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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小树的述说

发布时间:2018-04-19 所属栏目:小学作文

一 : 小树的述说

     我本是一棵挺拔的小树,在阳光的照射和雨水的滋润下快乐地成长,茂盛的树冠,有弹性的树枝,这些都是我引以为豪的东西。每天我为人们制造了许许多多的氧气。然而,好景不长,一群小男孩看上了我附近这块“风水宝地”,一放学就来这儿踢足球。更要命的是,他们一来就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挂在我身上。你瞧,他们又来了,这回他们给我挂上的是一个个沉甸甸的书包。他们还别出心裁地做了一个沉重的大木牌,上面写着: “五(1):五(3) 3:2”。光是这些就把我压得够呛。忽然,“横祸”从天而降-----一个足球砸中了我的身体,顿时,一片片落叶伴着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我真不明白,我帮人类制造氧气,而人类却这样对我。
     现在我的树干早已经被压弯了,制造氧气的功能也有所下降。我要在这里呼吁全人类:“请善待你们的‘功臣’。毕竟,保护树木也是保护人类自己!”。

 

 

 

 

二 :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第一章

那些少年的岁月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

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军。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军?」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军,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 .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 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

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 ,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

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第二章 恋人的感觉 (上)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干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

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

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

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

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样子却很吓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

「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的乐风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

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

「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

「不要抽烟。」

「你的运气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

「他有没有跟你上床?」

「没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样说,暗示了她跟技师已经有关系。他们走在一起,才不过三个星期。

「你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个烟圈。

我和光蕙默默无语。

「程韵,可以请我喝酒吗?」迪之问我。

「当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骗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说。

「我你你们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钱!」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干了,奇怪,她为什么陪迪之喝酒?

「我们去南丫岛!」迪之说。

「现在去南丫岛?去那儿干什么?」我说。

「去找邓初发!」她看看腕表,「现在还有船。」

我们坐最后一班船往南丫岛,来到邓初发的石屋前面拍门。邓初发看见我们三个,很是意外。

「邓初发,我们来探你!」迪之倒在他怀中。

「她喝醉了。」我说。

邓初发带我们进石屋,这间屋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块热毛巾替迪之敷脸。

迪之双手绕着邓初发的脖子,温柔地对他说:「我要到你的房间睡。」

邓初发无奈,将她抱走,他们会再次走在一起吗?

光蕙问我:「你最恨哪一个人?」

「暂时没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骗我,我认识了孙维栋,才知道什么是爱情。老文康是无耻的骗子,我要打电话骂他!」

老文康接电话。

「喂,老文康在吗?」光蕙问。

「我是沈光蕙,你这个绝子绝孙的臭王八,你什么时候才去死?你这种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吓了一跳,立即挂线。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说毕业后,他寄过一张卡给你吗?」

「我骗你的,他没有找我,我只是无法接受自己受骗,我曾经以为那是一段超凡脱俗的爱情。」光蕙悲哀地睡着。

小岛上的夜,唯一的声音,是草丛里蛤蟆的叫声。我很挂念我的男人,摇了一个电话给他。

「你在哪儿?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说。

「我在南丫岛,迪之喝醉了,我陪她来找邓初发,光蕙也在这儿,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来。」

「我很挂念你。」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我们会不会有明天?」我问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对男人很悲观。

「夜了,睡吧。」他没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邓初发买了早餐给我们,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没有跟她——」我问邓初发。

「我不是这种男人。」他说,「她已经不爱我了,虽然昨晚她肯定不会拒绝我,但我不想这样做。」

迪之醒后,邓初发送我们到码头,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码头等我。他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他。

「你说今天早上会回来。」

「真是令人感动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羡煞旁人啊!」

他们三个人还是头一次见面。

迪之和光蕙离开,我跟林方文手牵手在中环散步。

「你昨天为什么跟我说那句话?」我问他。

「哪句话?」

「我很挂念你。」我说。

他沉默,我突然觉得他的沉默很不寻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个人,所以对我说很挂念我。」

他凝视我,我知道我的感觉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对爱情的认识也很肤浅,但我有恋人的感觉,不会错的。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

我走在他身边,默默无语。他在码头等我,是他内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兰桂坊,清晨的兰桂坊跟晚上是另一个世界,斜路上卖早餐的店子坐满了看日报的男女。他走到斜路尽处,那里有一间酒吧,酒吧已经关门,他带着我走上二楼,那儿可以看到对面大厦的一楼有一间画廊。

画廊里,一个穿雪白色长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画画。那个女人看来有三十岁,一把长发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际,她长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色的皮肤,一个大嘴巴,一个大鼻子,一双好象什么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凑合在一起,却很漂亮,是那种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问林方文。

他没有回答我。在那个出众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来年纪比你大。」

「比我大好几年。」

「你们分开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铭心?」我问他。

「什么叫做刻骨铭心?」他反问我。

「已经分开一年,你仍然跑来这里偷看她。」

就在那个时候,画室里出现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长得很俊朗,看来才不过十八岁。他从后面抱着她,身体和她一起摆动。

「你们分开是因为他?」

「她跟这个男人只是来往了一个月。」

「噢!原来你常常来这里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里,他的心仍留在画廊里,我实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欢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啊!」

「她是一个很放荡的女人。」他说。

「你们为什么分开?」

他向着我苦笑:「我们互相伤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与画廊里那个女子曾经互相伤害,创伤比爱刻骨铭心,所以他虽然离开她,却一直没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显然比不上那个大嘴巴女人。

「你有没有跟他做爱?」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突然发觉林方文和画廊里的女人,有非比寻常的肉体关系,而他跟我,却没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拥着林方文,紧紧的拥着他,不让他呼吸。

「你干什么?」

「跟我做爱!」

我以为只有那样,我和林方文的关系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关系相比。她和林方文睡过,而我没有。她和他缠绵,而我不过是一个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这种关系太不安全。

他轻轻推开我:「你别这样。」

「我要跟你做爱。」我缠着他不肯放手,热情地吻他的脸、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严,哀求一个男人占有我,以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他狼狈地推开我:「你不要发神经好不好?」

我被拒绝,无地自容,奔跑到楼下,冲下斜路,不知该走到哪里。他为什么要带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爱上那个放荡的女人,为什么,为什么他不介意她放荡?还是因为她放荡,他才跟她分手?那个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吗?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进他的房间里。在那个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计程车上,载我一程,我们一同听《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爱情从那一刻开始迷惑我们。但那天早上,他可能离开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爱情,竟然在那个女人的阴影下滋长,《人间》是他写给那个女人的,我竟被歌词迷住,倾慕他俩的爱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开书桌的抽屉,里面很杂乱,我企图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资料,可是一无所获,只有我送给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顶鸭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干什么?」林方文突然在后面叫我。

我正在企图偷看他的私隐。为了掩饰我的无地自容,我把书桌上的东西全扫到地上,把抽屉里的东西也丢到地上。

他竟然没有阻止我。我继续将他的东西乱扔,他站在一角,没有理会我。我将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观。他铁石心肠。我要离开房间,他并没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觉得全身没有气力,连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没有。房里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离开,我们的故事便完了。

我回头,用尽全身的气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间,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将地上的东西拾起来。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为什么我连一走了之的勇气也没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会象我着样。

他突然抱着我,我觉得全身酸软,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丑陋。

「如果你不喜欢我,不要勉强。」我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去那里吗?」

「我决定忘记她,我想让你知道。」

他吻我,我闭上眼睛,跟他说: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愿意跟他睡,义无反顾,即使我们将来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说。

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脸颊说:「不用,现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诉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说: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岁这段时间,会爱上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是恋母情意结,说得粗俗一点,是还没有断奶。」

林方文说他的母亲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人。虽然他已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但他说起母亲,总是很忧郁的。他会不会象迪之所说,有恋母情意结,所以爱上大嘴巴女人?

「他为什么喜欢放荡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欢纯情的女人吗?」我说。

「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迪之说。

我瞒着林方文,约了迪之和光蕙在画廊对面那间酒吧喝酒,其实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没有画画,她站在画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着一个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种玻璃瓶可以倒满八杯白开水。

「她很饥渴呢。」迪之说。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说。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只拳头。」我说。

「她的样子很特别。」光蕙说,「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凑在一起又不太难看。」

「象专门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说。

「所以你的林方文给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说。

「是吗?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从手袋拿出一面镜子照照看,说:「果然很淫,男人喜欢这种笑容。」又说,「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画廊里,出现了一个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换了男伴,也是廿岁出头的年轻男子,比上一个更俊朗。

迪之站起来说:「我们上去。」

「上去?」我犹豫。

「怕什么?反正她不认识我们。」

沿着大厦楼梯走上一楼,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画廊。画廊只有七百多尺,卖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数是人,正确一点说,是一些看来象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并没有特别注意我们,她正在向一双外籍男女介绍一幅画。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转楼梯跑上上层。林方文说,大嘴巴女人住在画廊楼上,可以想象,上面有一张很宽敞很凌乱的弹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华的地方。

外籍男女并没有买画,离开的时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说:「再见,费安娜。」

她的名字叫费安娜。油画上的签名也是费安娜。

画廊里只剩下我们,大嘴巴女人费安娜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三个看来实在不象来买画。当费安娜在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味道,不象香水,也不象古龙水,是橄榄油的味道,还有一点儿松节水的味道。

我问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吗?」

「是她的内分泌吧?放荡的女人身上会有一股内分泌失调的味道。」

「胡说!那是画家的味道。」光蕙说,「颜料要用橄榄油调开,画笔要用松节水洗涤。」

「是,正是那种味道。」那种味道使她显得很特别。

「你怎么知道?」我问光蕙。

「孙维栋也画油画的。」

离开吧,这里没有什么发现。」迪之说。

我在画廊的尽头看到一张画。一个少年站在一条空荡的街上,那个少年是林方文。

「什么?他是林方文?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认出他是林方文?」她们不相信我。

「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说。

「这个根本不象人,象头独角兽,你说这头独角兽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说。

她们凭什么跟我争论呢?当我第一眼看到那张油画,我的心怦然一动,我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画中,存在画中那条空荡的街道上,虽然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没有完整的身体,却有林方文的神韵和他独有的、喜欢叫人失望的神情。恋人的感觉不会错。

「是他,我肯定这个是他。」我说。

迪之和光蕙还是不同意。

「这幅画要卖多少钱?」我问大嘴巴费安娜。

我要从她手上拿走这幅画,我不要让林方文留在那里。

「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迪之跟我说。

大嘴巴女人走过来,看见我指着林方文的画,淡然说:「这张画不卖。」

「不卖?那为什么放在这里?」迪之跟她理论。

「不卖就是不卖。」

「要多少钱?」我问她。

「我说过不卖。」她回到沙发上,又拿起那个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卖,我无法强人所难,只好离开画廊。一条空荡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个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内心世界?在她空虚的心里,来来去去,只有林方文一个人。她只怀念他,她对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里,不是过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这个发现对我来说,太可怕了。

第三章 除夕之歌 (上)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

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

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

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

「新年快乐!」我们六个人举杯祝愿。

「爱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万岁!」卫安喊着。

「现在是新年,关女人什么事?」迪之笑着骂他。迪之总是爱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个肥胖的菲律宾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拥,我却有难解的心事,还有十多个小时,便是金曲颁奖礼,他仍然没有邀请我一同出席,他也许不想在那个地方,公开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为什么不会?」他说。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肥胖女人离开了舞台,一个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并不适合那个晚上。

「这是《爱情万岁》。」林方文告诉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诉他我正在偷偷地学小提琴,而且无数次想过放弃,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累我受了许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爱情万岁》,当爱情万岁,还有什么应该抱怨呢?

离开卡萨布兰卡,迪之提议去的士高,看见我和光蕙都没有表示出多大兴趣,她才机灵地说:「现在应该是二人世界的时候了,我们分道扬镳。林方文,明天要拿奖呀!我会来捧场!」迪之对林方文说。

我们坐在海边,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着我们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开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部随身听,把耳筒挂在我的头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会送一首歌给你。」他说。

我凝望着他,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恨你。」

「为什么?」

「因为我再离不开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说。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说。

「也许是八十首。」他说。

我摇头:「没有可能的,我没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岁。」

原来穷我一生,顶多只能从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许更少。那个数目,不过是五张雷射唱碟的容量。我们的爱情,只有五张雷射碟,太轻了。

「不。以后你写的歌,都要送给我。」

「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问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对失败。」

「我没想过你是个害怕失败的人。」我说。

「我是害怕失败,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会赢的,我在家里等你。」

整件事情,本来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颁奖礼的门票。

「你要不要来?」

「不。我答应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现场亲眼看着他领奖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让他看见便行。如果他赢了,你立即就可以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七时正,我和卫安来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如果我在现场,可以与他分享胜利,也可以替他分忧,我还是去了。

我和迪之、卫安坐在场馆内第三十行。为了不让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节目开始后才进场的。我在场内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与几个填词人坐在一起。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词奖没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词人手上。我没想到,他在跟那个人握手道贺时,会突然回头,而刚好与我四目交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随即回转头,没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离,突然好象拉得很远很远,把我们分开。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败。

颁奖礼结束,他跟大伙儿离开,没有理我。

我觉得后悔,但于事无补。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后才回来。

「对不起,我不该在那里出现。」我说。

「我们分手吧。」他低着头说。

「为什么?就因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动。

「不。」他说,「我没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现。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么原因?」

「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恋爱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无法接受那个理由,我觉得很可笑,如果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供不应求。

那一刻,我很想扑在他怀里,求他收回他的说话,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连最后一点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尝到被抛弃和拒绝的滋味。原来多少往日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坚强一点,但办不到。

「不要这样。」他安慰我,他有点手足无措。

「除夕之歌的承诺,不会再实践了,是吗?」我问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说。

「不用,我自己会走。」我倔强地离开他的房间,也许从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过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着我。

「幸而你还没有跟他上床,即使分开,也没有什么损失。」迪之说。

「不,我后悔没有跟他上床,如果这段情就这样结束,而我们从未有过那种关系,是一种遗憾。」

「我也这样想。」光蕙说,「好象当年我想和老文康在离别前发生关系一样。我们都是完美主义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一个没有跟他上过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会怀念我。」我说。

「男人不一定怀念跟他上过床的女人。」迪之说:「难道林正平会怀念我吗?你们别那么天真。」

「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些什么。」我说。

「谁叫你爱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难触摸的呀。」迪之说。「不用这样悲观。也许过两天,他会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几天,我没有上课,刻意避开他,愿望他会牵挂我,但已经五天了,他没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回避我。分手后第十四天的黄昏,我们终于在校园遇上。

「你好吗?」他关切地问我。

我望着他,心头一酸,泪都涌出来。

他连忙安慰我:「别这样。」

「你是不是爱上别人?」我问他。

他摇头。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语。

我行使被抛弃的女孩的权利,使劲地将手上的书本、钱包、所有东西掷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执拾地上的东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说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来,收拾地上的东西。我的生命已经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继续到杨韵乐那儿学小提琴。本来是为了林方文才学小提琴,如今被抛弃了,应该放弃才对,可是,我舍不得放下他送给我的小提琴,它是我们之间仅余的一点联系。如果我们之间是一首歌。它便是余韵,是最凄怨的部分。

在杨韵乐那儿,我碰到近视眼。

「你学得怎样?」他问我。

「很差劲。」

「我也是。」他说,「你不是为了爱情而学的吗?」

我苦笑。我想起杨韵乐第一天跟我说的话,他说,爱情是很好的动力,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

杨韵乐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劲,走音更厉害。

杨韵乐忍无可忍说:「你拉得很难听。」

我没有理会他,使劲地拉,发出非常刺耳的声音,杨韵乐瞠目结舌,近视眼用双手掩着耳朵。

我要虐待他们!我要向男人报复。

林方文在除夕送给我的歌《片段》已经流行起来,我常常在电台听到,歌说: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

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

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气中荡漾,我们却从此沉默。

他常常缺课,我不敢缺课,我望着课室门口,痴痴地希望他会出现。当他出现,我们却无话可说。

我们已经分手四个星期,我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我继续学小提琴,用走音来虐待自己和杨韵乐,谁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钱,给我虐待也很应该。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得很厉害,我立即赶去看她。

迪之一个人在酒吧喝酒。

「什么事?」我问她。

「我要和卫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却又无耻地有些开心,以后我不会再孤单,有迪之陪我。

「原来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同居。」迪之说。

「你怎么知道?」

「我认识那个女人。她是公司里的同事。」

「这么巧合?卫安真斗胆!」

「她是公关部的,我跟她不熟络,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饭,她打开钱包拿钱,我无意中在她钱包里看到卫安的照片。她告诉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刚才,我质问卫安,他承认了。」

「你打算怎样?」

「我不会放手的。」

「你刚刚不是说是跟他分手吗?」

「我不甘心。」

「我爱卫安,卫安也爱我。他跟那个女人已经没有感情,不过是责任罢了。」

「他说的?」

「嗯。」

「你跟他一起只有三个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马。」

「爱情不能用时间衡量。」

「你总是喜欢向难度挑战。」

她倔强一笑:

「你跟林方文有机会复合吗?」

「不知道。」

「他是个怪人,爱上那个千年女妖也真够怪,对他来说,你也许太正常。」

我正常?我应该是正常的。想不到当一个人被抛弃,正常也是一种罪过。

迪之对卫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赢那场战争。做第三者和做寡妇都很凄美,她喜欢。那天跟他们喝下午茶,迪之看见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便嚷着要跟卫安生一个。

「好呀,只要你喜欢。」卫安说。

「你说我跟卫安生一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她问我。

「卫生巾。」我说。我巴不得捏死他俩。

跟他们分手后,我到杨韵乐那里学小提琴。我没有想过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为我消逝的爱情尽最后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种材料。

杨韵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宣布投降。我教学二十年,从未遇过象你这种无可救药的学生,你不正常。」

他说我不正常?迪之说我太正常。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愤怒,我无法再勉强自己,也无力为爱情做些什么。我抱着小提琴,跑回港大,冲入林方文的房间,他刚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劲地扔向墙上:

「还给你!」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犹未尽,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

「是不是很难听?」

我拉奏杨韵乐教我的《友谊万岁》,是最浅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

「《友谊万岁》?」他问我。

「真本事,就凭三分之一,你便听出这首歌。」我凄然苦笑,「为什么送一把小提琴给我?我学不成。」

「这只是一份礼物。」他说。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掷在地上,冲出他的房间。

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说爱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对他的要求太多。他并不是责怪我在颁奖礼出现,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会给他自由。

把小提琴还给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韦丽丽的死讯。她在师范学院的运动会上,给一个掷铁饼女运动员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击中后脑,当场脑溢血,送到医院,经过一小时的抢救,终告不治。

除了叶青荷和刘欣平在外地不能回来以外,排球队的队员都来了。宋小绵实习的那间医院,正是丽丽被送进去的一间。她死了,也是小绵裹尸的。小绵说,丽丽后脑整块凹下去。

丽丽的母亲坐在灵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个掷出铁饼误杀丽丽的女洪金宝哭得死去活来。

我没有想过在我们那种年纪已有人死。在我们追逐美好青春的时候,已经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发生交通意外,为什么竟会是一个铁饼那么荒谬?听说她被击中之前,刚刚在颁奖台上拿了女子四百米个人冠军,离开颁奖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么突然,她死时的表情一定还是很高兴。

丽丽的遗体下葬在华人永远坟场,丽丽母亲选了丽丽一直保留着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个排球陪葬,我们在排球上签名。我看着躺着丽丽尸体的棺木埋在黄土里,第一次觉得与死亡如此接近。丽丽唯一的亲人是她的母亲,我没有见过她父亲,我想起她家里连一点属于男人的东西也没有,也许她从未见过生父,却已经回到尘土里。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们都很害怕。一个曾经和我们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种感觉很可怕。

「我不敢回家。」迪之说。

「我想起那个染血的铁饼便会发噩梦。」光蕙说。

「生命很脆弱的。」我说,「人那么聪明,却敌不过一块铁。」

「所以要爱便尽情去爱。」迪之说。

「是的,即使错了又何妨?」光蕙说。

丽丽的死,在我们心里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震撼,整个晚上,我们便只说过几句话。生命无常,迪之赶去见卫安,光蕙要找孙维栋陪她,我突然很想见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欢的人身旁,寻求一点安慰。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

我穿过宿舍长廊,轻轻敲他的房门。

林方文来开门,我望着他,不知怎样开口,他望着我,目光温柔,我扑倒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拥着他。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

「韦丽丽死了。」我呜咽,「她在运动会上给一个铁饼打中后脑。」

「我从报纸上知道。」他说。

「我很害怕。」

他把我抱得紧紧,给我温暖,我突然觉得,他又回到我身边了。

「我很挂念你!」我对他说。

「我也是。」他说。

我喜出望外,在他怀里痛哭。

「别哭。」他把我抱得更紧。

「你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吗?」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你也从来没有说过爱我。」我说。

他吻我,我抱着他的头,不肯让他的舌头离开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闭着眼,不敢睁开眼睛看他。他脱去我的衣服,我后悔没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内裤并不配衬。如果预知那个场面,我会穿得好一点。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时五十五分,电台刚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给我的《明天》: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第一次经历很蹩脚,并没有成功。迪之说她跟邓初发试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来都是失败者,我们终于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来。

我想起那个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掷在地上。

「小提琴呢?」

「烂了。」他说。

「能修补吗?」

「形状都变了,无法修补。」

「烂了也还给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么用?」

「纪念。纪念一次分手。」我说。

「我已经把它丢了。」

我很懊悔,我喜欢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复合的事告诉迪之。

「唉!」她叹气,「你有被同一个人抛弃多一次的危险。」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旧好,然后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这样想过。我想,我无论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后主动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个人,一定会比较好受。」我说。

「当然啦!我向邓初发提出分手的时候,心里只是难过了一阵子。被人抛弃的话,即使不太爱他,还是会很伤心的。所以,我以后要做首先宣布退出的那一个。」迪之说。

吃过午饭后,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点尴尬,决定要买一批新的。

「我想买胸罩。」我说。

迪之不怀好意地望着我。

「干吗这样望着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还没有成功。」我说。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会无端端买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给男朋友看。」

「没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没有男朋友的话,只穿给自己看,不会那么讲究的。」她随手拿起一个透视胸罩给我:「这个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么意思?」她又拿起一个白色喱士胸罩,「这个吧!纯情中带点性感。」

「这个扣子在前面。」我说。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开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卫安最喜欢。」

「既然卫安喜欢,你买吧!」我跟迪之说,「我喜欢款式简单的。」

「女人的内衣本来就是穿给男人看的。」迪之说。

我们在试身室一起试胸罩。

「你打算继续做第三者吗?」我问她。

「当然不是,他会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给他时间,你以为我喜欢做第三者吗?每次和我上床之后,他都要回到那个女人身边,我觉得很痛苦,我曾经想死。」

「你别做傻事。」

「我想想罢了,我可没有这种勇气。我现在想到更积极的方法。」

「什么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他回到那个女人身边,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

我们背对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个白色X 型的胸罩站起来。

「这个好看吗?」我问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几下,说:「很有弹力,不错,不错。」

「我是说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几下,「不错,不错,弹性很好。」

我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迪之,她的乳房丰满,尺码是34C ,腰肢纤细,臀部浑圆,双腿修长,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点心动。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说。

她突然有些伤感:「这是男人喜欢我的原因吗?」

我怜惜地望着她:「不,你是一个好女孩。」

「是吗?连我自己都怀疑,我已经跟四个男人上过床。」

「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我说。

第四章 空中的思念学校开始放暑假,我在杂志社已不需做校对,他们让我做人物专访,李盈建议我访问林放。

「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说。

杂志社的人并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

访问在林方文的家里进行,只有我和他。

「你要把我当做访问你的人,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跟他说。

他把腿搁在我的腿上,我推开他:「请你不要性骚扰女记者。」

「你最喜欢的歌词是那一首?」我问他。

「《明天》。」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我念给他听。

他点头。

「这首歌是写给谁的?」我认为是写给大嘴巴费安娜的。

他望着我良久,答:「一个女人。」

「谁?」

「已经不重要。」

「你有为其他女人写歌吗?」

「我答应一个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给她。」

「会做得到吗?」

「尽力而为。」

「到目前为止,你有没有最爱的女人?」

「这个问题一定要答吗?」

「是的,很多人都关心你的爱情,因为你的情歌很动听。」

「最爱的女人?」他感到惆怅。

我咬着牙,望着他,期待答案。

「我会在某一分钟内很爱一个女人,但这种感觉未必会持续。」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应该为他向我说真话而高兴,还是为那句真话而伤心。

我完成了访问,杂志社的人说,我的访问写得很好,很有感情,当然了,我用两年的感情来写一篇文章,并且因此知道,他未必会持续地爱一个女人。往后,我又访问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颓废的地下乐队,一个颓废的画家,于是,人也变得颓废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象一个小妇人那样,替他收拾东西,洗烫衣服,在阳台上直至灯火阑珊,也等不到他回来,有点万念俱灰的感觉。

光蕙跟孙维栋仍然纠缠不清,我最近见过孙维栋一次,他瘦了很多,整个人很憔悴,他在自虐。

迪之把一头长发剪短,她说要忘记过去。卫安常常打电话给她,终于有一次,她依约赴会,然后在他脸上打了一拳,事后她很后悔,她说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话,会把他打得更痛。

迪之提议我们三姊妹一起去东京旅行,忘记那些男人,光蕙很赞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我本来想跟林方文说,我要去东京,希望他说:「留下陪我,迟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个人在他家里呆等,他凌晨才回来,我忍不住向他发脾气。

「你近来很少陪我。」

「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说。

「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不知道你这一分钟最挂念谁?」

「你这么介意,就不该要我说真话。」他爱理不理。

「你已经不爱我,对不对?」

「你总是喜欢令人窒息。」

「好!那我离开这里。」我开门要走,他并没有留住我。

我告诉迪之,我要去东京,并且要尽快去。两日后,我们随旅行团出发,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会牵挂我。

到了东京,我们住在新宿一间酒店,那是一个繁荣地,我却疯狂思念一个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们在歌舞伎町一间鸟烧店留连,其中一个厨师是从上海来的中国人,跟我们说普通话,他长得高大英俊,迪之对他虎视眈眈,赖着不肯走。有时候我觉得迪之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她那么容易喜欢一个人。

「我好不好打长途电话给林方文,告诉他,我在东京?」我问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说,「让他焦急一下,他才会挂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么问题?」光蕙问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么问题还好。」

回到酒店,她们两个很快便睡着了,我们住的房间外有一个小阳台,我站在阳台上,从酒店三十二楼俯瞰东京市,璀璨却陌生,我疯狂地思念林方文,这个时候,他会不会站在阳台上等我?

我打电话回香港给他,电话响了两下,他立即来接。

「是我。」

「你在哪里?」他焦急地问我。

「我在东京。」

「东京?」他吃了一惊。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挂念你。」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呜咽。

我和林方文,一个在东京,一个在香港,距离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对我说:「我很挂念你。」

我在电话里哭泣,他着紧地问我。

「你在哭吗?不要哭,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这一分钟最爱的女人是谁?」

「程韵、程韵、程韵、程韵。」

「但下一分钟可能不是。」我说。

「你这么介意那句说话?」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曾经离开我一次,也会有第二次。」

「我来东京找你,你住在哪间酒店?」

「你不要来,六天后我会回来。」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他立即从四千公里以外,来到我身边,给我最温熙的爱。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开才会令他更爱我,我要用六天来激励这段爱情。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们去迪士尼乐园玩,那是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有一个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疯狂地思念我,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电话给林方文,没人接听,他会不会正在往东京的飞机上,赶来跟我见面,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问孙维栋,孙会告诉他,因为孙知道我们住在哪间酒店,我整晚睡不着。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回香港,都没有人接听。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里?香港至东京的飞机这几天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会不会来了东京,却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么都提不起劲。」迪之骂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觉呀!可惜我并不思念孙维栋。」光蕙说。

「我觉得无牵无挂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迪之有感而发。

「是的,思念别人并不好受。」我说。

第七天的黄昏,我们乘飞机回香港,我买了一件米白色套头的毛衣给林方文。也许他根本没有来东京,他仍然在香港的录音室里晨昏颠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东京等他,他说挂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钟。

下机后,我走上林方文的家。开门进去,竟发现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谈笑风生。

「你回来了?」他问我。

我很愤怒:「原来你在这里聊天,我还以为你去了东京找我。」

他没有回答我,一贯地沉默。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听电话?」我问他。

「我这几天在录音室忙到天亮才回来,家里哪有人听电话?今天刚好完成了。」

果然给我猜中了,他忙着工作,忘了我,说要来东京找我,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站在那里,气得说不出话,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个藉口离开,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这本来是买给你的。」我说。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双脚发狂地在上面践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进睡房里,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只纸摺的飞机,最少也有几百只。

「因为工作,不能去东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时候,便摺飞机,希望可以飞去你身边。」他说。

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刚才用脚践踏我买给他的毛衣,他却在几天内为我摺了几百只飞机,思念在屋里蔓延。

「有多少只飞机?」我问他。

「不知道,我没有数过。」

「一起数数看。」我说。

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

「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

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

「很漂亮!」我看着飞机。

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

我并不想如此。

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

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

「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

「不,不是。」

「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

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

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

「你是谁?」她问我。

她竟然问我是谁。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

「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

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

「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

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

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是如厕。

「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

「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

「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这个长舌妇!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

「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

「很少人五音不全,却唱得这么投入。」

「你是讽刺我,还是?」

「不,我觉得你很可爱。」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着鸭舌帽,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一直戴着的那顶鸭舌帽,他又戴上那顶帽子。他正向着我迎面走来,而且已经发现我,我跟徐起飞正并肩而行,身上并且披着他的外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边走过,经过那株银色的圣诞树,冲过马路,失去踪影。分手后第一次见面,却有一个很大的误会。

徐起飞的车子从新世界驶出,踏如十二月的周末晚上,车子在路上寸步难移。大厦外墙的灯饰一片霸道的红,交通灯天长地久地红,汽车不准前进,千百辆车子尾后亮着制动器的红色车灯,所有红色,形成一条绵长没有尽头的红色灯路,欺人太甚。电台提早播《Jingle Bells》,我想起林方文的脸和他的背叛,掩面痛哭。

「你没事吧?」徐起飞给我吓了一跳。

我胡乱找了一个藉口说:「我讨厌被困在这里。」

「我想想办法。」

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车子停在一个避车处,把车子的天窗打开。

「现在好一点没有?」

因为哭得太厉害,所以也抽搐得很厉害,根本不能回答他。

「你怎样来到这里的?」我问他。

「犯了很多交通规则,幸而没有给警察抓住。你是不是有幽闭恐惧症?」

「不,不是的,能载我到一个地方吗?」

「你要去哪里?」

「只是停留一会。」我说。

我请他把车子驶到林方文住所对面。二十楼的阳台亮着灯,林方文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喝啤酒,头上戴着失恋的帽子,我头一次,觉得他看来有点可怜。我不能回去,我想起他压在费安娜身上,我便不能原谅他。忽然刮起一阵寒风,林方文的帽子被风从头上吹走,在风中下坠,他在阳台上消失,该是下来找帽子。

「我们走吧。」我跟徐起飞说。

那夜之后,徐起飞没有找我,他大概知道我心里有一个人。越接近除夕,我越荒凉,难道我要为一首歌跟林方文再走在一起?他从来不求我,不求我复合。我也许会回到他身边,只要他开口,我会的。

原来人的记忆有一个自动净化系统,把不快的记忆洗掉,我好象渐渐觉得他和费安娜上床的事不是真实的。

光蕙跟孙维栋去欧洲度新年,因为光蕙舍不得自己付团费。迪之早就预订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烟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还一起抽过大麻。

除夕夜,我没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变成悲愤,我和迪之锐意打扮一番去参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对。

迪之把我的脸涂得很白,和光管的颜色差不多,然后替我描上夸张的黑色眼线,我的两只眼睛好象给两个黑色的括号括着,她又替我涂上茄汁红的口红。我从来没有化过这么浓艳的妆。

「你现在才象一个女人,我是男人,看见你也会心动。」她说。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绕着金链,三寸半高跟鞋的鞋头也有一只金色蝴蝶。一头鬈曲的长发伏在肩上。

「你去参加除夕派对,还是万圣节派对?」我问她。

「也许今天晚上会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满希望。

我穿了一对两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飞,我跟在后面,好辛苦才追上,没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腾。

派对在兰桂坊一间的士高举行,除夕晚的兰桂坊,挤满了狂欢的男女,车子不能驶进去。穿上两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于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况斜路的一边是费安娜的画廊?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画廊在哪一栋大厦。」迪之说。

「这一栋。」我指着酒吧对面的一栋旧楼,可是,一楼已经不是一间画廊,而是一间卖上班女服的店子。

「为什么会变成服装店?」我有点意外。

「谁会买千年女妖的画?也许结束营业了。」

的士高里很挤人,派对的主人是迪之那间唱片公司的公关经理,是个很吃得开的中年女子。她热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们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间。他们都是单人匹马来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个剪平头装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输,喝了很多拔兰地,那个男人常常借故亲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觉得很可耻,他把我当成什么女人?我不是到来找一个男人过夜的。我起来,把迪之拉走。

「我们要去哪里?」她醉昏昏地问我。

「离开这里。」我说。

平头装男人扶着迪之说:「我送你回家。」

迪之倚着他说:「好。」又跟我说:「有人送我们回去。」

「不。我们自己回去。」我从平头装手上抢回迪之。

我把迪之从的士高拉出来,已经十一时多,街上挤满等待倒数的人群。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挣扎着,把我推开。

「不。不准回去。」我拉着她,她拼命反抗,混乱中,我推了她一把,谁知她站不稳,给我推倒在地上,头撞在石级上,流了一滩血。

刚好有两个巡逻警员经过,立即召救护车把迪之送去医院。

迪之躺在担架上,我很害怕她会死,我没想过除夕会在一辆救护车上度过,而我即将成为杀死好朋友的凶手。

急症室的医生替迪之敷好伤口,医生说,她只是皮外伤,我如释重负。她喝酒太多,医生要她留院一天观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里很内疚。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谅你。」

「我让你推一下报仇。」我说。

「我们两人除夕要在医院度过,还不够可怜吗?」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

我们一同睡在狭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着了,护士说,医院不准留宿,我替迪之盖好被,离开病房。经过护士的工作间,两个年轻女护正在收听电台广播,时钟指着午夜十二时,唱片骑师说:「这首新歌的填词人,特别要求我们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这首国语歌,他想送给一个人,祝她新年快乐。」

「要多少场烟雨,

才有这一场烟雨,

要多少次偶遇,

才有这一次偶遇?

我俩是故事里的人物,

抑或有了我俩,才有故事?

这一切的故事,是因为

我的怯懦,你的愚痴?

千年的等待,难道只为了等待一次缘尽,一次仳离?难道这年代,

真是一个属于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飞的都远逝,

只有思念和忘怀,只有无奈和无奈——」

歌由一位台湾男歌手唱出,迂回低沉,象我们的爱情,我身体发软,蹲在地上,用双手抱着自己的身体,才能冷静下来。他已还我一首除夕之歌,我又还他什么呢?

「这首歌很动听啊,歌曲的名字是《烟雨》,今夜没有烟雨。」女唱片骑师说。

「程韵。」

一个男人叫我,我抬头看,是穿着白色医生袍的徐起飞。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有朋友受了伤,我陪她入院,现在没事了。」

「你打扮成这个样子?我差点认不出你呢?」他望着我,有点陌生。

是的,我浓妆艳抹,穿黑色紧身裙,踏着高跟鞋,象个廉价的妓女,的士高里剪平头装的男人轻薄我们,也许不全是他的错。

「我刚下班,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谢谢你。」

「嗯。那么再见了。」他说。

「再见。」

我站起来,离开走廊。

「程韵。」他叫我。

「什么事?」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我在医院门外,截停一辆计程车,跟司机说:「去尖沙咀。」

林方文用歌把我召回去,他的呼唤,总是无法抵挡。我身上还有他的钥匙,开门进去,鱼缸里的纸飞机依然在东京上空翱翔,一切没有改变。

林方文站在阳台上,回头望我。

「新年快乐。」他说。

「新年快乐。」我说。

「我回来,是要把你从阳台上推下去。」

他张开双手说:「好的。」

我们在阳台上等待天亮,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我们依旧在一起,好象劫后重逢。

「你的鸭舌帽呢?」

「有一天晚上在这里丢了。」他说。

「费安娜呢?」

「我就只见过她那一次。」他说。

「你是一个骗子,是一个很坏很坏的骗子。」

他抱着我:「不会再有下次。」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离开医院。她撞穿头,我却跟林方文复合,她恨死我。

八九年的暑假,我毕业了,在一间规模宏大的实业集团的市场推广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毕业,在一间代理买卖商铺及办公室的地产公司任营业主任。

乐姬在一间大银行任职私人银行顾问,她身边不是公子,便是律师、总裁之类。

市场推广部就只有我一个职员,事无大小,都要我负责。一天,林方文来接我下班。他带着我走过好几条街道。

「我们要去哪里?」我有点奇怪。

他走进一条横街,街上泊了几辆私家车,他走近一辆簇新的蓝色私家车,开启车门。

「这辆车是你的?」我很意外。

他坐在司机位上,开动引擎。

「为什么不告诉我?」

「给你一个意外惊喜。」

那天,我们快快乐乐驾车在香港、九龙和新界转了一个大圈,我没想到五个月后,车上会有另一个女人。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铜锣湾吃晚饭,饭后,本来打算坐计程车。

迪之刚好看到林方文的车子在我们身边驶过。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车子?」

我刚好看到车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车,竟然会遇到他,真是巧合。

「好了,我们不用坐计程车了。」迪之说。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车,我发疯似的在后面跟他挥手,他并没有看见我。几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刚转红灯,他的车停在交通灯前。

我喘着气跑上前,敲他的车窗,他见到我,神色诧异,原来他的旁边还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我呆住了,觉得自己象一个傻瓜,乐姬看看我,然后别转头,她并不打算向我解释。

迪之和光蕙赶上来。

「还不上车?」我来不及阻止,迪之已经拉开车门上车。

上了车,她和光蕙才发现车上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林方文和乐姬的反应,已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走。」我说。

「程韵,上车。」迪之把我拉上车,「为什么不上车,这是你男朋友的车子。」迪之故意让乐姬听到这句话,「奇怪,乐姬,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乐姬没有理睬她。林方文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茫然地站在街上,迪之叫我不要回去,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呢?我要回去。

他坐在沙发上。

「开始了多久?」我问他。

他不说话。

「为什么偏偏要是乐姬?」

他不说话。

我拿起东西扔他。

「我看不起你!」我向他呐喊。

我拿起东西不断扔他。

「为什么你要一次又一次伤害我?如果不爱我,可以告诉我,用不着骗我!」

他过来抱着我。

「你已经不爱我了。」

他凝望着我,不说一句话。

「你说呀!」

他还是不说话。

我肝肠寸断。那一个晚上,是最难熬的晚上,我想过要在阳台上跃下去,却怕从此看不见他的脸,在那一刻,我依旧眷恋那张脸,因此更恨他。我倒在床上哭了很久,他在客厅里一言不发。我哭着哭着,在床上睡了。午夜醒来,他躺在我旁边,睁着眼,我睁着眼,无话可说,床上的欢愉,还是输给背叛,也许男人都爱慕新鲜,何况一个以创作为生的男人?他一生需要很多女人,我只是其中一个,终究要消失。他象一个神,我只是其中一件祭神的贡品,他吃过了,丰富了生命,忘了我。我压在他身上,他仍然睁着眼。我把上衣脱去,解下乳罩,把他两只手按在我的乳房上。

「不要这样。」他说。

我疯狂地吻他,用我所有的本能来刺激他的性欲。他很久没有跟我做爱,我以为是他太忙了,原来他爱上别人。我要他回到我的身体里,记起我的身体。我脱去他的上衣和裤子,他也脱掉我的裤子,他压在我身上,我不断流泪,紧紧抓住他的腰,把他拉向我的身体,期望他为这温存,留在我身边。即使留不住,也有最美好的最后一次。

我很后悔,这绝对不是最美好的一次,那些身体的抽动,活象一场施舍。他流着汗,我流着泪,躺在床上,象一对陌生人。

「我们的爱情是在什么时候消逝的?」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已经跟乐姬上过床,是不是?」

「没有。」他说。

「我不相信你。」

我抱起一直放在床边的那个给我砍烂了的小提琴,拉了一下,发出刺耳和空洞的琴声。

「明天我会离开这里。」我说。

「你用不着这样。」

「我决定了,我不习惯被施舍。」

第二天早上,他离开了,我找迪之替我收拾行李。

「这个瓷象老人,你要不要带走?」她问我。

「要的。」

「鱼缸里的纸飞机呢?」

我把鱼缸搬到阳台上,用双手捞起缸里的纸飞机,抛向空中,那里有九百八十六只,是他对我九百八十六次的思念,都散落在空中,能飞的都远逝。

第五章 再抱你一次我又回到我的家里,偶然从收音机听到林方文的歌,总是禁不住流泪,他象歌那样,好象已经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开始很害怕孤单,天天下班后便跟迪之和光蕙一起,浪掷时光,困了才回家,倒在床上,片刻便睡着,无暇再想些什么,明天醒来,又浑浑噩噩过一天。

可是,迪之首先不能再陪我,她认识了新男朋友。

「他有六尺一寸高,肩宽二十寸,扩胸有五十寸!」她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们。

「他是香港先生?满身涂满油那种怪物?」我问她。

「当然不是,他做生意的。我跟朋友去参加留美同学会聚会认识他的,他是同学会主席。」

老实说,我对那些留美、留英、留加同学会没有什么好感,大家不过找个藉口认识异性而已。

「他是做什么生意的?」光蕙问她。

「他卖石油的。」迪之说。

「石油?」我吃了一惊,「他是沙地阿拉伯人?」

「胡说,他是石油代理商,是家族生意。他替他妈妈工作。他运动很出色,网球、滑水、潜水、射击、烧枪都会。」

「他条件这么好,为什么没有女朋友?」我问迪之。

「他要求高嘛,听说他以前有很多女朋友,都绑不住他。」

「你小心他是花花公子。」光蕙说。

「他比我大十年,他跟我说,很累了,很想结婚。」

「那你岂不是会嫁入豪门?」我取笑她。

迪之笑得花枝乱坠,然后认真地说:「我也想结婚,我跟你们不同,我爱过好几个男人,已经很累,实在厌倦了在除夕晚上还要到处去找男人,我又没有事业心,最幸福是有一个男人照顾我。」

「我们来一个协定。」我说,「三个人之中,最先出嫁的一个,要赔偿给另外两个。」

「为什么要赔偿?」迪之问我,仿佛她会最早嫁出去似的。

「剩下的两个,那么孤单可怜,当然要得到补偿,至少每人要得到五千元。」我说。

「我赞成。」光蕙说。

「好吧!」迪之说。

迪之也许做梦都没有想过,她会找到一个条件那么好的男人。

一个黄昏,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甜腻腻地告诉我一个新的电话号码:「以后你拨这个电话可以找到我,这里是田宏的家。」

「你那么快跟他一起住?」

「是他把钥匙给我的。我在等他下班,原来等一个男人下班的感觉是那么幸福的。你也赶快找个男人。」

我在流泪,没有男人的女人,原来那么悲凉。迪之并不是有意伤害我,她从来不会理会别人的感受。

迪之挂了线,我拨电话给光蕙,她在电话那边说:「今天不行呀!孙维栋生日,我好歹要陪他,你来不来?」

如果我去,孙维栋一定痛恨我,有时候,我真是佩服他,明知道一个女人已经不爱自己,仍然愿意纠缠下去。

离开办公室,天已经黑,我突然有一种在街上胡乱找一个男人上床的冲动,反正林方文已经不爱这个身体。

「程韵。」一个男人叫我。

「很久没有见面了。」是徐起飞。

「为什么会在这里碰到你?」

「我约了朋友在附近。」

我不自觉地流露失望的神情,我一定是太寂寞了。

「你等一下。」他说,「我很快回来。」

我看见他跑进附近一间酒店,片刻,又跑出来。

「一起吃饭好吗?」他问我。

「跟你的朋友?」

「不。我把他打发了。」

「那怎么好意思?」

「不要紧,是老同学,又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我突然觉得有一种安全感,是前所未有的,有一个男人,在我最孤单的时候出现。

我们一起吃法国菜,我叫了一瓶红酒,我从来没有喝过红酒,只是想醉。那一夜,距离跟徐起飞第一次吃饭,已经一年多,我从来没有认真看清楚他的脸,他的脸原来也很好看,眼睛里好象有很多故事。

「小绵快要生孩子了。」他告诉我。

「是吗?」

「你们没有联络?」

「我们的生活圈子不同。」

我喝了半瓶红酒,故意放任,在餐厅外拉着徐起飞说:「我不要回家,你陪我好不好?」

「你要去哪里?」

「去爱情失落的地方。」

他把车子驶到海滩。

「为什么要来这里?」我问他。

「等待日出。」他说。

「我不要看日出!」我撒野。

他拉着我,「别这样。」

我很想得到一个男人的安慰,用眼神迷惑他,我们在车上接吻。他握着我的手,我在他的怀里睡了,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他仍然坐在司机位上。

「你不唤醒我?」

「你喝醉了。」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他问我。

我点头。

我们在海滩的小食亭吃早点,我心乱如麻,一段爱情刚失落,另一段爱情又升起。

他送我回家。

「你睡一会吧。」他说。

「那你呢?」

「我要上班,今天我当值。」

「你不早说?精神不够,医坏了人怎么办?」

「我坐牢,你来探我。」他笑说。

我迫不及待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好呀,女人要恋爱才有光采。我一直不敢告诉你,林放好象已经跟乐姬住在一块了。」

我虽然早就料到,但心里还是很难受,他说他没有跟乐姬上过床,后来却跟她住在一起。

晚上,我接到徐起飞的电话。

「我想见你。」我跟他说。

「不行,我现在当值。你可以来医院吗?」

我到了医院,他刚刚替一个病人做完手术。

「我们出去散步。」他说。

「你走得开吗?」

「你也是病人。」他牵着我的手。

徐起飞给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让我好想去依赖,而不会害怕到头来他会象林方文那样,逃避我的依赖。

我问他:「你不想知道我从前的事?」

「不想知道。」他说,「每个人都有过去。」

他的传呼机响起,他要赶去手术室。

「你可以在医生当值室等我。」他说。

我在医生当值室等他,突然有一种幸福,那是一个女人等待自己的男人下班的幸福。他回来了,样子疲倦,脸上有鲜血。

「你脸上有血。」

「是病人的血,经常是这样的。」他说,「我可以下班了,我送你回家。」

「不。你已经两天没有睡。」

「我不累呀。」

他坚持要送我回家,他很困,不住打瞌睡,车子在路上S 形行走。他调低车窗,让风吹醒自己,又不断掴自己的脸。

我难过得流泪,跟他说:「都是我不好。」

他没说话,只是温柔地握着我的手。

我突然觉得不应该辜负他,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也许只是想找他做替身。

我狠心地跟他说:「你还是不要再找我了。」

「为什么?」他很不明白。

「很多事情都没有原因的,你是医生,也该知道,很多病都是没有原因的。」

「但我会尽力医好它。」

「我无药可究。」我冲入大厦,头也不回,他一定很失望。

我没有打电话给他,他也没有找我。

三天之后,我到新加坡公干,在酒店房间里,思念的人,竟然不是林方文,而是他。

一九八九年十月,我只身离开香港往新加坡公干六天回来了,走出接机大堂,一个人在远处向我挥手,是徐起飞。那一刻,我不想再失去他。我并不意外,在飞机上的三个小时里,我一直想,他可能会接我。如果注定他是我的,他会接我。

他吻我的脸,说:「我很挂念你。」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我装着很意外的样子。

答案一如我所料,他打电话到我公司,公司里的同事说我去了新加坡,他于是打听我回来的日子和飞机班次。离开前,我没有要求同事替我守秘密,并且把航机编号贴在壁布板上。

在车上,我们热吻,他身上散发着浓烈的消毒药水味道,是一种最有安全感的味道。

「许多病,是没有原因的。」他对我说。

「我不明白。」

「所以,不用告诉我,你为什么改变主意。我也不打算告诉你,我为什么喜欢你。」他说。

车子穿过海底隧道,又穿过香港仔隧道,向深湾驶去。

「你要去什么地方?」我问他。

「卡萨布兰卡。」他说。

那是我和林方文共度两个除夕的地方。

他见我犹豫,问我:「你不想去?」

「不,不是的。」我也想看看那个地方。

到了深湾俱乐部,原来卡萨布兰卡已经结束营业了。

「真可惜,这是一个好地方。」他说。

「是的。」我说,「这里曾经是一个好地方。」

我以为是我和林方文完了,原来卡萨布兰卡也完了。一间餐厅也为我们的爱情憔悴落幕。

「我们驾车到别的地方去。」他说。他扭开车上的收音机,电台刚好播放《明天》,跟我有明天的,已不是林方文。

「这首歌很动听。」他说。

「歌词是我从前的男朋友写的。」我不想再隐瞒他。

他不作声。

「你知道?」我问他。

他微笑。

「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问他,「为什么还要说这首歌动听?你用不着这么大方。」

「我真心觉得这首歌动听。一个男人,能够为一个女人写一首这样的歌,一定很爱她。」

「已经完了。他说每年除夕会写一首歌给我,这是其中一首,不会再有了。」

「我不是才子,不能为你做这样的事。」他带着遗憾。

「那你能为我做些什么?」

「每年除夕为你做一个手术,免费的,好不好?」他一本正经地说。

我给他逗得捧腹大笑。他一直知道我的过去,却不告诉我。

「你一点也不妒忌?」我问他。

「如果妒忌另外一个人,不是太没有自信心吗?」

我看着他的侧脸,那一刻,我爱上他。

他握着我的手问我:「今年除夕,你会不会和我一起度过。」

「刚刚过去的除夕,我们不是在医院走廊一起度过了一分钟吗?」

我们集团旗下一个商场打算在圣诞节跟电台合作举办一个大型音乐会,十一月初的一个周末,我跑上电台跟外事部的负责人洽谈,在大堂碰到林方文,那是分手后,我第一次跟他碰面。

「你好吗?」他跟我说。

「很久没有听到你的歌了。」我说。

「近来没有什么好作品,不听也罢。你来电台干什么?」

「我们赞助一个音乐会。」

「哦。」

接着,是一阵沉默。

「我走了。」我要比他先开口说分手。

「你离家的那一天,我在路上拾到一只纸飞机。」他说。

我心头很酸,回敬他一句:「乐姬近来好吗?」

他沉默。我潇洒地离开,心里却伤痛,为什么我没有告诉他,我已经有男朋友,是不是我还舍不得他?

我约了徐起飞吃午饭,他完全看不出我有异样。他提议看电影,我却不想去。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

「我什么地方都不想去,我很累。」

「你会喜欢的。」他拉着我走。

他驾车到沙滩。

沙滩上,有两群男子正在打沙滩排球。徐起飞跟他们挥手。

「你认识他们?」

「我们以前一起打排球的。他们每个星期都在这里。」他说。

「我和我女朋友一起加入。」他跟他们说。

我已经很久没有试过在阳光普照的下午打排球,许多快乐仿佛又回来了。我在沙滩上兴高采烈地打滚,满身都是沙,心不再酸,是徐起飞把阳光带给我。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吃晚饭,迪之说:「我发现了一种新的乳罩很好的,穿上以后,胸部很挺很大。

你们一定要买。」

「你已经跟石油王子上床了!你说过女人突然想到买新乳罩,便是已经跟男朋友上床。」我取笑她。

她淫笑:「这还用说?我们早就上床了。你跟徐起飞上床没有?」

「我不回答你这个问题。」

「等于默认。医生上床会不会象做手术那样严肃?」

「你问小绵。」我说。

「小绵生了孩子,是个男的。那天,我在街上碰到他们一家三口。小绵整个人都走样了,至少胖了三十磅,脸上长满红疹,腰肢很粗,肚子很大,好象还有一个孩子未出世。」迪之说。

「你说得很恐怖。」我说。

「这不算最糟糕,最糟糕是孩子长得一点不象她,象极了大蚂蚁。」

「小绵是我们之中最早结婚生子的。」我说,「时间过得真快。」

「下一个可能是我,嘻嘻。」迪之甜丝丝地说。

光蕙突然伏在桌上痛哭起来,把我们吓了一跳。

「光蕙,你哭什么?」我问她。

「我到现在还是处女?」她呜咽。

我和迪之对望,不知道应该同情她,还是取笑她。

「我也希望自己是处女。」迪之说,「跟田宏上床的时候,我一直很懊悔,为什么我不是处女?当你爱一个男人,你会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他。可是,我现在无法做得到,但你还可以。」

跟徐起飞一起,我从来没有后悔我已经不是处女,也不后悔把最好的东西给了林方文,是不是我还是爱林方文多一点?

一九八九年的除夕,徐起飞要在医院当值,他约定我一月一日晚上吃饭庆祝新年。除夕,我跟着光蕙和孙维栋在兰桂坊一间法国餐厅吃晚饭。

孙维栋最近做了一件他自己很引以为荣的事。他看见经常在他诊所附近行乞的老乞丐满口坏牙,他把他请上医务所,替他换了一口新的牙齿。

「你根本用不着这样善心,很多乞丐其实很富有。」光蕙责备他。

他不以为然说:「他很感激我。」

孙维栋总是不明白,女人要是喜欢你,即使你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她还是喜欢你。如果她不喜欢你,你是善长仁翁也毫无意义。

孙维栋去洗手间时,我跟光蕙说:

「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要拖拖拉拉,已经一年多了。」

「是的,我闷得想吐,但甩了他,象今天这种节日,由谁来陪我?」

「真的没有别的追求者?」

「有一个男同事追求我。他人不错,很勤奋,很有上进心,也很细心。」

「那为什么不考虑一下?」

「他跟家人住在屯门。」

「那有什么问题?」

「即是他的家境不好,他的入息比我低。」

「你说他很有上进心。」

「我不想作长线投资。我把青春投资在他身上,他成功了,也许会爱上另一个女人。他失败了,我一无所有。我已经不想跟一个男人在街上等巴士,我不会嫁到屯门去。」

我突然很挂念徐起飞,即使他不是医生,我也不介意。我别了光蕙和孙维栋这双怨侣,在午夜十二时前赶到医院。徐起飞正在当值室内。

「新年快乐!」我倒在他怀里。

「新年快乐!」他抱着我说,「我正在想你。」

「我也在想你。」我温柔地跟他说。

「你不是跟光蕙和孙维栋一起的吗?」

「我希望你是我在九十年代第一个见的人。」

「是的。一九九零年了。」他吻我。

他的传呼机响起。

「护士传呼我,我出去看看。」

我独个儿留在医生当值室,那里有一台收音机。八八年除夕,林方文把歌送上电台,八九年除夕还会不会那样做?我扭开收音机,追踪了几个台,找到和去年相同的一个节目,主持节目的,仍旧是去年那位女唱片骑师,播的是一首老歌,不是《明天》,也没有新歌,我很失望。徐起飞突然走进来。

「你想听收音机?」他问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看穿了我。

「不听了。」我说。

「我有一份礼物送给你。」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红色绒盒子给我。

绒盒子里面放着一枚白金钻石指环。

「这是新年礼物,不是用来求婚的,放心。我替你套上去。」

他把指环套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宽紧合度。

「你怎么知道我手指的阔度?」

「我们两个人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你在车上睡着了,你记不记得?」

「记得。」

「我偷偷用放在车上的一条绳子在你左手的无名指上绕了一圈,就知道你手指的圆周了。那一天,我已经决定买一枚指环给你。」

「为什么是那一天?」

「不知道。自从在教堂见过你以后,便想跟你一起,可惜太迟了,那时你已经有男朋友。后来,你又变成单身,老实说,知道你跟男友分手,我很开心。」

对于徐起飞,我是无话可说。

迪之的除夕过得并不愉快。田宏与母亲、姐姐、继父以及姨母一家人习惯每年除夕在希尔顿参加舞会。迪之为了那个舞会,心情很紧张,她是头一次跟田宏的家人见面。一月一日下午,我收到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里表现得很消沉。

「是不是他母亲不喜欢你?」

「她不断在我面前称赞别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律师、医生、建筑师之类,说她们喜欢田宏,我很尴尬。在他的家人面前,我连一点自尊也没有,好象我配不起他。」

「田宏怎样说?」

「他说最重要是他喜欢我。」

「那你可以放心了。」

「我从来没有象昨天晚上那么自卑。」

为了安慰迪之,我答应请她喝下午茶。

我约了迪之在咖啡室见面,迪之迟到,我碰到林方文的母亲,她走进咖啡室买蛋糕,刚好也看见我,亲切地跟我打招呼。

「程韵。」

「伯母。」

「很久没有见面了,你近来好吗?林方文怎样?」她坐在我面前。

「我们分开了。」我有点尴尬。

她的表情很意外,问我:「为什么分开?」

我不想说林方文的坏话,她也没有追问我。

「我不了解年青人的爱情。」她叹息。

光蕙也来喝下午茶,她终于甩掉了孙维栋,她找到一个新的男朋友,那个人叫何明翰,是光蕙上司的朋友,是几间地产代理公司的老板,非常富有。他比光蕙年长二十年,已婚。

「他疼我疼得不得了,我喜欢什么,他都给我。」光蕙春风满脸,她手上的钻石指环比我那一枚大得多。

「但他是有妇之夫。」我说。

「我和他一起很快乐。」

「你这样不等于做了他的情妇吗?」迪之跟她说。

「情妇是很浪漫的身分。」光蕙说。

「我才不要做第三者,我要做正印。」迪之说。

「何明翰跟卫安不同,他很有情义。」光蕙揶揄她。

迪之冷笑:「他是不是跟你说,他跟那个女人已经没有感情,只有责任?他是不是说,你是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

光蕙哑口无言。

「男人都是一样的。」迪之说,「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那个女人。」

「我不需要他离开她。」光蕙倔强地说。

「也许有一天他会离开你。」我说。

「总比跟孙维栋一起好,这个世界,好男人太少了,我没有你们两个那么幸运,找到条件好的单身男人。」光蕙苦笑。

迪之听到光蕙自怜,也内疚起来,「我也不见得好,我要跟一个封建家庭对抗。」

「可能是我有问题吧,我迷恋有缺憾的爱情。我现在才发觉林放从前写给你的《明天》写得真好。」光蕙哼着歌:

「告诉我,

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迪之极力讨好田宏的母亲,圣诞节还没有到,她已经在想该送什么礼物给她。我倒想送一件毛衣给徐起飞。那天,我们一起逛百货公司。

「你爱徐起飞吗?」迪之问我。

「为什么这样问我?」

「我觉得你好象仍是爱林方文多一点。」

「为什么这样说?」

「只是一种感觉。」她说,「你忘了我们的月经是同一天来的吗?我和你有心灵感应。」

「我现在爱徐起飞。他对我很好。」

「你最大的弱点便是爱才。」迪之说。她突然推了我一下,说:「你看看是谁?」

我看到乐姬,她一个人正在选购男装内裤,手上拿着一条黑色比坚尼内裤。

「林方文爱穿这么性感的内裤的吗?」迪之问我。

「也许他改变了品味。」我说。

「我们走吧。」我说。

太迟了,乐姬看到我和迪之,并且主动走到我们跟前。

迪之跟她说;「你真开放,替男人买内裤,不是每一个女人都做得到的。」

乐姬不甘示弱,说:「有什么稀奇,你不是没有看过男人穿内裤吧!」

「林方文好象不喜欢穿黑色的。」我说。

「不是买给他的。」乐姬潇潇洒洒地说:「我跟他分手了,我真不明白,你如何忍受他。」

我以为我一直努力忘记林方文,可是听到他和乐姬分手,我竟然有一个很坏的想法,他会不会回到我身边?

回到家里,走进睡房,我竟然听到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林方文送给我的瓷象老人音乐盒开动了,没可能的。

「可能是刚才替你收拾房间时候不慎碰到了开关。」母亲说。

为什么那样巧合?瓷象老人悠远地拉奏一百年前的盟誓,每一个音符都教人伤痛。

电话也在那个时候响起。

「喂——」我战战兢兢拿起电话筒。

「是我。」是徐起飞。

「我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今年除夕我不用当值,可以陪你,你喜欢到什么地方吃饭?」

「去哪里都可以。」我的心很乱。

「去兰桂坊好不好?」

「好的。」

「起飞——」

「什么事?」

我突然不知道该跟他说些什么话,我也许想知道我爱他有多深。

「什么事?」

「我们一起度除夕。」我告诉自己,忘了林方文吧,回去他身边,只会换来多一次痛苦,而且他也许已经不爱我了,而徐起飞是我实实在在掌握得到的男人。

我戴着徐起飞去年除夕送给我的钻石指环,跟他在兰桂坊一间法国餐厅吃除夕晚餐,看到我戴着指环,他很快乐。

我在烛光下凝望徐起飞,他的脸很好看,甚至比林方文好看,他的脸上没有辜负。我应该是爱他的。

「为什么这样看我?」

「没什么。」我说,「我有一份礼物送给你。」

我把一件灰色套头的开司米毛衣送给他。

「冬天的时候,可以穿在西装里面。」我说。

他很喜欢,坚持要立即穿在身上。

「可惜我打毛衣的技术很差劲,我该打一件毛衣给你。」我有点儿惭愧。

「挑选一件毛衣也很费心思的。女人不应该把青春花在打毛衣之上,我也有一份礼物送给你。」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礼物给我,我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只女装皮带腕表,很精致。

「你用不着送这么昂贵的礼物给我。」

「你戴上这只腕表会很好看,来,我替你戴上它。还有一小时便是一九九一年了。每年除夕晚上,我们一起看时间,好吗?」

我点头。

离开餐厅时是十一时四十分,街上挤满了人,我们到酒吧喝酒。

我钻进人群里去找洗手间,有一个人叫我,我回头,原来是林方文,没想到我竟然在除夕夜碰到他。

「你跟谁一起?」他问我。

「男朋友。」

那是我第一次向他提及男朋友。

他看来有点无奈。

「对不起,我要上洗手间。」我冷冷地跟他说。他用身体顶住人群,留一条小路让我通过。

「谢谢你。」我说。

在洗手间里,我在镜前端详自己,想起林方文背叛我的岁月,需要很久很久,那个伤口才不再痛,我若爱惜自己,便不要软弱。我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离开洗手间,他站在洗手间门外等我,象一个沮丧失意的孩子。

「再见。」我跟他说。

酒吧里有人高声宣布还有一分钟便是一九九一年,人越来越多,一个外籍女人差点把我推倒。

林方文连忙拉着我的手。

酒吧里人声鼎沸,大家准备迎接新年。

「和我一起度过这一刻好吗?」他紧紧握住我的手。

「我们曾经这样的,只是你不珍惜。」

「我很挂念你。」他抱着我。

我推开他,骂他:「乐姬走了,你太寂寞,是不是?」

我挤进人群里,心酸得任由人群推撞,突然有一只温暖的手拉着我,是徐起飞。「你到哪里去了?

我四处找你。」他焦急地说。

酒吧内有人倒数一九九零年的最后五秒。

「我差点以为我们会错过这一刻。」徐起飞拥抱着我。

一九九一年来临了,人群欢呼,我喝了一口香槟,象水果那样甜,但调和不了心里的酸。

「新年快乐!」我跟徐起飞说。

我回头,没有看见林方文。

新年过后第一天上班,我的上司问我,是否愿意经常往返大陆做商品推广的工作,如果我愿意的话,他会提升我做推广经理,薪水也大幅提高,还有出差的津贴。他给我三天时间考虑,我答应了他。

「你有没有考虑过徐起飞?」迪之问我。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说。

「但你一年之中有四个月不在香港,徐起飞怎么办?」

「他的工作也很忙碌。」

「你有没有跟他商量?」

「他不会反对的。」

「你不害怕失去他吗?他条件这样好,自然有很多诱惑。」

「不会的,他那么爱我。」

「你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在虐待自己,本来很幸福,却要把自己弄得很孤单。」迪之骂我。

「爱情太不可靠了,只有事业才是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我想有自己的事业。」

「如果你真是这样想就好了。」

徐起飞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的,我一直不知道怎样跟他说。那天吃饭,他很开怀,他那阵子收到一位女病人很多封情信,我们常常拿那些情信开玩笑。

「我还没有收过你写的情信呢。」我跟他说。

「我写得不好,怕你取笑我。」

「好歹也写一封嘛,我很想收到男孩子的情信。」

「这比起做一个大手术难度更高。」他笑着说。

「我有一件事情跟你说。」

「什么事?」他问我。

「以后我要经常到北京工作,一个月大概在那边停留十至十二天。」

他的笑脸突然僵住了。

整顿晚饭,他没有再跟我说话,他心里一定恼我事前没有跟他商量便选择了以后相处的方式。

在车上,他一直没有望我,他从来没有试过那么冷漠。他把车泊好,准备送我上去。在停车场,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我:

「你有没有考虑过我?」

「这是一个好机会,你也知道,国内发展的潜力很大。」

「我不想听这些!」他发怒。

他头一次对我那么凶。

「你在逃避我!」他说。

「你胡说。」我反驳:「你太自私,你希望我留在你身边,你不想我有自己的事业。」

「你知道我不是的。」

「我不想有一天,当我的男人离开我,我便一无所有。」我呜咽。

「你知道我不会的。」他认真地说。

「谁又可以保证明天呢?」

「你可不可以不去?」

「我已经答应了别人。」

「难道只有这份工作才有前途?」

「我没有别的选择。下星期一我便要北上,对不起。」

「也许我提出分手你也不会反对的。」他说。

我站在那儿,没想到他会提出分手,我没有再看他的脸,掉头跑回家。我一个人跑进电梯里,放声大哭,我骗倒徐起飞,却骗不倒自己,是的,我在逃避林方文,我想离开这个地方,放逐自己,或者把自己关起来,让自己孤单、伤心、寂寞,我想虐待自己,我害怕我会辜负现在爱着我的男人,回到从前那个辜负我的男人身边,唯一的方法,便是逃避。

徐起飞一直没有露面。在我准备出门的那天早上,他出现了。

「我来送你上机。」他温柔地说。

他替我拿行李,走在前面,我看着他的背影,那么坚强,那么温柔,那么值得倚靠,我却逃避他,我凄酸地流泪。在车上,我俩默默无言,我不知道他是好歹做一个完美的结局,见我最后一面,送我一程,还是他决定回到我身边,也许他自己也拿不定主意。

在机场,他替我办好登机手续。

「你应该入闸了。」他跟我说。

「你没有话要跟我说?」我突然有点舍不得。

「你什么时候回来?」他问我。

「下星期一晚。」

「我来接你好吗?」他脸上绽露笑容。

我微笑点头,投入他怀里,他把我抱得好紧,跟我说:「对不起,我令你伤心。」

我在他怀里摇头,我怎能忍心告诉他,令我伤心的,也许不是他。

原来有本事令人伤心的人,才是最幸福的,是两个人之间的强者。我和徐起飞都不是强者,林方文才是。

在北京的工作比我想象中忙碌,原以为在那个地方我可以仔细想想我和两个男人的爱情,结果我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在北京七天,我连故宫和天安门也没有去过。离开北京的早上,还要参加一个冗长的会议。

黄昏,我匆忙赶回酒店收拾行装。走出电梯,徐起飞竟然站在我的房间门外。

「你不是说会接我的吗?」

「我现在不是来了吗?我来这里接你回去。」他说。

出于感动,在飞机上,我跟徐起飞说:「我放弃这份工作好吗?那么我们便不用分开。」

「这是你的事业,不要那么容易放弃,我不是一个自私的人。」

「你太伟大。女人固然不必太伟大,但男人太伟大可能会失去一个女人。」我说。

「如果结果是这样,我也无话可说。」他握着我的手,温热着我的心。

回到香港的那天晚上,我接到林方文的电话:「你有空一起吃饭吗?」

「有什么事可以在电话里说。」我冷冷地跟他说。

「没什么。」

我挂了线。我为自己能拒绝他而骄傲,曾几何时,他主宰了我的一切。

留在香港的十多天,有一半时间跟徐起飞一起,因为他,我才有拒绝林方文的勇气。我很想告诉他,林方文找过我,希望他会妒忌,会阻止我,我怕我没有能力继续拒绝林方文。可是,我没有告诉他的勇气,我若把事情告诉徐起飞,他一定会从我脸上看到我的眷恋和迷惘,恼恨我仍然爱着林方文。

离开香港赴北京工作的前一天晚上,徐起飞要当值,我一个人在家收拾行李,电话响起,我以为是徐起飞。

「程韵,是我。」是林方文。

「我就在附近,你可不可以出来见面?我保证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我只是想找一个朋友倾诉。」

他从来没有试过在我面前那么低声下气,我心软,答应出去跟他见面。

他在我家附近的公园等我。

「我来了,有什么话要跟我说?」

他一直不说话。

我按捺不住,问他:「你是不是打算继续沉默?如果你没有话要跟我说,我想回去。」

「我只是想看看你。」他凝望着我。

我硬起心肠问他:「那么你看够了没有?」

「你变了。」他说。

「是的,我已经不是那个躺在你胸膛上看月光的女子,也不是那个听到你的情歌会流泪的女子。」

「你恨我?」他问我。

「我无需隐瞒你。」

他苦笑:「你现在快乐吗?」

「很快乐。」我故意幸福地微笑。

「那就好了,我不会再骚扰你。我只是担心你不快乐。」

「你太自大了,没有你的日子,我也生活得很愉快。」

「是的,你脸上写着幸福两个字。」

「是吗?谢谢你。我要回去收拾行李,我明天要上北京。」

他笑得很无奈。

「再见。」我跟他说。

「再见。」他说。

我转身离开,离开他的视线。我刚才装着很幸福的样子,不过用来抵抗他的诱惑。他的觉悟来得太晚。

我听到口琴的声音,应该是很远的,却沉重地压在我的心里,那首歌是我熟悉的,是林方文写给我的除夕之歌:

「这一切的败笔,是因为你的怯懦,我的愚痴?

千年的等待,难道只是为了等待一次缘尽,一次仳离?

难道这年代,真是一个属于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

能漂的都漂远,能飞的都远逝。

只有思念和忘怀,只有无奈和无奈——」

我仍然是那个听到他的情歌会流泪的女子。

我在北京和香港之间来回了很多次,林方文遵守诺言,没有再找我。对他来说,那天晚上求我跟他见面,已经很不容易,他从来不会求我。

八月,迪之和光蕙结伴来北京探我,我们一起游故宫,那还是我头一次游故宫。

「上次我们一起去旅行是两年多前的事了。」我说。

「是啊!我觉得自己老了。」光蕙。

「那是因为你跟一个年纪比你大二十年的男人恋爱的缘故。」迪之跟她说。

「你和他怎样?」我问光蕙。

「我来这里之前,刚刚和他吵架。」

「为什么?」

「为了他太太。」

「我早就警告过你。」迪之说,「这是第三者的下场,不会有结果的。」

「你呢?」我问迪之,「你的伯母政策有效吗?」

「我来这里之前刚刚跟田宏吵架。我越来越忍受不了他,正确一点说,我是忍受不了做他的女人的压力,我很累。」

「我也累,真是怀念没有男人的日子。」光蕙倚在我肩上说。

「我也很累。」我说:「有一个男人对你好,也是一件很疲累的事。」

在迪之和光蕙离开北京前的一天晚上,我们结伴去吃清真烤肉,庆祝迪之跳槽到一间新的唱片公司做公关经理。清真人的烤炉有一张六人饭桌那么大,我们一边靠牛肉,一边唱《明天会更好》,迪之提议和五加皮,我和光蕙只能奉陪一小杯。

「我也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们,我刚刚完成了一个铺位交易,价值一千二百万。」光蕙说。

「哗,佣金不少呢,恭喜你!」我跟光蕙碰杯。

「去他的男人!」迪之说:「我们不需要男人。」

「是啊!我们不需倚靠男人,也有本事活得很好。」光蕙说。

「我需要男人的。」我说,「我才不要跟你们两个人一生一世。」

「你猜你会不会嫁给徐起飞?」迪之问我。

「我也不知道。」

「你别忘了我们三个人的协定,如果你最先出嫁,要赔偿我们每人五千元。」光蕙说。

「也许是迪之先出嫁呢。」我说。

迪之呷了一口五加皮,没理我们。

饭后我们手拉手逛天安门。喝了五加皮,我的身体象发热一样,浑身滚烫。

迪之醉昏昏,问我:「什么是一生一世?」

我在思索一个最好的答案,迎面而来,是三个北京青年,打扮很前卫。跟三个青年走在一起的,如果我没有醉眼昏花,应该是林方文。在那个广阔的天地里,当我思索着一生一世的问题时,何以偏偏遇上他?

「很久没有见面了。」林方文望着我说。

林方文望着我,想说什么似的,我浑身发热,身体象被火燃烧一样,什么也听不到就昏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睡在酒店房间的床上,迪之和光蕙坐在床沿。

「你喝醉了,刚才在天安门昏倒,是林方文把你抱回来的。」迪之告诉我。

「他走了?」

「走了,他一直抱着你回来,他抱着你的动作真好看,他是很适合抱着你的。」迪之躺在我身旁说。

「他好象还很爱你。」光蕙也躺在我身旁。

「迪之,你刚才不是问我什么是一生一世吗?」我问她。

「是的。」

「一生一世是不应该有背叛的。」

「不。」光蕙说,「一生一世是那个人背叛了你,你仍然希望他回到你身边。」

「我没有这个希望。」我说。

「那忘了他吧!」迪之说,「才子不太可靠,还是医生比较脚踏实地。」

「他为什么来北京?」我问迪之。

「那三个北京青年是一支地下乐队,他跟他们是好朋友。」

北京的冬天来得很早,十月已有寒意,十一月份已经要穿上大衣。十一月底,是我那一年度最后一次需要上北京工作,徐起飞送我到机场,临入闸前,他把一个纸袋交给我,纸袋里,有一盒重甸甸的东西。

「是什么来的?」

「你在飞机上拆开看看。」他神秘地说。

在飞机上,我拆开盒子,原来是一件有开司米内呢的干湿褛,捧在手上,很温暖。徐起飞应该正在车上,想到我拆开礼物,会幸福地微笑,可是我没有,我毫不感动。我对自己的反应有点吃惊,从前他对我做每一件事,我也感动,可是,自从在天安门再碰见林方文之后,徐起飞已经不能感动我。我对他所做的事,开始无动于衷。

那一次我从北京回来,他来接机,看见我没有穿上那件干湿褛,很失望。

「那件干湿褛是不是不合身?」他问我。

「不是。」

他没有再追问。

十二月卅一日,徐起飞不用当值,可以陪我度除夕,我们选择跟去年一样在兰桂坊一间法国餐厅吃饭。

我买了一只塑胶手表送给徐起飞,他很喜欢。

「这个型号很有收藏价值呢。」他说。

我花了很多时间,才找到那只手表,我觉得我应该对他好一点,我不断辜负他。

他送给我的礼物是一枚蓝宝石指环。那种蓝色是秋天里天色刚晚的蓝色,很漂亮。

「为什么是蓝宝石指环?」我问他。

「我们的爱情是蓝色的。」

「蓝色?为什么?」

「象秋天里天色刚晚的蓝色,我不知道它是否会变成黑夜,抑或经过了黑夜,又会再度明亮。」他凝望着我,有点迷惘。

我突然下定了决心:「对不起。也许我们应该分手。」

他听到那句话,嘴巴紧闭着,脸有点发青。

「我替你套上指环。」他伤感地拉着我的手。

「不,不要给我,你留给一个更值得你爱的女孩子吧。」我难过地说。

他低下头,一直默默地吃光面前的东西,没有理会我。临危不乱,也许是他的职业病。

晚上十一时卅分,他吩咐侍应结账。

「我们出去倒数。」他起立。

「你先收回指环。」

「给你的东西,我是不会收回的。」他拉着我的手离开,没有理会放在桌上的指环,我唯有把指环放在我的皮包里。

兰桂坊的主要通道上挤满了人,人潮比往年更厉害,许多人在临时搭建的舞台前等候倒数,舞台上有乐队演唱。徐起飞拉着我的手走进人群里,他的手很冷,他使劲地握着我的手,丝毫不肯放松。

「我的手很疼。」

「对不起。」他轻轻放开了我的手:「我害怕你会走失。」

外籍主持人拿着一瓶香槟跑上台,他说是新年礼物。询问哪一位观众想拿走那份新年礼物,兰桂坊里所有听到这句话的人,差不多都举手,我没有,但徐起飞举起了他的手,他昂首挺胸,以志在必得的神情遥遥盯住台上的洋人,洋人也许被他的坚定慑住了,在千百只高举的手之中,选择了他。看着他跑上台,我很讶异,他从来不会做这种事。

徐起飞在洋人手上接过香槟,对着扩音器宣告:「程韵,I love you forever!」他以哀伤的眼神望着我,整个兰桂坊的人都为他鼓掌。

徐起飞捧着香槟跑到台下,我和他的距离差不多有二十米,人群将我们分开。外籍节目主持人在台上带领大家倒数最后十秒迎接一九九二年的来临,台下的观众忘形地喝采,人潮从四方八面涌到,我看见徐起飞吃力地穿过人群,想走到我身边。他那么强壮,却被人群挤压得露出痛苦的表情,我尝试走向他,双脚不断被人践踏,他示意我不要再走,他正努力走向我。

台上的外籍支持人倒数一九九二年最后三秒,徐起飞和我之间,还相隔了数十人,他一定很想和我度过那一刻,我也渴望可以跟他度过我们一起的最后一个除夕,可是,我们都要失望。整个兰桂坊的人狂欢、跳舞、喝酒、喷出缤纷的彩带,一九九二年来临了,徐起飞终于游到我面前。

「新年快乐!」我跟他说。

「对不起。」他抱着香槟说:「如果不是为了这瓶香槟,便不会错过跟你一起倒数。」

「我们只是迟了片刻。」我安慰他。

「迟了就是迟了。」他沮丧地垂下头,把香槟放进口袋里。

「对不起,是我负你。」我跟他说。

「你从来没有忘记他?」他问我。

我无话可说,我骗不到他。

「你和他复合?」

「没有。」我斩钉截铁告诉他。

「那为什么?」

我凝望着他,不忍心告诉他我对他的爱太单薄。

我把放着蓝宝石指环的绒盒子从皮包拿出来给他:「这个还给你。」

他接过绒盒,放在西裤的口袋里。

「我送你回家。」他平静地跟我说。

「不用了。」

「走吧!」他拉着我的手。

我双脚很痛,走了几步路,已经走不动。

「我走不动。」我跟他说。

我坐在石级上,双脚痛得几乎失去感觉。

「我替你脱掉鞋子看看。」

他替我脱掉鞋子,我的脚趾正在淌血。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一瓶香槟,「卜」的一声拔掉瓶塞。

「你干什么?」

他把香槟倒在我的一双脚上。

「酒精可以消毒。」

他在口袋里拿出一条手帕,细心为我洗擦伤口。金黄色的香槟麻醉着血肉模糊的伤口。

「想不到我会用这种方法来喝香槟。」我苦笑。

「还痛吗?」他问我。

「不那么痛了。」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你会不会恨我?」

「你以为呢?」

我点头。

他失望地说:「你还不了解我?现在或将来我也不会恨你。我仍然觉得你在教堂里唱歌的模样很可爱,真的很可爱,值得我为你做任何事。我们可以一起两年已经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我以为你不会给我机会。虽然你没有爱过我——」

「不。」我阻止他说下去:「我曾经爱过你,只是那些岁月太短暂。你对我来说,是太好了。」

「我们回去吧。」我跟徐起飞说。

「你走得动吗?」

「可以的。」我强忍着痛楚。

「我来背你。」

「不用。」

「让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情吧。」他在我跟前弯下身子,「来!」

我挽着鞋子,爬到他的背上。

「我是不是很重?」我问他。

「因为他是你第一个男人?」他问我。

「因为我不想骗你。」我说。

「你跟我做爱时,是不是想着他?」他问我。

「为什么要这样问?」

「我想知道。」他一边走一边说。

「不是。」我说了一个谎话令他好过点,事实在我第一次跟他做爱的时候,我是想着林方文的,以后有好几次,我也是想着他,但也有好多次,我只想着徐起飞。

我看不到徐起飞的脸,不知道他是否相信我的说话,是哀伤,还是凄苦地笑。

他把我放在车厢里,驶车送我回家,他的一双皮鞋原来也破烂了。

「你双脚有没有受伤?」我问他。

「没有。」

他背着我走上楼。

「再见。」我跟他说。

他吻我,我没有反抗,他抱紧我,把脸贴着我。

「再见。」他说。

我从窗口看着他离去,才发现他走路一拐一拐的,他的双脚一定也受了伤。

除夕之后,我再赴北京公干,徐起飞没有来送行,他永远不会再出现了。除夕晚,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很想收回我的说话,尝试再爱他一次,可是,我还是铁石心肠。如果光蕙知道,她一定说我傻,在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便跟他分手。也许是因为孙维栋吧。看着他被光蕙折磨,尊严丧尽,我不想一个用心爱我的男人受那种折磨。

从北京回来,徐起飞没有来接我。一个人提着行李等计程车原来是很寂寞的,但却比以前轻松,我不用再背负一个男人的爱。

回到家里,案头有一封信,我拆开信封,是徐起飞写给我的信,信里说:

「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不是你的过错,而是我的失败。在你曾经爱过我的那些短暂岁月里,我或许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只是那些日子已成过去,要留也留不住。我知道爱不可以乞求,如果我能够为你做一件事,便是等待。」

我曾经对他说过我从来没有收过男孩子的情信,他说要他写一封情信比起做一个大手术更困难,他终于写了,而我能为他做些什么?原来当你不爱一个人,他的情信只是一份纪念而已。

晚上,我接到徐起飞的电话。

「我们一起吃饭好吗?」他问我。

「不行,我约了迪之和光蕙。」我找个藉口推了他。

他沉默。

「你的脚伤怎样?」我问他,「那天晚上,我看到你走路一拐一拐的。」

「不要紧,只是擦伤了,你一直望着我离去?」

「起飞,」我说,「忘了我吧!」

「明天我要负责一项大手术,是我从没有做过的。手术失败,病人便会死。我想跟你见面,最后一次,好不好?」他用失去自信的声音请求我。

我无法再拒绝他。

一小时后,我们在餐厅见面,他的样子很颓丧。

「你不用为手术作准备吗?」

「要的。」他随即叫了一瓶红酒,「你要喝吗?」

「你还喝酒?」

「我唯一可以做的准备便是喝酒。」

他呷了一口酒。

「我替你喝。」我拿过酒杯。

他握着酒杯不肯放手,说:「请让我喝酒,世上也许没有一个不喝酒的外科医生。」

「为什么?」

「压力太大了。」

「但你从来没有象今天晚上喝得这么多。」

「因为从前有你。你可以替我舒缓很多压力。」他不理会我的劝告,悲哀地喝酒。

「请为病人着想。」我怪责他。

「我也是病人。」他苦笑。

「那我陪你喝。」我跟徐起飞一起喝光那瓶红酒。

「好了!不能再喝了。」徐起飞站起来说:「再喝的话,明天便不能做手术,我不可以要另一个人为我失恋而赔上性命。」

「你一直是一个很理智的人。」我说。

「我一直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他苦笑。

离开餐厅,徐起飞问我:「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吗?」

我点头。

他用身体把我包裹着,十只手指紧紧抓住我的背部,我的背很痛,他的脸很烫。我让他抱着,不知道他想抱多久。

「我不想失去你。」徐起飞苦涩地说。

我没有说话。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再抱下去我就舍不得放手了。」

「你有没有喝醉?」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试过醉酒,太清醒可能是我的悲哀。」

「手术什么时候开始?」

「明早七时四十五分。」

我看看腕表,差不多二时:「你快回去休息,答应我,你明天早上会做得很出色的。」

他点头。

我在床上想着徐起飞,我真害怕他手术会出了岔子,那么,他的前途便完了。我迷迷糊糊睡了,醒来的时候,刚好是清晨七时四十五分,他应该已在手术室作好准备。

他说手术需要六小时,我在办公室里一直忐忑不安,下午二时,我传呼他。二时三十分,他仍然没有覆电话给我,我再次传呼他,终于在三时,他覆电给我。

「手术成功吗?」

「很成功。」

「恭喜你。」

「谢谢。」

他的语气很平淡,跟昨晚判若两人,我有点意外。

「那没什么了。」我说,「再见。」

「再见。」他挂了线。

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他开始用恨来忘记我。

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把徐起飞写给我的信放在抽屉里,我大抵不会再看了,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找我。他比我想象中平静得快,那是他的职业病,他习惯了坚强、自信、不悲观、不乞怜。那个早上,当他完成了一项艰巨的手术之后,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从他说话的语气里,我完全感觉得到。他突然接受现实,我却依依不舍。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情,他最爱的,还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伤害。

跟徐起飞分手后不久,小绵曾经打电话给我。

「你们分手了?为什么?」

「他现在怎么样?」我问小绵。

「他表面上没有什么,你知道他们干这一行的,心里怎么想,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我替你们可惜,他是个好的男人。」

「我知道。」

「真希望可以看到你结婚。」她说。

我苦笑:「应该会有那一天吧!」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她喜孜孜地说:「我怀了第二胎,希望这一胎是女的,便可以凑成一个好字。」

「恭喜你,你是我们当中最幸福的一个。」

「也许是我要求比较简单吧。」

小绵选择了一条最正常的路,嫁给一个养得起她的丈夫,生一个「好」字,相夫教子,未来的日子,是为儿女该进入哪一间幼稚园、小学、中学以及该到哪个国家留学而烦恼。四十岁,忧虑丈夫有外遇,侥幸过了这一关的话,便要为儿子娶什么女人,女儿嫁什么丈夫而操心。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爱情,她们明白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

公司在北京的业务已经上了轨道,并且聘请了两名职员,专责北京事务,我的工作基地又变回香港。

「林方文好象也是一个人。」迪之告诉我。她的消息来自唱片界。

「一个才子不可能没有爱情的,否则就写不出情歌了。」我说。

「失恋也是创作的泉源。」迪之说。

「你甚少会说出这么有智慧的话。」

「你这么刻薄,真该由林方文来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飞分手,为什么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过为了他吧?」光蕙问我。

「我跟徐起飞分手,是因为我不爱他,而不是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从来没有出现,你便会死心塌地地爱徐起飞。」光蕙说。

「恋爱是不能假设的。」

「廿七岁,我们都快廿七岁了,好象还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发。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在廿八岁结婚的,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光蕙说。

「说不定的,世事变化万千。」我说。

「我会搬出来住。」光蕙告诉我们,「他替我租了一间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当他的情妇?」迪之问她。

「这样你会快乐吗?」我问光蕙。

光蕙点头:「我一直渴望嫁给一个爱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只是不能跟我结婚。」

「你有没有想过,当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边,你便一无所有。」我说。

「你现在不也是一无所有吗?至少我和我爱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们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马地,她终于可以搬去跑马地了,虽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装修得很女性化,听说上手住客也是一个单身女子。单位内有一个小阳台,比林方文家那个阳台大,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一群年青男子在马场草地上踢足球。

「那个穿绿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说。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阳台看热闹,「你已经有田宏了,他不是运动健将吗?」

「他不喜欢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蛮,我倒喜欢看野蛮的男人。」

「男人本来就很野蛮。」我说。

「是吗?」光蕙问我。

「他们比女人原始,他们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从来不懂得爱。」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长爱。」迪之说。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光蕙说。

「男人对女人就象对待脚下的球,他们只想控制它、驾驶它。」迪之说。

「我喜欢被驾驶的,真的,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光蕙笑着说。

「你呢?」迪之问我。

「我在寻找一个男人,只要别人在我面前提起他,我也会佻皮地吐吐舌头,我想做他的坏孩子。」

「但你却爱上一个坏孩子。」迪之取笑我。

「事与愿违,世事都是这样的。」光蕙说。

「不,你们不了解林方文。」我说,「他曾经控制着我的喜怒哀乐,我做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令他满意。」

迪之苦涩地望着我们:「我突然不知道最爱哪个男人?」

「也许是太多的缘故。」我说。

二十七岁,是应该过独立生活的时候了,我决定拿积蓄供一个小单位,我看过很多房子,湾仔那一间最便宜,地点也好,间格实用,又有升值潜力。最后,我还是选了跑马地的单位,楼龄比湾仔的那一栋旧,面积较小,售价却贵了十万元,因为跑马地的单位里,有一个小阳台。虽然三个人一起挤在阳台上,便再没有多余的空间,那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阳台,却给我很大的满足感。

替我搬屋那一天,光蕙跟迪之说:「你也搬来跑马地吧,我们大家可以互相照应。」

「待我结婚后才搬来吧。」迪之说。

「你跟田宏结婚?」光蕙问她。

「他说过会娶我的。」迪之躺在我的床上说,然后她又问我:「你为什么买单人床?」

「我一个人睡,当然买单人床。」

「有男人来留宿怎么办?」

「我一个男朋友也没有,谁会在此留宿?」

「林方文送给你的瓷象老人,你也搬来了?」光蕙按下音乐盒的开关掣,艾尔加的《爱情万岁》从音乐盒里传出来。

「太凄怨了。」迪之抱着我的枕头。

「不要再听了。」我把音乐盒关掉。

「林方文知不知道你跟徐起飞分开了?」光蕙问我。

「我怎么知道他知不知道?」

那天晚上睡觉时,我还是听了一遍《爱情万岁》。

入伙后不够十天,一晚,迪之深夜来拍门,我开门的时候,她哭得象个泪人。

「田宏交了新的女朋友。」

「今天晚上他不在家,我随便翻翻他的抽屉看看,看到一张照片,是他跟一个女人手牵手合照的,日期是十天前。那天,他告诉我,他要陪他妈妈吃饭,原来是跟那个女人一起。」

「你有没有问过田宏?」

「没有。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回家。」

「为什么不问清楚呢?」

「问了又怎样?难道要他亲口对我说,他爱上另一个女人,他已经不爱我了?我已经受过男人很多伤害,我不想再伤害自己。」

「你打算怎样?」

「离开他。」

「你可以那么潇洒?」

「我不是今天才发现他不爱我的,我今天为什么要翻他的抽屉?正是因为我觉得他不再爱我。」迪之高声饮泣:「他已经三个月没有跟我做爱。」

我很讶异,迪之一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她一定很痛苦。

「我偷偷找过卫安,跟他上过两次床。我不爱他,但我有那个需要,我觉得自己象一个怨妇。当一个男人不再碰你,那就完了。」

「是什么原因?他不是说过会娶你的吗?」

「他还不想安定下来,所谓美丽的婚礼不过是一部分的情话罢了。每个男人都说过会娶我,结果呢?我曾经很看不开,但对田宏,我是心死了。明知留不住的,不如潇潇洒洒地放手。我觉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结成厚茧,现在即使再被伤害一次,也不象从前那么痛了。」

「我叫光蕙买酒来,我们一起喝酒好不好?」我向她提议。

「好!我想喝酒。」迪之哭着说。

光蕙很快便捧着两支香槟来。

「这两支香槟很贵的。」光蕙依依不舍。

「用来庆祝分手最好!」迪之抢过香槟。

我站在阳台上喝第一杯香槟,向天空说:「爱情万岁!」

阳台下,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戛然而止,一双男女走下车,女的那个是乐姬,他们好象正在争执。

「你们快来看看。」我把迪之和光蕙叫到阳台上。

那个男人看来有三十多岁,衣履光鲜,乐姬穿着一件白色外套,一条粉红色迷你裙,展露她最引以为傲的一双玉腿。他们正在吵架,我听不到他们吵什么,那个男人好象发很大脾气,他们吵了一阵子,男人要上车,乐姬拉着他,男人坚持要上车,乐姬在哭,男人甩开她,上车后,更把她的皮包抛出车外。乐姬用身体把车子挡住,那个男人竟然开车离去,乐姬可怜兮兮地拾起地上的皮包。

「她也有今天。」迪之笑说。

「那个男人,我好象在一本财经杂志上见过他的照片。」光蕙说。

「乐姬的男朋友一定非富则贵,否则,便是很有名气。」我说,「林方文是个例外。」

「征服林方文有满足感嘛!」光蕙说。

「来!我们为乐姬给男人抛弃庆祝!」迪之把一瓶香槟倒在街上。

「这瓶香槟很贵的!」光蕙制止她。

香槟象一阵雨洒在乐姬身上,她抬头看看是谁的恶作剧。

「Hi!」迪之向她扬手。

我和光蕙拉着迪之飞奔回屋里,三个人倒在地上大笑。

「你猜她知道是我们吗?」迪之问。

「这里是十五楼,她认得我们才怪!」光蕙说。

「我爱死这个阳台了!」我说。

若不是那个阳台,我不会看到象乐姬这种战无不胜的女子,竟然向一个男人乞怜,她也不过如此吧?多么不可一世的女子,在爱情或物质面前,还是要低头。

迪之和田宏的分手很简单。一天,她乘着田宏不在家,回去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的时候,把他和那个新欢手牵手的亲密合照用胶水黏在大门上。

那天之后,田宏没有找她,曾经多么缠绵的两个人,就这样平淡地分手。分手后的迪之,反而开心了很多。田宏有三个月没有碰她,那三个月的煎熬,比分手更难受,我们只是接受不了突如其来的分手。

九二年的夏天来了,只有光蕙仍然陶醉在恋爱中,然而每个星期,她都会跟何明翰吵一次架,然后他们又好象爱得更紧要。那也许是三角关系最吸引的地方吧。

迪之提议去南丫岛游泳。

「很久没有见过邓初发。」

「你通常是失恋才想起他。」我揶揄她。

「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他有义务照顾我啊。」迪之理直气壮地说。

邓初发在码头接我们,他的样子和以前没有多大分别。他在南丫岛做些度假屋的生意。他除了没有出息之外,人倒是很好。我记得他从前对迪之说过,会参加奥运,有些男人,总是在女人面前才有梦想。

邓初发弄来三只风帆,在沙滩上教我们玩风帆。我跟徐起飞也玩过几次风帆,迪之技术最好,早已驶到海中心,光蕙从未玩过,频频掉到水里,邓初发忙着照顾她。

那天的风很大,我拉着帆,很快便乘风而去。我的风帆离岸越来越远,我看不见邓初发,也看不见迪之,我开始有些害怕,想转变航道回去沙滩。天上突然乌云密布,海水汹涌,风越来越大,把我吹得东歪西倒。

我从来没试过那么惶恐,那一刻,死亡和我已经很接近。我还没有听过林方文说「我爱你」,如果那样死去,我很不甘心。

邓初发和迪之驾着快艇来找我。邓初发把我抱住。

我不停地颤抖。

迪之脱下外套让我穿上:「现在没事了,在海上漂流的时候,你想些什么?」

「男人。」我说。

「我知道。是哪一个男人?徐起飞还是林方文?」

我苦笑。

「是不是林方文?想他也应该,万一你刚才死在海上,能替你写一首动人挽歌的,只有林方文。」

「你已经想到挽歌了?我叫他预先替你写一首。」我气她。

「我的挽歌?我的挽歌一定是一首怨曲,一个女人,不断遇上坏男人。」

邓初发怜惜地望着她。

「邓初发是好男人。」我说。

「是的,除了他。」

邓初发苦笑,他象一个多情船夫。生于这么简单的小岛上,终日与海为伍,他大抵不会理解人间有复杂的感情。

离开南丫岛之后两天,迪之做了一件令我很意外的事。

「我跟林方文吃过饭。」她告诉我。

「他好吗?」

「还是老样子,男人的改变从来不会比女人厉害。我告诉他,你已经跟徐起飞分手。他还是很爱你。」

「他不会这样说。」

「是我看出来的。」

「林方文不是一个可以付托终生的男人。」我说。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窝囊的?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你要是只想找一个付托终生的男人,便会选择徐起飞。」

迪之说得好,如果我想找一个托付终生的男人,便不会放弃徐起飞。问题是我想跟林方文一生一世,却怕他办不到。我不想再用痛苦换取短暂欢愉。

「我把你的地址电话给了林方文,他应该会找你的,那时你才拒绝他。」

林方文没有找我,我太了解他,他不会求我的。他已破例求过我一次,那次我拒绝了,他决不会再求我,而我也不会求他。

夏天过去了,到了秋天,我接到林方文的电话,他来迟了整整一季。

「你有空吗?」他的声音有点不对劲。

「有空。你在哪里?」

「我在附近,我来找你好吗?」

「好。」

我飞奔去洗澡,以最短时间使自己看来容光焕发。

林方文到了。

我们没有说过什么客套话,好象一对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

「这个地方很好。」他开腔。

「只有三百多尺。」

「有一个阳台。」他走到阳台上。

我没有告诉他,我为了那个阳台,才买下那间屋,我一直怀念他家里的阳台。

「你还是住在尖沙咀吗?」我问他。

「是的,我留恋那个阳台。」他说。

「当天你在阳台上把九百八十六只纸飞机撒向空中的情形是怎样的?」他问我。

「场面很壮观。」我笑说,「那么你回家的时候在街上拾到一只纸飞机的情形又是怎样的?」

「场面很悲壮,整个尖沙咀都是纸飞机。」他笑说。

我格格大笑:「我不相信你。」

「我妈妈过身了。」他说。

我愕然:「怎么回事?」

「是癌病。在一小时前离开的,就在附近那间医院。」他望着窗外,一言不发。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他。

他的一双肩膊突然抽搐起来,激动地嚎哭。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流泪,有点不知所措。

「别这样。」我安慰他。

他抱着我,在我肩膊上痛哭,我紧紧抱着他,用体温安抚他。

「我很爱她的。」他哭着说。

「我知道。」

「我没有想到她会死得那么突然,我以为我们还有时间。」

「我们常常都以为有时间。」

他抱着我哭,泪淌到我的背上,软弱的男人象个可怜的孩子。

那天晚上,林方文在我家过夜,他睡在厅中,我睡在房里。第二天早上,他向我告别。

「丧礼的事要不要我帮忙?」

他摇头。

「在跟你分手之前,我和乐姬并没有上过床。」他说。

我没有任何表示。

我在阳台上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当天提出分手是我太冲动吗?但他后来跟乐姬上过床,那是事实。

数天之后,我传呼他,我问他丧礼在哪里举行。谁料他说丧礼已经举行过了,我不明白他何以不让我参加,也许他仍然不打算求我吧。

秋天过去,自从那一次之后,我没有再见过林方文。

一天,我接到宋小绵的电话:

「这个周末我替女儿设弥月宴,你有空吗?」

「你生了孩子啦?」我惊讶。

「到这个周末便足一个月了,知道你忙,进医院时没有通知你。」

「我一定来。」

「徐起飞也会来的,你介不介意?」

「当然不介意,他怎么样了?」

「还是老样子。」

我和迪之、光蕙一同出席小绵女儿的弥月宴,小绵胖了很多,已经无法令人联想起当年排球队里窈窕的小姑娘了。没想到久违的叶青荷和刘欣平都回来了。青荷在意大利定居,她的职业相当冷门,是名画修补专家,去年嫁给一位画家。只有青荷这种从来不用为生活忧愁的女子,才有资格爱才子。欣平在英国嫁给一名脑科专家,在那里落地生根,去年还生下女儿。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现在这副样子,不可能再打排球了。」欣平慨叹,「我真羡慕你们,还是自由自在。」

我和迪之、光蕙是有苦自己知。

「乐姬来了!」青荷说:「她越来越漂亮。」

「你那位驾法拉利跑车的男朋友呢?」迪之揶揄她。

「你说哪一个?」乐姬得意洋洋问迪之。

「把你赶下车的那一个。你有很多男朋友把你赶下车吗?」迪之笑着问她。

乐姬的脸色登时沉下来,她大概知道那天晚上是谁把名贵香槟从高空倒在她身上了。

徐起飞独个儿来了,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两个人尴尴尬尬地笑起来。

「最近还要常常到北京吗?」他问我。

「这一年都在香港。」

开席了,我和徐起飞分开坐,他跟同桌的同事谈笑风生,也许他已复原过来。

散席后,青荷提议我们几个老同学找个地方喝茶聚旧,我上前跟徐起飞告别。

「你有时间去喝杯咖啡吗?」他问我。

青荷和欣平她们在等我,我有些犹豫。

「如果你没空,算了罢。」徐起飞很失望。

「不,我可以。」

我不想徐起飞失望,告诉青荷我稍后到。

我和徐起飞在一间餐厅喝咖啡。

「我还以为你恨我。」我跟他说。

「我说过不会恨你的,但人总需要一段时间去复原。」

他低头喝着咖啡,是那么温柔、那么坚强,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不爱他,因为他不需要我,他不会因为爱情而堕落,但林方文会的。

离开餐厅,我们在中环走了一段路,经过一间画廊,我赫然发现那幅大嘴巴费安娜画的画,主角是林方文。他只有一只眼睛,没有一张完整的脸,没有嘴巴、鼻子或耳朵,只有费安娜、我和林方文知道画中的少年是林方文。

画廊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外籍夫妇。

「你们从哪儿得到这张画?」我问店主夫妇。

他们告诉我,是从一间结束营业的画廊买回来的。

「画画的人,你们认识吗?」

「费安娜?我们认识,她离开香港很久了。」

「你想买这张画?」徐起飞问我。

「我买不起的。」

「这张画似乎不大受欢迎,一直无人问津。」男主人说。

「我看不出这张画有什么特别。」徐起飞说,「是一个人吗?」

「我们走吧。」我离开画廊。

我曾经为那张画伤心,费安娜也曾珍之重之,她终于留下画走了,除我以外,也许世上再没有一个女人牵挂他。

徐起飞把我送到咖啡室外。

「谢谢你。」我跟他说。

他微笑。

「这个除夕你会怎样度过?」他问我。

「还不知道,你呢?」

「我会在医院当值,毕竟这一天是我们的分手纪念日。」

我目送他离去,感觉突然很陌生。

咖啡室里,青荷、欣平、迪之、光蕙在等我。

「还以为你不来呢?」青荷说。

「怎么会呢?你们在谈什么?」

「爱情啦,婚姻啦,还有孩子。」欣平说。

我悲哀地笑了。不久之前,我们还在谈论初潮、发育、胸脯的大小,乳罩和排球,现在竟然谈到婚姻和孩子,人生本来就很残酷。

九二年平安夜,我买了一株圣诞树,放在阳台上,把它布置得七彩缤纷。我和迪之、光蕙提早吃火鸡迎接圣诞。那个除夕,迪之要陪公司旗下歌手到美加登台,光蕙男朋友的太太外游,光蕙可以跟他度除夕。

「你可以找林方文。」迪之说。

我没打算找林方文,我害怕跟他重聚,此后我便要花双倍力量去爱他。他总是耗尽一个女人的能量。

十二月三十日晚,林方文拨电话给我。

「这个除夕你有没有约会?」他问我。

我不知道该说实话还是说谎,犹疑了一阵。

「明天一起吃晚饭好不好?」

我沉重地呼吸。

「怎么样?」

「好吧。」

「九时正,我在兰桂坊意大利餐厅等你。」

我放下电话,心仍然在跳,再回去一次便是再冒一次险。

除夕晚上,我穿上一袭新裙子,化好了妆,准备出门,突然又不想去,我若再一次看到他的脸,一定逃不了。

我喝了一点酒,脱掉鞋子,躺在床上,想起过去的日子,我觉得自己真是没用,竟无法拒绝一个曾经背叛我的男人。

电台不停播放欢乐的歌曲。女唱片骑师絮絮说着爱情,我感到一阵晕眩,听到她说:「这一首歌,是林方文填词的,他想送给一位女孩子,他曾经答应每年除夕送她一首歌,这首歌的歌名是:《你会否相信》:

「那初遇,清澄如水,

但你的睫影,那样馥郁,

你是否谅解,我曾盛满灯油,

却因妒恨的磨蚀,一点点流失。

这重逢,浓烈似酒,

而你的泪光,那样清纯,

你会否相信,在那生生死死梦梦醒醒的夜里,我再不会放下你走了。」

生生死死梦梦醒醒的夜里,是不是指除夕?

我看看腕表,原来已经十二时十分,林方文会不会还在那里等我?我疯狂地思念他,连忙穿上鞋子,赶去兰桂坊。

我打开门,他正站在门外。

「你为什么不来?」他问我。

「我不想见你。」我咬着牙说,「对着你,我会输的。」

「新年快乐。」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用白纸摺成的飞机给我。

「是什么意思?」我倔强地问他。

「我不擅于向你求情。」他说。

「我做得最好也最失败的事情便是爱你。」我说。

「你做得很好。」

我走到阳台上,不知道是否应该回到他身边。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我问他。

他望着我。

「我把飞机从这里扔出去,如果在我视线范围之内,它一直没有下坠,我们可以再尝试一起。」

「不要——」

他说不要的时候,我已经把飞机扔向空中,飞机一直向前冲。

林方文拥着我,把我的脸转向屋里,不让我看着飞机。

「放手。」我说。

「我爱你。」他终于肯说。

我流着泪微笑。

「不要看那飞机。」他求我。

我知道他摺的飞机能飞到很远很远才下坠。

三 : 小树的述说

  我本是一棵挺拔的小树,在阳光的照射和雨水的滋润下快乐地成长,茂盛的树冠,有弹性的树枝,这些都是我引以为豪的东西。每天我为人们制造了许许多多的氧气。然而,好景不长,一群小男孩看上了我附近这块“风水宝地”,一放学就来这儿踢足球。更要命的是,他们一来就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挂在我身上。你瞧,他们又来了,这回他们给我挂上的是一个个沉甸甸的书包。他们还别出心裁地做了一个沉重的大木牌,上面写着:“五(1):五(3)3:2”。光是这些就把我压得够呛。忽然,“横祸”从天而降-----一个足球砸中了我的身体,顿时,一片片落叶伴着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我真不明白,我帮人类制造氧气,而人类却这样对我。

  现在我的树干早已经被压弯了,制造氧气的功能也有所下降。我要在这里呼吁全人类:“请善待你们的‘功臣’。毕竟,保护树木也是保护人类自己!”。

 

本文标题: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小树的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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