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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的注意事项-护理人员在配置化疗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12-26 所属栏目:化疗药物

一 : 护理人员在配置化疗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化疗药物 护理人员在配置化疗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护理人员在接触化疗药物过程中具有潜在危险性,抗肿瘤药可经过直接接触、呼吸道吸入或消化道摄入而致医护人员职业损伤。(www.61k.com)因此,经常接触化疗药物的护士要正确执行抗癌药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一 、操作前准备工作

化疗药物的配制:应在专用的配药室,由专人配药。使用特制的无菌配药柜,在窗口前方有吸引装置,形成无形的屏障,以保护护理人员。如没有专用配药室,必须在空气流通、人流较少的室内进行。

接触化疗药物的防护:配制前洗手,穿一次性防护衣,佩戴一次性口罩及帽子、双层手套(聚氯乙烯手套起防护作用,乳胶手套便于操作),戴防护眼镜或眼罩,以减少呼吸道吸入及皮肤接触。操作台应覆以一次性防护垫,减少药液污染。一旦污染或操作完毕,应及时更换。

二、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打开安瓿时, 应垫无菌纱布以免划破手套, 打开冷冻粉剂安瓿时有溅出的危险, 应用无菌纱布包裹, 并将溶媒沿安瓿壁缓缓注入瓶底, 防止粉末溢出, 待粉末浸透后再搅动。

2、 瓶装药物稀释及抽取时应插入双针头以排除瓶内压力,防止针栓脱出造成污染。并且要求在抽取药液后, 瓶内进行排气和排液后再拔针, 不可使药液排于空气中。加药时将化疗药加入瓶装液体后应抽尽瓶内空气, 避免瓶内压力过大导致更换液体时药液外溢。

3、抽吸液体药物时药液不应超过注射器容积的3/4, 以免药液外溢。

4、药液溅身的处理: 如果药液不慎溅在皮肤上或眼睛里应立即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

三、污物的处理

使用过物品的处理: 操作中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输液袋、敷料及放置化疗药物的安瓿等物品应放在专用的塑料袋内集中封闭处理, 以免药液蒸发污染室内空气。在完成全部药物配备后, 需用75%乙醇擦拭操作柜内部和操作台表面。

医护人员的工作环境是绝对高危的,特别像放射科、肿瘤科的医护工作者,平日里无时无刻都要接触或身处化学、射线等有毒有害的环境,希望大家能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也会尽心尽力为患者服务,让你们用药和就医安心、放心。

二 : 药物流产的注意事项:1.药物流产前的注意事项

1.药物流产前的注意事项

(1)药流前做B超检查,排除宫外孕,了解胚囊大小、位置,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做药流。

(2)药流必须是停经49天之内的受孕者,年龄在40岁以下

(3)身体状况良好,无禁忌证。所谓禁忌证包括:曾患、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过敏体质,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哮喘、青光眼、妊娠期皮肤瘙痒等

(4)要到有急诊处理、刮宫条件和输血输液条件的医院进行药流,多加观察,以防不测;

(5)药流严格按医嘱按时复诊是药流前注意事项中不容忽视的。

2.药物流产后的注意事项

(1)药物流产后的卫生与避孕,要更加精心。

(2)药物流产时,由于子宫有新的创伤及阴道流血易发生逆行感染,因此要注意局部卫生,洗澡应以淋浴为宜,不要洗盆浴,以免污水进入阴道,引起感染。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

(3)药物流产后要休息1~2周:逐渐增加活动量。在人流后1月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和下冷水劳动,以免抵抗力降低诱发其他疾病。

(4)观察出血情况,人流术后阴道流血超过一周以上,甚至伴有下腹痛、发热、白带混浊有臭味等异常表现,就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三 : 药流前的注意事项

药物流产是指通过服用药物,来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药流适用于停经49天以内、健康状况良好的早孕妇女。药流不用手术刮宫,具有简单、痛苦小、损伤小的优点;其缺点是,不同的人对药物反应不完全相同,有些人会因此发生不全流产、出血时间延长或流产失败等。

药流科学的方法是去医院先检查,后规范用药,为确保药物流产的安全,缩短出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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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流前注意事项:

1、在进行药流前,一定要先作B超检查,明确胚胎的大小、位置,以及有无宫外孕、葡萄胎或子宫畸形等,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做药流。因为如果是宫外孕,药流可能造成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

2、要到有急诊处理、刮宫条件和输血输液条件的医院附近进行药流,多加观察,以防不测;

3、严格服药、按时复诊;

4、不能连续服药、不能当作常用避孕药物去服用;

本文标题:药物流产的注意事项-护理人员在配置化疗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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