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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官网-"人体艺术"被当成黄网封了 "艺术家"连打两官司

发布时间:2017-11-27 所属栏目:互联网

一 : "人体艺术"被当成黄网封了 "艺术家"连打两官司

  作为一个“人体摄影艺术家”,毛建以艺术的名义,开办了一个“人体艺术”网站,域名和网络空间是向某网络运营商购买的。没想到,网站才开了26天,就被运营商以“色情网站”为由强行关闭。为此,毛建两次起诉网络运营商,要求赔偿380元网络空间购买费用和5000元名誉损失费。毛建说,打官司目的在于为自己正名,为艺术正名。

  “人体艺术”网站被封

  为了获得网络空间和网站域名,毛建一共花了429元,其中380元是为期一年的500兆网络空间购买费用,49元为域名费。今年3月27日,毛建突然发现,刚刚开张26天的“人体艺术”网站打不开了。页面上只显示,该网站因为涉及色情图片,且没有备案,网监部门要求关闭。

  “艺术不是色情!”抱着这样的想法,毛建当天就来到网络运营公司交涉。毛建称,接待人员给了他关闭网站的4条理由,一是网监部门要求关闭,因为网站涉嫌传播色情图片;二是网站没有编号;三是电信部门也接到网监部门通知责令关闭;四是网站在电信部门没有备案号。

  毛建说,他为此找到了公安网监处和电信部门,可这两个部门都不知道此事,且都证实网站没有涉嫌传播淫秽色情图片。根据《出版物管理条例》规定,毛建网站上的这些人体艺术摄影图片没有赤裸裸的色情场面,没有放大暴露身体器官,人物表情自然,没有挑逗、勾引的举止,不属于淫秽色情照片。

  据了解,当时这个网站已经有会员1万多名,毛建为了避免损失,立即找了另一家网络运营商购买网络空间,并用相同的域名开通了网站。同时,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毛建将某网络运营公司诉至了法院。

  法庭上争论不休

  毛建一共起诉了两个案子,第一,网络空间被封无法使用,要求网络运营商赔偿380元空间购买费。第二,“人体艺术”网站被网络运营商视为色情网站而关闭,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赔偿5000元。

  昨天上午,第一起诉讼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开庭。毛建本以为证据确凿,却遇到了没有想到的困难。原来,毛建购买这个网络空间,是通过代理商购买的,钱也是交给代理商的,双方并没有任何书面的合同存在。

  网络运营商的代理律师强调,毛建所称的代理商钱某不是公司的代理商,而且不能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关系。也就是说,不承认毛建买了公司的网络空间。律师说:“公司确实关闭过一家网站,但对于该网站的域名和关闭的时间记不清楚了,毛建需要证明我们关闭的这个网站跟他有关系,这是他的举证责任!”

  被告方的律师还提出,即使是公司关闭了毛建的网站,也是因为该网站没有在电信部门登记备案。毛建提出:“我购买的是你们的网络空间,你们怎么在没有备案号的情况下就帮我开通了呢?”对方表示:“公司关闭网站是一种及时纠正错误的行为。”

  因为双方分歧较大,且有些事实还待查明,所以没有当庭宣判。

  “艺术家”追讨名誉权

  毛建介绍,他的人体艺术网站是摄影家、艺术爱好者们学习、交流的平台,并提供活动信息发布。记者根据毛建提供的网址,打开网页一看,网站被划分为几个论坛,进行人体艺术和人体摄影的交流。网站上标有几个提示,比如“本站是纯艺术性网站,请大家用艺术化的眼光来欣赏人体艺术,请不要对本站的任何内容抱有任何意义上的联想,更不能沉溺于其中,否则,请你立即离开本站!”还有,“欢迎各地原创作品,风格不限。禁止发表或者转载国外情色图片,包括日本女优等色情图片,如发现一律封ID。”

  毛建说:“这个网站主要是学习型的网站,除了供专业人士内部交流,普通市民也可以浏览该网站,欣赏人体艺术之美,但绝没有色情内容,人体艺术绝不是色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是原被告双方,还是有关主管部门,都已经基本承认毛建的网站不是色情网站。

  记者了解到,昨天上午开庭之前,毛建临时决定第二次起诉,要求赔偿5000元名誉损失。毛建说,之所以要就侵犯名誉权起诉网络运营商要求赔偿,就是为了给人体艺术正名,这也是为了自己和人体模特的将来着想。这场名誉权官司,法院将在近日开庭。

二 : "人体艺术"被当成黄网封了 "艺术家"连打两官司

作为一个“人体摄影艺术家”,毛建以艺术的名义,开办了一个“人体艺术”网站,域名和网络空间是向某网络运营商购买的。没想到,网站才开了26天,就被运营商以“色情网站”为由强行关闭。为此,毛建两次起诉网络运营商,要求赔偿380元网络空间购买费用和5000元名誉损失费。毛建说,打官司目的在于为自己正名,为艺术正名。

“人体艺术”网站被封

为了获得网络空间和网站域名,毛建一共花了429元,其中380元是为期一年的500兆网络空间购买费用,49元为域名费。今年3月27日,毛建突然发现,刚刚开张26天的“人体艺术”网站打不开了。页面上只显示,该网站因为涉及色情图片,且没有备案,网监部门要求关闭。

“艺术不是色情!”抱着这样的想法,毛建当天就来到网络运营公司交涉。毛建称,接待人员给了他关闭网站的4条理由,一是网监部门要求关闭,因为网站涉嫌传播色情图片;二是网站没有编号;三是电信部门也接到网监部门通知责令关闭;四是网站在电信部门没有备案号。

毛建说,他为此找到了公安网监处和电信部门,可这两个部门都不知道此事,且都证实网站没有涉嫌传播淫秽色情图片。根据《出版物管理条例》规定,毛建网站上的这些人体艺术摄影图片没有赤裸裸的色情场面,没有放大暴露身体器官,人物表情自然,没有挑逗、勾引的举止,不属于淫秽色情照片。

据了解,当时这个网站已经有会员1万多名,毛建为了避免损失,立即找了另一家网络运营商购买网络空间,并用相同的域名开通了网站。同时,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毛建将某网络运营公司诉至了法院。

法庭上争论不休

毛建一共起诉了两个案子,第一,网络空间被封无法使用,要求网络运营商赔偿380元空间购买费。第二,“人体艺术”网站被网络运营商视为色情网站而关闭,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赔偿5000元。

昨天上午,第一起诉讼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开庭。毛建本以为证据确凿,却遇到了没有想到的困难。原来,毛建购买这个网络空间,是通过代理商购买的,钱也是交给代理商的,双方并没有任何书面的合同存在。

网络运营商的代理律师强调,毛建所称的代理商钱某不是公司的代理商,而且不能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关系。也就是说,不承认毛建买了公司的网络空间。律师说:“公司确实关闭过一家网站,但对于该网站的域名和关闭的时间记不清楚了,毛建需要证明我们关闭的这个网站跟他有关系,这是他的举证责任!”

被告方的律师还提出,即使是公司关闭了毛建的网站,也是因为该网站没有在电信部门登记备案。毛建提出:“我购买的是你们的网络空间,你们怎么在没有备案号的情况下就帮我开通了呢?”对方表示:“公司关闭网站是一种及时纠正错误的行为。”

因为双方分歧较大,且有些事实还待查明,所以没有当庭宣判。

“艺术家”追讨名誉权

毛建介绍,他的人体艺术网站是摄影家、艺术爱好者们学习、交流的平台,并提供活动信息发布。记者根据毛建提供的网址,打开网页一看,网站被划分为几个论坛,进行人体艺术和人体摄影的交流。网站上标有几个提示,比如“本站是纯艺术性网站,请大家用艺术化的眼光来欣赏人体艺术,请不要对本站的任何内容抱有任何意义上的联想,更不能沉溺于其中,否则,请你立即离开本站!”还有,“欢迎各地原创作品,风格不限。禁止发表或者转载国外情色图片,包括日本女优等色情图片,如发现一律封ID。”

毛建说:“这个网站主要是学习型的网站,除了供专业人士内部交流,普通市民也可以浏览该网站,欣赏人体艺术之美,但绝没有色情内容,人体艺术绝不是色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是原被告双方,还是有关主管部门,都已经基本承认毛建的网站不是色情网站。

记者了解到,昨天上午开庭之前,毛建临时决定第二次起诉,要求赔偿5000元名誉损失。毛建说,之所以要就侵犯名誉权起诉网络运营商要求赔偿,就是为了给人体艺术正名,这也是为了自己和人体模特的将来着想。这场名誉权官司,法院将在近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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