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号)【2016-01-19废止】
现发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12月1日发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同时废止。
(www.61k.com”部 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 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报 告
第五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 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三)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 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四)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 告。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季度 末,汇总和分析本地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分析本地区全年度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上报卫生部及其指定的机构。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 通报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三章 调查与控制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二)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组织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 《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 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 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十三条 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一)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 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 品卫生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工作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第十五条 食物中毒确认的内容、程序及有关技术要求,应当 执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的规定。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六条 对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 延、阻挠报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食 物中毒事故时,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 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对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12 月1日发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同时废止。以往卫生部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 : 食物中毒怎么办 如何紧急处理
人们一日三餐是不可缺少的,但对于食物中毒的症状很少有人清楚,很多人在饮食上面不注意,没有合理搭配食物,对于食物相克了解少很容易出现食物中毒的状况。(www.61k.com]
轻微食物中毒症状有哪些?
食物中毒者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的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皮肤弹性消失、肢体冰凉、脉搏细弱、血压降低等,最后可致休克。食物中毒分很多不同的类型。
1、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主要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特别是呕吐较严重。常因进食被细菌污染的奶制品、肉制品、剩饭等引起。
2、肉毒中毒是肉毒梭菌毒素中毒的简称,在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最为严重。发病有其特点,除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外,主要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睑下垂、睁眼困难、吞咽困难、声音嘶哑等。
3、沙门氏菌食物中毒时,可表现高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水样便等,重者可出现抽搐和昏迷,抢救不及时可死亡。常因进食被细菌污染的肉、蛋、水产品,特别是病死的牲畜肉而引起。
4、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发病急,发热不高,也有呕吐、腹痛、腹泻,多在一周内恢复。生食鱼蟹或进食被细菌污染的肉、咸蛋、咸菜等均可引起中毒。
食物中毒怎么办
1、催吐。
如果吃下去的时间在1~2小时内可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迅速促进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荤食品,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有的患者还可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
2、导泻。
如果吃下去的中毒食物时间较长,一般已超过2~3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则可服用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老年体质较好者,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3、解毒。
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式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
怎么预防食物中毒?
1、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来路不明的食物和有毒的动、植物。
2、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消毒。严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种食物都不应放置太久。
3、肉类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内生。有些食物在吃前应加热或高压处理。
4、海蜇等水产品宜用饱和盐水浸饱保存,食用前应冲洗干净。
5、做到正确使用炊具。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食物中毒以细菌性食物中毒较为常见。
6、按照低温冷藏的要求贮存食物,控制微生物的繁殖。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
哪些是食物相克易食物中毒?
以下几类食物同食时,易引起食物中毒。大家平时饮食要注意了!
鳝鱼与南瓜:食则中毒。解救:吃蟹。
牛肉与韭菜:食则中毒。解救:吃人奶或豉汁。
蟮鱼与红枣:吃则脱发。解救:吃蟹。
鸭蛋与李子:食则中毒。解救:吃黄泥水。
螃蟹与冰水:食则中毒。解救:吃藕节(煮水)。
牛奶与菠菜:食则拉痢。解救:吃绿豆汤。
竹笋与麦芽糖;食则中毒。解救:吃绿豆汤。
番茄与石榴:食则中毒。解救:吃韭菜汁。
竹笋与羊肝:食则中毒。解救:吃黄泥水。
雀肉与李子:食则中毒。解救:吃鸡屎白。
鲫鱼与蜂糖;食则中毒。解救:吃黑豆甘汤草。
鸡肉与李子:食则拉痢,解救:吃鸡屎白。
田螺与玉米:食则中毒。解救:吃黄泥水。
田螺与香瓜:食则中毒。解救:吃黄泥水。
牛奶与酸醋物:食则腹结石。解救:吃绿豆汤。
黑枣与柿子:食则解释。解救:无方。
三 : 学校关于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处理本学校的师生食物中毒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及区教育局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制:
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陶志强 xxx
2、人员分工
报警: xx
报告: xxx
疏散: xxx
救护: xxx
接待: xx
事故善后处理协商:
四 : 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预案
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学校食堂作为供应饭菜等食品部门及教职工就餐场所,其采购,加工,卫生工作
如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现象,表现为多人出现腹痛,呕吐,腹泻现象。
(二)处置措施
1、马上向有腹痛,呕吐,腹泻现象的学生询问情况,了解此前吃过的食物。
2、学校马上组织车辆,人员把有腹痛,呕吐,腹泻的学生送医院治疗。
3、马上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汇报情况。
4、继续关注学生有无腹痛,腹泻,呕吐现象,发现马上送医院治疗。
5、通知学生家长并向其说明发生的情况,请家长到医院。
6、食堂剩余饭菜马上封存,报卫生防疫部门检测。
五 : 弄翻餐桌食物处理方法
在餐桌上不小心弄翻了食物,不论对肇祸者或在家里举行餐宴的主人来说,都是件令人不安的事。弄翻东西的人当时会恨不得地上出现个大洞,好让他钻进去,而不必面对这种叫人困窘的场面。至于主人这一方,则通常会力持镇静,脸上不带表情,但是心里头不免会失望地想,这一来餐桌上或桌巾到底会受到什么程度的损害。对每一个人来说,这个时候都会是一个难捱的时刻。
如果你一时不小心或侍者不小心,将少许的茶或汤汁溢出到茶碟外,用餐巾擦干,免得每次拿起杯子,杯底就跟着四处滴滴沥沥。
假如只是几滴肉汁或调味酱稍稍弄脏自己面前的桌面,轻轻用餐巾的几个小角落加以擦拭。擦完要把餐巾放大腿上时,小心地加以折叠,使得上面的污渍不致沾染你的衣服。
如果弄翻食物灾情惨重时,随后的补救措施须视实际况而定。如果在餐馆,做东请客的主人应该会召来侍者善后。如果是在别人的家中,而且有侍者或外烩业者场服务,他们会帮你善后。如果这种状况发生在你自己家里,你大概只好赶快到厨房去找一切可用来清理善后配备。如果污渍不大,你可能只须用另一条干净的餐巾盖住即可。每回餐桌上留下严重污渍,我都会在污渍上倒一些事先准备好的碱水。如果是肉汁留下的痕迹,用餐巾或毛巾擦去污渍时,记住先清理桌布底下的桌面,免得碱水渗透桌布,侵蚀了桌面。
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