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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App中的“零钱”“余额”等不能用来缴税

发布时间:2019-12-14 所属栏目:科技

61阅读12月13日消息2019年12月6日,《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将于2020年1月6日起施行。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办法》出台有利于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商业银行、清算机构等参与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有关各方的业务行为。

《办法》所称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托商业银行或清算机构与国库直连的网络通道,为各类预算收入经收入库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该服务是传统国库经收业务的延伸,是面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

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国库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办法》规定,能够提供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必须的技术支持与系统改造服务,获得互联网支付或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许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均为B类及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均可参与提供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

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包括两种业务模式:一是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清算机构与商业银行连接,依托商业银行直连国库的网络通道提供经收支付服务;二是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托清算机构直连国库的网络通道提供经收支付服务。

为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快速缴入国库,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时,资金应当从缴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即APP绑定的银行卡)扣划后直接汇划至国库账户,不能使用App中的“零钱”“余额”等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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