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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范本-领投人平台投资合作协议协议范本(三)

发布时间:2018-01-11 所属栏目:条据书信

一 : 领投人平台投资合作协议协议范本(三)

领投人平台投资合作协议协议范本(三)

合作双方

本协议包含双方,一方系在蚂蚁天使平台注册,同时申请领投人资格,并经蚂蚁天使平台审核通过的专业天使投资人(以下简称“领投人”);另一方系由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蚂蚁天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合作内容

平台与领投人系紧密合作关系,领投人可以在平台选择项目进行投资,且每个领投的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该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平台为该项目募集剩余资金。平台为领投人通过网站、微信、QQ、邮件等方式提供可投资项目的信息,领投人也可创建项目或以各种方式推荐项目至平台,再由平台为项目进行众筹融资。

领投人的权利

1.领投人有权知晓平台所推荐项目信息的权利;

2.领投人有自由选择投资项目的权利;

3.若项目方允许,领投人有权成为所众筹项目的董事;

4.领投人可以决定所领投项目的退出时机。

领投人的义务

1.领投人负责对所领投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领投人投资平台项目的额度应占项目总融资额的10%-60%,需留出投资额度给其他投资人;

3.如遇跟投人咨询,领投人有义务向跟投人介绍所知晓的项目所有相关信息;

4.领投人有负责项目的投后管理的义务;

5.领投人在项目投资退出时机方面要及时与跟投人沟通,平台可以协助。

平台的权利

1.平台有权对领投人的领投资格进行审核。

2.在领投人做出某些不利于项目或跟投人的举动或发现领投人提供虚假信息时,平台有权终止领投人的领投资格。

3.平台有权对领投人个人信息和所领投项目的信息数据,包括之前所领投项目的信息数据进行公开展示分析。

平台的义务

1.平台提供可领投项目信息给领投人;

2.平台协助领投人进行项目的投资手续办理,在项目投资后,协助进行投后管理。

3.平台建立信息平台协助领投人与跟投人沟通。

利益关系

1.由领投人领投,跟投人进行跟投,共同组成1个小型的针对单个项目的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基金”。

2.领投人有权获得由本人领投的项目投资基金的管理收益分成(Carry)。

3.领投人可以在平台运行范围内自行选择项目投资管理收益(Carry)的比例的几个比例档次即5%、10%、15%、20%。如果创业项目没有领投人领投,而由创业者指定的投资人担任领投人,此领投人需按照指定比例。

4.领投人领投金额占项目总融资额比例在20%(不含)以内的项目,该项目所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投资回报-投资成本),平台有权收取5%的管理收益。

5.领投人在平台的投资风险由领投人自行负责,平台不承担因项目信息、团队、行业原因等各种原因造成项目投资失败,致使投资损失的责任。

法律效力

1.领投人一旦经平台审核通过,本协议所列内容将即时生效。

2.蚂蚁天使平台有权修改此协议的部分条款,而无需通知领投人。

3.如有争议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二 : 投资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微波美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微波美食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微波美食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微波美食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微波美食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微波美食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微波美食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微波美食,开发适当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微波美食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微波美食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微波美食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微波美食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www.61k.com]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三 : 投资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a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铁路、瓦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

  b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缸瓦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缸瓦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2.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 青庐会获吴晓波投资 达成数百万元的资本合作

  日前,企业家社群平台“青庐会”与吴晓波旗下巴九灵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联合宣布,双方已完成投资协议的签署。

  巴九灵是“吴晓波频道”等系列新媒体项目的母公司,根据协议,双方达成数百万元的资本合作,巴九灵成为青庐会股东。青庐会是山东地区最大的企业家人脉交互和智慧分享平台,不同于线上社群,青庐会更看重线下的互动价值。通过严格的庐友举荐制,以点带面实现裂变,目前青庐会聚合了国内大量优秀企业家资源,已有300多位优秀企业家、100多位专家学者与资深财经媒体人士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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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九灵新媒体总裁厉剑与青庐会创始人马翠

  青庐会的核心价值是企业家社交和商业知识服务,主要通过青庐读书会、青庐公开课、青庐干货学堂,以及标杆企业互访等产品,为价值观相近的企业家提供人脉分享和商业服务。

本文标题:投资合作协议范本-领投人平台投资合作协议协议范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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