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阅读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调研路上见风雨,团队集体共谋划

发布时间:2017-07-30 所属栏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一 : 调研路上见风雨,团队集体共谋划

孙权说:“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团队合作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在每一项工作中都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岭南师范学院“寻梦纱”社会实践队一直将“团队合作”作为队伍的核心,在每一项任务发布前,充分考虑到队伍的各种因素,综合最优因素来执行任务,这也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的优势。

“寻梦纱”社会实践队从2017年3月开始筹备组建,从队长团到全队10人,从确定调研主题到调研活动成功开展,总共历经4个多月的时间。剧队长团透露,“寻梦纱”社会实践队每一步的活动都是精心策划的,例如队长安排了两个专门负责交通和伙食的队员,她们尽心尽力,10天的吃饭和睡觉问题都被很好地解决

凡事不可能一帆风顺,“风雨”总要阻挡前进的道路,但是“寻梦纱”队员们从没有轻言放弃。在大良站,想要了解更多香云纱旧时资料的队员们做起了街头采访,他们顶着烈日,在大良的大街小巷里寻找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众进行街访。对于他们来说,遭到拒绝是常事,走到腿软是日常,口干舌燥是必然,但顽强的“寻梦纱”队员们依然坚强地行走在街头,坚持不懈地完成任务。在街头采访中,队员们了解到许多网上并没有的资料,也更清晰地知道香云纱旧时的发展和目前销售潜力。

现实中的风雨迫使“寻梦纱”队伍不得不更改原本的行程——将伦教站安排到最后一个。晒莨是最注重天气的工艺,布匹一旦被雨水浸泡后将对染整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所以染整的师傅是一边工作一边留意天气的变化。晒莨只是染整工艺里面的一个环节,队员们在亲身体验过后都纷纷表示这项工作并不简单。

去到南海,对于人生地不熟的队员来说,一切都是未知数。由于各种因素,行程不断地更改,长时间的舟车劳顿导致队员们心力交瘁,队伍的矛盾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但在关键时候,队员们仍然可以保持理性的头脑,冷静地分析主客观因素,促使队伍更好地完成任务。

对于这次调研活动,队员们表示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美好的午餐成为了“日常饮食”,队员们的情谊也因此生根发芽。(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寻梦纱”的活动已经暂告一段落,但是后续的活动仍在进行中,智慧的火花仍在碰撞中。

二 :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 试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 试题

判断题部分

第 1 题. 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其专业技术能力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2 题.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评价的现场调查包括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试运行时卫生状况检查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两部分。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3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冷却水的取样点可设是冷却塔的集水槽。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4 题. 一个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的任何一个风口PM10检测结果≥0.15mg/m3时,就可判定判定该套集中空调系统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5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不是许可的必检项目。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6 题. 集中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7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评价时,PM10的检测点要求是,送风口面小于0.1m2,设置1个检测点,送风口面积大于0.1m2,设置3个检测点。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8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加湿方式宜选用自来水喷雾或冷水蒸发的加湿方式,不应选用蒸汽加湿方式。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9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评价时,不需对建设项目地点、总投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等与集中空调运行无关的项目进行基本情况分析。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10 题.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进行清洗、消毒。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11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内容和方法、调查与检测结果分析、评价结论和建议等部分。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12 题.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进行清洗、消毒。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13 题. 集中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1 4 题.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仅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不可参照执行。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15 题. 卫生检测要求时,抽取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套应选择1个~2个代表性部位进行卫生质量检测。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1 6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评价时,不需对建设项目地点、总投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等与集中空调运行无关的项目进行基本情况分析。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17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放式冷却塔的设置应靠近建筑物新风取风口或自然通风口,宜设置在新风口的上风向。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18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评价时,PM10的检测点要求是,送风口面小于0.1m2,设置1个检测点,送风口面积大于0.1m2,设置3个检测点。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19 题.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应有不少于5名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卫生检测专业人员。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20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冷却水的取样点可设是冷却塔的集水槽。

A. √

B. ×

标准答案: A

单选题部分

第 1 题.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

A. 不大于0.2m/s

B. 不大于0.3m/s

C. 不大于0.4m/s

D. 不大于0.5m/s

标准答案: B

第 2 题.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应在

A. 15℃~20℃之间

B. 15℃~22℃之间

C. 16℃~20℃之间

D. 16℃~22℃之间

标准答案: C

第 3 题. 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的

A. 5dB

B. 10dB

C. 15dB

D. 20dB

标准答案: A

第 4 题. 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应急关闭新风的装置,其目的为

A. 节约能源

B. 防止室外空气污染

C. 防止室内空气污染

D. 防止集中空调系统自身污染

标准答案: B

第 5 题. 下列不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设计要求的是

A. 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

B. 新风口应远离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C. 新风口应高于排风口

D. 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宜大于2m

标准答案: C

第 6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

A. 机房

B. 楼道

C. 室外

D. 天棚吊顶

标准答案: C

第 7 题.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不得大于

A. 20g/m2

B. 20g/cm2

C. 1g/m2

D. 1g/cm2

标准答案: A

第 8 题. 应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部位进行清洗,下列部件清洗间隔为6个月的是

A. 开放式冷却塔

B. 空气净化过滤材料

C. 空气处理机组

D. 冷凝水盘

标准答案: C

第 9 题. 下列文件为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的是

A.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B.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C.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D.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标准答案: A

第 10 题.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作用,不包括

A. 除去送风中军团菌等微生物

B. 除去送风中PM10等颗粒物

C. 除去送风中甲醛等气态污染性物质

D. 除去送风中氡等放射性物质

标准答案: D

第 11 题. 应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部位进行清洗,下列部件清洗间隔为6个月的是

A. 开放式冷却塔

B. 空气净化过滤材料

C. 空气处理机组

D. 冷凝水盘

标准答案: C

第 12 题.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

A. 不大于0.2m/s

B. 不大于0.3m/s

C. 不大于0.4m/s

D. 不大于0.5m/s

标准答案: B

第 13 题. 下列文件为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的是

A.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B.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C.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D.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标准答案: A

第1 4 题.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作用,不包括

A. 除去送风中军团菌等微生物

B. 除去送风中PM10等颗粒物

C. 除去送风中甲醛等气态污染性物质

D. 除去送风中氡等放射性物质

标准答案: D

第1 5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

A. 机房

B. 楼道

C. 室外

D. 天棚吊顶

标准答案: C

第1 6 题.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不得大于

A. 20g/m2

B. 20g/cm2

C. 1g/m2

D. 1g/cm2

标准答案: A

第 17 题.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应在

A. 15℃~20℃之间

B. 15℃~22℃之间

C. 16℃~20℃之间

D. 16℃~22℃之间

标准答案: C

第 18 题. 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应急关闭新风的装置,其目的为

A. 节约能源

B. 防止室外空气污染

C. 防止室内空气污染

D. 防止集中空调系统自身污染

标准答案: B

第 19 题.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

A. 30%~55%之间

B. 40%~65%之间

C. 50%~75%之间

D. 60%~85%之间

标准答案: B

第 20 题. 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的

A. 5dB

B. 10dB

C. 15dB

D. 20dB

标准答案: A

三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和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的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评价。

3.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常性卫生学评价

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对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进行的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评价。

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4.1 评价目的

预防和控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能出现的健康危害因素。

4.2 评价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主要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b.《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30

c.《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d.《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e.《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f.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9673,GB 16153)。

(2) 建设单位或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a.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b. 建设项目概况资料;

c.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资料及设计说明。

(3)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4.3 评价内容与方法

4.3.1设计评价

4.3.1.1 基本情况分析

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基本情况分析,主要包括:

(1) 建设项目地点、总投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

(2) 建设项目用途、服务人数;

(3) 空调类型、气流形式和系统设计参数;

(4) 冷却塔的类型和位置;

(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种类、用途及安装部位。

4.3.1.2现场调查

在基本情况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主要包括:

(1) 周边环境现状及危害因素监测;

(2) 建筑物现况及自身污染状况。

4.3.1.3 评价

结合基本情况分析和现场调查结果,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资料进行评价,主要包括:

(1) 温度、相对湿度、噪声、新风量等设计参数;

(2) 机房、风管、冷却塔、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应急关闭回风的装置、控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等设备、设施;

(3) 新风、排风、送回风等通风系统;

31

(4) 空调水系统、运行工况、气流组织、空调管道材质和保温材料等其他相关方面。

4.3.2 竣工验收评价

4.3.2.1现场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

(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

(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置和布局;

(3)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安全性。

4.3.2.2 卫生检测

(1) 抽样

抽样应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和可行性。

a.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原则:

类型相同系统,30套以下的抽样比例为20~30%,30套以上的抽样比例为10~20%。

类型不同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

b. 每套系统抽样量原则:

冷却水:不少于1个冷却塔;

冷凝水:不少于1个冷凝部位;

新风:每个进风管不少于1个部位;

送风口:抽取风口总数的5~10%,且不少于5个;

风管:主风管中(如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至少选择3~5个代表性断面。

(2) 检测指标和方法

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执行。

4.4 评价结论和建议

根据评价结果,分别作出评价结论,并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常性卫生学评价

5.1 评价目的

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的现场调查和检测,发现存在的卫生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32

5.2 评价依据

(1) 本规范第4.2条(1)和(3);

(2)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5.3 内容与方法

经常性卫生学评价包括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期间评价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效果评价。

5.3.1 运行期间评价

具体内容见本规范4.3.2。

5.3.2 清洗效果评价

评价指标和检测方法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5.4 评价结论和建议

根据现场调查和卫生检测的结果,作出评价结论,并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6 评价报告

卫生学评价结束时应编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是卫生学评价工作的总结性文件,应在基本情况分析、现场调查、卫生检测、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地反映卫生学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要求简洁、准确。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内容和方法、评价结论和建议。报告格式见附录J。

7 卫生学评价机构

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一般在地(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价机构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K的规定,并每4年进行一次评估。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地(市)级卫生学评价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省级以上卫生学评价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卫生学评价结果的技术仲裁。

8 本规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33

附录J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格式)

J1 封面页

封面页一般包括:

(1) 评价报告编号

(2) 评价项目名称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

(3) 评价机构名称(包括盖章)

(4) 报告编制日期

J2 首页

首页一般包括:

(1) 委托单位名称

(2) 委托单位地址

(3) 评价项目地址

(4) 委托单位联系人

(5) 委托单位联系电话

(6) 评价技术负责人(包括签字)

(7) 评价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称、专业,签字)

(8) 审核人(包括签字)

J3 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

(1) 评价项目名称

(2) 任务来源

(3) 评价目的

(4) 评价范围

(5) 评价依据

(6) 项目概况

(7) 评价内容与方法

(8) 分析、调查、检测数据与结果

(9) 结论和建议

J4 附件

34

附录K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的技术要求

K1 基本要求

K1.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K1.2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

K2 人员要求

K2.1 技术负责人

评价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K2.2 专业人员

拥有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项目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卫生检验专业人员。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30%。

K2.2 专业技术培训

专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K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并有完善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质量管理体系。

K4 设备要求

拥有量值准确可靠、性能完好、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项目相配套的仪器设备,基本仪器设备见表K1。计量设备应有计量检定证书。

35

表K1 基本仪器设备

36

四 : 79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废止。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风量 air change flow

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h2人)。

2.2 可吸入颗粒物 inhalable particle matter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 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10。

2.3 风管表面积尘量 duct surface dust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 3 设计卫生要求

3.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要求 23

3.2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3.3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3.4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 m/s。其他公共场所风速不大于0.5 m/s。

3.5 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5 dB(A计权)。

3.6 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下列设施:

a) 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b) 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c) 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不小于300 mm3250 mm的风口。

3.7 集中空调系统宜设置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3.8 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3.9 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远离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b) 低于排风口;

c) 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 m;

d) 进排风不应短路。

3.10 集中空调系统的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置防虫媒装置,设备冷凝水管道应设置水封。

3.11 集中空调系统加湿方式宜选用蒸汽加湿,选用自来水喷雾或冷水蒸发的加湿方式应有控制军团菌繁殖措施,

3. 12 集中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开放式冷却塔的设置应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建筑物新风取风口或自然通风口,不应设置在新风口的上风向,宜设置冷却水系统持续消毒装置;

b)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 c)开放式冷却塔水池内侧应平滑,排水口应设在塔池的底部。

3.13 集中空调系统风管内表面应当光滑,易于清理。制作风管的材料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宜使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采用非金属材料制作风管时,必须保证风管的坚固及严密性,具有承受机械清洗设备工作冲击的强度。

4 卫生质量要求

4.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4.2 集中空调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3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送风卫生指标

4.4 集中空凋系统风管内表面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风管内表面卫生指标

5 卫生管理要求

5.1 应建立集中空调系统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集中空调系统竣工图;

b) 卫生学检测或评价报告书;

c) 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d) 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e) 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5.2 应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

5.3 应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下列部位进行清洗:

a) 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b) 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应当每六个月清洗或更换一次;

79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_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每年清洗一次。

5.4 集中空调系统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消毒:

a) 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b) 送风质量不符合表2要求的;

c)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有不符合表3要求的。

5.5 应制定集中空调系统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b) 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c) 集中空调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等。

5.6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空调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a) 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b) 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c) 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5.7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6 卫生检测要求

6.1 检测样本量

6.1.1 抽样比例不应少于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风管系统总数量的5%;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

6.1.2 每套应选择2个~5个代表性部位。

6.1.3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和冷凝水分别不应少于1个部位。

6.2 检验方法

6.2.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方法见附录A。

6.2.2 集中空调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见附录B。

6.2.3 集中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方法见附录C。

6.2.4 集中空调送风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D。

6.2.5 集中空调送风中真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E。

6.2.6 集中空调送风中β一溶血性链球菌检验方法见附录F。

6.2.7 集中空调送风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见附录G。

6.2.8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见附录H。

6.2.9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见附录I。

6.3 检验结果判定

当检测结果为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该套集中空调系统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a) 冷却水或冷凝水中有嗜肺军团菌检出的;

b) 新风量检测结果不符合表1要求的;

c) 单个风口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一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检测结果有不符合表2要求的;

d) 抽取的各个风口送风中PM10的平均值不符合表2要求的;

e) 风管内表面积尘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检测结果有不符合表3要求的;

f) 风管内表面各采样点积尘量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不符合表3要求的。

附录A(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方法

A.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风管法测定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即直接在新风管上测定新风量的方法。

A.2 原理

在机械通风系统处于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工况条件下,通过测量新风管某一断面的面积及该断面的平均风速,计算出该断面的新风量。如果一套系统有多个新风管,每个新风管均要测定风量,全部新风管风量之和即为该套系统的总新风量,根据系统服务区域内的人数,便可得出新风量结果。

A.3 仪器

A.3.1 标准皮托管:Kp=0.99±0.01,或S型皮托管Kp=0.84±0.01。

A.3.2 微压计:精确度不低于2%,最小读数不大于1 Pa。

A.3.3 热电风速仪:最小读数不大于0.1 m/s。

A.3.4 玻璃液体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最小读数不大于1℃。

A.4 测点要求

A.4.1 检测点所在的断面应选在气流平稳的直管段,避开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A.4.2 圆形风管测点位置和数量:将风管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测点选在各环面积中心线与垂直的两条直径线的交点上,圆形风管测点数见表A.1。直径小于0.3 m、流速分布比较均匀的风管,可取风管中心一点作为测点。气流分布对称和比较均匀的风管,可只取一个方向的测点进行检测。

A.4.3 矩形风管测点位置和数量:将风管断面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矩形(最好为正方形).各矩形中心即为测点。矩形风管测点数见表A.2。

A.5 测量步骤

A.5.1 测量风管检测断面面积(F).按表A.1或表A.2分环(分块)确定检测点。

A.5.2 皮托管法测定新风量测量步骤如下:

a) 检查微压汁显示是否正常,微压计与皮托管连接是否漏气;

b) 将皮托管全压出口与微压计正压端连接,静压管出口与微压计负压端连接;

c) 将皮托管插入风管内,在各测点上使皮托管的全压测孔对着气流方向,偏差不得超过10°,测量出各点动压( Pd)。重复测量一次,取算术平均值;

d) 将玻璃液体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插入风管中心点处,封闭测孑L待温度稳定后读数,测量出新风温度(t); e) 调查机械通风服务区域内设计人流量和实际最大人流量。

A.5.3 风速计法测定新风量测量步骤如下:

a) 按照热电风速仪使用说明书调整仪器;

79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_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b)

将风速仪放入新风管内测量各测点风速,以全部测点风速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风速;

c) 将玻璃液体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插入风管中心点处,封闭测孔待温度稳定后读数,测量出新风温度(t); d) 调查机械通风服务区域内设计人流量和实际最大人流量。

A.5.4 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期间核查和使用前校准。

A.6 结果计算

A.6.1 皮托管法测量新风量的计算见式(A.1):

式中:

Q-新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人小时[m/(h2人)]; F-新风管测量断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Kp——皮托管系数;

t——新风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Pd -新风动压值,单位为帕(pa);

n——一个机械通风系统内新风管的数量;

P-服务区人数,取设计人流量与实际最大人流量2个数中的高值,单位为人。

A.6.2风速汁法测量新风量的计算见式(A.2):

23

式中:

Q-新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人小时[m/(人2h)]; F-新风管测量断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V-新风管中空气的平均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n-一个系统内新风管的数量;

P-服务区人数,取设计人流量与实际最大人流量2个数中的高值,单位为人。

A.6.3 换气次数的计算见式(A.3)

式中:

A-换气次数,单位为次每小时(次/h);

Q-新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人小时[m/(人2h)]; P-服务区人数;

V-室内空气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

A.7 测量范围

皮托管法测量新风管风速范围为2 m/s--30 m/s,电风速计法测量新风管风速范围为0.1 m/s~10 m/s。

附 录B(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B.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培养法定性测定集中空调系统冷却水、冷凝水及其形成的沉积物、软泥等样品中的嗜肺军团菌,其他洗3323

浴水、温泉水、景观水等样品中的嗜肺军团菌测定可参照执行。

B.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B.2.1

嗜肺军团菌 legionella pneumophila

样品经培养在GVPC琼脂平板上生成典型菌落,并在BCYE琼脂平板上生长而在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不生长,进一步经生化实验和血清学实验鉴定确认的菌落。

B.3 仪器和设备

B.3.1 平皿:Φ90 mm。

B.3.2 CO2培养箱:35℃~37℃。

B.3.3 紫外灯:波长360 nm±2 nm。

B.3.4 滤膜过滤器。

B.3.5 滤膜:孔径0. 22 μm~0. 45 μm。

B.3.6 真空泵。

B.3.7 离心机。

B.3.8 涡旋振荡器。

B.3.9 普通光学显微镜、荧光显微镜。

B.3. 10 水浴箱。

B.3. 11 广口采样瓶:玻璃或聚乙烯材料,磨口,容积500 mL。

B.4 培养基和试剂

B.4,1 GVPC琼脂平板。

B.4.2 BCYE琼脂平板。

B.4.3 BCYE-CYE琼脂平板。

B.4.4 革兰氏染色液。

B.4.5 马尿酸盐生化反应管。

B.4.6 军团菌分型血清试剂。

B.5 采样

B.5.1 将广口采样瓶(B.3.11)用前灭菌。

B.5.2 每瓶中加入Na2S203溶液(c=0.1 mol/L)O.3 ml_~0.5 mL,中和样品中的氧化物。

B.5.3 水样采集位置:冷却水采样点设置在距塔壁20 cm、液面下10 cm处,冷凝水采样点设置在排水管或冷凝水盘处。

B.5.4 每个采样点依无菌操作取水样约500 mL。

B.5.5 采集的样品2d内送达实验室,不必冷冻,但要避光和防止受热,室温下贮存不得超过15 d。

B.6 检验步骤

B.6.1 样品的沉淀或离心:如有杂质可静置沉淀或1000 r/min离心1 min去除。

B.6.2 样品的过滤:将经沉淀或离心的样品通过滤膜

(B.3.5)过滤,取下滤膜置于15 mL灭菌水中,充分洗脱,备用。

B.6.3 样品的热处理:取1 mL洗脱样品,置50℃水浴

(B.3.10)加热30 min。

B.6.4 样品的酸处理:取5 mL洗脱样品,调pH至2.2,轻轻摇匀,放置5 mm。

B.6.5 样品的接种:取洗脱样品(B.6.2)、热处理样品

(B.6.3)及酸处理样品(B.6.4)各0. 1 mL,分别接种GVPC平板(B.4.1)。

B.6.6 样品的培养:将接种平板静置于CO2培荞箱(B.3.2)中,温度为35℃-37℃,CO:浓度为2. 5%。无CO2培养箱可采用烛缸培养法。观察到有培养物生成时,反转平板,孵育10 d,注意保湿。

B.6.7 菌落观察:军团菌生长缓慢,易被其他菌掩盖,从孵育第3天开始每天在显微镜(B.3.9)上观察。军团菌的菌落颜色多样,通常呈白色、灰色、蓝色或紫色,也能显深褐色、灰绿色、深红色;菌落整齐,表面光滑,呈典型毛玻璃状,在紫外灯下,部分菌落有荧光。

B.6.8 菌落验证:从平皿上挑取2个可疑菌落,接种BCYE琼脂平板(B.4.2)和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

(B.4.3),35℃~37℃培养2 d,凡在BCYE琼脂平板上生长而在L一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不生长的则为军团菌菌落。

79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_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B.6.9 菌型确定:应进行生化培养与血清学实验确定嗜肺军团菌。生化培养:氧化酶(-/弱+),硝酸盐还原(-),尿素酶(-),明胶液化(+).水解马尿酸。血清学实验:用嗜肺军团菌诊断血清进行分型。

附录C(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检测方法

C.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光散射式粉尘仪测定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质量浓度,测量范围0.001 mg/m—10 mg/m。

C.2 原理

当光照射在空气中悬浮的颗粒物上时,产生散射光。在颗粒物性质一定的条件下,颗粒物的散射光强度与其质量浓度成正比。通过测量散射光强度,应用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值,求得颗粒物质量浓度。

C.3 仪器

颗粒物捕集性能:捕集效率为50%时所对应的颗粒物空气动力学直径Da50为10 μm±o.5μm,捕集效率曲线的几何标准差仃δg为1.5±0.1。

测量灵敏度:对于校正粒子,仪器1个计数

/min=0.001 mg/m。

测量相对误差:对于校正粒子测量相对误差小于士10%。 333

测量范围:0.001 mg/m3~10 mg/m以上。

仪器应内设出厂前已标定的具有光学稳定性的自校装置。 注:校正粒子为平均粒径0.6 μm,几何标准偏差δ<1. 25的聚苯乙烯粒子。

C.4 测量步骤

C.4.1 检测点数量与位置

C.4.1.1 每套空调系统选择3个~5个送风口进行检测。送风口面积小于0.1 m的设置1个检测点,送风口面积在0.1 m以上的设置3个检测点。

C.4.1.2风口设置1个检测点的在送风口中心布置,设置3个检测点的在送风口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布点。

C.4.1.3检测点位于送风口散流器下风方向15 cm~20 cm处。

C.4.2 检测时间与频次

C.4.2.1 应在集中空调系统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检测。

C.4.2.2每个检测点检测3次。

C.4.3 仪器操作

C.4.3.1 对粉尘仪光学系统进行自校准。

C.4.3.2 根据送风中PM10浓度、仪器灵敏度、仪器测定范围确定仪器测定时间。

C.4.3.3按使用说明书操作仪器。

C.5 结果计算 223

C.5.1 数据转换

对于非质量浓度的汁数值,按式(C.1)转换为PM10质量浓度:

式中:

c-可吸人颗粒物PM10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R-仪器每分钟计数值,单位为个每分钟(个/min); K-质量浓度转换系数。

C.5.2 送风口PM10浓度计算

第是个送风口PM10的质量浓度(ck)按式(C.2)计算:

式中:

cij -第j个测点、第i次检测值;

n——测点个数。

C.5.3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PM10浓度测定结果

一个系统(a)送风中PM10的测定结果(Ca)按该系统全部检测的送风口PM10质量浓度(Ck)的算术平均值给出。

附录D(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送风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

D.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培养法测定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的细菌总数。 3

D.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D.2.1

细菌总数 total bacterial count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采集的样品,计数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5℃~37℃、48 h培养所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落的总数。

D.3 仪器和设备

D.3.1 六级筛孔撞击式微生物采样器。

D.3.2 高压蒸汽灭菌器。

D.3.3 恒温培养箱。

D.3.4 平皿:Φ90 mm。

D.4 培养基

D.4.1 营养琼脂培养基成分:

蛋白胨 10 g

氯化钠 5g

肉膏 5g

琼脂 20 g

蒸馏水 1000 mL

D.4.2 制法:将蛋白胨、氯化钠、肉膏溶于蒸馏水中,校正pH为7.2~7.6,加入琼脂,121℃,20 min灭菌备用。

D.5 采样

D.5.1 采样点:每套空调系统选择3个~5个送风口进行检测.每个风口设置1个检测点,一般设在送风口下方15 cm~20 cm、水平方向向外50 cm~100 cm处。

D.5.2采样环境条件:采样时集中空凋系统必须在正常运转条件下.并关闭门窗15 min~30 min以上,尽量减少人员活动幅度与频率.记录室内人员数量、温湿度与天气状况等,

D.5.3 采样方法:以无菌操作,使用撞击式微生物采样器

(D.3.1)以28.3 L/min流量采集5 min-15 min。

D.6 检验步骤

将采集细菌后的营养琼脂平皿置35℃~37℃培养48 h,菌落计数。

D.7 结果报告

D.7.1 送风口细菌总数测定结果:菌落计数,记录结果并按稀释比与采气体积换算成CFU/m(空气中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

D.7.2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细菌总数测定结果:一个系统送风中细菌总数的测定结果按该系统全部检测的送风口细菌总数测定值中的最大值给出。

附录E(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送风中真菌总数检验方法 E.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培养法测定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的真菌总数。 3

79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_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E.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E.2.1

真菌总数 total fungi count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采集的样品,计数在沙氏琼脂培养基上经28℃、5 d培养所形成的菌落数。

E.3 仪器和设备

见D.3。

E.4 培养基

E.4.1 沙氏琼脂培养基成分:

蛋白胨 10 g

葡萄糖 40 g

琼脂 20 g

蒸馏水 1 000 mL

E.4.2制法:将蛋白胨、葡萄糖溶于蒸馏水中,校正pH为

5.5~6.0,加入琼脂,115℃,15 min灭菌备用。 E.5 采样

见D.5。

E.6 检验步骤

将采集真菌后的沙氏琼脂培养基平皿置28℃培养5d,逐日观察并于第5天记录结果。若真菌数量过多可于第3天计数结果,并记录培养时间。

E.7 结果报告

E.7.1 送风口真菌总数测定结果:菌落计数,记录结果并按稀释比与采气体积换算成CFU/m(空气中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

E.7.2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真菌总数测定结果:一个系统送风中真菌总数的测定结果按该系统全部检测的送风口真菌总数测定值中的最大值给出。

附录F(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检验方法

F.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培养法测定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的β一溶血性链球菌。

F.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F.2.1

β一溶血性链球菌 β-hemolytic streptococcus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采集的样品,经35℃~37℃、24 h~48 h培养,在血琼脂平板上形成的典型菌落。

F.3 仪器和设备

见D.3。

F.4 培养基

F.4.1 血琼脂平板成分: 3

蛋白胨 10 g

氯化钠 5g

琼脂 20 g

脱纤维羊血 5 mL~10 mL

蒸馏水 1000 mL

F.4.2制法:将蛋白胨、氯化钠、肉膏加热溶化于蒸馏水中,校正pH为7.4~7.6,加入琼脂,121℃20 min灭菌。待冷却至50℃左右,以无菌操作加入脱纤维羊血,摇匀倾皿。 F.5 采样

见D.5。

F.6 检验步骤

F.6.1 培养方法:采样后的血琼脂平板在35℃~37℃下培养24 h~48 h。

F.6.2 结果观察:培养后,在血琼脂平板上形成呈灰白色、表面突起、直径0.5 mm~0.7 mm的细小菌落,菌落透明或半透明,表面光滑有乳光;镜检为革蓝氏阳性无芽孢球菌,圆形或卵圆形,呈链状排列,受培养与操作条件影响链的长度在4个~8个细胞至几十个细胞之间;菌落周围有明显的2 mm~4 mm界限分明、完全透明的无色溶血环。符合上述特征的菌落为β溶血性链球菌:

F.7 结果报告

F.7.1 送风口β一溶血性链球菌测定结果:菌落计数,记录结果并按稀释比与采气体积换算成CFU/m(空气中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

F.7.2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β一溶血性链球菌测定结果:一个系统送风中β一溶血性链球菌的测定结果按该系统全部检测的送风口β一溶血性链球菌测定值中的最大值给出。 附录G(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送风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G.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液体冲击法测定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的嗜肺军团菌。

G.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G.2.1

嗜肺军团菌 legionella pneumophila

样品经培养在GVPG琼脂平板上生成典型菌落,并在BCYE琼脂平板上生长而在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不生长,进一步经生化实验和血清学实验鉴定确认的菌落。 G.3 仪器和设备

G.3.1 微生物气溶胶浓缩器:采样流量≥100 L/min.,对于直径3.0μm以上粒子其捕集效率≥80%或浓缩比≥8。 G.3.2 液体冲击式微生物气溶胶采样器:采样流量7 L/min-15 L/min.,对于0.5μm粒子的捕集效率≥90%。 3

G.3.3 离心管:容积50 mL。

G.3.4 平皿:Φ90 mm。

G.3.5 CO2培养箱:35℃~37℃。

G.3.6 紫外灯:波长360 nm±2 nm。 G.3.7 涡旋振荡器。

G.3.8 普通光学显微镜、荧光显微镜。G.3.9 水浴箱。

G.4 试剂和培养基

G.4.1 采样吸收液1-GVPC液体培养基G.4.1.1 GVPC添加剂成分:

多粘菌素B硫酸盐 10 mg

万古霉素 0.5 mg

放线菌酮 80 mg

G.4.1.2 BCYE添加剂成分:

α一酮戊二酸 1.0 g

N-2酰胺基一2胺基乙烷磺酸(ACES) 10.0 g 氢氧化钾 2. 88 g

L-半胱氨酸盐酸盐 0.4 g

焦磷酸铁 0. 25 g

G.4.1.3 吸收液成分:

活性碳 2g

酵母浸出粉 10 g

79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_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GVPC添加剂 见G.4.1.1

BCYE添加剂 见G.4.1.2

蒸馏水 1000 mL

G.4.1.4制法:将活性碳、酵母浸出粉加水至1 000 mL,121℃下高压灭菌15 min,加入GVPC添加剂(G.4.1.1)和BCYE添加剂(G.4.1.2),分装于灭菌后的离心管(G.3.3)中备用。

G.4.2 采样吸收液2-酵母提取液

G.4.2.1 吸收液成分:

酵母浸出粉 12 g

蒸馏水 1 000 mL

G.4.2.2制法:将酵母浸出粉加水至1 000 mL,121℃下高压灭菌15 min,分装于灭菌后的离心管(G.3.3)中备用。 G.4.3 盐酸氯化钾溶液[c(HCI2KCI) =0. 01 mol/L] G.4.3.1成分:

盐酸(0.2 mol/L) 3.9 ml_,

氯化钾(0.2 mol/L) 20 mL

G.4.3.2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用1mol/L)氢氧化钠调整pH=2.2±0.2,121℃下高压灭菌15 min备用。

G.4.4 其他试剂

G.4.4.1 GVPC琼脂平板。

G.4.4.2 BCYE琼脂平板。

G.4.4.3 BCYE-CYE琼脂平板。

G.4.4.4 革兰氏染色液。

G.4.4.5 马尿酸盐生化反应管。

G.4.4.6 军团菌分型血清试剂。

G.5 采样

G.5.1 采样点:每套空调系统选择3个~5个送风口进行检测,每个风口设置1个测点,一般设在送风口下方15 cm~20 cm、水平方向向外50 cm~100 cm处。

G.5.2 将采样吸收液1(G.4.1)20 mL倒入微生物气溶胶采样器(G.3.2)中,然后用吸管加入矿物油1滴~2滴。 G.5.3 将微生物气溶胶浓缩器(G.3.1)与微生物气溶胶采样器(G.3.2)连接,按照微生物气溶胶浓缩器和微生物气溶胶采样器的流量要求调整主流量和浓缩流量。

G.5.4 按浓缩器和采样器说明书操作,每个气溶胶样品采集空气量1 m~2 m。

G.5.5 将采样吸收液2(G.4.2)20 mL倒入微生物气溶胶采样器((G.3.2)中,然后用吸管加入矿物油1滴~2滴;在相同采样点重复G.5. 3-G..5.4步骤。

G.5.6 采集的样品不必冷冻,但要避光和防止受热,4 h内送实验室检验。

G.6 检验步骤 33

G.6.1 样品的酸处理:对采样后的吸收液1(G.4.1)和吸收液2(G.4.2)原液各取1 mL.分别加入盐酸氯化钾溶液(G.4.3)充分混合,调pH至2.2.静置15 min。

G.6.2 样品的接种:在酸处理后的2种样品(G.6.1)中分别加入1 mol/L氢氧化钾溶液,中和至pH为6.9,各取悬液0.2 mL~O.3 mL分别接种GVPC平板(G.4.4)。

G.6.3 样品的培养:将接种平板静置于浓度为5%、温度为35℃~37℃的CO2培养箱(G.3.5)中,孵育10 d。

G.6.4 菌落观察:从孵育第3天开始观察菌落。军团菌的菌落颜色多样,通常呈白色、灰色、蓝色或紫色,也能显深褐色、灰绿色、深红色;菌落整齐,表面光滑,呈典型毛玻璃状,在紫外灯下,部分菌落有荧光。

G.6.5 菌落验证:从平皿上挑取2个可疑菌落,接种BCYE琼脂平板(G.4.5)和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G.4.6),35℃~37℃培养2d,凡在BCYE琼脂平板上生长而在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不生长的则为军团菌菌落。

G.6.6 菌型确定:应进行生化培养与血清学实验确定嗜肺军团菌。生化培养:氧化酶(-/弱+),硝酸盐还原(-),尿素酶(-),明胶液化(+).水解马尿酸。血清学实验:用嗜肺军团菌诊断血清进行分型。

G.7 结果报告

G.7.1 采样点测定结果:两种采样吸收液中至少有一种吸收液培养出嗜肺军团菌,即为该采样点嗜肺军团菌阳性。 G.7.2 一套系统测定结果:一套系统中任意一个采样点嗜肺军团菌检测阳性,即该空调系统送风中嗜肺军团菌的测定结果为阳性。

附录H(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H.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称重法测定集中空调系统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

H.2 原理

采集风管内表面规定面积的全部积尘,以称重方法得出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的积尘量,表示风管的污染程度。 H.3 设备和器材

H.3.1 定量采样机器人或手工擦拭采样规格板:采样机器人采样面积为50 cm或100 cm,采样精度为与标准方法的相对误差小于20%;采样规格板面积为50 cm或100 cm,面积误差小于5%。

H.3.2 采样材料:无纺布或其他不易失重的材料。 H.3.3 密封袋。

H.3.4 必要的采样工具。

H.3.5 分析天平,精度0.000 1g。

H.3.6 恒温箱。 2222

H.3.7 干燥器。

H.4 采样

H.4.1 采样点数量:机器人采样每套空调系统至少选择3个采样点,手工擦拭采样每套空调系统至少选择6个采样点。 H.4.2 采样点布置:机器人采样在每套空调系统的风管中(如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选择3个代表性采样断面,每个断面设置1个采样点。手工擦拭采样在每套空调系统的风管中选择2个代表性采样断面,每个断面在风管的上面、底面和侧面各设置1个采样点;如确实无法在风管中采样.可抽取该套系统全部送风口的3%~5%且不少于3个作为采样点。

H.4.3 风管开孔:在风管采样时将维修孔、清洁孔打开或现场开孔,在送风口采样时将风口拆下。

H.4.4 采样:使用定量采样机器人或手上法(H.3.1)在确定的位置、规定的而积内采集风管表面全部积尘,表面积尘较多时用刮拭法采样,积尘较少不适宜刮拭法时用擦拭法采样,并将积尘样品完好带出风管。

H.5 检验步骤

H.5.1 将采样材料(H.3.2)放在105℃恒温箱内(H.3.6)干燥2 h后放人干燥器(H.3.7)内冷却4 h,或直接放入干燥器中(H.3.7)存放24 h后,放入密封袋(H.3.3)用天平(H.3.5)称量出初重。

79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_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H.5.2 将采样后的积尘样品进行编号,并放回原密封袋中保管.送实验室。

H.5.3 将样品按H.5.1处理、称量.得出终重,

H.5.4 各采样点的积尘样品终重与初重之差为各采样点的积尘重量。

H.6 结果计算

H.6.1 采样点积尘量:根据每个采样点积尘重量和采样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

H.6.2 风管污染程度:取各个采样点积尘量的平均值为风管污染程度的测定结果,以g/m2(风管内表面积尘的重量每平方米)表示。

附录I(规范性附录)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I.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培养法测定集中空调系统风管内表面的细菌总数和真菌总数。

I.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I.2.1

细菌总数total bacterial count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采集的样品,计数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5℃~37℃、48 h培养所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落的总数。

I.2.2

真菌总数 total fungi count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采集的样品,计数在沙氏琼脂培养基上经28℃、5d培养所形成的菌落数。

I.3 仪器和设备

I.3.1 定量采样机器人或采样规格板:采样机器人采样面积为50 cm或100 cm,采样精度为与标准方法的相对误差小于20%;采样规格板面积为25 cm。

I.3.2 高压蒸汽灭菌器。

I.3.3 恒温培养箱。

1.3.4 平皿:Φ90 mm。

I.4 培养基和试剂

I.4.1 营养琼脂培养基:成分与制法见D.4。

I.4.2 沙氏琼脂培养基:成分与制法见E.4。

I.4.3 吐温80(Φ=0. 01%)。

I.5 采样

I.5.1 采样点数量:见H.4.1。

I.5.2 采样点布置:见H.4.2。

I.5.3 采样:使用定量采样机器人或人工法(I.3.1)在确定的位置,规定的面积内采样,表面积尘较多时用刮拭法采样、积尘较少不适宜刮拭法时用擦拭法采样。整个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 222

I.6 检验步骤

I.6.1 刮拭法采集的样品:将采集的积尘样品无菌操作称取1g,加入到吐温80水溶液(I.4.3)中.做10倍梯级稀释.取适宜稀释度1 mL倾注法接种平皿。

I.6.2擦拭法采集的样品:将擦拭物无菌操作加人到吐温80水溶液(I.4.3)中,做10倍梯级稀释,取适宜稀释度1mL倾注法接种平皿。

I.6.3 培养与计数:分别见D.6和E.6。

I.7 结果报告

I.7.1 风管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测定结果:菌落计数,记录结果并按稀释比换算成CFU/cm。

I.7.2集中空调系统风管表面微生物测定结果:一个系统风管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测定结果分别按该系统全部检测的风管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测定值中的最大值给出。 2

本文标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调研路上见风雨,团队集体共谋划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057088.html

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