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陈天桥呼吁网游企业不要恶性竞争
7月16日上午消息,盛大网络董事长兼CEO陈天桥今日上午在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2008年对网游是不平静的一年,次贷风波网游首当其冲,市盈率甚至降到20倍以下,在周边几十被甚至上百倍的市盈率当中,网游企业到了被抛弃的境地。他同时呼吁网游企业不要恶性竞争,要可持续发展。
陈天桥指出,2007年整个网游行业收入超过100亿,甚至超过了领先于网游产业的网友广告业,整个网游行业蓬勃发展,但是网游产业从没有被高估过,“只是谁的PE被估的更低而已”。陈天桥认为,只有产业的价值被认可,企业价值才能够得到认可。
陈天桥在论坛上表示,网游行业需要百花齐放,但百花齐放不是恶性竞争,“目前很多人说网游PE低、前景不被看好,甚至网游进入门槛低、竞争激烈,其实这是偏激的观点。”他认为,网游业百花齐放才是网游产业的主流。此外,他也提出,开放和合作才是网游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游戏是聪明人的游戏,耐得住寂寞,扛得住压力,抵得住诱惑,最终一定会证明整个产业的价值。”陈天桥说,此外他呼吁,大家的智慧不要用在恶性竞争、相互诋毁损害整个行业利益方面,要把智慧用在可持续发展方面。
二 : 工信部严斥电信运营商恶性竞争 紧急下文规范
【TechWeb消息】12月28日消息,针对不断出现的电信运营商恶性竞争事件,工信部近日发布相关文件,严厉斥责个别地区电信企业在竞争中出现破坏通信线缆、盗窃基站设备、侵占通信设施、造成肢体冲突等恶性事件,并表示将严肃处理。
为遏制当前电信市场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工信部近日颁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针对个别地区电信企业在竞争中出现破坏通信线缆、盗窃基站设备、侵占通信设施、造成肢体冲突等恶性事件,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大对破坏和侵占通信设施、影响互联互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快速反应,及时取证,督办解决,避免问题积压、扩散、升级。
《通知》要求各电信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自律和对下属企业的监督、教育。要通过创新业务、完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手段提升市场竞争力,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设置网络障碍,影响用户正常通信。
具体到处罚措施,《通知》称,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电信企业要严肃处理,不可姑息。
此前,媒体曾广泛报道四川泸州iPhone首销仪式上发生肢体冲突事件、上海移动电缆被剪事件、中国移动在吉林等地收购联通卡事件等。(罗亮)
以下是通知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
工信部电管〔2009〕6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我国电信改革重组进展顺利,电信市场全业务经营全面展开,3G和TD发展快速推进,我国电信业总体呈现科学规范、蓬勃向上的快速发展态势。但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电信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一系列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的文件精神,肆意破坏通信设施,阻碍互联互通,恶意诋毁、排挤竞争对手等,严重影响了电信网络安全畅通,扰乱电信市场秩序,侵害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为遏制当前电信市场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部下发的有关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的文件精神,确保电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营造和谐竞争环境,加快推动TD发展
当前,营造和谐的电信市场竞争和发展环境,对于提升电信行业整体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电信企业要站在全行业高度,充分认识通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环境,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公平合理开展竞争、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电信市场竞争秩序。各电信企业集团总部要切实做好对下属企业的考核、管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开展经营和市场竞争,维护电信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要按照国家加快推动TD发展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落实TD-SCDMA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规划,全力以赴搞好TD-SCDMA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移动公司积极发展TD-SCDMA业务。现阶段各地移动公司应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要求,加快发展TD-S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可以经营利用TD-SCDMA网络开展的无线宽带接入业务(含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与TD-SCDMA相关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等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授权,可以经营3.5GHz、26GHz无线接入业务、有线宽带接入业务,以及与TD-SCDMA无关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等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2010年底前后,部将组织对TD-SCDMA发展指标和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视情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二、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一)严肃查处破坏通信设施、阻碍互联互通行为
针对个别地区电信企业在竞争中出现破坏通信线缆、盗窃基站设备、侵占通信设施、造成肢体冲突等恶性事件,各通信管理局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75号)和《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信部政[2003]453号)等相关规定,加大对破坏和侵占通信设施、影响互联互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快速反应,及时取证,督办解决,避免问题积压、扩散、升级。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电信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自律和对下属企业的监督、教育。要通过创新业务、完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手段提升市场竞争力,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设置网络障碍,影响用户正常通信。对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电信企业要严肃处理,不可姑息。
(二)规范终端固定的移动电话设备的使用和业务开展行为
所有终端固定的移动电话设备在进网使用前,都应当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粘贴进网许可标志,并严格按照部批准终端进网规定的范围使用。对于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证规定范围违规提供终端固定移动电话设备的,各通信管理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电信企业违反规定发展终端固定的移动电话用户,各通信管理局要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依法查处收机收卡、诋毁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一些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收购竞争对手终端设备、SIM卡以及手机电池等,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各通信管理局要按照《关于规范当前电信市场秩序的意见》(工信部电管[2009]225号)精神坚决纠正,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针对一些企业采取诋毁竞争对手、对比宣传等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在网络覆盖、网络性能、服务功能、资费价格以及手机终端发射功率等方面捏造事实或传播虚假误导信息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各通信管理局要按照《关于规范当前电信市场秩序的意见》精神坚决纠正,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严格执行网间结算政策,保障网间通信质量
当前,个别地区的电信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网间主叫号码传送不规范,并引发了网间结算争议。还有部分电信企业因为网间结算存在分歧而延误网间扩容,导致网间通信质量下降,影响用户通信。
各电信企业要严格执行网间结算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恶意逃避、套取网间结算费用。对于目前尚未互联的业务,互联双方要积极协商,做好网间互通的研究、准备工作。对于已经互联但存在结算争议的业务,互联双方要以行业发展和用户利益为重,优先采取扩容等有效措施,保障网间通信畅通,不得以结算为由拖延网间扩容,影响网间通信质量。
各通信管理局要依照《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第9号令)、《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办法》(信部电[2003]454号)等规定,监督各电信企业做好网间结算、网间扩容等工作,保障网间通信畅通。
四、规范电信企业定价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一)严格履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
各电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资费管理,严格履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不得在未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在市场上宣传、实施资费方案。对于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中涉及的资费方案,各省级电信企业在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时,须同时提供其集团公司的书面意见。
各通信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资费审批备案程序的管理和监督,对未履行程序的,要依据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二)规范资费方案设计
各电信企业和通信管理局要按照《关于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信部清[2008]81号)规定,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资费方案应简单清晰、通俗易懂,进一步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继续控制好资费方案数量。
(三)明确捆绑业务资费要求
各电信企业捆绑电信业务进行销售的前提是,必须另外提供包内各单项业务单独的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捆绑业务资费方案应通俗易懂,计算简单,并分别列出必须消费的总费用、套餐包内各业务的通信量和包外各业务的单价,便于消费者分析、比较、选择和使用。
(四)全面准确开展资费宣传
资费宣传应全面准确,尽量简化资费结构,不应模糊使用条件、夸大优惠幅度。不得出现名不符实、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
五、切实提高认识,维护国家网络信息安全
电信企业是维护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力量,要深刻理解当前信息化发展和企业转型赋予电信企业的新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强化管理,实现发展和安全同步。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网络接入、网元出租等重点业务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合作伙伴的资质审查,做好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督落实,严厉打击利用基础电信网络从事非法国际电信经营等行为;实施网络信息安全评估制度,企业要在新产品开发和业务上线各环节同步配套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切实加大投入,同步建设与企业网络覆盖、业务发展和用户规模相适应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手段。要高度重视移动互联网发展可能引发的新的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抓住当前3G网络建设的时机,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建设。
各通信管理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准入和年检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的通知》(工信部保[2009]10号)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企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当前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监测机制,对电信企业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实行通报整改制度,对存在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或者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企业,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视情予以通报;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和落实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做好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重要问题随时报部,及时沟通。
三 : 低价未必好事:设备商恶性竞争损害竞争力
核心提示:如今的电信产业链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运营商采购一味追求低价,致使制造企业无奈以低价搏市场,利润无以为继。 |
历史学家眼中,酿成中国历代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往往只有一个,那就是土地兼并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无业可就,成为流民,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
如今的电信产业链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运营商采购一味追求低价,致使制造企业无奈以低价搏市场,利润无以为继。如何构建有序共赢的新型产业链,将直接关系到中国电信业的整体发展,以及未来和希望。
进入2008年,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绝大多数通信设备制造商业绩疲软,从已经披露的财报来看,爱立信、北电销售额同比增幅小于2%;摩托罗拉、阿尔卡特朗讯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作为电信业技术驱动的主要力量,造成通信设备企业颓势有很多原因。一方面全球电信网络演进进程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以3G为例,在2G市场趋于饱和后押宝第三代移动通信的爱立信并没有在此取得预期的收益,而高昂的研发投入直接影响了其财报的“可读性”。与此同时,中国本土设备商的全面崛起在全球范围内拉低了通信设备的价格。中兴、华为全球范围内的开疆拓土在使运营商受益的同时也迫使竞争对手不得不改变原有的定价策略。而摩托罗拉、北电在制定产品策略时没有紧跟电信业转型趋势,最终导致其不得不退出原有的优势市场。
排除设备商本身的竞争性因素,近年来全球运营商不断缩减资本性开支,降低采购价格也是导致设备企业利润降低的重要原因。从早年的手机当作白菜卖,到现在的CDMA集采非正常报价,目前国内电信采购越来越呈现出“价格为王”的趋势,这种单纯以抢占市场份额为目的,急功近利的“战法”也许可以获得单次战役的胜利,但长此以往,受伤害的必然是整个制造业产业链,任谁都无力回天。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电信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但是,在这个竞争充分的市场中,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和业绩,不惜采用低价竞争手段夺取市场份额的行为比比皆是。它们的行为迫使一些正规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利润和生存空间,不得不降低产品成本,减少研发投入和服务投入,这无疑是饮鸩止渴,使整个行业陷入恶性竞争的怪圈。
这种恶性竞争的后果在短期内似乎对采购者有利,但从长远看,整个行业内的企业不可能大力投入研发和服务,势必会使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下降,同时企业的研发创新无法跟进,最终不但拖垮了本行业的企业,还会严重地危及到上游运营企业,从而成为阻碍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隐患。
事实上,在整个电信产业链条上,不仅需要通信制造企业不断在产品创新和产品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同时也需要上游运营商从行业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下游企业进行有序的竞争,在采购时注重下游企业的研发和创新实力,以及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而不能只关注价格。
对于刚刚经历过重组又马上要面临3G时代来临的中国电信业来说,充分的竞争是必要的,但恶性竞争所带来的后果却不能不引起业界的警惕。新的时代即将来临,电信业的成功转型需要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或许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是电信圈甲方乙方都要明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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