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2015年度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作业场所生产环境,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及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年规划》文件要求,特制定《2015年职业卫生防治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防治原则,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构建职业健康安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深化精细化、无尘化建设保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设备、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公司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6月底,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伤保险体系,到2015年底要全面形成职业卫生防治体系,使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具体指标为:
1、严格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重点防控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2 、全体员工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各科室、队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以上。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6、实现全员工伤保险全覆盖;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4年提高5%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8、修编、下发落实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9、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职业病伤害后社会医疗保险救助。
10、根据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采掘接续计划,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通风区安排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合格率高于95%,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形成书面报告。
11、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防护设施、设备配置率达100%,完好率达95%。
12、完善我公司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医疗急救站等卫生设施。
13、供应科根据我公司全年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
14、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5、及时更新、完善2015年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5.1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
15.2患职业病人数。
15.3 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15.4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
15.5 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
15.6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
16、及时更新、完善2015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16.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16.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16.3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16.4 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试卷及培训合格证。
17、修编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18、完善2015年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9、完善2015年度职业病报告制度。
19.1急性职业病报告:
19.2 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20、及时完善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21、向各部门提供生产设备危害告知。
22、完善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23、及时开展2015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24、总结2015年职业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划2016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5、将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煤业2015年度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列入到质量标准化达标体系检查项目中,进行检查并考核。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5年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组织力及执行力,确保顺利推进,特成立职业卫生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献荣
常务副组长:赵亚林 谢晋红 宋 剑
副 组 长:段文军 白守江 李文碧 李 明 田书堂
张玉锁 刘永红 谢晋军 李占华 郭瑞鸿
常晋生
成 员:霍树友 义晋华 尚瑞臣 李克爱 苏光祥
贾陈海 刘 荣 张晓飞 赵于民 孙永强
张 峰 王秀荣 薛俊峰 李晋忠 禹彦峰
刘文军 陈云岗 吕瑞林 李 瑞 夏斌斌
王军如 吴利军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职业病防治科,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及各类档案管理,同时对各专业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考核。
四、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职业病防治科
1.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2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1.3负责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1.4负责做好职工职业卫生告知的监督,职工职业卫生知情权与参与权的落实工作。
1.5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按期如实向上级部门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等工作进行申报。
1.6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的申请与职业健康监护人数的上报和(疑似)职业病人员的管理工作。
1.7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申请、检测、评价及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工作。
1.8负责将变换工种、复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1.9负责在岗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10负责(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工作。
1.11负责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并按处置意见处置。
1.12负责做好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1.13负责对各部门职业健康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人事劳资科
2.1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和职业危害事故排查以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2.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分类做好本年度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人员统计工作。
2.3负责做好本年度上岗前、离岗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疑似)职业病人员的康复、鉴定工作。
2.4依据上岗前、离岗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并按处置意见处置。
2.5负责做好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工伤等级鉴定和工伤待遇办理工作。
2.6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发给职工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登记工作,参与监督个体(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2.7负责将新员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名单报给培训中心。
2.8负责本年度退休职工的健康体检统计与体检工作。
2.9负责退休(疑似)尘肺病人员的管理与个人信息资料登记工作,登记内容要全面、详实、可靠、并报职业病防治科存档。
3、教育培训科
3.1负责本年度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并建立健全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档案。
3.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专项知识培训,每次不得少于4学时,保证作业人员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3.3根据人事劳资科提供的新员工、变换工种、复工名单组织实施分批、分期进行安全专项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企业管理科
4.1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4.2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备案、审核、审查、验收有关回执、批复文件等。
4.3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概算。
5、财务科
5.1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积极落实职业卫生需要投入项目所需资金。
5.2负责建立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加强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使用台账登记。
6、工会办公室、综合管理科
6.1负责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且认真落实,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有详细记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2负责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告知与告知牌板的设置和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监督工作。
6.3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职工职业健康方面的合理要求。
6.4依法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纠正侵犯职工利益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等。
7、总务科
负责公司浴室、洗衣房、餐厅等职业卫生设施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台帐记录。
8、供应科
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的购置及发放工作,健立健全发放台账,并将支出的费用报财务科。
9、生产技术科
9.1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各岗位操作规程。
9.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责任工作,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的现场管理、措施落实、监督、考核。
9.3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排查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0、调度室
10.1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现场管理、措施落实、监督、考核。
10.2负责职业卫生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治理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通风区
11.1负责作业场所粉尘、噪音、振动、有毒有害气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检测数据登记造册。
11.2负责配置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对设备、设施使用、维修保养建立台帐和记录。
11.3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巷道冲尘、消尘设备和设施的使用进行督查与验收,并制定相应措施。
11.4负责制定年度检测工作计划,按计划实施粉尘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的工作,如实上报检测月报和季度报表并于月底报职业病防治科存档。
11.5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台帐。
11.6负责职业健康警示标识牌板的挂设及维护工作。
12、安全监察处
12.1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按章操作,督促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12.2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排查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3、机运区
负责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工作,并建立台账,做好本部门管理区域的防尘、控尘、消尘和防噪等工作。
五、为更好、更具体地开展好2015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特制订了2015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季度计划:
一季度:
1、工作内容:修编2015年职业病防治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工作要求:根据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二月份下发。
责 任 人:张 峰
2、工作内容:全年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
工作要求:在每月工资中列支。
责 任 人:谢燃、范丽娜
3、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区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王秀荣
4、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 责 任 人:李 瑞 王秀荣
5、工作内容:购置一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要求:供应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使用周期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责 任 人:李 瑞
6、工作内容:配备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工作要求:各部门均配置。
责 任 人:各部门负责人
7、工作内容:完善一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
8、工作内容:完善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 任 人:张 峰
9、工作内容:修编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责 任 人:夏斌斌
11、工作内容:完善全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工作要求: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责 任 人:张 峰
12、工作内容: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
工作要求:急性职业病报告,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责 任 人:张 峰
13、工作内容:完善一季度职业病公告告知和告知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工作要求:调度室在办公楼LED显示器上公告,各部门在班前会、学习会上传达。
责 任 人:张 峰、各部门负责人
14、工作内容:向各专业部门提供已有及新投运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作业设备危害告知书要及时下发。
责 任 人:张 峰
15.工作内容:完善一季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工作要求:劳资科在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列入合同内容。 责 任 人:王淑琴、范丽娜
16.工作内容: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
工作要求:委托县煤炭局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监督各部门月度部门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孙永强、各部门负责人
17、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 任 人:张 峰
18、工作内容: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健康体检。
工作要求:组织全员进行健康体检工作,同时进行体检报告入档工作。
责 任 人:张 峰
二季度:
1.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 任 人:张 峰
2.工作内容:完善二季度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 任 人:张 峰
3、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区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王秀荣
4、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 责 任 人:李 瑞 王秀荣
5、工作内容:完善配套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等卫生设施。
工作要求:5月份投入使用。
责 任 人:吴利军
6、工作内容:购置二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要求:供应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使用周期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责 任 人:李 瑞
7、工作内容:向各专业部门提供已有及新投运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作业设备危害告知书要及时下发。
责 任 人:张 峰
8.工作内容:完善二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
9.工作内容:完善二季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工作要求:人事劳资科在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列入合同内容。 责 任 人:王淑琴、范丽娜
10.工作内容:开展二季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
工作要求:监督各部门月度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孙永强、各部门负责人
11、工作内容:联合试运转前置验收。
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治档案、台帐,迎接联合试运转前置验收,同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责 任 人:张 峰
三季度:
1.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 任 人:张 峰
2.工作内容:完善三季度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 任 人:张 峰
3、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区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王秀荣
4、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 责 任 人:李 瑞 王秀荣
5、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等卫生设施。
工作要求:按月度进行检查完善。
责 任 人:吴利军
6、工作内容:购置三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要求:供应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使用周期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责 任 人:李 瑞
7、工作内容:向各专业部门提供已有及新投运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作业设备危害告知书要及时下发。
责 任 人:张 峰
8.工作内容:完善三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
9.工作内容:完善三季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工作要求:人事劳资科在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列入合同内容。 责 任 人:王淑琴、范丽娜
10.工作内容:开展三季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
工作要求:监督各部门月度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孙永强、各部门负责人
四季度:
1.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 任 人:张 峰
2.工作内容:完善四季度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 任 人:张 峰
3、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区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王秀荣
4、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 责 任 人:李 瑞 王秀荣
5、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等卫生设施。
工作要求:按月度进行检查完善。
责 任 人:吴利军
6、工作内容:购置四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要求:供应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使用周期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责 任 人:李 瑞
7、工作内容:向各专业部门提供已有及新投运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作业设备危害告知书要及时下发。
责 任 人:张 峰
8.工作内容:完善四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
9.工作内容:完善四季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工作要求:劳资科在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列入合同内容。 责 任 人:王淑琴、范丽娜
10.工作内容:开展四季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
工作要求:监督各部门月度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孙永强、各部门负责人
11、工作内容:总结2015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规划2016年
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改进2015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扩展思路,做好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责 任 人:张 峰
六、措施与保障
1、职业健康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职工健康和生命,关系企业效益、社会声誉和企业发展的一项长远而艰巨的工作,各部门要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板报、广播、网络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职工的引导和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防范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参与、工作环境安全的良好氛围。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降低职业危害的患病率,实现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健康目标。
2、职业病防治领导组要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实施方案,狠抓措施落实,迅速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着力提升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从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出发,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和预治工作。
3、强化源头治理与过程控制,重点抓好现有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制度的执行与考核,杜绝煤尘积聚、飞扬。切实提高综合防尘水平,把治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重点,跟踪整改质量和实际效果,实行综合防尘治理目标责任主体管理。
4、在涉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部门必须设置一名兼职职业健康监督员,健康监督员必须经过职业卫生专项知识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监督员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防治防护措施、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防护设施使用维护情况,及时上报职业病防治科。
5、各涉及职业病危害的部门(总务科、供应科及所有生产部门)必须每月组织职业卫生方面专题学习培训,向全员贯彻学习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培训要留有会议纪要及签到记录,必须做到全员覆盖,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职业病防治科备案,如迟报、漏报将对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如在职业卫生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完善,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七、本计划和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 : 关于印发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2006-2010
广东省卫生厅文件
粤卫〔2006〕10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2006-2010年)及防治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粤府办〔2005〕91号)要求,为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2006-2010年)》及《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联系人:吴景赠,电话:020-83820678,传真:020-83810522)。
附件:1.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2006-2010年)
2.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1
附件1
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2006-2010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粤府办〔2005〕91号,下称《规划》)要求,为全面推进我省的肝吸虫病防治工作,实现肝吸虫病防治规划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省肝吸虫感染率下降40%。
(二)具体指标
1、高度流行区(感染率≥20%):广州番禺区,珠海斗门区,佛山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龙川县,中山市,江门新会区、开平市,高要市,清远清城区等12个县(市、区),2007年感染率下降20%,2010年感染率下降45%。
2、中度流行区(感染率10%~):广州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花都区,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佛山高明区,韶关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南雄市、翁源县,梅县、蕉岭县、五华县,鹤山市,四会市,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潮州市湘桥区、潮安县等27个县(市、区),2007年感染率下降10%,2010年感染率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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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低度流行区(感染率<10%):增城市,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乐昌市、仁化县、始兴县、新丰县、乳源瑶族自治县,连平县,梅州市梅江区、兴宁市、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博罗县、龙门县,东莞市,台山市、恩平市,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德庆县,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饶平县,揭阳市榕城区、普宁市、揭西县,云浮市云城区、郁南县等42个县(市、区),2007年感染率下降5%,2010年感染率下降10%。
4、综合指标
(1)保证流行区肝吸虫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
(2)肝吸虫病人(感染者)治疗率保持在80%以上;
(3)流行区乡村医生肝吸虫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100%;
(4)流行区居民肝吸虫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90%以上,中、小学生知晓率达95%以上。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各地要成立肝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肝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的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1),负责全省肝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要将肝吸虫病防治规划目标纳入本地“十一五”规划,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肝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肝吸虫病防治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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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措施
1、各地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肝吸虫病防治工作,解决防治中的疑难问题。省成立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见附2),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肝吸虫病防治各项工作,指导各地开展肝吸虫病防治技术工作。
2、建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技术指导中心,与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的肝吸虫病综合防治网络,全面开展肝吸虫病防治工作。
3、以人群粪便检查为主,血清学或B超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肝吸虫病检查工作。
4、对肝吸虫病检查阳性者实施治疗或重点人群自愿防治。
5、在肝吸虫病流行区开展淡水鱼带虫情况调查。
6、多部门合作,群众参与,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
7、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工作,实施肝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
(三)经费保障
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防治专项经费。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工作任务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肝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规划、组织、督导与检查、考核与评估。
(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对地级市及重点县(市、区)的肝吸虫病防治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任务;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本辖 4
区肝吸虫病的查治、技术指导、督导与检查、上报任务;各流行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本辖区肝吸虫病的查治、上报任务。
四、进度安排
(一)培训与发动(2006年5-6月)
由省组织召开全省肝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举办肝吸虫病防治学习班。
(二)基线调查
基线调查由各流行区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地级以上市疾控中心要对调查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
基线调查结果由各流行县、市、区于2006年9月30日前报省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寄研所。
(三)全面防治
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查治工作,同时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改厕等综合防治工作。各流行县(市、区)每年10月份将防治工作情况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中期评估
1、2008年3~4月,各地对照2007年防治指标,对本地肝吸虫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出阶段总结;
2、2008年5~6月,由省组织对各地《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改进防治措施,并将中期评估结果报省人民政府。
(五)末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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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3~4月,各地对照《规划》的防治指标,对本地肝吸虫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出总结;
2、2011年5~6月,由省组织对各地《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末期评估,对肝吸虫病的防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具体评估方法见《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考核评估方案》(另行制定)。
附件1-1
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 飞(省卫生厅 副厅长)
副组长:李建中(省卫生厅疾控处 处长)
骆雄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
成 员:尹冬梅(省卫生厅疾控处 副处长)
吴景赠(省卫生厅疾控处 主任科员)
张贤昌(省疾病预防控中心寄研所 所长)
方怡悦(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研所 副所长)
附件1-2
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组 长:骆雄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
副组长:方悦怡(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研所 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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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贤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研所 所长)
成 员:余新炳(中山大学 教授)
刘国章(南方医科大学 教授)
朱佩贤(暨南大学医学院 教授)
吴 军(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研所 副主任技师)
邹学华(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防科 科长)
蔡健生(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
李凤玲(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防科 科长)
附件2
广东省肝吸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粤府办〔2005〕91号,下称《规划》)要求,为保证肝吸虫病各项防治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防治技术培训
按分级培训的原则,省负责地级市和重点县(市、区)的师资培训,地级市负责县级培训,县负责本辖区医务人员培训。
二、基线调查
全国第二次人体寄生虫感染状况调查结果可作为基线资料;各地2002年以来所进行的调查结果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后也可作为基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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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开展基线调查的县(市、区),按照《广东省肝吸虫感染状况调查方案》(见附后),于2006年9月前完成本辖区肝吸虫感染状况的基线调查并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
三、防治技术
以健康教育为主,通过组织与发动,引导群众自愿服药驱虫;积极采取卫生改厕及生产生活环境治理等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一)健康教育
1、对象:流行区全体居民,重点家庭主妇、学生、乡村干部等目标人群;
2、形式: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分别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授课、宣传画、宣传栏、座谈、实物和标本展示、行为于预等形式进行教育;
3、内容:肝吸虫病的危害、传播途径、感染方式、预防方法和驱虫意义等。
(二)药物驱虫
1、驱虫药物:吡喹酮、阿苯达唑。
2、剂量疗程如下:
(1)吡喹酮治疗:
吡喹酮总剂量按体重75mg/kg计,2天分服,每天2次。治疗1 个月后肝吸虫虫卵未转阴者,再服用1个疗程。
(2)阿苯达唑治疗:
阿苯达唑总剂量按体重64mg/kg计,4天分服,每天2次。 治疗1 个月后肝吸虫虫卵未转阴者,再服用1个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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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类驱虫措施
(1)肝吸虫感染率≥40%的乡镇,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建议全体群众自愿驱虫;
(2)肝吸虫感染率20%~的乡镇,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每年进行询检,有生食、半生食淡水鱼行为者,建议自愿驱虫;
(3)肝吸虫感染率10%~的乡镇,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每年对重点人群进行询检,有生食、半生食淡水鱼行为者,建议自愿驱虫;
(4)肝吸虫感染率<10%的乡镇,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建议自愿检查,阳性者驱虫。
3、安全防范措施
药物驱虫的安全性是关键,尤其是集体驱虫的安全性极为重要,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1)广泛宣传。使群众了解肝吸虫病的危害、防治常识以及进行综合防治的必要性,提高群众定期驱虫的自觉性;
(2)慎选药物。要保证选用的驱虫药物安全、有效、服用方便;
(3)事先培训。对所有参加药物驱虫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药物剂量、疗程、药物禁忌症、副反应处理及随访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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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肝吸虫病基线调查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粤府办〔2005〕91号文)要求,为肝吸虫病防治工作决策及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制定本调查方案。
一、目的
通过调查,掌握各地区肝吸虫病流行情况,为大规模开展肝吸虫病防治工作和评价防治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二、内容和方法
开展人群、中间宿主和保虫宿主的病原学调查,对住院慢性病人(肝吸虫引起的胆囊炎、胆结石、肝硬化、肝胆管癌等)进行抽样调查,评估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一)范围
2002年以来未开展肝吸虫感染状况调查的县(市、区)。
(二)内容和方法
每个流行县(市、区)选取2个镇作为抽样调查点,开展以下调查工作:
1、病源学调查
(1)人群感染调查:每镇选取1个村,每村调查500人以上。调查方法采用改良加藤氏粪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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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人群调查:对选取镇的镇属干部职工和部分工商业主等进行调查,每镇调查200人以上。调查方法同(1)。
(3)中间宿主调查:以消化法或压片法检查当地淡水鱼3种以上,每鱼种检查10份样品,每份500克,调查其感染肝吸虫囊蚴情况。
(4)保虫宿主感染率调查:购买居民家养的猫、狗或肉菜市场的猫、狗进行解剖。在被调查村的村边、鱼塘边100米内捕捉老鼠10只,进行解剖。观察是否感染肝吸虫。
2、危害性调查:对当地医院当年由肝吸虫引起的胆囊炎、胆结石、肝硬化、肝胆管癌等开展病例回顾性调查。
三、有关单位的职责与分工
(一)省和有关市、县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肝吸虫病调查工作,对工作开展状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全省肝吸虫感染状况调查工作;
2、负责全省肝吸虫感染状况调查的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考核;
3、2006年10月底前将调查资料汇总分析上报省卫生厅。
(三)地级以上市、有关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协助卫生局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落实本辖区的调查工作;
2、负责调查辖区内调查点所在医院当年感染肝吸虫病例情况;
3、负责调查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研所。
四、基线调查结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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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肝吸虫感染调查结果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可后,方可作为肝吸虫病防治的基线资料,并作为《规划》考核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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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企业职业病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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