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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7-12-13 所属栏目: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

一 :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企业职工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 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 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 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 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 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 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 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

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鲁劳社〔2003〕53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

三、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亦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 : 2013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2年度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3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因此,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00元,另加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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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简介
?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一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二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三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四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一
可以申请工伤死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三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个月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工伤死亡赔偿需提供哪些手续与材料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一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手续: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得先由交管部门处理完交通事故,才能办理上面提到的工伤死亡补助手续。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 二
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
1.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表里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此表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经办机构索取。
2.是《责任认定书》。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由交通局肇事科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是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受伤害后用人单位支付救治费用的证明、双方就伤害赔偿达成的私了协议(工伤私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但劳动者应注意一定要在达成私了协议后的60日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60日即会丧失胜诉权)等。
4.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工伤报告。
5.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就是死亡证明)
6.是如果有送医院救治,还要提供医院救治时开具的相关发票和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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