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一般贸易跟来料加工的区别都有哪些?具体是什么?多谢指教!要简单易?
一般贸易跟来料加工的区别
一般跟来料加工的区别都有哪些?具体是什么?多谢指教!要简单易懂
一般贸易是从国外进口外国的产品,或者用国内的原料/料件生产成品出口。一般贸易下的出口,原料不需要动用外汇,产品出口挣得外汇。收取的外汇是货款。正常交纳关税。
“同名女子”说的可能是进料加工。进料加工要用外汇从国外采购原料/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到国外。收取的外汇是货款。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两个环节都正常交纳关税。进料加工进口和出口的国外客户可能是同一客户,也可能是不同的客户。
来料加工是对于同一国外客户而言。由国外客户免费提供料件,在国内加工成成品后出口至该国外客户。收取的外汇仅是加工费。
料件进口时保税(暂时免关税,如该料件未能生产成品是出口,必须补关税),出口后核销。(加工贸易有点复杂)
二 : 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县
电话:
传真:
乙方:中国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路()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拟出运日期:
出运港:
到货港: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 来料加工贸易的免税技巧
小编絮语 “来料加工”,是指由国外厂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零部件等,由进口国按照对方要求的质量、规格、款式进行加工装配,制成成品后运交对方,进口国企业仅收取加工费的贸易形式。 |
出口企业以“来料以工”方式加工复出品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办法,即在生产环节免税,出口环节不退税。在海关加工贸易管理制度下,境内企业进口的料件,无论是用外汇购买还是由外商提供,海关均准暂缓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并根据出口成品实际耗用的进口料件数量,免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经批准不出口或因故需转为内销的成品所耗用的进口料件数量,补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加工成品出口,一律免征出口关税。
具体管理办法: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辅材料、零部件等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并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若需要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则由出口企业将免税证明转交加工企业,据此办理免征加工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出口后,出门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加工企业凭退税机关核发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过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程序是:
(1)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持以下凭证资料,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①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②《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持以下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手续。
①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
③进、出口合同。
④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进料加工包括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形式。作价加工也称双作价方式,即双方分别作正常的购销关系处理:外销品所用进口料作为外贸企业转售给加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则属外贸企业向加工厂收购。
【例】深圳威尔外贸公司向外商美国斯特尔进口原料30000千克,价值300000美元,将其作价转给W工厂安排加工。原料作价人民币3000000元,并按消耗定额计算应交成品10000件,每件按410元人民币收购。外贸企业同时与外商日本木野株式会社谈妥,以每件50美元的价格全部出口,汇率假设暂按1美元=8.7人民币元,近期无波动。假设对口合同免征85%的进口税金,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9%。
外贸企业的会计处理分析如下:
①计算有关进口税金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进口关税=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免征率)=300000×8.7×20%×(1-85%)=78300(元)
进口增值税=(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率×(1-免征率)
=300000×8.7×(1+20%)×17%×(1-85%)
=79866(元)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 (300000×8.70)2610000
贷:应付账款——外商斯特尔公司 2610000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 78300
贷:应交税费——进口关税 78300
借:应交税费——进口关税 78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9866
贷:银行存款 158166
借:材料物资——进料加工 2688300
贷:商品采购——进料加工 2688300
②作价3000000元拨给加工厂,凭出库单及加工厂回单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W工厂 3510000
贷:其他销售收入——作价加工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借:其他销售成本——作价加工 2688300
贷:材料物资——进料加工 2688300
③加工完成后收购入库,凭入库单及工厂增值税发票做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成品 4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97000
贷:应付账款——W工厂 4797000
借:库存出口商品 4100000
贷:商品采购——进料加工成品 4100000
④出口交单时:
借:应收账款——外商木野株式会社(50×8.7×10000)4350000
贷:出口商品销售收入 4350000
借:出口商品销售成本 4100000
贷:库存出口商品 4100000
⑤审办出口退税。
本例进料加工业务可退回的增值税包括两项:
一是进口环节交纳的增值税;
现分别计算如下:
进口环节交纳增值税的退回数额与转出额:
出口退税额=关税的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免征率)×退税率=300000×8.7×(1+20%)×(1-85%)×9%=42282或=实征增值税税额÷征税率×退税率=79866÷17%×9%=42282
转出进项税额=实征税额-出口退税额=79866-42282=37584
作价加工环节支付的增值税的退税额与转出额:
出口退税额=作价加工环节实际支付的增值税÷征收率×退税率
=(进项税额697000-销项税额510000)÷17%×9%
=99000或=收购价与拨付价的差额×退税率
=(4100000-3000000)×9%
=99000
转出进项税额=作价加工环节支付的增值税额-本环节的退税额
=(697000-510000)-99000=88000
本例出口退税额与转出进项税额:
出口退税额=42282+99000=141282(元)
转出进项税额=37584+88000=125584(元)
根据计算结果做如下分录:
借:出口商品销售成本 12558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5584
借:应收出口退税 14128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41282
四 :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是指通常所说的“三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制作、来件装配)。以国外厂商为委托方,本国的厂商为加工方,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必要时提供设备,加工方按委托方的要求承担加工任务,产品由委托方负责销售,加工方收取相应的加工费。
。www.61k.com。有的情况下,来料加工装配贸易与补偿贸易相结合,即委托方不仅提供原材料和负责销售,而且还提供加工方所需的设备,其补偿则从加工费中扣除。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贸易方式代码为"0214",简称:来料加工。
1.贸易双方的关系非商业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加工关系。
(1)从整个贸易过程来看,委托方拥有原材料、制成品及有关用具等的所有权,受托方仅仅从事某些生产环节或全部生产环节的加工任务。
(2)从合作方式来看,双方不存在参资、合股等合作形式,双方以委托签约方式作为合作的依据,由此确定双方的委托加工合作关系。
2.上述经济关系的确定,使此种贸易关系的利益分配不可能采取合作双方分红的形式,而是采取支付加工费的形式,即委托方获取全部的利润,受托方则根据其付出的劳务获得相应的加工费,由委托方从获取利润中支付。委托方通常承担了大部分经营风险,其收益一般要比受托方高。
3.从事来料加工装配的企业通常从事劳动密集型、中低技术型产品的加工,因此这些加工点通常在一些发达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
开展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一国经济发展具有如下意义:
(1)可以利用别国的廉价劳动力、土地等资源,降低生产成本获取较高的利润;
(2)可以用部分资金、人力来从事产品全部生产,这样使厂商可以腾出部分资金、人力、管理来从事更有利可图的经营;
(3)对于一些较落后的产品和技术,委托方转移至他国,自己可进一步开发更新产品和技术。
(1)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土地等资源,增加就业,增加人民收入;
(2)可以节约生产资金,在资金来源困难的情况下,从事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可利用外资,减少投入;
(3)可以增加收汇收入;
(4)可以引进外国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也存在不少需要注意的问题和风险。如产品的销售市场与本国的产品竞争,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对产品生产的影响等。对此要做到:
1.要做好开展此项贸易的前期工作
(1)要注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产品市场与本国出口产品市场研究(不能相互争市场、争客户),加强成本核算研究等。同时要对委托方的资信和经营能力加强调查。
(2)加工费的计价要参照国际国内的各种做法,以确定合理的计算标准,加工费的支付应明确交付方式、结算货币,应附有必要的保值条款。
(3)应确定原材料、产成品的定额、质量、规格、交货期等,订立合理标准。
(4)要对保险及费用支付、责任分担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2.要注意发挥我方优势
来料加工的产品应该是我方基本具备生产能力,而且应是投资少、收益大、见效快的产品。例如,轻工、纺织、电器、电子等产品,其生产期短周转快,效益也比较好。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品,比较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进行加工,既可为国家创造外汇收入,又可增加劳动就业。
3.要避免某一加工区的重复立项设点,在引进技术设备时,要考虑到消化、吸收能力,切忌盲目引进。
4.要注意逐步提高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档次,使企业生产由低水平的劳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相结合的高水平生产类型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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