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能抵个人税
从7月1日开始,天津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对于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也能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并不清楚,有的单位甚至没有一个员工办理过。
1998年8月11日,为便于执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实施办法》,减轻个人贷款负担,有关部门规定,“个人支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从每月个人工资所得税中减除”。
既然该项政策已经存在10余年,为什么许多市民对此毫不知情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该项业务的办理手续比较复杂,二是所抵扣的个人所得税数额较少。
根据天津财政局1999年的要求,当年各单位财会部门在每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个人,要求其须提供上月的《天津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查询单》原件等手续,作为抵税凭证。但随着房价上涨,很多市民开始选择按揭贷款、组合贷款的方式购房,让不少有公积金贷款的市民觉得每月都要去银行和公积金营业网点打印还款凭证很麻烦。
另外,按照政策规定,“只有每月的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而很多贷款者每月折合成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减少金额只有几十元,很容易被忽略。
某单位一位财会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也听说过这个政策。但是,这两年来没有一个员工办理过。”记者随后采访了数位银行贷款人员,他们均表示,如果客户自己不提,是不会主动介绍公积金贷款利息可抵税这种情况的。(记者张兆瑞)
公积金个税扣除本市标准调整
天津市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31元,其3倍为11193元。因此,对单位和个人按照本市规定的比例和不超过11193元缴存基数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规定的比例和不超过11193元缴存基数内实际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收入;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 : 2014天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公积金利率最新消息】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11月22日起,天津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从2.6%调整为2.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仍为0.35%;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4%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5%调整为4.25%。(www.61k.com)
住房公积金存款每年6月30日结息,2015年6月30日结息时,对职工2014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按2.35%结息,对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含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仍按0.35%结息。
已放贷职工一个月后降利息
对于降息日之后申请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4.25%执行;对于在降息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5年1月1日,按降息后的新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职工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
www.61k.com三 :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利率的分析
摘 要:本文科学阐述了利率、利息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深入分析了单利与复利,名义利率与有效利率的内在涵义,并说明了相互间的区别;对于正确理解公积贷款的利率和确定贷款方案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利率;利息;单利;复利名义利率;有效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对于商业银[www.61k.com]行贷款利率较低、手续简便,现已成为企事业单位职工贷款购房的首选。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也常听到有人发出类似这样的疑惑:我总共贷款20万元,分20年还,每个月向银行偿还1800多元,其中本金只有1,000多元,而利息却有800多元,息本比达8比10,公积贷款的利率是高还是低?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 关于利息
什么是利息?各类文献中有多种表述,笔者理解为:所谓利息就是指资金所有人向借款人出借一定数额的货币,在借款人偿还货币时超出借入额的部分。也可理解为是资金所有人让渡资金使用权所获得的一种报酬。
利息的多少取决于三个因素:本金的大小、周期的长短和利率水平。 在一定条件下,本金越大,利息越多;周期越长,利息越多;利率越高,利息越多。这三个因素中,本金和周期是绝对量,而利率为相对量,是决定利息多少的积极因素。在特定的周期(T)内,一定数量的资金(M),按照一定的利率(R),其利息为(P)为:
P=M×T (公式1)
2 关于利率
2.1 利率就其表现形式来说,是指一定周期内利息额同借款总额的比率
根据公式1,可推导出利率的公式为:
R= ×100% (公式2)
根据这一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利率高低与利息的多少和本金的大小相联系,但仅考虑这两个因素是不足的。
比如:2008年1月1日甲借与乙100元,2008年12月31日乙还款110元,其中本金100元,利息10元,则利率为:R= ×100%。=10%,即利率为10%。如果同样的条件下,还款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按这样计算则利率仍是10%,这就显然不符资金的时间价值规律了。因此要正确表述利率的高低,除了要考虑本金的大小,利息的多少外,还要和一定周期相联系的。正确表达利率的概念应由“一个表示时间的单位”+“利率”+“百分数”三个词组成一个复合词组。在上述例子中第一种还款方法我们可称作“年利率10%”,而第二方法则可以称作“两年利率10%”,当然就还可以有“季利率”、“月利率”、“周利率”,甚至“天利率”。
2.2 由于利率的高低必定和一定的周期相联系,而且时常由几个连续而且相等的子周期构成一个总的计息周期,这就出现了单利率和复利率概念
所谓单利率,简称为单利,就是在一个总的利息计算周期中分有若干个子周期,上一个计息子周期中的利息,不纳入下一个计息子周期的本金,而是按子周期计算利息,并将各子周期的利息的和作为总周期的利息。
如甲借与乙100元,约定年利率10%,三年后一次还付息。则三年利息计算为:
第一年利息:100×10%=10(元),第二年利息:100×10%=10(元),第三年利息:100×10%=10(元),三年总利息:10+10+10=30元,本息和:100+30=130(元),三年后一次还本付息130元。
实际经济生活中,如果不对计息周期加以说明,则表示1年计息1次,如银行三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就是采用这样的利息计算方式。
所谓复利率,简称为复利,民间俗称“利滚利”、“驴打滚”。就是将上一个计息子周期中的利息,纳入下一个计息子周期的本金中。如甲借与乙100元,约定年利率10%,复利,三年后一次还本付息。则三年中的利息计算就不同了:
第一年利息:100×10%=10(元),第二年利息:(100+10)×10%=11(元),第三年利息:(100+10+11)×10%=12.1(元),三年总利息:10+11+12.1=33.1元,本息和:100+33.1=133.1(元),三年后一次还本付息133.1元。
可见采用单利还是复利来计算利息,其结果的差异是明显的。
2.3 在复利计算中,利率周期通常以年为单位,而实际经济活动中,计息周期有半年、季、月、周、日等多种。当利率的时间单位与计息期不一致时就出现了名义利率和有效利率的概念
所谓名义利率(R)就是对外号称的利率,是指计息周期中含有子周期时,采用单利形式,将子周期利率简单相加而获得的整个周期的利率。
所谓有效利率(I)是指计息周期由多个相等的子周期构成,并按子周期利率,用复利来计算利息而达到的借款实际利息水平。
比如:甲借与乙100元,约定年利率12%,按季计息,一年后还付息。“那么在一年计息周期中就4个计息子周期,则:每个子计息周期的利率为:12÷4=3%
如果按单利计算,则年利率为4个季度的利率之和:3%+3%+3%+3%=12%
则一年后还本付息额为:100+100×12%=100+12=112(元)
如果按复利计算,则年利率为:(1+3%)4-1=12.55%
则一年后还本付息额为:100+100×12.55%=100+12.55=112.55(元)
那么本例中双方约定年利12%就是名义利率,而实际利率12.55%就是有效利率。
当利率的时间单位与计算周期一致时,名义利率就与有效利率相等。
3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利率
2012年7月6最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5年以下贷款的年利率为4%,5年期以上的4.5%。我们知道住房公积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和“每月等额本金,利率照付”两种还款方式,但无论那一种方式都是以月为计息周期,而且都采用利息的方式,因此其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是不等的,以5年期以上贷款计算,其名义利率为年4.5%,但其有效利率为:(1+ )12-1=1.04594-1=0.04594=4.594%,比名义利率要高。
如果你贷款20万元,期限为2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那么你每月需还金额为:
=1265.30(元)
20年总还款金额=1265.30×240=303671.70(元)
其中:本金200000元,利息:103671.70(元)
息本比:103671.70÷200000×100%=51.84%,也可这样说:“20年利率为51.84%”。
因此单纯以年利率来考察,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于其商业银行的贷款而言还是比较低的。而如果以整个20年为考虑周期,则贷款的利息也是比较重的,这就是“房奴”产生的原因。
参考文献:
[1]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经济.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2] 余建星,杜杰.工程经济.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四 : 201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表
201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www.61k.com)
2014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突然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随后,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发布通知,相应调整公积金贷款和存款利率。那么,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是多少?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利率为2.3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含)以下利率为3.75%,五年以上利率为4.25%。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浮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若所购住房为二套房,利率要上浮10%执行。 www.61k.com
五 : 2015年最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览表
2015年3月1日,央行决定降息,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皆下调0.25个百分点。(www.61k.com]本次降息后,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及以下为3.5%,五年以上为4%。
以下是2015年最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贷款期限 | 公积金贷款利率 | 调整前 |
5年以下(含) | 3.50% | 3.75% |
5年以上 | 4.00% |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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