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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牌照-财付通支付宝等27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发布时间:2017-08-10 所属栏目:第三方支付牌照

一 : 财付通支付宝等27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腾讯科技讯 (赵楠)5月26日消息,第三方支付牌照已以邮寄的方式发放给相关企业及单位,获得牌照的企业及单位一共27家。财付通、支付宝、快钱等民营第三方支付企业都拿到了牌照。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6月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据悉,在首批申请的32家企业中,只有27家企业及单位拿到牌照。联动优势电子商务、上海得仕企业、上海富友金融、上海畅购企业、上海银联五家申报企业没有获得牌照。

  作为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公司,财付通总经理刘颖麒表示,“我们一直积极配合国家相关政策,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可以有效规范市场,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他认为,《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获取,对于财付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将有利于我们获得更多用户和商家的认可”。

  据了解,在首批获证的27家企业中,财付通(腾讯公司旗下)及支付宝(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注册资本最大,为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小的企业为3000万。其中,支付宝是行业内唯一一家委托工行每月对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做托管审计,并每月公开托管报告的企业。

  咨询公司易观国际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达到11,324亿元,环比增长95%。第三方支付市场依然保持较高的市场集中率,仅财付通、支付宝两家企业就占据了市场的70%。财付通居第二,占比22.4%。

  易观国际的分析师张萌表示,《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发放,将赋予支付企业合法地位,使得第三方支付业务可以延伸到政策监管更严格、专业性要求更高的金融领域,如基金、保险等理财服务市场。她预测,未来几年基金、保险等理财服务市场将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促进第三方支付企业金融级的专业化支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下为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27家企业及单位:

  Z2000133000019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0231000010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0311000013 北京商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0444000013 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0531000017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0611000010 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0711000019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0831000014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0931000013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031000010 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111000013 钱袋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231000018 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344000012 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444000011 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511000019 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611000018 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731000013 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811000016 裕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1912000014 渤海易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2044000013 深圳银盛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2131000017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2211000010 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2346000018 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2431000014 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2511000017 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2631000012 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Z2002744000016 深圳市壹卡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二 : TCL通讯第三方支付牌照待批:与支付宝无异

IT之家讯 3月3日消息,据官方消息,TCL通讯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进展良好,目前正待人民银行批复。[www.61k.com)

据TCL通讯CEO郭爱平所述,只要人民银行通过其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TCL通讯便可开展业务,其功能与支付宝无异。

TCL集团早在去年上半年就表示正在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tcl通讯 TCL通讯第三方支付牌照待批:与支付宝无异

昨天晚间TCL集团发布2014年年报。年报显示,TCL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10.29亿元,同比增长18.41%,其中销售收入为975.56亿元,同比增长16.54%;净利润同比增长46.73%至42.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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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全国首个第三方支付企业浙江易士被摘牌

央行再度整顿第三方支付

首个第三方支付企业被摘牌

【TechWeb报道】8月30日消息,央行日前发布公告称,因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链断裂等严重问题,人民银行依法注销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是全国首例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央行称,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浙江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人民银行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重大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央行依法注销该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移交其涉嫌犯罪的证据及相关资料。

央行强调,消费者的预付金与银行存款有很大区别,不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央行表示,易士公司本质上是一家商业企业,与商业银行不同。预付卡发行本身是企业行为,是企业代客户保管预付资金,是一种零售支付工具。消费者购买易士卡,是在认可易士公司商业信用以及其代为保管资金能力的前提下,向其转移了一定的预付价值。这与银行存款有本质区别,不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易士公司应当向消费者进行相关风险提示,这也是人民银行对易士公司的要求。发生资金损失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定赔付责任。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擅自挪用客户备付金、肆意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破坏支付市场秩序、存在重大支付风险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人民银行将“零容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1年5月26日, 央行公布了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共颁给27家单位。(周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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