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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4年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论文

发布时间:2018-02-25 所属栏目:范文

一 : 2014年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论文

如何营造课堂教学氛围

当新课改走进我们身边的时候,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讲、学生听,教师灌输、学生机械接受的那种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我认为教师如果想在课改的大背景下取得一种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学生知识的掌握、智力的发展和能力的提高。必须顺应

课改要求,在综合素质,教学环节等方面进行改进。

一、 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是营造良好课堂教学氛围的基础

应该随时从各方面关心学生,特别是对那些情绪不高,积极性受到今天的教育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模式,这一转变决定了今天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转换角色,树立发展的教学观,正确的学生观,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

1、 教学语言要具有艺术性和幽默性

教学是一门语言艺术,在教学中,教师富有哲理的幽默,能深深地感染和吸引学生,使自己教得轻松,学生学得愉快。要做到这一点,课前教师很有必要进行心理调整,这样在课堂上才能带着愉悦的心情去传授知识,感染学生。事实证明,教师风趣的语言艺术,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赢得了学生的喜爱和敬佩,使学生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2、用良好的状态去感染学生

教师肩负着对学生的培养、教育的任务。在课堂上挫伤的学生,要分析原因,及时酌情解决。试想,作为一名教师,上课时板着面孔走进课堂,无形中就跟学生产生了距离,学生看了就不由得望而生畏。相反,教师上课时和颜悦色,学生就感到可亲可敬,课堂气氛自然也就会很融洽。

3、以渊博的知识引导学生

我们都经历过学生时代,回想当年那些知识渊博的老师,总是受到学生的欢迎,这是因为他们渊博的知识已经在无意识中散发出了魅力,从而对学生产生了影响。大家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当看到自己的学生个个睁着大大的眼睛认真听讲,肯定感觉心里很欣慰,这样的气氛,教学效果一定很好。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要不断的学习,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争取教学取得双赢。

4、以良好的师生关系服务教学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师生关系融洽,教师热爱学生,学生尊重教师,就会形成积极、健康、活跃的课堂气氛;相反,不和谐的师生关系则容易酿成消极、沉闷,甚至一触即发的课堂气氛。所以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时,要注意培养良好的师生关系,使教学在欢乐愉快的课堂气氛中进行。

二、把握教学各个环节是活跃课堂气氛的关键

随着新课改的实施,“主动参与,合作探究”的教学模式越来越需要学生积极的参与,作为一名教师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把握教学的各个环节,使课堂教学进入一种良好的氛围,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1、课前做好充分准备

上课之前老师认真备课,要吃透教材,把握好教材的重难点,有条件时,制作合适的课件,力求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达到身临其境的境界。另外还要了解学生,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及学习特点,做好充分的准备。

2、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

要使课堂气氛好,还要注意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所教的内容太浅,没讲几句,学生早已一目了然,学生就会精力涣散,无心去听;相反,如果所教的内容难度太大,学生听不懂,学习的情绪就会下降。所以,对于知识的讲解与拓展,一定要把握住哪个知识点需要拓展、如何拓展。当然,如果在设计时考虑学生的现有知识面、兴趣、爱好等特点,选择那些学生感兴趣的,听着能让他更加想知道为什么的,这样学生就会毫不费力的掌握所学的知识。

3、课堂要注重师生双边活动

课堂上学生提出疑问或见解。教师最好只做个牵线人,引导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必要时老师给予评价、总结。

首先,老师要多给学生提供观察、思考、讨论的机会。我们都知道自己探索得到的知识记忆最牢固,而独立探索知识的前提是必须有足够的时间观察思考。老师可以通过耐心的引导,使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这里的耐心引导是指教师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让学生看、想、说、练,要善于引导学生独立获得知识,千万不能认为学生观察浪费时间,表达罗嗦不到位??,而将学生的身心禁锢起来,从而自己大讲特讲:讲方法、讲规律,让学生机械地受命于知识。相反,只有学生有了充分的活动时间,课堂气氛才能活跃,学生才能乐于学习。其次,老师要多给学生提供练习、表现的机会。每位学生都有自我表现的欲望,都希望所学的知识能活学活用,有一种成就感。在课堂练习中,我常适时的让一些学生讲述他的设计的思路,通过讲述,让学生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另外,在教学中注重不断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常开展小组比赛,比速度,比质量,形式多样的练习迎合了学生的心理,大大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

4、课堂上要引导学生自我评价、及时总结

新课改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自我评价、总结,相当一部分老师总是忽略这个环节,我经常在下课前利用很短的时间,引导学生做自我评价,“你觉得自己在参与交流,主动探索方面做得还可以的请举手”、“你对本节课所学的内容还有哪些问题掌握的不够好?”,这些问题不仅是对学生一节课参与状态的总结,更能让学生体验到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的乐趣。

总之,教师是教学环节的总设计师,课堂气氛的好坏必然与教师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要求教师要统筹规划,全面引导,把握好教学的

各个环节,使自ヴ小傻瓜ㄜ 008-08-23ヴ小傻瓜ㄜ 1级 2008-08-23 ヴ小傻瓜ㄜ 11级级 22008-08-23

己一手执导的课教师教学自我评价的机制模型设计和实践体会

海南省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

张莹

教学评价是学校日常教学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具有导向作用,但传统上一直以他人评价为主,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却长期以来处于被动的地位。这种评价的狭隘性是显而易见的,由于缺乏对评价主体的尊重,缺乏对教学过程的综合分析,缺乏对教师未来发展的预见,因而失去了评价对教学行为的诊断和反思功能的把握,抑制了教师主体性发挥和自主性发展。《国家课程改革纲要》提出:“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主要倡导教师自评的评价方式,在教师的教育教学反思中,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和专业素质的发展。”本机制借助发展性教师评价理论,以“教师教学自我评价”为研究对象,寻求适合于校本管理,乐于为教师接受,能够促进教师专业内化,并且具有推广价值的评价模式,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课程改革思想指导下的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做出努力。研究主要把握本校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教师专业发展的特征,以一切于教学目标、行为、环境等相关的内容为本,制订具体的评价工具,确定评价方式、手段,并以跟踪调查的方式验证其实效性。经过近一年的实施,基本认定本评价机制能有效地帮助教师增强内省的自觉性,促进其教学反思能力和专业意识的提高,具有课改背景下的可行价值。

一、有关概念的界定

自我评价,是个体对自身及外部世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的判断。教师教学自我评价,指的是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对象、教学资源和教学行为状况的综合性判断;是对教学情境做出的专业判断,包括教学情境产生的原因、存在的价值、发展的阶段、教学情境的结果分析等。发展性教学自我评价,是以研究教师自身教学行为为特征的反思式自我教育模式。这种模式不是规定或指导教师该如何做,而是通过某些特定的活动,让教师在描述、分析和解释自身教学行为和课堂现象的过程形成对教学本质的认识,并据此调整和改进自己的教学行为。

教学反思,教学反思是教师对自己在教学活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

二、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根据马斯洛(Maslow)的“人的动机理论”,人的物质和安全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就会特别关注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麦格雷戈(McGregor)的激励理论也为发展性教学评价提供了依据。

建构主义的理论同样适用于教师教学自我评价。教师实质性的专业发展必须经过自主性反思实现主动建构,同时也强调社会互动性和情境性。

根据系统科学中的信息反馈原理,结合管理实践的经验,还可以得到这样的认识:第一,教师教学工作在得到足够的信息、有用的建议后,就有可能不断根据新情境调整自己的能力,达到预期的水平。第二,作为专业教育工作者,教师对其本身的职业普遍具有高度的热情。

三、教学自我评价与其他评价之间的框架模式及评价方式:

根据对实际情况的分析,我们确定了教学自我评价与其它评价间的框架。

在此框架中,自我评价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其他评价相辅相承、相互作用。《教师教学评价手册》是基本的评价工具,辅之以同行互评、实绩评价等。

(一)《教师教学评价手册》

我们根据实际,确定《教师教学评价手册》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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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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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14 14:16: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的内容,以便于教师按图索骥地进行自我评价。

1、“教学后记”

这是本评价体系的主体,我们为教师提供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评价基本框架。

(1)教学目标制定。在教学过程中检验知识教学、能力培养和思想品德教育等目标内容的确定,是否符合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是否是教材内容所规定的教学任务,是否切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要看目标达成的效果。

(2)教学过程方法。分析检验教学设计和采取的教学途径、方式、方法,是否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是否符合能力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是否符合关注了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分析检验对教材内容的处理,是否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做到循序渐进,层次清晰。分析

检验教学手段的选择,是否做到恰当地使用多种媒体,以增强知识的直观性、形象性和主体性,有利于加速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分析检验教学方法的运用,是否具有启发性,是否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否体现了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教学理念,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的个性品质,是否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和整体教学效益。

(3)教学实际效果。分析检查知识教学、能力训练和品德、行为教育和习惯养成等方面任务的完成程度。看所有学生学习的态度、情绪和参与学习过程的主动性以及不同程度的学生所取得的实际收获。看教师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指导学习方法和培养学习习惯方面的作用和效果。

评价提示:

a.要求一定依据案例进行分析,或成功或不足,必须有成因分析,并提出思考改进的思路。同时,必须保证是随时随地的跟踪记录。 b.采取点评而不需要面面俱到、形式主义或自唱高调,要客观地真实地记录并分析与教学情境、行为相关的真正能引发自我触动、自我思考的环节。

2、“教学自我反思性评价表”和“教师业务素质自我评价表”

前者要求教师回顾一学期的教学行为,包括“教学理念”“教学目标和教学设计”“管理学习环境”“实施教学过程”“对学生学习的评价”等细目;后者是教师对自己业务素质做一个综合的判断,包括:“职业道德”“学科知识”“教学能力”“文化素养”“参与与共事”“反省与计划”等细目。

评价提示:

本评价以反思性判断为主,目的在于引起教师对自我在相当的一段时间里,于教学相关的领域中拥有的优势与存在的不足。

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这是以科组评议为主的终结性评价量表。本评价从教学态度、学生管理、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10个方面分别对教师的本学期教学情况做出以具体分值来体现其教学水准的判断评价。这是辅助性评价。

评价提示:

操作上要求先在教师间进行互相评议,再由学科组长做出最终的评价意见。评价本着民主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结果不作为奖惩的依据,但与其他自评内容一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业务考核的参考。

(二)说课自评:

在学校的教学管理计划中规定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一节研究课或公开课。课前要进行说课,向同行介绍自己的教学设计和依据,并通过集体讨论进行教学方案的进一步调整;课后教师进行自评,说明目标达成的情况,以及突出的优缺点。

评价提示:

此评价关注的是教师教学自我发展的所需要的尊重和帮助,是一个显性的动态的评价过程。过程的记录进入教师学科基本功训练档案,可作为今后职称晋升、优秀教师选拔结合的参考,但绝对不与奖惩挂钩。

(三).教师互评:

这项评价是作为对教师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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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1-14 14:16:00 |只看该作者

我评价的辅助手段加以应用的,有两种形式:一是研讨式的他评或互评,二是以评价量表呈现(附表4)的量化评价。

评价提示:

评价的目的一方面是交流互动,另一方面作为存档,备教师管理参考,绝不做公开和排序。(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运用这一类的评价量表的着眼点是完全不同的,当时只是作为评聘职称时的评价手段。)

(四)期末个人教学总结

这项评价方面既是原有评价方式的延续,又要进行新的改进和发展。在科组内进行交流是重要的改革。

评价提示:

本评价以书面的方式呈现,在科组中要进行口头交流。强调的是客观地面对自我,体现综合分析和重点体会相结合,避免只报喜不报忧或夸大其辞。

(五)教学实绩评价

本评价是体现对有效教学的评价,按学科、年级制定具体的达标达优标准,另外,还包括教师对学科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效果记录和校本课程的开发指导能力。

评价提示:

本评价由教导处完成。学科教学的有效度以量化为主(但取消以往实行的班机级排名制,以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同时通过检查教师一学期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参与各种活动的实际情况(档案袋)做出综合判断。

四、实践体会

(一)对研究内容的分析

通过观察和分析评价实施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对绝大多数教师而言,自我评价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自我反思、自我教育、激发内在动因的过程。通过教学自我评价,教师可以提醒自己的职责范围,也可以评价本人教学目标的达到程度、教学技能的改进程度和相关知识的增长程度。

由此,我们可以获得这样的体会:

评判教学行为优劣得失交为此提供事实依据的是教师本人。

教学行为可以通过不断的检讨得以不断地改进。

教学自我评价实际上是一个对教学行为、课堂现象的描述过程。

自我评价须有数据采集程序,通过反观和分析授课过程、分析教案和学生作业等捕捉教学中的行为事实,以此为基础进行曲调做出自我评判。

评价借助一定的工具。如《业务素质自我评价表》、《综合评价表》等,这些评价用表的编制是一定教学理论和教学价值观念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课堂行为的观察角度和价值标准。

自我评价注重的是“过程”,即通过评价找出问题、改进教学,因此可能只对某个教学侧面或环节进行重点评价,而不是全面评价。教师可选择自己认为薄弱的环节或有兴趣作研究的角度作为评价重点,一次着力解决一个问题。

评价呈现一定的循环性:观察评价—诊断问题—调整行为—再次观察评价—发现新的问题—新的行为调整

自我评价作为促进提高教师意识、改善教学行为的手段,可以起到其他教师业务进修活动形式所起不到的作用与功效。在整个评价过程当中,希望教师获得的是一种动态的心理体念,是一种真实的成长,是一种愉悦的感受。

(二)对教师教学自我评价实践的成效认定:

1、自主的评价方式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具有普遍的可行价值和推广意义。

通过对典型案例和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认定大多数教师是能够以一种主人翁的方式主动研究自己的教学,重视自己行为的转变和学生学习活动、学习行为之间的关系的,并注重观念的转变和技巧的内化。本质上一旦教师认识了评价的意义并掌握科学的自评方法,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就能被调动起来。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教师自我判断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存在差异性,自评机智的形成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且需要依托其专业意识的完善和理论素养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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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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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1-14 14:16:00 |只看该作者

2、探索了教学自我评价的时间维度和环境要求。

在评价时间的维度上我们认为弹性与定时相结合比较合适。弹性评价主要是面向动态的过程,如“教学后记”“课堂教学评价”;定时评价主要是指阶段性的小结,如“期末教学自我总结”“教学实效评价”“教学素质评价”。前者可以是课时之间或每周之间由教师抓住自己的教学灵感、体会随机进行记录、分析、判断和再计划;而后者则是在学期末或学年末实施小结性评价。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认为这两方面的时间维度还是控制得比较好的,因为尽可能少地给教师造成一种精神上的压力或工作上的负担,教师是在一种相对自主和松弛的状态下进行的教学的自我评价的,对评价结果的优劣是否影响个人的问题也逐渐打消思想顾虑。

在环境要求方面,一是有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给予条件上的帮助;二是要有良好的人文环境,在我校教师自我发展的愿望已成为趋势,大多数教师能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参与到教学自评活动中来。

3、确定了教学自我评价的基本框架和指标体系,包括具体项目的设计与标准的确定、评价测量的手段及问卷的设计等。

在操作过程中基本认定是可行的,虽然实施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操作上的不尽人意,但经过修正是可以不断克服的。在评价管理上,一是对评价水准的认同及如何测量其在管理中的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完成;二是从操作性方面来分析,各种自我评价表、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科组总结评价表以及调查问卷及书面、口头描述性评价等都有良好的客观性,操作上比较直观、简便、有序,总体上看正面效果远远大于负面效应。

4、在重视施教过程中静态常态因素的同时,更加关注施教过程中的动态变化因素。

比如,对课堂教学的评价,教学目标、教学结果和教案中规定的教学内容、按教案设计预先确定的教学程序、结构、教学方式方法等,这些都是按计划进行的教学行为,属于常态下的静态的因素。而课堂教学面对的是有丰富情感和个性的人,是情感、经验的交流、合作和碰撞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学生的认知、能力在动态变化和发展,而且情感的交互作用更具有偶发性和动态性,恰恰这些动态生成因素对课堂效果的影响更大。教师在进行自我反思的过程中,需要对这两方面的因素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判断。然后通过内部的激励作用,不断地根据新情境调整自己的行为,以达到新的预期水平。

总之,教学自我评价是教师在互动状态下,真正达到自我建构、自我完善的过程

堂有一个良好的氛围,从而使自己的教学效果达到完美的境界。

二 :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教师需要终身学习,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是永恒的,为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步伐,应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的素质。
1、为提高我校教师素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开放,依据国家、市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设立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陈丐雪、李燕曼、李盛琼组成,由校长任组长。
3、凡我校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4、继续教育类别和对象:
①教师继续教育分为新任教师培训,教师业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②新任教师培训的对象是才从大专院校毕业到校和教龄在一年以内的在职教师;教师业务培训的对象是教龄—年以上的全体教师;骨干教师培训的对象由学校在所有教师中择优推荐。
5、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1)新任教师培训:
按县教委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要求和青年教师养计划进行培训。
(2)教师业务培训:
按县教委规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骨干教师培训:
按县教委的相关文件执行。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分层实施。
(4)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的形式:教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在学校通过听课、评课、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完成教学计划。县级和国家级按其相应教学计划实施。
6、按县教委规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相关公共课科目的考核。
7、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所完成的学时和考核所得学分,按县继续教育中心规定均记入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和继续教育证书。
8、拒不参加继续教育或擅自中断培训、进修的教师不得参加职称评聘和晋级。

三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第二章 内容与类别

  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中小 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九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

  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 

第四章 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标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投入。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所在学校应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一条 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补办手续或停止其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4年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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