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阅读6月14日消息 今晚,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格力集团签署《<关于“格力”商标权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协议》,双方关于“格力”商标的授权使用维持现状不变。
双方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可以在已使用的领域内继续无偿使用“格力”商标作为的公司名称、公司标识,就其未来任何投资或扩张的主体和领域等如需使用“格力”商标、“格力”商号的,应由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格力集团为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公开资料显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家电企业,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品牌,主营家用空调、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器、手机、生活电器、冰箱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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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格力:股权转让后格力集团继续无偿使用"格力"商标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