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观社会心记
闪电刺目雷声响,
大风狂起吹倒墙,
吹尽花落遍泰城,
骤雨傾至路为河;
双目茫茫坎坷路,
社主路上雨打萍,(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人生壮志空感叹,
三十而立事无成。。。
二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反邪教路径探析
摘要:邪教是当今世界精神污染的毒瘤,是破坏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邪教驱使下的种种暴徒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对开展反邪教活动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邪教;文明;和谐
从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到昆明火车站的砍人事件,再到新疆暴徒的冲撞事件,一次次的邪教暴徒行为让人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以核心价值观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紧迫。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在引领社会思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精神之魂,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能在广大群众的心中构建起一座精神长城,在全社会形成一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浩然正气,在全国各界掀起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求索之风,为中华民族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有效地抑制邪教的滋生蔓延,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我国邪教组织滋生蔓延的原因
据新华网报道,改革开放后,我国的邪教组织逐渐发展起来。20世纪80年代,邪教势力大多在偏远地区活动,90年代新生邪教多以中心城市为基地扩张,进入21世纪,当代邪教势力开始出现国际化的趋势。邪教以宣扬教主崇拜,散布歪理邪说,扰乱人心为主要特征,并公然聚众闹事,不断制造命案,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邪教分子的种种暴行表明了其价值观的荒芜甚至扭曲,以致做出种种惨绝人寰的事件。
价值观是人们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标准,表明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它对人们自身行为的定向和调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决定人的自我认识,直接影响和决定一个人的理想、信念、生活目标和追求方向的性质。价值观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和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一种主流的、核心的价值观念来引导,必定会造成价值观的荒芜或扭曲。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化,国外的经济制度、社会思潮逐步流入我国,我国逐渐形成了一个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思潮多样化、信息来源多渠道化的社会,给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造成干扰。在困难、挫折、灾害、突发事件面前,有些人丧失了价值判断能力,甚至被邪恶势力所操纵、误导,成为邪教势力的附庸。
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性分析
在中西方文化冲击的背景下,培育一种核心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价值观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在长期共同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念体系, 它是一定的社会系统得以运转、一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价值目标,它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又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只有在全国范围内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抵制邪教势力对我国思想文化领域的渗透,扩大主流价值观念的影响力;只有在全国范围内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振奋起人们的精气神、增强全民族的精神纽带。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反邪教的启示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短短24个字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也为治理邪教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一)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大的精神感召力和行动引导力凝聚力量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规定,是从国家价值目标层面凝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蓝图,是一个振奋人心的价值理想。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证明,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带领人民走上富强、民主的道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说服群众,用群众身边的变化说服群众,坚持广大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一切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罪恶行径。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和邪教描绘的空想目标是有本质区别的,邪教往往会描述一个空想的美好蓝图,形成末世论,增强欺骗性,麻痹普通民众。普通民众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很容易陷入邪教精心组织的陷阱,误入空想。因此,反邪教工作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正确认识和分析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和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取得的成就,给人民以良好期待。“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核心价值观能够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国家总体目标的周围,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有利于形成中华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铲除邪教产生和传播的土壤。
(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社会规范,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提升,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在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和开放进程中,各种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纷繁复杂。人们价值取向和社会思潮呈现多元化趋势,在一定社会人群中出现了理想丧失、道德低下、诚信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同邪教散布的“社会下滑论”和“人类堕落论”有某种契合之处,从而为邪教歪理邪说在社会中蔓延铺垫了社会心理基础,迎合弱势民众的心理。因此,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社会规范,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给人民以满意交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凝聚一种正能量,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奋斗的热情。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如果没有以自由平等和公正法治为核心价值观作为支撑,是难以成功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的核心价值理念。
(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成员的道德规范,形成积极、乐观的心态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融、交锋下,一部分文化程度不高、道德素质不强的人很容易被邪恶势力利用,做出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暴力倾向,严重破坏了安定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这除了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模糊以及邪教的欺骗性相关之外,与公众的基本道德素质低下密不可分,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内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成员的道德规范尤为必要。社会道德规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加强对公民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道德规范教育,能够从个体层面增强对邪教的免疫力,压缩邪教的传播空间。
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愿望和追求,为多元化时代凝聚思想共识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治理邪教指明了方向(www.61k.com)。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新反邪教工作思路,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 : 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1)
【网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关道德风尚,事关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这对更好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在日趋激烈的国际思想舆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法治”解读
2012年11月8日18大报告提出“3个倡导”,明确将“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www.61k.com]是1997年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后,党和国家在法治建设理念上的重大转变:法律有其自身的内在正义价值,不单纯是1种社会调控手段或工具。而后续党和国家在信访政策上的重大调整,也反映了这种理念转变向具体社会行动的快速迁移: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具体的操作方式是涉法涉诉信访不再通过信访渠道,而是直接进入申诉程序。2014年2月25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进1步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从法治理念到国家具体制度层面的重大变化,都要求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对“法治”做出“全新”阐释。
基本含义:法律之治
法治是以“法”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子系统,因而它必然得符合“形式正义”的要求,即法律之治。我们通常所谓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等都可以归到其中去。“法律之治”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即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法治首先是1种涉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全范围的制度设计或安排,1种以“法律”为核心建立的社会秩序——法治秩序:即法律基本上确定了人们参与其中的几乎所有主要社会活动的基本结构。因此,“法治”意味着必须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作支撑,赋予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以法律形式,对私人交往中使用强迫手段给予严格限制,专门的国家立法机关至少对一些极端重要的强制拥有绝对的权力。(2)法律至上,核心是宪法至上。即便是再完备的法制,仍不能排除道德、宗教、习惯等“文化法则”和政策、命令等操作规则的正当地位,更何况法律除非运用1种通常情况下的实现力量,便不能维护其强制执行的“效用”。所以,“法治秩序”本身包含了这样的观念: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系统内部存在1个效力“等级塔”,法律规则在这个“塔”中拥有至尊地位,任何公开的规则都要遵循它们。当然,“法律”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判决在我国现阶段不具有立法效力,宪法处在社会规范“效力塔”的最顶端,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终极规范,“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宪治”。(3)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普遍范式。法治秩序,第一次突破个人“自治”的狭隘领域,把人们组织为1个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共同体”,人们在一体遵守的法律面前形成统一意志和共同信念,平等、自由成为人一般的、内在的规定性。在这种秩序中,法律是1种预设的基本承诺,是社会成员所共同接受的一组假设、理论、准则和方法的总和,也是1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的集合,是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共同遵守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它为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合作提供了基本框架:每1个行为的一头连着中立、一般的规则而另一头连着强制、特定的责任,任何行为都要在法律规则面前获得辩解。(4)法律一经公布便得维持稳定性,不得朝令夕改。专门立法机关不能实时召集,并不是法治秩序对法律稳定性要求的充分理由。实际上,法律的稳定性根源于法治秩序形成的目的:法治秩序是“社会共同体”的理想,与个人主义伦理价值相对立,是一幅谋求人性发展的美妙蓝图;在这幅蓝图中,每个参与其中的主体都由立法者人格为其预先确定了明确的地位、角色和行为模式,能够清晰预判自身行为的一般后果和自身以外的他人(包括政府、立法者乃至国家)的一般行为以及他人对自身行为的合理反应,即法治秩序本身构成人们社会交往的一般秩序和人们之间沟通的“成本最低值”的预设性安排。因此,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不能使遵守它的人们从观察他或她所受的惩罚中领会到新规范的内容;法治秩序就是给民众提供合法期望的1个基础(即法律)来组织社会行为。但法律的稳定性远不止此,还延伸包括:法律必须为公众所知并被公开宣传;其含义须得到清楚规定;其规则的陈述和意向都应当是普遍的,不能成为明确损害特定对象的手段;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尤其是犯罪行为应有严格规定,并在处罚时不得追究既往之过错……。(5)司法终结制度。与法律之治相对应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司法终结制度。法治秩序不仅仅是1种普遍性的社会治理范式,而且也是1种国家层面的分权民主体制和恰当的形式程序。法律不过是强制公开以便人们遵守的规则,并不能自我执行,亦不能立时解决实际存在的社会纠纷和冲突;故,法治秩序还包括创设法律的执行机构和专职的第三方裁决,由特定国家或社会机构运用适当的方法来贯彻法律规则,对某个或某些已确定好的领域行使最后权威,以控制一定范围内人们的活动和保护正当利益。由于行政的效力先定性和分权民主原则,司法成为保证法律被遵守、执行、适用的最后防线,任何经过合法、完整司法程序而做出的最终裁决都是终局性的,都应遵循“一案不二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进入其他程序。维护司法裁决的终局性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涉法涉诉信访的非法性就在于它违背了司法独立、程序正义的法治原则和精神。(6)塑造理性人人格。对民众而言,法律不仅意味着应然或必然,而且还是1种切实有效的力量。但是,法律是理性人的游戏和交往规则,非理性人属于法治社会的异类,非理性行为是违逆法治和应受法律谴责的行为,所以法律只为理性人带来好处,并由此构成其行为及其合法性的基础,并转化为1种个人交往的能力和力量。法治秩序的优势在于此,其局限性也在于此。(7)法律应得到很好地遵守。塑造理性人人格就是培育社会的守法品格和精神,“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
总之,法治的第一要义就是“法律之治”,它包括法律制度的一切形式结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依法塑造公民人格,法律之外不应有多余的特权和额外的负担。
内在要求:善、正义
法律之治是法治的最基本含义。然而,不仅仅如此,法治秩序更关注的是,人们“不必像哨兵那样两眼不停地四处巡视,而是要能使他们经常无忧无虑地仰望星空和放眼繁茂的草木,举目所及乃实在的必然和美好,不间断的自我保存的呼救声至少有一段落时间沉寂,以使良心的轻语终归为人们所闻。”(拉德布鲁赫言)。这就是说,法治并不以法律的工具价值辄止,它还要透过公共理性的实在之幕,追问法律规则的道义尊严。
在2300多年以前,古希腊的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开篇就阐言,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和所有人类的每1种作为都以“善业为目的”。他认为法治必得是“良法之治”,“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故,法治秩序之“法律之治”不能仅仅从法律规则的内容去寻找人性的“善缘”,还须“在法律规则目的的品德性方面去发现其正当性”。
法治是1种基于法律建构的社会秩序,因而法治包含对法律规则本身公正性、正当性、合理性的价值判断,即法律正义。只有当法律本身是正义之际,才建立了人们合法期望的基础,构成人们之间相互信赖以及他们的期望没有实现时提出反对或主张的基础。正义确实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但就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贯彻“人民主权”原则:在立法层面,制度安排要促进社会进步,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满足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需要,各种权利、义务、责任、利益做到恰当分配;在行政执法层面,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自觉带头守法,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按照合法、合理、比例、程序正当原则依法行使执法权、决定权、自由裁量权,做到合法执法、合理执法、及时执法、高效执法、有效执法、诚信执法、节约执法,尊重人权,维护各方正当权益;在司法层面,尽最大限度维护法院独立、中立,避免司法等级化、商业化、行政化、地方化,保障法官权益和公正、公开行使审判权,确保任何进入司法程序的社会冲突、纠纷能得到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平等对待,真正赋予法院对进入司法程序案件的终局性裁决权和对立法、行政的监督权;在社会层面,制度设计要体现对人的关怀和尊重,赋予自由、平等优先地位,禁止歧视,保护弱者,维护一般机会均等和一般性社会资源分配公平,支持各项合法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社会和谐进步。
法治秩序的内在要求,就是法律作为1种制度安排的目的价值,包括外在的、个人伦理层面的“善”和内在的、社会共同体层面的“正义”2个方面,前者是个人主义的,后者则是集体主义的。
时代精神:服务、诚信、节约、正理
其实,法治是1个随着时代内容不断充实的范畴。在当代,由于受现代性进1步开展引发的部门分殊化、资讯网络化、全球化、知识经济化及相伴随而来的风险社会,到上世纪90年代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兴起,放松管制、社会自治、组织再造、政府瘦身、政策网络治理等行政合理性议题被引入法治领域,法治已经增添了不同于过往的时代内涵:(1)政府合法性的根据不是宪法和法律的赋权,而是公众意愿和公共利益;政府的首要职责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关心和满足公众正当需求,建立与公民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树立诚信政府形象。(2)任何制度设计、行政和司法过程强调以结果为导向,按照市场观念运作公共资源和公共品供给模式,进行成本核算,建立节约型政府,权力行使不仅要遵循合法、合理原则,更要遵循比例原则。(3)矫正“经济人”假设,用“社会人”视角看待公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尊严,保障人权,“服务而非掌舵,重视人而非盯注生产效率”。(4)强调实践理性,关注制度设计的社会条件,立法被视为“着眼于现实”而非“着眼于安排”的1个公共选择过程。(5)反对先验主义正义观和法治的“契约论途径”,主张“正理的正义观”和引入“中立的旁观者”机制,相信法律效力只有在不脱离民众生活实际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在一定程度上讲,法治的这些时代新内涵是“后现代”的产物,有人把这样的1个由“零碎”的法治观念拼凑的法治化国家称为“社会法治国”,也许阿马蒂亚·森的观点更能揭示这种“正理”法治观的时代精神:让我们难以接受的,并不是这个世界上缺乏“绝对的公正”,而是存在着某些明显的不公正;因此,消除赤裸裸的不公正比寻找完美的公正更重要。
最后,需要特别关注的一点是,和任何社会治理模式一样,法治也有其明显的局限性,法律的作用和效力很可能被夸大,把那些依靠内心深处的力量维系的社会关系以“伦理最低值”为由赋以法律强制效力,或者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给纯粹“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赋予法律上的效果,牺牲了文化和社会治理途径的多样性。还可能“以轻率的调和,否认个人道德与一般法律秩序之间、灵魂要求和国家要求之间的冲突”,产生“信仰犯罪”的悲剧性后果。
——该文已发表于2014年3月31日《甘肃日报》理论版,转载注明出处,切勿抄袭,请尊重知识产权。
五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
1.创文明乡镇,做文明村民
2.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3.创文明乡镇,做文明村民
4.讲文明、有礼貌
5.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
6.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
7.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8.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9.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实现中国梦精神动力。
10.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每个公民都应树立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追求。
1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发展助力,为民族进步铸魂。
12.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13.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14.培育和线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
16.爱国是核心、团结是基础、和谐是根本、发展是关键、文明是标志
17.发展是硬道理
18.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9.大力推进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社区、进农牧区
20.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1.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
22.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
23.团结进步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24.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5.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26.大力推进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社区、进农牧区
27.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28.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
29.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0.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31.坚定不移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
32.劳动光荣、懒惰可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33.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文明满洲里
34.爱国、团结、和谐、发展、文明
35.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36.大力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37.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
38.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9.奋力推进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建设
40.树立核心价值观,打牢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41.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42.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4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44.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5.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6.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
47.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48.各族人民大团结万岁
49.好人好报、恩将德报
50.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
51.树立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新西藏合格接班人
52.呼唤莫若实干,心动不如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在知行统一。
53.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54.爱国是核心、团结是基础、和谐是根本、发展是关键、文明是标志
55.全力推进西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转变
56.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57.劳动光荣、懒惰可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58.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和谐文明美丽满洲里
59.培育和线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0.团结进步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61.大力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62.坚定不移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
63.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4.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65.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分裂
66.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7.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68.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69.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70.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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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7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
74.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5.爱国一家
76.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
77.团结就是力量
78.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79.践行以爱国、团结、和谐、发展、文明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80.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
81.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82.好人好报、恩将德报
83.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分裂
84.践行以爱国、团结、和谐、发展、文明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85.各族人民大团结万岁
86.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
87.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
88.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文明满洲里
89.讲文明、有礼貌
90.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91.树立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新西藏合格接班人
92.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93.深入开展以爱国、团结、和谐、发展、文明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教育
9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95.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96.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
97.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
98.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合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共识、解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
99.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100.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0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实现中国梦精神动力。
10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发展助力,为民族进步铸魂。
103.树立核心价值观,打牢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104.发展是硬道理
105.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
106.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
107.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8.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
109.爱国、团结、和谐、发展、文明
110.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每个公民都应树立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追求。
111.爱国是核心、团结是基础、和谐是根本、发展是关键、文明是标志
112.爱国是核心、团结是基础、和谐是根本、发展是关键、文明是标志
113.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
114.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115.全力推进西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转变
116.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
117.呼唤莫若实干,心动不如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在知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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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20.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121.团结就是力量
122.奋力推进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建设
12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和谐文明美丽满洲里
124.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125.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126.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127.爱国一家
128.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
129.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
130.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131.深入开展以爱国、团结、和谐、发展、文明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教育
13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133.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13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合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共识、解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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