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消息,据台湾地区《经济日报》报道,台湾地区“交通部”今天下午召开部务会报,通过Uber条款“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103-1条修正草案。
台湾地区“交通部”表示,草案最快最快6月5日下周三公告,公告后3天实施,最快10月8日开始执法。届时小客车租赁业与Uber合作须提交营业计划书,且载客计费需要从1小时起计算,且以小时计算或者按日计算,违者可处以租赁业者9千至9万元新台币罚款。
据报道,Uber与租赁车合作后,造成租赁业、计程车业恶斗。台湾地区“交通部”二月提出俗称“Uber条款”的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修正草案,但引发租赁车业多次抗议。
5月28日,台湾地区“交通部”表示,Uber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规定,转型为合法的出租车,否则6月初将公布法规,在四个月的缓冲期后,从10月初开始取缔非法的Uber载客行为。
28日晚间,Uber回应表示,对台湾地区“交通部”的回应感到无比失望。Uber表示,台湾地区“交通部”的回应完全忽略大众选择,以及公共政策参与平台中的7000多则民众留言意见,并且也会增加平台代雇驾驶和中小型租赁车行无谓的财务负担,也限制消费者选择。
而在29日,Uber司机组成的网络叫车平台代雇驾驶自救会下午前往台湾地区“行政院”门口抗议,用Uber车辆包围“行政院”,鸣汽笛与喇叭,并高喊“交通部”为诈骗集团。
尽管如此,台湾地区“交通部”今天下午仍依原定计划拍版草案。台湾地区“交通部”表示,Uber未来仍可与小客车租赁业合作,但须符合运管规则,提供营运计划书详细说明合作平台、车辆造册等,并开放权限让主管机关勾稽,确保符合时租规范。Uber也可转型加入计程车客运服务业,成为“Uber大车队”,派遣计程车、经营多元化计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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