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网络编辑资格认证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名称
网络编辑员
2 职业定义
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互联网内容建设的人员。
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网络编辑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 职业环境室内外。
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沟通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形体感、空间感较强。
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7 培训要求
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网络编辑员不少于200学时;助理网络编辑师不少于230学时;网络编辑师不少于200学时;高级网络编辑师不少于180学时。
7.2 培训教师
培训网络编辑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助理网络编辑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网络编辑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网络编辑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网络编辑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3培训场地设备
(1)具备多媒体投影设备和上网条件或网上教育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标准教室。
(2)具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通用编辑器操作平台的操作教室。
8鉴定要求
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8.2 申报条件
——网络编辑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者。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3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方案设计、答辩等方式,由3~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操作结果和综合表现,参照统一标准评定得分。两项鉴定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8.4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网络编辑员、助理网络编辑师90分钟;网络编辑师、高级网络编辑师120分钟。
技能操作考核:网络编辑员、助理网络编辑师120分钟;网络编辑师、高级网络编辑师90分钟。
8.6鉴定场所设备
(1)标准教室:用于理论知识考试;
具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能操作考核。
二 : 验房师资格证国家是否承认,评职称的时候有没有用?网上查,结果乱七
验房师资格证国家是否承认,评职称的时候有没有用?
网上查,结果乱七八糟的,好像07年的时候全国整顿新,刚刚好像劳动部又承认这个新职业了。
我想知道,通过验房师培训、考试,获得的证书,1是否可以做为从业凭证全国通用2单位评职称的时候有没有用?
07.08年的时候,全国对所有职业资格进行清理整顿,到今年基本完成这一工作。
验房师,学名叫“房屋查验咨询师”,刚刚已经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认可,培训考试合格可以获得相应职业培训证书。
其中明文指出:可以作为从业凭证和评定职称使用。
今年12月9日的考试,是劳动部颁发相应证书的首期,11月30号截止报名。
登陆“中国验房网”,就能查到相关信息。
三 : 陈列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陈列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条件,陈列设
本标准规定了陈列设计师类别、等级划分、资质标准、培训要求及考核认定方法。
陈列设计师_陈列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条件
陈列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陈列设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陈列设计师类别、等级划分、资质标准、培训要求及考核认定方法。
高级陈列师设计师资格认证
本标准适用于各领域陈列设计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陈列设计 (display design)(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运用艺术手段,通过对色彩和风格、灯光艺术的准确把握及商业运作模式的正确理解而进行的卖场规划与布局设计、各类建筑空间装饰、各类展览会、各类商业活动现场布置等服务活动。
3.2陈列设计师 (display designer)(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中赫时尚高级陈列管理课程
从事陈列设计的中高级专业策划设计人员
3.3陈列设计师培训(考试)定点机构
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组织上报,在商务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具备国家有关规定资质的培训机构/企业。
3. 4 标准学时
按照60分钟为1小时的计算单位,学习满1小时为1个标准学时
四类别(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4.1陈列设计师(服饰类)(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4.2陈列设计师(装饰类)(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5等级划分
本职业共设2个等级
5.1陈列设计师(简称DD)(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5.2高级陈列设计师(简称SDD)(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6资质条件
6.1基本条件:
无色盲、无智障、低空作业不晕眩、垂直方向10米内作业行动自如。
6.2陈列设计师(DD)条件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6.2.1 职高、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连续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经“DD培训(考试)定点机构”考前强化培训并取得定点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6.2.2 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以上,经“DD培训(考试)定点机构”考前强化培训并取得定点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6.3高级陈列设计师(SGDD)条件应符合下述条件。(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6.3.1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6.3.2获得陈列设计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
6.3.3 英语水平达到国家4级以上(含4级)。
6.3.4 经“DD培训(考试)定点机构”考前强化培训并取得定点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7培训(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1受训人培训期限(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陈列设计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陈列设计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7.2培训教师基本资质(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培训陈列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或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从业经历,并主持过十个以上的陈列设计项目,且该项目应有良好的效果。
7.3培训机构/企业硬件设施基本条件(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3.1 培训场地总面积不低于400㎡;(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3.2 可容纳至少20人的培训教室;(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3.3 练习厅,不少于50㎡,配备有橱窗、卖场、货架、货品等;
7.3.4 必备的教学工具和设备,投影仪、电脑等。
7.4培训内容(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1 陈列设计师(服饰类)培训主要内容:
7.4.1.1 陈列设计的商业应用(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陈列概念及商业意义(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陈列团队建设及在企业中的应用
7.4.1.2 陈列设计与消费者购买心理
消费者心理学概论(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陈列设计中消费者心理学的应用
7.4.1.3 服饰搭配及应用
服饰文化与发展动向、服装心理
服饰设计与陈列设计(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服饰搭配及应用。(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1.4 陈列色彩设计
商用色彩设计(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商用色彩设计方法及规律
色彩心理设计基础(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店堂陈列色彩设计
橱窗陈列色彩设计、色彩设计与陈列氛围营造(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1.5 陈列灯光设计
商业照明概述、灯光造型及效果(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陈列设计中的灯光应用、陈列中的灯光特效设计
7.4.1.6卖场陈列设计与规划
卖场的通道规划、陈列分区
卖场陈列的基本法则、卖场的陈列设计。(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1.7 橱窗陈列设计
橱窗陈列设计的要素、橱窗陈列的基本法则(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橱窗的陈列设计与卖场陈列的统一。(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1.8 展览会陈列设计
展会的陈列设计要素、展会的陈列设计方法。(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1.9 陈列的风格与技巧
国际陈列设计的主要风格、陈列设计中的技巧及其运用。(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1.10 陈列手册的制定和规范
陈列设计中陈列手册的应用、陈列手册的作用和规范、陈列手册的制作和贯彻。
7.4.2 高级陈列设计师(服饰类)培训主要内容:(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2.1 陈列设计与企业营销。(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2.2 陈列操作流程及陈列管理。
7.4.2.3 品牌文化与消费群定位分析。
7.4.2.4 灯光设计在陈列设计中的高级应用。
7.4.2.5 商业色彩在陈列设计中的高级应用。(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2.6 卖场陈列设计。
7.4.2.7 橱窗陈列设计。(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2.8 陈列设计的高级创意。
7.4.2.9 品牌的形象推广与视觉营销。
7.4.3陈列设计师(装饰类)培训主要内容:(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3.1建筑空间装饰陈列概述
7.4.3.2空间装饰分类、流派与风格(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3.3各种材料及饰品的搭配原理
7.4.3.4空间装饰陈列设计流程与预算(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3.5经典案例分析(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4高级陈列设计师(装饰类)(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4.1建筑空间装饰与客户心理
7.4.4.2空间装饰操作管理(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4.3空间装饰定位与客户分析(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4.4陈设品与材料应用分析(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4.5不同空间的陈设需求与搭配要点(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4.4.6装饰陈列设计创意
7.4.4.7实际案例操作
8考核
8.1 考核方法(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考核方法包括综合考核和实训考核。
8.1.1 综合考核方法: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评分(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8.1.2 实训考核方法:策划方案、实际操作
8.1.3 考核题目类型包括:理论方案题、实际操作题。
8.1.4 申报考核人员自申报批准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完成考核任务,考
核机会共三次。
8.1.5 考核的组织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统一部署。 (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8.2考核内容与考分分配
8.2.1 陈列设计师考核总分为150学分。考核包括综合考评和实训考核,其中综合考评为100分,实训考核为50分。
8.2.2 高级陈列设计师考核总分为200学分。考核包括综合考评和实训考核,其中综合考评为120分,实训考核为80分。
9 管理原则(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9.1实行注册制度,注册期为三年,对注册的陈列设计师在颁证单
位网站公布。
9.2对注册期满的陈列设计师,在注册期满半年前到原注册机构申
请继续注册。(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9.3在同一级别的继续注册,注册期内不少于40标准学时的继续
教育。
10认定方法(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10.1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资格审核、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认定方法。
10.2 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材料(申请表格、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
工作业绩证明),经审核、考试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
10.3 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陈列设计专业机构负责考试、审核、认定、
发证的工作。
中国商务部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陈列设计专业机构负责考试、审核、认定、
发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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