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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乱纪干部查处-网络黄灾查处困难 QQ传黄图属违法

发布时间:2017-10-01 所属栏目:违法乱纪干部查处

一 : 网络黄灾查处困难 QQ传黄图属违法

近年来,网上传播淫秽色情视听节目、图片,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网络的隐蔽不确定性,给警方查处、检方举证、法院量刑等造成诸多困难。有律师认为,净化网络环境需要“组合拳”。

  典型案例

  遂宁破获部督大案

  日前,遂宁警方破获建市以来第一起由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的新型网上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2006年2月6日,遂宁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接到来自深圳一匿名电话报称:“有个叫‘快活林’的网站,所开设的视频聊天室有淫秽表演内容。”网监民警进入该网站聊天室,发现确有其人进行淫秽表演,且会员必须通过指定的银行账号付费充值刷点(每150元获10万点)观看不同点数的淫秽表演内容。侦查员很快查到了“快活林”网站的物理地址,并摸清租用光纤电路的人姓刘,网站注册人为蓬溪县人陈某。在掌握全部情况后,侦查员一举将刘某、陈某捕获,并将陈的女友(网站管理员)陆某抓获。三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四大难点

  隐蔽传播封堵难

  25岁的胡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抓获。之前胡某开办色情网站,把服务器建在了美国。一名网警说,我们对案件进行侦破时,由于胡某是用假身份证登记的,成了“隐形人”,银行户头也是假名字,这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张笛律师认为,互联网具有互联互通、快速即时、匿名隐身以及跨地区、无国界等特点,加上专用链接技术、镜像技术等,以现有公安部门的力量难以堵截。同时,此类网站的托管服务器、网站经营者和网站维护人往往不在同一地,给查处、封堵造成很大困难。

  警方查处取证难

  当前,一些网站公共视频聊天室出现“裸聊”,从法律角度很难确定谁是组织者,而从判刑角度来说,肯定是打击组织者。

  四川安序律师事务所邓盾律师认为,网络具有较大的隐蔽性,而且网上犯罪的证据被发现后很容易被消灭,这给警方掌握犯罪事实和证据带来了极大难度。互联网犯罪大都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所以警方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仍然有限。

  检方举证困境多

  成都律师王丰为认为,即使在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检察机关对他们的指控也存在举证方面的难题。由于网站内容的刷新和删除太快太容易,公诉机关在举证前,部分网站经营者早已趁机毁灭证据。数据或信息被人为地篡改后,如果没有可对照的副本、影像文件则难以查清、难以判断。在目前办案过程中,他们更多的做法是把犯罪嫌疑人上传的色情数码资料、淫秽网站IP地址、电子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先打印出来,再由犯罪嫌疑人签字,最后作为书证这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来使用。

  法院量刑难确定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认为,由于网络色情犯罪是一种新型、隐蔽的犯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明确,给法院量刑带来难度。目前“点击率”和“是否赢利为目的”都是量刑标准,但“一对一”裸聊属“私密空间”,没有进行传播,这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们认为,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净化网络环境需要综合治理。在清剿网络色情的行动中,高技术手段的保障和应用至关重要。同时,净化网络环境应重点从未成年人抓起。

  三大提醒

  QQ传黄图违法

  四川省网监总队负责人介绍,一些网友喜欢用QQ表情发送黄色淫秽图片,这种图片在网友中间互发实际构成了犯罪。

  发现黄网请举报

  目前,省公安厅网监部门在成都、宜宾、眉山、乐山、攀枝花5地试点实施虚拟警察和网络报警岗亭,网友发现黄色网站和不良信息,可直接举报。同时,警方正制定出台淫秽网站举报奖励制度。

  实名上网是趋势

  随着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推进,实名上网、取消公卡上网已成必然趋势。网警提醒网民,谨慎上网,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二 : 国企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

篇一:《17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1]》

国企领导干部腐败的新特点及对策初探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国有企业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加强过程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特点,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研究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剖析其原因,探讨遏制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对策,对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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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

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腐败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不同的领域、行业有着不同的特点。从近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近几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 犯罪成员呈现高端化趋势,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所谓高端化,是指高管(CEO)。从近年惩处的腐败案件看,有的是国有超大型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有的是全国被赋予“免检产品”荣誉称号的超大型企业的创始人,有的获得过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是改革开放开拓者和功臣。而且无论是贪污、受贿,还是索要回扣,金额都非常巨大且有节节攀升之势。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挥霍2亿元(旧币,约合现币2万元)就是新中国第一大案了。改革开放之初,检察机关对贪污受贿立案标准是三千元,后来一再加码,而今,贪污

受贿数百万、上千万也并不再惊人。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贪污资金8250万元人民币。无独有偶,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涉案的巨额受贿金额高达1.95亿,最大的一笔单笔受贿额即达1.6亿元。

(二) “窝案”量大突出。轻骑集团腐败窝案、云铜集团腐败窝案、古井集团腐败窝案……绍兴、重庆、福建等省市都连续爆发“地产窝案”,折射出了当前国有企业腐败案子发展的一个新动向——违纪违法呈现群体性、团伙性,给企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危机。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一案多人、群体违纪违法的特征,团伙性案件明显增多,往往查处一案带出一片。

“窝案”的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横向型的(块块的);有的是纵向型的(条条的);有的是纵向兼横向型的(条条和块块互相交叉);有的是同类产品的行业群体型的(如往蛋白粉或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就成了奶粉行业的潜规则);有的是官商勾结型的(有的商人竟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人员事先勾结在竞标中抬高工程预算价格,预留行贿资金);有的是在公安司法界寻求代理人的;也有的是家族式的(夫妇、子女、女婿、司机以及远房亲戚、朋友、关系户)。如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中,纵向的方面来说,涉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司长、副司长等多人,横向的方面来说,涉及到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人,至于本单位就更不用说了,有包括5名厅局级干部在内的44名干部。

(三)国企高管人员腐败隐蔽性强。主要特征就是打法纪“擦边球”,采取隐蔽、间接的手段,为自己、配偶、子女、亲友谋利,如以搞同业经营、投资入股关联企业、“相互帮忙”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企图逃避法纪的制裁。因为他们直接控制资源,可以提前布臵很多防范措施,反监控执法能力很强。他们的资产有的在国内,有的在国外,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海外做手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原因剖析

(一) 思想防线的崩溃是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观原因。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英国评论家斯麦尔芬有句名言:“构成罪恶根源的东西并非金钱,而是对金钱的追求。”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首先是有其动机,然后才有违纪违法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市场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一部分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出现了混乱。主要原因是:少数企业领导人员放松个人世界观改造、放松道德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反腐倡廉的教育还不够深入扎实,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差距。

(二)监督不到位是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难以遏制的客观原因。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渐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逐步深入,企业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还远远没有到位。监督不到位是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难以遏制的客观原因。目前国企高管对国有资产往往具有相当的支配权,而且往往集企业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这就使监督制约容易出现缺位或流于形式的现象,导致出现腐败机会。

(三)高度集权是国企发生腐败案件的原因之一。从被查处的国企高管落马案例中可以看出,“一把手”专断这种“集权管理”在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首先,治理结构中无纵向授权,事实上很多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国企负责人事实上均只是对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其次,虽然形式上,国企一般也设臵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者、监事会,并界定了各自的权利,但在执行层面上往往是四权合一。在实际运行中,在国有企业里,行政权力和党权是一体的,很多国企的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董事会、监事会都归他领导,这就决定了腐败是必然的。

(四)职务消费制度缺陷成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温床。尽管一些企业在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方面,对通信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但目前国有企业设计薪酬体系时,职务消费往往不列入其中,这一块收入弹性比较大、标准不细致、缺少透明度。在涉及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相关开支与消费的管理上,许多企业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办法,吃的是“大锅饭”,用多少报多少,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有的企业对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哪些可以开支,哪些不能开支,没有明确的界定;有的是开支标准不确定,完全靠领导人员个人掌握,随意性大;有的企业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范围、标准等,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而是少数人说了算;有的]没有明确具体部门来规范、管理、操作和监督,从而导致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的失控。职务消费的漏洞,也容易导致一些经营管理人员从中渔利。

三、对策思考

(一)加强“软力量”。“软力量”就是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是要形成企业上下共识的制度、安排、习惯。企业经过廉政文化的教育后,经过实践不断培养,能够形成腐败就是耻辱的文化氛围。一旦这种文化建设起来,就不是一天两天一个人能改变的。文化建设是个长效建设,这个建设的关键是要经过文化宣传、教育、制度安排,形成一种文化,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局面。

(二)继续推进“一把手”体制改革。笔者认为,国资委李荣融主任把央企“一把手”腐败,归因于“一把手”体制,指出,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这是发生腐败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很有见地的。国企改革要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领域,才能保障国企高管人员不腐败。现在一些企业老总之所以腐败,很重要的原因是受上级委派。他们自认为上级给了尚方宝剑,就可以“代天巡狩”,为所欲为。

实践证明,只要严格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运作,企业发生腐败的机率就会降至最低,这是被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实践所证明了的、比较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因此要用法律规范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的权力以及董事会的权力。如果用票决制选出董事长,高管就不敢腐败,因为员工会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要严格规范,保障票决制,防止独断专行。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国企虽有监督机制,对领导人员包括下属企业负责人的监督还不到位,有效监督的制度、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的灵敏性、有效性还有待提高。比如纪委书记是国企党组成员,接受国企党委书记的领导,与董事长同样拿企业的工资,成为企业的一员,决定了这种监督是同体监督,所以,国企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监督体制不顺、监督手段软弱等问题。因此,要改变这种局面,党和董事长必须要分离。党委书记由另一个人来做,给董事长多大权力,就应该给党委书记多大权力,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同级、有效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一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相关的消费与开支项目的范围、标准、程序等,用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并严格监督执行。目前条件下,应对国企领导人员在通信费用、交通工具费用、差旅费用、有关接待应酬费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职务消费的标准,应由企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企业的业务需要和效益状况,结合自身实际来确定。职务消费的内容、标准、对象确定后,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才能付诸实施。二是要明确职务消费模式。以前那种企业领导人员花多少报多少的“据实报销型”模式存在较多的漏洞。根据目前形势,建议采取总量包干型模式。所谓总量包干型模式,是指对确定的消费项目,根据历年来的开支水平状况,测算出年平均

篇二:《浅析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成因及对策》{国企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

浅析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成因及对策

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国有企业为数不少领导干部经不起考验,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下,私欲膨胀,以权谋私,将国有企业视作私有财产,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等,致使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发案率有逐年上升的势头,且具有案值增大、手法隐匿、形式翻新等特点。目前,企业腐败现象已成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严重地影响着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究其成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权力过于集中。在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有些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确立,在许多国有企业中,董事长身兼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既是资产管理者又是资产经营者。经营决策权、财务审批权、人事任免权等多项权力集于一身。由于权力过于集中,造成了很多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一人说了算的现象,为诸多违法乱纪者提供了机会。

二是缺乏民主意识。一些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忽视集体领导的作用,往往是大权独揽,小权不放。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对他人的意见、建议置若罔闻。对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企业主要领导不能按照有关规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而是喜欢个人说了算,一支笔就可以决定企业的巨额资金支出;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干部职工的进出升降;一趟“考察”就能使企业减少几十万的利润。独享用人、用财大权,在工作决策上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违法乱纪。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人人皆知,再明白不过的道理。而有些领导平时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法律观念和政治观念极其弱化,缺乏被监督意识,自己的行为不愿意受制于人,对各方面的监督反感,有的甚至抱有抵触情绪。把别人对他的善意批评看成对他有意见、有偏见而耿耿于怀,把纪检监察部门的提醒谈话当作耳边风。而监督者往往又受制于被监督者,一些职能部门也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不敢提不同意见,知情者不报,监督者无权,或不敢监督。这样就造成了个别领导干部抵御风险的能力差,经不起权力和金钱的诱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尽情放纵自己的行为,做了违纪违法的事情,总是心存侥幸,最终走向自毁的道路。

四是放松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从那些违法违纪领导人员的犯罪特点可以看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注重学习,忽视思想改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从不认真地研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上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的有关反腐倡廉文件和廉洁自律规定等也不认真学习,即使学了也是为了应付检查,从不认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他们认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只要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政治是空的,学习是虚的。因此,导致了有些干部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的投机心理。另外,就是总以工作忙、任务重为由,很少参加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有的都不愿参加。即使参加也是作个样子,

篇三:《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预防对策的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预防对策的思考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为了寻求从源头上治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职务违法违纪的发生,我们纪检部门应与检察机关及政府监控部门相结合,齐抓共管,并针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具体案件,切实找准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健全机制制度,遏制职务违法违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1、加大打击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等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力度

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内部职务违法违纪行为仍很突出,特别一些中小型改制企业内部职务经济违法违纪仍呈上升蔓延的趋势,必须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打击不仅仅是特殊有效的预防方式,而且是做好其他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前提和基础。打击职务违法违纪行为要重拳出击,要保持打击职务违法违纪的态势,对惩处已构成职务犯罪人员的量刑上要加大处罚经济赔偿的力度,让职务犯罪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及人身权利多方面都付出高昂代价,提高腐败成本。

(1)紧紧抓住国有企业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挖掘案源线索,开展初核调查。(2)在直接查办此类案件的同时,加强指导、协调查办,带动和促进省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及企业自身纪检部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联动,组织协同,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查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相关检察、公安部门要适时提前介入,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办案的合力。但也要宽严相济,把握政策,既严惩极少数腐败分子,又教育挽救大多数。(4)通过查案解决职工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从对案件的总结和剖析中,发现带有一定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分析和总结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应吸取的教训,有的放矢地提出一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措施,帮助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整改和完善制度,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充分发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和综合效应。

2、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对权力形成有效监控

这些年,从查办国有企业职务违法违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看,发生在国企中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1)是强化内部监督。健全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董事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行事。监事会可依据公司章程充分行使监督权,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决策和运营中的违法违章行为。2)是强化外部监督。从审计、税务、工商、监察、检察等方面加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对查处和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审计机关熟悉财政、财务,精通查账方法而且独立性较强,可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

重点加大财务监督的力度。鉴于国有企业职务违法违纪行为问题,最直接地反映在内部财务账目上的资金无序运行等方面。因此,很有必要在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和税务监督的同时,从多角度加强对企业财务账目的监督。推行企业财务账目监审制度,由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监督部门联合组成监审组,定期或不定期的,根据需要对企业账目或领导人员签批凭据进行监督审计,以加大财务监督的力度。企业的技改、基建工程项目,机电设备、大宗原材料采购,

篇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例剖析》心得体会》{国企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例剖析》学习体会

读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例剖析》,我很受教育,感受颇深。书中收集了近年来国有企业发生的一些真实典型案例,案例中当事人有的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谋取私利而犯罪;有的因不正确履行责职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而受到处罚,这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等犯罪和失职渎职等违规行为,反映了企业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案件当事人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人,哪一个过去不是热血方刚、胸怀大志的同志,而最终却成为阶下囚,这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的修养,作风建设不够,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变形,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以权谋私,以身试法,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读完这本书后,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存在的这些社会问题,我认为要防止腐败,需作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结合十六大精神,深入理解“三个代表”理论精髓,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

问题。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判断、检验是非功过。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系组织重托。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这些腐败分子地下场警示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通过警示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因此,作为党员,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总之,我要从书中的案件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努力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真正做到上不负公司,下不负工人,为我公司的进一步腾飞作出更大的贡献。

东峰总工办 :靳祥龙

2010年11月23日

篇五:《当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成因及对策》{国企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

当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马明辉河南油田涧河社区严厉查处

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违法违纪的问题,是纪检监查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纪检监督部门依法查处了大量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针对国企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突出这一问题,笔者就其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成因和问题归纳分析近几年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笔者认为,党员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不是偶然的,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和问题有:1.放松自己世界观的改造,逐步蜕化变质。古人云:“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注重加强自身学习,思想基础不牢,自律意识不强。当了领导后,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力,掌管了一方“帅印”。

有了名誉、地位后就飘飘然起来,思想上不设防了,不拘小节了,对自己也放纵了。有的领导干部思想空虚,精神萎靡,整天沉湎于花天酒地。

满足于今日有酒今方醉;有的领导干部在各种诱惑面前随波逐流,极少数党员干部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堕落为腐败分子,从而由小到大,思想道德防线一点点被攻破、被瓦解,最后在罪恶的泥潭里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象陈希同、胡长清这些所谓的“政治明星”,

篇六:《试论预防国企领导职务违纪问题的对策》

试论预防国企领导职务违纪问题的对策

中国社会的历史是一部发展史,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从不能解决温饱问题,到现在的村村通公路、汽车入家庭,真可谓蒸蒸日上、日新月异。但是,伴随着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没有一种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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