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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5 所属栏目: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一 :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人发〔2006〕1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湖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www.61k.com。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资纪律。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由省里统一研究处理,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湖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结台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这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一)。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折算出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问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可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⒈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⒉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 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lO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 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⒋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应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接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⒈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 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其管理权限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定级工资确定。

⒉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 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接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县市区以下乡镇的高定2档;县市区本级的可高定1档。

三、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⒈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

现任技术等级(职务),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考评规定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 (聘任)技术等级(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级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级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与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⒉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套改年限的计算办法与技术工人相同。

(二)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⒈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

二 :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下发半年加薪计划仍未落实

      直到2006年年底,中国公务员第九次加薪计划仍未能落实。消息人士透露,国务院制定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在去年7月下发到部委及各省市。目前各地方政府和国家机关起草相关细则,待人事部批准后方能实施;预计公务员加薪计划尚需一段时间才能真正落实。

  香港《文汇报》报道,早在2006年初,中央就把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列为当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中央财政预算还事先安排347亿元资金,用以预留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配套政策支出。

加薪方案敲定

  消息人士称,按照改革方案,预计公务员工资整体上可实现一定幅度上调。各地方政府和国家部委需制定当地或本部门公务员现行工资套改办法、晋级工资办法、津贴补贴制度等具体实施方案,改革已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待改革落实后从2006年7月1日起补发增加的工资。

  据透露,在国务院制定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中,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方案指出,改革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公务员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每两年可晋升一个工资档次。此外,在清理规范公务员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制度。

军队大幅加薪

  尽管公务员加薪落袋仍需时日,但解放军官兵有史以来最大幅度的加薪已最终落实。最新公布的《2006年国防白皮书》指出,从2006年7月1日起,较大幅度提高了军人工资。据了解,军队官兵此次加薪,增量依军阶差异不等,而总体增幅约为24%,官兵的平均加薪数目超过了公务员。有关专家举例说明,比如,公务员工资增加一百元,部队官兵约增加一百四十元,增幅超公务员四成左右,以缓解军队官兵薪水普遍低于地方公职人员的格局。

三 : 公估人资格认定制度应该改革

        保险公估人的素质是保险公估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严格保险公估人的资格认定是确保保险公估人素质的基本保证,是维护保险公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保证。

  目前,我国对保险公估人资格认定根据《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需通过监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并要求成立保险公估机构必须具备三分之二的员工持有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这个规定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应该明确只要从事直接面对客户进行与保险有关的查勘、检验、鉴定、估损、理算及风险评估等方面保险公估服务的人员都应当持有相应的保险公估人执业证书。同时该规定明确指出保险公估报告必须由保险公估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合伙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方能生效。这个规定明显不合理,尤其不利于分支机构保险公估报告的签发,影响保险公估业务的结案速度,束缚了保险公估业务的发展,应该明确只要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保险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达到了保险公估业务的要求就有资格签发保险公估报告。

  保险公估人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只要通过从业资格考试即具备了执业能力,但保险公估人不但要有保险理论知识,而且要有保险实践经验,具有特殊的专业技术优势。因此通过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仅能证明其保险公估理论水平达到了相关要求,并不能证明其具有执业能力,事实上许多具有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者从来没有做过保险业务,有的仅做过寿险或产险营销业务,根本没有勘查过事故现场,缺乏实践经验,不能按照保险的理赔要求进行执业,甚至还没有保户懂得保险实务多,致使保户和保险人非常不满,影响了保险公估人的社会形象,阻碍了保险公估业务的快速发展,因此这部分人只能做保险公估市场开发,不能从事保险公估服务。

  在我国保险公估起步较晚还不为社会所认知的情况下,需要大量的宣传,包括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直接面对客户进行宣传,因此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至少需要两大类:市场开发人员和业务人员。所以,对保险公估人资格认定应充分考虑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并借鉴社会上类似评估资格和技术职称的认定,建立符合我国现阶段保险公估市场情况的保险公估人资格认定制度。笔者认为,应将保险公估人资格分为助理公估师、公估师、高级公估师三个级别,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助理公估师

  凡从事保险5年以上者,有保险类资格证书,包括《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保险经济师资格证书》,无需参加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由保险公估机构推荐,经监管部门审核,即可获得《助理公估师资格证书》,保险公估机构可给予发放《助理公估师执业证书》,助理公估师可直接进行市场开发,但不可单独进行保险公估服务。

  二、公估师

  参加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者的学历不能太低,至少应为大专学历,凡通过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者,均可获得监管部门颁发的《公估师资格证书》,保险公估机构可根据其从业经历情况,给予发放《公估师执业证书》,如保险公估机构认为其不具有单独进行对保险标的的查勘、检验、鉴定、估损、理算及风险评估方面的保险公估服务的能力,可给予发放《助理公估师执业证书》。此外,凡从事保险10年以上者,不需要参加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由保险公估机构推荐,经监管部门审核,即可获得《公估师资格证书》,保险公估机构可给予发放《公估师执业证书》,公估师除可以直接进行市场开发外,还可以单独进行保险公估服务。

  三、高级公估师

  高级公估师不但要有丰富的保险理论知识,而且要有丰富的保险实践经验,还要有保险理赔经验,因此高级保险公估师的认定不能仅通过增加考试内容来确定,更要注重其保险从业经历。凡通过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且从事保险10年以上者,由保险公估机构推荐,经监管部门审核,可获得《高级公估师资格》,保险公估机构给予发放《高级公估师执业证书》后,高级公估师不仅可以进行市场开发,而且可以单独进行保险公估服务,还可以签发《保险公估报告》。

  由于近年来保险公估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这种快速发展与保险公估专业人才奇缺形成了鲜明的矛盾,主要是广大有保险公估执业能力的保险从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通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而有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的却没有能力执业,加之人们对保险公估的认识和认同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都与保险公估人的素质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因此应根据我国现阶段保险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和保险公估市场的发展需要,有必要对保险公估人进行分级资格认定,不能将是否通过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作为认定保险公估执业资格的惟一标准。当然,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对保险公估人的资格认定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从而促进保险公估市场以及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使我国的保险公估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

  保险将成为新世纪的“三大件”

  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需求和财富象征,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新中国成立之后,"三大件"成为中国百姓生活水准的代名词,所谓老三件是指手表、自行车、缝纫机,80年代开始又有了洗衣机、电视和冰箱。今天,保险、房子、汽车正在成为现代中国人追逐的新三大件。在目前中国,温饱已经大部分解决,随之而来的是追求生活稳定、免于灾难、希望未来有保障等。而保险正好满足的是对安全的需要,还有部分就是尊重的需要,让自己年老的时候,能够老有所养,活得很有尊严,不会成为别人的负担。保险在当今社会越来越成为一种财富的象征。在美国,保险支出占美国家庭年收入的12%-20%。汽车、住房、保险一直是美国家庭支出的前三位。

  中国如今生活宽裕的中高收入居民消费倾向出现明显变化,投资和保障意识增强。这是目前非常有影响力的人群,他们也是新"三大件"最先拥有者,他们的生活观、价值观代表着未来的消费方向。闪亮的汽车、豪华的住房、漂亮的人寿保险单,将成为今天中国老百姓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这就给保险业开拓了极大的市场。

  总而言之,保险必将深入到百姓生活,保险成为新世纪"三大件"将见证中国小康社会的实现历程。

四 : 12关于实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烟草专卖局(公司)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规范工资分配渠道,是企业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按照国家局“分类管理、科学设岗、明确职责、严格考核、落实报酬”的总体要求,根据区局(公司)《宁夏烟草系统市局(公司)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结合银川烟草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要以国家局提出的“有利于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有利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利于职工成长和素质提高”为指导,在定岗定员定责和岗位评价的基础上,突出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岗位价值为导向,以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为依据的工资分配形式,通过合理确定各岗位档级薪资标准,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岗变薪变,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动态的工资运行机制,逐步缩小不同身份员工的收入差距,实现员工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注重效率、总额控制的原则。根据市局(公司)经营管理企业的规模,年度经营效益和经济运行质量的考核测评结果,年度工资分配总额控制在区局(公司)核定的劳动工资总额计划之内。

2、以岗定薪、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岗位价值确定岗位薪资

标准,以岗位档次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保持同一岗位从业人员的相对公平性,逐步淡化身份、资历等因素对工资分配的决定性作用。

3、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考评,真正体现按岗位责任、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决定个人收入水平的动态管理机制。倡导能力强、素质高的员工在关键岗位任职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

4、尊重历史、平稳过渡的原则。承认历史、面对现实、平稳过渡、促进发展。在工资设计上,既要打破身份壁垒,又要参考在册正式职工历史工资收入水平,充分体现改革政策的连续性。

三、工资制度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四定”工作的核心。通过改革,其目的是建立一套以岗位相对价值确定的岗位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工资分配体系。按照区局(公司)《指导意见》的要求,工资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制、绩效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其中:岗位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是主体工资制度,协议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为辅助工资制度。

四、工资构成

按照国家局规范工资构成的有关规定,在岗员工(不含服务类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制; 服务类员工实行协议工资制;离岗退养职工发放生活费。

(一)在岗员工工资。根据区局(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计划总额,在不突破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的前提下,按照“岗级对应、级档管

理”的原则,统一市局(公司)本部和三个县级局(分公司)岗位设臵,将所有岗位(不含综合管理岗位)划分为专业管理类、业务(技能)类、操作类、服务类、专业技术类(聘任后)五大序列,以岗位性质为特征划分岗级和档次,确定在岗员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管理的基本工资,将原在编正式职工和聘用职工,纳入统一的岗位工资序列,按照岗位价值确定各类序列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以岗位级档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1)专业管理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专业管理类设臵五个岗位职级。一岗为一级管理员(原正科级);二岗为二级管理员(原副科级);三岗为三级管理员(原正股级);四岗为四级管理员(原副股级);五岗为五级管理员(原普通职工)。一级管理员为最高岗,五级管理员为最低岗。每个岗级设臵六个等级,每个等级设臵四个档次。 详见《专业管理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表》

(2)业务类序列和操作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业务类每个序列设臵六个岗位等级,每个等级设臵四个档次;操作类序列岗位设臵六个岗位等级,每个等级设臵四个档次。详见《业务类和操作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表》

3、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是一项激励性工资,依照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和贡献大小,按照“尊重历史、平稳过渡”的原则,将原在册正式职工与聘用职工纳入统一的绩效工资序列。在绩效工

资标准的设臵上,既体现员工岗位的责任贡献大小和原在册正式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基本稳定,又考虑原聘用职工收入水平逐年有所增长,达到逐步缩小收入差距的改革目的。绩效工资设臵十三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级,十三级为最低级。绩效工资等级与岗位工资级档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详见《绩效工资标准表》。

4、协议工资。协议工资适用于服务类岗位人员,参照银川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水平、社会保险等因素确定协议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离岗退养职工待遇。凡是离岗退养的职工,从离岗退养之日起发放生活费。正常离岗退养的职工,离岗退养生活费按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离岗退养的员工,按照企业内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套级套档

(一)在岗员工岗位工资初次套级套档。为打破原在册正式职工与聘用员工的身份界限,逐步淡化身份、资历等因素对工资分配的影响,岗位工资初次套级套档的具体办法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所任职务和改革前工资收入水平,专业管理类按照对应的岗位职级、岗位等级和岗位工资档次,一次性套入;业务类和操作类按照对应序列的岗位等级和岗位工资档次,一次性套入。初次套级套档时,没有担任基层以上负责人的原聘用职工按以下办法套入:

1、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专业管理类岗位工资套入五岗六级一档;业务类和操作类套入对应序列的六级一档;

2、工作时间满三年不满八年的,专业管理类岗位工资套入五岗六级二档;业务类和操作类套入对应序列的六级二档;

3、工作时间满八年以上的,专业管理类岗位工资套入五岗六级三档;业务类和操作类套入对应序列的六级三档。原聘用职工工作年限的计算,是指从第一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截止2008年 月 日止的实际工作时间。

(二)在岗员工绩效工资初次套级。按照“尊重历史、平稳过渡、有效激励”的原则,参照改革前员工所在岗位和工资收入水平,分别套入对应的绩效工资等级。

(三)新进员工套级套档。新进员工是指市局(公司)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后新进企业的员工。套级套档的条件是:

1、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按照试用岗位序列最低岗位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新进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套入相应岗位序列工资标准。其中大专以下学历的岗位工资套入对应岗位序列的六级一档,大学本科套入六级二档,绩效工资套入十三级;硕士毕业套入六级三档、博士毕业套入六级四档,绩效工资套入十二级。

3、军转干部及复退军人套级套档。军转干部工资待遇,按照国发[2008]8号文件精神执行,岗位确定后,其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与企业同岗位同等条件的员工相一致。退伍士官,岗位确定后,岗位工资参照退伍前的军龄,套入相应岗位的最低职级、等级,军

12关于实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_工资分配制度

龄不满十年的,套入六级三档,军龄满十年以上的,套入六级四档,绩效工资均套入十二级。退役士兵参照相应学历,按照新进人员工资标准套入。

4、通过区局(公司)调入的行业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聘任的岗位,参照同等条件的职工套入相应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

本着“打破收入分配隐性大锅饭、彰显网络建设功能,激励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做细做实做精各项工作,减少考核人为因素,构建科学考核体系”的改革思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注重团队绩效与个人绩效,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自主管理与目标管理,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将绩效管理从原来偏重考核奖惩向绩效沟通、绩效改进、有效激励、员工个人能力培养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方面转变。绩效考核得分与职工绩效工资挂钩,其中: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得分在科室范围内进行第一次调整,确定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考核得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整,参与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年终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与岗位工资级档升降和绩效工资等级升降挂钩。

七、级档升降

工资级档升降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匹配,通过竞争上岗、绩效考核、职级评聘,实现工资调级调档升降管理。

(一)竞争上岗,级档升降。岗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

依据岗位变动情况,岗位工资实行“岗变薪变”;绩效工资以原绩效等级为依据进行升降。

1、职级晋升。通过竞争上岗,职级晋升的,岗位工资以晋升前岗位工资的职级、等级和档次为依据,对应套入晋升后的岗位工资职级、等级和档次。如:专业管理类的五级管理员(原普通职工)晋升到三级管理员(原正股级)的,岗位工资由五岗六级一档,晋升到三岗六级一档;业务类营销序列的客户经理晋升到专业管理类序列三级管理员(原正股级)的,岗位工资由六级一档,晋升到专业管理类三岗六级一档;凡是职级晋升的,绩效工资以原绩效等级为依据晋升一级。如:原绩效工资为十三级的晋升到十二级。

2、落聘降级。原担任中层或基层管理岗位职务的,在竞争上岗中落聘的人员,岗位工资以降级前的职级、等级和档次为依据,对应套入降级后的岗位工资职级、等级和档次。如由专业管理类的三级管理员(原正股级)的降级到五级管理员(普通职工),岗位工资由三岗六级一档,降级到五岗六级一档;绩效工资以原绩效等级为依据下降一级。如:原绩效九级下降到十级。原绩效等级高于所在岗位最高封顶等级的,直接降到封顶等级。

(二)绩效考核,级档进退。绩效考核,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级档进退,由市局(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研究确定。

1、岗位工资进档。岗位工资进档仅限于在本序列职级范围内,采用螺旋式上升的方式进行。年度各类序列岗位员工岗位工资档次

的进档比例,不得超过各类序列岗位员工总数的10%。员工个人当年绩效考核评定成绩在进档比例之内评为“优秀”的,岗位工资进一个档次;连续两年达到“优秀”的,岗位工资晋升到上一级对应档次,不能晋级的,直接进两个档次。岗位工资达到所在序列职级的一级四档后予以封顶。

2、绩效工资进档。绩效考核评定成绩在进档比例之内,连续两年达到“优秀”的,绩效工资在原等级的基础上,进一个等级。其中:专业管理类岗位等级为五级管理员和四级管理员的,绩效工资最高为五级封顶;岗位等级为三级管理员的,绩效工资最高为四级封顶;岗位等级为二级管理员的,绩效工资最高为三级封顶;岗位等级为一级管理员的,绩效工资最高为一级封顶。业务类和操作类,绩效工资最高为五级封顶。

3、岗位工资退档。岗位工资退档仅限于在本序列职级范围内,采用螺旋式下降的方式进行。年度各类序列岗位员工岗位工资档次的退档比例,控制在各类序列岗位员工总数的3%以下。员工个人当年绩效考核评定成绩在降档比例之内评为“不合格”的,岗位工资退一个档次;连续两年绩效考核评定成绩为“不合格”的,岗位工资降到下一级的对应档次,不能降级的,直接退两个档次。

4、绩效工资退级。绩效考核评定成绩在退档比例之内,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绩效工资在原等级的基础上,退一个等级。

5、待岗处理。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保持不了对应序列岗位最低等级最低档次的,降为待岗,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生活费

按有关规定执行。待岗培训期满后,仍然上不了岗的,按照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职级评聘。鉴于目前业务(技能)类专卖、营销、物流序列职业技能资格考试、认证、评聘没有同步进行的原因,业务(技能)营销类序列人员有分级职业资格证书,业务(技能)专卖类序列人员统一为执法资格证书(没有分级别),业务(技能)物流序列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暂时无法实施业务类人员职级评聘晋升管理。随着业务类序列岗位职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将逐步把职业技能资格纳入工资动态管理。

八、相关规定

1、截止2008年 月 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后,取消年功工资和知识分子津贴,将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学历,体现在《岗位职务说明书》中,作为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之一。

2、截止2008年 月 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后,取消原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起点工资岗位的评定,按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执行。

3、为确保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根据现有在岗员工文化素质结构状况,在分配制度改革初次套级套档的条件上未考虑学历因素。因此,要求在岗40周岁以下的员工,应在3年至4年之内,达到《岗位职务说明书》规定的学历条件。到期未能达到的,进行待岗学习,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时间为一年,一

年期内仍达不到学历条件要求的,继续待岗,按照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专业管理序列岗位、业务序列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员工,目前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应在4年之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到期未能达到的,进行待岗学习,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内仍达不到学历条件要求,未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继续待岗,按照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操作类序列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员工,目前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应在3年之内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到期未能达到的,进行待岗学习,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内仍达不到学历条件要求,未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继续待岗,按照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

1、《专业管理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表》

2、《业务和操作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表》

3、《绩效工资标准表》

五 : 2015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2015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公务员工资标准表(1)2015-06-05

·2015基层公务员工资:公务员工资多少?2015-06-05

·2015公务员工资待遇:公务员工资标准明细2015-06-04

·今后在职公务员不可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2015-06-04

·2015银行工资待遇:银行工资高吗?

2015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公务员工资标准表(1)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www.61k.com)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

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每两年可在本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上海中 公教育网整理

公务员工资制度 2015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迁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将至,国考笔试我们也要提早备考,天津中公教育提醒考生要精准把握考试方向,根据今年最新的时政热点、时政要闻,整理出来提供考生了解,这些可能会作为申论热点、面试热点考出来,大家要留意这些时政热点。上海中 公教育网整理

【附: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公务员工资标准表(全表).doc】

公务员工资标准表

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上海中 公教育网整理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套改办法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以上文章来源网络【2015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公务员工资标准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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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43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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