一般坚持公务卡结算,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应进行转账结算,确实无法转账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现金结算。严禁在餐厅签单,公务接待经办人员应在接待结束后及时结清餐费,逐笔结清,不打欠条。

本办法从2014年7月起开始执行。

二 :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46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

勤俭节约的作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司公务接待工作,促进 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展现公司良好形象,更好 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公务接待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加强统筹。

1、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到公司所属单

位考察调研时,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到通知后,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办公室,由本单位负责的接待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后执行,事后向公司报告接待情况。

2、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到公司及所属单位考察调研,

应严格执行有关邀请报批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统筹协调。

3、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到各单位考察调研、

检查工作、出席会议和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及时向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情况,避免在时间和地点上过于集中。由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根据

工作需要,接待单位按规定制定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来访的接待方案并提前报公司办公室审核。

4、各单位邀请公司领导参加会议(活动),要提前按程序

报公司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是否通知地方党委政府,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注重实效。考察调研活动的接待安排,要坚持实事 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围绕 考察调研主题,有针对性地选择考察点,便于领导深入基层, 了解实情,指导工作。

(三)热情周到。接待安排要周密完善,尊重外宾、少数 民族来宾的宗教、饮食、衣着、语言等风俗习惯,回避民族、 宗教、生活和工作忌讳。

(四)对等接待。来宾无论职务高低,热情接待,原则上 安排同级别领导和对口部门接待。

(五)把握关键。强化接待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和落实,重 要环节和关键点要配置AB角,及时相互补位,加强闭环管理, 做到事前有布置,事中有监控,事后有反馈。

(六)归口管理。办公室是公司系统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接待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指导、统筹协调、 检查和监督公司系统的有关接待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驻外 办事处开展接待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本部各部室,各单

位可据此制定本单位的接待工作实施办法和接待标准。

第二章 接待的分类和分级

第四条 公务接待工作按不同的接待对象分为对外接待和

对内接待。

对外接待是指中央有关领导、国家各部委、全国性的行业 社团组织、省(市)四大家、省直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重要企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领导同志,到公司考察调研、来访、 会谈、参加会议等活动,以及公司公司系统各兄弟单位领 导来访、学习交流等活动的接待工作。

对内接待是指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本部各部 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到各单位考察调研、检查工作、参加会议 等活动,以及公司属各二级单位之间互访交流等活动的接待工 作。主要适用于公司属各二级单位。

第五条 根据接待对象,对外接待工作分为对外一类接待、对外二类接待、对外三类接待。

(一)对外一类接待,接待对象为省部级及以上中央或地 方领导带队的工作团组、公司领导、全国性行业社团

组织和中央企业领导等。

(二)对外二类接待,接待对象为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各 司(局)、地方各委(办、局)级领导、公司部室负责

人、公司系统兄弟单位负责人带队的工作团队,公司

领导批示的重要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领导等。

(三)对外三类接待,接待对象为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 地方党委政府、公司部室、有关重要企事业单位或社

会组织的处级领导带队的工作团组等。

第三章 接待的组织管理

接待工作主要由接待主办部门、接待配合部门、接待承办 单位和属地协办单位按分工共同完成。

第六条 接待主办部门是指牵头主办某项接待活动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过程的接待工作。接待配合部门是指接待活动中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及接待安排为来宾提供相关接待服务的业务对口部门。

(一)对外一类接待由公司主要领导或受其委托的其他公 司领导统筹协调,办公室牵头负责,本部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二)对外二类接待由公司分管领导统筹协调,主要对口 部门牵头负责,本部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三)对外三类接待由对口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接待承办单位是指受主办部门委托,具体承接或 委托负责接待活动相关工作的单位。

第八条 属地协办单位是指接待工作中涉及到如参观、考 察、调研等活动现场,负责属地接待活动安排及相关后勤、服 务等工作的基层单位、驻外办事处。

第四章 接待工作筹备及实施流程

第九条 接待筹备阶段

(一)接待任务的接收。公司有关部门接到对外一类、二类接待任务后,统一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呈报公司领导签批。根据领导批示,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接待的主办部门、总协调人。

(二)接待方案的制定。主办部门编制接待方案,内容包 括:活动日程、来宾名单、住宿餐饮安排、会场及参观、调研 等现场安排、乘车安排、安全保卫、宣传报道、工作人员分工 及注意事项等。公司领导到各单位参加考察调研、检查工作、 会议等活动,相关单位应提前与公司办公室充分沟通后制定接 待方案。

(三)执行方案的编制。根据接待方案,主办部门编制执行方案,分级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将工作要求、完成时间、地点、责任人、替代人、检查人等细节落实到位,同时编制接待预算。接待方案、执行方案和费用预算报有关领导审批:对外一类接待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对外二类接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对外三类接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接待实施阶段

(一)来宾确定:提前与来宾联系,最终确认来宾身份、 人数、出行方式、抵达时间等信息,必要时印制接待指南。

(二)交通安排:根据来宾信息,提前确认接送车辆和行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46_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车路线,掌握路况信息。

(三)来宾迎接:按抵达时间安排人员在约定地点迎接。

(四)住宿安排:来宾到达住地,工作人员协助来宾登记 入住,引导至房间休息;按活动日程安排,提供叫醒服务。

(五)餐饮服务:按照来宾的饮食习惯(特别是尊重少数 民族的饮食习惯),安排好时间、地点、伙食标准、进餐方式, 由工作人员按时提醒并引导来宾前往餐厅就餐。

(六)会见会谈:如有会见会谈活动,要按接待规格和礼 仪,提前安排好时间、地点、陪同人员、座次、背景材料等。

(七)会场组织:对上级检查调研,要按照有关要求安排 汇报会或座谈会。提前布置好会场,调试好设备,安排好座次、 会议材料、会议服务,组织参会人员提前进入会场候会。对口 接待部门引导来宾进入会场。

(八)考察调研:按照来宾参观、考察、检查、调研的目 的,组织有关部门介绍情况,陪同参观现场;做到活动日程编 制详细,沿途路线、参观场所、考察单位安排合理,现场标识 规范,交通、引导服务到位,介绍、讲解思路清晰,环节联系 紧密顺畅。

(九)来宾送别:工作人员提前收集来宾返程信息,提供 代订机(车)票服务。协助来宾结算食宿费用,提前安排车辆 和行李托运,协调有关领导、对口部门送机(站)。

第十一条 接待总结阶段

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接待活动的经验教训,必要时召 开专题会议分析总结,研究改进措施。主办部门应按档案管理 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及时向档案 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第五章 接待管理

第十二条 接待人员的管理

接待期间,工作人员要按预先安排和分工积极履行职责, 相互协作,及时补位,同时要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应变处置,确 保活动各环节衔接紧密有序。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指挥, 参加接待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人员证、记者证 等证件;提前到岗到位,保证活动所需的工作设备工况正常, 备品备件充足。

第十三条 宣传报道的管理

(一)活动涉及的标识应严格按照公司品牌标识

的有关标准制作应用,并由各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检查。

(二)对外一、二类接待活动,主办部门应会同新闻中心 按照有关宣传报道管理办法,根据接待任务和有关要求,编制 报道方案,根据需要提前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办公室加强审核 把关。涉及公司领导及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由办公

室按照公司办公厅、对外联络部的有关要求组织做好

审核上报工作。

第十四条 接待车辆的管理

公司本部公务接待用车主要以车队管理的各类车辆为主, 尽量集中乘车,减少用车数量。活动车辆不足时,可统一调用 系统各单位有关车辆,或根据需要临时租用社会车辆。

第十五条 接待费用的管理

业务接待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部门 配合,于每年年底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公司本部预算统筹安排, 按预算程序履行审批。接待费用由主办部门按预算标准结算。

第六章 对内接待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对内接待工作要严格执行公司规范对内公务接待活动的“十不准”规定,注重实效,务求从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一)陪同安排。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和随行人员。

公司领导:除参加有关会议或调研活动等工作需要外,公司本部一般不超过3个部门负责人陪同,陪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般不带工作人员。有关接待单位1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1位分管负责人全程或轮流陪同,尽量减少其他工作人员。

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公司本部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由接待单位1位分管负责人陪同,其他随行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

本部各部门负责人:由接待单位1位分管负责人和对口业务部门1人陪同。

(二)迎送安排。不搞区域边界迎送,不组织职工迎送,不安排献花,不悬挂或张贴欢迎标语、横幅、气球,不铺红地毯。

公司领导:抵离时要简化迎送,尽量减少迎送人员。

总经理助理、副总师:迎送人员不超过2人。

本部各部门负责人:不搞迎送,如确实需要,可安排1名工作人员迎送。

(三)车辆安排。公司内部接待要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四)食宿安排。接待住宿和用餐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尽量安排在内部招待所、培训中心或职工食堂,提倡用工作餐、自助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及假借工作名义相互宴请等行为。不添置豪华设施,不增配高档生活用品。

第十七条 不安排专场文娱活动。不安排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公费旅游。不准让接待单位承担车、船、飞机票费用,不准在接待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准向接待单位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第七章 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对外接待工作要按照中央、国务院、

公司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务求从简、厉行节约”

的原则,反对奢侈浪费。加强工作策划,统筹安排好对外接待 工作,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九条 外事接待应按照外事礼仪和外事纪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承担接待任务的单位、部门和参与接待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加强接待文件和会议资料的管理,切实做好接待保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要健全和完善接待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接待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加强接待费用管理,不得突破预算计划支出。按照公司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费用支出。公司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接待费用的监督审查。

第二十二条 加强纪律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 行职责,坚决查处公务接待工作中的铺张浪费、假公济私、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公务活动中违反接待管理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 :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更多2010思想汇报请访问:2010思想汇报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接待范围

(一)代表上级单位(黄委、地方政府等)来中心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兄弟单位工作人员来中心联系工作、洽谈业务,根据来宾事由,接待科室认为需要中心接待者,由接待科室提出申请,按本办法规定报批,批准后方可安排接待。

(三)经营工作方面的甲方代表及项目联系等有关人员。

二.接待标准

(一)宴请:因工作需要宴请的,标准根据来宾事由、级别、人数严格控制,由接待科室提出申请,按本办法规定报批,按批准的标准执行。

(二)工作餐标准:除宴请外实行工作餐,由中心办公室指定用餐地点,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天30—50元,接待科室可参加1—2人陪餐。

(三)经营工作的接待标准根据联系项目的需要、项目效益情况提出方案,按本办法规定报批,按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住宿:已批准由中心安排住宿的,根据来宾的目的、任务,按职务、级别安排相应的客房。

三.接待礼仪

(一)迎送陪同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方案:

1.中心领导陪同,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接待科室负责,中心领导出面会见或参加宴请;

3.接待科室负责全部工作。

(二)综合性的接待由办公室负责,单纯的对口业务接待由对口科室负责。各种接待活动都要严格执行本办法,按制度办事,精打细算,反对浪费。

四.其他规定

(一)各种接待都要实行事先审批即派餐单制度:由接待部门提出申请,报中心办公室审核,再报主任批准。

(二)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者,可先打电话口头申请,按口头批准的方案执行,事后两天内补办审批手续,决不能采取“先斩后奏”的方式。凡是没有审批的接待,不补办审批手续,不得报销。

(三)接待用车由接待科室根据领导批准的接待方案提前通知办公室,用车优先安排。

(四)严禁公款娱乐。

(五)该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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