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房地产分销合同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共同开辟某房地产项目的房产在xx外的销售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和承诺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协议第二条之物业和地区的指定合作方之一。
第二条 委托物业甲方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现委托乙方代理(非独家)销售该物业,负责该物业在青海地区的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 (以下简称"该区域"),代理权限:一般。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协议到期3天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的意见,本协议代理期自动延长3个月。协议到期后,如乙方的房地产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出现违约的情况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按乙方客户成交金额4%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负责报销乙方成交客户的机票费用,报销机票款XX元/套,该款项直接从客户房款中抵扣,不再以现金的形式结算。
第五条 服务费支付方式
1、乙方的客户以按揭方式购房的,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完首付款后,甲方须结清与该房首付款同比例的服务费给乙方;购房客户通过银行按揭办理手续并由银行支付按揭贷款后,甲方须结清该房所有的服务费给乙方。
2、乙方的购房客户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甲方应结清该房应付的全部服务费给乙方。
3、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以报表方式核算上月的总成交量(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视为成交),再根据成交量结算应付予乙方的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经营销售的全部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近时期的价格表以及该物业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甲乙双方必须约定在同一时期该出售物业的成交单价保持一致。如甲方需要调整该物业成交单价的,必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保证甲乙双方同时同步调价。
3、甲方须对该物业提供有关专业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该物业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4、甲方遵守与乙方推荐客户所签署的协议文件、法律文书的全部条款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与客户发生纠纷,甲方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如有虚假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6、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7、甲方应按时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8、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更不能私下与客户达成交易及推荐自己或朋友的房产、商业用地等一切与贵楼盘无关的事宜,应避免一切有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9、甲方每周须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该物业的可销售房型与房号信息,以尽可能促进楼盘的销售。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房地产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在代理区域组织宣传本协议约定之物业,组织购房团。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该物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人数,甲方应及时回传确认,并有责任于3天内将原件交予乙方;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售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购买甲方项目房产的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6、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7、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进度和提供销售报表。
8、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并由甲方确认为准,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如经证实客户(包括甲方关系客户和内部)确由乙方组织接待促销成功,业绩归属为乙方;若由于甲方物业的原因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的,最终客户仍然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协议一旦终止,双方的协议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一方若单方终止协议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接该项目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原件或复印件的保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反协议约定的,或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协议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赔偿应付金额的0.5‰给乙方;
3、关于业绩归属界定,如有发现故意隐瞒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4、甲方如果向乙方客户透露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或合作内容而造成乙方客户在本次行程未能完成交易,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5、如果乙方销售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注:
1、甲方需每月的前三天,委派专人把本项目的本月优惠折扣、价格、销控传真或qq的形式传给乙方,以便乙方销售!
2、甲方需派专人与乙方联络,若有人员变动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对乙方的客户,现场销售时务必要同步同价及优惠!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日期:200 年 月 日
二 : 房屋销售合同范本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13.甲方须根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承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管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有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
(2)改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和上盖。
三 : 房地产项目销售策划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 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 %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购房人的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某地区)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某地区)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 名、策划 名、文案 名、平面设计 名、现场主管 名、文档管理专员 名、置业顾问 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 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 ”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 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 ( %)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 日先按人民币 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 层商铺)的 %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 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2、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 %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 %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 %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四) 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 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 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 %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 %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 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 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www.61k.com]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 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 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8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地:
四 : 房地产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 副本
XXXX 项 目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以下简称:本项目)营销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服务方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按月为本项目提供营销服务,并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至 (共计 个月)。
三、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开发的进度及目前的市场环境,制订总体及阶段营销推广的工作,包括:项目营销计划、定位调整和宣传推广建议,各阶段的销售计划安排等,为销售的开展提供可实施的指导性的总体战略和策略,为各阶段的工作确定方向。
具体内容如下:
1. 营销主题设定
根据市场环境、产品特征、目标市场需求特征、目标消费者特征和企业特征,制定出能贯穿始终的营销主题,提炼反映项目核心价值的卖点,提升项目的形象价值,使整个推广活动具有核心和主线。
2. 整体营销推广策略
根据项目具备的内外部资源,制定控制全局的营销策略,包括对项目诉求方向、表现基调、整合营销推广、销售节奏等各环节工作的整体控制。
3. 各批次入市时机建议
- 1 -
根据对市场的变化预测、项目工程进度的安排和企业回笼资金需求,确定项目各批次的入市时机。
4. 营销阶段策略
根据客户的认知规律、对市场的变化预测,将整个营销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使每个阶段各有工作目标、侧重点,使工作思路更为清晰、更有针对性。
5. 价格策略
制定销售价格策略,使之更具有市场的竞争力,更能体现项目的价值。
6. 整合推广策略
制定促销、公关宣传策略;根据媒介的特点,制定媒介投放策略;制定推广初步预算。
7. 各阶段销售计划安排
制定项目销售各阶段的工作和计划,贯彻和落实项目各项策略方案,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产品和消费群。
8. 营销执行计划制定
结合项目的定位和营销推广策略,制定项目整体营销推广工作计划和各阶段营销工作计划,协调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媒体制定的推广计划、推广主题、公关活动计划、媒体计划等。
9. 对营销推广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建议
协助发展商选定营销推广服务供应商,并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
10.协调项目进度计划和实施
协助发展商协调工程、设计、广告、公关等公司的进度计划与销售工作计划的关系,并提出建议,以利于销售计划的按时实施。
11.配合和监督广告公司制定的广告策略计划及执行
在广告策略计划制定及执行过程中,协助甲方监督和审核相关的内容,包括广告策略和广告创意,广告计划,广告预算,宣传和销售资料等,并提出相关建议。
12.销售价格的拟定及调整
包括对价格表制定,付款方式的制定,价格优惠方式制定提出相应的建议;
在销售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销售情况的变化,提出价格调整的建议。(所有价格的制定,最终以甲方审核确定为准)
13.销售现场组织包装建议
布置销售现场建议,组织设置销售路线;对销售中心的设计及装修方案的建议;销售资料准备建议,销售相关配合单位、人员安排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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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销售阶段的监控和管理
对销售现场及外出行销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根据市场的反应情况及时有效的调整营销策略等,最终实现项目的销售目标。
15.销售现场的辅助管理
包括销售现场的组织,客户访问接待,营销活动的配合执行;现场销售人员辅助;即时事件的处理;
16.销售控制
协助甲方做好销售进度监控、即时对推售情况(户型与价格)的控制,并及时调整;每天进行内部销售总结,检讨销售情况,及时反馈销售信息;
17.广告执行监控和调整
包括广告品质监控;投放效果监控;广告策略调整监控;月度广告预算监控。
18.客户跟踪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做好到访客户的跟踪;客户来源及构成分析;客户意见分析及处理。
19.竞争对手跟踪分析
对竞争对手的新推的产品、价格、推售方式进行跟踪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对新增的竞争对手调查分析。
20.制定短期的促销方案
根据市场特殊变化,制定短期促销方案,并落实执行。
21.市场跟踪及分析
跟踪和调查市场变化、每月提供市场变化分析报告。
22.策略调整及建议
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对销售的策略进行及时调整,根据前期销售情况,对后期产品的营销提出相关建议。
四、服务收费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含税)小写: 元。
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营销服务费: 元整(¥ )。
2、付款方式:
1)服务正式开始后服务费用每月底结算当月服务费,并于下月5日前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则相应
顺延)。甲方将服务费及时付给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正规的服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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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方式
为服务路通·沁园项目,乙方实行项目小组工作制,小组的组成由乙方负责,报甲方确认,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小组主要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实行驻场服务,驻场人员如下:
上午10点,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乙方项目组主要工作人员、驻场工作人员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原因实在无法出席的,需提前一天告之甲方。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乙方提交策划作品及工作成果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时间提交,乙方所有即将执行的策略文本、市场报告资料等,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对乙方项目小组人员不满意,有权提出更换,直至双方认可为止。
3、乙方完成的所有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付清应付款项后,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与乙方第一对接人为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资料,但乙方不得将此类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交给第三方。
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款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7、由于甲方工作需要,需乙方配合出差或指定乙方单方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但所报费用必须合情合理。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甲方第一对接人为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的驻场人员及人数驻场,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需更换,必须征 - 4 -
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以上人员,乙方工作小组其余人员不驻项目现场,但应甲方要求,需积极配合,要及时掌握项目风格、工程进度及销售进度。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作出调整、修改,直至双方认可为止。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须征得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未得到甲方确认,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并积极主动地参加双方约定的工作沟通协调例会,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向甲方提交上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表,并按计划提交相关方案,以便更好地推进服务工作。
5、乙方需提交的所有方案等资料必须经过自行审核、校对、打印并由项目总监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给甲方进行沟通。
6、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对外宣传资料上享有署名权。
7、合作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对广告推广合作单位进行管理。
8、按甲方要求参加各种方案论证会并及时提供客观意见及建议。
八、保密条款
1、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漏。乙方因自身宣传之需而采用甲方资料(含图片、文字等)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合作期间,双方都不得传播对对方不利、不友好的言论。
3、如乙方违反保密条款中的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的履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九、违约和解约条款
1、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5%;
2、非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服务期未满,但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解约。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方必须赔偿另一方的违约金额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
3、服务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5日内返还甲方所有相关资料及设计、方案。不能返还的,应在甲 - 5 -
方工作人员监督下予以销毁。
5、在双方的合作中,若出现沟通困难或乙方难以达到甲方要求,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的作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因实际工作与合同内容冲突引起的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授权签署、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确定。
甲 方: 乙 方:
签字(签章): 签字(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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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路通·沁园 营销顾问服务细节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细节约定
1、驻场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不定期到场。
2、所有稿件的提交时间以截止日期当天上午09:00为界。
3、市场部每两周星期二向甲方提交南昌市房地产市场报告,市场报告内容包含但不仅包含:成交总备案数据、当周备案数据、户型面积情况、加推价格(表价,折后实际成交价)、竞争项目预计动态、区域土地市场动态、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区域规划动态、区域市政配套动态、国内及当地即时政策动态、经济环境动态、观点分析、市场走势预测等。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
4、每月20日提交下个月度媒体策略和媒体推广费用计划。
5、每月25日提交下月度工作计划。
6、甲方以任务单的形式向乙方传达每周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经甲乙双方对接人签字并存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完成。
7、合作期内双方形成周例会制度,例会时间定为每周五上午10点钟,如有变动,以甲方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乙方驻场工作人员及甲方要求乙方服务组中的其他人员参加的,不得缺席,如因特殊原因是在不能参加的,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
二、考核办法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主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三个基本原则。对乙方的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策略----策略的及时性、准时性及准确性
2、市场----市场反应速度、数据准确性、及时动态的把握
3、文案----文字稿件准确性、语言逻辑的严密性、数据的准确性
4、工作态度----工作态度的积极性、主动性
服务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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