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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权利罪罪名详解-名人诉twitter用户名侵权首案以调解收场

发布时间:2017-11-08 所属栏目:保险

一 : 名人诉twitter用户名侵权首案以调解收场

美国职业棒球队圣路易斯红雀的老板Tony La Russa两天前向法院起诉twitter, 称以他名字为用户名的 @tonylarussa 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并给他带来了无比巨大的心灵创伤。在踏进法院前一步的时候,twitter选择了息事宁人,它决定把账号交接给Russa掌管的慈善组织动物援救基金会(ARF)保管, 双方因而握手言和。这被看作是第一起名人因为自己的姓名被冒用而起诉twitter的案例。

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那个老板都应该起诉在twitter注册这个账号的草根群众,把火喷到twitter上面在咱们看来有点说不过去。而且,数一数那个假账号上面总共才4个好友。跟随者更是空白,这个影响力能高到哪儿去??不过鉴于老板还掌管一个慈善基金会,他的爱惜羽毛我们似乎可以理解。

总之,Russa算是消气了,他向圣路易斯邮报的记者说:“我觉得结果还不至于太离谱。”不过这个案子本身就有够离谱。 在twitter上面盗用名人名字的账号多得数也数不清,在国内也发生过“@caijing”的小案例,不过是和平解决的(根本没twitter官方啥事)。如果再来几个类似的案子, twitter受得了吗??这就要看当事人们的智慧了。 

二 : 人身保险七种保险利益详解

人身保险七种保险利益详解

作为一种独具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人身保险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实,消费者在得到保障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益,但是这些权益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而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五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险费“自给自足”,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只是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单复效: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没有收到应交的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些客户担心自己万一“健忘”而造成保单失效。其实,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就真的无法补救了。

保单贷款: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交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这一点对于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大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需文件,切记与保险费收据等重要凭证一起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应当及时联络保险公司申请挂失和补发。

三 : 大商集团依势欺人 状告dashang.com域名侵权

        2008年11月10日最新消息,大连龙头企业大商集团(600694.SH)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大连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大商网使用的域名dashang.com侵犯其商标权,要求被告赔款并“归还”域名dashang.com所有权。此事传开后激起业内广泛关注与争议,有网友指责大商集团此行为是依势欺人。

  下面让我们来客观的分析一下域名dashang.com争议案:

  两家“大商商”创办时间对比

  2000年1月25日,域名dashang.com被注册,2006年6月被大连天眼网络有限公司启用——同名网站“大商网”正式上线运营,此后相继在国内各大城市搭建了分站。

  2006年11月6日,大商集团成功注册域名ourdashang.com,并于同年12月下旬正式启用——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大商集团网上商城”正式上线运营。

  “dashang”相关商标注册时效

  1998年6月22日,大商集团向商标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商标“大商 dashang”,并于2000年2月21日获批生效(®)。

  2007年下半年,大连天眼网络有限公司提交“大商网 dashang.com”商标申请,现已被受理(™)。

  与“国美 guomei.com争议案”如出一辙

  有网友指出,dashang.com争议案与几年前国美集团起诉guomei.com的域名争议案情况非常相似,都是知名企业为了获得其品牌相关域名而状告小公司或个人。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此案与“guomei.com案”细节并不相同,从时效性上分析,域名dashang.com注册时间早于大商集团商标“大商 dashang”的生效时间,从这一点看天眼网络应用域名dashang.com不构成对大商集团商标权的侵犯。

  双方公司品牌简介

  大商集团成立于90年代初,于1993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后业务发展迅速,于2008年中国500强企业中名列第85位。旗下网站大商集团网上商城(www.ourdashang.com)创办于2006年12月,致力于B2C模式的电子商城服务。

  天眼网络旗下大商网(www.dashang.com)创办于2006年6月15日,是针对大连本地市场,专为商家、专卖店、代理商、商品经销商和生产商提供商品展示和宣传平台。

四 : 大商集团依势欺人 状告dashang.com域名侵权

核心提示:大商集团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大连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大商网使用的域名dashang.com侵犯其商标权。针对本事件,我们进行客观的分析。

中国站长站(61k.com)据 尊米网2008年11月11日最新消息,大连龙头企业大商集团(600694.SH)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大连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大商网使用的域名dashang.com侵犯其商标权,要求被告赔款并“归还”域名dashang.com所有权。此事传开后激起业内广泛关注与争议,有网友指责大商集团此行为是依势欺人。

下面让我们来客观的分析一下域名dashang.com争议案:

两家“大商网”创办时间对比

2000年1月25日,域名dashang.com被注册,2006年6月被大连天眼网络有限公司启用——同名网站“大商网”正式上线运营,此后相继在国内各大城市搭建了分站。

2006年11月6日,大商集团成功注册域名ourdashang.com,并于同年12月下旬正式启用——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大商集团网上商城”正式上线运营。

“dashang”相关商标注册时效

1998年6月22日,大商集团向商标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商标“大商 dashang”,并于2000年2月21日获批生效(®)。

2007年下半年,大连天眼网络有限公司提交“大商网 dashang.com”商标申请,现已被受理(™)。

与“国美 guomei.com争议案”如出一辙

有网友指出,dashang.com争议案与几年前国美集团起诉guomei.com的域名争议案情况非常相似,都是知名企业为了获得其品牌相关域名而状告小公司或个人。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此案与“guomei.com案”细节并不相同,从时效性上分析,域名dashang.com注册时间早于大商集团商标“大商 dashang”的生效时间,从这一点看天眼网络应用域名dashang.com不构成对大商集团商标权的侵犯。

双方公司品牌简介

大商集团成立于90年代初,于1993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后业务发展迅速,于2008年中国500强企业中名列第85位。旗下网站大商集团网上商城(www.ourdashang.com)创办于2006年12月,致力于B2C模式的电子商城服务。

天眼网络旗下大商网(www.dashang.com)创办于2006年6月15日,是针对大连本地市场,专为商家、专卖店、代理商、商品经销商和生产商提供商品展示和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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