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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限购政策-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政策

发布时间:2017-11-24 所属栏目:销售方案

一 : 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政策

很多人问我们,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政策有哪些呢?自2016年10月3日起,居民购买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比例为2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武汉户籍家庭,将暂停发放贷款。非武汉户籍居民已有一套住房将停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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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政策

1、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比例为2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

2、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武汉户籍家庭,将暂停发放贷款;

3、在武汉已有一套住房的非武汉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发放贷款;

4、对于在武汉有两套住房的非武汉籍居民家庭,暂不能再继续购买。

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新政时间

2016年10月3日

武汉房屋限购地区

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

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方案

一、自2011年1月15日起,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不能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违反规**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限购期间,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签署《承诺书》。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备案管理网上签约系统”进入“新建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于违反《通知》规定,未履行告知和审核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五、房管部门应严格按《关于落实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见附件)的规定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时,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六、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

七、房管部门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限购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和购房者的政策提示。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开展政策解读,拓宽咨询渠道,对企业、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2016武汉房屋限购令细则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

武政办[2016]131号 2016-10-2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失策的总体要求,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限购限贷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

二、在本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

三、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的指导下,待湖北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后实施。住房限购措施自10月3日起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日

二 : 2014武汉调整限购政策 外地人购房门槛降低

搜狐焦点黄石房产网(整理王琼)新华社报道,自7月19日起,武汉实行已久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放宽,共出台四条细则,其中与其他房款限购地区所不同的是,武汉140平米以上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不再纳入限购范围。

一、纵向对比分析

下面,小编从既往限购政策方面入手,按照政策出台的先后顺序,引领大家回顾一下近年来武汉的限购政策以及其影响。

1、武汉发布限购令

2011年2月2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调整武汉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即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武汉1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武汉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编者特别留意了一下二手房政策。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管部门(机构)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可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及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各级房管部门应加大对此次限购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人的政策提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影响:

限购令出台后,郊区盘成交波动很明显。江夏大道旁一楼盘的经理表示,春节后该楼盘一度看房人满为患,而实行新的限购令后,人流量少了一大半,成交也少了一半左右。由于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新版限购令施行一个月,江城二手房成交骤降三成。“二手房成交以刚性需求为主,所以降幅没有新房那么大,但影响还是很明显。”

2、武汉调整限购令

2013年11月27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市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缴纳税收或社保年限从“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同时,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受理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时应加强审核,对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通知”还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签订认购协议并提交购房资格核查日期为准;购买存量住房时间,以提交网签《存量住房买卖合同》日期为主。银行纷纷表示已收悉人行武汉分行文件,当日即开始执行贷款购家庭第二套房首付不少于七成的规定。

影响:

武汉购房者中,外地买家占一半。房产专家李国政表示,限购年限的调整,将不少购房者拒之门外。但是,此举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对稳定房价有较大意义。

3、武汉进一步调整限购

自7月19日起,武汉实行已久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放宽,共出台四条细则,其中与其他房款限购地区所不同的是,武汉140平米以上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不再纳入限购范围。

具体细则为:

(1)加强市场调节,低端靠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靠市场。140平米以上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不再纳入限购范围。

(2)新城区(包含蔡甸区、江夏区、汉南区、东西湖区、黄陂区和新洲区)以及东湖高新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风景区、武汉化工工业区这四个功能区的非本市户籍购房者,由原来提供缴纳2年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调整为收取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不再规定缴纳时限,近一年内有缴纳记录就可以。

(3)对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在本市(包括中心城区、新城区)购买住房只需要提供近一年内的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不再规定缴纳时限,近一年内有缴纳记录就可以。

(4)将请求银行落实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加大对二套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在建商品住宅的开发贷款支持力度。公积金支持首套自住型购房需求。

政策的出台,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下面结合当前房地产形势和专家观点为大家解读一下。

(1)此次限购松绑,放开140平方米以上户型,对刚需客户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同时促进高端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可以稳定房地产投资,也有利于市场均衡发展。

(2)武汉楼市区域现状来说,6个远城区商品房库存占比全市一半以上,去化压力较大且区域之间楼市成交量也高低不一。江夏、黄陂、东西湖三区销量较好,房价也领先进入“6字头”阶段,新政出台后,房价有一定上涨压力。而新洲、汉南、蔡甸三区成交占比少,尤其新洲汉南均价低于4000元/平方米,亟需刺激性政策,但由于配套交通人口因素制约,新政对新洲等三个区域楼市现状影响不大。

(3)政策第三条为毕业的大学及以上学历者,提供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即可在中心城区购房(一个月即可)。配合不久前下发的大学生落户新政,此次调整可以方便大学生在武汉落户,同时也促进房地产的发展。

(4)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下调房贷利率才是看得见的“福利”政策。但据报道称,武汉房管局“将”与银监局讨论关于降低房贷利率的可能性。可能性的大小或有无与否,目前尚无定论。李国政认为,上述政策的作用要想完全体现,还有赖于银行房贷政策的配合。

二、横向对比分析

2014年在全国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重压之下,中央政府强调今年可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文件出台不久后,全国就有近20个城市相继开始了房地产微调或松绑行动。其中,呼和浩特于6月26日全面取消限购政策,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带头大哥。呼和浩特的政策主要是:1取消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制度,不再对购房人的房屋套数进行查询;2允许外来人口在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7月10日起,济南新房与二手房限购政策将全面放开,不管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在济南买房都没有套数的限制。这也意味着,在济南实施了三年多的限购政策将正式退出房地产市场。

不管从时间和政策调整幅度来看,武汉都不是走在最前列的。呼和浩特和济南是完全取消限购政策,而武汉则是部分调整。武汉市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既没有不作为,也没有采取最为彻底的取消限购的政策。而是,分阶段放松限购,以此调控房地产市场,拉动陷入低迷的武汉楼市。那么,为什么武汉会采取这样的政策呢?

1、武汉市存量房数量巨大

如同大多数城市,武汉存量房也出现超标危机。近日,官方公布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武汉商品住房累计可售套数为120310套,较上季度增加8.51%。而按今年月均销售速度,则需近1年半才能消化。专家指出,武汉存量房的规模已接近2008年楼市低谷期水平,必须加快消化速度以避免压垮楼市。

2、中央及其他地方政府政策影响

日前,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楼市政策不能简单地“一刀切”,房地产市场未来可能会呈现出“增速放缓、区域分化、有涨有跌”的三大“新常态”。专家表示,要因地制宜地引导房地产政策,减少行政手段的负面干预,避免盲目的政策变动造成市场风险的加剧。呼和浩特、济南、上海等地的取消限购或者放松限购,在很大程度上刺激着武汉采取相应措施,只要不触及红线,地方政府也有责任提振武汉楼市。

3、武汉稳妥的楼市政策

历年来,武汉在限购和松绑楼市方面,都采取的比较稳妥的政策。一方面积极关注中央及地方政策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政策的制定不一刀切,而是采取分步实施,以免引起房价过高过快波动。

三、热议:武汉会取消限购吗?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南宁、天津、无锡、海口、温州、呼和浩特、济南等城市已明确发文或明确表示限购政策已做调整,呼和浩特、济南、无锡更直接表态取消限购。目前全国仍然严格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约十个,主要是一线城市。

“取消限购将是大势所趋。”近日,多位专家表示,呼和浩特、济南等先期取消限购的城市,并没有受到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压力,说明今年两会关于房地产调控“分类指导”,党提出的“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正在落实到政策层面,在挤出房地产行业泡沫的同时,还是要防范系统性风险。

那么武汉会取消限购吗?

近日,网络上突然传出“武汉将调整房地产限购政策”的信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权威渠道证实上述消息。武汉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限购”不会取消,但准备进行适当调整。

上述表态可以看出,目前武汉市政府还没有打算取消限购,只是会适时进行调整。而7月19日起,武汉实行已久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放宽,共出台四条细则,就是对武汉市政府楼市调控政策的最好回应。

本次放松限购,也确确实实起到了一定效果。先体现在中介门店看房量方面。“这两天,我们太忙了,每天不停地客户打电话。”新政出台后,一个地产经销商告诉记者,最近几天,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给此前到访过的非武汉户籍的客户打电话,告诉他们新的政策,请他们快点过来选房签约。

其次,140平米大房的咨询量和购买量有小幅有提高,但作用不是很大。这直接得益于此次限购松绑,放开140平方米以上户型。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140平米房子都是改善性需求的重点。放开限购后,其销量的增长也是必然,但是由于总价较高,税费等相对较多,短时间内可能不会有太大增长。

成交区域方面,东湖高新的房产交易量有较大提高,主要是因为此区域临近光谷,高薪人士比较多。在落户政策方面,降低他们的落户门槛,使许多大学生有了购房资格,这对促进房子销售有较大作用。

在房价方面,放松限购后部分楼盘出现价格上调,而总体依旧保持平稳。

综上所述,取消限购是全国楼市的整体趋势,武汉取消限购或许只是具体时间问题。武汉是否会取消限购,取消限购又会对房产市场、房价等造成怎么的影响呢?针对以上问题,搜狐焦点将会持续追踪,力图为广大网友提供最前沿、最精准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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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16武汉限购房政策谁知道有哪些?

2016武汉限购房政策谁知道有哪些?的参考回复

2016武汉限购房政策:

非武汉市户籍,能够提供最近连续1年的社保、或者纳税的,以家庭为单位,最多能在武汉购买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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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本地户籍(含集体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最多可购置两套房产。

家庭的概念是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

限贷

限贷是指银行板块,执行“认房认贷”的标准,依据是银行自身的征信系统(认贷),以及属地所处的房地局(认房)。

认房目前只是针对武汉市,认贷则是全国性的。

之前的贷款是否已经结清,都会计入银行的征信系统。

例如.A为武汉本地户籍,名下有全款购买的房屋一套,若A要在武汉载买一套住房,使用商业贷款会被算做二套,即首付要准备六成。


1、只要能提供证实有效的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外地户籍在武汉则有购房资格。

2、外地户籍个人或家庭,在武汉限购一套住房。因为你们在武汉无法,可以购房。

3、关于公积金贷款,因为你在武汉的公积金未用于购房,在本次购房中,可以按公积金首套房政策。

4、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需要走组合贷款,银行系统根据认房也认贷的政策(银行系统是可以查询到你资信状态中购房贷款的记录),商业贷款按第三套房政策执行(由于没有三套房的利率等政策,通常就是按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比例及利率浮动标准执行)。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2016武汉限购限贷政策如下: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四 : 2016年武汉限购新政策

小编导语:2016年10月3日起,武汉部分区域将实施限购政策,以下是2016年武汉限购新政策的全部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年武汉限购新政策

据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消息,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日发布武汉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武汉自10月3日起在部分区域实施限购政策,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提至25%,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本地人最多可购2套房,外地人最多可购1套房。

(www.61k.com)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失策的总体要求,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武汉市实际,决定对武汉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

住房限购限贷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

在武汉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

在武汉市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在武汉市拥有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住房限购措施自10月3日起执行。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则待湖北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后实施。

武汉限购 2016年武汉限购新政策

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政策

1、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比例为2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

2、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武汉户籍家庭,将暂停发放贷款;

3、在武汉已有一套住房的非武汉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发放贷款;

4、对于在武汉有两套住房的非武汉籍居民家庭,暂不能再继续购买。

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新政时间

2016年10月3日

武汉房屋限购地区

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

2016年武汉房屋限购方案

一、自2011年1月15日起,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不能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违反规**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限购期间,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签署《承诺书》。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备案管理网上签约系统。犇_嫑。”进入“新建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于违反《通知》规定,未履行告知和审核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五、房管部门应严格按《关于落实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见附件)的规定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时,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六、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

七、房管部门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限购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和购房者的政策提示。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开展政策解读,拓宽咨询渠道,对企业、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2016武汉房屋限购令细则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

武政办[2016]131号 2016-10-2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失策的总体要求,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限购限贷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

二、在本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

三、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的指导下,待湖北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后实施。住房限购措施自10月3日起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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