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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红利-工银瑞信红利重仓白酒股 大幅跑输同类和市场

发布时间:2017-07-30 所属栏目:工银红利

一 : 工银瑞信红利重仓白酒股 大幅跑输同类和市场

“结构性牛市!”虽然市场三季度在2000点上下持续震荡,但不乏创业板、自贸区主题等持续地火热,亦令不少基金经理收获颇丰。[www.61k.com]

但与此同时,工银瑞信红利这只主打分红的产品,却在三季度遭遇了业绩滑铁卢。好买基金的数据显示,工银瑞信红利在三季度的整体收益为-2.96%,在全部354只股票型基金中排名倒数第一。

而沪深300红利指数在此期间上涨了8.89%,中证500红利3季度更是上涨了15.90%。相比红利指数,工银瑞信红利远远跑输。

即便与同类基金对比,该产品也是颓势尽显。好买基金数据显示,浦银安盛红利精选今年三季度收益为32.62%,在全部股票型基金中排名第8;泰达宏利红利先锋三季度收益率为18.12%,在股票型基金中排第19位。与工银瑞信红利同病相怜的,则是南方盛元红利,三季度的收益为0.53%。

工银瑞信红利业绩低迷很大程度上是受累于重仓白酒。该基金中报显示,其前五大重仓股中,就包括了贵州茅台(600519.SH)、泸州老窖(000568.SZ)、五粮液(000858.SZ)三只白酒股。而贵州茅台今年下半年以来的跌幅已经高达28.79%,泸州老窖下跌4.78%、五粮液下跌10.13%。

“现在白酒股面临的是估值和业绩的双杀,一旦业绩下滑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分红也就很难持续。”上海一家券商的策略研究员向记者表示。

工银瑞信红利大幅跑输

放到全年来看,工银瑞信红利也是大幅跑输同类产品和市场。

好买基金的数据显示,工银瑞信红利今年以来的收益为-14.18%,在全部参与排名的336只基金中,排名332。

公开信息显示,该基金投资原则为“通过投资股票市场中注重分红的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息收益和资本增值,并通过投资于权证、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工具进行套利或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为基金持有人增加风险调整后的回报”。

从其目前的资产配置来看,其所重仓的确实是高分红的个股。

如贵州茅台2010、2011、2012年的分红分别为每股派息2.3元、4元和6.4元,派息比例为42.99%、47.36%和50.70%。

该基金自2007年牛市的顶峰成立,募集时的份额为58.4亿,但随着市场下跌一路缩水,目前已经减少至26.9亿。

而在6年的时间里,该产品也是历经了4任基金经理。

虽然业绩不佳,但该产品对于后市依然看好。该产品表示,“2013年经济将稳定增长,经济增速在7.8%左右,企业的盈利水平将有所改善,目前沪深300估值不到10倍左右,处于很低水平,我们判断沪深300指数的下行风险较小,并且部分业绩良好的公司已具备一定的安全边际和投资价值,在行业选择上,我们看好医药、食品饮料、家电等消费类行业的中长期投资机会以及房地产、金融等低估值行业的估值修复机会。”

重仓白酒拖累业绩

纵观该基金重仓股,白酒和地产是其业绩最主要的拖累。

该产品半年报显示,贵州茅台为其第一大重仓股,该基金持有贵州茅台107.89万股,占基金净值的比例高到9.77%,持仓市值超过2亿元。占股票市值的比例更是高达11.10%,几乎买到了上限。该基金持有泸州老窖的市值,也在2亿元以上。

此外,地产也是其重仓的方向。

基金半年报显示,该产品持有万科A(000002.SZ)市值超过2亿元,为其第三大重仓股。前十大重仓股中,还包括了招商地产(000024.SZ)、保利地产(600048.SH)、首开股份(600376.SH)等另外3只地产股。

今年以来,申万一级行业中房地产的跌幅为2.07%。

而如果该基金没有在3季度做大幅调仓,其后续承受的压力或将进一步加大。

“目前决策层对房地产调控的意图进一步增强,这也很大程度上压制了地产股的上涨。白酒依然受制于三公消费,高端白酒向大众消费品的转型难以一蹴而就,业绩下滑传递到股价和分红层面,对这只产品可能会造成比较大的压力。”上述研究员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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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关于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

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2013年

端午节假期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

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2013年

端午节假期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安心增利场内货币
基金主代码519886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2、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3、《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6月7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www.61k.com)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安心利A安心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886519887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其他暂停申购、转换入业务的基金详见相关公告)。

2、自2013年6月13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应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关于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

端午节假期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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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485120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1、根据国务院《关于2013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根据《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6月6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2013年6月6日至6月7日暂停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发起式基金的申购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工银14天理财债券A类工银14天理财债券B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485120485020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其他暂停申购、转换入业务的基金详见相关公告)。2、自2013年6月13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3年6月6日赎回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2013年6月7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款项经销售机构在2013年6月13日内划往投资者账户。投资者于2013 年6月7日赎回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2013年6月13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款项经销售机构在2013年6月14日内划往投资者账户。

2、投资者应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3、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关于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基金

2013年端午节假期暂停申购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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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7天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485118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1、根据国务院《关于2013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根据《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6月6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2013年6月6日至6月7日暂停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基金的申购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工银7天理财债券A类工银7天理财债券B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485118485018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其他暂停申购、转换入业务的基金详见相关公告)。

2、自2013年6月13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3年6月6日赎回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2013年6月7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款项经销售机构在2013年6月13日内划往投资者账户。投资者于2013 年6月7日赎回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2013年6月13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款项经销售机构在2013年6月14日内划往投资者账户。

2、投资者应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3、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杭州金观诚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实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观诚”)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金观诚从2013年6月6日起代销本公司旗下以下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金观诚的网上交易系统(www.jincheng-fund.com)及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

一、代销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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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基金简称产品代码
1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核心价值股票481001
2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稳健成长股票481004
3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红利股票481006
4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大盘蓝筹股票481008
5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中小盘成长股票481010
6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消费服务股票481013
7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主题策略股票481015
8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量化策略股票481017
9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精选平衡混合483003
10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保本混合487016
11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类(后端):485205

B类:485005

12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信用添利债券A类:485107

B类:485007

13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四季收益债券164808
14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债券164810
15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双利债券A类:485111

B类:485011

16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添颐债券A类:485114

B类:485014

17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信用纯债债券A类:485119

B类:485019

18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7天理财债券A类:485118

B类:485018

19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 A类:485120

B类:485020

20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货币482002
21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沪深300指数481009
22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深证红利ETF联接481012
23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中证500指数164809
24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164811
25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全球股票(QDII)486001
26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全球精选股票(QDII)486002
27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60天理财债券A类:485122

B类:485022

28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保本2号混合发起487021
29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产业债A类:000045

B类:000046

30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增利分级债券A类:164813

B类:150128

31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QDII-LOF)164815
32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类:000074

C类:000077

其中: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工银产业债、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工银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QDII-LOF)、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暂未开通基金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业务。当开放上述业务时自动代销这些基金,届时将不再公告。

二、基金定投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金观诚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详细规则以金观诚的相关公告为准。以下基金除外:

1、工银7天理财债券、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工银60天理财债券、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工银产业债、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工银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QDII-LOF)、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暂未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三、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金观诚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以下基金除外:

1、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类后端、工银全球股票、工银全球精选股票、工银7天理财债券、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工银60天理财债券、工银中证500指数、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工银产业债、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工银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QDII-LOF)、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与其他基金之间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2、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B类之间、工银信用添利债券A、B类之间、工银双利债券A、B类之间、工银添颐债券A、B类、工银信用纯债A、B类、工银7天理财债券A、B类之间、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A、B类之间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工银60天理财债券A、B类之间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的规则请参照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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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费率优惠规定

在代销机构开展费率优惠期间,投资者通过金观诚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的(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其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是否开展费率优惠及费率优惠详细规则以金观诚的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通过金观诚办理开立及注销交易账户、冻结、解冻、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客户资料查询等业务,相关收费规定按照代销机构规定执行。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杭州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金观诚官网: www.jincheng-fund.com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3日

关于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3年端午节假期暂停申购、

转换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货币
基金主代码482002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2、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3、《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6月6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年6月6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2013年6月6日至6月7日暂停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及转换入业务。

注:1、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转换出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其他暂停申购、转换入业务的基金详见相关公告)。

2、自2013年6月13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和转换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3年6月6日赎回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2013年6月7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款项经销售机构在2013年6月13日内划往投资者账户。投资者于2013 年6月7日赎回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2013年6月13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款项经销售机构在2013年6月14日内划往投资者账户。

2、投资者应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3、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3临019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5月24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3年5月30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后,公司在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均豪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肖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肖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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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上海信茂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公司2013临020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光电子元器件、继电器、光电通信线缆、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其它电子产品、计算机的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咨询、对外投资;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及安装、电声器材与声测量仪器,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生产、销售税控收款机及相关产品服务,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3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光源及控制系统、LED显示屏、光电通信线缆、电力电缆、继电器、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其它电子产品、计算机的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合同能源管理、系统节能工程、节能服务、太阳能及风力发电设备、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及安装、亮化工程、智能建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服务、电声器材与声测量仪器,投资与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生产、销售税控收款机及相关产品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4人。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倬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黄倬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对黄倬桢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邓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聘任邓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邓哲先生符合各项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邓哲先生简历如下:

邓哲,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工程师。

1993年7月至2000年7月,任职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信息翻译中心;

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管理总部;

2002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经纪业务总部部门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江西投行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3临020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收购上海信茂新技术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信茂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茂”)

●投资方式和投资金额:公司以现金出资16,720,095.00元人民币,对上海信茂新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 交易概述

(一)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上海信茂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16,720,095.00元人民币,对上海信茂进行增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增资协议》并办理增资具体事宜。

(二)增资收购方案:

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上海信茂进行增资,持有上海信茂51%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信茂注册资本由1,350.00万元增加至2,755.05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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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1,405.0551.00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净资产995.0036.12
唐千里 现金230.608.37
陈耿现金44.001.60
包绍林现金42.001.52
黄雄现金38.401.39
合计2,755.05100.00

若本次增资事宜不能取得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微信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则终止执行本次增资收购行为。

(三)增资价格与出资额

根据上海华贤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持上海信茂新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沪华贤评报字【2012】第149号),截止2012年8月31日,上海信茂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100,461.81元。

以上述资产评估值为本次增资定价依据,按照上海信茂评估基准日注册资本1,350.00万元计算,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19元/注册资本。根据该增资价格,确定联创光电对上海信茂增资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16,720,095.00元(即:1.19(元/注册资本)×1,405.05(万元注册资本))。

鉴于《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结果尚需经上海微信所主管部门备案,存在不能取得备案或者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的可能。若《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结果不能取得上海微信所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则终止执行本次增资收购行为。若上海微信所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则:

1、如资产评估值向下调整,则按照上述增资价格计算方式和调整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重新计算增资价格;

2、如果资产评估值向上调整,则另行确定本次增资价格的计算方式。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信茂新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358弄3号楼
法定代表人齐鸣
注册资本1,350万元
实收资本1,350万元
经营范围微电子、功能材料器件、LED显示屏、灯光照明、液晶显示器终端、计算机自控、通讯电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LED显示屏、灯光照明、液晶显示终端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安装、服务;LED显示屏、照明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9日

2、上海信茂目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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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995.0073.70
唐千里230.6017.08
陈耿44.003.26
包绍林42.003.12
黄雄38.402.84
合计1,350.00100.00

上述股东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上海信茂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 目2013年4月30日

(万元)

2012年12月31日

(万元)

资产总额2,445.912,507.43
股东权益1,774.771,905.64
项 目2013年1-4月

(万元)

2012年度

(万元)

营业收入315.401,357.60
净利润-134.86106.47

注:上述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交易方一: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原名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前身是成立于1928年的国立中央研究院工程研究所,是我国最早的工学研究机构之一。新中国成立后隶属中国科学院,曾命名中国科学院工学实验馆、中国科学院冶金陶瓷研究所。2001年8月,根据科研领域和科技发展目标的调整,更名为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交易方二:自然人唐千里、陈耿、包绍林、黄雄。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为了在上海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产业和市场布局,本次投资金额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投资分红收益等方面。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3临021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超过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2临041”号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3年5月9日,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钥匙·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3.30%,起止期限为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6月14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2年12月31日,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盆满钵盈”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3.70%,起止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3月1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3-01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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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送股数1
每股送股数0.1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8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71

●股权登记日:6月6日

●除权(除息)日:6月7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6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6月17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公告已刊登在2013年4月25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2年度

(二)发放范围:全体股东

(三)方案内容:以2012年末总股本1,236,564,7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8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共计分配利润222,581,649.68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2,887,665,858.4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扣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公司将按5%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1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0.062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38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红利所得税。

3、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6月6日

(二)除权(除息)日:6月7日

(三)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6月13日

(四)现金红利发放日:6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下列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1、连云港天宇投资有限公司

2、连云港达远投资有限公司

3、连云港恒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5、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

(三)本次所送红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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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送股转增合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247,943224,7940224,7942,472,737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2,247,943224,7940224,7942,472,73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234,316,778123,431,6780123,431,6781,357,748,456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1,234,316,778123,431,6780123,431,6781,357,748,456
三、股份总数1,236,564,721123,656,4720123,656,4721,360,221,193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360,221,193股摊薄计算的2012年度每股收益为0.7921元。

八、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8-81220012

九、备查文件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3-24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6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0.152
合格境外投资基金(QFII)0.144

?股权登记日

单位: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6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6月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单位:元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19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一)本次分配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2,221,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8,755,488.96元人民币。

(二)发放年度:2012年度。

(三)发放范围:截止2013年6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公司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先按 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2元。如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5%。股东转让股票时,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登记结算公司,公司委托登记结算公司按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44元/股。

3、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每股0.144元人民币派发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2013年6月19日前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现金红利款每股0.016元人民币;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QFII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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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除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之外的其他持有公司A股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6元人民币。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单位: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6日

2、除权(除息)日:2013年6月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单位:元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6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一)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上述股东外,本公司其它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人:姜云

联系电话:020-37850978

联系传真:020-37850938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复牌暨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3-31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复牌暨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公告,公司拟进行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司股票已按相关规定自2013年5月2日起连续停牌30天,并自2013年5月2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重组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因筹划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本公司、相关各方及各方聘请的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经审慎论证,本次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初步拟定为: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或“集团”)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汽车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进出口”)改制、吸收合并集团下属的中汽凯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凯瑞”),本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国机集团持有的完成改制及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后的中汽进出口100%股权。

目前,相关各方正在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手续,公司及相关各方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正在对本次重组涉及的中汽进出口及中汽凯瑞进行改制及吸收合并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交易各方针对重组方案的细节仍在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

为避免本次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股票复牌后大幅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风险,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继续停牌30天,待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在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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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关于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的申购赎回清单新增申赎数量限制指标的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7月6日起,在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红利ETF”、代码159905)的申购赎回清单中新增申赎数量限制指标。(www.61k.com)

新增指标如下: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和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

1.实际控制指标

自2015年7月6日起,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深红利ETF的运作状况设置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管理人暂不设置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和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未来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上述指标,在实施前将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2.指标说明

(1)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和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

管理人为基金每个开放日设定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和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申购或赎回申请,会使基金当日净申购份额或净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值时,该笔申购或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2)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

管理人为基金每个开放日设定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和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申购或赎回申请,会使基金当日累计申购份额或累计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值时,该笔申购或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3)单个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

管理人为基金每个开放日设定单个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和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如果某一账户一笔新的申购或赎回申请,会使该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或净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值时,该笔申购或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4)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

管理人为基金每个开放日设定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和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如果某一账户一笔新的申购或赎回申请,会使该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或累计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值时,该笔申购或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3.重要提示

(1)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深红利ETF运作状况对上述指标不定期调整,请投资者投资前关注管理人公布的深红利ETF申购赎回清单。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1-9999

2)管理人网址: www.icbccs.com.cn

3)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15年6月29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阳普医疗”(股票代码:300030)“西水股份”(600291)按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1阅读提醒您本文地址: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 前端收费

注:1、M为申购金额。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365天计)。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注:1、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2、赎回费用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申请份额以各产品相关公告为准。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6、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7、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如遇旗下基金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则基金转换时的申购补差费按照优惠后的费率计算,但对于通过销售机构网上交易提起的基金转换申请,如本公司未作特别说明,将不适用优惠费率。

9、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截止公告日管理人旗下的LOF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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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本基金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3、本基金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营业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中,通过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元人民币;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300元人民币;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营业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5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当定期定额申购日该基金暂停交易时,定期定额投资处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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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8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申购、赎回本基金。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

(1) 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2) 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3) 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

(4) 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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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并不保证每季度实现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4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下一个季度开始分红结算;

8、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默认方式)的投资人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7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人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7月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7月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在相应的销售网点进行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人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4 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自2008年9月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30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中国国航(证券代码:60111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需在开放日办理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人民币,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1、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注: 6个月指180天;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61阅读提醒您本文地址: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结转收益)/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2)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http://www.xcfunds.com

(3)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实行的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信诚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如下费率优惠:

1) 中国农业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7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 中国建设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 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 汇付天下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 支付宝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3%的,享受费率 2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3%,则按 0.3%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3%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6) 银联通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2)关于场外非直销机构实行的费率优惠: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如在天天基金(www.1234567.com.cn)申购本基金的(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起优惠,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其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若天天基金推出针对通过活期宝申购基金的优惠活动,费率优惠详情将以天天基金页面展示为准,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委托、手机证券委托软件申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模式),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年7月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61阅读提醒您本文地址:

(5)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公告编号:2015-026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1,885,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

咨询联系人:罗荣玥 吕鑫

咨询电话:0731-88749898 88749889

传真电话:0731-88749896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7月1日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公告编号:2015-37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15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京山轻机(股票代码:000821)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1、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在公告指定媒体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公司前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全部完成。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劵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日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5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国网电科院”)的通知,国网电科院以其持有的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产评估结果(中天和资产[2015]评字第90005号)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已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50036)。

61阅读提醒您本文地址: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程序。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6月3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2)、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3)和益民多利债券型基金(基金代码:560005)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复牌后,本管理人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ym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关于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2015年7月1日起,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业务,即取消对“暂停本基金申购申请”的限制。原2015年5月23日刊登的《关于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内容自2015年7月1日起不再执行。

(2)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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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工银瑞信红利-工银瑞信红利重仓白酒股 大幅跑输同类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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