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从佛教徒到基督徒——高大鹏教授弃佛归主_金鑫-
二 : 从伪学佛到真学佛
从伪学佛到真学佛
张居士学历很高事业有成,信佛多年,在全国的佛教界很有名气。他常常在寺院给出家师、在家弟子讲经说法。
张居士不戒酒肉给人一种强烈的反差,别人问他为何不吃素,他回答:“有那么多分别心干啥!学佛不要执着!小白兔吃素,成佛了吗?肉与菜有何区别吗?”这就是张居士吃肉的“理论”。听过他的回答的居士们往往都觉得张居士的开示很有道理,并越发认为张居士可能是登地的大菩萨了,不同于一般的人。
张居士平时常去家附近的一个朝鲜狗肉馆吃狗肉。前几日,他从外地讲法回来,感到肚子饿了,就先去了那家朝鲜狗肉馆。老板热情地向张居士介绍,饭店今天又有一只刚刚弄来的狗,张居士听后很欢喜,于是要了一桌狗肉宴----炖的、煮的、红烧的样样具全,狗脑、狗皮、狗血、狗肠等也都做出了花样。
吃饱喝足了以后,打着饱嗝回到了家里。本准备好好再睡上一觉。但当保姆告诉张居士家里的“宝宝”(狗的名字)昨日丢了了的时候,张居士一个激灵立刻酒醒了八分。这只狗是张居士的至爱。张居士没有孩子,对这只狗格外疼爱,甚至比孩子还亲。
正在这时,有人敲门。是邻居张奶奶。张奶奶说:“我看你刚回来,跟你说个情况。今天早晨我遛弯儿路过那家朝鲜狗肉馆,偶然瞧见饭店老板从小屋里面牵出一条花狗要宰杀,我一看跟你家的“宝宝”一模一样。你家的“宝宝”是不是卖给他们了?”张居士听到这里,忍不住哇哇大吐不止,直吐得张奶奶满身。张居士呕吐了足有四十分钟,直到最后什么都吐不出来还在一直干呕不止。张居士泪流满面地告诉张奶奶:“我刚才吃的是我家宝宝的肉啊!”
晚上,张居士躺在床上思念自己的“宝宝”。忽然他见到心爱的“宝宝”出现在他的床前,他一把抓过去,却扑了个空,“宝宝”不见了,只见观世音菩萨金光闪闪地出现在空中说:“狗肉、子女肉、父母肉、众生肉,有何分别?”突然惊醒,原来是一个梦。
这些天,他见肉就吐----是啊,众生肉、子女肉、父母肉,有何区别?想起以前说过的一些酒肉穿肠过之类的话,感到惭愧万分。
张居士终于发誓吃素了。
三 : 乔布斯:从嬉皮士到佛教徒
史蒂夫·乔布斯,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苹果公司掌门人,近年已极少在公共场合现身,就连顶级报刊也无法采访到他,他的个人生活逐渐笼罩上神秘的光环。(www.61k.com)
2008年元旦到来这一天,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没有和家人一起庆贺,也没有去苹果公司露面。他做了两件事—白天敲定了2008年苹果电脑iMac外壳、键盘全部采用金属铝,晚上写了一封新年致辞的电邮,放进预先设计好的电子邮箱,在新年钟声敲响的刹那群发给苹果公司所有高管。而他自己很早就上床休息了,“佛教徒没有夜生活!”这是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随着年龄、阅历的丰富,尤其是一个佛教徒的信仰转变,都使他的CEO角色越发具有智慧的光芒—他严禁下属透露他的生活细节,但是苹果公司内部那些他的崇拜者,还是用敬畏的语气对媒体说:“从前那个刚愎自用的乔布斯不见了,现在的乔布斯是一个温情主义者。”
吸大麻,读名著
可能大部分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偏激,乔布斯也不例外,生母把他送给旧金山一户信奉加尔文宗教思想的人家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少年时代的乔布斯具备美国战后一代的两大特点—才智超群又玩世不恭。中学二年级,他开始接触大麻,经常“吸着大麻读名著”,他的中学老师说他是“多种矛盾的集合体”,比如他既无限崇拜莎士比亚,也极力推崇“垮掉一代”文学的代表人物托马斯·戴蓝(Thomas Dylan)。16岁那年,乔布斯用两大特征—个人主义价值观和齐肩长发宣布自己正式成为嬉皮士的一员。
既然嬉皮起来,就要做一些另类的事情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但是上世纪70年代的世界远远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没有什么领域能让人一试身手。就在乔布斯茫然失措的时候,他听说嬉皮高人约翰·德拉普发现一种能盗打免费长途电话的招数:当地一种麦片盒里作为奖品的哨子能产生2600赫兹的音频,用这个哨子向电话听筒吹声,就能激活侵入长话系统的“蓝匣子”。乔布斯马上和他的朋友斯蒂芬·沃兹尼亚克(Stephen Wozniak)开发“蓝匣子”,并以现金150美元、分期付款300美元的价格向同学大量出售,直到被警察抓到才停手。乔布斯也因此被“追加”为IT历史上老牌黑客之一。
也就是那个时候,乔布斯结识了生命中第一个女孩克丽丝·安·布鲁南(Chris An Brunan),乔布斯欣赏她的叛逆和坚强,因为全校只有克丽丝一个女生敢翻墙逃学。他们恋爱后,两人一起散步、喝酒、吸食大麻,乔布斯坦陈:“有一天,我们特意到一块麦田吸迷幻药,突然间,我感觉整块麦田都在演奏巴赫的乐曲。那一刻我非常兴奋,感觉自己就好像在指挥交响乐队演出。”
从嬉皮士到佛教徒
1972年秋季,乔布斯逐渐告别了迷幻药,并不是他有多么超人的意志力,而是因为他的心灵彻底被印度佛教征服。1974年8月南亚次大陆最炎热的时节,乔布斯“光着脚、穿着破烂衣服”来到印度朝圣,那是他第一次面对那么多的穷人。印度之行迫使他思考很多问题,他几乎变了一个人:“对人冷漠,沉默寡言,整天穿着黄色外袍,剃光头发”。他时常面壁参禅,最大的感悟是:“加利福尼亚嬉皮士的贫穷是一种自我选择,而印度的贫穷则是命运。”
1977年整整一个夏天,乔布斯都在为苹果电脑渐入佳境而兴奋不已,但是克丽丝的怀孕把他的生活完全颠覆了—多年来,乔布斯始终排斥婚姻,当然也拒绝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盛怒之下的克丽丝打碎家里的盆盆罐罐,砸坏门窗桌椅,带着满腔仇恨回到俄勒冈州的苹果农场,一场亲子诉讼大战就此拉开帷幕。1978年5月17日,克丽丝生下一个女孩,几天后乔布斯来到农场,他独自守在孩子的小床边很久,试图从她脸上验证自己的痕迹,但是,固执的苹果CEO在给孩子留下一个丽莎·妮科尔的名字后,再次否认是自己的骨肉。仿佛前生是一对天敌,自丽莎出生后,克丽丝开始拒绝在乔布斯面前“消失”,无论他去哪里、做什么、职务有多高,这个比乔布斯还要顽强的女人通过孩子提醒他们曾经共有的那段幸福时光。两年后,乔布斯终于答应做亲子鉴定,结果是“丽莎·妮科尔是他女儿的可能性占到94.97%”,但是乔布斯以“未满100%”的借口继续推诿,忍无可忍的克丽丝不得不把他告上圣玛特奥县(San Mateo County)法院,乔布斯被迫承担起抚养义务。
情感生活一片狼藉
创造力超凡的人往往都是浪漫主义者,最典型的表现之一就是容易“匆匆忙忙开始并结束一段感情”,乔布斯尤其如此—他需要女人环绕在身边激发灵感。
与克丽丝的诉讼还没有结束,他邂逅了一位麦金纳顾问公司(Regis Mckenna,Inc)的大美女芭芭拉·娅忻丝吉,乔布斯对她的东欧血统格外着迷,曾经一度动过结婚的念头。他经常去芭芭拉位于硅谷山上的小房子过夜,并且试图改变自己—他出售了100万美元的公司股票,在距离芭芭拉最近的小镇罗斯加托斯买了一栋房子,剩余的钱则购买了一辆奔驰双人汽车。但是乔布斯轻易不开这辆车,随后他买了一辆宝马豪华摩托,每到周末用它载着芭芭拉去斯坦福兜风,然后去山里的水库裸泳。
但是,这段美好恋情因为歌星琼·贝姿(Joan Baez)搅局无疾而终。随后,媒体曝光贝姿曾是同性恋,这个消息令乔布斯颜面扫地,无奈之下远走日本散心疗伤。不知什么原因,就在他乘坐日本新干线快要抵达东京时,这位亿万富翁突然对同行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他们一点儿不理解我?”
及时改变生活方式
对乔布斯来说,上世纪80年代的生活因为情感问题而一片狼藉,这迫使他不断自省、不断修正后面的道路。1991年3月18日,乔布斯终于结婚了,新娘是斯坦福大学的在读MBA劳伦娜(Laurene)。他们的佛教婚礼在约塞米蒂国家公园(Yosemite National Park)举行,乔布斯送给新娘的礼物是伍德塞德市(Woodside)一套1.7万平方英尺、包括11间卧室的大房子。
从那年起,乔布斯未曾预料到的很多事情都慢慢实现了—他找到了同样被送人的妹妹、写过《在别处》(Anywhere But Here)的小说家莫娜·辛普森,以及分别36年的亲生母亲,更重要的是,他重返苹果公司执掌大权。所有这一切,他都感谢自己的婚姻、感谢自己的妻子—及时改变生活方式是对的!
2004年乔布斯被确诊患上胰腺癌,医生宣布他只有3至6个月的生命,可半年后却奇迹般生还,他把这次“与死神擦肩而过”视为信奉佛教的结果。2005年,乔布斯应邀在斯坦福大学演讲,他这样回忆自己过去的生活:“我总是把一切弄得一团糟,甚至想过逃离硅谷。但是,渐渐地,我开始有了一个想法—我仍然热爱我过去做的一切,于是,我决定从头开始。”
乔布斯早已把第一个孩子丽莎·妮科尔接到自己身边,他不止一次夸耀:“丽莎虽然从小缺乏父爱,但是我却把聪明的头脑传给了她。”现在,53岁的乔布斯与世无争,每个周末他都腾出时间免费接待小学生到家里玩耍。2007年的万圣节,他早早等在大门口接待这些孩子们,并亲自榨胡萝卜汁给他们喝。当孩子们表示感谢时,乔布斯指着一个孩子胸前的iPod MP3播放器,微笑着说:“谢谢你购买iPod Touch,我理应为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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