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七情内伤(一)
我们通常讲到的都是外邪致病的外伤,那什么会导致内伤?――人的七情六欲。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变化,是机体的精神状态。七情是人体对客观事物的不同反应,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使人致病。只有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越了人体本身的正常生理活动范围,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才会导致疾病的发生,由于它是造成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故又称“内伤七情”。这里的七情是把五志又细化了。其实外伤不可怕,可怕的是内伤,在生活当中,我们要真正理解这个概念。一、七情与内脏气血的关系关于情绪变化与人体内脏腑气血是相联系的,这个观念只在中医里有,西医学是不管这个的。请注意,这个观念是在我们的中医基础理论里,是中医学理最根本的东西,大家千万不要认为基础理论很简单不重要,任何的事物都是从基础开始,才能有更高深的发展。人体的情志活动与内脏有密切关系,而脏腑功能活动主要靠气的温煦、推动和血的濡养。《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可见情志活动必须以五脏精气作为物质基础。又说心“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喜怒思忧恐,简称为“五志”。不同的情志变化对各脏腑有不同的影响,而脏腑气虚的变化,也会影响情志的变化,如《素问。调经论》说:“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灵枢。本神》又说:“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故七情与内脏气血关系密切。大家要注意情志活动必须以五脏精气作为物质基础,这句话很重要。心“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喜怒思忧恐。这里明确告诉我们,人的七情六欲与五脏都有着直接关系。这就打破了过去人们的一个思想观念:“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有很多人对我说:“我的性格就这样,改不了。”谁说改不了?我就改过很多人。其实任何人都不想随便发脾气,情绪变化肯定跟他的脏腑有直接关系。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大家都知道女性在例假前后会出现情绪不稳定,你问她自己,其实也不愿意发火,这是生理周期到了。不同的情志变化对各脏腑有不同的影响,而脏腑气虚的变化,也会影响情志的变化。我常劝病人:“要改改脾气”。许多病人说改不了,我告诉他们:“没有什么是改不了的,只要你想改就改得了。”帮他把脏气调整过来,脾气自然就会改变,这里告诉我们,内脏气血的变化会造成情绪的变化。但是这里也说了,病人也必须配合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免被情绪破坏了脏腑机能,走入恶性循环。我们应该内在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外面配合调理,把身体引导走进良性的平衡健康的状态。二 : 七情内伤的致病特点
(一)概念
七情,指人的喜、怒、忧、思、悲、恐、惊等情感、情绪反应与认知活动。[www.61k.com]虽然“思”指思维活动,属于心理活动的认知系统和过程,但中医传统上常将其与其他情感系统相提并论,合称为七情。中医学中的情志概念相当于人的情感系统或过程。情感系统是指人类对各种事物和自身机体状态是否符合需要作出判断而采取不同态度的内心体验。其代表性心理成分包括情感、情绪与心境,三者密切相关,在心理功能和外显表征方面常难截然分开。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所持态度内心体验的反映。情绪是一切体验和行为在一定时间内的总的情感状态。心境是一种比较持久的、微弱的、影响人的整个心理活动的情绪状态,它并非对某一事物的特定体验,故具有弥散性的特点。
情感与情绪是情感系统的两个主要心理成分,彼此密切相关。就大脑功能活动而言,是同一类心理功能的两个侧面,即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的态度的内心体验,共同表达人对客观事物的不同态度,二者都必须由刺激引起(外部客观环境或机体内部),以需要为产生的基础,只有与人的需要有关的刺激才能引起情感或情绪反应。就这个意义而言,有些学者对两者不作严格区别,等同地使用这两个概念,通常用情感反应、情感活动和情感过程笼统地称呼。但情感与情绪作为两个概念,又是有区别的。一般而言,情绪是偏向与生理性需要相联系的内心体验;而情感是常与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较高级的内心感受,是人类独有的复杂的心理体验。情绪总是由当时的情境所决定,随情境迅速变化,不太稳定,比情感更为强烈,具有较多的冲动性和明显的外部表现,可称为“扩大了的情感”;情感则是既具有情境性,又具有稳定性与长期性,着重表明情感过程的感受方面,即情感过程的主观体验方面。七情致病,是指机体感受的情志刺激过于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超过了人体本身的生理调节范围,导致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从而引起疾病的发生。由于情志过激是造成内伤病的主要因素之一,故又称为“七情内伤”。
(二)七情致病的条件
一般把喜乐、愤怒、恐惧和悲哀视为人类最基本或原始的情绪形式。美国心理学家伊扎德将人的情绪分为兴趣、快乐、惊奇、痛苦、恐惧、愤怒、羞怯、轻蔑、厌恶、内疚十类。中医学习惯上概括为喜、怒、忧、思、悲、恐、惊,并认为七情是健全个体日常生活中始终存在着的正常过程,本身并不一定致病。清·费伯雄《医醇賸义》指出:“夫喜、怒、忧、思、悲、恐、惊,人人皆有之境。若当喜为喜,当怒为怒,当忧为忧,是即喜怒哀乐,发而中节也。此天下之至和,尚何伤之也。”七情转变为致病因素,常与下列因素有关:一是情志反应过于强烈、突然,或曰激情暴发。二是消极的情感活动持续过久。三是与情志的正、负性有关,愉快、欣喜、乐观、恬静、满足、幽默感、欢乐等情志反应,一般有益于身心健康,称为正性或良性情志;痛苦、焦虑、不愉快、愤怒、压抑、烦恼、悲愤、沮丧、不满、敌对、挫折感等,有害于人类身心健康,称为负性或不良情志。大量临床观察和文献报告证明,负性情绪削弱人的抗病能力,使人丧失生活乐趣和前进的动力,甚至是一种重要的“促癌剂”。四是与个体的体质、人格及调节耐受能力有关,个体脏腑、精、气、血、阴阳的盛衰及人格特点,会造成机体对情志刺激的耐受性及倾向性差异,决定情志病变是否发生以及病变的类型和具体脏器。
(三)七情与脏腑气血阴阳的关系
中医学认为情志活动的产生和维持有赖于脏腑的机能活动,以脏腑精、气、血、阴阳为物质基础。脏腑功能活动以五脏为中心,故情志活动与五脏关系密切。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由于五脏精、气、血、阴阳及功能特点各不相同,故各脏所主情志活动亦有差异,其对应规律为心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显然,只有脏腑精、气、血、阴阳充足平衡,功能协调,人体的情志活动方能正常进行;若内在脏腑精、气、血、阴阳出现虚实变化而功能紊乱,势必会导致相应的情志异常变化。故《灵枢·本神》说:“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 ”《素问·调经论》则指出:“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另一方面,若七情太过或持续不解,又可导致脏腑功能紊乱,气血阴阳亏虚或逆乱。由于心为“君主之官”,藏神,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能主宰和调节人体各种生理机能和心理活动。肝为“将军之官”,性喜条达舒畅,主疏泄,调畅气机,以调节人的情志活动。故在五脏与情志的关系中,尤以心与肝两脏最为重要。
(四)情志的产生及其影响因素
情志变化的产生以需要为中介,是人对客观事物与其自身需要间的关系的反映,它根源于主体自身极其多样的自然和社会需要,情志的复杂状态反映了需要满足的复杂状态。情志的性质取决于需要的满足与否,若特定的需要得到满足,人便会产生相应的肯定性质(正性)的体验;特定的需要如果没有得到满足,人便会产生相应的否定性质(负性)的体验。客观事物与自己是否有关系,以及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又必须通过人的认知活动来判断,所以,情志的变化,是通过人对客观事物的认知活动而引起的,认知活动是引起情志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凡影响个体需要及认知的因素,均可影响七情之变化。
影响情志变化的因素很多,大致可分为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及自身因素等三大类。社会因素,如社会的急骤变化,社会经济、秩序和个人社会地位的重大变动,工作环境不适应,居住与交通条件恶化,人际关系紧张,恋爱、婚姻和家庭纠纷,工作与学习的挫折等,均可造成情志的起伏波动。自然因素,如气候变化、噪声、空气污染、电磁波,以及自然灾害等,亦可导致心理应激而呈现情志变化。自身因素,如个人损失或意外事件、疾病,或更年期、月经期、青春发育期等身心重大变化,常可导致情志的异常变化。
(五)七情内伤的致病特点
七情作为一种重要的内伤性病因,其致病具有明显的自身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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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内伤 七情内伤的致病特点
1.直接伤及内脏
七情内伤乃自内而发,所以就发病途径和损伤部位而言,主要作用于人体内在脏腑,使脏腑功能失常而发病。[www.61k.com)
(1)首伤心神:心为君主之官,主藏神,调控人体脏腑组织的生理活动和精神意识思维活动,为五脏六腑之大主。故七情内伤致病损及脏腑时常先伤及心神。七情从心而发,正常情况下外界刺激作用于人体,由心作出反应而后表现为情志之怒、喜、思、悲、恐。因而七情内伤致病,常先影响到心,然后损及相应内脏。诚如张介宾《类经·疾病类·情志九气》所云:“情志之伤,虽五脏各有所属,然求其所由,则无不从心而发。……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而总统魂魄,并该意志,故忧动于心则肺应,思动于心则脾应,怒动于心则肝应,恐动于心则肾应,此所以五志唯心所使也。”故清·费伯雄《医醇賸义》说:“然七情之伤,虽分五脏而必归本于心。”
(2)损伤相应脏腑:由于五脏与情志活动有对应关系,所以,七情内伤对脏腑部位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不同的情志变化,常会作用于相应的脏腑而引起气血和功能失调,发生疾病。其具体规律,诚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七情致病虽然可以造成特异性损伤,但人是一个有机整体,情志活动又变化多端,故七情致病亦可形成非特异性损伤,一种情志可伤及多个脏腑,多种情志亦可伤及一个脏腑。
(3)肝脾多见,肝病尤甚:由于肝主疏泄,调畅情志;脾主运化,为气血生化之源,气机升降之枢纽,又藏意主思,故情志所伤,导致气血运行紊乱,脏腑功能失调,又以肝、脾两脏病证多见,而肝病尤甚。如郁怒伤肝,肝气郁结则见两胁胀痛不适,善太息,咽中如有物梗阻等症;或气滞血瘀则见胁痛,妇女痛经、闭经,症瘕等病症。思虑太过伤脾,脾失健运则可见食欲不振,脘腹胀满,大便溏泄等症。
2.主要影响脏腑之气
七情致病,主要是通过影响脏腑之气,导致气的运行失常或精气亏虚,并涉及血液与津液,使机体精、气、血、津液失调,阴阳失衡,脏腑功能紊乱而发病。如《灵枢·口问》说:“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阴阳破败,经络厥绝,脉道不通,阴阳相逆,正气稽留,经脉虚空,血气不次,乃失其常。”
(1)扰乱气机:《素问·举痛论》言:“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恐则气上”,“惊则气乱”,“思则气结”。情志的变化,会导致气机的某种性质和程度的改变,严重的可表现为气机紊乱而为病态。怒则气上,指过度愤怒,影响肝的疏泄功能,导致肝气上逆,甚者血随气逆,并走于上。临床表现为头胀头痛,面红目赤,急躁易怒,甚则呕血,或卒然昏厥等。《素问·举痛论》说:“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怒则气上,还可因气火冲逆于上而导致肝火上炎,或肝火犯肺,肺络受损,则致咳嗽,咳吐鲜血或痰中带血;或肝火横逆犯胃,胃气上逆动膈,出现呃逆等症。故《古今医统大全·呃逆》说:“凡有忍气、郁结、积怒之人,并不得行其津者,多有咳逆之证。”喜则气缓,包括缓和紧张情绪和心气涣散两个方面。在正常情况下,喜是精神愉快的一种情志活动,喜悦适度,可使气血和调,营卫通利,心情平静舒畅,以缓和精神紧张。但大喜过度,又易引起心气涣散,神不守舍,表现出心神不宁,注意力不集中,失眠,甚则喜笑不休,语无伦次,举止失常。《灵枢·本神》说:“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又说:“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恐则气下,指恐惧过度,可使肾气不固,气泄于下,表现为二便失禁,男子遗精,女子月经紊乱或白带增多;由于精气耗损,肾虚失充,又可见腰膝酸软,两脚萎软等症。《灵枢·本神》说:“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酸痿厥,精时自下。”惊则气乱,是指突然受惊,使气行紊乱,心神失常。轻则心神不宁,见心悸,失眠,惊恐不安等症;重则精神错乱,或见沉默痴呆,语无伦次,哭笑无常的癫病;或见狂言叫骂,躁动不安的狂证。《素问·举痛论》说:“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思则气结,是指思虑过度,可致气行交阻,气机郁滞,特别是脾胃气机升降不畅,纳运失职,表现出纳差食少,腹胀,便溏等症;日久导致气血生化不足,则可见头目眩晕,倦怠乏力,肌肉瘦削等症。《素问·举痛论》说:“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正气留而不行,故气结矣。”
(2)耗损正气:《素问·举痛论》说:“悲则气消。”指出过度的悲哀,易使正气消耗,尤其易致肺气耗伤,失司其职。临床可见气短懒言,声低息微,神疲乏力,意志消沉,易伤风感冒等。李东垣《脾胃论》则指出:“凡怒忿、悲、思、恐惧,皆伤元气。”思虑过度,不仅可使脾胃气机升降不畅,且能暗耗心血,使心神失养而见心悸、失眠、健忘、多梦等症;严重者尚可影响肝肾,出现男子阳痿、遗精或滑精,女子白带增多、月经不调等。《素问·疏五过论》尚指出:“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离绝菀结,忧恐喜怒,五脏空虚,血气离守。”可见,情志过用,日久不已,则易引起精、气、血、津液等物质的虚损。究其原因,一是精、气、血、津液是情志活动的物质基础,七情过用或五志化火均能耗损气血,灼伤阴津;二是七情伤及脾胃,使后天生化无源,日久终致精津涸竭;三是某些情志刺激可直接耗伤精血,如大惊猝恐之精气**,暴怒伤肝血随气逆之出血等。
(3)化火伤阴:情志异常有亢奋与抑郁两大类。情志亢奋可致脏腑气机升降逆乱,气盛阳亢而化火,此即“气有余便是火”;情志抑郁则致脏腑气机阻滞不畅,气郁阳蕴而化火,此即“气郁化火”。故金·刘完素《素问玄机原病式》有“五志所伤皆热也”之说。戴元礼《金匮钩玄·气属阳动作火论》说:“悍卫冲和不息之谓气,扰乱妄动变常之谓火,……及其七情交攻,五志之间发,乖戾失常,……五志厥阳之火起焉。”化火则易伤阴血,阴血耗损,又使阴不制阳而易化火热,导致阴虚火动,二者常互为因果。故在七情内伤患者中,阴血亏虚和有虚热者居多。
(4)易致痰瘀:津液与血的正常运行输布有赖于脏腑功能的正常,气机的调畅。七情所伤,直接伤及脏腑,使脏腑功能紊乱,气机不畅,则可导致津液凝滞而为痰湿,血行不利而成瘀。所以七情致病,易致痰凝血瘀,临床可见梅核气、乳房结块,症积、肿瘤等。故王肯堂《证治准绳·杂病》有“七情内伤,郁而生痰”之说。清·程文囿《医述》说:“凡淤血之证,……或因忧思过度,而致营血郁滞不行;或因怒伤血逆,上不得越,下不归经,而留积于胸膈之间者,此皆瘀血之因也。”痰凝血瘀之形成,进而又可影响气血津液的化生与输布,使病证虚实夹杂,缠绵难愈。
3.常形神俱病
七情过极易导致机体气机逆乱,气血失常,脏腑功能紊乱,致水湿、痰饮、瘀血形成,从而引起各种病证。但在临床上,七情内伤引发的疾病,仍以情志病变或身心疾病为主。因情志刺激首先是影响到心神的功能,再影响到相关的脏腑而产生疾病,故情志失调多发为情志病,如痴呆、癫狂、惊悸、脏躁、健忘、失眠、昏迷等,或表现为躯体与神志失常的症状共见。如《灵枢·本神》所说:“是故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恐惧**而不止。”
4.常多情交织
七情内伤可以单独致病,损伤五行所属之脏和五行所胜之脏,病变较为单纯。但人的情志反应复杂而又微妙,各种情志变化往往可分而不可离,所以情志因素常两种或两种以上复合致病,故《内经》常将“悲哀愁忧”、“怵惕思虑”等并称。多情交织所致的情志病变,一般多缠绵难愈,如悲忧愁思,日久可累及心肺肝脾,形成错综复杂的器质性疾病,心肺郁结之肺痿、痿躄,肝郁脾虚、气血郁结之症积等均与此有关。另外,情志的变化对疾病的病理进程亦可产生影响。不良的情志波动可加重病情,或促使其恶化;良性的情志活动则有协助治疗和促进康复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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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七律伤情
夜静卯时我独醒,枕边人去似凄凉;
两年相处终归去,只怨知恩情爱绝;
昔日同窗同杯水,明日苦作千里人;
路尽从此孤舟去,忘却旧日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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