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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来之食该不该吃-嗟来之食该不该吃辩论赛辩词

发布时间:2018-01-20 所属栏目:杂文评论

一 : 嗟来之食该不该吃辩论赛辩词

大家想要看看辩手们是怎么辩论嗟来之食该不该吃的吗?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嗟来之食该不该吃辩论赛辩词,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辩论赛栏目!

辩论会——“嗟来之食该不该吃”

5月8日,我们开展了一次辩论会。辩题是:“嗟来之食该不该吃”。我们分成了正反两方,女生为正方,其观点是:应该吃嗟来之食;男生则为反方,其观点是:不该吃嗟来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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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各选了五名辩手,一辩陈述观点,五辩作总结。其他辩手除了各有一次辩论外,就是参加自由辩论。双方辩友都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真可谓有理有据、唇枪舌剑 ,难分高低。我们把正反两方的辩词节录如下。

正方的辩词:

我方观点:应该接受“嗟来之食”,其理由如下:

1、马克思还说过,生存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温饱和发展。那位饥饿者为他所谓的“尊严”而置生命于不顾,就是不珍惜生命的表现;再言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将自己饿死,就是对父母的不敬、不孝!

2、据说明太祖朱元璋贫困时也当过乞丐,那他有没有接受过“嗟来之食”呢?因为有了生命,他才有了不断发展且一统天下的可能。众所周知,受过胯下之辱的韩信最终成为了一代名将,难道我们能说他他当初忍受侮辱是没有尊严、没有骨气的表现吗?不!这恰恰说明他心胸宽广,能容天下难容之事。这是何等令人敬佩的胸襟啊!也正因为这样,韩信才能成为一国之君。

3、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有的轻于鸿毛,有的重于泰山。”生命是很宝贵的财富,如果要死,就要死得其所,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死就重于泰山。而活活饿死值吗?这不比鸿毛还轻吗?

4、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一死百了,肯这样轻易的死去,至少说明他没有责任感,不仅对自己不负责,对家人也不负责。

5、黔敖后来知道自己错了,向那位饥饿者陪礼道歉了,可那个人还是坚持不接受,终于饿死,这只能说明他固执。曾子就说:“既然黔敖知道自己错了,那个齐国人就可以吃了。”而且留下自己的生命,或许可以创造一个奇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一个善良的人的无心之过,我们为什么不能原谅呢?

6、尊严固然重要,但是一时的嘴硬或者其他的东西确实可以表现气节、骨气,但往往自己把后路切断,再无翻身之日了。再说了这个人的尊严到最后已变成傲慢了。尊严也有大小之分,有一时的尊严和一世的尊严。

反方辩词:

我方的观点是:该不该接受“嗟来之食”,其理由如下:

1、“嗟来之食”是带有侮辱性的施舍,如果吃了,就丧失了尊严,即便因此而活下来了,也无异于行尸走肉。

2、我国有一句俗话:“人活着就是一口气。”即使受苦受难,也不能少了这口气。所以饥饿者不能接受这侮辱性的“嗟来之食”。

3、他吃不吃“嗟来之食”的问题,就是气节与生命哪个更重要的问题。那些爱国英雄烈士,如岳飞、文天祥、叶挺,他们不都是为尊严、为了气节而宁可牺牲性命吗?所以我方认为,饥饿者应该为了保全自己的气节而不要生命,即不吃“嗟来之食”。

4、如果他吃了“嗟来之食”,就会不断降低自己的尊严底线,并把这种受难者遭人蔑视看作理所当然的事。

5、一位残疾人,接受别人的施舍似乎更势力所当然说的事。然而,《为了他的尊严》一文中的独臂乞丐,不正是懂得了什么是尊严才成为董事长的吗?嗟来之食”不是靠劳动得来的,接受起来会心安理得吗?

6、黔敖分发食物的时候,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态呢?是出于他的善心,还是处于他炫耀自己的私心呢?

7、即使黔敖道了歉,难道“对不起”三个字就能挽回人的尊严吗?

8、我国著名画家徐悲鸿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我方认为,不吃俱来只是,就是有傲骨,有骨气的表现!我国不是还有一句名言叫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吗?所以,我方坚决支持他不接受“嗟来之食”!

有关嗟来之食辩论会的资料

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宁可饿死也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有骨气的穷人。后世以“嗟来之食”表示侮辱性的施舍。吴晗在《谈骨气》中引用这一故事为论据,说明了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是有骨气的。范晔《乐羊子妻》中的乐羊子之妻以这个典故奉劝丈夫,要他做一个品行廉洁而有志气的人。这个故事流传千百年,有着积极的意义,引导我们要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

读解

“不食嗟来之食”这句名言就出自这个故事,是说为了表示做人的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的施舍,哪怕是让自己饿死。咱们的传统尤其看重做人要有骨气,用通俗的话来说,人活的是一口气,即使受苦受难,也不能少了这口气。还有一些类似的说法,比如人穷志不短,再比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都表示了对气节的看重,对人的尊严的强调,对人的精神的重视。 即使是在今天,这一传统观念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合理性。在人格精神和肉体之间,在精神追求和物质追求之间,在人的尊严和卑躬屈膝之间,前者高于、重于后者。在二者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宁可舍弃后者,牺牲后者,不使自己成为行尸走肉,衣冠禽兽。人之所以为人,而非行尸走肉,区别大概正在这里。启示 “不食嗟来之食”出自《孟子》一书。因为齐宣王不采纳孟子的仁政主张,孟子气愤而去,齐王派使者挽留孟子。孟子慷慨陈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然后又讲乞丐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体现了战国知识分子的骨气和独立人格。现在意保留原意,指有骨气的人拒绝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嗟来之食与跨下之辱相比那种更为羞辱?个人认为,跨下之辱更甚之。正因为韩信能忍受跨下之辱最终才得以成就大业,衣锦还乡。因此,如若一个人有志气,嗟来之食并非不可食也,食嗟来之食也并不代表就肯定没骨气。何况,黔敖最后也意识到自己的无礼而道歉,连曾子听到这件事后也说:“恐怕不该这样吧!黔敖无礼呼唤时,当然可以拒绝,但他道歉之后,则可以去吃。”大丈夫能屈能伸,保存今日之性命,方可成就他日之大业!

要点指引

1、《礼记》亦称《小戴记》或《小戴礼记》。儒家经典之一,是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论著的选集,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情况和儒家学说的重要参考书。 2、本文塑造的宁可饿死也要维护人格尊严的齐人形象一直为后人所推崇。

例句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乐羊子妻传》:“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金求利以污其行乎?’

二 : 该不该食嗟来之食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这一小节便出自《礼记檀弓下》。其中“不食嗟来之食”表示做人地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地施舍,哪怕是让自己饿死。这句也因此成为教育人们要有骨气的励志名句。

对于沉淀至今的鼓舞和影响,也同时让我开始质疑这句话。“穷人食不食嗟来之食?”

饿殍之人,食之则能活下去,不食则宁愿饿死也要有骨气,这就让我想到了环境因素。在这样一个生死条件下,骨气是不是在生命面前显得如此重要?人格尊严是否在生命面前显得如此卑微?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命运百般捉弄面前,是不是值得牺牲生命的危岩成全一种骨气的存在?在大义面前,生命是不是为了完成一种至高无尚的精神而显得微不足道?两个方面在其所处的情境面前是不同的取舍,而一味的力挺骨气尊严在人生的前行中有时会成为致命的绊脚石。

没有生何来义?没有义何来尊严?没有尊严何来完整而精彩的生命?

忍辱偷生还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我相信这一直是个棘手的问题,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任何问题,任何答案没有完全的正确和错误,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出属于这个条件下最符合的答案。(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这个问题其实是围绕“自尊”、“尊严”与“骨气”的联系问题。

自尊是自我尊重与自加尊号的双重意思的结合。

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

骨气是指的是抱有正确、坚定的主张,始终如一地勇敢地为当时的进步事业服务,遭遇任何困难,都压不扁、折不弯,碰上狂风巨浪,能够顶得住,吓不倒,坚持斗争的人。

我暂可以把其看作是在生命面前自尊、尊严与骨气三者的条件关系。所谓人穷不能失志,拥有了骨气也就等于维护了尊严。然而没有骨气却不能否定为失去尊严,可以说是失去自尊,三者都不是其的充要条件,自尊、尊严确是骨气的充分条件,自尊、尊严是骨气的必要条件。

一定的条件下决定了该舍弃某一方面,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

在此,还牵扯到一个“志”字。所谓“志”,就是意向、志气的意思。有志的人会能权衡三者的关系,懂得如何抉择。人各有志,所做的选择实际反映了“不食嗟来之食”这句话的最终意义影响与否。

综上所述,“该不该食嗟来之食”已是一个深刻的问题,不同的理解实际上折射了每个人不同的追求。

三 : 嗟来之食中的人该不该吃黔敖的食物 (要辩论的,最好两方都有)

嗟来之食中的人该不该吃黔敖的食物 (要辩论的,最好两方都有)

嗟来之食中的人该不该吃黔敖的食物 (要辩论的,最好两方都有)的参考答案

不食嗟来之食”这句名言就出自这个故事,是说为了表示做人的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的施舍,哪怕是让自己饿死.那饥饿的人之所以不吃黔敖的食物,是因为黔敖一副傲气,视穷人为猪狗,他的施舍带有侮辱性.中国的传统尤其看重做人要有骨气,用通俗的话来说,人活的是一口气,即使受苦受难,也不能少了这口气.还有一些类似的说法,比如人穷志不短,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人活脸,树活皮……都表示了对气节的看重,对人的尊严的强调,对人的精神的重视.即使是在今天,这一传统观念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合理性.在人的精神和肉体之间,在精神追求和物质追求之间,在人的尊严和卑躬屈膝之间,前者高于、重于后者.在二者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宁可舍弃后者,牺牲后者,不使自己成为行尸走肉,衣冠禽兽.人之所以为人,而非行尸走肉,区别大概正在这里.

但是我的观点是应该吃.理由是:1、人家已经道歉了.2、历史上著名的曾子也说过应当吃.3、不能饿死,生命诚可贵.4、生命比尊严更重要.并且历史上韩信所受的胯下之辱和越王勾践的卧薪尝胆是多大的奇耻大辱,他们都能忍受.那点所谓的侮辱和这奇耻大辱相比是多么渺小啊!何况他吃了嗟来之食保住了性命,他以后还有机会报答黔熬.

我觉得他应当吃,你同意我的看法吗?

四 : 嗟来之食该不该吃辩论赛正反方辩论

嗟来之食该不该吃辩论赛正反方辩论

写出正方该吃反方不该吃的理由

嗟来之食该不该吃辩论赛正反方辩论的参考答案

正方:以尊严为主轴 反方:以卷土重来为目的.嗟来之食背身就不是褒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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