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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川往事全文阅读-后宫往事全文阅读 作者:似水柔儿

发布时间:2018-01-10 所属栏目:沥川往事全文阅读

一 : 后宫往事全文阅读 作者:似水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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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似水柔儿


1.天朝人用著,即中国古代人用筷子。
2.天朝的后宫制度。
帝之后,后宫之首。天帝立六百、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子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达到外和而国治的目的。天后也立六官、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使天下内和而家理。
六官即六尚,官从九品。
尚宫,掌导引皇后及闺阁禀赐。管司令三人,掌图籍法式,纠察宣奏;典琮三人,掌琮玺器玩。
尚仪,掌礼仪教学。管司乐三人,掌音律之事;典赞三人,掌导引内外命妇朝见。
尚服,掌服章宝藏。管司饰三人,掌簪珥花严;典栉三人,掌巾栉膏沐。
尚食,掌进膳先尝。管司医三人,掌方药卜筮;典器三人,掌樽彝器皿。
尚寝,掌帷帐床褥。管司筵三人,掌铺设洒扫;典执三人,掌扇伞灯烛。
尚工,掌营造百役。管司制三人,掌衣服裁缝;典会三人,掌财帛出入。
在天朝后宫,有品有级之妇人均为:
三夫人:贵妃、淑妃、德妃。正一品。
九嫔:顺仪、顺容、顺华、修仪、修容、修华、充仪、充容、充华。正二品。
世妇婕妤,十二员。正三品。
世妇美人、才人十五员,正四品。
宝林:二十员,正五品。
御女:二十四员,正六品。
女御:采女,三十七员。正七品。
侍候上位之人的宫女太监无数。

001 命变
天帝二十七岁登基,距今已有二十一年。  
时近平旦,廊外细雨。一群小宫女逦连而行,大家的目的地是尚厢房。她们双手相叠放于胸前,下颌微敛,个个屏声静息。初来乍到时的交头接耳、哈欠连连状早无踪影。
尚厢房是天朝用来教导宫女的地方,不谙世事的小宫女被亲人送进宫,每天五更开始便要到这里学习宫规礼仪,直至她们学会观颜察色,变得眼明手疾,通过层层考核之后在宫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教导之责是由九品尚仪掌管。  
南宫玉琬是新入宫的小宫女,她跟随队伍与大家同行至尚厢房跪坐于席,恭敬等待虹尚仪领着旗下的姑姑来授业。门外传来细碎的声响,她和其它小宫女们立刻正身端坐。
“吱——”
门开了,虹尚仪进来,身后跟着十来个二十开外的姑姑。依祖制宫规,小宫女梳双螺髻,其它过笄的宫女则可自由选择,当然,为了避免与各主子的发髻相撞,大家一般梳配饰带的分髾髻。
大家双手放于额前,规规矩矩行顶礼,之后重新端坐。
虹尚仪坐下,其它姑姑分立两侧靠后,跪坐。
“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是如何用箸。”虹尚仪面无表情地介绍,她的声音依旧是那么的平淡无波。
“绾姑姑!”她威严唤。
“是!”绾姑姑出列,她上前,面朝大家跪坐。立刻有两太监从旁搬出一矮几,矮几上摆着四碗一箸。
虹尚仪开始讲解,每讲解一处,绾姑姑便即时在前头示范。
“用餐前,箸必须整齐码放于碗的右侧。请记住,是右侧!”
“用餐后,箸必须整齐码放于饭碗正中间。我们使用箸为主子夹菜时,必须右手执箸,大母指与食指捏住箸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箸,使用时,箸的两端要对齐。现在,请大家依次上前查看。”
玉婉认真仔细地听着,右手悄悄按她说的试了试。
绾姑姑右手用正确的姿势拿好箸,左手托右肘平伸于前,小宫女们排队上前学习。每人停驻一小会儿,接下来虹尚仪继续:
“箸,有十二种禁忌用法。”
说到这,她用眼神扫过众人。
“其一,三长二短。即大家摆箸或用箸时不整齐。这种用法在宫中绝对不允许!大家都知道人死后要进棺材,而过世者入棺材未覆棺盖时,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因此,“三长二短”象征死亡,视为大不吉。”
小宫女们面面相觑,玉琬叹服,心里想着原来小小的用箸还有如此学问。
虹尚仪清清嗓音,成功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她继续往下:
“其二,仙人指路。即食指伸出,其它指头捏住箸。这种用法甚为不敬,为主子夹菜时食指伸出,形同漫骂,是大不敬之罪。若是触怒圣颜,轻则受罚,重则杀头。”
她的话刚说完,窗外一阵疾风掠过,将雨丝吹至窗前“咝咝”作响。
小宫女们均不由自主地摸摸脖子,其中几下吓得惶惶瑟抖。
“你们几个出列,去一旁。”虹尚仪指着瑟抖的小宫女命令。“你们如此害怕,平日用箸定是如此,呆会好好练习纠正。平姑姑,这事由你负责。”
“是!”平姑姑伏身答应。
“我们接着往下讲,其三,品箸留声。即……”
虹尚仪将用箸时的十二种禁忌用法一一详说,并不时指人出列,大家都知道,凡出列的小宫女都必须留下,她们不能吃饭直至学习过关。最后,剩下的人还得一一上前示范,并接受各位姑姑的确认,需要虹尚仪点头通过之后才能离开。
这类课业由五更上至天明早膳时,上午再接着教其它礼仪,下午练习刺绣女红。这样的日子从小宫女入宫开始,直至一年后考核过关才能分配至各宫各司。
考核结果将宫女分几等,聪明伶俐、平日乖巧懂事且容貌端正者视为上等,可等待上头派人来领,分配至各宫各殿,有机会近身侍候各主。聪明伶俐,平日乖巧懂事却容貌略逊者,将被分配至六宫之下的六司,负责宫中的日常事物,并有机会教导新进的小宫女或迎接每三年一次的新人进宫。其它宫女则被定为下等,只能干些粗笨的活。
玉琬手里拿着金箔小页发呆,她被定为上等,明天将有上头来领人。她是南宫家的人,今年才十二岁,父亲原本官居要职,却因坦言直谏于上时触犯到权贵利益而惨遭陷害至死。为免流落民间为妓,玉琬选择了入宫为奴。一场变故让原本活泼天真的小女孩迅速成长,她变得寡言内敛。
“玉琬,你也是上等吗?”
与她同住的甄儿踩着小碎步过来,手里捏着金箔小页,见到她时笑靥如花。
“嗯。你也是吗?”
“嗯。”甄儿兴奋地点头。她左环右顾,见四处无人,于是用手拢着玉琬的耳朵小声嘀咕:“听说被上头看中,就有机会做娘娘。”
玉琬心中一惊,猛力用手抓着她的手腕警告:“你是去侍候主子的,趁早死了这份心,否则,没你好果子吃。”
甄儿“噗哧”一笑,满脸开心:“我骗你的,你还当真了!其实,我就是想看看我们家玉琬会不会担心我。”
“这种玩笑怎能随便开?”玉琬假装生气回房。
“好啦!好啦!我错啦!”甄儿接踵随后,嘴里不停地认错,双手甩摇着玉琬的手臂撒娇。
玉琬本来就没真气她,不一会,两人就和好。
“玉琬,你说我们会去侍候哪个主子?”甄儿明媚的小脸上显露着担心。
“不知道。这得主子说了算。”其实她心里也是七上八下。宫女的荣辱与主子关系重大,有难同当不可避免,可是,如果遇到的主子为人心善则可有福同享,否则……进宫一年多,老一辈的姑姑讲了不少宫里的故事,听说以前还有妃子将被天帝误认宠幸过的宫女做成人彘,并叫众宫女前去欣赏,用之威慑人心。其心之歹毒,其手段之残忍,真真叫人不寒而栗。各位娘娘为了各位皇子相互争宠,费尽心思相互陷害的传闻也屡听不鲜。“明天”,“未来”,对于等待确定的上等宫女来说,代表着“福祸难料”。
翌日,管事的公公领着各房的姑姑前来挑人。
宫女们横排成几行,大家垂头,个个低眉顺眼。
少顷,便听管事的公公谄笑:“惜姑姑,您请。”
“惜姑姑”三字一出,宫女们心头均是一震。众所周知,天后身边有位近身姑姑,虽然品级不高,却是天后最信任的左膀右臂。而这个姑姑,正是眼前这位。
惜姑姑微微上前,柔笑道:“万公公想害我失礼不成?有老祖宗身边的珏姑姑在,岂能由我先挑?天后素来孝顺,自然得由珏姑姑先挑了。”
珏姑姑宠溺一笑,嗓音低沉:“真是个精灵人,怪不得天后把你当宝贝,老祖宗也时常念叨着是个可人儿。”
“珏姑姑何苦在这些妹妹面前臊我?惜儿哪里比得上您了?您快请吧,说不定老祖宗正在宫里等着。”说话的声音始终带着笑意。
珏姑姑是宫里的老人精,当下不再推辞,只恭敬道:“天后孝顺,天下皆知。今日我若再辞,且不拂她心意?白枉她对老祖宗的一片诚心?既是这样,得,那我就先挑了。回宫之后,我定向老祖宗细禀。”
珏姑姑几句话对天后恭维至极,也表明自己将传达天后心意。
管事公公眼劲儿不错,立刻上前讨好:“那珏姑姑您先请!”
就这样,珏姑姑在前,惜姑姑在后,两人一前一后从宫女们前面走过,看到中意的,稍问几句便点名出列。
珏姑姑来到玉琬和甄儿面前,她停驻脚步对着两人左右细看,老祖宗需要的宫女只差一个名额,她站在两人面前有些难以取舍。两人年纪差不多,均长得眉清目秀,看起来又都有些聪明劲儿。
“你叫什么名?”她问玉琬。
玉琬忙行礼:“回姑姑,奴婢贱名玉琬。”按宫规,入了宫的女子不可再提姓氏。
“嗯,你呢?”她又转头问甄儿。
甄儿也学玉琬行礼之后答:“回姑姑,奴婢叫甄儿。”
“嗯。”珏姑姑点头,在两人中间站定,不置一言,直待惜姑姑走近。
“怎么?姑姑为何事犯难?”惜姑姑笑问。说话间已将两人细细打量。她娇笑称赞:“哟!还真是两个可人儿。姑姑是想两个都领去?还是?”状似无意间,她瞟了一眼珏姑姑已经选出的宫女。
珏姑姑忙接话:“那哪成?宫中的祖制且能形同虚设?我在这等你,是想让你看看,可有中意的,我让你先选。”
“姑姑不必客气,你我均是为主子办事,老祖宗是陛下生母,又是宫中长辈,理当让她先如意。姑姑您就放心选吧。”
“这样啊!那我可真选了!我呀,瞧着这两丫头都不错,前边这丫头名里有个玉字,算是和我有缘,这样吧!我也老了,希望她能替我好好照顾老祖宗,我也不浪费时间,就她了!”说完,她朝玉琬一指。
“成。那另一个就我选了。”惜姑姑接话,说着,她又对着甄儿道:“你也出列吧。”
接着,她又过来拉玉琬,两眼不时望着珏姑姑眯笑,右手轻拍着玉琬的手背称赞:“妹妹真是有福之人,据我所知,珏姑姑还不曾对谁如此青睐,妹妹能去侍候老祖宗,那是宫里多少人眼巴巴望着的事儿,真不知要羡煞多少人。”
玉琬曲膝一礼,大大方方接话:“奴婢一定努力不辜负两位姑姑的苦心栽培。”
“哟!这下我可知道珏姑姑为啥对你另眼相看啦,嗯,是个懂事的妹妹。恭喜珏姑姑挑了这么个可人儿,老祖宗见了准高兴。”
“承你吉言。得,时间快到了,我先回,你呀,慢慢儿挑。”
“送珏姑姑。”
宫女们曲膝,太监们躬身行礼相送。
玉琬趋走在珏姑姑身后,用眼偷偷打量她:珏姑姑是个五十开外的老人,虽然年近花甲,走起路来却是直挺端庄得紧,丝毫不现老妪之态。或许是在老祖宗身边呆得够久,所以她浑身上下也流露着威严之气。这让玉琬对即将晋见的老祖宗充满好奇的同时也产生出前所未有的惧怕和不安。毕竟,她只有十二岁。
“你们在这等着,我先进去回禀,呆会儿有人叫你们才进去。”珏姑姑将大家领至慈宁宫外嘱咐。
“是。”和玉琬一起的宫女齐声答。
与玉琬一起入选的宫女共九人,九人一字排开站在两铜麒麟中间,头顶着烈日。大家闷不吭声,几个好奇心重的宫女开始偷偷打量宫外的建设,时间久了,又开始小声议论。玉琬向来谨言慎行,晒得久了,头有些晕,后背粘糊糊的,八成已经汗湿。她低着头,免得太阳晒坏脸,两眼望着脚下越来越短的影子发呆。
“好热,不知道要等多久?”
有人忍不住出声,大家拿帕试汗,唯有玉琬不动如山。
“姑姑是不是忘记我们了?”
又有人提出疑问,一个多时辰了,确实有忘记的可能。
渐渐地,大家开始小声说话,有的还稍微挪动几下,借机伸伸腿。
“老祖宗有旨,玉琬入内晋见,其它人随来人去。”两位姑姑出来,其中一个朗声说。
大家领旨谢恩。
其它人随宣旨姑姑离去,玉琬努力定定神,上前朝另一姑姑行礼:“敢问姑姑如何称呼?”
“我叫瑾儿。”她浅笑答。
“原来是瑾姑姑。玉琬在此见过。”
“妹妹不必多礼,你小小年纪能做到这份上,怪不得珏姑姑喜欢。来,快随我入内,老祖宗还等着见你呢!”
两人穿过院子时,院子里摆着香案,远远就能闻到香气。
瑾姑姑解释:“老祖宗敬佛。”
玉琬点头,心中记下。
过了院子,再经过一个小花园,然后才是老祖宗所在的东暖阁。暖阁的帘子放下,瑾姑姑侧身,恭敬通禀:“回老祖宗,小玉琬带来了。”
玉琬心里有些紧张,过了一会儿,才听里边一个苍老而低沉的声音响起:“进来吧!”

002 初见
玉琬轻踩莲步入内,房里只有两人,一人是珏姑姑,另一人应该是众人口中的老祖宗。
她对着座上之人恭恭敬敬行大礼,嘴里高呼:“奴婢见过老祖宗,老祖宗千岁千千岁。”她不敢抬头,心肝儿“扑通扑通”乱跳,仿佛随时都会从胸腔里边蹦出来。房内很静,顿时没了人声,只听得到有轻微的杯盖滑过杯口时的瓷响,她猜想有人正喝茶。
又过一盏茶功夫,才听珏姑姑小声轻唤:“老祖宗!”
“嗯。哟,瞧我这记性!快起来吧!”如梦初醒的声音响起。
老祖宗放下手里的茶,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她朝玉琬招手:“来,过来,让我仔细瞧瞧。”
玉婉缓行上前,至塌前停下。
“抬起头来。”枯瘦的手在她眼前一晃,老祖宗用食指勾起她的下巴,嘴里啧啧称赞:“珏儿呀,你这眼光可是越来越刁毒了,这样的人儿,怕不多吧!”
珏姑姑忙上前赔笑:“给老祖宗挑人,当然得最好的。”
“抬起眼来让我看看。”老祖宗又吩咐。
珏姑姑伺机提醒:“以后你就服侍老祖宗了,不必心怯。”
玉琬抬眼,一团银发映入她的眼帘。她细细打量银发的主人。她脸上写满岁月的痕迹,她的下颌已经变形,唇缘因为掉牙的关系开始内凹,两颊的颧骨突起,额上刻着深深的“倒川”纹。原来,她就是老祖宗。
“怎么?瞧够了没?”老祖宗戏谑的声音响起。
玉琬正好将视线移至她的双目处,与老祖宗深幽有神的眼神一撞,心中没来由一怯,忙不迭跪下告罪:“奴婢罪该万死!”
“好了!好了!起来吧!”
珏姑姑上前将她拉起,笑着说:“不用怕,我们老祖宗呀,是天底下最好的主子,从不胡乱打骂旁人的。”
“就你多嘴!”一声笑骂。虽说是骂,可玉琬听得出来,那声音里透出浓浓的欢喜与宠信,无丝毫责备之意。难道,这就是岁月留下的主仆之情么?玉琬惘迷而眩惑。
“嗯,以后就留在我身边给我捶捶腿,端端茶什么的,可好?”
“谢谢老祖宗。”玉琬又忙不迭谢恩,心里想着没有比这更好的差事。
“嗯,以后多跟你珏姑姑学,她呀,可是这宫里的人精,懂得可多!”老祖宗的心情似乎不错,她调笑。
“珏姑姑的本事不是老祖宗教的么?”玉琬难得天真问。
“嗬!”老祖宗开怀笑,用手指着玉琬抬头:“你瞧这小丫头,瞧这小嘴说的!对对对!你珏姑姑的本事呀,就是你老祖宗我教的,你真行!这你都知道!”话说完,又呵呵乐开。
“难得见老祖宗有今天这么高兴,看来珏儿这次是挑对人了。”
“对对对!你这次呀,可算是给我找了个开心果。”
“什么开心果?我也要!”一个破嘎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个穿浅黄华服的小子跳进来,头上梳了个髻。
在宫中,只有皇子才有资格穿黄色,虹尚仪曾经教过,天帝穿明黄,太子穿杏黄,其它皇子则穿浅黄。
“奴婢见过皇子,皇子千岁千千岁!”她不知道他是第几皇子,所以前面没加称谓。来人比她大三、四岁的样子,可宫里这个年纪的小皇子有好几个,她一时也不敢确认。
“十九给老祖宗请安,老祖宗千岁千千岁!”小皇子先行礼,待礼毕,才朝玉琬道:“你也起来吧!”
“谢皇子。”玉琬起身,默默退立一旁。
“十九怎么想到来看我这个老太婆?来,坐!”老祖宗挪了挪身子,敲着身旁的座位笑问。
原来是十九皇子!玉琬心中记下。
十九皇子是淑妃的第二个儿子,因为年纪小,嘴又甜似蜜,故而很讨长辈们的喜爱。他长得清俊,似月的脸上镶着如星目,眉浓可比利剑,唇红齿白,若不是嗓子坏了,还真是一个难挑其刺的好男儿。
他移步上前,紧挨老祖宗坐下,嘴里叫唤:“是谁?谁敢说老祖宗是老太婆,我打得他满地找牙!”话意虽强,不过,他的话因声音的关系没了气势。
老祖宗又乐了,笑道:“没人这么说。到是你,你的声音怎么变成这样了?太医瞧过了吗?”
“早瞧了,可那般老胡子只知道胡诌,说是什么男人的必经阶段,过一阵就好,可现在却越来越严重。”
“哟,这可怎么办?”老祖宗心疼叫唤,双手摸着十九皇子的头,随口问珏姑姑:“珏儿啊,您见过其它人变声变得这么厉害的么?”
珏姑姑摇头:“没见过!”
“那就是了!改天再请太医瞧瞧,皇子的身体且能随意马虎?声音粗成这样,哪能不仔细瞧?就说我说的,得再好好看看。”她的神情很严肃。
“是!”珏姑姑忙应。
“老祖宗不必担心,十九很快会好的。”十九皇子反过来劝慰。玉琬听得出来,他应该是个有孝心的孩子。
“对了,老祖宗的开心果呢?”
玉琬听他又提到自己,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
老祖宗戴翡翠玉的手朝玉琬一指,努嘴儿言:“呶,就在那!”
十九皇子侧头,灵活的眼珠滴溜几转,问:“怎么是个人?”看玉琬的眼神满是探究。
玉琬羞赧脸红,忙低头藏拙。
“到也有趣!”他又没头没脑地说。
老祖宗明眼转溜,转回头与珏姑姑相视一笑,两人心中均有所明。
“要不,老祖宗把她送给你?”
玉琬闻言,浑身轻颤,心悚,蓦地抬头,眼神直直地望向十九皇子。她的动作十九皇子自然看在眼里,他转头,对着老祖宗撒娇:“老祖宗,您不是存心害十九吗?现在皇兄们个个眼馋老祖宗偏疼十九,老祖宗若是把她送给十九,且不是让十九……嗯,老祖宗!”他说话极有分寸,不中听的话他直接带过。
“好好好!老祖宗也不过是随口一说,她今儿刚到,还没调教好,老祖宗哪敢随便送人?”老祖宗心软笑应,整个人慈祥得不得了。
听此言,玉琬心中的大石总算放下,她浑身的肌肉松懈下来,暗吐口气。却不想她所有的动作都被老祖宗看在眼里。
“老祖宗,十九要去上学,晚了怕师傅告状。”十九皇子起身告辞。
“嗯,去吧去吧!男儿学业要紧!”
“那十九改日再来看您!”说完,他行礼出去。经过玉琬身边时,他偷拉她小手一下,玉琬受惊抬头,正巧看到他对自己调皮眨眼。“腾”的一下,她刚刚恢复常温的脸又火烧起来。可肇事者却带着一脸得逞的坏笑,若无其事般乐蹦着离开。
“玉琬呀,十九怎么样?”待十九走远,老祖宗才问,她话中有话。
玉琬醒心回神,立刻埋首,温顺回话:“十九皇子是天帝的儿子,自然是出类拔萃的。”
“哦。”老祖宗看她的眼神多了一抹精明,她再问:“说具体呢?好在哪?”
玉琬心中一堵,暗思不妙,可又不能不答,回想到先前碰到的老祖宗眼神,心中暗忖:撒谎定会瞒不过,还不如实话实说。于是又回:“回老祖宗,十九皇子人很好,他知道奴婢舍不得离开老祖宗,所以刚才才没要奴婢。”
老祖宗和一旁的珏姑姑同时点头,老祖宗唤她上前,语重心长道:“玉琬啊,知道我为什么只让你一个人进来么?不瞒你说,其它人啊,我都打发到别地儿了。”
玉琬摇头,她确实不知道,她只当是珏姑姑的关系。可眼下这话却不能回。
“其实呀,我已经观察你两个时辰了。你们站在外面的时候,就你沉得住气,进来见我也是不骄不躁。你年纪虽小,却极懂得分寸,这是我最看中你的地方。在我身边当差,见到的人自然与别处不同,若没个心性儿,只怕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仔细听着,以后不管哪个皇子来我这请安,你都必须安安分分,否则的话,我就要你脑袋!”老祖宗喝口茶继续说。
“要你脑袋”这样的大事在她说来平淡得很,这让玉琬心惧的同时更加留心留意。她此刻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在察看,稍有不慎,都可能成为性命攸关的大事。一丝躁汗从她后背溢出,凉飕飕的感觉由湿处传来。老祖宗先前的和蔼让她放下戒心,因此才有了这最后一课。
如果以前她只知道谨言慎行,那么从这一刻开始她还懂得了事无大小,均需在心留意。
“珏儿,你先安排她的房间,带她去熟悉熟悉环境,明天再来侍候吧。”老祖宗吩咐。
两人行礼出来。
“你和我住老祖宗屋旁,可好?”珏姑姑问。她脸上虽有皱纹,却不似老祖宗那般深印。
“听凭珏姑姑吩咐。”能和她在一起,应该可以学到很多吧!
玉琬的物什很简单,三两下就收拾妥当。接着珏姑姑又带她认识了老祖宗房里的其它人,包括以前的那位谨姑姑。原来,谨姑姑是负责日常打扫和引客,在慈宁宫宫女中的地位仅次于珏姑姑。其它必须相处的姑姑年纪都不大,红姑姑,琼姑姑,潺姑姑和环姑姑都是谨姑姑手下之人,负责老祖宗的近身打扫。还有其它一干负责其它活计的宫女太监。虽然她年纪小,不过照情形来看,地位应该与谨姑姑不相上下。她小小年纪便能爬至如此高位,自然让人眼红,从那些太监宫女见到她由珏姑姑牵着手时那嫉恨的眼神她就知道。
虽然没干什么活,可一天下来她却觉得无比疲累。好好冲洗一身,今天流了不少粘汗。躺在床上,窗户打开着,窗外挂着一轮清冷的明月,月光照亮整个夜空。脑子里空下来,她开始回想,这是她入宫以后的习惯,就是暝想每天发生的事情,仔细总结经验和教训。也不知甄儿那如何了,是否也和她这般被人三探五试。试探,应该从挑选的那会儿就开始了吧!现在想来,惜姑姑与珏姑姑的对话没有哪一句背后是无用意的。而她们最主要的用意,大概是想告诉她们这些自以为学到过什么的小角色,让她们明白谁才是后宫真正的主人,也让她们明白,无任以后跟着哪个主子都必须想清楚的一些问题。太阳下的等待,喝茶时的忘记,还有说送予十九皇子的话……这些,都是她今天的考题。很庆幸,她终是通过了。
迷迷糊糊间,想通一些事情的她沉沉睡去。她必须养精蓄锐,明天,将是另一个崭新的开始……

003 办差
浩荡的春风,滂沱的春雨,明媚的春光,浓暖的春意,这一切在新人的忙碌中悄然隐退。不知何时,整个深宫已迎来赤日炎炎的盛夏。
玉琬领着两名小宫女走在长长的通道间,她手里托盘,盘上的杏黄绸内端放着两柄闪闪发亮的玉如意。她小心看着脚下,步步谨慎。盘里的玉如意是老祖宗赐给天后的寿礼,按宫里的习俗,天后寿诞的送礼是在前一天进行。这是她入慈宁宫当差以来,第一次领命办“大事”,因此她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生怕落下半分不妥。
慈宁宫距离坤宁宫并不远,大约一炷香的功夫。坤宁宫的建筑较慈宁宫而言,更加大气庄重。宫门内外的青白石底座,金碧辉煌的彩绘,栩栩如生的凤饰,样样彰显出这座宫殿的主人有着不同凡响的身份,以及她在后宫无人可比、傲视群芳的地位。
到坤宁宫,表明身份,知她是老祖宗派来送礼,负责迎门的小太监立刻打千作请,一溜烟跑进去内院。不一会,一个宫女跟在他后面出来。玉琬定睛一看,来人竟是甄儿!笑容在她脸上浮现,甄儿也发现了她,她小跑着迎过来,扬着兴奋的小脸叫:“原来是你!玉琬,你最近过得好吗?可想坏我了!”
玉琬朝她使个眼色,示意她左右都是外人。然后用公事公办的语气道:“奴婢奉老祖宗懿旨为天后娘娘送贺礼。”说话间,她将手中的盘子高举,以示敬意。
“奴婢是奉天后娘娘旨意来此迎接,娘娘在正殿候着,请进去。”甄儿嘴里说话,眼里泛着趣味的笑。
玉琬拉她,小声说一句:“别闹,这么多人看着,可别给主子丢脸。”甄儿这才收敛脾性在前领路。
玉琬跟在她身后,心里想着照刚才的情形看,她应该过得不错。心中久久悬着的石头总算落下。
“奴婢见过天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千岁。”因为她手里拿着老祖宗的贺礼,所以只需曲膝,不必下跪。
“快平身!”声音很温柔和善。玉琬谢恩抬头,见座上乃是一美妇人,梳着高髻,合适之处缀插着步摇,步摇上的展翅金凤栩栩如生。她的脸上平滑无所皱,想来是平常驻颜有术。她额中贴花钿,是朵淡红牡丹。整个人给玉琬的感觉是尊贵大方中透着成熟妩媚。这个女人,就是整个后宫的主宰,手中握有实权的天后。
玉琬回神,复又曲膝:“禀娘娘,这是老祖宗送您的寿诞贺礼。奴婢在此恭祝娘娘青春永驻,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谢谢老祖宗赏赐。难为你有心,来人,赏。”
天后的话音刚落,便有一宫女前来接礼,再有另一宫女过来赏赐。玉琬按礼接赏,拜天后谢恩。
“老祖宗身体可好?”天后随手接过宫女递来的茶,轻吹几口茶叶。
“回娘娘,老祖宗身体健朗,昨儿个还去御花园逛了一圈。”
“噢,这就好!本宫听你这么说,也就放心了!亏得有你们照顾。”
玉琬不敢居功,忙回:“都是老祖宗福厚!也是陛下和各位娘娘孝顺之功。”
天后抿唇一笑,不再置言。正巧惜姑姑手里捧着几匹上等丝绸进来。
“娘娘,您要的东西拿来了。”说着,她将手里的东西递至天后面前。
天后对物轻瞟几眼,马上吩咐下来:“嗯,你先收着吧,明儿个你看着些使。”
“是。”惜姑姑领命回头,刚好与玉琬照个正面。玉琬朝她友善一笑,就听她道:“这不是玉琬吗?”
“怎么?你们认识?”天后正色问。
惜姑姑笑答:“回娘娘,她就是奴婢上次跟您提过的玉琬,让珏姑姑领去老祖宗那边的小宫女。转眼间,半年都过去了。”
天后想了想,脑中无什印象,可她嘴里却说:“原来你就是那个小宫女。既有这段渊源,那就再赏!惜儿,等下你做主去挑几样时兴的东西给她。”
惜姑姑眯眯笑:“是,娘娘。”
玉琬再次谢赏,趁机请辞。
“回去以后好好照顾老祖宗,只有老祖宗高兴了,我们大伙儿才能高兴。”天后殷殷叮嘱。
“是!”玉琬垂首应一声便跟惜姑姑出来。
甄儿躲在柱旁,远远见到两人,冷不丁从旁冒出,唬了两人一大跳。惜姑姑喘着大气,她拍抹前胸叫骂:“你这小蹄子,就你皮!”
甄儿毫不在意,她吐着舌尖,上前紧抱着惜姑姑撒娇:“好姑姑,我与玉琬好久不见,能否让我们单独呆一小会儿?”
惜姑姑嗔她两眼,眼神又在玉琬身上溜一圈,略待片刻才松口:“你们别走远,我去给玉琬挑天后娘娘的赏赐,只有这点时间,抓紧着用。少说那些没用的,拣要紧的先说。明儿个娘娘寿辰,大伙儿都忙跳了,你也仔细着别偷懒。”说完,她用葱指在甄儿的额头上重重一戳,随即离去。
甄儿揉揉被戳的位置,拉起玉琬跑到另一处少人的小院,两人停下。
“你过得好么?”玉琬迫不急待问。
“惜姑姑对我挺好,横竖我只在她手下做事,不用直接侍候娘娘,一切均好!你呢?老祖宗喜欢你么?那个珏姑姑对你好不好?”
“都挺好。老祖宗那里比这里安静些,珏姑姑对我也挺和善。”虽然老祖宗的心思难以琢磨,可她还是一个好主子,也没怎么为难过她。
甄儿听话,猛拍几下胸,嘴里轻嚷:“还好还好!我们总算是修成正果,碰到了好主子,不像……”她突然缄言。
玉琬怕她说出什么祸事来,忙接话:“不用说了,我明白的。那事儿我也遥遥听说了些,虽说不细切,但那些故事却是知道的。”甄儿指的是与她们同入宫的宫女颦儿,她被领去侍候圣宠正盛的柳修仪,不想才三个月不到就香消玉损,对外只称是得了急症。天后派人去证实,回来的人也说是如此,一条人命,也就不了了之。虽然大家明里不说什么,但暗里的猜测还是有不少的。
甄儿心性儿向来活泼,大家都才十三岁,这要是在民间还是无忧的年纪,可到了这里,大家就变得早熟起来。虹尚仪所教或许是纸上谈兵,但这半年的实战经验却是作不得假的。这事换到以前,依甄儿的脾气她早就嚷嚷开了,可今天她却适时止言,足见其成长。
玉琬拉起她的手,两人又话了些家常,便听惜姑姑在外头唤两人。
“玉琬,好想和你在一起,真舍不得你回去。”甄儿拖着她,恋恋不舍地嘟嘴。
“说什么傻话?你我已算不错了,还想再趁心如意?哪有那么好的事!”玉琬打断她的遐想。
出来见惜姑姑,领了东西道谢。
“你好好照顾自己,以后会有机会见面的。”
玉琬回慈宁宫,回头见甄儿还望着自己,手里绞着手帕,贝齿咬着下唇,两只眼睛不停地眨动。
想到宫中还有人这么惦念自己,玉琬心中像搁了个暖壶,整个身子都温热起来。
来时手里托着别人的东西,回时手里又捧着东西,不过,这回是她自己的。
天气渐热,天空亮得耀眼,骄阳撑起一把火伞,笼罩着整个皇宫。大家穿着细薄的白色长衫,下身套着绿色的高腰拖地长裙,腹前丝带飘飘,脚下踩着软底绣鞋。脚一沾地,那触感却像被烙在了火炉边,滚烫的热气自脚底板传上,直至头顶,化成一串串汗珠儿从两颊淌下。
三人手里拿着东西,无闲试汗,不一会,三人后背的衣裳便贴到了肌肤,额鬓的头发也湿透,还有几缕沾在额前,或是两侧的面颊。
玉琬正快步前走,心头思虑着要早点回去,想着复命之后好好歇歇脚。
“啊哟!”
猛地一下,她和靠左的小宫女被人撞倒在地。除了被摔的半边臀部疼得要命,还有另一股火辣的刺痛自手掌心传来。另一小宫女连忙放下手里东西,急急跑过来。在她的搀扶下,玉琬小心爬起,翻掌一看,手掌中央被粗糙的石面磨出长长的一道口子,一层白色的皮挤到了一处,其它地方渗出红血。
“啊哟!啊哟!”痛咧的惨叫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紧靠她们的前方有一公子捧着膝盖呻吟,玉琬仔细观察服饰,应该也是个皇子。他还小,大约十来岁。长得虎头虑脑,还是浓眉细眼。此刻,他痛咧着嘴,两眼眯成一条缝,鼻尖上的肤纹皱起。
其它两个小宫女也看出他的身份,两人正用恐慌的眼神瞅着玉琬。
冲撞主子,按律得挨板子,重则有可能杀头。
玉琬的心里也直打鼓,她顾不上自身的疼痛,忙跑过去将他扶起,一叠连声问:“没事吧?伤得严重吗?要不要去太医院?”她始终没有点明他的身份,以求三人能逃过一劫。
小皇子正要开口,就见远处有公公跑来,嘴里“小皇子,小皇子”的唤着。“轰”的一下,玉琬脸色惨白,完了,这回惨了。
只听小皇子朝那人喊:“秦公公,我在这!”喊完又痛得“哼哼唧唧”起来。
玉琬忙在他面前跪下,告罪道:“不知是皇子驾到,奴婢罪该万死!”其它两人也紧跟着跪下求饶。
那位秦公公过来,见自己的主子摔伤,气得嚷嚷:“你们这群有眼无珠的狗奴才,居然撞伤了二十一皇子,活该挨板子!”话刚说完,他就从兜里摸出一个小瓷瓶,撂起小皇子的裤腿给他上药,手法娴熟。没几下就弄好了。
待弄好那边,他又转过身来训问:“你们是哪个宫的?”
“回小皇子,奴婢是慈宁宫的,奉老祖宗之命为天后送礼。”玉琬不理那阉人,只对着小皇子恭敬答。
一听她们是慈宁宫的,秦公公的嚣张气焰立马熄了下来。他转而客气问:“不知几位是如何和小皇子撞上的?”
玉琬答:“奴婢端着天后娘娘的赏赐正要回宫,也不知是如何和小皇子撞上的。奴婢也正纳闷。”宫里头永恒不变的定律,主子不会犯错,犯错的只能是奴才。玉琬如此说,既不明说小皇子撞她们,也不承认是自己的过失。
“好啦好啦!秦公公你还有完没完?既然她们是给母后送礼的,那就算了!快扶本殿下起来,啊哟,痛死我了。”小皇子在旁不耐烦地叫。不知何时,他又坐到地下了。自入慈宁宫后,珏姑姑就详说过各位皇子都是由哪宫娘娘所出,如果玉琬没记错,眼前这位二十一皇子的生母应该是个四品美人,因产后失血过多而逝。天后怜他年幼,故而将养在膝下。难怪秦公公随身携药,上药的手法又是那般娴熟,二十一皇子的调皮,在宫中可是享有“盛名”!
刚刚说到赏赐,玉琬猛然想起,看着空空无一的双手,她惊叫:“天啊!娘娘的赏赐!”
她伏地告罪一声,也不等小皇子叫起,急急忙忙跑到物品散落处,将东西细细收起检查,当她拾起摔成两半的玉镯时,好似被人当头一棒打中,只觉天旋地转,脑袋彻底发懵起来。

004 寿宴
“怎么回事?大胆奴才!怎能在母后寿前摆出这个逊样!”小皇子一瘸一拐过来,嘴里有模有样地喝骂。玉琬不欲搭理他,天后赏赐的东西损坏,项上人头已经摇摇晃晃了,哪还顾得了那许多?她只顾抿唇叹恨自己时运不济,想着甄儿前不久才说的两人修成正果之语,顿时五味繁杂。回思事情经过,她越想越委屈,一股浓浓的酸意自心底涌上眼眶,她唇颤着险些掉下泪来。
小皇子见她半晌没应声,以为她被自己吓住,一时好奇蹲下,却不想见到一张满载情绪的脸,流血的手还沾着尘,微微有些凌乱的头发胡乱贴在肌肤,整个人看起来多少还带着点狼狈。“怎么?东西摔坏了?”他将碎了的镯子抢过去,在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抛着,嘴里又说:“瞧把你吓得!不就是个镯子吗?”一听这话,玉琬更加委屈,对他来说不过是个镯子,对自己却是相当于性命!一时之间,强忍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叭嗒叭嗒”落下来。宫里有规矩,除非服丧,否则大家均不得大哭。玉琬不敢再悖宫礼,只好耸着双肩抽搐,忍得十分辛苦。
“本殿下平常最喜欢这些玉碎之物,这东西我喜欢,我拿了,改明儿我回母后,求她再赏你一个。”
玉琬抬头,满眼氤氲,睫毛上尤挂着泪珠,眼神儿透着不敢置信,她盱目确认:“殿下说的是真的?”
小皇子目一斜,偏头扬声:“当然是真的!本殿下可没闲功夫逗你玩。”看着他小孩儿般的举动,玉琬止泪轻笑。遂又想到自己小命捏在人家手里,立又止笑谢恩。
“不必谢,反正祸是我闯的。”后一句他说得极小声,可玉琬还是听得真切。虽然小皇子不及十九皇子英俊,说话也不中听,人是既调皮又倔强,可他的心还是善良的。养尊处优的环境下长大,性情乖张些也是情有可原。想到这,玉琬情不自禁对他展颜一笑,笑容里满是友善。
小皇子看到她明媚的笑,本来黝黑的脸上居然漾起一抹淡淡的殷红。他故意沉声:“秦公公,怎么还杵在那?快来扶本殿下回去!”
秦公公回神,立马上前,两手托扶他的右手,两人一摇一晃离去。远远还听到秦公公在问“殿下要不要让人来抬”等语。玉琬望着他们的背影好一会才回神。
大家死里逃生,将余下的东西收好放齐。其中一宫女道:“小皇子人真好!居然还帮了我们!”
玉琬与另一宫女不置言,两人刚逢变故,神思还有些跟不上。
“你们在这做什么?”是熟悉的破嘎声音。
玉琬回头,果然是十九皇子。他身旁还站着其它兄弟。她行礼,给大家请安。另外两个小宫女胆小,瑟缩一旁,半晌才依样画葫芦请安。
“都起来吧!”其中一人道。三人谢恩。玉琬朝人声处看,让她们起身的是四皇子,二个月前曾经见过。四皇子是国字脸,脸庞的轮廓非常清晰,他性格沉稳,在玉琬的认知里,他是一个十分沉静的人。想不到今天最先出言的竟是他!十九见玉琬盯着四哥发愣,心里不舒服起来,黑眸上隐约可见跳动的火焰,他出言打断:“怎么是你?你在这做什么?”
他成功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在旁的七皇子诧问:“十九弟认识她?”
十九盯着玉琬,随口接答:“她是老祖宗身边的小宫女。”
听说是老祖宗身边的宫女,大家的目光变得巡视起来。玉琬感觉几道视线停留在自己身上,她后背一阵燥热,耳根儿也开始发烫,渐渐地,又演变成浑身不自在。
“老祖宗身边的人就是不一样,长得不错嘛!”不知道是谁率先出言。玉琬不敢看他,听声音辨明方向,只在心里回想着刚才在那儿见了谁。
“嗯!马马虎虎!老祖宗那会儿要将她赐我,我嫌她还小,又得老祖宗欢心,故而辞了。放心,等她长大些,老祖宗再赐我,我定会应的。”十九的一番话犹如平地惊雷,炸得玉琬晕乎乎的同时也臊得她直想钻地洞。
其它几人闻言,均嬉笑不止。
“喔?有这事?”
“我们怎么从未听说?”
“十九弟,该不是你看上人家,想让我们别打主意吧!”
……
大家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戏谑。只听十九答:“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各位皇兄!十九心底的这点心思,还望各位皇兄成全!”说着,他朝众人作揖。
“好说好说!十九弟长大了,是该有个人!我们做皇兄的,理当成全!”说话的又是七皇子。
七皇子是德妃所出,玉琬曾听人说起,天帝今年会封一批皇子为王,期间就有他。她悄悄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不同于四皇子的沉稳,也不同于十九皇子那种张扬的英俊,更不同于二十一皇子的调皮与倔强,七皇子长得白白净净,整个人看起来像个尊贵斯文的儒生。
“十九弟终于开窍了啊,还以为……”后面紧接着几声意有所指的窃笑。
“不说了,瞧这天热得!大伙儿还是快回吧,别晾在这里。你们也快回慈宁宫,指不定老祖宗在唤人。”十九出言。
玉琬审势告辞,转身侧走一旁,三人打道回慈宁宫。临到宫门口,又见十九追上来,眼神闪烁,神情颇不自然。“殿下还有什么事么?”玉琬行蹲礼,问。
“嗯,那个……”十九欲言又止,左顾右盼一阵,半晌才正眼瞧着玉琬,朝她伸出右手,手掌张开。“什么?”玉琬轻蹙眉,不明白他的意思。
“拿来!”十九说话的语气很别扭。
“哦。”玉琬应一声,以为他要自己得的赏赐,忙将手里的东西递上。
“谁稀罕你这东西了?我是说你的手!”
玉琬瞪着眼睛望他。
十九态度极不耐烦,他粗鲁拉过玉琬的手,当他看到那块变得触目惊心的红色时,他皱了皱眉,十分不满地撅了撅嘴,可手里的动作却变得异常轻柔。“得将伤口清理一下。”他说。
“没事的,奴婢可以自己处理。”想不到他细心发现了。玉琬想将手收回,无奈对方死死地紧拽,她试了几次都没成功。
“别说那么多,走!”十九拉着她旁若无人般往宫内跑,玉琬吓得惊慌四望,她不停甩手,试图挣脱他的禁锢。生怕被人撞见,一个宫女被一个皇子这么拉着跑,可不成体统!身后的两名小宫女相视一笑,多少明白过来,两人站得远远的,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
进房间,玉琬挣扎,焦急道:“殿下不可,奴婢得先回老祖宗那复命。”
十九不理她,只顾为她清洗伤口,闷不吭声为她上药,待伤口完全包扎好才放她自由。
玉琬嚅动几下嘴唇,不知道说什么好。憋了好半天,才启唇轻吐两字:“谢谢!”
“嗯。”十九应一声,道:“本殿下忙得很,没时间陪你,得走了。”
玉琬立刻起身,按规矩行礼相送。不想十九走到门边又回首,他轻喃交待:“下次走道时看着点!”话音刚落,不待玉琬有任何反应,一溜烟就不见了人影,想来是害臊,用跑走的。
去老祖宗那回话,老祖宗随意问了几句,让她上前看了下受伤的手,吩咐她回房好好休息。玉琬出来,寻了些药给与她同伤的小宫女送去,之后便回房。她伏在床上,偏头侧望窗外,未受伤的手托着下巴,心里回想着刚刚办完的差事。
窗外明亮一片,太阳烈得很,偶有一丝凉风吹入房,让人感觉舒爽至极。这是一段难得平静的日子。
因为玉琬受伤,所以次日的天后寿宴她没有上前,只远远垂首站在老祖宗身后。虽然天帝常去给老祖宗请安,可玉琬却没有真正见过他。依宫规礼仪,天帝圣驾所到之处都必须静鞭清场。老祖宗是天帝生母,在慈宁宫虽无静鞭程序,可回避还是有的。玉琬虽然聪敏,但到底年岁小,每次她都是候在隔壁的暖房,等待必要时的传唤。故而,今日她远站在主子身后时,对天朝这位育有二十八位皇子的天帝充满好奇。
宫女太监两列进来,各人手中举盘,由尊到卑布桌。明黄的龙椅座空,天后坐右手方向靠前,太后坐左手方向居于龙椅与凤座之中的位置。其它嫔妃皇族依尊卑长幼落座一排,外朝大臣依品级落座一排。喜乐飘扬,大家浅笑议论,不少人上前在天后面前诉说恭贺之词。皇子们暂无动静,想来是要等天帝进来。不一会,各桌上的酒菜布齐大半,美酒佳肴琳琅满目。
玉琬打量视线所及的几位嫔妃皇子。贵妃体态丰盈,肌肤洁白,年岁较之天后偏大,眼大唇小。她是宫中唯一没有养育子嗣的夫人。曾听人传言,天帝忌她娘家势大,故而有意不让其受孕。她今天穿了件仅次于天后的赤色长裙,上衣与下裙缝合的那种,肩上披薄纱。她端坐妃位,目不斜视,偶尔端茶小啜。再过去便是七皇子的生母德妃,两人眉宇间有几分相似,乍看之下是个温柔端庄的女人,性子沉静的那种。再看到淑妃,玉琬有些惊艳。淑妃容貌出众,称之为“花容月貌”一点也不为过,更加令人惊叹的是,她的眉间眼底均透着媚态,怪不得天帝一直以来对她恩宠有加。其它的后妃美人均是中、上之姿,大家着各色衣裙,其头上的饰品也因品级各异。再回头看天后,她今天的装扮十分细致,喜色的凤衫端庄大气,胸前的配饰极为考究,脸上的妆容细腻,金色的贴钿十分用心。天后身旁站着惜姑姑,却不见甄儿,想来是惜姑姑怕她有失,故而未让她上前。珏姑姑站立一旁,时不时朝玉琬使眼色,让她集中精力。玉琬朝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总觉有道视线审察着自己,她凭感觉搜寻,发现那火热视线的来源竟是十九皇子处。十九皇子远远坐着,遥遥望着上位,见到玉琬看他,忙往嘴里塞葡萄。玉琬一时神恍。
就在她愣怔瞬间,九声鞭响,大家屏气凝声,纷纷离座恭迎圣驾。玉琬收神,小心站着,垂首,与大家一起准备三呼万岁。
“参见吾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参见吾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参见吾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排山倒海的声音有远及近,天帝走到老祖宗前,老祖宗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天帝忙上前相扶:“老祖宗怎么也起来了,您快坐。”说话间,他搀着老祖宗回座坐好。老祖宗忙摆手,表示没事,接着又指指天后。天帝浅笑,行至天后身前,他亲自将她扶起,嘴里道:“今日是你寿辰,快起来!”天后盈笑谢恩,她起身,脸上微显羞色。天帝大步跨至龙椅前,转身,他威仪叫:“大家都起来吧!”
众人再次三呼万岁谢恩。
玉琬随众人起,远远站于一侧。
“今日是你寿辰,可有所想?”天帝问天后。
天后笑答:“臣妾无私心,只望天帝与老祖宗身休康健,各位皇子个个成才,我们天朝年年风调雨顺,更加民富国强。”
短短几语,天后将自己职责所在,自己在位所关心的事情尽数道出,内政外朝说得井然有序。
天帝大赞其贤:“天后为我天朝所虑,朕闻之心慰!今日是你寿辰,朕早让人备礼,已送至天后寝宫,天后回去即可看到。”
天帝话音刚落,底下众人神情各异,天后忙离座跪谢。虽是一贯浅笑,可此时却是笑至眼底。
老祖宗适时出来打“哈哈”,只听她道:“天帝天后如此恩爱,是我朝之福。宫里秩序井然,天后功不可没,陛下可要明记在心。其它嫔妃也都辛苦,大家要继续保持和睦,让天帝无后顾之忧,让我朝更加繁荣昌盛!”

005 风起
天帝二十七年,转眼间六年便已过去。短短六年时间,天朝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天后已于前年得急症过世,去得匆忙。现今后宫无主,贵妃与德妃两人暂摄内宫。天帝龙体微恙,太子监国,其它储皇子、王爷从旁辅助。
玉琬抬头,她望天,先前平静的天空开始风起云涌,一如现在的天朝。她手里端着红枣银耳羹。珏姑姑年岁大了,自己都需别人照顾,更不用提侍候老祖宗了,因此,她现在已经完全接下珏姑姑原来的活计。十八岁的玉琬如一朵娇艳绽放的花朵,六年前的稚嫩外表已被无法遮掩的风华取代。只是,她的性子越发沉静了,不多言不多问,冷眼静观身边发生的一切。甄儿跟着惜姑姑辅助新主子,前几日偶然碰到时依旧那么神采飞扬,看样子,她很自得其乐。
“婉姑姑,老祖宗在唤您。”新来的小宫女恭敬道。如今的玉婉身份不同,大家见面都得称她一声“婉姑姑”。
“嗯,知道了,我这就去。你去看看珏姑姑,看看她有什么需要,你帮她办好。”玉琬温和吩咐。
她入内,见老祖宗半坐起,靠着身后的垫子,精神不济瞌坐着。慢慢流逝的岁月在腐蚀这位曾经叱咤后宫的老人。
“老祖宗。”她将手里的东西放下,上前轻唤。
“嗯?啊!玉琬来啦!唉,人老啰!越来越不中用!不知怎么,最近老是犯困,估计啊,我的日子也快到头啰。”老祖宗饱经沧桑的脸上显露着平静。比起更多的上位者,她对死亡的畏惧表现得十分淡然。
“老祖宗千岁千千岁,怎么会呢?您只管宽心,估计您是犯春困了,无碍的。奴婢还偶尔打个盹,春困是众所难免。您别多想。”她上前为老祖宗掖掖被,然后请示:“老祖宗想吃点东西吗?奴婢刚刚熬了一碗羹,如果老祖宗想用,奴婢这就给您端过来。”
“不用了,先搁着吧!珏儿果然没选错人,她把你带到我的身边,这可真是值得庆幸的事。也只有你不嫌弃我老太婆,始终如一照顾着,你是好孩子,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是……”老祖宗顿口不言。
玉琬也不问,能顿住的话不一定是好话,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不必听得那么清楚。她上前,扶老祖宗躺好,不一会,就听到老祖宗轻微的“呼噜”声。她转身出来。
真的只是犯春困么?曾听有人言:春天,对于刚刚挨过严冬的高龄老人而言,代表的不是希望,而是……
“玉琬!”熟悉的声音打断她的胡思乱想。
是十九皇子,有好一阵没见他了。听说天朝出了件大案,当差主办的便是他。他的嗓音早就恢复,这两年的明争暗斗让这位曾经笑容满面的皇子变得成熟刚毅。
“奴婢见过十九皇子。”她中规中矩行礼,语调恭敬而又生疏。
十九脸上原还带着一丝喜色,可看到她满脸顺从和漠然时,脸色刹时间阴沉下来,他暗自咬咬牙,轻道:“你非得惹人生气么?”
“奴婢惶恐,奴婢不敢!”没有慌张,也没有真的惶恐,依旧那么漠清。
“不敢?你还有什么不敢的?”他的脸色灰败,勾起的嘴角带着一丝讽刺。
“为什么?这一年以来你总是这么对我?”这个疑问堵在他心里,就像一根生了锈的针,未生锈前突兀插进时疼痛不堪,可如今却是锈迹渗至四周,即使将针拔出,那锈迹仍然在那里。
玉琬轻蹙眉,一团复杂的情绪揪扯着她的内心,她努力让自己平静,她用一贯的语调接答:“奴婢对每位主子都一样,并无不同之处,殿下如果对奴婢不满,您只管说出来,奴婢改就是。”
“你?”十九哼着粗气,他真想扯下这张平静无波的面具,看看那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
“老祖宗刚刚睡下,如果您想见她,奴婢这就进去通禀。”又是公事公办的口吻。
“不必了!”十九冷哼一声负手离开。
望着他负气而走的背影,玉琬暗叹口气,心里安慰自己:生气了也好!反正不会有结果,等到将来害人害已,还不如趁早表明,大家都好死心。想起曾经的那段快乐时光,她轻轻将手附在胸前。
那是她入宫以来最快乐的日子。珏姑姑用心教会她各种事情,老祖宗见到她总是和颜悦色,各位皇子们常来,慈宁宫里总是充满欢笑。她与老七,十九,二十一这三位皇子最熟悉,偶尔也会同他们言语玩笑几句。老七斯文,知识渊博,与他一起谈古论今,那是十分畅快的事情。十九待她明显宠溺,在众人面前毫不掩饰他对自己的喜欢。二十一是个孤僻而倔强的小孩,却也能与她无话不谈。曾经的那段时光,她渐渐忘却灭门时的惨痛,也开始敞开心扉接纳身边的一些人。虽然待人接物十分小心,可她还是太大意了,忘记自己是身处在皇宫,而自己所接触到的人都不是普通身份。
依稀记得那个早晨,天空飘着毛毛细雨,在世的天后领着德妃和淑妃,三人浅笑交谈着来给老祖宗请安。她当时在暧阁外的亭子里与小宫女们刺绣,见到三人,众人纷纷跪迎行礼。
“你们谁是玉琬?”问话的是德妃,声音温柔,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视。
她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心里有些惶悸不安,规规矩矩站出来,恭恭敬敬行礼作答:“回禀娘娘,奴婢就是。”话音刚落,三道凛冽的目光齐齐审视她,她有种被人窥视研究的感觉,而且,那感觉遭透了。可即使这样,她也不敢显露出来。只听淑妃娇笑,声如脆铃响起:“两位姐姐,看来皇儿们的眼光不错,是个美人胚子。”
“好了!淑妃也别多说了,别忘记这里是慈宁宫,是老祖宗生活静养的地方。”天后威严的声音响起,似乎在提醒什么。接着她又道:“走吧!该去给老祖宗请安了!”
淑妃似有不甘,可又不敢造次,狠狠地剐她一眼,然后随天后去。唯有德妃若有所思盯了她好久,最后朝她长叹口气,什么都没说也进去了。
三人好没来由的行径让她的心顿时悬空。无意间,做错过什么么?她百思不得其解。
“玉琬,你沏茶的手艺最好,去给几位娘娘沏茶过来。”玉姑姑出来说。
“是。”她躬身领命,到茶尚间,自己亲自烧水,望着“呼呼”往上冒的热气回想着先前几位娘娘古里古怪的对话。
什么叫皇儿们眼光不错?这个问题一直回荡在她心里,困扰缠绕着她的思绪。直到“咕咕”的水沸声响起,她才惊醒去沏茶。
“玉琬这孩子聪明伶俐,应该不是不懂事的孩子,先缓缓吧!她与几个孙儿都相处得不错,那是她人缘好。至于几位孙儿想要她的事情,就甭提了。他们要是再问,就说是我老祖宗舍不得放人。还有,你们当娘亲的,别把其它兄弟也中意她的事情说出去,免得伤了兄弟和气。我们帝王家比不得旁人,兄弟不和可是要影响江山社稷的大事,轻则让黎民百姓看笑话,重则动摇国本。你们说话可得三思。至于玉琬这丫头嘛……”老祖宗停言。
她当时端着茶站在帘外,一股冷飕飕的感觉突然袭来,她忍不住噤颤几下。原来如此!刚巧谨姑姑过来,她将手里的活计转交给她,自己道声不舒服便回房休息。说是休息,还不如说是收惊。当时,她努力回想近日来发生的一切,虽然她自己觉着挺好,却忽略了另一重要的问题。皇子们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只要他们中意,自己在他们眼中就如一件喜爱的东西。若这东西一人喜欢也就罢了,偏偏多人喜欢,若是争执起来,最后的结果势必是这东西被毁,大家都不能要。思虑到这层,她的脚底直冒冷气,额头也冷冰冰的,刚巧珏姑姑听说她身体不舒服进来探望,见她脸色苍白魂不守舍的样子,拿手探头发现她额头发冷,故而相信她真是病了。当天还请了医女过来,医女说她可能是招风,才会有此反应,服两剂药就好。她这一病,就病得和从前大不相同,不再与众皇子玩笑嬉闹,他们来时自己尽量躲着,即使偶尔碰着也是站在人多的地方,规规矩矩说话行礼,再无逾越身份的行为。好几次,她都发现老祖宗看着她愣神。珏姑姑看她的眼神充满怜惜。是啊,老祖宗和珏姑姑都是精明人,怎么会猜不到她的想法呢?不过,她们没有明言,那就是赞同她的务实。
“没人时,你总是这么发呆么?”
是七皇子,今儿个是怎么了?怎么大家一个个都来?玉琬浅笑:“奴婢见过七皇子。”
“嗯,起来吧!”
自从她的态度转变后,七皇子是最少来烦她的人,或许是他猜到什么,故而也开始回避。
“可以去那边走走么?”七皇子指着宫外的小河方向。
她想了想,轻点头。
春风吹拂绿柳,小河流水潺潺而过。
玉琬今天穿件带兰花的宫装,秀眉红唇轻描淡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是大方不沾俗气。
“我们有多久不曾这样了?”七皇子手里晃着折扇,淡淡地开口。
玉琬回头,看到他望着远处如绸涌般的河水出神。七皇子比十九大好几岁,不知是不是因为肤白的缘故,他看起来极不显老。不过,岁月终究还是留下痕迹,原本执着于文学的清澈眼神,如今也变得深邃难懂了。
“我知道你的难处,也不想让人有机会加害你,所以我一直没找过你。”
玉琬抬眼,七皇子的坦白让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谢谢您能理解。以前和您聊天的日子真的很开心,可以说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从您这里,我真的学到了很多。”这话是真的,不作假。
七皇子的唇缘泛起一丝笑意,然后没头没脑地说出一句:“呃,要变天了。”
玉琬抬头望天,虽说云风轻动,可还是有浅浅的阳光。变天?难道是另有所指?她再次望向七皇子,可他早就转过身去。呃,看来这天朝平静的日子到头了。
两人静静走在绿堤边,玉琬偶尔会伸手摸摸眼前晃动的嫩柳。不知为何,就这样走在七皇子身边,她的心很平静。不似与十九在一起时那般提心吊胆和小心翼翼。
当两人走回慈宁宫时,就有一小宫女慌慌张张跑出来,还撞在她身上。“怎么了?这么慌慌张张的?”玉琬问,声音透着严厉。
小宫女见是她,眼睛一亮如遇救星,急急忙忙嚷道:“琬姑姑您可算是回来了!快去看看老祖宗吧!她不好了!”
玉琬一个耳光煽过去,骂道:“什么老祖宗不好?尽说胡话,宫中的规矩忘哪了?”说着,她又急急朝七皇子道:“请殿下见谅,她还小不懂规矩。”
小宫女顿觉失言,忙跪下求饶。
“好了!你快去请太医吧!说话留心!”
小宫女千恩万谢从地上爬起,匆匆忙忙朝太医院跑去。
玉琬心中一阵混乱,胡乱告罪一声朝老祖宗所在的暖阁跑去。

006 变天
玉琬守在老祖宗身边。白发苍苍的老人张大嘴哈气,气是出多进少,她的头发已经凌乱不堪,脸色灰暗,浑身上下瘦骨嶙峋,从未散失过气势的眸子也开始暗淡下来。她突然有种极为不好的预感:老祖宗的日子恐怕不多了。
在房间的角落,那里有个青花瓶,瓶子里种着两棵树,是老祖宗亲手种的,自玉琬侍候老祖宗以来,那两棵树一直都是绿绿葱葱,可如今却只剩下零星散落的几枚黄叶。虽然挂在枝头,却有随时凋零的可能。房间里飘着药香,人呆久了,衣服头发浑身都是药味。珏姑姑躺在另一个暖阁,有心来侍候老祖宗,奈何自己身体不济,只能天天瞪着亮眼望着老祖宗这边干着急。
“嗯——”
老祖宗轻喃,身体动了两下,玉琬忙上前,她伸手入被摸了摸,果然,老祖宗又小便了。
“荧儿,荧儿……”她出声唤。
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小女孩进来,正是那天挨打的小宫女。玉琬当时心急打她也是为她好,要知道,说那话是要被杀头的。如今的慈宁宫冷冷清清,天帝一直也是疾病缠身,若来看老祖宗,怕两人会冲撞。宫里的后妃们初时还做做样子,可如今却是样子也懒得摆了。各位孙字辈的皇子天天忙着明争暗斗,除了平日亲厚的几个偶尔来探望,其它的根本不见人影。宫里年长的姑姑也开始耍横,玉琬若是叫她们,一个个躲得远远的,谁也不愿来端屎擦尿。人情冷暖,在这一刻已经发挥到极致。
“老祖宗又尿湿了吗?”荧儿小声问。伸手从盆里拧个帕子,随手递上。紧接着又跑出去抱来新的软垫。
玉琬使劲将老祖宗翻身过去,将那团污秽发臭的垫子抽出,将她的衣服扒下,用帕子试干净她的玉体,然后又给她换上干净的新衣。等这一切做完,她已经累得香汗淋漓。
“还愣着做什么?快把这些东西拿出去!”东西在房间里放得越久,整个房间都会有异味。她是习惯了,可万一哪天哪位主子过来,只怕闻着会不舒服。
小荧立刻将东西拎出去。其实玉琬也不想凶的,可这种忙乱憋气的日子实在折磨人,连带着人的火气也渐旺起来。
“玉琬,幸亏有你。”老祖宗说话,眼角闪着泪光。
“侍候老祖宗是应当的,老祖宗您只管放心,玉琬不会丢下您不管。”
“嗯,你的话我相信。”老祖宗干瘪的嘴蠕动几下。
“您想吃点什么吗?”玉琬凑上前问。
老祖宗摇头,半晌才发出声音:“扶我起来!”
玉琬将她扶起,随手递上一杯茶,让她漱口。
“嗯,好啦!”老祖宗嘴里喘着粗气,她指指身旁的小柜子,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把钥匙递给她,用眼神示意她打开。
玉琬恭敬将东西接过,小心将柜子打开,心里充满好奇。这是一个朱漆柜,外面套着金锁,四角边缘用硬质材料封死,四面刻着龙风花纹,一看就知其名贵。柜子里头端放着一枚白玉令牌。
“将它拿出来。”
依言,她双手小心将玉牌捧出递至老祖宗面前,却不料老祖宗摇头不接。
“你将它藏好,等一下奉我的懿旨去求见天帝,待他身旁无人时,你将东西拿给他看。他自然明白。
“去见陛下?”
“怎么?不敢么?”
玉琬摇头,她不是不敢,而是……唉,算了,她就走一遭吧!
“奴婢现在就去?”虽然她很不明白,心中疑惑万分,但她还是会遵命行事。
老祖宗点头。“快去快回,我还等着你回来复命。”
“是。奴婢现在就去。”
这是玉琬第一次来到天帝的寝宫,宫门外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门前的廊上还不时有人巡逻。虽然天帝安危确实很重要,可如此严密的防哨,总令人感到难安。
“什么人?”守宫的侍卫大声喝问。
“奴婢是慈宁宫侍候太后的玉琬,现奉老祖宗之命特来看望陛下,老祖宗与陛下两人多日不见,老祖宗心里挂念得紧,故派奴婢来问安。”玉琬脸上挂着浅笑,一手将慈宁宫的腰牌递上。
侍卫拿腰牌翻来覆去反复看了多遍,好半天才放行道:“嗯,没错,是慈宁宫的腰牌,进去吧!不要逗留太久,免得打搅天帝休息。”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盛,一个小小的侍卫何以嚣张至此?
前脚刚踏进宫门,就有一个小太监来领路。侍候陛下的人很多,大家静默无言,步履匆匆。她们见到玉琬并没有多加打量,即使与她擦肩而过也似未见一般。气氛真是诡异!
“这位姑姑,您请。陛下就在房里面。”
“谢谢公公!”玉琬道谢入内。
“陛下,你的这子下错啦!”女人的娇笑声传来。
“那是朕故意让与爱妃的,朕不故意输子,且能博得红颜一笑?”
玉琬的脚步顿了一下,愈加疑惑起来。听声音,陛下的病似乎已经痊愈。
“你是?”一个老太监手里端着瓜果,见到玉琬问。
“奴婢是奉老祖宗之命来看望陛下的,不知是否方便?”
“哦,你是老祖宗派来的。当然方便,老奴这就去通禀。”
不一会,就听里边传来声音:“陛下,老祖宗派人来看您了。”
“老祖宗?”
“是的。来人是这么说的。”
“你还愣着干嘛?快让她进来啊!朕也想知道老祖宗最近怎样!”接着又听声音道:“爱妃,听话,你先回避一下。”
“嗯……不嘛,陛下为何要赶走臣妾?不嘛,臣妾要留在这里。”嗲气的声音让人忍不住起鸡皮疙瘩。
“乖,爱妃听话。你也不想外人知道朕称病与你享乐吧?”
“哼!”女人的声音不服,但还是听到脚步声从旁门离开。
刚才进去的公公出来。“姑娘请,陛下在里边。”
“谢谢公公。”
玉琬入内,见到穿着寝衣的天帝端坐上位。
“奴婢见过陛下,陛下万岁万万岁!”
“平身吧!老祖宗近来如何?”声音里透着相思和无奈。
“回陛下,老祖宗最近的精神大不如前,而且……”
“而且怎么样?”天帝从座上惊起。
“老祖宗行动不便,不能自理,每天只能在床上度日。”
“是么?都是朕不孝!朕之不孝啊!”天帝倏地痛哭。
玉琬一时不知所措,对天帝的反应实在莫名,难道没人告诉过他老祖宗的近况么?还是……想到门外森严的守卫,她似乎想到了什么不该想的事情。难道?想到那种可能,她不禁打个寒颤。
房间里只有三人,她与陛下,还有那位老宫人。玉琬找个合适的位置,用背对着老宫人,她双手托着手帕上前,待行至天帝面前时,故意将藏在袖里的玉牌露出半截。
“你?”天帝有些吃惊,显然是看到了东西,他的神情愈加激动起来。
玉琬忙出言安慰:“陛下不必担心,老祖宗早晚会好,您还需保重龙体。免得老祖宗为您担忧。”
天帝点头,看玉琬的眼神多了些激赏。他自然明白玉琬说话的用意,现在不是激动的时候。
“安,你去沏茶来,朕要好好问问老祖宗的事情,久了大家解渴。”
“是。”那个叫安的太监退下。
“老祖宗瘦了吗?”天帝问。食指有意无意地敲着坐垫。
玉琬上前,身子刚好挡住他动作的手,接答:“回陛下,老祖宗是清瘦了些。”
“是吗?”天帝伏榻痛哭,玉琬又上前劝慰。这次,两人的身子有了轻微接触。
安公公沏茶回来,见只有天帝一人红肿着眼睛发呆,而那宫女早走了。
“陛下。”他小心叫。
“出去!”天帝随手抓起桌上的棋盘砸下。
“呯呯”几声,黑白棋子散落一地,天帝额前的头发垂落下来,整个人愤怒不堪。
安公公不敢有悖,踉跄几步倒行退出。
玉琬紧紧按住袖口,虽然面色如常,可心里却是翻江蹈海般不安。出了天帝寝宫,她回头望望外面的戒备,心中不禁替那里边的人悲哀起来。曾经,他一跺脚便是风云变色,可如今……
这天,果然要变了。

007 兵符
“属下见过国舅大人,您请!”
熟悉的声音,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可真正让玉琬止步的却是“国舅”二字。
你个老东西,竟敢和当今国舅爷叫板,不是自寻死路么?
宣旨官临去时那无礼的言词,那轻倨的态度,那轻觑的语气,她至死都无法忘记。玉琬停下脚步,她没有转身,两只耳朵却竖起来。
“今儿有什么异常吗?”
“回国舅大人,没有!慈宁宫的老祖宗派人来看望陛下,刚刚离开。太子和各位皇子想见陛下,也按吩咐回拒。到目前为止,只有杨妃娘娘一直伴在陛下左右。”
“嗯。好!做得不错!不过,下次说话不要那么大声。”
两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听不真切。
“嗬!”
前面猛地跳出一人,来人嬉笑一声喊,将正全神贯注偷听的玉琬唬得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她定定神,细眼看出来人是甄儿。
“什么人?”有两个侍卫听到声音喝叱过来。
玉琬二话不说,拉着甄儿就跑,两人在拐角处贴墙站定。玉琬的一颗心随着脚步的接近“扑通扑通”乱跳,她双手紧攥袖口,额上渗出丝丝薄汗。甄儿见状,伸手轻拍几下她的手背,抿唇不语,用眼神示意她没事。
“见鬼了,刚刚明明听到有人声。”
“兴许是别殿儿的宫女们在玩耍,声音大点让你听到了,别大惊小怪一惊一乍的,本来这差当得就邪乎,这要是再让你这么吓几次,我非折寿不可!”
“我这寿已经折了,呃,咱们将来啊,还指不定怎么死呢!”
“行了!别废话了!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回本位当差吧!”
“可不是?!不好好当差,咱们的家人就不得安宁,你说,怎么就挑中咱们了呢?!”
“嗨——别说这些了,走吧!谁叫咱哥俩命背!”
小声交谈的声音渐渐远去。
听这两人的口气,似乎……玉琬心中有些犯疑。
玉琬转头,发现甄儿正盯着自己怔神,两人眼神儿一碰,甄儿就像做错事的孩子般将眼神挪开。玉琬浅笑,长吐口气,嘴里嗔怨:“你这脾气能不能改改?我早晚得被你吓死!刚才多悬呐?!”
想起刚才,还真是吓得够呛,玉琬感觉背后冒汗的位置让风一吹,变得凉飕飕的。
甄儿轻笑。
“哪能呢!我们大家都得长命百岁,活得好好的。再说,吓坏了你,我还不哭死去?!”
“惜姑姑说得没错,你这猴脾气啊,只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改,得!你哪天要是真改了,也就不叫甄儿了。”
两人说笑着朝慈宁宫去。
“最近好吗?”
“挺好的,反正我只听惜姑姑的,不直接侍候主子,其它姑姑和小宫女说话,我是爱理不理爱睬不睬,反正我有惜姑姑照应!”
玉琬觑了她一眼,正经道:“今时不同往日,你呀,以后做事多留心在意,照顾好自己。惜姑姑的生活肯定也有诸多不容易,你别尽给她惹事添乱,宫里头像惜姑姑这般对你真好的人,你得知道珍惜。”
“知道啦!”甄儿两眼弯弯笑着应,紧紧地又贫嘴加句:“我知道除了惜姑姑对我好,还有玉琬你,放心,我心里明白着!”
玉琬见她仍是嬉皮笑脸,也不知道自己的话她听进去多少,可在这宫里面,平时说话都不能挑得太明,更何况是如今这处处杀机的时刻……
“你呢?听说老祖宗最近越发不大好了,屎尿都在床上,是真的吗?”
玉琬蓦地一惊,忙上前捂住她的嘴,左顾右盼一阵,小心言语道:“小姑奶奶,你在外面说话能不能小声点?小心隔墙有耳!”
甄儿瞪着圆溜溜的眼珠,满脸委屈。
玉琬暗叹口气,复又压低声音道:“老祖宗好不好不是我们该说的,不想招事的话,以后就少说这些大不敬之言,就是想说也别大声嚷嚷。”
甄儿转过身,定定地望着玉琬。
玉琬被她盯得心里有些发毛,忍不住问:“怎么了?”
甄儿垂头,脸上现出一丝不悦,她的声音颇为伤感:
“没什么,只是觉得玉琬越来越谨慎了。以前,我们什么话都说,可如今……还有,你平常谨慎我没得说,可今儿却有点过头。我感觉……我感觉一点点小事就让你像惊弓之鸟!或者该是我问你,你到底怎么了?发生什么大事儿了吗?”
甄儿虽然爱闹,可她并不傻。虽然她常说是因为惜姑姑照应着,可如果她自己没几个心眼,估计谁罩都没用。想到这层,玉琬也觉得自己确实有些大惊小怪。
她有点心虚,好半晌才接答:“没……没什么,可能老祖宗身体欠安,我的心绪有些乱了吧!”
不是她不愿意说出实情,实在是事儿太大,多一人知道就多一分危险,临了还多牵连人进来,百思都是无益之事。
“我到了,你也回去吧!别让惜姑姑见不着你焦急。”
“嗯,那我去了!你也保重自己。”
玉琬点头,望着甄儿三步一回头离开。
待甄儿走远了,玉琬才隔着衣料摸里边的东西,还好,都还好好的。东西带着人体温,俨然是捂热了。她深吸口气,举步朝老祖宗所在的暖阁走去。
掀帘进房,珏姑姑正陪老祖宗聊起往事,老祖宗咧着干瘪瘪的嘴笑得挺开心。见她进来,老祖宗忙止笑朝她招手。
“天帝怎么样?”
玉琬待要行礼,老祖宗忙道:“事情紧急,这些虚的东西以后就免了,先说正事。”
“回老祖宗,天帝人挺好,听说您久病未愈,他还伤心落泪,一个劲儿自责是自己不孝。”玉琬在心里打了个腹稿,想着怎样才能让老祖宗明白天帝的境况,又不至于是自己把话说得太明。
“人好就行,只要人在,其它什么都好办。”老祖宗没头没尾地摞出一句。玉琬有些不大明白,故而不敢接话碴。
“那宫里头是不是里三层外三层给严密保护起来了?”
老祖宗看着她,眼神似乎一下子又恢复到了以前的神采奕奕。
玉琬心中“突”了一下,有些惊愕。她没想到老祖宗久病数月,居然连这都能猜到。看来,岁月只是消磨了这位老人的身体,并没有吞噬她的精明睿智。
“我的身体是病得一蹋糊涂没救了,可我的脑子不糊涂!那些个狼子野心的人,想趁机犯上作乱,我还没死呢!咳,咳……”
“老祖宗,您别激动,您想帮天帝爷就得保重身子,可千万要顺气。”珏姑姑上前替她抚背,从旁劝解。
“这事儿,咱两个老东西是使不上什么劲了,要想救我大天朝,还得靠玉琬这丫头。”说话间,老祖宗用手颤动着指向玉琬。
玉琬忙道:“老祖宗只管吩咐,只要是奴婢能做到的,奴婢一定尽全力。”说着,她又从袖里掏出四块鎏金的兵符递上:“这是天帝爷悄悄塞给奴婢的东西,请老祖宗过目。”
看清东西,老祖宗大笑起来,双手捶被叫道:“好!好!好!我儿不糊涂!”
“老祖宗!”玉琬小声叫。
“这不是兵符吗?天帝怎么把它给玉琬了?”珏姑姑不无吃惊。
“是啊!这就是兵符!”老祖宗道。
玉琬只知道这东西肯定贵重,却没想到它就是传说中的兵符,想起刚才在宫门口的那一幕,又忍不住后怕起来,浑身冰凉打个寒噤。这要是……可是这……
“玉琬呐,你老祖宗我这辈子没求过人,今儿我求你一回,求你救我们大天朝一次,千万别让那些个乱臣贼子的奸计得逞!我是不能动了,不然,我宁愿代我天朝向你跪下。”
玉琬慌忙跪地,惶迫答话:“老祖宗您言重了,有什么话您只管吩咐,奴婢照办就是!”
“你好啊,真好!你是好孩子!可惜我不能为你做主,不然……”
“这些等老祖宗好了再说吧。眼下最要紧的是陛下的事,还请老祖宗示下。”玉琬聪明,此时不是得到承诺的时机,为了以后的路,她打断老祖宗未完的话。
老祖宗若有所明地点头,缓身朝珏姑姑吩咐:“珏儿,你去门外边盯着,别让任何人接近。如果有人接近,你就发个信号过来。”
“是!奴婢遵命!”
房里只剩下两人,几缕阳光射进来,无数尘灰在其间飞扬起舞。老祖宗手里托着兵符愣了半天神,好半晌才慢悠悠地开口:
“玉琬啊,你知道这兵符代表着什么么?”
“奴婢知道,一块兵符代表一方兵权,四块兵符就代表我们天朝东、南、西、北四方兵权。”
“嗯,不错!你懂得还不少。”
“奴婢的父亲曾是朝廷官员,他曾和奴婢说起过,父亲敬爱我们天朝,所以他什么都和奴婢说。”
“嗯,你父亲一定是个好官。”老祖宗夸赞。
玉琬鼻头一酸,险些掉下泪来,她哽咽几下,半晌才伏地谢恩:“谢老祖宗夸赞!”
老祖宗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她深吸口气,似乎做了什么重大决定,只听她沉声道:“今儿个,我就将我们天朝的兵权交到你手里。你得帮我想办法把天帝救出来!你仔细听着,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
玉琬骇然,两眼盯着兵符迟迟不敢伸手。
“怎么?刚刚不是说只要我吩咐,你都会去做么?”老祖宗的声音透着不容拒绝的严厉。
“可……可这事儿太大了,奴婢有些不敢。”
“别怕,老婆子不是让你调兵来打仗,只是想你将这些东西想办法送出宫去,交到可靠的皇子手里,当然,首先你得去找太子!”
“可是,如果皇子们拿了兵符不来救陛下怎么办?”玉琬还是有些担心。现在皇子们分成几派,她实在分不清他们谁是谁非。
老祖宗似乎看出了她的为难。只听她道:“用你的眼睛,用你的心去选,你认为谁有可能成为明君你就给谁!不用害怕,大不了我们宫里的这帮老人全都被那些乱臣贼子们给害了,可江山还在我们手里,到时,新帝诛乱党,天朝还是我们的。”老祖宗说得大义凛然,说得舍生忘死。她的态度很明确,她只要保住子孙的江山,至于谁来当天帝,由谁做龙椅,她不在乎。
玉琬想了想,总觉得事情太悬,虽说自己深得老祖宗宠信,可也不至于可以代帝选新君。虽然她说不出个所以然,却总有被人下套的错觉……
“呶,拿着!”
在老祖宗的一再催促下,玉琬犹犹豫豫伸手,心里一会踌躇,一会七下八下直闹得慌。
老祖宗倏然欠身,将四块兵符硬塞到她手里。在硬物触手的那一刻,玉琬心头一震,两眼愣巴巴地望着手里的闪光,神思恍惚,怔怔儿说不出话来。
新君的决定权,真的在她手里了么?

008 出宫
窗外传来三声轻敲,那是珏姑姑的信号,有人来了。
玉琬迅速将手里的东西收起,起身凑到老祖宗耳边小声道:“还请老祖宗对奴婢打骂几句,趁人多的时候。”
老祖宗瞥她一眼,很快明白过来,轻笑点头,眼里满是赞赏。
玉琬垂头跪于地下,几个小宫女端水进来,老祖宗半坐着身子气喘吁吁地喝骂:“你也嫌弃我了是不是?呼!呼!呼!我想吃宫外的蜜枣儿,你就是不给我弄来,你存心想气我是不是?!呼——”
玉琬忙上前告罪:“老祖宗请息怒,是奴婢该死,奴婢这就让人去弄来。”
老祖宗不依,使劲将身旁的物什往地上扔,自己因为受力跌回床上,张大嘴巴呼呼喘气。玉琬似乎被吓着了,傻愣愣地望着地上的狼籍,过了半晌也没敢上前。其它宫女何时见老祖宗发过如此大火?一个个站得远远的,躲在角落里更是不敢吭气。
珏姑姑适时进来,她在门外看得真切,听得清楚,她得来帮这两人将这出戏给唱圆。只见她颤巍巍上前,温言软语地劝:“老祖宗保重自己要紧,犯不着跟一帮奴才们生气,您要吃什么,奴婢一定给您弄来。”
老祖宗气息微弱,说话也不利索了,见到珏姑姑进来,用力瞪了两眼,张了张嘴想说话。珏姑姑忙将身子伏下,众人见老祖宗的嘴又张几张,珏姑姑就直起身来吩咐:“玉琬,你去宫外帮老祖宗找些蜜枣儿回来,多比几家,要最好的!”
玉琬小声嘟囔着接话:“我们宫里的蜜枣儿不是天下最好的么?”
一听这话,珏姑姑也来火了,上前戳着她的额头叫骂:“叫你去你就去,主子吩咐的事儿哪能由你狡辩?以前教你的规矩全去哪儿了?没记在心里,吃到肠子里了?”
玉琬两眼一红,委委屈屈地答应:“奴婢这就去。可是,没有出入的令牌,奴婢出不了宫门。”
“令牌么?!我这有,你拿去,快去快回,老祖宗可等着解馋。”珏姑姑说着,将腰上的令牌解下,双手捧给她。临了又交待:“换身衣服,让人看着清爽点,咱们慈宁宫的人出宫,可不能让人小觑了去!”
“是!”
玉琬行礼退出,听到身后传来珏姑姑教训其它宫人的声音:“你们还愣着做什么?没看到老祖宗刚发了脾气累了吗?一个个杵在这,像木头桩子似的,平时要着你们的时候不见人,这会儿就蹦出来了?我告诉你们,只要我珏姑姑还活着一天,你们就给我夹着尾巴好好做人,别让我知道你们背地里的那些破事儿!”
宫女们被她训得脸上一阵白一阵红,大家寂默无言,鱼贯而出。
玉琬换好衣服,将东西收藏妥当出来。
“等等,出了宫将这个戴上。”珏姑姑将手里的裙帽递给她。“你第一次出宫吧?路上要小心,快去快回,老祖宗病久了,心里难免有些病气,你也别往心里去,好好办差!”
“嗯。”玉琬点头,表示明白。她斜瞟一眼,见旁边有几个小宫女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心里蓦地明白过来。
经过几番盘查,玉琬总算是到了宫门口。正门未开,大家出入随侧门。
玉琬坐在马车里,她捻了捻披在外头的风衣边,又捋了捋胸前的裙带,抬头深呼吸一次,准备迎接最后的盘查。
“什么人?”
守门的宫卫例行盘问。
玉琬满脸微笑掀帘,柔声细语接答:“这位大哥,我们是慈宁宫的,因为老祖宗突然想吃宫外的蜜枣儿,故支奴婢去采买。呶,这是宫里的令牌,请您过目。”
守门的宫卫一向都是接触专横的主子,再不济也是些狐假虎威的奴才,经常被人喝五吆六,何时被人如此客气待过?玉琬待他们恭敬,顿时,大家的脸色缓和下来。其中一人上前来验牌,玉琬忙手捧着奉上。
“嗯,是慈宁宫的令牌没错!大家放行!”
玉琬将令牌收回,笑着称谢。
笃笃、笃笃……
马车朝宫外飞奔而去。
玉琬坐在车上,心里有些兴奋又有些忧愁。兴奋自己的出宫,忧愁自己肩负的重担。想到老祖宗在今天的表现,她的心猛地一颤,背后冒出好些躁汗,脑中一个大胆的念头闪过,难道……
如今东西在自己身上,她是无任如何都脱不了干系,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差事美美地办好……
“姑姑,我们先去哪?”小太监问。
“你把车子赶到蜜枣儿最多的地方去吧!”
在外人眼里,她只能是出来买蜜枣儿的。
大约半炷香的功夫,就听见小太监在外面叫:“姑姑,到了!”
“嗯。”小太监为他挑帘,玉琬小心跳下车。“你在这茶楼候着,我去里边多选几家,得要最好的才能让老祖宗高兴。”
“是!是!是!”小太监忙不迭点头作揖。
玉琬穿进人群,回头见小太监已经进了茶楼,于是转身便进了一家铺子。她把外边的风衣倒换过来,原来的浅红色立刻变成了浅黄,又将裙帽戴上,上上下下侨装过后才自铺内出来。
太子早从宫里边搬出来了,住在外面的太子府。玉琬不知道府邸的具体位置,只好又雇辆马车前去。
赶车的把式是个老实人,乍听去“太子府”就吓得直哆嗦,说话也结结巴巴客气起来。他悄悄打量玉琬,见她相貌出众衣着不俗,心里猜想着她是哪方的贵人,故而不敢有丝毫怠慢。
玉琬一直留心车外的事物,待远远见了太子府时,忙招呼车把式停下。守门的人数倒是无异常,就是不知道里边怎样。玉琬心中踌躇,她怀里揣的东西太过要紧,绝不能落到歹人手里!
“青青的草,红红的花,我唱歌儿骑着马……”
孩子们嬉闹的声音远远地随风传来。玉琬微微一笑,计上心来。她下车,付了车资谢过车把式,待马车走远了,她才朝孩子们唱歌的地方行去。
“小妹妹,你在哭什么?”玉琬背着身子问。她早就看到这个小女孩因为包子掉在地上被其它小孩踩得稀烂而哭泣。
“我的包子没了!”小女孩满脸诧异,抽搐着回答。
“不就是个包子吗?姐姐给你!不过,你得为姐姐办件事!”
“什么事?”
玉琬把事情仔仔细细交待,并告诉她,事成之后给她一颗小金豆。
“你愿意吗?”
“我愿意!”
小女孩慢慢地朝太子府去,还时不时地回头望玉琬,玉琬朝她挥手,让她继续往前。
“去去去!这里不是小孩儿能玩的地方,到那边玩去!”府里的彪形大汉出来赶她,小女孩立刻扯着嗓子喊:“我不是来玩的,是有人让我送信!”说着,她将手里的信件高高举起。
“送信?谁让你送的?你该不是唬人玩儿吧?”彪形大汉说着就要夺信。小女孩挣扎着大哭,声音尖锐至极,嘴里还不清不楚地嚷:“太子殿下,我要见太子殿下,这信只能给太子殿下一个人看。神仙姐姐说了,谁看谁得死!”
玉琬轻笑,这小女孩还真不是省油的灯。
那彪形大汉听她说得严重,手里又确实拿了信,当下又迟疑起来,望着手里的信封迟迟不敢动手。
刚好,太子的马车回来,众人纷纷下跪行礼。管事的太监上前训道:“常贵,你怎么当差的?怎么和个小女孩在门口拉拉扯扯,让人看见像话吗?”
原来那彪形大汉叫常贵,只见他满脸愧色,半晌才嗫嚅着解释:“奴才本来要赶她走的,可她说她是来送信的……”
不待他将话说完,小女孩趁他不备,冲上前将信抢过,跑到马车前叫:“太子殿下,这是仙女姐姐给你的信。”
众人吃惊不小,玉琬也备感意外,这小家伙,胆子真不小,不过还真有两下子。
管事太监上前就要拉她,只听马车内的人道:“放开她,将信递上来。”
太监无法,只好将信接过递上,回头还不忘瞪小女孩几眼。小女孩神气得很,下颌一抬,反瞪回去。
“嘿,你个小东西!”太监叫骂着举手又想打。
“住手!让小孩过来,我问她几句话。”
“是!”太监哈腰应,转头示意小女孩上前。这下小女孩更神气了,两手负背,一步一步踏得得意洋洋。
“这信是谁给你的?”太子盯着信上的画问。画很简单,就是一条龙被困在笼子里。父王出事了么?难怪他多次求见父王都无果,原来是出事了。这龙被锁在笼,不正是软禁吗?
“姐姐给的。”
“什么样的姐姐?”旁边有人将车帘摞起,太子成熟刚毅的脸显露在众人面前。他将手里的画收起来,端坐着问话。
“不知道。她蒙着面纱,看背影很漂亮!”
“你才这么大点,怎么知道人家背影漂不漂亮?”管事的太监插嘴。
“别人漂不漂亮我不肯定,反正你的背影我一看就知道是个糟老头儿!”别看小女孩人小,一张小嘴可刁得很。
众人哄笑,那太监臊得不行。
“行了行了!德福,你都多大的人了?还跟小孩儿一般见识?!”太子有些不满。“小孩,你过来,那姐姐还说了什么?”
小女孩把手一伸,叫:“小金豆!”
“嘿?你还有完没完了?”叫德福的太监道。
太子瞪他一眼,示意给她一金豆。德福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怀里掏出一颗小金豆子,愤愤地塞进小女孩手里。
“姐姐还说……”小女孩又将话咽住。
这时,太子的浓眉也微微挑起。
小女孩机灵,立刻又接话:“姐姐说了,太了殿下若是听我把话说完,那就请到墙角边去取东西。”
太子从车上跳下来,跑向她所指的墙角边,众人踵接其后。
墙角处有一块金牌,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扎眼,旁边安放着一颗小金豆,正闪闪发着光,再旁边有红绳系好的一卷信。太子将地上的东西拾起,望着前方渐渐消失的俪影愣神。

009 献符
玉琬只献给太子一方兵符,这是她思虑再三的决定。她想过将四方兵符一起献太子,可如果那样,天帝就有可能……那不是她想要的结果,或者说,她还不想为任何人陪葬。
骄阳似火,玉琬静候在十九皇子的府门外,后背已然有些濡湿。
“玉琬?!真的是你!”十九的声音透着不可抑制的兴奋和欣喜。他从府里冲出来,直接跳出门槛,那么大的人,却做出孩童般的举动。十九左手捻着右手的袖口,脸色有些晕红,两眼时不时地瞟向朝思暮想的心上人,心中却有丝儿惶惑。
“你怎么出宫了?该不是偷跑出来吧?”想到这层,他也顾不上什么礼节,拖着玉琬就往府里的暗处躲。
玉琬蹙眉,恍惚着想解释,奈何对方紧攥,只好先挣扎着想甩手,可女人的力气哪里比得男人?
“殿下要干什么?”她忍不住叫。
“我才要问你呢!”十九的脸色霎时苍白起来,生怕从她嘴里听到什么他不想听到的事实。
玉琬嗔怪他一眼,道:“没事,奴婢是奉老祖宗旨意出来的。”
“呼——”十九明显松口气,眼睛也晶亮起来,嘴角慢慢勾起一个弧度,声音不无得意:“你专门跑来看我的?”
“殿下想哪去了?奴婢来是有正事!”
也许是在宫外,玉琬说话也不似宫里那会子冷冰冰。
“只要你来,就都是正事!”十九咧着嘴,坏笑。
玉琬左右看了看,悄悄将手里藏着的兵符摊开来摆到十九眼前,正色道:“这不单是正事,而且是大事!”
“你不要命了?这东西你哪得来的?”见到东西的瞬间,十九立刻用衣袖将它捂住,使劲沉声,惶急之色溢于言表。
看着十九担忧惊恐的表情,玉琬心中闪过一丝感动,不自觉地,她的言语也温柔起来:“放心吧!这事是上面交待下来的,这块给您!您仔细收着。”
“为什么?好端端干嘛给我这个?”十九有些弄不明白。
“您有多久没见陛下了?”
十九恍然大悟,用重新审视的眼神睇望玉琬。
玉琬被他盯得脸红,抿嘴扭向一边。十九轻笑,不言。一股儿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暗暗滋长起来。
玉琬规规矩矩行礼:“东西奴婢给您送来了,陛下还指着您呢!奴婢也该回了,再晚怕露馅,宫里边还是老祖宗顶着的!”
“我让人送送你吧!”十九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
“您还怕别人不知道奴婢来过您这么?您的心意奴婢领了,殿下还是多操心眼下的大事要紧!”玉琬偏头看着他,等着他回答。十九挠了挠脸颊,自然知道何谓之“大事”,他讪笑:“那……那你自个儿回吧!路上小心点!”
玉琬点头,转身上了雇来的马车。她掀开帘子回头望,发现十九还愣愣地杵在原地,像尊石像一般。猝然间,她想到……上次的十九好像是气冲冲地离开……
她抚抚额头,手无意识地搓摸着剩下的两方兵符:给谁呢?
马车在四皇子府门前停下,玉琬下车,朝门房递了牌子请人去通报。不一会儿,就见一个管家模样的人从里边踩着疾步迎出来,他笑眯眯打声招呼,作揖请玉琬入内。玉琬跟在他身后,随口问:“请问,你们主子在么?”来人笑应:“在。正在里边等着姑姑,您请!”玉琬不说话,心里盘算着呆会如何开口。
“到了,您请。”来人将她领至一书房门前,房门没锁,帘子卷挂好。四皇子立在书桌前,穿了件对襟长衣,衣服上绣着祥云,两宽大的袖口稍稍往上叠褶,他正临摹写字,神情十分专注。玉琬也不上前打搅,轻手轻脚踮进门,在门口处站定,静静打量屋里的陈设。房间两边有两个高高的书架,呈V型设立,架上摆满了各类书籍。前边是书桌,桌上摆着上好的文房四宝,桌角上竖着一对玉麒麟,身下压着纸卷……待一切打量完毕,她的目光再次回到四皇子身上。他的眼睫下敛,长长的睫毛偶尔随眼眨动,挥动的手臂潇洒流畅,可以想像,那纸上的字必是遒劲有力的。没有国字脸的杀气和眼神的深遂世故,四皇子的侧脸看起来很柔静,配上他欣长的身材,多了几分温文尔雅,少了几分冷酷。
“你来了?”四皇子抬头,淡淡地开口。
玉琬忙按宫规行礼:“奴婢见过四殿下,殿下千岁!”
“嗯,起来吧!”四皇子将手中的笔挂回笔架上,刚才那管家模样的人端水进来,他净手。“来,坐。”他朝旁边一指,那里有两个小圆凳。
玉琬行蹲礼谢座,来人端着水盆悄然离开。不一会,就有府里的丫头上茶。
四皇子随手取碗茶,也不说话,左手托茶杯,右手扣着杯盖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拂。他不时地吹茶叶,偶尔还深闻几口茶香,自弄了半晌,仿佛刚刚想起玉琬似的,忙道:“怎么?这茶不合你喜好?”玉琬忙摇头,起身应:“哪会?!四殿下说笑了。”
“那,尝尝吧!这茶我喝着挺醇香。”
玉琬浅笑:“是挺醇香的,奴婢没品也闻到了。”
“哦,是吗?”四皇子的眼角泛起一丝笑意,他睨视玉琬一会,又全神贯注品茶。
玉琬面色如常,可心里却有些焦躁不安了,对自己的莽撞选择也有了一丝儿后悔。四皇子虽然不说什么话,却在整个房间内营造出一种强烈的压迫氛围,玉琬觉得自己的神经弦紧绷,自刚落座那会儿就开始了。要怎么开口说明来意呢?
“嗯哼!”四皇子将手里的茶杯放下,右手半握成拳放在唇边假咳一声。玉琬忙立直身子,摆出正儿八经的认真样。“嗬——”一声轻笑自四皇子的朱唇逸出,只听他戏谑:“你打算一直这么耗着?还不说么?”玉琬赧然,又暗自将思绪整理一遍,待理智恢复了才接话:“其实,奴婢这次来找四殿下是有要紧的事情。”
四皇子并没有露出半分惊讶之色,似乎这个答案早在他的意料之中。“这我知道,你是老祖宗身边的人,没有要紧的事,断然不会私自出宫。怎么?出什么事儿了?”
说到正经话题,玉琬明显轻松多了,她将来意说明,然后将袖里的兵符递上。初见兵符,四皇子的眼睛亮了一下,虽然转瞬即逝,可一直留心观察他的玉琬还是注意到了。
“为什么给我?”他问。
“因为您值,也因为您配,所以可以给您!”玉琬认真答。
四皇子抬眸,想确定她说话的真实性,玉琬也明白这一点,所以正目迎接他的窥视,她这么做只是想救天帝,她无愧于任何人。因此,她的目光里多了些真诚与坦然,毫无闪烁心虚之意。四皇子慢慢伸手,他将兵符收起。玉琬浅笑看着他。
“你身上的兵符只有一块么?”四皇子突然问。
“原本有四块,可如今却只有一块,而且也给您了。”玉琬坦然答,脸上没有一丝遽色。
四皇子淡然一笑,一眼微闭,一眼微睁,态度亲昵地看着她,半晌才十分温柔地说出一句:“你说话,我相信!”

010 偶遇
轰然一声,玉琬的心绪被炸得七零八落。她匆匆起身告辞,假装没听到身后爽朗的戏笑。
重新回到马车上,手里捏着最后一块兵符,心里犹豫着找谁。难道,真的要置某些人于死地么?国舅受应天谴,她自然懒得管,可其它人呢?也能不管么?老祖宗为什么要将兵符交给她,究竟想她怎么做?皇子是陛下的亲骨肉,是老祖宗嫡嫡亲的孙子,一时因怒火杀之,或者因形势所迫杀之,难道日后不会悔之念想么?到时,她又该如何自处或被处?混乱纷纷的思绪搅在一起,玉琬觉得自己真不该办这差事。
“吁——”马车停下来,就听前头的车把式连连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们这就让路。”玉琬只觉身体一阵摇晃,马车就掉头行向一边。
“七哥,你这是恃强凌弱!”二十一皇子戏侮的声音传来。
玉琬蓦然一惊,车上的人是七皇子和二十一皇子么?她慌忙打开帘子半探着身子确认。刚巧七皇子的车子从她面前经过,帘子被风拂起,她与七皇子正好照个正着。
“停下!停下!”七皇子朝赶车的太监嚷。
车子停下来,七皇子跳下车,炯炯有神的眼睛里迸射出欣喜而又意外的光芒。二十一皇子怀揣迷糊紧跟在后,还不时地纳闷嗫言:“怎么了?不走得好好的吗?我刚刚是开玩笑的,七哥怎么当真了就?”
七皇子不理他,径直走到玉琬跟前,粲然一笑,柔问:“你怎么在这?”玉琬回之浅笑,随即跳下车,正身便要行礼,七皇子忙伸手拦住:“地上脏,今儿就免了!”
“谢七殿下。”
二十一皇子屁颠屁颠凑上前,见是玉琬,立时满面生花,一把将他七哥推开,上前就拉玉琬:“在这能见到你?真是稀奇!好久没见了,越大越漂亮,你赶快嫁给本殿下,本殿下一定好好宠着你!”
七皇子不悦地蹙眉,摆出兄长的架势训道:“二十一弟,你也老大不小了,别说话做事还像个孩子一样毛毛躁躁,玉琬是老祖宗身边的人,这事能随便说的?二年前的事情又忘了?也不长点记性!”
玉琬被二十一皇子拉扯着,正左右为难,顺也不是,甩也不是。还是七皇子眼尖,上前将二十一皇子的手扳回,玉琬才算是逃脱了魔掌。
二十一皇子心中不悦,脾气一犟,也不管是不是在大街上,劈头就来:“七哥,你也别老训我,哼!你心里的那些小九九,别以为没人知道,还有十九哥也是,不过十九哥比你好,人家比你诚实!对玉琬动心思的人不止我一个,这我早知道!”二十一皇子回头,转身面对佳人:“玉琬,你放心,我立功以后一定求太子哥请老祖宗将你赐给我!”真挚的眼神灼热地望着她,黑色眼眸里写满坚定。
七皇子被二十一皇子的话噎住,不一会儿,便脸色发青而眼神阴郁。
玉琬听其言就知道二十一皇子不知道宫里的情形,只当他父王快不行了,太子即将即位。可是,眼前的这两人究竟是哪一拨的?自己费尽心机将兵符分散,可不能落到同一伙人手里。
七皇子见玉琬不说话,独个儿老愣神,忍不住摇撼她:“怎么了?你还没说你怎么在这里呢!”
玉琬醒神,忙答:“奴婢出来给老祖宗买蜜枣,可晃了大半天也没找着合适的,现在正犯愁。”
“蜜枣儿么?我那有!犯得着为这事魂不守舍?走,去我家,我家里的蜜枣多的是!”说着,就要上前拉她。
七皇子往中间一站,拦住二十一皇子:“你那东西还不是宫里来的?与宫里有什么两样了?宫里的东西要是合老祖宗口味,至于让她出来么?这么大的人,说话也不思考思考!”七皇子说得在理,二十一皇子反驳不了,白白蹭了一鼻子灰,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心中一气,便转身回原来的马车跨辕而坐,腮帮子高高鼓起,嘴上可挂酒瓶儿。他是玉琬看着长大,玉琬对他有着主仆与姐弟两种感情,见他受窘,不禁有些心疼,于是出来圆场:“二十一殿下也是太过担心老祖宗,一时情急才没想周全,奴婢能理解。”
这下换七皇子阴沉着脸,二十一皇子笑逐颜开。玉琬趁人不备朝七皇子使个乞求的眼色,请他高抬贵手,大人有大量别往心里去。七皇子的脸色才稍稍缓和下来。
“既然你出来了,机会难得,我们一起去环翠楼吃一顿吧?那里的厨子手艺好得不得了,包你吃得香!”二十一皇子兴奋提议。七皇子也面带笑容望着玉琬,显然是赞同。
“这……”玉琬为难,抬头望天,已近时暮。七皇子瞧出她的为难,于是道:“如果实在不行就改天吧!”
“嘿?”二十一皇子待要再说什么,却被七皇子拉住。
“多谢七殿下体谅,也多谢二十一殿下的心意,可奴婢真得回宫了,珏姑姑等着听信,老祖宗等着奴婢的枣儿解馋,可不能再耽搁!”
“老祖宗的事情要紧,那你先回吧!吃饭的事情以后再合计!”七皇子说。
二十一皇子本想说几句,却只徒劳地蠕动他的嘴唇,硬是半晌儿没憋出一个字。玉琬将手里已有的蜜枣递他几个,当是哄他了。
“两位殿下万安,奴婢先行告退了。”她不忘礼数与两人告别。
玉琬回车上坐好,让车把式继续赶往目的地。手里摸着滚烫的令符,脑海里不停交战。车子驶出老远,玉琬又大叫一声:“请等一等!”顿了一下,心里终是做了决定,她从车上跳下来,二十一皇子已经坐到车里,七皇子正跨脚往上,见到玉琬回头,连忙放下脚迎上。
“怎么?还有什么事?”
玉琬情绪激动跑到他面前,将东西往他手里一塞,道:“奴婢不想任何一位殿下出事,请殿下自己斟酌。”说完,也不待七皇子有任何反应,她又跑回自己的马车,人还没坐稳,便一个劲地催车把式快走。
东西总算是送出去了。太子党、四皇子党、七皇子党,每派都有,十九是哪边的人她不清楚,反正也给了他一份。她长吐口气,希望各位皇子不要辜负她的苦心,人命关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大事,希望大家能明白她这么做的用意,能够慎重其事……

011 装病
当玉琬回到慈宁宫时,整个宫殿已被夜幕笼垂。路上偶有巡逻兵经过,其它各处均已熄灯闭户。慈宁宫的大部分灯已经熄灭,老祖宗所在的暖房闪着幽黄色的烛光,依稀可见窗户上映着两个人影,她猜想着定是老祖宗和珏姑姑。玉琬深吸口气,准备进去复命。可在她抬脚的瞬间,却听里边传来珏姑姑的声音:
“唉!玉琬这孩子奴婢看着长大,虽说她父亲蒙冤枉死,可她却没被仇恨蒙蔽心智,实属不易。这六年来,她孝顺您和照顾奴婢也是尽心尽力,没二话好说。只是,奴婢实在不明白,老祖宗今儿为什么要派她去……老祖宗可是有什深意?”
玉琬轻轻将脚落下,两耳竖起来,尖耳细听。只听老祖宗半晌才接话:“这事儿原本是不该她去,可我这不是没人了么?再说,她那孩子机灵,人也实诚,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可万一她不回来怎么办?您瞧,这天都这晚了!”
“她不会不回来!我装病这么久,就属她最实心,她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
装病?果然……
“奴婢是说万一,毕竟,她手里拿着的可是我们天朝的兵符啊!”
“哼!”老祖宗哼笑一声,道:“你何时见我做过无把握的事?放心好了,有了四方兵符,没有另一样东西,其它人拿着也是白搭。祖宗聪明啊,告诉你一个秘密,咱们天朝的兵符啊,是分正副两块……”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听不真切。
“嗬——,还是老祖宗高明!”珏姑姑的声音满是佩服。
听到这里,玉琬心里寒如严冬,整个人如坠冰窖,双手无意识地扯着裙带,也不进了,转身朝自己的暖房走去。她辛辛苦苦的,奔波劳累后的结果,就是这样么?如果她今天没将事儿办好会怎样?她不敢想像。
四周静谧,玉琬愣了半天,随手将房里的东西整理了,最后拢拢心思,仍是往老祖宗所在的暖房行去。她明白了,只要她在这宫中一天,就只能被主子们利用。宫女是什么?大概就是这般吧:平日里让你侍候着,喜欢时就宠着,危急时刻利用着……这就是宫女存在的价值。
她并不比别人特殊,无论她平日里如何得宠,如何受主子器重,可她的身份仍然只是宫女!想通这些,玉琬也不气了,人也变得勇敢起来,既然这里有这样的规律,那她就依规律生存。
她轻叩三下房门,就听里边窸窸窣窣一阵响,有人来开门。
“玉琬回来了?!”珏姑姑满脸欣喜,压低声音朝里屋禀报:“老祖宗,是玉琬回来了!”
“路上还顺利吗?”她问。
“幸不辱命!”玉琬答。
“好,好,真好!”
珏姑姑枯瘦的手拉着玉琬入内。
老祖宗坐在榻上,中间摆着四方桌,桌上留了些瓜果皮。玉琬上前,浅笑着盈盈拜倒:“见过老祖宗,老祖宗千岁。”
“快起来。不是说,这些虚礼免了吗?这里没外人,来,来,这里坐。”老祖宗指着她对面,气喘嘘嘘地说。
“快说说,你将东西给哪个皇孙了?”
她实在心焦。
玉琬答:“奴婢没有将令符给同一位皇子。”
“为什么?”这就让老祖宗不明了。
“老祖宗您给奴婢下的旨意是救天帝出来,不管用任何方法,对吗?”
老祖宗和珏姑姑同时点头。
“因此,奴婢斗胆,将四方兵符分别给了太子、四皇子、七皇子、十九皇子。”
老祖宗蓦地立起身,两眼闪过精明,神情激动。
“你,你怎么想到要将兵符交给他们四个?”
玉琬愈加从容,有条不紊地答:“回老祖宗话,太子殿下在朝中有一方势力,是正统;四皇子和七皇子两位殿下也各有其支持者;而十九皇子,据奴婢所知,他还未曾明确加入其中的任何同盟。因此,奴婢才大胆将兵符交予他们四人。”
“你就不怕他们打起来?”珏姑姑插言问。
老祖宗点头。
“不怕!因为奴婢知道,皇子们只是暗中听闻了宫中的变故,奴婢想,无论是谁对天帝的事情有所耳闻,但他收到一方兵符,多少能起到警示作用。太子殿下是正统,天朝的帝位早晚得他来继承,因此太子肯定是不知情,或者说不敢肯定,他不能硬闯宫廷来确认,否则就是犯上谋逆之罪,显然,有人就是看重这点,所以才敢胆大妄为!但奴婢也不敢将兵符全部交给太子殿下一人,一旦殿下得有四方兵符,也难保不生变。所以,奴婢才将四方兵符分而散之,让各位皇子们不得不救出他们的父皇。奴婢还想,这是立功的大好机会,几位皇子应该很清楚才对。”
老祖宗眯着眼睛仔细听着,珏姑姑则是瞠目结舌。
“好!好!你这孩子比我想的机灵,难得你想得深远,顾虑得周全。”老祖宗大赞道。
“当年只看她机灵,没想成……真是个深谋远虑的孩子。”珏姑姑也赞。
玉琬不言,偷偷用眼角的余光察看老祖宗的神色。
“今儿你也累了,休息去吧!”
“是,奴婢告退!”
玉琬出来,随手将门轻轻阖拢时,听到里边传来一声低不可闻的轻叹。她心头一震,表现得有些招摇么?她轻揉几下脸面,假脸摆久了,皮有点木。一阵夜风掠过,惊起“莎莎”的声响。玉琬将衣服紧了紧,起风了,有点冷。
时至三更,大家正自熟睡,外面突然喧闹起来。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珏姑姑在隔壁问。所有的小宫女也惊起来了。玉琬手忙脚乱穿好衣裳,急匆匆往老祖宗房里闯。她进房,发现老祖宗亮眼圆睁,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玉琬举目四环,房间里的灯很幽暗,陈设又有些……看到眼前皮包骨头的老人瞪着两个黑咕隆冬的眼睛望着自己,泛着光,她不禁胆怯起来。
“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老祖宗开口说话,玉琬的心稍稍平静了些。
“奴婢也不知道,奴婢被响声惊起就往老祖宗这来了,要不,奴婢去看看?”
老祖宗点头。
玉琬领命,努力稳住脚步,等出了房门就使劲跑出几步,然后边走边拍胸口,刚刚她吓得够呛。
“琬姑姑。”
是小宫女们。
“你们也都起来了?”
大家点头。
“你们留在这里照顾老祖宗和珏姑姑,我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是。”
玉琬边出慈宁宫边猜想,难道是几位皇子进来了?这动作还真是快。
宫里穿穿梭梭的都是人,各宫各殿的灯已然点着,一路所经之处均是喧哗惊问之声。
玉琬来到天帝的寝宫外,这里灯火通明,太子带领多位皇子跪在殿外,天帝立于阶前,仅着寝衣。
“嗯,这次的事情,你们兄弟几个功不可没,朕明日上朝之后再例行封赏。”天帝浑厚的声音响彻天际。
“谢父皇!”众人谢恩平身。
太子上前:“父皇,这些乱臣贼子该如何处置?”
天帝一摆手:“押入大牢,明日再审!”天子威仪恢复,他又成了一跺脚,天地为之变色的帝君。
玉琬留心,发现国舅大人居然跟在平叛的人群当中,她惊疑,诧异,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本来的叛臣,摇身一变又成了功臣。这就是国舅大人能权势滔天的原因吗?她掌握成拳的手紧了紧,家仇总是要报的,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怎么样?外边发生了什么事?”老祖宗问,小宫女们个个探头,大家都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玉琬笑着道喜:“给老祖宗报喜了,昨晚各位皇子们求见了天帝,天帝似乎很高兴,还说今日早朝会论功行赏。”
“是吗?”老祖宗咧嘴,“呵”笑几声。“好!好啊!咱天朝的江山呐!”
小宫女个个满脸惘迷。
玉琬低头浅笑,这一次的经历,让她学到了很多。
当天就传来消息,太子被赏了好些珍贵之物,并赐“忠孝”之名,即日起搬回东宫,重议国事,代理监国。四皇子加封为慧王,七王子加封为安王,其它各皇子和有功大臣均论功行赏。令玉琬奇怪的是,十九只赏了些物品,并无加封。
天帝恢复自由,一大早就有太医院的人来慈宁宫请脉,并有太监来传话,说天帝早朝后过来请安。一时之间,原本懒惰成性的小宫女们又都勤快起来,大家抢着干活,一个个不停地在老祖宗跟前晃悠。
“玉琬呐!”
“嗯。老祖宗您有何吩咐?”
“来,过来坐,陪我老婆子说会儿话。”今天的老祖宗很慈祥。
“你们都下去。”
“是。”
玉琬靠榻沿坐下,不知道老祖宗支开众人的用意。
“老婆子装病的事情,你心里早就犯疑了吧?”
玉琬抬头惊愕地望着她。
老祖宗轻笑,“不用吃惊,你那么聪明剔透,能猜到我老婆子的所为,这并不奇怪。”
玉琬吓出一身毛汗,还以为自己窃听的事情让老祖宗发现了。
“你什么时候疑心的?”
玉琬老实答:“领兵符回来的那天,奴婢有一点点。”
“呵呵,看来我婆子演戏的功夫不错,居然瞒了这么久,不过,这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可不能再让别人知道。”
“是。奴婢谨记。”
老祖宗待要再言,就听门外一声高呼:“天——帝——驾——到——”

012 彷徨
“奴婢(才)见过天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都起来吧!”天帝道。
大家起身,玉琬悄悄打量他,今天的天帝穿着金黄的龙袍,胸前的龙纹栩栩如生。他的腰背挺得笔直,与上次见面相较,似乎一下子又鲜活了几岁,浑身上下透着无可比拟的帝王之气。玉琬心中惶惑而纳闷:天帝向来精明过人,执政年间颇有建树,何以这次会发生如此窝囊之事?直到多年后,玉琬才明白,天帝之所以遭此劫难,全由亲子权力之争而起。
“朕见过老祖宗,老祖宗身体还好吧!”
“好!好!好!”老祖宗激动得身体直颤,虽说是装病,可毕竟还是身子骨大不如从前。
“老祖宗身体不好,年岁又高,可朕却还让您操心,真是罪过!是朕之不孝!”天帝抹泪。
老祖宗抬起枯瘦如柴的手,轻轻安放至天帝肩上,说话的声音充满感性:“说什么傻话!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抹泪。你是天底下最孝顺的人,这点天下皆知,何以又不孝了?有些事情呐,经历了,记住了,吸取教训,往后可不能再如此折腾,这次还真悬,我一把老骨头差点没搭上,真真吓出一身冷汗啊!”
“老祖宗说得是,朕谨记在心!”天帝抹泪起身,在老祖宗对面坐下,其它宫女太监们早退了。
玉琬端着圆盘为两人上茶,天帝抬眼见是她,眼睛一亮,惊道:“你不是那个小宫女吗?”
玉琬忙行礼作答:“陛下记性真好,正是奴婢!”
天帝将手里的茶碗放下,抚着老祖宗的手背夸道:“老祖宗呐,你这丫头可不简单,这次还亏得有她!”
“可不是嘛!”老祖宗乐呵呵地接话。“这丫头啊,人实在,又机灵,最要紧的还是,她既懂得分寸又不得陇望蜀,是个懂事知足的孩子。我呀,现在是一刻儿也离不开她。”
玉琬脸热绯红,低着头不说话,老祖宗这话说得过誉了。
“原来有这多好处,怪不得老祖宗像宝贝似的宠着,朕来那么多次,在慈宁宫竟是头一次见她。”
老祖宗兴致好,也好心情地玩笑起来:“那是,好东西不掖着藏着,还不被你们一个个给刮了去?”
天帝闻言打个“哈哈”,改说另一话题。
“这次的事情天帝打算怎么处置?”老祖宗闭目问。
天帝立现为难之色,沉静一会长叹道:“朕正在想,是要深究下去还是就此处置那几个替人顶罪的人。滋事体大,深究起来,牵涉甚广,轻则株连数十上百的皇亲国戚,重则动摇国本,朕为难啊!要是睁只眼闭只眼让事情就这么过去,朕心里又憋得慌!朕当政三十多年,何时受过如此大辱?”说到最后,天帝一掌拍在小几上,几上的茶水立刻激洒出来,流得满几都是。
玉琬也不敢上前,没有吩咐又不敢擅自离开,只好硬着头皮静立一旁,宛如不见一般。
“不过,这次几个皇儿的表现,朕甚感心慰。尤其是太子,素来孝顺,这次更是办事得力,只可惜……”
“只可惜太子年岁已长,可却膝下空空。”老祖宗接下天帝未完的话。
“老祖宗所言甚是!这正是朕所担忧的问题,同时也是朕不放心太子当政的要因之一,呃,若再有什么不测,咱天朝可就……皇子们多,其中不乏仁者,智者,智勇双全者和……”他突然顿言,双目微闭,脸上现出痛楚之神,半晌才咬牙道出未完的话:“图—谋—不—轨—者。”
“嗯。”老祖宗点头。“龙生九子,九子个个不同。我啊,老啦,只能顾得上您这一辈,下一辈的事情,唉,有心无力啰!”
天帝忙赔笑,“老祖宗只管安心静养,孙儿们的事情朕自有主张。”
“哦,对了。”天帝一拍额头,轻问:“老祖宗宫里是不是有个叫玉琬的?”
老祖宗睁眼,若有所思望天帝一眼,反问作答:“怎么了?是有这么个人。”
天帝又笑:“事情是这样,今儿早朝以后太子上朕这求恩旨,说是这个叫玉琬的宫女精灵乖巧,想向老祖宗讨了去东宫陪陪太子妃,这不,让朕说情来了。当然,许还是不许?全凭老祖宗您高兴。”
“嗯!大家不把她从我身边挖走,是不死心!得,既然是太子开口,我就松一回,不过,有一条,这玉琬是我心尖上的人,到了东宫可不能由人怠慢,至于其它要求,均得由她本人同意方可执行。”
“那是自然!看来这玉琬还真是老祖宗心尖上的人,能让老祖宗和朕的皇儿们如此上心,朕倒有些好奇了,可否让朕也瞧瞧?”
老祖宗神秘一笑,小声道:“这人天帝也见过,呶,就是她!”说着,她指向玉琬。
玉琬初听太子要人时,脑袋就懵了,再听老祖宗欣然同意,更是惊得六神无主。天帝看她时,她正茫然不知所措。
“是她?朕还真没想到!”天帝的声音里透着欣喜,对玉琬愈加打量。
“这人嘛,我原本是不愿意放的,不过,太子身边也正缺个得力而又知进退的人。唉,我老了,为了这几后辈呀,我也只能忍痛割爱!”老祖宗喟叹。
“瞧您说的,您若是舍不得,朕不允就是!”天帝话里这么说,可眼神里却没这个意思。
老祖宗摇头。“有她在太子身边,我也放心!”
“既是如此,那什么时候可以来领人?”
“明天吧,今儿个让她好好陪陪我。”
“老祖宗既然舍不得,那也不差在这两日,再让她留三日吧!这就么定了!”天帝最后决定。
天帝离开,玉琬木然行礼,整个人还没回过神来。
“丫头啊,老祖宗对不起你!”老祖宗哽咽着朝她招手。
“老—祖—宗!”玉琬满腹的委屈化作一声长唤。
“什么都不必说,来,孩子,让老祖宗抱抱你!”她的怀抱有着浓浓的药味,她紧紧箍着玉琬,心里满是歉疚。嘴里低喃:“丫头,别怨老祖宗,你办事稳重,心思缜密,老祖宗我得再求你一回!”
“老祖宗别这么说,有什么事您吩咐就是。”玉琬惶然,这两次的差事让她心生怯意,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再掺和到外政之中。
老祖宗轻抚她的额头,态度和蔼可亲,只听她昵喃低语:“天帝刚才的话你也听到了,太子已然监国,将来荣登大宝那是早早晚晚的事,可他至今无嗣啊!”
玉琬浑身一颤,两眼直勾勾地抬头,难道……
“你放心,我不会难为你一定要嫁与太子,你此去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太子的子嗣。”
听说如此,玉琬的心总算是安定了些。老祖宗毕竟还是了解她。
“太子曾有三儿一女,却个个夭折,老祖宗我不相信,那不是天灾,可不是天灾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定是人祸!所以呀,你得给我去盯着,不管是哪房妃子良娣怀孕,即便是个下人你也得给我守着,想法儿保住她们肚子里的龙种。明白么?”
玉琬慎重点头。心下悸然:只要龙种,不要大人,这就是宫廷。
“好了,你先去忙活吧,晚点儿再来。”老祖宗微露倦意,玉琬侍候她躺好,然后退出。
回到房里,荧儿得了消息过来,见面什么都没说就先盈盈而泣。玉琬忙去关房门,既生气又心疼:“不是和你说过多次了?这宫里的规矩不得轻易哭泣,近来老祖宗身体不好,你在这哭,不是招事么?小心被人逮去做文章!”
荧儿苦着脸,两行清泪仍然簌簌往下淌。
玉琬长叹,用手绢儿替她抹泪,少不得温言好语相劝:“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大家分开是早早晚晚的事,你也不必太伤感。再说,东宫怎么说也离这后庭近,往后也不是见不着。你呀,多留个心眼,多长记性,平日还有我提点你,偶尔还帮着你圆场,如今我要走了,你就只能指着你自己!多做事,少说话,这些记在心里没坏处。宫里主子们的事情少掺和,没人找你,你就当耳不闻,眼不见,如此这般,或许命会长些。”可惜,有些时候,主子们的事情不是想不掺和就能回避的,一如她现在。
“姑姑,听大家说,以前也有皇子向老祖宗讨过您,老祖宗那时没放您去,为何今日又同意了?”
玉琬蹙眉,忍不住训言:“不是刚跟你说要慎言慎行吗?这不该打听的也别打听,宫里的事知道得越少,活得越长!”
她实在不放心荧儿,她少不更事,如果她不在身边,只怕……呃,各人有各人的造化,她也管不了那许多了。人的福气天生,有福之人断不了,无福之人再保也是白搭。想到这,玉琬从箱体掏出几绽金银之物,轻递至荧儿手中:“这些东西省着些使,平日里收好了。虽然圣人说钱财乃身外之物,可现实却告诉我们——有钱能使鬼推磨。日后若有难处,兴许用上一些能暂度难关也不一定。”
“你手脚利索,但缺心眼,往后可得小心,这宫里的其它人个个都是狡猾的主,平日里多与她们交好,可也要防着被人利用,记住了吗?”
荧儿泪眼婆娑作答:“记住了,姑姑您去了那里也要多加保重。”
“嗯,去吧!让我一人清静一会。”
这是她第一次和人掏心窝说话,希望她值。
要到一个新的地方,侍候新的主人,去学着适应新的人群。这些都让玉琬感到不安。害怕、恐惧、茫然,这些情绪纠葛出现,最后又演变成生气。就因为是宫女,所以就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么?父亲忠君爱国,最后又得到了什么?自己为老祖宗尽力办事,可结果呢?她沮丧,十分的沮丧。虽然老祖宗说话间百般宠爱,却装病来欺骗她,像对待其它的所有人一样。曾经以为,岁月会留下信任和感情,如今看来,她错了,错得离谱……如果有信任,她不会被骗;老祖宗给她兵符,她老人家留一手,她理解!可是现在呢?六年的感情,说赏就赏了,像件比普通看得起些的布料,最终的命运仍是裁剪成衣,而老祖宗和天朝的各位主子,就是那执剪的裁缝。
天渐渐暗下来,一如玉琬此刻的内心。明天,太阳依旧会升起,可她的心,能回到过去么?她不禁彷徨……

013 辞别
宫里散漫消息的速度就像拂过大地的春风,在人的不经意间,它已悄声无息地扩散至各处。甄儿来了,怔怔地望着玉琬,脸色有些木然,她显然是听了风声,或者还对事情确认过。
玉琬上前,轻揽她,却发现她的身体疆硬不动。
“怎么了?”她轻问。
甄儿仍不说话,就那么痴痴的望着,仿佛两人再也见不到了一般。
玉琬强压内心的苦涩,脸上挤出一丝笑容,玩笑道:“你别这样,本来是去当差,说不上什么好事儿坏事儿的,可被你这么一瞅,我的心里就捣鼓起来,我不是去杀头,咱们也不是见不着了!”
“呸呸呸!别说那不吉利的话!”甄儿情绪激动地啐口。
“可算好了,能说话就行,你也别死愣愣地盯着我,走,咱们里屋谈。”玉琬拉着她进屋。
“不能求老祖宗留下你么?”甄儿的眼里满是希冀和企盼。
玉琬摇头,心中含着无限无奈,她已仔细想过,左右她在老祖宗身边的日子不长,此番出去也好,有些事情早发生便能早打算。
“难道……你心里盼着能出去?”话刚出口,甄儿突然生气起来,看玉琬的眼神也变得凌厉尖锐。
玉琬知道她心情不好,也没往心里去,只长叹一声解释:“你我姐妹一场,相识也有八年,我是如何秉性,你应该比外人更了解才是!何以要说这话来伤我?你心情不爽,这我知道,可我的心情又能好到哪去?老祖宗年岁大了,她老人家要将我支给别人,我有什么办法?再说,我早晚得有个去处,今儿事情发生了,我早些离开了慈宁宫,日后的福祸还难料得很,我心里正七上八下惴惴难安,好姐妹一场,你就别来用话堵我,行行好,好好安慰鼓励我一番不成么?”
听玉琬如此一说,甄儿细思之下也觉有理,当下心生愧意,看玉琬的目光又恢复到以往的柔和,两人说话也渐渐回到从前。
“听说太子宫里的几房娘娘厉害得很,你此去陪太子妃,可要多加小心!”
“嗯,我知道。”
“太子是心地仁厚之人,他对你必是宽厚。对他我并不担心!可东宫比不得这慈宁宫,那里人来人往不是皇子便是宦臣,大家都是有身份有背景的,如今朝中闹得厉害,你可千万别卷进去!现在胜负难说,搞不好是要受牵连,你说话行事可都要多加三思。”
“嗯,我知道,也都记住了。”
望着殷殷而嘱的甄儿,玉琬一直浅笑,心头甚感安慰,总算是可以放心了。她今天能说出这番话,足见她在宫中说话做事定能自保,也算是了却她的一方牵挂。
说着说着,甄儿又忍不住啜泣起来。“你别和我说宫规,这我知道!”她抢白玉琬欲言之语。“咱们好姐妹一场,原以为会平平安安、静静悄悄地双双老死在这宫中,却不想如今……我可提醒你,你可别嫁给太子,那没你什么好的!”
玉琬点头,边替她抹泪边附和:“好了,别哭了,这些事儿我心中自有计较。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儿能想,什么事儿不能想,我心中都有把称,我自己会时刻掂量着办,你也别太担心,搞得生离之际和死别似的,多不吉利。来,笑一个!”
甄儿红着眼睛,强颜一笑,感觉皮硬得不行,根本笑不出来,她一甩手,气嚷:“我笑不出来!”
“好好好!笑不出来不笑就是!这有什么好气的?”见到她耍脾气,玉琬倒先玩笑起来。
甄儿一扭头,不理她,心里还在生闷气。半晌过了,见玉琬没动静,又忍不住转身埋怨:“你要走,好像就我一个人伤心,真是不公平!”
一听这话,玉琬的脸色霎时间便沉下来,不言语,只一个劲地叹气。
甄儿见如此,不禁自悔失言,可一时又不知说什么好,两人就那么默着,直到荧儿进来。
“荧儿见过甄姑姑。”她行礼。
甄儿回神,忙笑:“快起来!跟我还行什么礼?这里又没外人!”
玉琬问:“有事吗?”
荧儿忙回:“老祖宗请您过去,太子殿下也来了,还有二十一皇子也来了,正嚷嚷着要见您。”
“哦!”看来,时间差不多了。这二十一殿下也真是的,就不能低调点儿么?玉琬心中埋怨。回头望甄儿,见她刚刚好些的眼睛又红了,两人深深紧紧一抱,一切尽在不言中。
“好了!我得去见老祖宗,你也回去吧!”接着,她又转身朝荧儿:“以后遇着实在为难的事情,就去请教甄姑姑,她会教你的。”荧儿点头。
“荧儿以前是跟在我身边的,看在我的份上,以后你多提点着她,免得她不明不白落了错处,稀里糊涂惹了事!”她托付。
事情到了这份上,甄儿自不会辞,当下一口答应:“嗯,我知道。我一定待她如亲妹妹一般。你自己多加保重,以后的时间,肯怕就只有宫中大宴才见得着了。”
两人又抱几下,玉琬便出来前往暖阁。才到阶口,便听里边有人说笑,其中二十一皇子的笑声最大,带着踌躇满志的得意。玉琬顿了一下,抬脚继续入内。这几日,宫里的嫔妃望着风向,天天来慈宁宫请安。未免生事,玉琬是能避则避,竭尽全力躲着她们,好在大家均知道她去东宫是陛下和老祖宗之意,也不敢轻易来寻衅挑错,让她这三天过得还算清静。
“奴婢见过老祖宗,老祖宗千岁。”她行礼。
“快起来吧!”老祖宗道。
她复又向太子和二十一皇子行礼,两人也忙叫“起”。
玉琬抬头,刚好与二十一皇子的脸对上,见他正望着自己浅笑,笑容中夹着无限得意。猛然想起那日在宫外时,他那番信誓旦旦的言语,玉琬多少有些明白过来。原来,这就是事情的源头。如此的话,只怕她在太子府也呆不长,估计这不过是他们的缓兵之计,思虑到这层,她悸然,脑中蓦地浮现出十九那张戏笑的脸。
“玉琬,过来!”老祖宗叫她。
玉琬身子一震回过神,望一眼所在的环境,惊出一身冷汗。她这是怎么了?怎能在此时此地愣神?还没出慈宁宫就出这样的事情,她的心愈加惶然。
她上前,老祖宗双手握住她的葇荑,有一下没一下地揉搓着,老祖宗的手虽然枯瘦却不粗糙,她轻揉时,可以感觉到她松弛的皮肤,却丝毫感觉不到硌。玉琬心下佩服,似乎前次相触时的粗糙感只是一时的误觉,老祖宗真是一个精明的人,装病的时候,居然连这么小的细节都计算到了。珏姑姑站立一旁,看她的神情满是不舍。
“交待你的事情都记住了?”
“是!奴婢已经清清楚楚,深深刻刻地记下了!”玉琬肯定答。
太子和二十一皇子两人面面相觑,对于她们的对答之言,均是一头雾水。二十一皇子性急,忍不住问:“老祖宗,您和玉琬说什么悄悄话呢?不能告诉太子哥和孙儿么?”
老祖宗揶揄一笑,答:“当然不行!女儿家家的事,你们男人不能掺和!”
“哦,是女和家家的事啊……那我们不知道也罢!”二十一皇子被老祖宗的话噎着,羞赧地挠挠头,讪笑一下看向别处。
老祖宗与珏姑姑一阵欢笑。玉琬见到他的窘样,想笑又不敢笑,直憋得脸红。
太子也笑:“二十一弟,看你还敢随便打听!”
玉琬回头望太子一眼,比上次看得真切,太子是属于那种阴柔与刚毅并存的长相。侧脸看起来偏向阴柔,可身形与眼神却是透着刚毅。他刚刚说话时声音爽朗,整个人神采飞扬。看得出,天帝对他的重用,影响了他的心情,与上次的心事重重相比,这次的他看起来心情舒畅,甚至可谓是春风得意。
“今儿你就要去了,还别说,我这心里啊,还真不是滋味。”老祖宗说着,又哽咽起来。珏姑姑见老祖宗哽咽,她也忍不住红眼。
玉琬忙劝:“老祖宗不必为奴婢伤身,奴婢只是去太子东宫,老祖宗何时想奴婢时,让人传唤一声便可,只要太子同意,奴婢还是可以偶尔来侍候老祖宗的。”
太子忙出言表态:“本来就是老祖宗的人,孙儿要了去,本来就于心不安,要不,老祖宗您还是留下?”
二十一皇子一听此言,急了,在凳子上坐立难安,想出言,又被太子警告的眼神制住。老祖宗只当没瞧见他们兄弟俩的小动作,一个劲地和玉琬说话。好半晌了,才接太子的话碴:
“既然说给太子妃去作陪,那自然没有反悔的道理。老祖宗我年纪一大把,还能唬弄你们小辈不成?只是有一条,今儿太子也在,二十一就做个见证,这玉琬我是给你们了,可别让别人欺负。我已经下了懿旨,封她做了尚宫,没有实职,只是个名号而已,免得没品没级被人轻贱!”
太子惊起,小心出言:“老祖宗哪里话,孙儿定不会容忍此事发生。您放心好了,玉琬到了东宫,只陪太子妃一人,也没什么活计,单单陪太子妃聊天解闷而已,必不会劳累到她的!”他原就是应二十一弟的哀求将这宫女弄出宫去,还真没想到老祖宗会如此重视此人,看来回宫后,少不得要交待一番。
“嗯。这可是你说的。”
“是是是!是孙儿亲口说的,二十一弟可作见证。”
二十一忙嬉笑接言:“孙儿可作证,老祖宗只管放心。”老祖宗如此说法,正合他心意,他早就喜得心花怒放,这证人他自然是十万分愿意当的。
玉琬忙谢恩。
“好了,收拾东西去吧!”
玉琬出来,荧儿提着细软正候着,见到她,立刻迎上前,紧接着又发现后面告辞出来的太子和二十一皇子,匆匆行礼,对玉琬是欲言又止。
“好了,我今儿起就去东宫了,你自己多加保重。”
荧儿点点头,抿着唇不说话。其它宫女们因为回避在屋里不能出来,于是隔着窗户与玉琬摆手告别。玉琬侧头回望大家,均报之以浅笑。
太子从后面看着玉琬,总觉着她的背影有些眼熟,可一时又想不起来。正惘惑之际,便听低柔的声音:
“两位主子请!”临到宫门口,玉琬为两人让道。
“玉琬和我一起走吧!”二十一皇子嚷道。
玉琬暗恼其粗心粗意,脸上立显惶遂之色,诚惶诚恐拜倒:“奴婢不敢,殿下是主子,宫中自古无奴婢与主子并行的道理。”
太子点头,回头训二十一弟:“你也太莽撞!这里是宫里,比不得外面随心所欲,你从小大名在外,自然不在乎,可别害了人家。”
二十一皇子嘟嘴不说话,满腹委屈,不就是一句话,何至于说得这么严重?
太子又回头对玉琬:“你起来吧!怪不得老祖宗疼你,果然是个懂事的。”
“谢太子殿下。”玉琬起身,两位主子在前,她谨慎在后。
望着熟悉的绿瓦红墙,经过时常游玩的小河边,玉琬心中五味繁杂,指甲抠进细软,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离开……

014 东宫
从地图上看,东宫距离天帝的寝宫并不远,可真正行起来却是千差万别。玉琬随坐轿的太子到东宫时,脚都软了。二十一皇子中途有事被人叫去,玉琬暗自庆幸。有他在,还指不定惹出什么是非来。
她紧跟在太子身后,多数时间低着头行路,偶尔间也会抬头打量几眼。看多了宫里的建筑群,太子宫正殿的陈设并没有让她感觉怎么惊奇。
“小栓子!”
“奴才在。”一个三十来岁的小太监过来。如果说东宫与慈宁宫最大的不同,那便是眼前的人了。慈宁宫当差的大部分是宫女,可东宫不同,随处可见侍卫和太监,反观宫女人数不多,稀稀经过之人寥寥无几。
“她叫玉琬,是慈宁宫侍候老祖宗的尚宫,你领她去太子妃那,请太子妃对她安排,要好生照顾,我晚上自会去解释。”
“是!”小栓子领命。
太子又对玉琬道:“你先与他过去,本殿下还要处理政事,晚上自会去与太子妃说明交待,她是宽厚之人,必会善待于你。”
“是。”玉琬应答,太子能亲自去慈宁宫将她领回,这已是天大的恩赐。她心中臆测,太子今日的行径多半还是看在他兄弟的面上,她自然不会再奢望其它。
小栓子是个健谈的人,每到一处亭院便介绍其来历和作用。过了花园,远远便见有一道长长的,红色的高墙,中间开了一个圆圆的门。花园里的花开得正艳,一团团,一簇簇拥在枝头,点在绿叶间,轻风一拂,阵阵花香弥散。
“这是东宫外殿与内庭的分线,过了这道门,里边便是各位娘娘的住所。”小栓子说。
玉琬点头。
两人过门,小栓子也安静下来,只低头走路,偶尔回头看看玉琬有没有跟上。玉琬边走边留心身边的景致,见里边的点缀不似外殿外亭那般张扬大气,少了几分浑厚和雄壮,却多了几分温馨和雅致。来来往往的人也多了,多数是女眷,大家见小栓子领着她,均不住频频侧目,远远还能听到些大家小声议论猜测的私语。
过了好几个小院,再过白玉桥,绕着流水半个圈,再过长长的青石道,越过两道门,便到了太子妃所住的院落。玉琬抬头,便见到“正妃殿”三个鎏金大字。看来,东宫是以身份为殿命名。
“到了,请姑姑紧跟着咱家。”
玉琬称谢,道声“有劳公公”便屏息轻步跟在他身后,也不再四处打量。
不时有人笑着招呼:“栓公公来了!”
小栓子微笑点头,见到品级高的,还微微打揖行礼。玉琬跟在他身后,没人敢贸然相问,她也静默无声,只偶尔抬头与谁两目相撞时,浅笑着友善点头。不明身份,所以也未行礼。
两人在一房门外停下,门廊上雕着彩绘,祥云缭绕。
玉琬候在外面,小栓子率先进去通禀。
“奴才参见太子妃娘娘,娘娘千岁!”
“快起吧!小栓子公公今儿怎么来了?是太子有什么吩咐吗?”柔柔的女声说话很高兴,玉琬在外头听了,心中猜想应该是个娴静的女人。
“娘娘真是料事如神,还真是太子吩咐奴才来的,奴才给娘娘领来一人,她原是慈宁宫当差的尚宫,太子让奴才领了来,请娘娘多加照顾。太子爷说啦,请娘娘安排个住处,晚上太子来您这,当面跟您细说情由。”小栓子口齿清晰回话,玉琬在外边听得清清楚楚。
“是老祖宗身边的人?还愣着干什么?快请进来啊!”太子妃显然是听说过什么,忙吩咐让人请玉琬进去。
“奴婢参见太子妃娘娘,娘娘千岁!”玉琬跪拜于地,依品级行大礼。
“快起来!”声音透着笑意。“你是老祖宗身边过来的人,与别人自是不同,来,过来坐。”太子妃指指身边的座位,亲切唤。
玉琬躬身,忙道:“奴婢位卑,不敢与主子同坐。”
“这里没外人,你先过来,让我好好瞧瞧!”
玉琬这才谢恩上前。
“娘娘,如果没什么吩咐,奴才就先回了。”小栓子请辞。
“嗯,去吧!回去告诉太子爷,这姑姑我定像亲姐妹一般相待,请他不必担心。”
小栓子应身“是”,便倒退至门口转身出去。
“你叫玉琬是吧?”她问。
玉琬点头应“是”。
“抬起头来,让我仔细瞧瞧!”
玉琬带着几分羞怯抬头,只觉眼前一亮,心中暗叫:好个漂亮的美人!太子妃脸如明月,眸如皓星,朱唇轻点而红,额中花钿更是为她增添几分妩媚。唯一美中不足便是身子过于单薄,显得有些娇弱。玉琬来前曾做功课,知道这位太子妃曾两次怀孕,却未能生下龙子,双双夭折于腹,她也因此落下病疾。
在她打量太子妃的同时,太子妃也在细看她。太子妃只觉眼前之人犹如院里的娇花,不但美,而且很有生命力。
“玉琬真漂亮,怪不得太子向老祖宗将你讨了来。”太子妃满脸笑意夸赞,眼中并无敌意。
玉琬忙回:“奴婢粗陋之姿,多谢娘娘看得起。”
“银月,上茶。”太子妃朝外间叫。不一会,便有一个年龄与她相仿的宫女进来,手里托着茶,柳眉杏眼,瓜子脸,长得清秀周正。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娘家时的陪嫁丫头,叫银月。银月,来见见这位姑姑,她以前是侍候老祖宗的人。”
玉琬忙起身,与她见礼问好。是个直爽的丫头,见到玉琬不同于她主子的亲切,她浑身上下都显示着戒备,散发着敌意。玉琬心中叹息,看来,她被列为与她主子争宠的女人了。
太子妃对银月的表现视而不见,只顾与玉琬聊长聊短,问东问西。时近午时,太子妃才问:“你的细软呢?也好安排住处。”
玉琬忙答:“回娘娘,东西放在门外,只凭娘娘吩咐。”
“是吗?那你随银月去吧,两人同住一间房,好么?”
玉琬忙谢恩。虽然银月对她敌意甚盛,可太子妃如此安排却让人无话可说。银月是她身边最亲近之人,自己一来就与她同住,足见太子妃对她的信任与看重。当然,银月的护主心强,或许也是原因之一。
“那你先去吧,收拾收拾,下午其它良娣会来,到时给你引见引见。”
太子妃如此说了,玉琬虽觉大张旗鼓将自己介绍给良娣们有些不妥,可还是行礼应承下来。
银月气呼呼地领着她回房,指着其中的一张空床道:“呶,就是那!”
玉琬好脾气地称谢。
银月转身便要出去,临离开时,又转过头来,笑嘻嘻地提醒:“琯姑姑,您可得小心点儿,这床原来睡的是奶妈,她前几天刚过世,那床底下还留着她老人家最喜欢的绣鞋,您可别把它扔了。”说完,“咯”笑着出去。
玉琬手脚一哆嗦,手里的细软就掉到地上。虽然她平日未做过什么亏心事,可这神鬼之说,她向来是敬畏的。她退后几步,努力定定神。房间里的光线不错,门窗开着,白色的阳光闪落进来,亮堂了许多。玉琬深呼吸两次,怯弱走到床前,虔诚跪下拜几拜,口中念念有词:“这位没见过的前辈,奴婢今日奉命而来,并非有意相扰,还请您高抬贵手,别打扰奴婢安宁。”说完,又虔诚拜几拜。
刚巧一阵风吹进来,吹得白色的床幔飘动几下,唬得玉琬心惊肉跳。连连闭目祈求。
“噗嗤——”一声媟笑传来,是银月,她手里端着午饭。
“这是娘娘吩咐送来的,你吃吧!”她敛了笑,昂首挺胸走出去。不一会儿,就听外边好多人嬉笑起来。
玉琬自知被人戏弄,可是没办法,谁叫她从小就惧这个。想到银月也是住这里,如果真有什么事,她应该害怕才对,而她刚才的神情丝毫没有敬畏之意,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奶娘的事情根本就是她的杜撰。想通此节,玉琬的心也渐渐平静下来,开始收拾东西。一碗白菜炒肉片的饭放在那里,腾腾冒着热气。
太子共有三位良娣,二位美人,以太子的地位和年龄来算,这个数目的妻妾不算多。
“姐姐今儿的精神可真好,这人看起来比园里的花儿还娇。”陈良娣笑着奉承。
刚刚太子妃已为众人引见了玉琬,玉琬依尊卑之礼见过众人。虽然大家初见她时的表情各异,可此刻却当她不存在一般。玉琬乐得当空气,人家越将她遗忘她越高兴,简直是求之不得。
“妹妹们也不错,今儿天气好,要不大家去花园转转吧!”
太子妃好兴致地提议。
“好啊!今儿园里的花开得正艳,正好去观赏观赏。”
“是个不错的提议。”
……
其它众人纷纷出言附和。玉琬眼尖,发现坐在角落里的一位美人一直都没出声。她就那么端坐,双手有意无意地抚向腹部。玉琬心中犯疑,该不会……当下对她愈加留心起来。她想了想,这位美人是六品官员的女儿,长相并不出众,但身上自有一股书卷气,文静中透着大方。
玉琬随大家回到曾经经过的流水边,这次没过白玉桥,直接往南便是后院的花园。园里正值时令的花开得正艳。大家讨论攀谈着,偶尔碰到中意的还剪下几枝,让随身侍候的宫女拿好,准备插回自己的房内。
“玉琬,听说老祖宗种了不少奇花异草,你可见过?”太子妃状似无意道。
玉琬忙小心回应:“回娘娘,老祖宗的花儿都是宝贝,奴婢也见过,不过不曾近赏,怕折损了花儿老祖宗伤心。”
“是怕老祖宗怪罪呢还是怕老祖宗伤心?”尖锐的女声,故意刁难的问话。
玉琬抬头,知道她是那位姓吴的良娣,在宫中曾有所耳闻,此人善妒,素有恶名。
玉琬浅浅一笑,温声作答:“回良娣,老祖宗是天下德厚的尊贵之人,向来宽待,心地仁慈而又智能,为了花儿怪罪责罚宫女的事情还不曾发生过,至少奴婢没有见过。若是花儿谢了,老祖宗会伤心才是真,老祖宗是重情之人。”她的话字字句句紧扣老祖宗,又字字句句兼含夸奖赞美之意,一时之间,那吴良娣也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大家继续往前,渐渐安静下来。玉琬突然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

015 嫁祸
“哎哟!”一声痛呼,玉琬随众人回头,见刚刚在正妃殿不停抚腹的美人摔倒在地,此刻正捂着肚子惨叫。大家蜂拥上前,吁长问短,个个担心。
太子妃闻声过来,见美人衣上见了红,惊呼一声大叫:“快传御医!”接着又唤人去请太子。围观的众人刹那间忙成一团,几位管事的公公抬来软榻,将那美人轻扶其上,快步抬回最近的宫殿。
御医在里边疹治,各良娣美人守在门外,神色焦急。各侍候美人的宫女静立一旁,个个低眉顺眼,胆小些的还不住惶惶瑟抖。太子妃端坐上位,训斥喝问:“你们怎么侍候主子的?杨美人有孕,你们居然不知道?太子殿下子嗣单薄,你们且能如此大意?没发现主子有孕也就算了,居然还让主子摔倒,这下倒好,好不容易得来的龙孙又这么没了,你们有几个脑袋,担当得起么?!”
玉琬在旁细察各人神色,太子妃痛心的神色不作假,想来是知道太子无嗣的后果与这期间的厉害关系。其它几个美人,有的端坐一旁念佛祈祷,有的则起身查看,各人神色不一,看不出什么来。
玉琬暗自惋惜,想到进东宫第一天就发生如此大事,心下着恼,想到老祖宗嘱托之事,愈加难安。她悄然回想,当时在美人身边只有她的贴身侍女,她无故摔倒,定和这群侍女脱不了干系。只可惜,她初来乍到,对于此事不宜过于参与,当下打定主意,此次事情只静观其变。
“太子驾到!”
太监一声高呼,各人忙起身跪迎。
“怎么回事?”太子仓促进来,劈头就问。
太子妃上前,未语泪先流,满脸愧色,盈盈然泣道:“都是臣妾之过,未能及时发现妹妹怀有身孕,若是早知此喜讯,臣妾定不会让如此不幸之事发生。”
其它人见太子沉着脸,均不敢上前进言。半晌,才听太子长叹:“此乃命数,不能怨天尤人,事已至此,爱妃不必过于自责,你身体不大好,早些回去歇着吧!”
“妹妹摔倒之时,只有身边这些宫人在身边,臣妾对此些人等定要严加盘问,查出个所有然来。殿下久居太子之位,如今却膝下空空,此乃臣妾罪过,都怪我们姐妹们不争气,竟无一人为太子诞下子嗣!”
太子妃的话说得至情至性,太子明感于腑,反过来给她安慰。其它人均面露愧色。
“来人,将这些人带下去!”
太子朝门口威严唤,声音夹着未平息的怒气。
宫女们听说如此,个个伏地泣言,大呼“饶命”!可执行的太监似乎没听到一般,将大家毫不留情地拖将下去。有谁哭喊,便堵谁的嘴。
“太子殿下,奴婢有言回禀!”其中一宫女叫道。
太子回头看她一眼,眼神阴鸷至极,闭目一摆手,让人将她拖回来。
“有什么隐情速速回禀!”
“是!”那宫女伏地,半立起身,眼神在众人身上一一扫过,她的目光落至谁身上谁就有些不自然。
“快说!究竟有何事要禀?你若有半句谎言,本殿下立马让人将你杖毙!”太子说得凶狠,看来是起了肝火,动了真气。
玉琬也瞧着她,想从她嘴里听到点什么。不想,她的目光最后定在她身上,死死的,不用言,众人也猜到些什么,均回头用若有所思的眼神审视她。
“各位娘娘看着奴婢做什么?”不会想趁机栽赃嫁祸吧?她心中悸然。她今日刚到,应该不至于树敌才对,何人要置她于死地?
“奴婢不敢说!”那宫女哭哭啼啼娇情起来。
太子冷哼:“不想说是不是?好!来人呐,将她拉下去打入死牢!”
“不!奴婢说,奴婢说,求太下殿下从轻发落。”
“这是最后的机会,快说!”
众人的注意力高度集中,都想知道从她嘴里能说出什么来。
只听她泣言:“奴婢与琬姑姑素来交好,琬姑姑于奴婢有恩。奴婢日夜铭记在心,时刻思想如何报答。刚刚在正妃殿时,奴婢见琬姑姑盯着主子的肚子看。主子新怀有孕,奴婢是清楚的。于是,奴婢便擅作主张……求殿下责罚!”
众目睽睽扫向玉琬,饶是玉琬这种见过大场面的人也不禁心慌。可她知道,此刻她绝不能显露出半点慌乱之色,否则必招人话柄,从而进一步坐实嫌疑。她,必须自保。
太子望着她,她眼中瞬间闪过的吃惊和慌乱,他都看在眼里。他有些期待地望向她,并沉默着,他希望替她洗脱罪名的人是她自己。同时,他也深信,深得老祖宗宠信的人必有办法自救。
玉琬见太子沉默,太子妃眼里写满不可置信,更令人怀疑的是,吴良娣也出来指证她确实长时间望过美人的肚子。无法,她只得站出身来。
“请示太子殿下,奴婢想问这位宫女几句话,可以吗?”
“你问吧!让大家一起听听!”太子欣然同意。
“是。”
玉琬走到那位宫女跟前,先不急着问话,只绕着她走。宫女的眼神初时还很坚定,渐渐地闪烁起来。玉琬暗忖时机已到,于是开口问:“请问你如何称呼?”
“琬姑姑不记得了,奴婢是芙儿。”
“芙儿?嗯,很好听的名字!”她赞。“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前年腊月!”宫女答得飞快。
“我们常有来往吗?”
“是的。不,偶尔,奴婢只是偶尔见到姑姑,并不时常相见。”宫女的脸上开始显现慌乱。
“你说我救过你,可我怎么不记得了?”玉琬慢条斯理地问。
“那是您贵人多忘事!您不记得,可奴婢对您的大恩铭感五内。”
“你别尽扯这些没的,快问正经事!”吴良娣出声催促,本欲再言,被太子拿眼一瞪,顿时连人带言都缩了回去。
玉琬不理她,在宫女面前蹲下,继续往下问:“我救你是在什么时候?你说说,让我好想想。”
宫女忙答:“是在前年八月,奴婢掉进荷塘里,是您让公公救奴婢上来的。”
玉琬轻笑,偏头看着她,反问:“你记差了吧?”
宫女忙摇头:“不可能!奴婢记得清清楚楚,错不了!”
“你确定?”
“奴婢确定!”
玉琬站起身,又问:“你说你为了我所以害你家主子流产,可是,你家主子明明是自己滑倒的,你用了什么方法?可以说明一下么?”
“这……”宫女支吾其词,过了一会儿,似乎得到了某种指示,咬牙道:“奴婢自知没活路了,为了下地狱好受些,奴婢就从实招了,奴婢在美人要经过的路前放了块滑溜的石头,就这样……”
“你好大的胆子!”太子拍案。
“奴婢一时报恩心切,所以做出糊涂之事,只求太子殿下赏奴婢一个全尸。琬姑姑不知情,请太子殿下不要牵连她!”宫女还想紧咬玉琬。
玉琬默站一旁,连连摇头,可怜的小宫女,自己刚刚的回话破绽百出,她却没有发现。
太子狠道:“好你个刁奴!自己做下祸事不打紧,还嫁祸别人,简直是罪大恶极!来人呐,将她拉出去,以国法处置!”
来人将那宫女拖出去。太子心烦意乱地坐在那里,眉心揪成一团。
“太子殿下,就因为这个玉琬是您的心头肉,所以你就偏心么?”吴良娣看玉琬的眼神妒恨,她不怕死地进言。其它看得明白的人均摇头,其中一位还想拉住她,可她不听,非要站出来嚷嚷。
玉琬不说话,低头。
“刚刚的问话你没听清楚么?那宫女说话颠三倒四,前言不搭后语,明显是有人故意而为,你见过有人为报恩故意将恩人卷进是非?吴良娣,你要慎言!”
太医出来,众人迎上,只见他们伏地告罪:“微臣该死,美人腹内的孩儿一月有余,见红太多,没有保住,请太子责罚。”
太子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太子妃忙从旁扶住他。
“你们下去吧!本殿下想一个人静静。”他的声音有气无力,眼神也散失了上午所见时的神采。
大家依言退出,玉琬临出门时回头,见太子拖着摇摇欲坠的身子往美人房间行去……

016 主子
因为屡经丧子之痛,素有旧疾的太子终是没挺住,大病起来。太子妃整日忧心如焚,对她来说,如果太子出什么意外,那将是天塌地陷的大事。各位良娣美人均安静多了,大家脸上都显露出对太子病情的担心。整个东宫的气氛沉甸甸的,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玉琬是新人,本想给大家帮把手,却处处受到排挤,事事受气。一如现在:
“琬姑姑,您是老祖宗身边的红人,这种小事岂敢劳您大驾?”和银月一起的小宫女们客气说着,语意复杂。
玉琬无奈,没有再说什么,只转身去忙别的事。她怎么也没想到,太子当初的深信不疑,会让她在东宫的宫女群中难以立足。她能理解,大家知道她不是奸细或是太子的红颜知已,良娣们自然心喜不已,可在宫女们的心中,她却成了极受器重的尚宫,初来乍到便获此特宠,自然有人心生不甘,说话带酸也是难免。
或许,时间长了,大家习惯了,也就慢慢好了。
她抬头望望蔚蓝的天空,如此希望着。
每当回想起那令人惶悸的一幕,玉琬就忍不住后怕。侍候美人的宫女们一个当场葬毙,其它流放至苦寒之地沦为官妓。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识到无辜宫女受牵连时的命运,第一次深刻体会到女人之争的残忍。如果不是她根本不认识那宫女,如果不是那背后指使之人急于求成,估计那葬毙之人便会因此多出一个。一石二鸟,好狠毒的计谋!好恶的心肠!
转眼间,玉琬便在东宫生活了一月有余。太子的病情大有好转,前来东宫探望的人络绎不绝。
“琬姑姑,太子殿下请您去。”小栓子过来传话。
“知道,有劳公公带路。”玉琬放下手里的绣活,随小栓子去。可能是太子对太子妃已有交待,她近来的日子过得倒还算平静。她规规矩矩做好分内之事,天天守在正妃殿,可谓是足不出户。吴良娣虽然见她一次便明嘲暗讽一次,可她没放在心上——因为她知道,立在明处的敌人并不可怕。
“今儿几位殿下都在,您得有心里准备。”小栓子小声提醒。
玉琬对他感激一笑,点头会意。
太子和各位兄弟坐在流水旁的一个凉亭里,大家或坐或卧,随意聚在那,不时传出爽朗的嬉笑声。玉琬远远见了,心中疑惑:男人们的聚会,找她来干什么?心中又忖度:八成又是二十一殿下出的主意。
太子的脸色有些苍白,精气神儿却好了不少。
“奴婢见过太子,各位殿下,千岁千千岁。”
“起来吧!”太子出声。
玉琬谢恩,静退一旁,不说话也不东张西望。她心里明白,自己周围的人个个都是主子,她唯有静等大家吩咐才是上策,只有这样才不会失礼出错。
“十九弟和二十一弟喜欢的是这种类型?”浑厚的声音响起,打断了玉琬初到时的寂静。
二十一皇子跳起来:“她好着呢!”
众人一阵哄笑,玉琬沉默不语,静静地听着,仿佛事情与她无关。
“十九弟,你怎么不说话?”不知是哪位皇子问。
听到名字,玉琬的脑神经惊颤了一下,身子不由自主地动了动,可仍然没有抬头,也没有吱声。这里人太多,太杂,她不想流露出自己的一丝真实情绪。宫中,没有同等的地位,是容不下感情的。身为宫女,她十分清楚,唯有规规矩矩地做事,不思非分之物,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
“没什么好说的。”声音喑哑。
感冒了么?玉琬轻轻蹙眉,仍然垂首站在那。
“玉琬,你去给大家沏茶吧!”太子淡淡地吩咐。
“是,奴婢遵命!”玉琬如获大赦,赶紧轻步而去,能够离开这令人感觉压迫和沉闷的地方,她求之不得。
茶水房的小宫女太监一见玉琬,忙朝她递上热水:“琬姑姑,可是主子们要用茶?”
玉琬在银月她们那些高等宫女面前吃不开,可这些茶水房的宫人对她却是十分敬畏的。
玉琬点头,客气道谢:“谢谢你们,不过,沏茶的水我自己再烧,这些,你们若急,就先用吧!主子们谈得正欢,这茶水要合时宜递上。”她轻轻将递壶的手推回,没有接用。
大家忙不迭附和:“是!那是!做奴才的不能打搅主子谈事,是这个理!”
玉琬微微一笑,不再说话。客人来了,久不上茶,这理是说不通的。可宫中就是这样,理多得很,理变得也快。
玉琬站定,双眼环顾四处,轻轻地弯弯嘴角,脸色平静。她手脚利索地盛壶冷水,亲自拎到炉上,自己生火烧煮。静静地坐着,偶尔添些柴,安静得如冰雕。
“十九殿下千岁,千千岁!”身后咚咚跪地一阵响,高呼的声音响起。主子们一般不来茶水房,十九皇子的突如其来,将大家吓得不轻。
玉琬不能装作没听到,她不得不起身行礼。
“奴婢见过十九殿下!”
“你又变成这样了!”哑哑的声音含着浓浓的关切,又含着深深的埋怨。
“后悔到东宫了?”
玉琬望着炉火笑笑,不接答。一定会后悔么?不见得!
“你初到第一天的事情我听说了。”十九皇子自顾说着,没有往日的恼怒,整个人看起来很平静。好也好过,脾气也发过,又和好过,如今,是将最坏的后果都想过了。
“如果你愿意,我就求太子哥将你赏我。”
周边的宫人屏声静息听着,连眉头都不敢皱一下。
赏么?又是赏!玉琬心中窒痛,但很快又平静下来。人活着,得学会忘却事事计较。一个人,太瞧得起自己,往往落得别人瞧不起。而她,选择自知。
“连和我说话都不愿意了?”失望之情浓烈。
玉琬长叹口气,正准备说些什么时,水开了。于是,她又忙活起来。身后传来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她回头,望着那咳嗽的背影,有些愣神。
手里端着十四杯茶,她抽空数过大家的鞋,一共十三双,也就是说有十三个人。为免失误,她特意多端了一杯。大大的四方盘,盘上端放十四个青花茶杯,由一个纤秀的宫女托着,远远看着她走路,不用说什么或者再做什么,那也是一景。
二十一皇子迎上来,他将玉琬手中的盘抢过,快步走到兄弟中间,嚷嚷着让大家自己来端茶。
在手中变轻的那一刻,玉琬惊愕木然,但很快,她又恢复过来,小跑过去将东西接回,继续自己的工作。二十一皇子总是这样,不顾忌场合,也不顾忌礼仪,理所当然地自认为帮着她,却往往是在给她揽祸。可是,她不怪,一点都不怪。见识到老祖宗,见识到东宫的女人,二十一皇子做什么都变得可爱起来。
端茶的手顿了顿,终是将它递到那人面前,看他喝下一口,眼睛亮起来,她转身。
玉琬给四皇子上茶,不小心与他精明深邃的眼神对上,她立刻避开。不同于十九的真情流露,也不同于二十一的坦诚莽撞,四皇子给她的感觉过于成熟内敛,过于城府,她向来对他是敬而远之。
“太子哥,玉琬怎么一到你这里就变傻了?”二十一皇子没头没脑地嚷起来。
这下,玉琬不得不抬头。众人再次哄笑。
太子反驳:“二十一弟是想将她接你府上吧?怎么就你瞧她傻了?傻了的人能沏出这么好喝的茶?”
“我瞧二十一弟也是这个心思。”四皇子附和,黑黝黝的眼眸望着玉琬。
“难得二十一弟痴心不改,得,兄长今天答应你,等再过一阵,你把她接你府上吧!当然,你得先问她自己的意思,眼下不忙,过一阵再说。”太子开口,大有成人之美的意思。
“干嘛要等一阵,今儿,现在就问和我回不好么?”二十一皇子大着嗓门说。
玉琬彷徨,早就知道他会来事……这,这可怎么办才好?
好在太子答:“玉琬刚从老祖宗那领来,我少说也得供个一年半载,不然,人家还以为我是专门为你去求的人!”
“人家以为又怎样?反正她早晚会去我府上的!”二十一皇子接话接得飞快,语气坦白而肯定。
玉琬惊骇地抬了抬眼,心中苦笑。大家脸色各异。或讪笑、或摇头、或有所思……只有十九皇子,坐在那里,不住地咳嗽,手里的茶因身体颤动而震得摇摇晃晃。
“你退下吧!”太子随口道。
“别介……”
玉琬没有理会二十一皇子的嚷嚷,她默默行礼退开。她只顾低头疾步走,隐隐约约还听到二十一皇子大着嗓门埋怨……
天气晴朗,金色的阳光格外明亮。玉琬微眯着眼,快步跑到一片树阴处停下,太阳有点晒,她想歇歇再走。翠翠葱葱的树叶正好挡住她的身影。
“你们听说了么?陛下生病期间最宠爱的杨贵妃昨儿个突然去了,听说肚子里还怀着龙种,呃,一去两命!”一宫女感叹。
“早听说了!听说那杨贵妃在陛下龙体不适时举止放肆,时常欺压其它嫔妃,宫里的人对她是敢怒不敢言,如今她这一去,还不知有多少人暗中拍手称快呢!”另一宫女接话。
“我也听说了,听说这杨贵妃与侍卫统领关系密切,两人时常耳鬓磨斯,只怕她肚里的龙种也……”
“好了,你们都别说了,这不是什么好事,说多了小心主子们不高兴。毕竟,那是主子们的事,我们都只是听说而已,还是别乱说的好!你们如果再不慎言,小心语犯君威,到时国法处置!”一个头脑清醒些的宫女出言打断大家的议论。
“走吧,主子那还等着去侍候呢!”
窸窸窣窣一阵,便到脚步声远去。
玉琬从树后探出头,用手捶了捶脚麻处,随手往后背一摸,竟出了一身冷汗。
杨贵妃她是见过的,在天帝被囚禁的期间,天帝对她可谓是千依百顺,如今看来,只怕事情没表面上那么简单。
“琬姑姑,您在这?可找着您了!不好了,出事了,这会儿太子妃正满东宫找您!”小栓子一路跑过来,朝玉琬气喘吁吁地叫。
玉琬心里一惊,心下惶然:满东宫找她?又有什么大事扯上她了么?

017 有喜
玉琬急匆匆地赶回正妃殿,各位良娣美人齐聚一起,太子妃面露喜色,见她进来,忙招手示意她过去。
“奴婢见过娘娘,娘娘千……”
“妹妹快免礼过来!”太子妃亲切道。
玉琬心中疑惑,太子妃一声妹妹叫得她心惊肉跳。
“听说您急寻奴婢,不知娘娘有何事吩咐?”她恭敬上前,小心问。
太子妃明媚一笑,道:“哦,是这样。刚刚老祖宗派人送来赏赐,我本想寻你亲自接赏,奈何你刚巧不在,于是我就替你接下了,呶,就在这!”话音刚落,便有宫女将一盘东西递上。太子妃伸手将东西接过,朝玉琬送来。
玉琬忙退后几步,行跪礼接赏。
“早听说妹妹是老祖宗身边的红人,今日这般看来,传言非虚。”吴良娣见太子妃称她为妹妹,故跟称。
玉琬低头,作恭敬状,并不接话。
“好了好了,别跪着了,快起来吧!”太子妃道。
“谢娘娘!”
“看来呀,老祖宗是心里记挂你了!要不,也不会急急派人来赏你东西。”
玉琬忙接答:“奴婢十二岁开始便跟在老祖宗身边,日子长了,自然有些感情。奴婢出来的这段日子,心里对老祖宗也很是惦念。不过,来东宫也是老祖宗的旨意,奴婢想,奴婢好好办好老祖宗交待的差事,也就是孝顺她老人家了。”
太子妃点头。吴良娣则道:“老祖宗还交待你差事了么?”
玉琬立刻回话:“回良娣,奴婢来东宫的差事便是侍候好太子妃娘娘。”
“好了!好了!玉琬是老祖宗身边的人,老祖宗平常把她当宝贝宠着,到了咱们东宫自然不能怠慢,以后就称她为妹妹吧!也显得彼此亲厚些!”
众人连声应“是”。
玉琬看得出来,东宫后院的权力还是掌握在看似温婉娴静的太子妃手中。吴良娣好张扬显摆,陈良娣性子沉静好理佛,有事没事总数捻着手中的佛珠,李良娣年纪稍长,比吴良娣知进退,又不似陈良娣那般万事皆不问。张、娴二位美人少言,娴美人刚经丧子之痛,更是足不出户,众人的聚会里甚少见到她的身影。玉琬实在想不明白,先前痛失的几位皇孙究竟是谁下的毒手。
“娘娘,您的参汤来了。”银月端着碗进来。
“没看见几位娘娘都在吗?先撤下吧!”太子妃道。
宫中规矩,见客时主人自用其膳是十分失礼的事,银月侍候主子由来已久,何以连这点浅浅的礼数都不懂?
“怎么?姐姐这几日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么?”吴良娣关心问。
太子妃忙摆手:“没什么,就是偶有精神不济犯困的时候,身边的丫头们大惊小怪,非得天天弄什么参汤给我喝,喝得我一闻那味儿就想吐。”
“妹妹应该注意身体才是!你是这东宫后院的主心骨,可不能有半点闪失。”李良娣关切道。
“多谢姐姐关心。”
“你还是趁热将参汤喝了吧!不必顾忌我们,大家是一家人,算不得什么客人。”李良娣继续言。
其它人均出声附和。
“既然如此,那好吧!银月,将参汤端过来吧!”
银月复又将参汤递上,太子妃接了,侧过身,抚袖将饮时,突然呕吐起来。银月连忙上前:“娘娘这是怎么了?”
玉琬忙道:“快传太医!”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大家都隐隐感觉出什么。大家围拢过来,将太子妃扶至房内床上躺好。吴良娣的脸色变得铁青;陈良娣握佛珠的手顿了顿,之后又恢复常色;李良娣自始至终都在表达自己的关切之情;张美人跟在大家身后,面色如常,偶尔探着身子望几望,却无言。
精神不济、犯困、呕吐……这些,对于曾经有过身孕的女人来说,都不是陌生的事情。
“太医来了!”
众人回避。
小宫女领着胡子白花花的老太医过来。
玉琬将白色的帐子放下,里里外外共三层,然后递上软枕,太子妃将手搁置其上,从帐内伸出来,银月立刻上前覆一块白色的薄薄的丝巾。
“请娘娘恕罪,老臣冒犯了!”太医先行跪礼请罪。
太子妃道:“您快请起!还得劳烦您好好看看。”
太医年岁已高,行动已是不便,玉琬眼明,立刻上前将他搀扶起来,老太医仔细看玉琬一眼,含着感激。
老太医颤巍巍地坐下,他伸出两指轻搭至太子妃手腕,闭目把脉,整个房间沉寂。玉琬回头,见有几个小宫女在屏风后探头打探消息,她记得,那是良娣身边的贴身侍女。
老太医的眉头突然皱了起来,嘴也噘起来了,玉琬站在一旁,感觉自己的心也跟着悬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太医才站起来,满脸喜色道:“恭喜娘娘,贺喜娘娘,您怀上龙孙啦!”
“是吗?”太子妃虽然竭力抑制自己情绪的激动,可那欣喜之情还是透着声音表现出来了。
玉琬忙道:“快找人向太子殿下报喜啊!”
唯今之际,最要紧的是让太子知道这个好消息。
银月满脸欣喜,十分兴奋地跑出去。
老太医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笑容,两眼眯成一条线,他咧着掉牙的嘴道:“请娘娘保重,胎儿才三个月不到,还不是很稳,要尽量避免情绪激动和动作过大。”
“还有其它要注意的吗?”玉琬赶紧问。
老太医捋捋长长的白胡子,沉默一会才道:“娘娘先前有过滑胎史录,所以此次怀孕可得加备小心才行!否则……”他顿言,继而又弯腰行礼道:“老臣一定竭尽全力保护娘娘母子的平安!”
玉琬皱了皱眉,还是很危险么?对于遥不可知的未来几月,玉琬突然有了一种草木皆兵的感觉,全身的汗毛都开始戒备起来。不知道以前的事情是谁做下的,要保护起来也就难上加难,更何况那胎儿本来就不稳定。
“晴儿!”太子大叫着快步走进来,满脸欣喜。
玉琬和其它众人忙跪迎贺喜:“恭喜殿下!贺喜殿下!”
太子一摆手:“都起来吧!”

018 宝儿
自太子妃怀孕以来,前来道贺的内人络绎不绝,天帝以及各位娘娘的赏赐源源不断地送来,银月整天忙里忙外,累得晕头转向。玉琬则静静呆在一旁,偶尔上前搭把手,可她大多数时间却是在观察来来往往的送贺之人,给太子妃的东西她总会先过过手,细心察看一番,之后确认安全了才呈上。她是老祖宗身边的姑姑,太子妃对她又以姐妹相称,众人自然不敢多言相悖。
这天,玉琬和往常一样翻察太子妃呆会儿换用的衣物,她仔细摸了衣服上下,再将它放至鼻下细闻,确认无危险异味之后才将东西收好,洒上太子妃常用的花瓣小薰一会,比以前的日子稍短,因为在她的意识里,怀孕之人最好能穿用自然清新的衣物。太子妃喜闻这花香,说是能安神定心,故而她才继续使用。使用前她也请教过老太医,老太医只说无防。
“你在做什么?”沉稳的声音响起,夹着一丝疑惑。
玉琬正值全神贯注,没防有人进来冷不丁地说话,她手中一颤,险些将手捧的衣物掉落在地。她回头,见是太子,忙跪答:“回殿下,奴婢正在收拾娘娘的衣物,娘娘正在沐浴,一会儿就出来了!”
太子殿下今天穿着便衣,灰色的长衫罩在外面,头发用玉簪固定,还有几缕梳顺了故意垂落于肩,黑黑亮亮披散着。他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作小宫女打扮,眼底虽然隐着淡淡的惊恐,可面上却无怯意。玉琬心中一惊:殿下怎么将她给领来了?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那曾经送玉符的小女孩。
太子一摆手:“起来吧!”
玉琬谢恩,心里有些忐忑不安,不知太子将小女孩带来是何用意。
太子将小女孩推到玉琬面前:“这个小家伙就交给你了,你调教调教,性子有点野,调教起来有点困难,你就多费点心。”他随口吩咐。
小女孩那天的野性玉琬曾经亲眼所见,自然明白,可是,太子怎么想起收容她了?要知道,宫中的宫女都有一定的管制,可不是什么人想进就进的。
“不知殿下什么时候想用人?”玉琬柔声问。总得给个时限吧?也好让她心里有个底。这小家伙可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主。
“不急,慢慢来!”太子哑然一笑,好半晌才说。
“琬姑姑,娘娘的衣服好了么?”宫人在房内唤。
玉琬忙接答:“已经好了,马上就来!”
“殿下,那……”
太子一摆手,示意她只管去忙。
太子妃的肚子才微微凸起,她的肌肤很光滑,脸上焕发着母性的光辉。她从浴桶里出来,双手举平,旁边的宫人立刻上前擦拭。玉琬将衣服甩开,动作轻缓地为她穿上。待一切收拾妥当,太子妃便想自己走动。
玉琬忙上前扶稳她:“娘娘小心,地湿了,会滑!”
看到玉琬紧张的模样,太子妃心慰一笑,赞道:“怪不得老祖宗喜欢你,你待人果然用心。”
玉琬不直接接答,只转移话题道:“太子殿下正在外面等着您,有一会儿了。”
“殿下来了?怎么不早说。”太子妃嘴里这么说,面上可无半分责怪之意。只有脚下的步子加快了不少。
玉琬低头浅笑,房里房外只有一窗之隔,刚才她与太子殿下的对答之言没人听到么?她也不说破,乐得装傻。
太子妃喜滋滋地迎出来,望着太子满脸堆笑。
“殿下来几时了?”
太子宠溺地望着她,拉着她至榻上落座。
“刚下朝就来了!怎么?这几天还舒服么?可有什么不适?”
玉琬拉着小女孩,朝旁边的宫人示意,大家随她一起退出。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小女孩仰视玉琬,声音脆脆答:“我叫宝儿!”
“宝儿?”想必她父母将她视若珍宝,故才起了这么一个带“宝”的名字。
“嗯!姐姐,我见过你!”宝儿语出惊人。
玉琬一惊,匆匆忙忙牵着她回房,银月不在,她拉宝儿至床边坐下。
“今日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怎么见过我了?”她问。
“可是我看你很面熟,而且,你身上的香味我也闻过!”宝儿肯定地说。
玉琬无法,只得道:“这宫里不比外面,你不能乱说话。你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应该明白我说的,对吧?”她诱导。
宝儿点头。正当玉琬松口气之际,她却又说出一句让玉琬为之气结的话:“我不乱说话可以,可你不能打我,不能骂我,还得把好吃的让给我,不然我就跟人说我们以前见过!”
玉琬苦笑,早知道她难缠,却没想到她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威胁算计。宫中不比外面,这么小,个性这么张扬,四处树敌如何了得?!看来得好好教导才行!她心里寻思着,嘴里冷笑一声说道:
“你只管跟人说去!我一直在宫里侍候老祖宗,整天足不出户,看别人信不信你!还有,按照宫里的规矩,你得叫我‘姑姑’,而不是‘姐姐’。记住了么?如果你记不住,我就把你交给宫里专门对付你们这种小女孩的地方,那里的姑姑,手里个个握着竹片,你不听话,自有人教训你!”
“我不信!”宝儿叫。
“好呀,我现在就把你送过去,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说着,玉琬作势要拉她。
这下宝儿可急了,她连连躲闪,嘴里喊叫:“你不能把我送走!我是太子殿下交给你的,这里太子最大,你敢不听话,我让太子殿下治你!”
玉琬停下来,狠盯着她,认认真真地训开来:“你以为你是谁?你让殿下治我?你能让殿下做事吗?我告诉你,就冲你刚才口出狂言,就可以治你大罪!”“啪”地一声,玉琬的右手重重地拍在桌上。
宝儿瑟缩一下,满眼倔强,迫于玉琬突如其来的怒气不敢再言。
“知道自己错在哪么?”玉琬问。
宝儿斜着眼,红着眼眶,满脸不服地瞪着她。
玉琬神色一正,继续道:“我不管你以前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也不管你以前是如何的自以为了不起,我也不需要知道太子殿下为何因由将你留下,我只需要告诉你一点,那就是从今儿开始,你就是这宫里的宫女,是主子们的奴婢。以你现在自视自傲的脾气,你早晚得搭上你的小命!”
宝儿不说话,两手抠着指头。
玉琬刚才也是一时情急,怕她胡言乱语丢了性命才发的火。这会冷静下来,想到她还是个孩子,她的语气又不由自主地软下来。
“知道太子殿下为什么要我调教你么?”
宝儿摇头。
“因为我做宫女做了很久,已经成了姑姑。从今以后,为了你自己好,千万别再说刚才那话,那要是让人听了去,可是大不敬之罪,是要挨板子的。”
“可是殿下对我那么好,他会打我?”宝儿明显不相信。
玉琬长叹口气,耐心地解释:“这宫里有规矩,不能直呼太子,得称太子殿下。他是主子,你是奴才。你回殿下的问话只能自称奴婢,不能用我。你不能让主子怎么做,只能服从主子。主子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太子殿下是宠你,可他是尊贵的主子,他和你,一个是天,一个是地,如果哪天你冒犯到他,他生气了,就可以杀你!”
“什么主子奴才的,我不做宫女行不行?我出去做我的小乞丐。”
玉琬连忙伸手捂住她的嘴:“你不想活了?”她瞪着她:“你以为这地方是你想进就进,想走就走的?”
“啊!请良娣高抬贵手,请良娣饶命!啊——”
外面传来宫女哭喊求饶的声音,板子“呯呯”往下落,那宫女的惨叫声越来越大,渐渐地,又越来越小,最后又没有声息。
玉琬猜到肯定又是谁惹到了吴良娣,近来因为太子妃有孕,有人心里不高兴,正四处找人散气。本来她是不愿看这些事的,可这次,她却牵着宝儿躲在树后偷看。
看着板子一下又一下地落在昏厥的宫女身上,宝儿骇然,张嘴瞠目,与玉琬相握的手不由自主的收紧。
玉琬望她一眼,知道她已经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当下又拉着她回房。
“看到了么?冒犯主子就是那样挨板子!”
宝儿低着头,不说话。
玉琬心思一软,好言道:“也别太害怕,只要不犯错,就不会挨板子。从今天开始,你就跟在我身边,我教你最基本的礼仪。以后千万别让大家知道太子宠你,不然你会多吃很多苦头。”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太子宠我?大家知道太子宠着我才不敢欺负我,不对吗?”
玉琬摇头:“你这话既对又不对!太子宠你,只是让那些和你身份差不多的人不敢欺负你。可是,她们会因此而怕你,会不理你,也不和你玩,因为她们怕自己不小心得罪你,然后自己受罚。刚才你也看到了,这里还有很多主子,主子们都是尊贵的人,她们可以因为你犯错而打你。只要你不小心触犯宫规,只要你不小心犯一丁点错,她们就可以下令打你。即使是太子殿下来了也不能说什么。更何况,你是奴才,她们是殿下的亲人,是他的妃妾。如果你的朋友犯了错,被你的亲人打了,你会责怪你的亲人么?”
“当然不会!”
玉琬点头,还不算太坏,只希望她能先收收性子,否则,早晚得吃大亏。
“你还要让大家知道殿下宠你么?”玉琬又问。
宝儿不说话,想来心里还是怀疑。
“唉!得,一时半会估计也教不会你,你慢慢学,慢慢看,慢慢想,等你再大点,再过一、两年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太子殿下将你交给我,自然是信得过我,所以,我不会害你,你要仔细记住我跟你说的话。”
玉琬本来想和她谈谈“嫉妒”,可是,她的性子实在难让人放心,所以到嘴的话只好咽回。她不能因为教导她而将自己搭进去。有些东西,只能她自己慢慢去体会,慢慢去明白。
“太子殿下也宠爱姑姑么?”
玉琬正要端茶的手一抖,将桌上的茶杯打翻,茶渍流洒在桌上,再顺着桌沿滴在地上。
宝儿退缩一旁,满脸不知所措。
玉琬轻轻蹙眉,只觉一个头两个大,可又不得不答,只好笼统解释:“这些事情你不懂,以后千万不能乱说,别人要是当了真,会出人命的!”她突然有种强烈的预感,她的好日子因为这个小恶魔的到来即将到头。想到自己战战兢兢在宫中生活这几年,好不容易平平安安呆在这里,可今天碰上这胆大包天的宝儿,却毫无章法可言。早知有今日,当初就不应该找她去送信。
“姑姑很害怕?”
玉琬无可奈何地望着她,诚实道:“没有比这个更让人害怕的事情!”
宝儿审视她,偏着头,似乎在思索她说话的可信度。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先教你一些基本的礼仪,等会还得带你去拜见太子妃娘娘。”
“太子妃娘娘是什么人?”
“娘娘是太子殿下的妻子!在这东宫,太子殿下不在,就是太子妃娘娘最大。”
“那太子妃娘娘人好吗?会和太子殿下一样给我好吃的吗?”
玉琬闻言,满脸愁云,只觉未来一片昏暗……

019 祸起
时间一晃又到七月间,太子妃的身子一天比一天笨重起来。期间老祖宗差人来探望几次,并每次都让来人与玉琬细谈,至于谈了些什么,外人都不知道。尽管众人疑惑不断,可太子妃像没事人似的,从来不过问。玉琬突然感觉,太子妃并不如表面那般柔婉,反而认定她是个非常睿智的女人,她越是不问就越表明她心如明镜。相处的这段日子,无论是胸襟气度还是才智手段,太子妃都可称得上一流,也有母仪天下的风范,玉琬猜想她未来胜任天后之位,也是游刃有余。
宝儿虽然依旧顽皮,却比以前收敛多了。小小年纪学了不少手段,居然和以前起过争执的德福公公化敌为友,两人亲密得不得了。玉琬看着他们玩笑戏闹的和谐之景,甚感安慰。虽然,德福公公能这么快接受宝儿,一来是看她年幼,性子自然耿直不会委婉,因此不与她一般计较;二来只怕是和太子殿下对她的宠爱偏疼有关,再加上她现在是由玉婉亲自调教,而玉琬在这东宫的身份,可谓是名低实高。不管怎么样,看到德福公公能尽弃前嫌与宝儿和乐相处,玉琬心中是万分高兴的。
这天,艳阳高照,树影随风摇曳。宝儿穿着红白相搭的宫服,在院子里和德福公公玩耍。
“德公公,您可千万别把她给宠坏了,小心这家伙骑到您头上去!”玉琬穿着荷叶色的长裙,手里端着冰冻过的雪梨,上前招呼。
宝儿见到她手里的东西,一溜烟儿跑过来,抬手便用铜针戳一块往嘴里送。“嗯,姑姑做的冰梨真好吃!”她含糊不清地称赞。双手将玉琬手里的东西接过,递到德福面前。
德福看着她,抬头望玉琬,玉琬忙笑:“您只管用,这本来就是给您送来的。”
一听此言,德福就再也忍不住,也学宝儿用铜针戳食,嘴里啧啧称赞:“好吃!真好吃!琬姑姑的手艺就是好,怪不得您到哪都招人疼。”
“瞧您这话说得。我还不是亏得有您照顾,也是各位主子心善,才让奴婢有今日这般生活。”
宝儿嘴里含食想说话,玉琬立刻出声提醒:“食不可言!”
德福咧嘴一笑,看着宝儿乖乖闭嘴的样子,心里乐翻了,朝玉琬伸出大母指:“姑姑真是厉害!居然能将这个难缠的小鬼训得如此听话,您真是不简单。”
玉琬心中有苦难言,愣了半晌才解释道:“德公公您误会了,我哪能治得住她呀,她这次之所以这么听话,完全是怕我以后不给她做好吃的。”
“有这回事?”
玉琬重重地点头。三人相视大笑起来。
大家吃完东西,又闲聊一会,德福公公便起身要告辞。
他抬头望望日头,道:“今儿多谢姑姑款待,殿下得用奴才了,奴才得先回。”
“公公不必客气,您只管去忙,哪天再有空了再来,玉琬一定热情相待。”
两人相互行了宫礼,宝儿请德福弯腰,两人唧唧咕咕耳语一阵,德福眉毛弯弯离开。玉琬摇头,宝儿向来古灵精怪,她也懒得打听他们说了些什么,只收拾东西准备回房。
“哟!这不是琬妹妹吗?”熟悉的声音尖锐地响起,是吴良娣。
玉琬忙将手里的活儿停下,用丝巾试手,然后恭敬见礼:“不知良娣在此,奴婢有失礼数,还望良娣宽恕。”
吴良娣将披背附肘的绸丝轻捻两下,两眼轻觑玉琬,态度傲慢至极。
宝儿不声不响立在玉琬身后,行为动作皆与玉琬如出一辙。小女孩心里牢记着上次宫女挨打的一幕,对眼前这位吴良娣有着前所未有的畏惧和害怕。
太阳正烈,有宫女替吴良娣遮阳,吴良娣不叫起,玉琬自然不敢动。她原本是在树荫下收拾东西,可刚才因为行礼跑到了太阳底下。背后热哄哄一片,汗水沿颊而落,脸上的肌肤越来越滚烫。玉琬憬然明白过来,太子妃娘娘去了宫中请安,想来是吴良娣伺机要整治她。明白其中之事,知晓对方有备而来,她更是不敢轻动,免得落下更大的不是。
吴良娣对玉琬的表现很满意,面有得色,她右手甩扇着风,又过了半晌才悠悠道:“妹妹怎么还跪着?快快请起!瞧这太阳热得,要是晒坏了可如何得了?”
玉琬谢恩,吃力地站起来,两条腿已有麻痹之感,一个踉跄还差点摔倒,幸亏有身后的宝儿相扶。
“瞧瞧,我说了吧!下次可别这么久跪,不然,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姐姐我虐待你!”吴良娣走到树荫处坐下,两手理着衣裙。
玉琬忙不迭接答:“哪能呢?这东宫谁不知道良娣貌美心软,也听人说您治下严明,可奴婢知道,定是那些个奴才们犯了错,冒犯了您,才惹得您动用家法。”接着,她又转回头对宝儿道:“宝儿,还不去给娘娘上茶?”宝儿年纪小,玉琬一来怕她出错,二来怕她经不住烈日的暴晒,故而找借口将她支开。
宝儿忙不迭去了。
随吴良娣前来的宫女们都站到了树荫下,玉琬想进去避避阳也没地。头上的烈日越来越火,玉琬只觉头发根儿都在发烫。可吴良娣悠然自得地坐在那里,丝毫没有挪地的打算。她有意无意地打量玉琬收拾好的碗盘,不无好奇地问:“妹妹这是弄了什么好吃的?竟吃得滴滴不剩。”语意含着对玉琬贪吃的讽刺。
玉琬顾不上多想,心中一喜,满脸柔笑答:“回良娣,这是用冰镇的雪梨削成块儿吃,正适合这天气吃了免中暑。这是奴婢学的新法儿,今儿才试了,味道不错。您要不要尝尝?您若是有兴趣,奴婢这就去弄。”弄这东西少说也得半个时辰,玉琬想借机回荫处歇歇,再这么暴晒下去,铁打的人也非化了不可。
“是吗?还有这好东西?那,你改天教教我身边的灵儿,让她也学着点,往后好弄给我尝尝。即使味道不合我口味,吃了也好解渴避暑不是?”
看来吴良娣是铁了心要治她,根本不上钩。玉琬自知今日情况不妙,想不到吴良娣平日里嚣张跋扈,看起来似乎胸大无脑,关键时刻却也不乏有几分精明。
没了闲聊的话题,大家就那么默对着,沉闷的气流在彼此之间扩散。玉琬已经浑身火烫,整个人像掉进了火炉,两眼发昏,她只觉无数五颜六色的圈圈在眼前晃悠,眼神渐渐迷离起来。她透过层层彩圈,看到对面吴良娣身边有一宫女附在她耳边窃窃私语。
“妹妹是不是有些不舒服?如果不舒服就别站着了,快过来躲躲太阳。”吴良娣突然笑嘻嘻地招手,好心地建议。
玉琬谢恩过去。她正诧异吴良娣的态度怎么突然和善起来,就倏然发现前方有个小小的人影正端着茶,一步一步靠近,俨然是宝儿。玉琬猛然一惊,回头望见吴良娣浅笑中带着一丝阴狠的双眼,心里蓦地紧张起来,担忧地看向宝儿。
可怜的宝儿,因为怕手里的茶水洒出,竟在太阳底下小心翼翼地挪步行走。
“妹妹,听说这个小宫女是太子殿下新近拨给你调教的?”
玉琬敛下所有的担心,赔笑答:“回良娣,您说的是实情。奴婢也不知道这宝儿是打哪来的,殿下当时将她交予奴婢,吩咐奴婢调教时,奴婢也吃惊不小。可惜这小丫头举止粗俗,性格粗劣,故而奴婢调教起来十分困难,这不,学了一个多月,还单单学会了基本礼仪。她胆儿也小,遇着您这样的贵人愣是不敢吭声,唉,奴婢还不知道能不能将殿下示下的这差事办好,心中正为这事发怵呢!”
玉琬竭尽所能地抵毁宝儿,只希望吴良娣能因她是个玩劣之徒而多加宽待。到时,纵然有何失礼之处也可因此缘由而搪塞。
“良娣请用茶。”宝儿颤巍巍地跪下,低头,将茶盘举过额顶。玉琬顾不上自身的疼痛,立刻上前将茶杯端起,悄悄用手试了试茶温,又秘密揭盖成缝,细察茶叶无误后才将茶献上。因为在太阳低下晒太久,茶杯已经很热了。
“是热茶,娘娘请小心慢用。”她道。
玉琬的一系列动作,自然没有逃过吴良娣的眼睛,她心里也不由得暗自佩服起来,心中暗道:果然是个心思缜密之人。可也正因为如此,才让她更加不快。太子妃的气焰原本就锐不可挡,若再得此帮手,只怕她今后在后宫席位不稳。心下主意暗定,愈加下定决心非除此人不可。
身旁的宫人听说茶热,原本要接,被吴良娣用眼神制止回去。她两眼弯弯一笑,竟亲自来接。玉琬心下骇然,望着她不时闪过的凌厉眼神,知她定有诡计,可眼下时不与自己,只怕是在劫难逃,只是不知她会用何手段。
玉琬小心看她将茶杯接稳了才缩手,可就在她抽手的那一刻,茶杯突然扑向吴良娣的前胸,茶水猝然洒在她身上,吴良娣夸张地痛叫起来,两手不停地在胸前擦抹,青花茶杯在地上脆响,瓷碎一地。
大家蜂拥而上,连连问自己的玉子有没有事。玉琬也上前,一边告罪一边帮她察抹,待吴良娣平静下来,她才跪下请罪:“奴婢罪该万死!让良娣受惊,还将良娣的衣服弄脏,奴婢罪该万死!”
吴良娣不接话,她原以为玉琬会为自己辩解,却想不到她竟然跪地请罪,一时之间,她也发作不得。人家好歹是老祖宗跟前的红人,如今又随侍太子妃身侧,身份说轻不轻,说重不重。若是她抵死狡辩,她自然有法子治她,可如今她一股脑儿将所有罪过全部都揽过去,反倒叫她为难了。
正当吴良娣踌躇犹豫之际,冲动的宝儿忍不住了,她明明看到是吴良娣自己将茶水泼在自己身上,怎么要姑姑认罪?而且看吴良娣的样子似乎还要罚姑姑,想到上次那挨打的宫女,她一时血气上涌,不顾一切上前道:“回良娣,姑姑没有错,奴婢刚刚明明看到是您将茶水泼在自己身上,姑姑是看您接稳了茶杯才伸手的,这事不能怨姑姑。”
一听此言,大家均异,叹其大胆。玉琬暗叫不妙,吴良娣则浅笑起来。
“依你所说,是我故意嫁祸你们姑姑不成?”
玉琬忙上前再次告罪:“良娣息怒!奴婢教导无方,小孩子不懂规矩,胡言乱语作不得真,您贵人宰相肚里能撑船,千万别和她一般见识。”
宝儿不知事情轻重,见自己说话之后玉琬一个劲地求饶,便知自己帮了倒忙,当下也不言不语起来。
吴良娣且能轻易放过如此机会,只听她冷笑一声佯装负气道:“妹妹好没道理,为了表示对妹妹的尊重,姐姐我亲自起身接茶,你将茶泼在我身上,我也没生气,也没打算怎么样,你倒好,你瞧你带出来的人说的是什么话?!”
玉琬知道事情坏在宝儿身上,也不辩解,只一个劲地告罪。
“妹妹你起来,这事不怪你。可这小丫头竟敢当面诬蔑我,可不能轻饶!来人啊!拖下去重打四十大板!”吴良娣厉声叫。
宝儿吓懵了,张大了嘴说不出话。
玉琬知她的目标并不是宝儿,只不过是要杀鸡儆猴给自己难堪。可是,四十板子下去,宝儿还有命么?想到此,她再也顾上不其它,“咚”地一声复又跪下,连连磕头:“请良娣高抬贵手,宝儿年纪小,说话不知轻重,小孩儿的话作不得真,求您饶她一次!这四十板子下去,可不要了她的命么?到时太子殿下向奴婢要人,奴婢可如何交待?还求良娣看在殿下的面上,手下留情。”玉琬明知这般说话甚为不妥,可能会更加激怒眼前之人,可是没办法,不抬出太子,估计就救不了宝儿。
吴良娣的脸色铁青,玉琬抬出了太子殿下,她不能不有所顾忌,可要她就此收手,她又实有不甘。她暗自咬咬牙,决定豁出去。只听她道:“看在殿下的份上,减去二十大板,但另外二十大板,非给我打不可,打坏了,殿下回来若是问起,我担着就是!”
玉琬心凉,知道今日宝儿是非挨打不可了,几个粗壮的老宫人上前,手里拖着板凳和板棍,冲上来便要拉宝儿,宝儿回过神,一个劲地哭,嘴里大叫:“姑姑救我!姑姑救我!”
听着她凄历的惧喊,玉琬心如刀割,说到底,这事还是先由自己引起。宝儿年岁小,身子弱,哪经得起这般折腾?
“住手!”她喝叫。
“怎么?妹妹想阻拦我不成?”吴良娣两眼一阴,“腾”地一下从座上立起,声色俱厉地问。
玉琬无谓,淡然行礼,道:“今日之事由奴婢而起,加之宝儿又是奴婢一手调教的人,按理,也该是奴婢受罚。承蒙良娣抬爱,故有网开一面之情,奴婢感激在心。只是,宝儿年幼体弱,定然经不起这二十下板子,回头她若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奴婢和良娣都不好向殿下交待。不如这样,子之错,师之过,她这二十下板子就由奴婢代受吧!还望良娣成全!”
吴良娣惊愕,想不到她竟然会为了一个无知的小宫女而自愿受罚。此人有情有意,今日若是无法除去,只怕会因此种下祸根。可若就此修好,说不定又能多一盟友。她犹豫半刻,终是猛下决心,道:“既然妹妹如此请求,那就休怪姐姐无情了!来人,打!”
声音刚落,立刻有两人冲上前拉玉琬,玉琬将手一甩,道:“不劳各位大驾,奴婢自己走。”
她大义凛然地走过去,宝儿哭喊着要上前来拉她,却被其它的宫女制住。望着长长的木凳,那上面尤有血迹,玉琬不知道自己能否挺过这二十大板,双目一闭,傲然趴好,准备听天由命。

020 初吻
“呯!”
厚实的板子狠狠地落下,玉琬浑身的肌肉都痉挛起来,锥心的疼痛自臀部传来,一直延蔓到她身上的每一根神经。吴良娣微微瑟缩,她心里十分明白,随着第一声板子的落下,她就树立了一个敌人。宝儿哭叫着,眼睁睁地看着玉琬被打,却无能为力。
“呯!”
又一下。
“呯!”
……
一下接一下,行刑的粗妇似乎在有意攀比力气,此起彼落的板子一声响过一声。玉琬紧咬银牙,回头望两人一眼,见两人脸上均显露出刺激兴奋的神色。玉琬再次闭目,这是些毫无感情的人,她们的心早就麻木,甚至她们已经趋于变态,她们以打人为乐,她们已经习惯别人凄历的求饶和叫喊。
痛,越来越痛,无法言喻的痛。渐渐地,玉琬觉得眼前的景物摇晃起来,好像她的人要飞起来一样。在逐渐朦胧的意识下,她似乎听到有人大叫了一声“住手”!可是,她看不清来人,因为她再也支撑不住晕倒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是一天以后的事情,玉琬趴在床上,宝儿守在旁边。小丫头的两只眼睛肿得像核桃,水肿的眼皮盖住了她往日活泼的眼眸。
“咝——”玉琬动了动,却发现浑身上下火辣辣的痛,那种痛不是局限于表面,而是深入肌肉。
“姑姑,您醒了?”宝儿站起来,惊喜地叫。可没一会儿,她又大哭起来,嘴里不停地自责:“都是我不好,所以才害姑姑挨打,宝儿保证,以后再也不敢了!”
玉琬轻轻地摇头,哑声道:“傻孩子,这事不能全怨你。快别哭了,姑姑不是跟你说过吗?这宫里是不能随意哭泣的,怎么又忘记了?”
“快把眼泪擦擦!我口渴,你去给我倒杯水来。”
“嗯。”宝儿答应一声,吸着鼻子跑去倒茶。
玉琬整整喝下一杯水,长吐口气。
“姑姑还要吗?”
玉琬摇头:“不用了!”接着她又想意识模糊之际听到的那个声音,于是问:“我晕倒的时候好像听到有人喊住手,是有人救了我吗?还是我的幻觉?”
宝儿露齿一笑,崇拜答:“姑姑您真厉害!救您的人大家都叫他十九殿下。您知道吗?十九殿下见您晕过去了,发了好大火,那两个打您的麽麽跪在地上不停地求饶,那个凶女人也吓坏了!十九殿还让人将麽麽各打二十大板,还警告吴良娣让她以后少打您的主意。您不知道,十九殿下好威严!他好伟大!他将您抱回房,还让人去请太医来看。他是不是和太子殿下一样大?”
“不是!他是太子殿下的弟弟,不过,对于我们来说,他也是主子。”玉琬解释。她有些头晕,依宝儿所说,后来定发生了很多事情,而且动静也闹得挺大,估计东宫的人全都知道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唉!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妹妹醒了?”太子妃捧腹进来。
玉琬挣扎着想起,太子妃忙制止她:“快别乱动!伤得不轻,得好好将养一段时日了。”
“谢娘娘关心。都怪奴婢不好,惹得良娣生气。”她自责。
“这事不怪你,悦妹妹的事情本宫也不是第一次听说,她近日的行径本宫早有耳闻,想不到她竟然趁本宫不在,居然欲治妹妹你于死地!说到底,你也是受本宫所累。”
玉琬惶恐,忙道:“娘娘千万别这么说,是奴婢自己不好,怨不得任何人。”这是她第一次听太子妃自称本宫,这意味着什么呢?
“好啦!本宫知道你心善,放心,本宫和太子都已经责罚过吴良娣了。可她毕竟是良娣,怎么说也是太子的心上之人,所以……”
“娘娘请放心!奴婢明白!”
“嗯。老祖宗调教的人就是不一样。”太子妃柔笑,刚才说起吴良娣时的阴霾一扫而空。“妹妹还不知道吧?悦妹妹将你这么一打,可打出不少是非来。十九弟当天撞见,把那些个恶人狠狠地罚治了一番。按理,十九弟来东宫后院,本不该插手这边的事情,这于情于理均不合,可他偏偏管了,还管得理直气壮,事情闹到最后还是太子殿下去说情,你说这事怪不怪?请恕姐姐冒昧,妹妹与十九弟往日可有深交?所以他才顾不得礼法对你百般爱护?”太子妃试探问。
玉琬心思百转,十九的深情厚意她不是不明,可是……
“娘娘说笑了,奴婢与十九殿下之间没什么的,以前在慈宁宫时,十九殿下他们常去请安,以前说过几句话,不过是熟识罢!”
太子妃明眸如水,玉琬如此说,她便如此信,也不再多问,吩咐身边的人好好照顾玉琬便准备起身离去。
玉琬想到自己有伤在身,不能照顾她的日常起居,于是忍不住提点:“娘娘慢走,您现在是有身子的人,走路时要格外小心,还要注意饮食,可千万别吃坏了东西。”她说得隐晦,但她相信,聪明如太子妃,她一定听得明白。
果然,太子妃明媚一笑,接话:“我知道了,妹妹好好养伤,姐姐我现在离了你,还真有些不习惯。”
太子妃后脚刚走,十九皇子前脚就已经迈进来,玉琬也不知两人在路上有没有遇着。低眸,沉默,凝视来人,心里带着几分感激,又带着几分嗔怪,剩下的便是少许她自己也理不清的愁思。
“好些了么?”轻柔的声音带着万般呵护之意。
玉琬有些不好意思,从小就学习的礼仪教化让她对自己现在趴伏的姿势感到万分羞愧。十九看出了她的局促不安,他的眼底泛出一丝笑意,不带戏谑,却夹着宠溺。
“怎么?救命恩人来了也不谢一下?”他自己挪动三脚凳至床边,随意坐下,有意无意地望着床上。
玉琬挣扎着想起,无奈臀部以下至大腿被人打得厉害,稍微动一动就痛得她呲牙咧嘴直冒冷汗。
“谢十九殿下救命之恩!”她忍痛娇喘。
“伤得那么重,快别动!”看着玉琬痛苦难受的模样,十九只觉心如刀割,暗恨自己怎么不早点救下她。想到那些下手狠毒的粗妇,他又忍不住咬牙,两眼之中熠然出现阴鸷。
“下次别再让我看到她们,否则定饶不了!”他恨道。
玉琬知他心意,暖暖的心房再次填满感动。可惜,如果她不是罪臣之女,如果她不是地位低下的宫女,或者他不是皇子殿下,那该多好!无奈的是,世上根本没那么多如果,所有的如果也不可能成为现实。承载美好的如果与现实相比,只能更加对比出后者的残酷无情。她不敢有奢望,她也不敢有任何的非分之想,整日如履薄冰生活着,谨小慎微侍候着各位主子,生怕因半点错而搭上性命。她甚至会想,如果当初选择不是进宫,那境遇与心情是否会好些?答案是未知的。因为选过的道路不可能重来。皇宫后宛是女人们的战场,这里的女人可以在貌美如花的同时心如蛇蝎;这里的女人可以在温柔浅笑的同时杀人于无形;这里的女人可以在娴静如水的同时栽赃嫁祸……这里的战争看不见硝烟,却不断有冤魂新增。她,没有勇气与人去拼和抢,更没有勇气去触摸那模糊朦胧的爱情,她愿意远远观望着相守,而不要实触着被击碎。
“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十九看见玉琬两眼茫然,一脸痴想,忍不住出言询问。
“啊?”
“哦,没什么!奴婢只是想到一些小时候的趣事。”玉琬敛神答。
“小时候的趣事?”笑容浮现在十九的脸上,他的嘴角弯起来:“有想到我们初次见面?”
“初次见面?”玉琬没想到他会这么问,一时反应不过来。
“怎么?没想到吗?”十九有些失望,语气带着落寞。
玉琬心中过意不去,只好编谎道:“奴婢记得那时候的事情。”她不善于撒谎,所以还是选择了一个比较诚实的回答。虽然她刚才没有想那时候的事情,却确实和他有关。只是,她不能说而已!那是女儿家的秘密,必须深埋心底的秘密。
“再过几天,我就要出征了?”十九状似无意地说。
“出征?”玉琬吃惊不小,自来东宫以后,她每天忙于侍候太子妃,已经鲜少听到朝廷政事。
“怎么?有人入侵吗?”她问,焦虑、关切、担心等情绪真实地流露出来,她那双平日把握得极好的双眼,第一次这么坦诚地呈现在十九面前。
十九的眼睛亮起来,如雨后的彩虹般绚烂。这一刻,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虽然,他无法再迅速给这个答案加以色彩。
“南蛮子数次侵扰我边境,数十个城镇被抢,数千人被杀,数千女人被掳。父王震怒,正选派人员去围剿。”
“圣旨已经下了?”
十九点点头,满腔豪情诉说:“我,作为天朝的皇子,有责任保护我们的子民,也有责任保卫我们的国家。这次出征是我的自动请缨!”
如果说玉琬真有什么值得十九迷恋的地方,那就是她的理解与心细。人生知已难求,若想寻到一位红颜知已,那更是难上加难!而玉琬,恰恰是一位合格的红颜知已。她能体谅十九的爱国热情,也完全理解男人有此心性正是血性的表现,她没有多说什么,她选择了默默支持。
“奴婢祝殿下早日剿敌成功,早日得胜归朝!”
“放心!我会的,等我立了功,我……算了,一切等我回来再说吧!”十九柔视她,带着依恋和不舍。
玉琬被他瞧得羞怯,转过头,面朝床内侧,闷闷地问:“除了殿下,还有其它人去吗?”
十九了然一笑,接答:“除了太子、七哥和十二岁以下年幼的兄弟,其它都得去,就当是练兵。”
除太子、七皇子和十二岁以下的小皇子?那得多少人出征?这么说,二十一也在其内?“看来,殿下们必会大胜而归!”玉琬转过头来笑。
“哦?为什么?”十九有些不明。
“陛下的皇子是我们天朝最优秀的男儿,这么多优秀男儿齐出征,必胜无疑!”其实她真正想到的是,天帝绝对不会让自己这么多儿子有任何的闪失。
“我走之后,你会想我吗?”
玉琬望着他,他黑色的眼眸闪着亮光,周围一片汪洋,柔情与坚定并存。突然间,十九的声音变得有魔力,玉琬就那么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或许是因为离别在际,大家感到未来无常前途难料。仿佛着魔般,玉琬做了一件她平日怎么都不会做的事情,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十九的呼吸粗重起来,他仿佛受了刺激,再也忍不住站起身俯头下去狠狠地吻住玉琬。初时,玉琬还会因为突如其来的不适挣扎,可渐渐地,慢慢地,她也融化在那热情,甚至带着粗野的狂吻里。身上的伤痛淹没在全身火热,血液叫嚣沸腾的陌生而又刺激的感觉里。
久久,久久……
如果不是因为玉琬身上有伤,十九说不定会有进一步的行动。可也恰恰是因为玉琬身上有伤,所以他才有机可趁。
“玉琬!玉琬!”熟悉的声音越来越近。
玉琬一惊,蓦地醒过神来。她与十九两人相视一望,脸上均带着潮红。
“殿下快走吧!有人来了!”玉琬软语请求。
十九有几分不愿,可终究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
“奴婢见过十九殿下。”
“嗯。是甄儿啊。快起吧!玉琬在里边,我刚刚去看过她,伤得挺重,你们是好姐妹,又都是女儿家,好好照顾她吧。”
“是。”
玉琬在屋里听着两人的对答,想到刚才的一幕,不自觉地将脸侧向里边。

021 变天
“玉琬!”
玉琬转头,见甄儿满脸心痛立在门旁,怱儿几个箭步冲进来,转眼间便泣然:“早知这时的日子这般难熬,当初就不该让你来。你说你,侍候老祖宗不好么?非得跑到这是非之地,受这鱼池之殃!你真是活该!”她又痛又骂。
玉琬很高兴,甄儿的责骂让她备感温暖和心安。只有真正关心她的人,才会这般说话吧!
“身上上药了吗?”甄儿骂过了,又忍不住轻言问。
“宝儿上了些,可这药不怎么管用,用了也不见好!”玉琬故意逗她开心。
果然,甄儿“噗哧”一笑,脸上尤挂着泪珠。她嗔道:“你以为那是灵丹妙药?哪能好得那般快?谁叫你招惹那些狠女人来着,你惹不起就不懂得躲着点吗?真是!”接着,她又附到玉琬耳边小声道:“我知道你是因为别人挨的打,可你也忒傻,平日看你教训我时头头是道,怎么到自己身上时就不会支招了呢?这宫里的女人啊,没几个干净的。那吴良娣素有恶名,这我早有耳闻,可我更担心的是太子妃,那女人我见过,不简单,绝对是里三层,外三层之人。你可千万别被她的表相迷惑,她看起来温柔贤惠,可背地里做下多少恶事,可是谁也不清楚的。”
玉琬愕然,她怎么也想不到甄儿会说出这般话来,简直不敢相信。
“你别瞪我,我天天在宫里侍候各位娘娘,自然比你见得多。以为人人都像你?天天在老祖宗身边呆着,不必卷进其它宫妃的是是非非中。”
“甄儿。”玉琬望着她,深情地唤。她应该受了不少苦吧?否则……“你怎么从来不说?”她问。
“说?说什么?有什么好说的?日子得照过,世上能保护自己的人只能是自己,你呀,以后多学着点,别老一根筋愣着吃亏。”
今天的甄儿没有往日的活泼,她处处都体现出她的知事。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看得这般透彻吧!
“来,我看看,伤成什么样了?我从那边带了些药膏,好好给你擦擦。”
甄儿将门关好,又将窗户合上,然后回到床边给玉琬褪衣。
“咝——”
玉琬浑身一颤,吸口冷气。感觉刚刚被人扒了一层皮。
甄儿大骂:“这药是谁上的?”
“是宝儿。怎么了?”
“怎么了?还怎么了?你怎么不找个好点的人给你上药?这血枷都与衣服结到一起了。”
玉琬玩笑:“怪不得我感觉像被人扒了一层皮,原来是真的。”
她说完,许久不听甄儿接话,忍不住回头,却见她两眼垂泪,一副揪心痛肺的模样。“又怎么了?”
甄儿抹泪,净手抹药,边抹边道:“这些人也忒狠心,好好的姑娘家,细皮嫩肉的,这般玩命地打,这不是存心让人死么?玉琬,是不是你得罪什么人了?你到底和谁有这么大的仇恨?”
玉琬苦笑:“我的性儿你还不清楚?能和什么人结怨?说实话,我这打挨得确实有点冤。不过,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对了!你是怎么来的?”她突然想起来问。
“当然是偷跑出来的!”甄儿漫不经心地接话。
“什么?啊——”玉琬一个激动猛动一下身子,触动伤处,痛叫一声。
甄儿忙不迭按下她,嘴里一个劲地解释:“好了好了!你别乱动!我是那冲动不计后果的人吗?放心好了!我过来看你是得了娘娘特许,所以你就不用操心了。”
玉琬白担心一场,嗔骂:“你这死丫头,好没良心!我受伤了还如此欺负我,你存心气我不是?!”
甄儿浅笑不言,继续涂沫手中的药膏,还不时问玉琬感觉怎么样。
“清凉清凉的,挺舒服。”
玉琬因为当时的暴晒,肌肤严重受损,虽然涂抹了不少好药,可还是痛了八、九天之后才渐渐消肿蜕皮。看着一层层白色的薄皮一碰即落,玉琬说不出心里的感觉,对镜相照,凡是太阳能射到的地方,都黑成一片,想白白净净过完今年,那是不可能了。
皇子们出征的队伍已经出发,听说二十一殿下死皮赖脸要留下来,天帝无法,只好妥协同意。
听小栓子说当天的情景很壮观,也很热闹,天帝亲到正门送行,大行天祭。玉琬可以想像十九穿上战袍时那威风凛凛的模样。可惜,她因为有伤在身,不能下地走动,所以没有亲眼见到那极其难得的英姿。战鼓响彻天际,号角声深入云霄,战士们的豪言壮语,玉琬即使卧在内室也能隐隐约约听到,她完全可以猜测出外面场景的壮观。只是,今日生龙活虎的战士出征,往后凯旋而归时又还能剩下多少?玉琬很小的时候就听过父亲讲以前打战的故事,父亲泪流满面,凄凄喟叹出“将军百战死,战士十年归”的诗句。父亲说话时凝重的表情,时至今日仍然历历在目。战争,从那时开始,她就不喜欢。可玉琬不知道,从这天以后,她将永远厌恶战争。
二十几天过去了,玉琬可以下床走动,可动作仍然很迟缓。最近,太子妃也不让她做事,只吩咐她安心静养。期间太子也派人赏下不少东西,玉琬想着应该算是补偿。吴良娣的消息很少听到,宝儿也不似以前那般喳喳乎乎,学识做事都用心起来。听说老祖宗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人也渐渐迷糊起来,听那天甄儿的口气,只怕也是年底的事儿。想到她是自己侍候了好几年的主子,玉琬心里挺不是滋味,再加上十九随队出征,久久没有消息,她的心情便愈加沉闷。
“姑姑,娘娘请您过去。”宝儿来传话。
“嗯。就娘娘一个人在,还是?”
宝儿小声答:“吴良娣她们也在。”
玉琬愣了一下,心里有了准备,踩着莲步过去。
“奴婢拜见娘娘,娘娘千岁千千岁!奴婢拜见各位良娣,给各位主子请安。”她微显吃力行礼。
太子妃娘娘笑容满面,立刻吩咐宝儿:“宝儿,快扶姑姑起来。”
宝儿口中应“是”过来搀扶,玉琬谢恩。
“妹妹来东宫也有一段时日了吧?”
玉琬不知道她为何突然问如此问题,但还是老实接答:“回娘娘,已经四个多月了。”
“四个多月?真快,转眼就是四个月,呃,岁月不饶人啊!”太子妃话中有话,意有所指。
玉琬瞟了一眼她越来越凸显的腹部,微微一笑,并不接话。
“姐姐比我们都好,想我们几个,个个无嗣,平日在这宫里也只能偶尔相聚一起排解寂寞,不似姐姐,将来生了小皇孙,有了盼头,有儿女绕欢膝下,多好!”吴良娣叹,她这次说话很真挚。
“妹妹何必说那丧气话,太子正值壮年,各位妹妹又都年轻,机会有的是。再说,我的皇儿生下来,还不是姐姐妹妹一起的皇儿?”
大家听此言,连忙附和:“姐姐说得极是!”
玉琬在旁听着,心里臆测太子妃今儿叫她来的目的。可照如今的情形看来,只怕是有所图。
“妹妹还站着做什么,过来坐吧!”太子妃突然道,又将大家的目光调集到玉琬身上。她是整个东宫后宛的主导,她想大家看谁大家便会跟着看谁。
玉琬惶然相辞:“各位主子是尊贵之人,奴婢岂能逾越规矩与各位主子同座!谢娘娘抬爱,可奴婢还是站着,这样心里踏实。”
银月上茶,太子妃接了,她笑吟吟地看着玉琬,满嘴夸赞:“都说老祖宗那里的人各个机灵本分,今日一见果然。得,我也不为难你,只是你有伤在身,这样站着没事么?”
玉琬还来不及回话,就见众人的目光均调向吴良娣,往日嚣张的她竟显露出羞郝之色。只听她小声道:“姐妹们就饶了我罢!玉琬妹妹的事情我已经知道是我鲁莽了。妹妹大人大量,不会往心里去吧?”
玉琬不知她问话里含有几分真意,可不管如何,她都是诚惶诚恐接答:“良娣可千万别这么说,本来也是奴婢们不是,要怪只能怪奴婢们手笨,惹得您生气,还望您不往心里去才好。”
“好了好了!误会解开了就好!大家一同生活在这东宫内宛,以后和睦相处便是。”太子妃啜口茶喝了,嬉笑着当和事佬。
正当大家兴致不错,谈得兴起之际,却见太子殿下身边的德福公公匆匆忙忙地跑来,也不及通报,冲进来见大家都在,忙道:“老奴给各位主子请安。各位主子快去东宫主殿看看吧,太子突然呕血昏迷,眼下太医在详察,老奴特来通禀各位主子一声。”
玉琬心中一颤,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这已经是太子第三次呕血了,年纪不大何以得此难治之症?太子妃闻言,手中的茶杯应声摔地,急忙让银月扶她起来,奔走着就要往东宫去。
其它人初闻其讯,均愣住,听太子妃杯落才醒过神,不过宫中有规矩,只能太子妃走在前。
玉琬怕太子妃一时焦急,她肚子里的龙种有任何闪失,连忙朝德福道:“公公快让人备轿吧!太子妃如此焦急,这里距东宫主殿还有一段路程,可别磕着碰着。”
德福连连称是忙活去。
玉琬行动不便,走也走不快,所以干脆没去,只让宝儿去打探消息。
如今太子妃应该是心急如焚吧!肚子里的龙种没降生,太子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大病,这对她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好消息。
天阴沉沉的,偶尔打出几个响雷。远处的宫殿越来越朦胧,玉琬望天,感受着空中肆虐的狂风,宫殿旁的榕树被吹得疯狂摇摆,不时发出“沙沙”的声响。大点的宫女都跟着去了,正妃殿只留下几名年纪不大,平常不受重用的宫女。她们在旁小声议论着,玉琬听不真切,风响太大。她扶着腰回房,推开窗子让狂风掠入,风拂纱帐,飘飘荡荡。卷起的门帘被吹下,随风前后翻飞。宝儿一时调皮挂在窗户口的铃铛“叮叮噹噹”响个不停。
好差的天气!好诡异的风!
“轰隆——”
一个炸雷自天边响起,将玉琬唬了一跳。不一会,原来阴暗的天变得彻底昏暗,闪电也开始来凑热闹,一道道白光骇人心魂。没多久,豆大的雨滴便开始“霹雳叭啦”落下来。窗外很安静,地上水花四溅,微微有些凹凸不平的地面开始有成块成带的水流涌向低处,纹波明显。
这,是上天的预警么?玉琬望着深邃的天空胡思乱想。
“殿下,您慢点!”
玉琬伸头探望,见雨中踉踉跄跄走来两个人,看不清模样。不过看打扮,旁边那个撑着雨伞,摇摇晃晃紧追之人应该是位老公公,而那只顾向前疾走的人应该是哪宫的主子。来人越走越近,玉琬有些吃惊,他们是奔她所在的方向而来。
“叫你别跟你非要跟,这下好了吧?你也淋湿了。”居然是二十一皇子的声音,玉琬心里一震,连忙收拾收拾准备去迎接。
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门口。玉琬迎上,见礼。
“啊啾!”二十一皇子猛地一个喷嚏,他吸吸鼻子,朝玉琬叫:“快起来!我身上湿,就不碰你了。”
“殿下怎么冒这么大雨过来了?有什么焦急的大事吗?您瞧,全身都湿了,这要是感冒了可怎么办?”玉琬说完,便进屋,从内屋取两块大大的巾帕出来。干净的,还带着太阳的味道。她将其中一块递给他身后的公公,另一块给他。
二十一皇子拖着湿嗒嗒的泥腿,一步一个脚印在房中找个位置坐下,右手随意拿巾帕擦擦就算完事。玉琬看不过,上前从他手里接过巾帕,道:“殿下的头发都是湿的,奴婢给您擦擦吧?”照顾二十一皇子,这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在二十一皇子还小的时候,不管是打架了,还是闯祸了,总会去找玉琬,让她包扎伤口,让她安慰。
“嗯。”二十一皇子窃笑,欣然相应,直挺挺地坐好,一如当初孩童时。玉琬心里觉得好笑,在她的眼里,二十一就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022 斗嘴
玉琬好不容易将二十一皇子的一身弄干,问他来有什么事,可他支支吾吾半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反而莫名其妙臊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地跑了,临走时在桌上扔下一堆东西。玉琬追不上,在门口望着他冒雨跑,老公公在后面追喊。
“殿下您慢点,奴婢给您去拿伞,您这么跑,衣服又湿了。”玉琬担心地叫。
她以最快的速度回房拿了伞,却发现外面除了一束束下落的雨线,根本没了人影。手里紧握着雨伞,回房,拎起二十一皇子留下的锦袋。锦袋很漂亮,上面绣着碧叶粉荷,栩栩如生。玉琬将封袋的绳子拉开,发现里边全是些瓶瓶罐罐的药膏或药油。有治伤筋动骨的,也有治皮肤受损的,还有美颜的药膏!望着手里的东西,玉琬的眼睛有些湿润,脸上泛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大雨淅淅沥沥下了很久,从白天一直下到黑夜,中间除了偶尔雨势稍弱,根本就没停过。阴暗天气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
玉琬一晚上没睡,身上的伤不知是不是天气原因,疼得厉害。太子妃一晚上没回来,宝儿也不见人影,玉琬总有种不好的预感,虽然她不知道太子的情况究竟有多严重,可是,太子妃怀着身孕却彻夜不归正妃殿,已经足以说明很多问题。
如今朝中年长的皇子只有二人,一人是太子,一人是七皇子。天帝日渐年老,总得有人掌管朝政,而今太子又病重,呃……玉琬心中叹息。如果四皇子知道这里的情况,应该也不能安心应战吧!十几天时间,天朝的军队应该到边关了吧?十九自出征便了无音讯,连个话都没捎回来,也不知他过得怎样?玉琬望着窗外渐渐明朗的天空发呆。
“叩、叩、叩。”
三声脆响,门外传来宫女叫唤的声音:“姑姑起了吗?奴婢给您送饭来了。”
“进来吧!”
“将东西放到桌上吧!谢谢你了!”玉琬微笑道。
宫女行蹲礼欲退出,玉琬忙又留住她:“太子殿下的情况怎样了?有听说些什么吗?”
“回姑姑,奴婢只听说太子到现在都还没醒来,今儿一早陛下来了,其它就不清楚。”
玉琬挥手示意她出去。闭目,天命难违啊!太子久久无嗣,好不容易有了希望,却又……玉琬不知道做什么好。转念一想,算了,她一小小尚宫能做什么?还不是得随大局而动,随波逐流?只是,有负老祖宗重托了。
午时之际,太子妃由人搀扶着回来,倦容满面,短短一夜,似乎耗尽了她所有的精神气。
“娘娘多保重。别忘了,您是有身子的人。”玉琬忍不住安慰。
“其它人都下去,玉琬妹妹留下。”太子妃有气无力地朝大家吩咐。
屋内沉静,玉琬上前,给太子妃倒杯热茶,递上。
“妹妹,本宫是不是没机会了?”太子妃问。
“娘娘何出此言?”
“你知道的!妹妹如此聪明,就不必装了!殿下今日得此病症,只怕……”太子妃无语啜泣一阵。继而又断断续续地诉说:“我此前怀孕,均招人暗算未果,如今好不容易有盼头了,可是……妹妹久居宫里,应该明白,如果殿下出什么意外,我的孩儿即使生下来是个男婴也与帝位无缘。若是天朝只有太子还好,可偏偏有如此众多的兄弟,我和我的孩儿,只怕今后难以立足了!”说着,太子妃不停地用帕蘸泪。
玉琬心里五味繁杂,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按理,太子平日颇为宠爱她,她应该多担心太子才对,可如今……难怪甄儿说这宫里的女人没几个干净的。
“娘娘不必过于忧虑,太子殿下仁德,上天必会眷顾的。”她只能往好了说。
太子妃情绪激动接言:“这些都是自欺欺人之语!你没看到殿下如今的模样,好好的人苍白枯瘦,除了眼睛,其它地方看不到一丝生气。就连天帝都不报希望了,只吩咐太医好生照料,早朝时便下旨让七皇子暂管内政。七皇子素来有心,他与国舅又素有勾结,党羽更是遍布朝廷内外,如今拿了权,他还有放手之日么?即使殿下哪天康复了,只怕也会变得有名无实。”
太子妃盈盈而泣,为她体弱的丈夫,也为她即将失去的地位和权力。
“娘娘说的这些,奴婢不是很懂。以前在慈宁宫,奴婢每天除了侍候老祖宗便是与邻近的小宫女们玩耍,后来老祖宗让奴婢到东宫来,奴婢就来了,也没想其它。只想着办好老祖宗交给奴婢的差事,照顾好娘娘和您肚子里未出生的小皇孙。”玉琬避重就轻,有些答非所问。
她不知道太子妃为何如此信任自己,可她凭直觉认为自己不该在此事上多做评论。直到许多年后,她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心里仍然庆幸自己的直觉准确。
太子妃见从玉琬这里得不到她想要的安慰,于是也挥手让她退下。玉琬走到门外,放好门帘,听到里边传来拍桌子的声响。
娘娘,为了权利,您要亲自撕毁您苦心经营建立起来的表相么?
七皇子暂时代政已成为无法改变的现实,太子妃平静多了,玉琬像没有听到过那番话,依旧细心照顾她。时间一天天过去,就像流过的河水。玉琬身上的伤也好了,除了放心不下出征在外的人,她基本没什么可愁的。她不似宝儿那般在乎太子,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需要时间和接触才能建立,而她与太子之间,没有这些。宝儿忧心忡忡,毕竟,太子殿下是第一个宠过她的人,而且是个有高贵身份和地位的大人物。太子殿下,这四个字,应该会烙进小丫头那小小的脑袋里。玉琬见她整天闷闷不乐,德福公公又因为忙于照顾太子,来后宛的时间越来越少,于是就对她更加宽容照顾起来。
“玉琬妹妹,今天陪本宫一起去看看殿下吧!”太子妃由人扶着出来,她今天穿着正装,面上的妆也是精心描绘过。自太子生病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如此盛装打扮。玉琬心里感觉有些蹊跷,可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恭恭敬敬地应了。如果说那次的谈话真的改变了什么,那就是太子妃从那以后一直自称本宫,称玉琬则为玉琬妹妹,虽然只有几字之别,但其亲疏却已表达明确。
一行人浩浩荡荡前往太子所在的主殿,路过上次娴美人流产的花园时,玉琬的眼神顿了一下,但很快又跟上。
东宫主殿,玉琬见到几位良娣和美人都在。吴良娣消瘦了不少,没了往日的聒噪。陈良娣一如既往地拨弄着手里的佛珠,嘴里默颂经文,想来是在祈福。李良娣红着眼睛,一个劲地垂泪。张娴二位美人木然。与天帝后宫精神十足的后妃们相比,她们就像是蔫了的菜苗。没有太子这位主心骨,女人争起来也没意思,更何况,她们多数无后,意味着以后将有更长的,更寂寞的路要走。看着神色各异的几位主子,再回头看身旁的太子妃,玉琬突然感觉她们其实很可怜。
大家相互见礼,太子妃朝太子所在的床边走去。
层层纱帐被揭起,玉琬见到了久违的太子。以前那个沉稳睿智颇具大气的人,如今躺在床上,精神萎靡。太子妃上前,脸色凝重,心事重重。太子睁开眼,见到太子妃,努力一笑,继而望向她明显凸起的肚子,轻喃道:“你们母子还好么?”
太子妃哽咽,强颜一笑:“我们都挺好,都等着殿下好起来。”
太子动了动脱皮苍白的唇,好半晌,才摇头。虽无言,意却明。
见此情景,众人均埋首擦眼。
“玉琬姑姑也来了?”
玉琬忙上前见礼,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本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却发现根本说不出口,对于一个已经知道自己大限将至的人而言,欺骗的言语说多了,也是一种残忍。
太子沉默,望着玉琬有些发呆,也不知他在思索什么。
大家面面相觑,无人妄言。静,令人颤栗的静。
“殿下,您有什么吩咐吗?”玉琬试图打破这种令人不安的静。这么多人的房间,却只听到彼此呼吸的声音,对谁都会是一种心理压力。
太子猛地咳嗽起来,德福连忙上前为他抚背顺气。大家的心随着那一声紧过一声的咳嗽揪痛。
“玉琬……玉琬还是回慈宁宫吧!老祖宗最近身体微恙,肯定在心里想你!”太子上气不接下气说。
玉琬愣,瞠目,这是她做梦也没想过的事情。其它众人也感到很讶异。
“收拾收拾,明儿就回吧!”
“可是,殿下……”如今太子病重,她若是此刻回去,只怕有些不妥。
“没关系的,老祖宗已经知道了,你就回吧!”太子柔言。
“是!奴婢遵命!”玉琬看太子妃一眼,应下。或许,东宫真的不适合她。
从太子房里出来,太子妃一直静默无言。玉琬随在她身后,也不敢开口,和这个女人相处越久,就越害怕,没有人知道她心里真正的想法。
“姐姐!”吴良娣追上来,浅笑甜唤。刚才的伤心之色一扫而光。
“怎么?妹妹有什么事吗?”太子妃还是一贯的柔和,只是眼睛里多了一丝常人不易察觉的愤恨和不耐烦。
“没什么大事,只是突然想到一句俗语,想说给姐姐听听。”吴良娣的神情不怀好意。与表里不一的太子妃相比,她算是一个表里如一的真小人。
“喔?什么话?”太子妃继续往前走,漫不经心地问。
“也不是什么好话,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吴良娣一字一顿将话说完,然后欢笑起来。
太子妃停下脚步,全身颤抖。玉琬知道,那是愤怒。
吴良娣似乎不甘心,她继续阴阳怪气道:“姐姐几年前的孩儿若是留下来,或者我们其它姐妹的孩儿若是留下来,今天即使真有什么……那情况也会不同吧?可惜啊,可惜,因为害了别人又不得不害自己,看看今日的局面,不正应验那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吗?害人终害已!报应!报应!”
“吴悦!你在跟谁说话?!你竟敢在本宫面前如此放肆!简直不将本宫放在眼里!你是不是想尝尝家法的厉害?!”太子妃厉声训斥,黛眉竖立,面如冰霜。
若是换在往日,吴良娣必然不敢接话,可今天她却异常胆大,只听她道:“是!您是正妃娘娘,就因为这样你就可以胡作非为?你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都做了哪些好事?要我在大家面前一桩桩点出来吗?”吴良娣阴着眼睛威胁。继而又道:“我不怕,殿下如今都这样了,我还有什么好在乎的,大不了先他而去!”她恨恨地说完,情难自抑,忍不住盈泣起来。
太子妃虽然大为恼火,可听到她最后一句话,脸上也缓和下来,也没心思再和她纠缠,只甩手回身继续回正妃殿。玉琬跟在她身后,心中疑惑的念头百转缠绕。

023 祸心
“玉琬妹妹,你相信吴良娣所说的话吗?”
玉琬心中警惕,知她一个回答不妥,就有可能惹上杀身之祸。她想了想,捋了捋脑中的思绪,半晌才答:“娘娘不必在意,殿下病重,吴良娣神志失常,想来是太爱殿下的缘故,您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是吗?”太子妃显然对她的答案不满意,却也没有再说什么。其它人退出,独留下银月。玉琬回房,准备收拾东西。
“姑姑,您要走吗?”宝儿皱着小脸问。
玉琬摸摸她的脑袋,带着几分无奈,又带着几分不舍。她长叹一口气,语重心长道:“宝儿,你是聪明的孩子,以后乖巧点,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懂吗?”
宝儿点点头,然后又使劲摇摇头。
玉琬笑:“你究竟是懂还是不懂?”
宝儿不答,只可怜兮兮地拉住她,轻摇哀求:“姑姑带宝儿一起走不好吗?宝儿以后听话!”
玉琬心里很不是滋味,尽管已经经历了无数次离别,可她每一次的感觉仍是那么强烈。
“对不起!姑姑不能带你去。姑姑的身份不够,自己的去留都是凭人高兴,更不用说带上你了。放心吧!只要人活着,我们总有机会重逢的。”
“可是,如果我们死了呢?”宝儿童言无忌。
玉琬哑噎,对于即将离别的人来说,如此不吉之言让人听了,多少有些忌讳。玉琬不忍苛责她,只道:“放心!只要我们不做错事,我们就会好好地活着,不会有事!”
宝儿抿着嘴,眼泪欲滴,玉琬一把将她搂进怀,紧紧地箍住,半晌说不出话来。时间无法留住,也无法阻挡分离的脚步。
翌日,玉琬来太子妃房里辞行。
太子妃穿着白色的裙子,端坐上位,衣服颜色与她有些苍白的脸色相辉映,衬出一种令人难已形容的肃穆感。她见到玉琬,浅浅一笑,显然是等着她。
“奴婢给娘娘请安!”
“玉琬妹妹来了。快,过来,坐坐。”
太子妃超乎平常的热情让玉琬有些不知所措。
“过来吧!明儿你就是老祖宗身边的人了,再来便是客,坐下吧!咱们相处一场,别让这些虚礼给闹没了情义。”
玉琬听她说得恳切,于是在靠下的位置坐了,准备洗耳恭听她的教诲。
“娘娘,三位良娣主子来了!”
银月进来通禀。
玉琬忙起身,立于门侧,见她们进来便见礼。
陈良娣过来相扶,看玉琬的目光充满柔和,只听她道:“姑姑不必多礼,从今往后,您又是老祖宗身边的人了。请恕我直言,我瞧姑姑面相,是善相,好人终有好报,只管放心,姑姑将来是有福之人。”
玉琬浅笑:“多谢良娣吉言,奴婢的福气是各位主子赐的。”
陈良娣点头,与太子妃见礼,大家相互问好,纷纷落座。
“看来玉琬妹妹人缘不错,大家都来了。”太子妃让银月给大家上茶。
今天的吴良娣很静,看玉琬的神情若有所思,她的眼神不停地在太子妃与玉琬之间游移。似乎在检验着什么,玉琬心中犯疑,难道……昨天发生的事情并非偶然?
“妹妹,你来东宫这么些时日,姐姐也没什么好送你,就将这个镯子送你吧!”太子妃从自己手上将一个翠绿的手镯取下,让人呈至玉琬面前。“咚”地一声,玉琬忙不迭跪辞:“娘娘的心意奴婢心领了,可这镯子是娘娘的娘家人留给您的,珍贵至极,意义非凡,奴婢不能领受。”
太子妃笑,“快起来。你受得起的。你来东宫的这些时日,你为本宫所做的一切,本宫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起来起来!快起来说话。”
玉琬立起身,可对镯子却怎么也不敢领受,最后,太子妃无法,只好另赏了一件珍奇之物。
“大家可曾用早膳?”太子妃问。
李良娣答:“还不曾。因怕琬妹妹急急忙忙走了,以后见不着,所以大家都是梳洗了即刻便过来。”
“既然如此,大家一起用吧!”太子妃淡然地说。
银月闻言,立刻下去着手安排。不一会,便有宫女们进来摆膳。有酥,有粥,有羹,还有一些其它果腹的点心。
大家依尊卑主次围桌而坐,玉琬立在一旁,不动。
太子妃叫:“琬妹妹也一起来吧!”
玉琬摇头:“谢娘娘,不过,奴才不能与主子同席,这是自古的规矩,奴婢不敢坏。”
太子妃无法,随后接了银月舀过来的小米粥,浅尝。突然,她抬头望吴良娣一眼,朝玉琬道:“悦妹妹的事情,琬妹妹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玉琬忙躬身应答:“怎么会?那是早就过去的事了。”
吴良娣咬唇,不一会儿,浅笑起来,她亲自起身,用自己的碗盛满粥,然后回身递到玉琬面前,道:“妹妹肯定也没吃东西,一起吃吧!这碗粥虽然平常的紧,可却是我亲自盛的,心意尽在其中,算是对妹妹上次挨打的事情正式赔礼了。”
玉琬退后两步,语气更加谦逊:“良娣言重了,奴婢曾说过,主子教训奴才,自然是做奴才的犯了错,所以,这赔礼一说可千万要不得,这碗粥奴婢接了,却不是因为良娣的赔礼之说,而是良娣的赏赐。”
吴良娣爽朗一笑,黑色的眼眸染上复杂的情绪,她真挚道:“不瞒妹妹说,我曾经很讨厌你,可几次相处下来,妹妹却让我叹服。我心中有愧,就其为人根本而言,就如陈姐姐所说,妹妹是善人。虽然善人不一定有善报,但我衷心祝福妹妹。”接着她又道:“只要我还活着,妹妹以后若是有什么为难之处,只要我帮得上忙,我定不推辞!”
玉琬回之一笑,跪谢:“奴婢先谢过良娣。”
太子妃没料到事情如此发展,她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她干咳一声,吴良娣回座。玉琬趁机告辞出来,大家也不好挽留,只好应了。太子妃叫来玉琬熟识的小栓子,当时是由他领着她进来,如今仍由他领着她出去。宝儿不知道去了哪。玉琬将粥放在桌上,将昨晚连夜赶制的荷包挂在她的床头,便抱着细软出来。临出门前,她将房里细细打量一番,然后轻轻放帘阖门。
“琬姑姑请。”
“谢谢公公。”
小栓子叹气,摇头,轻道:“姑姑此番回了也好,留在这东宫,呃……”他欲言又止。玉琬明他意思,既不接话也不多问。
出了东宫大门,道上候着一顶小轿,小栓子打揖道:“姑姑走好,小栓子就送您到这了。”
玉琬称谢,由小太监扶了上轿。
一路上摇摇晃晃,玉琬想了很多,回思在东宫的这几月时光,她感慨良多。正当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不可自拔时,轿子却抖了抖,停了下来。玉琬心奇,这里离慈宁宫应该还有一段距离才对,何以停轿了?轿外听得一阵脚步响,不一会便沉寂下来,玉琬耐着性子等着,可等了好一会,也不见人打帘解释。又过了一阵,她终于忍不住自己出来一瞧究竟。
绣着梅花的缎袍,熟悉的折扇,熟悉的身姿,熟悉的面容。
“奴婢拜见七殿下,给您请安!”玉琬的声音透着欣喜,她没有想到竟会是他。
“起来吧!这里没外人,不必拘礼。”七皇子的气质依旧文雅。
“听说您暂代朝政,恭喜您了!”
“一起走走吧,都好久没见了。”
玉琬微微一愣,点头。她不明白,为何得偿所愿的七皇子看起来闷闷不乐。他不是有心问津大典吗?难道是她判断错了?
两人一前一后走着,七皇子的背影看起来带着几分无奈,又带着几分伤感,还带着几分忧郁。“你在东宫的所有事情我都知道。”他道。说得淡定,就像是说着一件原本就应该那样的事情。玉琬不置一言,对于这些在对方眼皮底下插人的事,她早有耳闻,如今只是恰好证实了罢。在玉琬的心里,她一直都认为七皇子比十九和二十一要稳重,他做事往往都是三思而后行。她与这三位主子的关系最亲密,可她挨打,十九不顾礼法救了她,二十一冒雨偷偷跑去给她送药,只有他,唯有一句话:你在东宫的所有事情我都知道。既解释了所有,也表明了他的关切,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将自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或者,他才是真正适合朝堂政治的人。玉琬心想。
“如果哪天我出事了,玉琬会帮我吗?”七皇子转过身,言辞带着从未有过的伤感和恳切,也含着浓浓的希冀。
玉琬轻轻一笑,媚如明月,皓齿微显。“殿下说笑了吧?怎么会?殿下不是好好的吗?”
七皇子一声叹息,叹出无限感情,原本清明的眸子染上一丝阴郁,清俊的脸上凝结着忧愁。玉琬看着他,想听他解释。可七皇子却转过身,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回老祖宗那后,好好当差吧!现今局势不稳,有些事情你少掺合,尤其是东宫的人若是找你,你可千万要小心仔细。”
虽然不知道他为何出此言,可玉琬还是顺从地点点头,她这人有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谁的话她都听得进去,并且听了还能放在心上。
七皇子抬头望天,喃道:“近午时了,你先回慈宁宫吧,改天有时间我再去找你。”
玉琬称应。
他朝远处一摆手,便有原来的轿夫过来,其中一个小公公跑在最前面,他站到两人面前,局促不安地瞧着玉琬,又心急如焚地望向自己的主子,碍于玉琬在场,几番欲言又止。玉琬识趣,悄然转身。身后叽哩咕噜一阵,便听七皇子唤:“玉琬。”
“嗯。奴婢在。”玉琬回身,发现七皇子的脸上带着沉痛。怎么?发生什么事了吗?她心里有些发怵。
“那……那个……你带的那个侍女宝儿,她……她去了!”七皇子费了好大劲才将事情说出来。
玉琬愕然,她确认:“是宝儿?”
七皇子点头。
玉琬一个踉跄后退,被脚下的石头一绊,倒在轿上,她惊悸,问:“是怎么去的?”
七皇子看着她,那眼神仿佛是失而复得,好半晌,他的唇瓣中才逸出一个字,一个足以令玉琬胆颤心惊、发疯发狂、内疚至死的字:“粥!”

024 人殇
玉琬木木地坐回轿内,帘子放下来,起轿。随着轿子的前行,她的双手死死地抠进大腿,银牙紧咬,朱唇紧闭,成串成串的泪珠儿无声地滴落,顺着脸颊打在身上。
姑姑带宝儿一起走不好吗?宝儿以后听话!
可是,如果我们死了呢?
调皮可爱的小丫头可怜兮兮的哀求声在玉琬耳边回荡,刺激着她身上的每一根神经。粥!粥啊!那原本是她该吃的!原本要死的人是她!可怜的宝儿,小小年纪就那么没了。强烈的恨意涨满玉琬的胸腔,仿佛要炸开来,撑得她难受欲死。宝儿,这个名字,她永远不会忘记。
七皇子望着渐渐远去,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的轿子,想到那轿子里的人,他的眼中氤氲。
“说吧!究竟是怎么回事?”七皇子凛如问。
公公微微一缩,心中生畏,小心翼翼道:“那宝儿是吃了国舅大人安排给太子殿下的‘补品’之后才回去喝得粥。”
“这事就此打住,如果我再从别处听到半点风声,我就扒了你的皮!”七皇子凛然说完,背手而去。
公公忙不迭跟上,嘴里连连应“是”。
玉琬回到慈宁宫,原来的众宫女得了消息,均出来迎接,玉琬一个个与大家问好,急匆匆地回暖阁给老祖宗请安。半年没见,也不知道老祖宗现在怎样了。
暖阁里的窗户关着,玉琬问怎么回事,一宫女答言老祖宗怕风,玉琬不再言,只将手里的东西递给来人,自己整整衣裳入内。盆景依旧在,原本的光杆枝桠换成了两株小苗,绿绿葱葱,看起来充满活力。还是简单的陈设,老祖宗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简单。榻上坐着老人,稀疏微乱的白发随意落在她的额前,她就那么坐着,打着瞌睡。佝偻的脊背,瘦弱的身躯,被白花花的乱发遮住的容颜,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风霜,是那么的令人眼酸。刚经噩耗,现在的玉琬十分脆弱,她颤巍巍上前,不敢惊动她,只在旁边跪下,默默地垂泪。
“嗯?!”老祖宗惊动了一下,她慢慢抬起头,嘴里吹气,将白发吹开。突然,她的眼睛眯起来,脸上的皱纹全都成了褶子,她问:“这是谁啊?”
玉琬忙拭泪,努力展开笑颜,喜然:“回老祖宗,我是玉琬。”接着她又行礼:“奴婢拜见老祖宗,老祖宗千岁千岁千千岁!”
“噢!是玉琬呐!快来快来!”老祖宗立刻将身子往里挪了挪,兴奋的神情就像寂寞的老人碰到了故友。玉琬上前,挨着她站定,双手任由她托着,抚摸着。
“你这一去啊,就快半年,珏儿的身子大不如从前,老婆子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着。”
“老祖宗说笑了,宫里不是还有很多其它侍候您的姐妹吗?”
老祖宗闻言,将手一甩,像个孩子般气起来:“别提她们,一个个好吃好喝地供着我,也不敢说话,问她们一句,一个个吓得直求饶,真是气死我了。我老婆子老了,有这么可怕吗?”
玉琬连忙摇头:“不!老祖宗是天底下最慈祥的老祖宗,怎么会可怕呢?那些怕您的人啊,一定是不了解您,她们只知道您的威严,不知道您的好。”说实话,她刚刚与老祖宗打照面的时候,心中还真是小小震撼了一下。老祖宗的脸上除了深深如沟的皱纹,还有东一块西一块的白色老人斑,加上她那双始终幽亮的眼睛,确实有些骇人。再说,房间里的光线很昏暗,如果不是因为熏了不少香炉,估计还有很大的异味。
“玉琬,太子究竟怎样了?怎么大家一个个瞒着我老婆子?”
“奴婢只在内宛侍候太子妃,很少见殿下,听说他最近身体欠安,正休养。老祖宗您放心,殿下仁厚,不会有事的。太子妃母子也很好,再过几月,说不定就能添个大胖小子。”玉琬眼角蓄着泪,违心地说着。那里,所剩的记忆是伤痛的。
“那就好!唉!老啦!大家都不大睬我,不服老都不行!”落寞的老人喟叹。她畏死,不怕权,唯独怕寂寞。
玉琬小声道:“老祖宗不必伤感,奴婢不是回来了么?以后就由奴婢陪您聊天。”
就这样,玉琬回到了本初的位置,开始新的生活,东宫的一切被她深深埋在心里。她突然有种感觉,她好像也变得和老祖宗一样寂寞了。
天朝二十八年,太子病逝,举国悲痛。同年,原太子妃,后称仁王妃诞下龙种,天帝大喜,封其为小全王,乃孙辈第一位小王爷。
天朝二十八年十一月,边关频频传回捷报,众皇子大获全胜,大队人马稍作休整之后,只待天帝圣谕一到,即刻班师回朝。
天朝二十八年十二月,北方大旱,民无水饮,天帝下令,御敌于外的大军,兵分三路,一路留守,一路赶往旱情区,一路回朝。玉琬得知,四皇子率队回朝,十九赶赴北方。虽然没有希望相见,但知道他平安无事,她心稍慰。
天朝二十九年一月,新年刚过,老祖宗突然陷入昏迷之中,醒少睡多,整日迷迷糊糊,渐而不醒人事。
天朝二十九年一月十七日,与老祖宗有着六十八年主仆情谊的珏姑姑于深夜逝,天帝念其往日照养之恩,命人将其厚葬,并不许任何人告知老祖宗。
天朝二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四皇子率队回都,龙旌凤翣相迎,天帝立于城门,七皇子代为城下犒赏军士。传闻道旁百姓排出千里长龙,迎生者喜泣,迎伤亡者悲恸而哭。大家大笑者有,大哭者亦有。
玉琬因为级别身份不同,所以不能出红墙至朝外观赏热闹。不过,十九不在队列,对于她来说,去不去看没什么区别。
转眼间,离大军班师回朝又过了一日。老祖宗的病情越来越重,太医束手无策,玉琬也感觉自己无能为力。她手里捧着干净的衣物,准备给老祖宗送进房去,却听到里边传来男人成熟爽朗的笑声。
“老祖宗,您得长命百岁,我府里的小妾刚生个儿子,您得看着小辈们长大才行。没了老祖宗的祝福,那些小家伙肯定不高兴。”
“呵呵呵!”老祖宗笑。
玉琬立在门外,没有进去打扰,连带着其它要进去的宫女也被她拉住。
“姑姑,谁在里边?逗得老祖宗这么高兴?好久没听老祖宗这么笑了!”其中一个小宫女探了探脑袋,心中好奇。
“可能是哪位皇子回来了吧!”玉琬猜测着说。
“哪位皇子?会不会是四皇子?”
玉琬摇头表示不知,对于这个话题,她不感兴趣。
“老祖宗多保重,四儿先回去了,明儿个再来给您请安。”
“嗯。好!去吧!好好辅助你父王。”
大家听到里边礼辞的声音,一个个站好,埋首退至一旁。
“玉琬吧?”来人在玉琬面前停下。
“奴婢在。”
“你跟我来吧,十九弟有东西捎给你。”果然是四皇子。
玉琬跟着他的脚步,两人来到小河边。玉琬手里绞着丝帕,心里想着十九的礼物,可对眼前之人仍感觉有些畏惧。
“抬起头来!你以前不是挺胆大的吗?敢独自一人跑到我府上侃侃而谈。”
提起往事,玉琬无奈地蹙动几下眉头,不敢反驳,唯有顺从他。率先映入眼帘的是四皇子那带着笑意的眼睛。皮肤黑了不少,原本白皙的脸庞已被新的颜色取代。玉琬细察他,发现他比以前更威严了。刚毅的脸上很平静,深邃的目光透着成熟,整个人看起来比以前更加稳重。果然,战场是一个能让男人迅速成熟的地方。她开始期待十九回来时的模样。
“怎么?对你看到的还满意?”四皇子戏笑,他发现眼前这个让他兄弟牵肠挂肚的女人真的有她的可爱之处。
“奴婢该死!”玉琬埋首,平平淡淡地告罪。
“得了得了!看起来就假。看来啊,你是吃定我不会处罚你。”四皇子斜侧身子,伸手将一柄精致的短刀递上。“十九弟给你的!”
玉琬行蹲礼接过,心中有些迷惘:这家伙,送刀给她干什么?
四皇子似乎看透了她心中的想法,带着几分吊儿啷当解释:“别小瞧这把刀,这刀上还沾了十九弟的血。它是判军领队的宝贝,十九弟把他治住了,夺得这把刀,不!应该说是战利品!可自己也因此受了伤。”他说话时,自始自终都望着远处的河面。他说得轻描淡写,可玉琬知道,那是非常凶险的事情。尤其当她知道刀上面还沾着十九的血的时候,她就忍不住将刀按回胸口。
“你在我面前倒很坦白!”四皇子斜觑她。
“那是因为,奴婢知道什么事情都瞒不过您,尤其是在您出征回来后。”
“喔?是吗?你恭维人的本领和你装傻充愣的本事一样厉害嘛!”
玉琬笑,称谢:“总之,谢谢您!”
四皇子坦然大笑。
“不想听听我们打战的故事?”
玉琬毫不犹豫地答:“想!但奴婢更想听十九殿下回来后亲口跟奴婢说。”她说这话时,脸上带着几分调皮。出征回来后的四皇子让她很安心,她相信十九的眼光,也相信他托付的人。尽管,这个人在下一刻会变成什么嘴脸,她完全没有把握。四皇子太聪明,太狡猾,玉琬自知骗不过他,所以她干脆以最坦诚的姿态面对他。
“你很聪明!”四皇子收起嬉笑的嘴脸,评价。
“至少比我想像的要聪明!”他又补充。
玉琬只笑不言。
“好了!东西给你了,我得回了,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本殿下去忙,就不跟你这小丫头闲扯了。我等着喝你们喜酒。”
他说完,大步流星地离开。
玉琬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手里紧紧握着短刀。四皇子变了,变得比以前更强大,以前的他有智慧和龙种之威,却缺少了几分血性和人气,而如今,这些也全了。想到他最后的那句话,她忍不住开始憧憬未来。

025 晕倒
天朝二十九年二月七日,这是一个令人揪心的日子。天帝在暖阁内与老祖宗话别,其它嫔妃和各皇子以及皇子后人均候在院里。有人盈泣,有人平淡,也有人木然。玉琬一直守在老祖宗身边,随时听候差遣。自从有了兵符之事,天帝对玉琬是以自己人视之,她的存在,也变得理所当然。
“天帝啊,太子走了,这王位可有安排?”老祖宗眼角滴下浑浊的泪水,拉着天帝问,这个为天朝奉献了大半生的女人,到了这会,也不忘江山社稷。
天帝点点头,哽咽:“老祖宗请放心,儿子早有安排。”这一刻,他没有自称朕,而是回到最初的母子关系。
老祖宗点头,露出欣慰的笑容。她望向玉琬,颤巍巍地伸出双手,玉琬忙上前,与她相握。“老祖宗有什么事情只管吩咐,玉琬一定尽全力办到。”
老祖宗笑:“你是聪明的好孩子,永远知道怎样收敛自己光环。你聪明,如果你的身份不是宫女,你倒是个天后的好人选,有着为人的善良,也懂得藏智和藏拙,更懂得和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更为难得的是,你有容人的雅量。唯一欠的,就是太过善良,稍显魄力不足。”说到最后一句,她似乎还有些遗憾。在她的心里,玉琬就像一面镜子,让她看到了自己的过去,那个曾经的自己。
晶莹的泪珠挂在玉琬脸上。“老祖宗您过奖了,奴婢哪有您说的那么好,因为您爱护奴婢,所以才看到奴婢的长处,其实,奴婢的不足之处有很多。”
老祖宗摇头。“我看着你长大,这事我清楚。”说到这,她有些气力不济。天帝及时插言:“老祖宗,您先休息一下吧,今儿说了很多话,怕您累着。”
“不!我要说,再不说,只怕就没机会了。”
“老祖宗还有什么需要玉琬的,您只管吩咐。”玉琬道。她心里明白,眼前的这位老人,已近油尽灯枯。
“你是好孩子,请你一定要守护我的孙子,别让他们互相残杀。”老祖宗满含期待望着她,临死的老人想从她嘴里得到承诺。
玉琬有些吃惊,她不认为她有阻止皇子争端的权力和能力,但她不忍拒绝,所以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十分认真,十分慎重地点头答应。她明显感觉到老祖宗握她的手瞬间变得死紧。老祖宗咧了咧嘴,想笑,却笑不出声来。
“陛下,您陪陪老祖宗吧,奴婢先在门外候着。”玉琬强忍大哭的冲动,告辞出来。总得留些时间给他们,他们肯定还有很多事情要交待。
大家见到玉琬出来,微微有些骚动,但很快又安静下来。明眼人见到她红肿的眼睛,彼此心里都有了准备。四皇子和七皇子领着兄弟并排站着,两队人马,大有分庭相抗之势。玉琬不得不佩服老祖宗的英明睿智,她年老至此,却仍能如此准确地判断出现今的形势。她终于明白七皇子那天会有的担忧,因为现在的四皇子,无任是气势上还是军威上,都已有凌驾于上的趋势。如果不是有国舅大人的党羽势力撑腰,估计七皇子早就败下阵来。国舅!玉琬想到这个人,仍然会恨得牙疼。杀父之仇,永不能忘。
“老祖宗!老祖宗——”随着天帝几声痛呼,大家都下跪,失声痛哭。“咚咚”的丧钟响彻天宇,久久回荡在宫中。
玉琬随着人潮跪哭,有伤心,有茫然,还有几分害怕……所有的情绪都随着泪水宣泄出来。她已经失去生活的目标,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将落在何处。
少顷,负责大礼的司仪太监以及尚宫们到来。玉琬起身,将头上的珠花取下,换上丧服,然后入内给老祖宗最后拾掇一切。她有些害怕,虽然老祖宗算是她的亲近之人,虽然也送走了珏姑姑,可她向来就敬畏死者。她是老祖宗的近身随侍,又是慈宁宫品级最高的尚宫,她若相辞,怎么都说不过去,再说,宫里宫外成千上万双眼睛盯着,若不仔细,只怕会授人遗柄,将来的日子也不好过。想到这里,玉琬定定神,暗自深呼吸几次,心里努力想着老祖宗生前的好处,手脚终于平稳下来。好不容易将事情办妥,她与守棂的宫人交待一番,待一切妥当,才准备回房。她扶着额头从房内出来,迎面撞上四皇子。
“怎么?累了?”四皇子见她脸色苍白,浑身上下透着疲倦,忍不住小声问。他不问还好,他这一问,玉琬便感觉两腿有些发软,就像踩在棉团上,脑袋也有些晕眩。她张口想回话,却感觉一股强烈的晕眩感袭来,她忍不住向前栽倒,失去意识前,她知道自己落进了一个强有力的臂弯里。
“姑姑醒了?”
玉琬醒来,发现自己不在原来的房间,旁边还有一个灵巧的女孩笑眯眯地看着她,大约十五、六的样子。
“这是哪?”她问。嗓子因为长时间没发音,竟变得含糊不清起来。
可那女孩看她的神情还是猜到了,只听她道:“这里是太医院,那天主子爷将昏倒的您抱过来,让太师傅好好给您疹治,可算是好了。”
“太医院?”玉琬神智恍惚,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应该在慈宁宫才对,怎么到这来了?“那……那老祖宗呢?”她焦急问。
女孩过来,边收拾纱帐边道:“老祖宗今儿个一早就出殡了,您的身子因为长期劳动,又因为精神压抑,这次又受了刺激,所以才会晕倒。虽然这不是什么大病,可一个保养不好,也会落下病根。所以呀,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好好宽心,别太压抑自个。人活着,总要不停地经历事情,也要不停地迎来送往,身边总有人离开,也有人靠近,然后再次离开,这是无法避免的规律。很多事情,就看您自个怎么看,怎么把握。”她年岁不大,说话却是老气横秋。玉琬想了想,觉得她说的话不无道理。她身边来来往往的人不少,小宫女的话,她自是深有体会。
“我叫秋儿。”女孩水汪汪的眼睛里载满善意,自我介绍。
“我叫玉琬。”
秋儿给她倒杯水,笑嘻嘻地接话:“我知道,您是老祖宗生前最喜欢的姑姑。说实话,我很佩服您。”玉琬望着她,想确认自己是否与她有过交集,可惜答案还是没有。
“怎么?不相信?”秋儿笑,她继续道:“您到东宫,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却仍然能够全身而退,再到慈宁宫,又那么得陛下器重,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办到的。”
玉琬瞠目以示不明,她得老祖宗宠爱她知道,可天帝……她还真没那感觉。而且,她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眼前的这个秋儿,从头至尾都没有自称过奴婢。就她的性格而言,她也不像是宫里的宫女。她的眼睛挺大,透着灵气,长相不俗,远观近赏,怎么看都是一位小佳人。她没有按品级穿宫服,因为她身上的衣服根本就不属于宫中的任何品级。她的性格看起来很活泼,说出来的话却像阅过人生百态的老人。再有,她知道东宫发生的事情!这可不是一般人都清楚的。玉琬感到十分眩惑,对她的人和她的身份。
“四殿下既然来了,那就进来吧!”她突然朝门外叫。
玉琬惊然。
“秋儿姑娘越来越厉害了!”门被推开,四皇子穿着正服进来,整个人看起来魁梧精神。
“殿下说笑了,我去给姑姑熬点小米粥,一会儿回来。”
玉琬看着她不行礼自顾自地出去,心里愈加肯定自己的怀疑。
“奴婢给殿下请安。”她从床上爬起来,虚行一礼。
四皇子忙道:“快躺下吧!你可千万别再出什么事,不然十九弟回来,我可不好交待!”
玉琬浅笑,听他提到十九,一股蜜意从心底涌出。
“如果不是那天我亲自见着,又亲自将你交到太医手里听他说起你的情况,我还真怀疑你的用心。”四皇子开门见山,直接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
“为什么?”玉琬有些不明白。
四皇子神秘一笑,“不明白吧?其实很简单!你这一晕,晕得天朝上下人尽皆知,知道人家说你什么了?”
玉琬摇头。
四皇子提高了嗓门:“人家都说啊,你是个忠实之人。老祖宗去了,你坚持为她老人家换完衣服,收拾妥当才晕倒。忠心啊!传得沸沸扬扬。听说父王将你调任的旨意都拟好了。你呀,以后得去御前当差,虽说品级不高,却是仆凭主贵。说不定啊,哪天我还得求你办事呢!”他刚进门时的严肃形象,随着这几句带着浓重语意的话消失得无影无踪。玉琬绷紧的神经弦也放松了不少。
“怎么样?高兴吧?”他寒碜她问。
玉琬不理他,她知道,他这么说话的时候,就代表他是来她这里放松的。
“怎么?晕一次,就把人给晕傻了?一下子就哑了?”
玉琬看着他演戏,或者说看着他尽情地发泄。这里没有外人,不需要板着脸维持他冷酷严肃的形象。甚至,她有一种感觉,四皇子是在故意粗化自己,他想做一个随意的人。现在的他,带着二分坏,带着三分痞,却又在无意中表露出五分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那种骄傲,是与生俱来的,是天朝的皇室血统给予的。也就是这份骄傲,让一个成熟强大的男人变得充满诱惑和魅力。当然,这份诱惑和魅力对玉琬来说,来得太晚,她的心里已经装下了十九。或许正因为这样,所以在她面对四皇子的时候,才少了少女情怀,少了女人对这种男人的期待,变得坦然,变得轻松,变得应对自如。或许,这也是四皇子开始喜欢找她的原因之一。她在心里这么猜测,这么忖度。
“怎么?不打算和我说话吗?”四皇子侧坐着,手里把玩一个小小的物什,他在不停地转动物什,别人看不清究竟是什么。
“殿下想听什么?”玉琬半坐着,仍然感觉浑身酸软无力。
“说说你到御前当差的感想。”
玉琬心中突地一下警惕起来,脸上带着笑,随口接答:“殿下说笑了,别说奴婢现在没有接到任何旨意,就是真有那么回事,也不是奴婢能妄言的。”四皇子看她的眼神晶亮起来,仿佛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只见他摇头叹气,嘴里嘀咕着:“可惜啊,可惜!”
“什么可惜?”玉琬问,不明白他好端端的,可惜什么。
四皇子回身,两眼一眨不眨地正视着她,玉琬被他盯得心慌,面上虽然没什么表示,可被窝里的手却紧握起来。她努力保持镇定,她浅笑:“奴婢做错什么了?殿下如此审视奴婢?”
“哈哈哈!”四皇子出乎意料地大笑起来。“有趣!有趣!果然有趣!可惜你是十九弟喜欢的人,不然的话,倒是可以和我在一起!你不觉得我们在一起很合适吗?你瞧,现在的我们多轻松?!”
“奴婢不觉得轻松。虽然奴婢在殿下面前没有什么可遮掩的,可那不代表奴婢就轻松了。”玉琬正色说。
四皇子显然没有想到她会如此说,他微愣,但很快又回过神来,却不说话了,只盯着她看,仿佛在研究她这个人。
“殿下,您该去给陛下请安了。”门外传来公公催促的声音。
四皇子应一声,再回头瞅上几眼,摆出一副我以后再找你的神情,然后迅速拉门出去。

026 新变
天朝二十九年三月初七,距离老祖宗过世刚好一个月。宫中沉闷的气氛还未尽数散去,却又再次发生了惊天动地,令人措手不及的大事——天帝猝然驾崩。无任何前兆的事情发生,突如其来,整个天朝变得激动异常。
玉琬站在玉阶,望着来来往往的各路人马,看着乱中有序的宫人忙碌,神觉敏锐的她已经感觉到不同寻常的异流在空中暗暗浮动。天帝在半个月前召见了她,却并没有下旨将她调至御前侍候,而是将她留在了慈宁宫,这在当时,让很多人感觉困惑,不明就理。而玉琬更是保持了一贯的沉默,什么也没说,默默地守在慈宁宫,拾掇着宫里的花花草草。
“七哥,这可怎么办?父王没有再立太子,又没有留下遗旨确定皇位继承人,这上位该由谁来坐?”玉阶对面下层行来一队人,说话的是其中一位皇子。
“当然得由七哥来做了,七哥不是一直在监国吗?那说明父王有意培养七哥治国的才能。”另一位皇子十分肯定地说。
“两位皇弟,不要乱说,这事得由朝廷和二位母妃共同拿主意。”七皇子道。他说的二位母妃自然是贵妃娘娘和德妃娘娘,天帝在位期间,这两人暂摄天后之责,对下任继承人有投票权。
玉琬站在高处远远地望着他们,七皇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儒雅,脸上带着笑容,似乎胜券在握。突然,他的脚步慢了下来,原来是四皇子和一伙人从他侧面过来。
“四哥!”
“七弟!”
四皇子与七皇子见礼,其它人照行。
“怎么?四哥要去找母妃么?”七皇子笑问。
四皇子看着他,绷着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只听他答:“七弟也去?”
两人相视一笑,均看了看对方身后的人,然后互请一声继续前行。
德妃是七皇子的生母,她自然会偏向自己的儿子,而贵妃娘家在朝堂之中仍有不少势力,而这股势力向来与国舅不合,因此,大家都猜测着她为了自己的家族利益支持四皇子的机率大。天帝和后妃们常将后宫与前堂不相干的话挂在嘴边,可谁都知道那只是说给外人听的。家族势力大,即使再怎么不受宠,在后宫之中也无人敢怠慢。可如果家族无权势受宠,那就是再受宠,一旦圣意淡下来,其下场也可想而知。如果真像他们所说,朝堂与女人没关系,那为什么历代天子要娶权贵大臣的女人为妻为妾呢?玉琬叹气,继续观赏夕阳。
好久没见甄儿了,也不知她现在过得怎样。这几日去求见两位娘娘的人不少,惜姑姑和甄儿是两位娘娘身边说得上话的人,自然也会有人去打扰。玉琬只希望甄儿不会选错方向,不会陷入泥潭太深。
没多久,七皇子与四皇子又同时出来。众人脸上均有不悦之色。七皇子脸上那浅浅的笑容消失,而四皇子脸上则看不出任何表情,他就那么绷着脸移步。玉琬浅笑,她几乎已经习惯四皇子的两面三刀,人前人后大变脸。
“大哥的孩子那么小,怎能当此重任?预选名单怎么会有他呢?”一位皇子嚷嚷,七皇子连忙拉他。
四皇子这边的人转头看他们几眼,继续往前走。七皇子将手一甩,面上带着怒气,急冲冲地离开。
这样的结果早在玉琬的意料之中,她太清楚仁王妃(原太子妃)的为人,如此难得的机会,她怎么会轻易放过呢?可惜,正忙着拉帮结派的皇子们都不知道,天帝不是没有遗旨,只是没有公开而已。或许,很多人忙得焦头烂额,可到头来却改变不了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命运。
“姑姑,听说十九皇子正日夜兼程赶回来。”宫女荧儿过来回禀。荧儿现在比以前精明多了,在玉琬身边,可算是她的左右手。
玉琬点点头,不置言,只望着天边火红的夕阳发呆。十九皇子是注定见不到天帝了,从北方赶回来,就算是日夜兼程也需要八天左右的时间,而他那急于争夺权力的兄弟,自然不会坐失机会。
“我们回去吧!”玉琬道。
两人转身,却发现四皇子不知何时站到了她们身后。
玉琬朝荧儿使个眼色,她先告辞离开。玉琬行礼:“请殿下节哀!”
四皇子强颜一笑,让她起来,自己踱步到台阶边上,也望夕阳。
“你要继续沉默吗?”没有转身,声音低低地飘过来。
玉琬抬头望他,往日自信的脸上有了一丝灰败感,言语间也不似前几天那般轻松,背影显得沉重。看来,他的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
“殿下想听奴婢谈什么?”
“随便!什么都行!”
“当然,我更希望你能谈谈父王旨意的事情!”四皇子转身,十分笃定地说。
玉琬大惊……
“四殿下说笑了,陛下的旨意奴婢怎会知道?”她装傻。
四皇子不以为意,他两手相背于后,睇望玉琬,眼角泛着笑意。玉琬只觉头皮一阵发麻,她明显感觉到,这次,四皇子的笑容并没有达到他的眼底,也并不是发自他的内心。这抹笑,让她看到了不相信和算计。
沉默,令人紧张得差点窒息的沉默。
四皇子不出言,玉琬也不说话,话越多疏漏之处就有可能越多,所以她决定以静制动。令人难受和心惊的是——四皇子似乎也有相同的想法。
“玉琬!”是甄儿。她在下边招手,因为柱子的原因,四皇子的身形被挡住,她没看到。
玉琬看了看她,又回头望了望四皇子,听候他的决定。
“你先去吧!有些事情,我希望你能想清楚。成王败寇,若是我输了,我和支持我的人都会受到打压,或者是死亡。”四皇子用无比认真的语气说,甚至带着点恳求的意味。他的眼睛依旧是那么深遂,玉琬望着他,没有正面回答,只缓步离开,朝甄儿走去。
兄弟相残,这不是玉琬想要的结果,她始终没有忘记老祖宗的托付。
“还是你好,一个人清清静静。现在,更是来去自由。”甄儿一照面就抱怨。
“怎么?你那里不是一向都不得清静的吗?以前也不见你说什么,怎么这次这么反感?”玉琬明知故问。
“什么嘛!最近惜姑姑的日子也不好过,两边主子都想拉拢她,而她自己又有些举棋不定,唉!总之是一言难尽!”甄儿皱着眉,手里玩弄着丝帕,边走边说。
“你呢?怎么想的?”
“我?”甄儿用手指着自己,玉琬点头。
“我嘛!嗨,其实谁当天帝跟我不相干,谁当都好,反正都是主子!”
玉琬轻笑,甄儿能这样想她就放心了,至少她知道这样的她不至于卷入此次的事情中。
“你呢?最近好吗?现在慈宁宫只剩下你和荧儿,很寂寞吧?”浓浓的心疼之意。
“没什么,我已经习惯并且喜欢上了寂寞。”玉琬轻轻淡淡地答。
是的,她已经习惯慈宁宫的寂寞,并且希望能就此寂寞下去,可惜……
“奴婢见过七殿下!”甄儿行礼,回神的玉琬相随。
“都起来吧!玉琬可有时间?”
玉琬点头,伸手拉住甄儿的左手,轻拍两下,以示安慰。她跟着七皇子走,回头时,发现甄儿一脸落寞地望着他们两人的背影。玉琬若有所思地瞟七皇子一眼,再回头看甄儿,后者却故意跑开了。
夜幕降临,朦胧的光线总是让人浮想联翩。
七皇子原本白净的脸,今儿有些苍白。玉琬最近常见他笑,却并未感觉那笑容是发自内心。两人来到以前经常游走的小河边,这里有很多回忆。宫中各个角落,入目皆白,四处系着白花,四处荡着白帆,还有白色的灯笼……这样的白,让玉琬感觉有些触目惊心。
“七殿下过得开心吗?”
七皇子显然没想到她开口说的第一句居然是这个问题,一时噎住没答。
“殿下监国也有一段时日了吧?感觉如何?”玉琬继续问,紧接着又解释:“殿下别误会,只是奴婢见您很少像以前那样开心地笑了,所以有此问。”
七皇子释然,他长叹口气,一开口便是带着百般无奈:“母妃希望我能登上大宝之位,国舅说他的身家性命都系在我身上,而我……”
“殿下自己并不想当天帝对吗?”玉琬一针见血。
七皇子赧然,好半晌才颓然点头。
“奴婢自小与殿下认识,以前的殿下畅谈天下,爱好书识,喜游天下。可如今,以前的那个殿下越来越远了。初时,奴婢还以为您改变了志向,决定问鼎大宝,想坐拥天下。”说到这,玉琬顿了顿,她看了看七皇子的神色才继续往下说:“后来,奴婢发现您过得并不开心,所以才大胆有今天的所问。殿下不会怪奴婢无礼吧?”
“怎么会?”七皇子肯定地说。“老祖宗在世时就知道你聪明,后来发生的很多事情让我更加明白,你的聪明远远超过了我的想像。你喜欢的人是十九弟,对吧?”他问话时并未回头,似乎他根本就不想得到答案。“十九弟是很好,至少他对你很坦然,他对你的感情不含任何算计,只是一味地想着让你好。不似二十一弟,虽然也是同等喜欢你,可说话做事却缺根弦。你喜欢十九弟而放弃二十一弟,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玉琬反驳:“殿下误会了。其一,殿下们都是陛下的儿子,是我们天朝的精英,根本没有奴婢挑选的份;其二,十九殿下和二十一殿下都是从小与奴婢一起玩大的,大家感情亲厚些,这也是常情。再说,二十一殿下比奴婢年岁小,从小奴婢就像姐姐待弟弟般待他,所以,奴婢永远不会放弃他。这点,不仅仅因为他是主子。二十一殿下有时做事或许欠考虑,可奴婢知道他的出发点都是为奴婢好,而且,他还小,将来有机会长大成熟。等有一天他长大了,自然会明白,他对奴婢的感情不是他所想的那样,到时,他会过得很幸福。”
“你很理性,似乎很有把握。”
玉琬没有正面回应这个问题,反而将话题引向别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自老祖宗去后,奴婢一直在想这句话所包含的深义。”
七皇子的眼神蓦地凌厉起来,他望着玉琬,想穿透她的眼神看到她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玉琬沉静地看着他,真诚、坦然、无畏。
“怎么突然想起说这句话?”七皇子放弃对视,转而背身,伸手扯着身前的柳枝。
玉琬认认真真地答:“因为老祖宗最后留给奴婢的遗命。”
“哦?”七皇子虽然反问,可脸上并不吃惊。
“老祖宗曾拉着奴婢的手,要奴婢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阻止殿下们的相互残杀。”
“你想劝我放弃?”七皇子怒。
“为了天朝的将来,奴婢是有这样的想法。”玉琬毫不畏惧地说。
“为什么?”七皇子狠狠地抓着她。
玉琬挣脱出来,侃侃而谈:“天朝五分之三的武将归顺了四殿下,一半的兵符握在他手上,这是其一。其二,支持您的人是国舅,是外戚!天帝在位时,国舅的势力达到空前的膨胀,甚至差点引发宫变,这点,奴婢不明说,七殿下心里也明白。天帝晚年想实施新政,却力不从心,原因就是阻力太大,而这阻力,七殿下心里也明白。小全王是太子殿下的亲骨肉,可年岁太小,由他继位,王权旁落,风险太大,奴婢想,各位殿下应该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当然,以仁王妃的实力,小全王虽然是候选之人,却无胜出的能力。重点在于,七殿下您怎么想?首先,您是否真的下定决心要当这个天帝?七殿下登基之后想做什么?有没有想过那些事情能否做得成?您是否有把握四殿下无二心,他不会反您?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您有把握压制得住国舅?”
静,非常的静。
七皇子没有反驳,也没有冲动大怒,他望随风拂动的柳枝,静静地沉思玉琬之言。已经有太久没有听到这样的言语了,身边的人每天每人每言都是请他一定要争取登上帝位。初时,权利确实带给他享受和快感,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他没有独立自主权,他处处受制,却又不得不咬牙前冲。真的想当这个天帝吗?他有些茫然了。

027 遗旨
慈宁宫屹立在柔和的月光里,显得庄重而又静谧。老祖宗去了,大部分的宫女调走的调走,离宫的离宫,出家的出家,大家四轰而散。玉琬和荧儿,还有几个负责日常打扫的宫人留了下来。掌灯时分早过,大部分人已经回房歇下。玉琬踮手踮脚回房,轻轻将房门阖上。与七皇子的一席话,她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但她知道,七皇子的心思已经活动了。他原本就是理想主义者,他应该追寻属于他的梦想,而不是束缚在帝王位上,做个近乎傀儡的君主。
荧儿均匀的呼吸声透过严实的帏幔若有若无地飘出,窗外明月高悬,群星闪烁。今夜,应该有许多人忧虑难寝吧!玉琬轻轻躺回床上,和衣而睡,她将双手枕在脑后,选了个合适的位置仰望穹空,思绪飞扬……
“姑姑醒了?”荧儿笑嘻嘻地过来,走到盆架旁,将手里的盆放下。盆里的水轻轻柔柔散着热气,清澈而又激荡。
玉琬蔼然一笑,准备起床,却发现自己的手臂麻得厉害,“哎哟”一声又倒回床上。
“怎么了?”荧儿焦急地跑过来。
玉琬想笑又笑不出来,只痛咧着嘴道:“手麻得厉害!”
荧儿赶忙上前为她揉捏,她不动还好,她上前这一捏,捏得玉琬大叫起来,那种感觉复杂的痉挛感,让她痛不欲生。她咬牙惊呼:“你轻点!轻点!”
荧儿两眼一弯,嘴角噙笑:“不动的话更难受,奴婢给您捏动一下,活络活络筋骨和血液,一会儿就好了。您忍着点,真的就一会儿!”
玉琬点头,荧儿放心大胆地揉搓起来,痛得玉琬差点唤爹娘。
“好了!差不多了!”玉琬坐起来,伸个懒腰,甩动几下手臂,感觉和平常差不多。“谢谢你!”她下床套好鞋,走到盆架旁,扯个帕子洗脸。昨晚想事情想得太久,后来迷迷糊糊睡着,没想到睡姿不对,不光是刚才手麻,感觉脖子也有点酸痛。幸运的是,没有落枕,不然的话,歪个脖子在宫里走来走去,肯定被人笑话。
“姑姑,您说四皇子和七皇子谁的胜算更大一些?”荧儿边收拾床铺边问。
“这个不好说,主子们的事,不是我们做奴婢的可以妄言的。再说,我们说了也不能算,还不如不说,免得将来惹祸上身。”玉琬将手里的帕子拧干,然后挂回架子,转身准备出去倒水。
荧儿似有所明地点点头,继续埋首收拾。
“姑姑早!”留守的宫人朝玉琬打招呼,她一一应了,将盆里的水一把一挑地浇进盆景。这是她无意中发现的一件怪事,那就是用洗脸水浇的植物比用清水浇的植物长得好。当然,她只敢做不敢说,毕竟,这些东西说出来影响不好,也会影响赏景人的心情。
“看来你过得挺自在。”突兀的声音自身后响起。
二十一皇子突然从暗处蹦出来,唬了专心浇水的玉琬一大跳,差点将手里的盆扔出去。盆虽然拿稳了,可里边的水却还是泼了出来,溅了他一身。
玉琬用手捂嘴,无语噏气,定睛一看,竟然是二十一皇子,这才松口气冷静下来。她轻拍胸口,偷眼打量他,发现他的衣服上东一团西一团溅了不少水渍。天帝刚逝,举国大丧,他身上穿着孝服,脸上还带着怆然之色。孝服的色泽偏浅,颜色又单一,玉琬这一泼,竟在衣服上泼出一朵朵小花,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令人忍俊不禁。
“奴婢见过二十一殿下。”她强忍心中的笑意,板着严肃的脸,规规矩矩的行礼。服丧期间嬉笑,可是大不敬之罪。
二十一皇子苦着脸,甩甩手上的水珠,又瞧了瞧自己的身上,无语望天。“起来吧!”他道。
“殿下怎么来了?您不是应该在正殿随大家议事吗?”玉琬问。盆里还有铺底的一层水,她泼也不是,拿也不是,站在那里有些局促不安,不知如何是好。
“把水倒了吧!”二十一皇子瞅了瞅她腼腆的神情,赶紧又解释:“我是怕你一个不小心又溅我一身。”
玉琬满脸无辜,可还是依言将水倒在一棵大树底下。
“议事是皇兄们的事情,反正他们谁做天帝都一样,又不是我做,我才不操心。”说这话的二十一皇子孩子气十足。他将衣服解下来抖甩几下,然后又系回去。
“你呢?有什么打算?如果新帝登基,自然会有人搬进慈宁宫,到时你怎么办?父王不在了,老祖宗也去了,他们护不了你,新太后不喜欢你怎么办?”
玉琬倏然抬头,突然之间发现,眼前这个一直被自己当成孩子的皇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长大,懂得从长远处看问题了。他虽然还是长得虎头虎脑,可眼神已经开始有了为人主子的威严。他的个子已经比她高出一个头,她得抬头才能看到他的全貌,这让她惊喜的同时也很心慰。
她转头,发现原来的秦公公换成了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后生,此刻正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她眯眼,嘴角盈满笑意:“谢谢殿下的关心,这些奴婢还没想过,到时随新主子安排。”不管怎么说,她的心里是高兴的。
“我倒希望七哥能当天帝。”二十一皇子侧头凝望她,随口道。
“为什么?”
“因为七哥当天帝以后,会对你好!”简单而又明确的理由。
玉琬“噗哧”笑出声来,很快又左右环顾,确定没人了才放心。虽然这理由荒唐,可玉琬对他还是充满感激。
“当然,好像四哥对你也不错!”他又补充。
这次,玉琬傻眼了,不知如何接话才是最妥。
“得了,不跟你说了,虽然我不想掺和那些烦人的事,可也不能缺席太久,我先走了,你……你好自为之!”说完,他转身便往正殿方向而去。那位新来的小公公立刻跟上。玉琬望着他的背影,仔细想了想,还是将手里的盆子搁在地上,一路小跑着追过去。
“殿下,请等一等!”
二十一皇子回头,看着跑得气喘吁吁的玉琬,转身迎上,脸上带着疑惑。
“怎么?还有什么事?”
玉琬喘口气,嘬嘴而言:“既然殿下无心理会那些烦心事,那就请殿下听奴婢一言,等会到了正殿,您不要轻言议论,反正您不是排行前几位的兄长,即使不出声大家也不会多想,您就静候大势所趋吧!”
没想到她辛辛苦苦追上来就是说这话,二十一皇子怆然的脸上终于起了一丝变化,渐渐柔和。他用力点点头,抬手想为玉琬拭去额上沁出的汗珠,可玉琬却早他一步拭过,他的手停在半空,过了半晌才讪笑一声收回,转身去了。
宫里外松内紧的气氛一直持续了四天。在这四天里,人来人往皆有意。玉琬努力置身事外看着周边的一切,因为她知道,所有人的努力均是徒劳。决定权仍然在天帝。没有十九的消息,也不知道他到了哪里?这是她除了注视大家的一举一动之外最关心的事情。
天朝二十九年三月十四日四更天,天帝清晨便会出殡入帝陵,然后封墓。伴随着出殡的大事,还有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不得不解决,那就是新帝人选的确定。
这些天,四皇子党、七皇子党、还有仁王妃主导的小全王党忙里忙外累坏了,所有辛苦的成绩即将在这一刻体现出来。
香炉里的龙涎香燃得正欢,烟气袅篆。先帝正一品的后妃端坐上位,其它宗亲长辈及皇子们落座一排,外朝大臣落座一排,皆按尊卑之序排之。
大家脸色凝重,四皇子、七皇子、仁王妃抱着小全王坐于大殿中间。
“哼——”淑妃将手放至唇边发出声音。
大家动了动,依旧无人开口说话。
又过了半晌,贵妃与德妃和淑妃交换一个眼色,三人互望一眼,无数信息交流。贵妃娘娘正了正身子,终于平缓开口:“这大位——”
她刚想进入正题,就见众人均转身看向门口,原来是天帝生前最宠信的安公公蹒跚进来,如此时机,如此敏感的人物,贵妃立明形势,她顿言。
“老奴叩见各位主子,给各位主子请安!”安公公颤巍巍地跪下,伏地叩拜。也不待别人叫起,他又毅然道:“请各位主子移驾金鸾殿,陛下生前有遗旨留下。”
众人哄然,顿时议论纷纷。
只听国舅爷道:“安公公!既然陛下有遗旨留下,为何不早说?”大有兴师问罪之意。
安公公不以为然,他“嘿嘿”一笑,从地上爬起来,动作迟缓地从怀里掏出明黄的圣旨。
众人大惊,立刻下座跪地,三呼“万岁”。
安公公复又跪下,高举圣旨,解释道:“各位主子快快请起,这是陛下给老奴最后的旨意,大意就是让老奴在他老人家出殡之日才来回禀遗旨之事。”
国舅将信将疑,可又不敢贸然上前查证,天帝刚刚归去,他那么做容易触犯众怒。他两眼左右滴溜几转,可还是没有主意。
“安公公可知父王的遗旨上写着什么?”七皇子上前问。
众人皆竖耳,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关心的人可不止七皇子一个。
不料安公公却摇头,只见他态度恭敬回禀:“回殿下,老奴只知有遗旨,知晓它所在的位置,大家若想看到它,还得再找一个人。”
犹如平地惊雷,刚刚安静的众人再次哗然。
“还得找人?这人是谁?”贵妃娘娘蓦地站起身,她问。
安公公一脸沉静,他那微显干瘪的双唇在众目睽睽之下终于缓缓吐出几个字:“慈宁宫的玉琬!”

028 取旨
短暂的静寂,安公公的答案实在是太出人意料,大家需要时间来消化和接受。
七皇子脸上出现恍然大悟之色,而四皇子则是一脸被证实的表情。二十一皇子满脸欣喜,比起其它人那些弯弯绕绕的心思,他的想法就简单多了,他只关心玉琬。
所有人中最受打击的要属国舅大人,他精心布局,好不容易选择了七皇子,千方百计取得文武百官中大半官员的支持,原以为胜券在握,定能心愿达成,可如今,这一切转眼间都成了泡影……惊愕、后悔、慌乱之色相继出现在他脸上。官场沉浮数十载,他有强烈的预感,他几乎可以肯定,情况不容乐观。他不禁暗悔自己太过粗心大意,近年来的春风得意,让他放松了警惕,想不到他也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更令他难受的是,他此时才猛然想起,那宫女是慈宁宫的人,回忆当时的计划,好像事变之前也有一个慈宁宫的宫女去探望过天帝,聪明如他,怎能再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可惜为时已晚,他唯有干瞪眼的份。
“她知道遗旨的内容?”淑妃徐徐而问。她头上缠着孝,较之几年前,她的容貌肌肤确实逊色不少,可即使如此,也仍是绰艳之姿。她那骨子里透出来的媚态,让她看起来更是风韵犹存。
安公公想回言,不料一时激动牵动旧疾,顿时激烈咳嗽起来。
“回娘娘,那玉琬也不知情,不过,那开启机关的钥匙确实在她手中。老奴猜想,她只当那是老祖宗赏给她的念想之物,并不知道那物什还有这天大的用处,所以,还得烦请主子下旨,将她也传去金銮殿。”待气息平稳之后,安公公才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回禀。
贵妃点头,立刻派人去传旨。其它众人依尊卑之序前往圣旨所在处,安公公在旁带路。
路上有些湿滑,昨晚刚下过淅沥的小雨。从昨夜开始,宫里上下身份的人都得为先帝守夜,除了不通世事的小皇孙,其它人都不得上床就寝,即使是小皇孙也得由人抱着睡,这是历来的祖制宫规。
玉琬小心翼翼地将老祖宗留给她的玉符收好。玉符上端刚好有个小眼,她用丝线结成辫子绑好,然后将辫线从小眼穿过,又将它提起来系在脖子上,藏进衣内,抚平。她将手放在胸口玉符处,凝望着跳动的烛火,静默沉思。
昨晚安公公来找过她,悄悄而来,秘密而言,静静而去。没有人知道两人究竟说了些什么,可自安公公来过之后,玉琬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并且时常发呆。
荧儿一进门就看到玉琬又在发呆,她连唤几声,却没人应,没办法,她只好上前轻推。
“啊?什么?”
玉琬的神魂回到现实。
荧儿蹙眉:“刚刚唤了姑姑好几声,也不见您应,所以才问您是怎么了?”
玉琬赧然一笑,道:“没什么,刚刚想了点事情,入神了。”她站起来,理理衣裙,复又坐下,两手抚着床上的垫子。“你呢?事情忙完了?”她抬头问。
“嗯。慈宁宫的各个角落,大家都已经打扫干净。只是……”荧儿怯然,欲言又止。
“只是什么?”玉琬疑惑。
荧儿怏怏接话:“您就不担心吗?新主子的事情?”
玉琬了然一笑,轻摇头,继而柔婉言:“没什么好担心的,你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新主子就不会对你怎么样!记住,以平常心待之,不要心存芥蒂,也不要过于防备。远做,少言,自然不会出错。”
荧儿点头受教。
真的不会错吗?玉琬恻然,她自己也没把握。不过,如果真能这般的话,出错的机率会少得多吧!
“琬姑姑,贵妃娘娘派人来传旨,请您速去金銮殿。”宫人在门外禀报。
玉琬手抚的动作一滞,转头望向窗外。事情来了,她的心反而镇定下来。
“荧儿!好好照顾自己!”临出门前,她回头交待。荧儿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只愣愣地望着她离开的背影发呆。
素服,素妆,很合时宜的打扮。
玉琬踏着小碎步紧随来人,天近拂晓,宫里四处的灯笼还亮着。糊在外面的白色灯笼纸罩着里边晕黄的灯光,原本就不亮堂,这下更朦胧了。再加上朦胧如烟的大雾,简直是三步以上的距离就看不到前物。如此雾障,不知为什么,让玉琬想到了现在的天朝。那抹射散浓雾的阳光,应该快出来了吧!
前边领路的宫人很照顾她,时不时停下等待,好确定她确实跟上。四处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清,这让有心瞅一眼金銮殿外物的玉琬微微有些失望。
“您小心,得上台阶了。”宫人回头提醒。
玉琬道谢,可话还没说完就差点摔倒,幸亏那宫人不放心她,还没有转过身去,所以及时拉住了她。可尽管如此,玉琬还是惊出一身冷汗,浑身的血液激沸少顷。
“这里的台阶与别处不同,比别处要大,您迈步时得将以往的习惯改改。”宫人将她扶稳,好心建议。
玉琬点头,再次称谢。
也不知踏了多少个台阶,一层接一层,玉琬两腿的动作开始变得机械。“公公,还远吗?”她忍不住问。
前边的人也是气喘吁吁,他手提的灯笼,那细弱晕黄的灯光左摇右晃,只听他答:“快了,我们已经走了大半。”
玉琬“嗯”吟一声,继续跟上。
难怪有人说金銮殿是权力的殿宇,光是这台阶就足够让人生畏。玉琬的心思活动起来,她忍不住遐想,如果她是即将面见天帝的大臣,会不会边上台阶边沉思?这么长的台阶,应该足够降下一个人的火气,也足够让一个人的情绪沉淀吧!
“到了!”宫人停下来,小声道。
玉琬跨上最后一步,长吐口气,思考果然是个好主意,最起码上台阶时没有那么痛苦和疲累。
雾散了些,双目可视的东西比刚才多了许多。玉琬回视,长长的台阶一眼望不到尽头,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刚是从那里上来。旁边二步一哨,排站着许多携带武器的侍卫,一个个雄赳赳、气昴昴,威武得紧。朱红的大柱旁边,十几个宫女太监疲匮一起,倚在那里,渴睡又不敢睡,正相互强迫着打起精神。玉琬可以理解他们,大丧期间,大家肯定是长时间奔波劳累,根本没怎么休息,是人都会感觉累,这很正常。
“姑姑您请,奴才就不进去了。”
宫人在门槛前停下。玉琬收敛心神,抚平衣裳,深吸口气,决然抬脚而入。她知道,她这一脚将决定很多人的命运,包括她自己。
金碧辉煌的大殿,宏伟而又气派。明黄的龙椅,即使现在空空,也令人望而生畏。“正大光明”四字鎏金,高悬于堂,给人无限庄严之感。此刻,堂下站满了人,大家屏息静望着那抹沉稳而入的人影。
“奴婢参见各位主子,给各位主子请安。”低眉顺眼,恭敬有礼,镇定大方。这是玉琬给众人的第一感觉。
贵妃最先回神,她抬手,轻柔道:“起来吧!”
玉琬谢恩,垂首而立。
“安公公!”久不出言的德妃唤,她的意思很明显。
安公公连忙躬身,他挪步到玉琬面前,哑然道:“玉琬姑姑,请将老祖宗赏您的东西插入那里。”说着,他指向龙图。大家顺势望去,只见那腾飞的龙嘴处有条小缝,乍看之下是为了逼真而作的龙张嘴。众人倒吸口气,知道安公公所言非虚,天帝定有遗旨留下。事情若是能早发觉,或可杀人灭口,或可另想他法,可如今……大家齐聚一殿,各方势力均在,自无作假之力。大家不得不对一向低调的安公公瞥去一眼,也不得不佩服天帝的大胆、睿智和英明。如此决定,得要多大的信任和多大的魄力啊!
“老祖宗赏给奴婢的?”玉琬蹙眉,表示疑惑。尽管她心里明白安公公所指,可此时此刻,为了将来着想,她不得不做戏。
“是的!”安公公答。
“就是她赏您的玉符!”似乎怕她还不明白,他又补充。
玉琬点头,然后伏身跪下,对着龙椅叩拜三次,以示恭敬。她转身,小心将衣服内的玉符掏出,取下,如至宝般捧着,缓步上阶,神色严肃。
玉符与小缝的大小刚好吻合,她轻轻将玉符对准位置,再缓缓推入。众人专注地望着她那缓慢移动的右手,有人期待,有人紧张,更有不少人开始不安。玉琬面上虽无表示,可微微颤抖的双手却泄露了她心底同样的紧张。殿里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她身上,大家都死盯着她那双此时此刻掌握着很多人命运的手。
终于,玉符不动了,可殿内却无任何反应。人数众多的大殿静得可怕,无任何声息。大家由初时焦急的等待变得急躁,渐渐地又怀疑起来。玉琬也疑惑了,她再次推几下玉符,可玉符在内,它依旧纹丝不动。这下,众人哗然了,瞬时如炸开的锅般议论起来。不少人因此而侥幸,希望在他们心底重燃。
贵妃回头,凤目圆瞪,无比威严地质问:“安公公?!这是怎么回事?”
安公公忙答:“请娘娘别急,这锁还没开。”
众人不明就理,再次安静下来,大家的心再次提到嗓子眼。
安公公泰然自若,他朝进退不是的玉琬道:“请把玉符左转!”
玉琬点头,闭目,努力排除脑海中的一切杂念。依安公公所言而行,玉符果然动了,墙内“喳喳”作响。玉琬激动而又心悸——天帝的圣旨真的在里面吗?

029 天命(上)
相较于大家的紧张,七皇子显得很沉静。他的脸上没有担忧,没有沮丧,有的只是深沉的坦然。或许,这是机会,上天为他解决了一切,他不必再纠结于孝与不孝之间,也不必再为是否继续争夺帝位而犹豫。比起其它人,他更乐于听天由命。
德妃手里的帕子被她拧得死紧,这个向来以温柔端庄示人的女人,此刻也无法抑制内心狂涌的紧张。天帝生前让她的儿子监国,她对圣旨多少抱着希冀。
贵妃、淑妃、国舅等人神色各异,四皇子依旧板着脸,可他的手也在不知不觉中攥紧。
玉琬是众目焦聚的中心,此刻的她无心理会旁事,只在心里祈祷着能尽快将圣旨取出。安公公一直很安静,他布满皱纹的脸上,那双炯亮发光的眼睛一瞬不瞬紧盯着众人。从容不迫,十分淡定。
“喳喳”的声响陆续停止,玉琬只觉手中一紧,玉符竟然再次卡住。整个大殿再次寂静下来,大家屏息四望,想看看别处是否有异常,可大家失望了,整个大殿静得连根针掉落都会掷地有声,更别提有哪处机关动响了。
“安公公?!”失去耐心的贵妃叫唤,她的语气含着被戏弄的恼火。
“是!老奴在!”安公公应,神情依旧是那么笃定,既没有因为大家的注视惊慌失措,也没有因为贵妃的怒气忐忑不安。
看到如此镇定的安公公,贵妃茫然了,心里拿捏不准,只好再次哑火。原本要冲口而出的责备之言再次咽下,转而望向别处。
“这是怎么回事?”一向稳重的德妃也心急起来。
安公公微微一笑,态度恭谨:“请娘娘和各位主子稍等片刻,据陛下所说,这机关还需要一点时间反应,时间到了,自然会有圣意出来。再说,就是给老奴一千一万个胆子,老奴也不敢拿这事来欺瞒大家。”
贵妃回头,凤目如炬,她盈移莲步到安公公面前,轻启红唇一字一顿道:“量—你—也—不—敢!”
安公公低头,侧身,给她让路。
玉琬盯着半截显露在外的玉符愣神,等了片刻,仍不见声响。这下,即使她性子再稳也忍不住从内心开始焦灼。她抬头,意识到众人瞻仰的龙腾壁就在自己的眼前,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情不自禁地窥觑起来。张牙舞爪腾飞中的巨龙,熠熠闪光的龙眼,栩栩如生的龙鳞……这是完美的杰作——威猛的气势、辉煌的色彩、庄严的神态、气派的整体。这,就是象征着权力和富贵的龙!
“怎么还没动静?”国舅站出来质疑。
一切,似乎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国舅的话音刚落,便听“喳喳”的声音再次响起,紧接着便听“腾”的一声锐响,龙爪处飞出一个长方形的锦盒。锦盒经过玉琬肩侧,悄无声息地落在软垫上。平整的软垫立时被砸出一个印痕。
玉琬被唬了一跳,随着突尔情况的发生,她的两腿无意识地惊退几步。锦盒落地,玉符迅速转回,龙爪霎时回至初样,一切再次静止。
国舅爷噎言,瞠目结舌盯着地上,锦盒静静地躺在那,其长短和大小皆与圣旨卷收时无异。在场众人大凡见过圣旨的,均都猜测出几分。
天渐渐亮了。
醒神的众人朝着锦盒跪下,大声三呼“万岁”。玉琬站在锦盒帝边,见众人拜倒,忙不迭退至一侧,与大家一同跪下。
响彻殿宇的高呼声过后,大殿再次沉静。众人面面相觑,都拜倒了,谁来宣读圣旨?玉琬靠锦盒最近,众人的目光自然而然地望向她。她惶然,立刻跪退两步,埋首伏地。
“玉琬,你来宣读吧!”贵妃道。声音不大,可在极其肃静的大殿里,仍然很扎耳。该听到的人都听到了。
玉琬抬头,侧转,柔和中带着怯弱的目光扫过大殿。七皇子朝她点点头,以示鼓励。四皇子则似笑非笑地望着她,对她示弱的姿态似嘲笑,又似赞赏。二十一皇子两眼弯弯眯成线,那高兴得意的神情只差跳起来为她欢呼。玉琬的目光停留在国舅脸上,这是她第一次正面打量这位年近花甲的老人。不!应该说是她真正意义上的仇人!国舅的脸型已经无法用言语准确描述,因为他那松垮堆积的皱纹改变了它原有的形态,只隐隐约约可看出国字脸的轮廓。他留着小山羊胡,很短,已经发白。眼睛很小,细长。玉琬看到他的眼睛,脑中浮现出一个词:贼眉鼠眼!有谁想到,在天朝权势滔天的国舅大人竟然是这副德性?!所谓人不可貌相,大抵如此。
“玉琬?!”贵妃再次唤。
玉琬回神,立明现状,恭敬称是。她慢慢挪至锦盒前,双手将它捧起,然后起立。锦盒是普通的朱红色,面上雕着双龙戏珠,四周祥云缠绕,捧在手中颇有些重量。大家盯着它,目不转睛。
玉琬按捺心中的激动,努力保持双手的平稳。它将锦盒的正面回转过来,一个小铜扣霍然呈现在她眼前。现在,大家的命运就握在她的手中。只要她轻轻将那小小的铜扣扳起,从中取出圣旨,天下便可大定。她怀揣繁杂的情绪,带着无法言喻的悸动,左手托着锦盒,右手颤抖着伸向铜扣。
“嘎——”朱红的殿门被人推开,金色的阳光映射进来。巨大的声响和强光的刺激刹那间打破了殿内令人窒息的紧张。
众人回首,玉琬呆立。
一个人影出现在殿门中央,隔着门槛,茫茫成一片的阳光裹着他,让他与自然融合。他低着头,躬身扶在门边,弓着的脊背微微起伏,俨然是在喘气。他身上披着的褐色长袍歪斜在一旁,有些朦胧的身姿看上去充满疲惫,带着风尘。
一向镇定的玉琬怔怔地望着来人,欣喜、感激、兴奋之情汹涌而来,将她淹没……

029 天命(下)
来人正是十九皇子。初闻天帝驾崩的噩耗,他日夜兼程从北方赶回来。东西是在马背上吃的,每天就打个小盹,根本没有仔细休息过。他挪移趋近麻木的双腿,一步一步,在大家看来是那么的沉重。他的头发散乱开来,有几缕落在额前,依稀可见上面沾着近白的灰尘。他的面容有些扭曲,无法掩盖的痛楚印在脸上,不可避免地展现在众人眼前。他似乎在极力抑制自己想要大哭的冲动,嘴唇微张着激动地颤抖。他四环一眼,见众人均伏地不起,虽然心中不明是何事,可还是直直地跪下。
很快,他注意到了站在龙椅前侧的玉琬,漆黑的眸子就那么与清澈水汪的眼睛相撞,一切是那么突然,完全出乎两人的意料。两人遥遥相视,含着无限柔情,带着无限思念。玉琬心痛不已,因为十九皇子脸上的憔悴,也因为他眼底那深深的,浓浓的悲凄。
“十九弟回来了!”四皇子率先上前拥抱他,是那种特属于男人之间的拥抱,粗鲁而又激情。与四皇子的热情相比,十九显得有些呆滞,他还没有从父王过世又骤然见到玉琬的震惊中回神。
七皇子看着风尘仆仆,甚至可以说是带着一丝狼狈的十九,眼眶红了。他上前,深情地拥抱他,给予他无声的慰藉。其它兄弟也一一上前,如此这般。
贵妃、德妃、淑妃三人用巾蘸泪,抿着唇,无语咽泣。
十九眼睑内积蓄已久的清泪顷刻间滚将下来,在他那布满尘迹的脸上留下一道清晰的印痕。玉琬自认为无法了解帝王家的亲情,但这一刻,她感觉到众人对十九的安慰以及对天帝逝去的痛心是发自内心的。似乎在这一刻,大家短时间忘记了政治和利益,忘记了权力和目的,只是一群同样失去亲人的悲者,有着同样的伤恸之情。
“孩儿给贵母妃,德母妃,淑母妃请安!”十九抹泪,挪动双膝移至三位长辈面前,恭恭敬敬拜倒。
贵妃连忙上前,将他伏地的身子扶直,一把将他揽进怀,紧紧地箍着他,痛声大哭,简直肝肠寸断。她这一哭,其它隐忍的人自然不必再忍,顿时,原本满腹心思放在遗旨上的众人,都抹泪相泣。
皇子们脸上毋须作假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滚落。它,代表了大家对天帝最真挚的怀念,其悲恸之情亦是发自内心。
玉琬侧头,即使她对天帝无什感情,可还是被十九归来的这个情景感染,也忍不住随大家盈泣起来。毕竟在今天,一个曾经生活在现实里的天子,一个曾经带给天朝无数故事的帝王,在不久后的吉时,便会永埋地下,从今以后,他所留给世人的——只是历史。想到这些,看到眼前哭得像大男孩似的十九皇子,玉琬便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情,她耸肩,隐隐啜泣,再次侧头,任泪滴落。
“父王可有下旨让哪位皇兄继任大统?”十九问。先帝的丧事之后便是登基大典,这是历来的规矩,哪朝哪代都不曾变更过。
敏感的问题再次拉回大家的神思,众人抹去眼泪,理智回来。贵妃瞅一眼玉琬,指着她手里的锦盒答道:“圣旨在那,我们正准备接旨。刚巧你回来,那就一起接旨吧!”
众人复又跪好。
玉琬将小铜扣启开,用指将盒盖轻轻揭起。促然间,色彩鲜明的黄绸蓦地呈现在她眼前。两头镶着玉轴,皮面绘着龙纹图案的圣旨安放在内,果然如安公公所言,天帝确实有遗旨留下。从小到大所受的礼仪教诲,让玉琬对眼前的这抹明黄滋生出无限敬畏感。她深吸口气,从盒中取出圣旨,将锦盒置于一旁的龙盘柱上。
心,“怦怦”激跳,仿佛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众目睽睽之下,玉琬也不敢细看,只机械似地将圣旨展开之后便朗声宣读起来。
“奉天承运,天帝诏曰:今察朕有突疾,为免日后猝然顺天之后,朝内无主,故预留此旨意。皇四子性情沉稳,文武双全,仁德皆备,可继大统!皇七子以文见长,皆有监国经验,有辅帝之能,是不可多的贤王人选!朕在位,虽有鞠躬尽瘁之志,奈何能力不足,故祖宗基业在朕之手并无多大建树。望各皇儿竭尽所能,团结一心,各展其能,全力辅佐新帝,以谋求发展祖宗之基业。启旨之际,朕神魂留殿,与祖宗相聚,对尔等殷切期望!”
玉琬清脆激越的声音在宁谧的大殿久久回荡……

030 突变(上)
底下一片默然。
玉琬深吸口气,对于天帝的决定,她早就猜到了几分。老祖宗看中的人,天帝必然着重考虑。对于四皇子,老祖宗一向都是赞不绝口。她甚至臆测,或许这份圣意里还有几分她老人家的意思。毕竟老祖宗咽气时,守在她身边的人只有天帝一个,他们究竟说过些什么,无人能猜测得到。
静,好静!
等待大家呼喊“遵旨”的玉琬久久不见人回应,终于忍不住抬眼下望,却发现众人表情呆怔,全都跪杵在原地。她无法,同时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于是她将圣旨对折,双手轻托两端的玉轴,脸上隐蕴笑意,缓步下阶,在四皇子身前站定。敛颌,面上保持一贯的浅笑,声音恭敬而又轻柔:“四殿下,恭贺您!”
天朝有规定,新帝登基前不得称之为陛下,故而玉琬唤四皇子原来的称呼。
消息太过突然,成功似乎来得太过容易,四皇子还处在迷惘之中。待玉琬再次唤他,他才回神。
“儿臣领旨谢恩!”铿锵有力的声音响彻整个大殿,惊醒沉愕的众人。
四皇子双手接住圣旨,起身的动作有些仓促。玉琬偷眼打量他,发现他平日刻板冷酷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暖色。她心中暗笑,虽然他面上保持一贯的冷漠,可他眼内的欣喜之情却是难掩的。这么大的事情,是人都会神情激动,若他真能冷冰冰地一直装下去,那才真是不合常情。
在圣旨脱手的那一刻,伴随如释重负之情而来的是深深的信任。玉琬相信,一个崭新的王朝气象将会出现,宏伟的蓝图将在四皇子的手中展开。
“恭喜四殿下!贺喜四殿下!”
众人皆醒,纷纷伏地道贺。
“大家都请起!”
四皇子一手托圣旨,一手朝大家上摆。
七皇子率先起来,他上前,神情真挚而又温和地望向四皇子,再次恭贺的声音沉着有力:“恭喜你,四哥!”短短几字,道出了他的诚意,也表明了他的臣服。他的这番举动实在是大出人意料之外。大家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接受了事实。得知圣旨的内容,他非但没有沮丧或愤愤不平,反而坦然地对昔日的对手示好,即使是一向不露声色的四皇子也不禁显露出诧异之色。大家由衷地对七皇子宽大的胸襟,以及他认输时的气魄感到敬佩。
很快,四皇子也调整过来,他主动给了这位父王遗旨认定的贤王一个大大的拥抱,并且拍着他的后背道:“你是父王认定的贤王!”同样也是短短几字,却承载了浓郁的感情和深深的信任。这个拥抱,加浓了他们日渐淡去的兄弟之情,也代表了他们即将携手未来的诚意。
这种和谐的局面能维持多久?大家并不知道!但至少开端不错!玉琬心里这样想。
德妃用帕捂嘴而泣,眼里带着认命。虽然她很想自己的皇儿做天帝,可眼下大局已定,她是明理顾大局之人,还不至于再闹腾出什么来。只是,她心里怎么想自己服侍了大半辈子的天帝,那就无人能领会了。
国舅大人初时铁青着脸,可没多久他就强颜欢笑上前,与众人一起出声恭贺。毕竟是官场打滚为生的人,望风而动的理智无任何时都不会失去。玉琬有些木然地望着他,发现他原本就不让人待见的脸似乎在霎时间又苍老了许多。他板着脸时还能示人,可如今,咧着嘴,脸上松垮的肌肉皮笑肉不笑,好端端地给人十分狰狞的感觉,玉琬都有些不忍侧目。
仁王妃紧紧抱着小全王,曾经神采奕奕的眼神里,不知何时染上了灰败。今天这种不是她儿子当帝的结局,她应该早就想到了,只是还怀着丝丝希望罢。如今,这丝丝希望熄灭,她多少会感到痛苦和可惜,但还不至于歇斯底里到情绪失控。玉琬望着她,暗叹口气,想到无后的陈良娣她们,心中多少有些感慨。比起那些注定无望,要孤独终老的贵族女人来说,仁王妃的景况已经是好得多了。
二十一皇子排在队列,随兄弟们一起恭贺,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亲疏之意。只是他看玉琬和他十九哥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四皇子做天帝,十九皇子打心底高兴。在场所有人,唯有他主动站起来拥抱了四哥。玉琬不知道他们在战场上的故事,但她可以肯定,这种感情绝对不仅仅来自于安逸的京城。在相拥的瞬间,十九一直灰然的脸上,终于绽放出发自内心的微笑。他回头,发现玉琬浅笑盈盈看着他,眼里柔意甚明,含带满足。两人心有灵犀,十九自然明白她的其中之意,立时回之一笑。四皇子两眼左右滴溜,对于两人之间的这种眼神交流,他虽觉大庭广众之下似乎有些不妥,可也不忍出言打断,只是暗中挪了挪身子,挡住众人还未注视过来的目光。
安公公寂然不动,如局外人般屹立在旁,保持着极不寻常的缄默。玉琬的眼神无意间瞟过他,惑望他沉思的脸,心中突然发怵——安公公此时此刻的沉静,让一股莫名的不安感从她心底冒出,很快便沁入了四肢百骸。
果然,当大家承认了新帝继位人选,准备安排先帝出殡的事宜时,安公公又再次巍巍然上前,他在四皇子面前站定,从袖中缓缓抽出一张卷成筒形的明黄小卷。只听他尖着嗓子扬声道:“请各位主子稍安无躁,陛下还有一旨留下。”
喧哗的众人肃然安静,玉琬望着那耀眼的明黄怔忡……

030 突变(下)
明黄之色是历代天帝御用的颜色,这在天朝,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更何况还有安公公的刻意喧嚷。
四皇子和众人欲跪地接旨,却被安公公一托手拦住,大家望着他,皆瞠目以示不明。
安公公并没有因为众人的注视而显出丝毫的慌乱,他不紧不慢地解释,态度谦恭有礼,只听他道:“这是陛下留给四殿下的旨意,由殿下登基之后再宣读,故而大家暂且不必跪接!”
闻言,众人更加如坠大雾,空惹出满头雾水,彼此面面相觑,都想从对方脸上看出点什么来。
四皇子心中也犯嘀咕,他双手将旨意接过,侧头凑到安公公耳边,小声问:“为什么?为什么要等到登基之后才能宣读?公公可知道些什么?”
玉琬离两人近,四皇子的话她隐隐听得还算清楚,她瞪视两人,两只耳朵直楞起来。
安公公摇头,浅答:“陛下此举必有深意,还请四殿下不必多心,旨意内容老奴不曾窥探,陛下生前也不曾谈起,故而不知!”
众人的目光聚集在交头浅谈的两人身上,今天发生了太多出人意料的事情,以前对安公公暗存轻视之意的大臣们都忍不住喟叹自己往日的失策,心底对这位在宫中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宫人开始重新估评。
七皇子敛神,若有所思地望向玉琬,然后他的目光又一一在十九皇子、二十一皇子和四皇子身上扫过,最后又回到玉琬脸上。玉琬忧虑的眼神被他尽收眼底。
四皇子点头,脸上依旧带着困惑之意。他盯着卷好的圣旨,心中猜测父王究竟给他留了什么旨意。其实,这个问题不仅仅让他犯疑,同时也揪紧了在场所有人的心。
安公公似乎不放心,又再次提醒,他这次说话的声音挺大:“殿下,这道旨意请您一定要在明天登基以后再拆!它原该在明天再呈给您,可老奴怕自己等不及,故而才违背了陛下所命!您……您……”他说到这,突然顿言,两眼不停地往上翻,张大了嘴,喉咙里“咕噜咕噜”作响,如同沸腾的开水一般。紧接着,他的四肢又开始出现抽搐。在旁的玉琬毫无心理准备,突见此状,吓退两步,两手紧握着放在唇边,银牙咬得死紧。
“安公公!你怎么了?”四皇子顺势托住他往下倒的身躯,嘴里惊问。
“来人呐!快传御医!”嚷呼的声音透着焦急和关切。
御医不用传,他们就在殿内。几人听得四皇子呼喊,立刻跑出来蜂拥而上。玉琬看到上次给太子妃(现仁王妃)诊出喜脉的老太医也在,他走在最后,由人搀扶着上前。其它太医见到他,全都自觉给他让路腾地。
玉琬再次退后,抿唇。说实话,她刚刚虽然站在斜侧面,可两眼却瞧得清楚,安公公是口吐白沫,两眼翻白才栽倒的。看到这位古稀老人发生如此异状倒在自己面前,她心里除了震惊之外还带着浓浓的恐怯,又夹着十二分的担心,倒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亏心事,只是她见不得人家在她面前这般。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有更深一层的关系……
四皇子身旁的宫人将安公公接过去,跪扶着他。可安公公并没有给太医们诊视的机会,他两腿几蹬,在那宫人怀里重重地痉挛拱动几下,便变得悄声没息。大家看到他翻白的眼睛渐渐合上,两手垂落在地,俨然是去了的样子。
宫人机警,他伸出两指放在他鼻下探息,起身对着四皇子摇头。四皇子的眼神立刻阴暗下来,他朝太医挥挥手,请他们上前确认。
“安公公随先帝爷去了!想来是他在来大殿之前便已服下药物!”老太医起身,躬身回禀。
四皇子闭目,思索半晌,用极其宏亮的声音道:“安公公服侍父王几十年,一直以来兢兢业业,从无出过半分差错,如今父王殡天,他尾随而去,实在忠诚,其情可嘉!本殿下有意让其入陪葬墓,众卿以为如何?”
众人再次面面相觑,无人敢率先接言。
四皇子心中了然,转而面向贵妃、德妃和淑妃,他微行一礼,征询三人的意见:“三位母妃以为如何?”
三人早就被一系列突如其来的状况弄得心神不宁,四皇子这一问,德妃和淑妃都有些哑然。德妃是因为心不在焉,淑妃则是因为被刚才的惨相骇到。贵妃相对而言要镇定,她点点头,回话:“你看着办吧!”
四皇子再望其它两人一眼,德妃轻点头表示同意,淑妃则忙不迭道:“你是继承人,自然由你说了算!”
大殿寂然。
淑妃无心的一句话,惹得刚刚套上面具的众人脸上再次出视裂痕,四皇子伺机而动,他深邃的目光在大家脸上来回巡视。玉琬突然明白过来,入陪葬墓之事,不过是四皇子借机试探大家的一步棋。
陪葬墓位于天帝陵左侧,它在天朝是用来厚葬忠诚下属或奴仆的地方,下葬之人若有后人留下,可三代享受朝廷的奉养。但其葬者需要得到天帝的认同,也正因为如此,它才被很多人认为是一种荫及家人的荣誉。今天,这是玉琬第一次见到有人可以进陪葬墓,可她觉得太过残忍,对主子忠心,非要用这么极端的表达方式吗?她想到安公公最后呈上的圣旨,倏然间意识到,只怕事情不似表面上这么简单。
“秦尚书!”
“为臣在!”一位长相忠厚的大臣踏出人群。
“你去查查安公公可有家人留下!如果有,就按例办吧!”四皇子威严吩咐。
秦尚书响声应“是”,徐徐退回。
十九疲倦的脸上带着一丝茫然和惘惑。他刚刚回来,体力有些透支,又因为近来焦急赶路,对宫中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毫不知情,对那些剑拔弩张的日子也不曾了解,更不用说有什么心得体会。如今安公公骤然而去,他多少有些惊愕——如此奴才,他以前虽然听说过,可真正见识到,却还是第一次。
玉琬则看着四皇子手中的明黄之色愣神,不知为何,她看到这份新的圣意,心里总感觉毛突突地难受,她情绪焦躁,那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盛……

031 夜遇(上)
天朝二十九年三月十四日晚,经四皇子、七皇子与其它有品有级的皇亲大臣一起协商,最后由四皇子拍板定案,新帝登基之后尊称顺帝,以天朝顺帝元年开始记历。既延续先帝的历制,又可区分开来。新帝登基后必须改号,这是历朝历代的规矩,新的领导格局出现,新政由此展开。
夜凉如水,往日早该静穆的宫殿今天却仍然灯火通明。宫人们各司其职,大家来往穿梭于各处,为明天新帝的登基做准备。
慈宁宫因为昨夜已经打扫过,故而大家相对而言比较轻松。荧儿和其它宫人在隔壁房间忙着绣活。玉琬则倚靠在河边的柳树旁,身体蜷拢,望着流动的河面发呆。
“在想什么?这么入神?”
回头,婆娑的月光下,一个白色的人影远远地站定,俨然是十九皇子。
玉琬右手扶树杆,慢慢支起身,身子蜷得太久,双腿有些麻木。她想迈步过去行礼,奈何两腿不听使唤,无法,只好遥对着十九皇子露出尴尬的微笑。
“怎么?脚麻了?”十九皇子边问边朝她踱过来,探下身子就要给她拿捏。玉琬忙不迭推辞:“殿下,您别……别这样。”后面的三个字因为十九皇子极为不悦的眼神变得异常声小。
十九皇子不理会她,一把将她抱离河边沿,在旁边的一块大石头旁停下。玉琬用手捂嘴,毫无征兆的身体腾空,唬得她差点惊叫。
“坐吧!我看看!”原本真气十足的声音透着深深的疲倦,虽然暗哑,却含满关切。十九从怀里掏出一方巾帕,是贵族男子特用的那种,虽不似贵族女子的花哨,却也吸汗雅致。他将帕子在石面上铺好,轻点两下,示意玉琬坐。
玉琬不再挣扎,小心坐下,借着蒙蒙的月光打量眼前这个在短短时间内便经历无数大事的主子。原本对两人的重逢再见怀着浓浓的期待,她甚至设想过十九皇子有可能的样子,曾多少次夜深人静时午夜梦回,脑海里无数次想像着重逢的场景。却怎么也没想到,两人会在今天那样的情况,那样的气氛,那样的场合相见,彼此都有些措手不及。没有想像中的威武英俊和满心喜悦,却有风尘仆仆和满目苍凉。
“好些了吗?”依旧是那么的温柔。
“嗯。好了,谢谢您!”玉琬将脚收进衣裙,虽然大家熟识已久,也曾有过亲密接触,可让一个大男人在大半夜给她揉脚,即使关系再好也让她心怯。倒不是怕十九有什么不轨的举动,只是她无法打破自己心中的道德防线。从小所学的宫廷礼仪,在她的脑海里已经根深蒂固,一时半会根本无法消除。再说,此时此刻,实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机。越来越淡的月光下,两人都有些心事重重。
见到她缩脚,十九皇子刚开始有些悻悻然,但很快又了然释怀。他认识玉琬也不是一天两天,彼此之间虽无完全透彻的了解,但也不是会时常产生误会的人。两人对彼此的性格都有一定的把握和定位。
河对面的宫人挑着风灯巡逻,朦胧的灯光组合起来,竟也亮成长长的一线。
“快初更了。”玉琬说。只有临近初更,宫人才会这般巡逻。
“嗯。”十九皇子淡淡地“嗯”一声,并没有回去的打算。
“殿下……殿下能平安回来,奴婢很高兴。陛下去了,逝者已矣,还请殿下节哀。”半晌无人言,玉琬想打破眼前这种令人心情压抑的沉寂。
十九皇子喃喃念叨着接言,又似自言自语:“大哥去了,老祖宗去了,如今,父王也去了。”他说这话时的神情带着无泪的悲恸。太子对他不错,老祖宗向来疼爱他,父王一直以来是他学习的楷模,短短几个月,生命中三个重要的亲人相继离他而去,他内心的苦楚根本无法用言语形容。初时还想哭,如今,他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剩下疲怠和苍白。
玉琬抬手,欲安抚他,可想了想,终究还是收回,改用温柔的眼神给予他无声的安慰,眼神深处藏着怜悯。
十九皇子继续道:“想不到我出征短短几月,宫中却发生了如此诸多的事情,如果不是有父王的圣旨,四哥和七哥还不知道会怎样!我们生在帝王家,我们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个个高高在上,享受帝王家尊荣,可我们却无法守护最基本的人伦常情。或者,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所得必有所失吧!”他从地上拔根青草,将它横在手里无意识地扯折,一连串感慨之言从他苍白的唇间逸出,原本苍凉的眼神又多了一丝悲伤忧郁。
“殿下不必多想。奴婢常听人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平常人家也有平常人家的不如意,没有生活在那里的人是无法体会的。您生在帝王家,有时无法守护人伦常情,这就是帝王家的难处,就看您怎么想。有时,为了天下大家的幸福,必要时,只能牺牲一些东西。”玉琬意有所指。说到这,她顿了顿,思绪回到从前,脑海中浮现老祖宗曾说过的一些话,一时精神恍惚,竟情不自禁地说出来:“奴婢侍候老祖宗这些年月,从她老人家身上学到不少东西。记得她老人家曾经说过,生与死,就像人世间的阴与阳,是必然存在。而人的生与死就是始与终的端点,人活着总有一死,人生就像一条永远不能回头的路,有时,有些遗憾只有在人走到接近终点的时候才会回顾。而到那时,就什么都晚了,所以,人年轻的时候,人活着的时候,要让这些遗憾减到最少。”说到这里,她似乎又看到了老祖宗对这些侃侃而谈时的淡笑。
十九皇子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浅笑,他道:“你年纪轻轻,人生感悟倒是不少。看来,老祖宗对你的影响还真不小。是啊,老祖宗是智慧无比的人。她看问题,很多时候都是透彻的。”
玉琬微愣,继而如梦初醒,霎时间意识到自己说过些什么,脸上有些赧然。总是这样,眼前的人总是能让她轻而易举地放下戒心。
“是你们?!”突兀的声音自柳树后响起,带着惊诧和不敢置信。

031 夜遇(下)
玉琬转头,来人竟是二十一皇子,他两眼鸷视两人,阴沉的脸上带着隐忍的怒气。
“奴婢见过殿下,给殿下请安!”玉琬行礼。
十九皇子似乎没有看到皇弟的不悦,反而从容地站起来,朝另一块石头一指,凄怆的脸上露出浅笑:“二十一弟来了?一起坐吧!这里是我们小时候最喜欢的地方,大家好好回忆回忆过去,人长大了,记忆也就生疏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我都快忘光了。”他邀请得随意,说得感然。
二十一皇子听了他的解释,脸色缓和不少,可两只眼睛的视线依旧借着月光在两人身上穿梭扫射,见两人都很坦然地望着他,并无被人突兀撞破打搅的尴尬和慌乱,心里稍稍安定了些。只是,他心底仍然潜蕴怀疑。对于两人的深夜相聚,他多少有些介怀。十九哥喜欢玉琬,这在兄弟间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更令他惶然不可接受的是,他突然意识到,似乎玉琬与十九哥更像一对,刚才远远地见了两人默坐远眺的背影,感觉是那么的和谐般配。想到这,一股浓浓的酸楚之意打从他心底冒出,瞬间便充斥到他的脑海,让他刚刚回暖的脸色立时又阴沉下来。
“几个月不见,二十一弟长高了不少。”十九皇子扯开话题。
“可十九哥却没怎么变,好像也没长高。”酸酸的话语暗透着火药味。
玉琬望着两人,二十一皇子的脾气她清楚,为免加深他们兄弟间的不悦,她很识趣地选择了缄默。
“明天开始就是四哥当政,你也到了封王的年龄,心里有什么打算?可有寻觅住处?这建府的事情筹划得如何了?”十九皇子赫然的话语,俨然是哥哥关心弟弟的语气。
想着要暗暗较劲的二十一皇子既愧又赧,心里很不是滋味。半晌,才听他闷闷而言:“是啊!四哥明天就是新帝,就是我们天朝的顺帝爷,以后就是帝王,这‘四哥’两字也就只能今天叫叫了。”
十九皇子默然,除去对战争的厌恶,他很怀念那种同生共死的感情。那里的争权夺利没有京城这般白炽化,因为每次出战都有可能是一生,关系到出战者的生死,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在困难面前显出了它的巨大威力,让大家短时间回到了最初的本然。那些兄弟情深的日子,真的就那么一去不复返了吗?难道,大家真的只能共担患难,不能共享富贵?他茫然了。
“四殿下也是重感情之人。”玉琬插言。
十九皇子脸上的伤感之情淡去了少许,可二十一皇子脸上的阴晦之色依旧,只听他长叹一声喃语:“只怕四哥不会放过七哥。”
“四哥不是那样的人!”十九皇子快速接言,说得十分肯定。
二十一皇子冷笑,好像听到了什么非常幼稚的话。
“你笑什么?”十九皇子有些怒,质问。
“十九哥你不在京城,不知道京里发生的那些事情,所以你会这么想,我很理解!但是,我们等着看吧!看看我们谁的猜测更正确一些。”
二十一皇子起身,准备离开。
“玉琬,你也早些睡,别太晚了。十九哥刚从外面赶回来,肯定好多天没好好休息,你也别太缠着他!”他背着身,似乎他不这样他就无法说出这番话。
玉琬愕然,二十一皇子的话实在让她吃惊,好端端地,怎么又冲她来了?
不待两人再说什么,二十一皇子扔下他们,独个儿去了。
“你别理他,他就是那德性,打小就这样,没恶意的。”十九皇子替他解释,二十一弟心中的感觉他能体会,所以他比别人更能谅解他。
玉琬摇头:“奴婢不会往心里去,二十一殿下的心情奴婢理解,他从小就这样,其实心地挺善良,就是不善表达。”接着她又道:“不过,他今天说得没错,您刚从外边回来,是得好好休息,不该再熬夜。”看到眼前之人消瘦的脸,她打心底心疼。
十九皇子轻笑,转移话题:“不知道父王的另一道旨意会是什么?”太久没见,他明显感觉到两人之间的感情不似他刚离开时那般令人如意。他想见她,哪怕就这么静坐着,即使不说话他也不在乎,知道她在自己的身边就行。这段难得的静处时光,这份独有的安心与宁静,这种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归属感,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他,乐在其中。玉琬能压制他内心的悲伤与疲累,只要看到她,他就能迅速沉静下来,他那颗因为战争和一系列事故变得浮躁无依的心就能找到依靠,看到生活的曙光。
“能听我说说话吗?”他的语气接近哀求。
“当然可以!您说吧,说什么奴婢都会认真听着。”十九皇子慎重而又近乎哀求的语气让玉琬立刻正了正身,她明显感觉到,接下来可能是个沉重的话题。
“战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是的。”玉琬附和。
沉默,短暂的沉默。
十九皇子望向远处,眼神变得异常悲伤的同时又带着无尽迷茫,他的神思重新回到战场,他启唇,近乎是在无意识地诉说:“这场战争,让我看到了太多杀戮的残忍与流血的无奈。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跨坐在马背上,将长长的,锐利的矛头刺进敌人的胸膛时,抽出的那一刻,那些鲜血溅在我的战袍上,有团团,有斑斑,有点点……我一次又一次,重复着相同的动作,而我的战袍,渐渐变成了赤红。血腥味在空中弥散,越来越浓,让人作呕,可是你没时间,因为你不挥动你手中的武器,那么下一个被刺穿肚皮的人就有可能是你。在那一刻,我切实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腥风血雨”。那些用战士鲜血染红的锦旗,我甚至不敢正视,因为看到它,我就会无法抑制地想起平常一起操练的兄弟倒在自己脚边的情景。战士,护卫,这些人以前并没有让我多么重视过,可这一次,我不得不对他们肃然起敬。他们,是值得我们这些活着,并且活得安逸的人永远尊重。在那些险象环生的恶劣之境,我的护卫救了我的命,而他倒在我的面前,浑身是血。还有,比战争更可怕的自然灾难……”深沉的语调在继续,热泪迎风而落。
玉琬虽然无法完全融入到那种刻骨铭心,却也能想像到当时的惨烈与悲壮,对于那些在自然灾难中挣扎着想活命的艰辛她基本上是感同身受。无声之中,已是满脸泪痕。她缓缓伸手,心里不再有任何犹豫,轻轻用手将对方脸上的泪痕擦净。在她缩手时,十九皇子蓦地抱住她,她明显感觉到,对方所有的感情倾泻而出,环她的手抱得死紧。而这一刻,那抹明黄之色却突地浮现在她脑海,让她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噤。

032 大典(上)
对于喜迎晨旦的人来说,这个夜显得有些漫长。因为他们心里在期盼。可对于玉琬来说,这个夜却显得过于短暂。累极的十九皇子趴在她膝上睡着了,玉琬抚着他的头发,透过黎明的曙光望着他因为消瘦而凸显出来的颧骨,长叹口气,终于下定决心将他摇醒。大家还要梳洗打扮,再睡下去就会来不及赶上新帝的登基大典。
“殿下,您醒醒。”
“嗯?”十九皇子惺忪睁眼,揉揉发酸的脖子,再捶几下发麻的腿,自言自语地嘀咕:“我怎么睡着了?”
玉琬看着他,笑容温柔无比:“您快回去更衣吧!四殿下的登基大典要不了多久就要开始了,再过一会这里人来人往的会很热闹,吵得很,到时您也会睡不着。”此言一语双关,在宫内,主子与宫女如此亲密,多少有些说不过去,容易招惹是非。虽然两人所处的位置比较隐蔽,可毕竟这里是人多眼杂的宫廷,天一亮,就是再隐蔽的地方也会被人撞见。天帝刚丧,这事要是被有心人拿去做文章,对两人都是有害而无一利。
十九皇子也是通透之人,自然明白她是意有所指,当下也不再说什么,从地上起来,活动活动四肢,张开双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长吐口气。回头却见玉琬一直浅笑望着他,自己却未挪动半分。
“你不用活动一下吗?”他问。
玉琬强笑摇头,她在等待一波又一波的痉挛感过去,双腿被十九皇子枕得太久,如果不是它在麻疼,她几乎要认为它已经不属于自己。
十九皇子终于看出了端倪,留意到玉琬蹩脚的姿势,他立有所明。他轻轻一笑,复又在她面前蹲下,嘴里自责:“粗心大意了,对不起,我想,这是我干的坏事。”
玉琬只摇头不言,她怕她张嘴之后说出来的不是话语,而是她辛苦忍耐的痛叫。
十九皇子双手开始轻柔地为她抚捏,玉琬咬牙,心里想着,不知道这算不算福祸相依……
晨曦渐露,东方吐白,旭日东升。
宫中有品有级的后妃世妇,以及新帝的妻妾,均依新的身份着品级礼服。对于先帝的后妃们来说,有儿有女的还稍好,可以有个依靠,随儿子进入王府颐养天年。可对于那些天帝未曾宠幸,或宠幸之后未有子嗣留下的二品以下的宫妃来说,今天是她们参加的最后一场盛宴。大家都盛装打扮,以求在这最后的时刻,绽放她们所拥有的美丽,尽管在此时,她们的美丽已经无人欣赏。大家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聚集到了新人身上,对于这些已经失去实际意义的“老人”,大家是不会投射过多精力的。
玉琬望着她们,想到了老祖宗,想到了仁王妃,想到了吴良娣……她有些恻然,同时又有些感慨:或者,真正想要得到幸福的女人根本就不应该立足于美女如云的后宫。偌大的后宫只为一个男人服务,自然会喜剧不多见,悲剧却多如牛毛。
“咚咚咚!咚咚咚!隆——”
大鼓有节奏地响起,伴着长管的啸声,庄严隆重的乐音响彻整个广场。高高的登基台矗立在远处,一层层的铺红台阶看得人眼花。天朝的人似乎喜欢用台阶来象征王权的遥不可及与至可无上。金銮殿是如此,登基台亦是如此。
举目四望,满朝的文武大臣,所有的皇亲国威均正装屹然。身披盔甲的侍卫环岗四周,手握长矛,腰悬刀剑,个个威武精神。女眷这边的五颜六色最为显眼,各色的美人打扮得富丽端庄,颇有几分万花齐放迷人眼的意境。
玉琬暗窥一切,正自入神之际,却被远处的异动惊醒。
飘飘的彩旗由远及近,“参见吾帝,吾帝万岁”之声也由远及近,一浪高过一浪,新帝所到之处,大家低首跪迎三呼。
玉琬跪在尚宫列,前边是惜姑姑,旁边是甄儿。
待新帝的御行经过,然后立上登基台,掌礼太监这才站在台阶的中央高声叫“起”。众人谢恩,声势浩荡,气吞山河。
玉琬极目而望,四皇子,哦不!是顺帝爷!他的脸色看不清楚,耀人眼球的是那抹在阳光下璨然的明黄。他的身旁站着新后,同样看不清面容,玉琬仔细瞪大了眼睛也只能观察到她所穿的礼服。那是专为天后特制的服饰,玉琬曾在老祖宗的宝贝箱里见过。老祖宗的后服色泽艳丽的同时又气派端庄,大袖真丝缎,外套云肩广袖托地对开长袍,全身贴着凤纹绣片,手工缀珠饰。做工极其精巧,样式极其精致。曾让玉琬叹为观止。她甚至记得老祖宗讲起凤袍时还说过一些话。她说,有时,人的一生,不为别的,能够亲眼见证并且历经几件大事,那也是人生之幸。不管怎么说,人的一生浮浮沉沉几十上百载,最终都免不了要尘归尘,土归土,比起无穷无尽不为任何事情驻足的时间,再长也短。
当玉琬还在回忆时,新帝焚香祭天,已经告祖完毕,马上便是诏告天下的圣旨。
两名宣旨太监上前,他们身后站着十来人,每人手里捧着一份绘有龙腾的明黄。
“奉天承运,天帝诏曰:即日起,本朝以天朝顺帝元年开始记历。全朝百姓,上至天子,下至黎民,均为先帝守孝百日,并大赦天下……”
新帝先后发诏改号、守孝、大赦、立后宫品级宫妃,封兄策弟等等共一十八道圣旨。
先帝在位时,念及贵妃无嗣,故而早有意旨。依天朝宫规,她被加封为太后。顺帝生母,已过世的柳氏追封为仁孝太后。
德妃与淑妃因有子,封太妃,即日起随子出宫。
其它品级的宫人均依宫规安处。
现任天后是顺帝的元配,右阁大臣之女,杨氏。圣旨先后又封有德妃、淑妃及其它品级的美人世妇共四十六人,正一品贵妃之位暂缺。
烈日渐渐高悬,因为一夜未眠,玉琬感觉自己有些头晕眼花,正当她恍惚其神之际,便听高高的登基台上,顺帝爷高声准备宣读先帝最后的遗旨。
众人皆伏地接旨,玉琬随众而动,心中极其惶然。

032 大典(下)
“宣——慈宁宫九品尚宫玉琬上前听旨——”司仪太监又尖又细的声音响彻整个广场,这个声音穿透了玉琬的整个神思,传达到她身上的每一根神经,最后化之为一颤。
脑子里一片空白,微微低首,垂睑敛眸,平步到登基台下,再缓步到台阶中央的个人听旨台,中规中矩地跪下,恭恭敬敬地行礼:“奴婢上前听旨,吾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隐隐听到十来人的脚步声朝她靠近了些,她不敢抬头,一切都是凭神思臆测。
“父王最后的遗旨是留给你的。”威严的声音很宏亮,似乎还有一丝温度隐遁其中。
玉琬伏地,以示做好听旨的准备。
“父王遗旨:慈宁宫玉琬,温顺有礼,侍主有功,生性仁德,素有善心,今特命其——其——今特命其替朕为老祖宗守孝三年,钦此!”顺帝念旨的声音在中间顿了几顿,唬得在场的不少人捏了把冷汗。
呆愣,错愕,欣喜,短短时间,各种情绪相继涌现,玉琬谢恩:“奴婢领旨,吾帝万岁万岁万万岁!”她接旨的声音又响又脆。
平白担心一整天,却原来是这样!比起最令她担忧的结果,这对她来说简直是意外之喜。心中悬浮以久的大石终于沉下,整个人的心情也豁然开朗。阳光在她的眼中变得可爱起来,即使它十分的猛烈。
顺帝的脸色极不自然,他将旨意宣读完毕之后,便将它重新卷好,暗藏于龙袖。这让上前准备领旨归档的太监有少许尴尬,还好他旁边的司仪年岁较长,经历的事情比较多,做事老成又懂得随机应变。他将这个上前的太监轻扯回队列,又挺直了腰背站好,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繁华隆重的大典终于过去,四皇子算是顺利继位。七皇子依先帝旨意加封为贤王,十九皇子是平王,二十一皇子是安王,三人与其它王爷一样均入朝参政。
玉琬从慈宁宫搬到帝庙附近的庵堂,留发修行,代先帝尽孝。这里比慈宁宫更为清静,日子也很简单。她每天沐浴焚香之后在佛前抄录经文,少了世俗的牵绊与纷扰,内心显得格外平静。或许是因为人们敬畏神灵,总之这里是难得的祥和之地。
天朝顺帝元年六月初,转眼间又到了一年之中的“梅雨季节”。平王和安王都来过几次,两人见到身上平和之气渐盛的玉琬,心中是既羡慕又惶然。羡慕她的随遇而安与心平气和,惶恐于她的慧根,她与佛越来越近,两人有些担心她就此遁入空门。至于贤王,不知是因为太忙还是因为其它,几个月过去了,他竟然一次也没来过,这倒是出乎玉琬的意料。他问鼎失败,说实话,玉琬十分想见他,不知为何,对他,她的心底总是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歉疚。
身着淡色宫装的玉琬,左手持念珠,右手轻击木鱼,秀眼轻合,口中吟颂经文,态度极其认真虔诚。
顺帝怔怔地站在庵堂前院,远远地欣赏着,他没有想到自己会见到这样一个情景。虽然没有珠宝的点缀,虽然没有华服的衬托,但他感觉到,这一刻的玉琬比他后宫的任何一个女子都要美。她优雅的坐姿美;她平和淡然的气质美;她清丽脱俗的容貌美;一个在父王面前曾立大功,却未吭吱半声要赏的宫女,他当时就知道,名利富贵不会是她的追求,因此,她的心灵也美!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看待和评价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小小的尚宫,一个带发修行的尚宫。
玉琬在佛前表现出来的淡定和她脸上的怡然自得,让顺帝开始深深地眩惑——难道,放弃了十九弟?
将她调到这里,这是他在登基台上为解一时之危而想出的主意,原本,父王的旨意根本就不是这样……
悄然间,顺帝久未渗入儿女私情的心里涌出一丝悔意,并有逐步加浓的趋势……
“唉——”一声轻息自他口中逸出。
敲木鱼的手停下,玉琬睁眼,将东西收好,然后在佛前的圆蒲上叩拜三次,再起身,出来,准备察看是何人。
“陛下?”吃惊愕然,玉琬怎么都没想到会是他,原以为是……但很快又反应过来,她不紧不慢地跪下迎接:“奴婢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起来吧!”看到身周都是平和之气的玉琬,顺帝身上近来暴涨的戾气顿时平息了不少。
院子里有一棵据说已有五百年历史的老树,它的对面安放着猊炉,炉里正爇燃着香料,整个院内荡着馥香之气。老树似乎很有灵性,一般的植物若是一天到晚被香料爇熏,早就枝枯叶落,可它不但活得好好的,而且还长得枝繁叶茂,摘下它的树叶,居然还带着清香。难怪天朝子民将它奉为一宝,是吉祥繁荣的象征。
“这棵瑞树长得很好!”
顺帝抬头仰望。
“回陛下,是的。”
玉琬跟在他身后,附和之际也朝浓密的枝叶仰视一眼。确实,瑞树长得很好!
“你似乎过得不错?”顺帝试着将话题往玉琬身上绕。他好奇了,他想知道她内心真正的想法。
“回陛下,奴婢很好,谢谢陛下的关心。”玉琬点头,望着他。她发现顺帝脸上原来嬉笑轻松的表情已被凝重取代,即使到了这里,也依旧是愁眉紧锁。怎么?朝堂之上遇到为难之事了吗?她在心里猜测。
“平王来过吗?”他问。
“回陛下,王爷来过几次。”玉琬如实回答。以前他是皇子时就能对事情了如指掌,她相信,成了天帝的他只会有进无退。
“贤王呢?”他又问。
玉琬接答:“回陛下,贤王爷不曾来过,陛下您天天见到他,他可还好?”这也是她关心的问题,
“嗯——”顺帝轻嗯一声,拖着长长的尾音。对于玉琬的提问并没有正面回答。
玉琬就是再迟钝也能听出其中的些许问题,难道真像安王所说,顺帝与贤王终究不能共处么?她在佛前的这段日子,甚少打听外面的事情,一来她觉得没必要,二来她怕再次无端端地招惹事非,说她害怕也好,说她胆小也罢,她情愿猫在这个被后宫女人习惯遗忘的地方。不过,她知道,随着今天顺帝的到来,这里铁定无法再保持往日的宁静。
果然,顺帝来过的第二天,便有坤宁宫的太监过来传话,说是天后想见她。
玉琬抚胸,望着院外阴沉的天气,手里数拨念珠的动作急骤起来。她突然醒觉,她毕竟只有二十岁,对于时时变幻莫测的后宫,她总是免不了要担惊受怕。
“琬姑姑,请您现在就随奴才去。主子还在宫里候着您。”玉琬身份特殊,又与几位王爷关系暧昧,这在宫里是众心皆明的事,传旨太监也定是知道,故而说话时才这般客气。
玉琬在房内长吐口气,起身开门。

033 天后(上)
坤宁宫对于玉琬来说并不陌生,甄儿依旧跟着惜姑姑,两人去了慈宁宫侍候太后。
传旨的太监在前领路,玉琬接踵其后,两人保持着固定的距离亦步亦趋。
新人新气象,玉琬一路过来,在坤宁宫所遇基本上全是新面孔。对于整个朝廷来说,天朝帝王是主心骨,而他周遭的一切就相当于整个天朝的指挥中枢。同理,天后执掌后宫大权,坤宁宫便理所当然地成了权力的中心。天后要想尽快熟悉情况,自然得赶紧安插自己的亲信密属。从她时刻把握顺帝的行踪来看,她做得十分谨慎。至少,她会时刻防范未知事情的发生,她将事情控制在自己已知的范围内。老祖宗曾经说过,对于冷静的人来说,任何危险的情况只要她已经知道,那么就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之后随之而来的措手不及。
天后是冷静的人吗?玉琬微微蹙了蹙眉头,她并不了解这一点。她只是凭直觉相信顺帝的眼光,他应该不会留一个麻烦在自己的后宫主位上。
“奴婢参见天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玉琬上前拜见,行礼。
天后打量她,玉琬今天穿了件青花宫裙,头上的青丝光溜溜地梳了个环髻,没有插缀任何的珠花配饰,胸前戴着乌黑发亮的念珠,双目清平,少嗔少怨看不出喜乐。她浑身上下的打扮透着素雅,可如此素雅的装扮仍然无法掩盖她日渐成熟的躯体和她那如花般娇艳的容颜。甚至,她的这份素雅反而让她看起来更加出尘脱俗,显得端庄大气。
这是一个早熟沉稳的女人!天后在心里暗暗评价。这样的人做盟友远比做敌人好,如果是对手……
“姑姑快请起!”她心中主意已定,打算先尽可能地拉拢玉琬。
玉琬谢恩,脸上并没有显露出任何吃惊讶异的表情。似乎天后的态度早在她的意料之中。
“宫里的事情刚刚理顺,也没顾得上去看望姑姑,陛下登基那天也没瞧仔细,这不,今儿就让人将你请了来,老祖宗身边的人,按理,我们早就该亲厚了。”天后叨念着从主位上缓行下来。
玉琬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浅笑盈盈的脸。天后的笑,让她莫名地想到了太子妃,那个曾经也这样笑着对她的女人。
“娘娘言重了,按理也该是奴婢给您请安,哪有您看奴婢的道理?!原本早想来了,可一来怕娘娘您忙不过来,无暇接见奴婢,奴婢来了会给您添乱;二来奴婢是守孝之身,不宜常在宫内走动,理应候在佛前为老祖宗颂经祈福。因有这些情由,故而奴婢才一直未敢擅自打搅,今日承蒙娘娘召见,得见娘娘真颜,奴婢甚感荣幸!”
玉琬不愿意与任何人交恶,所以她的回话客气在理。天后点点头,轻笑:“坐吧!”
天后属于那种不让人惊艳却十分耐看的女人,她今天在内衣外面套了一件半透真丝衫,绣着凤飞图,领口和袖口分别用皱缎绣花镶边和滚边,额上贴着搭色的钿朵。玉琬只觉眼前一晃,天后又转身回座。她谢恩,也在末处找位置坐下。
“姑姑在那过得可还习惯,生活上可还少缺些什么?”天后睨笑望着她,状似关心问。
玉琬欲起身接答,却被天后摆手制止。
“我们好好说说话,你也不用老是离座行礼,这里没外人,那些怪累人的。”
玉琬依言,她是天后,她说什么都是对的,听着就是,于是就端坐着柔声接话:“谢娘娘垂询,奴婢在那生活得挺好,生活用物并无短缺。”
交谈间,一个小宫女进来,为两人上茶,玉琬起身迎了,复又落座。
“你……姑姑是何时认识陛下的?”天后问得柔婉,带着小心。
玉琬心有所明,知道这才是她今天想见她的目的。
“回娘娘,奴婢侍候老祖宗有好几年,陛下还是四皇子的时候奴婢就认识他了,当然,还有其它王爷也是。当时老祖宗身体健朗,喜欢说故事给大家听,陛下和各位王爷常去慈宁宫,见得多了,大家也就慢慢熟稔。陛下还是皇子的时候就很英明,现在当了我们天朝的陛下,定能大展鸿图。天朝在他的统治之下,必是如日中天。”对的场合说出夸赞之词,是人都会喜欢。玉琬深明这一点。她与天后不熟,若是贸然拍马,只怕反而添人不悦,故而她单拣着熟悉的顺帝来夸。
果然,天后脸上的笑容明媚起来。她端茶,用手遮颜啜吮一口,复又放下。
“姑姑可真会说话。”
玉琬浅笑:“回娘娘,奴婢只是说出了事实。”
“老祖宗是个风趣之人,不止风趣而且智慧,她老人家算是我们天后的楷模,她传奇的一生将会随着民间的杜撰变得更加精彩,后世的子孙们必会给她老人家高度的赞赏。人活至此,不枉一生!”天后说这话时,眼神飘得很远,神情变得异常尊敬,她的语气十分虔诚,还带着深深的叹羡。
是啊!老祖宗是一个智慧超群的女人。谈到老祖宗,玉琬总是诸多缅怀。
“姑姑以后可有何打算?”天后问。果然是厉害的女人,这么快又绕回了主题,这是一个十分清楚自己目的的女人。玉琬心里叹嗟。
打算?她能有什么打算?她倒是想出宫,可出宫以后呢?南宫家早被人抄家灭主流放,她连个去处都没有!可若是一辈子混迹于宫中,她心底又多少有些不甘。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打算”一词只适合身份自由的主子,对于她们这些无法预测明天的宫人来说,那是奢望,只能想想,不能言明的奢望。
“怎么?姑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或者……想得太深了不知如何开口?”天后盯着她,不放过她脸上的一丝微变。
玉琬柔笑,摆出她驾轻就熟的低眸顺眼之姿,迂回接言:“回娘娘,奴婢是刚刚听您问起才有所思,说到打算,奴婢以前还真没想过!刚刚乍听您问起,想了想,却又一时半会思量不出来,这不,整个人都愣了,感觉眼前尽是茫然。奴婢进宫之后,生死全由主子决定,已经从未打算过未来了。”这话亦真亦假,加之她说得诚恳,又解释了自己刚才的失态,天后一时半刻也琢磨不出什么来,只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娘娘,奴婢有急事回禀。”天后正欲再说什么时,有个宫女在外面求见。
天后脆声唤她进来,那宫女睍望玉琬一眼,再回看天后的眼神变得有些踌躇。
“什么事?这么大惊小怪的?!本宫这里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不成?”天后训斥。
宫女惶惶而跪,口中告罪求饶。
玉琬是个通透之人,自然知道她再留下有些不合适,忙不迭找了个借口告辞:“娘娘,奴婢做午课的时候到了,可否先行告退?”
天后本意欲留,她还有很多话没说,玉琬这种对名利淡然处之的人,她当然想极力争取她为自己所用。望了望地上的宫女,暗叹口气,终是假意客套了几句应下玉琬的告辞。
“姑姑以后要常来。”
“是。奴婢一定常来给娘娘请安。”玉琬恭顺接应。后退至宫门处,这才转身往外走。
隐隐约约听到身后急骤的脚步声,想来是那宫女上前细禀密言,接着便听到一声“岂有此理”的大喝。
玉琬浑身一瑟,继续往外行。可她刚行至门外,便见刚才求见天后的宫女踩着小碎步疾行追来,嘴里叫唤着:“琬姑姑,请等一等!”
玉琬停下,惑问:“可是天后有什么吩咐?”
宫女答:“娘娘请姑姑明日上午一起去御花园赏花。”
玉琬蹙眉,赏花?

033 天后(下)
现在并不是赏花的最佳时节,连日来的阴暗天气,时不时淅沥的雷雨,即使是正值时令的花也难逃大雨的摧残。好端端的突然赏花?玉琬回忆天后先前的那一声暴喝,微感头痛。总是这样,你不招惹是非,可是非未必会放过你。非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其君子之腹,实在是在这个风云暗涌的地方呆久了,她也忍不住会事事三思。
心中思忖着回到庵院,院门开着,一些被雨水打落的瑞树叶随风飘铺在门口,细细的叶子随处可见。
蓦然,她看到了一个白色的人影。来人背手而立,抬头仰望着瑞树,看他专注的背影似乎在深思什么很重要的事情。玉琬看他有些眼熟,瞧他的打扮,再猜测他能到这个院落的身份,想着应该是顺帝新封的哪位王爷。
“怎么?不认识了?”来人回头,竟然是贤王。他比以前消瘦了不少,儒雅之气仍在,可眉间的愁意却愈加浓烈。他温柔地望向呆愣的玉琬,黑眸上渐渐升起一丝戏谑之意。
玉琬喜然,内敛心中的一切,换上如花的笑靥迎上,还不忘施礼。
贤王赶紧拦住她:“你知道的,我不好这口。起来起来!别弄得这么生疏,大家大了,一个个分行列队,到了你这,这些生疏感就少体现一些吧!”他开玩笑。
玉琬赶紧请他入右侧的禅院坐,贤王摇头:“我喜欢这外面,要不,移两条凳子过来,我们就在这树下聊聊吧!”
他的语气轻松了不少,玉琬也不悖驳他,只依言从房内搬出两条雕花圆凳,贤王迎上前接了,两人在瑞树下落座。玉琬又起身往猊炉里加了些香料,炉顶轻烟渐盛,院落里顿时弥漫香气。
“天后今天找你了?”
玉琬点头,吩咐院里与她同住的小宫女去沏茶。对于贤王一开口就暴露他的来意,她多少有些惊诧。原以为……想不到他还是那样……一句话,点明了他的殷切关注。
昨儿个顺帝来,今儿个天后传。今儿个天后传,贤王又立刻知晓。后宫,果然是个复杂的地方。好好一方平静的池水,因为顺帝的涉足变得激荡。玉琬几乎可以肯定,此刻正在暗处盯哨的人马绝对不止一两方,难怪贤王要在这外院落座,原来如此!原以为躲到这里就可以远离是非,看来是她太天真,太大意了。
“娘娘是传召了奴婢,垂询了奴婢近来的一些情况,也就是问问奴婢这里还短缺些什么。”她答。
“嗯。”贤王对这个答案似乎一点也不热中,这让他的目的更加明显,他根本就是随口一问,只不过是让玉琬知道他在时刻关注。
“王爷近来好吗?好久没见您,您似乎轻减了不少!”玉琬见小宫女端茶过来,起身上前接了,挥手让小宫女退下,自己亲自上茶。
“还好!没以前忙了。呃……陛下不容易!”贤王若有所思地喟叹,玉琬微愣,不明白他好端端地怎么嘣出这么一句话来。可没一会,又听贤王继续道:“大家都不容易!”
玉琬对他的话思忖半响,终是忍不住问出了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那您后悔遗憾吗?”这个问题自顺帝登基开始就一直压在她心底,由来已久。
贤王并不在意玉琬偶尔的越分,他甚至希望她平常能在自己面前多这样关心一点,因此他答得十分真诚:“不后悔,但会有遗憾。或许,应该说我更适合现在的位置!”
他盯着手中荡漾的茶水陷入深深的沉思。
天朝目前的形势有些不容乐观,近几年来先帝对国舅的纵容已经让他空前坐大,他的老根已经盘到土壤深处,想要摇撼他?一个字:难!陛下急于除掉国舅打破受制于人的僵局,可效果并不明显。这让雄心勃勃的他很沮丧。当然,国舅爷也不好过,自己的顶头上司天天想着怎么除你,只要是能正常思维的人,都免不了担惊受怕。在他贤王看来,需要精打细算,深思熟虑,考查周全的事情,陛下这次办得有些急躁。不过他能理解,新官上任三把火,陛下登基这么久,可新政却迟迟难以施展,自然难免心急。若是当初荣登大位之人是他,只怕结果还要更逊一筹。
“王爷在想什么呢?想得这么愣神?”
玉琬浅笑如莺的声音将贤王的神智拉回现实,不再神魂游荡。这么明显的走神,玉琬且会看不出来?虽然她近来少关心朝政,可还是能猜出十之八九,在老祖宗身边这些年,这项本事她算是学得最精。
“你倒是自得其乐!可苦了平王!安王一天到晚烦缠我,老是来我面前念叨你,说是担心你要落发出家。我说不会,可他就是不信!天天在那杞人忧天,嗨,真拿他没办法!”他说这话时带着几分强烈的无奈,看玉琬的眼神藏着几分揶揄。
贤王之言乍听之下似是普通的闲唠家常,其实不然!他说这些的目的是想试探玉琬,看看她是否真有出家的念头。其实,他心底根本就不相信先帝会单单留下那么一道看似孝顺实则荒唐的旨意。尚宫代帝守孝?这在天朝还是头一次听说。回忆陛下当时宣旨时的神态,更是有迹可寻。如果不是想着圣旨上的事情可能更糟糕,他真想追查试试。不过,代帝守孝的身份倒是妙极,一个任何人都必须有所顾忌的身份,想这个主意的人果然有些急智。他相信,私拆圣旨,这事敢做的人应该不多,或者几乎没有,尤其是在那种鱼目混珠的情况之下,已知自己是新帝的陛下更不可能有那不明之举。因而他才会认为身份的事情不仅仅是简单的智慧,而是实实在在的急智!
“安王爷的性子您还不清楚?他说的那些话肯定是他凭空的杜撰。没有的事!奴婢好端端的出什么家?再说,将头发光溜溜剃掉了,奴婢想着就别扭!”玉琬否认,顺便还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她说话的语气也轻松自然起来,她想缓和彼此之间日益生疏尴尬的气氛。可是她虽然想到了贤王话语背后的深意,却没有往圣旨上靠想。对于从小学习尊重王权的她来说,顺帝为她擅改圣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这事要是被证实,可会让当时的他帝位不保。
贤王闻言,两人皆笑。
“陛下有旨——宣九品尚宫玉琬速去上书房见驾!”突兀尖锐的声音从云层深处落下来砸在玉琬的头上,砸得她分不清东南西北。霎时间,似乎风云又起。

034 困惑(上)
平地惊雷,突如其来。一向沉稳的玉琬感觉有些晕乎乎的同时不知道该如何接应这一浪过一浪不断向她涌来的汹潮。事情一件连着一件,风波一场接着一场,想要拉扯她进入俗世的人一个又一个,更要命的是,这些人的身份地位一个比一个敏感显赫。呃!她无声嗟叹。贤王望着她瞬息之间风云变化的脸,眼神里含带着一缕安慰之色。虽无言,意却明。
“去吧!陛下找你可能有什么急事!”贤王道。虽然他嘴里这么说,可心里却也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晃得厉害。眼前的人已经显得有些疲惫和惘惑,他不能再说什么耸听之言,以免乱她心智。虽然他对眼下的形势十分清楚,可这次却也猜不透陛下找玉琬的用意,对于这葫芦里卖的药,他自己也有些担心和好奇。
玉琬想到传旨的公公还在外面候着,不能让他等太久,于是心中带着疑虑,辞了贤王出来准备随来人去。毕竟经历过大风大浪,当玉琬站定在公公面前时,她脸上的迷茫之色已经被镇定所取代。
“劳请公公在前边带路!”玉琬行平礼,微微一笑,客气道。
那公公忙躬身回礼,伸手摆出作请的姿势,冲着玉琬也是柔和一笑:“请姑姑跟上奴才。陛下找您找得急,所以我们得快点儿走。”
玉琬“嗯”应一声,紧紧跟随其后。两人行了一阵,踏过雕花青石路,穿过几道门,进入长长的甬道。
甬道两边的红墙似乎刚刚刷漆过,红红的即使是在这种昏暗的天气也依旧耀灼人眼。
“哎!十九哥,你别走那么快,你倒是等等我呀!”
平王一脸怏悒冲过来,安王拍着屁股在后面追。
后者毫无顾忌的嚷嚷引得旁人频频侧目,奴才们躬身退至红墙边,垂头给两人让路。众人只觉一阵风过来,飘翻的衣摆在眼前一晃而闪。
走在玉琬前边的宣旨公公迎头发现两人,忙不迭躲闪着退至一侧,他这么一让躲,玉琬就毫无预备地出现在两人眼前。意外而又突然。
“是你?!”平王惊言,原本阴沉的双眸蓦地出现了一丝惊慌之色。他实在不希望在这个接近旋涡中心的地方见到玉琬,从玉琬守孝到现在,他的心就从来没有安定过。他隐隐约约总感觉到有些事情不似表面上这般简单,可他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只能时时隐忧。弄不清问题出在哪里,他想解决也使不上劲。如今,在这个地方碰上玉琬,再望一眼她身旁的公公,心里顿有所明,却也愈加不安起来。
“你怎么来了?”随后而至的安王也看到了她。
两人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都是带着惶惑和诧异。
“奴婢给二位王爷请安!”玉琬行礼。
安王左顾右盼一会,将身子凑上前,自认为很小声地对玉琬又问:“你怎么来了?再过去那边是上书房,得有陛下准许才可以进去行走,你不在庵院守着,跑这来瞎搅和什么?!”好像在质问,却又含着浓浓的关切和担心。
玉琬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二十一皇子当了安王以后,似乎性子并没有什么改变,还是喜欢在表达善意时,用别扭的表象将其覆盖。深谙这一点的玉琬并没有半丝不悦,只是温婉地柔笑着回答他:“王爷请放心,奴婢是奉旨而来。”
“奉旨而来?!”安王重复,他伸出右手朝神情极不自然的脸上胡撸一把。
一直没有说话的平王终于开口了:“好好的,陛下怎么要找你?”
玉琬摇头:“奴婢也不清楚,刚接了旨意就随公公过来,正赶着去见陛下。你们呢?”
其实这个问题她不问也知道,瞧着平王刚才怏怏不乐的神情,肯定是为朝中的大事。自从他出征归来以后,他的性情便日益趋向稳重,在如此大庭广众之下不顾忌任何东西脸露不郁之色,这对玉琬来说,已经不仅仅是稀奇了。如果不是十分重大而令人十分生气的事情,她相信,他万万不会如此!
见到玉琬,平王的脸色逐渐缓和,原来的不郁之色倏然间又换成了深深的担忧。这个时候,陛下要找玉琬,多少让人有点担心。他的眉头复又纠结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令他十分不快的事情。
玉琬望着两人,很明显,平王并没有回答她提问的打算。她转头望向安王,安王撇嘴,两边的嘴角立刻弯成一道弧,他朝玉琬眨眨眼,两手一摊,耸肩。
玉琬知道,他也不会说了,或者是他也不能说。能让他们如此生气,却又不能言明的事情,应该真的很重要吧!
“你自个小心点,不能应承的事情就不要急于应承,凡事量力而行,知道吗?”
玉琬十分困惑地点头,心中暗暗揣度其意,突然有些愕然:难道,又发生什么大事了?

034 困惑(下)
上书房的门敞开着,玉琬远远就望见一张比铅还凝重的脸。
顺帝使了个眼色,那传旨的公公悄无声息地退下。
“奴婢拜见吾帝,吾帝万岁万岁万万岁。”玉琬匍匐于地行礼。
“起来吧!”顺帝将手里的东西放下,背手踱了过来。
玉琬谢恩起身,低头,静候顺帝率先开口。
顺帝有些痴然地望着她,他望着望着脸上怱地聚起一抹笑意。终于,他憋不住哼笑一声,嘴角噙笑道:“你倒是沉得住气!”
玉琬听他的语气似乎并没有发怒的迹象,胆子也稍大了些,小声地回了一句:“奴婢在佛前天天静坐,首先学到的便是静心。”
“嗯。”顺帝胡乱应一声,转身走到书桌前,从上面拿起一份启过的密封档案,将它递至玉琬面前,嘴里道:“希望你看了这个东西之后仍然能如此静心!”在递出东西的刹那间,他的眼底漾起一丝愧疚之色。
玉琬抬头,十分认真地注视他手中的密封档案,微微有些迟疑地接过。轻启,里边是一本蓝皮记事本,她翻开第一页,盯着上面的几个大字骇然。
南—宫—案—实—录?!
俨然是她父亲当年被诬陷至死的案记。她抬眼,惑然地望向顺帝。而后者则垂下了眼皮。
玉琬心中猜疑,沉了沉激荡不已的心,并不急于查看里边的内容。
“怎么?你不好奇吗?”顺帝收拾心情,脸上恢复一贯的漠然。说实话,玉琬见到这几个大字能如此镇定,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
玉琬捧握案记的双手在底下暗抖,这是害她家破人亡的元凶记录,她怎能不好奇?甚至,她的心情已经不是好奇可以形容的。那些往事,那些被她辛苦努力沉淀在心底的往事,犹如碰到了一道瞬间撕开的口子,全都潮涌出来,差点将她淹没。但是,她十分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所存的理智告诉她,她不能激动,不能露出任何的异常,她不能自乱阵脚。她毕竟年轻,她怕她一说话就忍不住会情绪激动,所以她只能强自隐忍。对于眼前的这位帝王,她从来没有弄懂过,但她却从未放下过戒心,这是智者对智者的自然反应,当然,她不认为自己有与顺帝匹敌的智慧。
“真的不好奇?”顺帝将身子凑近前,再次问。
玉琬将封页合上,退后两步,神情恭敬而又严肃:“回陛下,奴婢不想欺瞒您。奴婢不仅好奇,而且恨不得将它撕碎!”她说得咬牙切齿,既然他已经知道她的身份,既然他也有心对付国舅,那么,有些感情她也不需要掩饰了。
果然,顺帝并没有任何责备之言,反而一副理所当然,应该就是这样的表情。他道:“这样才对!朕就不相信你会无动于衷。这是你父亲被害的资料,全都记录在这里!我想,你应该清楚你父亲是不是被冤枉的。今儿个早朝,有人参了国舅一本,说他滥用职权陷害忠良!你是南宫家唯一的后人,虽然你的话只能用做参考,可朕就是想听!刚刚十九弟来过了,他对你倒是赤诚一片,说是不愿意让你掺和进来,免得你再遭人害。你若是不愿意说什么,即刻就可以回去,朕看在两位弟弟的份上,不会强人所难!”
回去?玉琬心中冷笑。还回得去么?从她前脚踏进这间房开始,她就已经在这里面了。听顺帝的意思似乎要为父亲平反,想来是要借着旧案扳倒国舅。可这么一个相对来说不大的冤案能起到那么大的作用?没有坐大坐实的罪名,国舅倒得下吗?顺帝如此一步步紧逼,国舅焉能无所动作?一个在官场混成了人精的人,他不可能坐以待毙,即使是垂死也定会挣扎的。狗急了,还咬人呢!片刻间,无数念头在玉琬的脑海里翻转。
顺帝一直在留意玉琬的反应,看着她犹豫,看着她沉思,最后,看着她努力深呼吸准备说出她的答案。那个答案,他是胸有成竹,不过等着证实罢了。
“陛下想听什么?奴婢一定如实禀报。”
顺帝笑:“放心!朕,会补偿你们的。”
玉琬再次困惑:你们?

035 牙痛(上)
玉琬缓步行在回禅院的甬道,与顺帝长谈达二个时辰之久,那些渴望诉说而又无处诉说的往事终于在今天全部倾倒出来,虽然回忆是痛苦的,可现在却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她相信,国舅做下的坏事绝对不止父亲这一桩,坏事多了,累积起来就成了顺帝手中的王牌。更何况,顺帝的真正目的就是要让那些站在墙头的大臣们知道,国舅的好日子不多了。一旦朝中大臣开始疏远国舅,那么他的势力便会在无形之中被削弱,到那时,无论他做下的案子是大是小,都得任由顺帝处置。
玉琬慨叹口气,顺帝会用什么手段去对付国舅她管不着,那也不是她能左右的事情。她能做的,唯有等待,等待最后的结果。
“咝——”她下意识地咧了咧嘴,这两天她牙痛。今天说的话太多,嘴边的肌肉活动得太开,痛得更厉害了。
明天还得去赏花,唉!她无奈地摇摇头,继续回走。
傍晚时分,囤积在京城上空的云层终于爆发性地释放出来,它们变成豆大的雨滴“哗啦哗啦”砸向大地,它们洗涤宫殿的每个角落,它们的声响渐渐淹没了往日喧闹的人声。整个深宫突显出另一番独特的静谧,一种唯剩雨声的静谧。风雨与静谧同在,暗中似乎还透着诡异,一如现在的天朝。
翌日天明,玉琬坐在禅院旁的屋檐下,望着眼前一束接一束往下滴落的屋檐水,看着它们一下又一下地在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坑,她捂腮咧嘴忍受着新牙长不出来的痛苦。昨天还只是隐隐作痛,可如今却是整个脑袋都有些晕乎了,太阳穴“嘣嘣”直跳,半边脸火烧火燎,沿耳至腮的肌肉不停地在疼痛中抽搐。
突然,院门嘎然一声大开,“哗哗”几声脆响,一个小太监撑着白色绘花的彩油伞,两腿急急地踩着地上的积水过来,直奔玉琬。
玉琬忙起身,这里除非是有必要,否则极少人来,她猜测着小太监应该是来传达哪位主子的旨意。
果然。小太监来到她面前站定,认真打个千,只听他道:“姑姑,天后让奴才来传话,天公不作美,今儿的花是赏不成了,她说改日再诚请您!”
“奴婢知道了!谢谢公公!”玉琬回礼。
小太监道声“不客气”便又踩着急步而去,想来还要到别的地方报信。
雨依旧在下,渐渐在各宫殿顶形成一笼雨雾,隐隐绰绰地升腾着。玉琬想起,昨儿回来时碰到甄儿,她说今天要来看她,可如今雨下得这么大,估计是不会来了。
禅院大门已经关上,猊炉里的香烟虽然受了潮,却仍旧淡燃着没灭。
“叩叩叩!”
玉琬愣了下,她似乎听到有人在敲院门。这种天气,谁会来?
很快,她的疑惑便得到了解答,那敲门之人久久未见主人去应,已经自己推门进来,竟然是平王。
他没有撑伞,整个人淋成了落汤鸡。
玉琬起身,望着他从雨中奔过来,连忙迎上。
“奴婢见过王爷,王爷怎么不等雨消停了再过来?”说话的声音有些含糊。
平王拍抖着身上的雨水,捋了捋衣袖口,顺口接言:“刚好进宫,所以顺道来看看你!雨下得这么大,进来避避。”
“你说话的声音怎么变了?”他心中有些奇怪地问。很快,他就发现了玉琬脸上极不自然的表情和她那微微隆肿的半边粉腮,心里顿时有了几分明白。强烈的关心促使他抬手用手背触了触那团不甚明显的隆起,火热热的发烫感立刻由手背灼痛到他的每一寸肌肤。“很严重了!”他轻喃。
玉琬没想到他会突然伸手触碰自己的脸,一时愣怔没有接话。
“这是怎么回事?”
平王的脸上透着浓浓的关切。
玉琬有些窘然,左右而言它:“进屋去吧,奴婢生个火盆,您将衣服烤一烤,可千万别着凉了!”
“我问你脸是怎么了?”平王抓住她拂伸过来的手,“可瞧太医了?”
玉琬摇头,本想露个笑容给他,却不想牵扯到痛处,顿时变得呲牙咧嘴,只差痛叫出声。
“肯定没瞧!你看你,都痛成这样了,怎么就不爱惜自己!”平王是又火又心疼。
“您先进去吧!不过是牙痛而已,过两天就好了。奴婢这个不碍事,您可千万不能感冒。”玉琬拉他。
平王一摆手,想到玉琬初时的神态,心中略有所明。女人嘛,总是爱惜自己的脸面。想通此节,他一刻也不耽搁,急冲冲地说了一句:“你在这等着,我这就找太医拿药!”说完,也不待玉琬有任何反应,竟又冒雨而去。
醒神过来的玉琬急得直跺脚,心里想着,怎么也不带把伞?!
平王并没有去太久,他很快就回来,一个箭步飞冲回玉琬面前,他从手袖里掏出太医院拿回来的药。因为一路上他将药藏在手袖里,又俯身护着,故而草黄色的药包上只看到一点点潮润,比起他的衣裳,显得干燥太多,并没有明显被雨水淋到的痕迹。
玉琬看着这些,心中一荡,感动之情霎时如潮拍岸,强烈而又汹涌地侵袭着她仅存的理智,对平王身体的担心刹那间战胜一切。她顾不上身份礼仪,二话不说,拽着他进屋。屋里的火盆已经在平王去拿药的期间生起,盆里漆黑的木炭正旺燃得“嗞嗞”炸响,这在静默无言的两人中间显得格外有声。
“您快去火盆边呆着,奴婢去找找看有没有干净的衣服。”玉琬将平王拉到矮凳前请他坐下,这样便于火苗的热气上身可以早点将衣服烤干。她转身折回房内,在一口黑色的木漆箱前站定,她伸了伸手又缩回来,心中有些犹豫。可想到刚才的情景,思虑到平王一直以来对自己的情意,她终是咬牙将箱子揭开。

035 牙痛(下)
箱子里整整齐齐叠着一套做工精细的男装,是玉琬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心血,一针一线均嵌着她的无限情意。在收到平王短刀的那一刻,她就下定决心,要送一件自己亲手准备的礼物给他。这件衣服早早就已经做好,原本打算在他凯旋而归时送出,却没想到两人的重逢会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故而一直拖着,衣服也一直叠在箱里。衣服旁边安放着当时顺帝捎回的短刀。
“王爷,您将湿衣服换下吧!”玉琬捧着衣服出来,吸吞着口水道。
闻言,平王有瞬间的吃惊,因为他没有想到玉琬的房间里真有男人的衣服。可当他注视到她手中的精美华服时,脸上立时漾起了笑。因为,衣服是崭新的!
他起身,双手将衣服接过,眼里闪过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狡黠。
“是送我的?”
玉琬脸上荡起一抹羞涩,侧过身,轻轻点了点头。
看到玉琬的反应,一束得意的火苗从平王心底蹿起。原来,玉琬平常看起来老练世故,却也有小女儿家的时候。她现在的表情,他真是百看不厌。
“您还不去换衣服?”玉琬催促,她有些受不了平王挚热的眼神。另一边脸也火辣起来,她不用照镜子也猜测得到,自己的脸一定红到了耳根子。
“不用躲我!我的心意你知道,你的心意呢?”平王将手里的衣服递到她面前:“我可以将它当成你的心意吗?”比起换下身上的湿衣服,他更希望能够早日确定玉琬的心。
“还记得我出征前说过的话吗?”
玉琬点头。
“我要娶你!”平王道。他的语气含着从未有过的坚定。
玉琬惊骇,虽然陛下是四皇子时说过等着喝你们两人喜酒之类的话,虽然昨天陛下说过“补偿你们”这种令人惑然的言语。可是,当平王今天真正说出“我要娶你”时,她却犹豫了,她有些畏惧和退缩。
“王爷!”她唤。
“不用担心!不就是三年吗?我等!这么多年都等过来了,不差这点时间!陛下那里我自有安排。你是忠臣之后,到时陛下为你爹平反,陛下就可以明正言顺为你正名。你爹当年也是朝廷重臣,陛下为了体恤老臣之后,要好好为你安排终生大事,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你只要照顾好你自己,其它的,一切交由我来办!”平王以为她是当心身份问题,故而如此解释,这事在他心中早有盘算。接着他又说了句十分豪迈却又含着无限柔情的话:“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这是男人的天职!”
“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这是男人的天职”这句话久久回荡在玉琬耳边,她望着眼前这个眼角已经开始滋生皱纹的男人,心中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是缘也好,是孽也罢!她从今往后豁出去了!以前,她一直想着要平平凡凡而生,可这一刻,她想的却是即使将来轰轰烈烈致死,她也无怨无悔。
有些感情不需要言语,目光,深情的目光足以表达一切!
“说吧!你的答案。”虽然他早就猜到,可平王还是想亲耳听玉琬说出来,以求心底能更加踏实。
玉琬的表情几乎是无奈,她不善于用言语表达自己心中的情意,有些话要说出口,她总感觉有些难为情。
“怎么?你不愿意?”平王假意十分伤心,声音也变得黯然。
玉琬连忙摇头:“不是!”
“那是什么?”他今天非要逼她迈出这一步不可!听不到答案,他心底难安。二十一弟的心思他知道,七哥的心思他也知道,可真正让他惧怕和不安的却是他日渐变化的四哥,如今的顺帝,当朝的天子!
玉琬不知道他心里还存了这么多深层次的担忧,在她的心里,一直以来都只有他一个。可如果要她将心底的感觉露骨地表达出来,她终是难以启齿。
“王爷,您要是再不换衣服,我就要将新衣收回了。”玉琬假意威胁。
平王无奈地叹口气,道:“那,以后叫我名字昶。”
玉琬开始不依,可在平王的一再坚持下,终是改了口。不过两人有约定,众人面前一如既往,绝不可显露出半点私情。
“好了!快去换衣服吧!”玉琬再次催促。
平王暖暖一笑,本想偷个香再进去,可看到玉琬时不时痛咧的嘴,只好作罢,心里美滋滋地憧憬着未来,乐呵呵的进房。玉琬望着他的背影柔柔一笑,回头,笑容却凝固在她脸上,因为她发现安王面色苍白站在门口,也不知他来了多久。

036 撞破(上)
安王滞钝的眼神停留在玉琬惊愕的脸上,玉琬有些茫然失措,就像做错事情的小孩被人当场抓了个正着。她感觉自己明明没做什么亏心事,却偏偏内心有愧。
“你们……”安王的嘴唇不停地颤抖,激动的声音沙哑地吐出两个字,黑色的眼眸燃烧着愤怒而又痛楚的烈焰。
玉琬在犹豫自己要不要给他请安,想了想,最终还是作罢!她不想火上浇油,此时的安王就像一头等待爆发的雄狮,以他冲动的个性,还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事来。她曾经答应过老祖宗,要让他们兄弟和睦,可如今,这根平衡的天平木却因为她的倾向而压倒摇晃起来。一个是自己如弟弟般相处大的安王,一个是自己寄情的平王,而且两个人都是主子,她惶然了,开始对自己的坦白心迹有了一丝儿后悔。或许,保持以往的沉默才是对的,她根本就不应该捅破这层诱惑而又危险的窗户纸。可惜,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已经没有反悔再次决定的机会……
平王换好衣服出来,衣服大小刚好,就像是量身定做的一般。他笑着出来,嘴里兴奋地嚷嚷:“玉琬,你的手艺真好!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玉琬凝视眼前的安王,只见他朝平王方向瞟了一眼,然后回头狠狠地用眼神剥剐着她。她低头,手里绞翻着丝帕,想解释,却发现无言。
平王久久没见人应,终于从新衣上移开了视线,当他看到安王矗立在门口时,也惊立当场。
安王恨恨的眼神在两人身上来回穿梭,虽然早有预感,可要他一时之间接受这个事实,他仍然无法平静。锥心的痛楚自心底钻出,迅速蔓延至他的四肢百骸。
“十九哥!你好!好!好!”恸笑的安王一连道出几个好字,他用手指着两人,“你们……你们真好!”他像受伤的野兽般低咽起来,胸脯随着情绪激烈起伏着。
“王爷——”玉琬想伸手去请他进来,却被安王一把打开,他满脸愤然,好像他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宫女和自己的皇兄在情话绵绵,而是心爱的妻子背叛了自己。他的拳头握得死紧,他踉跄着退回雨中,殷红的血自他的手心滴下,在雨水中立刻化开成了鲜红的血丝。玉琬想上前拉他,却被身后的平王紧紧拽住。玉琬怒然回头,狠狠地瞪着平王。而就在这一刻,安王却转头冲回了雨中。
“你放开我!”玉琬嚎叫,这是她有史以来最无理智的一次,她甚至忘记用敬称。
平王的双手放轻了力道,玉琬立刻将他甩开。
“他是您亲弟弟!”
“我知道。”闭眼,这个事实刺痛了很多人。
“可是,他现在的情绪很激动,安王爷从小就冲动爱钻死角,您难道不担心吗?”玉琬的声音缓和下来,却又透着凄历。
“不担心!这件事情他早晚得接受,与其让他长期怀着希望到时受伤更深,还不如早些伤个彻底!”平王眼角噙泪,那是他亲弟弟,他怎能不担心?可是……他不能……
玉琬哑言,是的,她知道平王说得没错,长痛不如短痛……可是,她没有想过要以这样的方式……原本,可以好好开解,原本,可以好好交谈……
小玉琬呐,你聪明是聪明,可老祖宗担心你将来长大了逃不过情劫呐!唉!你要记住,世界上重要的东西不仅仅只有爱情,爱情是重要,可有时,还有别的东西比爱情更重要。这是老祖宗曾经说过的话,她又料到了。
老祖宗……我该怎么办……玉琬在心里哭诉。她错了,她在爱情面前没有保持理智。以后,再也不会了……她在心里保证。抬头,她看到了平王同样受伤的表情。刚刚两人之间的甜蜜被迅速冲淡,其实他也是无辜的,他们唯一不该做的,便是都对她好。
“昶,你先回去吧!我们大家一起静一静。”玉琬道。这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也是第一次以平等的语气平静地说话,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次,可当她叫出“昶”的刹那间,她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
一阵凄苦之意自心底涌出,平王望着玉琬复杂的眼神,他知道,他该给她时间,他缓缓点头,缓步出来。
“王爷!”
玉琬再次将他唤住。

036 撞破(下)
平王停步,暖笑回头。
玉琬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再多说什么,好半晌,才硬憋出几字:“王爷,您仔细别着凉。”说着,她将立在门角的雨伞拾起,双手托着递过。
平王伸手接了,双手细触着伞骨:“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说完,他用手再次抚过玉琬微肿的面颊,嘱咐道:“你也一样,要照顾好自己。”
平王依依不舍地离去了,玉琬望着他们兄弟踩过的脚印愣了好半天神。
第二天,玉琬吃了平王从太医院抓来的药,感觉好多了。傍晚的时候,甄儿顶着浮肿的双眼过来看她。
“你的眼睛怎么了?”玉琬关心地问。
甄儿用力揉揉眼,摇头:“没什么,可能是昨儿个没睡好。”
“你听说了吗?淑妃娘娘又怀孕了!”甄儿突然转移话题。
淑妃怀孕?玉琬蹙眉,难道天后那天的怒气是因此事而起?
“本来大皇子就是淑妃所出,她若是再生一个皇子,那就有趣了!你瞧着吧,这后宫啊,又该热闹了!”甄儿说得很肯定。
“唉!我现今潜心修佛,不欲再参与此类诸事。你如今也到了慈宁宫,这外边的事情也还是少理为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怕你不理事情,事情也要来找你。昨天天后是不是打算请你去赏花?”
玉琬点头。“你怎么知道?”
甄儿得意一笑,道:“我当然知道了!你的事情我都知道!”说到后一句时,淡淡的忧伤之情爬上她的脸。
玉琬苦笑,看来她这禅院还真是块金贵之地。
天朝顺帝元年九月二十日,顺帝登基半年有余。天朝的局势在短短几月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贤王被削权,平王代帝南巡彻查灾区粮食失踪一案,而国舅则已到了朝不保夕的境地。稳坐上位的顺帝驾驭权力的双手越来越稳,他正在一点点地吞噬亲兄弟手中的权利,也在一点点地逼迫国舅自乱阵脚露出狐狸尾巴。
这天,玉琬随小宫女两人一起将碗筷收拾好之后,打算去瑞树下溜溜,以便消化肚子里刚刚吃下的东西。
安王不知道是真生气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总之,自那天之后,玉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贤王在朝中吃紧,来的时间也少。平王去外地当差,至今仍无回来。
玉琬的心是纷乱而又复杂的。因为她有了“欲”望,她有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那就是自由身。
当一个人渴望得到什么却又始终无法得到的时候,那心情总是很难平静的。
这段时间的后宫平静,至少表面上是。可玉琬怎么也想不到,再次打破平静的人竟然是甄儿!
慈宁宫传来的最新消息,甄儿与人偷情,肚子怀上了野种。这在后宫,可是极其敏感的事情。无任这个孩子是属于哪个男人,甄儿都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刚刚听到消息的时候,玉琬整个人都懵了,这个打死她也不相信消息却在她见到甄儿的那一刻得到了证实。
微微凸起的腹部,已经很明显了。
玉琬颤巍巍上前,看着眼前这个面色苍白,眼角含泪的女人,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以前那个活泼开朗的甄儿吗?
“孩子是谁的?”玉琬小声问。
甄儿摇头。
管事的姑姑,负责审理的麽麽们都在,玉琬也不敢再问。
紧紧地抱着她,眼泪就那么不可抑制地滚落。她哽咽道:“傻丫头,你怎么会做这种傻事?”
“玉琬,我们认识有好多年了吧?”甄儿强笑道。
“是的,很多年了。”玉琬接答。
“好怀念以前的时光啊!我们长大了,走得越来越远,也不似以前那般亲近,而你,终将要嫁人的。”
“你说什么傻话?我们都是宫里的人,能嫁到哪去?”
甄儿摇头,她笑:“我说能就能!”
“傻丫头,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办才能帮到你?”玉琬焦急地撼动她。
甄儿笑:“没用的。玉琬,我的好姐妹,有机会你就走吧,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不属于你的地方。”
玉琬看着眼前这个眼神里已无生气的好姐妹,惑了,惶了,惧了……
“究竟是谁?是谁让你变成了这副模样?他为什么对你不闻不问?他为什么不来救你?”玉琬愤怒地喊。
“因为他不爱我!”甄儿激动地接答。
“是的!他不爱我!而我,我也不爱他。或者说,我不爱任何一个男人。”
玉琬再次惊然,她的眼睛骇得老大,甄儿不喜欢男人,难道……

037 磨镜(上)
“你……你是磨镜(*1*)?”玉琬发问的声音很小,仅两人能够听到,她有些战战兢兢起来,为自己心中的想法感到惊愕茫然。看到甄儿坦然而又平静的眼神,她突然不想再听到任何答案。
“好了!好了!你不用回答,我现在不想知道!不管怎么样,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你都是我的好姐妹,一起长大的好姐妹!”玉琬说得十分肯定,她想借着言语给甄儿勇气,给她活下去的勇气。
“琬姑姑,您的时间到了,请回吧!”旁边监视两人的姑姑道。
甄儿凄然一笑:“这么快?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这么快过!”
玉琬知道她心里一定很苦,轻拍着她的手背安慰:“你再耐心等等,我去想想办法。”
玉琬嘴里这么说,可是她心里十分明白,无论是从宫里的明文规定来看还是从宫里暗潜的生存法则来看,甄儿的活路算是要断了。可是她不忍,即使知道这是一个很难实现,甚至可以说不可能实现的承诺,但她也要努力试一试。她在做出承诺的同时也想着用这个承诺来鞭策自己。
甄儿与玉琬相交这么多年,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她摇头,语重心长地道:“玉琬,我不是三岁的小孩子,我自己做下的事情有多大多严重,我自己知道。你也不必再去费心了!现在,大家都正和我撇清关系,你能来,你能说出这些话,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可惜,时不予我,命不予我!我认命,能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死而无憾!”甄儿的眼神透着视死如归的坚定。
玉琬望着好姐妹仿佛瞬间变得沧桑的脸,心中一阵绞痛。她紧紧地抱着她,泪流语咽。
旁边的姑姑再次上前来催,这次可不如以往客气。
“琬姑姑,时间真的到了!恕奴婢说句不中听的话,您是代先帝给老祖宗守孝的人,您可得记着身份。”她的言下之意是甄儿是个不干不净的女人,不能与她再相交。
玉琬怒然,回头狠狠地剐她一眼,那姑姑连忙缩着脖子退下。这是一帮势利的小人,平日里甄儿得势时,一个个点头哈腰服服帖帖,如今甄儿出了事,一个个在旁看戏还不够,偏着说话带损。如果不是还理智,玉琬真想上前给她几个大嘴巴。但她知道,她不能这么做,她还得好好活着,与大家“和睦”地活着。
甄儿拉了拉她,摇头示意。她将嘴凑到玉琬耳边,用十分微小的声音道:“我已经这样了,犯不着跟她们怄气,得罪这帮小人指不定哪天在你身后放冷箭。如果我真有什么不测,你也不必再查事情原委,只需好好活下去。代我把我的那份也活了!”
“不会的!不会的!你别说傻话!”玉琬紧紧抱着她,她已经找不到比抱紧甄儿更好的表达方式。
“姑姑,您别让奴婢为难,您真该出去了!”这回上来催促的是另一位姑姑,态度好了许多。
玉琬点头,她知道大家都不容易,也不想再让她们为难,只好道了声“你一定要撑着”的话便依依不舍地出来。
站在房门外,看着两位姑姑将房间门关好落锁,看着眼前这红红的扇子门,玉琬只觉这些颜色晃得她眼痛。
她用帕子将眼里的泪蘸净了,又理了理衣裳才开始举步回禅院。那两位姑姑在她身后跟了一小段,确定玉琬不会再回头了才转头朝相反方向而去。
玉琬望着天空浮动的流云,感觉到深深的无奈和茫然。在这个缺少人情味的宫里,何时才能享受真正的平静啊!
前方的拐弯处有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玉琬加快脚步赶上前,用背靠着无人的地方站定。她需要好好地静一静。
“我让你打听的事情打听得怎么样了?”
玉琬浑身一凛,耳朵竖起来。因为她听出来了,那声音俨然是贤王。
“奴才打听出来了,她被关在前面,从这过去不远,被软禁了。估计天后娘娘这两日就要过来处置。”是小太监的声音。
玉琬咬牙,她已经猜测到他们正在谈论的是甄儿。
“她有没有说什么?”贤王的声音显得很平稳,似乎真的只是在问与他无关的事情。
玉琬黑色的眼眸上燃烧着熊熊烈焰,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回想到有一次三人相遇时甄儿那异样的神情,她在心里几乎已经肯定了答案。
她挪了挪脚,打算有所动作。
备注:*1*在天朝,女同性恋多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

037 磨镜(下)
“你先回去吧!有什么消息要及时通知我,呶,这是给你的!”
“谢谢王爷!谢谢王爷!奴才先行告退。”
待小太监的脚步声走远了,玉琬才从树后现身:“奴婢参见王爷!”
贤王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心里着实震惊不小。但很快,他又镇定下来,道:“玉琬呐,原来是你!你怎么会在这?”
原以为贤王会对自己有所坦白,想不到……玉琬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冲到天灵盖,两手捏握成拳直至指尖泛白。她转头,努力压了压自己心中的情绪。
贤王是个精明的人,玉琬今天的异常他早就发现了,回想自己刚才与小太监说的话,他若有所思地朝玉琬现身的大树后睇望一眼。心中恍然有些明白了,原来是这样。“你以为甄姑姑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
“那是谁的呢?”玉琬接话接得飞快,她的语气充满质疑。她知道,如果贤王念及旧情,那她就不会有事,否则的话,仅凭她刚才的偷听就足以惹上杀身大祸。她在赌,而赌注就是她自己的命。
贤王抿嘴一笑,带着无奈、苦涩和失落。
“孩子不是我的!”他道。
这话若是搁以前,玉琬绝对不会有半分怀疑,可现在,她已经不敢轻信他了。
“那您为什么要打听她们的事情?王爷不觉得自己的关心有点过吗?”
虽然没有愤怒的语气,贤王却依旧感觉到它的咄咄逼人。
“那是因为……”他顿言,那人哀求的话语又浮现在他耳边。
“怎么?王爷信不过奴婢吗?”
贤王无奈地摊了摊双手:“不是不信任你,而是我不能告诉任何人。我曾经答应过别人,不能言而无信。”他说得赤诚,玉琬几乎动摇起来。
“好。奴婢相信您!”玉琬道,眼神含着坚定。
贤王感激一笑:“谢谢!你应该知道,你的信任对我很重要!”
玉琬行曲膝礼,继而道:“王爷有什么办法可以救到甄儿吗?”她心里明白,现在不是追查孩子父亲是谁的时候,比起这些,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无法救下甄儿,即使查到孩子的父亲是谁又能怎么样?想到这些,玉琬就觉心痛难捺,对甄儿也不禁埋怨起来,世上的路何止千万条,她怎么就单单选了这条死路呢!
贤王对玉琬与甄儿之间的感情也曾有所耳闻,今日玉琬这般失态,足见两人确实是情如姐妹。当下更加坚定伸出援助之手的决心。
“我正在想办法!已经有人来求过我帮忙,为了他,为了你,我会尽全力!只是……这种事情,在宫中是犯忌的,加之后宫又是天后管理,我是宫外的王爷,若是强行插手其中,只怕会惹人非议。这事,只怕换着陛下来帮忙也会为难……毕竟,这是女人们的地方,我们男人只管朝政,手还伸不到后宫。当然,如果甄姑姑肚子里的孩子是陛下的,那此事就另当别论了!”贤王说得意有所指。
玉琬只觉心脏位置一阵紧缩,整个人浑身发软,要陛下来担此事,那不是比登天还难吗?虽然她不了解事情真相,可她凭直觉就知道,那孩子绝对不是陛下的。
“呃……你也别太着急上火,我去想想办法。”贤王看到她脸色苍白,忍不住出言安慰。
“如此劳烦王爷了!”玉琬匆匆行礼,整个人有些失魂落魄。
“你今天也累了!不要鲁莽行事,先回禅院休息,你今天还没做午课吧?”
玉琬点头。“奴婢告退!”
“我送你吧!”贤王有些不放心。
玉琬摆手:“谢王爷好意,可奴婢想一个人静一静。”
贤王沉默了,他并没有再多说什么,只眼睁睁看着玉琬从自己面前走过,怔怔出神。
玉琬一个人走在回禅院的道路上,真是百般疑问在心头。贤王说有人已经求过他,这个人会是谁?会不会就是孩子的父亲?能让贤王不顾自己沾腥的危险而出面的人,应该不是简单的身份吧!可是,他能救出甄儿吗?还是,他只关心甄儿是否会将孩子的父亲供出?
“哎哟!”玉琬踉退几步差点栽倒,突如其来的冲撞骇得她心惊肉跳,她轻拍胸脯抬头,愕立当场。

038 大火(上)
“奴婢叩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她所撞之人竟是顺帝。
顺帝见是玉琬,脸上笑容立现,他“哈哈”一笑,朗声道:“起来吧!朕正想去找你呢!”
去找她?难道……
正当玉琬胡思乱想之际,顺帝又开口了:“十九弟就这两天回来,怎么?高兴吧!”
玉琬低头,并不接言。顺帝的语气听起来似乎十分轻松,可眼下……呃!她还是少言为妙。心里思虑着甄儿的事情,想求顺帝帮忙却又不敢。她倒不是怕受牵连,而是顺帝若是肯帮忙,那自然是万事大吉,可若是不允,那就是等于断送了甄儿的活路。再说,这始终是后宫的事情,顺帝若是强加干预,只怕天后心中不悦,往严重了想可能还会影响帝后之情。为了一个小宫女与天后为难,顺帝只怕十之八九是不会答应。
“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
“怎么?听到十九弟这两天回来,已经迫不急待了?”
顺帝见玉琬整个人一副魂不守舍的呆样,有心取笑她。他的眼里含满揶揄戏谑之意。如今的他可谓是踌躇满志,昔日的绊脚石——国舅党就像他手里的蚂蚱,他想让他们蹦几下他们就得蹦几下,想何时捏死他们就能何时捏死他们。新科举刚过,朝中也让他安插了不少新人,七哥现在规规矩矩,仁王妃被他编了名目软禁起来,朝中与他作对的人已经一个个倒下去。后宫平和,新政顺利,这让他太满意了。
玉琬却是完全相反的心情,她保持沉默,她实在是没有办法强迫自己迎合顺帝的玩笑,再说,与天子开玩笑那也是十分费心费脑的事,心里没有几分底气的人断然不敢贸然接话。而此刻的她,不光是心里没底,甚至可以说是乱成了一团麻。
“今儿是怎么啦?怎么朕和你说话你都愁眉苦脸的?上次见你时,朕可是记忆犹新呐!当时朕心里烦躁,你浑身上下却平和的紧,你知道吗?当时可把朕给羡慕坏了。朕恨不得自己也在佛前侍候几天,看看能不能解决掉心底的烦心事!”
玉琬还是不言。这下顺帝可觉希奇了,他停下脚步,道:“来,说说,什么事把我们天不怕地不怕的琬姑姑愁成这样!”
玉琬抬头,抿了抿唇,终是决定豁出去,她小心开口,语意微生怯意:“陛下能给奴婢恩典吗?”
顺帝将手背后,故意吊了吊嗓子,道:“那得看什么事了?”
玉琬心里有些失望,她本想用话将顺帝套住,奈何他不上当。无法,她只好将事情和盘托出。
“哦,原来是这事!”顺帝在原地踱转两圈,随侍的宫人们远远地站着。玉琬看着他不停挪动的脚步,心提到嗓子眼。顺帝每挪一步,她的心里就突突一下,生怕耳边响起什么拒绝的话。
“后宫的事情向来都是天后在管,朕甚少插手,所以……”
“可是陛下,奴婢求您,甄儿与奴婢情同姐妹,奴婢实在不忍心看她遭遇不幸!再说,陛下请想想,这宫里除了您还能有什么男人进来?甄儿不说,自然也是在极力维护什么,陛下,求您看在死去安公公的份上,您就救救甄儿吧!”
果然,顺帝为了天后有些犹豫。
“这事和安公公有什么关系?”顺帝惊惘。
玉琬咽言:“回陛下……”她刚要禀明实情,却被顺帝摆手制止。只听他朝身后的人喝道:“你们都退远点!”
宫人忙应“是”再次退下。
“你继续说!”他找块干净的大石凳坐下。
玉琬立在原地,老实回禀:“回陛下,那安公公是甄儿的亲叔叔!”
“亲叔叔?这事你从何而知?”要知道,安公公的家人朝廷可是派人详查过的,并没有听说过他有什么侄女。
“回陛下,这事在宫里只有奴婢一人知晓。在取出先陛下旨意的前夜,安公公曾来找过奴婢,求奴婢代为照顾他的侄女甄儿。当时奴婢也很奇怪,他为什么不去直接告诉甄儿却要来找奴婢。可如今,奴婢明白了!”
“嗯。”顺帝点头。“朕也明白了,他定是猜测你在危难之际能全力营救他的侄女,故而才去找了你!”
“是!所以……求陛下!”玉琬凄凄然跪下。
顺帝陷入深深的沉思,他在心里权衡利弊。好半晌,他才说出一个令玉琬心碎的答案:“朕不能帮你!朕不能打破自古以来的规矩,要知道,对于一个帝王来说,家国是分不开的,家定国定乃是根本,朕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乱公!”
玉琬只觉两腿一软,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人抽走一般。她喃喃道:“谢陛下!奴婢明白,只不过心里有一丝希冀罢了!”
顺帝长叹口气,面上露出一丝愧疚之色,他道:“你起来吧!早点回禅院,这事……你就别在掺和了,交由天后处理吧!”
玉琬伏地,听着顺帝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只觉身子很沉,沉得要命,又感觉浑身发软,软得像棉。玉琬就那么跪着,直到天色渐黑。当她发现自己跪在路边的时候,连忙扶地起身,顾不得身体的不适,强行回禅院。如今,只有看贤王的了。
玉琬刚将院门关上,身后就传来重重的敲门声响。
这么晚了,会是谁?
“琬姑姑,天后娘娘请您过去!”
原来如此!玉琬揉揉发痛的额头,有些发烧。天后来找她,定是为天帝白天与她私语的事情。可是,今天天后的传召她无法拒绝,不但不能拒绝还得高高兴兴地去。甄儿的性命可是捏在她的手里啊!
她开门,将传话的宫人请入内。“劳公公稍等片刻,奴婢更衣之后便随您去。”
“那您快点,娘娘正等着您,说是和您一起去审一位姑姑。”
玉琬浑身一阵悚栗,来得这么快?!
慢腾腾走在石花面上,玉琬心里乱极了。
“琬姑姑来了?”
玉琬连忙行礼:“奴婢见过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天后竟然出来了,她上前来亲热地拉着玉琬的手,道:“玉琬既然来了,那就一同去吧!听说那犯事的姑姑与你情同姐妹,所以本宫才将你唤来,也好做个见证,看看本宫处事是否公平。”
玉琬强颜一笑,道:“娘娘处事自然公平,奴婢不担心!”
天后点头浅笑,玉琬只觉自己头皮已经发麻。
“不好啦!不好啦!娘娘!”
一名看守的麽麽跌跌撞撞跑来,头发凌乱,上气不接下气。
天后喝叱:“大胆!有什么不好了!你看你,成什么体统!”
只见那麽麽腿软伏地,结结巴巴道:“娘娘,那……那禁阁失火了!”
众人大惊,空中已经飘来浓烟的味道。玉琬顾不得礼仪,拔足便奔,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甄儿可千万不能有事!
使劲推开禁房门,房内浓烟滚滚,她用手使劲煽开面前遮挡视线的烟雾,嘴里哭喊:“甄儿!甄儿!你在哪里?”
只听身后一声巨响,甄儿出现在她身后,竟然将房门锁住。
“甄儿!你要干什么?”
甄儿笑,她的笑容是那么凄美,就像一个对生活再无眷恋的人在用她的笑容与世界诀别。
“火是你放的?”玉琬瞪大了眼,轻声问。
甄儿没有否认,她缓缓点头。
玉琬冲上前,摇撼她:“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不想活,而我知道,你也会来!”甄儿的眼神变得异常温柔。
“为什么?”玉琬不明白。
“为什么?你不明白吗?玉琬,你那么聪明,你不会不知道的!”甄儿蓦然歇斯底里起来,她心中那无法言喻的畸形恋情在顷刻间膨胀,她的心已经被痛苦填满。她喃喃道:“我知道,我无法与各位王爷相比,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从你身上得到同等的回报。如果,如果没有这件事的发生,我会一直守在你身边,永远保持沉默。可是,现在不行了!晚上的时候,我的线人告诉我,你求陛下没有成功,我就知道,我没活路了!”
“你先起来,我们先出去再说!”玉琬焦急地喊。浓烟已经变成了明火,身周的一切都在“嗞嗞”的响,各种材质的东西燃烧时放出的黑烟呛人口鼻。甄儿失常了,玉琬想拉她,可甄儿就是和她对着干,死守着房门不让开,直到两人都筋疲力尽。
外面隐隐传来喧闹的人声。
“玉琬——玉琬——”
她似乎听到了平王的声音。
“听到了吗?那是平王!”甄儿笑了,玉琬突然觉得她有一丝残忍,可也仅是一丝而已。
“你以为你能和平王在一起吗?”甄儿继续笑。
玉琬停下手中的动作,惑望着她,难道……

038 大火(下)
“没错!我肚子里的孩子可能是平王的!”甄儿说得很得意,“不知道吧?我对平王和安王下药,然后就有了这个孩子。说实话,这孩子是谁的,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应该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躲着你了吧?”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打击的了!玉琬退坐到地上,一直摇头,她无法相信,眼前这个人还是她的好姐妹甄儿吗?
“你去把她的衣服换下来!”甄儿大声道,显得很焦急。
玉琬回头,朝她所指的地方一望,那里躺着一个已死了的宫女,身材和她相差无几。“你杀人了?”玉琬简直不敢相信,“你真是走火入魔了,入魔了!”她大叫着后退。
“叫你去,你没听到吗?”甄儿挪了挪身子,房间已经烧着了,她们彻底出不去了。愤怒、绝望一时之间涌上玉琬的心房。
“换衣服!”甄儿道。“如果你不换衣服,我就把平王他们引进来,你一直没喊,不就是怕他进来吗?”甄儿咳嗽着威胁。
玉琬恨恨地瞪她一眼,终于走到那宫女面前开始换衣服。
“别忘记把你身上的每一件东西都与她交换,一件也不能少。”
玉琬不说话,只顾咳嗽。
衣服换好了,甄儿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像落日的霞晖。
“你从这里往外看看,与你心爱的男人告别吧!”甄儿说完朝柜旁爬去,那里有她所有的家产。
外面的人在不停地泼水,平王被人压在身下,火光映红了他的脸,玉琬完全可以想像到,他的眼睛一定比他的脸更红。他在使劲挣扎,用手锤着地面。可顺帝在旁不断地喊:“你们听好了!把他给我按住。”
眼泪似泉涌出,别了!王爷!别了!昶!
“铛!”一根大梁落下来,差点砸着玉琬。
甄儿大叫:“你快过来!”
玉琬道:“你不是希望我陪着你死吗?”
甄儿笑:“是!我是希望你陪着我死,那你就看在我们姐妹一场的份上过来好不好,我们一起死在这!”她指了指自己所在的位置。
玉琬回头,贤王和安王也来了,正在大火外边胡乱查看,安王跳起来,贤王死死将他拉住,两人的样子心急如焚。平王的声音已经听不到了,只看得到他还在挣扎,在地上歧拱扭动,玉琬恋恋不舍地朝他望一眼,满身绝望。
“我过来了!你想以什么姿势死?”玉琬的脸上没了生气。
甄儿吃力地从身后掏出一个包袱丢给玉琬,玉琬接了,感觉挺沉。
“这是什么?”
“你以后要用的东西!”
“以后?”想到甄儿让她换衣服,看到手中的东西,玉琬霍然明白过来,她惊喜道:“你有办法出宫?”
甄儿点头,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出口在哪?走!我们一起出去!”
甄儿拍了拍地板,玉琬立刻使劲将它板开,果然,底下是条暗道。
“从这里出去,可以直接到城西。”
玉琬点头,甄儿的这招实在是出乎她的意料。
“你先下去吧!”
玉琬摇头,“你有身子,你先下。”
甄儿将包袱扔下,道:“你先下吧,这里有暗门,只有我知道,我来关!”
玉琬拗不过她,只好先探身入内。洞内很宽敞,也很陈旧,想来建工已久。玉琬不由得佩服起来,甄儿真是不简单,这样的暗道她都找得到。
“你怎么还不下来?”玉琬叫。
“玉琬!”
“嗯?”
“好好活着!”甄儿再次笑。“孩子是安王的!是他喝醉了酒将我当成了你!根本没平王什么事!”
玉琬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可当她要再说什么的时候,甄儿已将洞口锁死,上头传来凄历的惨叫,可以想像,带火的大梁压在人身上的情景,玉琬掩嘴而泣,拖起地上的包袱,摸黑狂奔……
天朝顺帝元年九月二十一日,禁宫大火,两名宫人葬身火海。顺帝大怒,至此以后,贤王、平王、安王三位王爷痛哭失声,平王从此一蹶不振。顺帝无奈,准其归隐。
天朝顺帝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国舅以十三项大罪入狱,判秋后斩,诛二族,流放五族。国舅把持朝政期间的冤案得以平反诏告天下。
天朝顺帝二年九月二十一日,顺帝焚毁先帝遗旨,有人说,看到写有“皇贵妃”三字。
天朝顺帝三年七月十二日,有人在街上看到昔日的平王见到一名女子,竟失态上前将其抱住,像孩子般痛哭流涕。
时间在继续,天朝的历史在继续,后宫的往事在熙攘的人流中尘封,或成为故事流传……
—本部完—

人物番外篇 甄儿的独白
我的名字叫甄儿,十一岁的时候爹娘相继过世,新嫂子容不下我,向哥哥进言将我送进宫。就这样,十一岁的我带着几分惊慌害怕、几分彷徨无助、还有几分好奇进了这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第一次见到玉琬是在小宫女们集合的大厢房。身边的小姐妹们都和我差不多,大家都带着几分胆怯和新奇,唯有玉琬,她直直地伫立在我们中间,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扎眼。她的脸上带着疲倦,可她的眼神却是那么的平静,平静得让我忍不住去观摩,再观摩……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不停地在暗中窥视她的一举一动,偶尔她的眼神扫过来,我的心便像小鹿般乱撞乱跳……
很幸运抑或是不幸的开始,我与玉琬分到了一起,我们同寝同食,两人共枕而眠。
“你好!我是玉琬,你叫什么名字?”她微笑着自我介绍,那是她开口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我的脸蓦地火热起来,我知道,那肯定很红……
我们相识,熟稔,开始无话不谈……
时光匆匆,转眼间就是我们分开的日子……
我们两人都是上等宫女,虽然我在心里无数次祈祷让我们分到一起,可我们还是被分开了。她去了慈宁宫,整个后宫之中身份最尊贵的女人身边。而我,则被留在了坤宁宫。临选前,我用飞上枝头做主子的想法试探她,真的很高兴,玉琬为我担心生气了!为此,我兴奋得好几天都睡不着。她,也是在乎我的吧?
惜姑姑对我很好,处处提点我,没有玉琬在身边,我做事也总是小心翼翼。因为,我要活着,好好地活着好照顾她。虽然,我在她面前总是那么大大咧咧,粗枝大叶……
我喜欢看玉琬因为担心而扳着脸孔训我的神情,我喜欢听她温柔细腻的声音,我喜欢记着她那些透着浓浓关切和真心的话语……十四岁的时候,我从老麽麽那里得知,原来,世上还有磨镜……
我讨厌听到关于皇子们喜欢玉琬的消息,可又忍不住去打听……我讨厌七皇子看玉琬的眼神,所以我给玉琬我喜欢七皇子的假相……我讨厌二十一皇子总是去缠着玉琬……我更讨厌十九皇子,因为,他得到了玉琬的心……
看着天朝风起云涌,看着主子们明争暗斗,看着玉琬一次又一次在旋涡中抽身……我欣喜,我高兴,因为玉琬没有嫁给任何人……
可是,平静的日子终于结束。
这天,刚刚下过滂沱的大雨,地上坑坑洼洼积了不少水坑,我小心地绕过积水,手里端着几样精致点心,我和玉琬约好,今天要去看她。
一个人影朝我直奔而来,撞翻了我和我手里的托盘,像风一样旋走而过。我忍着臀部火辣辣的疼痛回头,却怔住了……那不是以前的二十一皇子,现在的安王吗?他步履踉跄,背影看起来萧索而又廖孤。怎么?发生什么事了吗?
下裳已经湿透,我支身起来,手臂刚刚被突如其来的强烈震动伤到,这会儿还有些痛麻,我蹲在地上捡盘,咧嘴抽气。热烈的呼吸声从身后传来,炽热的气息直冲在我的颈脖,我受惊回头,正对上安王因酒气充血而红的眼眶,他的眼神看起来有些迷离徜彷。不知何时,他又回到了我的身后。
“奴婢见过安王!”我行礼。
好半晌,也不见人叫起,我自叹倒霉。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猝不及防,我被人拉起,安王扯着我走向浓密的树丛,一时之间,我大骇,刚想尖叫,却被一只大手捂住,我惊恐地望着他,眼神带着乞求和哭诉……
“嘶——”我的外衣被撕裂,充满酒气的嘴朝我凑来,他疯了,他狂了,为什么会这样?渐渐地,我的力气在挣扎间消耗殆尽,我认命闭眼,又大又烫的热泪自眼角滚落……
“啊——”下身传来被人穿透般的刺痛,我的心,随之而碎……
安王哭了……对不起!对不起!玉琬,我爱你!我要得到你!你不要嫁给十九哥!不要!他哭着请求,脆弱得像个孩子……但很快,短暂的温柔脆弱之后,随之而来的又是肆虐和疯狂……
我知道,我做了玉琬的替身,认识到这一点,我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
“你——”他清醒了,受伤的眼神带着痛苦和歉疚。“我会负责!”他说。
我的冷笑,嘴角带着嘲讽扬起:“不需要!奴婢身上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我起身,浑身酸痛……我咬牙,倔强地踏步而出……还好,天已经黑了。
他追过来,脸上带着惶悸:“对不起!我喝醉了!”
“我知道!”我的声音很冰冷,连我自己都感觉到凉意。
晕黄的宫灯下,他的眼睫黯垂,神情十分悲伤……倏然,我竟可怜起他来……
第二天,我照例去见玉琬,心细的她已经开始怀疑,可是……昨夜的事情……她是无任如何也猜想不到的……
我贪婪地望着她,要将她的音容笑貌深深地嵌进脑海……
“和本王谈谈!”回来的路上,安王拦住了我。
我行礼,默默地跟着他来到一棵大树下。
“王爷不必再来找奴婢,昨天的事情奴婢一个字也不会泄漏,包括玉琬!”
安王凝重的眼神突地闪了闪,我心中暗暗冷笑。
“本王能做些什么?”他的语气变得沉痛,眼神变得闪烁。
我低头:“王爷下次见到奴婢时请不要再称本王!”
安王脸上闪过诧异:“就这么简单?”
我点头:“就这么简单!”然后不等他再说话,提步离开。他永远不会明白,“本王”与“我”之间的距离究竟有多远……
当我吃饭恶心,红潮骤然消失时,我就知道,我的命运到了……我日益凸起的小腹无法再隐瞒众人,我也无力再买通记录红潮的公公们,我知道,我的大限即至。
娘娘们以为孩子是天帝的,麽麽们对我百般折磨拷问,平日对我客客气气的温驯之人,摇身一变成了凶狼恶豹。我知道,这就是后宫……墙头草,从来都不缺。
我被关了禁闭。
门开了,我眯眼,努力适应强烈的日光。几天了?我不知道,也不记得,一个对生失去渴望的人,是不会关心日子的。
我看到了玉琬,她的眼神带着不可置信和怜惜,她在颤抖,因为害怕吗?
我苦涩自嘲,她在乎我又能如何?我们之间永远是平行线,永远拧不成一条。
不过,见到她,我还是不可抑制地兴奋和感动,是啊!她是玉琬,善良的玉琬……热泪迎光而落……我想,我的脸色一定苍白……我知道,她一定会竭尽全力来救我,所以我叫来小娟……我需要时刻了解外面所发生的一切……
我瞥一眼脚下,嘴角浮笑,还好,早有发现……
火,浓烟,我,玉琬,外面喧闹无法进来的人群……
我知道,天后对她动了杀机……
我必须抢先……必须……
果然,玉琬最先冲进来,看到她慌张的神情,我的心,很沉静……
很快……你就可以自由了……
“为什么?”她在质问我吗?
为什么?我也想知道!我曾经试着忘却……我曾经试图自杀……是啊!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本能的感情如果能用“为什么”三字来问答,那该多好!可惜,它于我有问无解!
我告诉她我肚子里的孩子是平王的,安王也有份……请原谅,我实在想要发泄,想到说一些或者做一些我活着的时候永远不敢奢望的事情……
她愤怒了……意料之中……
我告诉她我的感情,她虽然怔愣,却没有疏远我……没有厌弃……更没有恶言相向,有的,只是歉疚和无奈。我该知足了,不是吗?至少,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温柔地注视着我。
“孩子是安王的,是他喝醉了酒将我当成了你!根本没平王什么事!”我这般告诉她。她的眼里,泛着欣喜……果然……平王才是她的最爱……但很快,她就意识到了不对,可是,已经晚了,我已将洞口锁死……
火越来越大,烟越来越浓,我已经感觉到了窒息……身下的玉琬还在拍打,喊叫……
我回身,看到玉琬的衣服穿在另一个人身上,那是我逼她的,却是为了救她。我要她自由,我要她幸福……我爬过去,附在衣服上,衣服现在的主人身体已经冰冷,我不在乎……闻着衣服上熟悉的淡香……火光吞噬而来……我看到玉琬笑吟吟地站在火里……她伸着双手,想要给我拥抱。
_________全书+番外完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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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一
大江在这里被劈成两半。长江拦腰斩断之后,在孤岛的两翼白缎一般因风飘散。顺着江水东去,孤岛像一只负重的灰色巨鳄,吃力地溯游爬行,沿着你的错觉向你森森匍匐。水块厚重,从江底挤出江面时缓慢而又固执,呈蘑菇状簇拥豕突,大片大片浑浑黄黄地旋转。这旋转笨拙、执拗、舒坦,每一刻都显现出固体的傲慢与自负。
天气很好。四月的阳光在大清帝国瓦蓝色天空中摇摇晃晃。几片游云轻抹淡写漫不经心,对天空的主宰有一种毋须过问的自信。远处江面像一张不平整的巨形锡箔,沸沸扬扬折叠着白光。鱼鹰们勇猛地从半空扭转着身躯扎向江面,小鱼在一个狭长的甬道里停顿了几下,随即滑进了一个温热的黑色世界。
扬子岛漂浮在江心,仿佛固体的江浪堆积而成的古墓。出于一种谁也没法弄清的力量,长江水位的深浅向来无法改变扬子岛海拔的高低。未来的地质学家曾经为此大伤脑筋,但远在同治年间就有一位智者发现: 扬子岛和地壳没有任何瓜葛。扬子岛在江水之中实证了“水涨船高”的全部涵义。粗硬挺拔的扬子岛顶破了女性###般开叉的江面,暗示着生命实质的原始精神。
公嘴港在阳光的烘照中懒洋洋地宁静。空空荡荡的公嘴港飘拂着团团腥气。几条破旧的渔船被几块石头搁在岸边,拦腰以下布满青黑色的枯苔。几个螺蛳夹在朽洞里,张大了等身的嘴巴,对天空抒发绝望。三四个小孩坐在江滩悬架着的破渔网边,蓬头垢面,凌乱的头发上空一缕一缕的腥气苍蝇一般飞来飞去。一只狗卧在破船的船头,下巴枕在伸得笔直的前腿上凝视远方,目光中###出哲学思维的哲理深度,随后打了一个非常到位的哈欠。这哈欠暗藏着刻毒的仇恨和狰狞。调整好表情后,狗半眯起眼睛,用长长的红舌对称地舔了舔两侧的上唇,随后把脸上的模样弄得加倍的认真。狗的后半身印着渔网的阴影,使这只超凡脱俗的狗加倍地显得宗教。
狗的哈欠和腥气之间一定存在一种默契,否则江滩上的腥气不会一下子来得如此浓烈。这股腥气在狗的哈欠之后一反常态叫嚣异常,在你的面前披头散发扯野撒泼。强烈的腥气使扬子岛的宁静陡然蕴藏了许多不祥意味,使这种宁静成了一种等待——仿佛酒杯脱手之后坠向石头之前的刹那。
难得的好阳光使扬子岛几乎成了一座空岛,所有的渔人全都蜂拥在三里场渔场。但是——文廷生今天没有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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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二
他今天没有下江和下面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实际上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并不意味着有什么内在关联。许多作家就这样,他们总是把这个世界弄出许多前因后果来。下面这件事和“他今 天没有下江”没有一点关系——但你不能把这件事跳过去。你最好往下看。你要是跳过去你八成是存心想和艺术对着干。
一千年或者一百年前——反正不是德宗皇上爱新觉罗?载登基帝国的光绪年间,那时文廷生和熊向魁的破屁股挂钩船还没有停泊公嘴港——江龙王白龙家族发生了一起内讧,白龙王的三太子一怒之下负气出走。你要是属龙的,你一定会知道,龙家总谱有红、黄、黑、白四个门户,分卧珠江、黄河、黑龙江、长江四个水系。一千年或一百年前的内讧,发生在长江水系的白龙家族。白龙家族的三太子秉承了天精地英山灵泽秀,年少气盛,意欲割江而治,独尊一方。他选择了洞庭湖的支流湘江,潇湘女用斑竹皮为他装贴好了龙宫龙榻,并做好了怀孕心理及生理上的全部准备。“不行,”龙王爷回答三太子时用了铁硬的口气,“湘江受天孕已久,将自生一条天龙来,你到时自不是他的对手。”“——你给我岷江!”三太子记起了许多年前遇见过的娥媚女,对父王说:“岷江受地孕已久,你同样不是地龙的对手。”白龙王冒着五雷轰顶之灾向爱子泄露了天机,“天龙、地龙为夺长江尊位,必有一番争斗,等他们鹬蚌之争到了尾后,你方可收渔人之利!”三太子年少急功,认定父龙的行径实属“不容他人酣睡”,一怒之下出走龙宫,借了鲟鱼的一张皮甲,从此云游四方。具体的出走日期现已无从考证。历代所有的正、野汗青都没笔录记载,你只能把它理解成所有的神话故事惯用的时间概念——从前。但这件事本身绝对不是神话或者传说故事,这件事千真万确毋庸置疑。不久之后这些事全要在扬子岛得到应验。你要不信你可以找一本《成语字典》来翻翻,“白龙鱼服”这个条款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只不过现在的意义被一些语言学家鱼目混珠,弄得你真伪难辨。
你现在当然不能去翻字典,一件重大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这种时候你最好不要离开,你可能已经注意到: 文廷生今天没有下江。
在扬子岛的最高峰,文廷生坐成一块石头。他的宽大额头反弹出四月阳光精亮的光点,浓黑的长辫从后脑一直挂到后腰,远望去使他像一块硕壮的顽石灌注了灵性。三里场渔场的渔船在他视线的那端,遥远得星星点点,像一只只小鱼左晃右动。他的眼睛慢慢眯起来,目光收网似的把三里场的渔船紧紧罩住。
他不是扬子岛人。他成为扬子岛人全因为去年盛夏的那一个神秘下午。真的,这件事要不是有人亲眼看见,你重复八辈子可能都没有人相信。那天下午是文廷生的破屁股挂钩船离开龟瓜沟的第三十一天——龟瓜沟是洞庭湖边的一块弹丸灵地,光绪年间已经产生了一位举人二十一个秀才。文廷生在龟瓜沟落草滚爬长大###。他听江湖艺人说,顺江水东去,有一块长江金水带,谁要有了那块码头,谁就有了长江水里的金库。要不了三年,你可以踩着光绪元宝铺成的水路回家。文廷生鼓动了外乡人熊向魁和瞎眼先生的独根香旺猫儿,买下了一条破屁股(破屁股是一种渔船的名字,你别以为名字不中听,这种船苗子长,再凶的浪都跳得过去,为了增加稳定性,尾部分成两半,从后面看上去就像你的屁股,分两瓣的)。破屁股踩着楼梯似的江浪,一步一步朝下江踩去。
那个下午是他们的破屁股挂钩船进入江腹的第三十一个下午。天气不算坏,太阳在天空一副县官老爷公事公办的派头。文廷生坐在破屁股的后身,手把舵柄目注远方。江面宽阔,几片白帆翼羽透明。远处细成黑点的飞鸟底下,一座孤岛正黑森森地从江底抬起头颅。“旺猫儿,”文廷生冲着正在舱里瞌睡着的旺猫儿说,“准备卸篷。”
但一样东西很快吸引了文廷生的注意。一根高耸碰及云端的巨大柱体像天空的尾巴立在远处的江面。这尾巴如同一张倒放的###喇叭,灰黑色,旋转着歪歪扭扭的可怕身躯,软软飘飘却又迅疾无比地向文廷生威逼过来。大江晃动着挣扎了几下,江水就顺从了这种旋转立江而起,呼啸着向天上倒挂而去。“——龙卷风!”船头上熊向魁的岷江口音被夹在喉管里的恐怖扯得四分五裂,但只一眨眼,那一声七弯八岔的“龙”连同整个破屁股挂钩船,一同发疯似的旋转着上了天……
江浪依旧在江岸边拍打。时间过去了多少已经毫无意义。文廷生隐隐感觉到头皮随着江浪的哗啦声生生发痛。他艰难地睁开眼睛,定了会儿神,意识到自己的头发正缠在斜长在江面的一棵杨树枝上。他吃力地转了转脑袋,几根菹草和茨草正在江边的浅水里顺着江浪颇有节奏地男追女欢。一条孤尾藻根贴在文廷生的唇边,散发出淤泥腐草的原始气息。文廷生吁了口气,断断续续忆起了刚才旋转而去的龙卷风。他重新闭上眼睛,是的,他想歇一下。
在他要闭眼的一霎,文廷生的目光似乎得到了某一种暗示,他闭上眼,狠劲甩了甩头,再瞪大了眼睛,他的头皮似乎被什么东西轰了一下: 离他六七尺远的地方,一双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自己。一双鳄鱼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自己!文廷生几乎叫出声来。他清清楚楚地看到灰鳄静卧在他的对面,冲着自己微笑,眼睛像一个害着眼病的老头,流着泪水精亮精亮地眨巴,尾巴重复着刚才龙卷风的动作,由粗到细作歪歪扭扭的转动。每一次转动灰鳄扁扁平平的额头上瘌痢巴巴的蟹壳色硬纹就愈加清晰起来。……在离文廷生的鼻子四五寸远的地方,鳄鱼张开了嘴巴,七零八落的牙齿充满刻毒的笑意。文廷生死死地屏住呼吸,鳄鱼嘴里哈出来的死鱼腥臭像枯瘦的手指一样伸了过来。文廷生叭地关上眼睛,牙齿咬得脑袋格棱棱地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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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三(1)
用力抿了抿嘴巴,文廷生把目光从三里场收回,在小山颠上站起身来。长长的身影被四月里的阳光簇拥着,在小山坡上曲曲弯弯地挂将下去。他的身影碰及的野花一个个耷拉下了脑袋,抽了魂似的蔫不拉唧。
公嘴港,你得更名廷生港!
这句带着很浓湘江口音的话在文廷生的门牙上撞了几下,如同一块巨石滚回了他肚子里的某一个角落。他要扬子岛,是的,扬子岛必须是他的。除了他,谁也不配在扬子岛这块宝地呼风唤雨吞云吐雾。他宽宽瘦瘦的脸上表情全都舒展开来,这是他想好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后常有的神情,带着天空的恢弘感——也就是几年前旺猫儿算命先生的瞎父亲所说的“天子气象”。旺猫儿的父亲鬼精鬼灵。任何一张脸只要他瞟一眼,总能道出个天干地支黑道黄道来。旺猫儿的父亲一定与上天的某一位神灵有着暗合的契约,认定文廷生具有与生俱来的天子气象。他把自己祖坟上的独根香旺猫儿打发出来,从此在文廷生的身后尽忠尽孝形影不离。旺猫儿从他鬼精灵的父亲那里秉承了晓天知地的鬼气,这与其说是秉承不如说是一种变异——他有一副神奇的胃口,是的,他可以几十天不吃不喝大米或者苞谷,只要有成捆成捆的纸张书籍,任何一本书在他嘴里仿佛山东人手里的薄皮煎饼,脆生生地香甜。——吃完之后就满口胡言,书上说什么嘴里就说什么,梦话也不例外。有一天文廷生听着他说了一夜的《孙子兵法》,结果是第二天文廷生发现书箱里永远失去了钦定全册康熙版本的古代兵书。两天之后,他从旺猫儿的大便里发现了毛边纸张纤维,但上面的墨迹早已荡然无存。
他需要他!现在!
所以他立即登上了一条小舢板,划向三里场渔场。
你当然明白这两个“他”表示了两个不同的语言意义和实物人体。
旺猫儿站在三里场渔场的破屁股船头。他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太阳。太阳正对他做着鬼脸。这鬼脸的不祥意味着立即使他回味起去年夏天不祥的下午。那时旺猫儿正在船舱里打着瞌睡,模模糊糊听到文廷生的吆喝在耳边扯了一把:“旺猫儿,卸篷。”他懒得动,只对船舷拱了拱屁股,重新让困意弥漫了整个大脑,熊向魁的一声恐怖的###之后,旺猫儿咂咂嘴巴,闷闷地觉着自己的体内发生了点什么变化,很仙气,轻飘飘的。直到船体仿佛轰隆一声触了礁,旺猫儿才睁开眼,惊慌地对着船头船尾呼唤文廷生和熊向魁的名字。他爬出了船舱,两眼顿时产生一股强烈的眩晕——破屁股挂钩船魔法似的停泊在一座山颠上。
“旺猫儿,旺猫儿!”
熊向魁的岷江口音从不远处飘来——他正坐在一棵大树的喜鹊窝上。
“我们遭龙卷风啦!”
熊向魁在远处喊。他的平静和旺猫儿的失措形成反差。熊向魁念过几天书,只有在他的眼里神奇的事才不神奇。
下山后发生的事比龙卷风更让人匪夷所思。下山后的熊向魁和旺猫儿一度以为自己一下子误入了蛮夷。光绪圣上的皇恩浩荡在这里星影不见,他俩被一群席地而跪的人弄得高大无比。地上的人们抬起头来,眼睛里散出了惊恐的绿光。那神情使得一向持重的熊向魁也摸了摸脑后的三尺长辫,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或者必须出点什么差错才对得起地上跪着的人们。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孤岛 三(2)
“请问……仙家是……”
领头跪地的是一位五十开外的黑汉,粗布圆衫领口紧紧裹着他的黑脖子,两排鱼眼项链挂在胸口的两边,散发出腥臭的目光,腰间缠着一圈黑绢褡膊。
“这是我们……族长……雷公嘴……”
雷公嘴身后一位尖下巴的男人提了提腰间的渔网,打着瘦精精的哆嗦。
太阳对旺猫儿做了个鬼脸转过身去。旺猫儿回过头来,远处金黄色的江面正驶过来一条小舢板。划船的一准是文廷生,旺猫儿从那人额头上锃亮的金属光芒一眼便知。
雷公嘴左手提着双齿叉走在最前头。十几个光着上身的男人阴暗着表情颠在他的屁股后头,雷公嘴裸着上身,腆挂着的大肚子连同胸脯上两块已经松软下来的肉疙瘩,随着他的走动上下抖合。他的###只剩下一只,另一只早已经成了瞎头闭眼的刀疤,带着野蛮的表情,闪着亮光。这只已经变成刀疤的瞎###是他光绪二十四年光辉业绩的凭证。——这是过去的事,但你以后会明白。
雷公嘴的屁股压住了这块码头之后,雷公嘴几乎没有过亲自出马的先例。没大事,他一般不出门,整天在家里端着他的白银水烟壶——这是他二十年前用三筐上等刀鱼从江心的一条油船上换来的。上头有精镂的双龙戏珠画纹。但今天,他无论如何端不住那只白银水烟壶了,一顿饭的工夫前,天龙把那只破屁股船从天上送将下来了,他暗暗感觉到自己离黑道已经不太遥远。
“我们还有一个人。”
刚从喜鹊窝上爬下来的熊向魁对雷公嘴说。熊向魁的上江口音使他觉得有点仙气,但雷公嘴还是暗地里松了口气: 他们讲的到底也是人话。这使他顿时壮起了胆子。
“雷某一定帮你找到。”
不论是凶是吉,他必须把另一位天客找到。
他是个粗人,可在他提着双齿叉走向江边时,他预感到小岛上的石头会有一天像今天的长江一样卷起波涛。想起这个,他脑后粗大的辫子越发变得沉重。脖子上江猪鱼眼项链也发出了更加不安的气味——这条项链是他在江里浪迹十几年的佐证。也是他能够统霸这个孤岛的可靠凭据。扬子岛是他的命,只要有岛在,这个岛以外有没有另外一个世界就显得毫无意义。在他的眼里,长江是一个深得无底,一直深到另一个世界的水带,他们不需要外人,就像白鳗不需要听懂狗叫一样,他们所要做的只是打鱼,然后在江水中的某一个地方,把鱼送到一个陌生人的船舱里,再从他们陌生的船舱里换回他们所需要的东西: 几条鲫鱼换一把盐,几只母鸡换一块布。他们从来不计较什么规矩,他们凭着他们肉眼对价值的一种直觉,觉得自己不吃亏,就用手彼此拍几下,成了。而下一次的交换,他们固执地以上一次作为准则,以此类推。其实所有的人都一样,都习惯于把自己的第一次作为下一次的准则。
当然,岛上的事,他们有自己的一套,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红白喜事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决定这个岛上大小事宜的,是英名盖世的老板仙起名的“鲥鳞会”,“鲥鳞会”的头人,则是手把双齿叉的雷公嘴。
而现在,整个岛上只剩下了下午龙尾巴甩下来的一串恐慌。
更关键的是他必须亲自找到另一个仙家。
“总爷,鳄鱼!”
雷公嘴身后一只黑鱼一样的手指指向不远处的江面。那只手的指尖睁开了一只小眼睛。

孤岛 三(3)
雷公嘴看得真切,那只开张的齿形大嘴正逼近一只双目紧闭的头颅——一只陌生的头颅。
雷公嘴手里的双齿叉“哧”地一声轻响,冲向了蟹壳青色的鳄鱼,如同蛇的舌头“哧”地叉向盯着一只蝗虫的青蛙。三里场在一步一步向文廷生的小舢板逼近。文廷生已经能够看到旺猫儿横在江面上抽筋痛苦前合后仰的身影了。眼下是捕捉河豚的好节令,开春的日子河豚浮出水面晒太阳,只要你用竹竿一碰,它就气鼓囊囊地漂在水面诈死,用不着你下网垂钩,你只消坐在船头,一只手消消停停地把鱼往舱里拿,比你跟在新娘子后头抢光绪元宝还利索。河豚肉鲜嫩无比,鲜得你舌头在嘴里打哆嗦。但河豚吃不得,眼和血都是剧毒。可扬子岛人不在乎。扬子岛的人不论老幼都有拼死吃河豚的精神,更有拼死吃河豚的精明。天底下,吃河豚成了扬子岛的事。再毒的河豚,到了扬子岛人的手里,就变得如同鲫鱼、黄鳝一样保险可靠。文廷生的小舢板渐渐靠近了捕河豚的渔队,但他突然注意到,渔船不像往日那样三三两两漂在江面,几十条渔船里三层外三层在江中围成了一个圆圈,欢快中夹杂着恐怖意味的叫声江浪一般起起伏伏。——出事了!文廷生的脑海里闪过一道雪亮的闪电。——这显然不是平日打鱼的船形。近日来文廷生始终有一个预感,也可以说一种渴望,这世界要出点什么事情。——你很难说得清预感和渴望之间有时谁为因果。
是的,出事了。一条少说也有四百斤重的鲟鱼被十几条大网团团围住。鲟鱼锃亮巨大的身躯在江浪里汹涌澎湃。所有的渔人手忙脚乱乱成一团。女人们带有原始气味的叫喊像一条条绳索把一切弄得更加纷乱如麻。这条鲟鱼最初出现在渔网里时所有的渔人欣喜若狂。不要说娘儿们,就是每一朵浪花上都铺着脚印的老渔汉们,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这么华贵的鲟鱼,但也就几口饭的工夫,手把钢叉、渔枪的汉子们几乎全顿住了手脚,扬子岛上流传了八辈子的白龙王三太子的传说,立即在他们呆滞的目光里一个劲地传递——这鲟鱼是不是三太子?巨大的恐怖立即替代了巨大的欣喜,每一张油亮的黑脸都成了怪兽,眼珠子笑盈盈的,可瞳孔里喷出的却是死气。这死气如一把锋刀,把阳光一茬茬拦腰斩断,一根一根松松软软地飘坠江面。
放了,舍不得;捉住,有谁敢?
文廷生的嘴角溢出汁液般的笑意。灵感叭地一声在他的脑海中骤然开炸。木桨在他的手中微微颤动,这是个好机会!他对自己说,他要抹掉雷公嘴!这念头在他心中翻腾已久,这个巨大的念头产生于他一踩上这个孤岛当天的某一个刹那——文廷生闻到了鳄鱼嘴里吐出的腥臭味。他死死地闭上了眼睛,与其说惧怕鳄鱼的狰狞,不如说在等待最致命的一击——你要是身临绝境你一定会产生这种奇妙的心理。江浪的涛声和孤尾藻根上原始的腐臭都已远遁。他在等……可撕肝裂胆的致命一击偏又欲擒故纵姗姗来迟。
他颤栗于失魄中的等待至少有二尺长的光阴。他隐隐听到了闷闷的一声“啪”,随后的一切又回复了原始的安静。他睁开了眼,鳄鱼的背上早竖着一根叉柄,叉尖的白光瑟瑟抖动。他轻轻松了口气,身上的骨肉似乎失去了关联,一同往下坠落。他感觉到几双大手正在他的身上向岸边努力。半晌,他再一次睁开眼,十几个###着上身的汉子早已在他的对面跽身而跪。

孤岛 三(4)
文廷生眼里不解的程度一如雷公嘴眼里虔诚和惧畏的程度,一如鳄鱼眼里挣扎着的绝望的程度。鳄鱼嘴巴极夸张地张大着,背脊上垂直着一把双齿钢叉。文廷生把目光从鳄鱼蟹壳青色的硬皮上拉开,脑子里一时理不出头绪。不过,这是个好地方,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充满阳光和水的混合气味——这气味使他的脚板一不留神走进了一百年前。
是的,这地方的远古气息足足使他向后生活了一百年。
他机械地跟在雷公嘴的后面,眼前的世界越来越显得玄秘。扬子岛有多大,他不清楚。他看得清楚的是起起伏伏的岛面上满布的水竹、净竹、铜钱树、鹿角栲、白栎、木和白马骨。空气里的绿色在整个岛上晃悠晃悠,几条水沟蜿蜒在绿网里,清清绿绿全然不似长江里的浑浑黄黄。天空的倒影使水沟愈加显得深不可测,两岸的大树横七竖八,几株直挺、几株旁逸、几株半坠入水,网状的树根在半塌的岸边熙熙攘攘裸露在外,毫无规则地东窜西突,凤眼莲和茨藻半浮于水面……青草味从土地里散发出来,与几朵粉白的小蝴蝶勾肩搭背,在水岸边时而迅疾时而舒缓地走动。“汤狗,”雷公嘴回过头去对着身后的一位汉子,“晚上宴客,下水拿几条好鱼。”汤狗向雷公嘴弓了弓腰,跳下水去,一个喷嚏的工夫,甩上来几条红尾鲤。十三片黄壳江龟随后冒出了水面。文廷生原地立住,肚子里叽咕了一下: 真是块好地方。
“请!”顺着雷公嘴的指尖,一条石街在绿丛里把石头的苍白延伸到远方拐弯处。一方一方淡黄的竹皮房屋补丁一样扒在石街两旁的绿色里。酒肆、小货摊头、铁匠铺、铜匠担、箍桶家当、篾匠小凳一簇簇躲在竹皮屋檐下的阳光阴影中。铁匠铺里的火炉依然冒着青烟,小伙计们木呆眼睛,手撑大铁锤,打量着一行路人。显然,龙卷风从江面划去之前,这里曾热闹叮咚过。龙卷风和龙卷风带来的三个晕头转向的客人,把整个扬子岛闹得更加晕头转向。
在一座华贵而又原始的高大石屋前,雷公嘴立住,对文廷生说了声“请”。文廷生立上石阶,熊向魁和旺猫儿立即放下手里的大海碗从堂屋里冲将出来,文廷生没有来得及兴高采烈,似乎凭借一样什么神示,他抬起头,头顶上一块厚大的木匾悬在飞突的石檐之下,鲥鱼华贵的鱼鳞被松树胶黏住,排成三个大字: 鲥鳞会。
刹那间,文廷生的脑海里划过一个玄妙的瞬间,同时闪过一个记忆——这里我来过?文廷生无论如何赶不走这个幻象: 眼前的一切,似乎在过去的一个什么时候经历过,并且,就在同一刹那,旺猫儿做过算命先生的父亲说过的话似乎开始被应验: 玉帝圣儿会安排你一个地方,你一到那儿就发现自己成了那儿的土地神。
他回过头去,石屋前的广场上云集了光溜溜黄灿灿的光背脊,所有黑白相间的目光全集中到文廷生的额角上,目光反弹出去使他的额头成了光芒四射的太阳。
老子要当这里的土地爷儿!
“老板,”他向雷公嘴宣布,“我不走了。”
文廷生的双手按住双桨。他很快使自己镇定下来。在一条大船旁,文廷生舍下舢板跳将上去,他的盯着渔网里白龙王三太子的眼睛跳出贼亮贼亮的湛蓝火苗。甲板上,文廷生腹部一个前挺,僵直着上身对着鲟鱼跪了下去,一声撕破江面的吼声冲着鲟鱼从他的嗓眼里飞窜而出——
“三哥!”
他对白龙王的三太子喊了一声三哥。


孤岛 四(1)
公嘴港向来是方圆六七十里的扬子岛最叫场子的地方。扬子岛的渔人下江归海,都要从这里调扯篷。把总公嘴港的,是老少皆知的鲥鳞会。鲥鳞会这块场子,你要不多长几根贱骨头,绝对不是你随便屁颠的码头。内六七十里的扬子岛,外三四十里的江水面,你要是翻了鲥鳞会的台面败了这家的风水,鱼肚子都没胆量做你的棺材。鲥鳞会的会头是扬子岛土生土长雷家家族的族长雷公嘴。雷公嘴早年爱听说书,神往已久神话故事里梁山泊上的好汉故事。浪里白条张顺勇斗黑旋风李逵,是他最为仰慕的英雄伟绩。逞才使气耍拳弄棒,少不得陪他度过青枝韶华。因整天在江里顶风斗浪,水下功夫最是了得。及冠,已长成通身水锈油亮的黑汉。粗大黑亮的辫子在坚硬鼓实的天灵盖背后,像盘地而立的眼镜蛇。光绪二十四年,有人亲眼目睹黑辫子叉出猩红的蛇信子。——那时候鲥鳞会早已成立。“鲥鳞会”的会名起源于岛上见过世面闯过码头的老板仙。老板仙以一身鳞状的瘦纹和捕过一条十六斤重的鲥鱼,使他从此五毒不侵。他的每一句话都成了扬子岛上的金科。十六斤重的鲥鱼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多年以后,他在船中寿终正寝时,手背上神奇地长出了十六张鳞甲,相传那十六张鳞甲可以使他碧落黄泉逢凶化吉。“鲥鳞会”成立时,大伙向他寻求会名,老板仙没有立刻交底,老板仙不动声色地在鸡血会上讲述了他讲过千遍的鲥鱼故事: 八年前的一个中午,天晴得像铺满鱼鳞一样锃亮,老板仙在江中撒开大网。这一天老板仙的胳膊里涌出一股柱体的气力,他歪过头看一眼鱼鳞状的天空,突然预感到自己的生命里将有一件重大的事情。他低下头,网边水下的一道雪亮的白光刺痛了他的眼睛,珠光宝气耀眼夺目的鲥鱼浮出了水面。哪个打鱼的没有做过美丽的鲥鱼梦!名贵的鲥鱼金贵自己的鳞皮胜于孔雀之于尾巴人类之于眼睛,它害怕挣扎起来渔网碰破了华贵的鳞皮,所以一动不动,静卧在大网的木浮旁边,等待渔人的捕捉。老板仙大为震动,鲥鱼那种玉全鳞皮瓦碎生命的镇定,使他动了恻隐之心。他悄悄收紧网口,下了水去,像新婚之夜把自己的老婆抱进卧舱那样,把鲥鱼抱出了水面。出了水的鲥鱼,不论什么秤称它,都不偏不倚十六斤。这绝对意义上的十六,大大超出了数学范畴里的标量意义,至今依然匪夷所思。十六不是个大数目,但对于鲥鱼,就如同你人长到了二百岁。“十六两的刀子十六斤的鲥鱼”,正是这个道理。老板仙对苍天行了九九大礼,把鲥鱼放回了江中。渔船披红挂绿热闹了整整三天。“天下有比鲥鳞更金贵的?”老板仙在讲完故事后一脸肃穆,“这会,该叫鲥鳞会!”老板仙的话是圭臬,一字千金,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说大便可以炼出黄金就得有黄金,炼不出只能是大便出了问题。
鲥鳞会成立的那会儿雷公嘴还是个虎愣虎愣的愣头青。除了一身的好气力好水性外,抛头露面的只有每年三月初八的“祭江节”。祭江节是扬子岛最隆重最大典最神秘火红翠绿的节日。石屋前的广场上云集了所有的岛上人,巨大巍峨的竹皮天篷中央端放着镏金神龛,大慈大悲普度生灵的观音菩萨脚着莲花鞋,左手持掌,右手柔执杨柳,两行籀文七拐八弯幽灵古怪: 杨柳枝头净瓶水,苦海永做渡人舟。四炷大香八炷高烛把匍匐在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弄得神情恍惚。前排的大盘子里,牛头、羊头、猪头双目紧锁,苦苦地思索一件有头无尾的可怕故事。两碟蒸鱼不屈不挠,双目圆瞪,大有精卫衔木和猛志常在的刑天气概。雷公嘴和另一位童身男子跽身对跪,对面的童身男子正把纸钱一张一张丢进纸钱盆。纸钱在逢双的日子用雄黄酒浸过,晒干,五张一组,分别印有蟾蜍、壁虎、蟒蛇、蜈蚣、蜘蛛……纸钱被火舌头一舔,片刻间化为灰烬。灰黑、猩红在半空中张牙舞爪鬼舞神驰。浓烈的熏烟压得你的鼻孔伸出一只手来,痉挛着在半空乱舞乱抓。

孤岛 四(2)
“钟衅——”大鼓司师这么高吼一声,雷公嘴就###着水锈油亮的背脊,系紧红绢褡膊子——他平时爱用纯黑色的。雷公嘴拔出大刀,提起拴在一边的白羊,轻轻一个滑刃,羊头立即在离羊身四五尺的大海碗边做夸张艰难的呼吸。雷公嘴随后平身,在竖立的牌位后洒上羊血。“九磕头——”黑压压的人头立即被一种神圣的力量按倒在地,雷公嘴站在台上七零八落地上下颠动。牌位的正面标准的宋体朱红大字:福德皇水正神每年一度的祭江节使雷公嘴在扬子岛小有名气,但离大红大紫还差得很远。雷公嘴从来也没有做过在这个岛上大红大紫的美梦。但天地风云不测,雷公嘴自己也没有料到,自己的屁股压住了鲥鳞会这块码头,而且码头成了英名盖世的“公嘴港”。
光绪二十四年,历史学家会正确地指出——一###八年,也就是“戊戌六君子”由刑部绑赴京都宣武门外的这一年(作者这样写全是为了卖弄一下历史知识,绝无暗示朝政弄权之事,诸君如硬要从以后的文字里作某种联系,那是你自己的事,与本作者无涉),雷公嘴步入而立。步入而立的雷公嘴一身的好皮一身的好膘。天暖的日子他喜欢###马褂背心,将胸部两块周周方方的黑肉疙瘩裸露出来,两只###又溜圆又平整,在铜钱大小绛紫的奶盘上铁犟突凸。厚布裤腰在肚带眼处扎得很妥当,用上好的黑色绢褡膊系紧,挂下###寸的结头,走路时裆部甩出一路的英雄气概。少爱头发老爱须,雷公嘴不爱,雷公嘴少不得周腰一圈的黑褡膊,就喜欢这么个神气,这么个味儿。
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十八,也就是祭江节过后的第十天,北岸北熊湖涉过来一帮强人,大清早将老板仙在公嘴港五花大绑,于水边的一只破船旁站住,几十个大汉排成两行持械而立。
“兄弟们听着,”强人头用七寸子匕首的俗称。顶住老板仙的咽喉,“让出岛东的三里场,立下字据,放人;要是咽不下这口乌鱼汤,吃鱼肚时留神,当心吐出这老东西的骨头。”
雷公嘴叉开人群,上衣挂在肩头,在强人头的对面分腿而立。
“兄弟明白人。一开口就是三里场。那里是我等命根,不给。他事听便。”
“想吃大刀面?”强人头瞄了瞄雷公嘴硬硬的###。
“听便。”
“是好汉割下你的黑铜板,了事。”强人头用指尖捣了捣自己的胸脯,“兄弟我一江不说两水话。”
雷公嘴深提了口气,肚皮上凹出一块黑亮的田字。把黑褡膊收紧,飘头塞进去。摊出一只手,“——刀。”
雷公嘴用指尖捏住自己的###,闷下头去,接过匕首比划了一下,硬硬的紫黑###立即在他手里松软下来,霎时变得惨白,周围围上了碗口大的蓝光圈。刀口里红红的肉丝丝伴着心脏不慌不忙地微笑并且跳动,每一次颤动都吐出一口血来,叉出四五股流向褡膊。
“——放人。”
“你小子一个人拜把子,算你老几?拿下!”
雷公嘴突转过身去,用七寸子指住来人,粗大的辫子左晃右动,傲起头嗤嗤吐出蛇信子。雷公嘴的双眼猛地喷出毒来:
“兄弟我没走过码头,可分得清五阴六阳。你裆里夹的要是河蚌,回舱里垫汉子去;你若能挺出根海参干来,按江里人规矩,兄弟陪你水里说话!”
雷公嘴扔下刀子,解了黑绢褡膊平放在滩上,脱下粗布裤,赤条条朝江里走去,两瓣结实的屁股蛋一前一后轮番着向这个世界发动挑衅。强人头跟在他的屁股后头,一头扎进了江去。
具体的打斗场面你可以参见《水浒》的第三十八回——《及时雨会神行太保,黑旋风斗浪里白条》。你一定注意到这件事和《水浒》的情节有一种内在的互补关系,只是弄不清它们之间的卜筮谶验。
江里的一场恶斗太阳出江时才见分晓,上了岸来两位好汉的脸上一个劲地煞白。张大了嘴喘气,脸部像一只螺蛳,全部的内容只剩下一张黑洞洞的嘴巴。
雷公嘴在强人头的身边吐干净黄水,弓着腰晃悠晃悠撑起身来,胸部像一张歪着脸的怪兽,右眼紧闭左眼圆瞪,在朝晖中一片金光灿灿,威慑圣灵如下凡祓灾的独眼金刚。
“雷某在,码头就得叫公嘴港。”


孤岛 五(1)
但现在,随着文廷生在船头对着那条神圣的鲟鱼下跪时的一声“三哥”,扬子岛的历史像木排驶进了某一段峡江湾口,在一个极其优美的转动之后,拐向了早已被水流固定下来的历史走向。
文廷生顺手从船头捡起一把鱼刀,跳下四月的江水,对着渐渐缩小的渔网猛砍猛斫。几个浪头冲过来,渔网像游戏的小孩生了气似的,撒开手各自走到自己的一边去了。四百斤重的鲟鱼一个下潜,消失得无影无踪。
熊向魁站在破屁股的船头,一阵冷风吹过,他的背上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毛孔一齐挥动了拳头,把他的背脊擂得咚咚如春雷扯过。“晚了。”他对自己说,数以千计的阳光从他的眼边飘过时,冷不丁打了个寒战。
小酒馆的石墙上插满了松明,黑烟漫不经心地摇头晃脑,一副无聊的瞌睡相。黑的男人脑袋沉重地耷拉下来,他们的脖子似乎失去了往日的坚劲,甚至支撑不起自己的脑袋瓜子。石墙外面的世界安安静静,两只狗争夺一根骨头的打斗声清清楚楚。
门后的八仙桌边围了六七个黑汉。他们细声细气神神秘秘。岛上近来发生的事情在他们的瞳孔里飞来窜去。不远处,汤狗和熊向魁正各自一边闷闷地把盏自斟,独自在石墙的松明子底下黑成一团。但两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小声说话的黑汉们身上。酒馆老板弓着腰黄鳝般游动于客间。八仙桌那边的声音时重时轻地转悠:
“这些事来头玄乎,老板仙返世也难知定数。”
“老板仙是哪一年的菩萨?”
“雷老爷不好斗,一身的好功夫。”
“天清地浊——地斗不了天。天在上,地在下。”
“万一真归了姓文的,日子过得下么?”
“有江就有水,有水就有鱼,有鱼就有咱。”
“你们看到没?文老爷下江的当儿,肚子底下伸出了龙爪……”
“好像是有。”
“两对,我亲眼看见。”
“我想见文老爷,又怕见到。一看到文老爷,我的眼睛就跳。咚,咚咚咚。”
“他有天相。”
“他额头上有三道纹,天纹地纹人纹一纹不缺,长长的,从这个太阳眼拉到那个太阳眼。”
“嘘——汤狗。狗狗的眼睛亮着……”
“说不准明天他就成了文老爷的人……”
“难。他那份血性。”
“省了这份心事!谁他妈的把持这码头,说到底都与我们无干。他们要折腾他们折腾,我们一样活。我能吃饱就成,我是两条腿的不吃人,四条腿的不吃凳。”
门外黑黑的一阵脚步声。转眼,门口站着一个穿得干净的女人。他们突然不再说话,那是雷家的下人。那女人在门口张罗了两眼,径直朝汤狗走去,她的掌心里捏着一团抹布打了个千,“狗爷,老爷叫。”
六七双黑亮亮的眼睛顺着她的屁股转到汤狗面前,又顺着汤狗的后脑勺融入门外的黑夜。
“当真?”雷公嘴搁下双龙镂纹的白龙烟壶,站离太师椅,两道眼光唰地戳中了汤狗的眼珠。
“当真。下午是我亲自把姓文的从江里捞上来的,那条鲟鱼后来不见了。大伙对他拜了九拜。”
雷公嘴左###上的刀疤狠狠咬了他一口,他抬起头:
“老子的风水还是运错了?”
“总爷……这岛……”
“扯!”雷公嘴回过头两条目光反劈下来,恶毒地点了点头,“母鸡不拉尿,各有各的去处。”
“不,老爷,万一他真的是真龙天子,白龙爷发起怒来,扬子岛四面环水,还得祸及您老。老爷……”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孤岛 五(2)
“说!”
“老爷,依我,您得请客。”
“什么时候,屎都逼到屁股眼了,有这心事。”
“总爷,我六爷说过,龙不能吃龙肉,‘龙食龙肉,心肺烂透。’酒席上你上一道全鲟鱼,他要是真龙,那时自能降伏,要是他顶了根棒槌充###,你去金山寺请了法海和尚,不愁他做不了海龟。”
熊向魁把文廷生从石阶上拥挽上来,鲥鳞会的全部头面人物都从四周椅子上站起身子,走向席边。“请。”汤狗指了指上座。文廷生在熊向魁和旺猫儿之间款款落座。
彼此寒暄,应酬。文廷生不敌酒力,雷公嘴们不动酒色之时,酒意已从文廷生的脖子上悄然上爬。但文廷生自落镇定,酒意在脸上反增了吉祥之象。
下人端上一只大木盆,雷公嘴接过,推到文廷生的筷前,“——请!”他急不可待地说。
文廷生的眼里闪过一丝疑惑,依然如磐石一动不动。整个酒席顿时铁静,只听得一线斟酒声在酒盅里叽咕叽咕。
半晌,文廷生从裤腰间解下鱼刀,轻轻翻开木盘里的烧全鱼……所有的人死了一般顿住了呼吸,雷公嘴启开了厚唇紧紧盯住文廷生手里的鱼刀。文廷生似乎感觉到了空气在皮肤的外面渐渐收紧,他的睫毛细细地颤动了几下,翻过了鲟鱼……
空气像酒盅里的酒一样安静。文廷生的嘴角不经意地歪了歪,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扫过,在雷公嘴的鼻尖上停住。他猛然举起鱼刀,对准自己的胳膊狠狠戳了下去,拔出来,一条血带立刻从刀口里呈火龙状在半空中往来飞窜,最后在雷公嘴的脖子上转了五圈,蛟龙腾柱一般飞爪吐舌。雷公嘴立时短了七分,大气不敢出,文廷生的鲜血烧得他全身火烤火燎地灼痛。
扬子岛的这一个夜晚不是从天上降下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从史书上发现,扬子岛的这一夜慢慢从江水里爬了上来。起初许多人惊恐万分,误以为江洪突发,但后来才明白夜色从江心爬上来了,一寸一寸增加了高度,最后弥漫整个天空。据说这一夜黑得很厚,松明子和洋蜡烛的光芒没能在这一夜的黑色中刺开半个窟窿。
这一夜黑得悠远而又静谧,整个世界昏过去一般,第二天上午公鸡打鸣时全打着哈欠。夜安静得快要炸裂开来,旺猫儿吞下文大哥送来的一扎宣纸后就昏然入睡。整夜里旺猫儿的梦话四处游荡,长了四只脚在黑夜的平面上飞奔。旺猫儿的梦话证明了文廷生是白龙家族云游四方的太子,扬子岛几千年的长梦终于在一夜的梦话里得到完结和应验。旺猫儿的梦话泄露了天机,告知人们文廷生将在扬子岛重修龙榻,雷公嘴将于八月初八在江边的第六块石头边还原成独眼巨龟……旺猫儿说了一夜的梦话,说梦话时他的牙齿咬得格格涩响,这声音你一听就知道旺猫儿在咬牙时下牙床从左到右慢慢移动。人们所受恐惧的程度第二天可以发现,公鸡打哈欠时每一个人的眼帘上都掉下一块蓝膜,直到太阳升起时黑眼珠里还泛出青光。
其实太阳升起时比整夜的恐怖还要可怕。许多人都听见阳光一出江面时黑夜“叭”地一声从天上坠落,咣当咣当东流西淌顺着水沟全部注入长江。
这个神奇的夜晚过后旺猫儿就此失踪。谁也无法弄清他的去向。而旺猫儿一个月后从远方归来时,大家只看到他懒洋洋地坐在鲥鳞会的石头檐下,好像哪里也没去过,两只眼睛就像太阳光那样光芒四射,嘴角边的笑容也全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模样。
“汤狗,”雷公嘴饱受惊恐之后反而胆壮如牛,“汤狗,你过来。”
“是。”
“汤狗,岛是我的命,不能这样送。”
“总爷……”
“汤狗,鱼不死,网就破;网不破,鱼就死。”
“总爷,不可蛮来。”
“汤狗,万一我敌他不过,你切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杀多少头流多少血也得让这个岛子姓雷。权力不能丢,岛上就是灭了种也得是姓雷的墓。”
汤狗跪身下去,在雷公嘴的脚趾上磕了三下:“生做雷家狗,死是雷家魂。”


孤岛 六(1)
六月初六。
太阳一出江就不对劲。黄黄地暗示着一种阴谋。阳光从东方冲过来时一根根全搅合到一块,在风中抖了好半天都理不出半根丝丝线线来。清早时分太阳就烤得人头皮发痒,竹皮屋顶在阳光下面噼噼噗噗愣愣脆响。扬子岛的太阳这一天来得特早,许多老鼠首尾相连在街坊的竹墙边来往鼠窜。竹青蛇和四脚蛇在山坡上的小竹林里发出###。
汤狗把渔网从船头全部抱上岸。他老婆青腮正在岸边的铁锅旁生着柴火。渔网在江里忙了一个春天,每年的这份光景总得修补、血浆。等血好、晒干,差不多已是江里的另一个鱼汛。血网是渔人每年的大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血上一回胜过七七四十九个太阳。血过的网坚韧、耐腐,传说血越旺肥鱼越是肯往里头跳钻。每年到这时分,江边一字溜地排上血锅。新鲜的、黑臭的、汁液的、扁块的猪血在大锅里鼎沸。浓黑的熏烟、腥臭的猪血把江边顿时间弄得远古而洪荒。血淋淋的渔网从滚开的血锅里哧哧拉过,在坡上、树边铺开去,成千上万的苍蝇一团一团云集而来,构成了与人类一样伟大的互补世界。阳光底下的渔网呈紫黑色,紫黑色的渔网在江边罩上了一排排神秘的网影。血网的男人们一律###着上身,把渔网送下铁锅的同时他们亮开了大江一样宽阔的嗓门,所有的男人几乎以同一种节奏高吼着这支流传了几千年的歌:渔网渔网大口喝呀——哦!
撑得肚皮翻泡泡呀——哦!!
渔网渔网快快喝呀——哦!!!
大鱼小鱼往里跳呀——哦!!!!今天的血网不同寻常。
扬子岛的命运全取决于今天。昨天一夜,汤狗没有合眼,裹了一床薄被子一个人卧在岸边的石头上。他有个习惯: 每当有重大的事情,总觉得女人会坏他的事。一大早他发现了太阳的不对头,他吞下了六六三十六只活龙虾,到现在六六三十六只龙虾还在他的肚子里头前合后仰地折腾。这也是许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这样他便觉得浑身上下通达异常,要气有气要力有力的。
他注意到文廷生他们三个平静如常。三个人闭着嘴各忙着自己的活。文廷生穿了件特别肥大的厚衣,在裸胸赤膊的人群里有点病歪歪的死相。
日头偏西时戏班子赶到了鲥鳞会前的广场。竹架戏台已搭好,背对着鲥鳞会会址的大门。许多不同的戏将会在这个戏台上同台发生。多年以后,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八卦派”史学家就这一段历史曾伟大地指出,雷公嘴之所以栽在文廷生手下,全因为这个戏台的面向。汇阴主阴,百汇主阳,背面主阴,脸面主阳。文廷生是看官,面对戏台,阳气冲盈,肝肺力旺,鲥鳞会坐台面之背,阴气升腾,精气流失,暗里脾肾大伤,元气不复。——鲥鳞会寿水殆尽,命中已定。这一理论在八十七个国家引起重大轰动。许多国家的史学家都一致认为,中国的史学研究为世界历史研究提供了极其科学的方法论,同时指明了历史发展的阴阳走向。
六月初六血网大典过后的一场大戏,是扬子岛流传已久的规矩,也是刀马旦小六吆身价陡增的季节。刀马旦小六吆嗓音脆亮,听她的戏,你耳朵里能流出口水来。她八岁练武台功夫,一手飞镖煞是厉害: 说打你眼睛,决不打眉毛,指出你肚脐,偏不离小腰!故事发展到这份上你可能已经猜中了几分: 这故事实在不怎么样,小六吆一定被雷公嘴买通,在唱戏的光景小六吆手里的飞镖飞将出去,直中文廷生的咽喉,尔后文廷生一命呜呼。

孤岛 六(2)
你猜得当然对,你的猜测和雷公嘴的计谋不谋而合。不过有一点非常遗憾,历史没能照你的猜测发展下去。这全不能怨你,历史这玩意儿偶发因素实在是太多,只要哪儿出了点问题可能就完全走样儿了。历史无所谓必然,所谓必然必须在事情发生之后。在事情没有发生以前,你无法知道历史“必然”要往哪里行走。
司鼓、钹、锣,所有的乐器轰将起来,小六吆背插雉翎威风四射。一段《东海宫》震得你耳鼓发酥,心醉骨软。离别了新婚郎披铠执枪,
此征伐征路远不意彷徨。
正念着新婚别如意君郎,
龙宫前遇见些虾兵蟹将。
……哐才哐才才才才——哐——才——哐!才才才才才才才——哐!哐哐哐哐——才——哐!小六吆止住唱腔,一柄长剑在她鹞子翻身过后闪来闪去,许多跑龙套的从戏台上打了几串筋斗,“啊啊啊”地被小六吆杀将下去。乌灵龟搅得咱人心惶惶,
受皇命穷追这海底荒凉。
探宫底顿使我回味洞房,
呀——呀——呀——
皇命不可抗皇命不可抗,
何时能得胜打道回府上把如意君郎来探望,
先杀你这夜叉精赤鬼王。
……小六吆拔出飞镖来,一海鬼呈“大”字状立在木板前。“嗖嗖”几声,头顶、两虎口、裆部立即中了几镖,离皮肉只几厘之遥。
“吁嘘——!”台下一片###。
小六吆回眼望去,第三排穿长袖衣的正紧紧盯住自己。凭女人的直觉,小六吆知道,这就是汤狗在她耳边低语的“文廷生”。她本能地握了握手里剩下的最后两支飞镖。众将士(——有!)随我来一步三望,
四周寻三边望不见这乌灵龟王。
尔等虾兵蟹将不明不白死得好冤枉,
前无仇后无怨杀死你我冷眼却热肠。
……那两道眼光死死地盯住自己。她知道,只要她一转过身去,手腕一抖,那两只眼睛就永远地闭上了。那两道目光……不,那两道阳光……也不……那两道什么呢?……小六吆感觉到了步子和司鼓不对了,她就势来了个亮相,定会儿神,但她的注意力无论如何集中不起来了……她离不开那两道光芒四射的恢弘的目光。
过门过去了,小六吆的唱腔迟迟接不上板眼。“嘟!嘟!”司鼓爷的板鼓点将两下,过门重新演奏一遍。我的如意郎呀——小六吆感觉底气冲不到位。她的气息在她的丹田处千回百转却又无道以出。小六吆回头看了看后台,一道锃亮的光点拉了一条长线,“文大哥,有人害你!”她突然对台下大叫一声,随后“当”地一下,飞镖和一只匕首在半空中一个相撞,顿时冒出了一股青烟。
“大哥,当心!”旺猫儿立即按住了文廷生。
“天不灭我,慌乱什么。”
文廷生半眯起眼睛,走上戏台,盘坐中央,脸上似笑非笑,口念着稀里古怪的词眼。一只花猫正端坐在戏台旁的一道围墙上,绿绿的眼睛盯着目瞪口呆的人们。
文廷生双手合十于大袖之内,睁开眼睛瞄了瞄台下,突然大叫一声:“看那只猫!”
刹那间,他的双手一拱,一声巨响冲着火光从他的袖中飞奔而出。花猫一个后仰直挺挺地跳将起来,爆炸之时喷涌而出的猫血把整个夜空照得血红。
一股很浓的药香味悄悄散了一地。
雷公嘴的双腕软弱下来。但他提足了底气,提起双齿叉从后台跳将出来。“文廷生,”他吼道,文廷生用眼睛接过他从瞳孔里逼射过来的锋利目光。文廷生提起鱼刀,向雷公嘴冲去,在雷公嘴的目光上连连下刀,雷公嘴的目光一节一节顺着文廷生的鱼刀抖落在地,在戏台上发出咣当咣当的声响。离雷公嘴的眼睛八寸远的地方,文廷生砍下最后一刀,雷公嘴的目光光秃秃只剩下最后八寸,八寸以外的世界雷公嘴昏瞎如夜空黑暗一片。雷公嘴的目光断断续续在戏台上痛苦翻滚,一条条无眼蚯蚓似的,在木板的缝隙里惭愧地遁身而去。
“长江里面撒泡尿,”文廷生对雷公嘴说,“有你不多,没你不少。你好好活着吧。”


孤岛 七(1)
文廷生把九毫米六发装填日野—26式手枪放进口袋,表情平淡地在跪在他面前的人群中走过。这支手枪是旺猫儿多日失踪的最终缘由。当然,旺猫儿也好,文廷生也好,他们知道只是一把手枪。上述细致完整的命名还是本文的作者最近加上的。为了这支枪,本文作者特意走访了北京武器发展史专家。这支手枪是一###三年日本研制成功的新式左轮。至于这支手枪由何人转卖给旺猫儿,旺猫儿出了多少银子或多少河豚,这个问题只能留给公正而科学的历史学家了。在此,本文作者只能与公正而科学的史学家道一声再见,完成历史进程里的文学使命。文廷生的目光从眼角滑过去,落在熊向魁的额角上。熊向魁慢慢抬起头来,随着他的抬头,他感到自己的两张眼皮越来越重,那两道目光简直像两根木棍死死摁在他的眼皮上。熊向魁鼓足了勇气,抬起眼来看了文廷生一眼,那两道目光在他的眼里一下子陌生异常: 这就是我平日叫惯了的廷生兄吗?熊向魁的脑海里一时懵懵懂懂: 膝下的地面越来越使他感到不安全。
“我知道,”文廷生慢悠地说,“整个扬子岛惟一瞒不过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我兄弟——你。”文廷生突然笑了笑,这微笑在熊向魁的心坎上压起了一条一条的皱纹。
“不不,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大哥是真龙天子,大哥是……”
“哪里来的什么真龙天子,你我念过几天子曰诗云,心里都明白: 我你一样,凡胎!”
“不不不不不,”熊向魁的神情叭地一下散了架,“不不。”
“干吗这样?”文廷生走向前扶起熊向魁,“你我多年兄弟了,不必这样,你起来。起来。”
文廷生坐下,两只眼依旧紧盯着熊向魁:“谁会稀罕这块弹丸之地?要不是一场龙卷风,你我眼睛都瞄不到这鬼不下蛋的地方。说不准这也是天意,这里需要换换天,这里的人需要换个样。老天爷说不准把这活给我了。我毫无办法。不过,”文廷生的眼睛看着门外的一个远处,“这块巴掌地既姓了文,就得有另外一副样子。”
“为兄宏才大略,小弟一定效忠大哥,”熊向魁直挺挺地再一次跪身下去,这一回更加用心而虔诚,“为大哥尽犬马之劳。”扬子岛骚动起来了。
那只倒在文廷生26式左轮底下的可怜母猫,使扬子岛的人们彻底相信了真龙天子的存在。他们目睹了文老爷的魔法与天威,“砰”地一声火光四起烟香弥漫,一条生命就得当即呜呼。他们恐怖并且###。和所有图腾时代的种族一样,能做上真龙天子的奴隶是他们生存的一大意义和一大乐趣。扬子岛的臣民们把渔网搁在了江边上,用三月初八祭江节的规格庆贺自己的文老爷。所有的渔船停泊江边,参差的桅杆,五颜六色的彩旗点缀出了扬子岛佳年华会的气氛。小孩们和小狗们相互追逐,太平盛世时无限美好的景象出现在扬子岛人的面前。中午阳光正射时分,文廷生被十几个童身男子相拥着走向江边。女人们用筷子敲击竹筒,竹筒上响起了生脆有力的节奏,铜喇叭的叫声在竹筒的节奏里钻来钻去,火香的烟雾缭绕不散,在文廷生的耳边丝带一般忽聚忽散。天空灿烂,文廷生的微笑与阳光同等灿烂。男人们用彩色绸褡膊围上了腰际,手拉手在女人们围成的空地舞蹈,他们野蛮的表情和###的身躯上都抖动着肥肥的横肉。

孤岛 七(2)
人们拥向文廷生,所有的声音都以文老爷作为中心。他们用狂热的几乎是失去控制的热情表达对文老爷的崇敬。一对年轻的夫妇走上前来,在文廷生面前行了大礼。
“你起来。”文廷生微笑着,亲切得像对孙子。
“谢老爷。”
“叫什么?”文老爷关切地问。
“黑江猪。”男的高声回报了自己的姓名。他为文老爷正眼看着自己而激动得微微发抖。他从媳妇手里接过酒碗,放在地上,从腰里拔出鱼刀,对准自己的小拇指横下一刀,小拇指应声坠入酒碗中。一股红殷殷的血柱立时冲进碗里。小拇指在酒中宛如出水的虾子活蹦乱跳,这位壮实的汉子用岛上对神灵的最高礼仪,九个指头托起碗来,在文廷生的面前长跪过顶。
文廷生满意地笑了,接过酒来用一个指头在碗里蘸了蘸,对天空弹去,尔后仰起脖子一口饮下。小拇指滑进他的肚子前,在嗓眼里头左冲右突,你站在六丈远的地方都能看得清楚。
“给文老爷下跪!”
黑江猪一声瓮声瓮气的喊声过后,五六个黑汉在他身后跪了下去。依次是红鲤、铁仙、石板、庞大头。这个顺序正好是除雷公嘴和汤狗之外旧日鲥鳞会的座次顺序。
“愿为文老爷肝脑涂地!”
一队鬼怪从东边的大树底下走了过来。三脚马、八尾鱼、巨头龟、双翅麒麟……对着广场缓缓而行。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彩带在两边飘拂。二三丈高的云锣一路咣当咣当地响成一片,竹箫、青笛、马头琴七拐八弯的音响昏头转向。紧跟其后的,翻跟头、竖蜻蜓,簇拥过来。在行至文廷生面前七八丈远的地方,所有的家当戛然而止,随即在文廷生面前齐刷刷地跪下。文廷生知道,这是岛上的戏班子,前排跪着的不是别人,正是扑棱棱盯着自己的小六吆。
“文老爷万岁!”
“万岁!”江边所有的人呼应道。
“万岁!!”
“万岁!!”许多声音从树上、桅杆上、墙头上飘来。
“万万岁!!”
“万万岁!!!”这一声使大江狠狠地吃了一惊。
傍晚时分江滩上和大街上热闹还没退尽,一个喝得半醉的汉子正学着公鸡追赶母鸡的模样,斜着双臂追赶一只母猪。太阳依旧挂在天空,但许多乌云已经蹑手蹑脚悄然登场。天空躲在大树的背后,神秘兮兮幽幽蓝蓝地眨巴。不过谁也没注意到天空的变化。直到一个巨雷滚遍天空的每一个角落,人们才从狂热与麻木中清醒过来。追赶母猪的汉子流着口水最终发现母猪原来不是自己的老婆。雷声的尾巴还在转来转去,冰雹已经驴子下粪蛋似的丢了下来。眨眼工夫整个广场被冲得嗷嗷乱叫四方鼠窜——太阳依旧照耀,无动于衷地看着哭笑不得的人们。
天色说黄就黄。在淡黄色的云雾底下天色说不准是暗还是亮。长江依旧按照过去的速度向东奔去,不定的风向把江面上的波浪卷得横七竖八。整个扬子岛渐渐安静了,只有雷公嘴的鼾声在江波之上由近及远。又一阵闷闷的雷声过后,闪电在天空的远处如同被打的狗,甩了甩尾巴,再把尾巴夹在屁股沟里逃得无影无踪。
堂屋里很安静。文廷生一个人坐在豆油灯的对面,屋外的雨珠声显得异样清脆。“黑江猪……”文廷生自语道,那个壮壮实实的小伙子不停地闪现在他的眼前。
“文老爷……”门外旺猫儿的声音掺杂在雨声里。
“进来。”
“文老爷……”旺猫儿跪下身去。

孤岛 七(3)
“说。”
“外面有人说……说文老爷当初得罪过白龙王爷,坏了家风,今天文老爷到岛上来放肆,天老爷发威来了,用冰雹赶走人不算,还阴不阴阳不阳地一边下雨一边出太阳。”
“谁说的?”
“不……知道。”
“哦——”文廷生有点意外,没想到这岛上居然也有人长的是人脑袋。
姓熊的!文廷生很快狠狠地点了点头。
“知道了,下去吧。”文廷生对门外摆了摆手。
雨继续下,文廷生站起身来在堂屋里踱着方步,四面幽暗的墙壁上他巨大的身影不停地变更位置与面积。妈的,这一场冰雹实在不是时候,他当然明白冰雹与自己的事没有必然联系。但现在,他必须信,而且必须比别人更信。可怜的扬子岛,在这里,对于已经智慧的人来说学会愚昧才是真正的智慧。
现在就抹了熊向魁当然不行,否则将乱了人心。
让他姓熊的吞得下去吐不出来才算厉害!
得找一个替死鬼。
得找一个转嫁这个危机的人,否则,我文廷生大事不保。谁呢?雷公嘴——不,他已是一个废人,去打死鳄鱼会被后人耻笑。——他老婆或者女儿,也不。妇道人家当了替死鬼不能惊天动地。
铁仙?红鲤?汤狗?庞大头?不,鲥鳞会的旧部都碰不得,越是凶恶的狗驯良了越是卖死力。我要等驯良了榨干你们的油!
谁呢?
一个闪电把天空扯成好几块,随后又恢复了漆黑。
哦,这么黑的天……这么黑。文廷生记起了黑江猪。文廷生记起了给他献酒的黑江猪。
“有人害我!”文廷生的惨叫突然间划破了夜空,“有人害我!”
熊向魁第一个冲进堂屋。“有人害我——”文廷生捂着肚子在太师椅上鬼叫,“有人……害我。”
十几把松明子立即涌进了室内,夜黑里,这个消息如同蝙蝠飞快地流传,一袋烟工夫,墨黑墨黑的蓑衣压满了旧时鲥鳞会前的广场。黑江猪排开众人,拼命地往里面挤压。
“蛇……蛇……”文廷生忍着巨痛捂着肚子,“肚子里有一条蛇……”
人们面面相觑,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谁害文老爷?”黑江猪满身水浸挤到文廷生的身边。
屋子里一片死静。
“天老爷托冰雹告诉我,说有人害我,都怨我自己……大意,不听天老爷劝告……”
“怪不得。”铁仙想起下午突如其来的冰雹和半阴不阳的太阳,恍然大悟地说。
“快……快……救我……蛇在我肚子里……天老爷说,不杀蛇王,我难逃一命……”
人们面面相觑,似乎在这一瞬间,岛上所有的人都成了妖怪,或者说所有的妖怪变成了人,甚至连自己是不是人,都一时没了把握。在自己的老爷被害之时,他们实在找不出什么证据来证明自己是人还是别的怪物。
“老爷,”旺猫儿瞟了一眼黑江猪的手,似乎明白了什么,长期以来,旺猫儿习惯于让自己的生命变为文老爷的一种补充,他细声地问:“老爷,蛇有多大?”
“小拇指……小拇指那么大,”文廷生哇地喷出一口血来,“不杀蛇王,我难逃一死!”
所有的目光渐渐地恍然大悟了,并且慢慢集中到黑江猪的身上。黑江猪的表情木然,显然,他没有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更没有明白他自己处境的危险。
熊向魁毫无表情地站在一边,他突然从腰里抽出鱼刀,眨眼间刀刃已经滑过了黑江猪的手指,黑江猪嗷叫一声,仅剩的四个指头已齐刷刷地栽倒在地上,泥鳅一样跳跃。

孤岛 七(4)
“哦……”文廷生半闭上眼喘了口气。
“你这毒蛇!”铁仙立即从熊向魁的手里夺过鱼刀,直挺挺地###了黑江猪的肚皮,黑江猪的眼睛里疼出了火苗。黑江猪的肠子从呐喊着的刀口里边哗啦啦地喷涌而出,在地上前后扭###作一团,宛如一只大盆里放满了鲜活的黄鳝……
“文老爷……文……”黑江猪瞪着死白的眼睛慢慢倒了下去,拉泡尿的工夫,黑江猪的内脏全部开始在他身体的外部蠕动了,黑###倒在脚边的血泊里,昂起头做了个深呼吸,挣扎着挺了挺身子,重重地垂下了头去……
骚动的气氛中谁也不会注意突然出现的外地人。除了三三两两的小孩外,几乎没有人理会酒肆前香椿树底下的破衣和尚。破衣和尚耷拉着光头,树枝上滴下来的水珠溅在他的戒疤上发出木鱼清脆的声响。“阿弥陀佛,”每一颗水珠滴到头上,破衣和尚都合起掌心叽咕一声。这和尚的来历一如下午突如其来的雷声和冰雹,没有缘由没有道理。
汤狗满身的酒气使他的脚步有点腾云驾雾,从酒肆里走出时一路的高低不平。
“闪开,秃狗。”汤狗在破衣和尚面前挺出了醉意蒙的指头。
破衣和尚不急,转过身在汤狗的后脑勺上拧了一把,汤狗的后颈上慢慢涨出了两块紫紫的指印。汤狗甩了甩脑袋,酒醒了八分,破衣和尚的戒疤在汤狗的瞳孔里放出了七彩。“冷酒伤胃,热酒伤肺;闷酒攻心,苦酒散神。施主,你的酒热不到点冷不到位,又苦又闷,留神留神……”
“汤狗眼生,师傅……”
“出家人无根无叶,生不留姓死不留名,道驴便是驴道狗便作狗。倒是施主阳气不盛,肾虚肝旺,五行不顺哪……”
“师傅神人,一定知道岛上……”
“虚则灵,空而妙,施主,佛眼广开,已知你六尘之中阳寿殆尽,想得一命,还是随我去吧。”
汤狗在扬子岛的消失同样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你喝醉了酒之后身上蹦走了一只跳蚤肯定不会引起你的注意。直到文廷生花烛之夜人们才想起汤狗确有多日不见。顺便说一下,花烛之夜文老爷的新娘是刀马旦小六吆。文廷生与小六吆的这段姻缘实在是突如其来,扬子岛的老人们回忆这件事至今找不到一点预示的痕迹。笔者曾试图从史书中找出一点佐证,来论证这次婚姻的合理成分,未果。
大喜的日子文廷生请来了旧日鲥鳞会的所有旧部。雷公嘴如一尊朽木蹲在客席的主位。他的八寸长的目光在他的鼻尖上交叉扫射,八寸之处依然看得清晰目光上面的刀砍痕迹。昔日的英雄气概在文廷生的面前荡然无存,恰好成了英气勃发的文廷生的极好陪衬。
文廷生执意要按扬子岛的风俗走入洞房。这是事到临头时突发出来的主意。这时人们一致想起熟谙婚嫁风尚的汤狗,也只有到了这份光景,人们才想起汤狗的确很久没有在岛上露脸了。
汤狗的失踪使绝顶华贵的婚礼充满不祥。当然这没有半点理由,谁也没有看出半点。这个不祥的预感直接导致了后来的悲剧。文廷生妻子小六吆终于难逃厄运,成了水神寺里玄妙师傅的私物。这个玄妙师傅按照小说的发展你可以推测,他就是失踪多年的汤狗。笔者曾设法使小说的后半部不落窠臼,但历史就是这样,你实在不可违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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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八
爹爹的英雄气短走入暮途丝毫没有更改女儿雷河豚的天性。雷河豚是雷老爷惟一的一根苗。即使在雷公嘴一路风光的年代,这件事始终是雷公嘴酸丝丝的一块心病: 雷公嘴的老婆生下小河豚之后地瘦泉枯,任凭雷公嘴赤膊上阵在她的身子里头冲锋陷阵,硬是压不出一个龟子儿来,那一年正月十六雷公嘴干断了他老婆身子底下的两块床板之后,他终于明白: 天命不可求,命中八尺你难求一丈。
雷河豚是雷公嘴的老婆出嫁六个月后的产物,生下来时瘦小得如同江边的鱼干。花烛之夜她料定了肚子里的小东西将来一定出息透顶。雷公嘴的生命之泉喷注而入她的身内时,她的下腹体验到了一阵阵撕肝裂胆的快慰,同时,她的肚子里头一串很动听的泉声丁丁淙淙地播遍全身。谁也没能料到,这个生命六个月后就按捺不住跳将出来。跳出来时又小又瘦,哭的声音只有针尖那么大。但小河豚一日三变,长大之后鲜嫩无比暴烈异常。凭着爹爹的盖世英名,她活在扬子岛宛如荒野里的一只小母狮,她想扑到哪儿就扑到哪儿,她想咬断谁就得咬断谁。当然,扬子岛的人谁也不会把她和“小母狮”联系到一起的。但他们给她起的名字足以说明了岛上的人对她的评价——河豚,又鲜美又剧毒!谁都想吃但谁都怕碰。扬子岛是小河豚绝对自由的土壤,在扬子岛,只有小河豚想不出来的事,没有小河豚做不出来的事。她怎么做,怎么正确,她怎么样,就该怎么样。在小河豚那里,风俗、德行、规矩,她是不懂的,她懂的只有自己的存在。有人亲眼看见小河豚扒光衣服呼啦着长发在河滩上和公狗赛跑;有人亲眼看见小河豚学着小妈妈的模样把自己鲜嫩的###塞到幼猪的嘴里去。多少渔娃被小河豚的笑声撩拨得全身发烫两眼发光,但碰一碰——“敢!”除非你真的不要命。
旺猫儿的破屁股停泊山颠或许是小河豚生命的转折。旺猫儿的出现魔法似的使小河豚的身内发生了奇妙变化——只要一见到旺猫儿,小河豚的两腋就发放出氤氤氲氲的麝香气味,这股麝香气味缭绕不散,使小河豚的暴烈渐渐柔化,并立即使小河豚的两眼秋波涟漪泱泱四散。旺猫儿眉清目秀文文雅雅,一副女孩腔,小河豚喜欢。小河豚喜欢深不可测的文廷生,小河豚喜欢短小精壮的熊向魁,她愿意嫁给他们三个,同时做他们的老婆——只要他们愿意。对这些,她不懂,也不需要懂。但只有在旺猫儿面前,小河豚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女孩,失去了惯有的风风火火,见到旺猫儿,她的脖子就软软飘飘的,仿佛再也支撑不起她的小脑瓜。
文廷生主掌了鲥鳞会,使爹爹雷公嘴的威风落花流水,小河豚不关痛痒。小河豚不像她娘,整天把自己关在黑洞洞的石屋里,陪着八寸长目光的爹爹流泪。小河豚爱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爱小山坡上绿林丛中白色蝴蝶啾啾蝉鸣。
山坡上,小河豚在绿林丛里钻来钻去。黄绢背心被一身的汗水沾在身上呈现出体态的凸凹不平。两只蜻蜓瞪着鼓鼓的眼睛,在她的面前仙人指路。
两只蜻蜓在小河豚的头上盘旋,微风一吹轻轻地斜过翅膀。小河豚满脸红涨大气吁吁。她走近一块青石,坐下,生气地把上衣扒个###。青石四周的风信子开放得火红火红。小河豚把目光从鲜红的风信子上移回自己的身躯,在自己皮肤的###面前她的眼睛被刺得一亮。她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么美,她用手轻轻抚弄自己的乳防,两只紫红色的###风信子一样挺立起来,一阵很陌生的感觉从她的身上滚过,弄得她温温柔柔地晕乎了好一阵。她把自己抱住,将自己埋在自己的怀抱里,用下巴轻轻地磨蹭自己圆圆的肩头,“哦小宝贝,哦小乖乖。”她这么对自己细声说。
青的、黄的、红的蜻蜓,粉的、彩的、白的蝴蝶扑棱扑棱地一大片,在风信子的上空穿梭往来。
一股潮潮湿湿的青烟从一片深翠里飘拂过来,在蜻蜓与蝴蝶的世界里搬弄是非。小河豚很生气,跳将起来顺着烟雾的方向追赶过去。远处几株古松底下,她意外地发现旺猫儿正跪在墓前,认真地烧着纸钱。他的面前新垒了一座石墓。旺猫儿跪在那里,两片嘴唇不停地嘟噜:
“江猪大哥,文老爷让我告诉你,只要他活着,短不了你坟上的香火……文老爷关照,我给你磕九个响头。”
小河豚不明白旺猫儿在干什么,她压根儿没想明白。她悄悄走到旺猫儿的背后,压着嗓子:
“咳——”
旺猫儿回过头去,小河豚把衣服压在乳防上,鲜鲜亮亮地站在自己的对面。“猫儿哥,”小河豚风风火火地走到旺猫儿的面前,拉住旺猫儿,“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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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九
山下。江边。在小河豚拉住旺猫儿爬往绿树丛中时,江里爬上一位江湖艺人。
江湖艺人从怀里取出一块圆圆亮亮的玩意儿,高高举过头顶,“嘟——嘟嘟”,他吹了几遍木哨,对着围过来的人群:
“爬过九九八十一道山涉过九九八十一条河吃尽九九八十一样苦兄弟我——来了!”
“在家靠父母在外有朋友兄弟我来到这块风水地不为山珍海味不为绫罗绸缎兄弟我——给大家带来一样稀世珍宝传家物,兄弟我手上——各位兄弟——细细看好,兄弟我手上,”艺人把圆圆亮亮的东西对准太阳闪了几闪,“这宝物能照得出你脸上的每一个毛孔,你笑他就笑你哭他就哭,每次只要一个铜板,你就能享一次最大的眼福!各位兄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一村就没了这一店啦!”
熊向魁、铁仙、红鲤陪着小六吆在岸堤上巡视,小六吆爱热闹,走了过来。屁股后面跟了花花绿绿一大串。
熊向魁走到艺人面前要过他手里的玩意——只是块镜子。他递给小六吆,小六吆兴致勃勃地接过,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锃亮闪闪的宝物。她愣着神看了半天,江边所有的一切全魔法似的藏到这小块块里去了,甚至,她亲眼看见了宝物里的另一个自己。她突然把镜子捂在胸前,摸了摸自己的头——
“我自己哪儿去啦?”
小六吆眨巴着眼睛,盯着镜子: 如果我是她,那么我是谁?如果她是我,那么她是谁?小六吆一阵眩晕,弄不清自己站在什么地方了,吓得立即把镜子塞到红鲤的手中。
红鲤盯住镜子才叹口气的工夫,一阵紧张就涌上来了: 我这么大一个人,怎么被圈到这小小的玩意里去啦?他无论如何想不明白,自己的一只手怎么会把自己托在半空,就像弄不懂自己怎么能躲到自己的耳朵里去。他对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半天,恐惧感迅速在心头夸张了。他倏地把镜子转了过去,心里头到底不放心: 镜子里的眼睛是不是还盯着自己,他悄悄地、慢慢地翻过了镜子,两只眼睛依然死死愣愣地看着自己……红鲤的心头一缩,镜子一撒手掉到了沙地上。
恐怖在迅速地传递。
熊向魁的心头突然一紧张: 这个机会可不能再失去啦。他镇静了片刻,拾起镜子:
“什么宝物?”他问。
“天机不可泄,天机不可泄呀!”江湖艺人说。
熊向魁随手把镜子往石头上一扔,镜子顿时化成了一阵咣当粉碎声。
“哦——”四周一片喧哗之后立即静了下来。
“你——你还我宝物,还我……”艺人立即冲上前来。
熊向魁自若地捡起一块碎片,对着碎片装神弄鬼地吹了口气。
“好了,拿上,回你的家去吧。”
“你还我整的。”
“整的?你这个人是整的还是碎的?”
“整的。”
“现在的宝物呢?”
“碎的。”
“胡说!”熊向魁霎时瞪起眼来,“你好生看看。”
周围的人围将上来,在一片破碎的镜子中间,每个人的面像完整无缺。
艺人有口难辩,更不好解释清楚,他就势跪在地上:“神人!师傅神人!”
“想在本大人面前诓骗,”熊向魁对红鲤看了一眼,“来人,轰下江去!”
重新安静下来的众人将熊向魁围住,熊向魁站在破碎的宝物面前威风无比。熊向魁被地上成百的碎片弄得变幻莫测,一举手一投足都在那些碎片里显示出仙气鬼道。大伙恍然大悟这岛上除了文老爷还有第二个藏龙。“熊老爷神人,神人……”大伙慌里慌张弯下了膝盖……


孤岛 十
两只蜻蜓往越来越难行走的路上飞行。旺猫儿跟着小河豚晕头转向奔向深处。
一片幽幽蓝蓝的高处,两只蜻蜓在枝头上悬吊栖息。这是一个幽僻空蒙、古松倒挂、岩峭壁陡的崖边。
“猫儿哥,你的家在哪里呀,从没听你说过。”
“我不知道。”旺猫儿抬起头,他现在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很远,再很远,就那儿。”
“很早就跟文老爷了?”
“很早,我很早就跟了老爷。”
“你……”小河豚没话找话,“也能当老爷?”
“可不能乱说,老爷就是老爷。这是命。”
“还不是两只眼睛一张嘴的,他还不一样。”
“老爷只能一个。全是老爷,不乱了。”
他们不再说话,静静地坐着。不远处两只梅鹿温和地从小溪边走过,四五只蓝鸟静卧在枝头,另一只站在一边,把脖子按到自己的翅膀里去,梳理身上的羽毛,半晌,抬起头来,歪了歪带着一圈黄边的圆眼睛,向树四周张罗,嘴里还衔着一根细毛。
两只蜻蜓抖动着薄翼,弓着身子,尾巴连着尾巴抖动着###。
旺猫儿和小河豚默默地看着蜻蜓,蜻蜓的抖动似乎唤醒了他们身体里的一样东西,这东西从身体里的某个角落悄悄升腾。他们移开眼来,四只眼本能地对视。他们感觉到了静谧的世界里一个男孩加一个女孩就再也不会有静谧。他们仰起头,天空分泌着湛蓝。他们的心里涌起了雾蒙蒙的热气,这热气使他们成了白面馒头,渐渐膨大而且富于弹性。那种感觉也被这种热气夸大了,弄得他们又###又难忍。那种东西尖尖的,在他们的腹部蹿来蹿去。旺猫儿低下头,俯视着粉粉红红的小河豚。他们谁也没说话,谁都不愿振动这鲜鲜蓝蓝的空气。小河豚迷迷糊糊的目光四晃八散,两片嘴唇轻轻开启娇喘吁吁。小河豚突然低下头来,埋进了旺猫儿平平的胸脯。她的青黑色的秀发在旺猫儿的肩头一缕一缕跌落。
小河豚第一次走进男人。她不懂做作也不会做作。在她身上一切都是自然的懵懂的,道德、规矩、社会、伦理……这些与她无关,从生下来那一天就与她无关。她不需要明白那些,她只是一个女孩。完全的、彻底的,同时也是完整的女孩。是的,她只是一个女孩。
小河豚的手指在旺猫儿的皮肤上缓缓流动,这流动弄得旺猫儿全身的血管突突飞跳,整个世界刹那间沸沸扬扬。小河豚的指尖滑过的地方每一寸皮肤都从毛孔里头喊救命。小河豚越来越柔,一圈一圈淡红色的笑容从她的脸上荡漾开来,夹在蓝色的空气里呈紫色芳香。
小河豚拉着旺猫儿慢慢委地。她有点难以自制了。十八岁的热浪带着一丝乳甜味从她的两唇中间细细地喷涌而出在旺猫儿的睫毛上瑟瑟抖动。他们扭动在情欲饱满的花草丛中,她用半眯的眼睛呼吸着旺猫儿——她渴望他,渴望他沉重的身躯与野蛮的###。
旺猫儿半跪在青草地上急促地喘着热气。小河豚美丽炫目的身体把他打得昏头转向,他承受不了如此完整的美丽,如此自然的美丽。他的本能驱使他产生了进入小河豚的欲望……但同时,他想起了文老爷。从他跟着文老爷起,他的一切就是文老爷的,而自己是可有可无的。凡是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都必须是文老爷的,任何事不能例外。
女孩也不例外。
当然,小河豚更不例外。
不。他有意压住自己渐渐按捺不住的东西。小河豚必须是文老爷的!如果由文老爷再赏给自己,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自己独占了这样美丽的女孩,将是对文老爷的极大不敬,天打五雷轰……
小河豚的吻沿着旺猫儿的腹部向下滑动,旺猫儿意识到那种感觉你越是按捺越是暴烈如雷。旺猫儿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即将爆炸,他死死地压住自己: 哦……不……不不……
小河豚重重地坠了下去,###已经使她软瘫如泥,她的两只无力的手在空中乱舞乱抓。旺猫儿揪住地上的草根,他的情欲已经到了决堤的边缘,“我……我……”
“猫儿哥……”小河豚的身躯在青草上做吃力的扭动。
旺猫儿再也忍耐不住,嗷叫了一声扑将下去:“文老爷——你杀了我吧,文老爷——”他死死抱住了小河豚的###,冲动得全身抖动。小河豚痛苦地扭动着脑袋:“噢——猫儿哥……不对……”
厚厚黏黏的液体在小河豚的小腿上艰难地流动。旺猫儿最后一声惨叫过后,旺猫儿的整个身躯放了气一般松软下来,像一只装满皮糠的麻袋,重重地坠歪在一边。
旺猫儿的鸡头一点一点地龟缩下去。虽然旺猫儿努力着挣扎几下,但还是惭愧不堪地低下了头去。凭着本能,小河豚心里明明白白……
“文老爷……”他喃喃道,“文老爷……”
小河豚的心里头莫名地涌上了一股鄙视,愤愤地踹过去一脚,心里头狠狠地骂道: 没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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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十一(1)
熊向魁意识到了处境的不妙。
熊向魁坐在小竹楼上,端着小酒盅。鲟甲会的广场就在他眼下的不远处。——所谓鲟甲会也就是原来的鲥鳞会。小竹楼上非常静谧。榕树的阴凉和夏蝉的鸣叫正从半空毫无阻拦地倾泻下来,背景上苍翠的山峦使得小竹楼飘飘欲仙。
但鲟甲会的广场上正喧闹异常,由铁仙悉心挑选的精壮汉子组成的方队正摆开了阵势,刀、棍、枪、钺、叉、剑、锤竖竖横横,胳膊的每一个抖动,在很远的地方都能看清金属反光的光芒。
这光芒每一根都狠狠刺中了熊向魁的心。
他懊恼,追悔那一个下午江边上做下的蠢事。他对自己太大意了,当着小六吆的面,那么多人对自己跪下身来,简直你奶奶的蠢熊!在你的君王或君王手下的人面前炫耀你的威望,等于变相的自杀。
忍,是得忍,这是熊向魁在文廷生叫着“三哥”扑下江去之后惟一可做的事。一踏上这个孤岛,熊向魁就产生了统霸这个孤岛的欲望,当然,他心里明白,他想到的事,姓文的绝不会想不到。在他暗地里积蓄自己的力量的时候,文廷生神不知鬼不觉地使整个扬子岛拜倒在了他的脚下。在文廷生从船头扑向那条鲟鱼时,他就清清楚楚地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他嫉妒并痛苦地承认文廷生的鬼才。先一步是王吃肉,晚一步为寇喝汤。是的,他现在只有捏着鼻子喝汤的份。
“——啊,啊哈!”
远处的吆喝声从广场上传来,护卫队员的脸庞看不清楚,但凭借这种吼声,他猜想他们神圣的表情。想像得出他们杀向敌人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但敌人,敌人在哪里?
敌人会有的,只要你想有。只要有权力存在,当权者的对面每一个人都可以是敌人,你需要他是敌人,他就必须是。
熊向魁清楚,对手比自己更为老辣。江边上把骗子轰下江去之后,他千方百计想在文廷生面前旁敲侧击地解释清楚,一山不能二虎,一水不能二龙。别人既然是龙,那你只能是虫。如果别人把你看做另一条龙,那你就得向那条真龙表白清楚: 我是虫而不是龙,当然,做得不能过于外露。可文廷生到底是文廷生,他永远不会给熊向魁这个机会,每一次熊向魁话到了嘴边,文廷生都巧妙地把话岔了开去,似乎在暗示,不必说了,你说什么,我心里清楚。
“护卫队”的建立,是文廷生突然的主意。事先连岛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熊向魁都不清楚。熊向魁怎么能不明白,建立护卫队是文廷生攻向自己有力的一招。护卫队当然不是用来对付他的,问题出在护卫队的“总督头”这个位置身上。总督头不是他熊向魁,文廷生选中了老鲥鳞会里的死对头,也是他熊向魁最有力的对手: 铁仙。
文廷生对铁仙的重用,当然不是出于对铁仙的信任与器重,而是在扬子岛上制造出第二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来。熊向魁知道,文廷生清楚不过,这个岛上,能给他的位置带来威胁并取代他的,只熊向魁一人耳。在君王面前,下属的威望是他们自己颈上的钢刀,只要你一不留神,这把钢刀就悄悄###你的皮肉。文廷生哪能不明白这个。熊向魁与铁仙,猛虎与地头蛇只要一联手,强龙未必就是对手。离间他们,杀掉他们,都是下下之策,——谁还敢为你卖命?要紧的是把他们放到一处。放到同一水平线上,他们自己自然就成了敌手。那时,为了吃掉对方,他们双方惟一可做的只有加倍地对君主尽忠尽孝。用不着你害怕他们的联合,到时候你只要充当和解、斡旋、宽宏大度的调解者好了。大权在握之后,当权者惟一需要防范的是下属的精诚团结!所以当权者永远要诲导下属们“精诚团结”,——因为下属被他的安排永远失去了“精诚团结”。

孤岛 十一(2)
刀飞剑舞,电闪雷鸣。兵器在铁仙的口令声中呼啦生风。一会儿兵器的闪光又夹进了汗渍渍的油亮背脊,好一派威风四射!
“老子不会上你的当,姓文的!”熊向魁的牙咬得咯嘣咯嘣脆响,“老子做得了你的爷爷,现在就做得了你的孙子!”(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初十,即公元一千九百年十月二十四号。)
“老爷,”旺猫儿在门口试探着轻喊了一声,听到床上咯吱了几下,略略加大了喉咙,“老爷。”
“嗯?”
文廷生习惯于晚睡,自然也习惯于晚起。太阳已经一篙子那么高了,对下江人,已经是在船尾下米煮中饭的时光了,可对文老爷,还刚刚是清早。
“老爷,熊大哥和铁仙大哥在门外已经跪了一个时辰了。”
许久,文老爷出现在鲟甲会的石门口,一站到门口,鲜鲜嫩嫩的阳光们就和他撞了个满怀。文廷生立时感到一种轻松。
“文老爷万寿洪福!”熊向魁的声音从地面传了上来。
文廷生这才注意到,熊向魁、铁仙、红鲤、庞大头他们正跪在自己的眼前。
“怎么回事?”文廷生开阔的眉际紧了紧,他最不愿意一大早就有人来烦他。
“老爷,今天是老爷的生日,老爷。”熊向魁依然跪在地上,脸对着潮湿湿的石面说。
“哦?”文廷生低下头去,口气突然松了些,“我怎么不知道。”
“除了老爷,全岛上至九十下至三岁,没有一个不知道,”铁仙接过话来,“熊大哥早有了好安排,老爷。”
文廷生的脸上迅速扫过了一丝不悦,但他微微发胖的脸上马上宽宽松松地笑了笑——他想怒到底没发得出来。文廷生最恼怒的事就是被人耍,呆乎乎地做局外人。他心里清楚,被崇拜与被愚弄有时难以分开,这东西像你的呼吸,你要呼,就得吸,你想吸,就得呼,少了哪个都不行。当然,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再大的不快也得咽下肚子里去。
文廷生的不悦马上被一扫而空了。他的身影刚刚在江边的江滩上出现,所有的喜庆声争先恐后地追向了他的耳鼓。铜锣、皮鼓、竹节、鞭炮、吹呼、小孩的###一齐向高空升腾,这种声音使天空加倍空旷并且更加晴朗。彩色的人群如同开春的山坡,迎春、白杏、彩荠、车前子、女贞子、野菊,七色八彩花花绿绿长满一地。他们激动的情绪从脸上的红润里流溢出来。文老爷的手开始招摆了,文廷生的圣手刚一摆过头顶,扬子岛立即山呼海啸——文老爷万万岁!文廷生的脸上绽开会心的笑容,这笑容如天空一般空阔晴朗。
文老爷奕奕神采,步伐端方有力,从一排一排的高跷、大头娃、彩船、麒麟旁边招着手走过去。文老爷漫步在用人体和欢庆围成的巷子里。
那端,是一片小树林,小树林的枝头上彩绢彩带撒娇似的甩胳膊踢腿。十只鸟儿在笼子里头翘着屁股载歌载舞,它们昂起头转动着圆溜溜的眼珠,弄不清它们是渴望自由还是歌舞升平。
“请文老爷放生!”熊向魁躬着身子高声吆喝着,示意树底下的几个汉子。
所有的鸟笼从高枝上慢慢下坠,文廷生抽出背在身后的一只手,用手背向外掸了掸,笑盈盈地说:
“放了。”
鸟笼一齐打开,小鸟们像弹丸似的击中了小树林上空的蓝天。“噢……呵……”小树林顿时响起了欢庆的###。文老爷其乐也融融,臣民们其乐也陶陶。
然而,文老爷意想不到的事马上发生了,那些弹丸一般发射出去的小鸟们,时光倒流似的退回到了鸟笼口。
许多人仰起脸,不解的表情慢慢全转了过来,对住了文老爷。
“哦?”文廷生一时理不出头绪。
“老爷……”熊向魁笑着凑了过去,“小鸟感激老爷的大恩大德,舍不下老爷,全回来了。”
文廷生的脸挂下来了,鸟是可以驯服的。不受过长期的训练,小鸟绝无自投樊笼之理。他知道熊向魁在拍自己的马屁,万一别人知道小鸟是驯出来的,自己就显得这点眼力都没有。虽然他产生被拍马的愉悦,但还是故意地沉下了脸来。
“混蛋!拿驯好的鸟儿来戏弄本老爷,想讨个大赏吗?”
鸟笼子底下的十几个男人脸色立时吓得煞白,齐刷刷地跪下去,哆嗦着吐不出半个字。
熊向魁不急,似乎早料到了这一招:
“老爷,息怒、息怒。熊向魁长了八斤半的胆子,也不敢冒犯老爷。今天是老爷的吉日,龙威四发,可能老爷始料不及。老爷再随了我来,我若犯上,甘当万剐之罪;若老爷真的洪福来临,在下讨个大贵,想必是讨定了的。”
文廷生眉头紧锁,迈了腿,随着他去。
小河边,八只大缸并肩而立,缸中清水平口,一溜溜青黑色鲫鱼背脊使缸中的清水发着青光。齐刷刷的鲫鱼嘴巴一张一合。
“老爷……”熊向魁弓了腰示意文廷生。
“放!”
八大缸鲫鱼立时在静静的小河中遁失得无影无踪。
文廷生回过头来,两只眼睛青青灰灰地盯住熊向魁。熊向魁旁若无人凝视着小河水面。“老爷……老爷……你细细瞧……”
文廷生转过脸来,十几丈长的水边尽一色的鲫鱼嘴巴布满了水边,那些鲫鱼迟迟不肯离去,对文廷生顶礼膜拜。
“老爷!”所有的人一同跪了下去。
文廷生的脑袋仿佛被狠狠敲了一下,鸟可以被驯服,而驯鱼是从何说起的事。莫非……这是真的?每一个装神弄鬼者,自己的头脑都是清醒的,而现在,尽管平日里文廷生再明白不过自己的装神弄鬼意味着什么,但他不得不发懵: 眼下的事到底怎么了?我真的是真龙天子?他巨大的额骨背后的空间第一次被弄得糊里糊涂,这到底怎么了?这些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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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十二(1)
傍晚时分的一只母鳄向江心拖去了一具男尸。这具男尸昨天清晨在小河边撒满了他五天来捕到的所有鱼虫,那些鱼虫使八大缸饿得发昏的鲫鱼浮在水边久久不肯离去。现在,这具男尸在鳄鱼的血管里重新找到了生命,在鳄鱼的两只瞳孔里对孤岛虎视眈眈。
这种虎视眈眈持续了漫长岁月。
顺着鳄鱼的目光,一条小船从远方驶向孤岛。在廷生港边,小船上走下一个面目不清的秃头男人。和所有具有这种面目的男人一样,你一时弄不清他的年纪到底属于哪一个层次。不过这不要紧,这并不妨碍他走下船尾踏上扬子岛的岸边。
“阿弥陀佛。”
和尚转过身去,他的眼睛忽暗忽明,对扬子岛似乎怀着一种刻骨的仇恨。扬子岛在他的瞳孔里晃动着紧缩了几回。落日在江面上只剩下半个,血腥腥的阳光涌动在江面,使江水泛起了红红的血腥味。
你可能已经猜到,这个和尚正是第七章里出走的汤狗。你千万别以为汤狗在这个时候出现,完全出于《孤岛》技术结构上的需要;你不能这样想。汤狗在这个时候出现,完全因为汤狗确实就是在这个时候从某一个神秘角落回到扬子岛的,这一点扬子岛的档案馆有如斯记载。作者除了这样安排,别无选择。
当然有一点同样重要,扬子岛并不知道这个和尚正是昔日的汤狗。你所以能知道这个和尚是汤狗全因为这故事是我说给你的。你要处于某一历史中,你就不能正确地看待这段历史,你会把历史看得异常神秘,只有回过头去,你才知道历史正如你吃饭拉屎一样简单。这种错位正是历史的局限,即使精明如熊向魁,也无法知道对面面目全非的和尚正是昔日的汤狗。
“你是谁?”
“出家人,施主。”
“岛上没佛,你来作甚?”
“罪过。佛主在心,施主,有心在即有佛在。”
“听口音,师傅曾是岛上人?”
“出家人无根,施主。贫僧来到此地,全为了多年以前的一项愿诺。善有因,恶有果,因果相连,善恶相因。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施主,贫僧受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之托到此,全为了应验一样因果。”
“你是谁?”熊向魁倏地站了起来。
“出家人,施主。”汤狗端坐在石阶之上纹丝不动。
“你来干什么?”
汤狗闭上双目,两手合十于胸:“阿—弥—陀—佛—”
铁仙从铁匠铺子出来时已是黄昏。沿着小河,独自哼着全岛盛行的《东海宫》。刚淬火的雌雄宝剑削铁如泥。他得意似孙大圣当年得了如意金箍棒。
一个和尚突然从树后蹿将出来,耷拉着眼皮,立在铁仙的对面。
“和尚,何故拦住我的去路?”
“去路是苦海,回头才是岸。”
“疯和尚。”铁仙伸出手来,拨了拨和尚。
“你走不过去。”
“和尚,你再不躲开,我动手啦!”
和尚冷冷看了铁仙几眼,解了衣服。铁仙以为和尚要交手,立即往后退了两步,摆了个门户。
和尚笑了笑,猛地转过身去,跳进了小河,静静的水面被和尚的秃头砸得四分五裂。
铁仙半蹲在原地,慢慢松开拳头,被眼前的事弄得莫名其妙。
水面渐渐恢复了平静。一条鱼从水底飞出了水面,在铁仙的脚边圆瞪着眼睛颠来覆去。
铁仙明白了一切。这个岛上,能空手在水下拿鱼的,只汤狗一个。他把汤狗从水面上扶上来,“狗子兄,文……廷生要认出你来,会砍你的头。”
汤狗披上青灰色的长袍:“贫僧出家人,不是什么狗子兄。”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孤岛 十二(2)
铁仙关上门,闩好,把松明子的光亮全关在屋里头。门外黑得像瞎子。
“铁仙,你晓得天下有多大?”门一关上汤狗的眼睛活像黑夜里###的猫眼,一闪一闪地绿亮。
铁仙执住酒盅,对着汤狗不停地眨巴眼睛:
“——狗子兄真的疯了,天下你说会有多大?”
“天下大得很哪,”汤狗死劲晃了晃脑袋。“扬子岛……”汤狗竖出了小拇指,“扬子岛这个玩意儿都不如。这些年我总算明白了……”汤狗张开两臂,一个劲地向外扩张,“天下……”
铁仙的两只眼立即睁得好圆好大。
“扬子岛的人活得可怜,活得像蚂蚁。外面的人,已经活到了几百年以后了。”
铁仙给汤狗倒酒,桌子上洒得汪汪一摊,他从汤狗的脸上多少发现,汤狗这一回回来来者不善。“狗子哥,文……”
“闻他奶奶狗屁!”汤狗红着眼恶狠狠地点头,“奶奶娘个操!”
铁仙一阵紧张,本能地朝门口望了望,门关得铁紧,门闩闩得纹丝不动。
“铁仙兄弟,我们被那三个狗###耍了!奶奶,什么他娘天子……”
“嘘,狗子兄……”
“怕个球!老子要不是拴在这岛上,活在几百年以后,老子比他们能耐!这些年我总算明白,你要想别人信你,跟在你屁股后头转悠,就他妈得弄出点什么屁谎子来。”汤狗滋滋咂咂地呷下一口酒,喷出一口酒气,“就像老子当和尚,你要别人相信和尚,你就得让别人信菩萨,——别人信了菩萨,他就他妈的信了和尚。菩萨是根!老子有一天打碎了一尊菩萨,吓得了得!细一看,他奶奶的泥巴巴一大块!”
“你听好!”汤狗抓起酒盅扬起手,仿佛对铁仙有三世仇恨,“文廷生就他妈文廷生,不是别的什么东西!真龙天子,是他奶奶的泥巴巴!”
铁仙半天来大气不敢出,木着眼神似听非听地望着汤狗说疯话,他不知道汤狗的这些疯话是从哪一只江龟的肚子里冒出来的,要不就是汤狗的###堵上了,屁反冲进嘴,喷出来成了人话。
“扬子岛,必须是扬子人的!”汤狗的秃脑瓜像你裤裆里挺出来的鸡头,一阵一阵地泛出青光。
门外有人敲门,敲门声震得铁仙的肚皮咚咚直响:“铁仙老爷,铁仙,文老爷命你快去!”
四狗儿的声音,——她是娘娘的丫头,“老爷……”
铁仙站起身来,两眼直直地望着汤狗。
“阿弥陀佛,施主,贫僧告退了。”
传铁仙的,不是老爷,是娘娘。是刀马旦娘娘小六吆。
传说小六吆是给月亮晒黑的。太阳晒黑的不同于月亮,冬天一过又雪白如初。月亮晒黑了的一辈子褪不掉。多年以前,扬子岛有一位梁上君子,每天夜里月白风清时蹿出家门,时间长了身上竟像江里的黑鱼,后来流出来的血也全像乌鱼的墨汁,连鼻涕、拉尿也全黑得一团,直到有一次偷东西时遭了火灾,才在火里烧得雪白###。
小六吆黑得端的与别的不一般,小六吆黑得俏丽、黑得灵巧,好像她的所有的娇美都是冲了她的“黑色”而来的。皮一黑,眼明、齿亮,一个眼波、一个微笑,都呈现出别样的耀眼炫目来。加上她多年的戏台底子,一伸手一抬脚,总有个模样,站有个站相坐有个坐相的,好看。
她的命不坏。早在雷公嘴时候,小六吆在扬子岛就唱红了半个天。但五行运转终有一缺,小六吆始终不能找上一个妥妥帖帖的如意郎君。虽说和几个唱小生的几度云翻雨覆,到底总有雨过云散。

孤岛 十二(3)
要说命好确是命好。一场龙卷风,扬子岛接来了真命天子,文老爷的咄咄雄风吹得雷公嘴魂飞魄散。雷公嘴的一筹莫展给小六吆送来了天赐良机。汤狗在一个狗叫声不绝于耳的夜晚,来到岛东,找到正在练功的小六吆。经过一场安排,决定了血网之后的一场大戏推出小六吆的《东海宫》。“不管你认识不认识,”汤狗紧盯着小六吆低声说,“你只要装着一个失手,事就成了,——我坐在谁的身后,你的飞镖就飞向谁的头……事成之后,老爷重赏;你当心,要是你迟迟不下手,老爷就在你的幕后!”
血网的日子说来就来,小六吆腰插飞镖威然登场。一段唱腔一场武戏过去之后,小六吆发觉自己的手脚被一双眼睛紧紧叉住,这双眼睛有不同于常人凡人的目光,满蕴苍天气魄。小六吆被这双眼叉得阵脚大乱,直到她还过神来,才看清汤狗正死死地逼在其后。她知道那就是如雷贯耳的“文大哥”了。她叫了声“文大哥,有人害你”!随即发现大幕背后一道寒光冲台而出,她的飞镖嗖地出手,当的一声击中了即将飞出的匕首,随后再也不省人事。
卸了装的小六吆比满脸脂粉加倍楚楚。卸了装的小六吆立即被文大哥叫进了他的草房。小六吆穿着平常衣服站在文老爷的对面。松明子的光芒从小六吆的脸上反弹过来与小六吆一同恍惚柔媚。文老爷坐在她的对面默不作声,两眼紧盯着小六吆足有一个时辰。就在那块松明子的光辉底下,两人的眼光礼尚往来彼此激励。尔后,文老爷走过来,像用木盘捧着一盘鱼汤似的,把小六吆抱进了自己的卧室。整个夜晚他俩一言不发,发疯似的却又按部就班地干着属于他俩的事。直到文老爷累得眼皮都使唤不动,文老爷才挤出一句话来:“你……不许嫁人。”
她没有嫁人。刀马旦成了岛上惟一尊贵的妇人。
直到了这一步,她才知道自己的命苦。
她是女人。女人需要的是男人,而不是男人附带的其他东西。而对小六吆,男人以外的东西她一下子全有了,失去的恰恰是男人,——所有的男人。她心里明白,那个男人是不会属于她的。那个男人天生不会属于任何人。有更多的事需要他。他几乎整天都在想,想想想,长江几乎被他想出个洞来。她实在不晓得天下哪有那么多东西给他想的。他的身边的空气里,似乎到处都是钢刀铁剑,他整天都警惕着,严防着那些他以为能伤害他,而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面,但一天下来小六吆和文廷生难得见面,她起了床,他才酣然入睡;她上了床去,他刚吃了夜饭……
然而她爱他。他不知道,也不需要,爱,感情那些玩意儿,是马头鱼或者金针鳝才会有的东西。他需要的仅仅是女人,标准意义及生物功能意义上的女人。过去是小六吆,今天是小河豚。
小六吆当然不会让小河豚在自己的面前风光,这小骚货!
“四狗儿,四狗儿!四狗儿!!”
“娘……娘。”
“传铁仙,到我这边来。”她放下茶盅,“回来,”她压低了声音,“就说老爷唤他。”
“是,娘娘。”


孤岛 十三
铁仙满头心思。这一点从他的头发上你可以看得出来。从小六吆那里回来之后,他的发端生了许多叉,像秋天里的蛐蛐草。自从再一次见到汤狗,他的头脑就再理不出半点头绪。他弄不懂汤狗到底是从哪个角落里回到扬子岛的,他虽然脑子里少几道弯弯,不过从汤狗的口风里多少晓得一点,汤狗披了件佛衣,绝对不是到岛上做佛事来的,十有###,他的回来与重振雷家祖坟鼻息相关。
早在文老爷来到这个岛上前,铁仙在扬子岛上一路风光。他的岸上水下的十八般武艺,除了雷公嘴,铁仙坐稳了“二爷”的交椅。在鲥鳞会,他不及汤狗的精明,地位自不及他,但论起与雷老爷的情义,却是别人一万个不及。雷公嘴红极一时的当儿,有谁敢在雷公嘴雷老爷的面前多眨一回眼睛!可铁仙可以在酒桌上用棍棒摁住老爷的头,灌下他三七二十一盅。雷公嘴长不了铁仙一个辈分,铁仙对老爷却是尽儿孙般的忠孝。谁能想到,这个岛上飞来一路真龙天子……文老爷砍断雷老爷目光的第二天,铁仙带领庞大头、红鲤他们几个,在雷老爷的门外跪了整整一夜,磕了一夜的响头。第二天打着赤膊投奔了文老爷。这不是铁仙为人不厚有奶是娘,奈何得文老爷是天子?一辈子能当上天子的一条狗,也是上辈的造化。情义不可负,但苍天更不可负。铁仙对不住雷公嘴,遭万人唾骂,可铁仙负了文老爷,对不住天地鬼神,五雷轰顶,来世当王八。文老爷就是要我铁仙搬下雷公嘴的脑袋,我铁仙也得去搬,宁可搬下雷大哥的脑瓜儿我自己在雷家祖坟上抹了脖子。你有什么办法?你想做文家的狗就做不得雷家的人。你不做雷家的人想做文家的狗还不一定做得上。这全是命中注定——命中你是龟,不可天上飞;命中你是鸠,不可水里游。
万一汤狗要对文老爷行起不善,那可如何是好!更要命的是,汤狗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是黄鳝还是水蛇,是鲜虾还是水婆?铁仙的眼里,文老爷是下凡天星,这一点是他当牛做马的全部意义。而今,果真如汤狗所言,再不能为真正的真龙天子尽犬马之劳,就是富有万斗万古垂青,还能有什么趣儿,这几十年还不是给狗活去了?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雪上加霜的事发生在铁仙见到小六吆之后。
文老爷想娶小河豚。
娶了就是,天底下哪一个女子,能挨上文老爷的一个耳光也是一种福分,更不用说娶过来当老婆。“呸!这小母猪夜叉精赤鬼王水婆子虎头鲨背上长疔脚底淌脓的!”小六吆虽则骂得动听,有腔有韵,到底按不住对小河豚仇恨的刻毒。——她要破了小河豚的相,削了她的耳朵扒了她的眼珠!而这件事偏偏找到了铁仙的头上。依了小六吆,就欺了文老爷;可忠于文老爷,又逃不了小六吆。铁仙感到自己成了竹笼子里的鳝鱼,往哪头都是刺。
长这么大铁仙第一次感到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这一点上,他有点念旧,当初那会儿,活得多么痛快,多么威风,哪用分这么大的神,费这么多心事,风是风火是火的。那会儿。……可眼下如何是好!
他突然想起熊大哥,这时候去找熊大哥,或许有用?虽然他知道,熊大哥和自己一向有些积怨,但一想到自己对文老爷的一心不二,铁仙壮起了胆子。
彼此寒暄、坐定,铁仙一下没了主意,他不知道自己的话应该从哪一句说起。
铁仙的一切当然逃不过熊向魁的眼睛:“铁仙兄,有话尽管开口。”
“熊大哥……”
“?”
“熊大哥……你见过文老爷的爹么?”
熊向魁万万没料到铁仙问出这样的话来。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起来: 文廷生派他来试我?他淡淡一笑:“铁仙兄,你是痛快人,有什么话就直说。”
铁仙对门外张了几眼,把脖子伸过来。压低的声音在嗓子深处咕噜了一阵:
“文老爷到底……是不是真龙天子?”
熊向魁的心紧紧一揪,他的心中涌上一股惊喜。岛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他绝对不敢相信扬子岛有人怀疑起这件事来。这是他多年来想做而一直无法下手的事情。熊向魁看得很准,要取代文廷生,蛮干永远是自投罗网,惟一可做的事,是破除岛人对他的迷信。文廷生是扬子岛的信仰,全岛的迷信集中在他一个人的身上。眼下,你就是杀了他,你也难以替代他的阴魂。要想取而代之,只能从姓文的起家的那几手坏起,那几招不灵了,姓文的不攻自破。可要不让人迷信,几乎和喝干江水一样难。也许今天这是个好兆头,——任何神物,只要有人对他表示怀疑,他离黑道就不再遥远。“铁仙兄弟,”熊向魁向铁仙走了过来,“世上万般事,真就是真,假就是假,真真假假其实总有个究竟。”他弯下腰来,“可你要弄清楚时,却是万万不可认真,否则——”他从背后抽出一只手,竖起一个指头,在脖子上板着脸来回了几下。
铁仙的脖子本能地缩了缩。
“铁仙兄弟,好端端的,如何问出这样的话来?”
“是……”铁仙眨巴了一下眼睛,觉得对熊大哥还是信赖为好,“汤狗……汤狗回到岛上来了。”
“哦。”熊向魁轻轻一笑,心里头咬了咬牙齿: 到底是他!
“熊大哥,兄弟我碰上难事,请大哥救我一救。”
“为了你铁仙兄弟,就是叫我生吞河豚,兄弟也在所不辞!”
“,正是小河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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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十四(1)
这一觉旺猫儿睡得安安稳稳,但起床以后他发现自己的舌头不翼而飞。旺猫儿实在想不出自己的舌头会逃到何方角落,但他对眼下的这一结果颇为满意,他再也伸不出他的舌苔并且空空荡荡。
旺猫儿的舌头不翼而飞和熊向魁一大早来到鲟甲会没有半点联系。我重复一遍,许多东西发生在一起并不意味着什么内在关联。时间是一样永恒的顺序,而任何一样事情总必须包含在时间里头,所以任何事总必须表现出同样永恒的顺序。你必须承认这一点,不论你多么不喜欢时间你都得承认。
熊向魁见到旺猫儿时旺猫儿给熊大哥行过大礼,随即向熊大哥张大嘴巴演示了嘴巴里边发生的悲剧。熊大哥拍了拍老弟的肩膀,对旺猫儿的不幸表示了莫大同情,但对这个结果,与旺猫儿显示出了同等的满意——这个舌头飞走得很是时候。
文老爷端坐在木榻上。熊向魁走进时文老爷在远处纹丝不动。按照那位刚到岛上来的和尚教授的功法,文廷生正在练不死功。
面目不清的和尚来到岛上,使文廷生对自己真龙天子的身世坚定不移。——“吉人自有天相”,和尚在细细端详了文廷生的面相之后,认出了文廷生是当年文殊菩萨在六尘凡世的化身。和尚向文老爷昭示,文老爷的的确确是白龙家族的四太子。和尚告知文廷生: 六尘中,万物不能加害于他,但有一样恶物文老爷防不胜防,文老爷满心狐疑,仔细地问了个究竟。
“鳄鱼,”和尚代表着先知的菩萨向文廷生宣布了这一克物,“是鳄鱼。”
文廷生心中一沉,他本能地记起了鳄鱼向他流着眼泪的那个可怕的下午。
“不必惊慌,老爷。”和尚一如潭水,心平气和,“我传你几句佛语,定能够逢凶化吉,鳄鱼再凶,端不敢随意动弹文殊菩萨。”
“当真?”
“出家人不打诳语。”
“敢是戏弄老爷?”
“可去江边一试。”
中午的阳光正对头顶,汤狗用了一件橘红色外罩给文老爷披上,携手来到江边。护卫队紧随其后,不明白一个蓬头垢面的和尚要在老爷面前施出何种法术。
直到日头西斜,他们才在江边的水杨树下远远地望见几条鳄鱼。文廷生一看见那东西,就仿佛清晰地看见鳄鱼癞葡萄一样的蟹壳青糙皮,就记起了一阵一阵浓烈的死鱼的腥臭。他的心中一阵警惕,回过头来,两眼直勾勾地盯住和尚:
“大胆和尚,想你是害我?”
“老爷,贫僧命贱,可也是一命。老爷要是信贫僧不过,我在前,老爷在后。老爷,贫僧托老爷大福了。老爷切记法语,再凶的鳄鱼也得让你三分。”
神奇的事往往说来就来,来得你想接受神奇事情的思想准备都没有。你要亲眼看见你一准以为你的两只眼合起伙来一起骗你。和尚颠在前头,文老爷橘红色的外罩在傍晚里头一片佛光,许多晚风争先恐后在橘红色的外罩旁边扯拉而过,文廷生的身躯在鳄鱼的眼睛里头巨大无比,鳄鱼们惊恐万分按下头去躲向江水的深处。这一点都不骗你,这些事发生时文老爷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真的有这么大的法力!就像文廷生至今也弄不清楚那八大缸鲫鱼在水边对他久久不肯离去一样。但事实之所以是事实,就因为你不论信不信它都依旧存在。
文廷生对远路而来的和尚从此言听计从。这位和尚使他第一次真正看清了自己的真命天相。文廷生自己也没有料到当初自己假借白龙三太子的旧事而今歪打正着。文廷生从此信了自己原是一佛,便时常在佛祖面前面壁坐禅。

孤岛 十四(2)
熊向魁悄悄站在文廷生的身后。等他睁开眼来,熊向魁行过大礼叫了声:“老爷。”
文廷生依旧入定榻上。近来他感到自己的体内发生了许多奇妙变化。他时常感到自己的脑袋飞离自己的脖子在九千里上空呼啸而行。他俯视着扬子岛有如儿时在龟瓜沟在大叶杨树底下端详蚂蚁巢穴。他越来越感到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只要自己吹一口气就得像深秋里的黄叶抖动着身子悠悠下坠,尔后被自己的小便冲得瑟瑟发抖。时间和空间分别在他的两个瞳孔里得到永恒。阴阳世界、茫茫浩宇、盘古开天辟地到而今混沌天地,都在自己身上的某一处开始,尔后又在自己身上的某一处结束。无所谓白龙家族真龙天子,无所谓披上鲟甲云游四方,扬子岛在自己的脚下九九大礼……四方八极碧落黄泉、日新月异斗转星移、天地并存万物萌生、落叶空山何处寻迹、空山无人水流花开、万古长空一朝风月、物我生死利害贫富、穷达寿夭饥渴寒暑、光阴递嬗江河倒流、宫商角徵五音七籁、赤橙黄绿沌然杂色、天地齐行参商参差……所有的一切,在文廷生眼里,全部万物同源九九归一,一统于自己的灵性。
熊向魁看着自己的老爷。文廷生的额上沁出了微微汗星,使他的额上保持着一抹圣光。这种圣光还是他儿时在家乡的庙里见过的。十八罗汉的头上就发出这种永恒的光芒。很小时候,他随父亲进香,一走进大雄宝殿,闻到那种使整个生命都窒息的香烟,他的心头就害怕,他就时刻保持着高度的紧张。最初,他惧怕的是四大金刚十八罗汉,但后来,长大一些后,他明白了真正可怕的东西不属于那些没有生命的黄泥疙瘩,而是那些死了一般端坐着做佛事的和尚。他们木桩一样放在拜垫上,当你以为这个东西没有生命时,你走近过去猛见他睁开眼来,对你阴冷冷地一瞥,这一瞥让你三个夜里睡不安稳。
熊向魁从小就很清楚,一样东西不论发出怎样的圣光,只要没有了生命,就不再有震慑心灵的力量。
真正可怕的东西是活着的生命。
熊向魁在文廷生的背后慢慢松了口气。
熊向魁的心中同样有一种东西在升腾。他预知自己的生命离辉煌的顶点不再遥远。这个顶点,是权力,是统治别人、驾驭别人灵魂与肉体的统治力。人活着除了能支配别人外还有什么趣儿!至于光阴倒转,历史回流,人头落地,那又有什么相干?只要你有了权,你就可以宣布“历史在前进”。谁敢说真话你就可以让他闭嘴,永远地闭上!在扬子岛,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统治!历史必须成为我的影子,跟在我屁股后头转悠,它往哪儿发展,这都无所谓。否则,我宁可把它踩在脚底下,踩得它两头冒屎。
文廷生悠悠转过身来,瞄了两眼熊向魁:“说吧。”
“小河豚遵照老爷的意旨安顿好了,什么时候过门,只等老爷发话。”
“等玄妙师傅选个吉日。”
熊向魁愣了片刻,随即明白,“玄妙师傅”,就是那个当了和尚的汤狗无疑。
“——小河豚要是断了一根汗毛,我断了你的脖子。”
“玄妙师傅!”
熊向魁在江边的悬崖下面,找一块石头坐下,高处的古松斜生出来,千丝万缕的藤丝从古松上蜿蜒而下,对崖下的峡谷探头探脑而又犹豫不决。熊向魁找到汤狗,叫了声:“玄妙师傅。”
“……”玄妙师傅依旧半闭双目。
“师傅心不澄,目不洁,整天装佛弄神的,不累得慌?”熊向魁摆开了攻击的架势。
“阿弥陀佛……”
“我的……汤狗兄!”熊向魁突然叫出了汤狗的名字。
汤狗倏地睁开眼来,一只手###腰部。
“别急,狗子兄,——你我劫数已过,你辛辛苦苦回到岛子上来,定不是为了了结我这桩冤事。”
“这头驴!”汤狗咬牙点着头。
熊向魁知道,他是在骂铁仙。
“狗子兄见了世面,也知这世上有驴。”
“蠢驴!”汤狗低声自语。
“狗子兄好大胆子,就不怕我在老爷面前把你交了?”
汤狗瞥了熊向魁一眼。
“在外面的世上,我听过一个故事: 瓜田里捉贼。姓熊的,你就不担心铁仙再把你交了?”
果然是汤狗,熊向魁暗里承认,对手确不是雷公嘴铁仙之辈。
“狗子兄,文老爷可是文老爷。你长了几个脑袋?”
“出家人没脑袋。”
“天上有没有菩萨,不在于庙里的泥巴巴,而在于庙外的香客。心中有佛便有了佛,心中无佛便没了佛。狗子兄,你明白不过。扬子岛这座庙门外,有多少香客……”熊向魁的嘴角扯过一丝冷笑,“狗子兄,蛮来可不成。”
汤狗心里有底,他姓熊的肚子里打的什么谱,汤狗一清二楚。
“汤狗,留点神,当心我的冷箭。”熊向魁意味深长地一笑。
“熊大哥可不是大头鱼,吞了螳螂,逃了甲牛甲牛: 知了的俗称。。”汤狗笑道。他心里骂道,奶奶的姓熊的,借我的刀来杀人,###长到屁股沟里去了!也罢,先借了你的刀来圆了我的梦,再和你说话。
“熊大哥,可知道鳄鱼的厉害?”汤狗诡谲地笑了笑,突然岔开了话题。
“兄弟知道一些。”凭感觉,熊向魁知道这口水洞里不是黄鳝便是蛇。有货。
“在外多年,不曾在寺庙里学得些佛法,却在化缘时知道鳄鱼的习性。这恶煞,最喜爱血腥。腥味一起,鳄鱼几里路以外也能闻见。不过,”汤狗故意走上前去,“它最是惧怕橘红,一见橘红,便魂飞魄散。可是,一见到白色,它就如同猫见到老鼠那般,猛地扑上前去。”汤狗嘿嘿一笑,“橘红,白色,记住了,熊大哥?”
熊向魁半张了嘴巴,心底长长地“哦”了一声。
“谢师傅。”
“阿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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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十五(1)
风平浪静。
扬子岛依旧是扬子岛。扬子岛人下江归海、扯篷下网、生老病死、红白喜事依样顺理成章地进行。许多为了拯救他们的争斗无声无息地咬着劲儿。其实他们用不着别人拯救,就像他们用不着把鱼从这只缸里拯救到那只缸,再从那只缸拯救到另一只缸里一样。只要缸里是一条河里的水,少几次折腾,它们反而多得几天安稳。但有人要拯救他们,必须拯救他们,你不让他们拯救也不行。——哪怕你越拯救别人就越靠近坟墓。扬子岛人无法知道别人为了他们的存亡而作出的斗争是多么地伟大。至于他们,活着本身已经很不容易了。其实,别人问不问他们的死活,他们的每一天还是一样过。未来的一位历史学家在五十年前所著的《扬子史鉴》的第二百九十四页上,曾这样论述:拯救扬子岛人的命运与扬子岛人自身的命运之关系,颇似于历史之于时间的关系。不论历史往哪个方向延伸,时间总是不慌不忙地按照自身的速度往前行走。时间蕴含着历史,而历史时常错误地以为自己操纵着时间的走向,说到底,时间的人化才成了历史,换言之,历史只不过是时间的一种人格化体现。宇宙中,真正的、合理的生命其不可逆的一维形式只有一个: 时间。时间,作为空间的互逆表现,是一种绝对的存在与绝对的真——而历史,只不过是时间的一节大便,历史所提供的空间,则被时间逻辑界定为这种大便的厕所。离开真正的“历史”去玩弄历史与哲理实在没有太大的意思。我们还是丢开这些只能使十六岁的女孩目瞪口呆的屁话回到历史中去(真正要赶到厕所里的,恰恰是历史学家——历史会这样做的!)。
进贡的人群在石屋前排成了长长的一队。谁都知道文老爷和小河豚的天地合春的喜日不久就会来临。文老爷的大喜就是扬子岛的大喜。人们腌鱼、榨油、宰羊、缝衣、卷炮、舂粉、蒸糕……所有的作坊、街肆、店铺全在悄悄地忙动。轰里轰咚咣叮咣当整日响个不停。
小六吆的卧室死了人一样。小六吆在这种忙碌之中仿佛春蚕上山时爬错了地方结下的茧子,孤零凄楚地深藏在一个谁也不再打量的角落。除了身边的几个丫头,小六吆几乎谁也不见。小六吆每天两碗稀糊两片鱼干,满脸乌黄黑瘦,断不是当初的彩映霞飞。“老娘要是个男人,”她心里毒骂道,“把他们的裤裆里全都削平了!”
“娘娘,”四狗儿走进内屋,“熊大哥来看娘娘。”
熊向魁?他来做甚?小六吆紧了紧眉头:
“请了。”
“请熊大哥。”
熊向魁款款走进,脚底不带一点响声,在小六吆的面前躬下身去:
“娘娘好!”
“好!”
“整天穷忙活,这里也生分了。”
“看座。”
“不敢。”
“也是自家兄弟了,客套怎的。茶。”
“谢娘娘。”
“可有大事?”
“回娘娘,没有大事。”熊向魁脸上的模样很悲剧,“只想过来看望。”
小六吆侧过脸去,眼圈不觉红了。到底熊大哥知人冷暖,这等光景硬是晓得“过来看望”。早知有今天,何必慕当初。小六吆这副模样这般嗓子,走到哪儿少不得红它半个天。戏台里不论哪个行当的,谁都宠着她,更不消说戏台上一站,一个亮相,一个鹞子翻身,看官们所有的喝彩冲着她江浪一般奔涌而来……那年月,何等风光。而今虽有华贵,却也是金丝笼里的黄鹂,有歌难鸣,有翅难飞。俗语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得猴子满山走,可眼下,鸡也做不得狗也做不得,心头的思绪满地走。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孤岛 十五(2)
熊向魁默不作语。他知道话已说到了点上。这女人,是眼下最关键的人物。常言道,女人是祸水。女人既是祸水,反过去就是另一个男人的福星。福祸相克,或许,小六吆真的能成为熊向魁的福星。
“娘娘,……小河豚……现在我那儿,老爷吩咐了,不得动一根汗毛。”
小六吆的鼻尖直挺挺地对着门外。
“娘娘,在下万死,冒犯了娘娘。可在下实是为了玉全娘娘……娘娘吩咐铁仙的事,我熊某既知道了,谁又能确保他人不知?娘娘,就算他铁仙事做成了,到后来背祸的是谁,望娘娘明察。”
小六吆紧张地盯着熊向魁: 只要他一多嘴,到文老爷那里吐出半个字来,她的脑瓜儿就压不住她的削肩膀了。这枪头!她心中狠狠地骂着铁仙。
沉默。干咳。喝茶。
“娘娘还记得一件事?”熊向魁见火候已到,突然转开话题。他用异样的口气低声说,“娘娘救老爷的那个晚上,老爷端坐在戏台上,双手一比划,远处墙头上的一只花猫‘砰’地一声,炸开了……”
“……记……得。”
“老爷的手里有一样宝物。”
“我从没见过……”
“娘娘哪能随便见着——不怕娘娘恼,老爷是真龙天子,娘娘到底是凡胎,随便能见着还算什么稀罕?——可那东西……”
“如何?”
熊向魁的下巴向前伸去,把脖子全带动出来:“是宝物!天上的宝物,能了结娘娘的心愿。”
小六吆的眼光在熊向魁的眼睛上一动不动,将信将疑。
“细细排起辈分来,咱老爷还是上天雷公的四舅呢。”熊向魁说,“——这是天机,不可随便说的……雷老爷的雷匣子,有一个就在咱老爷的手里。”
小六吆的眼里迸出了绿光。
“那天轰响的,便是文老爷的雷匣子。”
“那雷匣子巴掌大,沉甸甸的,发着乌光,手一摸,冰凉!……把手的前面有个扳机,只要一只手指头往后一扣……电光一闪,‘轰——’,就是一个响雷。这种雷与天上打下来的不一般,软飘飘地夹着股香味……”
小六吆与熊向魁的脸上同时挂上了神圣的紧张,仿佛雷公正在头顶上隆隆而过,而文廷生正化成一缕香味,在空中的某一个地方游荡。
“娘娘,这雷匣子,能救你。”
小六吆屏住呼吸。她突然觉得一样玄妙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人只有到这个份上,才明白玄妙的事情多么地不可思议,加倍地让人惶恐、###、幸福、紧张、恐惧、震慑灵魂。
“娘娘,你若想救得自己,不要动小河豚的半根汗毛,只要找到那宝物,轰——”
“哪里去找,他那般精明,说不准哪个山洞……”
“娘娘,这宝物,定在他屋里无疑。老爷向来有个习惯,最宝贝的东西全在床内口的柜子里。在老爷娶小河豚的那天,你站在广场南端,脸向北——只能向北,走到第七棵树底下——只能是第七棵树,你把雷匣子黑洞洞的洞口对住天——只能对着天。手指头里一扣——这是个倒雷,雷公一听他四舅有事,马上就会显灵: 小河豚在娘娘的眼里与原样无异,可到了文老爷的眼里,小河豚的模样就会变,一只眼里一个样: 左边是蛤蟆,右边是扁豆。文老爷断不会娶一只蛤蟆,一条扁豆。”


孤岛 十六(1)
不知从何处山洞里飘出来的一串一串疯话,把扬子岛人弄得一个劲地眼光发绿。说扬子岛的外面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那个世界奇妙无比,所有的一切恍如老板仙嘴里的神话故事。那个世界的时间放在一只盒子里边,整天放在桌上或者衣兜里头转悠,还长出几条腿,踏过时沙沙直响;那个世界有一种魔镜,东西放在底下要大就大要小就小;那个世界的人灯光一闪,能把你的性命截下一截,缩成大拇指那么大安顿在一张白白的纸片上,和你的原样丝毫不差,你能听见你的性命咔嚓一声,从这一截跳到那一截,吓你一个跟头;那个世界人分九等谷分五类,七十二行五十一郡。那个世界安安稳稳实实在在。我们的世界反而是假的,成了他们肚子里头的远古神话……这些话把扬子岛人弄得神志不清两眼发花,用了好几天找不到自己的脑袋长在哪儿,呼吸找不到鼻孔说话找不到嘴巴,好多人走路时忘记了先迈哪一条腿,结果趴下身子手脚并用爬了好一阵。这些话的来头至今依然模糊,有人亲耳听见玄妙和尚曾经说起,但玄妙和尚反复强调这些都是从熊向魁大人那里听得来的;又有人亲耳听见熊向魁大人如斯提过,但熊大人却又反复点明这些都是玄妙和尚亲眼所见。许多人猜测这件事只有旺猫儿才能说得清楚,但旺猫儿张了一张空洞洞的黑洞,用手比划着至今没能弄清的手势。许多人以为自己做了个长梦,但醒来时却又正在半夜的梦乡,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弄得他们记不清哪个是梦何时是醒,他们把舌头咬得鲜血不止到后来却没能证明这些是梦里咬的还是醒时咬的,他们的头绪被弄得纷乱如麻七拐八歪天地倒错头尾不分一塌糊涂……扬子岛人急得全体发疯,从铁仙红鲤开始差一点全去上吊投江。
但他们到底没有一起上吊或者投江,文老爷的大喜到底还是快到了。他们乱七八糟的思绪里头总还有些盼头。
小河豚被彩绢贝壳鱼目珍珠装扮得加倍玲珑,再有今天一夜,她明天将走进文老爷的洞房。她的两腋玉暖生烟,阵阵麝香气息绕得她冲着自己一个劲地温存。她觉得自己的生命十几年全是等待,全为了这个使她心醉神驰的一天。
小河豚与文廷生的大喜使许多人觉得世道开始倒转,回到了雷公嘴的风光时代。说到底还是天意,文廷生的光辉业绩到了定数的份上似乎就到了雷公嘴的旧辙。当时的扬子岛人只是有这种感觉,直到多年以后,近代的计时工具闹钟来到这个岛上,扬子岛的智者们才从闹钟身上得到了惊奇的发现——他们第一次目睹了时间,明白了时间这东西本来就是圆的,你要想它不在同一个圆上反反复复,除非它完全停止下来。由是他们推断出了历史,认定了历史这东西说到底也是圆的,走完一个轮回它就得从头来起。
文廷生在玄妙师傅选择的吉日里走向江边。净身过后的文老爷披一身白色绸大氅圣光四射,使紧随其后的熊向魁的一身橘红猥琐不堪。文老爷接受了熊向魁忠孝双全的跪求,在大喜的日子里到江边还却白龙王三太子以及整个白龙家族的最后遗愿。阳光正对石屋大门时他们相伴而出,文廷生相信今天自己的灵魂会到长江之底会齐白龙王爷,尔后在天帝的面前与白龙王爷取得等尊牌位。所有喜庆的热闹与臣民们的尽忠尽孝随着他俩的脚步渐渐远离,远处江边岸下玄妙和尚设下的圣坛正在慢慢逼近。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孤岛 十六(2)
一白一红正向江边的圣坛走去。
圣坛愈来愈近。由绿转黄的野草在阳光底下透出神灵般的宁静。齐整的狗尾巴草毛茸茸一片温馨,江水奔涌而又无声,眼前的世界明亮开阔。好一片净土!文廷生暗自赞叹,他深吸了一口江面上送来的阵风,这风里有阳光与秋水的双重气息。太长了,太长时间没这样静心到野外来消受这片净土了……我的,所有的一切,眼睛能见到的所有一切,都是我的。虽然晚上有洞房花烛,文廷生却异样地宁静。他的内心一下子神圣无比,巨大的清静与满足在血管里悄然流淌。阳光、空气、蓝天、白云、长江、阔滩、远岭……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我的,属于我的每一个毛孔,每一根汗毛……
但文廷生吸了吸鼻子,他从这片清新里闻到了一种异味,他侧过脸来:“哪里来的这股腥味?”
“回老爷,小的刚吩咐过,在这里杀了牛羊狗猫鸡鸭兔各一对,供了牺牲祭江。”
“传话,不许有人过来,今天任何人不得前来。”文廷生难得宽松的心情。他不需要任何人,只要自己静静的一个,便天上地下什么都有了。
“是,老爷。”
祭坛上,文廷生安稳地盘坐,合上双目,安详神圣如真正的天地圣灵,白绸大氅炫目耀眼,在远处山颠上汤狗的瞳孔里似两点精白幽灵,亮光反射而出变幻成汤狗脸上阴险的笑意。
“哦——哦呵——哦呵哦——”小河豚的轿队在广场上刚一出现,小河豚就扯开了自己头上的红绸方巾。鲜嫩眼馋的小河豚从彩轿里头刚一露面,石屋门前的广场上男男女女的###使天上的白云狠狠吃了一惊,随后淡淡地向高远处蓝蓝地遁去。
扬子岛人按照自己正宗的接娶风俗,把小河豚打扮成他们想像中最美的鱼精。在没有任何禁忌的喜庆之中,他们选择了岛上最热闹的地方接迎新娘。没有铜锣、鞭炮、竹节。男人们袒胸裸背,腰系渔网,女人们身着鱼翅、鱼片与成串的贝壳螺蛳,满脸涂黑,抖动着肌肉与乳防随心所欲手舞足蹈。他们彼此熟悉彼此友善,言不成文歌不成律,一群一群,人头攒集欢声雷动。他们###、扭动、击掌、跳跃,生命在毫无阻拦之中尽情喷发。
小河豚娇艳动人,贝壳、鱼目随着她的欢跳沙沙作响,没有扭捏,没有遮掩,没有抑制,美丽###精力旺盛,她扭动时腰肢与屁股上的线条勇敢而又夸张,像一只只手指伸向男人们最敏感的神经,“哦——哈哈呵——呵——”好长时间了,好长时间里他们就开始因为一个谁也没法说清的原因郁郁不乐,那种东西一层又一层厚厚地裹住了他们的生命与原力。叭地一声,随着小河豚的红色方巾飞向蓝天,他们的灵魂一下全打开了,肉体全点亮了。他们要乐,酒,酒酒酒!他们要阳光和酒,###和跳跃,来驱走所有的阴魂,冲走他们不愿保留的一切。
人群在缓缓流动、旋转,像江中厚重的冰块,簇拥着慢慢转动,在巨大的广场上,他们来回回旋,回旋在这片晴朗欢乐的广场。咿呀咿呀哈哈呵——
谁家的妞儿疼煞我——
呀哈咿啊呀哈哈呵——
人家的婆娘从我家门过——他们唱起了千百年来唱过的歌,每次这个词儿,回回调不同。他们想怎么唱便怎么唱,怎么顺气怎么快活怎么唱。那是真正的唱,气息从脚后跟上踮起来,从屁股上鼓出去,从肚脐眼上吸进来,再在胸口悠上几圈,从渔篓一样粗的大嗓门里,哗啦一下冲将出来。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孤岛 十六(3)
但是——“叭——叭——”
两声清脆巨大的枪声在广场南面第七棵大树底下骤然开炸,广场上顿时一片死静!太阳在蓝天上吓得转了九百个圈。
一股药香大网一样悄悄撒开,广场上的人群蝌蚪一样拥到一起,你逃我,我躲你,可你又逃不离我,我又不敢离开你……
水珠似的宁静,时间过去了多少他已经全无知觉。文廷生感到自己的身体飘然登仙。阳光在他的背脊上又软又痒,牙虫一样爬来爬去。外面的世界娇美多姿,但对文廷生而言已经完全地不复存在,连同他自身一起,悄悄地荡然无存。或物我皆亡,或我即天地,所有的东西于冥冥之中游丝一般飘游于虚无之间……然而,随着文廷生的灵魂在净空中的缓缓升腾,所有的一切又渐渐变得具体起来,玉花琼树,瑶池雕梁,翩然仙子往来穿梭。带状的香烟缭绕于其间,使得其间的一切若隐若现,忽有忽无。“——文殊菩萨驾到……”随着一声金童玉音的呐喊,文廷生飘然而至,天帝、玉母、雷公、无量寿菩萨、观世音菩萨在文廷生的面前次第出现。
“雷公,告知下界,文殊菩萨大驾已到。”
“是。”雷公在天帝的面前跪下一条腿,瓮声瓮气的回答声滚滚而过,在空旷的天宇中没有回音。雷公站起身来,取出腰间的两只金锤,于玉阶之上飞腕振臂——“叭——叭——”
两声巨响使文廷生突然惊醒,恍惚中他的背上一阵冷汗。远处广场上的枪声使文廷生醍醐灌顶、菩提开悟,他睁开眼来,刷地一声站起身来,但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巨大可怕轰隆一声就在眼前:
鳄鱼们精亮地在不远处一个劲地研究着他!
鳄鱼们流着泪的眼睛一起在研究那一块白色!
文廷生本能地背过脸去,但背过脸去同样是狰狞饥饿的眼睛!他雪白的大氅在鳄鱼的眼睛里发出了刺人的光芒。
慌乱之中,他记起了玄妙和尚。文廷生镇定了片刻,默念起玄妙和尚口授的秘诀。但鳄鱼似乎忘记了真龙天子的存在,咧着嘴对着文廷生嘿嘿诡笑,四只脚吃力地紧张起来,舞动着尾巴,疯狂地从圣坛四周向文廷生冲锋而来。
鳄鱼之间的争斗立刻替代了文廷生与鳄鱼的抗争。文廷生的肉体挑起了鳄鱼的一场战争!文廷生在鳄鱼的尖牙中间彻底恢复了人肉又腥又酸的滋味。
雷匣子的两声巨响麻木了小六吆的整个身躯。等到她还过神来,才注意到那只黑糊糊沉甸甸的东西还捏在自己的手里。她连忙把那东西扔到地上,黑洞洞的枪口对着她宛如一只瞎透了的眼珠,流溢着青烟。她回过头去,再也不敢动弹。
黑压压的广场上扬子岛的臣民们烂软如泥。熊向魁不慌不忙地跨过人群,从地上拾起那支新式手枪,把枪口对准自己,吹了吹,所有的人都白着眼睛,注视着这一伟大的举动。“起来吧,你们,起来。”他对着广场喊道。熊向魁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在枪筒上敲了几下,几声闷响使散瘫在地上的人们记起了铁匠铺里的声音。他们试着从地上爬起来,几个胆大的凑过来看了个究竟,居然敢像小孩摸螃蟹那样用手指点了几下。有一个神色紧张地抓了一把手枪,回过头来宣布了一个惊人的发现:
“不咬人,跟河蚌一样!”
熊向魁拿起左轮:“这玩意儿没什么可怕的,叫手枪。”他把手枪举过头顶晃了晃:
“这是科学,你们会懂的,科学!”


孤岛 十七
《孤岛》实际上已经写完了。但谁都知道作品的完整和历史的完整是两回事,因而有些地方还要作些补充。“九月十五,铁仙逼走汤狗与小六吆,在他们驶入江心之后,铁仙即拔剑自刎,缘由不详;
“二十日,熊向魁成了石屋的新主人,鲟甲会更名‘熊掌会’。扬子岛对科学的惊奇与崇敬,立即过渡成了对熊老爷的另一种形式的迷信,在扬子岛,科学的最初意义成了一种新宗教,它顺利地完成了又一次权力演变;
“十月初一,庞大头捕杀一头公鳄鱼,公鳄鱼脸上的表情与当初的文廷生酷似无异,庞大头当即开膛剖肚,寻文老爷未果,却寻得至今仍在抖动的黑江猪的小拇指头;
“十月初三,一只标有U?S?A的巨型铁船出现在长江口,熊老爷说,不用怕,那是洋人的,洋人全不会弯腿走路;
“十月初八,一艘载有五百又三十一人的大船在扬子岛西三里处随一声炮声覆没,半数人罹难,半数漂流至扬子岛,他们登岛以后的情形,七十二年以后历史学家毕飞宇的《孤岛》将会从头说起。”
——摘自《扬子史鉴》P37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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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往事 第一章(1)

那时候不叫南京路,叫大马路。事情有一半就发生在大马路旁边。要我说,我还是喜欢上海的那些旧名字,一开口就是大上海的味道。有些东西新的招人喜欢,有些就不一样了。就说名字,不管是人名还是地名,总是旧的好。旧的有意思,有嚼头,见得了世面。旧名字不显山不露水,风风雨雨、朝朝代代全在里头,掐一掐全是故事。名字一换香火就断了,听在耳朵里再也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是怎么到上海来的?全是命。你要相信命。多少人在做上海梦,他们的梦埋进了黄土,深更半夜变成了鬼火还在往上海冲。可我十四岁就成“小赤佬”了。叫“赤佬”是上海骂人的话,不好听。话要反过来说,你不到上海你能成为小赤佬?谁不想上大上海?十里洋场呐!可你来得了吗?来不了。老天爷不给你洋饭碗,你来了也活不下去,你连路都不会走。那时候上海人是怎么说的?“汽车当中走,马路如虎口。”喇叭一响,你还没有还过神来,汽车的前轮就把你吞了,后轮子再慢慢把你屙出来。你的小命就让老虎吃掉喽。我扯远了。上了岁数就这样,说出去的话撒大网都捞不回来。——我怎么来到大上海的?还不就是那个女人。
所有的下人都听说小金宝和唐老爷又吵架了。小金宝的嗓子是吵架的上好材料。老爷最初对小金宝的着迷其实正是她的嗓子。老爷常说:“这小娘们,声音像鹅毛,直在你耳朵眼里转。”老爷说这几句话时总是眯着眼,一只手不停地搓摸光头。他上了岁数了,一提起这个年轻女人满脸皱纹里全是无可奈何。但老爷身边的人谁都看得出,老爷的无奈是一种大幸福,是一种上了岁数的成功男人才有的喜从心上来。老爷是上海滩虎头帮的掌门,拉下脸来上海滩立马黑掉八条街。洋人在他面前说话也保持了相当程度的节制。但老爷到了晚年唐府里终于出现了一位敢和他对着干的人,是一个女人,一个年纪可以做他孙女的俏丽女人,一个罂粟一样###而又致命的女人。她不是老爷的妻,也不是老爷的妾,老爷只是花钱包了她,就是这样一个骚货和贱货硬是把老爷“治住了”。唐府的下人们私下说,男人越是有了身份有了地位就越是贱,人人顺着他,他觉得没劲,有人敢对他横着过来,他反而上瘾了。男人就希望天下的女人都像螃蟹,横着冲了他过来。小金宝是个什么东西?男人的影子压在身上也要哼叽一声的货,她就是敢把屁往老爷的脸上放!老爷挠着光头就会嘿嘿笑。下人们心里全有数,他就是好小金宝的这一口!
老爷在英租界的上好地段为小金宝买了一幢小洋房。这么多年来小金宝一直叫喊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贴身丫头。老爷给她换掉五六个了。老爷弄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仇恨小姑娘,长短肥瘦都试了,没有一个合她的意。老爷不高兴地说:“换了这么多丫头,你总不能让我给你找个带把的吧?”小金宝白了老爷一眼,扭着腰说:“为什么不能?我们没把的伺候你们男人,为什么带把的就不能伺候伺候我?”老爷一脸无奈。老爷顺眼看了一眼立在门房的二管家。“我就要一个带把的!”小金宝说完了这句话生气地走了,她在临走之前拎住老爷的两只招风耳晃了两晃,老爷的光头弄得像只拨浪鼓,但小金宝的这一手分寸却是极好,生气、发嗲、撒娇和不依不饶全在里头,看得见七荤八素。老爷望着小金宝远去的屁股心里痒痒的,故意虎着一张苦脸。老爷背了手吩咐二管家说:“再依她一回,给她找个小公鸡。”二管家低下头,小心地答应过。临了老爷补了一句:“好好挑,挑一个没啼的。”

上海往事 第一章(2)
我跟在二管家的身后走向那扇大铁门。大铁门关得很严,在我走近的过程中,左侧的一扇门上突然又打开了一道小铁门。开门人又高又大,皮肤像白蜡烛,满脸都是油光,他的手背与腮边长满亚麻色杂毛,眼珠子却是褐色的。最让人放心不下的是他的睫毛,在他关注别人时他的睫毛总让人觉得他是个假人。他的两道褐色目光紧盯住我。我提了木箱望着他,脚下被门槛绊住了,打了一个踉跄。二管家伸出手扶住我,一脸不在乎地说:“别怕,他是个白俄。”白俄伸出两只大巴掌,在我的身体上上上下下拍了一遍。二管家对他说:“小东西才十四。”白俄马上对二管家讨好地一笑,这一笑把我吓坏了,我贴到了二管家的身边。二管家笑着说:“第一次进唐府都这样。”
唐府的主楼是西式建筑。石阶的两侧对称地放了许多盆花。兰草沿了墙脚向两边茂茂密密地蓬勃开去。院子里长了法国梧桐,又高又大,漏了一地的碎太阳。二管家领着我从右侧往后院走。小路夹在两排冬青中间,又干净又漂亮,青砖的背脊铺成“人”字形,反弹出宁和清洁的光。我听见了千层布鞋底发出的动听的节奏,走在这样的路上心里自然要有发财的感觉。
“有钱真好。”我忍不住小声自语说。
“有钱?这算什么有钱?”二管家说,“大上海随你找一块洋钱,都能找到我们老爷的手印。”
“怎么才能有钱?”我把箱子换到另一只手上说。
“你越喜欢钱,钱就越是喜欢你。”
“钱喜不喜欢我?”我急切地问。
“到上海来的人钱都喜欢,”二管家不紧不慢地唠叨说,“就看你听不听钱的话。”二管家是个爱唠叨的人,一路上他的嘴巴就没有停止啃咬。我的运气不错,一下子就碰上了饶舌的人。饶舌的人一般总是比寡言者来得和善。
我说:“怎么听钱的话?钱能说什么话?”
“说什么话?”二管家说,“这年头钱当然说上海话。”
我跟了两步,说:“我听钱的话。”
二管家宽容地一笑,摸了我的头说:“那你就先听我的话。——你要钱干什么?”
“回家开豆腐店,等我有了钱,我回家开一个最好的豆腐店。”
“豆腐店?豆腐店算个屁。”
对面走过来一个女佣,她的手里捧了一大块冰,凉气腾腾。女佣从二管家面前走过时立即堆上笑,用奉承的语调叫“二管家”。二管家点过头,鼻孔里哼一声,算是答应。
回头想想二管家这人有意思。我做人的道理有一半是他教的。谁和他在一起他也会教谁,他喜欢说话。二管家这人喜欢说话,就像我现在这样。人上了岁数牙齿就拼不过舌头了。二管家这人其实心不大,能在虎头帮唐老大的手下混得一个体面差事二管家心满意足了。现在想来二管家这人其实可怜。他是个极聪明的人,在大上海,他的心思全耗在别人的心思里了。他整天察言观色,瞪了一双眼睛四处打听,为的是什么?在上海滩能混得像个人。他越想像个人其实越来越像条狗,上海滩就是这种地方。我到上海不久他就惹上大祸了。他本可以不死的,可他还是死了。他死在对唐老爷的愚忠上。一个人对主子不能不忠,一个人对主子更不能太忠,太忠了就愚,成了愚忠。不忠容易引来灾祸,太忠则更容易招来灾祸。二管家的死是他自己招来的。我当初要是懂事就劝他别那样了。可我能懂什么?我才十四岁。书包网 www.61k.com

上海往事 第一章(3)
二管家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把我带进厨房,而是把我带进了浴室。这时候大上海的钟楼响起了遥远的报时声,满打满算地六下。我站在浴室门口侧了耳朵问:“这是什么?怎么这么响?”二管家推开浴室的门说:“这是钟,大上海的铁公鸡。”二管家进了浴室,命令我说:“全扒了,你他妈像个馊粽子。”我望着浴池,地面很大,正对炉膛口的墙面上晃着橘黄色火光,懒洋洋的。二管家不耐烦地说:“快点脱!”我一颗一颗解扣子,我的粗布蓝上衣上有了汗渍渍的湿感。我把衣裤团在地上,翘着屁股泡进了热水,不规则的乳色热气在脖子四周袅娜并升腾。二管家用火钳钩起了我的衣裤,迅速塞进了炉膛。我还没有来得及叫喊墙壁上懒散的橘黄色火苗顷刻间张牙舞爪了,变得汹涌澎湃。我望着火苗重新黯淡下去,忍不住心疼。二管家没理我,只是进了水池把头泡进水里去,好大一会儿才伸出脑袋,他的头发披在额头上,看上去非常好笑。二管家的情绪不错,他在雾气里头对我很开心地咧开嘴。我想了想,也跟着他笑,望着墙上平静的火苗无端地幸福起来。
“你知不知道你怎么能进唐府的?”
我的下巴埋在水面,不解地对他摇头。
“你讨大便宜了,小子,就因为你姓唐!”二管家快活地扭动腰肢说,“在这块码头,只要你姓了唐,事情就好办了。姓了唐再进了唐府,那可就齐了。小子,在唐府里头,你是只小耗子,可你再跨出唐家的门槛,猫见了你都得叫你三声大爷;不过呢,你不能乱动,该在洞里呆着你就乖乖呆着,在大上海,伸手退手,开口闭口全是大学问,你要走错了一步,叭,夹子就把你拦腰夹住了——你就算完了。没有第二回。大上海就这样,你还小,这个你不懂——记住了,小耗子?”
“记住了。”
二管家摁住了我的头,往我的头上打洋皂。我抓了几下,头上响起了一大片洋皂泡沫细碎的滋滋声,像爬过好几只螃蟹。二管家把洋皂塞到我的手上,命令说:“好好擦——这可是东洋货,你给我把耳后头好好搓几把,别他妈的给我添麻烦。”我把东洋皂握在手上,滑滑的像一条泥鳅,有一股很好的香味。东洋货我可是头一回碰到。我所知道的东洋货只有“味之素”,听人说像面粉,鲜得在舌尖上打滚。我只在县城戏园子旁边见过广告,蓝蓝地写成“味の素”,大人们总是说“味之素”。
二管家说:“小子,你他妈真是好福气,赶上这个时候来上海。我们老爷来上海的那阵子,大马路上还没有装新灯呢。”二管家从我的手里接过东洋皂在身上咯吱咯吱只是乱擦。“上海滩的这些大楼,别看那么高,在老爷眼里全是孙子,是老爷看着它们一天一天长高的。老爷在十六铺做事那阵子,嘴上刚刚长毛,后来入了门,‘通’字辈的,这个你不懂。二爷和三爷原比老爷晚一辈,排在‘悟’字上的,大清亡国的那一年,老爷从英国人手里救了他俩的命,反和他们拜了把子,结成生死兄弟,这是什么事?可咱们老爷就这种人!老爷就是靠一身仗义打下了这块码头!”
“我给老爷做什么?”我慌忙问,内心充满崇敬。
“想伺候老爷?”二管家耸起肩头大度地一笑,“不吃十年素,就想伺候老爷?”
我抹了一把脸,对了二管家只是眨眼。

上海往事 第一章(4)
“你去伺候一个女人。”二管家神秘地一笑,悄声说。
“我要伺候老爷!”
二管家对我的不知天高地厚没有发脾气。我真是碰巧了,二管家因为当晚的艳福变得格外宽容。他笑笑说:“是老爷的女人,老爷捧了十年了,大上海的歌舞皇后。”
“我不会。”我说。
二管家有点不高兴了,“嗯”了一声,说:“又他妈的不是让你当主子,做奴才,谁他妈的不会?一学就会!”
我不吭声。我的头脑只想着老爷。我轻声说:“我不。”
“你不?”二管家弄着手里的泡沫,怎么也没料到我敢回他的嘴,顺手就给了我一巴掌,脸上拉下一道黑。“你不?等见了她,你想学就来不及了!——你不?老子混到今天这个份上,都不知道不字怎么说。鸟小不知树林大!上海滩多少脑袋掉进了黄浦江,知不知道为什么?嗯?就因为说了那个字。不?手拿洋枪管,误作烧火棍,你小东西胆子可真大!我告诉你,你先伺候个把月,你能把个把月撑下来,这只烫饭碗你才捧得住——记住了?”
“记住了。”
二管家从浴室里一出来就对我进行了改装。他让我套上了黑色绸衣,袖口的白色翻口翻上去长长的一大块。二管家说:“唐家的人,白袖口总是四寸宽,你可不要拿它擦鼻子。老爷可容不得家人袖口上有半点斑,记住了没有?”我说:“记住了。”随后二管家找出一只梳子,把我的头发从中央分出两半,沿着耳根齐齐剪了一圈。我的头上像顶了一只马桶盖。二管家帮我铰完指甲,说:“好了,小子。从现在起你是小姐的跟班了,你要记住,是我把你带到了上海。你要好好干,可别丢了我的面子!将来发财了,别忘了今天!——记住了?”
“记住了。”
二管家用手擦去了玻璃上的水汽,我从镜子里一下看见了一个穿着齐整的小少爷。我知道那个人就是我。洋皂真是不错,我的脸皮也比先前白了。我的身上洋溢着一种洋皂的城市气味,我看了一眼二管家,这老头真不错,就是啰嗦了点。我回过头,迈出了步子,做了上海人走路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逍遥城”三个大字是由霓虹灯管构成的,多种不安稳的色彩迅速闪耀即刻又迅疾死亡,行书的撇捺因灯管的狂飞乱舞失却了汉字的古典意韵,变得焦躁浮动又急功近利,大街两边灯光广告林立,一个个搔首弄姿,像急于寻找嫖客的婊子。我从汽车里一站上水泥路面就感受到夜上海的炎热。汽车喇叭一个劲地添乱,它们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汽车被各种灯光泡成杂色,受了伤的巨形瓢虫那样花花绿绿地来回爬动。一个乡村妇女慌张地横越马路,车喇叭###了一声,妇女打了个愣,随即被车轮子撞倒了。二管家在我的肩上轻拍一下,我急忙回过头来。“上海有句话,”二管家关照我说,“汽车当中走,马路如虎口,你可要当心。”
我尾随在二管家身后走进逍遥城。屋里乱哄哄地挤满了人。各种口音嗡嗡作响交织在一块。烟雾被灯光弄成浅蓝色,浸淫了整个大厅。我的呼吸变得困难。吸气老是不到位,我担心这样厚的空气吸到肚子里会再也吐不出来的。我的脑子里空洞如风,脚步变得犹疑,仿佛一不小心就踩空了,栽到地窖里去。这样的场面使我恍如游梦,伴随着模糊的###和切实可感的紧张胆怯。我不停地看,什么也没有看见,我每走一步都想停下来对四处看个究竟,别一不小心踩出什么乱子。但二管家已经回头两次了,脸上也有了点不耐烦。这个我相当敏感。我内心每产生一处最细微的变化也要看一眼二管家的。这个城市叫“上海”真是再好不过,恰如其分,你好不容易上来了,却反而掉进了大海。上海是每一个外乡人的汹涌海面。二管家在这片汪洋里成了我的惟一孤岛。不管他是不是礁石,但他毕竟是岛,哪怕是淤泥,这个爱唠叨的老头总算是我的一块落脚点。我机警而紧张地瞟着他,二管家第三次回头时我吃惊地发现他离自己都有两扁担那么遥远了。我两步就靠了上去,脚下撞得磕磕绊绊。我一跟上他心里又踏实了,胆怯里蹿出了少许幸福,见了大世面。我侧过了脸,慢慢地重新挂下下巴,痴痴地看领带、手表、吊扇这些古怪物什。四只洋电扇悬在半空,三个转得没头没脑,有一只却不动,四只木头叶片傻乎乎地停在那儿。我望着这只吊扇脚底下迈不出力气了。我曾听说过的,大上海有许多东西它们自己就会动,从早动到晚,我望着电扇脸上遏止不住开心,终于真正走进了大上海,终于成了大上海的人了!我十分自豪地想起了乡村伙伴,他们这辈子也别想看见洋电扇的。但只有一眨眼工夫,我又记起了二管家,慌忙赶了上去。

上海往事 第一章(5)
坐在吧台的几个,正在讨论一匹马。“它三岁,是一匹母马,马场上叫它‘黑闪电’,我叫它达琳,”小分头大声说,他的颧骨处布满酒意,随风扇的运转极为浮动,“我认准了它,两年的血汗全让它砸了,下午枪一响,达琳第三个冲出去,最后一百码它还在第二,我准备跳黄浦江了,他妈的维克多最后一圈它摔倒了,达琳一马当先,什么叫一马当先?嗯?就是他奶奶的发!够你淌八百年臭汗!”
“马票又涨了吧?”身边的一个问。“长了长了,”小分头说,“马场那帮家伙真黑,六块了,少一个子儿也不行,他妈的上个月还是五块。”
“不行了!”三四米远处突然站起来一个中年人,“烟土不行了,开窑子也不行了,军火还不到时候,要发,这会儿只能在盐上发,要得甜,加把盐,古人就这么说了,安格联子爵是什么眼光?汇丰银行白花花的银子是什么?是白花花的盐巴!”
我往前走了几步,一个老头在另一处敞开了衣襟不以为然地摇头,他显然听到了中年人的大声叫喊,他慢悠悠地对身边的说:“白花花的盐是钱,白花花的俄国娘儿们就不是钱。”老头伸长脖子压低了声音说:“俄国娘儿们可真不含糊,干起活来舍得花力气,我刚买了五个,用了都说好!”身边的那个失声而笑,拿起了酒杯,讨好地和老头碰了一下。
我听得见他们的叫喊。他们说的是中国话,每个字我全听得清,可我一句也不懂。我弄不懂上海人大声吵闹的到底是什么。这时候左边站起一个穿白衣服的,他打了个响指,大声说:
“香槟,Waiter,香槟香槟!”
坐在他身边的一个举起手,高声补充说:
“冰块!冰块!”
“逍遥城”里的女招待都认得二管家。二管家一到就把外上衣脱了,套在椅背上。二管家真是有派头,金牙齿、手表和皮鞋他全有。我们家乡的人说,装金牙的要笑,带手表的要捞,穿皮鞋的要跳。二管家不笑,不捞也不跳,财大气粗的派头全在走路的样子里头。二管家在歌台前坐好了,为自己要了一杯酒和一颗冰块。二管家没有忘记为我点一盘冰淇淋。我没敢动,二管家用手背把冰淇淋推到我面前,用下巴示意我吃。我端起盘子,舀一口送进嘴,没有来得及嚼我就吐了出来。我用手捂住嘴,又卑怯又害羞地望着二管家。二管家正端了杯子,冰块在杯中泠泠作响。“怎么了?怎么吐了?”我说:“烫。”二管家就笑。他的背靠到椅背上胸脯笑得扩展开来。“这是冰淇淋,小子。”他说,“只有有钱人才能在夏天享到冬天的福。”我不放心,小心尝了一口,心里头有底了。我学着二管家的样,吃一口停一次。台上的灯光突然变了,红红的一堵墙上放射出雾状红光。几只铜质喇叭一起吹起了曲子,拐了十八个弯。###的舞台上斜着走上来一排姑娘,她们的裙子极短,裸露出整条###,###在红色雾光的照耀下有点不真切,毛茸茸的样子。她们头顶的旋转吊灯也打开了,吊灯的转动光束打在她们的皮肉上,整个人弄得斑斑点点,如大动春情的金钱豹。
十几个姑娘甩胳膊扔腿狂舞了一气,一个鲜红高挑的女人没头没脑地走了上来,她一登台台下响起了一片欢呼与唿哨。二管家把两只手举得很高,带头鼓起了巴掌。二管家低下头小声对我说:“小金宝!”我望着舞台上这个叫小金宝的女人,从头到脚就觉得她是假的,不像人。她的长发歪在一边,零零挂挂的,藤蔓一样旋转着下来,她对着台下弄出一个微笑。在另一阵欢呼中她把两片红唇就到了麦克风前。她的歌声和她的腰肢一样摇摆不定,歌词我听不清楚,只有一句有个大概,好像在说谁,“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这句话小金宝唱了十几遍,整个大厅里就听见她一个人在哼,“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上海往事 第一章(6)
客人们三三两两走进了乐池。台上的姑娘们舞得也格外起劲。二管家的脸上一直保持了微笑,他不停地喝,很突然地向我侧过身。
“小东西,王八咬过你没有?”
二管家的话在大厅里极不清晰,我几乎没有听见。二管家不高兴地放下杯子,伸出右手把我的脑袋扭转过来,让我与他面对。二管家大声说:“你有没有被王八咬过?”
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茫然地望了他一眼,又把头转过去了。
二管家再一次伸出手,把我的脑袋拨向他自己,他的嘴靠过来,嘴里的热气喷得我一脸。“你真欠这顿咬!”他点点头说,“听我说小子,王八咬住你,你千万不能动,就让它咬着,你越动,它咬得越紧。把那阵疼熬过去,时间一长,它自己就松下去了。”
我恍恍惚惚地点了一回头。二管家用指甲弹着玻璃杯,用一种怪异的神情盯着我。“你要让她高兴,就好办了。老爷包了她,她就有法子让老爷高兴,老爷一高兴,她就成歌舞皇后了。在上海不论什么事,只要老爷高兴,就好办了。”二管家点上一支烟,点烟时二管家自语说:“在歌厅里给老爷挣钱,到了床上给老爷省钱,她就是会用二斤豆腐哄着老爷上床……”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谁,但我听出来了,老爷喜欢吃豆腐,我回过头去,大声说:“等我开了豆腐店,我天天供老爷吃豆腐。”
二管家愣了一下,叼了香烟懒洋洋地把眼珠子移向了我,他笑起来,没有声音,胸口一鼓一鼓的。他笑的时候叼香烟的嘴角一高一低,有点怪,显得下流###。二管家摸摸我的头,说:“傻瓜姓了唐也会变得机灵——豆腐你还是自己吃吧。老爷的事,有人伺候。”二管家的目光把小金宝从头到脚又摸了一把,对今天的一切都很满意。
小金宝在台上一曲终了。她倒了身子,裙子的岔口正对了台下,她的目光骚烘烘地从这只眼角移到那边的眼角,均匀地撒给每一个活蹦乱跳的男人。
二管家把香烟架在烟缸上,站起身说:“跟我来,到后台去。”

这个叫小金宝的女人把我的一生都赔进去了。人这东西,有意思。本来驴头不对马嘴,八杆子打不着,说不准哪一天你就碰上了。我和小金宝就是碰上了。恩恩怨怨也就齐了。我的上海故事,说到底就是我和小金宝的故事。我怕这个女人。那时候我也恨这个女人,长大了我才弄明白,这女人其实可怜,还不如我。珠光宝气的女人要么不可怜,要可怜就是太可怜。怎么说“红颜薄命”呢。老爷花钱包了她,在上海滩她好歹也是“逍遥城”的小老板,其实她能做的事就两样,就是二管家说的,在逍遥城给老爷赚钱,在床上给老爷省钱。后来我和她一起押到了乡下,我们像姐弟那样好了两天,我对她一好就把她害了。我想救她,多说了一句话,这句话一出口就要了她的命。在唐家做事就这样,一句话错了有时就是一条命,现的。立马就让你看见尸。小金宝就这个命,多少人作践她,她自己也作践自己,没事,一有人对她好,灭顶之灾就来了。她就这个命。
小金宝没有死在上海。她死在那个小孤岛上。她把那把刀子插到自己的肚子里去了。我就在门外,我被她关在门外,只过了一会儿血从门槛下面的缝隙里溢了出来。我用手捂住门槛,捂住血,对她大叫说:“姐,你别流血了,姐,你别流血了。”她不听我的话。她的血也不听我的话。她的血和她的年纪一样年轻,和她的性子一样任性,由了性子往外涌,灿烂烂地又鲜又红。血开始滚烫,有些灼手,在夏末汹涌着热气,后来越洇越大,越铺越黏,慢慢全冷掉了。我张着一双血手叫来了老爷,老爷一眼就明白了。他显得很不高兴。老爷嘟囔说:“我可以不让人活,就是没法不让人死。”

上海往事 第一章(7)
你信不信梦?我信。几十年来小金宝反反复复对我说一句话,她总是说:“我要回家。”这是她死前最后一晚对我说过的话。梦里头小金宝披了长发,上衣还是翠花嫂的那件寡妇服,蓝底子滚了白边。我就没问一句:“你家到底在哪儿?”我那时不问是有道理的,我知道她答不出。我一直想在梦里头好好问问她。我一问,梦就醒了。梦是一条通了人性的狗,该叫的时候叫,不该叫的时候它就是不叫。我想来想去最后把她的骨头迁到了我的老家,埋在一棵桑树底下。桑树可是她最喜欢的树。我去迁坟的那一天是个秋天,没有太阳。小孤岛上芦苇全死了,芦苇花却开得轰轰烈烈。芦苇花就这样,死了比活着更精神,白花花的一大片。秋风一吹,看了就揪心。岛上的小树一直没有长大,秃了,上头停了几只乌鸦。我刨开地,小金宝的骨头一块一块全出来了。她手腕上的手镯还在呢。我坚信小金宝埋到土里的时候还没有死透,她的手像竹子,一节一节,散了,但弓得很厉害,两只手里都捏着大土块。我坚信她没有死透。当年上海滩上的一代佳人,而今就剩了一张架子,白的。大骨头都糠了。我把小金宝的骷髅捧在手上,闻到了几十年前的腥味。脑子里全是她活着的样子。她在我的脑子里风情万种,一眨眼,就成骷髅了。一张脸只剩下七个洞,牙咬得紧紧的,一颗对了一颗,个顶个。世上万般事,全是一眨眼。灯红酒绿,掉过头去就是黄土青骨。大上海也好,小乡村也好,你给我过好了,是真本事,真功夫。小金宝就是太浑,没明白这个理,自己把自己套住了,结成了死扣。
二管家带领我走向后台。过道又狭又暗,只有一盏低瓦路灯。刚才台上的一群姑娘叽叽喳喳下台了。她们在台上很漂亮,但从我身边走过时她们的脸浓涂艳抹,像一群女鬼。我有些怕,脚底下又没深浅了。
二管家用中指指关节敲响了后台化妆室的木门。他敲门时极多余地弯下了背脊,这一细小的身体变化被我看在了眼里。“进来。”里头说。二管家用力握紧了镀镍把手。小心地转动。小心地推开。小心地走进去。
“叫小姐!”二管家一进门脸就变了,长了三寸。“叫小姐!”他这样命令我。小金宝半躺在椅子上,两条腿搁在化妆台边,叉得很开,腿和腿之间是一盒烟与一只金色打火机,她胡乱地把头上的饰物抹下来,在手里颠了一把,扔到镜子上,又被镜子反弹回来,尔后她倒好酒。我说:“小姐。”小金宝没理我,却在镜子里盯着门口的一位女招待。小金宝说:“过来。”女招待走到小金宝面前,两只手平放在小肚子前面。小金宝点点头,说:“转过身去。”女招待十分紧张地转过了身。“嗯。”小金宝说,“身腰是不错,出落出来了。”小金宝摸摸女招待的屁股说,“难怪客人要动手动脚的。”“——小姐。”女招待惶恐地说。“刚才没白摸你吧?”小金宝说,她猛地把手伸到女招待的乳罩里头,抠出一块袁大头,小金宝盯着女招待,眼里发出来的光芒类似于夏夜里的发情母猫。“别说你藏这儿,你藏多深我也能给你抠出来!”“小姐。”女招待拖了哭腔说。小金宝用袁大头敲敲女招待的屁股说:“你记好了,屁股是你的,可在我这儿给人摸,这个得归我,这是规矩!”小金宝把洋钱重新塞到女招待的乳罩里去,脸上却笑起来,说:“你是第一次——”女招待连忙讨好地叫了声小姐。“但我也不能坏了我的规矩,”小金宝敛了笑说,“这个月的工资给你扣了,长长你的记性——去吧。”

上海往事 第一章(8)
女招待刚走小金宝就回过头,瞟了我一眼,自语说:“这回换了个小公鸡。”小金宝端起酒杯,在镜子里望着我,她的目光和玻璃一样阴冷冰凉,但她在笑。“过来。”这回是对我说的。
我往前走一步,踩在了一件头饰上,紧张地挪了挪脚步。小金宝伸出一只手,掐住了我的脖子。她的手冰凉,好像是从冬天带到夏天里来的。我的脖子缩了一下,僵在了那里。她的大拇指摸着我的喉头,上下滑了一遭,问:“十三还是十四?”
“十四。”二管家在后头说。
“十四,”小金宝怪异地看着我,“——和女人睡过觉没有?”
“小姐……”二管家十分紧张地说。
“睡过。”我愣头愣脑地说。“谁?”小金宝的头靠过来,小声说,“和谁?”
“小时候,和我妈。”
小金宝很开心地重复说:“哦,小时候,和你妈。”小金宝扬起眉头问:“姓什么?”
“姓唐。”二管家又抢着回答说。
“姓什么?”小金宝迅速地掉过头,“——让他自己说!”
“姓唐,”我咽下一口口水,回答说,“我姓唐。”
小金宝说:“你姓唐。”她把唐字拉得很长。小金宝说:“从今天起,你就叫臭蛋。”
“我不叫臭蛋,我叫……”
“我让你叫什么你就叫什么!”
小金宝望着我,她总是那样笑,似是而非,似有若无的样子。“我喜欢这孩子。”她说。小金宝背过身去,把手指伸到了酒杯里去,她在喝酒的瞬间看见二管家松了口气,小金宝拿起打火机,不经意地在火芯上滴上葡萄酒,然后盖好,放回原处,拿了根香烟夹在指缝里。小金宝面色和悦地坐下去,说:“给我点根烟。”
我站在那儿,愣了半天,说:“洋火在哪儿?”小金宝用夹烟的两只指头指向打火机,说:“那儿。”
我取过金黄色打火机,听见二管家在身后说:“这是打火机。”我把打火机正反看了几遍,却无从下手。二管家走上来,看了小金宝一眼,手脚却僵住了,慢慢收了回去。我打开盖子,盖子却掉到了地上。小金宝又笑起来,伸出手把打火机塞到我的左手上,再拽过我右手的大拇指,摁在火石磨轮上,猛一用力,打火机立即闪了一下。我的手像撕开了一样,疼得厉害。小金宝回过头对二管家说:“这孩子灵,一学就会。”我把大拇指放到了唇边吮了吮,望着小金宝。小金宝说:“给我点烟。”
我伸出大拇指一遍又一遍搓动磨轮,火石花伴随着搓动的声响阵阵闪烁,我一连打了十几下,看了看自己的大拇指,又看看小金宝。小金宝目光汹汹。
二管家从身上掏出洋火,慌张地划着了,他把那根小火苗送到了小金宝的面前。
小金宝没动,就那么盯着我紊乱的指头,脸上挂了一种极其古怪的喜悦。她用余光看着洋火上的火苗一点一点黯淡下去,一直烧到二管家的指尖。
我额上的小汗芽如雨后的笋尖蹦了出来,那只金黄色打火机掉在了地上。我捏紧了大拇指,抬起眼,眼眶里的泪花忽愣忽愣地闪烁。
二管家慌忙拣起打火机,对我大声训斥说:“你他妈怎么弄的?你怎么这点事都做不好?小赤佬,你还有什么用!”二管家转过身双手捧了打火机,伸到了小金宝面前,嘴里柔和下去,不停地说:“对不起,小姐,实在是对不起。”
“算了,姓唐的会对不起谁?”小金宝起身说,“先送我回去,老爷今天还等我呢。”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上海往事 第一章(9)

汽车停在了小金宝的小洋楼门口。司机按了两下喇叭。小洋楼黑糊糊的,有一个小尖顶。即使在夜晚我也能看见小楼的墙面长满了爬墙虎。小金宝的院子里种了一棵芭蕉,我站在路边看见芭蕉的巨大叶片伸出来两张,弯弯的,带有妖娆与焦躁的双重气息。小楼里的灯亮了,传出了一个人的走路声。二管家推开门,他开门时的样子让我伤心,脸上和腰间一副巴结讨好的模样。其实我喜欢这个小老头,我弄不懂他见了小金宝怎么骨头就全软下去了。
开门女佣长了一张马脸,因为背了光,我用了很长时间才看清她是个女人。她的脸实在难以分得清是男是女。马脸女佣半张了嘴巴,露出无限错落与无限狰狞的满嘴长牙。马脸女佣从上到下一身黑,加重了她与世隔绝的阴森气息。马脸女佣十分敏锐地发现了二管家身边的陌生男孩,她的目光从看到我的第一眼起就再也没有离开。脸上没有表情,所有的皱纹都原封不动地放在原处。她的目光又生硬又锐利,像长了指甲。我立即避开了对视,再一次和马脸女佣对视时我发现她的目光更硬更利了。
小金宝把小手包交到马脸女佣的手上,关照说:“我要洗澡。”我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客厅里的豪华陈设,二管家就把我领到了东侧的小偏房,我一跨进门槛立即闻到了一股久封的霉味。二管家摸到电灯开关打开灯,灯泡上淤了一层土,灯光变得又暗又浑,像在澡堂子里头。二管家说:“你就住这儿。”他说这话时伸出两根指头摸了摸床框,他一定摸到了一手粉粉的霉尘,他的几只指头撮在一处捻了几下,伸到蚊帐上擦了一把。二管家用另一只手指指着高处的一件铜质玩意,对我说:“这是铃,它一响就是小姐在叫你。”我的眼睛全乱了。从下午到现在我见到的东西比我这十四年见到的加起来还多。二管家还在唠叨,他说:“铃声响起来,你就是在撒尿也要憋回去,跑到小姐面前,先叫一声小姐,然后低下头,两只眼睛望着自己的脚尖,眼睛放到耳朵里去,在耳朵里头瞪大了——记住了?”
我没有吱声。我的耳朵里响起了不远处洗澡的水流声。我没有说“记住了”。我小声对二管家说:“我不住在这里。”二管家显然料不到这句话。他的眼睛盯住我,瞳孔里伸出了两只拳头,我挂下脑袋,他拎住我的耳朵,嘴巴套在我的耳边,却什么也没说。他突然从口袋掏出打火机,拍在我的手上,小声严厉地说:“你给我好好学着!要是再丢了我的面子,我扔你下黄浦江!”
小金宝从浴室里出来了,松松垮垮扎了一件浴裙,又轻又薄,飘飘挂挂的。马脸女佣端了一只铜盆跟在后头。我站在自己的卧室里,看见小金宝懒懒地走进对门的屋里去。洗去脂粉后我发现小金宝的皮肤很黄,甚至有点憔悴,并不像浴前见到的红光满面。我整天和她呆在一起,但她的真正面目我也并不多见。小金宝在梳妆台前坐定了,对着镜子伸出脑袋,用指尖不停地抚弄眼角,好像抹平什么东西。一盏台灯放在她身体的内侧,在她身体四周打上了一层光圈。她从梳妆台上挑出一只琉璃色小瓶,往左腋喷了一把,又在右腋喷了一把,她的身体四周立即罩上了一阵雾状浑光。马脸女佣用手顺开她的波浪长发,一起抹到脑后,从小铜盆的水中捞出一只粗齿梳,小金宝的头发被梳弄得半丝不苟。马脸女佣用嘴衔住粗齿梳,左手抓住头发,在小金宝的头上倒了梳头油,再从铜盆里捞出一只细齿梳,细心用力地修理。小金宝的一头大波浪几乎让她弄平息了,十分古典地贴在了头皮上。只留下几根刘海。马脸女佣为她绾好鬏,插上一只半透明的玛瑙簪,再在两鬓对称地别好玳瑁头饰。二管家望着小金宝,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得清楚,随后他舔舔下唇,咽了一口,沉默了。马脸女佣从怀里抽出两根白色布带头,一根挂在那儿,另一根拉了出来。马脸女佣半跪在地上,把小金宝的脚放在膝盖上用力缠绕。小金宝描着口红,她在镜子里望着自己,脸上挂满了无往而不胜的自得劲道。她的目光里有一股嘲弄,好像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把鼻尖从千里之外一齐伸了过来。马脸女佣的白布条一直缠到小金宝的脚尖了,小金宝咧开嘴,脸上的神色痛苦得走了样。小金宝一脚踹开马脸女佣。马脸女佣倒在地上,嘴里发出一连串的叫声,叫声极怪,类似于某种走兽。小金宝厉声说:“再紧点!”
“那是个哑吧,”二管家轻声说,“可她听得见,她的舌头让人割了。”
我立即回过头。二管家没有表情,他只是望着对门,轻声说:“我问过她到底是谁割了,她就是不说。”
缠好脚马脸女佣走到一排细小的红木抽屉面前,那一排抽屉上上下下足有十来个。马脸女佣从最下的一层取出一双尖头绿色绣花鞋,鞋帮上绣了两朵粉色莲花骨朵。马脸女佣给小金宝套上,从怀里掏出一只红铜鞋拔,小金宝拔鞋时两片嘴唇嘬在一处,她的嘴唇由歌厅里的血盆大口早变成了一只小.樱桃。小金宝闭了眼往上拔,穿好后喘了一口大气。马脸女佣为她换上了乡村最常见的花布衣裤,只是款式更贴身,凸凹都有交代。小金宝重新步入客厅时彻底换了个样,由时髦女郎转眼变成了古典美人。二管家小声骂道:“这小婊子,上了洋装一身洋骚,上了土装一身土骚。”他的话我听得清清楚楚,可我不知道他在骂谁。小金宝走了两步,脸上所有的注意力全在脚上,显得不清爽,但也就两步,什么事都没有了。二管家带了我站在客厅中央,恭恭敬敬地说:“小姐。”
小金宝说:“老爷急了吧?”一脸若无其事。


上海往事 第二章(1)

这是我来上海第一天里第二次走进唐府。我跨进大门就困得厉害。我也不知怎么弄的。我就是要睡觉。我们三个人走在唐家大院里,我突然发现院子里多了好几辆小汽车,清一色锃亮漆黑。远处有几盏路灯,汽车上那些雪白的反光亮点随我们的步行在车面的拐角处滑动,如黑夜里的独眼,死盯着你,死跟着你,森然骇人。四五个男人闲闲散散地在梧桐树下走动并吸烟。他们都有上海人的毛病,至少有一只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我阿妈说得不错,人进了城一双手就懒下去,再也勤快不起来了。我转过头,借助路灯的灯光我看见围墙的上方有一圈铁网,这是下午被我忽略的细节。
第一次进这个大院时我充满了自豪。而现在,我的胸中充满害怕。什么事都没有,但是我怕。我感觉到到处都长了毛。我拎了小金宝的化妆箱跟在小金宝的身后,一直跟到后院的一座小楼房。对面走上来一个老头,看见了小金宝,招呼说,“小姐,老爷早回来了。”小金宝没理他,扭着屁股向楼门口走去。
二管家叮嘱我说:“记住怎么走,以后小姐每回来,你都得伺候好了。”
二管家替小金宝推开门,大门沉重而又豪华。小金宝斜了身子###去,她的腰肢在跨过门槛的过程中蛇一样绵软华丽,留下了剑麻丝中才会有的诡异气息。
门后头还有一道门,那里才是老爷的卧室,二管家守到卧室门口,看着小金宝进去,转过脸对我说:“看着我,小姐进了屋,你就这样守在门外。”二管家弓腰垂手,给我做了很好的示范。二管家说:“千万别打盹犯困,就这么守着,老爷什么时候要吃喝了,你就到那边去传话。”我什么也没有听见,我的眼里尽是闪着光亮的精致器皿与玩意。二管家说:“你站给我看看!”
我贴着墙弓了腰,垂好两只手站在门口,但我的眼睛忍不住四下打量。
二管家呵斥说:“看什么看?这里的东西,就算你屁股里再长出一只眼睛也看不完。——你给我记住,你是我带来的,往后喜欢什么,就别看什么,要看也只能用心看!拿眼睛看东西,时间一长人就犯傻,唐家可丢不起这个人——记住了?”
“记住了!”
二管家大声对里头说:“小姐,去请老爷啦?”
里头“嗯”了一声。是从鼻孔里传出来的。

你说我到上海做什么来了?长大了我才弄明白,是当太监来了。太监只比我少一样东西,别的和我都一样。小金宝不喜欢丫头,这才有了我的上海天堂梦。小金宝不要丫头是对的,说到底她自己就是个丫头,这个她自己有数。女孩子个个危险,在男人身边个个身怀绝技。小金宝惟一能做的就是把她们赶走,像真正的贵妇人那样,耷拉了眼皮,跷起小拇指,居高临下把人撵了出去。其实呢,她是怕。女人家,尊卑上下全在衣着上,上了床,脱得###,谁比谁差多少,谁是盏省油的灯?
小金宝不肯要丫头还有一个更隐晦的理由:丫头家太鬼,太聪明,太无师自通。丫头家在发现别人的###方面个个都是天才。她们往往能从一只发卡、一个鞋印、一根头发、一块秽布或内分泌的气味中发现大事情,挖出你的眉来眼去,挖出你被窝里头的苟且事。小金宝可冒不得这个险。小丫头们鼻头一嗅,有时就能把体面太太的一生给毁了。上海滩这样的事可多了。所以小金宝要太监,要小太监。十四岁的男孩懂什么?自己还玩不过来呢。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二章(2)
二管家带了我往前面的大楼走去。大楼的客厅干干净净,四处洋溢出大理石反光。我走在大理石上,看得见大理石深处的模糊倒影。灯光有些暗,是那种极沉着极考究的光,富丽堂皇又含而不露。
二楼的灯光更暗,灯安在了墙里头,隔了一层花玻璃,折映出来。我的脑子里开始想像老爷的模样,我想不出来。老爷在我的心中几乎成了一尊神。
我走进一间大厅,大厅辉辉煌煌地空着,但隔了一面墙里头还有一大间。墙的下半部是绛褐色木板,上半部花玻璃组成了一个又一个方格,里屋的一切都被玻璃弄模糊了,在我的眼里绰约斑驳。屋里坐满了人,他们的脑袋在花玻璃的那边变得含混而又不规则。二管家打开门后门缝里立即飘出一股烟雾。屋里的人都在吸烟,有一个中年男子在慢条斯理地说话。他的话我听不懂,但我从门缝里发现所有人的目光全集中在红木靠背椅子上。椅子就在门后头。我只看得见椅子的高大靠背,却看不见人,但我知道椅子上有人。椅子旁边一个精瘦的老头正在吸水烟。他烟盖的背面有一把铜质小算盘,瘦老头右手小拇指的指甲又尖又长,他就用他的尖长指甲拨弄他的铜算盘,拨几下就把水烟壶递到椅子的旁边。这把铜算盘吸引了我。我猜得到椅上坐着的一定是老爷。
我看不见老爷,我只感到威严,感到老爷主持着一笔上海账。
门缝里头铜算盘的上方是一只手,手里夹了一支粗大雪茄。雪茄的白色烟雾后头是对面墙角的落地座钟。一切和时钟一样井然有序。
二管家轻声说:“屋里所有的人你都要格外小心,见到他们都要招呼,招呼时你只能看一眼,然后把眼皮挂下来,看自己的脚尖,眼睛放到耳朵里去,在耳朵里头瞪大了,记住了?”
我张了嘴巴,点头,四周安安静静。
电话铃的响声突如其来。我吓了一跳,张望了好半天才从客厅的墙上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墙上有一个黑色东西,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才知道,那个黑色东西有很好的名字,叫电话。
二管家取下耳机。他取耳机时阴了脸,只说了一声“喂”,仿佛立即听到了什么开心事,脸上堆满了笑。二管家喜气洋洋地说:“是余老板。”二管家这么说着放下了电话,走到屋里去,弯下腰对巨大的靠背说:“余老板。”
我看见所有的人都抬起了头,看得出“余老板”对他们早就如雷贯耳。
一只手把茶杯放到了桌面上。放得很慢,很日常。是老爷的手。
巨大的靠背后头终于走出来一个人。光头,黑瘦,穿了一身黑。我愣住了。我几乎不相信自己了,这哪里是老爷?这哪里是上海滩上的虎头帮掌门?完全是我们村里放猪的老光棍。
老爷慢吞吞地跨出门槛,却不忙去接电话筒。老爷发现了我。老爷慢吞吞地对二管家说:“就是他?”
我看见了老爷的一嘴黄牙。
二管家说:“快叫老爷。”
我有些失望地说:“老爷。”声音像梦话,没劲了。
老爷说:“叫什么?”
“臭蛋。”我说。
“怎么叫这个名字?”老爷不高兴地说。
“是小姐刚起的。”二管家说。
老爷的脸上松动了,点头说:“不错,这名字不错。”
“姓什么?”老爷问。
我忘了二管家的关照,两只眼盯着老爷,一动不动,不慌不忙地说:“姓唐。”我觉得我一点也不怕他。这叫我很伤心。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上海往事 第二章(3)
老爷注视着我的眼睛,接过了电话,说:“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喂——”
老爷拿起电话时一脸的太平无事,和二管家一样,只听了一句马上满面春风了,老爷说:“余老板,好久不见了,上次大少爷过生日真是对不住,那两天苏州……”我只听见老爷说到苏州,随后老爷就不吱声了。老爷对着话筒听了好大一会,脸上慢慢不干净了。
老爷沉默的过程中屋里所有烟头前的烟都灭了,青青地往上冒。
老爷后来说:“……好的余老板,我来料理,当然是我来料理。”老爷一口气说了好几个“好”,用了好大的力气撑住脸上的笑容。老爷放下电话,背过手,站在原地只是望着自己的鞋尖。他穿了一双圆口布鞋,能看得见大拇趾的缓慢蠕动。
老爷走进里屋,对远处穿着讲究西服的中年人说:“怎么弄的?你怎么老毛病又犯了?你跟那帮小东西计较什么?”
一个粗壮的大个子瓮声瓮气地说:“怎么了?余胖子想干什么?”
穿西服的说:“余胖子手下的那个老五,下午在码头仓库里头对大哥出口不逊,我气不过,把他做了。”
大个子淡淡一笑,看一眼老爷,说,“大上海哪一天不死人?送两个码子去,不就了了?”
老爷只是背了手,大拇趾在布鞋里头只是不住地动,“肚子好拉,屁股难擦,擦不好,惹得一身臭。”
对面穿长衫的一个老头说:“我把刚才的话说完,我不赞成几位小兄弟——办厂,那是人家刘鸿生先做的事,我们去开煤球厂做什么?先人怎么说的?黑道上行得了风,白道上就起得了雨。弄煤球才有几斤奶水?婊子都当了,还立牌坊做什么?宋老弟,虎头帮在这块码头上几十年全这样,可别动了老祖宗的地气。”
穿西服的宋约翰刚想说话,老爷却伸手拦住了,老爷身边的铜算盘见状盖起了锅盖,小算盘藏到下面去了。
老爷说:“我出去一趟。”
大个子站起身,不满地说:“大哥你干吗?你拿余胖子也太当人了——输钱事大,死人事小,这算什么事?”郑大个子扯着西服袖口,整个大厅里就他和宋约翰西装笔挺。
老爷不紧不慢地说:“给姓余的一点面子。”
宋约翰站起身,大声说:“我的事,我自己去。”
老爷挥挥手,猛咳了几下,喉咙里涌上一股浓厚的东西;老爷伸出光头,脖子上扯动了松松垮垮的一张皮,滑溜溜地咽下去了。
“给姓余的一点面子。”
老爷跨出门槛,老爷一跨出愣在了那里,小金宝站在门外。是小金宝站门外。她挨了墙,两只脚尖并在一处,双手放在腹部,一只手搭在另一只手上。小金宝的站姿与她歌台上的###模样判若两人,显得娇美###,似娇花照水弱柳扶风。老爷愣在那里,目光里淌口水了。小金宝的嘴巴华丽地张开来,仿佛有一种急不可耐的企盼。小金宝细声说:“老爷……”
老爷的一只手在头顶上抓了两下,故意虎下脸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身后的几个见状又回到了房间。过道的灯光显得过于幽暗,老爷走上去,拍着小金宝的腮,揪了小金宝的耳朵,十分开心地说:“你不是人,是个人精!”小金宝嘟着樱桃小口羞涩地抿着嘴笑,低下头去。小金宝的腰肢活动起来,一双媚眼划了一道弧线从下面斜着送给了老爷,她的媚眼营养丰富,风情万种。“老爷!”小金宝抓住了老爷的左手,却只用掌心拽紧了老爷一根指头,小金宝晃着老爷的手说:“老爷,我都十二天不伺候老爷了,都上锈了……”老爷咧开大嘴巴,两片嘴唇如两块厚大的猪肝,“我去去就来。”老爷说。小金宝说:“你快点回来,上了床,我给你做满汉全席。”老爷高兴地点着光头,说:“我去去就来。”老爷转身敲敲门,几个人又一同走了出来。小金宝有些不依不饶地说:“你又去找哪个臭女人?”老爷笑笑说:“是余胖子,正经八百的事。”小金宝说:“我不信,你把手上的戒指全放在家里。”老爷的脸上故意弄得十分无奈,笑着点了头说:“好好好。”老爷抹下两只钻戒说:“全放在你这儿。”小金宝转过脸,却望着我,脸上立即沉下来,喝斥说:“老爷给你赏钱,还不收下来?”我站在那里,不敢动,小金宝一把拉过我,把戒指套在我的指头上,戒指显得又大又松,小金宝用指头摁一下我的鼻头尖,笑着说:“你也配姓唐,怎么也不是条当老爷的命。”大伙一同笑起来,老爷背了双手说:“快去快回,给姓余的一点面子。”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上海往事 第二章(4)

回到卧室门前我一直在想着老爷,我回不过神来。
眼前的一切处处闪耀着富贵光芒,大老爷却是那么一副模样,好像干净的草坪上养着一只猪。回卧室的路上小金宝就把老爷的两只戒指要走了,我总觉得老爷的戒指上有他的口水,弥漫出一股子恶臭。我小心地站在门前,心里想着老爷,眼里却困了。站了一会儿,平静无事,我悄悄走进了隔壁的小屋,坐在小凳子上打瞌睡。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的腿突然被人踢了一脚,睁开眼,顺着腿看上去,却是小金宝。她换了一件裙子,脸上堆满了无聊,是想找人说话的样子。但她不是和我说话,她开始折腾我,好多年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她折腾我,骨子里头她恨一个人。
“你在这儿干吗?”小金宝歪了头说,“梦见什么了?”
我慌忙起来,说:“小姐。”低下头,两只眼看着自己的脚尖,耳朵仔细听她的动静。
“给我倒杯水。”她说。
我从暖水壶里给她倒了一杯开水,小心递过去。
“我嫌烫,我要喝凉水。”
我仔细打量了四周,这间布满精致玩意的屋里没有水缸。我小声说:“这里没有凉水。”
小金宝对我笑了笑,只是不吱声。我看得出她想做一件什么事,但我猜不出。小金宝把我推到墙边,让我蹲下去,一只手叉了腰说,“这里没有凉水?”小金宝很突然地把手伸到我的头顶,拧一样东西,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才知道,那就是自来水龙头。龙头里的自来水从我的头顶喷涌而下,自来水真凉,我吓了一跳,趴在了地上,小金宝关了水龙头,客客气气地问:“这里有没有凉水?乡巴佬?”
“有。”
小金宝昂起头,说:“给我倒杯水来!”她走进了卧室,身后响起了很响的关门声。她好像生了很大的气。
我简单擦了擦,端起一只托盘,里头放上一只青花瓷盖碗,向老爷卧室走去。
我小心地伸出脚,轻轻推开了厚重的木门,我刚推了一条缝,就看见小金宝正跪在枕头上捂着电话机小声说些什么,她的神情如夏夜的闪电,紧张而又神秘。她扣下电话之后才看清是我,显得惊魂未定:“你怎么不敲门?滚出去,乡巴佬!重进来!”
我退了出来,呆站了好半天,腾出一只手,敲了两下。
里头没有声音。
我又敲了一回,里头慢悠悠地问:“谁呀?”
我说:“我。”
“我是臭蛋!”
“臭蛋!”
里头说:“重敲,说乡巴佬臭蛋!”
我只得又敲,里头说:“是谁?”
我愣了愣,说:“乡巴佬臭蛋!”
“要说得有名有姓!重敲!”
我站着,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只得又敲。
里头也不耐烦了,草草率率地说:“谁?”
“乡巴佬唐臭蛋!”
里头静了片刻,传出了纺织品的磨擦声。小金宝没好气地说:“进来。”
我不敢抬头,我就那样耷拉了脑袋在地毯上小心前移,我听见“咣”的一下,手里的东西就全打翻在地上了。我撞上了一面墙镜。我怎么也料不到这面墙原来是一面镜子。我一抬头看见了小金宝的脸在镜子深处拉出了不规则的巨大裂口。小金宝的表情被破碎的裂口弄得复杂错综,位置游移了,出现了上下分离脱节的局面。我不敢回头,就那样呆站着和破碎的小金宝对视。我听见小金宝在身后说:“乡巴佬,别只当我在你眼前,你的身前身后都是我。”我觉得身前身后都让小金宝夹紧了,进不得又退不得。

上海往事 第二章(5)
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是我,小姐。”我听出了二管家的声音。二管家说:“小姐,老爷说今晚不回来了,要陪余胖子打牌,您是在这儿等还是先回去?”
小金宝没有说话。小金宝理了几下衣服,把化妆箱递到我的手上。小金宝拉开门,她刚拉开门二管家立即就看到了地上的碎玻璃。二管家望着我,双目如电。
“送我回去,”小金宝气咻咻地说,“别当我两条腿夹不住!”
汽车行驶在夜上海。大街上的霓虹灯依旧花花绿绿。行人稀少了,灯光的喧闹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寥落与冷酷。小金宝斜在坐椅上一言不发,奔驰而过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闪耀出怪异的色彩。我只看见她的半张脸。她的脸在一束短暂的绿光照射下像一尊女鬼。我恨这个女人。来到上海的第一天我就痛恨这个无常的疯婆子!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作践我。直到小金宝死后我才弄明白,她作践我是有道理的。她恨老爷,她恨姓唐的人。她认定了我是唐家的老家人。她作践我,这也是命。是命就逃不脱。
二管家凑上脑袋讨好地说:“小姐,我一定好生管教。”
小金宝厌烦地捋了捋头发,斜了车窗一眼,冷冷地说:“我都夹住了,你怎么就夹不住!”
进了卧室二管家就把我捆在了床上。他有点气急败坏,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叭”地一下打着了。他把打火机伸到我的眼前,火苗在我的鼻尖上来回晃动。我的鼻尖感受得到火苗的灼热温度。透过火光我看见他的目光里有一种凶恶在来回潮涌,他关上打火机,一把拍在我的床上,厉声对我说:“今天就给我学会!要不我就点你的指头!”
我拿起打火机,打了两下,睡着了。
小金宝从楼上下来时是半夜,楼梯的灯光很淡,只有个大概。小金宝裹了一身黑,只露出一双眼睛,蹑手蹑脚拾级而下,像个幽灵在夜间飘荡。她站在大厅里,四处静听了片刻,朝马脸女佣的卧房走去。她侧着耳朵听了听屋内,轻轻掏出钥匙,将马脸女佣的房门反锁上了。她的动作生动连贯,是老把式了。尔后她蹑脚走到我的门前,同样反锁上我的房间。
小金宝走到后院,后院是一块大草坪。楼上的灯光斜映在草地上,白色坐椅和那只秋千在夜里静然无声。小金宝黑色老鼠那样蹿过草地,打开了门后,轻轻虚掩上。门外的街上空无一人,只在很远的地方有一盏路灯。
深夜万籁俱寂,只留下时间的读秒声。小金宝趿了一双拖鞋又坐在了梳妆台前。她认真看完自己,拉开了抽屉。小金宝在这个万籁俱寂的深夜时分开始了浓妆艳抹。她施胭脂勾眼影装假睫毛,用最鲜的唇膏把两片嘴唇抹得又大又厚又亮又艳,她挑了一件黑色短裙,半张胸脯和两只胳膊全撂在了外头。黑色短裙与她的皮肤形成强烈色差。小金宝拧开指甲油瓶,小心地染指甲,尔后抬起脚,把十只脚趾涂抹得鲜红透亮。小金宝在镜子前面伸出手臂,对指甲端详了好大一会儿,再收回胳膊,温和地抚弄自己的脖子。小金宝抚弄自己的脖子时房里的灯光显得幽冥斑驳。小金宝的肤色在镜子深处透出一种###透顶的纯净。
英纳格女式手表放在一支眉笔旁边。秒针前端的红色针尖向夜的深处梦游。
小金宝静坐着不动。某一个神秘时刻在她的期待中悄然降临。门动了一下,有人推了门自己进来。进门的是屏住呼吸的宋约翰。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上海往事 第二章(6)
宋约翰穿了一身黑西服,手里提着一双皮鞋。门半开半掩,如小金宝半张的嘴巴散发出一种焦躁渴望。宋约翰一进门习惯地看一眼小金宝的床。床上又干净又平整,看不出纺织品的半点褶皱。这是一个###的纺织平面,它使色胆包天立即成为男人的一次勇敢举动。
宋约翰掩上门,站到小金宝的身后一同看镜子。小金宝听见身后一前一后两声皮鞋坠地声。他们的目光在玻璃镜面里玩火,泄露了胸中的摇荡心旌。他们心潮起伏,四条目光如绵软的舌尖交织在一处,困厄鲜活地扭动,灿烂凶猛地推波助澜。寂静中只有他们的心跳声在午夜狂奔。宋约翰拉掉电灯,小金宝却又打开了。小金宝在宋约翰的面前转了一圈。宋约翰点点头,显得非常满意。小金宝把开关绳头塞到宋约翰的嘴里去,让他咬住,自己的两片嘴唇就那么翘在那儿,慢慢分开了,宋约翰的嘴唇一点一点就了过去,小金宝闻到了他身上的香皂气味和口腔里头牙膏的爽朗气息。这是她最痴迷的气味,这是教养和体面的气味,与唐老大不洗脚、不刷牙而带来的一股恶臭形成了强烈反差。宋约翰的脑袋缓缓靠近了,开关“啪”地一声,关了。屋子里只剩下床头台灯的那点绿光,他们在地毯上搅在了一起,舌尖寻找舌尖,粗急的喘息在彼此的耳边被过分的寂静弄得如雷贯耳。
宋约翰说:“快,快。”
“你轻点,”小金宝压低了声音痛苦地说,“你轻一点,你轻一点。”
宋约翰久旱逢甘露,身不由己了。他不肯“轻点”。他的手###黑裙子的深处,他抓下小金宝的内衣,捏在掌心。宋约翰把小金宝的内衣扔到床头柜上的一面镜子。他压在小金宝的身上,几乎没有铺垫与过渡,直接进入了苟且主题。小金宝没能拦住他,忍住最初的那阵疼痛,她咬了牙轻声骂道:“狗日的,狗日的……”
他们在地毯上完成了第一回合。宋约翰没来得及料理自己就把小金宝抱到了床上。小金宝娇喘微微,斜了眼说:“四十如虎!”她的额头上沁出细密的小汗芽。小金宝伸直了左腿,她的小腿吃力缓慢地向床头柜伸去,脚的趾头张了开来,一点一点移那张镜子。她用大拇趾压住镜柜,把镜面掉了个个。镜子的背面是唐老爷的一幅肖像,老爷头戴毡帽,身上穿了中式夹袄,夹袄的面料很考究,但脱不了一股子土气。小金宝用脚趾头努力调整好老爷的角度,唐老爷终于躺在玻璃后头和他们悄然对视了。他们相看一眼,无声地微笑了。他们###着身子依偎在一处,透过幽黯灯光以胜利者的微笑迎承老爷的冷峻面庞与目光。他们拥在一处,无声###,目光一直斜着,就那么逗弄上海滩虎头帮的掌门老大。
“他不高兴了。”宋约翰说。
“他干吗不高兴,”小金宝说,“这刻儿他正在余胖子那儿赢钱呢——余胖子那里怎么了?”
“他手下的老五让人做了。”
“谁?”
“我。”
“我就知道是你。又是人家骂到你的疼处,你掏了家伙吧?”
“是他自己不想活。”
“你也太鸡肚肠子了——老东西这点倒是比你大气。”
“这倒也是,你让他戴了绿帽子,他戴得还真有点样子。”
“你听我说——你真是该大气一点,想做老爷就得有点老爷的样。”
宋约翰笑着说:“谁想做老爷?我连你都挡不住,怎么也不是老爷的料。”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上海往事 第二章(7)
小金宝听着宋约翰说话,两道目光里头又黏了,她的指头在宋约翰的背脊上惹事。她把鼻尖伸到宋约翰的腋下,悄悄说:“我就喜欢你这里的气味——像个小鸟窝。”宋约翰说:“他呢,他像什么?”小金宝猛地伸出头,不高兴地说:“再别说他,他那里养的全是猪!”
宋约翰是个人物。这个我吃得准。几十年来我一直在琢磨这个西装楚楚的人,越是上了岁数我越是佩服他。他跟在唐老爷身后,那么多年只做了一件事,让全上海滩都知道了虎头帮姓宋的长了一身的鸡肚肠子。这才叫量。这才叫功夫。谁也没能料到他做掉余胖子的老五是他挑起唐老爷与余胖子之争的关键一招。老爷都没能料到,老爷带了一身仗义只是忙着给他擦屁股。好汉就这样,身上最响亮的部分最终总要卖掉他!宋约翰就是让唐老爷出了这个丑,让唐老爷自己把自己送上了绝路。宋约翰真是不容易。什么叫量小非君子?真正鸡肚肠子的人总喜欢雅人大量的做派,举手投足里头处处是仙风道骨。小人文过,英雄本色,敢作践自己的,才是英雄中的英雄。宋约翰是个人物。他后来输给唐老爷还是输在服气上。狠上头比掌门人略差一些劲道。脑瓜子好、想在暗地里头弄出一些想法的都有这个毛病。盘算过来盘算过去,眼看事要成了,自己的手又先软下去了。这一软就要了自己的命。这样的人都是太监的命,坐上龙椅要喊腰疼的。在上海滩,什么都可以没有,千万不能没胆子。俗话怎么说的?胆大日虎×,话是粗了点,意思全在里头。扎了针就见着血。
宋约翰死后好几年我才知道,宋约翰做掉老五的那一枪,是他取代唐老爷的重要一步。在此之前,宋约翰多次暗示唐老爷,余胖子在煤球工业上早就蠢蠢欲动了。这是唐老爷不能接受的事。唐老爷对“工业”没兴趣,但兴趣是一回事,让姓余的抢了先又是另一回事。唐老爷的煤球公司要是上马,虎头帮的重要资金必然流到“工业”上去,这差不多等于说虎头帮把自己的大权拱手送给宋约翰了——他们懂得什么工业?退一步说,唐老爷的资金要是不动,他和余胖子必然着,双方的对峙只能越来越紧张——实力相当的人永远只能是敌人。其实余胖子从来没有动过煤球的念头,他从宋约翰那里得到的允诺只是“事成之后”的地盘。但宋约翰不会担心唐老爷把这话挑明了说,掌门人只会在暗地里较劲,谁也不肯把话先挑明了——谁也丢不起那个人。唐老爷的手里永远只有一种假定的事实,而宋约翰手里占有的却是这种事实的解释权。只要解释是合理的,假定的事实将永远是事实,余胖子和唐老爷之间将永远不得太平。
宋约翰把余胖子卷进来是他的一着高招。宋约翰要做的事其实很简单。但简单的事反而不容易做成,做成的惟一途径是使它复杂化,余胖子一出场事情真的就不同一般了。


上海往事 第三章(1)

余胖子进逍遥城之前我正站在后台。我在练习打火机。我已经玩得很好了,可以说点火我已经十拿九稳。打火机真是一件很好玩的东西,小轮子转来转去,就能把火转出来了,真是很有意思。我喜欢打火机里头的汽油味,很好闻,深吸一口真是过瘾。我站在小金宝的衣橱房边,一遍又一遍玩弄打火机。我注意到大厅里许多大人都在玩打火机。漂亮,有派头。我要是有了钱,长大之后可也是要吸烟的,烟好不好在其次,我只喜爱点烟的样子。等我开了豆腐店,出完了豆腐,我会倚在门框上,慢慢掏出打火机,啪地一声点上了,真是帅气,处处是大上海留下的气派。
小金宝坐在那面干净的镜子面前,用唇膏细细修理她的唇。我只能从镜子当中看见她的半张脸。她的那半张脸,让她自己挡住了。这个女人几乎每天都在修理自己。我望着她的背影,手里机械地拨动打火机,我并没有料到我已经闯下大祸了。我手里的火苗早已爬上了小金宝的一件粉色旗袍。一团火焰眨眼间变大了,如一朵荷花,开放在小金宝的粉色旗袍上。
我慌忙吹灭火苗,一把用手摁住。我挪开巴掌之后发现,旗袍的前襟开了洞。一个比鸡蛋还大的洞。我张罗了两眼,小金宝早站起身子了。她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她自己的目光。我收起打火机,悄悄把旗袍拿下来,顺了衣架卷好,放进了衣橱。
这时候小侧门外突然冲进来一个四十开外的女人。四十开外的女人慌慌张张地说:“小姐,老爷来了,快,老爷来了。”
小金宝侧过脸,疑疑惑惑地问:“他怎么来了?”
女人说:“来了好几个,说是陪余胖子听歌来了。老爷让你上《花好月圆》,小姐你快点换衣服。”
小金宝并不急。她把手背到身后,一边解衣服一边撇了嘴骂道:“那个老色鬼!”小金宝从头上取下一只蝴蝶发夹,咬在嘴里,无精打采地说:“臭蛋,给我把那件粉色旗袍拿来。”
我心里咯噔一下,看一眼那个女人,打开了橱门,装出认真寻找的样子。我翻了两下,把那件旗袍压到下层,挑了一件紫色道袍式样的东西,托在手上,小心捧到她的面前。“小姐。”我说。
小金宝伸手抓了一把。她的头回都没回。我看见她的修长指头在衣服上捻了一把,猛地把衣服摔到我的脸上,大声说:“是旗袍,乡巴佬,你以为老爷到这儿出家来了!”
女人倒是眼尖,几乎没费神就从衣堆里头找到了那件衣裳,嘴里不停地说:“小姐,别急,老爷他们在说话呢,就好,这就好。”
女人给小金宝套上旗袍,她把衣架顺手放在了梳妆台边。我屏住呼吸,严重关注着小金宝脸上的表情变化。小金宝懒散的目光在镜子中游移,如只猫,突然就发现了一只老鼠。我盯着她的眼睛,小金宝的懒散目光在见到那只糊洞之后瞳孔由一条竖线变成了一个圆!她嘴边的胡须贲张开来,大声说:“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个洞?”女人摇着头,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小金宝低下头对我吼道:“怎么回事?”
事到如此我反而不紧张了。我望着她的样子心中一下子塞满了冰淇淋。“我不知道。”我说。说完话我挂下眼皮,望着她的鞋尖。我的脑海里想像起她的模样,口红和胭脂一起气急败坏。
小金宝顺手操起衣架抽向了我的脑门。我甚至没有回过神来,没有来得及感受到疼,额上的血顺了我的眉骨爬了下来。血流进了我的眼眶,它使小金宝染上了一层鲜红,在血泊里头活蹦乱跳。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三章(2)
逍遥城的四壁响起了《花好月圆》,小金宝随了音乐的节奏款款登台。台下一片雷动。我捂着伤口,看见老爷慢慢鼓起了两只瘦巴掌。他的笑容皱在一起,像一块旧尿布又脏又皱。小金宝走到台边狠狠瞪了我一眼,随即转过脸去,她一转脸脸上立即风景无限,散发出卖弄性媚笑。我注意到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中间夹了一个大胖子。我猜得出他就是电话那头的“余老板”。余老板衔了一支雪茄,青色烟雾后头的眼睛一直盯着小金宝。他的眼睛极凸,和他的嘴唇一样十分形象又十分饱满地鼓在外头,像著名的金鱼水泡眼。余胖子坐得很正,用肃穆的神情对着小金宝无限专注。
郑大个子端了一只酒杯,不苟言笑。
宋约翰只瞟了台上一眼,立即把目光挪开了。他的眼睛里大上海静然不动,如一只鳄鱼静卧在水下。
余胖子把两片猪肝唇就到老爷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老爷听后便大笑,两只手摸着光头,连声说:“彼此彼此,彼此彼此。”
小金宝的含情脉脉带了很浓的表演性质,她半睁半闭的眼睛一直望着这边,像墙上年画里的人物,每个人都觉得她只是在看自己。唐老爷以为小金宝拿了眼睛与自己恩爱了,来了兴致,对余胖子大声说:“余老板,这声音听起来怎么样?”
余胖子笑着说:“看在眼里比听在耳朵里有意思。”
小金宝唱道:“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醉。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老爷挠了头说:“唱来唱去,我就爱她唱这一段。上海滩会唱这个的到处都是,可她一唱就不一样,你听,你听听,拐来拐去的,像用鹅毛掏你耳朵。”
余胖子大而凸的眼睛失神了,目光里长出了指头。那些纷乱的指头在小金宝的身上握来搓去。宋约翰利用这个机会走进了舞池。他的舞步庄重典雅,两条裤缝正对了皮鞋鞋尖,在舞步节奏中既###倜傥又极见分寸。他的脸上挂了一层笑,目光沉着自如,只在转体的过程中迅疾地朝台上一瞥。小金宝的目光在远处默契地捕捉到他的转体,恶作剧的幸福感贮满了心胸,小金宝心花盛开,歌中的气息春情勃发。这样的气息感染了老爷,感染了余胖子,只有郑大个子木然不动,他端了一杯酒,看起来忧心忡忡。
从小金宝上台的那一刻起,我就瞄好了她最喜爱的那条花裤子。他们正开心。我悄悄打开衣橱,掏出打火机,熟练地点着了,在屁股那一块烧了个洞,随后换了个位置,在对称的地方又烧了一个洞。小金宝的裤子上立即戴上了一副眼镜。
做完这一切我的心跳得很厉害。我尽量收住我自己,吧台上的冰块那样不动声色。
小金宝从台上下来后那边进入了正题。四个人围在一张桌子旁,陷入了正式对话之前的短暂沉默。老爷首先打破了僵局,老爷的唇动了几下,说了一句什么。余胖子的雪茄早就自灭了,他吸了两口,嘴里没能喷出东西。宋约翰从桌子上拿起打火机,送上去一根火苗。余老板依然在目送小金宝。小金宝转身前回过头来,恰巧看到宋约翰给余胖子点烟,脸上顿时不顺了,掉过了头去。她的掉头动作看起来过于用力,过于生硬。余老板没有看宋约翰送过来的火苗,平静地接过打火机,自己点上了。余胖子微笑着吐出一口浓烟,嘴唇也动了一下。他们的说话声极小,我什么都没能听见。他们的话不多,句子也不长,就几个字,但从脸上看过去,话里头的分量都不轻。老爷和余胖子都只说了有限的几句,宋约翰欠了欠上身,说了半句话。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老爷的巴掌就伸出来了,叉开指头挡在半空,宋约翰望着这只瘦巴巴的巴掌,把后半句话咽下了肚子,我注意到老爷的脸色就是在伸出巴掌之后变得难看的。他又说了一句什么,然后用一种期待的神态注意着余胖子。余胖子耷拉下上眼皮,沉默良久,尔后从嘴里取下雪茄放到烟缸里头,站起身,只留下了几个字,三个甚至是两个字,兀自走了。这是一个姿态,一个强硬的姿态,一个胸有成竹的人才有的姿态,随着余胖子的起立另两张桌子旁分别站起来两个大汉,贴着余胖子一同出去。我回头望了望坐在镜子前的小金宝,又望了望老爷他们几个,眼前的一切扑朔###。眼前的一切那样不真切,没有底,带有浓郁的大上海性质。

上海往事 第三章(3)
老爷习惯性站起了身子。他站得极慢。他的送客姿态都没有做好余胖子就走出三四步了。老爷没有跟上去,只瞟了余胖子的背影一眼,然后就望着烟缸里的那半根雪茄。雪茄腾起一缕孤直的青烟,老爷重新抬起的脸上凭空而来一股杀气,如烟缸里的雪茄,燎起阴森森的冷蓝色雾霭。但他的眼睛依旧在笑。他抬起的目光与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眼睛不期而遇了。六只眼睛开始了绝密会议。会议只用了几秒钟,就地开幕,就地解散。没有人说一句话。几秒钟之后一切进入了逍遥城的常态。但会议的内容隆重巨大,会议一致通过,“做”掉余胖子。
后来岁月里我终于明白,老爷把余胖子约到逍遥城里头,不只是给宋约翰擦一擦屁股,还有一笔账,是一笔大账。唐老爷想做掉余胖子,绝对不是余胖子不肯放过宋约翰,不肯给老爷这点面子,而是老爷的心里头有了隐患,在煤球生意上。老爷不担心刘鸿生,这个后来成为煤炭大王的人物与唐老爷一个吃河水,一个吃井水,犯不上。老爷警惕着余胖子,他不能答应让余胖子###来。老爷闻得到煤炭生意里头银子的气味,但老爷丢不开现在手头的“这碗饭”,“这碗饭”是他成为“虎头帮”掌门时师傅亲手交给他的。“虎头帮”的香火他断不得。煤炭这口烟我唐某可以不吸,你姓余的也不能吸。你要吸我就做掉你。这是规矩,不讲理的规矩,大上海的规矩。
老爷就想靠近余胖子,闻一闻他。你姓余的到底有没有和英国佬热乎上,想把手插到煤炭里去。老爷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就相信自己闻一闻。你抬哪一条腿,他就知道你放什么屁,闻错了怎么办?——“当然有闻错的时候,”老爷曾慢声慢气地说,“杀错了不要紧,但不能放错了。”
唐老爷望着余胖子走出逍遥城的背景,闻出东西来了。不过这一回他的确闻错了。但到底是谁让他闻错了的?是姓余的。当然要“做”掉他。
上海滩就要死人了。

小金宝起床通常在午饭时刻,夏日里也就是午眠时分。小金宝从来不午睡的。她一觉醒来时大上海的太阳正悬挂在中天。夏日的太阳凶猛锐利,大上海也就是这一刻能安稳几分钟,四处皆静。小金宝的后院的草坪全是刺眼的炎阳。天井的地砖烤白了,反射出懒洋洋的光,后院的草坪上几只乳白色的木凳不醒目了,显眼的倒是凳子底下的黑色阴影。那些阴影如几只黑狗,静卧在草坪的四周。
小金宝在马脸女佣的安排下洗漱完毕,静坐在大厅里吃早饭了。她刚刚洗完脸,脸上隐隐有一种青色光芒。她早晨的胃口历来不好,景泰蓝小碗与调羹在她的手里发出一些碰撞,又孤楚又悠扬。她的左前方有一盆插花,五六朵鲜嫩的玫瑰富贵而又喜气。小金宝没有上妆,她的脸色在玫瑰面前流露出枯败痕迹。小金宝看了看窗外门前的大太阳,突然心血来潮,关照女佣说:“把冬天的衣服拿出来曝曝。”
小金宝的衣服真多。这也是每一个风尘女子共有的特征。马脸女佣进进出出,不一会儿天井里就铺得红红绿绿。我帮着马脸女佣接接拿拿,但小金宝马上把我止住了。她看了看我的手,嫌我的手汗渍多,“太卤”。我只能斜站在门框旁边,看天井里的那株大芭蕉。那株大芭蕉在正午的炎阳下闪烁着油光,被阳光弄得又妖娆又吃力。它的巨大叶片在水泥与砖头之间显得缺乏应有的呼应,从进门的那一天起,我总觉得这株芭蕉与小金宝之间有某种相似,纷絮茂盛底下隐藏了一种易于忽略的孤寂。

上海往事 第三章(4)
马脸女佣开始往后院的草坪上运衣裳。整个后院开始弥漫出樟脑丸的古怪气息。这股气味越来越浓郁。小金宝夹了根烟,我走上去打火,她半天都没有点,却把烟放下了自语说:“多香,多好闻的气味。”我知道她说的是樟脑。我弄不懂她怎么这样痴迷这种气味。她的脑门上有一种梦的颜色,在夏日午时松软地绵延。我觉得她有一种类似于梦的东西被樟脑的气味拉长了,弄乱了,弄得四处纷飞。小金宝这样的神情渲染了我,我追忆起我的家乡,我的小柳河,我的桑树林。我望着小金宝,就这么走神了。小金宝突然注意到了我的打量,无精打采地说:“看什么?我又不是西洋镜!”小金宝哼了一声,走到了条台面前。她趿了一双拖鞋,她的走动伴随了拖鞋与地毯的磨擦声,听上去拖沓而又慵懒。她拿起一张胶木唱片,放到手摇唱机上去,摇了两下,却又把唱片拿下来了。她的手又伸到了矿石机的开关上去,奥斯邦电台里头正播送小金宝的歌。小金宝听了两句,好像对自己极为厌烦,转开了。另一家电台里是日本仁丹和南洋香烟广告。小金宝转了一气,听来听去总是无聊,顺手又关了。
我侧过脸打量起后院,秋千也被马脸女佣用上了。秋千上卧了一件方格子呢大衣,呢大衣被太阳晒出了热焰,在秋千上像被烧着了,有一种无色无形的火苗在静静晃动。小金宝点上烟。她的烟吸得极深,吐得却很慢,很轻。大口大口的浓烟里有一种难以言传的焦虑与郁闷,随后淡了,随后淡成为虚空。
这天就这样无聊,就这样无所事事。就是这样的无聊中我却惹下了大祸。
傍晚时分马脸女佣开始收衣物。小金宝说:“臭蛋,洗洗手,帮着收东西。”我洗好手,小金宝拿出一包樟脑丸和一叠小方纸,关照我把樟脑丸一颗一颗包好,待会儿塞到衣服的口袋里去。依照小金宝的吩咐,我先得在所有木箱的四只角落塞好白纸团。我托着一只盘子走进了小金宝的卧室。她的卧室极考究,放满了各式小盒子小瓶子和剔透的小玩意。小金宝不在卧室里头,但我尽量蹑手蹑脚,不弄出半点声音:我知道这个女人对樟脑气味的病态热爱,能放的地方我都给她放上了。
事情最终发生在一双棉鞋上,这双老式两片瓦棉鞋放在一张橱子的底部,被一块布挡着。这样的棉鞋我非常熟悉,这样的棉鞋充满了冬季里的乡村,但在小金宝的卧房里见到我反而好奇。我拿起鞋,鞋没有穿过,没分出左右。我把手伸进去,夏日里把手伸到棉鞋的深处有一种异样的归家感受。我塞进一只樟脑丸,随后拿起了另一只。
另一只鞋里头有只小盒子,一只极普通的纸盒。我打开来,里头装满了塑胶口袋,口袋里头是一个圆,像一只大耳环,也可以说像一只小手镯,软软的。我拿在手上,回头看了一眼小金宝,小金宝正在修指甲,没留意我这头。出于一种神秘的暗示,小金宝恰恰就在这时抬头看了我一眼,她看见了棉鞋。她的整个身子抖了一下,像给刀子戳着了。小金宝无比迅猛地冲进来猛推了我一把,抱过了棉鞋。她把所有的东西都塞了进去。她的这次凶猛举动使我十分错愕。她捂住棉鞋,脸上脱了颜色。我弄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那又不是金子。那么软,能值什么钱?
“你看见什么了?”好半天她这么厉声问。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三章(5)
“……没有。”我说。
她咬了牙撕着我的耳朵问:“你刚才看见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说。
小金宝一时反而无话了。她稳了稳自己,却没有再说什么。她把棉鞋顺手扔进一只箱子里去,把我拉到客厅,叼好烟,对我小声说:
“给我点根烟。”
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给她点完烟,小心地立在她的身边。
马脸女佣恰巧走进客厅,她抱了一大箱子衣物,却被小金宝叫住了。“柳妈,”小金宝躺到一张躺椅上,“让我看看我的小乖乖。”
马脸女佣没有立即离开,她放下衣物,却把目光移向了我。她的眼神让我不踏实。她就那么用生硬冰凉的目光叉住我,直到我挂下上眼皮。我再一次抬起眼皮的时候马脸女佣已经离开了,她从怀里取出一只铜钥匙,从后门拐到左边去。随后就没了下文。
小金宝的香烟抽掉三分之一时马脸女佣回来了。怀里抱了一只大圆桶。圆桶上罩了一层厚厚的黑布。小金宝夹了烟,用夹烟的那只手指了指地上的圆桶,对我说:“臭蛋,把布掀开。”我走上去,悄悄提起一只布角,弄不清黑布下面是什么。我拉开那张布,拉开布我就吓呆了,一条眼镜蛇几乎在同时竖起了它的脖子,对着我吐出它的蛇信子。蛇盘在一只极大的玻璃缸里,它的粗糙皮肤在玻璃的透明中纤毫毕现。马脸女佣用一块玻璃压住缸口,小金宝蹲到玻璃缸边,尖尖的指头华丽地抚过玻璃壁,对蛇说:“小乖乖,你真乖,是在乡下好还是在我这儿好?”小金宝一边自问一边自答了:“呵,在我这儿好,你可要乖,在我这儿你可别乱动,乱说,哑巴的舌头不乖,哑巴的舌头就没有了,对不对?”马脸女佣正站在我的对面,我看见马脸女佣的两只手紧叉在一处,两只大拇指不住地上下转动。她的一只牙齿龇在外头,两道目光痴痴地望着我。我的手凉了,我闻到了马脸女佣嘴里的一股浓臭。我低下头,听懂了小金宝话里的话,可我弄不明白什么地方又得罪她了。我只是觉得手上冰凉,好像那条蛇从我的身上游了过去。
小金宝歪了下巴让马脸女佣抱走玻璃缸,走上来摸了摸我的头。我把注意力全部放到了舌头上。我用牙咬住了舌尖,对舌头说:“你可要乖,在我这儿别乱动,乱说。”
小金宝突然对我好些了。这让我很意外。我弄不懂究竟因为什么。她甚至上街买毛线这样的事也让我陪她了。她买回了一盒子英国毛线,米色,摸在手里毛茸茸的,两只指头一捏就没了,松开指头它们又恢复了原样。小金宝买完毛线情绪特别地好,还主动让我摸了一把,问我说:“好不好?”我想了想,连忙说“好”。
午后小金宝打毛线的兴趣说来就来了,她让我坐在她的对面,胳膊做成一张架子,帮她绕线团。小金宝绕到第三只线团时门外响起了刹车声,小金宝有些意外地抬起头,进门的却是给老爷开车的瘦猴。瘦猴走到小金宝的面前,叫过一声小姐,一双眼只管对我张罗。瘦猴对我说:“臭蛋,老爷叫你。”我有些恍惚,没有听明白他的话。小金宝放下米色英国毛线团,疑疑惑惑地说:“叫他做什么?老爷怎么会叫他?”瘦猴说:“回小姐话,我不知道,老爷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小金宝望着我,突然笑起来,说:“怎么又傻了,老爷叫你,还不快去!”我望着她的笑脸,怎么看她也不像小金宝。这女人真是好本事,刚刚是眼镜蛇,掉过屁股就是大姐姐了。

上海往事 第三章(6)

我做梦也想不到老爷会让我坐他的小汽车。老爷的汽车在下午开进了四马路,四马路热闹非凡,两边的建筑装潢呈现出中西迥异的矛盾格局。车子开得很慢,小广寒、也是楼、鸿运楼、中和馆、一品春、青莲阁以轿车的速度次第往后退却,各式人等在路两侧闲逛,西装革履的洋场阔少与身穿黑亮烤绸短衫的帮闲占了多数。老爷的车在“聚丰园”门前停住,我从汽车的反光镜里看见老爷正对着自己微笑。老爷说:“臭蛋,四马路可是个好地方,要吃有吃,要玩有玩。”
下午###钟正是餐馆的闲时。聚丰园的二楼上冷冷清清,干净漂亮的二楼客厅只有两三个闲人在喝闲酒。老爷上了楼,四处张了眼看,窗前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客人端坐在圆桌前。他坐在室内,却戴了副墨镜,正对着窗下四处打量。我注意到他的面前只放了一碟花生米,一壶酒,一只酒盅。老爷缓缓向那人走过去,那人看见老爷过去,把老爷上下打量了一眼,拿起筷子横放在酒盅和盘子之间。
跑堂的伙计走上来,对老爷鞠过躬,弯了腰说:“先生要点什么?”
老爷指了指墨镜面前,说:“跟他一样。”
伙计转过身后老爷抱起了拳头,往后退了一步,说:“老大是门槛中人?”
墨镜回过头,摘下了眼镜,起身离了坐位,拱起手说:
“不敢沾祖师爷灵光。”
我发现墨镜摘下眼镜后是一个白白净净的人,两只眼睛很小,很长,长长的一条缝。
老爷和墨镜相向而坐,坐下后老爷发话说:
“帮是哪一帮?”
墨镜说:“江淮四帮。”
“贵前人领哪一个字?”
“父在外,徒不敢言师——敝家先师头顶二十路香,手烧二十一路香,讳一个‘铁’字。老大领哪一个字?”
“头顶念一世,身背念二世,脚踏念三世。”
老爷和墨镜便再次拱手,一同会心一笑。
“兄弟找上门,是寻口霸、开桃源还是开条子劈堂?”墨镜说。
伙计上来放下酒菜,老爷阴森森地盯着墨镜,好半天说出两个字:
“劈堂。”
“野猫头还是钻地鼠?”
老爷说:“野猫头。”
“几条地龙?”
老爷伸出三根指头。
墨镜笑笑,摇摇头,说:“长价了,这个价只够卸两条腿。”
老爷夹住一只大拇指,把食指也放出去了。
“我要全打开。”
“老兄口子太大。”老爷的脸上有点不高兴。
“兄弟我靠这个吃饭,向来万无一失。”
老爷没吱声,半晌把指头伸到酒杯里去,眼睛看着四周,在案板上写下一行字。老爷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镜面对着对面的墨镜。老爷把镜子从面前的一行字上匀速拉过去。墨镜看着镜子,读通了,轻轻点头。老爷把镜子收进袋中,端起酒把那行字浇了,呼出一口气,神情松动了些。老爷拱起手,说:“我和贵前人有过一面,照这边的码头规矩,兄弟今晚为老兄接风。”
墨镜当天晚上死在逍遥城里谁也没有料到。宋约翰这件事干得真是漂亮。这么多年了,墨镜死的样子我还记得。宋约翰怎么会让一个职业杀手去做余胖子?怎么也不会。他要是那么傻他哪里还配叫宋约翰?他等着“虎头帮”的人自己去做余胖子,然后把事情挑大,职业杀手那么利索,余胖子死得又有什么意思,宋约翰不会让他死得那么干净,死得那么快。余胖子他还用得着,余胖子早早下土了,他一个人哪里能和姓唐的。墨镜真是个冤鬼,给虎头帮请来了,又让虎头帮给做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虎头帮”里头会出这样的事。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上海往事 第三章(7)
墨镜进逍遥城已经很晚了,可能是在接风晚宴过后。宋约翰和郑大个子陪着他。两个主人的脸上都有些酒意,但墨镜没有喝,我在后来的岁月里见到过数位职业杀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滴酒不沾。
照道理墨镜是不该在这种时候到逍遥城里来的。宋约翰能把他弄过来真的不容易。墨镜的身份一直没有显露,真正知道他该做什么的其实只有老爷和他自己。老爷没有说,宋约翰也没有问。宋约翰只知道墨镜姓“王”,到上海来做“棉纱生意”。这是墨镜亲口对他说的。但是,不管他姓什么,做哪一路的生意,宋约翰的天罗地网在逍遥城是给他布下了。
墨镜进入逍遥城四下张罗过一遍,选择了靠墙角的一张座号。逍遥城里有些燠热,生意也比前些日子清淡了。宋约翰进门时小金宝正坐在吧台前和两个客人说笑,小金宝似乎喝多了,但是没醉。这个女人天生是个喝酒的料,喝多少都不醉,越喝笑容越亮堂。这样的时刻小金宝的眼神有一种迷糊,显得更有风韵。小金宝的一只手正搭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说了一句什么好笑的话。她只笑了一半眼睛就和宋约翰郑大个子他们碰上了。她拍了拍那人的肩,走到了宋约翰的面前。
“贵客来了。”
宋约翰点头一笑,让墨镜走到小金宝面前笑着说:“这可是上海滩上最有名的歌舞皇后。”
郑大个子向来对小金宝都是直呼其名的,他夹了雪茄,大声说:“小金宝,大哥不在,也别《花好月圆》了,我就想听‘假正经,做人何必假正经’。”
小金宝对他抛个媚眼:“你才是假正经!”
宋约翰笑着说:“你别说,郑兄说得不错,我倒是也想听。”
小金宝早就不听他们啰嗦了,直勾勾地望着墨镜。墨镜极不习惯与女人面对面地对视,一双眼只是想躲。他的眼角有些吊,有一种天成的风流态。“这位是——”
“敝姓王。”
小金宝一眼就知道他是女人面前的新手,来了精神,故意坐到墨镜的对面,说:“姓王的都是我朋友——拿酒来,我们喝一杯。”
“我只喝水,从不喝酒。”墨镜客客气气地说。
酒已经送来了,小金宝端起一只杯子,斜了眼对墨镜说:“你喝一杯,我给你唱一首。”
郑大个子望了望墨镜的酒杯,大声说:“还不喝?”
宋约翰说:“王兄一晚上可是都没喝。”
“那是什么时候?”小金宝半闭着眼睛瞄了他一眼,“现在是什么时候?”
墨镜有些窘迫地说:“我真的从来不喝。”
郑大个子伸手捧起墨镜的酒杯,痛快地说:“我替你喝!”
小金宝伸出手,大拇指和食指夹住了郑大个子的巴掌,后头的三只指头翘在半空,袅袅娜娜的样儿。“我就不信我这点面子都没有。”
墨镜为难地拿起酒杯,看一眼小金宝,喝了,把空杯口对着小金宝。
小金宝粲然一笑,放下酒杯,起身说:“我去换衣裳。”一直站在吧台内侧的男侍阿化走了上来,他托捧了一只金属盘站在宋约翰的身后。阿化的上衣雪白,在逍遥城的灯光里不停地变换各种颜色。阿化长得臂长腿长,天生一副好身子骨。阿化在宋约翰面前弓下腰,墨镜正捂了嘴一阵咳嗽。郑大个子拍了拍他的背,说:“王兄真的是不能喝。”
宋约翰回头盯住了阿化,他的双眼一只眼像叉子一只眼像刀,有一种急于吃掉什么东西的热烈倾向。宋约翰命令阿化说:“给我一杯苦艾酒。”
阿化听清楚了。阿化听见宋约翰清清楚楚对他说:“给我一杯苦艾酒。”阿化迅速看一眼墨镜,墨镜正用无名指在眼窝里擦泪水。阿化躬下腰轻声对宋约翰说:“是,先生。”
宋约翰要喝“苦艾酒”就是要死人。至少死一个。
乐池里的音乐是在一段相对安静里轰然而起的。小金宝没有唱,她跳起了踢踏舞,她的踢踏散发出一股热烈的酒气。节奏狂漫,动作夸张,卷动着###。她的一双脚在木质地板上踩踢出金属与木质的混响,小金宝知道有人在看她,知道自己的乳峰之上聚集了男人的焦躁目光。小金宝谁也不看,她依靠天才的空间感受能判断出男人们的空间位置。逍遥城里安静了,小金宝的鞋底在四处狂奔。她的头发散开了,黑色水藻那样前呼后拥。
墨镜在踢踏舞的尾声走向了卫生间。卫生间的路通过吧台前沿。墨镜在一个女招待的指引下一个人悄悄向后走去。郑大个子从来没有见过小金宝还有这么一腿,下巴挂在那儿。小金宝远远地看见宋约翰那边的坐位上空了一个人,她喘着气,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明白过来是那个姓王的离开了。台下一片喝彩,所有的手都在半空飞舞。只有吧台里的阿化低了头,静静地擦一样东西。阿化手里拿了一块很大的布。是在擦他的指头,一只,又一只。这家伙总是那么爱干净,手上一点东西都不能沾。
墨镜从远处的过道上出现了。他扶着墙,他的手指几乎像壁虎一样张了开来,吸附在壁面上。逍遥城里恢复了平静,人们没有注意这个额外细节。这时候有一个半醉的男人往卫生间走去,他走到墨镜的面前,说:“你醉了。”墨镜张大了嘴巴,一把扑住了他。他的手沾满鲜血。半醉的男人看着他的手想了好半天,突然大叫道:
“血,血,杀人啦!杀人啦!”
逍遥城的混乱随墨镜的倒地全面爆发。逃生的人们向所有的墙面寻求门窗。桌椅散得一地。整个逍遥城只有三块地方是静的:吧台、舞台和宋约翰的座号。郑大个子扔下香烟立即冲到了墨镜的面前。小金宝立在台上,站姿麻木得近于处惊不变。她的眼里飘起了烟。那股浓烟飘散出来,弥漫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她弄不懂身边发生了什么。她的身边死过无数的人,她惟一能知道的仅仅是又死人了。
“怎么回事?”郑大个子问。
宋约翰没说话,阴了一张脸,好半天才叹口气说:“天知道。大上海才太平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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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往事 第四章(1)

墨镜被杀没有在大上海闹出什么话题。这次意义重大的谋杀实际上被人们严重忽略了。多数人恪守这样的话题:大上海哪一天不死人?人们极容易把墨镜死亡的意义等同于一般的斗殴伤害。真正对此高度重视并心系于此的只有两个人:老爷和宋约翰。他们天天见面,对于墨镜的死亡说一些不关痛痒的话。但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疙瘩:老爷觉察到了一种危险,他不能知道危险来自何方,但他看见危险又向他靠近了一步,哧溜一声,黑咕隆咚地又向他走近了一步。老爷的的确确看见这种危险了,这个我有把握,否则他不可能天天去陪余胖子打牌。老爷骨子里是瞧不起这个大胖子的。现在想想余胖子实在不入流得很,虽说样子还说得过去,但身上的霸气总是不足,别看老爷小了点,土了点,丑了点,但开口不开口总归还是老大的派头。这是学不来的。我只能说,老爷就是老爷,这可是一点掺不了假。
墨镜死后的三四天天气突然热了。一天一个吼巴巴的太阳。这几天很古怪,至少在小金宝的身边是这样,全上海似乎都把她忘了。小金宝一连好几天被人们丢弃在小洋楼里,白天没有电话,晚上没人捧场。小金宝在这样的炎热里表现出一种恹恹欲睡的混沌状态,她整天穿着那件黑色丝质背心,两只胳膊花里胡哨地撂在外头,终日弥散出鲜艳的肉质曙光。小金宝在白天里哈欠连天,在客厅里一边走动一边张大了嘴巴打哈欠。那件毛衣只织了两排,不耐烦了,扔到了一边。米色毛线可怜巴巴地缠在两根茨针上头,呈“人”字状骑在手摇唱机的铜喇叭上。只有到了晚上小金宝才重新变得热烈起来,张扬起来。刚死了人的逍遥城来客更加稀少了,只有小金宝一个人卖力地跳,卖力地唱。不知道是为了谁,她的脖子对了麦克风伸得极长,唱出一些令人心醉的山呼海啸。许多乐师和招待都被她弄得心酸。一到白天她又蔫了,像一只猫,夜里圆圆的两只瞳孔到了白天萎成了一条线,处于半睡眠、半清醒的矛盾状态。
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小金宝都坐在那张旧藤椅里头。左手既夹烟又端酒。小金宝用那种忧郁放浪的做派守着电话机。那台电话机也是黑色的,一连好几天没有发出动听的声音,她对电话的渴望连我都看出来了。我不晓得她在等谁,我只知道那部电话一直没有响。小金宝什么也没有等到。
小金宝的西瓜只吃了几口。她愣了一会儿神,把调羹扔进了半只西瓜内。调羹溅起了一只西瓜籽,西瓜籽跳出来,落在了我的脚尖。小金宝斜了眼望着我,对我说:“过来。”我走到她的面前,她没好气地对我说:“给我捶捶腿。”
我跪在她的腿边,小心地给她捶腿。她的腿弹力极好,捶在手里有一股回力。我捶得用心而又谨慎,由膝盖始,认认真真地当一件活做。我捶了没几分钟,小金宝疲惫地笑了笑,说:“不错,捶好了给你赏!”我不指望她的赏。她的钱可都是长了牙齿的,这个我怎么能没有数。过了一刻小金宝就睡觉了。鼻子里发出了匀和细微的喘息。我不敢停。我担心一停下她就会醒来。我交替着给她捶两条腿,就在我准备中止时她却意外地睁开了眼睛。小金宝冲我笑了笑,缓慢地向上拉起了裙子,她在我面前露出了两条腿。是两条光滑滋润的腿,她的下巴往外送了送,对我说:“别停,谁让你停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四章(2)
但她的声音有点异样。不凶。是那种拿我当人的调子。我抬起头,她正仔细地打量我。她用一只指头挑起我的下巴,低声说:“给我搓搓。”
我必须听她的话。张开了巴掌帮她搓。小金宝不再动了,两只手抓住了藤椅的把手,我慢慢地帮她搓,小金宝的胸脯一点一点起伏起来,鼻孔里的气息也越来越粗。她的嘴唇开始左右蠕动。她一定是疼了,我减轻了力气,她的脸上却变得加倍痛苦了,脸上也涌上了一层红润。小金宝轻声说:“臭蛋。”我望着她。我木呆木呆地只是望着她。小金宝打量了我半天,我弄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那样的目光打量我。她突然提起脚踹向了我的胸窝。我倒在地上,小金宝站起身,用一只指头指着我大声骂道:“小赤佬,你这狗日的乡巴佬!”
老爷终于让人带小金宝过去了。不过不是过夜,是过去吃饭。老爷过一些日子总要把十几个兄弟一起聚起来吃一顿饭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地全挤在一起。老爷喜欢这样,老爷常说,他就是喜欢一家子全聚在一块,看着老老少少的吃,看着老老少少的喝。老爷其实喜欢有个家,所有的人都知道,要不是为了小金宝,老爷是不会让太太带了孩子住到乡下去的。
从各方面来看老爷的这顿饭请得不是时候。天这么热,又有几个人有胃口?但老爷让大伙吃,谁又敢说不吃?
晚宴安排在唐府的西式大厅,大厅里的墙壁被壁灯弄得无比辉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白蜡烛照旧点了一桌子。我站在门后望着满屋子的白蜡烛,心里涌上了极坏的预感。白蜡烛热烈的光芒让我看见了热烈的死亡。在我们家乡只有家里死了人才点白蜡烛的。白蜡烛的莹白身躯永远和死尸的两只脚联系在一起。我弄不明白老爷好好的要点这么多白蜡烛做什么。
老爷坐在主席。老爷的十五个兄弟按年岁大小顺了大桌子一路坐下去。他们的妻儿都带来了,热热烘烘塞满了一桌子。桌子上的玻璃器皿和银质餐具闪耀出富贵光芒。大伙的说笑让我觉得这是夏天里过的一个大年,是夏天里唐府中伴随着死亡气息过的一个年。
二管家站在我的对面。他的脸色很不好,一脸的不高兴。我知道为什么。小金宝进门时二管家曾满面春风地迎上去,小金宝没理他。小金宝看了他一眼就给了他一个背。小金宝转过身后二管家就开始拿眼睛对我。我正在抠鼻孔,二管家狠狠瞪了我一眼,我小心地把手放下,吸了吸。依照年龄次序宋约翰坐在大餐桌的末端。老爷远远地坐在首席,小金宝陪着他,侧在那儿。这个坐法很考究,小金宝既在餐桌之上,又在餐桌之外。老爷的十五个兄弟各带了太太齐齐整整地码在大厅里。碰杯声和说话声响成一片。声音最有趣的还是欧八爷,他的声音又尖又急,听上去含糊不清,活像一只鹦鹉。大厅里没有中心话题,各说各的,声音像苍蝇的翅膀一样四处飞动。
宋约翰和他的太太在餐桌的末端闹中求静。宋太太以一件紫色旗袍成了这顿宴会的醒目人物。宋太太今天打扮得极亮眼,这和宋约翰一贯的做派有点格格不入。宋约翰的对面是郑大个子夫妇,郑大个子的老婆是个俗艳女人,整个宴席上都能听得见她的咀嚼。她的口红伴随着她的吃相,又艳又凶。宋太太坐在对面显得文雅###,刀叉捏在手上像提了绣花针。她和宋约翰不停地耳语,说一些别人听不见的开心话。宋约翰在整个席间大部分时间侧了头,微笑耐心地听他的太太的悄然耳语。他们在餐桌上文雅而又体面。席间的声音很纷乱,老爷过一些时候就要发出一些粗鲁的大笑。老爷笑起来很丑,但我从心底喜爱老爷的这种笑声,撒得开又收得拢。只有成功的男人才能谈笑风生,才能在别人面前放开嗓子大笑。老爷笑起来之后满嘴的黄牙全龇在外头,每一阵大笑嘴里都要喷出一些白色的东西。他一笑全桌子都跟着笑,好笑不好笑在其次。老爷笑了,当然就值得一笑。老爷大部分时候安静地吃几颗花生米,那是大师傅为他一个人准备的。他用手捡起花生米,慢悠悠地往嘴里丢,慢悠悠地嚼,慢悠悠地咽。老爷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望着满满一桌子的人吃喝,像一个爷爷望着面前的全家老少。老爷笑眯眯地把目光从每个人面前扫过,谁也弄不清他的脑子里到底想了些什么。我远远地站在门口,背对着门,望着老爷。我的心中好大的不踏实。可我说不清因为什么。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上海往事 第四章(3)
音乐响起来了。老爷用筷子夹过来一块西瓜片,一口整整地吞了。小金宝白了他一眼,轻声说:“你怎么又用筷子?吃西餐哪里有用筷子的?”老爷笑了笑,不在乎地说:“洋人的规矩是管洋人的,哪里能管我?”老爷说完话抬头望着手下兄弟,大声说:“你们怎么不跳舞?一边跳,一边吃消化消化,吃得多又跳得好。”
郑大个子挥舞着刀叉说:“大哥,我从来没见你跳过舞,你和小金宝来一段二龙戏珠。”
老爷笑笑说:“你们跳,戏珠的事好说。”
十几张嘴巴又一同笑。宋约翰抿了嘴,极有分寸地一笑,低下头喝了口加冰苏打水。
老爷挥了挥手,赶鸭子一样笑着说:“跳,都跳。”老爷转过来叫过二管家,关照说:“叫他们多拿点冰块来。”
小金宝的目光开始向远处打量。她的目光在寻找一道目光。宋约翰在远处站起身,要过了宋太太的手。这个动作自然而又平静。小金宝的眼睛失败了。她的失败风平浪静。她的目光平移过去,和郑大个子不期而遇了。小金宝轻轻地一扬眉梢,郑大个子的眼神好半天没回过神来。他用眼睛问:“我?”小金宝的目光拐起了十八弯,同样用眼睛说:“当然是你,呆样子!”
郑大个子托了小金宝的手走进舞池。宋约翰和他的太太正从相对的方位呈四十五度斜着走进。小金宝和宋约翰对视了一眼,这一眼心有灵犀,张扬和内敛都同样有力。这个稍纵即逝的精致过程中小金宝辐射出诸多内心怨结。宋约翰扶了扶眼镜,对小金宝微微一欠身子,开始了舞步,小金宝侧过脸,傲气十足地随郑大个子款款而行。
郑大个子人粗,舞跳得却是精细。音乐极好,音乐里有大理石的反光和洋蜡烛的熠熠光芒。一会儿舞池就挤满人了。人们的掌心里都沁出了一层厚厚的汗。人们弄不懂老爷怎么会在这样的季节开这样的舞会。
郑大个子在这一曲华尔兹里鹤立鸡群,他舞姿倜傥,展示出极强的表现欲望,郑大个子满面春风,低下头有些炫耀地看了一眼小金宝,小金宝正仰了头盯着他,眼里充满了崇敬,仿佛少女情窦初开。郑大个子的脚下立马就乱了,没了方寸,他再一次低下头看小金宝时她的脸上已是冷若冰霜,散发出长期幽禁的女人才有的哀怨与缅怀。郑大个子的脸上立马茫然了,他故意转了个身,瞟一眼老爷,老爷坐在远处只有背影。小金宝右手的四个指头像即将上山的春蚕那样,半透明地顺着郑大个子左手的虎口往上爬,郑大个子用力挣脱开来,额上有了汗珠,郑大个子把小金宝四只指甲握得极紧,稳住了,小金宝的四只半透明的春蚕却极其顽强,坚定疯狂地又爬了上来。它们就那样艳丽冰凉而又依偎柔弱地在郑大个子的手背上蠕动。郑大个子向四处瞄了几眼,低声说:“嫂子!”四只春蚕这时便死掉了,临死之前悄悄爬回了原处。这时候小金宝看了一眼远处,她明白无误地看见了老爷和一个人正在说话。她的眼眨巴了一下,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老爷从桌子上撕下了一块鸡腿,很意外地对我招了招手。我明明白白地看见了老爷的这个动作。但我不敢相信,更不敢往前挪步。二管家并了步子走到我的面前,推了我一把:“老爷,是老爷叫你哪。”我仰着头只是望着二管家,二管家握住了我的肘弯,把我拉到老爷面前。老爷拿了那只鸡腿,对我说:“我还记得,你也姓唐!”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四章(4)
老爷把鸡腿塞到我的手上,我接过鸡腿,极不放心地望了不远处的铜算盘一眼。他正在吸水烟,但我知道他水烟厢的盖板里头有一只铜算盘。我可是两只眼睛一起看见的。
一曲终了,人们各自回到自己的坐位。女人们忙着擦汗,发出一阵阵娇喘。郑大个子把小金宝送回位置上人就呆在了坐位上,他低着头,只是喝酒。小金宝也低着头,两只手平放在###上,一动不动。欧八爷端起了杯子,尖声说:“干一杯,为虎头帮干一杯!”大伙一起起立,纷纷端起了各种颜色的酒。郑大个子的女人用膝盖顶了顶大个子,郑大个子才慌里慌张地举杯,一时慌乱却又端错了,幸好桌上人多,谁也没有多留意他。老爷站了好半天才发现小金宝还坐在身边,一只手把她揽住了,故意柔声问:“又怎么了,小乖乖?”小金宝散了神了,目光只是对着叉子视而不见,她歪了歪肩头,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伤心地说:
“我累了。”

老爷从什么时候疑心小金宝的,我不清楚。老爷到底疑心小金宝什么,我也不清楚。我能吃得准的就一点,老爷对她不放心了。老爷对小金宝的疑心立即改变了我与小金宝的关系。我终于卷进去了。长大之后我听到了一句话,说的就是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卷进去,你就出不来了。我就这样。你好好听听这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你想着法子做人,盼望着别人给你好脸,别人一给你好脸,你就他妈的不是你了。——你是谁?说不好。这要靠运气。靠碰。
铜算盘没有拿水烟。他空着两只手,把我引向了老爷的密室。他没有和我说一句话,只是盯着我看。他的样子怕人,眼睛像两只洞,他用一块黑布蒙上我的双眼。老爷的密室在地下。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唐府的地下还有一个唐府。大上海就这样,天上地下九重天。
我被带进地下密室时是午后,铜算盘在我的身前为我引路。我听着他的脚步,眼前一片黑。我就记得他的尖瘦肩部撑着他的上衣,使人想起“皮包骨头”不足以说明他的瘦,实在就是“布包骨头”。我的脚下踩着许多鹅卵石,脚边散了许多叶片。我闻得见四周有很复杂的植物腐朽气息。后来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是石门,我听得见石头与石头之间粗重的磨擦。后来我站在了地下室的门口,我感觉得到。四周一片阴凉,人像是在井底。铜算盘为我解开了黑布。我睁开眼,漆黑。眨了两下,还是漆黑。过了好半天我才还过神来。不远处的深处有一只拐角,拐角里射过来一束雾滋滋的光。那束光芒照在我脚下的石阶上,石阶很潮,能看得见湿漉漉的反光。
我顺着石阶往下走。太阳已经被地面挡在外头了。这是一个怕人的念头。地下袭来了一阵凉气,这阵阴凉加重了我内心恍如隔世的孤寂感。我想我的脸上这会儿早就脱色了。我惟一感受到的只是脚下石阶的坚实。但这种坚实使我双脚反而没把握了,我踏一步稳一步,稳一步再降一步。我从我自己的脚尖都能看出自己如履薄冰的复杂心态。我拐过弯,看见了一张大椅子。椅子的靠背又高又大,即使老爷不在椅子上,我也能猜得出这是老爷的坐椅。老爷的瘦小身躯陷在椅子里头,两只手有力地握住了木质把手。我走到老爷面前,在离他还有一扁担远的地方立住。我不敢靠近他。我小声喊过“老爷”,老爷说:“过来。”我又走上去两步。老爷问:书包网 www.61k.com

上海往事 第四章(5)
“你姓唐,对不对?”
我偷看老爷一眼,点了点头。
“你知不知道你跟谁姓?”
“跟我阿爸。”
老爷笑了笑,说:“你不是跟你阿爸姓,是跟我姓。”
老爷从坐椅上走下来,顺手拿起一只金属听盒,扒开铁盖,摸了摸我的头,顺手把听盒递到我手上,说:“吃吧,美国花生米,又大又香。”
我感觉到听盒的一阵阴凉,傻站了一会,把花生米放回桌面。我猜得出老爷不会把我叫来吃花生米的。我退回原处,两只手垂得工工整整。
“你到上海做什么来了?”
“挣钱。”
“你怎么才能挣到钱?”
“听钱的话。”
老爷摇摇头,微笑着捻起我的耳垂。“要想有钱,就不能听钱的话;听钱话的人都发不了财。——要想有钱,就要让钱听你的话。”
我呆在一边。我听不懂老爷的话,可又不敢问。
老爷拍了拍椅子的巨大靠背,说:“只要你有一张好椅子。”
我用心看了看这张椅子。我看不出钱为什么要听它的话。
老爷并没有再说下去,他就那样用手拍打椅背,沉默了。他的沉默在地下室如一只活尸,使死亡栩栩如生,充满了动感与威胁性。好半天之后老爷才叹了一口气。老爷说:“可是有人想抢我的椅子,”老爷说完这话又静了好大一会儿,轻轻补了一句:“他还想抢我的床。”我又看了一眼老爷的椅子,掉过头看了看四周,地下室里没有床。
老爷极慢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表,对我说:“臭蛋,这个给你。”
我接过表,我弄不明白老爷为什么给我这么贵重的东西。“你要让我高兴。”老爷关照说。
我小心点了点头。
老爷说:“从现在起,你为我做事。为我做事要有规矩,我的话,让你做什么,你谁都不能说。你在哪里说出去,就在哪里倒下去,你懂不懂?”
“我懂。”我说话时听见了牙齿的碰撞声。
“从今天晚上起,小姐几点钟上街,几点钟见了什么人,你都要记下来,记在脑子里,七天向我报告一次。——手表你认不认得?我会派人教你。”
当天晚上我就遇上麻烦了。
我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悄悄上了闩子。我想数钱。我知道我有十块大洋,老爷刚给的,可是我要数。数钱的滋味真的太好了。每数一块都一阵欣喜。第一块是第一块的感觉,喜从头上起。第五块又比第六块高兴,前面有村,后头有店,真是上下通达两头有气。第七块的时候心里又不一样了,满足,富裕,要什么有什么的样子。还有那块表,那也是我的。大上海真好,姓唐真好。
我把手表塞到席子下面,拿起洋钱一块一块码在床框上。我尽量像老爷那样,把动作放慢了。十块洋钱搭在了我的面前,像一只烟囱,洋溢出大上海的派头。我蹲下身子,目光与床框平齐,尔后把目光一点一点往高处抬。这只烟囱在我的鼻尖前头高耸万丈了。我的心头禁不住一阵狂喜。我想起了我的豆腐店,想起了每天中饭绿油油的菠菜与白花花的豆腐做成的神仙汤。
“发财了?”我身后突然有人说。
我吓了一跳,猛地回过头,小金宝正立在我的身后,我弄不懂她是怎么进门来的。我明明闩好了的。小金宝抱着两只胳膊,挑一挑眉尖,问:“哪来的?”我反身扑在洋钱上,我的身子下面响起了洋钱一连串的响声。
“哪来的?”小金宝的声音和钱一样硬了。

上海往事 第四章(6)
我不吭声,只是望着她的脚尖。
“是偷的?”
我不说话。
“偷哪儿的?”
我还是不说话。
小金宝不问了,小金宝坐在了我的床边,却慢慢摸起了我的耳垂。这是老爷摸我的地方。我感到他们两个人都是喜爱摸人耳垂的。小金宝大声说:“柳妈!”
马脸女佣又慌张又笨拙地走了进来。马脸女佣垂手躬腰站在了小金宝面前。“让我看看小乖乖——今天看老六。”马脸女佣点了头出去了。我紧张起来,我紧盯着小金宝,知道要发生什么。
马脸女佣端进来的又是一条蛇,是一条通身布满白色花纹的古怪东西。那条粗长的花蛇蠕动得极慢,通身上下有一股警告性。
小金宝突然推开我,把床框上的洋钱猛地撸进蛇缸里去。花蛇受了惊吓,沿了玻璃壁不停地翻腾。小金宝撸完钱揪住我的耳朵,把我拉到蛇边:“你拿,你再拿!你姓唐,钱也姓唐,你捞上来一块我再赏你一块——哪里来的,你给我说!”
“我偷的。”

回到小金宝的小洋房已是深夜。小金宝的小洋楼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弄得脆生生的明亮。我一进门就看见了堂屋正中央开了一盆玫瑰,紫红色玫瑰开得吉祥富贵、喜气洋洋。马脸女佣早就在门口迎候了。打开这么多灯一准是小金宝吩咐的,这个不安分的女人过几天总要弄出一些花样。
就是在这个灯火通明的晚上小金宝让我喝酒的。小金宝洗完澡,极其意外地拉响了铜铃。我一听见铃声一双脚马上在地上胡乱地找鞋。我跑到小金宝面前,她早就在躺椅上躺着了,身上只裹了一件白色浴巾。她跷着腿端着一杯酒。我说:“小姐。”我低下头才发现脚上的一双鞋穿反了。小金宝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说:“猜猜看,我叫你来干什么?”我想了想,摇摇头。小金宝用下巴指着身边的茶几,茶几上放了一杯酒。小金宝说:“桌子上有酒,你端起来。”我端起酒,小金宝懒洋洋地说:“臭蛋,陪我喝酒。”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嘟囔说:“我不会喝,我没有喝过……”小金宝翻了我一眼,问我说:“你有没有吃过药?”我用双手托住酒杯,照实说:“吃过。”小金宝无精打采地说:“那你就当药吃。”小金宝伸过手来,和我碰了杯,碰杯的声音在半夜里听起来又热闹又孤寂,小金宝一仰脖子,喝光了,把空杯子口对我不停地转动,一双眼意义不明地盯着我,含了烟又带着雨,我抿了一口想放下,小金宝绵软的目光立即叉出了蛇信子。我一口灌下去,猛一阵咳嗽。小金宝放下杯子,关照说:“挺你的尸去。”
宋约翰进入小金宝卧室是在我熟睡之后。小金宝依旧坐在镜子面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对着镜子和自己干杯。酒杯与镜面发出极细腻的悠扬声,由粗到细,清清脆脆的尾音液体一样向夜心滑动。小金宝听见了脚步声,是那种依靠通奸经验才能听得见的脚步。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密,最终在门口悄然而止。小金宝端着酒杯的手指开始蠕动。她从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蠕动,胸前也无声地起伏了。她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胸脯一点一点鼓胀出来,露出了墨蓝的血管,她看见血液在流动,流向门的外面。
宋约翰推开了门,他梳理得极清爽,脸上刮得干干净净。小金宝望了他一眼,满胸口却弥漫了委屈,宋约翰一脸喜气挨到小金宝的身边,张开手,一把捂住了她的臀部,随后滋滋润润地往上爬动。他的手在浴巾的搭扣上止住,他抽出食指,轻轻地往下解。小金宝的手里端着酒,她的另一只巴掌绕了弯捂紧了宋约翰的手。她捂住了,身子收得很紧,端着酒杯只是用眼睛抱怨他撩拨他,几下一撩宋约翰鼻孔就变粗了,气息进得快出得更快。宋约翰发了一回力,小金宝也用力捂了一把。宋约翰笑笑说:“干吗?你这是干吗?”低了头便在小金宝的后脖子上轻轻地吻。他们的手僵在那只搭扣上,宋约翰越吻越细,小金宝的身子一点一点往开松,一点一点往椅子上掉。小金宝无力地把脑袋依在宋约翰的腹部。小金宝手里的酒杯侧了过来,宋约翰接过杯子,把酒喝掉。小金宝说:“你坐下来,先陪我说说话。”宋约翰说着话便把小金宝往床沿拽。小金宝没动,平心静气了,说:“我不。”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上海往事 第四章(7)
宋约翰加大了声音说:“怎么了?像个处女。”
“你轻点,”小金宝不高兴地说,“小公鸡在下面,老东西这几天可是常叫他过去。”
“不就是一个小赤佬?”
“你轻点,你当我给他吃了砒霜?他只是吃了点安眠药。”
两个人静下手脚,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别当我什么都不明白,”小金宝说,“我是谁,对你并不要紧,你只是想让老东西戴顶绿帽子。”小金宝抱着肩,眼里发出了清冽孤寂的光芒,“你只不过拿我的身子过把老大瘾!——今天又怎么了?肯到这里来。”
宋约翰拍了拍小金宝的腮,笑得有些不自然。“你肯给我叉开两条腿,还不是想恶心恶心老东西——你恨他,可又不敢说,我也没指望我们俩是金童###。”
“你别以为你上了我的床你就是老大,你做梦都想着当老大,以为我不知道?上海滩老大到底是谁,还料不定呢。”
宋约翰双手夹住了小金宝的肩头,说:“好了——怎么啦?”
“不怎么,我就想拒绝你一回。”小金宝说。小金宝其实并没有想说这句话,不知道怎么顺嘴就溜出来了,“我就那么贱?”
“好了,”宋约翰说,“你拒绝过了,这回总不贱了吧?”小金宝扭着身子跷起了二郎腿。小金宝正色道:“别碰我,我可是个规矩的女人,是唐老大包了我,我可是上海滩老大的女人。”
宋约翰阴下脸。这女人就这样,一阵是风一阵是雨。他望着这个露出大半截###对他不屑一顾的女人,太阳穴边暴起了青色血管,真的生气了。他狠狠地说:“我现在是老大,我至少现在就是老大!”宋约翰揪住小金宝一把把她扔到了地毯上,愤怒无比地掀开了小金宝的浴巾,低声吼道:“我这刻就是老大!”
小金宝在地上踢打,她光着身子拼命挣扎。“放开我!你放开我!”
“你给小乡巴佬吃了什么?是安眠药还是砒霜?”宋约翰鼻尖对着小金宝的鼻尖问。
两个人的打斗不久以后就平息了,两个人都不出声。宋约翰跪在地上,两只膝盖压住了小金宝的两只手。
小金宝张大了嘴巴,想大声叫喊,但又不敢发出声音。
另一场无声的斗争开始了。这场斗争公开而又隐秘,喧腾而又无息。这场斗争在怪异中开始,又在怪异中结束。
小金宝从地毯上撑起了身子。那条浴巾皱巴巴地横在了一边。小金宝望着那条浴巾,仇恨与愤怒迅猛而固执地往上升腾。屋子里很空,弥漫着古怪复杂的气味。小金宝顺手拉过来一件裙子,松软无力地套在了身上。她坐到凳子上,开始倒酒。她一气喝下了两大杯,失败与破碎的感觉找上了门来,小金宝一把把梳妆台上的东西全撒在地上,大吼一声冲下了楼来。
小金宝在客厅里乱砸。抓住什么砸什么,她的嘴里一阵又一阵发出含混不清的###声。裙子的一只扣子还没有扣好,随着她的动作不时漏出许多身体部位。她如一只母狼行走在物件的碎片之间。“狗日的,”她大声骂道,“狗娘养的……”小金宝大口喘着粗气,额上布满了汗珠,胸口剧烈地一起一伏。连续猛烈的狂怒耗尽了小金宝的力气,她倒在了地毯上,回顾一片茫然。泪水涌上了她的脸,她双手捂住两颊,伤心无助地在夜间啜泣。
孤寂和酸楚四面包围着这个独身的风尘女人,她的啜泣声在夜心长出了毛毛腿,无序地在角落里爬动。
小金宝走进了我的房间,用力推了我的屁股一把,“起来!你给我起来!”
我困得厉害。我也弄不明白我怎么就困得那么厉害。我尽量睁开眼,就是睁不开。我被小金宝一把拉了起来,拖进了客厅。
“臭蛋!你醒醒!”
我倚在桌腿旁,身子慢慢瘫到了地毯上。
小金宝用力抽着我的嘴巴,厉声说:“醒醒,狗日的,你和我说话。”
我的眼睁了一下,又闭上了。
小金宝一连正反抽了我一气,气急败坏了,“狗日的,死猪,你和我说说话。”
我的嘴动了两下。我知道有人在命令我说话,可我不明白该说什么。过了一刻我听见小金宝说:“你唱支歌,臭蛋,你给我唱支歌也行。”我想了想,想起了我妈妈教我的那支歌,我张开嘴,不知道有没有唱出声来。但是,我知道,我的的确确是哼了两句: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我再也想不起来了。我挂下脑袋,睡着了。


上海往事 第五章(1)

死人不会给上海太多记忆的。上海滩对死亡历来迟钝。墨镜的死给逍遥城带来的萧条终于给酒精冲走了。洋钱和欲望招来了充满洋钱与欲望的人们。逍遥城又热闹了。人的身影像钱的梦,像酒的梦,在逍遥城里穿梭恍惚。
我垂手站在墙角,如二管家教导的那样,望着台上的小金宝。她在唱歌。我记得她好像让我唱歌的。是在一个梦里。我唱起了一首童谣,我怎么会唱起那首歌了?我弄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
老爷和余胖子再一次在逍遥城里出现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一帮保镖跟在他们的身后。我看见二管家跟在老爷的身后,赔着一脸的笑。老爷和余胖子笑嘻嘻地走向大门,他们亲热地互相拍打对方的肩膀。余胖子的肚子真大,和老爷走在一起他的肚子越发显得空旷,走路时能看得见晃。余胖子比我们家老爷高大得多,但是反而没有我们家老爷有样子。老爷走到哪儿,总有老爷的样子,余胖子走在我们老爷的身边,有点像个打手,虽说穿戴都讲究,嘴里还有两颗金牙,但他的金牙使他笑起来多了几分野气,不像我们家老爷,满嘴的牙齿又黄又黑,开口闭口全是霸气。
老爷走到门口掏出了怀表,瞟了一眼,关照二管家说:“我和余老板还有四圈牌,我要去摸完,你去告诉小姐,我晚点回去,叫她等我。”
余胖子在老爷发话时站在老爷的身后。他的脸上很平静,平静如水,是那种经过修饰后的平静如水。多少年之后我才弄明白,这也是大上海的表情。它表明又要死人了。
二管家来到我的面前,把老爷的话告诉了我,二管家想了想,说:“你今晚一个人料理,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回头问我。你总不能总是跟在我后头。”二管家交代完毕又回到老爷那里去了。几个保镖正在出门。他们的个子真大,堵在门口差不多把门全封死了。
现在想想二管家真的是为我好。其实那天晚上他可以留在家里,那样他也就不会死的。可是话也要说回来,一个下等人,在上海生得必须是时候,死得也必须是时候。二管家在唐府那么多年,唐府的事可以说知根知底了。二管家在唐府里后来能得到那种定论,全因为他死得是时候。有权有势的人谁不喜欢杀人?你越靠近他,你的小命越保不住。等他把身前身后知根知底的人全收拾完了,他就成了一尊佛了。他就成了空穴来风。他说自己是什么东西他就只能是什么东西,一切都有“尸”为证。跟在大人物的身后,最好是他的家业还没有料理妥当你就死掉,这再光彩不过、体面不过。你要是老不死,等人家回过头来做你,你小命保不全不说,你的死相总不会好看。当然,这些不是我十四岁那年能弄明白的。明白这些事的时候,我的腿也老得走不动了。
小金宝走进了老爷的卧室。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安静。她不知道今晚马上就要死人。小金宝用脚踹开门,一个人走到了大镜墙的面前。我守在门口,小金宝没有关门,她就那样在镜子面前一点一点往后退。后来她不动了,斜着眼从地板上看过去,她的衣裤无声无息地掉在了地上,散落在脚的四周。她用一只脚踩住另一只脚的后跟,把鞋也脱了。随后她抬起腿,把衣裤很优美地甩了出去。我看得见她的脚。我知道她现在的样。我想起了二管家的话,不敢再看。但是我想看,我第一次涌动起想看的欲望。照二管家说的那样,闭上眼,只用心看。看了半天,看不出头绪。随后屋里的大灯熄了,只留下一只床头灯。小金宝撩开帐子,钻了进去。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上海往事 第五章(2)
我立在门外,和小金宝一起等候老爷。四周安安静静,我甚至能听见远处传来的汽车喇叭声,这样的时刻显然无比安详。时间拉长了,在大门的外头,随电灯下面小飞虫的翅膀一起,暗示了一种含混不清的游动过程。我的耳朵里几乎听不见动静。我的耳朵慢慢疲倦了。耳朵里的疲倦又悄悄爬上了眼帘,我眨巴了几下,困得厉害了。我立在原处,低下头,我想我就这么站在原处睡着了。
一声意外的响声在唐府的寂静里轰然响起,是金属大门猛地被推开后的撞击声。我吓了一个激灵,睁开眼,四周空无一人,我愣在原处。就在我的这个愣神中大院里响起了不同寻常的汽车轰鸣和鬼鬼祟祟的众人说话声。我看了看屋内,屋内没有动静,就听见里头“啪”的一声,床头灯也灭了。我悄悄走到阳台,趴在了阳台的栏杆上。这时候冲进来几辆黑色轿车,整个唐府里到处都是刺耳的刹车声。有一辆慌里慌张靠在了主楼下面,司机一定刹晚了,汽车在路灯底下猛地一个晃动。车门打开了,四五个黑衣人围了过来。他们小声急促地说着话,七手八脚从车上抬下来好几样东西。主楼里立即传出了两路人的跑步声,是两股人,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一股是楼上楼下,另一股立即散开了,急促的脚步声向围墙的四周散去。
深夜的唐府一片纷乱,每个人都急急匆匆,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惊恐与慌乱。随后汽车的马达声一辆一辆地熄灭了,远处响起了几下枪栓声。再后来所有的灯一盏接一盏相继关上了,只在路的拐角处留下有限的几盏,像长了白内障的眼睛,不透明也不明亮。黑暗中我看见一路人向浴室那边悄然移去,一团一团的人,看不清在忙些什么。在这阵慌乱中一样东西掉在了地上,是一把刀,被石头路面反弹了一下,连续一阵颠跳。我张开嘴,小心跟了下去。我来到底楼的时候楼下已经没人了,只有那扇旋转门还在快速不停地来回转动。我扶住栏杆,等那扇门安稳了,悄悄跟了出去。
大门口传来了关门声,大铁锁用的是铁链子。我听见了远处铁链与铁门的细腻撞击。
过廊里空空洞洞,拉出不祥###的###。一阵凉爽的风吹过来,在我的身上吹出了一阵冰凉。我的身上早就汗透了。我猫着腰,壮了胆子往前走了几步。我的脚下突然踩上了一样东西,我踩在这个东西上身子往前滑了两步,差一点滑倒。因为滑行我知道是一把钢刀。钢刀的刀尖因为重压发出峭厉古怪的声音。我蹲下去,右手握住了钢刀的刀柄,慢慢站起来,感到手上糊上了一层黏稠,就把刀交到左手上去,在微弱的灯光下我叉开了五指,我看见自己的手成了一只漆黑的血掌。有几处已经结成了血块。我愣了一下,手里一松钢刀就掉了下来,又一阵不期而然的金属跳跃,逼得人透不过气。我重又蹲下去,大口呼吸,我一抬头看见绛红色的大理石地面上一条粗黑沉重的血迹向过廊的那头延伸,这条血迹被踩出了多种不规则的脚印。脚印热烈汹涌地向前,一直扑到阴曹地府。出于一种热切的恐惧,我沿了血迹向前走动,这时候浴室的灯亮了,我兔子一样向灯光处疾蹿,里头响起了一阵又一阵液体的冲刷声。我扒在墙上,壁虎一样扒在墙上,看见鲜红的液体从墙角的出水洞涌出来,在灯光下流进阴沟,里头有人说话,我无限失措地推开浴室的大门,所有的人一起回过头来,反被我唬了一跳,与我对视。这个惊魂不定的对视弥漫了活泼的死亡气息,没有一个熟面孔,没有一点声音,三具尸体散在地面,有一具尸体上凭空长出了七八只刀柄。纺锤形。这具尸体的眼睛睁得很大,似是而非地望着我,僵硬无神又栩栩如生,我觉得面熟,我突然认出了浑身长满刀柄的正是二管家,我后退一步,腿软了,嘴唇不住地蠕动。我终于缓过气来,刚想大叫,一只手捂紧了我的嘴巴,是一只血手,一个声音命令道:拉出去。

上海往事 第五章(3)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二管家对我的作用。他活着时我无所谓,他一死我才明白过来,这个爱唠叨的半老头其实是我在大上海的惟一靠山,惟一的亲人。是他把我引进了大上海,是他告诉我伸手抬手中如何做一个上海人。而今这个人没有了。晚上还好好的,现在说没就没了。
门外走进来一个人,是老爷。他的身后跟了铜算盘。老爷脸上的横肉都耷拉下来,失却了上海滩老大的往昔威风。老爷走到尸体面前,摸每一具尸体的脸,老爷蹲在二管家的身边,和二管家对视。老爷不说话,默然从铜算盘的手里接过酒瓶,套到二管家的嘴边,往里灌,淌得一地,而后老爷喝下一大口,喷到二管家的身上。老爷站起身,脱下自己的上衣罩住他的脸,老爷的腰间缠了好几层绷带,左侧的白色绷带上洞开一片鲜红。身边的一个家丁说:“老爷,二管家的眼睛还没闭上呢。”老爷的脸上滚过一阵疼痛。我看见一条鲜红从绷带里头爬了出来,越爬越长,老爷说:“吃我们这碗饭,每个人的眼睛都在地底下睁着。”老爷走到门口,看见了我,我正被一个家丁拉住。老爷厉声说:“放开他。”那只血手就放开了,却在我的脸上留下一道巨大的血手印。老爷又喝下一口酒,喷到我脸上,挪出一只巴掌胡乱地给我擦拭。老爷把酒瓶递给家丁,双手捂住我的腮,说:“是你二管家替我挡住了那些刀子。”我没有把老爷的话听到耳朵里去,却忘记了喊老爷,忘记了看老爷的脚尖。我的一双眼对着老爷如夏日麦芒那样开了岔,在烈日下摇晃。我对着上海滩的老大视而不见,忘记了悲伤与哭泣,铜算盘从后面插上来,小声说:“老爷,医生在等您。”老爷对四周的家丁望了一眼,大声说:“叫什么医生?我就破了一点皮!”老爷说这话时我的眼睛正对着老爷腹部的血迹失神,老爷大声说话时腹部一个收缩,白色绷带下面的鲜红突然就岔开了两三股。铜算盘慌忙解了上衣,替老爷披上。
老爷随铜算盘消失在拐角。我一个人被留弃在岔路口,青黑色砖头路面布满阴森危险的光芒。我站在原处,如孤坟旁的一株野树,无人毁坏,也无人过问,立在风中通身洋溢着死气。
二管家的尸体横在浴室里头。他再也不会对我唠叨了,再也不会有人向我讲述大上海开口闭口、伸手退手里的大学问了。二管家是我在大上海能够说话的惟一的人,他把我弄来,一撒手,什么也不管了。我在这一刻想起了家,想起了我的阿妈和所有的乡村伙伴,我仰起头,天空和星星离我很远,我不知道我的家在什么地方。
小金宝披着那件白裙子一个人从黑暗处走了出来。她站在那盏昏暗的路灯下面,脸上是知天晓地的样,只是敌不住恐惧。小金宝和我隔了四五米远,我们在这样的时刻悄然对视,谁也不敢先开口说话,这时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从前院冲了过来,郑大个子喘着气,手里提了一支德国造盒子枪。宋约翰显得很急,但没有显示出郑大个子的那种心急如焚。郑大个子冲到浴室面前,双手推开浴室的门,大声说:“大哥呢?大哥怎么样?”里头有人说了句什么,随后出现了极短暂的沉默。
宋约翰和小金宝在过廊尽头正作无声打量。小金宝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嘴巴张了几下,到底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宋约翰只是扶了扶眼镜,他扶眼镜的过程中意义不明地干咳了一声。夜在他们的对视里。大上海的气味也在他们的对视里。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五章(4)
郑大个子从浴室里返回结束了他们扑朔###的沉默状态。一种极重要的东西让郑大个子失之交臂了。郑大个子的焦急显示出对大哥的赤胆忠心。郑大个子对宋约翰挥了挥手,只说了一个字:“走!”他就一同走向后院了。
我的周围又安静了。小金宝掉过头,望着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背影,随着脚步的远去,她又回过了头来。小金宝一定从我的脸上看到了吓破胆之后的神情。她走到了我的身边。恐惧和悲痛把我弄麻木了。我的脸上布满了酒迹与血污。小金宝仔细打量了我一眼,用右手的中指擦我脸上的血痕,这个意外的温存被我放大了,内心的麻木随小金宝的指尖一点一点复活了,眼里的泪水顷刻间无声飞涌。我望着小金宝柔和起来的脸,一把抱住了小金宝的腰,我抓住了救命稻草,失声痛哭。小金宝一把推开我,压低了声音厉声说:“别哭!”我抬起头,哭声戛然而止,只是张大了嘴巴,小金宝从右胸襟里抽出一块白手绢,擦过自己的衣服,又在我的脸上补了两把。我依旧张着嘴,喉管里发出极努力的阻隔,不敢哭出声音。“这个院子里还要死人的。”小金宝最后擦了一把,自言自语说。
小金宝把唐府都打量完了和我一同来到了老爷的卧房,门半掩着,一个女佣端了铜盆从里头出来。女佣背对着光,这使她的蹑手蹑脚更像一个幽灵。小金宝轻轻推开门,人已经散去了,只剩下医生和铜算盘。医生正从老爷的胳膊上往外拔针头。医生悄声说:“老爷,不要多说话。”医生收拾箱子时铜算盘走到小金宝面前,堵在了门口。铜算盘轻声说:“小姐,老爷有话要说。”小金宝就进去。铜算盘立即补上一句,说:“是和我有话要说。”小金宝听懂了他的话,讪讪收回脚步,和我一起站在了过廊。上海的夜又一次安静了,除了医生离去的脚步声,四周杳无声息。我背倚一根柱子,身子滑下去,蹲在地上如一只丧家犬。门被关死了,窗前的灯光表明屋里并不安静。小金宝的身影在黑暗中来来回回地晃,这样的晃动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很突然的一声破裂声轰然在卧室里面响起,是铜器,小金宝和我被吓着了,小金宝缩到了我的身边。铜算盘在屋里说:“老爷,不能发脾气,您看血又出来了。”小金宝沉住气,悄悄走到门前,伸出手咚咚敲了两小下,里头没有回应。小金宝收住手,又悄悄退了回来。小金宝站在原处,静了片刻拔腿就走,赌了天大的气。墙角的拐弯处却闪出一条黑影,拦住了她。黑影子说:“回去!谁也不许乱动!”黑影子的说话声不高,但声音里头有山高水深。
回到小洋楼已经是夜间一点。马脸女佣走到我的身边,鼻子在用心地嗅。她一定从我的身上闻到了什么。她的眼睛在我的身上四处寻找。马脸女佣最终盯住了我的手。她只看了一眼,身子就背了过去。这时候落地大座钟敲响了午夜一点。钟声响起时小金宝、马脸女佣和我正站成三角形,立在客厅的正中央,钟声响起后我们相互打量了一眼,随后小金宝就上楼了。她的背影疲惫,充满了厌倦与无奈。她走在窄小的楼梯上,每爬动一步臀部便大幅度地扭动一次。马脸女佣望了她一眼,转过身往后院去了。
谁也没有料到小金宝的电话铃会在这个时候响起来,小金宝和马脸女佣原地站住了。她们彼此看不见,却一同回过头来看我。我交替着看了她们各一眼,兀自回到我的小房间去了。铜算盘来敲门大约在四点钟左右。我的印象里天还没有亮。铜算盘的敲门声秋风一样沁人心脾。我惊魂未定。在这样的夜间敲门声里有一种格外的东西。马脸女佣打开了门。铜算盘走到我的门前,拍了两下,大声叫道:“臭蛋,起来!”我已经起来,拉了几下门,却没有拉开。这时候楼上的灯亮了,我站在门后的黑暗里透过门缝看见小金宝站在了“S”型楼梯的拐角。她穿了一件鲜红的低胸红裙,两只雪白的###房有大半露在外头。小金宝立在那儿,冷冷地问:“什么事?”我透过门缝从第一眼看到小金宝的那一刻起就有一个感觉,小金宝一直就没有睡。她的头发、神态和衣着一起说明了这个问题。小金宝走下楼梯,站在最低一阶的梯子上,再也不离开了。她望着铜算盘,又问了一遍:“什么事?”但这一次说得中气不足了,好像心里有什么隐患。铜算盘却说:“怎么把臭蛋锁上了?”小金宝扔过一把铜钥匙,解释说:“昨晚上他吓着了,回到家我怕他出什么事。”铜算盘却不再问了,既不像相信,又不像不相信。铜算盘把我放出来,对小金宝说:“老爷关照了,你们跟我走。”
小金宝神经质地愣了一下。她十分意外地回头看了一眼楼上,“走?这时候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铜算盘的话像算盘珠子一样听得见,看得出,“老爷吩咐了。”
“我收拾一下。”
“这就走,小姐。”
“……我收拾一下。”
“这就走,小姐。”
“这是到哪儿?要几天?”小金宝一边走动一边大声说:“要是离开上海可不行,我还要拿点卫生纸,我过两天就要用了……”


上海往事 第六章(1)

大事情总要回过头去看,才能弄明白。我那时候就是弄不清楚,老爷干吗要把小金宝弄到上海的外面去。我现在当然明白了。明白了就替小金宝难过,她只不过是一个小诱饵罢了。我甚至怀疑小金宝和宋约翰的那点事,老爷他早就知道了。老爷说不定就是从这件事上发现姓宋的没和他姓唐的穿一条裤子。老爷决定反过来先做掉姓宋的。但老爷不能在上海动手,老爷也没法在上海动手。老爷在上海滩立足的本钱来自他的仗义,这样人们要知道是他做掉自己的兄弟,在江湖上传出去可是了不得的事,话还要退一步,老爷也没法在上海动手。好多年之后我才听说,宋约翰手下一直养着十八个铁杆兄弟,虎头帮里的十八罗汉。有十八罗汉在,老爷想动姓宋的就不容易。老爷要端姓宋的,当然要十八罗汉一起端,道场就大了。他要把道场做出去。作为这个道场的开始,小金宝出发了,小金宝和我被两个保镖押住,神神秘秘钻进了老爷布好的道场。
乌篷船驶进小镇已是第二天深夜。石拱桥和两岸小阁楼的倒影早在水下睡着了,液体一样宁静无语。乌篷船走在两岸小阁楼的倒影之间,蓝幽幽地弄出一路涟漪,阁楼们在水下晃动起来。江南水乡的一切在水里浑然天成。它们与水是天生的一对,被波浪荡漾开来,婉约了一方水土一方人。我一路低了头望着水底的星星,但乌篷船一点一点把夜空搓碎了,星星就拉长了,柳叶鱼那样逃得无影无踪。
乌篷船一连过了三座石桥,我看见了灯光。灯光被方格子窗棂分成豆腐方块。乌篷船在灯光下的石码头靠泊了。安静有时也是一种力量,它使每个人都不自觉地蹑手蹑脚。小金宝跨上石码头,只两三个石阶就到了石门槛。小金宝的低胸红裙被汗水淋透了,又让身体烘干了,和她的表情一样皱巴巴地疲惫。小金宝走进屋,踩着那###白色的皮鞋站在石板地上。屋内弥漫了一股浓郁的烟熏气味,楼板和墙壁布满黑色烟垢。锡烛台放在灶沿上,远远地照出一张粗重方桌和两条长凳。灶旁边是一只大水缸,一道裂痕从头歪到脚,五六个大铁钉锔在裂痕上,如一排大蚂蟥。再有一只大橱柜,剩下来的就是破楼梯了,目光一踩上去就发出咯吱声。小金宝看完四周用一句咒骂做了最终总结:“鬼窝!”
站在门口迎候的是两个男人,一个长腿,一个短脚。都在四十上下,地道的农民装饰。小金宝没力气说话了,用眼神示意我,把烛台端到方桌上去。小金宝走到桌边坐了下来。一只胳膊撑在桌面,一只手抚着###,一副大小姐派头。小金宝吩咐两个男人说:“给我拿双鞋来。”两个男人没动,长腿阿贵却走到灶前用一只大海碗盛满稀饭,放上几只老咸菜根,端到小金宝面前。他把大拇指从稀饭里抽出来,吮了吮。小金宝厌恶地掉过头,烟瘾和酒瘾一起涌了上来,她平静地命令矮脚阿牛:“给我倒酒。”矮脚说:“现在没酒。”小金宝眼里的严厉在烛光下面透出夏日阴凉,但小金宝让步了,小金宝说:“我要抽烟。”矮脚几乎和刚才一样回了一句:“现在没烟。”“那你们呆在这里干什么?”小金宝的嗓子说大就大。“看住你!”阿牛不买账地说,“是唐大老爷吩咐的。”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如梦初醒,阿牛不识时务地补了一句:“晚饭是我们给你剩下的,明天你们自己料理。”小金宝盯住了烛光,小金宝看烛光时脸上发出了白蜡烛特有的青色光芒。我看见小金宝蛇吐信子那样吐出了三个字:“王!八!蛋!”

上海往事 第六章(2)
小金宝站起身。她下面的爆发动作与她起身时的缓慢镇定极不相称。她猛地掀开方桌,黑灯瞎火的同时瓷器的粉碎与木头的撞击声响彻小镇的八百里天空。“滚出去!”小金宝尖声骂道,她的声音在漆黑的夜发出炫目火光。“滚出去你这王八蛋!”小金宝依靠良好的空间直觉迅速摸到了两张长木凳。她把木凳砸在了木墙上,咚的一声,“滚!”小金宝随后又咚的一声,“滚!”
小金宝的###笼罩了整个小镇。响起了婴儿的惊啼。啼哭从黑处飘来,在我的耳朵里拉出了小镇的寂静的夜空。
阿贵重新点上白蜡烛。重新点亮的白蜡烛照耀出小金宝的绝望神色。烟瘾和酒瘾把她的脸弄得很难看。剧烈的喘息在她的胸前回光返照。阿牛锁好前门后门,用蜡烛在一盏小油灯上过上火。两个人一同走进了堆柴火的小厢房。小金宝站了一会儿,关照我说:“上楼去。”我端着烛台走到楼梯口,用脚试了试,旧木板的咯吱声被江南水乡的小镇之夜放大了,发出千古哀怨。楼上就一张巨大的红木床。又古典又精致,雕面对称地向左右铺张,烛光照耀出凉爽结实的红木反光。小金宝跨上床踏板,顺手掀开左侧的一块木盖,露出一只马桶,有红有绿,华贵好看。一只木盆放在马桶边,有两道极好的铜箍。我站在梯口,小金宝用脚踩了踩地板说:“你就睡那儿。”我望望脚下的楼板,无声地点点头。小金宝似乎精疲力竭了,倦态马上笼罩了她的面庞。小金宝拽了拽红裙,抬起头。“给我烧水去,”她无精打采地说,“我要洗个澡。”
我再一次上楼,我的脑袋刚过了阁楼板的平面看见小金宝已经睡了。她一定是困极了,样子都睡散了,胳膊和腿散得一床,东一根西一根。我轻轻地坐到楼板上,望着小烛头,脑子里全空了。我只愣了两个哈欠的工夫,眼皮就撑不住了,我甚至都没有吹掉蜡烛头,歪下身子就睡着了。
那一阵###发生在黎明,闪电一样破空而来,无迹可求,随后就开始了雷鸣。小阁楼里发出了木板的暴力打击与破碎断裂。小镇一下子天亮了。人们循声而起,了无声息的小镇清晨充斥了一个疯狂女人的突如其来。这时候石板小巷里飘了一层薄雾,人们刚从石门槛的木板槽里卸下门板,四处就炸开了那个女人的猛烈###。“王八蛋!王八蛋!我要抽烟,给我酒!烟!我要喝酒!我操你亲爹你听见没有!”
小金宝睡足了,劲头正旺。小金宝一把推开北窗,推开北窗的小金宝自己也惊呆了,窗下居然是一条街,对街阁楼上几乎所有的南窗都打开了,伸出一排脑袋,石街上身背竹篓的农人正驻足张望,但真正受了大惊吓的不是小金宝,而是那些看客。小金宝###的前胸后背与残缺不全的化妆使小镇的人们想起了传说中的狐仙。那个狐仙被江南水乡的千年传说弄得行踪诡秘、飘忽不定。它突然间就在二楼推开了窗门,隔了一层淡雾,由口头流传变成了视觉形象。近在咫尺、妖冶凶残,活蹦乱跳、栩栩如生!人们看见狐仙了。人们惊愕的下巴说明了这一点。
“看什么?”小金宝大声说。对面一排窗立即关紧了。小金宝大步走到南墙,推开南窗大声说:“你们看什么看?”
南窗的风景与北窗无异。但到底隔了一条河,淘米衣洗菜浣纱的女人们似乎有了安全感,她们惊恐之后马上镇定了。一个淘米的女人在一个浣纱女的胸前摸了一把,笑着说:“看见了,全看见了!”河上乌篷船上单腿划船的男人们跟着大笑了起来。小金宝低下头,极不自在地捂住胸,一脸的恼羞成怒。小金宝放下胳膊,“没见过?”小金宝大声啐了一口,“回家叫你娘喂奶去!”“啪”一声,窗子关死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六章(3)
我提着一只大锡壶行走在小石巷。我奉了阿牛的命令前去冲开水。我的情绪很坏,一直想着二管家,我大清早就打瞌睡,一直有一种睡不醒的感觉。我走在小巷,步子拖得极疲惫。满巷子都是雾,淡雾加重了清晨的小镇气氛。四五个人站在水铺的老虎灶前头,他们在议论什么。一个胖女人正用一只###紫铜水舀出售开水。我一到来他们便停止了耳语。我的陌生形象引起了他们的普遍关注。他们甚至自动舍弃了“先来后到”这一古训,给我让了先。我贮好水从口袋掏出一块银元,这是阿牛从一个布袋子里拿给我的,我把它递到了胖大娘的肉掌心。这一细节被所有人看在了眼里。胖大娘拿起小木箱,说:“怎么找得开?你就没有零钱?”我摇了摇脑袋。我可从来不花零钱。我的这个动作在小镇人的眼里显得财大气粗,极有来头。胖大娘有些害怕地把钱还给我。我离去时利用换手的空隙回了一次头,几个人正停了手里的活一起对着我驻足遥望。我一回头他们就把脑袋还过去了。
小镇的一天正式开始了。几乎所有的人家都在卸拼木门板。篾匠摊、皮匠铺、杂货店、豆腐房、铁匠铺、剃头屋顺我的足迹次第排开。家家户户都开了门。人们在大清早的安闲潮湿里慢慢悠悠地进进出出。小镇清晨的人影影影绰绰,有点像梦。人们用问候、咳嗽与吐痰拉开了小镇序幕。很远的地方有鸡鸣,听不真切。路面石板的颜色加重了雾气的湿溽感。铁匠铺升火了,一股黄色浓烟夹在雾气里顺石街的走向四处飘散,消失得又幽静又安详,带了一点神秘。我走到铁匠铺前。一个强壮的铁匠正在拉一只###风箱。随着风箱的节奏炉膛里一阵火苗一阵黄烟。乌黑的铁锅架在炭火上,似乎有了热气,铁匠猛咯了一口痰,狠狠地吐进了炉膛。
我发现只有东面的隔壁邻居还没有开门。门板一块一块挨得极紧,没有一点动静。我刚想停下来,阿牛坐在门前不耐烦了,对我说:“快点快点。”我进了屋,看见阿贵与阿牛已经在前门后门把守住了,小金宝站在楼梯对着堂屋打愣。南门外是往来穿梭的尖头舢板。北门外是穿梭来往的男女行人。阿牛命令我给他们泡茶。刚泡好茶小金宝立即命令我去给她买衣裤、鞋袜、牙刷和烟酒。小金宝扯过阿牛的钱袋,顺手又给了我一块大洋,没好气地对我说:“还不快去!”我出去了,我可不傻,我转了一圈买回来的只有一双木屐、一只鞋刷、一小坛黄酒、一包旱烟丝和一只旱烟锅,外加几只烧饼。我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儿放在桌面,等待小金宝发话。小金宝看了桌面一眼,伸手拿起了黑毛鞋刷,说:“你买了些什么?你都买了些什么?”小金宝捂住我的脑袋大声说——“你给我拿去刷牙,你刷给我看!”阿贵坐在南门自语说:“我就听说过鞋刷、锅刷、马桶刷,从来没听说过牙刷。”小金宝拿起桌上的东西一气砸到了河里,指着我的鼻尖说:“给我去买,给我挑最好的买!”
我没有立即出去。我走到灶前打开盖罐,往食指上敷些盐屑,而后在嘴里捣来捣去。我把食指衔在嘴里时故意侧过脑袋,指头在嘴里运动得格外夸张。漱完嘴,我咂巴着嘴巴,似乎十分满意。小金宝疑疑惑惑地走到我刚才刷牙的地方,也弄了些盐,把食指送到嘴里去。她的嘴巴咧得又困难又难看。她拧紧眉头完成了这个每日开始的必需仪式,嘴里咸得不行了,一连漱了好几口都没能冲干净嘴里的咸气。刷完牙小金宝似乎有些饿,她从桌面上拿起一只饼,在桌角上敲了敲,很努力地咬了一口。她尽量往下咽,但该死的烧饼木头一样立即塞满了她的口腔。她咀嚼的同时烧饼屑从两只嘴角不可遏止地掉了下来。小金宝一把扔掉烧饼,啐了一口,扶在灶边就是一顿乱吐。阿牛捡回烧饼,在###上擦了擦,说:“上海真不是人呆的地方,这么好的东西都咽不下去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上海往事 第六章(4)

小河里驶过来一条船,这条尖头小舢板是从西面驶来的。划船的是一个女人,三十四五岁了。她的舢板的尾部拖着长长的一排茅竹,扁担一样长,上下都有碗口那样粗。女人的小船还没靠岸,船上的女人一眼就看见我们这个屋子已住人了。她从船上站起了身子,一边捋头发一边茫然地朝这边打量。她的刘海被早晨的大雾洇湿了,缀着几颗透亮的水珠。她半张着嘴,流露出一丝不安。她把小舢板靠在隔壁西侧的石码头,把茅竹一根一根从水里捞上来,水淋淋地竖好,码在沿河的窗口。隔壁传来开门声,听得出有人正在和女人说些什么。女人一面小声说话一面用眼睛往这边瞄。小金宝就在这时走进了她的视线,小金宝的眼睛狠狠瞪了一回,“看什么?你自己没有?”女人显然被小金宝吓坏了,一时没有明白过来小金宝到底说了什么。女人的手一松,茅竹便一根一根倒在石码头上,发出空洞清脆的响声。那些竹子掉进了河里,横七竖八浮得到处都是。小河对岸的女人笑得弯起腰,她们零乱地议论起这边的事。一刻儿用嘴,一刻用眼神。
我这一回买回来的只有烟。是水烟丝和水烟壶。我把东西放到桌上,看着小金宝的脸铁青下去。阿贵吃着烧饼说:“这回可真是最好的。”我不等小金宝发作拿起锡壳水烟壶往里头灌水,再捻好小烟球,塞好,把水烟壶递到小金宝的手上去。小金宝望了望两个看守,到底熬不过烟瘾,就接了过来。小金宝接过水烟坐了下去,急切地等我给她点火。可我不急。我到灶后抽出一张草纸,捻成小纸棍,而后放在手上极认真极仔细地搓。我搓得极慢。我瞟了一眼小金宝,烟瘾从她的嘴角都快爬出来了。我搓得越发认真仔细。成了,我划着了洋火,小金宝迫不及待地伸过了脑袋。我故意没看见,点着了纸捻,却把点着的洋火棍丢了。我迅速吹灭明火,纸捻飘出了一股青烟,我给小金宝示范。一遍,吹出火,再吹灭,恭敬地把冒着青烟的纸捻递了过去。小金宝接过纸捻噘了嘴唇就吹,暗火一愣一愣顺着纸捻往上爬,就是不见火苗。小金宝咽了一口,又恼怒又无奈地望着我。我就又示范了一遍,吹灭后再递过去。小金宝突然记起了遥远的打火机,放下了烟壶。“好,”小金宝说,“好你个小赤佬。”小金宝用力摁住心中的怒火,重复说:“好你个小赤佬。”我强忍住内心喜悦,只站着不动。“给我点上。”小金宝说。我从小金宝的语气里第一次听出了命令与祈求的矛盾音调,她的口气不再那么嚣张蛮横。我吹出明火,给她点烟。
小金宝一定是吸得太猛了。小金宝吸到嘴里的不是渴望已久的烟,而是水。这个突如其来给了小金宝极其致命的感受。她猝不及防,一口喷了出来,在我的头顶布满一层水雾。
那时候我真是太小了,总是弄不清楚隔壁这户人家的门面怎么老是开得这么晚。长大了才明白,他们是吃阴饭的,为了街坊邻居的吉利,开门总是拖晚,打烊则又是抢早,这样一来生意好像就少做了,别人在这个世上也就能多活几天了。老实人总是有一些好愿望,这些愿望其实一点用处都没有,但他们就是不肯放弃,一年又一年守着这些没用的愿望。这是老实人的可爱处,也是老实人的可怜处。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上海往事 第六章(5)
槐根要还活着,今年也是快七十的人了。槐根这孩子,命薄,在这个世上总共才活了十五年。小金宝要是不到断桥镇上去,槐根今年也是快七十岁的人了。小金宝一去槐根什么也不是了,成了夭命鬼了。小金宝的命真是太硬,走到哪里克到哪里。走到哪里大上海的祸水淌到哪里。你说十五岁的槐根能犯什么事?就是赔进去了。他的瘸子阿爸金山和他的阿妈桂香现在肯定下世了,不知道他们在九泉之下是不是还经常提起小金宝,我倒是说句公道话,槐根的死真的不能怨小金宝。好在我也七十岁的人了,到那个世界上也没几天了,我要是能见到槐根,我会对他说,真正杀你的人其实谁也不是,是你槐根从来没见过的大上海。你没有惹过大上海,但大上海撞上你了,它要你的命,你说你还能不给么?
我出门给小金宝买布时槐根正在开门。他的手脚看上去很熟练。他把门板一块一块卸下来,再在两条长凳子上把门板一块一块铺好。他的阿爸金山坐在内口的木墩子上面,是个瘸子,低了头用篾刀劈竹篾。槐根从屋里把一些东西往木板上搬,一会儿就铺满了炷香、纸花、白蜡、哭丧棒。槐根的阿妈桂香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拿了一面白幌,桂香的身边跟出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桂香伸手插白幌时我吃惊地发现,桂香的肚子腆出来了,早就怀了好几个月的身孕。槐根放好东西之后两只眼不停地打量我,可我只看了他一眼,他家里的一切太招眼了,墙上挂满了寿衣、花圈、麻带、丧服、白纸马、新纸公鸡、成串的锡箔元宝。门前的白幌子上也有一个黑色的圈,里头端端正正一个黑楷字:寿。那个字太呆板了,像一具尸。这些丧葬用品把槐根的家弄得既色彩缤纷又充满阴气。槐根站在这些东西的前面,显得极为浮动,很不结实,有一种梦一样的不祥氛围。槐根的瘦削身体被那种气氛托起来了,凸了出来,呈现出走尸性质,我一清早就从他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浓郁的丧纸与香火气,这无论如何不是一个好兆头。
我替小金宝买好蓝底子白花粗布,走到裁缝店的门前。我站在街心并没有留意注视我的人们。我望了望手里的布显得有点犹豫,只站了一会儿我回头离开了。我决定让寿衣店的桂香为小金宝做一身丧衣。这是一个重大的决定,我站到了寿衣店门口,桂香正拿着一只大篾刀破茅竹。桂香在茅竹的端头对称地砍下裂口,然后把篾刀###缝隙,提起来,用力砸上了石门槛。茅竹断节和开裂的声音痛快淋漓又丧心病狂。满街顿时炸开了丧竹的一串脆响。
我站在一边,顿时就把她手里的竹子与花圈联想在一起。我走到她的面前,把布料送过去,桂香用衣袖擦汗时开始打量面前的陌生男孩。她在身上擦完手习惯性地接过了布料。“——是谁?”桂香问,我侧过脸望一眼小金宝的小阁楼。桂香忙说:“我就来。”
我带领桂香上楼时小金宝正在床上吸烟,她的酒碗放在马桶盖上。屋子里全是烟霭。小金宝反反复复地练习吹火技术。她学得不错,火捻已吹得极好了,烟吸得也流畅,呼噜呼噜的,像老人得了哮喘。
桂香一上楼立即看见一个活人,脸上为难了,但她的表情让小金宝忽视了。桂香站住脚,说:“我裁的可不是这种衣裳,我专门裁……”小金宝没听懂她的意思,只是看着她的肚子,小金宝打断她的话,说:“我知道你不会裁这样的衣裳,随你怎么弄,把东西盖上就行了。”桂香看了一眼我,我却望着地板,一脸事不关己的样。小金宝下了床,桂香只得走上来,给小金宝量尺寸。桂香给小金宝量身体时从脖子上取下的却是一根细麻绳,这个至关要紧的细节让小金宝忽略了,她正吸着水烟,望着我自鸣得意。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上海往事 第六章(6)
不远处传来了铁匠铺的锤打声,金属的悠扬尾音昭示了水乡小镇的日常幽静。午后的阳光照在石板上,一半是阴影一半是阳光。桂香坐在南门水边为小金宝缝衣,针线在蓝色粗布上飞速穿梭。她的手指精巧灵动,针线充满了女性弹力。
槐根在这个午后坐在石门槛上扎纸马,他的纸马用竹篾做成了筋骨,槐根的手艺不错。他扎的纸马有点模样,白色,是在阴世里驰骋的那种样子,鬼里鬼气的。小金宝中午喝足了酒,又吸了好久的水烟,正在床上安安稳稳地午眠。我一直陪阿牛坐在北门的门口,无聊孤寂而又无精打采。槐根在扎纸马的过程中不时地瞅我几眼,对我很不放心的模样。我移到他的面前,等待机会和他说话。
“你是谁呀?”槐根终于这样说。
“我是臭蛋。”
“你怎么叫这个名字?”
“我可是唐臭蛋!”
“不还是臭蛋?”
“这可不一样。在上海,就算你是只老鼠,只要姓了唐,猫见了你也要喊声叔。”
“你是大上海的人?”
我点点头。我把大上海弄得又平静又体面。
“上海人都吃什么?”
“要看什么人。有钱人每天都吃二斤豆腐,吃完了就上床。”
“大上海的楼高不高?”
“高,可在我们老爷眼里,它们都是孙子——下雨了的时候上半截是潮的,下半截是干的。”
“是怎么弄那么高的?”
“有钱就行了,有了钱大楼自己一天两天长高了。”
“那么多钱,哪里来?”
“你喜欢钱,钱就喜欢你,只要你听上海的话,钱就听你的话。”
“你喜不喜欢大上海?”
我没有料到槐根会问这个,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我有些茫然。我想了想,城府很深地说:“上海的饭碗太烫手。”
槐根释然一笑,说:“你冷一冷再吃嘛。”
我有些瞧不起地看了他一眼,脸上挂上了走过码头的世故老到。“你不懂,”我忧郁地说,“这个你还不懂,你是不会懂得上海的。”我这么说着伤起了神来,叹了口气,愣在那回忆起上海。“等我有了钱,我就回家,开个豆腐店。”
槐根放下纸马,有些失望地说:“你不是大上海人?”
我醒过来,不屑一顾地说:“我怎么不是上海人?我哪一句说的不是大上海的话?”
槐根听着我的话有些摸不着头绪,说:“我一点也没听懂你说的是什么。”
“你当然听不懂,”我说,“我说的事情自己也没有弄明白。”
我这么说着侧过了脑袋,我和桂香不期而然地看了一眼。桂香停下手里的活,一直在和我对视,好在金山对我没兴趣,他拖了一条瘸腿只是专心地折纸钱。他没有让槐根折纸钱而让他做纸马,一眼就能看出金山的心思——他想让槐根子承父业呢。
桂香避开我的目光低了脑袋缝制衣裳了,但她立即抬起头,顺手拿起手边的篾尺,在凳子上敲了一下,槐根听到尺子的告诫声,立即把手里的纸马人捡起来了。
桂香从小阁楼上领下一位水乡村姑。一身粗布衣裤,红鞋。裤管和袖管都短,露出小半条小腿与小半截胳膊。袖管呈喇叭状,遮住了腋下的布质钮扣,是上锅下厨的模样,长发辫挂在后脑勺,利索爽净却又充满倦态。
桂香把这位水乡村姑领到了大水缸旁边,掀开了水缸盖。小金宝从一汪清水下面看到了自己正经八百的村姑形象。两个看守正在吸烟,他们用了很大气力与很长时间才识出了那个###臭娘们。他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相互看了一眼没能弄清发生了什么。“他妈的,我总算看见妖怪了,”阿牛晃了晃脑袋自语说,“一眨眼她就换了一个人。”小金宝没理他,小金宝在水镜子面前左右摆弄自己的腰肢。她的脸色极苍白,有一种病态疲乏。但她对这身行头显然十分满意。桂香正用一种惊异的目光盯着她,小金宝沉在水底一眼瞟见了桂香的这种目光,有点张狂得意,她用一只巴掌搅乱水面,结束了这次意外对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六章(7)
“臭蛋!”小金宝大声说,“臭蛋!”我从门里忙冲了进来,我的双手撑在门框上,望着面目全非的小金宝脸上布上了片刻疑惑。我对四周迅速打量了一遍,说:“老爷来了?”
小金宝走到我的面前,脸沉了下来。小金宝冷笑一声说:“才跟我几天,就学得这么贱?”小金宝从屋里出来了。
小金宝在石板路上的款款步态引起了小镇的八方好奇。正是落午时分,西天的晚霞分外晴朗。高处的墙垛抹了不规则的余晖。路面的石板和两边的旧木板相映出一种极和谐的灰褐色,陈旧衰败又自得其乐。石头与木板构成了水乡历史,有一种永垂不朽的麻木。石头与木板过于干燥,和小镇人一样显得营养不良、劳累过度,缺少应有的滋润。小金宝的步态又安闲又###,在小镇的石街上有一种无限醒目的都市遗韵。大街安静了,如夜一样安静,如街两边的好奇目光那般默默无语。我跟在小金宝的身边,甚至能听见鞋底下面最细微的脚步。街两边的目光让我不自在,但小金宝极从容。她目空一切,视而不见,她对众目睽睽众星捧月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心安理得。我极其不安,抓耳挠腮,东张西望,我注意到阿牛正在不远处注视我们的行踪。路上的行人都停下脚步了,他们站到了屋檐下面,目送陌生女人。铺子里的手艺人都保持了他们的职业静态,接受小金宝检阅。小金宝不大的脚步声震撼了整个水乡世界,在多年之后人们还记得这个精彩一幕。
那个老头打了赤膊坐在石桥头的一块阴凉下面。他老得几乎看不出岁数了,脸上的皱纹如古董瓷器绽开了网状裂痕。他的眉毛和胡子一样灰白,秋草一样长长地挂在那儿。他望着小金宝,茸毛一样绵软慈爱地笑起来了,嘴里没有一颗牙。小金宝走上去,静立了一会儿,也笑起来,伸出手就捋把他的白胡须。小金宝说:“你多大了?”老头伸出一只巴掌,说:“还差五年一百岁。”这时候走过来一个五十开外的老头,他的短裤上打了许多补丁,正端着一只碗向这边走来。那只碗又破又旧又脏,里头盛了干净的开水。白胡子老头兴致极好,似乎意犹未尽,指着端水的老头笑眯眯地说:“他是我孙子。”孙子同样一脸宁和,他走上来,用一只铜调羹给爷爷慢悠悠地喂水。两个老头动作默契、幽然恬静,在旧石块与旧木板之间互映出一种人生极致,弥漫出时间芬芳,余晖一样飘满小巷。小金宝望着这幅喂水的画面,她很突然地背过了身去,她的目光向北越过了小阁楼的楼顶,楼顶上是一座小山,被夕阳照得郁郁葱葱。草丛里藏着许多坟,时间一样冥然无息。
回到家门口桂香正坐在石门槛上扎花圈。她的小孩趴着她的后背,没有目的地乱啃。桂香抬头看见了小金宝,桂香很客气地笑起来,说:“到屋里坐坐吧?”小金宝没有答腔。小金宝以为她家死了什么人,但看桂香的脸上又不像。小金宝极不放心地往前走几步。小金宝往前走动时我预感到了危险,十分警惕地踅到了屋檐下面,咬紧一只指头盯住小金宝的背影。小金宝站在桂香的门口,只看了一眼心里就全明白了,我找来的裁缝竟然是给死人做寿衣的女人!
小金宝的脸上霎时间下满了一层霜,刮起了冥世阴风。我从没有见过小金宝受过这样的灵魂打击。小金宝回过头望了我一眼,我的心里一下子就吃了十块冰淇淋。小金宝操起桂香家门槛旁的一只扫帚,疯猫那样向我扑过来。我老鼠一样机敏,蹿过堂屋,身体划了一条漂亮弧线,从南门槛上一头跃入了小河。桂香立即就猜到了小金宝的心思,过去双手抱紧了小金宝。我从水下冒出脑袋,用手抹一把脸,笑得又坏又毒。小金宝气急败坏了,但又无奈,眼里沁出一层泪。“你敢作践我!”小金宝气疯了,嗓子打了颤。小金宝挣开桂香转过身,一扫帚就反砸了过来,她把所有的委屈仇恨与恼羞成怒全部泼向了桂香。“丧门星!夹不住腿根的货!”书包网 www.61k.com

上海往事 第六章(8)
我是从桂香家的石码头上岸的。桂香正对着她的男人金山流泪。“我给人欺侮,你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没见过你这样的男人!”金山坐在木墩子上,手里机械地弄着竹篾。金山嘟囔说:“也骂不死人。”桂香低了头说:“我还不如做个寡妇。”金山停下手里的活,好半天不动,突然歪着脖子大声说:“我死,让你做个寡妇好了!”桂香再也不敢抱怨,只是不住地抹泪。槐根站在一边,他的大而秀气的双眼闪耀着女孩子才有的悲伤光彩。他站在角落,和他的几个弟妹一起望着他的爸妈吵架。我一身的水,站在桂香的身后不知所措。这样的结局我始料不及。恶女人总是这样,你对她凶,她总能顺理成章地把灾难引向别人。金山看见了我,用滞钝的目光打量我。桂香转过身后用一种严重的神情和我对视。桂香走到我的面前,盯着我,只一会儿泪水无声地涌了上来。“我怎么惹你了?”桂香说,“你这样捉弄我,我到底怎么惹你了,你们合起伙来这样捉弄我!”
我望着桂香的眼睛,内心升起一股内疚,伤心往上涌。我拿起桂香的那把尺子从石街上绕回自己的家门。小金宝正坐在楼梯口,双手托着下巴生闷气。我冲到小金宝面前,用尺子在自己的###上猛抽一把,随即扬起尺,在另一条###上又抽了一把。我只想骂人,可又不知道骂什么,我学着小金宝刚才骂人的话大声说:“丧门星,你才是夹不住腿根的货!你就是夹不住腿根的货!别以为我不知道!”
阿牛在一边抽着烟,不急不慢地说:“一会儿工夫,碰上了两个夹不住的货,不错。话里头有意思。”
其实我这样骂只不过是小儿学舌,仅仅是骂人罢了。但在后来的岁月里,我追记起了这段话,我才知道这几句话对小金宝实在是致命的,这句话里隐藏了小金宝的短处和疼处。是小金宝最为脆弱、最容易遭到毁坏的敏感区。小金宝第二天的逃跑我觉得正是由我的这句话引发开来的。我这样说她不是无中生有。我在后来的岁月里一直没有忘记她当时的表情,她在受到我的大骂之后是反常的,对这个我历历在目。
小金宝站起身时像一只母狮子,她抡起了巴掌就举过了头顶,但没有抽下来。小金宝放下胳膊后由一只母狮子变成了一只落水狗。她的眼直了,是吓破了胆才会出现的直眼,她用这双直眼对着我剧烈起伏的潮湿腹部视而不见,却没敢看我的眼睛。小金宝失神地挂下了下巴。她转身上楼去了,有一脚竟踩空了,她的上楼模样是丢了魂的模样。阿牛望着阿贵说:“上海有意思。”
我躺在阁楼的梯口,###上两道伤痕###辣地钻心。我没有去做晚饭,就那样躺在阁楼的梯口,黑夜开始降临了。
烛光极黯淡。小金宝坐在床上吸了两口水烟,又放下了。她显得孤独烦闷又神不守舍。“你就是腿根夹不住,别以为我不知道!”这是一个晴空霹雳。她开始盘算老爷安排她到乡下的真正目的。小金宝望着我,我横在那儿,几乎没有靠近的可能。烛光下面小金宝看到了命运,它横在楼梯口,时刻都有可能站起毛茸茸的黑色身影。她决定逃。这个念头来势生猛,在黑夜里头汹涌澎湃。
小金宝从北窗里伸出头,这个垂直的木板墙面几乎没有任何落脚地。南墙更陡绝,有一半是伸到半空的,下面就是河水。小金宝摸着黑往楼下摸去,她蹑手蹑脚伸头伸脑,像一只鸡。南门锁上了,挂了一只铁锁,北门同样锁上了,挂了另一只铁锁。堆柴火的小偏房突然传出一声咳嗽,是警告性的一声咳嗽。小金宝立住脚,小偏房里头没声音了,过了一刻却又传出了半哼半唱的歌声。“姑娘长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摸,心口里头跳跳的!”小金宝知道看守已经发现她了,走上去,咚地就一脚,里头和外头全死寂了,只听见隔壁人家的纺纱声。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六章(9)
小金宝这时想起了桂香。这个天才想法让她产生了绝处逢生的感觉。小金宝这一回正经八百地走到小偏房门口,敲响了门,阿贵走了出来。阿贵嘟囔说:“干什么,你又要干什么?”小金宝在漆黑里头正色道:“下午我打了人家,我要去赔个不是。”阿贵鼻头里哼了一声,说:“你可别耍花招。”小金宝说:“这么黑,我还能到哪里去?”阿贵又想了想,从腰间拿下钥匙,说:“你总算有了点人样。”
小金宝站在桂香家门口,身后头站着阿贵,桂香屋里头的灯还没有熄。小金宝想了想,开始敲门。里头问:“谁?”小金宝说:“我。”桂香端着小油灯过来开门,刚开了门小金宝的手就插在了门缝里,桂香想掩门也来不及了。就在桂香愣神的工夫小金宝早就挤进来了。桂香说:“有什么事,我手里忙着呢。”小金宝说:“你在做什么?我帮你。”桂香便不吱声,小金宝一把捂住桂香的手,说:“我都上床了,可怎么也睡不着,我光顾了出气,有没有伤着你的身子?”金山坐在木墩子上仰着头望着小金宝,还没等桂香发话心里头早软下去了。金山挪过一张小竹椅,碰了碰小金宝的腿,让她坐。
风尘女人时常都有优秀直觉。依照直觉小金宝认定这里是她逃出虎口的最佳处所。她的眼睛朝四周紧张地侦察,墙上挂着花圈寿衣和哭丧服。
屋外响起了火柴的擦划声。小金宝听得出那是阿贵在门外抽烟。
槐根也没睡,在一盏小油灯下面织网。桂香的脸被那盏油灯照出一层浮光,不像是有身孕的人脸上应有的光彩,反而类似于寡妇们最常见的倦怠颜色。这层青光渲染了槐根,使他的脸上同样笼罩了浓郁隐晦,与他的少年身份极不相称。金山一直蹲在地上,在角落里黑咕隆咚,张着嘴,如一只破水缸。
桂香拉着一张脸,坐下来接过了槐根手里的活,掸了掸槐根,让他去睡。
小金宝望着槐根的背影,立即找到了话题:“相公今年多大了。”
桂香没好气地说:“脸皮厚,谁能看出他多大。”
小金宝装着没听懂桂香的话,却把头转向金山了。
“十五了……”金山老老实实地说。
小金宝即刻调整了说话的对象,转过身对金山说:“大哥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一看就是个面善的人。一天到晚忙,累不累?”
金山望了望桂香。桂香把手里的丝线拉得嘣嘣直响。
桂香站起来,顺手拿起一件上衣,对金山说:“澡都洗了,你怎么衣裳也不换!”
金山不明白桂香想干什么,想说话,可又不敢。金山扒了上衣,不明不白地换了件衣裳。
桂香又扔过来一件短裤,关照说:“把裤子也换了!”
金山提着裤子,依然没有明白桂香的意思,为难地望着小金宝,只是不动。
小金宝堆上笑,大度地说:“今天实在得罪了,我明天再来。”小金宝目光对上了桂香的虎视眈眈。桂香现在是小金宝内心中最为重要的部分。这个本分的女人现在是她的一道槛。小金宝坐在门前,望着忙出忙进的桂香,她必须跨过这道槛。
正午时分小镇上安静了,不少老人与马桶一起坐在屋檐下打瞌睡。桂香坐在石门槛旁扎花圈的内框。她的手脚极利索。她的最小的儿子翘着一对光屁股蛋专心地啃大拇指头。小金宝伸出头看见她们母子,回头拿了两只烧饼,从矮脚的腿上跨过去,蹲到了小男孩的身旁。小金宝把烧饼塞到小男孩的嘴边,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偷看过桂香,她的脸还绷着。小金宝有节奏地轻拍着小男孩的屁股,说:“姨娘让小畜生气糊涂了,得罪了你阿妈,你恨不恨姨娘?你恨不恨姨娘?”小男孩张开嘴,天真烂漫只会呆笑。小金宝回过身,说:“喂!还生我气哪?”桂香依旧低着头,但小金宝敏锐地发现桂香的眼角嘴角全松动了,桂香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小金宝呼地就站起身,说:“人家给你赔了这么多笑脸,怎么尽挨上你的冷屁股?”桂香抬起头,小金宝却泪汪汪了。桂香的心窝软了,热乎了。“——你才是冷屁股!”脸上虽说没开花,意思却全有了。两个女人侧过脸,极不好意思地笑开了。小金宝重又蹲下来,抚着桂香的胸脯,问:“没伤着你吧?”桂香斜了小金宝一眼,说:“我又不是人家,像两块嫩豆腐,哪能就伤着了?”小金宝一把抱过了小男孩,把他放到腿上,咬着牙又轻打了一顿小屁股。“你瞧你妈的嘴,你瞧你妈的嘴。”


上海往事 第七章(1)

时机一成熟小金宝决定立即行动,就在大白天。阿贵和阿牛坐在石门槛的阴凉下面哼小曲。谁也料不到小金宝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顺利地逃离。小金宝逃跑的前后没有任何迹象,谁都想不到她会在中午的大太阳下逃跑成功。
小金宝的成功努力终于使桂香成了打发孤寂的最好伙伴,一对孤寂的夫妇和一个沦落异乡的客人极容易做成朋友。他们有唠叨不完的家常絮语。他们坐在一起,做着杂活聊聊家常,构成了桂香家里的温馨画面。这样的画面是宁静的。这样的画面当然带有浓郁的欺骗性质,两个看守终于认定小金宝能够“安下心”来了。
聪明人总是选择最日常的状态蓄发阴谋。这是阴谋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
小金宝折着纸钱,她故意坐在看守们能看得见的地方,策划着她的逃跑大计。
那个通向北山的小石巷是小金宝很意外发现的,只有一人宽,就在门的斜对面。小金宝看见两个男人从一道墙缝隙里拱了出来,挎着竹篮,很不经意地问了一句:“那里有条路吧?”金山头都没抬,说:“是上山的路。”小金宝也低了头,用刚才聊天的语气随便说:“山上都有些什么?”这一回却是桂香接了话说:“全是坟,我们做的东西,全要烂在山上头。”
我和槐根坐在水边。我们有我们的话题。水里放了一张箩,过一些时候就要扳上来一两个鱼虾。我喜欢这样的下午,差不多像我们家乡了。
小金宝突然低声说:“今天初几了?”桂香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黄历,说:“十一了。”小金宝听了这话脸上弄出了一大堆伤心,她打了个愣,小金宝低声自语说:“我怎么把日子弄忘了?”桂香悄声问:“怎么了?”小金宝抬着头望着远处,低声说:“今天是我阿妈忌日,我怎么就忘了?”小金宝说完话一个人独自伤心了,叹了口气,低着头再也不语。
小金宝瞥了看守一眼,一切都很平常。
机会终于让小金宝等来了。两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婆走到桂香家门口,她们站在门口挑选香烛。小金宝从两个老太婆的人缝里偷看了一眼看守,阿牛只抬了一下头,若无其事地低下去了。小金宝站起来,心里沉重地在桂香的耳边耳语了几句,桂香点了点脑袋。桂香拿起一只小竹篮搁上香火蜡烛和一刀草纸,看见小金宝从墙上取下哭丧衣裹在了身上。桂香把小竹篮递到小金宝手上时还帮小金宝整了整丧帽。小金宝一脸悲痛,低声说:“你真是个好人,我去去就来。”小金宝就这样挎着竹篮从容镇定地跨出了门槛。小金宝就这样从两个看守的鼻尖下面越过了石巷,踏上了上山的道路。我这时正扳上了两只大虾,高兴地让槐根看。
小石巷又窄又长,弯弯曲曲通往山冈。那个奔丧的女人拾级而上,爬得孤寂而又忧伤。小石巷刚拐弯一片山腰就呈现在小金宝的眼前了。小金宝往后看一眼,扔了手里的小竹篮只愣了一下就撒腿狂跑。小金宝钻进了树林,树林里布满坟堆。小金宝一边脱丧衣一边大口喘气。她几次想停下来几次又重新打起精神。她在荒山之上如一只受伤母兽慌不择路。她的胸中展开了一片自由天空,无限碧蓝等待她展翅高飞。
我发现小金宝失踪是在抓到一只乌龟之后。这只落网小龟只有酒杯那么大。我把龟抓在手背上,它的四只小脚在手中划动给了我回家的幸福感觉。我回过头,这个回头动作要了我的命。我刚抓了一只小龟那只母老虎就不见了。那只小竹椅空在那里,给了我无比强烈的空洞错觉。我走到石门槛,四下张望了一趟就冲上了小金宝的小阁楼。楼空着,我重新回到堂屋时两个看守早已站了起来,他们的表情说明了事情的严重程度。阿贵对我说:“人呢?”阿贵转过头对桂香大声吼叫:“人呢?”桂香弄不懂他们为什么这样,抽了筋似的。桂香用手斜指了小石巷,嘴里没有说出话来。阿贵站在小石巷口看见了幽幽而上的狭长石道。他的脸上吹起了坟山阴风,仿佛夜鬼敲门了,两眼布满晦气。阿贵冲到山坡,他捡起了那只小竹篮。张了嘴回头看阿牛时就坍下来了。阿贵坐在地上那口长气陷入了丹田,再也没能接得上来。“狐狸精。”他说,“她是个狐狸精。”

上海往事 第七章(2)
逃到大河边太阳已偏西。小金宝站在河边惊魂未定,她的头上汗迹纵横,粗布衣裤上留下了她在山坡上的滚动痕迹。小金宝张开嘴喘息,胳膊腿再也抽不出一丝气力。河面刚驶过去一条纤船,五六个纤夫弓着背在石河岸上默然前行。他们的背脊又油又亮,肌肉的不规则运动不停地变幻反光角度,放射出锐利的闪烁。
小金宝一路高叫“大哥”一路踉跄而去。纤夫们直起身,看见一个周正的女子冲着他们呼啸而来。小金宝扑进一位纤夫的怀抱早就大泪滂沱。小金宝甚至没有看清纤夫的长相就开始了血泪申诉:“大哥,救救我,我阿爸又赌钱了,上个月他才输掉三间瓦屋,这个月又把我阿妈陪嫁时的一只如意给卖了。千刀杀的阿爸他前天又上了桌子了,他一个出冲就把我典了出去,我可是村东阿祥的人,都收了聘礼了,我明年开了春就要嫁过去,我死也不能把自己典出去。你们救救我,滴水恩涌泉,求你们救救我,我来世当牛做马再报还……”
纤夫里走出一位长者。他对着大船招招手,大船缓缓靠了过来。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光头摸着头皮对小金宝笑了笑,说:“七仙女!”长者给了他一巴掌。
大船靠岸后船帮上伸过来一只跳板,长者扶小金宝上了货船,几个纤夫站在岸边对着小金宝只是傻看,长者回过头,眼睛上了点力气。几个纤夫一起低下头无奈地上路了。
长者用拳头给小金宝开了一只黄金瓜,小金宝接过来就啃,吃得穷凶极恶。小金宝猛吃一气后对岸边抬起了头,脸上露出了胜利微笑。小金宝狗那样舔过舌头,放心了,自由的喜悦走遍全身。天上飞过一群鸟,它们在蓝天上气度雍容,懒散无序恣意飞翔。
“你阿爸是谁?”长者问。
“开油坊的张万顺。”小金宝顺口说。
“张万顺?”长者念叨着这个名字,一时想不起来。长者点上旱烟,关切地说:“姑娘不是断桥镇人吧?”
小金宝一时找不出话来了,她自己也弄不清“张万顺”是不是“断桥镇人”。小金宝望着船板上的一只葫芦,对长者突然一个傻笑,这个笑容来得快去得快,尴尬中有一种恶作剧后的快慰。长者问:“姑娘到底是哪个村子的?”
小金宝随手指了指,脸上的笑容掉进了水里,极不自在地说:“那儿,就那儿。”
“你娘家到底在哪儿?”
小金宝放下手里的黄金瓜,不语了。
“你阿爸是哪一个?”
小金宝望着长者,目光中流出了青藤断裂后液汁的光芒。
“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小金宝的脸上起风了,乱云开始飞渡。
“你到底要上哪儿?”
小金宝就在这时伤心起来,自己的身世怎么就这么经不起问,想说个谎都说不圆。“我到底要到哪里去?”
“姑娘,你要到哪里去?”
眼泪在这个时刻爬上了小金宝的眼眶。蜗牛那样吃力缓慢却又固执悲伤地爬上了眼眶。夏日午后被她的泪眼弄得凄婉缤纷,一副没深没浅。她的千古悲伤没有声音,在胸中宁静孤寂地奔腾汹涌。天上的太阳支离了,碎成千闪万烁。河水绿绿地流,一水碧无情。“大哥,送我上去。”小金宝终于这样平静地说。
我可以肯定,小金宝这次成功的逃跑是她一生中最大的灾难。这一点从她重新返回断桥镇可以得到明证。纤夫的问话要了小金宝的命。小金宝最终发现自己经不住拷问。这样的中气不足实在是一种大不幸。我猜想小金宝在纤夫问话的过程里把大上海放在脑子里全盘算过了。她匆匆从阿贵阿牛的看守中逃脱出来,是去找老爷,还是找宋约翰?这个答案非常残酷。小金宝说了半辈子的谎,谁也不和她当真,她的谎也就八面玲珑了,一旦有人拿她的谎话当真,小金宝的可怜相立即就显出来。这也是命。我一直没有弄清楚小金宝对上海滩、对虎头帮到底明白多少,但她没有逃跑,一个人重新回到断桥镇,说明她对上海滩没有半点把握。我可以有把握地说,小金宝真正的往下坡走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上海往事 第七章(3)
小金宝站在河岸目送纤船驶向远处。他们的油背脊后面飘起了欢愉的号子,号子没有字,尽是些男性吼叫,水乡大地充满了优美蛮荒,太阳已黄昏了,像一只蛋黄,扁扁地一晃一晃,在天地之间岌岌可危。那只夕阳与小金宝一样无力,轻轻一戳立即就会淌得一地。彤云却极热烈,浓浓地积了一块又一块,预示着一场大雨。彤云的预言模样露出了一种潜性狰狞。
我被阿贵、阿牛反捆在楼梯的扶手上,两个看守煞有介事一前一后坐在门前。他们面色严峻,忧心忡忡。他们叼着旱烟默然不语。我的面颊有两道泪痕,我想起了豆腐房。我的豆腐房之梦永永远远地破灭了。那个该死的狐狸精女人毫不费力地断送了我的一生。
三个人都没有吃晚饭。灶台冷冷静静。小金宝的突然逃脱使三个人顿然各怀鬼胎。我们的眼睛说明了这一点。
白蜡烛照耀着三副不同的面孔。这个三角形里许多复杂的心思已成了内心活动,彼此不语,心照不宣。我从他们的目光里已猜定他们的恶毒主意:把自己送给老爷,再往自己的身上推个干净。
我决定逃。但我的计划尚未实施,该死的阿牛就已经抢先一步。他们把我捆得很死,捆死之后阿牛照我的脸上就是一个耳光。我感觉得到左腮上的巴掌形红肿。我透过烛光交叉着两个看守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凸出来了,这样的眼睛历来标志着大祸临头。
小金宝的突然出现有点像梦。她在烛光中平静安详的步态具有强烈的梦魇性质。她满面倦容,似大病初愈。三个人既没有大喜过望也没有惊心动魄表明了一种梦游状态。小金宝脸上的丧葬气息是极为典型的梦的颜色。小金宝一声不吭走到梯口,无力地给我松绑,弄了半天没有解开。阿贵走上去给她帮忙。我松开后很自然地摸一摸挨打的腮帮。小金宝伸出手,抚住我脸上的红肿伤痕,随即回过身给了阿贵一个耳光。这个耳光一定耗尽了小金宝的全身力气,在小镇的夜空骇世惊俗,亮得出奇。这个耳光使三个人如梦方醒。小金宝打完耳光扶着梯把手喘了一刻气,吃力地上了楼去。阿贵捂着脸,顺手就抽了阿牛一嘴巴,大声说:“你她妈给我还回来。”
小金宝一上床就听见楼板下咣两下关门声,随后是大铁锁的合闩声。小楼给封死了,密不透风。
小镇之夜随小金宝的上床彻底安稳了。她睁着眼,眼睛的上方空阔如风。我则躺在自己的地方,阁楼里风静浪止。我们都睁着眼,眼里装满了小镇之夜,如沉在水底的星星,隔着水面仰望夜的颜色。
夜空响起了雷声,听上去极远,响得也非常吃力。小金宝撑起上身,气喘吁吁地说:“臭蛋,给我舀碗水。”她的声调里有了孤零无助的祈求色彩。我给她送了一碗水。我递过碗时脑子里追忆的却是初到上海的那个倒霉之夜。小金宝接过碗,嗓子里响起了液体下咽的咕噜声,听上去令人心碎。小金宝把空碗递过来,喘着大气说:“再给我舀一碗。”
一道雪亮的闪电就在这时撕开了小镇夜空,拉出了八百里缺口。闪电尖利无比刺进了阁楼,它们弯曲的身体在红木雕花上蛇一样飞速抽动。我正伸出手接过小金宝手里的碗,闪电就亮了。我们在闪电中对视。我们从对方的眼里看见了两道晶体光芒,蓝幽幽地拐弯跳跃并拼命挣扎。碗掉下来了,在红木床沿碎成一种死亡话语。巨雷说炸就炸,离头顶只有一扁担。速度之快不及掩耳。夜空立即炸开了无数黑色窟窿。小金宝###一声,一头扑进了我的怀中。我慌乱的胸口体验到了更为慌乱的疾速起伏。我们拥成一团,又一道雪亮的闪电鞭子那样抽进来,在我们的背脊留下了疯狂拷打。书包网 www.61k.com

上海往事 第七章(4)
雷电对小镇发动了猛攻。它们猛轰滥炸。
下雨了。
我依靠听觉知道是一场大暴雨。雨脚在屋顶上飞奔。闪电不时地从窗外往屋里冲,闪电的光亮放大了木板与木板之间的缝隙,使整个小楼处在一种危险的视觉之中。雨夜放大了我的听觉,小金宝的心脏紧贴着我的耳朵响起杂乱的轰响。她和我这样近,这是我猝不及防的全新感受。在这场恐怖的大雨之夜我渐渐平静了,我的眼睛和耳朵慢慢失去了作用,最后敏锐起来的是我的鼻子,我从小金宝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无限奇异的气味。这股气味分离了小金宝,在我的心中形成了一个小金宝与另一个小金宝。小金宝无力地放下我,倒在枕上。我立在一边,仔细详尽地回味刚才的事情。外面的雨声又大了,刚才的一切又成了一个梦。
小金宝的这次卧床持续了三天,她不再看我,不吃我端上来的任何饭菜,甚至不喝我送过来的水。小金宝的床沿放上了大小碗只,马桶盖上是桂香送来的咸鱼。三天里大雨如注,小镇上空整日弥漫灰色雨雾。山上飘下来极厚的土味,混杂着棺材和铁钉的冥世气息。小金宝的眼睛只对着红木床顶视而不见。目光收不回来。我只得把碗撤了。阁楼里充满了夏日肉体的酸臭气味,小金宝的唇边长上一层白痂,她第一次开口说话时带了一阵浓恶腥臭。
第二天一早我听见镇东响起了敲击声。是木头敲击船帮的声音,响得极有节奏。我听到了遥远的嘈杂,但看不见人。我披了件蓑衣独自往镇东走去,大河边靠了一条木船,许多人在雨中乱哄哄地往上挤,一片鸡飞狗跳。我不知道大船要往哪里去,但我即刻就想起了自己去上海的那个凌晨,那天也飘着雨雾,我的失眠双眼在那个凌晨有点浮肿,被一群人夹上了船,就此踏上了天堂之路。我在大船离开码头时才向父母招手的,我记得当初浑身新鲜跃动的感觉,那是发财与长大的新奇感受,马上就要有大出息了。
我意外地在河边发现了槐根。槐根蹲在河岸,他的身后是那座石拱桥,石拱桥在夏雨中加深了颜色,石头们变得结实,石拱也愈加稳沉厚实了。
槐根也披了件蓑衣。他专注地望着那条大船,脸上被雨天笼罩了一层忧郁,是女人们才有的那种忧郁。我蹲到他的身边,同样是一脸的郁闷。槐根说:“她吃饭了没有?”我没有说话,小金宝这样作践自己其实没有多少道理。我终日挂念的是她的气味,我弄不明白我怎么会那样迷醉于一个女人的气味。我岔开了话题,说:“那边在干什么?”
槐根说:“那边是大上海。”
我说:“你胡说什么?”
槐根说:“那是夜行船,上了夜行船的人都要成为上海人的。”
“你也想到上海,是不是?”
槐根的神情被我问得又清丽又哀怨,都不像他了。槐根望着远处说:“谁不想上大上海。我只是命不好,又不呆!”槐根望着驶向大上海的夜行船,脸上升起了伤心的太阳,放射出天堂光辉。我知道那颗太阳是槐根假想中的大上海,悬挂在槐根假想的高空,艳阳普照,光芒万丈。夏雨断断续续,一次又一次在水乡小镇浓涂艳抹。小镇的清晰度时高时低,一次又一次让雨雾遮住,远处的飞檐恍然若现,风姿绰约。桨棹在小河水面乃乃翩然飘动,却看不见人。
小金宝没有起床。她的双眼在雨天的沉默里变得又大又深,目光断了根,收不紧了,如秋季里的丧幡在凉风中柔软摇曳。桂香来看过两次,说了一屋子的温存话,但小金宝不为所动。我好几次甚至都以为她死了。我要用很长时间才能等到小金宝的一次眨眼。她眨眼也极慢,闭下去,过了很久又再睁开来。

上海往事 第七章(5)
天是在第三天下午突然开晴的。一开晴就是一颗好太阳,但红得有些走样,含了太多的水分。整个小镇也就带上了一层浅浅的水红色,阁楼的西墙都让这样的阳光弄得更旧了,越发增添了独有的风情。
桂香对小金宝的状况似乎着急了。她又一次问我,张嘴了没有?我坐在石门槛上,对着石板路上的水红色反光走神。我摇摇头,桂香说:“快劝她吃,再不吃小命就保不住了!”我傻着一张脸,带领桂香往楼上去,我们意外地发现小金宝已坐起了身子。她面色如蜡,乱发如麻,一双眼睁开两只黑洞,伴随着眼皮的一关一闭,寒风飕飕。桂香坐到小金宝身边,从头上取下梳子给小金宝料理。小金宝极虚弱地抢过梳子,说:“我自己来。”小金宝刚梳了一把,梳齿上就带下来一把头发。小金宝用两只指头捏住头发,把头发从梳齿上取下来,仔细看一眼,掀开马桶盖丢了进去。小金宝抬起头,用秋风一样的眼风吹在我的脸上,小金宝低声对我说:“臭蛋,给我烧水,我要洗澡。”她说话的声音又冷又干,完全是上海时的调子。她一点都记不得那天夜里的事了。我愣在一边,希望她能想起来。小金宝冷冷地瞟了我一眼,说:“还不快去?”我走下楼,伤心了。女人都靠不住。她们身上好闻的气味来得快,去得更快。
我下楼时槐根正守候在门口。他的瘸腿阿爸金山伸长了脖子朝这边打量。由于职业的缘故,我总觉得他的目光里有一股子棺材的气味。槐根低声问:“吃饭了?”我点了点头,我注意到金山出了一口气。他真是的,自己的事烦不过来,偏偏还要烦小金宝的神。他一点也没有料到小金宝的身后带来的倒霉气味已经飘到自家的屋檐口了。金山整天做鬼的生意,靠死亡来养活自家,金山怎么也想不到真正的鬼与真正的死亡被小金宝从大上海引来了,离他们家只有一炷香那么远了。
我烧完水提着淘米篓买回了几只鸡蛋。是桂香叫我去买的。桂香说:“女人再虚,有两个鸡蛋就补上了。”我听不懂她的话,但听她的话总是不会错的。我提着淘米篓回到家时门板全拼上了。小金宝一准是在洗澡。阿贵和阿牛在门口相对而坐,但他们的脑袋是侧着的,眯着眼正对门缝偷看什么。我从他们挂着的下巴立即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弄的,一股极其巨大的怒火竟冲到脑门上来了。我走上台阶,立即听到了屋里的液体流动声。我从淘米篓里抓起一只鸡蛋,对准阿贵的头就砸了下去。阿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一转脸看见了阿贵满脸的蛋清蛋黄,正想笑,我抄起另一只蛋对着他的脑门又砸下去一个。

持续两天的夏雨使小镇的空气和石板路变得异样干净。阁楼的上空飞满红蜻蜓。它们半透明的橙红色翅膀是水乡小镇的一个独立季节。它们的飞行轨迹曲折多变,行踪不定。这样的复杂踪迹纷乱了小镇的蓝色上空。许多小孩聚集在石拱桥,他们欢呼雀跃,这样的场面渲染了小河里的乌篷船,它们往来穿梭,倒影里充盈了湿润自在的生活常规,岸上船里一问一答,家长里短偶杂着打情骂俏与七荤八素。说不出的天上人间。
小金宝坐在南门前,软塌塌地倚着门框,她的头发被桂香梳弄得很滑溜,完全是马脸女佣才有的手艺。梳头作为一种重要的仪式,在这种仪式过后小金宝远不如上海那样光彩照人。小金宝依在门旁,身上有一种金山的眼里才有的古怪成分。她看上去极虚弱,与眼前的世界似乎隔着一层冰。斜对面传来打铁的声音,听上去有点阴凉。

上海往事 第七章(6)
桂香抱着她的小儿走到河边,在石码头给小男孩洗澡。桂香的腰弯了几下,似乎有些不方便,金山光着背脊从屋子里挪出残腿,笑着说:“让我来。”河对岸码头上的女人大声说:“桂香,你怎么了,怎么身子都没金山利索了?”金山的巴掌在小孩的身上搓来搓去,只是笑。这时候河里驶过来几条小舢板,舢板上的一个老头笑着说:“金山,桂香怎么又有了?”河对岸马上有人接过话,大声说:“别看金山脚不行,别的还真管用。”两岸一阵笑,大伙全把目光集到这边来。金山的手上马上乱了,小男孩在巴掌里头也越发不听话了,一会工夫就大叫起来。金山拉下脸,说:“不许哭!”孩子却不怕他,哭得更嘹亮。桂香从屋里蹿出来,一脸的羞,抡起巴掌在金山的光背上就是一下,这一下极生脆,在小河的波面上传得很远,金山的胳膊不知所措地比划了一通,直到看见桂香的眼睛狠戳了他一把,才又傻笑着挪开去。对岸说:“是打在背脊上舒服还是抠在背脊上舒服?”对岸又是一阵放肆大笑。金山撑不住,一个人进屋子去了。桂香给儿子洗完头时对对岸笑着说:“这么大的人,一点用都没有!”对岸说:“你把他的背脊再弄疼一点,保管他有用!”大伙又笑,桂香也笑起来,哄着小孩故意把话题岔开了。
小金宝望着别人说笑,坐在那里两只眼睛又散光了。我看见薄薄的一层泪汪在她的眼里。她看了一会,就把脸掉了过来,想离开,又没处去,就闷着头一个人玩手上的戒指。小金宝就这样打发这段伤心时光。
接下来的另一个午后我是终生难忘的,在那个午后金山家正轰轰烈烈地修补他们家的漏屋。三天的大雨使金山家遭了水灾,我看得见屋里漏下来的雨水从他们家沿着码头流入小河。金山家修房子招来了四方邻居,这话应该这样说,桂香家修房子招来了四方邻居。街坊前后都晓得桂香要修破房子了,男男女女来了一大堆。他们来帮忙时不分大小一律叫桂香“嫂子”,我记得桂香答应别人也是那么平平常常地“唉”一声,好像不分长幼,桂香她一律是别人的嫂子,天底下的男女都是她家槐根的小叔或小姑。桂香腆着她的肚子进进出出,有点像戏台上的判官。
我记得小金宝望着忙碌的人们有气无力地对阿贵和阿牛说:“怎么都是死人,就不能去帮着接接拿拿。”阿贵和阿牛相看了一眼,老大的不愿意。小金宝站起身,说:“总不至于怕我再跑了吧?”小金宝半玩笑半命令地说:“就算我请你们,可以了吧?”阿贵和阿牛相互看了一眼,嘟囔着出去了。
一切全部进入了正常格局。我说那个下午令我难以忘怀,有一半是冲着这个说的。另一半就不是了。就在这样的下午虎头帮的人悄悄来到断桥镇了。那个人长了一张刀把脸,我在唐府里头见过一面。他来到小镇上是一个不祥的征兆。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大上海毛茸茸的手指头从遥远的上海又一次伸到我们的身边了。
我看见刀把脸完全是一次意外,要是我不去和稀泥,要是我不到小河里去洗澡,要是我不扎那个猛子,这些事我就永远不会知道了。但我就是和稀泥了,下河洗澡了,扎了一个猛子了。
我是自己抢着去和稀泥的。那个铁匠为桂香从后山背下了土块。这是一个不祥的征兆。那些专门堆坟墓的土块是埋死人的,怎么能修房子?我把土块在石板街上围成一个圆,光着脚丫站在土圆圈中间。槐根拎来水,一桶又一桶浇到我的脚上去,我硬是用脚把土块踩成了稀泥。我踩得极开心,小金宝那双眼睛使我把动作夸张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七章(7)
我和完稀泥幸福地扎进了河水,扎了一个猛子。我知道有人在看我。楼顶地上全是说话的声音,他们大声说笑,铁钉也敲得节奏铿锵,每个人都很快活。修房子其实和砌新房一样,容易让人喜气洋洋的。
我的那个猛子一直扎到河对面。我回头的时候十分自然她和小金宝对视了。小金宝的情绪很好,这个我已经看出了。
很普通的一条乌篷船平平常常地驶了过来,拦在了我与小金宝中间。船挨着我,好像想靠在南岸。乌篷船的开口正对着我的头,伸出了一根细竹竿。竹竿在我的头顶轻敲了两下,我抬起头。我一抬头就差一点吓沉到水下去。一张刀把脸正对我诡秘地笑,是我在唐府里曾见过的一张刀把脸。他戴着草帽,帽檐压得很低,如果我在岸上是绝对不会看见他的脸的。我和他的对视使我的脑袋轰然响起一声巨响,刀把脸倒很沉着,他并不惊慌,冲着我只是微笑,好像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要在今天彻底结束似的。我望着他,北岸金山家楼顶上的说笑立即听不见了。我愣在水里,感到小河下面长满了手。再回过神来的时候乌篷船就已经驶过去了。我的脑袋傻浮在那儿,听见水下自己的心跳,我的嘴里不住地吹气,眼睛里早没了小金宝,但小金宝依然望着我。她一点也不知道眼前的水里发生了什么。这一刻小金宝置身于故事之外。阁楼顶有人大声喊,嫂子,放爆竹!我听到这话才还过了神来。
我上岸时到处飘着南瓜香。每个人都捧了一碗。南瓜瓤一片金黄,冒着乳白色热气。它们在白瓷碗里有一种丰衣足食的吉祥模样。随后石街上就“咚——哒”,又一声“咚——哒”。我走到石街时桂香正拿了一根紫色香往小金宝的手里塞。是让她放鞭炮。小金宝的胆小样子引来了一阵笑。但小金宝终于点上了,点上之后抱了头就蹿到了我的身边。这一声极响,小金宝努力着欢呼雀跃。小金宝跳了两跳一直没能发现我脸上的死样子。小金宝从桂香的手里接过南瓜,尝了一口脸上就布满了好吃的模样。桂香看在眼里,高兴地说:“等手边的事料理完了,叫槐根划船到他婆婆家再拿几个来,也不是什么值钱的好东西。”
都以为桂香是一句顺嘴人情话。没料到天黑了之后桂香真的让槐根到婆婆家拿南瓜去了。槐根走的时候甚至没有说一句话。他回来的时候夜色已经不早了。人们乘完了凉,各自上小楼睡觉去了。小镇的夜又一次安静了下来,星星在河底眨巴。没有风,也没有浪。金山家里传出了小男娃的几声呜咽,随后又息了。水面如镜,发出平滑的黑色水光。槐根划着乌篷船悄然行驶在河面。河岸石缝里传出了蛐蛐与纺织娘的叫声,这样的声音仿佛从水底发出来的,带着一串气泡,听上去又清凉又干净,但脱不了不祥的阴森。
乌篷船头垒了堆南瓜。槐根的小船慢慢靠近了石码头,他的瘦削身躯在黑夜里极不真切。他走到了船头,拴好绳,然后上了岸准备叫起我们,他的南瓜拿来了。
槐根是在上岸之后听到水底的动静的。他以为是一条鱼,一条不小的鱼。他弓下了腰。水里突然伸出了一样东西。是一双手。但槐根在那双手捂上自己的嘴巴后才弄清是一双手。他的身子即刻软掉了。他没有来得及呼叫,水里齐整整站上来两条黑人影。铁船桩无声地###了他的肚子。四只手当即把他摁到了水下。他的###剐在了船帮上,南瓜掉进了水中,发出一连串水声,但随后就安静了。南瓜一个又一个漂浮上来。槐根也漂浮上来。这时候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上海往事 第七章(8)
小金宝听到桂香失常的###是在凌晨。她叫着槐根的名字。小金宝睁开眼窗外刚刚见亮。她冲下楼时阿贵已开了南门。小金宝第一眼就看见了水面漂浮的南瓜。这些南瓜和槐根联系在一起,当然也就和小金宝联系在一起。桂香的半个身子站在水里,她家的石码头有一只打翻的淘米篓。她一定是在淘米时看见了那具尸体,随后认出了那个尸体。金山冲进了水里。他的一条残脚在水里丑陋无力地挣动。
小金宝在惊乱中捂住了自己的嘴。她的恐惧是女人对尸体的恐惧。她没有想到别的。但她马上发现了槐根腹部的铁船桩,她看到了槐根之死的另一个侧面。双份恐惧袭上了心头。她捂嘴的那双手放下来了,身子就倚到了木柜上。死亡这个巨灵之手从上海伸过来了,大拇指已碰到了她的鼻尖。她一回头看见了我。我的表情和昨晚一样半死不活,但没有任何变化,对死亡没有半点震惊。只有我知道小镇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半死不活在凌晨时分显出一种可怕的平静,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我的平静杀气腾腾,却又找不出根由。小金宝扑上来,双手扳紧了我的肩,疯狂地摇撼。但只晃了两下,小金宝自己就坍塌了下去。我没有扶她,依旧坐在门外。我平静镇定,杀气腾腾的平静镇定,河面飘起了一层薄雾,像鬼的八十八只指头软绵绵地抓过来又抓过去。
对岸堵了很多人。死亡气息席卷小镇大地。
小金宝醒来天已大亮。阳光普照,晴空万里。她躺在红木床上。小金宝醒来之后伸着手四处乱摸。我从床下掏出锡壳烟壶。小金宝接过烟,她的双手无助地抖动,一连划断了六根洋火杆。我拿过洋火,划着了,洋火烧得很稳定。“谁到这里来了?”小金宝一把拉住我大声###,“是哪个狗杂种跟到这里来了?——你说,你全知道,你告诉我!”
我没有表情。我没有什么可以告诉她的。
小金宝拉住我的手,把我的手按在桌面上,举起烟壶用力砸了下来。“你去告诉他们,叫他们别杀了!”我没有抽回手,我的指头砸裂了,在桌面上流下一线鲜血。
阿贵和阿牛面面相觑。他们望着我的指头和我的血,半张了嘴巴,傻乎乎地对视。
小金宝放下烟壶,扶住桌子吃力地撑起身,僵尸一样走了出去。
桂香的家门口堵满了左邻右舍。小金宝走去时人们默然闪开一条道。她的身后跟了我,满手血迹。桂香的家里没有哭泣,六七个老太太围坐在桌前,闭着眼睛为槐根超度。槐根被一张白布遮住,平放在堂屋中央。桂香和金山坐在一边形同丧幡,通身散发出绝对死亡的晦重气息。小金宝进屋后立在了槐根脚前,随后我也立在一边,四周没有半点声息。小金宝和我站了一刻,默默走了出去。人们注意到屋里的几个当事人都没有抬头,我们的目光各自放在自己的眼睛里,彼此不再对视。
小镇的白天就死寂了。满街尽是大太阳。
槐根的葬礼极为简陋。金山并没有从家里拿出太多的丧幡与香火花圈,帮桂香修房的那几个男人一同把他抬到了后山。人们注意到槐根出殡的这一天小金宝家的大门一直没有打开。人们从这家倒霉的小阁楼里没有听到半点声息。
小金宝在第二天傍晚时分走出家门,她走在大街上,后面跟着我。小镇是一副冷漠面孔,没有人抬眼看她。这与她第一次逛街的情形截然相反。人们生怕她把晦气带进自家门槛,她走到哪里关门与沉默就带到哪里。
九十五岁的老寿星坐在桥头老地方。他的身边有一个孩子,光了屁股,还没会说话,正和老人用他们的语言说笑。老寿星不住地点头,嘴里弄出婴孩一样的声音。他们玩得极开心,笑得心心相印。
老寿星抬头时看见了小金宝,他对着小金宝无声地笑开了。因为没有牙,他的笑容极柔软。这张柔软的笑脸是小金宝今天看到的惟一笑脸。小金宝对这张笑脸没有准备,作为回报,她仓促地一笑,没有露齿,又短暂又凄凉。她的这个仓促笑脸让我看了心碎。小金宝笑完了就掉过头,回她的小阁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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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往事 第八章(1)

我从后来的传闻中得知,槐根被杀的前几天宋约翰突然在上海失踪了。走得杳无踪迹。我总觉得槐根的死和姓宋的有关,我是说有关,并不是说姓宋的下了手。这是一种冥世里头安排好了的命运。你应当相信命。槐根就那个命,替死鬼的命,要不怎么说命中一尺难求一丈呢。埋伏在水下的人一定以为他是另外一个什么人了。宋约翰的失踪使小镇的紧张变得浓郁,使小镇处在一种一触即发的危险状态之中。问题的焦点当然在小金宝身上。具体的我不敢说,我只是知道只要小金宝还在,只要大上海那只巨大的疖子不出脓,围绕着小金宝肯定还要死人。我不知道下一个是谁,我只知道还要死。但在小镇的那段日子里,我除了在水里看见过那张上海的刀把脸之外,对上海的事我一无所知。我和小金宝离开上海的那段日子里,大上海经历了一场最惊心动魄的五彩阶段。这个我信。要不然,那个小孤岛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尸体。尸体总是阴谋与反阴谋的最终形式。但不管怎么说,小镇上的那些日子比上海的要好。
夜里的敲门声来得无比突兀。笃笃两小下,声音却像锐利的闪电,在阁楼里东抚西摸。我和小金宝同时被这阵敲门声惊醒了,我们起身相对而立,惊慌地拥在了一起。小金宝问,“是谁?”
笃笃又是轻轻的两下。
“臭蛋!”
我站在黑暗中,看见敲门声在红木上蓝幽幽地闪烁。
北门打开了。楼梯晃动起白灯笼的灰白光芒。一个男人的身影趴在楼梯上,一节一节,###的脑袋贴在了墙上。“干什么?”阿牛呵斥说。门外说:“找你们家主人。”是一个苍老的声音。
小金宝站在楼梯上看见灯光里站着一个白胡子老头。这样的视觉效果在夜深人静之际极其骇人。他的身边站着另一个老人,提着白纸灯笼,小金宝记起来了,是常坐在桥头的那个老寿星。老寿星看见小金宝双手合十,拢在了胸前,说:“得罪了,我今天夜里走,来给你打个招呼。”
四个人都没有睡醒。我们懵里懵懂,弄不清眼前发生了什么。这时候提灯笼的老头扶起老寿星,一起又退了出去。我们站在四个不同的方位,听见桂香家的木门又被敲响了。我明白无误地听见老寿星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得罪了,我今天夜里走,来给你打个招呼。”
差不多到这时小金宝才明白“走”的真正意义。她走到门口,看见两个龙钟身躯在白色烛光里走向下一家门槛。石板路上映出一种古怪反光,彻骨的恐怖就在眼前活蹦乱跳。小金宝回过头,黑咕隆咚的街口几乎所有的门前都伸出了一颗脑袋。矮脚咚地一声把门关死了,阿牛惊慌地说:“上去睡觉,上去睡觉!”
第二天一早小镇响起了爆竹声。声音炸得满街满河,像赶上了大年。我想起夜里的事,却不太真切,恍如隔世。打开门整个石街全变了,家家户户的门前挂上了一根红色彩带,街上来来往往的全是人。人们喜气洋洋,不少人的臂上套着黑纱,黑纱上有银洋大小的一块圆布,老年的是黄色,少年的是红色。小金宝和我站在石门槛,傻了眼,四处张望。还是阿贵有见识,阿贵看一眼石板街立即说:“是喜丧,是百年不遇的喜丧,快挂块红布,能逢凶化吉!”
小金宝的脸上有一股方向不定的风,吹过来又飘过去。她坐下来,谁都没法弄清楚她到底在想什么。小金宝对我说:“臭蛋,到楼上去,把我的那件红裙子拿来。”

上海往事 第八章(2)
我拿来小金宝的那件低胸红裙。小金宝接过裙子,从桌子上拿起菜刀比划了好半天。我盼望着小金宝能早点下刀,把她的红裙变成彩带飘扬在小镇屋檐下。但小金宝停住了。小金宝放下刀,把她的低胸红裙搂在了胸间。
阿贵和阿牛相互望了望,没吭声。他们的脸色说话了,这个我看得出来。他们在说:晦气!
阿贵没话找话地自语说:“好好歇着吧,今晚上还有社戏呢。”
寿星常坐的那座桥边挤满了人。花圈、彩纸十二生肖从老寿星的家门口排出来,拐了弯一直排到了小石桥上。吹鼓手腰缠红带吹的尽是喜庆曲子。听上去有用不完的柴米油酱盐醋茶。桥头下面设了一只一人来高的彩纸神龛,供了上好的纸质水蜜桃。地上布满鞭炮纸屑,桥两边是两炷大香,宝塔形,小镇的半空飘满了紫色烟雾。人们捧着碗,拥到神龛旁边的大铁锅旁捞寿面,象征性地捞上长长的五六根,吉吉祥祥放到自己的碗里去。
几个不相识的男人戴着草帽夹着大碗在面条锅前排队。他们神情木然,与周围的氛围极不相干。他们用铁锅里的大竹筷一叉就是一大碗,尔后闷不吭声往河边去,走进刚刚靠岸的乌篷船。河里的乌篷船要比平日多出了许多。下面条的大嫂扯了嗓子伸长颈项大声喊:“三子,再去抬面条来!”
老寿星的尸体陈在一块木门板上。我挤在人群中,赶上了这个喜气的丧礼。老寿星的尸体和他活着时差别极大,看起来只有一把长。我闻着满街的香烟,弄不明白老寿星一家一家告别,到底是为了什么。死真是一件怪事。可以让人惊恐,也可以叫人安详。这样的死亡是死的范本,每个人只可遇,不可求。
不知谁突然叫了一声:“红蜻蜓,你们看红蜻蜓。”我抬起头,果然看见半空的香雾中飘来一片红色的蜻蜓,它们从屋后的小山坡上飞下来,一定是前几天连绵的雨天才弄出这么多红蜻蜓的。红蜻蜓越来越多,一会儿工夫小巷的上空密密匝匝红了一片。人们说,老寿星显灵了,人们说,老寿星真是好福气,菩萨派来这么多的红蜻蜓为老寿星接风了。人们仰起头,享受着老寿星给小镇带来的最终吉祥。
小金宝一直没有下楼。小金宝坐在阁楼的北窗口,显得孤楚而又凄凉。东面飘来的喜气和红蜻蜓与她无关。她不敢出门,她不敢面对别人对她的厌恶模样。香烟顺着石街向西延伸,雾一样幸福懒散。
楼下自西向东走来两个小伙子。他们抬着一只大竹筐,竹筐里放了一摞又一摞生面条。他们抬着面条一路留下他们的抱怨。
“那帮戴草帽的是什么人?还真的想长生不老?一碗又一碗,都下了多少锅了!”
“谁知道呢?整天躲在小船里头,像做贼。”
“他们想干什么?”
“不知道,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
小金宝坐在窗前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祥的感觉夹在喜庆氛围里纷飞。她望着窗外夏日黄昏,红蜻蜓们半透明的翅翼在小镇上落英一样随风飘散,连同乌篷船、石拱桥、石码头和旧墙垛一起,以倒影的姿态静卧在水底,为他乡人的缅怀提供温馨亲情与愁绪。
小金宝不敢下楼还有一个更要紧的原因,她不敢见桂香,不敢见金山。她望着对面小楼顶上的山顶,猜不出槐根的小坟墓在哪一颗星的底下。死亡靠她这么近,死亡使她习惯于追忆与内疚,但死亡没有能够提醒她,又一个重大事件正悄悄等着她。

上海往事 第八章(3)

我也没能知道聚集在老寿星门前吃寿面的陌生人是谁。当初我要是有今天这样的世故眼就好了。他们还能是谁?他们不是上海来的人又能是谁?可我还蒙在鼓里。后来听人说,宋约翰其实早就知道小金宝的下落了,但宋约翰为“做”不“做”掉小金宝一直在犹犹豫豫。他弄不清楚小金宝到底会不会对老爷把那些事“说出去”。能不做当然最好。但宋约翰对小金宝实在没有把握。这个女人实实在在是一把面团,只要有一只手捏住她,她的样子就随那只手。他弄清了小金宝的下落,藏在暗处,时刻决定“做”或者“不做”。当然,有一点宋约翰没有料到,老爷真正要等的还不是他姓宋的,老爷要的是姓宋的和他的十八罗汉。老爷设下了一个迷魂阵,等着拔草除根。如果出面的只是姓宋的光杆一个,老爷宁可放一码,再接着布另一个迷魂阵。
两边的人都静卧在小镇,或明或暗。他们睁大了眼睛,随红蜻蜓的翅膀在半空闪烁。
小金宝在社戏那个晚上的大爆发成了小镇人多年以后的回忆内容。我们都没有猜到她会在那样的时刻采取那样的方式。是老寿星的喜丧给人们带来了这场社戏,整个丧葬的高潮是那台社戏,其实这不是唱社戏的季节,但这样百年不遇的喜丧,季节不季节也就顾不上了。那天的人真多,四乡八邻挤满了小镇的那条小河,小河里点满了红蜡烛,这是社戏之夜里另一场缤纷绚丽的红蜻蜓。小河两岸所有的木格窗都打开了,人们忘记了死亡的可怕一面。人们忘记了这个世上伤心的桂香和恍惚的小金宝,人们说着闲话,嗑着瓜籽,在社戏的戏台下排开了水乡的小镇之夜。
社戏在石拱桥上开演时一轮满月刚刚升起。那座石拱桥离小金宝的小阁楼不远。作为百年不遇的喜丧高潮戏,社戏选择的曲目充满了乡村欢愉。夜是晴朗的星夜,小河边张灯结彩,与乌篷船上的欢歌笑语融成一片。乌篷船塞满了小河,远处的河面漂满河灯,是红蜡烛河灯。这串河灯将伴随老寿星,一直走向天国。
一对红男绿女从桥的两端走了上来,他们手持两块红色方布,围着桥中央张开胳膊先转了两转,水面响起了一片唿哨。文场武场都吃得很饱,手里的家伙也就格外有力气。武场敲了一气,男女散开了,女角的一条腿跷到屁股后头,男角则迈开大弓步。女角的眼睛朝男角那边斜过去,惹事了:女:哥哥你坐船尾,
男:妹妹你坐船头。
女:哥哥带阿妹做什么呀?
男:哥哥带你去采藕。
女:藕段段像什么?
男:是妹妹的胳膊妹妹的手。女角一跺脚,把小方布捏在手里,生气了。她把手放在腹部,随着她的跺脚锣鼓笛琴戛然而止。女角在桥中用越剧的方式生大气。男角弯下腰,讨好地把头从女角的腰肢间伸过来,女角给了他一巴掌,两人又好了,锣鼓又响起来,一片欢天喜地,两个人高兴得转来转去。
台下松了一口气,大家都替那个男角高兴。
小金宝坐在窗前。她的胳膊支在窗台上,看不见脸。她的背影黑咕隆咚,看不出任何动静。
台上的男女转了一圈,这一回分开时两个人却换了位置。女角在桥的另一端把目光从胳膊肘的底下送过来,又唱开了:女:哥哥你在山脚。
男:妹妹你在山腰。
女:哥哥带阿妹哪里去呀?
男:采茶山上蝴蝶飘。

上海往事 第八章(4)
女:蝶花花遍山飞,妹妹是哪一只娇?
男:哥哥我挑花了眼再也找不到。
女:哥哥你回回头,哎——
男:妹妹你栖在哥哥的头发梢。女角这一回动了大怒。她追到男角的背后,鼓起两只拳头用鼓的快节奏砸向了男角的后背。男角被打得转了两圈,张开双臂燕子那样斜着飞了过去。女角跟起脚,亮一亮相,随着男人风一样随了过去。
水上一片叫好,楼下的阿牛也兴致勃勃地喝了两声大彩。
我走到小金宝的侧面,她没有看戏。她在找。我不知道她要找什么,但我看得出她在一只船一只船地用心找,找什么船,或者说,找什么人。但她显然什么也没有找到。水边的欢笑和她没有关系。她静然肃坐,我感觉到她的身上散发出夏日里特别的凛然寒气。她青黑着脸,对我说:“你下去。”
楼下亮着一盏红蜡烛。这盏红蜡烛与河里的一片红光相互对应,但显得有点孤寂,南门大开,而北门紧锁着,阿贵和阿牛守着一张小几子,几子上放着两只酒碗和一碗猪头肉,他们伸长了脖子,张着嘴,一脸眉开眼笑。
小金宝一下楼就吓了我们一大跳。她非常意外、非常突然地重新换上了那件低胸红裙,顺着破楼梯一步三摇。小金宝下楼时那支红蜡烛的红光随她的走动极不踏实地晃了两晃。光从小金宝的下巴向上照过去,她的脸看上去有点怪,都不像小金宝了。小金宝的左腿踩下最后一级楼梯。她一脚踩地一脚留在楼梯上。小金宝扶着木质扶手,站在梯口一脸死灰。小金宝充满死气的脸上挂着笑,走到阿贵和阿牛面前,说:“两个光棍喝酒有什么意思?拿酒来!”
阿贵和阿牛相互打量了一眼,阿贵忙立起身,讨好地用上衣下襟擦干净一只海碗,倒下大半碗黄酒。小金宝端起酒,不问好歹就一大口。她歪着嘴咂巴了几下,没开口。
我望着小金宝。我想我的表情一下子回到了逍遥城。
阿牛弓着腰笑着从方凳子上推过猪头肉。小金宝冲声冲气地说:“拿开,什么脏东西!”小金宝端着大碗说:“我就喝酒。”
小金宝顺势坐到阿牛###上,大声说:“我们来锤剪子包,谁输了,唱——他们唱的什么破玩意!”
阿牛的身子即刻僵硬了,他的###和上身直成了一张太师椅。阿贵借着酒,胆子也大了,咧开大嘴巴伸出了巴掌,他的声音和小金宝的###和在了一起:“锤——剪子——包,锤——剪子——包,锤——剪子——包!”
小金宝的剪子终于把阿贵的包给剪了。
小金宝开心地说:“喝,出一个!”
阿贵输得很开心,痛痛快快地喝了一大口,脸上有些难色,说:“我不会唱戏。”
“随你怎么唱,”小金宝说,“让我高兴就行。”
“我就会学狗叫。”
“叫!”
“汪——”
阿贵看了看河面上的船只与人头,伸长了脖子,憋足了劲,一连叫了十几声。
“是公狗,”小金宝指着阿贵的额头说,“我都闻出来了,肯定是公狗。”
阿牛快活得不行了,附和说:“是公狗。”
阿贵的狗学得真是太像了,满河的人没有人料到是一条假狗。他们没有看这边,依然在等待社戏台上的下一出戏。
小金宝挪到阿贵的###上,对阿牛说:“我们来,谁输了谁喝酒。”
一番“锤剪子包”后,小金宝痛痛快快又赢了阿牛。阿牛没有争辩,很自愿地捧起碗,一口气闷下去小半碗。

上海往事 第八章(5)
小金宝笑着说:“你真乖,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喝,我和你一起喝。”小金宝双手端着碗大口大口地往下灌,她喝的样子极丑极恶,酒从嘴角两边不住地往下漏。“出一个,”小金宝说,“该你出一个了。”
阿牛说:“我学驴,我学驴叫比他的狗还像!”阿牛站起身,退一步,两只手摁在桌面上,一头驴立即在小镇的喜庆之夜发情了。阿牛最终甩起脑袋,吼了两下,比真驴还像。河里的人有些纷乱了,他们齐整整地望着这边,弄不清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小金宝没看水面,她的兴致正浓,小金宝又灌下一大口,说:“姑奶奶唱一段,让你们开开眼。”假正经,假正经,
做人何必假正经。
你想说,你就说,
何必叽叽喳喳吵个不停。这时候社戏台上愣头愣脑走上来一个小丫头,小丫头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却发现水上的船只开始移向一家石码头了。这个披红戴绿的小丫头手里拿着一条绿绸带,忘了听桥边琴师们的过门,却看见不远处石码头沿口一位身穿红裙的女人离奇古怪的歌唱:假正经,假正经,
做人何必假正经。
你要看,你就看,
何必偷偷摸摸躲个不停。人们看见身穿低胸红裙的小金宝了,她的###房在红烛光的照耀下抖动出世俗快活的半透明红光。
台下大声喝彩,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社戏场上能看到另一出大戏。
我的心慢慢碎了。我拉着一张脸,慢慢走上了小楼。我立在窗口看见所有的船把船头都对准了我们的石码头,我就那么站着,脑子里如同在逍遥城时一样空洞。
一只碗突然被打碎了。是用力从半空掼下来的那种打碎。我完全没有料到,做出这个惊人举动的恰恰正是小金宝。我不知道她到底喝了多少酒,她一定是喝完最后一口之后做出这个大幅度的惊人举动的。她打碎了酒碗之后传出了她的尖声怒骂:
“狗日的,你出来,狗日的,你有种你站出来。你知道你杀了谁?你知道你杀了谁?你听见我的话,你站出来,狗日的!你有种你给我站出来,我倒要看看你的东西有多长,有多粗!”

小金宝喝醉的第二天早晨事情全面爆发了。那个早晨我这辈子是忘不掉了。小金宝被人绑走就在这个早晨,那时候太阳还没出来呢。小金宝的床边被她吐得到处都是,满屋子全是熏人的酒臭。
那天一大早我就醒来了,我推开窗,大清早凉风习习,有点寒意。东方的云层像痨病鬼的痰迹带了几根血丝。小镇还没有醒来。江南水乡露出了隐约大概,恬静而又秀美。许多好日子在这隐约的轮廓里整装待发。小镇在我的眼前没有亮透,不真切,可是安安静静的。小镇在我的鼻子底下,乖巧得像光屁股的婴儿。
远处有几只公鸡在打鸣,是一种抒情的调子。随后小镇的后山上响起了鞭炮声,每一声鞭炮都被山反弹出回音,有着隔世之感。随后喇叭也吹响了,因为有些距离,被轻风吹弯了,传递过来时,扭着身子,听上去不真切。我知道,老寿星出殡了。
后来有人告诉我,老寿星大清早的出殡善始却没能善终。两路人马从小山的隐蔽处杀了出来。他们的厮杀搅在送丧的出殡大礼中。他们在送丧的人群中左冲右突,企图讨个吉利的送丧者们扔下了纸幡、花圈和纸钱,他们沿着山坡四处逃散。这一切小金宝当然不知道,她醉得像一摊酱。这一场斗杀没有结果,只在满山坡的纸钱中间横下了几具尸首。
关于这场械斗我知道得极其有限,我记得的只有一点,在太阳出山之前阿牛突然冲到小阁楼上来了,随后冲上来的还有阿贵。他们没有顾得上我,他们极其慌张地把小金宝从床上拖了下来,从楼上背到楼下去了。阿牛拉开南门,我注意到布满雾气的河面上飘荡着许多碗,每只碗里都有一只鲜红色的小蜡烛头。我们的石码头上靠了一只小舢板,阿牛把小金宝背上船,随后阿贵对我招了招手,示意我上船。我走上船,阿贵拉上船篷,把整个小船全盖严实了。我坐在船中央,透过一道缝隙看见桂香打开了大门,她为她的儿子戴着孝,她的脸在早晨的淡雾里依旧可见昨日的死亡痕迹。
小船离她远去了,我猜想桂香到死都没能弄清楚船里那一刻正躺着小金宝,那个给她带来无穷灾难的女人走得如她的来。突如其来,又突如其去。
小舢板从小河口拐了弯后进了大河,我顺着这个拐弯看见了小镇北面的小山,小山上布满了花圈与哭丧棒,它们被踩得一地,东一堆西一堆,呈现出一股比死亡本身还要丧气的不祥。有一只大棺材停在山坡上,还没来得及入土。这时太阳出来了,太阳照亮了那只巨大的棺材,只一闪,棺材和小山小镇就一同离我而去了。
小舢板行驶到中午时分在大河里遇上了一只大船。这时的小金宝已经醒来了。她趴在小舢板的船舷上,不住地说:“头疼,快停下,我头疼。”阿牛在船尾划桨,没有理她。阿贵则坐在船头,他坐得很肃穆,他的屁股旁边无缘无由地放着一把小手枪。我弄不清他是从哪儿弄来这个玩意的。小金宝把头伸到水面上,弓起身子大呕了一通,随后就歪在那里哼叽。她无力地掬起水,往自己的嘴里送。小舢板就是在她喝饱河水之后遇上那只大木船的。
阿贵站起来对大船挥了几下手,慢慢靠了上去。
一上大船我就惊呆了,大船的船头站的是铜算盘,大船的后舱里立的却是上海滩虎头帮的老大唐老爷。
我坚信小金宝一见到老爷酒全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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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往事 第九章(1)

有好多事要回过头来想。小金宝与铜算盘和老爷的见面就要回过头去重想一遍。他们在船上的见面平平常常,骨子里头却有意思。我第一眼看见老爷时就想,小金宝肯定又要大闹,她昨晚上就闹成那样了,见了老爷还不哭天喊地?可是不,小金宝就是没有闹。我现在才弄明白过来,全因为铜算盘站在旁边,小金宝这种时候在铜算盘的面前可没有底。她离开上海的那一个晚上宋约翰正在她的楼上,铜算盘知不知道,她可没数;铜算盘万一知道了有没有对老爷说,她也没有数,这样的时候小金宝可不能太放肆,她的小拇指头这一刻夹在人家的门缝里呢。
老爷和铜算盘的眼睛一如上海,看不出任何东西。只要他是个人物,眼睛里头一般总是漏不了事情。老爷见了小金宝只是笑,摸着光头,轻轻松松高高兴兴的样子。老爷站在船上,看不出受了重伤的样子。老爷的伤其实不轻,只不过总算稳下来了。小金宝走到老爷面前,老爷的脸上只有一股子久别胜新婚的喜气,别的再也没有什么了。小金宝表现得聪明乖巧,顺着久别胜新婚的意思和老爷一同往下走。小金宝抚着老爷的身子,用老夫老妻的口气说:“身子怎么样了?”小金宝说什么话都好听,说“身子”两个字尤具有一股子特别的味道。“身子”,这是最讨老爷耳朵好的两个字。老爷没有回答小金宝,把小金宝一同拉进了后舱。老爷的手一碰上小金宝的胳膊小金宝就有数了:不像是急于云翻雨覆的意思,老东西伤得不轻,身子骨还差火候。
老爷进舱后半躺在舱壁,他的身后靠着一床破棉被,小金宝瞄一眼不远处的小桌子,桌子上放着大大小小的药瓶,彩色小药片正躺在瓶子里红红绿绿。小金宝拿了药片给老爷喂了几颗,温柔地问:“我们还要去哪儿?”老爷笑了笑,和和善善地说:“陪你看看山,再看看水。”
老爷说完这话闭上了眼睛,他似乎猜得到小金宝还要追根刨底,文不对题地自语说:“先让他们闹,神仙打仗,凡人遭殃,凡人打仗,神仙收场——先让他玩玩。”小金宝喂下老爷一口水,用心仔细地品味老爷这句话里的意思,弄了半天也没弄出头绪来。
铜算盘从船头来到后舱,他的手上依然不离那只水烟壶。他的眼睛又深又阴地盯了小金宝一会儿,一开口却很恭顺,铜算盘说:“小姐,您早点让老爷歇着。”小金宝斜了他一眼,样子端得很足,但到底也不敢对他过分,说:“知道了——我们还要走多久,我们这是上哪儿?”
铜算盘低下眼,对小金宝说:“快了,我们去一块小岛,岛上就一个寡妇和她的小女儿。”铜算盘想了一想,又关照说:“到了岛上小姐可不要乱跑,没有老爷发话,任何人不能上岛,任何人也不能离岛——小姐您再委屈几天。”
小金宝的脸上浮上不开心的神情,她听得明明白白,铜算盘关照与恳求她的话,骨子里全是警告和命令。
铜算盘补了一句:“快了,要不了几天,老爷会带我们回上海的。”
从后来的事态发展看,这话里的意思可多,这话让小金宝忽略了,真是她的不该。
铜算盘从小睡中醒来,眯起一双老眼。他的目光透过木板缝隙向外张望,他的目光又混沌又闪亮,让人老是不放心。铜算盘自语说:“到了。”小金宝对着缝隙张望了一阵,没看到东西,命令我说:“把门打开。”我跪在舱门口,一座孤岛正沿着我的错觉向我静然逼近。岛上长满芦苇,绿绿的挺挺拔拔。芦苇的修长叶片全是年轻的颜色,在晚风中整整齐齐,风一吹,这种又整齐又错落的植物景观即刻涤荡了大上海的杀气,贮满了宁静、温馨与人情味。我爬出舱门,万顷水面烟波浩淼。天高水阔,上上下下都干干净净。

上海往事 第九章(2)
小金宝紧随我出来,却没有过多地打量孤岛。她回过头去,夕阳正西下,在水与天的接头处留下华彩云带。这样的画面在她的眼里有点不真实,山山水水反成了她心中的一种幻境。小金宝深吸一口气,水面空阔,但没有巨澜怒涛,江南水面千闪万烁的是粼粼波光,那些细碎的波光像液体的金子,一直流溢到目光的尽头,尽头是远山的大概,雾一样缥缈,不真切。
打了赤膊的船工说:“老爷就是会享福,这个岛真是不错。”另一个船工接了话茬说:“等我在上海发了财,数洋钱数得胳膊酸了,也找个岛来歇歇手脚。”打赤膊的说:“这么好的岛,该起个名字。”这时候铜算盘正扶着老爷出来,打赤膊的说:“老爷,这岛叫什么名字?”老爷眯眼只是望着不远处的芦苇,随口说:“上海滩。”另一个船工讨好地说:“这地方叫上海滩,我们这些阿狗阿猫也能当老爷了。”几个水工一阵哄笑。老爷自言说:“老爷我在哪,上海滩就跟到哪。”水工就止住笑,弄不懂老爷话里的意思。小金宝瞄一眼老爷,感觉老爷的话每个字都像吊吊虫,沿着她的耳朵往里头爬。
木船泊在了小岛的西端。船一靠岸阿贵和阿牛就跳进了水中。他们从船头拖下一块跳板搁在芦苇丛中的木质码头。我立在船头,隐隐看见芦苇丛中有一个草屋的屋顶,看上去又大又旧,草屋的顶部停着许多鸟,它们安安详详,认真地张望、叨毛,清除趾甲。草屋的屋顶仿佛陷在芦苇丛中,看上去有些不踏实,小金宝从后船舱钻出来,扶着我的肩膀,颤巍巍地上了岸。老爷没有让人扶他,他背着手,在跳板上面胜似闲庭信步。我站在一边,我突然发现老爷走路的样子中有了点异样,他瘦了许多,脚步踩在木板上也不如过去那样沉着有力了,有些飘。老爷走到栈桥上来,我顺势跳上岸,栈桥曲曲折折的,一直连接到大草屋。栈桥看上去很少有人走动,粗大的木头被日晒夜露弄得灰灰白白,中间开了极大的裂缝。栈桥的两边是几只弃船,粗细不等的铁链被接得形状古怪,铁链的外边则是几只铁锚,铁锚的大铁钩张牙舞爪,有一种说不出的嚣张。
我望着这几只铁锚,总觉得它们与上海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内在关联。它们通身漆黑,时刻决定或控制着事态的进程。
那座大草屋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了。你说谁能想得到,唐府在上海滩的恩恩怨怨,最终没有在上海滩收场,却在这个孤岛的大草屋里了结了。我又要说那句老话,这全是命。这话我说过多少遍了?那时候我离开家才几天?冲着上海去的,在上海屁股还没有焐热,匆匆又到了小镇上,没两天却又回到乡下了。我转了一大圈,又转到乡下了。可有一点不一样,没能转到最初开始的地方。命运就这样,过了那个村,就再也不会有那个店。
这座大草屋我可以说熟透了。但我敢说,这样的草屋只是唐家无数草屋中的一个。每一座这样的草屋都深藏着大上海,深藏着虎头帮或唐府的最终结果。可惜我那时候不知道。老爷的话真是说得不错,老爷我走到哪,上海滩就跟到哪,这话不过分,不吹牛,实实在在的一句。大上海的事就这样,结果在上海,起因往往在别处;起因在上海,结果则往往在“大草屋”。这也是大上海不易捉摸的缘由。

上海往事 第九章(3)
大草屋就在我们面前,许多人的命运将在这里彻底完结。
我走近大草屋,才发现大草屋是分开的,南北各两间,中间是一个大过道。从大过道向上看去,上面还有一层。所有的木料用得都很浪费,又粗又大。过道的四面木墙上挂着许多农具与渔具,依次排着锹、钉钯、虾篓、鱼篼、锄头和几只马灯。这些东西很旧了,与其说放在那儿不如说扔在那儿。上面积了一层灰,手一碰就是一只手印。小阁楼上放着好几只大木箱,猜不出里头塞了些什么,那些干稻草也旧得不成样子,一点金黄色都找不到,到处都是干灰色,透出一股子霉味。
老爷走进南边的第一道门,第一道门内阿贵和阿牛匆匆打扫过一遍,厚厚的积尘刚扫去不久,黄昏的空气中厚厚的粉尘飞来荡去,传出一阵阵极浓的陈旧气味。床上干净些,干净的被子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拖出来的,平平地摆在床上。老爷进门后看了一转,看见铜算盘和小金宝跟了过来,松了口气,缓缓躺在了床上。老爷望着屋顶只是大口喘气。我立在门口,铜算盘和小金宝慌忙走上去,一个为老爷宽衣,另一个往老爷的后背垫被子。他俩无声无息,手忙脚乱却又井然有序。老爷长叹了一口气,说:“年纪不饶人,也晓得疼了。”铜算盘侧过头对我说:“去把最大的白布袋解开来,里头的一个红木箱子,小心点,全是老爷的药。”我再次回到栈桥,远远地看见大木船已经离开了码头。大木船被夕阳的余晖和水面的反光笼罩了,在我的眼里弥漫开浓郁的伤心气息。我感觉到脚下的孤岛就此与世隔绝,与二管家划分到另一世界里走了一回。
我走到阿牛的面前,阿牛的肩上扎着那只白色大布袋,正扭过头和阿贵说话。他一边模仿小金宝妖冶的步行模样,一边说:“小娘们,走路走得真有花样。”
我把小红木箱搬进屋,听见小金宝对着铜算盘抱怨:“这么小的单人床,怎么睡得下?”铜算盘装着没听懂她的话,说:“老爷一个人睡,差不多了。”
铜算盘说得慢条斯理,又无懈可击。小金宝无奈地望着他,反倒不好意思把话挑破了。
“我住哪儿?”小金宝不甘心地问。她可不傻,她想靠近老爷,摸摸老爷的底。
“小姐睡隔壁。”铜算盘依然装着听不懂话里的话,挪过老爷的小木箱,动作不紧不慢。小金宝回眼望老爷,老爷闭上眼,天知道他听见了没有。
铜算盘打开箱子,取出一团白白新新的药用棉花,对门后头努努嘴,说:“去把棉花扔了,绷带洗洗干净。”我吸了吸鼻子,突然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脓血腥臭,我拉了拉门,看见地上放了一大堆脏棉花,上头黏着黑色血污。
我小心捡起来,不声不响往门口走。
“别扔到水里去,”老爷突然转过头,睁开眼,望着我说,“没用的东西都埋进土,这是唐家的规矩——记住了?”
我望着脚尖,回话说:“记住了。”
我提着锹出了门,走到了离屋很远的一块空地。我蹲在草地上,埋完了老爷的血棉花。我的手上握着一把小铲锹,失神地拍打新土。天擦黑了,吹起傍晚的风。我机械地拍打新土的过程中突然记起了二管家,我挖了几块土,垒成海碗口大小的一块小坟墓。四周响起芦苇的沙沙声,我腾出手把小坟墓拍得极光滑,土有点凉了,一手的秋意。我涌上了哭泣的愿望。我忍住泪,长叹一口气,有些不放心地往四处看了看,意外地发现七八丈远的地方站着一个小女孩。她的身影在逐渐变浓的暮色里有点模糊。我站起身,和那个小女孩隔着七八丈远的距离对视了好大一会儿,这时候草屋门前站着一个妇女,那个女人叫一声“阿娇”,小女孩就回过头。我看见那个女人朝小女孩挥了一回胳膊,动作很猛。小女孩一边回头一边小跑而去,给我留下了一大块暮色空白。这一切有点像梦。我茫然地望着这梦,风把她的衣角撩起来,只有二管家的眼睛在我的想像中一个劲地炯炯有神。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九章(4)

小金宝端着盏小油灯沿着过道向东走去。她走向了“隔壁”。过道里有些风,橘黄色小火苗像一只豆子,柔柔地晃了几晃。小金宝用手护住火苗,站在自己的房门前显得神不守舍。小金宝朝东西两个过道口看了一眼,过道口的黑暗把她夹在了中间,一股极浓的孤寂涌向了小金宝的心中,这股孤寂像夜的颜色,拉出了无限空间。小金宝推开门,木头###了一番,反身就掩上了。屋里除了一张床和床头的一张方杌子,几乎空无一物。
小金宝放下灯,顺手提了床上的棉被。几种混合气味直冲她的鼻尖。小金宝重重扔下棉被,被里子反过来了,露出了点点斑斑。小金宝大声喊道:“哪里能睡?这被子哪里能睡?上面什么都有!”没有人接她的话茬。孤岛之夜没有半点声息,只剩下听觉在夜的平面梦游。
小金宝站立了片刻,赌了满腔怨气一屁股坐在了床上。是一张竹床。竹床的劈啪声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僵直了上身,劈啪声正像一串串鞭炮绵延到听觉的边缘。小金宝叹了一口气,无聊袭上心头。她静坐了一会儿就开始摇晃身子。竹床的吱呀声成了小金宝孤寂之夜里的惟一陪伴。小金宝晃出了乐感,越晃越快,越晃力度越大,竹床的###发出了逍遥城里的爵士节奏:嘭嚓、嘭嚓、嘭嚓……
木板墙敲响了。是老爷。声音不大,但透出一股子严厉。小金宝的身体戛然不动,僵在那里。她伸出下嘴唇呼出一口气,额前的刘海被吹得活蹦乱跳。她的眼睛翻了上去,努力观察刘海欢跳的模样。弄不两回,终于又腻烦了,重重吹灭了小油灯,和衣倒在了床上。
但她不能入眠。风尘女人最可怕的敌人是夜间的寂寞。寂寞是一大群多节软体动物,从夜的四周向小金宝蠕动而来了。她辗转反侧,小竹床发出了一阵又一阵尖锐噪音,像哑巴的梦呓,意义庞杂却又不知所云。木板又被敲响了,这一次不在墙上,而在木门。铜算盘敲完了门轻声说:“小姐,早点睡吧,老爷嫌烦了。?**野汛不涣?”小金宝在床上说,“这哪里是床,是收音机!”“明天吧,小姐。”铜算盘在门外说,“赶了一天路了,老爷也困了。”
今晚不能入睡的不仅仅有她,还有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弄的,一看见老爷,就特别地想念二管家。这种思念让我难以入眠。
我坐在阳台上,半个孤月正悬在夜空,我远远地看见阿贵瘦长的身影静立在栈道那端,守护警戒着。小金宝轻手轻脚走到阳台上,半仰着脸,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刚想坐下来,一团黑影却从身边站了起来。小金宝吓了一跳,倒吸一口气,脱口低声说:
“谁?”
我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地说:
“我。”
小金宝松了一口气,问: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去睡?”
我望着她,她的脸上有许多月光,月光氤氲在她的脸上,使她的面庞白中透青,如剥了皮的葱根。我站了片刻,静穆地转过身,准备去睡觉。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说:“你站住。”我就站住。小金宝走上来一步,口气软了,对我说:“我睡不着,陪我坐一会儿。”我只是望着小金宝的影子,她的影子在墙与地板的连接处被折断了,拐了个直角,给人很不吉祥的印象。我弄不懂凶猛的小金宝怎么会给人这么一种倒霉的感觉的。
月光有点冷,虽说是夏末,月亮依然遥远得像块冰。小金宝坐了下来,两只胳膊抱紧了小腿,说:“在想什么?”小金宝的下巴搁在膝盖上,每说一个字脑袋总要往上做一次机械跳跃。我望着远处的水面说:“没有想什么。”远处的大片水面闪耀着伤心的光。小金宝叹口气,默默不语了。小金宝突然说:“臭蛋你会不会爬树?”

上海往事 第九章(5)
我绝对料不到小金宝会问出这样的话,有些猝不及防地说:“会。”
“你常爬什么树?”
“桑树。”我说。
我的“桑树”一出口,小金宝的脸上非常意外地松动了,她的脸在月光底下露出了疲惫乏力的欣喜。
“我也爬过桑树。”她说。
“你怎么会爬树?”我说。
小金宝没有接我的话,却抬起头,目光飞到月亮那边去了。“我们家门口有两棵桑树,”小金宝说,“那么高、那么大,油光光的,村里人都说,我们家要出贵人的。”小金宝说话时脸上浮上了浓重的乡村缅怀,这样的缅怀让人心酸。小金宝说:“一到夏天,满树的桑葚子,往树下一站,满天有红有绿。全村老小都来吃,我们就爬到树上去,一吃一个饱。”小金宝咽下一口唾沫,她一脸的馋相让我觉得真实可近,我跟着她,也咽下一大口。“你也是乡巴佬?”我意外地问。小金宝的眼风恍恍惚惚地飘过来,无声一笑,拎起我的耳朵轻晃两下,说:“乡巴佬小金宝。”我歪了歪屁股,往小金宝这边挪了挪,轻声问:“你家在哪个村?”我问话时上身倾了过来,墙上的影子像一只狗。小金宝说:“别问了,臭蛋,你不许再往下问。”我闭了嘴,仔细详尽地重新打量眼前的乡巴佬小金宝,想起了我的姐姐。我甚至看见姐姐打完猪草爬上那棵桑树时的馋样,屁股后面补了两块大补丁。我望着她,想起了我的姐,这个念头稍纵即逝,不可告人,又幸福又凄惶。接下来的沉默让我茂盛的内心活动拉长了,收不回来。
“臭蛋,你到上海来做什么?”
“挣钱。”
“挣了钱呢?”
“回家开豆腐店。”
“你以为你能把上海的钱挣回家?”
“……我能。”
“臭蛋,上海的钱,是个怪东西,是不肯离开上海的,要不你就别挣它,要不你就别带它走,你要硬想把它带走,它就会让你把命留下来。”
我望着她,没有开口。关于钱,第一个教导我的是二管家,第二个是老爷,现在又成了小金宝。
“臭蛋,等回到上海,我给你钱,拿了钱你立即就回老家。”
“我不。”
“上海有什么好?”
“我还要给二管家报仇,老爷说,他的眼在地下还睁着呢。”小金宝不吱声了。小金宝突然龇着牙训斥道:“二管家!你就学他,死在上海好了!”
我弄不懂她怎么又不认人了。
“去去去,挺尸去!”小金宝不耐烦地对我送出了下巴。
我静静站起身,一个人往屋里走去。我走到老爷的房门前,老爷的屋子里没有灯,仅有一点月亮的反光。但我脚下的木板感到了一阵极细小的振动,好像有一个身体很沉的人在他的屋子里挪动脚步。这个人不可能是老爷,他的身子骨走不出那种分量。我走上去,从门缝里看见极暗的月光把一个人的身影投射在木墙上,这个身影又高又粗,如一张黢黑的剪纸贴在木墙上。我的心猛然收了一回,急急忙忙离开了。进门之前我回头看一眼小金宝,小金宝正托着下巴,远远地望着一汪湖水。
我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了。
晨光从木板格子之间斜###厨房。锅铲瓢盆静然不动,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安闲派头。我卧在床上,对着锅灶愣了一会儿神,从小木床上爬了起来。
我打开门,双手撑在门框上。南面的草坡上阿娇和她的母亲正提着一只竹篮向这边走来,老爷的白色绷带正在半空中纷飞,阿娇的母亲翠花嫂身穿蓝色上衣,土蓝色上衣镶了白边,这道白边与发髻上的一块白布标明了她的寡妇身份,她的这种装扮在早晨的草地上散发出悠久的丧夫气息,有一股脱不掉的倒霉样。阿娇一眼就认出我了。阿娇先看了我一眼,紧接着又看她的母亲,她的这种眼神交替蕴藏了昨日黄昏里诸种精微的细节。翠花嫂没有理会她的女儿,她笑着爬上了大草屋的木质阶梯。

上海往事 第九章(6)
阿牛在过道的那头向这边伸出一只大巴掌,示意她们止步。他的神态里有一种过于隆重的严峻,仿佛阿娇和她的母亲是一对红颜杀手。阿牛走到老爷的门前,还没有敲门,先对门板堆上笑,而后才轻轻地敲了两小下。
门缝里探出铜算盘的瘦脑袋。他客客气气地朝阿娇她妈迎了上去,是那种大上海人才有的客气。铜算盘接过竹篮,撩开竹篮上面的白色纱布,仔细打量着里头的东西。
铜算盘慈祥地拍拍小阿娇的头,说:“真是个小美人。”他一边说话一边从竹篮里摸出筷子,夹起一口咸菜就往阿娇的嘴里喂。
“阿叔,她吃过了。”翠花嫂显然不明白铜算盘的心思,也客客气气地说,“不知道有人来,上次的咸菜才好呢,都吃了,过两天再给你们腌。”
铜算盘听不进她的殷勤,笑得一脸是皱,他又喂下一口饭,问:“叫什么?”
阿娇忽愣着一双眼,说:“阿娇。”
“阿妈呢?”
“翠花。”
铜算盘拿出一块米饼,掰下一块,塞到阿娇的唇边:“阿娇几岁啦?”
“九岁。”
“这米饼不太好吃。”翠花嫂又歉意地说,“火也大了,明天我……”翠花嫂一看就是个过于热心的人,对别人总觉得没能尽意。
“呵,九岁。”铜算盘对饭菜放心了,直起了身。
身后响起了木质枢纽的吱呀声。小金宝歪歪斜斜地拉开门,站在了房门口。她依在门框上,一手叉腰,一手撑着另一条门框,显得松散懈怠。小金宝斜了翠花嫂一眼,回过头打量她的女儿。阿娇的嘴里衔着一口米饼,只看了小金宝一眼就不动了,目光定在了那里。小金宝的鬈发耳坠戒指手镯高跟鞋和一身低胸红裙在阿娇的眼里拉开了城市繁华的华丽空间。阿娇的鼻尖亮了,干干净净的目光里闪耀起干干净净的美丽憧憬。铜算盘提起竹篮对翠花嫂说:“翠花嫂,你等一下。”铜算盘无声无息地回老爷的屋里去了。
我站在我的房门口,小金宝依在她的房门前,过道口站着翠花和她的女儿阿娇。
小金宝斜望着阿娇,下巴却向翠花嫂歪过去:
“是你什么人?”
“我女儿,”翠花嫂说,“阿娇。”
小金宝抱住胳膊说:“小丫头鼻子是鼻子眼是眼,哪一点像你?是我女儿。”
翠花嫂没听过这么不讲理的话,拉过阿娇,赔上笑说:
“再像你,也修不来你那样的小姐命。”
小金宝没开口,就那么凝神地望着小阿娇,像照镜子,回到九岁了。阿娇却望着小金宝,她的眼在展望未来,想像自己长大的脸。
小金宝说:“把女儿借给我玩两天,解完了闷再还你。”
翠花嫂讪笑道:“小丫头没见过世面,就怕她惹小姐生气。”
小金宝不理会她,径直走到阿娇面前,蹲下来对阿娇问:“阿娇,是我好还是阿妈好?”
阿娇的嘴巴躲到胳膊弯里去,只在外面留下一双笑眼,她看了我一眼,然后交替着看小金宝与阿妈,不知道怎么回话。
小金宝摸着她的脸说:“阿娇,长大了做什么?”
阿娇眨巴一下清澈的大眼,羞怯地说:“到大上海,也像姨娘你这样。”我心里就咯噔一下。我记起了槐根关于大上海的话,预感到又一个轮回开始了。
“小阿娇真乖。”小金宝意外得到了“姨娘”这个称号,高兴地对翠花嫂说:
“我喜欢这丫头,你男人要不死,再给我多生几个。”
翠花嫂垂下眼睛,没说话。

上海往事 第九章(7)
小金宝凑到翠花嫂的身边,问:“你住这儿几年了?”
“好多年了。”
小金宝放眼看了看远处,说:“这里怎么能住,闷不闷?我才来就闷死了,住长了可要出毛病的。”
“习惯就好了。”
“这里就一样好——”小金宝伸过头来,压低了声音说,“偷男人方便。”
翠花嫂红了脸,说:“小姐……”
小金宝自己先笑了,咧开嘴说:“反正没人,多自在,多痛快?一天偷一个——你明天就偷。”
翠花嫂的目光羞得没处放了,低着头说:“小姐,怎么能说这种玩笑话。”小金宝却认真了,说:“什么玩笑,我可不开玩笑,你要不敢,我叫人来偷你,怕什么,你反正不是黄花闺女。”
翠花嫂实在羞得不行了,回过头。她一眼睛见了阿娇,阿娇正专心地听她们说话。
翠花嫂有些恼羞成怒,对阿娇说:“去去去,一边去。”
阿娇笑了笑,走到了我的身边。小东西是个人精,她好像什么都明白。阿娇拉着我的手说:“我带你去抓鱼。”

小金宝这人,就这样,什么事来得快,去得也快。对谁都这样,对什么事都这样。你想想,槐根的事多大,离开断桥镇前的那个晚上她是什么样,可一见到老爷,她又换回去了。她这个人,面孔太多,要想找一副永久的面孔把她固定起来,就难了。她这样的人,大上海摸爬滚打出来的,总想着能让自己和世道靠近起来。世道是个什么东西?什么东西比它变得还利索?小金宝的亏在这上头可是吃大了。不过我倒是实实在在地觉得,她这人不坏。至少我现在来看是这样。有些人就这样,小时候看着他恨不得拉尿离他三丈,可老了回忆起来,觉得他比大多数人真的还要好些。
百无聊赖的小金宝领着我来到了小岛南端。芦苇茂密而又修长,像小金宝胸中的风景,杂乱无章地摇曳。一条乱石小路蜿蜒在芦苇间,连着一座小码头。小金宝意外地发现岛南的水面不是浩淼的湖面,而是一条河,四五条马路那么宽。对岸山坡上的橘林一片葱郁,半熟的柑橘悬挂于碧绿之中,密密匝匝,有红有绿。小金宝说:“那是什么?”我告诉她说:“橘子。”
一条小船靠在小码头旁的水湾里头。小金宝对着小船望了好半天,突然说:“臭蛋,你会不会划船?”我猜出了小金宝的心思,点了点头。小金宝使了个眼神,两个人弯着腰,神神叨叨解开桩绳。我把竹篙子插到船头的底部,一发力,小木船就飘了出去。我手执竹篙,身体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稳稳当当落在了船头。
两个人还没有来得及高兴,芦苇丛中突然横出一条小舢板。划船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面色严峻,一身黑,左脸长了一只黄豆大小的紫色痦子,头上戴着一顶苇皮草篷。小伙子说:“回去。”小金宝紧张地问:“你是谁?”小伙子说:“你们回去!”小金宝呼地就站起来,木船一个晃动,小金宝的小姐尊严没能稳住,不得已重又蹲下身去,大声说:“知道我是谁?”紫痦子对她是谁不感兴趣,只是绷着脸说:“老爷说了,他不发话,谁也别想来,谁也别想走。”小金宝指着小岛大声说:“这是哪儿?你当这是坟墓!我又不是埋在这儿的尸首!”紫痦子绷着脸说:“回去。”
又是一轮孤月。又是一个寂静空洞的夜。芦苇的沙沙声响起来了。这种声音渲染放大了小金宝的虚空。她望着灯芯,灯芯极娇媚,无法承受晚风之轻,它的腰肢绵软地晃动,照耀出小金宝眼风中的失神与唇部的焦虑春情,小金宝在过道里站了片刻,阿贵远远地坐在阳台上。小金宝四处打量了一回,一个人走向南面的草地了。我正在厨房里认认真真地抠着脚丫,小金宝刚过去不久我的房门就被打开了,进来的却是铜算盘。铜算盘进屋后四处张了几眼,从墙根处取过一把绛红色的油纸伞,塞到我怀里,说:“跟过去。”我看了看窗外,不像是下雨的样子,铜算盘一定看出我的愣神了,小声说:“岛上水汽大,别让小姐在夜里受了凉气。”我听得出铜算盘的话不全是实话,可我不敢多问,翻了他一眼,抱了雨伞跟在小金宝的身后走出去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九章(8)
翠花嫂家的大门关死了。只在窗口漏出几点光亮。小金宝沿着光亮走过去,突然听见屋里传出了极奇怪的鼻息声。这个在床上床下爬滚多年的女人从这阵鼻息里敏锐地发现了情况。她小心地贴墙站住,蹲下来,从地上拾起一根小竹片,悄悄拨开了窗纸。小金宝的目光从小洞里看过去,只看见翠花嫂的脸和她的衣领。她的衣领敞开了,肩头却有一双手,很大,布满了粗糙血管。那只手不停地给翠花嫂搓捏,关切地问:“是这儿?这儿?好点吗?”翠花嫂半闭着眼,她的脸半边让灯光照红了,另半张脸在暗处,但滋润和幸福却满脸都是。翠花嫂一定让那只手捏到了舒服处,嘴里不停地###。
这个巨大发现令小金宝激情倍增,她###无比地把一只眼对着那个洞口,贴得更近了。那双手离开了翠花嫂的肩,那个人也绕到翠花嫂的面前来了,小金宝明白无误地看见了一个男人的背影。男人正脱下灰条子上衣,露出结实的背。翠花嫂的脸对着窗户,她的一双眼在灯光下有意思了,烟雨迷蒙起来。翠花嫂把手放在男人的前胸,说:“怎么来这么早,岛上来人了,你怎么来这么早?”男人没有说话。小金宝看见男人抬起了两条光溜溜的胳膊,开始解翠花嫂膈肢窝下面的第一只纽扣。小金宝随着男人的胳膊慢慢把手向胸前摸过去。她的胸无端端地起伏起来。她站起了身子。我看见小金宝的身体直直地僵立在灯光前面,心里禁不住紧张,但又不敢上去,死死咬住一只指头。我看见小金宝走到了门前,寂静的夜里突然响起了两声敲门声。“——谁?”屋里传出了翠花嫂的声音。“是我,”小金宝说,“你别熄灯,是我。”门里就没了声音了。好半天屋里才说:“什么事小姐?明天再说吧。”小金宝说:“你在数钱吧,我不跟你借钱的。”门好不容易开了一条缝,翠花嫂端着油灯站在门口,一手扶着门。小金宝一眼就瞟见翠花嫂上衣纽扣扣错了地方,故意装着没看见,小金宝在灯光下粲然一笑,说:“还没睡哪。”翠花嫂说:“就睡了。”小金宝死皮赖脸地挤进去,在灯光底下可怜巴巴地突然叫了一声“嫂子”。“嫂子,”小金宝娇媚媚地说,“陪我说说话。”翠花嫂紧张地立在那里,想四处张望,却又故作镇静。小金宝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却慢慢地坐了下去。翠花嫂“嗳”了一声,却又说不出话来。翠花嫂说:“我,我哪里会说话。”小金宝笑眯眯地望着翠花嫂,斜了一眼,拖着声音说:“嫂子,你瞧你。”就这么和翠花嫂对视,翠花嫂慌神了,小金宝双手撑在###上,慢腾腾地站起来,说:“嫂子不想理我,就算了。”说着话就往门口走。翠花嫂松了一口气,小金宝却又站住了,回过头从翠花嫂的手里接过小油灯,说:“都忘了,我跟嫂子借件衣裳,好不好?”小金宝端着灯竟直愣愣地朝翠花嫂的房间走了过去。小金宝走到房门口,一眼就看见了搁在小方凳子上头的灰条子上衣,肩头打了一只补丁。她立住脚,翠花嫂还没有开口,小金宝笑着却先说话了,说:“你瞧我,城里头过惯了,一点也不懂乡下的规矩,怎么好意思进嫂子的卧房?”翠花嫂听这话僵硬地笑起来,说:“进来坐坐吧,进来坐坐吧。”她这么说完了才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早就撑在门前了,堵得结结实实。小金宝通情达理地说:“不了,嫂子给我随便拿一件吧。”翠花嫂的房间里咕咚响了一阵,小金宝站在堂屋里,捂着嘴只是想笑,翠花嫂慌乱了半天,唠唠叨叨地说:“找到了,找到了。”小金宝接过上衣,故意慢吞吞地打量了一回,正过来看,又反过去瞧。“针线真不错,嫂子的手真巧,”小金宝说,“我要是男人,就娶嫂子,才不让野男人抢了去!”

上海往事 第九章(9)
小金宝从翠花嫂家出来时拎着上衣开心地狂舞。我蹲在草地上,弄不明白什么事会让小姐这么开心。小金宝走到我的面前,紧闭着嘴只是闷笑。阿贵这时候从远处走了过来,把我们吓了一大跳。阿贵低声说:“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小金宝不理他,一手捂着嘴一手拉着我就往大草屋奔跑,我回了一次头,看见阿贵的身影像故事中的鬼魂,开始在草地上晃动。
小金宝进屋之后我的眼睛差一点炸开了。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竟然在这个夜里、在这个小岛上看见郑大个子。我收好雨伞,走到窗口,意外地发现阿贵从翠花嫂那里回来后正在与一个大个子耳语。大个子的影子很黑,但看得出梳了个大背头。他一边点头一边听完阿贵的话,转过身带了几个黑影朝南边走过去了。他一走动我就认出来,就是郑大个子。到了这个份上我也才想起来,前天晚上在老爷屋里的巨大黑影正是郑大个子。他一直就在这儿。他到这里干什么?岛上到底要发生什么事?
小金宝似乎睡得不错,一早上起来神清气爽。她没有在屋里洗脸,一直走到了湖边。她在湖边清洗完毕,开开心心地沿着栈道往这边走。阿贵和阿牛正在阳台上小声说话,阿贵不停地用手比划些什么,神情有点紧张,阿牛只是不住地点头。
我提着一只布包站立在老爷的房门口。过了一会铜算盘从门里侧着身出来。他随手关上门,从我的手里接过东西。我陪铜算盘走上栈道,小金宝迎了上来。小金宝冲着铜算盘不解地问:“这是上哪儿去?”铜算盘赔上笑说:“小姐,老爷吩咐我先回上海,办点事。”铜算盘想了想,关照说:“小姐,你让老爷再静养几天,过两天老爷就要回去了。”小金宝听了这话脸上就有颜色,没有说话,只是往前走,快靠近老爷房门时小金宝大声说:“都###了,让我一个呆在坟墓里头!”她的口气里带着很大的怨气,我猜想这句话是冲着老爷的耳朵去的。铜算盘走到芦苇丛边拍了两下巴掌,一条小舢板就漂浮过来了。
那时候我们都蒙在鼓里。其实铜算盘回上海是一个极重要的迹象:在老爷与宋约翰的这场争斗中,老爷即将“和牌”了。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小金宝的命运已经全安排好了,只是方式和时间问题。老爷和宋约翰之间的斗法,我这辈子可能也弄不清楚了,我能知道的只是眼前的事。铜算盘刚一走,岛上就出事了。
太阳偏西了,照耀出秋日苇叶的青黄色光芒。天空极干净,没有一丝云层,蓝得优美、纯粹,蓝得晴晴朗朗又湿湿润润。天空下面的湖面碧波万顷,阳光侧射处如一张巨大锡箔,反弹出水面的活泼波光。
阿娇和我蹲在码头洗衣裳。我们的举手投足里夹杂了劳作与游戏的双重性质,水珠子在我们的手边欢愉跳跃。小金宝穿着翠花嫂的旧衣裳从栈桥上走了过来。步履里充满了女性有关陌生服装的新鲜感与满足感。小金宝一路走到码头,笑盈盈地望着我和阿娇。阿娇一抬头就从小金宝的身上看见了阿妈的衣裳,顿时觉得这位姨娘和她靠近了,乐得咧开了嘴,露出一口雪白的小米牙。阿娇说:“姨娘,你怎么穿我妈的衣裳?”小金宝问:“好不好看?”阿娇说:“好看。”“像不像你阿妈?”小金宝走得靠近了些,大大咧咧地说:“阿娇,往后就叫我阿妈,见了你妈叫姨娘。”阿娇笑着用胳膊肘捂住嘴,幸福地瞟一眼我,在胳膊肘里说:“我不。”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上海往事 第九章(10)
我低下头又搓一阵衣裳,拧干净,放到竹篮里头。阿娇突然说:“姨娘,你教我唱歌吧,臭蛋哥说,你歌唱得好。”小金宝瞄了我一眼,哄着阿娇说:“臭蛋骗你呢,我那是瞎闹,唱得不好。”阿娇走上来拽住小金宝的上衣下摆,说:“姨娘你教我。”小金宝坐下来,说:“唱歌呢,要唱那些心里想唱的歌,要唱那些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歌。阿娇你喜不喜欢唱歌?”阿娇说:“喜欢。”小金宝说:“那你就唱给姨娘听,唱得清爽、干净,姨娘就教你。”阿娇有些忸怩,小金宝顺手掐下两根黄黄的狗尾巴草,给阿娇做成两只小手镯,套在阿娇的腕弯上。阿娇羞得很幸福,看了我一眼,唱道:摇啊摇,摇到外婆桥。阿娇会唱这首歌出乎我的意料。这样的歌在我的家乡人人会唱,我一直以为它就是我们家乡的曲子,没想到小阿娇也会唱。
更出乎我意料的是小金宝也会唱。
小金宝给我使了个眼神,用巴掌打起拍子,我也只好参进去,三个人一同唱起了这支歌: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叫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小金宝打着拍子,脸上笑得又灿烂又晴朗,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那种,是从心窝子里头流淌出来的那种,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那种,如同水往低处流一样顺畅柔滑,不可遏止。我望着小金宝,放松了,小公鸡嗓子也加大了。小金宝的双唇一启一闭,没有声音,但我知道她唱得一个字都不错。这时候太阳极柔和,在夏末的植物上打上了一层毛茸茸的植物光晕。刚打苞的芦花花顺着风的节奏飘动起来,又柔又韧,一副不愁吃不愁穿的悠闲模样,幸福得要死。
阿娇唱完了就羞得不行了。她扑到小金宝的怀里,说:“姨娘你教我唱大上海的歌。”小金宝疼爱地摸着阿娇的头,喃喃自语说:“阿娇唱得好,比姨娘唱得好,阿娇你唱得真好。”小金宝的神走远了,我怎么也琢磨不透这个凶狠的女人这会儿在想些什么。她就那样散了神,###着阿娇的头,嘴里重复着那句话。她的这种样子反而让我感到不踏实。习惯了她的立眉竖眼,她这样温柔起来反而让人觉得不踏实,好像要发生什么大事情。
出于一种神示,或者说出于我对意外事件的强烈预感,可怕的事情说来就来。我从小金宝的脸上移开目光,看着码头旁的清冽水面。这一眼要了我的命,我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来得及退却就僵在了那儿。我看见了两条腿。是死人的两条腿,正在水面缓慢地随波逐流。小金宝从我的脸上立即发现了异样,她本能地搂紧阿娇,回过了头去。小金宝一回头整个湖面哗啦一下就倾斜了过去。小金宝一把拉过我,把两只小脑袋一同埋在了她怀里,小金宝再一次回过头,尸首漂过来了,卧在水上,手脚全散了架,漂漂浮浮。尸首的身上穿了一件灰条子上衣,右肩上打了一块灰布补丁。小金宝猛然张开嘴,脸上就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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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往事全文阅读 作者:毕飞宇 《上海往事》由www.61k.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上海往事全文阅读页面。

三 : 西北往事全文阅读 作者:张学东

西北往事全文阅读 作者:张学东 《西北往事》由www.61k.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西北往事全文阅读页面。
少年成长过程的隐秘心事:西北往事(选载) 作者:张学东


成长的苦恼在《西北往事》中
众评论家热捧、《作家》首推的长篇小说《西北往事》好读又深刻地揭示着生命之痛。一个承受着政治和经济双重压力下的家庭,几个生活在这个家庭里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在主人公“我”的眼里,姐姐蓝丫是狼,哥哥是狐狸,早年丢失的弟弟是一只懵懂的蝌蚪。为了生存,为了争夺一点可怜的更为有利的生存条件,他们几乎用尽心计,也用锋利的爪子和牙齿。他们伤害别人,同时也被别人伤害。哥哥的告密,蓝丫的偷窃,既让人感到付出和得到的不成比例,也让人感到得到的不易。糖的滋味是甜的,可与糖的滋味联系在一起的,对于蓝丫来说却是母亲和哥哥的一通拷打和不期而至的初潮,在“我”则是对母亲的私情和弟弟的丢失的种种疑惑。孩子们终究要在与成人世界的交往中逐步成长的,这部长篇小说首先让我们看到了关怀与伤害、教育与欺骗,孩子们在分辨、接受与拒绝中逐步成长,这样的作品不仅是孩子们成长的教材,也可以启发成年人的反思。
《西北往事》里与普遍的物质贫穷相伴生的,是更为普遍的一种精神贫穷:小说里这一家人周围,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在情感世界里倍受侮辱与损害,心灵深处全都伤痕累累。那个温柔的南方女孩林秀秀,她先后被两个男人所抛弃,最后又因绝望而自杀(亦或是被负心的男友所杀?);文静善良的女孩罗杨,由于她的父亲坐牢、母亲精神失常而在窘迫中苦苦挣扎,直至后来慢慢地走向一蹶不振;“我”母亲的情人被“我”父亲整治成了当地著名的瘸子;“我”哥哥狠心地抛弃了林秀秀之后又被食品厂的另一个姑娘方兵抛弃,而方兵自己的婚姻则被“我”哥哥搅得一塌糊涂,丈夫反目,她的生活走向不幸;就连那个与世无争的弱智孩子大头,也因被人们的残酷惊吓落水而亡(亦或是为了追逐美丽的蝴蝶而陷入深渊?)。在这部长篇小说中,几乎没有一个人活得快乐,没有一个人活得有尊严,生命之痛从物质层面进入精神层面,从而成为永久的心灵之痛。
<b>  评论家点评摘录</b>
张学东,1972年生于宁夏。作家,文学编辑。中国作协会员。被评论届誉为宁夏文坛“新三棵树”之一。曾在鲁迅文学院作家班就读,现为上海“首届作家硕士研究生班”学员。迄今已公开发表长、中、短篇小说二百万字,作品被重要刊物和选本转载,多次入选国内权威性小说排行榜,并获多种文学奖项,部分作品被译介到海外发表。主要著作有:中、短篇小说集《跪乳时期的羊》、《送一个人上路》及长篇小说《西北往事》、《妙音鸟》、《超低空滑翔》等。
孟繁华(著名文学评论家):张学东是近年来脱颖而出的70年代作家。70年代的作家大多是这个时代的"异数"。普遍的评论认为,这是没有集体记忆的一代,是一个试图反叛但又没有反叛对象的一代。但在我看来,同样作为70年代出生的青年小说家张学东,就是在这种尴尬或"夹缝"中实现成功突围的。在读过张学东的小说之后,他超强的虚构能力和艺术想象力给人以信任和鼓舞。
贺绍俊(著名文学评论家)对于苦难的精神承担,在青年作家张学东的作品里表现得比较突出。读过张学东的小说,我感到很震惊,他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知,他的出现的确令人欣喜。
陈思和(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学东的叙述总是显出避重就轻、化繁为简的特点,他使复杂的生活现象变得单纯而简朴,更重要的是,这种看似单纯而简朴的叙事本身也包含了“伤痛”。生活本身并不单纯,读者从叙事者似不经意地透露出来的细节中,或者是小说在最后卒章显志的最后补上关键一笔中,意识到生活本身的沉重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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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疼痛与忧伤(1)
<b>  ——评张学东长篇小说《西北往事》</b>
文/郎伟

就小说的题旨而言,张学东的《西北往事》(载《作家》2006年第3期长篇小说专号)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忧伤”的小说。在这部长篇作品中,一个男孩子在少年时代所可能经历的生活的苦难和心灵的迷惘几乎都描写到了。在西部一个偏远的小城,这家人以及周围的人们艰难而坚韧地生存着。爸爸因为爱好艺术(具体表现为吹小号)而与毁灭文化的时代气氛格格不入,于是被无端地投入监狱;哥哥因了父亲暗淡命运的惊吓,人格发生裂变,成为一个善于见风使舵的"两面人";姐姐蓝丫天生丽质却缺少心眼,混混沌沌地活着;性意识过早觉醒的四孬仿佛一蓬生机旺盛的野草,在缺乏修剪的时光中,恣意地生长......小说所叙述的所有的事情都呈现着生活本身的毛茸茸的质感,繁杂而丰富。这里,有属于成年人的感情游戏,刘庆福差点为此丢掉了性命;这里,有少年人危险的生命悸动,包子店江南女孩林秀秀的死亡,给本来应该澄澈美丽的青春期带来了难以抹去的人生阴影。在单调压抑的生存环境中,每一处生命领地,似乎都会成为一片需要艰难跋涉的沼泽地。沼泽地的上方是时代的天空,天空的阴与晴实在无法预料。而更为凶险的是,你不知道眼前这片生活和命运的沼泽地当中到底隐藏着多少致命的陷阱。也许,稍有不慎便会陷入泥沼,不可自拔。生命因为软弱和过于寻常,而在无法变易的命运的铁的法则面前,常常黯然神伤。生命的发生与迷失,因为仓猝,时常使人双泪长流。正所谓"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实际上,在《西北往事》这部长篇小说中,始终回荡着两个非常强大的主题旋律,那便是:爱与死。只是,这“爱”的主题常常是以“无爱的生活”来反衬和映射的。我们看到,因为家庭无法提供丰沛的爱意和心灵的充分抚慰与强大帮助,一向被认为是脑子“进了水”的姐姐蓝丫,很早就表现出一个“问题少女”的所有特征,讨厌学习、喜好打扮、藐视师长,刻意追求无约束的快感。于是,在许多纷乱和纠缠反纠缠之后,她终于与另外一个“问题少年”四孬厮混在了一起。四孬此人,是我们在少年时代见惯了的那种“阿飞少年”。他们缺乏应有的教养,举止粗鄙,为人嚣张。在危险的少年时代,他们常常表现出过度的叛逆性和反抗性,其铤而走险的诸种行为往往为社会规范和秩序所不容。然而,当我们长大成人之后,能够用一种宽容和理性的目光重新打量与审视我们经历过的少年时光和曾经接触过的许多“问题少年”(那些人曾经是我们的邻居和小伙伴)时,我们当然会明白,他们举止的放纵和灵魂的粗鄙,恰恰是因为缺少爱意的滋润!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有多少中国的普通家庭存在着爱的缺失与极端匮乏。在所谓"文化革命"的风暴中,爱的学说早已经被野蛮和暴力的狂风吹散。社会的动荡和对人道准则的公然践踏,都使中国的社会生活空间充满愚昧和狂暴的喧嚣。在一个视爱和同情怜悯为洪水猛兽的时代,当然只能产生行为乖张心灵浅薄而粗鄙的一代人。小说当中的四孬便是生活于艰难时世当中的一个再典型不过的文学形象。只是,《西北往事》这部小说对于时代飓风的渲染采用的是侧面透露的方法,“爱的缺失”这一主题更多表现在对家庭亲情淡漠的描写上。这一点,小说在对“曾经的”好女孩罗扬故事的叙述当中也充分地显现了出来。当罗扬的父亲是一个被人巴结的厂长,她生活中的风雨全由父母来遮挡时,小女孩罗扬是幸福的,可爱的;而一旦家庭破灭,父母离散,罗扬便全然生活于风刀霜剑之中。无爱的生活是人间最悲惨难耐的生活,一个家庭的毁灭和曾经的灾难甚至会使孩子们失掉此生的幸福。罗扬在父亲被抓母亲意外死亡之后,一步步走向生命的委顿枯败,便是明证。而小说当中,“我”的父母由长期冷战到逐渐回归夫妻本位、家庭本位的描写,在笔者看来,又何尝不是作者对充满爱意和湿馨的家庭生活的某种深情呼唤。


成长的疼痛与忧伤(2)
在一个懵懂的少年人的心灵世界当中,死亡往往被认为是一个神秘的生命流程,其中充满了不可知和令人不安的因素。说实话,当自身的生命正在抽芽生长并逐渐显现强大的时刻,少年人对死亡虽然充满疑问和不安,但还不至于极端恐惧。在那些心事拿云的少年人的心目中,生命的死亡和生命的诞生似乎都属于寻常事物,它们就像太阳落山和月亮升起一样朴实无华。然而,当死亡不再作为一种传说和发生在遥远地方的事情,而是突然而坚硬地抵达和进入了少年人具体的生活空间,少年人还能保持住心灵的应有沉静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实际上,直面死亡的情境是少年人精神成长的一种特殊的契机。它使少年人在巨大的人世惊讶之后,开始了对生命的首次沉思与追问。死亡是生命的必然归宿,根据精神分析学大师弗洛伊德的理论,人在出生之时是不知道死亡的存在的,而人的最初的意识也是对死亡采取排斥态度的。但是,随着生命的成长和意识的完善,每一个人都开始领悟生命的有限性,真正感受到死亡的无所不在,从而产生潜在的对死亡的畏惧心理。人对死亡的第一次真正的深层思考与领悟,往往与个体的亲历性有关。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亲人的死亡,或者个人遭遇死亡威胁时油然而生的危机意识等等,都会使人对死亡这一人生话题突然产生兴趣并引发长长的思索。事实上,生命个体对死亡的认真探询最终又会转化为对生的热爱和珍惜,它意味着人将勇敢承担自己的命运,并积极筹划他有限的一生。在《西北往事》这部作品中,“死亡的故事”是小说的重要叙事线索之一。无论是明媚的江南女孩林秀秀因情而死,还是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大头因追逐美丽的蝴蝶而意外身亡,甚至是罗扬母亲因精神受到打击之后的疯癫而死,都指示着人间生存的某种巨大危险和难以排遣的悲情。它们在少年人“我”的心灵深处所留下的创伤性刻痕仿佛此生也难以消除。这显然是成长的痛楚所在,也是生命的痛楚所在。曾经那样亲近和熟悉的人倏忽之间便离开了这个多情世界,留下了一个个无法填充的虚空。于是,少年人和我们都想到,生命似乎是一个受损伤的过程,生命是时间长河里的漂流物。在逝者如斯的人生大河中,生命与生命偶尔相逢、碰撞,却必然分开。我们多么想挽留住那些与我们如此贴近的气息浓重的生命啊,可是我们不能。我们只能看着时间之河在天地间苍茫地流逝,任无情的风雨频频打湿我们不再澄澈的双眼。这应该是这部小说中的死亡故事给读者留下的生命和审美的感受吧。

《西北往事》是一部文体特点相当鲜明的“成长小说”。作为一部回忆体式的叙述少年人故事和“心事”的长篇作品,小说涉及到少年人“我”的成长环境,家庭的诸种不如意情状,性意识羞涩的觉醒,无疾而终的初恋,难以摆脱的死亡阴影等等青春期的纷乱人事。很明显,这些纷扰的生活情形和意绪,都是一个少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必然要遭逢的人世纠葛和命运“沧桑”。青春期的生命正是在与这些复杂人事的碰撞撕扯当中逐渐变得强健。然而,言说一个少年人的成长故事,并没有构成《西北往事》这部长篇小说最致命的艺术诱惑。笔者被它打动,是因为这部长篇作品的故事的讲述方式实在独特,极具个人化色彩。瓦尔特·本雅明说得好:“对于回忆者来说,重要的不是他所经历过的事情,而是如何把回忆编织起来。”(《作品与画像·普鲁斯特的形象》)正是这一个“怎么写”,而不是“写什么”,使张学东的创作与这个年代的诸多“成长小说”划出了泾渭之河。
首先要提及的是这部长篇小说的叙述视角问题。毫无疑问,作品是以“我”的视角展开青春期世相和人事描写的。由于这个“我”在小说中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叙事人,而且还是一个最重要的小说主人公,所以这种叙事人与主人公相重叠的叙述机制,便造成了这部叙事体的长篇小说相当浓烈的个性化色彩:青春期故事的讲述与言说总是受制于个人情感的起伏波动;小说视境的美丽与丑陋也总是与个人丰富而复杂的心绪有关,所谓“境由心生”。于是,我们发现《西北往事》是一部具有比较强烈的抒情气质的“成长小说”。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也许是有限的。无论如何,它都会局限在某一个经验领域;然而,渗透着强烈的主观情绪的回忆中的经验却可能是无限的。由于创作者生命和情感的深度投入,回忆当中的“过去”在人生的此刻仿佛被炽热的激情点燃和照亮了。当“过去”在鲜嫩欲滴的此刻映现出来时,是一种重返青春的狂喜与震惊把作者与我们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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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疼痛与忧伤(3)
然而,张学东的小说视境又确乎带着点变形与来自孩提时代的童稚思维和夸张意味。这使得作品当中充满了意绪性的描写和灵动特异的想象。在“我”的眼睛里,哥哥会是一只深通狡诈之术且面貌上颇有些形似的“狐狸”;在少年人的感觉里,父亲酒后吹奏小号,吹出的曲调时时透露出火辣辣的味道,家便有被点燃的危险。甚至,父亲对擅自闯进这个家庭的偷情者刘庆福的惩罚也带有几分儿童式的“恶作剧”意味:这个可怜的家伙被脱光了下身,强迫性地跪在一只积满白雪的洗澡盆中,不久便变成了离不开拐杖的“著名”瘸子。张学东在小说中构筑了一片又一片意象丛生的地带,在这些情绪纷扰的地带,不停闪烁着少年人童蒙初开时的惊讶、忧伤、困惑、烦燥、罪恶感、羞耻感的萌生与叛逆的激情。显然,因为创作者情绪的复杂与纷扰,小说的叙事气氛某些时候显得粘稠而滞重,甚至不无压抑感。然而,少年人的天空又是多么地喜欢敞亮啊!当“我”与大头坐在巨大而空洞的水泥管中坐看夕阳西下,彩霞满天;当一直生活在阴郁心境当中的父亲终于在孩子面前露出愧疚的神情和流出感伤的泪水时,读者又确实会感受到来自生活深处的脉脉温情。生活从来就是如此,我们必须承受它的全部激情、困难、蛊惑、重压、阳光的温度和黑夜的阴冷。我们热爱它、痛恨它,拥抱它而又不停地试图绝情地推开它。正是这种复杂的情绪,才导致了我们对生活的态度与评价是不统一的,甚至是矛盾的。然而,也正是这种矛盾的心态在创作中造成了审美的某种参差感。而这种参差之感又恰好形成了许多文学作品意蕴的丰盈。在《西北往事》这部小说中,情绪动荡所造成的意象的丰饶正可以以此来解释。
张学东是近年崛起于中国大陆文坛的宁夏青年作家群中的重要一员,在人才济济的宁夏青年小说家队伍中,他的小说创作已显现出相当独特的才情与风貌。我个人以为,那种灵动飘逸、伴随着迷惘、感伤、些微的残忍和苦涩的甜蜜的书写,是他写作当中最为动人的质素,也是充分显现他个人创作才情的部分。因为有了这样的个性风格,张学东才在当代中国小说界有了属于“自己的园地”。
【作者简介】 郎伟,1962年生,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获文学硕士学位。现为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出版专著两部,评论获少数民族骏马奖等多种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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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沧桑、忧伤的诗情(1)
<b>  ——读长篇小说《西北往事》</b>
文/吴义勤
提及七十年代出生的作家,人们常常会不自觉地把他们与“没有生活”联系在一起。“没有生活”一方面意指这代人写作资源和生活资源的匮乏,另一方面,又更隐含着一种对他们的“生活”,对他们笔下的都市、欲望、时尚景观以及叛逆的文学姿态的怀疑与深深的“不信任”。但这显然又是一种误读,我们对七十年代生作家的想像与期待,可能不经意间就被卫慧、棉棉们引入了歧途--分裂的景像、独立的个体总是被替换为“共名”的群象。在这里,我们似乎无需去为卫慧们的“生活”辩护,因为仅仅凭那些与卫慧们的“生活”和写作毫不相干的“例外”,我们就足以颠覆那个虚妄而空洞的“七十年代人”的假像。在我们看来,宁夏青年小说家张学东就是一个“例外”。
与这代人普遍的玩世不恭或主观化的倾向不同,张学东的小说不刻意制造叛逆和“断裂”,也无心追逐欲望喧嚣的生活表象,而是用心潜入到生活的内部和细节,去仔细地品咂咀嚼回味生活本身的蕴涵。他的厚实、朴拙且不乏沉重的生存书写既远离了形而下的生活仿真,避免了与现实同构的叙述逻辑,也和故弄玄虚的“伪形而上”写作区分开来。他的小说有一种罕见的从容、沉稳、宁静之气,感性与理性、现实与梦幻、诗性与智性在他的小说中获得了高度的和谐,而对生命疼痛、生命震颤的体恤、抚慰和感伤式的追忆,则是他小说的基本精神线索,他已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文学风格并很好地保持了与同代作家的“距离”。
成长是小说的基本母题。人类在生命之初所体验到的欢乐与忧伤、困惑与好奇,乃至灵魂深处刹那间的颤栗与悸动,赋予了成长这一母题丰富、饱满的生命内涵。《西北往事》是关于成长的叙事。这可能与作家的年龄有关,对成长记忆的梳理成为他们这代人创作中最直接的经验来源。但与七十年代出生的其他作家在成长书写中的尖叫与喧嚣不同,张学东的小说有一种非常本色与质朴的情感基质。他以真诚而不无伤感的笔墨,记录着主人公成长经验中源自身体与心灵的歌哭和哀恸,那些纯真而苦涩的童年记忆,使小说逸出了我们熟知与沉溺的生存空间,给了疲惫的心灵一次喘息与透气的机会。而从“成长”主题的营构方式上看,张学东小说中的未成年世界总是经由懵懂与清醒的缠绕、拒绝与接受的扭结构成一种饱和着震憾性与脆弱性的生命跋涉景观,其中虽然充满了心灵的困顿与蜕变的疼痛,但生命的演绎、人生的蜕变却在不依不挠地向前推进着,这种悖论性的成长叙事可以说构成了张学东成长小说的基本张力。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成长”的烦恼似乎总是与成人世界和儿童世界对立分不开。成人世界充斥着世俗、功利与丑陋不堪,而儿童世界则是清澈、透明与敞亮的。当然,与决绝的成长姿态相对应,张学东的小说也弥漫着浓厚的幻灭感。幻灭感源自成长历程中纯真的丧失所导致的心灵畸变,它使得“成长”的话题因此具有了摄人心魄的力量和悲剧性的美感。
《西北往事》绘制了一幅充满压抑的苦涩与作茧自缚痛楚的心灵挣扎图景。“家”的温馨与和睦被解构,取而代之的是亲情的冷漠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仇视。姐姐蓝丫在叛逆中成长为“问题少女”,她企图以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来弥补亲情的匮乏,她与四孬的结合与其说是性格使然,毋宁说是对沉闷压抑的家庭氛围的逃离。罗扬更是一个令人心痛的形象。这个自重、矜持、无忧无虑的女孩在经历了父亲被抓、母亲自杀这一系列家庭变故之后,以同龄人难以想象的坚毅勇敢承受了厄运的降临,然而,后来班主任对她的侮辱以及生活中接二连三的打击,最终使她上大学的人生梦想破灭了。
小说借助形形色色的成长故事,展示了亲情的冷漠所导致的心灵忧伤,这种忧伤有着对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的反抗,也有着对心灵扭曲变形的无奈与悲哀,既是成长的启示,又是成长的代价。与之相对,“蝌蚪”这一反复出现的意象则似乎表征了生命诞生之际无忧无虑的生命形态,它们寻找妈妈的过程与人类的成长过程构成一种互文性,成长的焦虑与心灵的迷惘作为“青春期中最重要和最痛苦的精神历程”(弗洛伊德语)成为贯穿性的旋律,其间所伴随的心灵的扭曲、人性的异化与美的幻灭则时时散发出无以言传的悲剧感。作家在“蝌蚪”这一原初的生命意象身上,寄寓了回归的渴望,然而,这种渴望与现实之间却是一种永远无法调和的悖论。因此,蝌蚪的表情只能在虚妄的设想与无边的想象中来表达,并成了存在的悖谬与无法逃脱的宿命的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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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沧桑、忧伤的诗情(2)
总之,对成长隐秘细致而真切的传达,对成长际遇独到而敏锐的审视,构成了《西北往事》这部长篇小说的叙述基调。作者以一种充满诗意而不无感伤的青春话语,实现了对隐秘的童年记忆的守望与穿越,破碎的美感、沉默的激情、绝望的反抗……,既是小说的思想情感之源,又是小说的艺术魅力之源。
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作家都会关注人类的苦难,特别是正视苦难带给人类的精神疼痛。张学东也是一个对“苦难”情有独衷的作家。他的小说总是以特有的厚重与犀利,聚焦底层民间的日常生活,并把对形而下的生存之痛的悲悯、抚慰与对形而上精神之痛的探索与追问紧紧铸合在一起,从而呈现出了一种凝重而又不失轻灵的叙事风格。同样,张学东也是一个有着敏感而纤细的艺术感觉的作家,他对于心灵细节的捕捉、对于苦难心灵的注视都能产生令人怦然心动的艺术效果。他的小说善于将人物心灵的成长历程融入特定的历史时空,而特定的历史背景又作为一种点缀性的存在悄无声息地渗入到主人公的成长细节中,构成了个人在与历史、社会的抗争中所遭遇的心灵磨难。
《西北往事》则深深触及了少年心灵成长的沧桑。作家将一家三代人的生活置于历史更迭的时空中,以诗性而哀婉的笔触抒写了人物命运的起伏波折。青春期欲望的萌动在偶然的历史记忆中呈现出的盲动、失重以及生存的艰涩中透露出来的小人物的悲欢离合,都赋予文本充盈而丰厚的生命基质。小说把叙事时间设定在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中期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父亲因喜欢吹小号而在“文革”中被人带走,这使得“文革”对“我们”而言成了一种心灵的阴影。然而,当拨乱反正的希望来临时,成长中的“我们”却在艰难而痛苦地实现着生命的蜕变。“我”、蓝丫、哥哥、四孬等人的成长既刻录下了成长的忧伤,又有着在错位的生存背景中对人性扭曲与生命伤痛的探询。
小说以“我”作为叙述者,以“我”的体验,把青春期的困惑、苦难呈现在读者面前。历史记忆中的苦难所导致的心灵畸变在蓝丫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蓝丫的苦难源自她作为一个问题少女的不学无术及青春期欲望的膨胀。她的生存困境在于现实的苦难打破了她对爱情的期待。她与四孬的恋爱,为当售货员而与罗扬父亲的偷情,都使得爱情在欲望的张扬中消褪了其应有的诗意与浪漫。然而,当她与四孬漂泊多年,想过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时,爱情最似乎又远离了她。当蓝丫为生孩子忍受着巨大的疼痛时,四孬却连面也不露一下。亲情的冷漠让蓝丫逃离了家庭,爱情的幻灭使蓝丫的苦难变得更加深重而令人心碎。与蓝丫相比,哥哥的苦难似乎更具有一种悲剧性意味,他在苦难中承受的心灵创伤源自他的双重身份,他既是一个伤害者又是一个被伤害者。哥哥从小就具备狐狸的精明,他为了争取母亲的宠爱对蓝丫“偷钱”的举报导致了母亲对蓝丫的痛打,而与班上女留级生偷情败露后的出逃及他对林秀秀的伤害,则让我们看到了其人性的残忍与阴冷。显然,哥哥的苦难既有青春期欲望的冲动所导致的生命失重,又更源于其人性的扭曲、心灵的变形和情感的错位。而为了强化这种心灵的苦难,小说还弥漫着对死亡的叙述。
死亡本身就是人类无法逃脱的宿命。然而,对“我”这个未成年的孩子而言,每一次对死亡的目击都无疑是一场心灵的炼狱。秀丽明媚的江南女孩林秀秀先后遭到四孬与哥哥的抛弃,最终因情而死;那个可爱的男孩大头尽管智力发育不正常,但对人对生活却有着无比的忠诚与坚定,他的意外死亡让我们感受到的是美好人性的陨落;弟弟这个不受欢迎的婴儿,在刚出生不久就神秘地失踪了,但弟弟又是小说中贯穿始终的意想,他对世界的懵懂与无知、好奇与茫然,使他永远保持了一种生命的透明性,正是这三个具有纯真、善良的美好人性的生命个体的死去,让“我”的心灵饱受了巨大的痛苦,以致于“我”一度失语。死亡的苦难之于未成年人来说,不仅是心灵的巨大恐惧,亦构成生命中对苦难承受的心灵考验。如果说蓝丫、哥哥、四孬在成长中遭遇的心灵磨难,在某种意义上主要源于历史的迷乱对成长的延误与个体生命蜕变的疼痛的合力的话,那么死亡苦难的降临,则无疑暗示了人类“向死而生”的存在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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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沧桑、忧伤的诗情(3)
对青年作家张学东来而言,精神苦难的体验是他观察世界的一个独特窗口,正是借助于这种个性化书写,他获得了平静而坦然地面对世界的勇气,而对往事和生命的守望与穿越,恰好使其小说悲悯而趋于神性的质地彰显出来。在我们看来,张学东的小说总散发着一种淡淡的忧伤诗情,这种诗意固然与青春期话语独有的抒情、浪漫气质相关,但童年视角所代表温情的叙事,正是《西北往事》这部长篇小说诗意化特征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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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铜玩意(1)
<b>我们是滋生在石头下面的野草,因为石头重重在上,我们看不到蓝天,最终我们选择的是在夹缝中歪歪扭扭地生长。在春天到来的时候,草终于钻出头来,虽然这个过程漫长、凄苦,又压抑、委屈,但草的身上自出来的那一刻,就带着坚韧和被压伤的痕迹。但在人们的眼中,草自萌芽到生长的所有扭曲的过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我们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上了。看上去,我们有头有脸、四肢健全、活蹦乱跳,可只有那些经历过和野草一样生命过程的人,才会懂得那段漆黑和痛苦的记忆。
——题 记</b>
那时候,我们这座西北小镇就像一只被踩扁的麻雀那么单薄,不过是几条窄街和两三家小工厂,最高最显眼的地方,是从一片低矮的厂房伸向天空中的烟囱,一年四季总是有气无力地冒着青烟。而一到傍晚,街道更是冷冷清清的,偶尔会有一群小孩被挟在风沙中乱跑,嘴巴哇啦哇啦地叫喊着,像极了一群凄惶的麻雀找不到充饥的谷子。
这时外面确实有点兵慌马乱的样子,标语和大字报简直像可怕的牛皮癣四处蔓延,黑的红的白的贴遍了大街小巷。几乎一夜之间,所有的墙壁和电线杆子都成了爆发户,身量变得又厚又粗,看不清它们原先的面目了。
我们食品厂也乱成一锅糨糊了,车间停产了,烟囱不冒烟了,厂革委会隔三差五就要揪出一撮人去游行,搞群批群斗。这里面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工人也有干部,还有我们子弟学校的所有“臭老九”。大伙反映空前强烈,因为这些坏人平时就不太老实,爱乱说乱动,还蓄意破坏生产和团结的大好局面。全厂职工都被动员起来了,革委会号召大伙要时刻保持警惕,把眼睛再擦亮一点,争取尽快将那些坏人像垃圾一样清理出来,让他们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很快,就连食品厂子弟学校也被迫停了课。教室门被撬飞了;窗户叫学生砸得稀巴烂;桌子板凳都一夜之间缺胳膊少腿;讲台上屙满了屎尿;黑色的纸灰里偶尔能看到一半页幸免于难的学生课本,白森森地露着一角怪吓人的。学校的代课老师整天也被揪来抓去,连我们的老校长也都被剃了可笑的阴阳头,叫人拖着死猪般在厂里一通乱打,可怜的老校长哭爹喊娘,生不如死。所有人都说念书没有用了,知识越多的人阴谋诡计也越多,对人对己对社会主义,一点儿好处都没有的。
我们子弟学校高年级的那些学生,个个都像是中了邪。他们六亲不认、骂骂咧咧、喊打喊杀,不是砸桌凳烧课本,就是朝那些教过自己的老师脸上吐口水、擤鼻涕。通常是,这边批斗会还没有正式宣布结束,那边学生们早就带头冲进人堆里,争先恐后地揪老师的头发,扇很响亮的耳光,还往老师的身上啐白唾沫,往脸上涂黑墨汁,给老师头上戴尖顶帽子,往鼻子和脸上贴无数张白纸条,把他们装扮成黑白无常的样子。
我哥这时也光荣地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我亲眼看见他用毛笔在一个女老师的脸上画乱涂乱画。我哥的画技实在太差了,那个女老师在他笔下很快就变成传说里的钟馗,披头散发,龇牙咧嘴,脸上长胡子,模样十分的荒唐。女老师自始至终都在抽泣,好像犯了错误的女学生,但又好像根本不清楚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而遭受如此的戏谑和折磨。
我看见我哥像个蹩脚的指挥家,一边抖着手里的画笔,一边对那个女老师呸呸地吐着口水。他说哭屁哭,再不老实的话,看我不揍扁你。那个女老师才不敢出声了。我哥这种人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如果当时他的年纪再长几岁的话,我相信他能干出更荒唐更大胆的勾当。
那时,厂里确实破败和萧条得一塌糊涂了,到处都是被焚烧和砸毁过的痕迹。子弟学校的操场上也空荡荡的,一群讨厌的麻雀在上面漫不经心地用碎步跳跃着,好像也在示威游行。所有的墙壁上都贴上了白纸黑字,那些字个个写得有人头大,让人见了浑身直发怵。


1.黄铜玩意(2)
突然有一天,我们无比震惊地发现,我爸的名字也被赫然写在上面了,还被画了大大的红圈,又打上了锋利鲜艳的红“×”,就像被判了死刑的囚犯。
我们还从来没有见过,我爸的名字被写得这么巨大、这么醒目过,斗大的名字后面紧跟着东倒西歪的几行黑字。我们才惶恐不安地得知,那是厂革委会给我爸定下的一系列罪状:牛鬼蛇神、特务、披着羊皮的狼,他们说我爸整天尽吹些资本主义的靡靡之音、他是站在烟囱上招手——想把人往黑路上引的;此外,我爸经常性的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对社会主义心存不满,对党和人民耿耿于怀……总之,我爸一下子就成了大伙眼中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其实,我爸这人并没啥本事,他只是一个给食品厂烧锅炉的工人,他最大的爱好是喝酒和吹小号。表面上看,这两件事情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我爸不往肚子里灌下二两烈酒,是吹不出什么好调儿的。除了上班烧锅炉,他就成天价抱着他的破号呜呜哇哇地吹,边吹边往肚里灌酒,酒在他的五脏六腑里燃烧,吹出的曲调也透露出火辣辣的味道。我们家时刻有种要被点燃的危险。
顺便再罗嗦一下,我爸早先是一个文艺兵,吹拉弹唱样样能来两下,可他就是爱喝酒,酒喝多了就爱吹胡子瞪眼睛(他们这些搞音乐的都有点不太正常)。几乎没有领导喜欢他这样的性格,反正从车间主任到罗厂长,我们厂没有谁真正愿意待见他。他曾在厂里搞过几天宣传,接连与工人、干部发生过大大小小的摩擦后,他就被提溜到锅炉房干活。还有,我爸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很自负,永远都认为自己是对的,还有点厌世嫉俗的臭毛病,不论做什么事情,他从来不认真地检讨自己,只知道回家对我们动拳头发脾气。我妈总是在说我这辈子算是倒了血霉,摊上你这样没本事的男人!这种时候,我爸自然要与我妈大肆理论一番,轻者吵,重则打。之后,他倒跟没事人似的,把自己关在一间幽黑的房子里,昏天暗地地一通乱吹,好像我们家死了人要他来报丧似的。我妈的哭闹声当然就被小号的声音淹没了。我想再泼辣的女人在我爸这样的男人面前也毫无办法。自打烧上锅炉以后,就很少有人同我爸说话。没人说话不要紧,好在我爸有他的烧酒和小号,都是嘴对嘴的玩意,只不过他是把从酒瓶里吞进肚里的那团火,又鼓着腮帮子从那只黄铜玩意的嘴里吐了出去。那团火便以我爸为圆心向四周蔓延,传到别人的耳朵里是不是音乐我并不知道,可我总听得别扭。我爸这样吹来吹去喝来喝去骂来骂去,我们家便像一辆被他折腾散架的老牛车,随时都有坠落悬崖的危险了。
事实就是这样,我妈跟我爸总在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争吵,哪怕一丁点事情都会弄得脸红脖子粗的。我爸大概有些怀才不遇的困惑和迷茫,他也许到死都弄不明白,我为什么连一点他的音乐细胞都没有继承下来。他整天悠哉悠哉地吹着,其实我知道他希望能感染我使我能决意做他的嫡传弟子,可我对他的黄铜玩意一点也不感兴趣,甚至有些厌恶透顶。我爸时时有种担心,他觉得我完了,其实他是觉得我们都完了,包括蓝丫和我哥——我爸对他的子女们充满了愤怒与失望。我爸经常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挨个数落我们,这是他的一贯风格。
等到我们厂再开群众批斗大会的时候,我爸就被一伙人雄赳赳气昂昂地从家里架着土飞机推出去游大街了。
这回,厂革委会决定非要把我爸彻底地批倒批臭不可,让我爸这样自以为是的坏人永世不得翻身。我爸这种人天生又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性格,他两眼紧闭垂头丧气一言不发,好像革命烈士,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了。我妈哭着倒在家门口,好像一只得了瘟病的老母鸡。我们把她搀回屋里,她哭得死去活来,就像我爸已经被人拉出去枪毙了。
那些戴红袖箍的人的确非常愤怒,他们嗷嗷怪叫着,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将我爸的裤子扒光了,又用线绳子把我爸心爱的小号捆绑在他的两腿之间。他们推推搡搡,像赶牲口似的架着我爸往前走。那个黄铜玩意就在他的腿跨中间吊儿郎当乱摇乱摆,样子真的丑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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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铜玩意(3)
就这样,我爸被他们押着从食品厂一路走到东方红剧院,再从东方红剧院走到十字街头的大型批斗会场,然后他就跟一大群剃了阴阳头、挂了破鞋、戴着尖顶帽子的人汇聚一处。围观的人热血沸腾,一个个高举拳头,振振有辞,谁都像最纯粹最革命的共产主义战士,一副不把旧世界砸得稀巴烂决不罢休的架势。
这一天,我爸跟那些花花绿绿的人呆在一起,就像是在等待最后的一次判决。他们这些丑陋的“地、富、反、坏、右”,在广场上歪歪斜斜瑟思索缩跪成长长的一溜儿,仿佛一条半死不活的巨蟒那样蔫头耷脑无精打采。
我心惊肉跳地躲在人群中远远观望着。我爸老老实实跪在水泥地上,他这辈子好像从来没有那么守规矩和屈服过。他腰身弯曲着,脸面抬不起来似的瞅着地面,好像那里扔着一块金元宝吸引着他(其实只有那只碍事的小号像死狗样垂在地上)。在我爸他们身后,立着一排穿制服戴袖箍的人,一个个梗着脖子,龇着牙,瞪着眼,牛皮哄哄的。他们手里还拎着棍子或结实的武装带,时不时用力敲打着前面跪着的那些“坏蛋”们。他们一连声吆喝,老实点老实点……再不老实剥你的皮!
日头毒得要命,我在人群里快被蒸成肉干了。空气凝滞而又哄臭,脚丫子味和哑巴屁层出不穷,我口干舌燥,眼快喘不上气来了。我想我爸一定渴疯了,就从人堆里钻出来,拼命往家跑。到家以后我就钻进伙房,把头伸进水缸里,像驴那样咕咚咕咚猛喝一通。自己喝饱了,抹抹嘴,才想起来我爸。
于是,又找来一只搪瓷缸子,从水缸里舀了满满一杯,端着就往外跑,一路跑一路打水嗝,脚步慌慌张张的,水也跟着滴滴答答洒了一路。好容易从人山人海中挤到跟前,像是被人夹住了尾巴的狗。猛然抬头,却发现刚才我爸头上戴着的那顶又细又长又尖的纸帽子不见了,而且,他的身上肯定有什么不太对劲的地方,看起来又突兀又别扭——是他的嘴,鼻子,眼睛,额头……好像都不对,哪里出问题了呢?
后来我又往跟前凑了凑,这才看见我爸脚底下落着一摊乱糟糟的黑毛发,像生冷的猪棕。这才意识到我爸的脑袋有点不对劲了。是头发。天哪!我爸的头发怎么会被剃成那样龌龊——齐齐地少掉了半拉——从脑顶心到右耳朵那边整一半全光了,青亮的头发茬子依稀可见。这是哪个愚蠢的家伙干的?手艺这么差,到底会不会剃头!我爸让他们弄成这副怪模样,今后可怎么见人呀!或许是,剩余的那些头发在隐隐作祟,我爸跪在那里总是给人一种向左严重倾斜的错觉。
我刚想把水给我爸递过去让他解解渴,却被一只飞来的大头皮鞋踢在那只搪瓷缸子上,咣当一声,本来就没剩下多少水,这下全洒在地上了。我可惜得想哭,却听见戴红袖箍的人大声呵斥,小鬼,想找死是不是!快给老子滚开!我吓得腿脚都哆嗦了。这时,我爸抬起脸悲凉地望着我,因为头发的缘故,他的样子实在太滑稽了,我几乎快忍不住笑出声来。可忽然间,我又泪流满面了,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那样喜怒无常。
这天一直捱到夜幕降临以后,我爸他们又让黑压压的蚊子(当时我们城里的蚊子多得要命,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可以拌一碟子凉菜)饱饱地喝足了血,革委会的人才心慈手软地允许我们把我爸搀回家去。
我爸已经奄奄一息了,可他还像梦中人那样呻吟着,号啊,我的号啊,别抢走我的小号……
我妈痛恨得咬牙切齿,她嘟嘟囔囔地和蓝丫分别抓胳膊抱腿;我负责抬我爸那颗沾满口水鼻涕和血迹的只剩一半头发的大脑袋;而我哥这个狡猾的家伙,却只把我爸那只心爱的小号搂在怀里,好像他最聪明最孝顺一样。而且,他还故意磨磨蹭蹭落在我们后面,好像那只黄铜玩意重得他搬不动似的。
后来我才渐渐明白了,我哥那时一心只想当他的革命小将,所以他才不想当着外人亲自去抬我爸,以免影响了他在外面的革命形象。其实,我哥这种做法完全是掩耳盗铃自欺其人的。用当时的话说,老子英雄儿好汉,我爸都落魄成这副模样了,我们几个又能好到哪里去呢?况且这种时候,恐怕连傻子也能看出来,我家已经到了声败名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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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铜玩意(4)
再后来好像没过多久,我爸又让一伙声色俱厉的家伙闯进家里提留走了,他们像扔一棵发霉发臭的大白菜似的,随随便便把他丢进一辆绿色的军用卡车里。据说,他们是要扭送我爸到一个遥远的农场接受学习和改造,这也是厂革委会给我爸的一次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们没想到的是,我爸这一去,很久很久都没有回来。
可问题是,我妈也正是在这种严酷的条件下,突然发现自己的肚子里怀上了我那个可怜的弟弟。我能感觉到,我妈好像一点也不喜欢他,因为我们总能听见她拍着自己慢慢鼓起来的肚子唉声叹气唠唠叨叨,你这个小孽障,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种时候要来!而我始终也没有弄明白,既然那么不想要,他们为什么还要怀上弟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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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弟 弟(1)
早先我们家确实有过一个弟弟的。
弟弟奶气十足的手指总是有事没事叼在嘴里,为此也屡屡遭受我妈的呵斥。我妈一定不喜欢小孩子这样做,她的手掌会突然间落在弟弟的脑瓜上,啪——,简直又响又脆。那时,你就能清楚地听到狼和狐狸的诡秘笑声,他们笑起来总有股让人恶心的夸张劲,假模假样的,好像他们开怀得不得了。
狼是蓝丫。蓝丫当然就是我姐。大家都一直管她叫蓝丫。为什么是蓝丫,而不是懒丫或别的什么,我也说不清。我一直怀疑蓝丫到底是不是我姐姐,可我好像从来都没有认认真真地叫过她一声姐姐。我讨厌自己有一个什么狗屁姐姐。我的思想里一定有一种叫做重男轻女的东西在隐隐作祟。蓝丫的脑子里有水。这是包括我妈在内的所有人,对她的最有力的一种评价。她的所有功课从来都徘徊在及格线的边缘,不是58就是59分,连60分也是很偶尔的事情。
而我哥充其量,只能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狐狸。我哥这个人除了非常狡猾,在我看来他简直一无是处,不值一提。
当然,狼和狐狸都不知道他们各自的雅号,这是我私下里给他们起的。我只把这些名称告诉给四孬(虽然我知道四孬是个百分之百的坏蛋),他的肚皮都快笑破了,他说我这个人损得邪乎。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还想把这个秘密告诉给弟弟,让他也分享快乐,可他太小了,小得就像一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蝌蚪。弟弟总是给人一种懵懂的不停寻找什么的模糊印象。他生下来一只眼睛就有点问题,像患有很严重的白内障,眼球被一层可怕的白色覆盖着,街道的老太太管这叫玻璃花。最要命的是,他或者还是个小哑巴,打生下来就不出一声,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弟弟降生不久,那场令所有人都望而生畏的、甚至有些摧枯拉朽的风潮,终于在陋鄙不堪的街巷和呆头呆脑的人群中隐匿了声迹。这时我爸尚未归来。当初我爸离开家的情形简直就像一场噩梦,我们谁都不愿意多想。惟独弟弟的降生,却叫人难以忘怀。
其实,弟弟刚生下来不哭也不闹,乖极了,只是偶尔地转动一下笨拙的蛤蟆一样的眼珠。当时我们都在家,我们听见来接生的两个女大夫小声嘀咕着什么,直觉告诉我们那大概跟弟弟有关。我的心就咯噔一下,有一种十分强烈的沉重从胸口爬了上来,然后停在嗓子眼里扑腾不休。
我妈并没有听见,分娩后的虚弱让她看上去像一片脱水的干菜叶,她的整个身体突然间瘪得不成样子。昨天我还分明看见她挺着西瓜一样溜圆的大肚子,在房子里转来转去,可就在刚才她大喊一声之后,顷刻间像耍魔术一样,那个巨大的肚子就被剥鱼肚似的掏空了。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感到的惊讶,我无法相信一个孩子是这样到来的,或者,我不相信自己也是如此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看到了血,鲜红的血,太多太多的血奔涌流淌,而不是魔术师手里经常使用的四四方方的红绸布。更令我吃惊的是,我妈在生产时的姿势,又丑又怕人,她的两条腿撇开的样子难看极了,像是快要从中间裂开似的。她的嘴里被大夫塞上了湿毛巾,嘴唇咬出了血印,塞上毛巾的她更像一个被歹徒绑架的受难者。在那一刻,生育这种痛苦的表象永久地殖根于我的记忆,那是一种虽生犹死的记忆,是毁灭与新生的决斗,简直就是残不忍睹的温馨。
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我还可以肯定,我的恐惧也是从这一天开始不断蔓伸的。我不知道我妈为什么要生下这个弟弟,这个简单的问题一直困惑了我很多年。我妈生孩子的情景,总让我跟电影中某个遭受严刑拷打的革命女战士联系在一起,比如江姐,再比如韩英,那种生与死的扭曲和撕心裂肺般的号叫,真让人永生难忘。
其实,分娩对于我妈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她在生弟弟之前已经生过我们三个孩子了,但弟弟的出生却让她备受艰熬。因为弟弟的到来是以一只沾染血污的小脚丫伸展到空气中的。弟弟便是带着一股特殊的腥热气味来到这个陌生的家庭。


2.弟 弟(2)
这个倒着出生的人就是我的弟弟。他的出生以及后来所发生的事件,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某种致命的影响,他的确是个不幸的孩子。有时候我甚至在想,是老天故意要跟我们每一个人开这过火的玩笑。他的确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实际上,我们根本无法理解我妈的这一次磨难,整个过程漫长地像一次长途跋涉,或者,更像身处险滩任凭惊涛骇浪一次次向她呼啸而来。我看到的只是弟弟被大夫从血泊中高高举起来的鲜红的样子,他像一只别致而又令人恐怖的血肉玩具,他的到来显得突兀而又傻里傻气,仿佛是从天而降的一个小怪物,我妈的肚子里怎么可能长出这样一个奇怪的东西呢?生育本身使我们感到无比困惑和恐惧。
我们真的被弟弟古怪的样子吓了一大跳。他的脑袋瘪得像被汽车轧过似的,浑身血迹斑驳,皮肤皱褶不堪像个老头。我不知道自己刚刚出生是不是也是这副模样,但我觉得他的的确确是个奇怪的小不点。
我要说的是,弟弟的出生没有给我妈带来丝毫的乐趣,他似乎对自己的到来有些幸灾乐祸,他把每一件在别人那里原本顺理成章的事情都掉了个个,好像偏偏要同我妈作对似的,或者,至少是想考验一下我妈的承受力。可我妈似乎再也经受不起任何打击,我爸离开时我妈哭得死去活来,一切灾祸都来得异常凶猛。而就在我妈基本上恢复了往日容颜之时,弟弟很唐突地来临并给她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
我妈生下弟弟后两只乳防在很长时间里都干巴巴的,一点奶水也没有,她像一只倒空了最后一滴水的橡皮鳖子,这让她陷入极为尴尬的境地。她虽然想尽了各种办法,甚至寻了许多偏方,却依旧无效。所以,我总担心弟弟随时会饿死,因为他在出生后的三个月里几乎没有哭过,他成天躺在襁褓里,两只手在眼前拧麻花似的晃来晃去。
那天我看见我妈把弟弟从床上抱起来,她的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弟弟的脸,看上去有些凶恶。
你是哑巴吗?你为什么不会哭啊?
弟弟根本没有看她,他的玻璃花一样的眼珠很木讷地转动并远远地飘向窗外。外面的阳光很刺眼。我妈看看弟弟,又看看窗外。她多少有些气馁,我听见她大声嚷起来。
早知道你是个哑巴,我生你的时候就该一屁股碾死你!我妈已经不止一次说这样恐怖的话了。用屁股压死一个小孩子,我不知道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我妈说完气话,把弟弟狠狠地撂在床上,声音很响,像一块砖头落地,即使这样,弟弟还是没有一丝声响。弟弟很坚强。他的坚强似乎与生俱来。
我妈气急败坏地冲蓝丫说,你难道是死人吗?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不知道给他换换尿布吗!大人的愤怒永远都施加在孩子身上。
蓝丫急忙跑到外面取干尿布,弟弟生下来后,这份体面的工作就光荣地交给她,那些花花绿绿的尿布全部由蓝丫来清洗晾晒的。我哥很狡猾,这种时候他居然能安静地坐在桌前装模做样地复习功课,我只好给蓝丫做帮手。
在家里我们都要替我妈做很多家务事,可在学校里我们几个并没有什么好日子过。因为我爸是个有严重问题的人,我们就不可能像别的孩子那样无忧无虑随心所欲。
他们说这跟成分或历史有关,历史究竟是什么,我至今也搞不清楚,但它总跟我爸的那只令我厌恶的小号纠缠在一起,我们总误以为我爸小号所发出的那些声音就足以构成重大的历史问题了。我们还被告知,就是像我爸这样的一撮人把历史给搅乱了。我想谁都该知道,历史当然不能乱,也不允许乱,历史的车轮要是真的乱了套,跟天塌下来有什么两样?天又怎么能塌呢!我爸这种人理所当然要受到历史老人的特殊惩戒,直至他低头认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为止。
在那些年月里,我们三个人的眼神中总漂浮着一种饱受欺凌的饥荒,但这种味道并没有持续太久。


2.弟 弟(3)
首先是蓝丫,她在某个不起眼的日子里突然变得活泛起来,据说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老师一个严重的下马威。她对老师的态度足以证明,我们并不像大家想象中那样逆来顺受,或者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
那次滑稽而又荒唐的事件终于发生在蓝丫的班上。我当然没有机会亲眼目睹这场龌龊闹剧的现场,事后才听说有人在蓝丫她们的教室讲台上屙了一摊大便,教室臭气醺天,一群苍蝇飞得兴高采烈,更为下作的是班主任头天落下的教科书就盖在那摊粪便上,和秽物粘在一起的那页,居然是《毛主席语录》和我们伟大领袖的光辉形象。
这次事件顷刻之间成为举校关注的焦点,因为这看似针对一个教师的恶作剧,其实质是带有某种恶毒攻击领袖和反革命企图的有预谋的行动,子弟学校人心惶惶,惟恐受到株连。课被迫停了下来,罗厂长和子弟学校领导三番五次到教室挨个了解情况,每个人都成了不可排除的嫌疑者。学校普遍认为蓝丫的嫌疑最大,这种断定最直接的依据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用电影里的话说,小偷的儿子永远是小偷,而法官的儿子只能是法官。还有,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天下午,蓝丫曾被她的班主任老师在脸蛋上用红墨水画满了红色的圆圈并罚她站在操场上(理由是她上课打瞌睡必须给予警戒)。
蓝丫却始终理直气壮。
哼!真要是我的话,我就把屎屙在老师家的锅台上,我才没有那么蠢呢!再说,我从来没有一大早晨屙屎的习惯,不相信你们可以去问我妈!不嫌麻烦的话你们还可以去问问我爸,他老人家一定会告诉你们是谁干的!
老师们都笑哭不得。我不敢确定这件事是不是蓝丫亲自干的,但我隐约觉得她有这个魄力,就连我妈她也敢对着干。她会指使某个男生去做,在这一点上,蓝丫绝对是个天才,她一点也不傻,她的屁股后面有一个排的追求者呢,而且个个都表现出随时愿意为她赴汤蹈火肝脑涂地两肋插刀。
基于上述的事实,蓝丫又被大家重新认定为绝对无法教育好的五类分子后裔。对于像她这种死不悔改的学生他们选择了无视她的存在,他们都与她保持距离,他们妄图用这些卑劣的手段打击她的不驯和傲慢。蓝丫从此就再也不用去上学了,老师认为让她坐在教室里纯粹是一种浪费。当然,我们也在所难逃地受到株连。同学们见了我老远就躲开了,仿佛我得了传染病。
蓝丫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她对我妈的生育似乎没有任何兴趣,至少没有足够的同情心,她甚至在我妈最痛苦的时候,都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无动于衷和幸灾乐祸。她通常摔摔打打骂骂咧咧地走进伙房,然后将锅台或案板上的每一件物品弄得叮当乱响。她做出的饭也总是半生不熟,不是忘了撒盐,就是忘了倒酱油和醋,总之,她对做饭这样琐屑的工作过早地落在她的头上感到深恶痛绝。
我有一次亲眼看到我妈训斥过她之后,她在盛饭的时候很恶毒地朝我妈的碗里吐了一口白唾沫。那一刻,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诡秘的快慰,那种报复后的笑容让我在以后每每捧起饭碗都感到惊惶和恶心。她给弟弟洗尿布更是敷衍潦草,她对弟弟的怨恨更是由来以久。
蓝丫通常丢下饭碗就溜到外面疯野去了,直到很晚才肯回家,可我妈根本管住她。我不清楚她整天都在外面忙些什么,反正,她呆在家里的时间很有限。她在家的时候多半是对着镜子发呆或跟我妈针锋相对。我又总觉得我妈好像挺怕她的,说不清是什么理由,只是错觉吧。
我哥素来是个狡猾的狐狸,他从不与我妈发生任何正面冲突,他总是习惯用一种笑嘻嘻的无赖眼神看着我妈,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但他对时间把握得实在太差,或者他压根就是一个没有时间观念的人。
整个晚上你都能看见他坐在饭桌上,四平八稳装腔作势地忙碌着,那架势很像一名资深的学者在进行一项科学研究。但到了大家都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他的作业通常勉强做完一多半。于是,在我妈的怪怨声中,就能听见我哥很不严肃的笑声。我讨厌他那种缺乏阳刚的声音。我又感到奇怪,我妈从来都不真的冲他发火,恰恰相反,每次他充满讨好和伪善的声音,竟都让我妈情绪释然地变得宽容起来,好像他从来都不曾惹得她真正生过气。我逐渐开始相信那句话,人心真的是长偏的,我妈至少是这样的。


2.弟 弟(4)
我哥有时候也找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理由来搪塞一二。他说满房子都是尿臊味,让人怎么安心学习呢!不过,这些话从来不当面讲给我妈听,他知道她是不喜欢听这些牢骚的。他是个无折无扣的老滑头。
蓝丫坐在地当间清洗尿布的时候,我就得跑到街上给弟弟打牛奶。我经常拿着那只空葡萄糖瓶子在街边漫无边际地游荡。有时候我会看见瓶子里还残留着一汪乳白色的液体,那种液体总让我垂涎欲滴,我通常会拔去瓶塞,将头仰得高高地,然后津津有味地吮吸瓶里最后的奶液,牛奶的味道真的又香又甜。
从那时起我对白色的东西产生了一种依赖与憧憬,也包括皑皑的积雪。每年下起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就被一种遥远而又紧迫的声响左右着。我爸就是在一个冬天的清晨被他们带走的(几乎是从温暖的被窝里揪走的),我们哭喊着从家里撵出去,我爸已经被他们扔进军绿色的卡车厢里,两个背枪的家伙正抓着他的胳膊按住他的头。汽车开动了,我爸的身体跟着车身剧烈摇晃着,他摇晃着佝偻的背影距离我们越来越远。
当然,我也会主动地给弟弟换换尿布,他总是半闭着眼睛,弟弟屙的其实一点也不臭,大多的时间像一摊黄连素的水溶液。我的手在接触到弟弟的屁股蛋时,突然有股很强烈的冲动,我决定仔仔细细地看一看弟弟究竟长什么样,但我很快就惶遽起来,我被弟弟屁股蛋上的斑驳青紫的印记吓得魂不附体。
我猛地联想起我妈无数次抱起弟弟,并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口吻追问,你为什么不哭呢!你是哑巴吗!哭!你给我使劲哭呀,你这个孽障!要你有什么用处?我立刻愕然了。我重新仔细查看弟弟屁股上的那些人为的痕迹,我的眼睛渐渐地暖热起来,那热量倏忽传遍周身,我被一种从未体验过的颤栗作用着,它让我体会到了恐惧的力量对一个孩子的巨大震慑。
哦,弟弟你为什么不哭呢?难道连哭也有这么艰难吗!你就当是行行好哭一声吧!我真的越来越觉得,他跟水塘里的小蝌蚪一模一样,它们就是那样一声不响懵懵懂懂,直到长大的那一天。
那以后我时常在睡梦中大汗淋漓地醒来,梦中总会有庞大的黑色向我扑来。那时我感觉到身体的每一处都被一双女人的手,还有尖锐的指甲掐拧着,那种疼痛是我无法形容的,让我越来越没有做梦的勇气。
我妈终于同意让我抱着弟弟走出家门。
那天真是一个好天气,我听见成群结队的鸟儿在树头或天空中鸣叫,它们叫什么我听不懂,但我仿佛觉得它们是冲着弟弟和我而来的,因为我很久没有看到过这么多欢快的鸟儿了。小鸟在前面带路,这可真是美好的一天,好得让人难以形容。
我很小的时候就梦想自己变成一只天上的鸟,哪怕是一只麻雀也好,因为鸟可以自由地飞来飞去,关键的时候,我可以飞上天,他们谁也别想纠缠我。这种近乎痴狂的想法总是让我表现出郁郁寡欢的模样,因为我永远也无法让自己变成一只鸟,哪怕是一只人人讨厌的麻雀。所以,当我抱着弟弟走在路上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快活的小鸟。
我妈的样子并不像我这样欢乐,她甚至有些犹豫不决,走了一半的时候,她突然停下来,她说要不我们先回去吧。我不明白她说这话的真实含义,我只是想她大概是忘了带什么东西。但很快她又从我的手里将弟弟抱过去,然后步态迟疑地继续往前走。
所里的民警当时接过户口薄仔细地查看一番,便问弟弟叫什么名字。我看见我妈至少愣了30秒,以至于那位民警同志用力敲打桌面时,她才回过神,她的脸上表露出很尴尬的犹豫,事实上连她自己也没有想过该给弟弟起一个什么名字才好,或者,她从来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我妈当时只是自言自语地说了句,叫啥好呢!随便什么吧……他爸也没有来得及给他取个名字,干脆叫……叫他张哑巴算了。


2.弟 弟(5)
我想那位民警叔叔一定是听错了,或者他认为我妈已经说出了弟弟的名字。于是,他龙飞凤舞地在户口薄添上“亚”字,当然他会毫不犹豫地将那个“口”字旁去掉,而民警叔叔根本不知道那只是我妈一时信口而出的怨言。
我跟我妈抱着刚刚有了名字的弟弟回到家,一进门我妈就吹胡子瞪眼睛的,因为蓝丫正在家里照镜子臭美。她当然是在照镜子,因为照镜子一点也不费脑子。这对于一个没长脑子或大脑不健全的人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而且,她还用一根烧得滚烫的钎子不停地烫卷她的刘海儿。她就是这么爱臭美,谁也拿她没有办法。
房子里弥散着那种毛发烤焦的难闻气味,好像蓝丫不是在烫发,而是在很专注地燎一只羊头。其实,像蓝丫这样的女孩在我们食品厂比比皆是,她们上学时心不在焉,在子弟学校勉强混完初中便在家窝着等待业机会。或者,她们中有的干脆就到街上去当小阿飞,学抽烟酗酒打群架偷鸡摸狗,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现在,蓝丫已不用念书了,她有大量的时间需要打发,包括用一根烧红了的钎子没完没了地折腾她那头黄毛。她这种无所事事的样子总是令我妈大光其火。
说起来蓝丫的确喜欢臭美的,不管有事没事,她总会面对着家中那块唯一的半拉镜子照来照去——那块穿衣镜还是很早以前,我爸在一次醉酒后同我妈吵闹时打碎的。事实上,那些年爸妈们总在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争吵不休,哪怕一丁点事情都会弄得脸红脖子粗的——蓝丫看着镜子里的人,仿佛里面是个从天而降的仙女,而惟独不是她自己。蓝丫的寂寞跟镜子里的美丽有关。我估计镜子里的蓝丫大约忽略过这样一种事实:现实跟镜子之间毕竟是有距离的,靠得太近或离得太远,都会使人产生错觉,物我两忘,而且容易破碎。这很危险!后来的一切证实了这种危险,而我又绝非杞人忧天。
我妈当即就把弟弟屙脏的一团尿布甩给蓝丫了。我妈气冲冲地说,姑奶奶你能不能干点正事,你除了会烫你那几根骚毛,就不能帮我干点家务活么!也许,在我妈看来,洗尿布这件事是对蓝丫的臭美最有力的惩罚和打击。
蓝丫一直冲我妈翻着桀骜的白眼,并使劲皱着眉头,鼻子一抽一抽的。趁我妈转过身去的时候,蓝丫以最快的速度异常厌恶地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和鼻孔,好像弟弟的尿布有剧毒似的,让她避之惟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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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糖的滋味(1)
有一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天还没有彻底亮开。房内黑沉着,窗玻璃上凝结着的霜花分明还很清晰,一些破碎的寒光就是从玻璃面上反射到地板上的,显示出窗格子的规矩与冷漠。
我妈好像起得特别早,她起来后就开始用一条小棉被包裹尚在熟睡中的弟弟。我哥和蓝丫还在睡懒觉,她却把我叫了起来,她说弟弟发高烧了,她要抱着他到医院去看病。
出门前,我妈从衣兜里取出两角钱悄悄塞给我,叮嘱我去帮弟弟取牛奶。那时,她的脸上依稀绽放出难得一见的轻松和蔼的笑容。我很久没有看见我妈有那样的笑容了,或者说自从我爸不在之后,她就不再这样笑过一次。所以,我对她的这次笑容同样记忆犹新,这笑容让我在漫长的童年生活中感到了一丝少有的温暖。
我带弟弟去医院打针,你记着要早点把弟弟的牛奶打回来,别光贪玩!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那种难得一见的笑容早已烟消云散。
我接过那张两角的纸币,突然间产生了某种虚空的感觉,它既真实又苍茫无边。我觉得自己好像快从地上飘了起来,我忘了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看到过那么崭新又那么令人激动的两角钱。我甚至已经开始为这两角进行了一次复杂而又冗长的盘算,后来我决定先用它买一只漂亮的棒棒糖,然后再买上几个香脆可口的米花糖,剩下的钱或者还能买到一只果蛋皮的。我应了一声便睡眼惺忪地拎着奶瓶子跑出家门。
因为这两角钱,我几乎用去了整个上午的时间,仿佛陷入了某种圈套。我看见瘦长而狭窄的街道上空留下我孱弱的影子,这也是我对吴忠这片巴掌大的地方所有记忆当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这天我突然感觉到我妈对我那么好,好像她从来都没有对我那么好过,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今天不年不节的我妈居然很大方地给了我两角钱。因为有了这两角钱,我就开始胡思乱想。那是一种令人发狂的资本,我有两角钱啊!我估摸着我妈带弟弟去医院看病必然不会那么快回来,看病是件很麻烦的事情,要挂号再排很长的队,还得让穿白大褂的家伙们问这问那摸来摸去,所以我大可不必抓紧时间。
我并没有如愿地买到那种好吃的棒棒糖、米花糖,还有果蛋皮,事实上我什么也没有买到。我很快就遇到了麻烦。我的钱被几个比我大一点的男孩抢走了,他们什么时候跟上我我一点也不知道。当一团黑影挡住了我的去路时,我依旧沉浸在拥有财富(如果那两角钱也能称作财富的话)的喜悦当中,我只是本能地把自己那只攥着两角钱的手紧紧地插进裤兜里。他们命令我乖乖地把钱拿出来,否则就要给我点颜色看看。我就说我没有钱,真的,孙子骗你们,我真的没有两角钱!我妈从来都不随便给我零花钱的。
他们自然不相信。他们说他妈的没有钱你在商店里转来转去干什么?后来,他们大概不想再听我罗嗦什么了,就狗一样扑了上来。我的一只手里还拿着打牛奶的玻璃瓶子,我必须保证它不能摔碎,否则弟弟就没有奶喝了。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再说他们有好几个人呢。
于是,我被他们制服了并死死按在地上,他们用上了吃奶的劲才掰开了我的另一只手,我的手指都快被这帮家伙拧断了。你们一定不知道冬天挨打的滋味有多么难受啊,我全身的骨头都像散了架,巨大无边的疼痛如同一把把坚硬锋锐的冰叉一直刺到五脏六腑中。见我死狗一样趴在地上不动了,他们几个又从棉裤里掏出各自的小东西,然后一声号令,每个人嘴里都发出哨子一样的怪响,五六柱尿液喷泉似的在我的身体周围织成水帘,湿热的尿臊味弥散在袅袅的雾气中……
四孬就是在那一刻从天而降的。
四孬小老虎一样扑过来,他的确是天生打架的料,三下五除二,那些家伙就开始哭爹喊娘屁滚尿流了。我想,若不是四孬帮忙,我还会吃更大的亏。可我当时从地上爬起来,并没有对四孬说上一句感谢的话,因为我一直认为他是我们学校里也是厂子里最坏的小孩,动手打架是他的天性,他并不是来帮我,他只是见到别人打架就手痒痒而又正好充当了一次“小英雄”。


3.糖的滋味(2)
四孬说,往后谁再敢欺负你你就说是我哥们儿。
四孬就是这么说的,虽然当时我对“哥们”这个概念还相当模糊。四孬还说你怎么不还手呢!笨蛋!是男人就得学会打架!要不你就只配作孬种受人欺负。
可是,我觉得一个小孩还不够资格被称为“男人”。
这件事让我忽然觉得四孬还算是个有正义感的人,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我之所以愿意和他交往,就是因为他帮我解了围。这时他大概也就十岁,他可以将那些坏孩子揍得鼻青脸肿体无完肤。所以,在其他孩子都避他惟恐不及的时候,我接受了他的友谊。男孩子的友情通常是跟一次“战争”联系在一起的。
当我终于脚步迟疑地走近家门口的时候,却被房里传来的一记声响所怔住,似乎有个女人在伤心地抽泣。
进去以后,我妈就莫名地将我搂在她的怀里,好像她很想念我似的,这种近乎窒息的拥抱让我措手不及。我根本不明白我妈这样做的原因和真正目的,我只记得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抱过我了。我强烈地感受到她瘪瘪的身体正在不住颤抖,她的身体上有股淡淡的尿臊味,那是来自弟弟的。
我妈终于从痛苦的哭泣与颤栗中将自己解脱出来,她抹去泪水的动作有些勇敢的让人害怕。
你弟弟丢了!我一回头他就不见了!
我妈一直僵硬地看着我,好像我知道事情的真相似的。她的眼里全是泪水,看上去简直悲痛欲绝生不如死。
我明明是把他放在医院走廊的椅子上的,可我一回头他就没了,这个小孽障啊!
那时,我听见自己手里的奶瓶砰然落在地板上,雪白色的液体从地面上飞溅起来,然后又平静地匍匐在脚下。我的眼前一片白色,或者什么颜色都没有了,只是一片空白。我还听见自己的眼泪也掉在地上,它静静地躺在那摊白色里并迅速溶于白色。它让我依稀想起来有一次在医院的走廊里看到的一个快死的人,他就是那样安静地平躺着,躺在一片醒目的白色之中。这个面目不清的陌生死者是我噩梦的重要组成,他经常自由出入于我的睡梦中。而此刻,他突然就变成了可怜的弟弟,面目清晰得无法形容,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如此渺小而又生动的孩子的面容。
接下来,我第一个从屋子里跑出来,一出门眼泪就模糊了我的视线,我什么也看不清了,外面天色已经暗下来。
这时我听见我妈在屋里冲我哥和蓝丫哭叫起来,你们这两个死人,守在家里等死吗?你们的耳朵塞了猪毛了咋的,你们还不快去找找弟弟呀!然后,我妈的哀伤的哭声再次从屋里传出来。她确实伤心得要死,但我就是想不通,弟弟好好的怎么说丢就丢了呢?说实话,对我妈的这种说法我一直表示疑惑不解。
我哥和蓝丫才像两根木头似的争先恐后地从屋里跑出来,他们俩的脸上挂着极不情愿的表情,要不是我妈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这两个人也许是不会走出家门的。我们仨一同往外面走的时候,我哥梗着脖子埋怨我妈,我听见他说,妈也真是的,一个大活人,还能把自己的孩子弄丢,除非她脑子进水了!
蓝丫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她好像一点儿也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好像我妈只是在跟我们开玩笑似的,她竟然还有闲心边走路边打着瘸腿踢她的沙包。那只花花绿绿的布沙包在马路上像一只丑陋的老鼠,一会儿跑到路边,一会儿又窜到我们的脚下。
不知怎地,蓝丫的沙包突然飞起来,正好砸在我哥的屁股上,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反正我哥立刻火冒三丈,好像他的屁股上着了火。我哥简直怒不可遏地朝蓝丫扑上去,一把就揪住了她的羊角辫,用力撕扯着,嘴里愤愤地嚷,我让你踢让你踢!
蓝丫顿时痛得尖叫起来,但她也不甘示弱,乘机伸手去抓我哥的脸,蓝丫的指甲又尖又长,一下子就把他的脸抠疼了。我哥恼羞成怒,干脆把蓝丫摁倒在地,同时骑到她的身上,用手使劲扇她耳光。他们俩根本就不记得去找弟弟的这件事了,就那样旁若无人互不相让地扭打在一处。


3.糖的滋味(3)
我实在懒得搭理他们,这两个家伙总是那么没心没肺的,弟弟都丢了,他们还有心思在这里为一点点小事手足相残,我真希望他们彼此打死算了。于是,我就头也不回地朝前面一路小跑而去。我一边跑一边弟弟弟弟地叫个不停,每遇见一个过路的人,我就上前不厌其烦地跟他们打听,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一个小孩,并颠三倒四地给他们描述弟弟的小样子。
后来,我还是径自跑到那家医院里。医院早已经下班了,我是从大铁门下面钻进院子里的。可是,很快被值班门房里的一个老女人给挡住了,她长得就像传说里的老巫婆一样阴郁。她问我小孩你要干啥?我说我来找弟弟。老女人抽动着她那只鹰钩鼻子,目光凶巴巴的扫着我的脸,好像那里有一大团细菌。她对我说哪有你弟弟,赶快滚蛋!
我的眼泪都快急下来了,我苦苦央求她说,阿姨让我进去吧,我妈说她把弟弟放在医院的椅子上不见的,你就让我进去找一找弟弟吧!老女人没有再说话,她瞪着鱼眼皱着眉头,我想她可能正在思考该不该让我进去。哪知她猛地朝我伸出手来,像是要把我抓住吃了似的。但我毕竟是个孩子,身子一闪,她就抓空了,我乘机从她眼前溜走。老女人在后面大喊大叫,说小坏蛋,别让老娘逮住你!
但我并没有离开医院,后来我还是跟猴子似的从医院后面的一个破窗口爬了进去,一只手背让玻璃茬子划破了,鲜血汩汩地流着,我也顾不上疼,只是用舌头把血随便舔了舔。原来血的味道很甜的,像糖果一样。我爬进医院后就开始满世界摸索,走廊里面黑洞洞的,青霉素、酒精还有弗尔马林的混合味无处不在,让人恶心得想吐。
我在里面瞎转悠了老半天,后来糊里糊涂推开了走廊尽头的一扇房门。里面好像有几块半人来高的台面,靠墙还有两三张病床,都没有铺床单,人造革床面黑溜溜发着冷光。我乍一进去的时候,觉得有点儿阴森森的,我像盲人那样伸手摸着往前移动脚步,当我准备靠近其中的一张床时,脚下猛地被什么硬物绊了一下,就听咣当一声,我吓出一身冷汗。大概是放在地上的一只铁皮桶被我撞翻了,我急忙蹲下来,心里想着要把那东西扶起来。
我的手伸出去时,一下子碰到一团粘稠湿软的东西,我的手即刻又缩回来,与此同时,一股溷浊而又腥臭的气味钻进我的鼻子里。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手碰到的是一摊类似于肠肠肚肚的软东西,我的手已血迹斑斑的了。我强迫自己镇定,然后不安地起身再次朝四周看。这时我的视线比刚才清晰多了,这一看不要紧,我不由地大叫了一声,就像撞到了鬼,觉得头发都一根一根地直起来了。在最靠里的角落的那张床上,我隐约看到有个人的形状躺在上面,一动不动的,人形上面苫着一条白布单,连头脸都被苫住了。我的脑子立刻呈现出以前在电影里看到过的一张死人的脸,狰狞而又邪恶,我似乎又连着叫了两声妈呀,同时拔腿往外飞奔。
有鬼呀,鬼来啦……快救命呀!
仓皇之际,我几乎连喊带叫,那种感觉真是恐怖极了,就像一条毒蛇在后面追我。我一口气逃到了后面的住院部,远远看那里倒是有灯光和人影。我的心狂跳不已,我恐惧地一次次回头朝身后观望,还好,没有想象中的鬼魂追上来。我大口大口喘着气,直到跑进住院部的走廊里,才稍微平静了一些,从头到脚出了一身臭汗。走廊里不时传来病人痛苦不堪的呻吟,偶尔有一两名女护士穿着白大褂在走廊穿梭。
我赶紧上前跟她们打听我的弟弟,护士翻着卫生球样的白眼珠,对我的问话带搭不理的。后来她们大概也注意到了,我的一只手血糊糊的,另一只手背上有一道很深的口子还在滴血,她们才眨着白卫生球不无警惕地(也许她们把我当成那种不要命的小混混了)告诉我:小孩这里是医院,不是派出所,你要想找人的话,最好去找民警。
直到这时,我才相信,问题并不那么简单。也许,弟弟根本就不在这家医院里,他确实让我妈给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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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糖的滋味(4)
在弟弟丢失后的许多天里,蓝丫和我哥他们都表现出无所谓的神情。他们俩除了仇人相向之外,我哥继续装模做样地学习,而蓝丫则分明感到了一丝轻松,我隐约听见她说过这样的话。
哼!少一个哑巴也没什么不好!
我非常清楚她的真实意图。
这下蓝丫终于解放了。她再也不用使性伴气地给弟弟洗尿布了。
几天后,我妈打算去厂里报到上班,食品厂已经基本恢复了正常的生产。我听见她跟蓝丫唠叨着,我不上班难道你们几个都等着喝西北风呀!而情况的确是这样,我们家已经快到揭不开锅的地步了。
那天蓝丫的嘴里很唐突地冒出这样一句话,她用不屑地眼神盯着我妈。那种神情令人不寒而栗。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干吗还要生下他呢!
这话其实一直都憋在我的心里,可我始终没有蓝丫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把它讲出来。
那时,我看见我妈一脸的晦涩和痛苦,像是嘴里有一颗牙莫名其妙地掉进了喉咙里,噎得她半晌才缓过神来。她想从凳子上跳起来,但我不明白她为何又克制住了,她将下嘴唇咬得很紧,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她依旧不甘示弱。
你什么意思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蓝丫没有任何回答,她已经用片刻的沉默与僵持回答了问题。她以更加放肆的表情向房里的每一个人证明了她略占上风的气焰。
最后,她阴阴阳阳地说,反正是个哑巴,丢了就丢了呗,谁也没有怨你。
我暗地里狠狠地瞪了蓝丫一眼,她骄傲的神态和恶毒的说法令人伤心,我十万分地讨厌她说弟弟是个哑巴。就凭这一点,我觉得她应该受到惩罚。我相信弟弟并不是哑巴,他只是不愿意那么早开口讲话罢了,弟弟一定是个最坚强的孩子,他甚至在大人无数次狠下心来用手指拧他掐他都没有哭出任何一声。但我不知道弟弟现在到底在哪里,我只是担心他那样不哭不闹,别人会以为他是个死人,根本不会把他抱回家收养,或者忘了给他按时喂奶。
我妈多少有点儿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了。我能感觉到蓝丫把她气得够戗,可我妈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出对付蓝丫的好法子。所以,当蓝丫蹦蹦跳跳跑到外面玩的时候,我妈只好一个人呆在里屋生闷气。
这时我哥却一反常态,他扔下自己手头的事情,钻进里屋去跟我妈磨叽。
我听见我哥添油加醋地说,妈你对她也太软了,她都要爬到你头上屙屎了!
我妈立刻被我哥的话刺痛了,她毫不客气地说,放你娘的狗屁,快滚出去。
我哥却厚着脸皮说,妈你就知道骂我,还不是看我老实好欺负。
我妈哼着鼻子说,反正你们仨没一个是省油的灯……我这命咋就这么苦呀,你们谁知道妈的心呢,你弟弟丢了妈的心能好受吗?你们一个个都没良心!
说着,我妈又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哥只好沮丧地从里屋钻出来,我觉得他纯粹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当我哥发现我正盯着他看的时候,他故意把脖子拧了拧,好像在说老子天生这副德行,你能把我怎样。
其实,我并不想搭理他,我就是想不通,同样一母所生,我哥的心眼咋就那么坏呢。
我妈回厂子上班没几天,一个叫刘庆福的男人就来我们家做客。
那天我正在家里帮我妈绕毛线,她把我爸的一条旧毛裤拆洗了,她说要用这些毛线给我和我哥每人织一件毛背心。她说反正你爸一时半会也用不上。刘庆福进来的时候,房子里正弥散着一股淡淡的樟脑丸味。这个个头不太高的男人没有敲门就径直走进了房里,他的手里捏着一卷用牛皮纸包裹好的东西。
我妈先是一惊,我们家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什么客人了。我爸走了以后,厂里的人个个都故意躲避着我们,仿佛我们浑身上下都长满了令人惧怕而又极具传染力的毒疮。所以,我妈在热情地站起身的同时,就忘了她手里的线团。那只紫红色的线团从她的手里滚落下来,线团最终停在刘庆福的两只脚中间的空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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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糖的滋味(5)
她急忙走过去去捡,就在她即将摸到那团毛线的一瞬间,刘庆福也蹲下了身体,我听见我妈哎哟了一声,事实上我已经感觉到他们可能会碰在一起。我心里直想笑,两个大人的脑袋撞在一起实在很愚蠢。我听见刘庆福像个孩子似的连声问没事吧!是不是碰疼你了?说着,他早将线团捡起来递给我妈。她的脸就在那一刻忽地通红一片,她应该为自己毛手毛脚的行为感到难为情,尤其整个碰撞的过程让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要说的是这个叫刘庆福的人,那天很快就准备离开,他除了将手里的那卷的确良花布作为探望我妈的礼物留下来以外,他硬是坚持从裤兜里掏出十几枚新旧不齐的粮票拍在桌子上。然后,他摸了摸我的脑壳,他说要听你妈妈的话。他的说法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好像我是个坏孩子一样。不过,我很快就联想到我妈,一定是她在外人的面前说了我们的坏话,所以刘庆福才如此放肆地跟我讲这种话。于是,我就气愤地跑出了院子,刘庆福似乎又跟我妈说了些什么,我听见我妈笑得很灿烂,我觉得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势利眼,那么一卷破布就让她笑起来没完没了,仿佛她八辈子没见过似的。
我只好独自在街道上漫无目的游荡,路过那家小商店的时候,我将头伸进去,我清楚地看到玻璃柜台里面诱惑我的仅有的几种食品。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些我喜欢的棒棒糖上,我忽地难过起来。这是我从来不曾有过的感觉,就像一阵无原无故的风突然就从平地卷了起来,让人来不及防备,它把我的心情吹得乱七八糟。我急忙从商店里缩回脖子,那一刻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瘪瘪的小脑袋,它在我的脑海中愈来愈大,最后压得我抬不起头来,我突然什么也看不见了,整个世界一片漆黑。
有人从身后悄悄蒙住了我的眼睛。是四孬。又是他。
他说,瞧你没出息的样儿!想吃糖是不是?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我急忙尴尬地摇摇头,谁想吃糖了?我只是想看看。
四孬就把嘴撇到一边去,他趴近我的耳朵小声说,你要想吃我就有办法,你信不信?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他脏了吧唧的脸,你有钱吗?
四孬颓然地摇头。
说心里话,四孬其实还是很英俊的,只是他的脑门上总闪着鬼点子,脸蛋上还有一些打架时留下的伤痕,让人觉得一点也不踏实。
四孬让我站在门外等他一会儿,就自个钻了进去,很快,他又出来了,他远远就给我使眼色,我开始不明白,后来我看见他撒腿往前面没命地跑起来,才醒悟过来。我害怕极了,就跟在他身后一路狂奔下去。我们一口气跑到那条煤渣路上,回过头发现并没有人追上来。四孬从裤兜里变戏法似的取出几只棒棒糖递给我,我犹豫起来,我的两只手也悄悄藏在屁股后面了,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伸出手去。
四孬生气了,他妈的我从来没见过你这号人!他深仇大恨般地剜了我一眼,你不要就是不把我当朋友!
如果说这世上真的有友谊的话,对于我来说也许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很久都忘不了四孬那时的眼神,有一点执拗,我知道我必须去接受,我只能去接受,即便这东西是偷来的,我没有选择,因为他愿意做我的朋友。
我和四孬并排走着,我们谁也不说话,任由甜美的糖汁在我们的喉咙里滑过。我们不说话,是因为我们完全沉浸在甜蜜之中,沉浸在初来乍到的友情里,至少那一刻是这样的。
这时,从对面走过一个肮脏的老婆子,她背着一只破旧不堪的麻包,她蹒跚着向我俩走来,她眼看就要撞着我们了。我们连忙闪到路边,一股刺鼻的异味包围着我们。我从她的背后可以看清那只麻包里已经装进了一些杂物,却并不很满的。她并没有看见我和四孬,或者她连头也没有抬一下,她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马路上。我看见她勾下身体,她将路旁的一只纸盒子宝贝似的捡起来。那时,我的目光被夕阳中的一只颤颤微微的枯如鸟爪似的手触动了一下。之后,那个脏兮兮的老婆子又缓缓地朝前走了,她的行走没有丝毫方向性,好像只是为了走而走的,永远没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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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糖的滋味(6)
四孬愣怔了一会儿,他很突兀地问我,长大了你想干什么?我傻傻地望着那个老婆子消失的背影,嘴里吃糖的滋味真好。我说我还没想好呢,反正不会去拣垃圾吧!哪知四孬却得意地说,我长大了要干你们都想不到的大事情。
我觉得四孬的样子很古怪,我一直认为这家伙确实挺鬼的。但他并不是那种鬼头鬼脑的人,他大概很善于伪装,所以,我敢打赌,四孬的鬼谁也不容易发现,谁若能当面揭穿他的诡秘,我宁愿让他把我当驴一样骑来骑去,我乖乖驮着他满街巷疯跑。至少,像蓝丫这样傻乎乎的人是不会轻易发现的。
那天在回去路上,四孬突然毫无原由地问我,蓝丫到底是不是你姐呢?我没有立刻回答。他就很莫名地撇着嘴巴。四孬的嘴是天生的难看,地包天。你们俩打过架吗?我打赌你肯定打不过你姐!
我还是一句话也不想说。我之所以一句话也不想对他说,是因为我讨厌回答跟女生或女同志有关的问题。我看不起一个堂堂的男生总是盯着一个女生不放。四孬真的是一个令人厌恶透顶的家伙,打一开始就这样。他的嘴总爱那么往上撇着,在我们一起往回走的路上,他的话题始终没有离开过女生。那你觉得罗杨怎么样?
我心里想,罗杨人长得挺好看的,学习成绩也不错,只是有一点脱离群众,不怎么爱和我们这些人搭讪,平日里总是文文静静地坐在那里看书。干部家庭的孩子大概都是一个德行吧。四孬见我默不出声,接着又说,我能看得出来你对她有点意思,不过,你肯定没戏!她是不会喜欢你这种人的。四孬说得十分肯定,那口气就好比他是罗杨粪便里的一条蛔虫。我冲他狠狠呸了一下,去你妈的吧,别以为我会像你一样死皮赖脸!
事实上,四孬这时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这主要是来自他的身体或生理上的一些变化。他先是个头一夜之间窜出一大截,像根电线杆子,以绝对优势把其他同学落在后面。接着他的脖子上很奇怪地长出一块鸡嗉子样的古怪东西,他的嗓音变得粗糙不堪,说起话来有点老气横秋(这跟他很早就开始吸烟有关系)。记得有一回在厕所里,四孬很下流地掏出他的烂玩意让我看,我当时也着实被吓了一大跳,他的那块地方莫名其妙地生出些稀稀疏疏的毛发,很令人惊慌。四孬问我长了没有。我不好意思地摇头。四孬就裂开他的地包天大嘴不无嘲弄地笑起来,他说不长这些就不算是真正的男人。我将信将疑。不过,从那一刻起,我对四孬产生了厌恶。我觉得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臭流氓。
后来,四孬见我不搭理他又来无话找话,我觉得这家伙从来都是这副德行,无事生非,无无中生有,惹人讨厌。他说,你姐倒可以算得上我们厂里最美的女生。他居然用了“美”这个词,好像他是一个审美专家,好像他的眼光和学识足以能够驾驭“美”这一类词。
我照样没有搭讪。我觉得四孬的脑子一定有点问题,因为他竟然认为蓝丫长得好看,我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呢?这太可笑了,我宁愿用好看或漂亮这类词来谈论一只老鼠或大白兔。在我们将要分手的时候,四孬提出一个更为唐突的问题,令我顿时手足无措。我直想上去扇他一个大耳光。
四孬无耻的脸上露出一种令人作呕的傻相,他说你知道你姐来过那个没有?接着,他不等我作出任何表情就说出他一直想说的屁话。他说一个女的要不来那个,她就不算是真正的女人,就不能和男的好!说完,他冲我鬼鬼地笑了一下,就跑开了。
我想骂他都来不及。在跨进家门之前,我至少诅咒过一百遍四孬。这个混蛋!他居然敢向我说那么流氓的话。
等刘庆福再次来我家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头发上面泛着一层油亮的光泽,这使他的脸庞也透露着一丝油腻的味道。说心里话,我有点喜欢这个男人,在我的记忆当中,他从不空着手上我家来。
那天我妈刚刚擦洗过身体,房子里还漂浮着香皂的味儿。她恰好换上那件用刘庆福送来的布料做成的上衣,是一件小翻领的碎花底衬衣。


3.糖的滋味(7)
我妈穿着这件崭新的衣服迎出来。她对刘庆福笑得很甜。她说,没想到你还挺有眼光的!怎么样,好不好看?
接下来,我就听见刘庆福不无夸张地赞誉,好看太好看了,这下你至少年轻了十岁!赶明儿你往车间一站,那些老婆子非眼红死不可!
说着,刘庆福耍魔术似的掏出几颗水果糖乘机塞到我的裤兜里,他说喜不喜欢吃糖,没等我回答,他又说听话到外面好好玩去,叔叔要和你妈妈谈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
我立刻飞快地往出跑,生怕谁会抢兜里的糖果,但我突然觉得刘庆福所说的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一定和弟弟有关,我就无法按捺地转身跑回来。我焦急地询问站在我眼前的刘庆福。
你是不是找到我弟弟了!是不是呀,弟弟是不是有消息了?
那时,我看见我妈的脸色突然莫名地消沉下去,就像天空中的一朵浮云忽然间翼蔽了太阳的光辉,阴得让人浑身不自在。她沉默了许久,后来她把脸转向房里的男人,她断断续续地说,对,对,你快去吧。她还想说什么,但她最终掉过头进房去了。
我嘴里含着一颗水果糖,又开始在外面游荡。我感觉自己如同一只孤独的麻雀,翅膀上的羽毛还很稀少,注定飞不出多远。这时候我并没有过多地思考未来,而是时不时想起我那可怜的弟弟,想起弟弟我就会无数遍地在心底为他祈祷。在我的印象中,弟弟并没有走远,他只是跟我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我时常觉得他就躲藏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就像一只游荡在水泊中的孤苦伶仃的蝌蚪,正用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默默注视着我。蝌蚪一样的弟弟之所以藏着不露面,是不想让我们再把他捉回来住受罪!每当这样畅想的时候,我就会变得激动起来,这些奇怪的念头雨点一样落在我的脸上,让我在清凉中学会一个人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
所有白天的想象似乎都会在梦中再度出现,只是,在梦里它们完全变成黑白,变成另一种虚幻的形式。梦中的弟弟总是比我想象中要小许多倍,他时常漂浮在一片茫茫的水中,只露出一颗小小的圆脑袋,两只鱼一样的眼睛闪闪发亮。此外,似乎永远也看不出他的忧伤和痛苦,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或者是我还没有清楚地看到),他虽然孤单却从来对我无所乞求的,只是慢慢地游弋并靠近我(想要跟我打个招呼吧)。有时,随着他游动的身体,我依稀发现他的手和脚都消失了,只有一条在水中灵活摇摆着的小尾鳍。我想弟弟大概真的就是一只蝌蚪转世,现在他从我们的生活中游走了,他要回到真正属于他生活的地方,因为它害怕被人们整天不停的呵斥。情况就是这样,蝌蚪刚刚生下的时候就被它们的母亲抛弃在水塘中,它们最终学会找到自己的妈妈,但那需要时间,很长。
我坚信弟弟一定会像蝌蚪那样游回到我们身边,找到自己的妈妈。
我甚至已经闻到了这个城镇上空正飘散着一些尿布的味道,我开始迷恋那种气息,它使我真实地感受到一个幼小生命的存在。
那天我走出很远,最后连我也弄不清自己到底走到哪里去了。刘庆福塞给我的糖果足够我绕着这座城镇转上两圈。我奇怪地感觉到糖对一个人的作用,有时候它甚至能代替麻醉剂,让人在甜蜜与回忆中无限徜徉遗忘痛苦。吃糖的感觉让我总有种亲近弟弟的可能,我觉得弟弟那尚未沾染尘埃的小手正慢慢地朝我伸过来,而他的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他只是用他的小手一遍又一遍地触摸我的皮肤乃至灵魂深处。
于是,在来去之间,我无数次将一块石头一只摇着尾巴的狗或一株在风中轻轻摆动的小树幻想成我的弟弟。弟弟几乎无处不在,可他究竟又在哪里呢?
我不经意间发现,只要看见糖或听到与糖有关的事情,我就会自然而然地怀想起丢失在外的弟弟,而且这种奇怪的回想总是来去匆忙,就仿佛是在一摊白色的液体中流淌着的飞蛾,速度快得让人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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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糖的滋味(8)
有一段时间我几乎快要忘记弟弟长什么模样了,这种感觉令我诚惶诚恐。我从一只破木箱里找到那些弟弟曾经用过的尿布,这是他留下的所有记忆。我把尿布一片一片叠起来蒙在自己的脸上,我希望自己能很快地回忆起来。但我渐渐地失望了,弟弟在我的脑海中最后只剩下一双畸形扭动着的小手,那手似乎试图抓住什么,可终究什么也没能抓住,或者,他根本还不具备抓住任何物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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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黑暗的一夜(1)
刘庆福一如既往地来我家,我妈总是简单地把我们兄弟安顿了一下,他们就谈笑着高高兴兴离开了。估计他们已经走远了,我哥才神秘兮兮地说他们肯定是去看电影了,不信打赌!现在刚好赶上8点钟的那场。
我哥接着又说,傻瓜你真看不出来吗?我一愣。他说,姓刘的想和妈好,你难道一点儿看不出来?
我紧张地看着我哥的脸,我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刘庆福为什么要和我妈好呢,他俩又不是小孩子!我觉得我哥的说法很突兀。他的脸上过早地浮现出一抹让人很不踏实的神色,仿佛他早已洞穿了一切似的。他颇为老练地撇了撇嘴巴,今晚是一场爱情电影。
那时,一直沉默着的蓝丫慢慢抬起头。日后我才知道,我哥在我们面前的这番极具煽动性和爆炸力的危言耸听引起了蓝丫的关注。我哥总是擅长以他的小聪明向我们卖弄。蓝丫当时并没有作出任何反应,她只是稍稍把头抬了一下,她的脸上逐渐泛起一层狐疑的光芒。她也许觉得我哥的话很荒唐。她对他嘴里唐突地冒出“爱情”二字肯定不屑一顾,她甚至用她一贯的沉默,凶猛地讽刺了我哥幼稚的发音。
而正是那天以后,我哥终于决定将他的一些初步猜测透露给我妈。当然他并不是只想图一时嘴上快活,他以更换一个新的文具盒为交换条件。他一本正经地说,反正妈你得想清楚,我只向你要一块钱,我的铅笔盒实在破得不成样子了。
我妈被我哥神秘的样子给说服了,她在慎重考虑后勉强接受了我哥的条件,不过她说那个旧的得留给你弟弟用。
我哥立刻欢喜起来,狐狸就是这样,一颗酸葡萄就能让他欣喜若狂。我哥将蓝丫积攒糖纸的事情告诉给我妈,令他失望的是,我妈对他的举报根本不感兴趣,她甚至以很不屑的眼神瞥了他一下。她说,这就是你要告诉我的重要情报?我看你是想要钱想昏了头!
面对我妈的轻蔑,我哥明显遭受了一次不小的挫伤,但他绝对是个天才,他在当时便学会使用推理论证的思维。他把我妈硬摁在一把椅子上,妈你听我慢慢说!那口气很像样板戏里的李铁梅。他接着说,那些糖纸肯定不是捡来的,捡来的东西不会那么新,别人更不可能一下送给她那么多高级糖纸,那她的东西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我哥说到这里,眼球快速地转了转,显而易见,我猜肯定是她买的!妈这下你明白了吧!她买那么多高级奶糖总不该是你给她的钱吧!
我妈终于恍然大悟,她很快联想到最近自己的钱包或口袋里总有少钱的事情发生,有时候是五六角,最多的时候是一块。她的脸上立刻发生了质的突变,她把牙齿咬得嘎吱乱响。女人的冲动往往来自一句挑拨的闲话,她们大多的时候并不是以自己的大脑来行事的,更多是借助别人的思考与挑唆。缺乏头脑的女人犹如一把干柴,通常只需要一个细碎的火星就足以让她们的理智化为灰烬。
我哥的确很聪明,他不失时机地向我妈要回了他想得到的报酬,然后他趴在她的耳旁嘀咕起来。
我到现在也忘不了我哥当时卑鄙而又狡诈的狐狸般的神情。这个狡猾的家伙用他自以为高明的策略过早地在我的心目中死亡,我从那天起决定正式命名他为老狐狸,我看见他把一条光滑的尾巴深深地埋藏在裤裆里。我知道这根本无济于事,他的浑身上下都透露着那种难闻的味道,我打骨子里头鄙视他这种搬弄是非的人。以至日后我爸重新回到这个家,并大刀阔斧进行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整顿,那时我哥终于原形毕露,我爸对他凶神恶煞般地折磨令我备感快慰,这叫罪有应得。
蓝丫的眼光总是悬浮着令人慌张的颜色,实际上她看每一个人的时候都是那么凶猛,她却忽略了我哥的存在。这不能不说是她的失败之处。我不知道蓝丫是否像我一样贪恋那些好吃的糖果,但我却发现她在摆弄那些美丽的糖纸时,她的脸上会短暂地浮现出一种少女的美丽,她鲜花一样的面容正在八月的阳光里随波流淌。


4.最黑暗的一夜(2)
我放弃了自己近乎愚蠢的想法,其实我才懒得管他们的闲事,我对弟弟的想念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想到弟弟我就会想到糖。幸亏那个叫刘庆福的人会隔三差五来我家,而且他从来不空着手来,我觉得他越来越明白一个孩子喜欢或需要什么。当然,我那时还不懂什么叫收买人心。
我妈领回工资那天,她居然破格容许我哥帮她数一次钱。她用一种模棱两可的话对我哥或我们每个人说,你脑子聪明,快帮妈好好数一数,究竟是三十七块八还是三十八块七?这看起来只是一道算术问题。
我听见我哥用那种演讲式的声调点着我妈交给他的一摞钱币。我忽然有种羡慕的不平,我哥数钱的样子也成为我童年生活难以忘怀的一个重要画面,直到今天当我领回薪水时,我会在一叠大额钞票的气息中隐约看见一个阴险的模样,那样子总令人对人民币不寒而栗。
我妈和我哥的计划就是在这天傍晚悄然展开的,我哥甚至还用敲竹杠的方法再次从我妈的手里得到了两角钱作为睡眠或劳务补偿。我哥打小就已具备了生意头脑,他大概可以成为一名演讲家或职业演员。
这晚睡得最早的是我,我相信这是他们精心策划的一部分。接下来必定是一向善于磨蹭的我哥,他居然以前所未有的快捷提前完成了家庭作业,这自然是阴谋的另一部分。蓝丫趴在灯下的样子很认真,橘黄色的灯光放射状地投射在她的身上。我在即将昏睡前看到她的两只羊角辫金灿灿的耀眼,她的辫子永远都梳得那么干净,就像童话里的一位公主。
我妈没有像平时那样一遍遍催促蓝丫上床睡觉,她独自坐在伙房里的一只盛满热水的木头澡盆里,我听见哗哗的泼水声从伙房里一阵一阵地传过来,那些欢快的水声总使人想起凫在水中的一群可爱的鸭子,有时它们洁白的翅膀在水面上扑腾不休,浪花翻飞。
其实,我妈经常在伙房里擦洗身体,这几乎是她睡觉前必做的功课,或者不如说是她睡眠的一部分。坐在澡盆里的她通常微闭着双眼,她的双手在胸前交叉开来并紧紧地向后拥抱着自己,袅袅升腾的水气也将她背对着窗户挂满细密水珠的胴体笼罩着。
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也是我记忆当中最黑暗的一个晚上。这晚我睡得很不踏实,朦胧中总有一双手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有时那是一双小孩子的手,柔嫩得能渗出水来,有时却又如大人的手一样结实有力,它们在我眼前晃动的时候,我总是觉得那是一朵正含苞怒放的花。
我在迷迷糊糊之间似乎看见黑暗中有人从床上轻轻地爬起来,然后先是保持不动,过了一小会,黑影才蹑手蹑脚地下了床。随后,我的耳畔有一种琐碎的声响,那大概是钥匙在衣兜中相互摩擦的响音,那声音虽然很轻,但我却听得很真切。我无法形容我那时的感觉,我有一种想大喊一声的冲动,却怎么也张不开嘴。后来,黑影大概又在尿盆上蹲了下来,我的梦境被一种淋漓欢畅的液体喷击声所困扰,呼吸着一种别样的味道。
再后来我是在一阵可怕的哭叫声中睁开眼的,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一个女孩的凄惨的哭号从睡梦中越来越清晰地向我逼近,而后划破夜空。我的双眼不太适应深夜里亮起的灯光,我努力逃避着光的刺激。
与此同时,我看见我妈和我哥居然都穿好了衣服,仿佛要出门远行,或者他们睡前根本就没有脱去衣裤。可是我很快就变得战战兢兢了,因为我发现一个疯子样的女孩正耷拉着脑袋跪在冰凉的地板上,她的头发乱得像一堆杂草。我妈手里的一只鸡毛掸子一起一落地挥舞着,我觉得她像一个蹩脚的指挥家,她的手势简单而又缺乏节奏。蓝丫无限痛苦的哀号像一支悲怆奏鸣曲正伴随着她挥手的动作此起彼伏。我哥刽子手似的侍立在我妈身旁,灯光让他的瘦削的狐狸脸愈显分明,或者他正在扮演一个丑陋的帮凶。我妈愤怒的声调一次比一次高亢。
我让你偷!我让你不学好!我让你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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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黑暗的一夜(3)
我的身体在被窝中剧烈地筛动,一个无形的黑色漩涡将我吞噬,我始终不敢坐起来或动一下。我甚至感觉自己是一条在鱼缸里谨慎游弋的鱼,而鱼缸中的水正在寒冷中逐渐结冰,我的行动和思维也濒临冻结。我甚至完全感觉到时间也在这一刻凝固不前。
时间多么像一只装有金鱼的鱼缸呀,而且被完全封闭了,没有一丝氧气。蓝丫的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色小背心,能依稀看到她日渐鼓突的胸脯,仿佛一对清洁而又玲珑的红宝石镶嵌在上面。
小小偷针,大了偷心!
我妈终于累了,她将手里的掸子接力棒似的交给了我哥。
你替我狠狠收拾这个贱货!往死里打,打死她我偿命!
我哥明显有些犹豫不决,但他并没有拒绝。他的两只眼睛在深夜里更加狡黠,他怀着一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斜睨着我妈。
她很快就明白了,她和我哥向来都是心有灵犀的。
我让你打你就打!打一下我给你一毛钱。
我哥就郑重其事地对蓝丫说,你这可不能怪我啦。
我将脑袋深深地藏在被子里,我听见我哥用非常古怪的尚未变声的公鸭嗓音对他施加在蓝丫身上的惩罚做着详尽而无情的记录。那时,她的哭声已经渐渐丧失某些实质性的声势,或者她只是为哭而哭,她的哭声和泪水已成为黑夜的一种形式,成为她人生的一次磨砺,成为很多年以后我回忆她少女时代的左证。
我妈和狐狸联袂策划的一场最精致的阴谋,蓝丫的茫然就范记载了她少女时期的一次最大的耻辱与创伤。从那天起她的脸上时常流淌着一种叫做疼痛的东西,我妈将蓝丫所有积攒起来的塑料糖纸付之一炬,我在纸张和塑料混合燃烧的火焰与莫名而来的糖果香味中为她流下了眼泪,那泪水浸湿了身下的一片被褥。
我在被子里紧紧地攥着拳头,人在害怕与悲伤的时候竟然也能握紧拳头。我甚至还想起了四孬,如果他在场该有多好啊!四孬一定不会眼看着他们那样对待蓝丫而不管的,他会将那只狐狸的鼻子揍开花的!一定会!
家里只剩下蓝丫一个人。
那天,我快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又折了回来,我突然很想和她待在一起,我觉得她很需要一个人在她身边。
这应该是许多年以来我和蓝丫绝无仅有的一次相处。她仰面躺在床上,她虽然一声不响,可我的心却起起落落。我很笨拙地站在床边,我看见她的眼睛没有任何内容地睁着,天花板在她的瞳孔里变得庞大无边。我的手就轻轻地放在她的枕头旁边,我多次试图伸过手去摸摸她的脸,可我终究有点胆怯。
我们至少这样僵持了一个钟头,后来她的身体在被子里有了一些动静,我知道她一定很疼的。她的手似乎正在身体的某个隐秘部位摸索着。很快,她的表情也有了些异样的变化,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神情,惊慌、迟疑、懊悔、羞涩,包括她将那只指尖沾满红色的手,从被子里抽出来放在自己面前观望时的情景。我对手的记忆总是断断续续,时隐时现,而蓝丫的这只手大概成为我对过去乃至未来思绪的延伸。
现在我依旧十分清楚地记得那只手,被鲜血染红的纤细的手指。那一刻我突然对我妈他们产生了由生以来最为铭心的仇恨,我想蓝丫就要死了,她的身体正在流血,他们一定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否则她怎么会成那样呢。
我猛地扑向她,我把自己最柔软的脸蛋紧紧地贴在她的脸上,她的脸异常冰凉,甚至丧失了起码的温度。
你别死我不让你死……呜呜。
蓝丫半晌没说一句话,但她却用双手暖暖地拥抱着我。这是她第一次用她的手那么真实地抚着我,她让我无比强烈地感受到被女孩抚摸的温馨与甜美,甚至让我想起了糖或者和糖相关的一切食物。蓝丫的双手迷乱地摩挲着我的脑壳和脸蛋,她把我就要流出的眼泪一次次摸开,最终我们的脑门也紧紧地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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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黑暗的一夜(4)
但是,我并不知道,蓝丫在身心俱损的这一天早晨,迎来了她生命中最值得纪念和惊喜的时刻,没有人来告诉她这些。我们的身体成长总是在一次次惊恐与困惑中完成,当我们发觉自身的变化时,我们早已化蛹成蝶。或者,更像那些整日游荡在水沟边的蝌蚪们,只是一天天懵懂长大,最后变成和原先的自己完全不同的另一副模样。那些痛并欢乐的记忆永远在风中飞舞,在水中荡漾。
当那些鲜艳而芬芳的液体,静悄悄地从她女儿身体中不断地涌泄出来时,蓝丫的生命从此浮现出难得一见的生动。我在惊恐之间发现,蓝丫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美丽。尤其是,她沾满泪痕与羞辱的脸上,从此有了一种叫做女性的味道,它们像秋天第一片红透的树叶,在我的眼前呈现出无比的娇艳与纷繁,又使我心痛神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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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晚 霞(1)
那些年天空很蓝,蓝得跟我长大以后看到的大海一样辽阔无垠。后来我知道,西北的天空基本上都这样,如果没有西北风带来的肆虐沙尘,没有那种呛人眼鼻干燥气味,我也许会喜欢上这个地方。可能正是气候和风沙的缘故,我们打小就很木讷,不善言辞,情感像皮肤一样粗砺,即便是亲人们之间,也是很疏淡和乏味的,我们几个小时候甚至从来没有在大人面前撒过一次娇。或许因为天空总是湛蓝,生活总是平淡,才让我对那个奇异的时刻记忆犹新。
是一天傍晚,整个西面的天空浮现出一片难得一见的火烧云,云层之间透射出万丈绯红色的光芒。街上很多人都偏着脑袋翘望这罕见的景象,他们的面庞沾满了金灿灿的光斑。
这时,有一个穿着破旧的劳动布制服的中年男人径自从人群中穿过,他的脸上也涂上了一些光亮的色泽,但他并没有丝毫心境去欣赏天空中绚丽的赤色云霞。
正是在这样一个美丽得有些不切实际的黄昏,我爸终于回来了。他的突然归来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瞠目结舌。与其说无法忘却他的归来,不如说我们深深铭记了那一次灿烂无比的天空,那些似火焰一样燃烧在天际的瑰丽图景让人备感温暖。但很快我就发觉我爸的归来却带着冰铁一般的沉默与寒冷,让人很久以来都沉陷在一种无比深重的疑惑当中,我甚至觉得那天的天空恰恰跟我们开了个非常大方的玩笑。
我爸在回到家里的第一个夜晚,没有和任何人说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他用一双过早丧失神采的眼睛长久地注视着墙壁、天花板,还有那只被尘埃覆盖着的小号,他的执着姿态和大多数犯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我妈做好饭的时候,他早已经鼾声如雷,那种激烈而缺乏教养的声息简直令人望而生畏又生厌。如果不是从墙上的镜框里看到他曾留下的照片,我们根本无法接受这个近乎冷酷的家伙就是我们的爸爸。他多像一个陌生人啊。
我们不能理解像我爸这样一个接受过改造的人,如果一生都让他在那种地方度过,这并不困难,但有一天他突然获得自由而重返现实生活,他的心情会是怎样的?相信谁也说不清楚。有一点可以断定,我爸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人了,至少他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寻找那些被中断或遗忘了的东西,包括那只被他吹了半生的黄铜玩意。
我们在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形下,不得不接受着一个熟识却又陌生的人,包括他振聋发聩的睡眠方式和神经质般的发呆。
我爸的归来让我又无限眷恋地想起了弟弟,他还没有见过他最小的儿子(他或许根本不知道我妈又为他怀过一个男孩)。他走的时候,弟弟还只是作为一个构成人的最微小分子在我妈的体内游离。而现在,他回来了,弟弟却杳无音信。我妈特意嘱咐过我们,对谁也不要讲,谁说出去就撕烂谁的嘴。我们只能保持缄默。
那天晚上,我妈对我们的睡觉地点做了一次大胆而创新的改革。她在晚饭以后就开始了规模空前的改造与搬迁,她在我们的协助下,将堆积杂物长达数年之久的里间房腾了出来。从这天起我们几个正式将搬进里面睡。
这的确是一个难眠的夜晚,我蒙起头试图让自己立刻进入梦乡,可我的大脑却依旧处于一种长久的兴奋之中。我的眼前不时地浮现出天边那片焰火般绚烂的云霞,和一个陌生男人孤绝地向我们走来。他的脚步带着某种迟疑与生硬,当他的一条腿已经跨进门槛的一瞬间,他突然又收了回去,他用极其冰凉的目光很古怪地注视眼前——这原本就属于他自己的家,我估计他担心自己走错了地方。
我爸在睡觉之前做了一个令我妈异常迷惑的动作,他突然背过身去,他把右手从裤腰间伸进去摸索了片刻,给人的感觉像是在挠痒,但他似乎从里面掏出个什么物件,只看了一下又原封不动地放回,生怕谁抢去了似的,由于他背对着我妈,所以她并不清楚他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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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晚 霞(2)
他的鼾声的确给我们的睡眠制造了很大的困难。他就躺在我妈身边,好比一台马力十足的搅拌机轰轰隆隆地彻夜不停地工作着。我妈根本没有合眼,她像一只保持高度警觉的母猫,她侧过身表情怪异地观察着那张酣睡中的黑脸。后来她轻轻地将手伸过去,犹如一条藤蔓游过去。我爸鼾声依旧,她的手谨慎地在他的脸上摩擦出声音,沙沙地响,仿佛风吹干芦苇一般。她就卷着被子将自己的身体往他身边靠了靠,停下,又靠了靠。
令人不安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爸猛然间一骨碌坐起来,原本平静的黑色中很突兀地立起半截黑物,他用一种近似于咆哮的声音大口大口地喘息。
你是谁你是谁你要干什么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到最后,他的喉咙里只是干巴巴的喘着,哮喘病人一样严重。
白天,我爸在饭桌上再次重复了那个让人疑惑的龌龊动作。他坐在椅子上,却将手伸进了裆部,片刻的摸索后他将一张皱褶不堪的一元纸币扔给坐在他对面的我哥。
我深深记得我哥当时的奇特的神情,他先是一惊,勇敢地抬头看着。我爸已经埋头吃饭了,他从一团饭粒中挤出几个带着米味的字,头发太长了。
见钱眼开的他顿时喜形于色,他用一种极其快捷的手法将那钱老练地塞进自己的兜里。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很震惊,就算理个头也用不了那么多钱呀。他在外待得太久了,他根本不清楚理一个头需要多少钱。而我哥却将他的慷慨理解为对他的偏爱,他的小脸上浮现出一种夸张的傲气,甚至有些拿不稳地翘起了二郎腿。他的一只臭脚竟然肮脏地碰了一下我的裤腿。
然而谁又能料想到发生在傍晚的一幕呢,让我们对他的理解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迷惘。
我哥那天回来得很晚,他在钻进家门的一瞬间,脸上还悬挂着那种眉色飞舞的神情。我能想象出他大概又像只赖皮狗似的去纠缠他所迷恋着的某个女生了。有一次我看见我哥从剧院走出来,残阳迎着他的脸懒散地照过去,他的眼睛只能眯成一道缝。我哥并不是一个人去看电影,他死气白赖地跟在一个女孩的背后,他们大约保持着两步之遥的恒定距离,我哥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个女孩的身体。此刻,我试图从他的脸上再找到一些与电影或约会有关的暧昧神态,可这个狡猾的家伙实在太善于伪装了,他的头发长得快要遮住鼻梁了,这恰好掩饰了他的撒谎的目光。他只是若无其事地对我妈说,饭好了没有我快饿死了。
所以当我爸看着他照旧杂乱无章的长头发时,我哥依然沉迷在某种只有他自己深谙的情景当中。我爸很严肃地追问,你根本没去理发!我哥轻描淡写漫不经心地吱了一声,我忘了。就在他捧起饭碗准备狼吞虎咽的一刻,我爸突然一把夺过了他的饭碗,忘了就别吃饭!我妈急忙过来打圆场,可我爸连看也没看她一眼,于是,她只好向我哥使了个眼色,我哥嘴里嘟嘟囔囔地出去了。
在我的印象之中,自从我爸回来后,我妈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每天她很早就从厂子里溜回家,然后扎起围裙准备饭菜。我觉得她有些刻意讨好我爸的嫌疑,但他对她的贤惠和精心表现出令人费解的冷淡,甚至连一句最起码的赞赏也没有。
我哥出去大约一个多钟头才慢吞吞地回来,那时我正在做作业,他的头发丝毫没有剪过的迹象。我知道他一直对他的长发保持着孤芳自赏的优越态度,他需要这种桀骜不逊的外表来掩饰内心的空虚与自卑。我经常可以看见他在某个女生面前虚荣地摆弄他的长发,用当下比较时髦的说法叫做“扮酷”。他万万没有想到,为捍卫自己所谓的“酷”要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我爸的忍耐终于到了最大限度,或者,我觉得他根本就是给我哥挖了一个可笑的陷阱,包括那张从身体隐秘处取出的纸币,我哥浑然不觉。我哥在他的再三逼问下,说出了一个连他自己恐怕也不会相信的理由,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把、钱、给、弄丢了。他肯定以为这样便可以搪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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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晚 霞(3)
后来发生的都很像一场电影。我爸用他粗壮的手臂老鹰抓小鸡似的提起来并将我哥的脑袋摁在桌上,他立刻杀猪般地尖叫起来。那时,我和蓝丫都不约而同地战起来,蓝丫并没有像我那么慌张,恰恰相反,她十分沉着地注视着每一幕,在我爸说把剪子给我找来时,她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衣橱里取来了他需要的东西。
我看见剪刀在我爸的手中愤怒地张开雪亮的大嘴,很快我哥在歇斯底里的叫喊声中,他那头引以自豪的乱发如杂草一般纷纷散落到地上。我爸用剪子的模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牧场上铰羊毛的红脸大汉。更让我感到惊恐的是,蓝丫居然主动上前帮助他将我哥的双手牢牢抓住,她的动作远比我相象中有力。我哥鬼哭狼嚎地叫着,你以为别人不知道,你这个小偷你这个贼……你快把我的胳膊弄断了。
眼前的一幕让我恍若又回到了多年前的某个深夜,我清楚地看见我哥手里挥舞着一根掸子,有三五根羽毛从半空中旋转着飘落。那晚我哥的眼神和此时蓝丫的有着令人担忧的相似之处。
我妈几次试图上前制止,却被我爸狠命地推向一旁摔个趔趄,她在惊慌与愤懑之中选择了沉默。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这种情绪愈来愈重,她对眼前这个男人古怪举动心存余悸。
我哥遭受有生以来的最严重的一次打击之后,我偶然间发现了蓝丫同我爸的一次颇为神秘的谈话。他俩的秘密长谈让人感到迷惑而恐慌。以后我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我对蓝丫的作为感到不解。
我爸在他回家后许多日子里依旧保持着孤独与冷漠,但他跟蓝丫似乎有了某种眼神上的交流,这种神秘的交流总在人不经意间发生,他们有种合作上的默契。
我哥的头顶上很滑稽地蒙着一顶特务似的鸭舌帽,这使他的狐狸脸孔愈加分明。他对我爸的记恨也正是从他的头发开始的,我爸的粗暴行为在很长时间里依旧能在我哥的脑袋上可见一斑。
而我爸的心情并没有因为获得自由而海阔天空。他一次一次地去找厂领导,罗厂长他们对他过去几年的经历还保持着高度警惕,他们用一种看似柔软的办法消耗着我爸的时间和精力。他们说你的问题我们迟早会研究的,回家等消息吧。我爸还想跟他们说些什么的,但他还是尽量抑制住自己的情绪,他知道有时候多说两句也无济于事。他只好闷在家里吹小号,却从不成调。
有时,他走在厂区,独自徘徊在路上的他被来自许多目光扫来扫去,像飘落街头的一片枯叶或一张草纸无足轻重,任凭风吹向四面八方。
这年秋天很多人都看到了我爸,他通常用双手紧紧地搂抚着自己的身体,给人一种很不健康的印象。他的身体总是在不停地颤抖,这种颤抖同样让人感到由内的不自在。
很多邻居都向他瞥来关注的目光,他们不时拦住我妈。
这人究竟是怎么啦……没怎么他一直就那样……他的脸真吓人青得像刀背一样……没什么他就是那样的人……他在家经常大喊大叫吧好像还吹那个东西……我们拿他也没有办法……你可要劝劝他啊号是万万不能再吹了……劝也没有用的……听说人在那种地方呆久了都是有点怪的……也许吧谁知道呢……
人们始终将信将疑,我妈的神色慌张而又难看。事实上,从我爸回来,她的脸上终日挂着那种举棋不定的焦虑,她对于这期盼已久的重逢表现出莫名的失落与无可奈何。
锅里的饭似熟非熟冒着气,我就把头往锅里伸,黑色锅盖就悬在半空中。我听到肚子有些胡乱的声音,就把手里的锅盖沉沉地放下来,锅和盖儿扣合在一起的声音很响,可是没压住那刺耳的声音。自从我爸回到家,那该死的声音一刻也没停止过。
房里快没有光亮了,光亮全被我爸手里的玩意儿抢去了。酒气占了上风空气便浓烈了许多,酒气里面有股枸杞和劣制人参的搀杂在一起的味道。酒气在即将暗下来的空气中闪闪躲躲,我感觉自己就快被这糟糕的酒气灌醉了。我不愿意醉在这里面,因为我能嗅到我爸尖锐的脚汗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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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晚 霞(4)
从前他最爱吹的是一支俄罗斯民间小调,可今天他没有吹。他只是将号管握在手里,他的嘴贴在号嘴上,反复地做各种音阶练习,像爬楼梯一样上上下下使人感到喘吁。练了一会儿,他猛然将桌上的小半瓶烧酒全部灌进了胃里,然后奋力将酒瓶摔在地上,他接连嚷着,去把她给我找回来,快去……老子要宰了这个不要脸的东西。
我当然不敢狡辩,该死的蓝丫跑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怎么会知道。当然,就算我知道我也不会出卖她的,她好歹是我姐姐。我爸打我们的时候从来不会心慈手软,所以,我连声应诺着往出走,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又要暴跳如雷,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乖乖服从别无良策。
我有很多天没有见到四孬了,天知道他又跑到哪里去了,反正脚长在他的腿上,他随便想去哪里。有时候,我倒莫名地羡慕起他来,我觉得四孬这个混蛋活得很轻松,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他愿意。这样想着,我忽然又替蓝丫担心起来,我觉得她不能再整天无所事事下去了,现在可不比从前,要知道我爸回来了,他可不是好惹的,单看他那张青灰色的脸就让人不寒而栗了。
我爸最晚一个回家,他的晚归使得这个深夜开始弥漫着一股呛人的酒气。我妈为他打开院门的时候,这个烂醉如泥的人像一个软骨病患者,或者,更像一具立在门板上的尸体。我们听见我妈接连发出的几声怪叫,仿佛乌鸦落在了院中,她试图去搀扶,可她对我爸身体的重量明显估计不足,以至于被跌撞而入的他撞了个趔趄。
我爸一进房便倒在了地中央,他的舌苔硬得像把铲子,但他的脸上却始终挂着一层让人无法捉摸的笑,这种乍现于他脸上的笑容犹如贴在墙上的年画一样生硬不真实。我们都战战兢兢地立在他身边,那情景很像是吊唁一位逝者。他用一种含糊而又恐怖的口吻命令我们将他钉在墙上,他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依旧飘荡着视死如归的狂笑。
正当我们惊魂甫定时,我看见我爸从他的裤兜里掏出几只长钉,他平平地躺在地上,一只手却将那几只铁钉高高地举起来,他的双眼朝上方很空洞地转动着,你们用它把我钉在墙上吧,记住千万要钉结实一点,我会掉下来……醉鬼的话永远都让人摸不着头尾。
后来我妈硬将他手中的铁钉夺去,我们只是被那种充斥着酒精的紧张气息包围着。在许多年以后,我时常会想起这一天和紧紧攥在他手中的几只银光闪闪的铁钉,我不知道那些铁钉从何而来,更无法知晓他这种古怪念头的真实意图,或者,他只是喝多了酒,一个醉酒的人自然会有些神志不清,可我觉得那些熠熠发亮的铁钉仿佛已经永久地插进了我的记忆深处,它具有某种永恒不灭的暗示意味。
最终从地上扶起我爸的人是蓝丫,躺在地上的他根本不让我妈来碰他一下,他更像一个淘气而又倔强的孩子,我和我哥都没有任何表示。我很害怕,我们都没有那种近距离接触他的勇气。惟独蓝丫,她让我强烈地感觉到作为一个女儿应该具备的体贴和温顺。我的思绪又飞回到很久以前,当我和她抱头痛哭时,她的手就是那样温暖地一遍又一遍抚摩着我,那天我流着灰色的眼泪,我以为她要死在我面前。
我们被他的胡言乱语和不时的呕吐长时间折磨着。这晚的月亮已经趋向于圆满,我们每一个人都被从窗外渗透进来的清洁月光静谧着。我爸在一番折腾后终于显得筋疲力尽,我看见我妈愤怒地将他所有沾染秽物的衣裤扒下来扔出房外,那些东西像一条条懒散的死狗匍匐在院子里,样子很吓人。
直到第二天,家中依旧弥漫着昨晚那种令人作呕的味道,但更令人感到难安的是我爸那张铁皮般的硬脸。他的目光刀子似的在我们三个人的身上拉来拉去,那刀子在我哥的脸上停顿了片刻,又划向我。我的头皮迅速地麻成一片,但他最终的目光还是放弃了我,而是很阴险地笼罩着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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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晚 霞(5)
蓝丫显得很平静,她已然隆起的胸脯正很均匀地一起一落,她很自然地看着我爸,眼中荡漾着一种自信而又无所谓的光芒。
这时,我妈突然站起来指向蓝丫,她以高八度的尖锐声音斥责,我就知道你没有安什么好心思,这回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快把你爸的钱拿出来!
我立刻感到背负芒刺,我不知道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我爸生硬而又愤怒的面孔以及我妈大义灭亲的口气已然表露出事态的严重程度。我不经意间瞥见我哥,他的脸上依然是那副令人厌恶的神色,他的头发已经比前些天稍长了一些,但看上去还是那么别扭,他的下巴总是比一般人要显得尖长许多。
我哥或者只是在自言自语,但我们都听得很清楚。他哼着鼻子说,狗改不掉吃屎的!
蓝丫就是在那一刻间突然扑向我哥。我看见蓝丫的手鸟爪似的扑在我哥的脸上,我哥顿时措手不及地叫喊起来。
你抓坏我的眼睛了,你这个贼!
留在我哥脸上的几道的抓痕显得极其突兀,接下来捍卫我哥的人是我妈。她母狮一般将蓝丫的辫子一把拽在手中,她说我今天非好好治治你这个的小贱人。蓝丫在她的撕扯下发出激烈的悲泣。她说我根本没有拿过你们的任何东西。
没有人理会蓝丫的哭诉,她含泪怒视着我妈和我哥,然后掉头冲出房子。她在转身的一瞬间又看了一眼我爸,她肯定希望他能说些什么,或者她只需要他的一个信任的眼神。然而,我爸根本就是一副生冷而无动于衷的表情,我看到一串晶莹的水珠在她转身离开之际无声地落在地上,潮湿而又斑驳。
当我妈还在无休止地唠叨时,却被我爸懊恼的眼神制止了。他突然扔下碗筷说,给老子闭住你那张母狗嘴,我看八成是你拿了老子的东西!我妈迟疑了片刻,她很滑稽地笑了两声,那笑声很牵强,像是从很瘪的牙膏皮里硬挤出来的那种。
于是,我妈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过于尴尬的绯红,但她随即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这话什么意思?别忘了我是你老婆!说着,她将手里的筷子狠命地摔在桌上,筷子弹起很高,有一根很响的落在地上,几粒白米在空中弹跳或飞舞着。
这一天,我妈做什么事情都咬牙切齿的,她洗锅的时候故意把碗碟弄得当当响,她对我爸视而不见,吃晚饭的时候她竟然是一个人躲在伙房里吃的,没有跟我们一起坐在饭桌旁。
天黑以后,我爸才有点儿坐不住了。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在替蓝丫担心。他又开始高声大嗓地发号命令,好像是我们把蓝丫从家里赶跑的。我哥对蓝丫已经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当我跟他一同出门去寻找蓝丫的时候,他一直用手捂着脸上的抓痕,嘴里始终骂骂咧咧的。我哥甚至对我爸的回来也感到痛恨不已,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听到他在咒骂,这个老东西,他到底回来想干啥?我们过得好好的,谁稀罕他跑回来的!
所以,我们俩出门没走多远,我哥就对我说,我才懒得去找她,要找你一个人去找吧。说完,他就像深夜里的一只狐狸,转眼就从我跟前溜走了。这是意料中的结果,我哥当然不会去找蓝丫,这些日子他简直恨她都恨不过来呢。
后来我终于在厂子的某个角落里找到了蓝丫,我是循着一串哭声走过去的。
蓝丫在黑暗中痛哭不止,夜风呜呜地叫着,她抽抽噎噎地哭。我就站在她面前,忽然觉得我们之间是那么陌生,我们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很多时候却互不了解。她是我的姐姐,好像这是唯一被家庭和父母告知的事实。除此之外,我们彼此始终是若即若离的。
我说跟我回家去吧。这样说又觉得有些底气不足,我又补充了一句,他们让我来找你回去。蓝丫在黑暗中不停地抹着眼泪,她的脸上水光溜滑,长时间的痛哭使她神志虚迷,就像一个人在梦里的样子。
你快走吧,我就想一个人呆着。
外面黑古隆洞的,咱们还是回家去吧!


5.晚 霞(6)
不,我偏不回去!
蓝丫幽忧地对我说,又好像只是在对空气说着,她对我视而不见。这时,我看到了她眼中的光芒,扑闪闪的,凄迷而又充满了恨。我不知道该怎么劝她了,说心里话,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她那么伤心的样子。没等我再次开口说话,蓝丫已经从角落里站起来,然后往前慢慢地走着,她的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从后面看,她简直就像个女幽灵。我发呆的工夫,她已经不见影了。等我回过神来,再想撵上,她真的走远了。其实,我完全可以追上去把她拉住的,可我忽然有些犹豫了。对于蓝丫的坏脾气,我多少是有些怕的,她太执拗了。
也许,都是因为我的不作为,才让别人有机可趁的。后来,我只是一路尾随着蓝丫。她走多快,我就跟多快,很快我们一前一后就来到了厂门口,再往前走几步,就是我们厂的那家对外的食品经销店。就在这时,一个中年男人鼻孔冒着烟从商店里踱出来,商店门口有一盏路灯,男人站在路灯下,慢条斯理地吸着手里的烟,宽阔的脸膛上光灿灿的。男人大概也看到蓝丫了,她正行色匆匆朝商店方向走着。于是,中年男人就倒背着双手,像是站在那里特意等着蓝丫。
蓝丫的脚步有点儿迟疑,不过,她还是回过头冲我看了一眼。那时我就站在路边,也那样望着她。我希望她能回心转意,然后跟一同回家,我也好交差了。可是,蓝丫却不想那样,也许是我把她跟得太紧了,她反倒更加地不想回去了。我没想到的是,那个站在路灯下穿四个兜灰的卡干部装的男人,却大摇大摆地朝蓝丫走过去。也许,他已经看到了蓝丫伤心欲绝的样子。他的一只上衣兜口好像露着钢笔帽儿,那里熠熠闪着银光。
我想蓝丫肯定不会搭理他的,可是我又想错了,蓝丫竟在那男人跟前站住了,像一株亭亭玉立的树那样,腰枝轻轻扭动着,我没有听见她说话,却又委屈地抽泣起来,就像在外面受了欺负的孩子正好遇见了自己的大人。她一哭,我就彻底糊涂了,我越发不能理解她了。蓝丫为什么会在一个外人面前表现得像个泪人似的,再说刚才她明明是已经不哭了的,可转眼的工夫又跟一个比她大很多岁的男人哭得稀里哗啦的,女人的眼泪可真是多啊!
这时,我才刻意打量那个中年男人,原来是我们食品厂的罗厂长,我同学罗杨的爸爸。他经常出入厂门口那家食品商店,里面有两个脸蛋漂亮的女营业员,很多人都谣传,说其中有一个是罗厂长的相好。
蓝丫后来究竟跟罗厂长哭诉了些什么,我不得而知。我看到的只是罗厂长频频点头的样子,他不时地将一只宽厚的手掌落在蓝丫的肩头,像是拍又像是轻轻担着,后来他居然哈哈地笑了起来,好像蓝丫给他讲了多么有趣的事情,他那样的人物居然会在蓝丫面前笑声朗朗,这又是我没有料到的——也许正是他这样的人,才更懂得体贴和关怀下一代吧。但感觉中,他们俩好像事先商量好了似的,他们见面后聊了几句,罗厂长就转身走进商店里去了,很快他又从里面出来了,也是大摇大摆的样子。我远远看见,罗厂长把一袋什么东西顺手塞给了蓝丫,也许是糖果,或者是饼干什么的(要知道经销店里这类东西不少呢,罗厂长想拿什么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反正蓝丫得到那袋东西后立刻发出一串咯咯的声音——该死的家伙,她竟然又破涕为笑了。不过,我心里还是有点儿感激的:毕竟蓝丫从家里跑出来,连晚饭都没有吃,她的肚子一定饿坏了,罗厂长这样慷慨真是难得啊,应该谢谢人家才对。
蓝丫并没有拿着东西回家去的意思。也许她怕我们跟她争抢好吃的吧,所以她继续沿着马路往前游荡,脚步却比先前轻盈了许多。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再跟着她,却看见罗厂长站在路灯下又点了一根烟,他煞有介事地吸了几口,吐出一串烟圈。然后他就甩开双手,好像忽然有什么急事似的,朝着蓝丫渐渐远去的方向大步流星跟了上去。再后来,他们好像在前面的某个地方又神秘地汇合了。


5.晚 霞(7)
不过,夜色太暗了,前面的路灯又都是坏的(老早就让四孬他们当弹弓靶子打碎了),我的眼睛实在看不清什么了。我只好垂头丧气地一个人走回去,在进家门之前,我一直都在挖空心思,想着该怎么搪塞我爸呢。


6.约 会(1)
子弟学校的师生没有人不知道的,我哥的班主任事先收到了一封匿名信,老师在疑惑之际带领几名学生跟踪到了我哥并人脏俱获。这一切对于我哥而言是劫数难逃,那时他正和自己心爱的女同学光裸裸地纠缠在一间农民废弃的看菜棚里,他们还在他的书包里搜到了几只破旧的避孕套(是女孩的或是他的?不祥)和一本被学校多次查禁的《少女日记》的手抄本。我还隐约记得我妈在我们很小一点的时候,曾有过的警告:那种东西不是气球,你们小孩子家千万不要碰它。
也许,我哥最有理由痛恨他们班上那个女留级生的。据说这位女留级生上课思想从来都不能集中。她就像班里的每个同学的姐,她家的生活条件似乎比其他同学要好,时常穿着碎格子或小花底的上衣,在同学中如同一只花蝴蝶,显得漂漂亮亮格外扎眼。班里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她总是最先骚动起来,原本她就比其他人要成熟一些。
女留级生跟人说话的时候目光总是咄咄逼人,尤其是跟男生在一起,眼神里似乎透着一股看不见的神奇的东西戳刺对方的神经,或许是她一再留级的缘故吧。她还习惯于把手指头放在嘴唇上边说话边轻轻地不停摩挲,于是,男生们就会不由自主地去看她的嘴唇和脸蛋,她也因此更显得高傲和迷人。她是个对学习毫无兴趣的人,听说有一天她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将自己的课本大胆地撕去几页,然后折成了纸飞机在教室掷来扔去。她说,我就想当留级生,要是让我一辈子都留级那该多好呀!
而且,她的确胆量过人,令大家刮目相看,她敢在试卷上肆意漫画某个代课的女老师,并且给她们画上胡须或夸张的二轱辘眼镜片,使那些受辱的老师恨得牙根痒痒。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我哥竟然对这个留级生产生了一种难于启齿的暗恋。
我哥大概在很长时间都无法让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他走在路上或坐在家里都恍恍惚惚的,多半时间用在发呆上。我哥整天想入非非,这种坏念头完全是由女留级生所造成的,因为她在那段时间又穿了一件十分惹人注目的崭新的水红色绒衣,这在当时简直令所有同学陡然一惊,衣服的领口有一道五寸长的铝拉练,闪着熠熠的白光,使她的颀长的脖颈和胸脯显得异常娇嫩。我估计她大概是故意将那拉练拉得较低,袒露出白得刺眼的光。她留级到我哥班上的时候,老师恰好安排她和我哥同桌。她的身上还不时散发出一股好闻的雪花膏味,可以想象,我哥完全沉浸在那种她所营造的暧昧不清的氛围当中,让他整天都魂不守舍。
我哥在某天课间时做了一件可谓生平最勇敢的事情,他将一张蓄谋已久的纸条神秘地塞给女留级生,这个细节是事发以后她招供出来的,她说是我哥先追的她。女留级生接过那张纸条后多少有些惊讶和娇羞的,但她毕竟是个老留级生,很快就显得镇定自若。我哥当时肯定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对他来说起码算首战告捷。
为了这次约会,我哥可谓是处心积虑。他连续几晚都彻夜难眠,我想他一定将每一个细节都一一设想过了,包括该怎样站立、走路、点头或微微一笑。也许,只要一想到她身上的味道,我哥就有些激动和意乱情迷。我并不知道我哥是否对自己的这种朦胧的觉醒和骚动感到忐忑不安,或者他还根本没有弄清楚见到她以后自己能做些什么。我总在想我哥大概只是想好好跟她谈谈,至于后面所发生的一幕肯定连他自己也吓傻了。
周六下午通常是不用上课的,我哥他们的约会就要如期来临,我哥出门前竟然乘我爸不在家偷偷喝了一点白酒,大概只有酒精才可以使男人一往无前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哥那时是不是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个男人了?这很难说,至少我不敢确定。这是我看见他头一回偷着喝酒。在离家以前,我哥偷喝我爸的酒时的动作简直愚蠢至极,我想酒精一定刺伤了他的年少的气管和胃,但他很快就适应了,他只是突然从眼眶中涌出一串泪光,这令原本慌张的他更显龌龊。


6.约 会(2)
我哥和女留级生约会的地点选在厂子外面的那片树林,那里长满了高矮参差的柳树或白杨,那时树叶已开始变得金黄,风在林间自由穿行。女留级生比我哥先到,她看着我哥一步步朝她走来,她的脸光灿灿的,很妩媚。这让我哥有点不舒服,仿佛他在复她的约会。我哥并没有按照预先设想的方案进行下去,事实上我哥一见到女留级生便把所有想好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他突然变成了一个十分滑稽的白痴。倒是女留级生很主动地拽着我哥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她拽我哥时只用了两根细嫩的手指,像在轻轻地牵引一根带着线的羽毛。
女留级生后来在自己的检讨书中写道,他俩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她塞给我哥一块又薄又长的泡泡糖,是上海益民的那种,糖纸上有个小囡囡嘴里吹出一个脑袋大小的泡泡。女留级生自己吹得很神气,她的脸蛋一鼓一鼓地像是一条正在呼吸的美人鱼,雪白的气泡在我哥的眼前噼噼啪啪破裂,那种白色的东西偶尔会粘在她的鼻尖或唇上。后来女留级生不知为什么突然站了起来,把我哥吓了一跳,我哥以为她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他不无恐惧地对她说,你还是坐下来吧,当心让人看见。说话间我哥尽量朝四周诡秘地张望着,这一举动使他狐狸一样的面孔更加狼狈不堪。她却执拗地说,我就不坐。我哥问她她却红着脸神秘地冲他摇头。我哥只好无味地嚼那块泡泡糖。她看着他一个劲笑,她笑的样子让我哥更加摸不着东西南北。
你不会吹吗?你为什么不吹个泡泡让我看看呢?
我哥很尴尬地抿了抿嘴唇。
你们男生都那么笨,可好吹呢,不信我来教你。
女留级生说着,便将粉粉的舌尖伸出来,她很认真地给我哥做示范,一股水果香味便热乎乎地虫子般爬到了我哥的脸上,撩拨得他浑身痒酥酥的,可我哥依旧不得要领,腮帮子鼓足了劲,也还是没吹出半个泡泡来,竟不小心将嘴里的糖也吹到了地上。女留级生顿时乐弯了腰,正当我哥一脸窘迫看着她的时候,她却极其突兀地伏下身体在我哥赤红不堪的脸上亲了一口,她说,傻呀你。我相信那一瞬间我哥真的完全傻了,那是他所渴望已久的东西,但她这种突然奇袭的方式着实让他惶恐不安和胆战心惊了,他的脸顿时跟猪肝一样难看。女留级生却跟没事似的,她不无狡黠地说,我猜你肯定是第一次跟女生吃“老虎”吧!她的笑声永远欢愉傲慢并夹杂着很浓的挑衅味道。
有关他们俩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幽会,我哥只向老师交代了一些细枝末节——他完全吓傻了,变成一只惊弓之鸟,他几乎丧失了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比较起来,女留级生则显得勇敢和直接得多,她甚至还坦白了那天她为什么会从石块上站了起来,而不肯再坐下来的原因,那纯属于一个少女的隐私,那年我哥14岁,而女留级生要比我哥大好几岁,同学们说她早就成熟得一塌糊涂。她的直言不讳令所有人瞠目结舌。她一本正经地对老师说,我那天来月经了,怕凉。负责审讯她的班主任老师脸猛地红了一下,她说这种事情有什么可讲的,这位同学你现在必须端正态度,要把你思想深处腐朽堕落的根源彻底剖析出来,一定要诚恳!要深刻!
我哥的学生生活至此宣告结束,他和那个女留级生同时被学校开除了学籍,谁都清楚一顿毒打正在家里等着他。惟一值得一提的是,女留级生似乎一点儿也不恨我哥,更没有将处分当作一回事,她离开学校的那天居然使劲在黑板上吐了很大一摊口水,她愤愤地说,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我家处在非常严酷的气氛当中。蓝丫那天倒显得格外高兴,我发现她吃饭的时候不时用眼睛的余光扫视着我妈,而我妈一直为她的哭哭啼啼遭受我爸的痛斥。蓝丫的胃口好极了,她竟然破天荒地吃下两碗米饭,扔下饭碗她就跑到外面疯去了。
就在学校发生这次事件的第二天傍晚,四孬从外面风风火火跑回来。


6.约 会(3)
四孬的脸上似乎凭添了几分沧桑的味道,短暂的旅途使他更加自以为是。有人还看见四孬的手里拎回一只黑色的小皮箱,没人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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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古怪的声音(1)
我哥根本不敢回家,他也没有脸面再回来。我早就说过他是个胆小鬼,他不会对他的行为负任何责任的,他在事发当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我确信他吓破胆了。那些天我爸暴跳如雷,我们全家人的魂都被他愤怒的火焰煎熬着,我妈更是战战兢兢。我爸不许我们任何人去找他,他成天手里攥着一根很粗的擀面杖在院里转来转去。我知道他想干什么。
四孬的脑子一定出了问题,否则的话,他不会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到我家。他坚持说,我早就想跟你爸学小号了,我为等这一天头发都快等白了,不信你看我把号都买好了。他的手里果然拎着一只锃明发亮的黄铜玩意。为了证明他的决心,他还当着我的面炫耀似的把那东西凑在嘴上弄出一串很古怪的声音。
我鄙夷不屑地瞥了他一眼,你这是在吹号吗?我怎么觉得比驴叫的还难听呢。
四孬顿时变了脸色,他照着我的胸膛就是一拳,疼得我差点背过气去。
你他妈的狗屁都不懂!我前些日子跑出去就是为了买这东西,我觉得会吹小号挺牛气的,弄不好我会成为一个大艺术家。我说你要能成艺术家狗都不吃屎了。他说反正你少管闲事,我自个去找你爸说去,从现在起我要拜师学艺了!我是一天也不能再等了。
我不敢再嘲笑他了。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嫉妒他了?这种感觉很微妙,尤其是看到他手里的那只熠熠生光的黄铜玩意,让我明白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也许我太小看他了,至少,他有勇气拎着号来找我爸,来拜一个劳改释放人员作老师。我不想再给他泼凉水了,我说要找你自己去找吧!反正那是你和他之间的事,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别怪我没有提醒过你,我爸跟人不太一样!
四孬白了我一眼,一副十拿九稳的样子,他径自走进我家。
四孬拎着小号走起路的样子很滑稽。我没有跟他进去,说心里话对他的冲动我总是表示怀疑,况且,我实在不愿意看到他碰钉子后的狼狈相。
没想到只过了一晚,我又被该死的四孬叫出来。我觉得这家伙迟早要把我害了,我家出了那么丢人的事情,他竟然还要我帮他的忙,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四孬的头上无端多出一顶帽子,是那种比较时髦的绿军帽,我觉得很可笑,为什么非要戴顶帽子出来呢,难道想焐出虱子吗?我不清楚他又想带我去什么的地方,更不知道他想玩什么把戏。我只知道他是属狗的或者他就是一条狗,狗是改不了吃屎的,这一点我早就确信无疑。
四孬说想找你帮个忙,主要是替我分享一下快乐。我不清楚他的葫芦里究竟又卖的是什么药,但是直觉让我相信他不会做什么正经事情的。还没等我答应下来,他早就拉起我往前走了。说心里话,鬼才愿意跟他去干那些无聊的勾当,我也只是想打发时间而已。四孬边走边说,我只是想请你吃顿饭,千万别紧张。他说得有鼻子有眼,容不得我怀疑什么。
脚下的路是再熟悉不过的,路有些弯曲,像一条抛物线。路的两旁有三两家杂货店,出售着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包子店是例外,因为我们每天早上经过这里都要进去喝上一碗豆汁、馄饨或带上两个豆沙包才去上学。
四孬这家伙似乎已经跟包子店的那个女孩混得很熟的样子,有几次我看见包子店的女孩陪他走出这条小巷,那样子看起来就像在谈一场恋爱,当时我怀疑四孬也许已经和这个可怜的女孩睡过觉了,他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的人。这样想的时候我感到很不舒服。
四孬通常行走在这条巷子里是孤独的,后来他有了我这个如影随形的伙伴。我们老远就看见包子店的那个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女孩,林秀秀,她的名字多好听。
林秀秀一家是从江苏一带迁过来支援我们西北搞建设的,我们应该和她保持友好。此刻她细挑儿身体紧依着青灰色的砖墙,她的长辫子就要垂到屁股蛋上了,她的手背在身后并不时地朝左右张望,女孩站在那里像是从砖缝里挤出来的一朵梅花。


7.古怪的声音(2)
包子店隐约有一股气味传来,我像饿狗一样吸了吸鼻子,那是鸡蛋肉沫和虾皮的味儿。四孬问我饿了没有,我假装摇头,事实上肚子早就不争气地咕咕叫出声来,四孬早已听到这种狼狈的声音。
好在林秀秀转过脸不再看我,她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盯着四孬虔诚地看,一条辫子黑油油地翻过肩头,然后像一条黑色的溪流很神秘地匍匐在她的胸前,她的前胸有一个鼓鼓的小山苞将辫子很软地顶了一下,溪流就在那里拐了个弯。
四孬说你的辫子越长越好看了,说着,他就伸手将它们捏在手里把玩起来。他还乘机摸了摸她的屁股和脸蛋,林秀秀开心地傻呵呵乱笑。
我恶心透了。真是不长脑子的女人!四孬让她快去端二十个肉包子,他对我说,我请客你可一定要赏脸,能吃多少就吃多少,二十个不够再拿二十个,反正你他妈的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最好吃得立马蹲下就能屙出屎来。
林秀秀好像没听懂四孬的话。不过,她还是屁颠颠地进去端包子去了,她笑得无限春光,我还是第一次见她这么笑呢。
我回头冲四孬撇了撇嘴,我说还是你狗日的行!
四孬得意地冲我笑着。
你觉得她怎么样?她可是地地道道的江南小妹妹,要不要我把她介绍给你?
我不客气地回敬他,我恶心!
林秀秀魂不守舍地站在那里,多少有点碍手碍脚的,四孬又一味地跟她挤眉弄眼嘻嘻哈哈,我觉得很可笑,他们俩搞得跟夫妻似的。
我的胃口竟异常地好起来。
等我们吃完了包子,四孬又把我拉到东方红剧院门口,我以为他还要请我看一场电影呢。四孬却找了一处有树丛的地方,让我们俩都藏在那里。要说明的是我们这座小城那时只有两家放电影的地方,而距离食品厂最近的便是这家。现在剧院里正在放映一部爱情片,里面的隔音效果不太好,总能清楚地听到从里面传来的音乐和演员悲悲切切的说话声,那种对白既空洞又虚伪,听了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四孬在附近转悠了一圈又回到原地蹲下来,他盯着剧院门口发出一记很阴险的笑,他从口袋里摸出两根已揉得不成样子的烟,扔给我一只,他说,电影很快就散场了。我不明白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突然想起来他学小号的事情,我说我爸答应你了?四孬反过来问我,你觉得你老子会收我这个徒弟吗?我觉得他话里有话,我说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四孬就不搭理我了,他把戴在他头上的绿军帽摘下来,他细致地将帽子窝得像口锅似的,然后将帽子轻轻放在屁股下面,他说我先屙泡屎做做准备工作,要是屙不出来你可得帮忙。
我被他的古怪模样和举动搞昏了头,我只好一口连着一口猛往肚子里吸烟,鼻孔里冒出两股浓浓的白烟,渐渐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我终于明白他的目的,你他妈满肚子都是坏水,亏你能想出来。不过,我几乎立刻就闭嘴了,周围的空气已经被该死的四孬彻底污染了,简直浑浊不堪。
四孬就当着我的面把屎屙在了他的帽壳子里,看来他不需要我做什么了,可四孬说这些不够,你还是也来一泡吧。我呸了他一口,你快去死吧。
这时,剧院里又传来一阵高亢的曲调,如高山流水一泻千里。我听出那里面有很多只小提琴在同时演奏,我就莫名的害怕起来,我知道电影就要结束了,电影结束时通常会响起这种音乐,而四孬在黑暗中如同一只逡巡已久的狼,正在伺机而发。四孬回过头叮嘱我,过一会他们从里面一出来,我就把这把东西给他们送过去,你呢,就站在身后大声喊都来望,都来望……听懂了吗?必须喊!
我越发觉得摸不着头脑了,你到底什么意思?“他们”究竟是谁?你快说呀!四孬的表情严肃起来,他仿佛从来都没有那么严肃过,你只要按我说的做就行了,别的事情不用你来操心!我竟莫名地慌乱起来,因为四孬这个混蛋的确把我弄糊涂了,我素来懒得参与他的勾当。咱们还是回吧,谁会稀罕你的臭狗屎呢,你他妈的还是不是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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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古怪的声音(3)
四孬根本不听我的,我完全是在对牛弹琴。他吸完了最后的一口烟,他用手指很老练地将烟蒂弹向空中,烟蒂迎着风更加火红,火在夜空里划出一条非常绚丽的圆弧。随后,四孬将那顶绿军帽沉甸甸的拿在手里,仿佛拿着一件珍贵的宝贝。
他一字一句地说,你最好给老子把嘴闭紧,否则我对你也决不客气!
我早就说过,四孬是只疯狗,是头犟驴,或者,他根本猪狗都不如,在他的眼里只有欲望和仇恨,他为了放纵可以毫无顾忌,所谓的谨慎也只是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他一直在思考如何不择手段达到目的,为此他可以毫不顾忌,他太随心所欲了,总有一天他会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我估计这家伙成天都在挖空心思想出各种损招来对付别人,没有谁能阻止得了他。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我们有点震惊,或者只是令我震惊,四孬显然失望极了,像是遭受了某种不堪承受的失败。
电影散场了,我和四孬暗探一般密切注视着从剧院走出的每一个人或每一对男女,现在是秋天,晚上很凉快,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愿意憋在电影院里。
四孬始终没有看见他要等的人,而我却看见了蓝丫,要知道下午时我还在四处找她呢,我时常为她不在家而遭叱责。可是,现在她却从剧院里神秘地钻出来,我一定是看花了眼。四孬说没错!是你姐姐,瞧她那副骚样!
四孬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几乎咬牙切齿,因为他的计划明显要告吹了,他说,操他妈的,他们肯定去了另一家电影院。我问谁?他说你以为会是谁!我说不会又是哪个漂亮姑娘吧?四孬说你他妈的简直是弱智,听着,我等的是你妈他们,你懂吗?###,就是你妈和那个叫刘什么的狗屁玩意……因为他对我学小号很重要!
我完全懵了。刘庆福跟四孬学吹号能有什么关系呢?我觉得四孬简直是在胡说八道,他说话跟放屁一样臭气熏天。我发现蓝丫并不是一个人来的,走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才是真正令我惊诧不已的,他就是食品厂的罗厂长,罗杨她爸。我想他们或许是碰巧了。
我和四孬正准备转身离开,却见蓝丫紧紧跟在罗厂长的身后,他俩一前一后鬼祟地朝我们这边的树丛里走来。
四孬立刻有些幸灾乐祸,他说没想到你姐姐也是个烂货,你妈也是个烂货,你们一家都是些烂货……
我急了,没等他说完便随手扇了他一巴掌,可四孬并不还手,他竟然用一种惊讶的目光打量着我,小子有种!你有点像个男人了!
这时,蓝丫距离我们只有十来步远,我还不能完全看清她的脸,她被人搂在怀里像一只猫,她的身体扭动得十分夸张,她的水红色连身裙被什么东西掀起了很高,四周并没有起风,我不明白她的裙子为什么久久落不下来。而那裙子里面似乎有一只老鼠在爬在咬在抓(猫在抓老鼠吗)……要不,蓝丫怎么会抖得那样可怜无助呢?
狗日的四孬眼睛都快直了!
血一下子涌上了我的脑门,我感到自己的眼球都变得灼烫起来,体内有一种被燃烧的疼痛令我冲动不已,我觉得我非得做点什么。我一定要做点什么。否则,我会立刻疯掉。那时,我恰好看到脚下的那顶军绿色帽子,它就匍匐在草丛里静谧着浓烈的异味并充满了隐喻气息,看上去跟草没什么两样。
我去捡起它的一瞬间,四孬依然十分诡秘地看着我,他的嘴角渐渐露出了笑,是那种很可怕的笑,带着一种淫亵、讥讽、怂恿和即将报复的亢奋与快慰。
四孬肯定是在小觑我,我知道他一直认为我不太像个男人,当我疯狂地扑向他们时,四孬肯定还在轻蔑发笑呢。但他怔住了,他和许多人都清楚地听到了一声中年男人的怪叫,那顶绿军帽不偏不斜正好扣在罗厂长那颗略微斑秃的脑袋上,一股恶臭迅速在夜色里弥散开来……
电影院门口的闹剧发生之后,四孬古怪的行动并未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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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古怪的声音(4)
那段时间他的手似乎又痒痒得不能自已,看谁都不顺眼。我知道他生来就喜欢找别人的茬子并以此为乐。在接下来的某天晚上,刘庆福同志终于被几个小流氓堵在了厂外的一条小路上暴练了一顿,差点没要了他的老命。据说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个女人,我妈。我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事情就是这样。后来不知是我妈,还是刘庆福去报的案,反正四孬被拘留了十五天却是事实。
四孬从里面一被放出来就来家里找我了,酷似一只八辈子没闻见鱼腥的猫,一见面就张口要烟抽。我说没有而且我也不想抽了。四孬冲我白了一下眼,然后径自来摸我的兜,这是他的习惯,他从来不轻易相信任何人。
我这才看清,四孬的嘴唇附近又多出几撮毛茸茸的东西,光秃的脑袋也长出半寸多长发茬儿,看上去总感觉很别扭。四孬从我的一只兜里取出几粒早就被洗衣服时洗得丧失原味的烟末儿,他贪婪地塞进牙缝里,津津有味地嚼着,像在咀嚼某种精美的食品。
四孬说先给我拿两块钱吧,你知道我好久没抽了,要不一块也成,我就想买一包大前门。他说这话时有点儿像儿子在向爸张嘴讨钱一样自然。
我摇摇头说,别说一块我连一分钱也没有,而且我现在必须出门去找蓝丫,否则我爸就不允许我吃晚饭。
我听到四孬很突兀地问我,你知道他们给我烟抽的条件是什么吗?我并没有兴趣猜。我说你知道我爸的脾气,如果天黑之前我还找不见蓝丫,我不会有好果子吃的。四孬像是根本没听见我的话,他的眼睛里突然迸射出一股异常阴毒的光来,那光照在我的脸上十分冰凉。四孬的下嘴唇长得又厚又长,这使他说话时的神情既冷漠又夸张。他诡秘地啐了口唾沫。
操!是大便,那些狗娘养的让我吃他们的大便,吃一口才给我一根烟抽,要不就让我舔他们的脚趾头。
我顿时愕然了,我并不想知道四孬是不是真的吃过那种秽物,听说一旦被关在里面,新来的通常是要吃些苦头的。于是我就莫名地恶心,真想立刻替四孬大吐一场为快。
四孬的眼睛里始终投射着狼一般的光芒,他的目光从我家的每一件物品上扫过,最后,他盯着的我爸那只落满灰尘的小号。他拿起来凑在嘴边,腮帮子鼓得像条快死的鱼,竟然也憋出了响声,只是那声音太刺耳了,让人想到屠宰场的猪的凄惨叫声。
放下小号,四孬咂着嘴皮说,我太想学吹号了,这回你爸肯定会答应我的!
我知道他一直是个我行我素的家伙,他的意志没有人能改变,即使关在里面再长时间也无济于事,不过我还是提醒他要好自为之。我说你忍忍吧!你以为我爸会教你这种货色?你他妈简直是做梦娶媳妇!
四孬却梗着脖子说,你不信咱们走着瞧吧。
一连几天,四孬都缠着要跟我爸要学小号。对此我多少有些疑惑,我能看出来我爸根本就不愿意收这个弟子,可又隐隐觉得他们之间仿佛早就达成了某种共识。四孬又厚着面皮来过我家两趟后,我爸就采取了妥协的态度。我爸竟然手把手地教四孬最基本演奏技法和音阶训练。于是,四孬成天端着小号哇哇啦啦地吹起来,像跟谁有深仇大恨似的鼓着腮帮子。
到现在有关四孬学小号的事情几乎快忘光了,但有一个笑话我至今记忆犹新。
那段时间厂里的人饱尝了怎样的噪音污染啊。以至于哪家的小孩子不乖或哭闹不休的时候,大人们就会瞪大眼睛说,再不听话就把你送到吹小号的四孬家去!看你还敢不敢哭!孩子们果然就收敛了。
但是,蓝丫有一天清晨突然莫名其妙地趴在床沿狂呕起来,却真有其事。
蓝丫当时的模样蠢得像一个十足的孕妇,嘴里发出非常古怪的嗷嗷声。起先,我估计她大概是生病了,我没有太在意。但是,到了当天晚上,她依旧持续不停地干呕着,仿佛她的肠胃里钻进去一只令人厌恶的老鼠,她非得把它吐出来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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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古怪的声音(5)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爸就把蓝丫死狗一般从床上揪了起来,她当时衣服还没来得及穿好,她的样子惊厥而又虚弱。我爸虽然极力压低嗓门,命令她在极短的时间里穿好衣服。即便这样,我还是感觉到我爸那种凶神恶煞般的面孔,我赖在被窝里听着外面的动静。随后,他们父女俩一前一后离开了房子,我听见我爸推着他的自行车,车轱辘发出沉闷的滚动声。
我想,我爸大概是要带蓝丫去医院检查身体,假如她成天这样吐个没完没了,我们大家干脆不用吃饭了。还有,当时干什么事都要排队,他们去早一点应该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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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师生之间(1)
可以说是跌跌撞撞的,我在子弟学校一口气读到了初中,也可能是自己一下子开窍了,成绩竟渐渐好了起来,还被一位代课数学老师盯上了。我的意思是,这个姓温的老师除了上课喜欢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或在黑板上做习题之外,他有事没事总愿意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里或喊到讲台前,然后问这问那,好像他总有很多问题要问似的。
时间一长,我多少有些烦他了,原因有两个:一是温老师跟学生说话的时候总爱跟别人靠得很近,这种过分的无缘无故的亲近让我很不舒服,另外,他的嗓音又尖又细,活像个女人,同学们私下里都称他为“假丫头”。你就想一想吧,一个声音很像女人的男老师如此近距离地跟你说话,你会怎么想?况且,我还发现他有一个习惯,就是特别爱用他沾着粉尘的细长的手指帮人整理衣服或头上的帽子,那样子跟一个悉心的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相差无几。这的确令人烦恼!他每次给我侍弄我的衣服时我都难受得要死,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
每次,温老师边精心地做这些滑稽的事边还不停地唠叨。这样就好了,这样才像样嘛!或者,他又补充说,你们这些孩子就是不喜欢整洁,真拿你们没办法。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样子也流露出男老师似乎不该有的温和了,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我从温老师那边回到教室,总有几个调皮的同学就会围过来,他们说,假丫头又给你开小灶了对不对?然后,他们学温老师的样子用手指头在我的身上掸来掸去,还夹着嗓子细声细气地说脏死了脏死了!怎么就不知道爱干净呀。
后来我渐渐发觉,其实在学校里别的老师很少和温老师在一起扎堆聊天,而且他在办公室里给我们讲题的时候,底下就有几个年轻老师在窃窃私语,间或还发出怪怪的笑声。起初我并不觉得,后来我明白他们都在取笑他呢。这样一来,我更不愿意走进他的办公室,一进去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好像穿错了衣服似的由不得他们不嗤笑。
有几次他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都假装忘了或临时编个什么借口搪塞过去了,时间一长,温老师似乎也有了觉察,不过,他依旧乐于跟我说这问那,他特别爱跟我强调学好数学的意义。有一回在操场上,他旁若无人地搂着我的肩膀,他个子不算很高,而我那时已经快赶上他了,他用左手搂着我,就像一对情人那样,右手作了一个很得意的挥动。他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可见数学的重要性啊!温老师走路还有一个特点,他的两只手臂摆动的频率很高,男人们走路大多不这样的。
第二天一早,班里的几个男生就开始模仿温老师跟我谈话时的情景,弄得我尴尬极了,如同我真的跟温老师谈了恋爱一般。我知道这是很荒唐的想法,男人和男人,怎么可能呢!当然,那时间我还不晓得天底下真的就有同性恋的事情。
这个时候,传来一则消息,谁也弄不清消息的真正来源,反正已经在同学们中间广为流传。我现在已记不得了,但大致的意思是,他们说温老师是个那种人,就是跟一般的男人不太一样,他身上最大的疑点是不大喜欢女人。因为别人看他长期过着单身生活,有好心的同事便帮忙给他介绍女朋友,没想到好心竟做了驴肝肺,他们的行为激怒了温老师。班里有个同学用当事人的口吻演示了当时的情形,他用手捏着嗓子学温老师讲话。
讨厌!真是讨厌死了!谁稀罕你们多嘴多舌的……真是的。然后还故意将手臂快速摇摆几下。
该死的是,那个男生模仿完这些话语后,他突然把怪异而狡黠的目光投射到我身上,引得全班男女生都看着我,我的脸顿时红成猴腚子,我真想找了老鼠洞钻进去。我暗自发誓,从今往后我要是再跟他单独在一起走路我就不是个男人。
惟独罗杨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无聊,她又是学习委员,有时候实在看他们闹得过火了,她还会上前很不客气地说几句,直到他们意犹未尽地散开回到座位上。那时我对她充满了感激和亲切,好像她是专门为我解了围来的人。其实,我明白她就是看不惯他们那样放肆地糟蹋一个老师,而且,单从教书来看,温老师是所有代课老师中最认真的一个,至少他从来没有无故缺过一堂课,他甚至经常带病上课。这在当时那种环境里实在太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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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师生之间(2)
也许是为了表示我的心态是正常的,我每天课间都抽空跟别的女生说上两句话,或者假装拿一道习题去问我身后的罗杨。我要让同学们都明白一个最起码的事实:我绝对不是那种人。我很正常啊。
这种做法从一定意义上讲维护了我本人,但多少还是有点掩耳盗铃的做作。我忽然有种感觉,女生们说不定这样想:看他装得挺像的,谁知道他私下里会做出什么事情呢。就在我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极其艰难的时候,温老师又来找我了,这次和以往多少有些不同,他并没有亲自来喊我,而是托一个同学转达,意思上让我放学哪里都别走,等他。这简直太可笑了!当那个同学神情诡秘地当着大家的面转告我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抽他两个嘴巴子——这小子一副幸灾乐祸的坏模样。
我觉得自己必须当机立断,否则大家将会怎么看待我啊。
于是,我毫不客气地大声嚷,见他妈的鬼去吧!我才懒得理他呢!他算个屁!
直到如今我还能清晰地回想起过去的一幕,在那间破旧的教室里,面对无数双好奇却又麻木的眼睛,我以一个坏学生的模样和口吻对自己的老师破口大骂,我幼稚地以为这样就可以摆脱一场可怕的“温疫”。
我当时一定有点恼羞成怒,我自以为是地咒骂着温老师,试图以此来消除同学们对我的误解,我至少要让他们表明我自己的立场,那是他的事,跟我毫不相干,反正我是不会再去的。
那天上午最后一堂课还没打铃我就从后门溜出了教室,我的模样一定慌张可笑到了极点,就好比身后跟着一只饿狼。或者,我知道那只眼光放绿的狼正在某个时间某个地方等着我呢,所以,我只好选择逃避。远远地躲开他。我不能让别人以为我是那号男人。事实上我对所谓的那种男人一无所知,正是由于无知才给我带来了莫名的恐慌:两个男人能“好”,简直不可思议!
我在逃跑中脑子里时常浮现出一些可怕的画面,我无法将它想象得清清楚楚,因为我根本就不清楚那究竟意味着什么。上学成了充满恐怖的冒险,老师变成了怪兽,随时都会向我伸出魔爪。这时我多么希望自己就是一个女孩,那该多好啊!温老师不喜欢女生,这是他们挂在嘴边的话。而愈是这样想,就愈加重了恐怖的气氛,温老师细长的手指总在我身上游来游去。
他为什么那么喜欢给人弄衣服呢?
为什么那么喜欢靠近我这样一个男生呢?
听,他的嗓音多么像一个女人啊!
还有,温老师为什么还爱搂着别人走路呢?这有多奇怪啊!
他走起路来多像一个女人呀!
在这些问题的堆积下,我最终把他想象成一个卑劣的流氓,那时,我还不知道变态这个词,但我盲目地断定他之所以对我那么好就是想诱惑我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可是,每次我的思想就在这里停止不前了,也就是说,我无法想象这以后将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我只好去找四孬帮忙,我知道四孬不会见死不救的。
我一五一十地对四孬讲了这一切,他差点当场就笑死了。他不停地说,太好笑了,天下还有这么好笑的事情。说着,他居然装出女人的样子一把将我抱住,还动手动脚。我使劲呸了他一口,我说你他妈的简直就是渣滓!
四孬这才老实了,他问我,说吧,让我怎么帮你?我说那是你的事,我只希望他往后别他妈有事没事老缠着我!这样说完我就有些后悔了,好像我是个女的被人糟蹋过似的,温老师并没有对我怎么样,这才是事实。四孬当下撇了撇嘴,包在哥们儿身上了,不过我可不能白白替你做修理工啊!我党纪答应事后送给他一包烟。
现在回想起来,这大概是我少年时期所做过的最愚蠢的事情。我为什么会那样残酷地对待一个喜欢我的老师呢,而且在他把我当作是他惟一的朋友的时候。用四孬这样的恶棍对付温老师简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并不在场,我只是从后来温老师残不忍睹的伤势中感到了巨大的震撼和内疚。


8.师生之间(3)
后来四孬向我通报了事情的经过,他想通过他的描述以达到让我立刻掏钱为他买包香烟的目的。
那天傍晚,四孬带了另外两个厂外的年轻人来到温老师的宿舍里,当时他正趴在一张旧桌子上仔细地批改学生的作业,他咳嗽得很厉害。所以,当门外喊温老师的时候他毫无防备,他一定以为是自己的学生来找他问问题呢。他刚把门热情地打开一个缝儿,门外的两个年轻人就狂风一样灌进来,随后他们用一只旧帆布书包将他的脑袋蒙住。这时,四孬也破门而入。开始,四孬他们并没有准备揍他,他们三两下就将手无缚鸡之力的温老师身上的背心和裤衩剥了个精光,还用门背后的一块擦脚布塞住了他的嘴。四孬坏坏地笑着,听说你他妈的和男人不一样,今天老子就想看看究竟怎么个不一样的。
四孬在温老师的宿舍里找到了一只羊毫毛笔,他在另外两个人的帮助下,用毛笔蘸上清水在温老师的重要部位一遍又一遍地擦来擦去,直到看着他像一个正常男人一样挺起来之后。
四孬后来对我说,那狗日的裆里的活硬得像根水管子!四孬还说,本来只想耍一耍,可他敢骂我们是狗娘养的是畜生!我们才狠狠地拾掇了他一顿,看这小子还敢不敢嘴硬!
我稍微愣了一下,狗日的四孬已经把手摸进我的裤兜里了。我破口骂他,狗屎!我们都是他妈的狗屎!我们连狗屎都不如!我知道自己的骂声多么苍白无力,四孬连理都不理,他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头也不回地扔下我走了。
接下来两个礼拜左右温老师都没有来上课,听说他请了病假待在家里。我的心中反倒空落落的。他不在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感到丝毫轻松,相反我的心依旧悬在半空中。跟他相比,临时来给我们班代课的数学老师简直是个窝囊废,我估计他讲的那些东西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有彻底弄明白。
于是,竟又莫名地怀念起温老师来,我那时的心情太复杂了,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重新面对他。


9.清洁工(1)
我有一阵子没有再见到四孬,这家伙好像从地球上一下子消失了踪影。有人说他在外面打架斗殴被抓起来了,也有人说看见他从拘留所里钻出来,脑壳被剃得青亮,地包天嘴唇里斜叼着半拉香烟,人模狗样穿着一条裤角宽度至少在一尺二寸以上的喇叭裤,在街上扫来扫去。他的身边还跟着两个涂眉画眼的女阿飞,人们说得跟真的一样,我没理由不相信,可就是没有看见他。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想见他,他不在的时候我倒落得干净,用我们厂子那些老头的话讲,那小子从来都是夜猫子入宅好事不来。我也是这么想的。
还是说说眼下吧,这之前蓝丫被我得罪得一塌糊涂。我想蓝丫这辈子也不可能原谅我了。如果没有东方红剧院门口的事,她本来可以顺理成章地进我们厂门口的食品经销店里当营业员的,可她的好事都让我跟四孬搅黄了。我能感觉到蓝丫每时每刻都在仇视着我,她异样的目光充满了怨恨与诅咒,这种敌意时常让我感到惶恐。这个时候,我发现蓝丫已经完全不再是个单纯的女孩子了,她的身上爬满了那些远离纯洁女孩的怪味道。她的眼睛总是带着钩子似的斜人,她的唇齿间不时跳跃着某种骚动,她的胸脯已经有了十分招惹人注意的嫌疑,她照镜子的时候愈加顾影自怜矫柔造作,有时候竟然莫名地泪眼婆娑。总之,我越来越不敢看她,更不敢让她直视着我,她的目光的确让人心惊肉跳。
这阵子,我爸和我妈整天吵着要离婚。我不知道他们俩是谁先提出来的,离婚这种说法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钻进我耳朵里。离婚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觉得大人们的争吵有时候跟孩子没有什么太大区别,惟一的不同是大人们更擅长煞有介事。我爸和我妈就是这样,好像彼此都在拿“离婚”这样最后的破烂玩意当王牌来威吓对方,就好比一个小孩在冲另一个小孩生气,说我不再跟你好了!而另一个小孩自然会不甘示弱地回敬一句,不好就不好有什么了不起!可是,没过几天,你就会发现,两个孩子又神秘地好在一起了,而且毫无理由。离婚的事情在我看来就是这样,因为他们总是挂在嘴边,却不付诸实践,时间一长,我觉得他们不过是说着玩的,简直索然寡味。
我估计错了,孩子毕竟不太懂大人们的事情。
我爸的工作总算有眉目了。厂里安排他去当清洁工,负责全厂区的卫生,我觉得这对我爸来说一定是天大的侮辱,对于我们也一样。可是,我又错了,我爸二话没说,第二天就去上班了,他大概是在家里窝得时间太久了,又太急于找到一件事做。就好比一个快饿死的人,即便得到一份喈来之食,他也会毫无犹豫狼吞虎咽地饱餐一顿的。我爸顾及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打扫卫生和烧锅炉都不是什么好活儿,凑合干吧,谁让他是有“前科”的人呢。
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哥竟然厚着脸皮回来了。他的样子使人看了就会难过,如果不仔细辨认,准会以为他是个从河南或安徽一带跑来这里讨饭的花子或灾民,他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头发乱得像一蓬蒿子一扎一扎的,他的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只有眼珠偶尔会动一下表明他还活着,几根稀疏的胡须七长八短地像用胶水胡乱沾在嘴唇和下巴上,最滑稽的是,他两只脚上的鞋居然不是同一双(还是一顺撇儿),两只大拇趾长长地钻出来。数月的漂泊流浪使他看上去的确憔悴不堪,当他站在学校门口等着我出来并向我招手示意的时候,让我大为震惊。很多人都盯着我们,他们大概以为我想加入什么狗屁丐帮了。
我原以为他永远也不再回来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这家伙还能活着回来。他能回家也是一种勇气。
出乎意料的倒是,我爸这回没有动手,他甚至连一句过重的话也没有对我哥说,他只是死死盯着他至少看了一根烟的工夫。他让我从床底下把我妈洗澡用的那只大铝盆取出来,然后往里面填热水和冷水,我试过水温,不冷不热,刚好。我爸让我哥把身上的破衣烂裤鞋子全脱了,又让我把那些烂皮扔出去找个没人的地方烧掉,我就按他说的去做,那些破衣服燃烧后发出的怪味令我今生难忘,在跳动的火光中,我听到了虱子和虮子们鞭炮似的鸣叫,我仿佛又看到了我哥被他的班主任老师堵在一间破草棚里,他和一个女生正赤裸裸地纠缠在里面。


9.清洁工(2)
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哥已经乖乖地坐在铝盆里擦洗身体了。那天阳光灿烂极了,阳光把我哥整个人裹在里面,院子里到处弥散着人体特有的潮湿的腥味。我哥的身体在阳光和水气的笼罩下发出即将成熟的光亮,他用双手拘谨地捂在腹部以下。我爸正拿着那把生了锈的剪刀为他剪头,地上撂着一片一片黑黑的头发。这个镜头同样让我不寒而栗,在我记忆当中,这是我爸第二次给我哥那样粗鲁地理发,不同的是,这次他不需要蓝丫来做帮手,他也不需要我,我哥更没有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
我哥默默地清洁着自己,同时接受着我爸悉心的修剪和抚慰。肥皂在他身体上静静移动而涌起的白色泡沫足以让我对现实感到迷惑和遥远,仿佛才过去的一切只是梦境中的一个个片段,跟现实毫无关系了。我得承认,才几个月时间,我哥瘦得快皮包骨了,肋巴骨一条一条显现出来,剃掉胡子的下巴尖得像一把匕首,深陷的眼眶和凄迷的眼神使他仿佛染上了西方的犹太血统,他原来可不是这个样子。我敢保证,若谁把他杀了扔在马路上,连野狗都不会来啃他一口的。他依旧和我睡在一起,我自始至终也没有问及过他这些日子在外头是怎么过的,我能肯定他过得不会好的,否则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模样。回归是他最无奈的选择。流浪的经历将会永远地存刻在我哥的记忆深处,成为他人生的一次充满戏剧意味的经历。
我哥在他回来的当天傍晚,就改头换面地跟着我爸去厂里干活了,这对他洗心革面大有好处。他像个贴身的仆人那样忠实地紧紧跟在我爸身后,或者像一条驯服的小狗,头始终不抬一下,手里拿着扫把或簸箕,干起活来像模像样。
我要说的是,我爸并没有给他剃成秃子。恰恰相反,我觉得这是我爸给他剪得最好看的一个青年头,不长也不短,挺时髦的,近似与时下比较流行韩国某歌星的短发型,只是差一些板栗一类很酷的染色。
我妈已经很长时间没回家了,她一直住在我外婆家。我估计她已经忘了我们。可我有时还会想她的。外婆是个很厉害的女人,而且身体肥胖,足有二百斤重,说话的声音很响亮,跟骂人似的,她的长相总让我想起来巴西电视剧《女奴》中的黑奴亚奴阿里亚,不过,我觉得她的心眼却没有那个黑女人那样好。据说当初她很不看好我妈嫁给我爸,她认为谁跟了我爸这样的倒霉蛋准没有好日子过,现在,她的忠告似乎灵验了——她可以沾沾自喜。
那天我去外婆家找我妈,想让她跟我回家,却正好碰见刘庆福也在那里。我外婆的桌子上放着一大包食品,里面有我外婆最爱喝的麦乳精,我狠狠瞪了刘庆福和我妈一眼,我还瞥见外婆一副很受用的势力眼样,我当时直感觉到恶心——我后悔自己当初还吃过刘庆福送给我们家的那些狗屁东西,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当着他们的面把那些东西一股脑全吐出来。外婆告诉我,回去跟你爸说你妈不想回去了,让他死了那份心吧。然后,他们所有人都不再搭理我,他们围在桌上玩麻将,骨牌被他们搓得哗啦哗啦直响,他们的笑声也是那么刺耳难听。
我就掉头走了。我妈这才跟了出来,她拉住我的手说,别怪妈,那个家我实在不想回去了,我没办法再跟你爸这种人过下去了,你要是想妈的话就来外婆家看我……说着,她塞给我两块钱。这只是大人自以为是的一种精神补偿。我本来不想接的,我说我不缺钱用,可她硬塞进我的裤兜里。我这才一字一顿地告诉她,我哥他回来了。
我妈愣了一下,展现了片刻的惊喜,随即却哽咽似的说,他还回来干什么?不争气的东西……说着她声泪俱下。我说那你就跟我回去吧!我妈顾自抹了会眼泪,她用濡湿的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又帮我整理整理衣服,说妈不回去……你们要听他的话啊!
我后来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回来的,口袋里的两块钱都快被我揉烂了,它潮乎乎的像一块抹布黏在我的手心里。我知道我妈是铁了心的,她跟我爸在一起的时光大概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否则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厂子里的人都议论说我爸劳改了几年患上那种男人最怕的软病,所以他才脾气暴躁无常的,但我那时候还不能完全明白那究竟是怎样的病,我只是打一开始就发现他和我妈分开睡了,而且,他好像特别厌烦我妈,把她对他的一片好心全当作驴肝肺了(这是我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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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清洁工(3)
自打我哥回家后,蓝丫还没有跟他说过一句正儿八经的话。蓝丫依旧每天毫无目的地到处乱跑,谁让腿长在她身上呢!她当然没有得到那份体面的工作——去烟厂的门市部当售货员。蓝丫一定恨透了我,在她看来,是我和该死的四孬搅黄了她的好事,否则,她很快就会如愿以偿的。可是,我又招谁惹谁了?
我自然只能在心底里咒骂四孬。我一次次警告自己,如果这辈子我再搭理那个该死的流氓,我就不得好死。这样想的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很可笑,因为四孬根本就不在这,况且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一天临近放学的时候,罗杨突然很谨慎地把一张字条团成一颗子弹样子悄悄掷给我。我当时正在收拾书包,她就坐在我后一排,那个纸团正好落在我的面前。说心里话,自从那件事发生以后,我几乎不敢再回头正眼看罗杨或后排的其他同学,我怕罗杨的目光充满敌意地正射向我。
不过,我不止一百次地告诉自己,这个班很快就要毕业了,我们将要各奔东西,我爸希望我能考取某个技工学校,然后随便混两年就可以分配到一份工作。其实,我的想法比我爸还要简单,我就想着赶快毕业吧,我多一天都不想再在这个班里待下去了。想想看,这个子弟学校能出什么好学生呀,四孬和我哥已经够大家喝一壶的了,我们还能指望什么?还有老早就被开回家的蓝丫,她是我伟大的姐姐(虽然我从来也没有当着她的面喊过她半次),这些还不够瞧的吗?当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不是也跟四孬那样人混在一起吗?我打小就吃过四孬为我偷来的糖——尽管我知道那东西是偷来的,可我还是吃得津津有味。我就是这样一个意志薄弱的家伙。
当时我并没有展开来看那张字条,我被她的举动吓住了,这对我而言不啻是一次警告和恐吓。我的脑子里乱极了,我知道自己是逃得过初一却逃不出十五的。该来的迟早会来。现在,她真的来了。她怎么可以视而不见呢!
这个下午我战战兢兢,我尽量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尽管很久以来我对罗杨——也就是罗厂长的女儿——心存敬佩,尽管我讨厌四孬曾对她的非分之想,尽管我知道我得罪了她的父亲,我要装得跟没事人似的,我不能在她的面前——一个女生面前失去我的尊严。
尊严这个东西有时并不可靠,经验再一次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我们依赖经验的同时总会丧失一些思考的本能和勇气,因为我们选择了依赖和被动。
我没有及时打开字条并不是意味着我多么清高,其实,我只是不想在罗杨的注视下这么做。我跑出教室并避开同学们的目光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她写了些什么。
可是,当我跑到一个僻静处时,却无论怎样也找不到那个纸团了,我翻遍了所有可以想到的地方,甚至是鞋壳里,该死!我把它弄丢了。我的内心突然由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无限的懊悔,这种感觉一下子就把我正个人给死死的撅住了,像一场明明白白的梦境,可我就是挣脱不了。最后,我又沿着原路返回,我猛地意识到那张不起眼的字条对于我竟然有那么大的魔力,这些年我丢失过多少东西,包括我的亲弟弟,我都没有这样失落过啊。
而这时,正当我气急败坏地往回走的时候,罗杨却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想掉头避开,可已经来不及了。
直到那一刻,我仿佛感觉到一切还是梦境一场:场景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树叶黄了。太阳落了。鸟儿静寂无声。秋风徐徐吹过。我的思绪漫漶不羁,在那短暂的一瞬间,我似乎有成千上万句语言要表达,可终究被莫名的战栗搅黄了。我忽然发觉,自己的嘴里仿佛嚼着什么东西。我急忙张开嘴像一只反刍动物那样,手足无措地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那竟是一团被我嚼得不成样子的白色纸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要找的东西。可是,我差一点就把它给吃下去了。
我并不知道罗杨在那张字条上写了些什么,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得知,那只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鼓励,她希望我好好学将来能考上一所好的学校,就这么简单。因此,关于罗杨的一切回想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和她的往事充满了温馨和谜一样的甜美,虽然这当中隐含了无数的苦涩和无可奈何。随着时间的悄然逝去,我觉得那些往事在过去时光的某个不经意的罅隙里始终熠熠闪烁,它们就停留在流动的时间之外,它们之所以存在正表明了时间的线性规律,它们游离于一爿跟时间毫无关系的状态中,却恰好成为永恒不变的记忆。


9.清洁工(4)
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当面问她,虽然我一直在做各种各样的猜测,却终究没有哪一个是正确答案。我觉得自己几乎快被那张没来得及看一眼的字条搅糊涂了,而且,我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就会浮现那张字条,我想她是想警告一下我,她想狠狠地骂我一顿,或者,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写,她就是想通过这种办法来耍笑我一番的。最可气的是,我居然愚蠢到了极点——我被一张可有可无的字条折磨了很长时间。
那天在放学的路上我又碰到她,我装出很坦然的样子,表示我已经看过字条了,而且,我还装作漫不经心,我要让她知道我根本就没把她的话当回事。我就是想铩一铩她的威风。
可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说实话我挺懊恼的,因为我觉得我起码应该知道她给我写的是些什么,那样会好一点。有时候我的思绪会漫无边际徜徉着,一些十分朦胧的想象很荒诞地出现在我的脑子里,这种时间我多半是在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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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父女俩(1)
转眼又过了好些日子,我妈依旧不肯回来,像是决心要打一场持久战,她还是整天住在她的娘家里,一点儿不顾我们的死活。我爸从来都不说一句去把她找回来的话,他保持沉默,对于我妈提出的离婚置若罔闻,我觉得他在这个问题上挺糟糕的,这样算什么呢,不冷也不热的。其实,离婚这件事在我们厂一点也不稀罕,别的不说,四孬家就离了,那时候我们还很小,四孬也很小,四孬就没有爸爸了。四孬有一回对我说,离了就离了呗,少一个人成天管着你那该有多好啊。
我没有四孬那么乐观,我想即使全厂的人都离掉了,我也不愿意看着我爸和我妈离婚。我再去找我妈的时候,我的胖外婆就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她总是不拿好脸色看我,好像是我一次次影响了我妈下决心似的。
这种时候,我又开始怀念四孬了。我怀念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并不算太正常的交往,有时候在我觉得那多少有些罪恶感的,可我没有办法,我怀念那种感觉,即使让我再罪恶一次。我觉得他要是回来就好了,他一定会给我帮忙的,这家伙有一肚子的坏点子。这一点我很自信,四孬的确是个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只是有些时候,他却把事情搞砸了。
惟独蓝丫越来越古怪。
蓝丫已经不仅限于用烧红的钎子烫弯她的刘海,她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那种正开着花的草,她用那些草叶儿把自己指甲盖全部染红了,就跟毛野人似的。她还故意将那些红指甲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惟恐别人看不着似的,她在期待我的一句赞美。我从来都不会赞美她的这些破烂玩意的,我觉得她的行为越发有些离谱了,我真的不知道她这样混下去会怎么样呢。
不过,我管不了蓝丫,我们谁也管不住她,她甚至记恨我们每一个人,她的眼神总是跟我们势不两立。她依旧早出晚归忙忙碌碌,出门前要在镜子前花去几个钟头的时间,回到家里就把自己的房门关得死死的,嘴里不着边际地哼着某部电影里的插曲,她最爱唱的歌子不外乎是《妹妹找哥泪花流》,或者是《泉水叮咚响》,我老早就听腻味了,我做梦都盼着她能换个新调儿。
倒是我哥更像我爸的一个奴仆了,他很少说话,乖戾得像只老狗,总是抱着扫帚之类的东西跟随在我爸身后,干起活来很卖力,而且丝毫不像是装出来的,仿佛他天生就是一个清洁工。他很少说话,好像跟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陌生,他根本就不是这个家里的一分子——他只是被我们勉强收留下的一个讨饭的,仅此而已。我发觉他的眼神非常阴郁,看人的时候总是冷冷的,还经常做出恍然大悟的奇怪样子,张着一只空洞的嘴巴,喉咙里仿佛能穿进一列火车,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我爸的行为也变得更加古里古怪的。自从他开始做清洁工以来,我们家的院子里就成里一个名副其实的破烂场,他们什么东西都往回来捡,空酒瓶子、破纸箱、废铜烂铁、旧书报,总之,只要是眼睛能看到的东西,都被我爸宝贝似的捡了回来。现在,院里连个落脚的地方也没有,我每天上学或回家都要从这些破烂玩意中跳来跳去,一不小心就会把它们弄得叮当乱响。我厌烦透了。还有,那些东西毫无头绪地堆在院里,它们在阳光下散发出霉变或锈腐的怪味,一些打游击似的苍蝇在上面兴趣盎然地飞来飞去,我的鼻子里时常感到呛涩难忍。这还不够,我爸经常把这些破东西叮叮当当地装在从厂里借回家的垃圾车里,然后把它们送的街上的废品收购站去,他用它们换来的钱打回散装的烧酒,然后一个人尽情享乐,直喝到人仰马翻才肯罢休。
好在,这种带有气味的季节很快就过去了。秋天的时光很不经过,天就冷下来,废品杂物依旧堆在院子里,可是苍蝇没了,臭味也就没有那么明显了。这时厂区以北的乡村此时早就一派萧条,地里灌了冬水,再也看不到农人忙碌的身影,他们开始蛰伏在家里,直到来年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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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父女俩(2)
礼拜天傍晚,我刚回到厂区,就看见许多人正在朝一个方向奔跑,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穿着工装的车间工人,凌乱的脚步声从我的身边潮水一样涌过,也有跑得慢的或根本跑不动的跟在人群后面走着,他们的表情看上去并不严肃,甚至有些不怀好意的诡秘和轻松。我并没有多想,脚步已经不由自主地掺杂在他们的行列中了。
这时,我突然在队伍里看到了我爸,他的肩膀上还扛着一把扫帚,他走路的样子像脚底下踩着一截弹力十足的弹簧再也刹不住了,我从来没有看见他这样快步流星高昂地走着。我急忙放慢脚步,我可不想让他看见我。我前后找了半天,始终没有发现我哥,我才慢步跟在人们的后面。
相隔很远的地方我就听见了呜呜的警报声,那种声音我还是第一次那么真切地听到——以前的都是电影里的声音,我的脑神经立刻兴奋起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小跑起来,我知道只有公安局的来抓坏人才用那种声音。
其实,等我赶到现场的时候,公安局的电驴子已经呜呜地开走了,人们意犹未尽而又散漫地站在食品厂门口,每个人的脖子都抻得老长,目光也是那么意犹未尽而又散漫地飘向远处。我躲在人群中,耳朵里听到最多的是“活该”这个词,我又不经意看到了我爸,他的脸上破天荒地竟然挂着一层笑容,这之前我起码有快半个世纪没有看到他的笑容了。我看他笑得越来越得意,甚至有点荒唐,他并没有同他身边的任何人进行起码的交流,他只是一味地自得自乐,后来,他竟然乐颠颠地撇开人群跑了,他的背影在渐去渐远中使我空前地迷惑起来。
当天晚上,我爸喝得酩酊大醉,他把一大瓶泡着枸杞和树根一样的人参的酒全部喝光了,他没有冲我撒酒疯,而是从床底下的木箱里找出了他的小号,那只号放的时间太久了,吹出的声音干涩而又尖锐。
就在我爸四仰八叉地倒在床上昏睡不久,蓝丫同志也回来了,在我的记忆中,这是她那段时间以来回家最早的一次。她居然也喝得摇摇晃晃,这真让人奇怪,他们俩究竟是怎么了?大概他们事先商量过的,他们的行为带有某种不约而同,我这样想。
蓝丫一进门就嗷嗷地呕吐起来,我急忙把一只洗脚盆塞在她面前,她吐出来的东西比大便还难闻,她昏天暗地地吐过一阵后,渐渐安生一些了,不过很快,却又莫名地嚎啕痛哭起来,她一边哭一边骂,什么流氓啦、该死的、不要脸和王八蛋,她还把自己说成是姑奶奶,我不明白她骂这些有什么意义,我只是觉得一个女人喝成这样简直该下地狱,而且,她还莫名地傻笑,一张颓废的脸扭曲得面目全非,嘴巴张得跟池塘里的籁蛤蟆似的,还把笨拙的舌头吐出一截。
这个晚上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爸和蓝丫终于归于平静的时候,我已被他们折磨得筋疲力尽。我快睡着的时候,朦胧间听见房门被拉开了,另一个黑影狐狸一样灵敏地闪进来,我想该是我哥回来了吧。
第二天一早,教室里的气氛异常活跃,同学们都无心念书,罗杨没有来上课,而大家的话题却全部是冲她来的。我这才知道昨天傍晚发生的事跟她有关,她爸,也就是我们食品厂的罗厂长被局子提溜走了,说他弓虽.女干一名刚上班不久的年轻女工,女孩的家里把他给告发了,事情就是这样。按理说,我也应该高兴才是,这家伙以前还想对蓝丫动手动脚的,这回他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看来群众的眼光真是雪亮的。可是,我没有高兴,我有些无动于衷,我甚至没有参与同学们如此热烈的议论和幸灾乐祸。
一个女孩的优越感就此顷刻之间化为乌有。我这样说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对罗杨必定是心存怜悯的,世上的事情似乎就这么奇怪,在这之前我对罗杨完全不是这种情感,甚至与此皆然相反,当然,我也从来没有讨厌过她,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着她,这很微妙。罗杨也绝非是那种因为家势便会飞扬跋扈的女孩,相反,她很爱学习,对待同学并没有怎么清高或傲慢,对我也一样,虽然我爸只是她父亲所管辖的厂子里的一名锅炉工,后来又做了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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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父女俩(3)
连续几天罗杨都没有来学校,她的座位整天空着,我每天走进教室的时候都会莫名地看一下那张课桌,我内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正在作崇,它像一片浮萍悄然浮出水面,在我的内心深处飘荡不休,是担忧是关切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反正这一切都让我忐忑不宁。我的心思再也无法回到书本上,可我一点也不知道自己能为她做些什么。
那些天放学后我故意绕道而行,我朝着罗厂长家的方向惴惴地走着,在那排楼房前我驻足不前,我的行为大抵有些鬼祟,我漫无边际地徘徊着,我希望奇迹能够出现。
一次次地等待让我一次次地更加失魂落魄,罗杨家好像是住在三楼,我能看到她家的阳台和后窗,我猜想她也大概能看到我的,我盼望她能突然出现在阳台上或推开窗户冲我挥一下手,那样,我就放心了。有几次,我隐约听到从楼上传来的一阵断断续续的女人的哭声,虽然很小,但那种声音的确让人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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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口 红(1)
我越来越发现自己的无耻。这无耻跟我的身体密切相关。
事实上,在15岁来临之前我的身体已经有了令我感到羞耻和焦虑的变化,我曾经那么轻蔑四孬所告诉我关于他身体的种种变化,而那时我对他除了厌恶和嘲讽之外,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丝毫的前瞻和远虑。
我第一次发现身体的变化,是在一场荒唐的梦境中。我感到来自身体的某种突变或不适,那种情形可怕极了,我的那里很长时间都不能自行消解,一味地坚硬并充斥着邪恶和张牙舞爪,仿佛电影里面鬼子的小钢炮一样蠢蠢欲动。我把自己的身体紧紧地裹在被子里面,生怕被别人看倒,我以为它从此将要那样雄性挺拔着,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将怎么见人?
为了让自己的身体在天明以前恢复原样(我可不能就这样走出家门走进教室的),我第一次气急败坏地使用了手——那之后我觉得手也是罪恶的,我开始讨厌用手来吃饭或写字。实际上就连手的帮助也有可能是徒劳的,甚至适得其反,手让膨胀的身体越发不可收拾。我的脑子里出现了某个幻像,准确的说是一个处于极度朦胧状态中的女孩。而在亦真亦幻的期待中,我的手渐渐代替了另一双手,温柔,细腻,濡湿,并充满激诱与爱怜。
最终我在一阵触电(这以前我有过一次被电击的经历)般的战栗中结束了我自己,我愉快但更深的是颓废感。我忽然觉得自己完了,我在严重的罪恶事实面前觉得我征服了自己。我疲惫不堪心存焦虑。而那里果然老实了,哑巴了,傻了,它以为自己可以称霸,而它却蔫得毫无生气可言。但是,我也面临着难以收场的局面,从那只小钢炮里窜出的火力成为了我更新的迷惘和罪证,那种从未一见的古怪的气味和状态,包括它不可一世的恣睢,都让我陷入更深的耻辱感中。我战战兢兢地触摸着那些荒唐的罪证,让自己清醒过来。在黑暗中我的手指惊颤着,我忽然觉得那些粘稠低温的怪物酷似我梦境中大片的黑色蜉蝣物。准确些说,这种感觉很像我将一只滑腻潮湿的蝌蚪掬在手中。
那以后,我竟欲罢不能,我无数回借用了手,又无数回在近乎绝望的境地痛恨那双手。手成了万恶之源。我在黎明清醒的时刻,总能感到自己内心深处的卑劣,我觉得自己正在朝着一个未知的荒唐的并充满罪孽的方向一次次坠落。这种所谓的清醒于事丝毫无补,而且,它让我陷入更加深不可测的迷惘。我的梦啊,为什么总会出现那些可怕的浮游着的黑色!我真的需要某种救恕——我希望有谁能进入我的灵魂里并祛除我性灵中的魔障,使我摆脱那些黑色的诱惑与困扰,但根本没有一个人能洞穿一切。我不能将这一切告诉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我的担忧更多地来自对身体的疑窦。
那种在我看来完全处于病态的无师自通的行为,的确为我带来过些许欢慰。我甚至不能排除我对那种事情的向往和贪婪,当那些来自体内的奇怪的液体以势不可挡的凶猛奔射出来的时候,我的快乐的抽搐与痛苦的呻吟达到了颠峰。还有,那个被我无限遐想过的幻像总是屡试难止,她的容貌,肢体,飘散着芳香的头发以及闪动着的眼眸都在我的想象中不可抗拒,那些美丽的幻像参与着我的罪恶,使我欲罢不能。
这种时候,四孬竟然一阵风似的来到我面前。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我并不希望他来搅和这些事情,我们厂已经够乱的了,不是吗!四孬并没有像以往那样直接来找我,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大概不急于见到我,或者,他根本就不想见我。
蓝丫这天回来得依旧很晚,事实上她很少不是深更半夜才回家的。回来以后,她并没有上床睡觉,我听见她猫叫春样的吹着口哨,她吹出来的声音从来都没有调,可她却爱装模作样地吹,仿佛在给自己壮胆。她吹口哨的时候通常心情不错,或者她在晚上碰到了什么好事。
果然,第二天看见她的时候着实吓了我一跳,蓝丫的样子就仿佛是《画皮》中的女鬼刚刚生吞下一颗活蹦乱跳的书生的心脏——她的嘴巴超乎寻常地血红着,她还故意将自己的嘴巴用劲撅起老高,看上去真的令人毛骨悚然。后来我才明白,那是蓝丫作为一个女人得到并使用的第一根口红,那根口红的颜色就是那么鲜艳如血(大概工艺很差吧),涂在蓝丫的嘴上毫无美感可言,她却丝毫也不觉得。相反,她感到美,美极了,否则,她不会见人就故意把嘴唇努起来,像是去吹一根蜡烛。


11.口 红(2)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我爸狠狠地赏给蓝丫同志两个大嘴巴,殷红的血从她洁白的牙齿缝隙中一点一点渗出来,血最终在她原本嫣红的嘴唇边汇聚。蓝丫的那张嘴突然间变了形,她的表情因为疼痛和惊厥瞬间凝固,就像一张后现代主义的肖像画,充满了工业文明的废墟般的气息。蓝丫表情在与我爸的父女对峙中显得陌生而又冰冷,她的眼神里出现了觉醒般的仇恨与反叛。
我隐约感到蓝丫17岁的这一天终于有了某种反抗,她不再把自己当作是小女孩了,她的身体已经完完全全符合一个女人的特征,她对色彩和修饰的追求也日趋张扬,她真的不再把自己当成小孩子了。
当蓝丫用陌路人一样冰冷的眼光看着我爸时,我感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空气中陡然生出一种硝烟味,是我爸用他暴怒的手掌点燃了隐藏在他和蓝丫之间的火药。我爸并未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也许只是稍微感觉到自己的手心依旧在隐隐作痛,他还在手掌接触到蓝丫的脸颊时感觉到某种性别的差异。我看到蓝丫的脸上清晰地留下几道印记,我害怕他俩彼此坚硬的对峙。
蓝丫在片刻的僵持后朝地上狠狠地啐出一口鲜红的口水,她的野性不羁恣意汪洋地凸现出来。随即,她以同样阴毒的声音回敬了我爸一句。
你有什么资格管我!你连你老婆都看不住!你他妈整天就知道喝酒打人……你还会干什么!
我爸彻底傻了。
他的手抖得跟鸡爪一般,他的身体剧烈地战栗起来。
从蓝丫嘴里冒出的每一个音节都掷地有声,伴随着蓝丫甩门而去的背影,我爸像一只被猎枪击中的绝望的狗熊嘎然停止了嘶吼,并在短时间内一动不动。而我是惊弓之鸟,早已胆战心寒。
那天蓝丫离家以后,我爸果然一动不动了,我从来没有看到他这样安静过,以前他跟我妈的所有争吵和对峙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僵局。我想,他是被彻底击垮了,被自己的女儿毫不客气地收拾了一顿,他整个人都有点惶惑了,他在房里愣了半天工夫,然后落魄的影子一般飘荡在空洞的家中。他不喝酒,一句话也没有,我吓坏了,他毕竟是我爸呀!当然,他也是蓝丫的爸爸,可该死的蓝丫却出言不逊。我想他真的伤心了。他经受过种种磨难,什么事情也不能将他压垮。
在我的印象中,他的确让我们难以亲近,他的脾气时常令人胆战心惊,前些年他在外面改造我们甚至没有怀念过他,至少,等他重新回到这个家以后,真的不曾给我们带来什么愉快,如果说有,恐怕就只有一个字可以概括,怕。反正我很怕他。他不太适合扮演父亲这个角色,他对孩子的态度通常是粗鲁而又偏激的,他大概从来也没有想过我们心理的承受能力,他看上去更像一个监管犯人的狱头,凶猛,粗暴,森冷,使孩子们不寒而栗,并长期处于某种恐慌之中。
家里实在待不下去,我就借故撒尿溜了出来。
外面寒气彻骨,我的棉袄有些小了,很薄,裹在身上依旧浑身发抖,我妈她不回家,就没有人给我们缝新的。我的两只手使劲往袄袖里钻着,袖子也短了,所以总有那么两截腕子露在外面,都有些木了。我毫无目标地游走着,像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事实上有那么一阵,我真的再也不想回去了,我宁愿自己是个孤儿,我就想这样无休无止地走下去,直到有一天一步也走不动为止。
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又站在那幢楼前了,我绕着那楼前后转了几圈,我的目光穿过已过冰点的夜晚冷冽的空气飘向罗杨家的阳台,她家亮着灯,橘黄色的灯光在远处的楼里一闪一闪的,仅仅是三层楼那样的高度,在我看来却像高不可及,也深不可测。我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黑夜冷寂。
我无法想象她此时正在做什么,或者,她已经睡下了。不,她不可能那么早就睡了,她肯定在温习功课吧。我的思绪漫漶而又绵延,我的内心忐忑却又憧憬着什么。我这是在干什么呢?我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胡思乱想呢!我突然想起了前些天刚刚背过的一首古诗,那跟牛郎织女有关,前面的都没记住,只依稀记得最后两句: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我觉得自己正在倚地望空,楼上地下是两个世界,房内窗外也是两个世界,我站在原地,寂寞地聆听风在耳边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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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口 红(3)
等我见到四孬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中午,他像一条赖皮狗似的很唐突地出现在前面的路上。我远远就感觉到他了,我知道只能是他,不会是别人的。
他的确像大家说得那样穿上了喇叭裤(我们厂穿这种裤子的人并没几个),两只宽裤脚把鞋完全遮住了,就像他拄着两把扫帚站在那儿,或者说他的两条腿变成了扫把在大街上扫来扫去。我们的确有一阵没见面了,见了面都觉得有点别扭了。四孬的样子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不像以前那么邋里邋遢的,相反,他更加流里流气,一副见多识广的架势。四孬白愣了我半天,才慢吞吞地说你小子还就这个样,难怪没有女孩喜欢呢!我的脸立刻就升温了,我闪烁其词地哼了一声,并十万分不满地骂他,我以为你早八辈子就死在外面了!四孬脸上顿时浮现出儿时那种傻相,这倒让我觉得亲切了。
四孬说,屁话!我这不是囫囫囵囵的一个人嘛,再说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谁——谁将来当你姐夫呢!听到了吧,这个流氓简直无药可救信口开河。
我和四孬走在一起,别提多不自在了,我看起来土里土气的,这都怪他那条扎眼的喇叭裤,他一路走着,把马路上的灰尘都扫了起来,惹得别人老盯着我们傻望。四孬突然撸起他的袖子,我这才注意到他居然人模狗样戴上了手表,当时我还不知道那种东西叫电子表。
你他妈从哪里骗来的玩具表?
四孬不屑地瞥了我一眼,这叫电子表,懂吗?从香港进口过来的,还有我这条裤子,瞧一瞧吧是苹果牌的,你这个大傻艾克斯(X)!
说着,他给我看了眼他腕子上的表,上面的确显示着数字,这太神奇了。
有件事我得跟你说清楚,你姐,就是蓝丫昨晚去我那儿了,她说她就是死也不想回家!
四孬隆重地看看我,那样子让我觉得他此刻正以救世主的身份同我讲话,而且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如此正经地看过一个人。我的表情依旧很茫然。我一点不明白他的意思,准是蓝丫疯了吧!
我的意思是你爸真他妈不是个东西,他欺负谁不好偏偏跟自个的女儿过不去呢?他要是再敢动她一指头,我就跟他没完!
你有本事你找去他吧,跟我说有什么用处。
四孬吐了口唾沫,又接连吸了几口烟。
你怕他我可不怕他!我他妈谁也不尿!
我被四孬威慑住了。
我发现四孬和以前不太一样了,我甚至觉得他有点不太像他自己了,他什么时候开始关心别人的事情了。我一头雾水——我的意思是蓝丫凭什么去找他呢,她找谁不好。蓝丫的确有点弱智。不过,我蓦地陷入深思并邪恶起来,我的思绪飞回遥远的梦中,我幻想着某种画面,可我觉得那不是四孬和蓝丫,而是我和另外一个女孩。所以,就是在白天,在四孬眼前我突然打了个寒噤。四孬并没有看出来,而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战栗。
四孬瞥了我一眼,像猜出了我的心事,他郑重其事地说,口红是我送给你姐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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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跳动在COSIO上的时间(1)
蓝丫跟四孬这个混蛋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好上了。
这简直令人匪夷所思。倒让我回想起许多年前的旧事,我记得有一次四孬极其无耻地对我说你姐是我们厂最美的女生。那时候我们都很小,而四孬居然堂而皇之地使用了“美”这个词,现在看来,这个混球小子早就有企图有预谋,可我当时怎么一点儿也没察觉呢!
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杀了我也不能接受四孬将来有可能作我姐夫的事实,我觉得自己多少有点引狼入室的嫌疑。这家伙确实太鬼了。而且,蓝丫肯定是疯了,否则她怎么会看上四孬这个无赖呢。苍蝇大概不叮无缝的鸡蛋的。可那个林秀秀该怎么办?我觉得她对四孬可是一片真心。可四孬亲口对我说他跟林秀秀没戏了。他俩断了。是这样吧?反正,我实在懒得去想他们之间的破事,爱谁是谁呗。
事实就是这样,四孬和蓝丫好得一塌糊涂,他俩成天形影不离。四孬亲口告诉我蓝丫的嘴唇长得独一无二,他喜欢看她涂上鲜红艳丽的口红。四孬还信誓旦旦地说他要跟蓝丫结婚,但是他们可不想要孩子,生孩子的事他们还没有想好,可那至少得等到三年以后,因为到那时候他们才能有资格领到结婚证。
我觉得这简直太糟了,甚至有点荒唐。蓝丫怎么偏偏会喜欢四孬这个坏家伙呢。
我懒得去操心蓝丫的事,她爱跟谁好就跟谁好去吧!她连我爸也不放在眼里,更何况我呢。问题的关键还不全在这,想一想四孬,我更是觉得毫无办法,他想做的事情我从来都阻止不了。没有谁能阻止他们的爱情(是爱情吗?我拿不准)。我只是经常为我们这个家感到难过,我妈不要我们了,整天躲在我那十分厉害的外婆家,蓝丫又是这个样子,谁也管不了她,我哥一连几个星期不跟我们任何人说一句话,跟活死人没什么区别,他的存在只能让我感到极度的压抑和恐慌。还有我爸,自从和蓝丫发生那场冲突后,很长时间都蔫了吧唧的,对我们不闻也不问,好像我们彼此素不相识,只是偶然住在同一间车马店里而已。
我们这个家究竟是怎么啦?
而我知道就连自己也遇到了棘手的问题。
我的问题并不比蓝丫和我哥他们轻多少,我的内心长时间处于忧郁和烦躁中。每个夜晚降临的时候,我都难以入眠,我知道我在担心什么,我在思考什么,可这一切都是徒然无益的。我的精神家园笼罩在片片瓦云下面,这里没有阳光、没有空气、没有鲜花和水草,我像一条被扔上荒岸的鱼,我的呼吸就要终止。在死之前得不到任何救恕和宽慰。
我跟四孬见面的机会很少,因为他正忙于谈情说爱,而我必须将身心投进学习中,我尽量想我跟他们不一样。我不知道用诸如恋爱这样的词来概括他的事情是否恰当。总之,他正在和该死的蓝丫没完没了地亲近,我有几次在马路边或厂里的某个犄角旮旯撞见他俩(他们肆无忌惮地拥抱或接吻)。那时,他们的脸上都泛着红光,那种光芒十分吓人,仿佛能燃烧大地。
我的确害怕见到他们。每次看到那样的情景我都浑身不适,我担心自己单薄的身体早晚会被他们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灼热的光芒点燃或刺穿。
十二月的每一天都冰冷而又漫长。
罗杨已经重返学校上课了。
她的样子明显地有了变化,这是我觉察到的。她变得沉默少语,没有哪个女同学愿意跟她在一起,好像她犯了天大的错。课间她就一个人坐在桌前埋头看书,放学独自一个人紧靠着路边行走,脚步踟躇缓慢,目光中时常流淌着惊慌的漪纹。她原先的同桌也是个女生,她几次三番向老师提出来调换座位的要求。老师装作很无奈。就在第二天一早,我发现身后的罗杨不在了——她一个人坐在教室最后的一张空桌前。那是一张破烂不堪的旧课桌,有一条腿快要断开了,人趴在上面总能发出刺耳的噪音,而她尽量保持着平静,不让那桌子有丝毫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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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跳动在COSIO上的时间(2)
我坐在教室再也无法安心学习,我时时刻刻感觉到她已然怯懦的目光求助一样笼罩着我,我多想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转过身,直直地冲她走过去并勇敢地在她身边坐下来。我要让他们都知道他们不应该这样对待她——发生的一切都跟她无关,她就是她,也只能是她。可事实上怯懦的人是我。我的思想永远也比我的身体走得远,思想这东西真的是无边无界啊!而我竟是那样残忍啊。
罗厂长很快被判了刑,公告就贴在食品厂的大门前。他犯的事好像不仅仅流氓罪一条,据说他还有贪污和挪用公款。
那天百十号人围在门口看那种打着鲜艳的红对勾和划着红圈的公告,我没有去,那不是我关心的事。当天下午,食品厂的新厂长就来走马上任,厂里要开职工大会进行传达教育,子弟学校的老师们也要求去参加,学生可以放假半天。
我在外头晃荡了很长时间才回到家,四孬居然赖在我家。蓝丫不知什么缘故回来了。
我大概明白他们俩想做什么,时间却比我想象中要短得多,他们先是弄出很含糊的嬉笑和呢喃,其中伴随着蓝丫的几声响亮的尖叫。我听见蓝丫一直在不停喊着小流氓小流氓你这个小流氓……四孬耍流氓啦。而四孬仿佛在跟她故意对仗。四孬一口气至少说了二十遍,我就是要耍流氓耍流氓……我要天天跟你耍流氓。很快,又听见四孬怪怪的喘息像是一头被猎人追逐的并挨了致命一击的熊,蓝丫红着脸蛋子从她的房子里潦草地跑出来,身上背着一只鼓鼓的尼龙包,要出远门的样子。她走路的姿势有点异样,好像屁股上刚刚注射了20万个单位的青霉素而又忘了拔掉针头。她边走边骂四孬,仔细听又不像是在骂。四孬的样子委实很狼狈,呼哧呼哧喘着气,边提着裤子,跟刚跑完3000米似的。
房子里的浑浊气味对我而言却是熟悉的,它让我顿时感到了惶恐与负罪——我的夜晚里时常发出这样的粘稠而又古怪的黑色气味。我还在床沿下发现了一团同样污秽的卫生纸。
我觉得这俩混蛋的胆子也忒大了。万一让我爸撞着,他一定会把他们俩大卸八块碎尸万段的。我敢打赌。
四孬扔给我一根烟,他大概有收买我的意思。
我陪她回来取几件衣服,我们想到外面玩几天。
我狠狠地吸了两口烟,那种感觉又从记忆中寻找回来了,我觉得自己的身体飘了起来,像一片羽毛,无足轻重。
四孬果然叮嘱我,千完别跟你爸说!听到没有?
说着,他竟把手腕上的表摘了下来。
送给你作个纪念吧!
他的口吻使我感到陌生而又悲壮。
我未置可否,他就一把拉过我的手,将表硬套在我的手腕上。那种感觉很奇妙,是不允许拒绝的。四孬的样子都有点大义凛然了。
我必须出去走走,待在这个破地方我简直快要憋疯了!
我毫无表情地盯着那块带有四孬体温的电子表,那上面的末尾数字闪得奇快,它让我由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时间的仓促。换句话说,那似乎完全属于时间的范畴,是一种瞬息不止的概念,我觉得自己内心突然悸动起来,我明白表上的阿拉伯数字是可以重复不休的,但有很多东西恐怕再也不能重复了。
接着,我很不习惯地看了一眼已属于我的表,上面的准确时间是:
15点38分59秒
这串奇妙的数字在在我眼前一跳一闪,却寂静无声。
蓝丫和四孬就是这时候离开家的。
他俩大概去了南方吧。四孬没有说。
我还注意到那块表上有这样的几个英文字母:COSIO。
若干年之后,我才明白它的真正含义。卡西欧。多新鲜的名字,它像星星让人眼前一亮。


13.哦,下雪了(1)
食品厂的人大概都有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吧。新年的联欢晚上他们在厂子的礼堂里举办了一场职工文艺汇演,看上去他们个个都那么高兴,只不过是换了一个新厂长而已,可他们就高兴得有些忘乎所以了,简直让人恶心得想吐。
子弟学校的学生当然得演节目,我们班是大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女生分两排站在前,我们男生在后面,我真希望永远这样站下去,因为她就站我的正前方。这时罗杨已经重新回到学校里,她已然在内心里接受了所发生的一切,在同学们冷眼旁观甚至冷嘲热讽她的时候,她并没有过多地在乎这些,相反,她以幽然而冷静的神态忽略着同学们的关注,也就是说,从表面看她好像已经适应了这种逆境中的学习和生活。罗杨总是匆匆忙忙来了又去了,只要一走进教室里她就完全让自己钻进书本里,很少多说一句话,而且谁也不能够左右她。我觉得那时候她身上所表现出的坚忍和镇定已超乎了大家的想象,我对她的担忧简直有些多余。
其实,最先排练的时候并不是这样,可临上场以前老师突然作了一下调整,老师也许有什么考虑,她让罗杨从第一排换到第二排,这样她正好站在我跟前了。
这是我要感激老师的惟一的一件事,因为这让我跟罗杨靠得那么近(队列的要求是要紧凑),我清楚地看到她的脖子和微微颤动着的马尾在聚光灯的照射下散发出清洁而又柔和的光芒。我有意向她靠近,我要让她也能感觉到有一个人与她彼此靠得很近,我的心跳在悄悄加速,大概她也能体会到这种跳动的节奏。整个演出的过程我都在看着她,虽然我看不到她的脸,我不知道此刻她的表情是怎样的,是忧伤还是无所谓?我不知道。可是,我那么真切地感受到一个女生的一切优质,娇小,芳香,精致绝伦,她的存在对我有着无法抗拒的暗力。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嘴里唱些什么,或者我根本就什么也没有唱,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这空白又全部被一种暗自的忧郁和恻隐所敲碎,一片一片飘落下来,空余下我内心裸露的寂寞。
等我迟钝地走下台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她已经不在场了。我急忙乘机溜出来。
外面竟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夜晚在白雪中变得妖娆而又充满了不确定性,仿佛夜晚不再是夜晚,而是孤立于昼夜之外的另一种形式。
雪肃静地下着,一走到外面我立刻就被雪的净洁气息感染了。人站在雪地里内心突然变得安静而纯粹了,仿佛那些洁白的颗粒正纷纷扬扬地覆盖在心的表面。雪是具有某种魔力的,即使再过喧嚣的世界也会在白雪中肃然沉寂下来,一切动的东西都将停止了,天地间的万物都默默肃立着,仿佛谁也不忍心错过这场飘飘洒洒的雪,谁也不想破坏这份安宁。人的心性在雪世界里可以得到充分的释放和净化。
礼堂里的声音穿透寒冷的夜色传得很远,而且像过滤了似的,听起来比在里面更加清晰,这时有个甜得发腻的女声正在唱那支《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可外面正在下雪,夜色凄迷,纷纷扬扬的雪花让外面的世界充满了诗性的味道。
可就在我要撵上前面的黑影时我却很不争气地摔了一交,我听到自己像一块冻肉啪地一声重重地落在地上。我来不及爬起来,哈气阻挡了视线,我就趴在地上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果敢声音冲前面的影子喊,罗杨罗杨……是你吧罗杨等等我!
影子终于迟疑地停住了。我从地上起来的时候看见她正一动不动地站在前面,我们之间隔着纷飞的雪,由于她是冲着礼堂方向站着的,借着礼堂门前的灯光我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脸。那些落在脸上的雪溶化成水,我看到她的脸上有粲然的光亮,那样真切而又美丽。我向她走过去时她依旧站着不动,但她的目光却是闪烁不定的,使我产生了从未有过的美妙幻觉,我觉得自己依旧站在舞台上,这天地间的雪竟成了理想中的道具,给人以足够的自信和勇气。


13.哦,下雪了(2)
我仿佛鼓足了自己这十多年生命里一天天积攒下来的勇气突兀地站在她面前,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大人了(四孬以前总骂我不像个男人,他是对的,我一直缺乏勇气和信心)。可发出的声音远不及一只兔子,我的心跳慌乱到极限。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或者,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在飘雪的净洁空气中再次闻到了一缕淡淡的香。
哦,那就是雪的清香吧,真叫人陶醉。
之后,我们并排走在雪地上,脚下一刻不停地发出吱吱声,雪让人心灵纯洁,让世界平静。雪让万籁俱寂,让人们尽情回味。雪甚至给眼前这座西北小城添了几分诗情画意,就像它从来没有过苦难和伤痕。我们却走得很不自然,好像两个人刚刚学会走路,积雪在脚下发出轻微而稚嫩声音。这种声音原来竟如此美妙啊!我走得很谨慎,惟恐破坏了这等待已久的氛围。我一点也不觉得冷了,虽然我的棉袄很有些年头了,而且,连刚才摔了一交也跟没事似的。
分手前她告诉我,其实她在家有几次都看到我站在楼下,她问我为什么会站在下面,我不停摇头,但心里却无比感动。
就这样我一直陪她走到楼下,我们彼此说了好几遍再见,她还鼓励我要好好学习,她的样子很符合一名素质优良的女教师。她问我可还记得那张字条。我愕然了。她说我觉得你是同学中最有性格的自尊的一个。她并且告诉我她相信我将来能有作为。
交谈使彼此变得亲密起来,即使是站在冰天雪地里我也不觉得冷酷。相反,我的心里暖融融的,我觉得自己的某个感觉器官正在恢复活力。她已经说过几次就此分手回家,可我还是赖赖地没有离开的意思。最后我坚持等她上楼以后我再走开,她犹豫着,也只好这样。我听到她的脚步空灵地落在每一级台阶上,楼道里发出某种低低的回响。脚步声停下来时,我听到咚咚的几下敲门声,之后是寂静和等待。她妈大概睡了,所以我能听见哗啦啦的钥匙声,十分清脆,再后来是房门重重合上的声音。
我依旧没有离开,而是又飞快地绕到楼的前面,我想她也许会站在窗前继续看着我。我的想法大概是不可靠的。她家的灯亮了一盏,接着又亮了一盏,她的影子映在玻璃窗上并且晃动了那么几下。就在我无限憧憬地张望的时候,我的神经突然被来自上面的一连串的凄厉的叫声和歇斯底里的哭喊撅住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种惨痛的声音来得太突然了,甚至是凶猛的,一下子就划破了寂寥的天空。我看到窗前的影子失控一般不停晃动,我不知道在那幕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我被一种可怕的预感和无法抑制的慌乱挟持着向后面的楼道冲去。
这年冬天究竟是怎么了,谁也说不清楚,事情总是接踵而来,就在这个下雪的寂静晚上,罗杨她妈悄然吞下了整整一瓶子安眠药,她选择的时间是全厂人在礼堂大联欢。我在罗杨家看到了那只开启不久的白色药瓶骨碌在地上,一切迹象表明,她妈是有预谋的,换句话说她大概早就不想活了,她只是在寻找一个最佳时机。
在医院的急救车到来之前,罗杨始终在哭,一种女性天生的柔弱和孤苦在她的身上浮现,婆娑的眼泪使她的面貌漫漶不清。她紧紧抱着她妈的头,哭声沙哑,身体一刻不止地战栗。
我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在战栗,我把一只手轻轻放在她的后背上,她的身体已然在剧烈抽搐。我的眼前一片茫然,听凭她的哭声将我一次次推向迷惘的深谷,我潜意识里将自己的耳朵拉长,像暗夜中的猫科动物。救护车呜呜的声音终于已由远及近,可我却听到的却是类似于警察抓人的警报声。我再度陷入莫名的恐慌。
想死的人有时候恰恰是很难死掉的。大夫给罗杨她妈彻底地清洗了肠胃,这个可怜的女人渐渐恢复了知觉。
事实上,那只是作为生命存在形式的一种苟延残喘,她可以一整天都以同样的一种方式发呆,或者,疯疯瘴瘴地见人讲一些莫名其妙的怪话。我觉得她真的疯了,这比死是一种更可怕的存在。


13.哦,下雪了(3)
罗杨只好暂时待在家里照顾病人,她必须每天守在她妈的身边,她开始学着洗衣服、做饭,并想方设法地将食物喂进她妈的嘴里。她比我想象中要冷静得多。她妈总是将大小便弄得满床都是,所以,罗杨一刻也不能离开她。
放学后我就绕道去她家里,起先,她还愿意把我课堂上做的笔记拿去看,我就成了她的通信员,我觉得自己对于她来说终于有了一点价值。我很乐意这样做。可是,这样坚持了没多久,有一天她告诉我不要再来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她就是不想再麻烦我了。
我再去找罗杨,她连门也没有让我进,她只是隔着门缝对我说,你以后再也别来找我了。透过门缝,我看见她的眼眸黯淡无光,脸色焦黄。我忽然发现她不再像从前那样了,欢乐,自信和憧憬都不复存在,她此刻的模样对于我来说太遥远了。但是,她柔弱的口吻却是毋庸质疑的。
此后一连数天,不论我怎么固执地敲门或站在楼前一遍又一遍喊她的名字,她再也不答应我了。她和我之间完全被钢筋混凝土的坚固隔绝开了。
她也许是对的,我生活在梦里,而她已经跌入残酷的现实一种。
那天刚进家门,我爸就劈头盖脸赏给了我几个耳光,大白天的我却看见星星满天闪耀。我爸以雄狮般的怒吼警告我,你他妈的再敢出去丢人现眼,看老子不拧断你的狗腿!
我用舌头近似贪婪地舔食正在往出漫溢的血,它居然很甜,甜得让我误认为那是我爸在我嘴里塞进了一块红色的奶糖。
我爸指着我的太阳穴,你们几个有一个好东西吗?你们全都是些现世报!
于是,我爸罚我这一天不准吃饭。饥饿有时候能教会人很多东西,比如:忍耐和忘却,忍住饥饿,忘记疼痛。到了傍晚,我已经头晕眼晃了,肚子里一刻也不得安宁,我咬牙切齿地跟这些令人讨厌的声音较劲。我希望用这种方式表达我的反抗,我从来不跟我爸正面冲撞,我觉得那毫无意义。随便他怎么样吧,即便两天或三天不让我吃饭、睡觉,但我不会轻易服输,至少,我不会对他说一声我错了。
为了更有效地惩罚我,我爸把我妈用来洗澡的大盆从床底下挪出来,那只盆里已经落了很厚的一层灰尘和毛絮,我妈已经很久没用它洗澡了。我端着那只大铝盆,然后走到外面去。
外面天寒地冻,到处都是皑皑的积雪。它们像一种古老的白色不幸覆盖着坚硬的大地,雪的降临使街道和房房突然丧失了某种必要的秩序,互相臃肿在一起,不分彼此。我在雪地里站着,很容易产生迷失方向的感觉。
此刻我的任务就是往这只盆里蓄满雪,我爸没有给其他任何工具,他让我用手捧雪。我明白他的意图。我该为我的所做付出代价,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所为付出代价,这是一条起码的规则。
我忽然发现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形式上跟在雪地上堆一个雪人一样,这个想法立刻使我陡增乐趣,所以,我忘了这是在接受惩罚,而是独自进行一种游戏,我决定要在这只铝盆里堆起一个巨大的雪人,我要让它像模像样,而且,我还要让我爸最后看到它的时候把鼻子气歪。
半个钟头后,雪人堆起来了,它的身体肥胖臃肿,脑袋又大又圆,我还在它的脸镶上三块黑炭做眼睛和鼻子,它看起来更像一只熊猫坐在盆里慢吞吞地洗澡,模样怪异而又愚蠢。我在刻意打造它的时候并不知道我的工作只是我爸一个阴谋的开始。
我把那它连盆拖进院子里,我故意弄出很大的响声。我爸把房门推开朝院里的怪物望了半天,最后,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我觉得他有足够的理由暴躁并对我大发雷霆,可他没有。我觉得他的眼神是复杂而焦虑的,当他再次审视盆里的雪人时,他竟轻轻地喘了口气,像呷进一口美酒正在慢慢品味,他的目光里终于有了实质性的内容,让人觉得很阴险。
接下来,我爸命令我和我哥到里房关好门睡觉,他一再强调,谁也不准出声或起来,有尿也得老实憋着。我哥倒头就睡着了,鼾声嘹亮,比死人还沉,也难怪,他白天要干很多活,回到家只有两样事:吃和睡。我一直怀疑他是否还会说话,要知道他小时候可是个很爱说话的家伙呀。他有过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这属于他的内心世界,他从不跟人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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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哦,下雪了(4)
我欲睡未睡的时候,听到有人敲门,很快,外房有了来回的脚步声。接着是我爸的说话声,中间还有另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很耳熟,却一时又记不起来。他们说话的声音时大时小,有时是激烈的,有时又相当沉默,他们的谈话不时涉及到另一个人,她。我渐渐明白了,他们说的正是我妈,我也猜定外房的那个男人是谁了。我忽然觉得情况严重极了,不是担心,而是可怕。果然,在短暂的谈话后,外房发生了一阵骚乱,更准确地说是彼此纠缠和冲撞。我怀疑他们要打起来。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并光着脚站在地上,我的耳朵紧紧贴在门背后。
又过了一会儿,外面发出的完全是激烈的挣扎声,那个人的声音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是类似于哑巴似的呜哇声,又低又哑。我好奇极了,真想打开门走出去看个究竟,可我真的不敢。这时,我听到外面乓地一下,那声音让我忽地想起了放在院里的那盆积雪。紧跟着又是一阵混乱而又喑哑的声音,我甚至听到类似于鞋落在地上和腰带扣松解时的声音。最后,我清楚地听到我爸用力的哼哧声。这一切太可怕了,我想象不到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在片刻的镇定后,我终于再也无法忍耐下去,门吱扭一下被我拉开了,我看见我爸满脸的惊愕,他看见我的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尴尬而又恼羞成怒。
令我震惊的是盆里的雪人或熊猫没有了,一个男人憋屈地跪在盆中,我能看出他是半裸着下体的,他的手被反捆着,嘴里塞上了抹布,两只黑色的皮鞋东一只西一只,一堆裤子蛇蜕一样横在地上。男人的头狼狈地低垂着,可我知道他是谁。
我爸很快就稳住神,他冲我瞪了一眼,目光挪开我的脸,他说你是不是想撒尿,儿子?说着,他一把将我拉过来,我的两只脚都悬空了。听话,儿子,我不打你,你不是要尿尿吗?就尿在这家伙的脸上吧!我爸的语气温和得超乎想象,那一刹那间我觉得他根本不是我爸,我不知道他是谁。我爸粗暴地把我拉到那人眼前,他说儿子你认识他吗?这狗日的叫刘庆福,就是他成天撺掇着你妈要离开我们这个家的!所以儿子你要听爸的话,要不你从今往后就再也不是我的儿子了!
我始终在战栗不止。
当这个叫刘庆福的男人抬起头充满乞求地望着我们父子俩的时候,我的战栗忽然消失了,我忘记了发生的一切,包括他曾经硬塞进我裤兜里的糖果。我如此强烈地意识到,我就是我爸的儿子,这完全取决于流淌在我身体中的血液。我的青春期在这个冬天的夜晚变得恣睢汪洋,我觉得自己身体中像有神灵相助般倏然滑下一股热流,这热流直达我的丹田和阴囊,我想憋也憋不住了,生理反应就是这样奇妙吧!不及我拉下裤子,一道晶莹的亮光便在两个男人的面前划出一道弧度很好的线来。我眼前跪着的男人再次哑巴似的呜哇起来。
盆里的雪渐渐化成了水,男人的膝盖以下浸泡在里面。我听见我爸在我身后发出我由生以来听到的最怪异的笑声。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他这个人根本不会笑呢。


14.两个女人(1)
我的名誉已经不太好了,满厂子的人大概都知道我对罗厂长的宝贝女儿死乞白赖的。我并不在乎这些,嘴长在他们身上,爱说什么由他们去吧,关于我妈和那个刘庆福的闲话每天都有一大箩筐,说什么的都有。还有蓝丫和四孬的那些偷鸡摸狗的破事,这两个家伙成天在外面逍遥自在,全然不顾别人的死活。
说实话,我简直厌恶透了这种成天生活在别人的唾沫星子里的生活。如果有一天我能离开这里,我绝对不会再回过头来多看这里一眼的。
有一天,四孬他妈泼妇一样闯进我们家来,她居然好意思说蓝丫是个狐狸精把他家四孬拐跑了,我看见我爸的鼻子快要气瘪了。四孬他妈不着边际地把我爸数落了一顿,见我们跟本不把她的话当回事(我用双手将两只耳朵捂得严严的,我还自语着不听不听黄狗念经),她气馁了。这个愚蠢而又可悲的女人一定是想儿子想疯了,可谁让她不把自己的儿子管好呢(打小就没看好过怪谁)?这是活该的事情。她忽然就一屁股坐在我家的地上,眼泪鼻涕哗啦哗啦地淌下来,样子十分可怜了。四孬一定不会想到他老娘会这样思念他呢。
这时候我在学校收到四孬的一封来信,这简直是个奇迹,他居然还知道写信。我估计这封字迹潦草丑陋、错别字连篇、语句混乱的信凝聚了蓝丫和四孬俩人的全部智慧,这的确有点难为他们了。
四孬在信中告诉我他俩大概还得过些时候才能回来,因为他们要搭一位朋友的便车到广州去,信里还让我帮他打听一下学生中有多少人愿意出钱买他上次送给我的那种电子表,并要我做好统计工作等他回来送货上门。信的结尾提了一笔蓝丫的情况,他说她穿上喇叭裤的样子比以前还要好看。
我对这封信毫不关心,去他的电子表吧!还有狗屁喇叭裤!这一切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一想到四孬他老娘那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我就觉得好笑,我要是四孬他妈才懒得想这个不肖的龟贼儿子呢。
在这个平淡的冬日黄昏,我看见我妈行色匆匆地走进家门,她犹豫的脚步使她看上去有点走错门的感觉。我透过窗户看见这个神情抑郁的女人走进院子,她的脸色黑沉,目光带着莫名的仇恨,就好像谁刚刚把她的一个亲儿子推进河里淹死了。我有些害怕,这害怕从那天晚上一直持续到此刻,我觉得我妈是来找我算帐的。
反正她不是回来跟我们过日子的,这一点完全可以肯定,我妈像走进一家旅馆或行李寄存处一般将她认为那些属于她的衣物等生活用品搬走了。在家里的所有柜门或抽屉发出刺耳的噪音声里,我爸竟连窝也没挪一下,他老猫似的伏在一只椅子上安静地观看着我妈不无报复性的搬家行动。整个过程中,我爸始终充当着一名管理员,好像他的职责仅仅是注意旅客不要将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拿走,其它的事情他一概不操心。而我妈,这个中年女人显然对我爸近似宽容的姿态表示了由衷的不满和愤恨,她在内心中是希望他能上前阻止一下的,哪怕是装装样子或例行公事的敷衍一下也好。可是,她一定失望透顶了,她对房里的男人无动于衷的态度感到痛恨不已,所以,她跟那些柜子或抽屉有深仇大恨似的,她让它们发出的噪声空前地响亮。我妈想用这种女人特有的方式报复房里的男人。
我妈临走时狠狠瞪了我爸一眼,我看见她把最后一只胸罩塞进手里的提包中,她说你根本就不是人!你连狗都不如!说完,我妈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白唾沫。
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可我爸竟然还是一动不动地坐着,这大概是他表现得最绅士的一次,并且是惟一的一次,任由我妈从他眼前把那些原本属于这个家里的东西淅沥哗啦搬走了(我妈还拿走了家里惟一我学习时用的一盏台灯,那大概是我外婆的主意,因为那是她的陪嫁品),他跟没看见似的。我妈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她停了一下,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她定定地站在院里回过头看了一眼房内,我的目光正好穿过窗户与她再次相对。


14.两个女人(2)
许多年以来,我总是无法忘记我们母子之间的这次短暂的目光相对。我的记忆时常从这里打开一道缺口,它成为我在梦中和我妈交流的惟?##ぁT谖铱蠢矗衣璨⒉幌翊蠹蚁胂笾心敲椿担挥凶鲆桓龊闷拮雍鸵桓龊媚盖祝伤皇且桓龌蹬耍辽伲幌裎野止嗍涓颐堑哪茄恪F涫担宰叩秸庖徊剑潜槐莆弈危淙坏笔蔽也⒉荒芡耆斫庖桓鲋心昱耍抑浪皇且豢季拖胝庋模灰野帜苌晕⒍运靡坏悖虑榭隙ú换岱⒄沟恼庖徊健5词故率稻褪钦庋蚁胛乙膊挥Ω迷滤杂谖野侄运男形残聿⒉还郑捎谖颐抢此凳蔷圆豢梢栽碌模闳慌灼宋颐切置茫谡飧龊涞亩欤潘哪切┘拮崩爰以度ィ晕哟丝梢院@炜眨梢源哟巳プ非笏男腋I盍恕?/p>这时,我爸突然命令我,去!把床底下那只盆也拿出来让她带走!我犹豫了一下。我爸的眼神坚定而阴郁,那眼神在我的记忆中停留了很多年,简直无法抹去。
他说,你是死人吗?还不赶快去拿!等我拎着那只澡盆撵出来时,我妈已经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院子,我飞快地追上去,由于那只澡盆很大,我的身体跑动得时候就倾斜得很厉害。我大声喊我妈。我说妈你等等我,你等等我呀妈……我还没喊完,就被脚下一块东西猛地绊了一下,我整个身体一个大趔趄摔在马路当间,手里的铝盆哐啷一下砸在地上,那只盆顿时变成七八块碎片,那种铝片的新茬口银子一样鲜亮。
我妈听到声音就转过身站在原地看着我,我也趴在地上看她。我内心强烈地期待着她能走回来把我从地上扶起来,哪怕只是用她的手摸一摸我的脑袋或冻得皴裂的脸。我发现她的身体斜得很厉害,快要倒了似的,她手里的那一大包东西跟着她的身体很不协调地不停摇晃着。我忽然觉得我妈变得朦胧起来,像是被一层雾气遮着,我难过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可她已掉头走远了,越来越远。等我从地上爬起来,她早就没了踪影。
那一刻我只是感到疼痛和委屈,我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全被摔碎了,它们也一片片地掉在冰冷僵硬的地面上,从此无法弥补。我让自己忍住痛,不哭,也不流泪。
那天以后,我学会了克制自己往出流眼泪。伤心过后,我以为从此再也不用为什么事情伤心了。我妈的离去在这个冬天成为事实,这似乎已不能改变。我兀自想起他们老挂在嘴边的话:天要下雨娘要嫁,任她去吧!
我垂头丧气地走回来,我爸正等着我呢。他摸着我的头说别难过了,儿子,迟早要碎的,这是命!我有些听不懂他的话,特别是被他抚摩着的那种感觉,很让人心慌。
偏巧这时有人敲门,咚咚咚,只响了三下,很规矩却又急迫,其实院门根本就是敞开着的。我和我爸一回头看见有个女孩站在我家门口,她挺瘦的,细高挑个儿,头发披着,刘海用发卡往上别着,这样她的脑门就露出来一块,白白净净的。她焦急的眼神使她看上去几乎丧失了理智,她的脸上水光凄迷。
我回头看了一眼我爸,他的样子有些怪异。我没有征求我爸的意见,就快步走出了院子,那时,我的脸红着,我感到我爸的目光正阴冷地笼罩着我的后背。就在刚才,他的女人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而此时他的儿子又在他的目光注视下跟着另一个女人走了,这对于他是残酷的。至少,这个时候他大概不想让我撇下他的。但是,我不害怕,自从刚才我摔碎了那只盆以后,我就不再害怕了。
对于我来说,那时候罗杨肯来找我比什么都重要。
罗杨一定是急坏了,以至于她见到我的时候只是一个劲流泪和颤抖。我让她别着急,我像个大人似的哄她,我说不会有事的,你先别哭。我跟着她一口气跑出厂区,她的情绪渐渐平静一些,她告诉我她妈不见了。下午罗杨用轮椅把她妈推出来,因为她觉得今天的阳光很好,她想带她到外面晒晒太阳。自从家里出事以来,她们母女很长时间都是闷在房子里。她把她妈连同轮椅放在路边的空地上,她蹲下来给她妈捶了一会腿,直到自己感到有点目眩才站起来。她妈一句话也不说,这种状况已经维持了很长时间。不论她说什么,或做任何努力,都是徒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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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两个女人(3)
我和罗杨找遍了附近所有角落,始终没有发现她妈的影子。当时,事情发生在罗杨的一次呆望中,她的目光飘向远方,冬天的田园沉浸在大雪初融的寂静中,几只老鸦在澄澈的蓝天中飞过,它们发出呱呱的叫声,很凄凉。罗杨的思绪空前的迷惑着,她感到无比的孤单和难过涌上心头,泪水在面颊丰富起来。她在长时间的凝神眺望中终于回过神,可她却猛地发现路边的轮椅空了,她妈不翼而飞。她疯狂地在道路上奔跑,呼喊,她的声音在天边空旷地回荡着。她的寻找是徒劳的,后来她猜想她妈一个人走回家去了,她急忙推起轮椅赶回来,可是,她妈并没有回来,她只好来找我了,她希望我能帮助她。
根据我的判断(在这事上我比罗杨要理智一点),她妈并不可能走多远,她毕竟是个病人,她能走到哪里去呢?我想她大概是突然想起来什么,所以才扔下罗杨独自离开的。可她究竟去了什么地方,这简直是个难题。于是,我和罗杨分头去找,比如:她过去工作过的车间、罗杨他爸的办公室、医院的病房,还有我们的学校和教室,总之,凡是能想到的地方我们都去过了,最终还是音信皆无。
我和罗杨热锅蚂蚁似的在她家里团团转。她泪眼婆娑,她梦呓一般不停责怪自己,她陷入不能自拔的艾怨之中,而我的劝说早就变得苍白无力。在语言无能为力的时候,我让她紧紧抓住我的手,我也本能地抓住她的手,眼泪和她潮湿的体温成为我们之间短暂的交流和永远的回忆,这种感情一直渗透到我未来的漫长生活之中。那时的她就如一只患疾的小动物,忧郁,抽搐,让人顿生爱吝。而正是在这种时候,我对生活的看法有所改变,我忽然觉得自己不再那么孤独和绝望,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跟我一样而在她最需要一个人的时候我恰好就在她身边,看她流泪,听她诉说,切身感受她的一次次战栗,我因此而感到别样的温暖,虽然这温暖酸涩而又潮湿,但这绝对不是乘人之危。事实上,我的情况并不比她好多少,她在关键的时候记得有我可以信赖,这比什么都重要。因此,当我跟她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相拥着的时刻,我感到的是从不曾有过的幸福,尽管这幸福的战栗就发生在温热斑驳的泪光之中。
直到天黑以后,几个穿警服的男女才敲响了房门,他们把罗杨她妈犯人一样架押了回来,专政的力量有时的确令人感到惊厥。他们严厉地叮嘱我们,一定要把病人看好,别让她整天四处乱跑。我连连点头,而罗杨早已因为意外的感动而泣不成声。从警察的严厉的眼光中我感受到了不久前发生的一幕闹剧和警察们当时不可遏制的愤怒,而此刻这愤怒已经被白色的警制服掩盖成无可奈何。在下班之前,他们看见一个神志不清的女人疯疯癫癫地突然闯进来,她死死拉住一个女警察的手再也不肯松开(女警察的手腕上此刻还清晰地留下她的抓痕,她撸起袖子向我们展示)。那时,罗杨她妈用正常人一样的口气接连企求着。
她说,你们枪毙我吧!你们为什么不拉我去枪毙呢?快点枪毙我呀!你们这些杀人凶手……为什么还不枪毙我呀!
这一天对于我来说却是最幸福的,这跟兴灾乐祸毫无相干。那天晚上我离开罗杨家的时候,罗杨在楼门口幽忧地看着我,我也傻傻地看着她,有一刻我们谁也不说话,语言在那时显得苍白而又乏味。
罗杨最后说,现在只有你还愿意做我的朋友。
我在回家的路上为这句话感觉到热血奔涌,在一处阒黑的角落我冲天空大声呼喊她的名字,我听见自己孱弱的声音在夜色中久久回荡,我抬头长时间凝视深黯的夜空,那里似乎正有一颗明亮的星子默默地注视着地上的我。


15.心情不错(1)
这一年我哥正好19岁,用他们的话说虚岁都20了。
我爸忽略了这个事实,因为这一年我爸的运气好转,心情自然也跟着不错。我爸的脸不再像从前刀背那样黑青黑青的,气色也很好,眼神中的忧郁逐渐隐退。新上来的厂长是个颇爱文艺的家伙,从部队上下来的,听说还会拉一手二胡,他一来厂里就带来了新气象,他说这么大一个厂子没有文化生活怎么能行。于是,就让工会张罗着组建一支自己的乐队。满厂子选了四、五个有特长的人,不知是哪一个多嘴,他们把我爸找去了。我爸不但进了乐队,厂长又当着工会主席的面撂下一一句话,简直胡球闹,把个人才不当人!于是,我爸又被破格调回了工会。他再也不用去扫马路了,白天他穿着体面的工作制服去工会打杂,晚上提着他的小号到礼堂去呜呜哇哇排练曲子,就连我哥的工作也有了着落,他被安排到销售科暂时打杂,他的任务是把成捆成箱的食品或饮料一件件搬上汽车,然后眼看着冒着青烟的汽车将那些东西拉到商店或别的什么地方。我有几次看见我哥吭哧吭哧地在搬运那些装满箱子的诱人食品,什么点心、水果糖、啤酒,还有袋装的白砂糖或红砂糖,当然也有大罐大罐的酱油醋。我哥干得不知疲倦,嘴里虽然吭哧着,脸上却很自豪的样子,给人感觉他好像从来没有干过活似的。
我哥重新获得工作不久后的一天,他并不知道有更美妙的事情正在前面等着他呢。这时,一个早就暗恋着他的女孩出现在我哥的生活中。在这个春天尚未完全到来的时刻,她把南方女孩那种特有的温柔目光投向了我哥哥身上。
这家经营了多年的包子店,格局已经发生了某些的变化,人们看到年迈的爷爷和奶奶渐渐退出了门面上的事情,而是由老人惟一的孙女林秀秀来招徕掌管了。我偶尔还去那里买一两只包子带到学校吃,每次我都会很奇怪地多看她两眼。我一直觉得她待人很真诚,她的脸长得很清秀,使人不得不佩服人家南方女孩的皮肤就是比本地人要好。
我哥自从有了正式工作以后,他不再把自己弄得十分落魄,他每个月可以拿到将近二十块钱,除了把绝大多数钱交给我爸外,手里多少会落几个零用钱的。我哥的生活真正改变就是从他每天上班前要绕道去江南包子店喝一碗豆浆和吃五只小笼包子开始的。有一次我从包子店门前经过的时候,他居然叫住了我。那时,他斜站在店里,向我用力地招了两下手,他的手在弥漫着香气的空气中树叶似的动着。
他说,弟弟你进来。
我犹豫着,觉得自己很不习惯被他这么叫。这时,我哥已经在方才自己坐过的地方坐下来,他身上的劳动布工作服使他看起来很像模像样,一个年轻的精力充沛的搬运工。我这样想。
我哥见我犹豫地终于走进来,便冲正在旁边忙着的林秀秀说,他是我弟弟,你给他也盛碗豆浆拿几个包子吧!他的样子很神气,事实上,我一走进来就开始讨厌他了,我觉得他叫我时有些骄傲与卖弄的成分,而且,我很反感他对别人说我是他弟弟。
那时,我的心里很不舒服,因为我总觉得别人会拿很古怪的目光注视着我们。我讨厌他还有另外一个理由,那就是他过去曾经做过的蠢事,虽然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它好像很难一下子就从我的身体和记忆中抹去。当我硬着头皮坐下来的时候,我忽然被眼前的几只冒着热气的包子弄得恶心起来,这并不是恶心,我只是不想吃它,什么也不想吃。就是这样。于是,我只喝了几口豆浆,便慌忙离去。我临走时冲我哥说我要迟到了。我走出没几步,听见后面有人又像在喊我,我一回头,却看见是林秀秀,她追上来把一个鼓鼓的透着油渍的纸包塞给我,她说你哥对你可真好啊!他让你把包子带到学校吃呢。我简直被他们弄得莫名其妙,我甚至短时间里产生了受宠若惊的慌张,我忽然有种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感觉。
可是,那时我依然没有觉察到什么蛛丝马迹,我当然也没有吃那几个裹在草纸里的包子,我把它们扔进了学校的一只垃圾筒里,而且,我还幼稚地发誓这辈子就是饿死也不吃包子这种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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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心情不错(2)
我哥越来越像一个工人阶级了,他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一顶他童年时就爱戴得那种鸭舌帽,他把自己的工作服的袖子卷起来一截,露出两段瘦白的胳膊,以此来显示他整天干劲冲天的样子。
我爸再度痴迷在他的音乐世界里。每当夜幕降临时,我们厂的礼堂就会灯火通明,架子鼓被一个秃头的老胖子敲得震耳欲聋,女电子琴手奏出生疏而又单调的曲调,还有,我爸将自己的紫黑色的嘴唇紧紧贴在号嘴上,像亲吻一个难以制服的女人一样把自己的脖子涨得通红而且青筋鼓动。他们见天的吹吹打打,惹得许多人趴在一扇扇窗户上抻长了脖子观望着。到了白天,我爸跟一位干部似的不紧不慢倒背着双手去上班,我没有去过他的新办公室,听说在工会里上班成天就是扎堆吹牛打扑克或摆两局棋,我能想象出我爸这个怪人坐在这伙人当中是副什么表情,但他肯定不再像以前那样佞了,否则,他得回到过去,回到巨大的噪音和煤炭的海洋之中,再不就去扫马路,看着尘土和树叶在眼前飞来飞去。
我知道,我爸早就学聪明了。他现在是光棍一条,除了身边还有几个不争气的儿女之外,他就剩下那只被尘埃蒙蔽太久的小号了。
一个月后,职工周末舞会正式举办,厂里为此特意买了一只不停旋转着的雪球灯,它像来自太空的另一个星球让人神往,他们还用彩色塑料纸将原先的荧光灯管裹了起来,舞会一开始,墙壁和地板上就飞速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点,这在当时看来实在太神奇了,这些东西一下子就照亮了我们的生活,许多小孩满场子追着撵着那些飞旋的光点。最先光顾舞会的是那些上了年纪的退休老头和老太太,他们在简单的舞曲和旋转的彩色灯光里舞动起来,跳舞使他们一下子年轻起来,每个老人的脸上都洒满了那种诡秘而神奇的光芒。也有许多人是裹足不前的,他们对舞会明显持有怀疑和观望的狡黠心理,前些年大家经历的事情太多太多了,这不能怪他们。他们必须学会警惕。
我哥这一天突然出现在礼堂的舞会上,他当然不是一个人去的,事实上他是被她给拉去的。我哥在包子店吃了一段时间的早餐之后,他和店里的女孩林秀秀的关系就发生了质的改变。这两个人能以如此短暂的时间走到一起在我看来简直是个奇迹,他们俩无论是他还是她都曾有过噩梦一样的经历。我哥不曾告人的流浪生活和林秀秀一次一次被四孬玩弄然后抛弃的事实总在我的记忆中闪现,是什么力量让他和她走到一起并毫无顾虑的呢?这个想法成为很长时间困扰我的网子,使我欲罢不能。
其实我哥根本不会跳舞,当他被林秀秀拉进舞会之后,我能想象出他笨拙无措的表情和因为时刻担心我爸发现他以后的害怕的样子,但为了在女孩面前不丢失他作为男人的自尊,他依旧陪着笑脸跟她来了,他大概要让她知道为了她他什么都敢做的,包括光顾这该死的舞会。林秀秀因为曾和四孬轰轰烈烈过一阵子,甚至还跟四孬跑到外地去为四孬花钱买过一只质地很好的小号,所以她大抵是见多识广的,加之她又是南方女孩,骨子里就自然有几分灵气,当我哥的手慌张地放在她绵软的腰枝上时,她立刻就学着那些大人的样子摇摆起来,接下来我哥也面红耳赤地跟着她很不协调地摇晃着。女孩的全部气息毫无遮拦地扑向他,这又让我哥重温了过去的某段忧伤,女孩袅袅的气息的确让他感到紧张和害怕,虽事隔多年它们依旧从遥远的某个地方袭来。
现在,家里又剩下我一个人了。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空空荡荡的房子和孤灯下的我,还有我的影子在身后的墙壁上偶尔晃动一下。我妈走的时候带去了属于她的物件,我已经很难在家里捕捉到关于我妈的任何气味,甚至,在我的家里很难发现有关女性的气息,蓝丫跟四孬出走时也带走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好像把属于蓝丫的味道也带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可是,谁也不会相信我在这样的夜晚会无限忧伤地怀念她们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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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心情不错(3)
这种时候我就十万分地想离开家、离开这间冷冰冰的房子,我觉得只有在外面广阔的空气中我才能停止那种忧伤的怀念。外面是铺天盖地的大雪初霁的凄寒,但人在巨大的寒冷面前却显得无所畏惧,你冷你的,而我依旧走我的路。是什么让人学会了忧伤?又是什么让人懂得了怀念?这些问题跟脚下的道路一样漫长而无休止。尤其在这样的夜晚,远处传来不知是谁的一声喊叫,猛烈却又转瞬即逝,寒风凛冽,夜色渐深,我的脚步迷失在漫无边际的思绪中,直到我依稀听出从礼堂里飘散出来的一些叫做音乐的东西时,我才回过神来,然后再顺着原路走回去。
在往回走的那一刻,我是多么希望家里正有个人在等着我回来啊!哪怕是一只狗一只猫也好。
我哥在这个深夜躲藏在厂里的一处人迹罕至的旮旯里亲吻了那个南方女孩。当时的情形大致是这样的,他俩在舞会里扭了一阵后觉得并没有多大意思,最后在我哥的建议下,他们先后离开了那里,这是我哥的阴谋,他等林秀秀离开后他才装作若无其事地走了,他想以此来说明自己的清白。然后,他来到和她事先说好的地方。他说,我送你回家吧。她在黑暗中点了点头。可我哥并没有立刻离开的意思,他走近她,这种靠近使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而又浑浊。她的身体已经紧紧地靠在身后的一棵老槐树上,棉衣和树皮摩擦出很粗糙的声音。我哥始终盯着她的脸,林秀秀的脸在无月的夜空下发出微弱的白光,那种缓慢而又朦胧的光泽使得我哥心脏跳动得格外猛烈。
林秀秀说我们回家吧……
我哥闷声点点头。
林秀秀的身体依然靠着树,树的虬枝在风中动荡着,显示着冬夜特有的萧瑟和凄寒。
当他们之间的距离等于零或接近零时,我哥突然痉挛似的叫了一声,那种声音粗砺而又奇怪,像是毫无根由,或者刚刚从一场梦魇中苏醒。
林秀秀用手背轻轻摩挲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她略带惊恐地看着对方,他的喘息同样令她感到忧伤。女孩隐约看见我哥的目光囚徒似的逃避着她,她的眼眸闪了一下随即便暗淡下来。
一切不幸的事情打一开始便有一个不祥的预兆,林秀秀跟我哥短暂的爱情时光大概就属于这种情况。
那段时间对于一个19岁的年轻人来说的确不同凡响,新的工作和美丽的女孩接踵到来,这使得很长时间都沉默寡言的他逐渐恢复了语言,语言太重要了,说还是不说,这件事情对我哥来讲显得尤为重要。
我哥有一天晚上躺在床上冲我说,你知不知道四孬那家伙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不明白他这样问话的真正目的,我还不知道他对林秀秀的感情里里竟深藏着恨。他对四孬这个不相干的人所表现出的好奇使我多少有点纳闷。
我说他以前跟那个包子店的女孩好过,你大概知道的。我的回答过于靠近主题,因为我依稀感觉到他想问我什么,虽然他的发问显得很隐秘。
接下来是我们兄弟间的长时间沉默填充着渐浓的夜色。
我对出现在我们之间的这次谈话空白总是念念不忘,就好比一枚钥匙失落在黑暗中,即使不去找它或完全不知道它落在什么地方,可它依旧以一枚你记忆中的样子躺在黑暗之中,这种印象永远无法抹去,而在我的记忆中,有关这枚钥匙确切方位的追问一直延伸到现在。
是我率先打破这种沉默。我说,其实那都是过去的事情。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我们彼此带着这枚丢失在黑夜中的东西进入梦乡。
他和她好到什么程度?我哥问我。
我说我不清楚,这你可以去问她。
我哥就不再说话,但我听到了一声叹息,那只是我哥的一次深呼吸,并无可叹的意思。
我和我哥的这次缺乏连续性的谈话,被我后来认为是不祥的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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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可怜的寡妇(1)
四孬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败类,他居然没有把跟蓝丫出行的重大决定告诉给他妈,以至于这个行为古怪面目阴郁的老寡妇三天两头就跑到我们家来,她跟我爸的近乎滑稽而偏执的纠缠成为我们当时家庭生活的重要调剂品。
基于对儿子的思念,这个女人的每一次到来都伴随着狂躁和喧嚣,而最终都是以老泪纵横而告终的。食品厂谁都清楚,这个先后被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们所抛弃的女人,她的生活有多么糟糕。她的丈夫是个色鬼而且善于赌博,好色而又好赌的男人简直就是魔鬼,听说他把自己作为最后的赌资,在赌场上以摇碗子的形式,轻而易举地被一个非常年轻的寡妇赢了去,那个寡妇我们孩子从来没有见过。后来,我们只是从事情的结果猜测到这一点,四孬他爸再也没有回来,他和那个外地来的漂亮寡妇在天亮之前永远消失在我们这个小城。据说他当时离开的时候,卷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其中包括四孬他妈积攒下来的37斤全国粮票和21尺布票。
起先,我爸对四孬他妈不定期的骚扰并不当回事,他只是以不屑和稍带同情的冷漠观看这个老寡妇在我们家上演的一幕毫无逻辑的闹剧,可当这样的情况一再出现的时候,我爸不得不变得警惕起来。所以,当这个气势凶猛的女人再次冲向我们家的时候,我爸立刻以一个现场指挥官的身份命令我和我哥准备作战。
堵住她!你们俩快去给我堵住她!别让她进来!
可是,这个丧失理智的女人已经具备了某种坚不可摧的强硬,她先是用两只猪蹄一样的拳头重敲房门,然后再用一双巨大的脚掌一通乱踢,就在我们感到敌人的火力逐渐削弱的时刻,这个夜叉似的寡妇竟然往后倒退数米,并以平生的吃奶的气力疯狂地撞向房门。随着一声巨响,很长时间外面都死寂着,我们以为她败退了,可当我爸试探着将门拉开一道缝隙时,却发现她头破血流地歪斜在门槛上,门板上出现一团腥红。
这种时候,我爸又像影片中的投降派那样恐慌起来,他的指挥官身份丢失了,他急忙招呼我们将这个女人拖回来,而且,他还要很鬼祟地探出头向四下里张望一会。当我和我哥把这个肥猪一般的寡妇拖回家里后,我爸又开始履行一个赤脚医生的职责,他手忙脚乱地让我们拿这拿那,而他已义不容辞地投入到急救之中。过了很长时间,这个该死的女人终于苏醒了,她恍如隔世地看着房里的一切。
她说,我这是在梦里吗?
而这个寡妇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体正躺在一个男人的臂弯中时,她突然会弹簧似的跳起来,好像她从来也没有晕倒过,然后继续变本加厉大声喊叫。
抓流氓啊!快来抓流氓……
这个女人后来变得聪明一些了,她再来我们家时不喊也不叫,而是乘机地下党似的尾随在我们某个人身后,等她进到房里才开始上演她的一整套把戏。
有一次她死死缠着我爸,要让他带她到外面找四孬去,她自始至终只有一个狗屁不通的理由,她说是你家的小狐狸精把我儿子拐走了,要不是她,我家四孬早就回来了呀!我爸被她弄得哭笑不得。我爸也开始冲她吼叫,你这个不要脸的泼妇,明明是你的龟贼儿子拐走了蓝丫,你还猪八戒倒打一筢!他们俩的争吵就是这样让人心烦而又毫无意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我渐渐发现他们的吵闹最后只是一场小孩过家家,仿佛彼此都不需要对方做出任何承诺,只是注重气急一时的发泄,过后,那个女人从地上爬起来(有时是我爸将她扶起来的),我爸的火气也消退了,他们平静下来显得十分尴尬和荒诞,好像彼此做了十分不合情理的事而伤害了别人。四孬妈神智不清地摇晃着身体往出走。她每每都嗫嚅着说,我先走了。而我爸则站起原地木讷地看着她晃动的背影渐渐远去,在他发出的一声恨铁不成钢的叹息后一场闹剧宣告结束。
其实,在我看来这个不可理喻的女人,的确十分可怜,她一共有四个宝贝儿子,可她不知好歹地一味偏袒怂恿,致使四孬的三个哥哥都先后被学校开除学籍,又被公安抓捕归案判了徒刑,他们在很遥远的地方接受劳动改造。而四孬更不是一盏省油的灯,长期的担惊受怕使这个寡妇变得抑郁而又神经质。


16.可怜的寡妇(2)
就在我爸一次次遭受四孬妈无赖般纠缠的时候,我哥和林秀秀的爱情列车似乎正在悄然行进,但有时给人的感觉却又是难入正轨。
这对年轻人在彼此恋情的滋润下迅速变得光彩照人。林秀秀是个已经北方化的女孩,她喜欢梳两根又粗又长的辫子,眼神中流露出江南水乡的温柔情愫。她的身体看上去略微偏瘦,脸色有些苍白而且不够健康,但她喜欢笑,笑的时候脸上有一对很浅的酒窝,洁白的牙齿很整齐地露出一排,这就足以弥补一切。她的身体上最引人注意的还是她的胸脯,比这早些时候她已经开始使用乳罩这样的文明玩意。我是从四孬嘴里得知的,四孬有一次问我,你说女人为什么要在那块多穿一件衣服呢?我懵懂地摇头。四孬不无银荡的笑着,他说是为了挺得高高的来勾引男人的目光,记着女人就爱犯贱。他的说法只能让人作呕。
我哥这段时间很少自己跑去包子店里吃东西,在上午8点钟后,林秀秀会殷勤地将他要吃的早点准时送来,而且,她要仆人一样静静地站在他的旁边,静静地看着我哥胃口很好地咀嚼着食物,那时,她的目光中流动着幸福的波澜。我一直有这样的揣测,林秀秀和我哥之间究竟谁会更喜欢谁一些呢?我知道这不是我操心的事。
林秀秀有一天独自走到我们家里。
那时我哥正躺在床上听收音机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小喇叭节目,我对他的童心未泯感到吃惊。林秀秀就是这种时候敲响了我家的门,而我当时以为是那个该死的老寡妇又来骚扰我们来了。我哥以我爸的口吻命令我,快去锁好门,然后他继续专注地听小喇叭节目。我急忙跑出去,我并非听他的话,我只是不想面对四孬那个可怕的老娘。等我站在门后的时候,门再度被敲响了,而且还从外面传来很轻弱的询问声,我才放下心来。我看到林秀秀后,突然就不自然起来,一种微妙的感觉在心中滋生。自从我妈彻底离开家后,除了四孬他妈不定期来光顾一两次之外,我们家没有再来过第二个女人。站在我眼前的女孩几乎给了我一次视觉上的冲击,她清爽、羞涩,耳边的发丝微微动着,眼眸频频闪烁,若即若离。
我哥对林秀秀的到来表现出令人吃惊的冷淡和镇定。这是我最讨厌他的地方之一,他缺乏真实的表露和对待一个女孩起码的尊重。他当着我的面懒懒地问了句,你来干什么?这简直是明知故问。林秀秀的脸红赤了一下,她怯生的目光在房子里流动,她作出的回答是我顺便来看看你。接着,她就像女主人一样开始对凌乱的房子进行必要的整理。我听见我哥闷哼了一声,他说有什么好看的,然后他继续旁若无人的收听他的广播,仿佛那些东西对他来说比眼前的女孩更重要。在很短的时间里,林秀秀就像女魔术师,她已经默默地将我家收拾得井井有条面目全新,换下来的脏衣裤放在一只脸盆里,窗台和桌子上硬币一样厚的灰尘擦干净了,露出了它们原来的面貌,就连地上也洒上了清水,房子里有了某种庄重和整洁。林秀秀的麻利和勤快令我吃惊,让我忽然对一个女孩的意义产生了钦佩。蓝丫是不爱做家务的。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更让我大吃一惊。那时,林秀秀已经收拾完了她认为该收拾的一切,她把脸盆里的衣服泡上水,然后她找来一只小板凳,静静地坐下来哗啦哗啦搓洗起来。我哥就是在这时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他大喊了一声,放下!给我放下!
那时,林秀秀惊惶地抬起头,她的两只袖子撸起来很高,细瘦而又白嫩的手腕上沾满了洁白的肥皂泡沫,她怔怔地望着我哥冲她叫嚣。
谁稀罕你来做这些的!
我哥一脚将林秀秀面前的脸盆踢到一边,盆底和水泥地面之间发出的摩擦声异常刺耳。我哥莫名地恼怒着,他的恼怒在我看来既可笑又可悲,这个时候他必然忘了就在早晨他还津津有味地吃着林秀秀送给他的早餐。
林秀秀后来掩面而去。她走出去时我正站在门口,我看到这个可怜的女孩往前拼命奔跑时的身体不停地抖动,她哭泣的声音已经离我远去。女孩的背影在冬日的阳光下忧伤且又无助,她大概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出了错,而我哥在伤害她的时候充满了愤怒。我觉得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时,我哥已从家里跑了出来,他很快追上了走在前面的林秀秀。接着,他们彼此纠缠着,很快,我看见她像是被劫持一样跟着我哥又往我家方向走来。


16.可怜的寡妇(3)
那天我忽然对我哥这个古怪家伙产生了新的不满和厌恶,于是,我急忙离开了家,我尤其不想跟那个莫名其妙的人待在房里听什么狗屁广播。我在外面游荡的时候得到一则最新的消息,他们说那个刘庆福的两条腿突然就不行了,疼得连路也不能走,据医生说他弄不好两条腿会瘫掉的。
这个不经意听来的消息使我在这个春天忽然感觉到某种异样的寒冷,我悄悄地离开了那些散布消息的人们,我的脑海暂时出现了空白,或者被复杂的思绪完全占据。刘庆福的样子像是被泡在水杯中的褪色相片,因为水的动荡而模糊缥缈起来。我依稀看到一张成人的脸面在水中逐渐萎缩,表情痛苦不堪,最后变成一只灰色的点。当杯中的水完全静止时,一张扭曲的熟悉面孔若隐若现。


17.子荣父耀(1)
很多年以来,我对这个跟随着父母辗转迁徙从美丽而又遥远的南方城市来到吴忠生活的女孩林秀秀,表示着自己默默的关注。
她刚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大概只有五六岁,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小。她对这个西北陌生的地方一定充满了好奇,同时,她在梦里肯定一次次重返故乡——那里的小桥、流水、霉绿色的青石台阶、晃动在橄榄色的水面上的残阳,还有平静的水中摇曳着的瘦身船……这所有一切最终构成她对家乡的无限回想。林秀秀的爸爸是个司机,在她九岁那年,他到外地送货时出了车祸,她妈常年忧郁成疾,后来死于肺结核。林秀秀是爷爷奶奶靠在厂子里开包子店勉强拉扯大的。虽然家庭遭遇了一次又一次的不幸,这个南方女孩依旧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在我看来,她似乎比别的女孩更渴望得到一份情感的抚慰,她曾经那么痴迷地对待四孬,而四孬这个狗娘养的偏偏不把她当回事,这是我对四孬最愤慨的地方。当然那个时候她跟四孬之间纯粹是瞎胡闹,说得好听一些就是小孩子过家家,至于后来林秀秀偏偏又喜欢上我哥,这是始料不及的,确实令我大为不解。我倒不是说她不能和我哥在一起,我只是觉得她那样一片深情地对待我哥根本就是个错误。
我哥和四孬又不一样,他们俩完全属于两个世界里的人,他毕竟是自家兄弟,我不想过多地评判他。我就是觉得我哥这种人很难跟一个女孩轰轰烈烈,这一点跟四孬相比他就望尘莫及了。四孬基本上还算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因此,当林秀秀死心踏地地喜欢上我哥的时候,他愈加显得优柔寡断和乖戾不经,一方面他的内心有一片阴云挥之不去,长时间的沉默寡言和自卑使他显得畏首畏尾裹足不前。另一方面,我觉得他永远是那种可以原谅自己而不能宽容别人的人。他当时的心态大概可以用《三国演义》中杨修的那句话加以概括:鸡肋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而且,我哥算是有“前科”的人,他学生时代的所作所为足以遭到任何一个好女孩的唾弃的,也许只有林秀秀比较般配他。
而在当时,我们大概都忽略了我哥整天埋头苦干的动机。而我一直简单地以为他只是为了求得我爸的宽恕。这个有过一段痛苦经历的年轻人打一开始就这样默默无闻,不知道我哥当初情况的人一定会以为他的踏实和勤快是与生俱来的。我不得不佩服我哥把从前的那个善于搬弄是非、游手好闲和好吃懒坐的家伙历练成现在这个样子,的确令人刮目相看。我就不止一次看到厂子里的某个上了年岁的老人用爱惜的慈蔼目光看着他,我还听见他们对我哥赞不绝口,他们说看看这孩子,干起活来简直不要命。大人们习惯于用劳动来衡量一个人的品行。
他们这种说法是有根据的,绝非信口开河。
销售科里的搬运活几乎让我哥包揽了下来,他的师傅是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老头,常年的搬运工作使他的腰肌劳损,走起路来总佝偻着,看上去弱不经风。这个操一口陕西口音的老头对我哥更是另眼相看,自打我哥被安排做这项工作后,陕西老头上班越来越轻松,多数时间都在找人摆棋。下棋的时候就要跟别人夸夸我哥,他说收徒弟就得要我哥这样的小年轻,腿脚麻利,又肯吃苦,做师傅的就落个轻闲自在。
林秀秀再度出现在我家已是这一年春节前的事情了。这个有着南方气质的女孩对我爸表现出难得的恭敬和温顺,她让我爸忽然觉得养儿子还是有些好处的,因为在这以前,我们除了给他带来无尽的烦恼和愤怒之外,他从来没有得到作为一个长辈应该得到的起码的恭敬和温顺。所以,他跟林秀秀慢声慢语的交谈几乎创造了我们这个家庭的一次历史性的记录。他们的谈话内容涉及了两个家庭的基本情况,就好像两个国家的最高元首之间进行的某种非正式会晤。女孩始终很有礼貌地称我爸为叔叔,她还不失时机地告诉我爸她很喜欢听他吹奏的曲子,她说那时候她父母都去世了,她经常一个人坐在黄昏的窗前发呆,发呆的时候总能听到从远处悠悠传来的号声,正是这些飘飘扬扬的曲子陪伴她度过了许多孤苦的时光并弥补了她的创伤。


17.子荣父耀(2)
我爸则表现出少见的受宠若惊,就在刚才他还对这个不速而至的拜访者充满猜疑和抵触(他对我哥和女孩的事情早已有所耳闻),而此刻,他那张长久以来阴沉惯了的脸上有了近乎得意的笑容,他甚至有些不自然地谦虚起来。
他微红着脸说,我那都是胡乱吹吹,不好,不好,上不了台面。
接着,我爸继续当着女孩的面全神贯注地摆弄自己的黄铜玩意,号声越发嘹亮,曲调欢快无比,屋内似乎荡漾着明媚的春光。
林秀秀兴许受到了我爸的鼓励,他卖力的吹奏已经说明了一切,她依旧像上次那样,对我们这个长时间缺少女人操持的家进行了无可挑剔的整理和清洁,尽管我爸一再推却,她还是将这件事情进行到底。他们俩半推半就一唱一和,劳动伴随着乐曲,房子里弥漫着潮湿而又新鲜的女孩气味。为了表达对女孩的勤快和恭敬的回报,我爸还特意吹奏了几支她喜欢的曲子。
林秀秀离开时不忘记带走我们很多天前换下来的几件脏衣裤,她告诉我爸以后她会经常来看他的。我爸立刻向女孩表示了自己由衷的欢迎,为了表达他的情意(我爸一直不善言辞),他硬是留住林秀秀又多听了一曲。之后,他才意犹未尽地对她说,你回去吧!记着有空再来玩啊!
林秀秀长长地嗳了一声。
我在回家的路上恰好听到了这些节奏欢快的音乐,我不得不承认我爸只要稍微用心,那些从号管里钻出的声音还是很好听的。这以后,林秀秀来我家已成了家常便饭,而且多数时间我哥都不在(她选择这样的时间不无道理),她一来就会程序性地帮助我们收拾家务,有几次她还亲自下厨做饭,南方女孩就是灵秀,反正她做的饭菜我很爱吃。
忽然有一天早晨不经意间看见林秀秀鼻青眼肿的样子,很是吓人,她那种可怕的模样一下子破坏了我对她的印象。
那时候她正匆匆地低头迎面走来,她大概是看到我了,她想转身往后走。我连着喊了她两声,她才犹豫地止住脚步。
她始终不敢抬头看我,当我追问她的时候,她只是摇了摇头,嘴里嗫嚅着,不小心摔……摔的。
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在撒谎。她转身离去的背影显得弱不经风,我觉得她是那么的瘦小而又孤单,她眼中的忧伤深不见底,这个比我大几岁的女孩在这个冬天的清晨消失在我面前的感觉苍茫而令人疑惑。
我哥在这天做了一件他生命里最了不起的事情。事先我并不知道,那一整天我多少有点精力分散,这跟我遇见林秀秀有关。当我得知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哥已经被作为食品厂一个及时挽救国家财产的优秀模范典型广为传诵。
下午放学之前,我们厂的广播忽然高亢地响了起来,一位女播音员的明亮而富予激情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我们的耳朵里(子弟学校里的广播和厂子是同一个线路),我才恍然大悟,我那勤劳勇敢的哥哥为全厂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好事。
原来就在头天晚上,销售科食品仓库里的暖气管子突然爆了,据说我哥恰好路过(为什么是恰好经过?我没有继续追问过),当时水已经从门逢里溢了出来,由于情况紧急,我哥砸破窗玻璃翻越进去,然后从里面打开仓库的门,再将码在地上的食品糖果一件一件扛了出来。事情就是这样。我听到广播里的结束语大致是:
让我们向这位工人阶级的儿子学习和致敬吧!
就在广播一遍又一遍不停播诵这则好人好事材料的时候,我爸也迎来了他一生中最激动不已的时刻,事实上他在白天已经获悉了整个事情的前后经过,他这一天都沉浸在一种近乎晕眩的喜悦之中。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心情舒畅地回到家中连屁股还没有坐稳的时刻,一通喧闹的锣鼓声热烈地传进他的耳朵里。我当时注意到我爸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因为锣鼓声已经响彻在我家门前了。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通锣鼓和赞誉,我爸明显地慌乱起来,他从椅子上弹下来之后,脚上的一只鞋还没有来得及穿好始终趿拉着,他连声命令我从柜子里帮他找出那件逢年过节才穿的灰涤卡战士装并掸去上面的积落已久的尘土。他对着镜子穿衣服的时候,脸部表情异常复杂而又凝重,好像站在门外的是响当当的人物正等着他去接见呢。最后,他严肃地扣紧了脖间的风纪扣,还将脖子来回扭了几扭,确信浑身毫无绷挂和不妥之后,才像一副道具一样僵硬地挺着走出去开门。


17.子荣父耀(3)
在出门前我爸大概还是对自己没有十足的信心,他回头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我。
我会意地冲他点点头。我说很好。
我要说的是我爸那位伟大的搬运工儿子就是被一阵嘈杂的锣鼓和掌声拥送了回来,他的身上戴着一朵又大又艳的红绸子花,他的样子很像旧时代某个上门娶亲的姑爷,他的脑袋上依旧戴着那顶他最喜欢的鸭舌帽,他看上去比我爸更拘谨一些。当我爸诚惶诚恐地迎着站在门前的一队面带笑容的同志走出去的时候,我哥的神情开始有了质的变化,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难得一见自得,但他并未表现出张狂,相反他将那份自得也隐蔽得很深,根本不容易发现。他一直是个善于伪装的家伙。他甚至持续做出某种扭捏和腼腆的表情来更好地加以掩饰。我爸忙不迭地将大伙让进家里,气氛空前的热烈使得房子显得捉襟见肘,我爸的手忙脚乱充分显现出他对这份荣誉的高度重视。
我哥的所做所为足以让我爸感到荣耀!那位操陕西口音的老师傅此刻也夹杂在人群中,他高高竖起一只大拇指,连声说这娃可是个好娃呀!
我爸急忙应声,还是您这个当师傅的教导有方啊!他们的彼此谦让使我哥竟有些无所适从了,他竟变成一个害羞的女孩似的抓耳挠腮起来。客人们已经涌进房里。还好,家里并不是很乱,因为前两天林秀秀刚刚收拾过,否则,我爸一定会因此而感到难堪。只是家中喝水的杯子实在太少,我爸内心想必是有些懊悔不已的,早知现在何苦当初呢?这种时候他才知道过去那些摔摔打打的行为是多么愚蠢和不值。我想当务之急是家里该添置一些杯子和碗碟才对。
除了一朵大红花外,我哥还得到了一张镶嵌在镜框中的奖状,这些东西在我家显得弥足珍贵,他们被悬挂在家中最显耀的位置上。在往墙壁上钉钉子的时候,我哥还险些被锤子砸断了手指,流出的血触目惊心,但疼痛的感觉并没有流露在这个年轻人的脸上,更没能阻止他的行动。
我想这个人大概被荣誉冲昏了头脑。


18.迷 茫(1)
她似乎已经把自己从家事的苦恼中一点一点解脱了出来。这个女孩比我想象中要坚强得多,她对既成的事实所表现出来的镇定和坚忍在当时几乎令我吃惊。
我打一开始就低估她了。她看起来除了身体略显清瘦一些之外,一切都不曾在她的脸上显现,她依旧是那么健康地出现在教室里出现在我们的眼前,笑容虽不多,但也绝不刻意板起面孔。最先,一些有着麻雀一样伶俐的嘴的女生总在下面嘁嘁喳喳,可罗杨从不搭讪,时间一长,她们自然觉得没趣,也便说得少了。我觉得罗杨对学习有着天生的执着,只要翻开书本,她整个人就会立刻投入其中了,不为外界所动。
我很少在罗杨面前主动提及她爸的事,就好像发生的一切我都不知道,我觉得这是我对她的尊重。我一直以为自己这样做是正确的,是对她默默的理解和悯恤,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善于搬弄是非的嘴巴太多了,根本就轮不着我来说三道四。
在教室里我们很少说话,偶尔只是彼此看一眼,多数的时候是我在看她,而她是低着头看书,一旦我的注视被她发现,她就淡淡地冲我笑一下,随即就埋下头来。我当时觉得这就足够了。到了晚上,躺在床上我会把白天她在我眼中的样子仔仔细细温习一遍,回想她仿佛是一件最能使自己得到宽慰的事情。另一方面,我的身体越来越令我惶恐,有时候我觉得身体仿佛对我这个人有所不满,它们暗地里蠢蠢欲动着,使我无法跟白天的那个自己联系在一起。
身体潜在的欲望使我总是感到莫名的迷乱,我企图在黑夜里实现我跟她的朝夕相处,但一些可怕的情形总是把我从美梦里唤醒——似乎有无数个声音在遥远的地方喊着我的名字,可我时常处于欲醒未醒的边界,一旦挣脱梦境回到现实的黑暗中,我才发现身体的荒唐和内心深处的羞耻。我开始痛恨夜晚里的每一个不正常的自己,那不是我,或者不是我的身体,它更像是一个十足的恶魔,它把原本在白天不属于我的东西在黑夜中强加给我并扭曲呈现出来——让我自己吓唬自己。
可是,不久以后我便发觉了她开始对我渐渐疏远,她不再对我露出微笑,甚至明明是看见我了,却故意把头低下或转开。我一时弄不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让她感到不自在了。于是,我对她的态度越发变得谨慎和腼腆了,我发现我愈是注意她她就愈是不理睬我。这个时候,我开始怀疑自己,我想一定是在什么地方得罪了她,否则,她不该这样对待我。我甚至怀疑,难道她也感到了我在夜晚身体所出现的可耻的变化?
这种情形持续了好一阵,我们似乎彼此都在有意疏远着对方,我不敢再去接近她,至少,我不让自己刻意地去注意她,这样做的时候我的心情无比矛盾,它几乎影响了我正常的生活和学习。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萎靡不振,睡觉前发誓不再去想她和跟她有关的事情,可只要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她忧悒的眼神。
我哥的睡眠却很好,经常做梦,牙齿嗑得响亮无比。他在梦中常说一些十分清晰的呓话,而且总是伴随着令人恐怖的笑声,仿佛忍俊不禁的。我哥自从成为全厂的典型人物以后,白天他在厂里勤快得无可挑剔,好像这个厂里只有他是惟一肯卖力气干活的人。反正,只要有那种急难险重的活他都会迎刃而上大显身手。当时他还不到20岁,身体并不是十分强壮,我觉得他就是善于充大瓣蒜,给人一种这个厂离开他大家就像是要去喝西北风饿肚皮的感觉。
这个春天少有的一个晴朗的早晨,罗杨出乎意料地来找我了,因为这是个星期天,我还赖在床上睡懒觉呢。我那精力充沛的哥哥已先于我们起来了,他现在的生活非常有规律,显示出工人阶级的旺盛精力和有规有矩,他早上养成了在厂子里漫跑的习惯,锻炼完身体他还会去包子店吃早点,我不知道他跟林秀秀的关系进展如何,只是那个女孩很长时间都没有在我家里出现过。
我哥进来拽了一下我的被子,他用一种家长式的口吻对我说,你还赖着不起!我懒得理他,翻个身继续蒙头装睡。他这才趴在我耳边说,你同学找你!还不起?我依旧眯着眼,我觉得他也许只是想骗我起床。


18.迷 茫(2)
过了一会儿,我哥阴阳怪气地说,你怎么能跟这种人来往呢?她爸可是被判过刑的!他刻意将“这种人”和“判刑”这些词说得强调高亢且异常严重,我明白他的意图。
我这才一骨碌爬起来,与此同时我也想到是谁来找我了。我慌慌张张套上衣服,来不及收拾自己的蓬头垢面的样子就跑了出去,门外果然是她。我惊喜而又尴尬地对她说罗杨你稍微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出来。我回到房里随随便便漱了漱口抹了把脸,等我再次出门的时候,我哥却一把将我拽住了,我发现他的样子很严肃,甚至有点让人害怕。
我哥口气坚定地说,你最好听我的让她赶快回家去,而且以后再也不要上我们家来!
一时我竟被他的话给唬住了,我至少在他的脸上反复瞅了十几秒,我忽然觉得站在我面前的人对于我来说异常陌生了,当我明显地感觉到他并非是在劝我,而是在很生硬地命令我时,我的火气猛地一下就窜上来,我用力将他的手甩开了。
你还是管好你自己的事,我的事轮不着你来管!
我哥并没有被我的倔强给怔住,相反,他突然变得温和起来,这种在他年少的脸庞上所凸现出来的一团和气与沉稳使得我浑身一阵发怵,在我的记忆里,他自从回到这个家还是第一次主动地跟我说话,而且是以他的方式来告诉我该怎么做。
我这可都是为你好,你想一想,像她这样的女孩别人躲都躲不及,你怎么还能和她来往呢?再说,万一让爸知道了……
后面的话他当然不说,我知道他想让我好自为之。
我掉头忿忿地撇开他走了出去,我依稀听到他还在说,你会后悔的。我知道他在警告我。这就是我哥的所为,我还一直以为他从此再也不用张嘴说话了,其实,我完全低估了这个阴险的家伙,他之所以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是因为他在那段时间里丧失了话语权,一个聪明人说还是不说往往取决于他对时机的有力把握,我哥沉默着只是在寻找发言的最佳时机,他大概不想永远做沉默的大多数。现在,他终于寻找到了时机,并重新获得了这个说话的资格,所以,他不必要再沉默下去,他需要表达,这才是他的个性。
而我也决不示弱,我在离开前也抛给他当头一击。
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吗!也不撒泡尿照一照!
我哥当时的脸色一定难看极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苦心经营的一次表达落得如此下场,最为致命的是在他看来我十分凶猛地揭开了他过去的伤疤,他原以为以他现在的作为和在带给我爸乃至全家的荣耀足以轻而易举地威慑住我的,而事与愿违,我非但没有把他的话当回事,还几乎有效地粉碎了他的一切。
我哥在我和罗杨离去后很长一段时间都难以平静下来,他甚至变得恼羞成怒,以至于我爸跟他说话的时候他依旧心神不宁。不过,他很快就使自己装作若无其事,在为我爸准备好午饭并看着我爸开始吃饭的时候,他才显得心事忡忡的样子。我哥终于寻找到另一个适合表达的时机,那时,我爸正好问起我,他说都什么时候了你弟怎么还在睡懒觉呢,快把他弄起来!我哥装模作样地叹息了一声,我爸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他只是连续扒拉着碗里的饭。我哥并不为我爸的粗心感到失落,相反,他觉得时机终于成熟了。于是,他郑重其事地打断了我爸看起来不错的食欲,我哥支支吾吾地说,他很早就被一个女同学叫走了……那个女生好像就是罗厂长的女儿。
我爸不错的食欲终于被遏止住了,在他抬起头的时候,我哥正看着他,我哥的眼神使他有种失职感。我爸的脸立刻阴沉下来。我哥接着表达了他的另一层意思,这时候话语权又回归到他的身上,他完全可以自由表达,毫无障碍。他说那个女生老缠着弟弟,我担心这会影响他的学习成绩,他现在首要的任务是好好学习,我觉得我们家将来应该有一个人能出人头地!我哥的这番话一说出口,立刻被我爸认可了。片刻间,我爸竟忘了父子有别,他以革命同志样的口气赞同了我哥的意见,他几乎动情地抓住了我哥的一只手,你说的真是太对了!我和你的看法完全是一致的。我哥顿时眉飞色舞,话语权的及时归属使他沾沾自喜,尽兴的表达让他感到由衷地快活。所以,接下来他以一个智囊的身份说,我们再也不能任其发展下去,要当机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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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迷 茫(3)
这个上午,就在我哥他们搅尽脑汁试图设法阻止在他们看来我跟罗杨日益严重的不正常关系时,我们恰好已经坐上了一辆长途公共汽车。车子一路颠簸着,三个小时之后我们将到达那个荒芜人烟的劳改农场。我爸曾经也在这个地方经受过一段他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只是他在这里接受改造时我们弟兄姊妹都还小,所以都没有想过要来看望他。
罗杨说春天来了,她该给他爸送一些换用的衣服,希望我能陪她一起去。我自然乐此不疲,只要能和她在一起,让我做什么都无所谓的。一路上经过了许多站点,每到一个点都要下去一些人,满满一车人最后就剩下的十几个人才是去那个地方的。这些前去探望亲人的陌生者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车里人少了,颠簸得也就越发厉害,大家都保持着沉默,任由五脏六腑被车子颠得一阵阵高度痉挛,仿佛谁也不肯说起有关犯人或监牢的话题,只是一味地沉默不语,想着各自的心事,表情麻木,眼神呆滞。
我和罗杨也混迹在他们当中,惟一的不同是,我们俩看上去年纪很轻,我对罗杨所表现出来的谦虚谨慎在他们看来是幼稚可笑的,我们的样子大概会引起大人们对我俩关系的深层探询。所以,我也始终将目光淡淡地瞥向窗外,不过每过一会儿我都要回过头悄悄地看一看罗杨的脸。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对她总有一种看不够的情致,好像不这样做,就会忘了她的模样似的。我实在是没有办法。
后来,我只是站在外面等着她,我不想出现在他们父女相见的场面里,那不属于我。况且,我觉得应该给罗杨和她爸一次相互倾诉的机会,他们都有许多话要说吧。特别是罗杨,几个月来她承受了她爸永远也无法想象的痛苦和煎熬,她必须毫无选择地去面对这一切。
这个时候我可以尽量放松自己。这完全是一个不同于外部世界的地方,四周的青砖围墙有一丈来高,而且上面还扎着连绵的铁丝网,不时有劳改犯排着稀稀拉拉的队在监管人员的押送口令声中朝着某一个地点走去,他们的服装很整齐,男犯的脑袋都是青亮可鉴的,他们走过我身边的时候,使我感到某种额外的压抑和惊慌。于是,我忽然想起来四孬,他曾有过几次被剃秃了脑袋的短暂经历,一个人被成天关在这种鬼地方,时间长了即便不疯也会傻掉的。好在四孬现在聪明多了,他大概更喜欢外面的世界吧,否则,他不会带着蓝丫满世界乱串的。
罗杨从探视室出来的时候,我看见她两只眼睛红红的,神情凄迷而又哀伤。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我悄悄地跟着她。我们一同离开了这个即使在阳光灿烂的春天依旧令人感到冰冷的地方。在巨大的铁门前,站着两个实枪核弹的警卫兵,他们用严酷的目光看着我们,我几乎不敢正视他们,尤其是他们手中散发出铁蓝色光泽的步枪,更是让人心惊肉跳。我知道他们不会向我们开枪的,他们的站立只是为了提醒每一个进来者,这个地方跟外部世界是严密隔绝的。两名站岗的卫兵和我们年龄相差并不太大,但肃然的警服却把他们同我们如此鲜明而又绝对地分别出来,他们直视着我们时,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压力落在我身上,我暗自发誓,今生今世都不愿再来这个地方。
我和罗杨一定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一早赶路的时候我们太急于抵达目的地而没有来得及询问返程车的事情。现在,我们才发现,这个地方并不是随时都有车来车往的,每个礼拜只通一次车,返程车要等到下午五点钟以后,也就是说我们将要在这里游荡上大半天时间。这对于我来说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我还不想这么早就回去,我极目朝四周眺望,这里仿佛是一个原始部落,除了那院被高墙团团围住的监舍之外,遍地都是荒蛮而渺无边际的沙漠。整个世界好像突然就剩下我和罗杨两个人了,我们茫然地四顾着并毫无头绪地在原地徘徊。
在这样的环境中,人忽然被那种物我两忘的虚幻感萦绕着,仿佛我们已经抵达了世界的尽头,现实被远远地抛在身后,我们的存在和呼吸只表明了时间在这个午后的一个虚弱的坐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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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迷 茫(4)
这个时候,我竟觉得自己像一个男人了,因为我跟她靠得那么近,但丝毫不觉到胆怯了。相反,我在她面前表现出男生应该有的某种责任,我说我们得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她木然地看着我,她此刻的目光显得柔弱无力,女生就是这样,她们在自然面前通常显得比我们更无奈一些。但是,我的想法也不见得多么高明,在认真地分辨过方位之后,我知道别说是吃饭,这方圆几十里内连个人影子都见不着,只余下辽阔的天空和须臾间飞过的几只清瘦的鸟。
我们开始沿着来路往回走。我和她早上都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她是急于赶路,而我是由于她的召唤。此时,我和她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几乎被黄沙覆盖了的碎石子路上,我一点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起拉起她的手的,当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或者说当我俩共同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彼此长时间的相望,好像之前我们从来都不曾相识过,而只是在这特殊时刻才相遇的。在这空旷的道路上,风向变得毫无目标,风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吹过来,她的头发在我面前飘飘扬扬。我们彼此对视的时候,她又是那样的孤立无援。我将她的两只手都握在我的手掌心里,我对她说,其实我一点都不想那么早就赶回去。我不想回家。
罗杨终于第一次那样悉心地看着我了,但很快她的目光就闪烁起来。那是令我忧心似焚的闪烁不定。我能感觉到她正试图将自己的手从我的紧握中挣脱出来。我抓得更紧了,以致于她发出了轻微的叫声。这声音如刀让我伤痛。我急忙无比吝惜地松开手,但并没有放弃,我依旧捧着那双濡湿微凉的手。
这时,罗杨不再执拗,她再次将目光移到我的脸上,片刻的凝视之后,她忽然很奇怪地问我。
你为什么从来都不肯问我一句……
我愣住了。
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装作若无其事地面对一切是聪明的,可现在我才明白,现实就是现实,谁也休想逃避,因为我们最终是被现实围困着的。我们必须真诚面对一切。我犹豫着并略带惭愧地看着她,我说我就是不想像他们那样,我不在乎你家里发生的事情,那跟你无关!说完这些话以后,我觉得喉咙舒服了,似乎从来没有那么舒畅过。我就是要让她知道,我从来都不想伤害她。
她幽忧地说,其实打一开始我也非常害怕面对这一切,怕任何一个人打问家里的事,他们说起我爸时我感到就好比是挨了他们的耳光似的,可渐渐地我也习惯了……可我一直都想听听你自己的看法,你不说我还以为你是打心里看不起我的……
罗杨的话没有再说下去,她所有的语言在我们之间变成一阵战栗和轻轻地饮泣。
我记得当时自己是那么霸道,我紧紧地将她的双手握住的那一瞬间,我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深刻印象。我甚至希望我们就此停止呼吸,生怕连微弱的呼吸也会将她从我身边带走。当我们紧紧地拉起手走在一起的时候,我那么坚定地告诉她我从来都没有在乎过发生的一切,而且,我异常清醒地觉得自己在这样的彼此面对中忽然长大了许多,大得似乎足以去面对一切……


19.惩罚与对抗(1)
我不得不佩服我哥的禀赋,在某些方面他绝对是个天才。他在我们回来之前已经做好了方方面面的工作。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哥以他模范和标兵的身份诚心邀请了厂里的一些革命同志,他们一伙人整个下午都守在我们家里,我哥为他们的赏光不停忙碌着,他为他们准备了芳香的茉莉花茶和两包前门牌香烟。这些工人阶级出身的人们被我哥照顾的服服帖帖,他们尽情地吸着烟,啜着香味四溢的热茶,并且分成四拨在我家的两张床、饭桌和我妈惟一没有来得及搬走的缝纫机板上玩牌或下棋。每个人都像过节一样无忧无虑尽情玩耍,房子里烟雾缭绕,像一个民间棋牌社一样秩序井然热闹非凡。为了稳定人心,我哥不厌其烦地一趟趟给每个人殷勤地倒满茶水,并不时地陪以微笑递上香烟。其实,房里的人们并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有的玩,有烟抽,有茶喝,不必动脑子,成了名副其实的门客,他们只需要按照主人的意愿行事就可以了,其余的事一概不用他们操心。
这一天一定是我家最不同寻常的一天,热闹,纷扰,嘈杂,到处充满了节日的味道,又有点像秩序混乱的农贸集市。可惜,我没有亲眼目睹家中的一切,因为当我和罗杨双双返回厂子的时候,他们已经按预先设计好的方案站在厂门前恭候着我们了,那种阵势让人觉得恍然如梦。
我和罗杨被我哥他们一伙人围困在当中。那时天色已黑尽,厂子门前的一对路灯露出苍黄的面孔开始履行它的职责。昏黄的灯光拉长了我和罗杨影子,站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我哥的面孔都被灯光打磨得光怪陆离,我们和他们彼此相对却形同陌路。片刻的相持之后,我哥跳梁小丑一般露出了他的真实面孔,他双手叉腰,不知他为什么会选择这种姿势的站立,这使他的腰身显露出某种不忍卒睹的矫情。就在傍晚来临之前,我哥请他的这帮工人兄弟到包子店里美餐了一顿,所以,当这些伸着懒腰、打着饱嗝的人们矗立在我们面前时,我感到前所为有的饥饿感正阵阵袭来,好像他们每一个人冲我吹一口气我就会立刻晕倒在地。我们一整天都没有吃到一口东西,因为怕耽误了搭车的时间,我和罗杨不敢离开那个候车点,当然,我们也不可能向那些穿警服的人寻求帮助。一路上罗杨总在对我说让我受罪了之类的抱歉话,而我也一直笑着说,其实我一点都不饿。所以,当我们终于回到家的时候,我是多么迫切地需要吃东西,可这最起码的需要也被拒之门外了。
我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还知道回来!接着,他把自以为老练的目光从我的脸上慢慢移开,我以为他会就此放过我们了,我只想尽快回到家里找些吃的东西把肚子填饱。可是,我立刻就失望了,在他将目光拿开的同时,我看到他是怎样轻蔑地对待罗杨的——他的神情骄横而又粗野——他喋喋不休地对身旁的围观者说,你们大伙都看到了,她就是大名鼎鼎的罗厂长的千斤!接着,他话锋一转,并且用他愚蠢的手指指着罗杨的脸,就是她!整天缠着我弟弟,今天一早她就把我弟弟叫走了,你们看看,竟然直到现在他们才回来,我真为他们担心啊。说到这,我哥故弄玄虚地在我的肩头拍了一把,我感到恶心极了,他装腔作势的模样实在让人觉得可笑。
人们开始七嘴八舌,每一个似乎都有权利出来对我们进行评判,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肯站出来独当一面,他们更懂得幕后力量的无穷无尽,他们愿意做忠实的陪衬,而让我哥一个人来唱独角戏。在流言蜚语的漩涡中,我和罗杨看上去更像是一对不良少年,我们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现在,我们理所当然要接受人们的审判。
我对我哥说,这根本不关她的事,是我自己要去的,你让她回家吧!我看见罗杨脸颊上闪烁着点点泪光,在路灯的照耀下,她的样子显得如此孱弱不经。我的心中涌起一股莫大的歉疚,我几乎不忍心再敢多看她一眼。我哥却发出嗤的一记笑声,他对周围的人说,罗厂长是什么样的人大家谁不清楚?我和我爸都很担心我弟会被什么人带坏了……她今天必须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弟弟了。


19.惩罚与对抗(2)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想再说什么了,我不想跟我眼前的这个滑稽的伪善者对话,他的煞有介事和装模作样真让我恶心透了。那时,我终于有足够的勇气再次面对她了——好像我从来都不曾那么果断而有无畏地面对过一个女孩——就在众目睽睽的围攻下我豁出去似的一把拉住了她的一只手,她的手冰冷,柔弱,无助地颤栗,仿佛比这之前缩小了一倍。当我拉住她的一刻,她已经没有丝毫的反应,她的手已完全失去了知觉。她看起来像一具蜡像,除了默默涌淌出的泪告诉我她在哭泣之外,我几乎不敢正视她的样子。
我不顾一切地说——喊——吼,罗杨别理他们!咱们走吧!
我那时多像一名单枪匹马闯进敌营并因为长久嘶杀而两眼充血的白袍小将,我那时认为自己一下子长大了而且无比强壮足以面对世界上任何一个混蛋的挑衅。罗杨的单薄的身体被我忽然间拉长了,她几乎发生了某种即将倒下的倾斜。我哥一定是被我的样子怔住了,但我的莽撞正好中了他的下怀,他立即冲上前张开两臂拦住我们的去路。他故意放慢了速度说,你如果还想回家的话最好想清楚,你回家我们没有意见,但她必须留下来……她应该接受教训。
我哥的这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语速慢得让人毛骨悚然,跟拿录音机事先录好的一样。在跟他短暂的对峙后,我猛地像一匹困兽一样扑向他并发出一声阴毒的咒骂。因为卒不及防,我哥和我同时趔趄着翻倒在地上,他跌得又急又重,我在上面狠狠地卡住了他的脖子,他的手也不遗余力地抓向我使得我的嘴角和下颌严重变形,我们彼此的嘶吼更像某种兽类。被我哥召唤来的人们依旧圈围着我们,我的主动出击对他们来说是期待已久的,我们厂有很长时间没有发生过殴斗事件了(因为四孬不在),此刻发生在我们两兄弟间的战争让这个有着节日性质的夜晚出现了一次意想不到的狂欢。但是,他们肯定失望透了,随着我爸的突如其来,我们的战斗立刻被迫终止。我被我爸小鸡一样提留起来悬在半空中,在落地之前我的脸上噼啪作响,春天的夜晚在我的眼中空前地虚幻起来,充满了不确定性。
罗杨突然摆脱了我的手,她的模样决绝而又平静,她的眼神让我感到惭愧。她看着我的时候使我对自己产生了从未有过的厌恶。在那一刻,我感到孤立无援,人们的喧嚣和骚动围困着我们两个。
她说,我不用你管,你回家去吧。
夜色缥缈,人情苦淡。
从我嘴里溢出的一些温热的血使这个夜晚始终氤氲在一种濡湿和甜涩之中。
后来,我的一只眼睛怎么也睁不开,另一只眼睛也只能在疼痛中勉强闪烁。我努力让自己微弱的目光穿过熙攘的人群,那些在灯光的映射下发出明亮色泽的液体正从两只鼻孔和牙齿缝隙中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我不时以舌尖舔吮那些近似黑色的液体,血从我的身体里跑出来,现在,它们又慢慢地通过喉咙爬进我的身体中。我的血我当然要咽进自己的肚子里。这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只可怜的狗,被人殴打的畜生,我曾看见一只伤痕累累的狗趴在路边,正用粉红色的舌头不停修复自己身体,或者,它只是在聊以镇痛。
这天起我发誓从今往后我绝不同我哥说半句话,他对我造成的伤害我可以无所谓,可我永远也不能原谅他那样对待一个女孩。
事实上从这一天起,我在人们的眼里成为真正冥顽不化的小流氓,而我哥不是,他在一夜之间又凭添了些许威信,在他一手导演的不甚成功的闹剧中,他还是得到了可喜的收获,虽然他的脸和脖子上留下了斑驳的印记,但那毕竟是有所值的。有个伟大的人物说过,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况且,群众的目光永远是雪亮的,我的冥顽不化、不可教诲、执迷不悟和六亲不认,在大伙看来简直该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事情永远不会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第二天上午全班的周会上,我突然被老师请到前面,与此同时我的光辉事迹也被老师毫不留情地给同学们述学了一番。但是,这个过程老师犯下了几处错误,大概有消息渠道不统一和老师本人添油加醋随意发挥有关。比如:老师说我和罗杨彻夜不归,我失去理智大喊大叫并且对解劝的群众大大出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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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惩罚与对抗(3)
接着,老师又让罗杨站起来,这是我记忆当中她惟一的一次被罚站。老师语重心长地说,罗杨同学你要认真地检讨自己,你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一家人亲情的严重伤害。再接下来,老师要求大家踊跃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我们犯错的根源,而且一再强调,每位同学都要发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嘉勉。
于是,这个班会整整持续了一个上午,好心的同学为我们提出了成百上千条意见。后来同学们累了也饿了都回家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罗杨。再后来连罗杨也悄然离开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傻傻地站着。
那时我自然想不起来“近在咫尺”或“天各一方”之类的词,我只想一个人这样永久地站着,毫无思想,完全麻木,像个傻瓜。我的站立似乎跟教室前面的黑板形成对抗跟黑板上方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语录字形成对抗跟空荡荡的教室形成了对抗也跟自己内心的空洞形成了对抗。


20.蝴蝶飞走了(1)
有一阵我忽然不想同任何人多说一句话了,我似乎对语言失去了最基本的驾驭能力,分明到嘴边的话就是说不出来,话语的本能冲动只停留在喉咙间。有时候分明感觉到喉头似乎微动着,但嘴根本就没有张开,不发出任何声音。语言被封闭在内心,仿佛担心一出嘴就会化了似的。所以,那段时间我整天低着头,遇见什么人总想躲得越远越好,害怕别人问这问那。
不说话有不说话的好处。一开始,我主观上抵触着跟别人交谈,但内心深处却又为此感到十分难过。对于别人的言谈我多数采用点头或摇头的方式,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迷恋上了这种方式。一切好像变得简单起来,再也不必浪费口舌。纷扰的生活在我那时看来只是一群苍蝇从眼前飞过来又飞过去,我不理这些就是了,我的内心渐渐变得澄澈起来。拒绝表达成为那时我跟生活抗衡的惟一的方式,因为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选择绝食、自杀或谋杀,我就是不想说话,因为没有一个人愿意听我说。说和不说是一样的,我选择沉默是对我自己的尊重,因为根本没有人尊重我的意愿,哪怕是一次次苦苦的哀求。
我又开始到处游荡我行我素,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别人都觉得我有点怪,连我爸也常常骂我是哑巴聋子。他们都认为我精神受了刺激,有点神志不清。他们还说小小年纪不学好,恋爱是好谈的吗?我不知道他们想表达什么,这是哪跟哪的事。即使每一个人当着面骂我是哑巴聋子傻子疯子神经病,我也决不还嘴,我只是木讷地点头,我倒觉得自己真的越来越像他们骂的那样了——活像个榆木疙瘩。于是,人们开始宽容地对待一个他们认为已经哑了聋了傻了疯了神经了的年轻人。
世上的事情原本就是这么有意思。
我不得不提到一个叫大头的小男孩,很多时候我都想,他就像是老天爷赏赐给我的伙伴。其实,大头只比我小四岁,因为从小脑子有病,他一直没有念过书。像大头这样的人,从娘胎里一出来就使一切变得复杂或简单起来,不用上学,整天待在家里或任由自己四处走动。做爸妈的每一天都愁眉苦脸的,可时间一长,也就顺其自然了,就算是把人活活愁死也没有半点用处。大头的爸爸就把工夫用在夜里用在他妈的身上,果然工夫不负有心人,不久又生下一个男孩,大头就有了一个弟弟。他的弟弟是个很正常的孩子,看起来似乎跟大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猴子一样又聪明又活泼,很讨人喜欢,完全不像大头那样愣愣傻傻混混沌沌的样子。自打有了这个弟弟,大头彻底被家人淡忘了,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他想在什么地方待上半天就在什么地方待上半天,发呆也行,打盹也行,好在大头的脑子还没有完完全全坏掉,至少,他还能走回自己的家。
那时,我和大头经常并排坐在厂区外面的一根水泥管子里。在那种像洞子一样的冰冷的空间里,我们仿佛又回到了最原始的地方,回到了祖先那里,彼此可以促膝长谈,亲密无间,世界在两个尚未成年的男孩面前突然封闭起来并且变得单纯而友善。
那种感觉真是太好了,甚至在成年以后我还时常追忆那些快乐时光,追忆我和大头远远地躲在水泥管中的自由生活。那些水泥管就堆放在一片空地上,有几十根之多,它们彼此似乎毫无理由地靠摞在一起,仿佛是压住孙行者的五指山或飞来峰。放学以后,我就背着书包准时来到这里,然后蛇一样钻进环形水泥管里。这是一根居中的管子,位置恰到好处,里面事先已经铺垫上一层厚厚的柴草和纸片,躺在里面很舒服,通过前后的管口可以了望外部的世界。人大声喊叫的时候,管子里发出嗡嗡的声响,好像人已脱离了地球而进入到宇宙空间站一样,完全生活在另一个空间里。每天我都会来这里独自一个人待上一阵,躺在里面尽情地休憩或浮想往事,每每感觉到这个世界只有在这一时刻才变得宁静下来,人的心脏秒针一样跳动不停,夕阳在远处的天边一下一下降临着,傍晚的时光静默在霞光辉映和和风徐缓之间。人的心变得纯净如水。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自己永远生活在这根水泥管里,哪里也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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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蝴蝶飞走了(2)
这时,我眼中的霞光被突然遮住了,连风的声音也倏忽小了。一只大大的脑袋从西面突兀地伸进管子里,只是伸进一个脑袋,然后外面的人长时间谨慎地观望着我。而我根本看不清那张脸,只是一个黑色的剪影停留在管口处。太阳光从脑袋的周围挤射进来,我看到那人的两只耳朵在光圈里出奇地猩红着并且闪闪发亮。说心里话,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红亮的一对耳朵,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有时候孤独者也需要联盟。现在,两个孤独的小家伙装模作样地钻进水泥管中,以为这里就是世外桃园,从此可以无忧无虑了。
打那之后,每当我放学来到这里,大头早都坐在管子里静静地等着我来。有时大头会从家里弄来一只苹果、两片饼干或一把水果糖,我也会找到一两颗水晶玻璃珠子送给他。我们彼此期待,心照不宣。在这根环形管中,我和大头就像一家人,我们亲如兄弟,相互沉默少言,我们那样简单而自足地躺在里面,看夕阳一次次将天空染红,看天空一次次在我们眼前昏沉,然后在圆形的昏暗中聆听似在呜咽的风声。在这里根本不需要任何言语。
那是一种成年人永远也无法理解的幸福时光。
我和大头在水泥管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份友谊对于那时的我尤其显得弥足珍贵,我几乎快要忘记所有不快乐的事情了,甚至于我觉得自己的逃避终于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在这冰冷的水泥管里(它们看似冰冷,却是可以忽略的,甚至让我们感到温暖而自足),我渐渐对语言恢复了基本的信心,我毕竟和大头是有所区别的。特别是在这种时候,我又有了交流的欲望,我要把我的真实感受告诉给大头,我要让他知道他的出现对我有多重要。
刚开始的时候,我的倾诉一定是慌乱而又缺乏逻辑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大头讲述过去的一切。好在大头绝对是个忠实的听众,他从来不打断我的话,而且,态度非常谦逊,大多数时间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只是痴痴地看着我,脸上有一种茫然无知的快乐。
有一次我冲大头说起了她,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为什么会把这些告诉给一个脑子并不好的孩子。我说是自己连累了她,如果不是因为我,我哥他们就不会那样对待她了,我们现在虽然还在一个教室里上课,可是我们形同陌路,我再也不敢跟她说话了,我经常有意躲着她,我怕再发生那样的事情。我正动情地往下说着,大头却轻轻地将手摸在我的脸上,他一遍又一遍地摸着,后来,我看见他的两只手上湿湿的。那一刻,我坚信大头是一个心底非常善良的孩子,他并不像别人说的一无是处,相反,他对这个世界的感受比任何人都要深刻,这跟智商并没有太大关系。智商太高的人有时恰恰让人感到惧怕。
在我向大头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的同时,我依旧保持着同外界的隔阂,假如这世上永远没有第二个人愿意像大头那样靠近我,我也会感到知足和快乐的,因为我毕竟有了大头这样一个难得的伙伴,虽然我们在年龄上存在一定差异,更重要的是,大头毕竟不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他的智力大概还停留在三五岁之间。这不是他的错误,他是个无辜者,尽管人们都认为他是个傻子给家里带来了不必要的烦恼,可我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他让我感到宽慰,至少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可以去的地方。
有一天因为老师拖堂,放学时天已经黑了,我本来不打算再去那边,可等我回到家吃完饭正在厨房里洗涮锅碗(该死的蓝丫跑了以后这活就落到我头上),却兀自听到外边传来的大头他妈呼喊大头的声音,我这才想起来,大头还在那根水泥管里待着呢。于是,我急忙扔下手里的活一路小跑着朝厂外的那片空地去了。果然,大头还在里面,他竟呼呼地睡得正甜,像个襁褓中婴幼儿似的。当我不无愧疚地把他唤醒的时候,他看着我,说天还没亮啊!我哭笑不得。我说大头咱们回家吧。他这才伸着懒腰说,我肚子都饿了。回来的时候,我们彼此拉着手。大头的手又胖又潮,拉着他我很快就感到了温暖。


20.蝴蝶飞走了(3)
这个小家伙的快乐总是来得飞快,他一路跑跳着,显得无忧无虑,逍遥自在,往往引起我的羡慕和叹息。这就是他的福气,从另一个角度看,老天对他又是公平的,他们夺去了他的健康和聪慧,却又把一颗容易快乐起来的心给了他。比起他来,我觉得自己真的有毛病,我为什么在乎那么许多呢?我为什么不能让自己自由自在轻轻松松呢?这大概就是老天故意要捉弄像我们这样的人吧。我们健康但我们忧郁。
我一直把大头送回家。在分手的时候,大头忽然好像想起了什么,他把右手的小拇指伸出来弯成一个钩子。我立刻明白了,也连忙将自己的手指也像他那样伸过去,并和他的钩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应该给他一个承诺。这时,大头妈正好从外面回来,这个女人毫不客气地冲上来,一把将大头从我身边硬拽过去。我被她撞了个趔趄。她的巴掌早就密如雨点拍打在大头的屁股上,还好,这个女人并不蠢,她至少知道不能打孩子的头。大头在他妈的拍打与咒骂中快乐丝毫没有减少,相反,他还一个劲扭过头冲我憨笑着,好像他妈打得一点都不疼。可我觉得疼。
我可怜的伙伴就是这样被他妈拽回家去的。看到这种情景,我心里突然就不好受起来,和大头相比,他妈至少还是管他的,尽管这个女人显得生硬而又蛮横,一点也不让人舒服,甚至是怒气冲冲的,但这对于大头来说却是最好的方式。有时我甚至在想,大头对于疼痛的感觉也很迟钝吧。这样的想法又让我陷入某种担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是微妙之极,跟大头短短的一段时间接触,竟让我有越陷越深的感觉,甚而至于有点不能自拔。大头在我心目中已然成为一个我亲生的弟弟,我没有把他当作外人。事实上我曾有过一个弟弟的,只是他至今去向不明。我总能记起他可爱的模样,他的一双小手总在眼前晃来晃去。还有,他淡淡的尿臊味时常在我的回忆中萦绕不绝。恰恰是大头的出现让我再度回想起我那丢失已久的弟弟来了。想到这些,我就觉得自己永远也不能原谅大人们的一些事情,包括我爸妈他们。
大头有一次为捍卫我们的二人共同的空间付出了血的代价。我更愿意这样去思考问题,因为如果不是为等我,他是不会受到这份伤害的。当一伙小二流子试图强占我和大头的水泥管时,我的伙伴表现出了他惊人的勇敢和忠诚。他们冲管口叫嚣着,傻子你快给老子滚出来!大头木木地看着他们,同时有几张半拉脸出现在管口,由于背光,大头并看不清他们凶巴巴的样子。大头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用手捂住,他示意他们不要大喊大叫。
大头说,你们把我吵死了!
他们可没有工夫跟大头耗下去,硬说这是他们的地盘。傻子你再不出来我们就要给你点颜色看看!大头并不知道什么叫“颜色”,就冲外面笑着说,你们的脸黑,我什么也看不见。那些家伙的忍耐到了极限,他们从外面找来砖头或木棍使劲砸击水泥管,声音大得震天响,可大头死活也不肯出来,他只是用手紧紧地捂着耳朵蜷缩在里面,嘴里还一直唠叨着,不听不听黄狗念经……
后来,那些家伙就顺着管子爬进来,又死死拽着大头的两只耳朵把大头硬是揪了出去。可是,等他们刚刚准备要好好收拾一下大头,一不留神大头又迅速地钻进管子里去了。他们简直快被大头给气傻了。再后来,他们果然恼羞成怒,他们轮番骑在大头的身上,让他在地上爬来爬去,有一个小矮个还专门跟在后面,手里捏着一根棍子,不停地像赶驴似的敲打着他。我的伙伴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守护我们的水泥管,他乘机将一个家伙从他的背上给掀翻在地,然后又爬进管子里。
大头这回可闯了祸,因为那个从他身上摔下来的,是这一伙小流氓的头头,当众出丑使他饿狗似的扑向了大头。
我见到大头的时候,他的鼻子嘴角都在流血,一只眼睛像熊猫那样乌黑着,原本大大的脑袋上又鼓起三四个血苞,衣服脏烂不堪。即便这样,他也没有离开那根水泥管子,他像一只脏兮兮的耗子躲在里面,当我出现的那一刻,他居然还露出了憨憨的笑容,只是那笑似乎很牵强,让人心里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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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蝴蝶飞走了(4)
那天依旧是我送大头回家的,我不忍心让他就这么回去。我诚心诚意地向他爸妈表示歉意,我说这都怪我,是我没有照顾好他。那时,大头的弟弟已经放学回来了,他正在缠着他爸做某种孩子的游戏,那个男人对大头的伤势丝毫不放在心上,他的目光像是在打量一个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小叫花子。过了好一阵他才轻描淡写地说,让人打死活该!谁让你整天到处乱跑。而那个令我厌恶的女人却把这一切没头没尾地全都归咎在我的身上。
她说,真是要命啊,他是个傻子,难道你也是傻子吗?你这么大一个人为什么整天和他缠在一起呢?我看你他妈的脑子里一定是进水了吧!你脑子让屎糊住了!
我一时被大头的爸妈给弄糊涂了,也许他们骂得对。我真是活该!
那以后我又不得不提醒自己:这个世界上我就是我,我就是一个孤儿,没有兄弟姐妹,我妈不要我们了,我爸骂我是哑巴聋子,我哥伙同那些人把一个朋友从我的生活中硬是给赶走了,蓝丫跟着该死的四孬一去不见踪影,邻居们时常用白眼冷觑我们,甚至于我连大头这样的朋友都不配有的。
我除了会给别人带来伤害之外,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毫无疑问,来自身体中无可抗拒的孤独迫使我再次面对自己。在别人沉沉入梦的时刻,我觉得自己依然清醒如昼,并且神态庄严。在浓重的黑色中,我借助穿过门窗透射在房里的冷寂月光一遍遍打量自己的近乎裸露的孤独。
可是,不久我又一味地沉寂在回忆当中,我爸,我妈,我哥,我的姐姐(虽然我还从来不这样叫过她),我失踪的弟弟,还有很多张熟悉的面孔,他们在我的回忆中一团和气,看上去亲切而又单纯,他们似乎在我出生以前就先来了,他们站在某个地方耐心地等着我。当我睁开双眼学会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他们就成为了我爸、我妈、我哥、我的姐姐(虽然我从来不这样叫她)、我的弟弟,还有我最亲密的伙伴。
尤其是大头,仿佛许久以前他就安静地站在厂外的那片土地上或窄僻的路口,在我的记忆当中,他始终那样站着,只为等我而站着。神情庄重,动作简单,而老天恰恰赐予他所谓的病障,使他打生下来就能执着单一,从始而终。和大头相比,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感到羞愧,因为我们天生下来就不能专注地对待任何一个人或一件事情。我们最致命的缺点是敷衍一切。
爸妈生下我们弟兄三人(应该是四个),但他们不会专一地对待我们,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还会生下第五个或第六个孩子。有时候我真的在想,爸妈当初生下我们的时候只是一念之差。换句话说,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多余的,也是极其可疑的。至少,我们不应该沾沾自喜。
事隔多年,每当静下心来回想,我就不由地感到阵阵难过袭来,看来一些东西在岁月中留下的痕迹真的很难抹去。时间像一棵始终不断生长的大树,而我们只是顺着树干往上慢慢爬动着的蚂蚁,我们可能永远也爬不到终点,我们的一生都在徒劳,即便爬到颠峰恐怕面对的还是更大的空茫。树却没有停止生长,一刻也没有,它不在乎我们是否能够到达终点。当我独自静坐之时,偶然看见那扇旧时的窗子和一抹晦涩的月光,此时它们正极力框住往事并照亮了我的每一个回忆。
在我跟罗杨的关系被迫中断期间,只有大头是最贴近我内心深处的一个伙伴。大头对我的执着并不曾因为被别人屡次阻挠和欺侮而改变,相反,他依旧傻傻地钻进水泥管子里耐心地等着我。在那些黄昏迫近的短暂时光中,我的伙伴表现出他的忠诚和坚定,那种忠诚和坚定是常人身上很少见的。我狠心地令他失望过几次,后来我先有些撑不住了,我知道我不能改变他,我只有改变自己了。
就这样没过多久,我又重新跟大头在一起了。就在我们的友谊进行得十分顺利的时候,厂子里发生了一件事情。事发当天是一个不错的天气,空气中飘荡着暖春的青草气味,树上的叶子都长出来了,嫩绿的颜色在风中招摇。这时节天色便黑得迟了,放学以后可以在外面游荡很长时间。


20.蝴蝶飞走了(5)
那天放学后我的伙伴依旧十分执着地等着我,我们见面后仍像往常那样钻在水泥管子里,我把要温习的书取出来有一阵没一阵地看着,默默背诵。大头这时发现了一双蝴蝶在外面时高时低飞舞着,他就欢天喜地地钻出去追逐它们去了。大头毕竟是个孩子。大头对蝴蝶之类的东西所表现出的兴趣充分说明他的内心是纯净的,没有丝毫污染。那双蝴蝶在这暖春时节的比翼双飞使得这个黄昏笼罩上一层朦胧而又浪漫的晶莹光泽,就像蝴蝶的翅膀那样闪闪发光。
起先,我还能听见大头发出的欢快而幼稚的喊叫,我甚至还能看见他挥舞着两只手臂空忙地做出捕捉的动作,蝴蝶在他眼前时高时下飞来飞去,他的声音肯定是伴随着脚下的一路追逐和蝴蝶毫无方向的翩翩翻飞而显得长短不一,渐渐地他的声音就像蝴蝶一样从我耳边轻轻飞走了,而且越飞越远。
这时我并没有太在意,事实上我的内心因为外面的这幅生动的男孩戏蝶图而放松惬意着,我的伙伴对自然和生物的热爱和所付出的欢快的奔跑都令我心弛神醉。可后来,暮色竟忽然苍茫起来,天空将暗。我在管子里接连喊了两声大头,除了耳中响起嗡嗡的回声,仿佛天地间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急忙从里面爬出来,并接着喊大头的名字。依旧没有回音,惟有风在耳边咝咝地叫着,像是要驱赶我这惟一的阻碍物,又像是提醒我黑暗即将来临,或者,似乎要告诉地上的人们黑暗会把一切可怕的东西带来。
太阳早已经落到天的那一边,留下的只是一片薄薄的铁锈红,远在西边的一排排房子和树林在那种颜色里静穆着,如同黑压压的人群站在广场中等待一次庄严的审判。我忽然觉得一种近似于激灵的苍凉感洗劫着我单薄的躯体,强烈得让人无发自抑。
我的伙伴大头在片刻的消失后又突然出现了,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天色已完全黑沉了,我隐隐约约看见有一只黑色的影子朝我这边飘来。其实,我起初并没有看见什么,我的目光是被一种声音牵引过去的。那种声音简直让人汗毛倒竖,比方说声音如果是直线性的,而此刻它完全丧失了这种良好的线性,如果非要比喻的话,我觉得它像剧烈的心电波,峰和谷之间简直一落千丈。
大头跑得太快了,快得以至于跟飘动物相似。而我的确被这种尖锐而战栗的声音吓坏了,我从水泥管里钻出来时,依稀看见那个快速向我飘来的影子。它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追赶着而慌不择途。
我接连喊了几声大头,没有人回答我。大头踉跄着朝我这边扑过来。我估计他一定是遭受了某种巨大的惊吓。大头距离我至少还有二十米,但我能强烈地感觉到他的身体正在剧烈地发抖,患了疟疾或瘟疫似的一刻也不能停歇。我看不清他的脸面,我只是强烈地感觉到大头的嘴唇抽搐着,他所有的牙齿都打架似的相互碰撞起来。
大头是我,你不要害怕大头,你看到我了吗?我就在这儿。
大头的喊叫声减缓了一些,但粗劣的喘息依旧清晰,而我始终弄不明白他在狂乱地叫喊什么。由于极度的恐惧,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在叫喊些什么。大约恐怖的情景使他丧失了语言,或者,使语言丧失了最基本的形状。
……可怕的事情就在一刹那之间发生了。
在以后的许多时光中,只要想起这件事情,我都无法让自己的内心平和下来。我永远不能原谅我自己。有关时间的仓促感在那特定的一秒钟将我敲得粉碎。我最忠实的伙伴在时间和厄运联手制造的迷雾中忽然消失在我面前,消失在晚霞落尽的时候,也永永远远地消失在这个世界面前。但那时,时间的河流始终流淌有声,但那些声音只意味着残酷和决绝。时间让人在现实面前变得苍白无力。我们束手就擒。
当时,我并不知道大头究竟碰到了什么,但我立刻警觉起来,我猜想有一种可怕的东西正隐藏在前面的某个地方,大头在追逐美丽的蝴蝶的时候恰好看到了它。其实,一切容不得我思考,我并不比大头好多少,我早被他歇斯底里的一路喊叫怔住了。我仿佛也被传染上了。而快速降临的黑暗使隐藏着的恐惧变得巨大无边并且亦步亦趋地朝我们逼近。我听到远处传来声音,高亢而又嘹亮。我知道它来自我爸。而此刻,我是多么讨厌那种单调的号声。


20.蝴蝶飞走了(6)
天地完全缝合的那一瞬间,我觉得面前的景象突然停止跳动了,一切都仿佛被时间的大手轻轻地擦去了。我至少愣了十几秒,我几乎忘了正朝我奔驰而来的伙伴的存在。事实上,大头已经消失在我眼前,就像他有意似的躲进这无边的黑色中去了。他和他的喊叫声一下子都没有了。与此同时,我听到了另一种声响,沉闷而且悠长。这种声音使我想起一团重物从六楼的垃圾通道直落向地面。这声音在以后的时光中同样让人不寒而栗。
接下来惊慌失措的是我。我几乎喊破了喉咙。我充血的沙哑声音在夜色中久久回荡。我平趴在那眼弃井前,尽可能把头伸进井口,里面深不可测。我冲着井里呼喊大头的名字,井中一片死寂,除了我战栗的声音绕着井的内壁发出嗡嗡的回声以外。
那时候月亮好像刚刚从云缝里挤出半撇阴险的亮光,井中的水面上就浮现出静定的银色月光。我觉得水面上的月光诡秘而且险恶,它贪婪地吞噬了我的伙伴,此刻却佯装平静无痕。
我依旧朝下面狂喊着大头大头大头大头大头……你在哪里啊大头?我的眼泪无声无息地滚落下来,井面上似乎有了些微的漪纹。泪水实在微不足道,它无法唤醒沉于水中的伙伴。
之后,我一路哭喊着朝厂子里飞奔而去。
那个晚上对于我来说是一次莫大的惩罚和打击。当大头一家和邻居们打着手电筒、拎着长长的木杆和绳子赶到现场进行打捞的时候,我早已呆若木鸡。大头的妈妈,那个一直以来让我十分厌恶的女人在整个过程中居然自始至终都在嚎啕大哭,她的尖锐的哭声令这个可怕的夜晚有了某种实质性的悲痛力量。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这个女人根本不在乎她的傻儿子大头,看来,我的估计是错误的。谁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啊。
人们七手八脚地忙乱着,我哥居然也不请自来了,他在看到我的那一刻,表情异常阴冷,他恶毒的目光仿佛在告诉我,这下你完蛋了!你死定了!这种时候,我似乎并不害怕什么,我只是盼望他们能把我的伙伴从井里搭救上来,只要他能活着出来,就是立刻把我投进井里我也毫不犹豫,绝无怨言。起先我哥的参与引起了大头一家的不满,不过,他所表现出的勇敢和强烈地责任感很快就说服了他们。我哥说,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得去,我有这个责任。于是,在大伙的帮助下,我哥腰上系好了绳子,然后在手电光的照射下他顺着井壁爬了下去。那时,我对我哥似乎并不怨恨了,相反,却有了一些感激,因为他毕竟肯去搭救我的伙伴。
半个多钟头后,大头终于被人们用绳子拽了上来。大头浑身水光四射,他像一条很大的鱼,看上去跟睡着了似的。我想挤进去再多看一眼大头,可是,大头的妈妈正歇斯底里地扑在他泛着银白色水光身体上哭天喊地,大头的爸爸此时也蹲在儿子的身旁,他没有哭出声音来,但我能感觉到他的泪水已经婆娑不止了。
我哥这时也从井里爬出来,他在人们的手电光的照耀下,他也如同一条刚窜出水面的大鱼,但他是鲜活的,他也没有睡着,浑身上下都闪烁着晶莹的光芒。我哥径自朝我走过来,他已经冷得瑟瑟发抖了,可他穿过人群的时候装依旧装作若无其事。他朝我走来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感激。我哥在我面前站住,他半天也不说一句话,他的身体激烈地抖动,接着,他在我面前连续打了四个喷嚏。我的脸上顿时蒙上了一层水。我哥猛地挥手给了我两个大耳光。他恶狠狠地瞪着我,这回有你的好果子吃!在我的耳朵发生鸣叫的时候,我哥掉头走了,把我一个人撇下原地。我多么希望他能把我也带走,哪怕是用绳子捆绑回去也行。我听见他从我身边走过时裤腿和鞋里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这些声音和耳光的脆响让我长时间不能自拔。
人们陆续离开了,好像一场演出或电影结束了那样,我傻傻地站在原地,大脑仿佛也积了水,地上残留下一些水迹,风又开始在耳边嘶吼咆哮。有几次大头妈阴狠着试图向我扑来,被一些人挡住了。但她一直远远地喊叫,张大嘴想要吃人的样子。小狗日的你赔我的大头啊!你这个扫帚星!赔我苦命的大头啊……看来人们说得不全对,这个女人还是有良心的,至少她还在为儿子的死愤怒。而我忽然又想起我弟弟丢的那天,母亲好像没有这种痛苦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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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蝴蝶飞走了(7)
大头撇下我走了,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孤儿,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而且,我在他们眼里是个扫帚星,是罪魁祸首,被视为一切不祥的征兆。那以后,他们对我采取了更坚决有力的冷漠和防备,只要看到我出现,人们会避而远之,表情生硬,目光刀子一样锋锐。尤其是,绝对不允许我靠近他们的小孩,如果那样,我坚信他们会毫不客气地跟我玩命。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是个另类,是他们以外的一种,形式上等同于“阶级敌人”。
蝴蝶终归是要从春天的鲜花里飞走的。后来,我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我的伙伴只是跟随那双蝴蝶一起飞到另外一个世界中去了。在那里,我的小伙伴正像西方神话中的洁白的小天使一样自由飞翔无忧无虑……


21.死 谜(1)
一切似乎都在翌日清晨变得更加复杂起来。那天晚上我几乎彻夜未眠,大头溺水的事实来得太突然了。在我回家之前,我哥已经向我爸详细地汇报了有关当晚我和大头的事情,当然,他主要是大肆宣传他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迹。他肯定还会填油加醋并把大头的死因归咎于我,目的在于充分说明他的果敢和伟大,同时也说明我的罪大恶极。
我终归要回家的。这个晚上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爸让我哥拿来坚硬的搓板命令我老老实实跪在上面,当然,在跪之前我先美美地吃了我爸朝我臀部踹来的致命一脚——之后我才趔趄着并稳稳当当地跪倒在那块搓板上——我的两只手还得高高地托举着半脸盆洗脚水(是我爸和我哥刚洗完脚剩下的,他们没有让我洗脚)。搓板很硬。我的腿有些木了。我知道自己罪有应得,可这一切跟我的伙伴所遭受的劫难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如果这样可以挽留住大头,我宁愿长跪不起,我甚至愿意喝下盆里的脏水,只要能够让大头再回到我的身边。可我知道,一切妄想都已无济于事了。
在晨曦悄然浮动的时候,另外一件事情正以火车那样的速度轰鸣着朝我们的生活疾驶而来。
当那些有晨练习惯的老人们一早爬起来慢悠悠来到厂外的一片树林里开始打太极拳或散步时,他们并不知道将要看到什么。在那片厂子和郊区接壤的树林里杨树和柳树混杂着,林子中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厂里特意在里面修了几处水泥凳子,供锻炼者在此休憩。这片树林在我更小一点的时候,也是我的乐园,那时候我经常坐在里面背功课或捉一些蚂蚱蜻蜓之类的活物。后来我就不怎么去了,因为林子中时不时有一帮小阿飞在里面聚集斗殴,树林成了阴暗的角落,我不是什么好孩子,但我至少不想去做阿飞。
还是从昨天傍晚说起吧,或者要更早一些。那时候我一定还坐在教室里,而我的伙伴大头已经离开家门朝着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一步步走去,他或者是一路奔跑着去的。在厂区通往那一堆水泥管子的路上,我的伙伴依旧表现出跟往常一样的欢快与无忧无虑,对于大头来说,每一天当中的这段时光意义一定不同寻常。而他妈对他的行为早就深恶痛绝,在大头推开房门往出走的时候,他妈用厌恶的目光瞥了他一下。我的伙伴并没有发觉,他只是听到他妈咬牙切齿地说,你最好再也别回来了。我的伙伴完全没有把他妈的呵斥当作一回事,相反,他觉得她只是在忠告他要早点回家。我的伙伴最后一次跟他妈说的话是,放你一百二十个大放心,我会回家吃饭的。
大头溜溜达达离开了家,在经过包子店时,他突然停下来,因为他看见林秀秀正站在门前的水泥台阶上左顾右盼,她的两根辫子在胸前不时晃动着。她的脖子里系着一条水红色纱巾,风把它吹得多少有些飘拂不定。而且,我相信林秀秀的样子在大头看来一直是非常美的。大头有一次问我,你喜不喜欢她。我说不,因为她是一个不长脑子的女孩。大头当时一脸的迷惑,他不服气地说可是她有两根非常非常好看的辫子。我说对。我知道大头喜欢的只是林秀秀那一对黑亮的辫子。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要求。大头有喜欢一个女孩的权利,虽然,他的喜好非常简单,但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珍贵。
林秀秀在顾盼之间也看见了站在她面前的大头,她不知道大头正十分专注地看着她的辫子。林秀秀以南方女孩特有的温柔对我的伙伴说,大头你要去哪里?大头并没有回答她,他木木地摇了摇头,接着他用一根胖胖的食指指着她胸前的辫子说,你能让我摸一摸它们吗?他说得结结巴巴,眼神中透出一种木讷的痴狂。
林秀秀先是很认真地看着对方,她忽然笑了起来,她清澈的笑声使得她整个身体不停俯仰着。她的脸起了红红的涟漪。他依旧十分专注地望着她的脸,目光中有一种期待和渴望。林秀秀终于停止了笑声,她用手轻轻抚摩着大头的脑门。她佯装气恼地说,你这个傻孩子啊。然后,她就地蹲在大头跟前,她把自己的一根辫子抓在手里,她对大头说,让你摸一下辫子可以,不过你要帮姐姐做一件事情。


21.死 谜(2)
大头立刻喜出望外,他不假思索地接连点着头。林秀秀就将自己的辫子大大方方地递给大头。那时,我的伙伴心跳一定变得很强烈,他异常珍重地用自己的手指去触及女孩的辫子,我无法想象大头当时的心情,不过,他的手指一定表现出从未有过的焦虑和颤动。最后,他用两只手紧紧地攥住对方的两根辫子,像捉着两条油光水滑的活泥鳅。他的脸上绽露出了无比开心的笑容。我的伙伴在得到这一精神上的极大满足后,终于恋恋不舍地松开了两只已经变得潮湿异常的小手。他感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大头激动地说,秀秀姐你说吧。
后来,大头义无返顾地朝车间的方向去了,他的手里捏着林秀秀写好字的那张纸条。临走前,林秀秀对他说,记住一定要交给他本人!等你回来姐姐给你拿最好的豆沙包吃。这个时候,他们两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期待,林秀秀为多日不能与她所喜爱的人相见而饱受煎熬(这段时间我哥似乎一直有意躲避着她),此刻,她心中正在为即将到来的约会而憧憬和焦虑着。至于大头,他当然只是为了报答林秀秀能让自己亲手摸到他喜欢的辫子而激动不已。当然,他们俩谁也不会想到,他们的生命在这一刻已彼此关联,两根生命的游丝悄然牵扯在一起了。
这最后的短暂时光在若干年以前的那个春天的黄昏显得匆忙而又神秘。在整个回忆中,我时常把大头的死想成一种近似完美的离去——有蝴蝶有女孩有美丽的长辫还有落日前的无限静默。那个黄昏,我的伙伴至少完成了他由来已久的夙愿——他一直暗暗喜欢着林秀秀的辫子,只是辫子,而且,他亲自用双手触摸了那两根他向往着的美丽长辫,那种感觉一定很柔美吧。大头那年14岁,可我一直觉得他依旧只有四、五岁的样子,而且似乎永远只有那么大。他永远只是一个善良而又天真的孩子。事隔多年我忽然无比地怀念我的伙伴以及我们在一起的最后时光。死亡降临之前,我的伙伴履行了他的诺言——而诺言这东西在今天看来显得多么苍白啊。我的伙伴迅速朝目的地跑去,在一间货仓门口,他把自己大大的脑袋探伸过去,他的样子有些滑稽,但他的口吻却郑重其事并使任何人不能忽视。
大头冲站在里面的他要找的那个人喊,你出来吧!我找你呢。
那个被大头喊出来的人正是我哥。他用近乎疑惑的目光长时间盯着我的伙伴,他莫名地拿手指了指自己,问是你找我?我的伙伴使劲地点了点头,他发现另有几个人同时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他大概觉得有些不妥。为了保密起见,他说,你过来吧,我要把东西交给你。
我哥完全被这个大脑袋的半大孩子弄糊涂了,他不想让其他工友看见自己跟一个半愣不傻的孩子掺和在一起,他没好气地说,小鬼你滚远点,我忙着呢没工夫跟你玩!正当他准备转身的时候,我的伙伴急切地说,我真的有东西给你……不信你看这是秀秀姐写的。我哥显然被秀秀这个名字给拽住了,他稍微慌张和犹豫了一下,便来到大头身边。他一把从大头的手里夺过那张揉得皱巴巴的纸条,然后,他用十分严厉的口气对我的伙伴说,你快回去吧!记住,以后再也不准来这里,否则我就把你送到公安局去,听见没有!
大头一定被我哥那种冷冰冰的样子吓坏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要知道“公安局”是多么可怕的三个字,他急忙转身往回跑。他飞快地跑了一阵,回头见我哥并没有追上来,这才长长地喘了口气,在完成了这个神圣的使命之后,我的伙伴感觉到了无比的轻松和惬意,尽管他跑得气喘吁吁。
接下来,我的伙伴并没有再去包子店,因为他不是一个贪吃的小孩,吃于他毫无意义。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又瘦又长,他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当他安静地坐在属于我们俩的那根水泥管子里并尽情畅想着抚摩林秀秀的辫子的情景时,他并不知道自己那是第一次摸到那对美丽的长辫,同时也是最后一次。当然,一切对于我的伙伴来说都是最后的一次,包括此刻他安静地坐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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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死 谜(3)
再回过头来说那个退休的老工人,他是最早来到树林里的。春天清晨的林中弥漫着淡薄的雾气,那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老人和往常一样迎着朝霞向厂子东面的树林走去。老人最先听到的是鸟的叫声,后来他回忆说那是落在树头上的一只老鸦。老人站在自己平时锻炼的地方,那是林子深处的一小片空地。当老人屏息敛气拉开架势准备练拳的一刻,他无意间发现自己前方的一棵树上正悬挂着一面粉红色的旗,他觉得那颜色红得像一团火正在树林中轻轻飘荡。老人有些疑惑,他用手背使劲揉了揉了自己的眼睛,待他慢慢走上前时才发现那树上并不是一面旗,而是吊着一个女人。悬挂在女人脖子和树之间的是一条红色纱巾。
我后来回忆,那红色纱巾正是这个春天里林秀秀经常系在自己脖际的饰物。就在老人发出惊叫的一瞬间,树上的那只老鸦突然呱地一声凌空飞起,有一瞬间它翼蔽了初升太阳的光辉。
林秀秀的死讯几乎是跟太阳的光辉一起降临的。春夜的凄寒使她的身体早已变得冰冷而又僵硬,她身上穿着一件崭新的粉红色碎花布棉袄,那是她在春节前为自己亲手缝制的,过年的时候她曾穿过几回,有一次她来我家串门就是穿着那件好看的棉袄。我记得我爸还为此夸过她心灵手巧。后来,她似乎再没有穿出来,直到她系着纱巾落寞地走进定格她生命的这片树林的这一天。
有人怀疑林秀秀的死跟我哥有关联,事发当天公安人员来厂里了解情况,但到处都是替我哥说好话的人,有关我哥一贯的优良表现再度得到广泛传诵并最终为他开脱了一切罪责(对于林秀秀的死,至少他是有责任的)。
我哥的态度很冷静,一点儿也不像人犯,倒是更符合一个死难者家属的形象。他的神情看上去多少有些忧伤和落魄,可我估计他是故意做出来给大家看的。他把林秀秀写给自己的纸条原封不动交给了警察。纸条上面写着:今晚我等着你,你要再不来我就死给你看!
警察问那你为什么不去?
我哥想了想说,白天太累了,回家吃完饭先躺了一会儿,就把这事给忘了,后来我弟弟跑回来拼命喊救人我才醒来。
警察又问你知道她会死吗?
我哥说以前她也拿死来吓唬过我,女孩子嘛,我根本没放在心上,再说我跟她早已经完了……我是不会再去见她的。
什么时候?
大概……年前吧。
理由?
我觉得她什么都好,就是有一样,她太爱黏糊人……我不喜欢女孩这样。
听说那个叫大头的孩子是你捞上来的?
我哥点了点头。
那天大头是跟我弟弟在一起玩的,他不小心掉进井里,我应该去救他。我哥补充说。
警察说你可以走了,有事情我们再随时找你。
这些若有若无的问答都是我后来才听到的。我还听说林秀秀的尸体被送回厂里,我当时丝毫没有畏惧,竟偷着跑到她家里去看了一次。我觉得应该去送送她。
那天她穿着很新的棉袄罩衣,两根辫子梳得很整齐却不如先前那样光亮了。她躺在一张拆下的门板上,显得异常安静,像睡着了似的。只是,我没有看见她的面孔,他们说上吊死的人舌头是伸出来的,很吓人,所以她的脸拿白布蒙着。
说心里话,我一直不太相信他们的说法,我始终觉得林秀秀的死跟我哥有很大关系,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只是直觉这样告诉自己的。我甚至觉得林秀秀死的时候我哥或许就在她身边,他眼看着她一步步走向生命的尽头。
事情应该是这样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假设)。在走上绝路之前,她曾苦苦求他能好好待她,只要他肯对她好,让她做什么她也愿意,可他毫无怜悯之情。他甚至用愚弄的目光看着她,他说随你的便吧!想死还不简单,黄河又没有盖被。她彻底绝望了,她扑过去孤注一掷地想拉住他,可他一下子将她推倒在地上。他说你死了那条心吧!我再也不想吃你的包子的……就在他决绝地转身离去之际,她默默地凝视着他远去的身影,绝望与悲怆已将她团团围住,她轻轻地将系在脖子上的纱巾摘下来,纱巾大概是我哥刚跟她好上的时候送给她的,她一直倍加珍爱,只有到了节日才舍得戴上,可现在对她已经毫无意义了。我哥送给她的信物最终变成了她的殉葬品。所以,她摘得很慢,像从枝头上摘一朵娇艳的花儿。她任由眼泪不停地流着,她把纱巾慢慢地系在头顶的一个树杈上并挽上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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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死 谜(4)
后来,我又记起那天的一个重要细节,大头是在夜色中呼喊着朝我奔跑而来的,当时究竟发生了怎样可怕的事情?或者,是什么把我可怜的伙伴吓成那样,他没命的狂奔着,最终迎接他的却是一只吞没他的黑洞。我一直深感遗憾的事情是,那天我没有来得及去前面观察一下令大头慌乱狂奔的原因,事情来得太快了,容不得我多想。
这样想象的时候,我感到背负芒刺。
我的脑子乱极了,实在不敢再往深里去想。
谁会相信我的直觉呢?况且,警察最终认定林秀秀就是自杀的。她的死只能被人们说成感情用事,或者说这个女孩太傻了。至于大头,一个弱智孩子,他的不幸似乎与生俱来,自然不会引起人们太多关注的。他们甚至轻描淡写地安慰着家属,这样也好啊,你们少了拖累。
我又重新孤单一人了。我时常可以在梦中见到大头,他的样子一点也没改变,依旧是大大的脑袋,但他不会说话了,他似乎变成了哑巴。而且,浑身总是湿漉漉的,像是独自一个人站在永无止境的漂泊大雨中,或者,是从我梦中的大片的黑色向着我游过来的。有时他会对我凄然地笑一笑,那稍纵即逝的笑容让人感到绝望。而那一刻,我似乎觉得自己彻悟到了什么——许多夜晚中,我总试图看清那些朝我靠近的面孔,此刻我终于捕捉到了它。我不再感到迷惘了,即便那笑容是凄凉的,可它已顽固地植入我的记忆中了。
很多时候,我觉得大头就是我丢失已久的弟弟,他们两个在我梦中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我们总是彼此无言地相望着,然后,大头又乖戾地钻入一只水泥管里就再也不肯出来了,任凭我怎么大声呼喊。那看似冰冷坚硬的水泥管道,事实上正是弱者的保护伞,是我们的港湾,当我和大头钻进其中的时候,它和外界特别是和所有的成人形成了相对可靠的庇护所。只有在这里面,我的伙伴才可以自由自在,我和他之间的友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白天在班里的时候,我还会不可避免地跟罗杨见面打一下招呼,但那种象征性的东西在两人之间依旧显得十分生硬和牵强,我一味地沉浸在失去大头的哀伤之中——我和她的关系竟变得可有可无了。在那段特殊时期里,我明白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替代我的亲密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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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瘸 子(1)
刘庆福有一天架着双拐很突兀地出现在我家门前。那时候已经是夏天了,他用一根拐子使劲笃笃地敲击地面,敲了一会又用另一根拐子捅院子的门。当我打开门后,立刻被眼前这个憔悴而又邋遢的男人怔住了,我甚至想不起来究竟在什么地方见到过他,我以为他只是个讨饭的花子。当他用抑郁的眼神狠狠地盯着我并开口讲话的时候,我顿时慌张起来。同时,我感到异常震惊。我完全没想到会是他——他跟以前简直前判若两人。我几乎想迅速关闭院门逃离他的视线。
但是,刘庆福早用一根拐子将门支开。我根本无法关门。他的脸上有很粘稠的汗液在慢慢流淌。如果有一只苍蝇恰好停在上面一定会被死死粘住腿脚的。那种粘稠的感觉让人恶心。他闷闷地说,看见了吧,是你们弄坏了我两条腿,我现在什么也干不了,下半辈子你和你爸得养着我了!说完,他径自用拐拨开我一瘸一颠走进我家的院子。
没有人能阻止刘庆福闯进我们的生活,我爸他们对这件棘手的事也同样束手无策。
事实就是这样,我几乎忘记了刘庆福曾经带给我们的糖果有多么好吃了。那些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在盼望他的到来。他来了我就有糖吃了。他很少空着手来我家的。他知道该怎样讨好一个孩子。后来,我多少有些讨厌他了,说不清为什么,大概因为他看我妈的眼神越来越不让人舒服了。但我那时候还是个孩子,我不太懂大人们的事情。我哥大概比我和蓝丫聪明些的,他曾像个预言家那样说过刘庆福想跟我妈好的话。我哥的说法同样让我感到恶心。再后来,我爸就回来了,我爸一回家刘庆福就不怎么来我家了,好像把我妈给忘了似的。他大概怕我爸的。有几次,他是乘我爸不在家时才匆匆忙忙来找我妈的,那天临走前我妈好像对他说,你以后还是别来了,他人现在回来,我有点害怕啊。我当时并不知道我妈害怕什么,或者她为什么要害怕。不过,我觉得我爸的样子确会让每一个感到害怕的。再后来,我也说不清,反正我妈和我爸整天闹着要离,“离婚”这个词在我家显得平平淡淡,他们每每说起它就像是在说上床睡觉一类的事那样随便。所以,离婚曾一度成为我这样根本不配来思考它的小孩子所要面对的一个实际问题,一种不知深浅的话语方式。
爸妈们成天为这事闹得很凶,家里鸡飞蛋打狗跳墙的,难怪连蓝丫也愿意跟着四孬那样的混帐家伙跑掉了。想想吧,这样的家谁又愿意待下去呢?当然,我哥除外,他似乎更能忍受这些无聊的事情,他从来不站出来发表自己的见解,仿佛耳聋眼瞎了,他整天忙于自己的事情。这时候他的工作岗位已经由原来普通的搬运工被提升为一名质检员,他成天在每个车间里背着双手走来走去,他完全把精力投入厂里的工作中,埋头苦干,毫无怨言,工友和师傅们夸他,领导们也越来越喜欢他了,他的前途似乎一片光明。特别是发生了林秀秀件事以后,我哥似乎显得更加沉稳了,他早出晚归,郁郁寡欢。还有,他再也没有提及过林秀秀的死,对那不幸事件的泰然和冷漠简直让别人怀疑,好像林秀秀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了,或者,他的生活中从来都不曾出现过那样一个痴情的女孩。
我想了很长时间,我觉得刘庆福是有道理的,一想到我曾把尿尿在他的身上,我就感到恐惧和羞耻了。我欠他的。所以,那天当他提出要住在我家的时候,我没有当即拒绝他。我似乎还没有想好拒绝他的任何一种理由。况且,他的两条腿确实很糟,他的脸上一直浮动着那种似乎永远也缓不过来的冰冷感。我不知道那个夜晚我爸和我对他所做的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爸和刘庆福之间的僵持简直令人窒息。当我爸从舞会的欢快音乐声中拎着小号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料到这个男人竟然旁若无人地正躺在我家的床上,他的两只木拐紧紧靠着床头,木头在灯光下显示出某种安祥的质感。刘庆福似乎睡着了,他发出响亮的鼾声,尤其是,他的两条腿像是从身体上拆卸下来然后随随便便摆放在我爸睡觉的床上,两条腿之间似乎没有任何联系,既随便又妥帖,简直无懈可击。还有,刘庆福两只脚上的袜子都有几处破洞,被鞋捂得发白的脚趾从袜子里露出来,脚趾上面有一种险恶的白光。房子里尽情弥漫着刺鼻子的怪臭。尽管我在他们回来前已经打开了所有的窗子,但那这种陌生的臭味依旧挥之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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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瘸 子(2)
起先,我爸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他狠狠地看着躺在床上的那具身体,他的奇怪的目光最终被那双具有警示意味的拐子挡住了。我爸知道要面临着什么。他的眼睛里突然有种微妙的变化,愤怒而又慌怯,或者说,我爸一边怒不可遏,一边又表现出瞬间的惶惶无措。他瞥了一眼站在角落里的我。他希望我能解释眼前的情景。
与我爸相比,刘庆福则显得成竹在胸。他醒了,或者,他根本就是在装睡。他张开眼,很平静地打量我爸,有种喧宾夺主的架势不可侵犯,即而发出某种意义很不明确的呻吟,是痛与舒服之间的那种。他的样子有些气人。他并不立刻坐起来(他并不太容易坐起来了),他只是很懒散地望着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事实上,他们是彼此对望着的。
两个男人,一个躺着,一个站立。角落里还有一个不知所措的我。
刘庆福对我爸说,你总算回来了,你儿子不给我吃也不给我喝,我实在睡不着了。
我爸又狠狠瞪了我一眼,没用的东西!为什么不把他扔出去?
刘庆福说你快弄饭吧!我饿得难受啊……
我觉得他的口吻简直有些滑稽了。
我爸转身将房门敞开,他指着我说,快去!把他拉下来!
我无奈地来回看着他们。说心里话,我也讨厌这个男人躺在我家,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爸有些恼火了。
你还傻站着干什么?你是死人吗?
刘庆福突然笑了两声,很冷的声音。我哪儿也不走,谁也别想让我离开这里。
你到底去不去?要不连你也滚出这个家!
我爸愤怒的目光快要把我点燃了。我感到浑身发烫。我必须做出选择。其实,我并不想赖在这个家里,但那时候我还没有想好该往什么地方去呢。自从大头离我而去后,我忽然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我的来去对任何人来说都不重要。大头的死让我明白了这一点。而在这个晚上,我又一次陷入迷茫了。我觉得自己就要跌入一个深渊里,四围没有一个人肯来帮我,我厌烦了大人们之间善于玩耍的游戏。在我的眼里,他们永远都在制造事端,他们喜欢把平静的生活搅得一团糟。但他们从来不肯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比我们重要。我觉得他们可以随意操纵这个世界,他们想让一切都变得复杂而又莫名其妙。
我爸的忍耐终于达到了极限。他忽然向刘庆福冲了过去,他还没有完全想好该怎样对付眼前的这个令他烦恼的家伙,但他的双手早已将对方的一条腿死死拽住了。我看到我爸猛地一用力,刘庆福就像一片麻袋似的从床上落到了地上,他嘴里发出一连串痛苦的哀号,但他的双手早已将地上的一只桌子腿抱住了,任凭我爸怎么使劲,桌子腿跟地面摩擦出刺耳的声音,桌子将要倾倒,而刘庆福始终在地上挣扎着。这时我看到刘庆福两只脚上的袜子不见了,两只挥舞着的臭脚发出更耀眼的白光,他的一条裤腿被撕裂了,毛发葱茏的瘦腿绽露出来,还有,当他趴在地上尽可能坚持不动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屁股也裸露出来,他里面穿着很花哨的裤衩。大概那块的裤缝从中间摔裂了。我爸情急之下再度将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他用眼光示意我能上前助战。
我爸向我怒吼,你去掰开他的手,要不你就拿脚狠狠地踢他!往死踢他!
就在我站在原地尚未采取行动的时候,我哥及时地赶回来了,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种解脱。我真的不想卷入这场无聊的战争中。况且,我是有些不忍的。要知道刘庆福已经是个瘸子了。
三个男人同样可以上演一出戏的。
我哥毫不犹豫地投身进去,他遵照我爸的命令去对付刘庆福的手,他用脚连踢带踩。我爸死命地拖着对方的两条腿往外拉。我听到刘庆福发出一声声杀猪样的惨叫,可他就是牢牢地抱着桌子腿不肯松手。我哥只好开创性地对刘庆福的坚持给予更为严酷的瓦解。他让我将暖壶里的开水倒在杯子里递给他,然后他哗地一下泼在刘庆福的鸟爪一般的手背上,一团森森的热气顿时在房子里弥漫开来。刘庆福在滚烫的开水中发出令人窒息的一声怪叫,他的头发散乱地倒竖起来。他的双手终于松开了,接下来他被我爸他们死狗一样拖到院子里。他的喊叫惊天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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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瘸 子(3)
我爸原本想就这样将刘庆福扔到家门外面,可我哥却认为不妥。他们父子俩在门口相互交换着猥亵的眼神。
我哥凑近我爸的耳朵上说这样做恐怕会惹麻烦的,不如先让他在院里躺着,等夜深人静后再打发他滚蛋。
我爸立刻用一种近似感激的目光看着我哥,然后他又冷冷地看了看躺在地上呻吟着的刘庆福,我爸点了点头,同时,他还以抚摩的形式拍了拍我哥的肩膀。回房前,我爸照准刘庆福的后背又踹了一脚,我听到他骂了句,死瘸子想来老子门上找便宜!看我不治死你个狗日的王八蛋!
为了保险起见,我哥让我把刘庆福的两只破袜子找来塞进他的嘴里,并且把他的双拐藏了起来。我哥还命令我好好看着他,密切监视对方的一举一动。
等他们都进房以后,我才靠近刘庆福并蹲在他身边。我以为他快不行了,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喘息着,过了一会儿他才有些动静了,但他的嘴是被塞住的,他发出的声音几乎毫无意义,他的身体抖得很厉害,尤其是他的双手,手指全部蜷缩着,既合不拢也伸不直。他的眼神非常怕人,当他发现我正在观察他的时候,他的神情更加阴郁凶猛了,他似乎想使劲啐我一口或咬我一下的,却都是枉然的。于是,他用刀子一样诡异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他的腿像电影里革命烈士受刑后那样毫无力量地摊散在地上,而且裤腿全部被撕裂了,脚脖子上尽是一道道的抓痕。我想把他嘴里的东西取出来,可他分明拒绝着我,他的头摇摆得十分厉害。他根本不让人靠近的。我想如果他的腿脚好使的话,他一定会猛烈地向我发动进攻的。
我实在不忍心再看这个可怜的人。我觉得他根本是拿自己的命来开玩笑的,何况他现在已经是个瘸子了,他想在这里讨得公道简直是白日做梦。刘庆福一定不知道我爸有多么恨他!曾经有一次我听见我爸跟我妈吵架,他咬牙切齿地说你不就是闹着离婚想跟那个姓刘的好么!你等着我非宰了那个家伙不可!
后来,我忽然想到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帮助刘庆福,他现在这种样子是需要有一个人来管一管的。于是,我背着他们悄悄地离开家,我几乎是一路不停地奔跑。奔跑使我的心情得到暂时的释放和解脱,而且,外面的空气那么清新,我喜欢一个人这样奔跑。奔跑总让人产生某种摆脱现实的虚幻。至少,可以暂时摆脱这个家。
这时,天空飘起了雨。雨裹挟着悬浮在空气中的沙尘击打在脸上,我感到某种泪流满面的清澈与痛楚,沙子钻进嘴里,很粗砺地在牙齿间摩挲。
我很久没有见到我妈了,她看上去已经变成另外一个女人了。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和两个男人和另外一个女人打麻将。我说妈你快回去看看他们要弄出人命的。我妈认为我不应该当着那些人的面胡乱说话,她把我拉出房间,我就将刘庆福的事一股脑说给她听。
我妈后来只说了一句话,我早就说过他不是人!
我知道她是在骂我爸呢。
我妈并没有跟我回家,对于家中所发生的事情她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担忧,相反,她倒是有些幸灾乐祸,她愤愤地说让闹腾吧会有他倒霉的一天!我妈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充满了诅咒。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夫妻之间的反目多么可怕啊!我甚至真实地感觉到我的爸妈们真的走到了情尽义绝的地步。他们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了。而且,多年来刘庆福为我妈所付出的情意也将付之东流,或者说,我妈和刘庆福之间并没有什么情感瓜葛,现在看来,刘庆福只是一厢情愿罢了,我甚至觉得他就是一个愚蠢之极的男人,在我爸妈注定的失败婚姻中他只不过充当了一根导火索。仅此而已。
回来时雨下得更大了,我独自一个人在风雨中逡巡着,我的脚步凌乱,泥泞的路上没有留下我的印记,我在风中摇摆。我在想那个可怜的家伙在雨中挣扎时的龌龊情景。我的眼里竟涌起了阵阵热流。
我拼命地在雨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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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瘸 子(4)
我像一只丧家之犬在这座小城的泥泞小道上游荡。
我直想大哭一场,只为我自己。
从那天起,我的生命里充满了潮湿的气味,我觉得自己就要在那种潮湿中发霉腐朽。那场可怕的雨渗进我的毛孔并细菌一般钻进我的骨髓里。
那场雨之后,我似乎过早地患上了关节痛,在以后的每个阴雨连绵的日子,身体的多处关节就会开始隐隐作痛,它们像陈旧不堪的机器部件,在深夜里发出吱吱的声音,仿佛有一群穷凶恶极的耗子正在疯狂地咬噬一堆残骸。


23.弄潮儿(1)
蓝丫四孬这两个人居然还知道回来,并且是人模狗样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据说他们从吴忠出发浪了一大圈,一路走兰州、上西安、经郑州,随即南下广州,接着又转道去了北京和呼和浩特,最后由银川返回我们这偏僻的小镇。他俩身上穿着时髦而且扎眼的衣裳,四孬穿着石磨蓝的牛仔服,蓝丫的迷你裙短得几乎遮不住屁股。他们两个人一共拎回大大小小五六只旅行袋,每只里面都鼓鼓囊囊的,谁也不清楚那里面究竟装些什么。根据四孬妈的说法,他出门前从她那里拿走了一小笔积蓄。
我发现四孬变了,主要是口音,他居然讲起了普通话,满嘴的洋腔怪调,您呀您的,而且,时不时还要冒出一半句“你有没有搞错”或“没问题”之类的怪话,这些突兀的点缀让人听得很不自在,浑身起鸡皮疙瘩。
四孬回来的许多天里都忙于做他自己的事情,听说他经常出没在街上的一些服装店或集贸市场,有时他还出现在一些中学的校园里。他必须口若悬河地推销他那些装在旅行包里的玩意。而且,他跟蓝丫配合得十分默契,他俩总是行影不离,一拍一和,一个扮白脸一个演黑脸,大有点夫唱妇随的架势。起先,人们大多嗤之以鼻,他们固执地认为四孬的做法十分危险,有必要跟他划清界限,他们甚至使用了一个很大的帽子扣在四孬头上。
你小子想搞资本主义那一套!
但是,那些年轻人并不这么想,某个晚上他们聚集在四孬家的一间房子里尽情翻开那些鼓鼓的袋子,将里面的五颜六色的新式服装当场套在自己身上(四孬允许他们这样做)。在四孬为他们提供的镜子里他们看到了完全不同的自己,流行服装的魅力几乎让他们疯狂了。他们中有人甚至当场就从身上掏出所有的零用钱,或者急急忙忙跑回家想办法。出门时不忘说一句,四孬这条裤子你无论如何得给我留下!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谁也挡不住潮流的趋势。在这一点上,四孬的确是个人精,他没有在外面白白转悠那么一大圈。
蓝丫只在某个白天偷偷回过一次家,此后很长时间她就再也没有走进过这个家门,因为几天后她跟我爸的长期以来紧张的父女关系宣告彻底破裂了。
那时正值如火如荼的七月,我忙着复习功课应付考试。所以,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天夜晚我才终于见到了四孬,当然还有蓝丫。我实在记不得究竟有多久没看见他俩了,是仨月?或是半年?我不知道这段时间他们是怎么在外面混过来的,但看起来他们并没有缺胳膊少腿,而且,脸色不错,有吃有喝。
是四孬主动来找我的,也许是蓝丫的主意吧!女人有时候总是婆婆妈妈的。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因为四孬总是没完没了地摆乎他那些破事,什么流行啦港衫啦赚钱啦,我只能勉强听听,总插不上嘴。
那天见面后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操!你根本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忙啊!他的口气使人觉得他像个国家总理。说话间,他已将一个装着东西的塑料袋扔给了我。后来回家我才知道,那是一条很漂亮的牛仔裤,是他们送给我的礼物,也是我长到这么大得到的第一条最像样的裤子。我到外面上学的时候就是穿着这条裤子上路的,四孬说你得穿得像样点,别让人家笑话。
而那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生活正在发生某种重大的改变,牛仔裤和迷你裙正悄然进入我们的生活,人们再也不用整天穿着四个兜或青年装一本正经走来走去,而且也不用将脖际间的风纪扣扣得很严,穿着需要开放。我们的生活早该充满阳光,不是吗?其实,我是想说四孬和蓝丫他们的新的生活已经开始了,我必须承认,我一直瞧不上四孬这种人。一直以来,我总认为他这种人只配胡乱捣鼓混日子。但当时的情况就是如此——四孬义无返顾地走上了他们的经商之路,或者连他自己也没完全弄明白经商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
四孬成了弄潮儿。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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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弄潮儿(2)
至于蓝丫,她当时给我的印象是,我觉得她像电影里的一个摩登女郎,过于裸露身体的衣裙使我往往不敢正眼看她,我估计旁人也会有这种艰难不适的感觉。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蓝丫看到我的时候突然捂着嘴呜咽起来,而且,她还将我紧紧地搂在她的怀里。她的身体散发出对于我来说非常陌生的香味,她的乳防尖尖地顶在我的胸前,她的芳香和成熟的身体使人窒息。但我丝毫没有反感,我甚至希望她能永远这样拥抱着我。我的感觉总是那么奇怪。我没有哭。我只是觉得心里有种很潮湿的冲动正勇往直前。我觉得自己像是被母亲的手紧紧拥抱。这种感觉让我不能自抑。蓝丫的身体颤栗得像一只鸽子。我也紧紧地抱着她。我们徜徉在重逢的快乐当中。
我不得不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其实,多年来我一直以为我对蓝丫没有多少感情,可当我们重新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竟那么想念她。这种想念一刻也不曾停止。或许因为她是我的姐姐吧,我们原本血脉相连。她把眼泪弄在我的身上和脸上。她让我像个孩子似的在她怀中颤栗抽泣。那时候我才相信女孩子真的是很爱流眼泪的。而以前,我甚至觉得蓝丫这种女孩压根就不会哭。
四孬不屑地说,喂!有没有搞错你们?别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我们这才分开。
尽管蓝丫一再向我追问家里的事情,我总是缄默不答。真的,我实在不想在这种时候谈论那些烦心的事。重逢最不适宜回忆往事。我想知道四孬他们成天都在忙些什么,可四孬却很神秘地摇摇头,他说给你讲你也不明白的,你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他的话令我一震,连四孬这种人居然都知道拿高调来训导我,看来,真是士别三日要刮目相见了。
那晚,我们坐在街上的惟一一家国营的冷饮店里,是国营吧,那种感觉既特别又滑稽。那时候还没有普及瓶装的啤酒,我们就一杯一杯往自己的肚子里灌那种散装的像马尿似的淡黄色的液体。那种酒很苦。四孬海量,他咕咚咕咚像在喝自来水。我的肚子实在不争气。膀胱快要涨爆了。
蓝丫似乎对四孬很不满,你们别再喝了,我弟弟他还是个学生。后来她还挡过几次,可那时我已经烂醉如泥,我变成一只摇摇晃晃的啤酒桶,连路也不能走了。我满地打滚。
这该是我平生第一次喝醉。醉酒的感觉糟糕透了。当我喝完最后一口酒的时候,我就英勇地倒下了。可我的脑袋清楚得很,我大喊大叫,嚎啕痛哭。我甚至高呼要杀人。这个毛病一直保留到现在,朋友们对我酒后的行状给予高度概括:丧心病狂。但是,他们永远也不会真正明白我为何会这样!一个人的第一次醉酒就像一个女人的第一夜,失去了永远不会再回来,痛苦的欢乐的悲伤的压抑的全部被打碎并融合,醉酒的人完全是一只摔碎的瓷器,一败涂地,美丽的容颜碎成一地刺目的白光。
据说这个晚上,我一遍又一遍念叨着另一个人的名字。罗杨。我们近在咫尺,却相隔甚远。四孬后来说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一手。我羞愧难当。比起四孬我简直无地自容。他很小的时候就说过他喜欢蓝丫,现在他做到了,至少他们可以整天在一起,虽然很多时候我并不欣赏他俩的这种关系。
或许,这就是命吧。
值得一提的是,后半夜我睁开眼时,朦胧之中我发觉自己竟醒在别处。我想坐起来,可是我的脑袋疼得要死。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但我眼前的人儿并不陌生,她把我从床上搀了起来,她的另一只手里端着一杯浓茶。她幽幽地说,你怎么能喝成这样?我一时竟想不起来她是谁。我牲口一样喝尽了杯子里的水。我的胸中有一团燃烧的火焰。
她这才说,是四孬把你送过来的,那时候你站也站不起来。
我尴尬地看着她。
她在橘红色的灯光中显得玲珑娇媚,她的表情始终幽忧的,她的眼眸有被打湿的痕迹。而我已无从在她的脸上找到过去的遭遇,她大概学会了忘记过去,或者,她不想在我面前表露心声,但我相信她一定哭过。那是为我吗?我当然没敢问她。我的心里隐隐的痛着,在她的面前我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这种卑微的感觉是我曾经欠下她的。至少,我要让自己明白这一点。我应该学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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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弄潮儿(3)
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我只是安静地望着她。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她也是。我们很长时间都在沉默。夜晚阒静无声。昏暗的灯光填充着我和她之间的空隙。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这和谐中透出人情冷暖,透着那段不堪回想的时光。他们说时光如水,现在,我正和她沉寂在这忧伤的水中,我们默不作声,任凭泪水打湿双眼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
她说要为我煮些稀饭,因为夜里我吐过好几回。我说你别去我什么也不想吃。
这时,我已经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潮湿而又温暖。她的手永远保持着我梦想中的味道。她想闪避。她的眼光扑朔迷离。而她的两只手都被我握着,我让它们在我的脸上轻轻摩挲。手指滑过的地方仿佛获得了重生。我确信之前自己已经死过一回。她的手停留在我的嘴唇上。
我开始亲吻那些潮湿温暖的手指。在某一刻,我抱紧了她。她的挣扎显得毫无意义。眼泪降临在我们彼此的胸前。我忙不迭地去啜吮那些咸涩的泪,我要接住它们,我不忍心让那些晶莹的液体孤独地降落在冰冷的地板上。那些依旧流淌在时光中的眼泪后来成为我对一个纯洁女孩最刻骨的回忆。
大概我们之间需要太多的倾诉,以至于黎明迫近时我们仍然有满腹的话要说给彼此去听。
第二天我跑去问四孬为什么要把我送到罗杨那里去。四孬一副气愤不过的样子。他说,有没有搞错!不送行吗?你小子他妈的死乞白赖要往人家那里去,谁也拉不住你!我算是服了你,往后我再拉你喝酒我就不是人!还有,你姐口口声声嚷着要跟我算帐呢!
我茫然。
不过,我该感谢四孬才对。有时候人们需要喝醉。
四孬狠狠在我胸口击了一拳,他说,好呢!你俩其实挺配的,抓住机会把她追到手。
我的脸色一准比猪肝还要难看。我言不由衷地执拗着,我们只是同班同学。四孬是个直人,他骂我你小子鸭子煮烂嘴煮不烂!
没过几天,我就在厂区听到了一些传言,都跟四孬有关的,大伙说这小子在搞投机倒把。这个说法比较新鲜,弄得我很是紧张了一阵。为了对得起那条牛仔裤,我急忙去找他,并将那些传言告诉给他,哪知四孬竟一副不屑的样子。
四孬说,他们懂什么?一群乡巴佬!纯粹的农民!没见过世面!
我不想跟他辩驳,再说,他的事与我何干?我只是隐隐地感到某种危险。四孬这家伙从来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
但是,四孬和蓝丫同居在一起的事实终于激怒了我爸。几天来我爸的脸子吊得比老黄瓜还要长半截。
我爸和我哥终于在四孬家门口堵住了蓝丫。
这个场面非常壮烈。父女兄妹终于相见,按理说应该高兴,可他们全都疯了,他们剑拔弩张仇恨相向。他们全都变成斗杀成性的蛐蛐。
那天,蓝丫失去了一绺乌黑的头发。我爸出其不意地薅住她烫成波浪卷的头发。
不要脸的贱货,让你给老子丢人现眼!
我那天才知道我爸原来是个很爱脸面的人。看起来他能容忍蓝丫跟人跑到外面永远不要回来,但他绝对不能无视蓝丫在家门口败坏他的名声。当然,我哥向来是非分明,立场坚定。因此,他每次投身战斗都显得雷厉风行一往直前。可是,有时他不免要给人一种爪牙的嫌疑。
我哥一定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这是他人生的一次失败。就在他与我爸拖着蓝丫往前疾走的时候,四孬同志突然出现了。之前,四孬还赖在床上,但四孬妈这个令人讨厌的女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房将自己的宝贝儿子呼唤起来。
她说快起来你媳妇被人拖走了!
这个不长脑子的女人从来都是这样,只要是四孬喜欢的(包括一个女孩)她都坚决拥护。她已然忘却了不久前她还无赖一般出现在我家时的狼狈情形。
四孬的确是光着脚跑出院子的,他几乎赤裸着身体,性感的三角裤头使他的男性特征显现无疑。那时蓝丫正被我爸拉扯着头发,她的身体斜在地面上,两只脚无助地在地上滑行。她的嘴里发出痛苦的嚎叫。但是,她始终没有向我爸他们求饶。她甚至没有喊一声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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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弄潮儿(4)
这时,四孬从后面冲了上来,他的手里暗里捏着半拉砖头。后来我知道,那是专门为我哥准备好的。当他以六亲不认的架势凶猛地冲向我哥的时候,我哥的内心肯定是低估了他的胆量。我哥甚至摆出一副封建家长的面孔冲正向他扑过来的四孬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但他的话已经不可能讲下去了,因为我看见四孬手里的砖块突然准确无误地落在我哥的脑袋上,我哥头顶立刻升起一些苍白的灰尘。随即,我哥跟一只鸡一般抽搐地倾倒了。
四孬乘我爸惊慌失措时从他手中抢走了蓝丫,我爸已无心恋战,面对残局他只好去抢救躺在地上浑身抽搐着的伤员。
我哥的脑袋那天一共缝了九针。该死的四孬用他手里的砖头狠狠拍了这个上前挡他的人。他不去考虑被他打破头的人有可能成为他未来的大舅哥。我估计四孬是不会在乎这些的。
这混蛋下手也忒重了。而我爸的手里还捏着一撮黑色的卷发。
那天以后,蓝丫亲口对我说往后我再也没有什么亲人了,这世上我只有你这一个弟弟。
蓝丫说得情尽义绝。
我确信她会说到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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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因祸得福(1)
我哥那段时间不得不整天躺在床上。这对于他而言不啻为一种耻辱。但这个脑袋上裹着纱布的年轻人表现出一些漫不经心的痛苦,我发觉他的相貌越来越像我爸,他惟一缺乏的是更有说服力的胡须和饱经沧桑的眼神,即便如此,当他每次看向我的时候,我也时常会因为他与我爸的那份酷似而感到恐慌。
我哥的伤势招来很多热心者的探望。这些人多半是厂里的基层干部或车间主任,我哥亲切地跟他们每一个人寒暄,虚弱的眼神中不无感激。他们对我哥的事情表示出极大的同情和理解,我想起一句话:谁站在人民这边,人民就会支持谁。在离开我家之后,他们会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广为传诵。当然,在他们的故事中,四孬和蓝丫永远是不羁的,邪恶的,甚至是放荡形骸的。而我哥自然是正义的一方。
起先,我仅仅以为因祸得福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在我哥头上。在探望他的人群中有一个名叫方兵的女孩,她是食品厂宣传科的一名干事,会画画写大字,歌子也唱得不错,大门口的那块宣传栏基本上是由她亲手完成的。我时常能看见她独自站在一只很高的梯凳上,面对着那块大黑板,手里不停地写写画画,样子十分专注,嘴里不停哼唱着《请到天涯海角来》或《我的祖国》这样的歌子。在她完成的板报中就曾大肆地报道过我哥的事迹,我依稀还记得那行醒目的红色标题,所以,我那时常想她对我哥是有一些好感的,至少,不会陌生。
方兵再次出现在我家的时候,我哥已基本上恢复了原先的气色,但隐隐袭来的头痛还是困扰着他。方兵为我哥带来了一摞子闲书和旧报纸,甚至还有几册连环画。据她说是奉领导之命行事的。尽管这样,她的到来同样使我们家显得有些不同寻常,那是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既新鲜又陌生。方兵的出现使我一次次想起了那个可怜的女孩。应该说方兵跟林秀秀截然不同,林秀秀身上表现出的是小家碧玉式乖戾和妩媚,甚至有些暧昧不清,而方兵的气质里却是带着某种有棱有角式的知识分子的感觉,她没有像林秀秀那样梳着两跟长长的辫子,相反,她的头发修剪得很短,齐着耳际,十分蓬松,刘海在额前一颤一颤的,看上去浑身都透着一股子奔放和明快的干连劲儿。后来据他们传说,现任厂长很是器重这个女孩子的,这一点也很重要,至少对我哥来说是这样的。
方兵和林秀秀相比还有许多的不同。她是懂得分寸和节制的,同样的事情在她做来便显得合情合理妥帖入微。我觉得这是一个女孩最重要的气质。在我哥养伤期间,她前后来过两次,头一次是跟大家一起来的,她只是夹杂在人群中,恰到好处地说两句问候,却并不表现出特别的亲近与突出。第二次她是利用中午下班后的空余时间顺便来看望我哥的,放下手里的东西,照旧是轻轻地问候过几句,连坐也没坐就匆匆地离开了。
那些天里,我哥活脱脱一个学者或知识分子样儿,他把方兵送给他的书报翻过来掉过去地看个没完,感觉中他从来不曾这样认真地读过任何一本书。每看上一会儿他都要仰面躺在床上,两只眼睛长时间对着天花板发呆,或者在思考。有时,这种莫名其妙的发呆能持续整个中午。
接着,他会突然振作起来,继续捧着那些书全身心地读着,像是在研究某个重大课题。而且,他还养成了熬夜的习惯,在昏暗的灯光底下,他像一只不眠的虫子,在那一摞书报中搜索来搜索去。有时,某个生字会把他弄得束手无策或焦头烂额,他不得不向我借来字典,可他总是查得很费劲并显得笨手笨脚。最后,他只好把那个生字指给我看,我替他念出来,他便悄声叨念着继续埋头看书。有时他会瞪大了眼睛说真是怪事我明明认识的。
我哥的胡须就是在这些天里凶猛地生长起来的,他的眼底有了些微的血丝,眼圈凹陷进去,神情中时常交叉出现欣喜与焦虑。
他开始喜欢对着镜子发呆,他的做法使我莫名地想起蓝丫过去的某些举止。我哥在镜子里一遍又一遍观察自己的脸,他的脸在短短的两周内已明显消瘦,这跟那些参差不齐的胡须有关。有时,他会在别人毫不经意的一瞬间用指甲迅速地拔出一根较长的胡须。我哥还用两根手指轮番将自己的眼皮掰开,掰得很大,眼球像是随时要从里面滚落出来。而我哥的表情十分严肃,仿若一个职业眼科大夫在观察病情。这样持续了片刻后,他开始用手掌在自己的下颌处来回地摩挲,接着他又神经质地去翻箱倒柜地找出我爸的刮胡刀,这大概是他第一次决定使用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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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因祸得福(2)
刀片上好后,他先用湿毛巾蘸上香皂沫在自己的脸上认真地擦来拭去,他的脸部以下逐渐洁白了起来,泡末越积越厚,远远看去,他的下颌像围着一只白色口罩,显得极其臃肿。这个时候,我哥谨慎地冲窗外看了看,确定没有什么人来打扰后才开始安静地站在镜子前。他把下颌尽量抬得很高,这个动作使一张人脸突然变形,酷似猩猩的蠢态。他左手侧扶着脸,右手里的刮胡刀很保守地在下颌处试探两下,刀柄在手中一动一动的。银亮的刀口处立时堆满了白色的香皂泡儿。
我哥忽然回过头问我,你知道那个混蛋藏在什么地方?
也许太过专注了,我始终在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我漫不经心地摇摇头,不过我是真的不知道四孬的去向,再说就算知道我也不能出卖他,我们毕竟哥们一场。
我相信我哥对四孬这家伙肯定恨之入骨,但他不一定是四孬的对手。他一直想去报案,可我爸似乎不希望家丑外扬。说白了不过是一场人民内部的矛盾,不宜上纲上线。我哥也只有将牙齿往肚子里咽。四孬那天一砖就将他放翻在地上,等他苏醒的时候头上已经缝了数针,可四孬和蓝丫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天知道他俩躲到哪里去了。“来无踪去无影”这类的词可以安在四孬的身上了。三十六计,走为上,四孬才不会傻等着吃亏呢。
在家中静养两周后,我哥终于决定走出了家门。
那天他走出房间的背影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使人觉得恍惚。
七月的阳光突然爬上了他的脸,我哥的身体极不适应地在院子里摇晃起来,这种摇晃带着某种虚弱和慌乱。他急忙伸出手无助地扶住墙壁,像个小老头。同时,他的身体由于激烈的呼吸产生了逆光起伏,他的后背在我的视线中弯曲或倾斜着。他的一只手无所适从地抚摩着自己的后脑。那是来自脑神经的剧烈晕眩使他站立不稳。这个时候,我猛地意识到狗日的四孬的确太狠了,那块砖头真的击中了我哥的要害之处。他已经去医院拆换过线了,大夫说伤口很快就会痊愈,可那种不时而至的晕眩却让他痛苦万分。
在这个假期里,我爸和我妈的离婚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之前,他们所采取的死磨干耗的办法在我看来简直是毫无意义的。夫妻关系走到这一步已经无可挽回,耗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加上那个刘庆福先后来我家闹过几场,一个瘸瘸颠颠的人,想一想也真是怪可怜的,他的存在是对我爸乃至我最有力的惩罚。我们做了过火的事情,在他面前我们显出十足的卑鄙和残忍。虽然我的参与绝非我本意,但事实却不容改变。我们必须为我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我哥的头被打破后,我妈终于找到回家的借口,当然只是片刻的逗留。这种事情发生在我哥身上总让我产生怪异的嫉妒,这说明我哥在我妈心中的分量,看来他们娘俩的关系确实不错,我不知道如果换了我她会那么神色紧张地跑回家看望我吗?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妈对蓝丫一直是耿耿于怀,作为母亲,她对女儿的情感实在是令人费解的,她和蓝丫早年间的关系一直很紧张,这多半或者是出在蓝丫自己身上的。她对我妈同样心存嫉恨已久,她始终不能原谅她对自己的漫骂与苛刻,而且,蓝丫最不能原谅多年前我妈曾伙同我哥对她造成的严重的身心伤害。她的月经初潮期竟然是在那样的屈辱与疼痛中来临的。这对一个女孩而言太过于残酷。所以蓝丫始终铭刻在心。
不管怎样,我妈终于肯回家来,这是一次巨大的进步。而且,她和我爸之间并没有再发生令我担心的事情。相反,他们彼此和平共处相安无事,就好像他们曾经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一样。长达两年之久的分居,使他俩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说话。他们的话题跟我们几个孩子有关,但我妈自始至终都不肯谈及有关蓝丫的事,有一次她甚至明确表示她不再有蓝丫这个女儿。他们的交谈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拘谨和客套。他们像陌生者那样开始彼此相互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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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因祸得福(3)
那天是我妈亲自进伙房做的饭菜,这期间我爸始终坐在房里抽烟,他的神情十分模糊,看不出任何惊心动魄或平静如水的东西,只是一味地沉浸在他自己制造出的烟雾之中。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成为一次罕见又严肃的行为。饭前我妈将窗户全部打开,阳光一块一块地贴在地板和墙壁上,显得十分粘稠,那些结满灰尘的桌子板凳早被擦拭一新,发出幽暗高深的光亮。
我妈只说了一句以后少抽点烟吧,午饭就开始了。当天我爸居然很听话地不再吸烟。每一个人都在逃避似的不停扒着碗里的饭菜,说话成为多余。我妈不停地将好吃的菜夹进我哥和我的碗里。我的眼睛潮湿得就要滴水,这种感觉同样陌生而又希奇。我乘机回看了我爸一眼,他吃得很庄重,像是在宴会某个重要的客人,而惟独不是在同自己的孩子老婆一起吃饭。整顿饭他们再也没有谈及过去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仿佛一切都不值一提。
饭后依旧是我妈钻进伙房洗涮,我爸打着饱嗝继续抽烟,不知为什么刚一点着他就用手掐灭了。他打开桌上的收音机,刘兰芳正在滔滔不绝播讲评书。他就坐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听着,并不时发出某种赞赏的笑声。我哥已经躺在床上开始翻阅方兵送给他的书报,这是他一段时间以来的必修课。我百无聊赖地在院子里转来转去,过于强烈的阳光使我一阵阵晕眩,伙房里传出的碗碟相互碰撞的声音亲切而又温暖,家里荡漾着让人想大哭一场的气息,但有时我又觉得它们似乎很遥远。
泪水终于在艳阳高照之下悄悄地滑下来,我不想去擦,任由它们纵横交错,那种温暖的流泪使我再次沉陷在某种迷茫当中。这个夏天的中午,我被一种来自母性所制造的家庭气息缓缓地裹挟着,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悸动与抚慰。
方兵出最新一期宣传栏的时候,我哥已经可以在厂里走来走去,他脑袋上的那圈纱布已经拆去了,但他的脸上依旧保留着一种大病初愈的虚弱神色。
方兵修长的身体站在高高的梯凳上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情形后来给我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并使我在很长时间里产生连续不断的美好憧憬。这憧憬使我模糊地看到未来的某一天的罗杨也会以一个美好的职业女性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当然,方兵的出现对我和对我哥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
那天上午,当我路过门口那块板报栏的时候,我看见方兵正站在那条梯凳上,阳光下她的身体向上拉长,细长的手臂尽量向黑板上方伸展,捏在手里的排笔正在用橘红色的广告色书写着规范的美术字。她下身穿一条浅灰色的及膝制服裙,臀部很招摇地凸现出来,由于脚尖踮起来,这使得她的两条小腿非常舒展挺拔,腿部肌肉和脚踝处的弧线丰满而又圆润。而上身的短袖的确良衬衣正好束在腰间,从身后看胸罩的背带若隐若现,短发蓬松而又精致,整个背影充满青春光泽。我得承认一个事实,有关方兵身体上所充分绽露出的女孩气息,许多年来几乎占据了我的个人的审美情趣空间,这跟爱没有关系,但它无时无刻深深影响着我对一个女孩的美的判断。有些时候我甚至暗自希望她和罗杨能合二为一。
这时,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些不很连贯的脚步声。我当时深深地为方兵工作时所表现出的不俗和美感感到惊讶。事实上,我对她一无所知,我只知道她是厂工会宣传科的人,和我爸同在一个单位,她上班的时间不会太久。当她同那些人一并来家中看望我哥的时候,我才开始注意到她的,而且,我能真切地感受到我哥在见到方兵后眼神中所流露出的东西,同他以前与别的女孩在一起的感觉完全不同。我哥虚弱的目光中有种闪闪跳跃的光芒,以前他在林秀秀面前从来没有表现出这样的激情与渴望,相反的是他对待林秀秀的态度从来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换句话说他从来没有真正在乎过那个女孩对他的情感。我知道,我不应该总拿林秀秀反复做对照,特别是对于一个已远离我们生活的人,对她我应该保持必要的沉默。但是,我想说明的就是发生在我哥身上的变化。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想他这次一定是喜欢上她了。


24.因祸得福(4)
我转身时我哥正朝这边走来。就在我要离开时,我听见身后的发出的一声轻微的惊叫,我清楚地听到某个物品从很高处落在水泥地面上。我故意装作没听见并扭头走开,其实,在我听到那个叫声后我很想转过身去,但我已经看见我哥走过来了,他走得很慢,脚步迈得很稳健,而且,他的双手背在身后,这一点,他的确是很像我爸的。
我朝相反的方向走去,但我已经听见身后方兵的声音,因为我哥恰好走到她跟前。
她说,喂,帮我一下忙。
她已经转过身背向板报,并且用一根沾染颜料的花手指指着地上的那根躺着的排笔。
当我哥应允着上前为她捡起那只笔的时候,我感到非常羡慕,那种感觉十分难以说清。我哥捡起笔后在方兵事先预备好的一盆清水里拿手撩着水将它洗干净,然后才很恭敬地把笔还给对方。我哥不失时机地夸赞她字写得很漂亮,而且他还告诉她他正在读她送给他的那些书报。
方兵不无关心地问,你的伤好了吗?
我哥冲对方点点头,这得感谢你拿给我的那些书,要不然我的伤不会这么快叫好了!
我躲在一边,他们交谈的声音并不大,事实上他们只说了几句不关痛痒的客套话。方兵面对着站在她下面的人时,我正好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她的正面。白衬衣里她的一对胸脯在阳光下显现出与众不同的优美曲线,系在腰际的衣襟和裙子之间自然地形成一圈窄小的过渡地带。她的身体因此生机勃勃,而罗杨在这方面依旧只是以一个中学生的模样呈现在我面前的,她的身体过多表现出的是孱弱和娇小,没有太过成熟的韵味。而且,我跟罗杨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的接触从来没有涉及到那些敏感的部位,至今我对她的身体依旧保留着相当朦胧的印象。
方兵却不一样,尤其是,当我发现她的胸脯在衣服里颤颤欲动时,我感到嗓子眼里一阵发紧,有一股很奇怪的热量倏地钻进身体里。我看见自己的影子在阴暗处颤动起来。我感到一阵惶恐,我发现自己对方兵的感觉渐渐变得不再单纯,我甚至有了某种深深的罪恶感,而且,生理上突然萌生的悸动使我产生了一股与他人抗衡的力量——那里面包含着原始的侵犯和掠劫,或者类似中世纪欧洲贵族之间的为情决斗。
准确地说,我的那种奇特甚至于古怪的想法完全是针对我哥而来的。很久以来,特别是林秀秀死后,我总是提醒自己像我哥这样的家伙并不配得到任何一个女孩的青睐。
此刻,我的妒意油然而生。
当我哥确定了自己新的爱情目标并成天忙于追逐女孩方兵的时候,我跟罗杨正好可以保持着非常平静的关系,这个假期我们毕业班的同学有许多事情要做,因为等新的学期开始时,我们一班同学将要分道扬镳,有人继续升到别的学校读完高中再考大学,有的将离开这座城镇到外地上中专或技工学校,或者,还有人从此再也不用上学而是回家待业。我报考的是中专,理由有两方面,我真的不想在这个地方继续待下去了,我必须要对我过去的生活有所摆脱,另一方面来自家庭,我爸希望我能选择一条捷径,至于将来的事情完全取决于我的努力。
我一直不是一个合群的人,中考一结束我就基本上脱离了学校和人群,我甚至在想即使考不上学,我也不想再让自己坐在该死的子弟学校里了,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下辈子一定不在这样的地方生活。
黄河从我们这个城镇的西北方向蜿蜒流过,荒僻的河滩上生长着矮短的红柳树和大片大片的芦苇,河边的浅水处卵石斑驳地躺在上面。我一直想约罗杨到黄河边去坐坐,那里距离小镇不远,骑自行车十来分钟就可以到达了。更小一些的时候,我和四孬夏天经常徒步到这里玩水,偶尔还能在芦苇丛中摸到几枚野鸭子蛋,然后用泥巴将它们挨个糊了,在地上燃一把干芦柴,把糊好的鸭子蛋放在火堆里烤,过一会儿便可吃了,味道十分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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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因祸得福(5)
这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约罗杨来到这荒无一人的地方,那时正值傍晚时分,铁锈一般的红色在天边静静地浮动,水面上荡漾着均匀的金色波纹,鸟儿在芦苇丛中窃窃私语。我和她并排坐在岸边的沙滩上,沙子在身下暖哄哄的,靠近脚边的地方一层层微浅的水波上下动荡着。我们都脱了鞋,赤脚静坐,眼看着天边的赤红色消失殆尽。
罗杨很执着地用两只脚轮番踩踏着靠近水边的潮湿的沙滩,经脚踩过的沙面立刻晃动起来,从下面浸渗出大量的水,沙面在她的脚下仿佛是一面古铜色的镜子,而且,愈来愈大,那面镜子逐渐向周围扩散,上面有罗杨和我的影子,虽然模糊却显得异常古典。
之后,晚霞将要消失,水流的声音清脆悦耳。我和罗杨顺着一条崎岖的沙石小道向河边的防护林深处走去。我们彼此手拉着手,赤脚在沙石上摩擦出很嘈杂的声音。在这样阒无声息人迹罕至的地方,哪怕任何一点动静都显得多余。我们只是毫无目标地缓缓潜行。正是日落风息的时刻,我们的行动或多或少惊扰了栖息在林中的鸟儿,它们在我们的脚步声中频频飞起,但并不飞走,只是在距离树林不远的上空来回盘旋,发出尖锐的叫声。
这时,我们透过树林可以看见闪烁不定的河面,金黄色的河水平静无痕地在我们面前展开,而我们终于到达了一个更为幽深的地方,这里似乎从来也没有什么人来过。我和罗杨彼此身体紧靠着,而我已经不再满足于两人的并排站立,我轻轻地扳过她的身体,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若有若无地抗拒着这种亲近。她甚至不再看我,有意将目光耷拉下来,神情若有所思。
我让自己的双手揽住了她的腰身,我感到她的浑身有了一种异样的变化,她只是由于如此紧距离的相对而感到不适。我的手臂环拢的空隙越来越小,最后,她拘束地将自己的两只手放在我们之间。当我将她完完全全拥住的那一瞬间,我清楚地听到一声微妙的惊慌的叫喊。
我们回去吧。
她的呼吸急促起来。
我说好。
但是,我们都站立不动,她的额头紧贴在我身上,她的柔弱与娇小使我想入非非。我的脑子里仿佛又出现了那个站在梯凳上的透射女人韵味的身体。那种亦真亦幻的图象使我忽然变得手忙脚乱。我的那种近乎疯狂的欲念和行为脱离了我的实际年龄。
我大概用了一个十分野蛮的动作很粗鲁地吻住了她。我的强烈的有些病态的行为一定激怒了她,但她在我的猛烈地无法遏止的亲吻中几乎同时丧失了挣扎的欲望。
她的嘴唇湿热颤动丰饶而又绵甜不决。我让自己的嘴唇长时间跟她的粘在一起,我们似乎再也不能分开。令人深感惶恐的是,当我和她的身体接触到的时候,我的那里竟然坚硬如铁。这种坚硬与我们的亲吻显得格格不入甚至大煞风景。我暗自恼羞着但根本不能让自己停止。我忐忑地以那种可耻的坚硬顶向她的柔软的腹部。她的腰腹只是无处躲藏地扭动着。她的嘴始终紧紧地闭着,她的眼睛也紧紧闭着,她的面部表情痛苦而又绝望,但这痛苦和绝望中又无时无刻透露出一股浓稠的哀婉之美。正是这种浓稠的哀婉激活了我。我们的身体在她的近乎压迫的扭动中紧贴在一起并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如同一对可怜的哑巴。
那一刻,我的手不再是我的手,我的大脑不再是我的大脑,我的身体不再是我的身体,我的心脏已不在自己的身体里跳动。我的手更加狂妄地钻进她的衬衣里面,但我一时又不得窍,那只很小的胸罩客观上阻挡着我单刀直入的渴望。在踌躇之间,我的耳畔传来了河水一次次吻上岸的声音。我在水声里仿佛又看到了那些梦中常出现的大片黑色,此刻,它们正给我注入汹涌澎湃的激情,使我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
她的身体已毫无反抗能力,或者说由于无力的反抗而使得她出现了某种近似于痉挛的生硬和颤栗。我太笨了,我相信我那时的动作一定愚蠢至极。后来,在我感到万分绝望的时候,那只胸罩竟然自动开启了,我的手仿佛是在极度的黑暗中触摸到一线光明。那光明来得太突然了,我只能争分夺秒。我的手指如同掬住了两只活泼而又慌张的蝌蚪,它们比我梦中的蝌蚪还要光洁细腻。它们在我的手指间颤栗,激昂,游动,仿若随时会从她的胸口处飞弹出去。我想更清晰地看看那双娇小玲珑的蝌蚪,我的脸已经贴近了它们,我感到那里滚烫如火,似乎能让我燃烧起来。在这种陶醉的痴迷中,我依稀闻到一股淡淡的母乳的芳香,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与惯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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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因祸得福(6)
当我的双手抚在她尚未完全饱满起来的温暖的胸脯上时,我变得那么自信和果敢,我的心中不再有一丝的恐惧和焦虑,我的眼前看不到黑暗(那些大片大片的黑色已经从梦中悄然消失),只有光明从她微闭的双眸和嘴唇间流淌出来。
但是,那种梦幻霎时破灭,她猛地睁开眼睛,她的瞳孔中透射着委屈与惊厥。她像对待一个无赖那样推开我并用自己的手臂紧紧地保护住身体。美丽的蝌蚪不见了。它们隐匿在黑暗中。与此同时,我强烈地感觉到来自她躯体内的颤栗。我看到她泪眼婆娑地站在我眼前,任凭我做什么她都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呜咽声中。而我对她突来的悲伤与战栗毫无计策。
我的那里顷刻间消沉下去,那种坚硬的感觉不复存在。我觉得自己的内里突然空茫起来。那种原始的冲动和焦虑突然被束之高阁,我成了一只空空的壳,随时会从地上飘了起来。我不知道该对她做些什么。我惟有将她轻轻地拥在怀中任凭她嘤嘤的哭声埋葬我所有的冲动和慌张。
如果不是她的泪水最终将天幕的那抹夕阳湮没,我可能根本无法从梦境中苏醒。如果不是觉得她的泪水那么咸涩淋漓,我可能会认为从那一时刻起我的生活不再是一场梦,不再是一次转瞬即逝的青春做伴,甚至不再是聚散离合的一次短暂悲欢。
……然而,夏日河边的美好时光瞬息万变,霞光在林中悄然落尽,此刻,树林,沙滩,天空,以及汩汩流淌的河水完全融为一脉一色,天和地之间似乎没有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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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病 人(1)
十六岁这年秋天,我终于可以如愿以偿了。我乘上一辆绿白相间的老式长途汽车,离开了吴忠汽车站,我忽然回头,发觉身后这座西北小城正伴随着车体的颠簸,在玻璃窗外激烈地抖动起来,它看起来更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萧瑟的秋风里泪眼婆娑。透过雾一样飞扬的尘埃,我发觉往事变成一群闪烁的飞蛾,又如一道诡谲的彩虹,正朝着我明亮的双眼蜂拥而来……那一刻,我竟突然感到惶恐起来。我掉转头紧闭双眼,不让泪水流下来。我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许多年来,我不是一直都在梦想着这一天快点来临么!的确,这一天的来临远不如想象中那样完美,它甚至苍茫的有点像黄土高原上骤起的狂风,风里有种叫做沙砾的东西凶猛地击打着我的脸,让人无法躲闪。那些旧时的风几乎吹残了我所有的梦。我能看见的仅仅是一只鼓鼓的行囊,正很有形状地落在我孱弱的肩头,或者,我觉得它更像我多年来积蓄的所有泪水和忧伤。此刻,我依然背负着它们,我的脚步蹒跚心情沉重,我不知道自己将要走到哪里去?我不知道我梦想中的所有轻松与欢快叛逃到什么地方去了?
一切都像是老天爷安排好的,我将要离开了这座西北小城,到遥远的南方去读书。也就是说,我中考时的成绩还算理想,我的名字在榜上排在很多人前面。读书也许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但它可以让我离开并开始独立。我爸那些天看上去脸色不错,逢到熟人的时候会用很爽朗的声音跟别人寒暄两句,有时还夹杂着意义并不明确的笑声。我爸有必要站出来承担一下教子有方的美誉。这种情形以前并不常见。我要去的那所学校离我们这里很远,远得我几乎对它没有丝毫地理概念。我只知道它在遥远的南方。据说四孬和蓝丫他们曾去过,并从那里带回了电子表和港衫。
我还记得当时那所学校的一位专程负责招生的老师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前,他的到来在我们厂里掀起了一次不小的波澜。我爸在那一天里显得格外兴奋,虽然天气很热,他毅然穿得十分整齐,表情严肃,而且没有忘记将外套的风纪扣系好。他和那位操南方口音的前来家访的招生员在房子里进行亲密交谈。他们的谈话涉及到我未来的前途和南方的生活习惯。在我的记忆里,这是我爸一生中最为看重的一次交谈,甚至超过了我被某学校录取这件事本身。很长时间我爸都沉浸在由这次特殊的谈话所带来的激动和神圣之中。
考分公布后一班同学即作鸟兽而散。我们中半数以上的人当场宣布他们自由了,因为他们再也不需要成天坐在该死的教室里有口无心地混日子了,念书对于他们而言已成为过去,他们可以混迹在成人世界的某个角落中继续过那种寄生的生活,运气好的话爹娘老子可以为他们找到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当晚脱去学生装,第二天便可以人模狗样地坐在一间办公室里喝茶读报纸了。
当然,那不是我的生活方式,我所选择的对我当时的状况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我不在乎将来会怎样,或要面对些什么,我只是在内心深处执着而迷茫地追逐那种为我所不知的逃离中的生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迫切地想离开,离开这里的每一个人和每一张面孔。虽然,此刻过去那些让我讨厌过的面孔看上去并不那么糟糕了,甚至莫名其妙地增添了一些妩媚和慈善,但我并不敢正视它们。在这些面孔前我时常感到自卑和怯懦,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份自卑和怯懦在一段时期里竟然变为我一次次暗中下定决心的勇气。
我要逃离这个地方。
我要让自己学会义无返顾。
我别无选择。
那是我最后一次的返校,同学们稀稀拉拉地聚集在学校里,有一半的学生缺席——他们根本没有必要再来,此刻他们已经坐在某间充满茶香的办公室或机器轰鸣的工厂车间里。而我们中的少数人正在谈天论地,挥斥方遒,然后相互交换赠言。我始终是沉默的大多数。对于我所取得的好成绩包括老师在内的绝对多数人都表示费解,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并不是一个勤学好问的家伙,而且几年里各门功课成绩似乎平平,没有出类拔萃过。我原谅他们对我曾所持的鄙视和偏见,因为我看上去的确不属于那类书呆子,我的样子甚至更接近或等同于一个混混,比如四孬这样的家伙——近墨者黑吧。


25.病 人(2)
我不应该轻易忘记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当我和罗杨整个早晨被我们的老师罚站、并无条件接受来自每一个人的诘问和发难的那一刻。那时,我多么希望他们能饶恕我们——尽管我一直近乎固执地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我只不过是陪自己喜欢的女生去探视她远押在外的父亲,此外,我们真的没有做错什么。如果我们真的做了什么,我渴望并且不逃避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又真的应该感谢那些伤心的往事,这样说必定是很有些矫情的成分,不过在某种程度上它们的确让我清醒。从那时起我学会了沉默寡言,学会了静下心来一门心想自己的事,甚至连我爸他们都认为我真的快变成一个哑巴或聋子了。
当然,我永远也不会忘却那些日子里自己成天耗子一般躲在冰冷的水泥管里啃书本。那时,我的私人空间充满阳光和温暖,我的身后常有大头那样忠心的伙伴跟随。在那些短暂的快乐时光里,阳光驱散阴霾并仁慈地照射到水泥管口上,那是一圈浑圆的光亮,凝聚,强烈,更像是太阳的化身,它的出现让人感到异常幸福。
但是,有一个人我始终对他怀有至深难忘的亏欠。那就是教我数学的温老师。特别是当我得知自己的中考成绩里数学分数最高的时候,我的那种难以言说的羞惭快把我折磨疯了。我想自己永远无法偿还他曾为我所做的一切,尽管我那时并不能接受他的所做所为,我甚至避他惟恐不及。现在看来,自己当初该有多么愚蠢,看看我都对他做了些什么啊。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
返校日这天罗杨也来了。她没有跟我说话。我看见她跟几个女生在一起不时地聊着什么,她的表情始终很平静。那些女生大约是说到了我的什么,她们正转过头冲我这边发出甜甜的笑声。说实话,我很不习惯那种意义极其不明确的声音。
而她却始终没有看我,我知道她在有意回避。在她的脸上,我找不出那天我和她发生在河边的一幕。我当时想我们真的就要在此分手,从此天各一方不相往来了。我为这种突兀的想法暗自神伤了许久。我心里明白即使走到再远的地方,她也是我惟一不能割舍的女孩。
以至于以后,当时光的锋芒撞倒旧日沉默的墙壁,我走进往事的废墟中,我几乎已不可能再捡起那些被时间所遗弃的枯枝败叶,但我却依然能清晰地看到她身体中所表现出来的令人心痛的安之若素——那是由于长时期的坚忍所至。时光如水将一个少女打磨成一枚永远沉寂在激流中的光洁美丽的石头,只可远观,石头在沉稳与坚忍中逐渐失去韶华。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临池羡鱼,可我一直都想从那激流中打捞起那块令人伤感的时光之石,但我渐渐明白,我大概永远也做不到了。我离水越来越远,而她却在水一方。
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罗杨将要和我分开,一方面她要照顾她妈,另外她想继续读完高中将来考大学。
等班里同学散了后,我单独去找温老师,说心里话,我或多或少还是有些怕他,那种感觉非常奇妙。事实上,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后,温老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已经有所改变了,尤其是那种令人不适的亲密感一下子减弱了。
那天,我坐在他的宿舍里,这还是从那以后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跟他交谈。他对我取得的好成绩表示了由衷地祝贺,他说看来我真的没有看错你啊!他的这句话让我感动了很长时间。我发觉他的样子比几年前更显得清瘦,头发也濒临斑秃,眼镜片似乎加厚了一倍。我们谈话的过程中他几次将眼镜抹下来用手背轻揉自己的太阳穴。当然,温老师说话的声音还是那样,缺乏某种阳刚之气,但这时我完全能接受他了,我知道那是父母给定的,是天生的,我们之所以厌恶他完全是误解或者是我们过于幼稚。而且,他本人为此也曾痛苦过。
其实,那天我一直很冲动地想向他承认过去的事情,可每次话到嘴边就不知道该怎样讲了。在我准备离开之际,我们之间有一次十分亲密的握手,当他那只显得皴涩的手握住我的时候,我忽然感到热血涌动。温老师说到了外面要继续好好学习,不要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说着,他的另一只手(左手)轻轻地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两下并停留下来,在那一刻,我再也无法让自己的眼泪刹车,它们无比惭愧地顺着我的面颊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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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病 人(3)
我带着呜咽的声音嗫嚅着,温老师事……我……我变得哽咽无语了。
后来,他掏出自己口袋里的手绢递给我,在我用它擦去那些泪水的时候我想他早就知道那件事情了他在内心里悄悄地原谅了我的无知并一如既往地把自己的知识无私地传授给我们每一个人。
那时,我强烈地感受到被人默默原谅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曾被自己丧心病狂伤害过的人永远保持着沉默和待人友善。
我答应到外地会给他常写信的,他听了很高兴。可后来我连一个字也没有给他写。我知道,我是何等的自欺与欺人。这就是我的悲哀吧。
接下来有很长一段闲散的时光需要打发,因为距离录取通知单下来还要些时日。我开始为自己打点行装,事实上我对出门远行毫无方向,我只是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然后装模作样去整理那些过去念过的书本。那种心情十分寂寥,似乎在默默地同过去的时光一段一段告别,同时,对未知的前程感到陌生而又憧憬。
这种时候家里通常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有大量的时间用于沉思默想,至少暂时不会有人来搅扰我,使回忆中断。我独自坐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四面的墙壁很险恶地将我围住,使我感到窒息。长久以来,熟悉的阳光在这间房里已形成了某种格局,仿佛非常适宜于孤独和寂寞在其间自由穿行和生长。
我已经很久没有再去过那片树林,但这个夏日的黄昏我仿佛被某种神奇的力量牵引着一路前行。这是一个彩霞满天的黄昏,树林尽披着水红色的光泽,风在林中自由穿行,使得那些光灿灿的树叶在我耳边发出轻微的呼喊,像是有许许多多的童声在低低哼鸣。一旦踏进这林间小道,我的心神便虚飘起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来,或者,来这里做些什么。我只是痴呆地顺着覆盖着零散树叶的林荫小道一路潜行,在树林的深处,那块空地已然野草丰茂,其间开遍了各种花儿,看样子很长时间没有人来过了。自从那年林秀秀的事情发生后,那些晨练者已更换了场地。有人多次在这里听到悠长的歌声,但它跟哭一样哀伤,他们普遍怀疑这个地方有鬼。我的乍到使得那些寂静惯了的鸟儿警觉地喧闹起来,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林中飞舞,仿佛在向这林中树神通报我的到来。
我很容易就找到了那棵树,它似乎更加茁壮,并且在根部生出了一丛新枝,若是在冬天我更容易辨认出它的每一处枝节,那上面有一个非常结实的三角树杈,林秀秀大概就是在这里用我哥送给她的红纱巾结束了她年轻的生命。沉默片刻,我又径自来到厂区外面的那片宽阔的空地上,当初我和大头经常并排坐在这里的一根巨大的水泥管里。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段特殊的时光,在那种像洞子一样的冰冷的空间里,我跟大头亲密无间,我们把友谊最大限度地封闭和保护起来,大头的心地是那么的单纯和善良。
那些水泥管早已经被工人们埋在地底下了,似乎连同往事的痕迹也一同被埋葬了,也许只我还清楚地记得,曾经确实有两个男孩在这里度过许许多多个甜蜜而又枯涩的黄昏。我若有所思地在草地上坐下来,我不想那么快就回家。后来我索性躺下来,身体紧贴着大地,我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霞光里有一只大大的脑袋正浮现在我眼前,夕阳的光辉笼罩着那只圆圆的脑袋,看上去暖融融的,连同那两只大大的耳朵都闪闪发亮了……大头正慢慢地朝我走来。
那天,我究竟是什么时间回来,或者,我是怎样回来的,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只记得自己当时几乎寸步难行,我在草地上躺了很久,而且,我大约是给睡着了,我独身在野外睡着的情况和经验之前从来没有过的。熟睡中的晚霞一片赤红,天空也是赤红色的,当风声完全停歇下来的时候,大头出现了,非常清晰和自然,仿佛我们俩事先约好了要在这里见最后一面似的。分开来那么长时间,此刻与他再度相逢,我感到异常激动,但他却很平静,跟过去一模一样。


25.病 人(4)
那时天色已晚,赤红色完全在我眼中消逝,除了大头以外,我什么也看不见,好像他自身带着某种光亮。我们又席地而坐,我们之间始终有一段发着光亮的距离,它总是在我很冲动地想过去跟他握手或抚摩他圆圆的脑袋时闪烁着令人晕眩的亮光,使我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坐在原地。尽管我们面对面坐着,但我们谁也不肯谈及过去的那些事情,只是倾诉现在和畅想未来。对于大头来说,前世似乎已经注定并永远地成为过去,而最重要的似乎是他的来生。当夜风再次吹来的时候,我们之间便出现了一簇幽蓝色的火焰,这和我记忆中的火的颜色完全不同。火光照亮了我们彼此的脸,奇怪的是,大头的脸在火光中没有丝毫明灭变化。
后来,我抬起头看到了西边天空中的一颗星正一闪一闪的,大头用手指指着说,快看,那就是启明星,它是来叫醒你的(他的表达非常流畅,一点儿也听不出有什么毛病)。然后,他站起身来,我才发现他依旧穿着那年春天他穿过的那身衣服,胳膊肘和膝盖上还补着四四方方的大补丁。我急忙起身,想拉住他的手再好好看看他。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就是触摸不到他,我和大头之间永远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闪着奇异亮光的距离。我根本不可能跨越。这或许就是生和死之间的距离。
大头意犹未尽地说,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大头的说法非常亲切,如同我们还会随时相见。之后,他就像一阵清风那样掠过树稍不见了。大头的离去使我备感神伤。我依旧躺着不动,我期待着他能再次出现并与我交流。我不知道与他的邂逅是靠近还是远离。后来,我是被一种前所未有的清冷激醒的。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周身酸痛难忍,身上的衣服和头发湿乎乎的,脸面和手臂上落了一层薄霜似的的水珠。
等我醒悟到这次可怕而又诡异的经历时,已是若干天后的事情。那片空地依旧被一种悲剧的气氛所覆盖并不停在我长时间的昏迷中来回闪现,那里对我有着巨大的甚至不可思议的诱惑力。我在噩梦里若出其里,与不期而遇的伙伴重逢。当黎明我被冻醒时,刺眼的阳光已经穿破茂密的树叶直射我的脸上,但我忽然感到不安起来,或者,我脑子里所出现的情景只是一场梦,除了梦又会是什么呢?我根本说得清楚。
几天以来,我一直躺在床上,水米不进。身体的温度超过了任何可以想象的灼热感。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或者,就要死了。高烧和昏迷时刻纠缠着我的身体,他们谁也弄不清楚我究竟是怎么了。
我爸他们甚至根本不知道我彻夜未归的事实,他们看到的只是一具遍体滚烫的身体在床上翻滚,在极度的昏迷中时有挣扎,嘴里不停胡言乱语。有时,当体温上升到无法容忍的程度,我会竭力在床上乱翻乱滚,手脚在空中不停挥舞。有几次我都从床上跌落到地板上,发出石头砸地般的响声。在昏迷中,我试图寻找到一丝救命的清凉,我会突然抱住一个人的大腿或一只桌子腿,然后连声呼喊救命。高烧使我的眼圈深陷,头发焦黄,嘴唇干裂,肤色赤红。
病最重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成天都塞满了梦,怪诞不经的梦,潮水一般在我的潜意识里涌动。我经常梦见熟悉或从来不曾相识的人,完全陌生的街道和人群,完全陌生的场景和时空。有时,我一个人横穿过几条街道一路狂奔,有时四孬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还有些时候一大群狗死跟在我的身后,我慌不择途,而我妈我爸就站在前面,还有我哥,他们冲我微笑却袖手旁观。在那些梦里,我又重新站了起来,我开始跳跳唱唱打打闹闹。但是,在更多的时候,天空总是铅灰色,人们都是冰冷的面孔,每个人都像是刚从冷库里走出来的,就连罗杨也是。在梦里,她一句话也不对我讲,总是远远地避开我,只有大头和林秀秀还像过去那样愿意靠近我,他们俩总是流着铅灰色的眼泪。
我被他们强行灌下去大把大把的阿司匹林和柴胡之类的退烧药片,两只屁股由于大量的注射已经可怕地浮肿起来,当我平躺着的时候,后背几乎挨不到床上。为了让我尽快退烧并解除我的痛苦,他们用一根很长的细塑料水管将自来水引到床上,水管的一头被扎死,上面用针头戳了无数只小孔,清凉的液体就是通过它们喷射到我的脸和身体上的。我当时的情形更像是一株垂死的植物,而且价值不匪,他们希望我能在不断的浇灌中长出新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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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病 人(5)
在我被高烧折磨的同时,我的意识几乎完全消失了,记忆像一片摔碎的玻璃,只是闪烁着错综而迷茫的白光。这个时候,我已经不能讲话了,长久的昏迷使我看上去完全是个死人。我更不能在床上翻滚,身体在火一样的煎熬中瘫软下来毫无生气。
他们几乎对我丧失了拯救的信心,我哥不止一次地提醒我爸,该为我准备后事。我爸并不甘心我就这么死掉,至少,他觉得我不应该这么快就死了。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上学,工作或同一个女人结婚睡在一张床上。所以,他对我哥的劝说置若罔闻。
那些天里,我爸固执地从厂里的冷库里找来了大量的冰块,每天都端回来满满一脸盆,然后,他把这些大大小小的洁白的冰块摆满了我的房间,让它们在我灼热的身体周围渐渐融化,房内温度急剧下降,已经可以看到白色的哈气。冰化成水的过程正是我飘荡的魂灵逐渐在房子里降落下来并最终回归到我肉体上的重要时期。事实上,我的生命已悬若游丝,若不是那些珍贵的冰块,我不可能有机会再来回忆这些旧日往事了。
我对我爸的感情正是从这里重新开始的,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的生与死对他来说无足轻重,他一生中只酷爱他的小号并敢于为它付出任何代价(包括一个健康的家庭和三个孩子)。正是那些晶莹的冰块在融化之时开启了我和他之间封冻已久的父子之情。那些天里我爸再也没有摸过那只他吹了多年的黄铜小号。他整天守在家里,无比悉心地照顾着病人。
在我生命垂危的时候,我爸甚至求助于那些他从来都不屑一顾的神汉或巫婆,他们轮番在我家设坛做法,我的房间里飘荡着呛人眼鼻的香烛裱活的烟雾,那些神汉或巫婆在地中间手舞足蹈,嘴里念念有词,身上穿着令人悚然的冥蓝色袍子,脸上画上怪异的图腾。每次他们都会在法事结束前宰杀一只活蹦乱跳的公鸡,他们将鲜红的鸡血涂在我的脸上,使我看上去人鬼难辨。而且,我还得喝下他们为我在法事上收到的灵丹妙药——符——一些焚烧过的纸灰。我哥对我爸所采取的这种突兀的做法几乎忍无可忍,他一回到家就跟我爸发生激烈的争执,他甚至给我爸扣上一顶可怕的帽子。
你这纯粹是在大搞封建迷信和牛鬼蛇神!
我爸并不示弱,他顾及不到那么多了,他以家长的尊严漠视我哥的危言耸听。
我爸说,你狗日的再敢惹老子发火你就给我滚蛋!
这时我哥不得不闭嘴,他又表现出自己一贯的乖戾和狡猾,他大概不想为此惹得我爸大发雷霆把他逐出家门。况且,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认真地在生产车间走进走出以行使他质检员的权利,或者,他还要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做一些考虑。
在我昏迷后的第三天傍晚,大头又一次悄然出现在门口。那时房门敞开着,但他并不立刻走进来,只是站在门口把一颗很大很圆的脑袋探进来冲我张望。大头的模样跟过去相比似乎睿智了许多,两只眼睛闪闪发亮,不再像以前那样混沌不清。但他依旧不多说话,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双手很规矩地垂下来或者跟害羞的女孩似的扭捏地背在身后。他的样子使我恍然觉得他只是站在门口等我的,他始终不肯走近半步。他的两只脚在门槛上时进时退,像随时都要离开。我努力让自己睁大双眼,我想更加清晰地看着他。但我的身体异常虚弱,我所看到的他只是很模糊的一个影子。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了外面传来的沉重的脚步声,我知道是我爸端着一盆子冰块回来了。我想告诉大头。可我的嘴只是嗫嚅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感到沮丧极了。这时,我爸已经走进房间,大头始终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而我爸像是穿过大头的身体走了进来的——他们的身体在某一时刻完全重叠,分不清彼此。我那时才反应到我爸根本就看不到大头,我之所以能够和他相见是因为我此刻正徘徊于生与死之间,就仿佛细菌之所以能侵入人体是因为自身免疫力下降的缘故。或者说,大头只是站在过去的某个时间里,因为他的样子和过去一模一样,他的浑身上下自始至终都在往下滴着水,像是刚刚从河里走上来。我依稀看到那些漫漶不经的水正缓缓地从门槛间流淌进房子。我甚至感觉到一丝清凉了。我似乎明白了大头的意图——他的这次到来就是为了把自身的清凉带给我,除此之外他帮不了我什么忙。


25.病 人(6)
我的眼泪哗哗地流出来。我爸恰好站在我面前,他正把一块用毛巾包裹好的冰块搁在我滚烫的脑门上。他目睹了我的眼泪流淌的整个过程,他为此而感伤不已。他凝视着我的时候,自己的眼圈也潮湿起来。等我爸为我抹去泪水并帮我灌下一大把药片的时候,我的伙伴已经消失不见了。他悄然离去正如他悄然来临。他的离去在我脑海中的印象如同液体的蒸发和消散。
接下来的一天深夜,我忽然从噩梦一样的困囿中挣脱出来,朦胧中,我看到一团很小的黑色东西在距离床不远的地板上爬来爬去,并发出嘤嘤的哭声,十分可怜,像是被人抛弃了。他还不会说话,只是耗子似的在地上爬动,偶尔会抬起头来,两只黑豆一样的眼珠发出幽冥的光,使人不寒而栗。当他停下来用一只稚气的手撑着身体,而另一只手油腻地伸向我的时候,我感到心惊肉跳,因为我不知道他究竟想要什么。但是,我终于借此看清了他的脸蛋,他的脸比我想象中要小,似乎只有鸭蛋那么大。我的记忆又死灰复燃了。他正是我的弟弟,我曾苦苦地在梦里追寻过千万次的弟弟。现在,他却只身一人爬进了我的房间,他那么孱弱瘦小,小得我几乎看不清他的样子。我根本无法与他沟通,他还不会说话,或者,他永远也不能开口说话。
在黑暗中,我挣扎着并向弟弟伸出手去,我一直想给他一只手让他牢牢地抓住我,或者,像捉住水中的蝌蚪那样将他紧紧地掬在手心。就在我们的手将要接触到的一瞬间,我哥醒了。他大概需要解手。骤然亮起的灯光使我无法再看到那只黑暗中向我伸过来的小手。我听到院子里传来淋漓的液体喷射在马桶里的响音,我一个劲在地上寻找,那个爬动着的影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地板上发射出的一片散漫的白光。那一刻,我恨透了我哥,我甚至怀疑是他的两只愚蠢的脚将弟弟踩进地下去了,我真想乘他再次熟睡之机爬过去用两只手紧紧地卡住他的喉咙,可是,我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大头他们相继出现并离去之后,我的病情依旧处于非常时期,许多年后当我回想起这些虚幻的情景,依然觉得恍如一场诡异的梦。那只能是一系列人病入膏肓时的噩梦。
在我昏迷的最后两天,我妈才辗转地得到了消息,她整天守在我的床边,哭得跟泪人似的。当我爸下班回来还来不及放下手中装满冰块的脸盆时,她已经泼妇一般扑过去跟他撕打在一起。我妈的表演已远不如过去那么赋予激情,更重要的是,我爸也无心恋战。正所谓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最后,我妈只好像个孩子一样一屁股坐在地上号啕起来。她的哭声实在令人烦恼,如果有选择的话,我会马上离开他们。
我妈很快让自己从无赖式的悲伤中解脱出来,然后帮着我爸全身心地投入到对我的照顾中来。我能感受到她为我所做的一切。包括她用湿毛巾每隔两分钟为我进行的全身擦拭和用一把破旧的蒲扇为我不停地带来凉爽。我妈连续两个晚上没有睡觉,眼巴巴地盯着我。她在跟死神对视。我敢打赌这是她这一生当中陪我度过的最漫长的一段时间,也是最后的一次。我能感受到这些,但我什么也不想说,我不会给他们说一声谢谢的,这些年来我学会了保持沉默和让自己坚强。哪怕是他们来求我,我也会一言不发。在我少年时期的内心中,潜伏着近似于报复样的畸形心态。
我妈的确在不停地唠叨,快醒过来吧!我的孩子!我不想立刻答应她。
第七天的早晨,我基本上苏醒了。我的喉咙里能发出一些简单的音节,干巴巴的,听来老气横秋十分刺耳,像是谁拿一把锈钝不堪老掉牙的老锯子在有气无力地距开一截生铁皮。
我还得老老实实地躺几天,高烧和大量的排汗使我弱不禁风,我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我依旧不能说话,连起码的点头或摇头都省略了,他们普遍怀疑我的脑子一准被烧坏了。我妈在我醒过来后至少又抱着我痛哭过一百次,她的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了,她上厕所都需要有人替她带路,她流下的泪水如果积攒起来可以够她自己痛痛快快地洗一次澡。可惜的是,她的洗澡盆几年前被我不小心摔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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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忠 告(1)
关于离婚的问题似乎显得有些微不足道。这段时间,家里连续出现的一系列事情,使我爸妈们能经常能得以相见。生活像调皮的孩子捉弄人,偏偏要反其意安排这对冤家碰头,这样一来倒是打破了过去那种冷战的局面。他们俩经常为孩子们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有几次因为我我妈竟然破天荒地留下来过夜而没有连夜赶回外婆家去。我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我妈奉献出一个母亲该尽的义务。
对于我将要到外地去读书的事实,我哥表现出淡淡的慌张和嫉妒,但他是个聪明的家伙,他是不会轻易对我说什么的,即便他的内心有一些不舒服,他也只是用眼神把他的不满情绪传达给我。他大概想告诉我,你不要得意得太早了。而我,根本没有必要去理睬他,如果记忆没有出错的话,我很小的时候就曾对自己宣布这个家伙在我心目中死亡了。至于有一段时间他对我造成的不可宽恕的伤害,现在,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只是过去的一次经历。我铭记,但我不再抱怨。
我大病初愈后,内心显得格外脆弱,我甚至变得有些多愁善感起来。当我终于可以走出房间感受一览无余的阳光照射的一瞬间,我忽然感觉到生命的孱弱不经,我的身体中有一股很新鲜的东西在渐渐生成并不断流动,我甚至能够感受到它们在我体内流动的声音,它们代替了过去的身体中怯弱和阴郁,同时,最大限度地给我以生的勇气,使我感受到在生命的边缘地带跋涉是多么的凶险和艰辛。那些死去的人带走的永远是坚强和纯洁,或者说,因为坚强和纯洁善良才使他们走上了不归之路。他们的离去才是一种最好的解脱和对俗世最有力的摈弃。而我们之所以还不能离开现实生活,恰好说明了我们自身的卑贱和伪善。我们不配离开。我们要遭受更多的侵蚀和创痛,最终抵达纯洁的坚硬和忍耐。
日渐变得敏感的我有一天看到方兵的时候突然停下脚步,我长时间地观察这个绽露成熟姿色的女孩。一个奇怪的想法忽地就诞生了。我走过去站在她面前,冲她笑了一下,我说你有时间吗?我想跟你谈谈。我想象不出自己当时的表情,我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是否使用了“谈谈”这样庄重的词语。
方兵一定是被我一本正经的样子给怔住了,不过,她很快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成年人的目光打量了我一下。她很严肃地用一根细长的手指指了一下她自己。
你是说你找我?
说完,她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的眼睛,她的目光像透明的水纹一样在我面前闪烁不已。但是,没等我回答她,她就突然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她的身体在清澈的笑声中有了更加美丽的弧线。我甚至感觉到她的胸脯正要向我倾斜过来。我急忙下意识地朝后退了一步。
我有点生气,她的笑声几乎挫伤了我继续跟她交谈的勇气。
你要再笑的话,我就不跟你……谈了。
哈哈——是吗?
她的笑声嘎然而止。但是,我依旧能感觉到她身体里残存着某种笑的元素,某种使我感到不平等的对话气氛。
那么,小孩你想跟我谈什么呢?
她居然对我说“小孩”,我实在厌恶这种称呼。
你记住我已不再是个小孩!
我回头朝身后看了看,有三三两两的人正朝这边走来。
可我不想在这里说……
后来我掉头撇开她朝外面走去,她似乎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选择了跟过来。我带她来到那片荒僻的树林。奇怪的是,当我决定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感到惧怕,甚至有点兴奋。
一旦走进这样一处人迹罕至的幽寂的地方,方兵就不再像刚才那样盛气凌人了,她身上的某种成年人的气息正在变弱。
当她看见我背靠一棵老树站立着的时候,她不无警惕地朝四周看了看,接着,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这时候,我发现她的神情中有种细微的慌张在逐渐生成,她在说话的时候不再轻易使用小孩这种字眼。她又往我这边靠近了几步,仿佛在寻求一种更为妥帖和安全的位置,我们彼此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的任何一个波动的眼神。这时我忽然感觉到女人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胆怯,她们几乎不能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的小圈子,在陌生的地方她们常常感到害怕并因此显得有些心神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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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忠 告(2)
你带我到这里究竟想说什么?
我依旧很平静地看着她,我对自己的平静感到陌生,按理说站在这片树林中我该紧张才对,而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变得有点紧张的却是我面前这个比我大几岁的女孩。我看到她耸起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由于起伏这个细节而使得她身体上的曲线有了一种律动不止的闪耀,她胸前所表现出的美丽颤动使我突然感到微喘并且一时不知从何说起了。
再不说我可要走了。
她很有些不耐烦。
……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她摇头。
那你知道发生在这片树林的事情吗?
大概知道一点,这里以前好像死过人。她在说死过人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声音多少有些颤了。
我没有接她的话,而是很突兀地说出了我哥的名字。
林秀秀就是因为他才上吊的!
显然,方兵对我的说法,特别是我说上吊时刻意加重的语气使她惊慌了一下。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她的质问明显透出愤懑。
方兵的表现使我变得轻松起来,刚才那种由于她身体的某种诱惑所带来的意义不明确的不适感倏地消失了。继而,使我陡增了跟她谈话的勇气。
你们谁都不会知道!可我知道林秀秀其实就是被他害死的!
我的情绪忽然高昂起来。我为自己终于在另一个人面前说出深藏在内心已久的猜想而感到无比惬意,尤其是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正是我哥最新的追求目标。
方兵的阵脚似乎完全被我打乱了,或者,她认为我所说出的一切对她而言毫无意义。
她说这跟我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你这小孩……
她一定是有些慌不择口,但这次我没有因为她使用“小孩”这样幼稚而突兀的字眼而生她的气,相反,我为她的恼火而感到得意和轻松。
后来,在她心事忡忡地即将离开的时候,我大声说你最好当心一些,他看上你了!
方兵在听到我的喊话时稍微停留了一下,接着,她头也不回地走开了。我看到她的臀部在我的视线当中一扭一扭的,那种富有节奏和韵味的扭动在阳光中闪闪发亮,使我竟有些留恋不舍。我觉得自己不该对她讲这些的,我和她该安静地坐下来,坐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面,然后谈论一些完全不同的话题,比如,有关童年的记忆,有关自己的成长或身体的秘密等方面,我们甚至还可以在林子中安心地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拉着她的手在林中奔跑或者去捉一两只绿头蓝眼的蜻蜓,这样也许会更好一些。至少,我和她不应该像刚才那样乏味无聊而又一本正经。
我到如今也弄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跟方兵说这些无聊的事,我时常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我觉得自己的内心潜藏着某种巨大的阴暗。我究竟想达到一个怎样的目的?我恨我哥吗?或者,我想替死去的人申冤报仇?还是,我为了自己?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我那天没有说这些话,情况会不会完全不同?我真的不知道我哥会因此走到那一步。我完全低估了方兵对他的意义。
那天晚上我做了如下的梦:眼前是一个非常隆重的婚礼场面,最先出场的新郎是我哥,他穿得跟电影里的姑爷们一样体面,长袍马褂胸前佩带大红绸花,黑色的礼帽代替了他的鸭舌帽。厂里的老老少少都来贺喜。我爸脖际间的风纪口扣得很紧,这使他颈部青筋暴露,他的脖子很僵硬地在人群中扭来扭去,频繁地跟那些平庸的笑脸打着招呼。后来,一阵鞭炮声从外面传来,我哥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他在众人的簇拥下出门去迎接他的新娘。惟独一只八抬花轿停放在门前,抬轿子的人已不知了去向。我哥已顾不得许多,喜笑颜开地去揭轿帘子。而我分明看见坐在轿里的人是林秀秀而不是我哥要娶的方兵,尽管她的脸上蒙着一块红色纱巾,我一样认出了她。我哥一定是被喜事冲昏了头,他竟然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她抱了起来,就在他欣喜若狂地迈过门槛的时候,我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哥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抱在他怀里的人重重地落在院子里,发出沉闷的声响。人们围上去,竟发现地上只有一块裹着红纱巾的石头……而我哥,满面都是血,鼻粱骨也摔得粉碎……我在人群中寻找并不停呼喊她的名字,可林秀秀真的消逝不见了……


26.忠 告(3)
后来,梦境中断了,我似乎被人狠狠地踹了一下,我睁开眼听见我哥愤怒地嚷着,你再他妈的说梦话就滚到外面去。
一些怪事接踵发生。有一天早晨我爸推着车子刚一走出院门就哇哇地嚷了起来,因为他的脚正好踩在门口的一摊粪便上,我爸气愤填膺地简直就要从地上跳起来,他一面破口大骂,一面返身走进院子,在门口他将那双沾染了秽物的鞋脱下来。那一整天我家的院子里都弥漫着那种令人做呕的臭味。
接下来的一个中午,就在我们淡忘了刚刚发生的那件龌龊的事情时,我们家门上又出现了一顶破烂不堪的绿军帽,用一只图钉钉在门板上,那帽子同样散发出一股腥臊的气味,几只苍蝇落在上面忙碌着。更有意思的是,那天我们家的门锁怎么也打不开了,如同锈死了一般,钥匙怎么也捅不进去。那天中午我爸和我们表情怪诞地站在自家门前,仿佛走错了地方似的面对黑色的锁头长时间发呆。我哥只好从外面请来修锁匠。那师傅像个间谍似的对那把锁捣腾了半天,最后他说砸了吧,锁孔里好像给堵进了什么东西。
面对这些令人恼怒而又毫无防备的怪事,我爸终于忍无可忍了。他的脸气得又青又长,下巴颏快要从脸上掉下来了,两只眼珠鼓鼓的往外凸着,似乎喷着火。
我知道是谁干的了,我非要去找这个王八蛋算账!
那天,我爸独自一人去找瘸子刘庆福。
我爸离开家后我哥很神秘地骑走了他的自行车。我哥这阵子的行动的确变得有些神秘。我从窗户里瞥见他小偷一般迅速消失的背影和戴在他头上的那顶咖啡色的鸭舌帽。我一直觉得他戴帽子的样子十分滑稽,帽子之于他绝对是种道具,就像此刻他神秘地骑走了我爸的自行车。
我爸做梦也没有想到,当他凶恶地闯进刘庆福家里的时候,突然被眼前的情形怔住了,他看到一张苍老而又龌龊的面孔沉浸在房内的阴暗中。房里的人正仰坐在椅子上手里抱着一只酒瓶独自畅饮,瓶里的酒下去了一多半。我爸走进去的时候,立刻被一股浓烈的酒气包围起来,同时,那种霉腐的阴潮气息使他几乎想一吐为快。
刘庆福那张瘦削的脸完全被疯长的胡须遮盖了,一些由于酒精刺激所表现出的赤红色在胡须丛中闪闪发光,当他用极其浑浊而又迷醉的眼神盯着我爸的那一刹那,我爸感到了某种前所未有的震惊。接下来,我爸渐渐地平息了内心的火焰,或者,当他目睹了眼前这一情景时,特别是对方望着他时的迷茫与空荒的眼神,他心中窝着的那团火莫名地被来自阴暗中的力量所覆盖了。我爸忽然由一个气势汹汹的入侵者变成一个温和而又不合时宜的拜访者,尤其是,他要面临的竟是这样一个令他感到手足无措的醉鬼,同时,在他看来他还是一个既可恨又可怜的瘸子。
我爸只好选择无聊地坐下来,为了找到一处可坐的地方,我爸像一名忠实勤快的奴仆那样将一些恶心吧唧的杂物一件件挪开,然后他才很规矩地让自己勉强坐下来。
后来的情形大致是,我爸想劝刘庆福不要再喝酒了,但喝醉的人很难接受别人的意见,他所表现出的倔强令我爸简直无计可施。两个男人在酒瓶问题上发生了孩童般的争执,当然,喝醉的人永远斗不过清醒者,酒瓶最终被我爸得到,瓶子里的剩酒大概全部装进了我爸的胃里。
我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喝那瓶里的酒,就像他不知道自己原本满腔的愤怒跑到哪里去了一样。
我只知道我爸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像一张薄纸片那样飘飘荡荡走进院子,他的身影在墙和地面之间长时间地晃来晃去,而他的脸在薄薄的月色中透出深红色的光亮,使人感到某种久违的亲切和温暖。
他的安静与沉闷异乎寻常。他没有像我们小时候那样大喊大叫,没有骂人,没有动手打我,他甚至只是泥巴一般瘫软在床上,他的十根手指慌乱地颤动着。当我为他脱掉脚上的鞋时,他已经沉沉入睡,间或发出浓浓的呼吸和不知所云的呓语。


26.忠 告(4)
此时,他看上去更像是我们的爸爸,更像一个已过中年的男人。当我长久凝视他熟睡的样子时,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过去,看到了我们一家罕见的一次大相聚,我甚至听到了我爸那只熠熠闪光的小号所发出的悠扬的声音。我觉得这一切不再那么刺耳。
第二天一早,我是被惊醒的,我听见我爸又狮子一样在院子里怒吼。
我的车子呢?你们谁动过我的车子?!
我爸走进我们的房间时我看到我哥像一只慌张的兔子从床上跳起来。显然,他的脸上还残留着昨夜月光的浪漫颜色尚未褪尽。看来,那是一个温馨的约会,是在电影院?还是在马路边的一片幽寂的树林中?我不得而知。
事情就是这样,我哥正是在昨晚弄丢了我爸也是我们家那时惟一的一辆自行车。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过失。我已经为我哥犯下的错误两股战战了。
令我惊讶的是,我爸竟跟换了个人似的,刚才的吼叫像不是他所发出来的声音。他居然没有动我哥一指头,如果放在从前,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我敢打赌我哥至少要为此鼻破血流的。我爸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会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愤怒样子。之后,我爸倒背着手走出清晨的院门。
那一瞬间,我清晰地看见清新的阳光穿过院门照射进我家的院子里。阳光真是很好,我很久没有注意过清晨的第一束阳光。
几天之后,录取通知书就下来了,我爸拿着它的时候脸上晃动着一种很陌生的光亮,他好久没说一句话,只是静静地盯着它反复看着,像是在辨别它的真伪。
我无法想象通知书对于他会是怎样的感受,我能够想象到的有两层含义:一是我即将要到一个他想也不曾想过的大城市去读书,这是最令他欣慰和激动的,这使他感到荣耀;另一方面这也将意味着一笔不少的生活费用要按月支付给我而且期限是四年。
我爸长时间静默着,他的内心肯定是复杂而难以名状的,但他最终留给我的竟是他难得一见的笑容,是那种权衡了生活之后而又果断做出抉择的笑。对于我爸这次乍现的笑容,我至今依旧时常感到虚幻而又温暖。
那段时间我有很多事情要去做,比如转户口、办粮油关系、到学校提档案,还有师生之间简洁的离别聚会等等。这些事情大多都是我爸领着我东奔西走地去办理的,在这个过程中我爸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和耐心使我感到受之有愧,有时他甚至为了尽快将手续办妥不得不低声下气地给那些办事的人递上一根烟并及时周到地为对方擦着一根火柴,而这时他有些阿谀的脸正好被火光照得闪亮。我甚至觉得那完全不是他本人,在我面前他像是丢失了自己的性格,不再是那个容易暴躁和郁郁寡欢的人。
我爸还抓住一切机会,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这说那,惟恐我一到南方就会被人劫持或拐骗了似的。在他身上,我突然看到那种叫做父爱的东西悄然回归了。这种感觉让我再度感到惶恐和陌生。他的表现让我极难适应,仿佛觉得他内心正深藏着更可怕的东西。我知道他正在为自己的儿子而改变,这使得他的表现往往是笨拙和突兀的。我的想法有些犯贱,我倒是希望他还像过去那样板起面孔瓮声瓮气,这样我会走得更坚决一些,至少,我不想在他们面前流一些眼泪。
同学聚会那晚我回来时已近深夜,我的心里正被师生别离和浓烈的酒精占据着,多年朝夕相处虽情浅意薄,但想到即将分手天各一方这情感竟也变得浓重和有些难以割舍了。人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啊,要知道以前我是多么讨厌这里的一切。
我回来的时候我爸还没有睡,他静默在深夜的黑暗中一根接着一根地吸烟。烟蒂明灭之间,我看到他忽然被火光照亮的脸,我感觉到他有话要说,而且,他为了这次谈话煞费了一番苦心。
他问我是不是去喝酒了,我连忙窘迫地泯着嘴唇,我的舌头有些痒酥酥的感觉,我知道那是我的男性特征已露锋芒。酒精的感觉十分微妙,我浑身有些发飘。


26.忠 告(5)
当他用一种少有的温和语调开始了与我交谈时,我真的感到有点不适应了。他的目光自始至终都停留在我的脸上,在我的记忆中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认真地注视过我。而此时,给我的感觉是我们父子俩像是第一次见面。
你是家里头最有出息的一个,我早先总想让你跟我学吹号,可后来我觉得你并不喜欢这个,人各有志,不过你还是最有希望的!
我爸的情绪渐渐地激动起来,他的眼神里竟有种想抚摸我的冲动。他接着说,那两个念书赶上了文化大革命,你姐在外面成天不学好,我拿她没什么办法,你哥我打骂得相对多一些,可他一样让我伤透了脑筋,不过他总算能浪子回头。只有你像我年轻的时候,自尊,沉默少言,也不那么调皮捣蛋,总之,你是一个有主意的孩子,你知道该把心思用在什么上。
我到现在时常会想起我爸的这番话,的确有些出乎意料,或许它会影响我整个一生。其实这很好理解,我在此之前一直认为他是最看不上我的,而我终于明白他的良苦用心。我因此而感到我爸早在许多年以前便已为我储存了一笔不小的财富,一个当爸的如果很真诚地告诉自己的孩子你是有希望的,这个做儿子的是幸运的。
最后,我爸还是跟我说起了他和我妈的事情,口气却很勉强,仿佛非要给我一个交代似的。其实,我并不想听他说这些。
他不无感慨和愧疚地长叹一声,我们这辈人身上很多东西都垮掉了,我和你妈恩恩怨怨这么些年,有时候想想我们到底图什么呢?让孩子们跟着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啊,又何苦呢……你以后一个人到外面读书,凡事都要好自为知。
而这时,我无意中看见我爸眼眶渐渐地红了,一些泪水似乎再也藏存不住了,好像必须得流出来,必须当着儿子的面,必须让我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一切,它们流出来的时候我的内心一阵难过。我多想这些话早在许多年前就已进入我的耳膜进入我的内心深处,那时候我是多么需要这一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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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颜往事 作者:三闲


《上海红颜往事》前言
缠绵梦呓有时尽,青发红颜不堪老。红颜只合随风逝,往事千古知多少?
20世纪初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一个纷繁复杂却又繁花似锦的地方。这样的一个地方,孕育了这样的一群女子。她们坚强、任性,追逐梦想却又不失方向。她们过着其他地方的女子所没有的小资的生活,却也经历着其他女子所没有的变革与起伏。在那样一个东方的梦巴黎,乱世红颜所散发出来的独特魅力,远远超过了用手段谋取自己利益的政客、商人或者是黑帮的光环。当几十年过去后,这些红颜往事再度勾起我们对那个年代、那个地方、那群女人的追忆:胡蝶、阮玲玉、王人美、孟小冬……一长串的名字,辉照得那段纷争的岁月如此夺目耀人。
上海,在开埠以后,经过大约半个世纪,逐渐成为中国新兴城市的典型,并衍生出它特有的魅力。有幸逢此的人,是幸运的。
所以,上海女人是幸运的。
上海女人,并不完全是上海土生土长的,上海女人只是一群具备了上海性格的女人。她们被称为上海女人完全是因为她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上海女人的性格。她们小资,却也吃苦耐劳;她们感情脆弱,却也性格坚强;她们出身三教九流,却也有着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她们中的大多数只是因缘际会巧遇了彼时的上海,于是与之产生了一段传奇。这段传奇,记载的是她们与上海的种种往事。她们或长袖善舞,或多财善贾,或巧舌如簧,或奔走八方,每一个人都影射出上海的风情万种、千姿百态。
风花雪月,历来是文人骚客所钟情的内容,却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
所以,上海女人是生来的多面夏娃。
从来没有谁定义过女人天生就是水做的,可我们的思维定式却认定了这一规律。有幸的是,上海的红颜改变了这一切。她们从婚恋的失败中走出来,她们从事业的阴影中走出来,她们从迷茫的过去中走出来,她们从未知的幻想中走出来。每走一步,都带起风,随风起舞。艰辛却雅致至极,似乎她们天生就有着无与伦比的雅致之美。
所以,上海女人是雅致的。
没有人愿意生活在乱世,更没有人愿意在乱世中奔波以求生存。但是,没有人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来逝去。于是,那群降生在上海的女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为这一场狂乱的世事变革作出牺牲,不管这种牺牲是大是小、是好是坏。
所以,上海女人是无辜的。
再回首,面对着这么多的传奇,这么多的故事,那不可磨灭的时代烙印在上海女人身上所留下的神秘的风采依然震撼着今天的我们。当掩卷遐思,不仅是对这样一群女子的哀叹,更多的是对她们的一种景仰。这些本该是风华绝代的女人的传奇人生和上海的舶来文化聚集在一起,辉耀出一种绝无仅有的东方美丽。
她们是作家,是艺术家,是歌星,是影星;她们是本地文化的产物,是上海文化的崇拜者,是过客;她们是创造者,也是享用者。身份、地位与所有象征个人色彩的特征一起融入到上海的血液中,这就是上海的红颜。
烟云易逝催人老,春华秋实一刻消。
在众多人的回忆里,我们做的只是一小部分。我们希冀通过这一本书可以唤起更多人对上海的回忆,也希冀可以借此怀念那些曾经辉煌的红颜人生。当我们随着这些上海红颜的往事亦悲亦喜、亦苦亦甜的时候,我们的心灵也就开始了另一种沉淀。

不朽的传奇--张爱玲(1)
20世纪40年代的上海,凄风苦雨,处处弥漫着沦陷区的寥廓凄迷。寂寞的文坛上,她是轰轰烈烈的满山杜鹃,灼灼的大红色,既突兀又自然;她是姹紫嫣红的罂粟,颔首低垂里,带着诱惑和神秘;她是开在阴暗角落里的玫瑰,凄红而妖艳,藏不住浮世的悲欢。她的小说集叫《传奇》,而她自己也正是上海瑰丽的传奇之一。  冷暖人生  1921年,张爱玲出生在上海地处公共租界的张家公馆。她的爷爷张佩伦是晚清翰林院学士,外祖父更可谓大名鼎鼎,乃是稍微了解一点中国近代史的人就知道的李鸿章。可以说她是地道的贵族后裔,血管里流淌着“贵族的血液”。  两岁的时候她随全家迁居北方,直至8岁才搬回上海。8岁以后的日子对于她来说是残缺不全、黯淡凄楚的——父母失睦离婚,不久父亲再婚。因为看过太多太多关于后母的小说,她认为世上最坏的事情莫过于此。“我只有一个迫切的感觉: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如果那女人就在眼前,伏在铁栏杆上,我必定把她从阳台上推下去,一了百了。”和她想的一样,她的后母待她很不好。17岁那年,年少的张爱玲终于受不了后母的虐待,从父亲软禁她的黑屋中逃了出来,逃到母亲那里,从此和那个封建家庭断绝了一切联系。然而等待她的并非幻想中的幸福与美满。她的母亲是一个新式女子,颇受西方文化的熏染,几度与她的姑姑一起远赴法国留学。对于张爱玲,她的母亲一心想将她培养成一个淑女。但她在父亲家里孤独惯了,对于骤然要在窘境中学做人,而且是学做淑女,感到非常困难。因此,母女间也开始产生了隔阂。  如果说她的情感世界里还有什么轻松愉快的部分,那就只有她的姑姑张茂渊和好朋友炎樱了。她在《姑姑语录》中说:“我姑姑说话有一种清平的机智见识,我告诉她有点像周作人他们的。”在《炎樱语录》中她则记录了这个黑皮肤女孩的许多有趣的奇思妙语。正是由于她们的存在,她不幸的童年里呈现出从未有过的天真,偶然也有一丝生活的甜蜜。但过往的肃杀岁月已像极热的铁烙,印在她的心间,那些稀有的甜蜜仍是不足以抹去心底深处的悲凉。  幼年的诸多苦难,使张爱玲过早地看透了人世的悲欢离合,养成了坚强、孤高的秉性,也因此成就了这个瘦削女子40年代的一段上海传奇。  传奇文学路  家学渊博的张爱玲多才多艺,对生存的无奈与悲哀更使她如云的才气成了不可仿造的奇迹。  9岁,还在上海黄毛小学念书的时候,张爱玲的写作才华已初显端倪。她开始向报社投稿,发表的第一篇作品是一幅漫画,刊登在英文大英晚报。大人们让她买些本子、字典留做纪念,但任xing爱美的她用5元钱的稿费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及至中学时代,她已是颇具成熟写作才华的女中学生了。  她中学就读于上海圣玛利亚学校,国文老师是重视国教之道的教育家汪宏声。这一时期,她在校刊《国光》上发表了一系列习作:小说《牛》,历史小说《霸王别姬》,散文《迟暮》、《秋雨》,以及一些书评、论文,其文思、笔致、才情令人瞩目。当时,她喜欢读张恨水和张资平的小说,深受鸳鸯蝴蝶派的熏陶。14岁那年,她写了一部长篇的纯粹鸳鸯蝴蝶派的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订成上下两册的手抄本,回目是由她父亲拟订的。这本书情节并不连贯,也没有什么寓意,是地道的游戏之作。但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功力已经是出手不凡,看不出有什么斧凿的痕迹。文字的老练、圆通远远超过了一个刚入中学的女童所能达到的高度,所以人们只能称她为天才。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正如人们常说的,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剥夺一些就给予另一些。置身于那样的家庭,虽然令她苦闷不堪,却也使她很小就感受了传统文化和西方文明的碰撞,体验到世态人情的冷暖,为她在文学创作上发挥自己的天才积累了许多素材。  “当童年的狂想逐渐退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她是一个天才,天才都是早熟的,从而也是痛苦的。她的聪慧让她明白,要想成名就要加倍地努力。经过刻苦的学习,1941年,怀着“天才梦”的张爱玲终于挣脱了家庭的樊笼,考上伦敦大学(因最后受阻于战争,只进了香港大学)。大学期间系统的学习为她23岁的横空出世、一举成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42年,为了生存,张爱玲被迫辍学,回到了令她倍感亲切的上海,和姑姑生活在一起。  上海,这个“东方冒险家的乐园”,给张爱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十分喜欢上海,称自己“到底是上海人”。她说:“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炼。新旧文化种种畸形的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她还说:“我为上海人写一本香港传奇……写它们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不知道是否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如此相克相生,上海,这个带给她所有痛苦记忆的地方也带给了她所有的辉煌与灿烂。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不朽的传奇--张爱玲(2)
最初回到上海,为了谋生,她开始“卖文”。在成为中文作者之前她是一位英文作者,她用英文为《泰晤士报》和《二十世纪》写过不少文章,以后又都自行翻译为中文发表,这些文章构成散文集《流言》的重要篇章。而她真正的创作高峰是从1943年开始的。  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午后,她经亲戚介绍,拜访了刚在上海复刊的《紫罗兰》的主编周瘦鹃先生,同时毕恭毕敬地拿出了她的两部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和《沉香屑第二炉香》。这是两个关于香港的故事,仅看题目,周先生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在张爱玲告辞后就细细阅读,一边读,一边为她的世故冷漠惊叹不已。于是,文章很快就分别在《紫罗兰》的创刊号和第二期上刊登了。从此这位传奇女作家开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传奇写作生涯。  随着“两炉香”的发表,她在文坛上声名鹊起。《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封锁》等陆续在《紫罗兰》、《杂志》等刊物上面世。一部《金锁记》更是使她成了文坛上的风云人物。三四十年代,几乎人人都读过她的文字。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情:“成名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就不那么痛快了。” 从1943年5月至1944年底,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她共创作发表了1个长篇、6个中篇、8个短篇和40篇散文,总计50余万字,另外还有两部未完成的小说《连环套》和《创世纪》。  这一年,她只有23岁,这么年轻的女孩面对众多的溢美之词,面对复杂的大上海,有些招架不住。张爱玲的师长和前辈柯灵先生以及许多左翼进步人士,劝她不要在政治背景复杂的刊物上乱发表作品;傅雷先生也对她的某些作品的创作倾向提出中肯的批评。可这时的张爱玲已经听不进去这些帮助和批评了。她认为要趁热打铁,“痛快地去享用,去欢快,去成功和出名”。  然而,就在她被认定是上海首屈一指的女作家,事业如日中天时,她恋爱了,而令她神魂颠倒的对象偏偏是为大汉奸汪精卫政府文化部服务的胡兰成。  孽世情缘  张爱玲在上海的公寓旧居,坐落在静安寺附近一个热闹的十字街头,常德路195号,当时被称为爱丁堡公寓。那是一幢被粉刷成粉色的大楼。这种粉色已经陈旧得有些发黑,像被遗忘了的,因为已经过期而显得发黑的粉饼。粉色的墙面上镶嵌着咖啡色的线条,使这幢大楼看上去愈发古旧。两边对称伸展出来的阳台仍然排列出一种平和的节奏感,楼前一排梧桐也长出了鲜嫩的绿叶,生机勃勃地在春风中摇曳。  这楼里的第六层就是当年胡兰成求见张爱玲的地方。他当时的身份是汪伪政府的高官、《中华日报》的主笔,但他也曾经写过许多与汪伪政府意见不合的文章,并因此受到监禁。而他的这种复杂的身份恰恰增添了张爱玲情史的传奇色彩。  1944年初,刚获释不久、在家闲居的胡兰成,百无聊赖地躺在藤椅上看书。恰好翻到了《天地》杂志第二期上张爱玲的小说《封锁》,刚看了两节,他就不觉直起身来,连连拍案叫好。而且居然细细地读完第一遍后又读第二遍,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又介绍给他的画家朋友胡金人看。在这篇###千字的小说中张爱玲对人性的理解及其流畅的文笔,给文学修养颇高的胡兰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遣词的准确,构思的巧妙,宛若一个相识已久的朋友,他看着无一处不顺眼,满心都是喜欢。于是,他兴冲冲地去找苏青,从她口中得知文章的作者竟是一名女子。此后,他觉得世上但凡有一句话、一件事,是关于张爱玲的,便皆成为好。  同年2月初的一天,他第一次前往拜访张爱玲。她没有开门,因为她通常不见生人。胡兰成见敲门不应,便从门缝塞进去一张写有姓名的纸条。第二天,张爱玲很有礼貌地回访了他。她很感激他关注她的作品,他们一谈就是五个小时。及至张爱玲告辞,胡兰成送她归去时,两个人已宛若多年的朋友和无话不谈的知己。胡兰成说:因为相知,所以懂得。张爱玲笑道: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是她在如花的少女时代,纯洁的情愫开出的第一枝花朵。她说得那么欢喜,仿佛映衬出她一生的寂寞。  从此,他们情书往来,沐浴在爱河里。胡兰成给予她的是成年男子的呵护和旗鼓相当的欣赏。他曾在《论张爱玲》中赞道:“她是一枝新生的苗,寻求着阳光和空气,看来似乎是稚弱的,但因为没有受过摧残,所以没有一点病态。在长长的严冬之后,春天的消息在萌动。这新鲜的苗带给了人间以健康和明朗的、不可摧毁的生命。……她的小说和散文,也如同她的绘画,有一种古典的,同时又有一种热带的新鲜气息,从生之虔诚的深处迸溅生之泼辣,是这样一种青春的美。读她的作品,如在一架钢琴上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她的心喜悦而烦恼,仿佛一只鸽子,时时要冲破这美丽的山川,飞到无际的天空,那远远的、远远的去处,或者坠落到海水的极深处,在那里诉说她的秘密。……鲁迅之后有她,她是个伟大的寻求者!”  正是这种格外熨帖的赞美,让张爱玲可以在他面前更多地袒露自己,不论是幼稚还是与年龄不相称的世故。他们之间靠一见钟情建立起来的理解、信任和默契,心灵上的沟通与和谐,是任何理智的力量和道德的说教所不能压制的。1944年,在热恋半年后,他们终于在上海结婚。那时流行的是西式婚礼和集体婚礼,但他们却抛弃了一切仪式。为了避免外界的干扰,也为了享受一份恬淡的幸福,他们只有一纸婚书为两人的结合作证,而证婚人则是张爱玲的姑姑和印度籍的好友炎樱。张爱玲在婚书上写道:“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胡兰成在后面又加了一句:“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张爱玲写的是明明白白的大实话,而胡兰成的话却是蕴涵深意的。    

不朽的传奇--张爱玲(3)
在上海公寓里的日子是美好的。他们在这里相恋相爱,爱得如火如荼、如梦如醉,爱得伤心、伤情、不能自拔。以至后来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中回忆道:“牵牛织女鹊桥相会,私语未完,忽又天晓,连欢娱亦成了草草。子夜歌里有:‘一夜就郎宿,通宵语不息,黄蘖万里路,道苦真无极。’我与爱玲却是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张爱玲为了这段感情也拼命地付出。她不介意胡兰成已婚,不管他汉奸的身份,即使在战后胡兰成逃往温州从而结识新欢范秀美时,她仍不远千里觅他而去。当抗战节节胜利,日伪政权的末日来临时,胡兰成对张爱玲说:“我必定逃得过,惟头两年里要改姓换名,将来与你虽隔了银河亦必定找得见。”张爱玲依旧一脸信赖,沉迷地说:“那时你变姓名,可叫张牵,又或叫张招,天涯海角有我牵你招你。”  可惜,她所有的忍耐都未能挽救正在逝去的爱情。1946年11月,在人民高涨的反日声讨中东躲西藏的胡兰成悄悄回到上海,在这所公寓里住了一个晚上。当时,他们的感情已经出现了裂痕。第二天清晨,胡兰成在张爱玲的床前向她道别。他俯身吻她,她伸出双手紧抱着他,泪涕涟涟,哽咽中叫了一声“兰成”,就再也说不出话。或许她已预感到,这将是他们的最后一面。  的确,他对她的爱情已经燃尽了。她没有能力再改变什么,她说,她将只是萎谢了。茫茫人海,修得千年万年才与他相遇,却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对爱的保留与自持,缘起缘灭,也只有她知其冷暖深浅。其实,她又怎会不明白呢?《金锁记》里的季泽,《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振保,《桂花熏阿小悲秋》的哥儿达……有的怯懦,有的薄幸,有的怯懦又兼薄幸,这些人偏偏外表看起来颇登样,可哪一个又有一点真心?对女人来说,真心都是来之不易的。  张爱玲要的是婚姻的本义——不问缘由,不问经历,跨越了时间和空间,超越了阶级和信仰,世俗、坦然。她少年时代失去了太多人们通常轻易能够得到的爱,成年的她渴望的只是成熟男子的爱情。遇到胡兰成,她得到了理解和信任,滋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来。他成了她情感的栖息地,抚慰创伤的良药,因此她投入了自己,殊不知却付出了自己一生的骄傲。比起张爱玲的义无返顾,胡兰成在这段婚姻中,则左顾右盼,心中发虚。他以为她不在乎什么名分,什么婚姻,但他忘了张爱玲也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生活在滚滚红尘中心高气傲的女人。  1947年,在得到胡兰成脱离险境的消息后,张爱玲给他写了一封信明确告诉他:“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时间考虑的,彼时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了。”这番话决绝中透出些许苍凉。张爱玲开过花了,她宁可重新回到尘埃之中,也不甘当假花。曾经沧海难为水,为他,她曾经几乎哭尽了毕生的眼泪,也几乎哭尽了她那些惊世骇俗的写作才华。往后的日子纵然漫长,她却始终再没写出如《金锁记》般凄美的文章,中国文学史上张爱玲的时代也随之结束了。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终究是一个难圆的好梦。许多年以后,胡兰成在晚年回忆起与张爱玲在一起的无数美好的时光时,引用了李商隐的两句诗“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源隔座看”,表达了他无限懊悔和感伤的情怀。一场传奇式的婚恋就这样降下了凄冷的帷幕。  文如其人  “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张爱玲对于人生的态度无疑是冷漠、悲观的。她的作品洋溢着她传奇的一生,繁华而苍凉的文字,一寸一寸写的都是女性的感觉:漂泊,流浪,隔离,封锁,荒凉,伤痕累累……人生的悲剧是她永恒的主题。她习惯叙说女性卑琐的命运,语气平静得叫人战栗;她了解女性的全部弱点,一一将它们折射到自己的笔下。  她说,她热爱写作如同热爱生命,只有在写作时她才感到思维的愉悦和生命的狂喜。她坦承自己是个俗人,热爱市民的俗美,编造都市男女们俗不可耐的婚恋离合,更称自己的名字为“恶俗不堪”。正是这个俗人,对于自己的文学艺术天分有着清醒的自知自觉,“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喜欢将生活艺术化。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却从不让外人窥测其内心。她的故事总是一面明亮一面灰暗,冷眼看花开花落、缘起缘灭,流逝的青春、老去的红颜,下一代一个个地被生出来,这一代一个个离去。而她永远是讲故事的人,总是那样隔着一层玻璃在其他人的故事外静静地注视着,带着一身冷淡的高傲和悲悯的温柔。如此精致的世俗自是叫人不得不喜欢。  “文如其人”这个词有些绝对,但张爱玲的篇篇作品又确如对自己人生的诠释。《传奇》就是最好的明证,它的内容令人感到十分压抑。《倾城之恋》中的流苏,一个旧式人家的小姐,她穿着旗袍,说的却是现代话,追求的是自由的空气。她与柳原的恋爱就像一场锱铢必较的角力赛:一座城市沦落了,却成全了一段原本令人叹气的婚姻。《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对金钱的欲望使她身不由己地从被虐、自虐到大肆虐待亲子,像秋风一样带着凉意的描写看得人直把生离死别都抛开。《多少恨》里的男主人公宗豫似乎并不像她笔下的那些男人那么可恶,那个天真的女主角家茵也不卑不亢——她痴情,她爱,但她自制——但这样美的事是注定要成为传说的,所以,张爱玲给了它一个凄迷的结局:情是真的,是动人的,但他来送她,她已走了。惟有屋顶那灰色的天空好像是一声凄凉的船鸣。    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不朽的传奇--张爱玲(4)
她是这样解释它们的:“书名叫《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这些作品反复而深刻表达的无非是这样的感受:人生是残酷的,人的渺小无知更映照出现实的不可抗拒性,而这些,正是我们每个人不断感受着又好像浑然不觉的。  《传奇》出版几个月后,她的散文集《流言》出版。“流言”意思是水上的文字,即流传不了多久,但同时也喜欢它像谣言一样飞快流传。这本散文集流传的速度虽然比不上谣言,但也不是水过无痕。  与她同时代的人相比,她的散文少有他们所着力经营的空灵、清丽、隽永的氛围,更多的是对世俗生活的细节描写,没有丝毫的诗意却也别样诱人,读罢总是回味无穷。胡兰成认为那是“有一种古典的,同时又有一种热带的新鲜气息,从生之虔诚的深处迸溅生之泼辣”。此后,陆续有一些以赞美为基调的文章出现,如许季木的《评张爱玲的》、柳雨生的《说张爱玲》等等,在一片赞美声中可见其文章在当时的影响之巨大。而张爱玲的反应是冷静平和的,她说,“人生安稳的一面是有永恒的意味的。好的作品就是以人生的安稳的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她喜欢“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  《传奇》让我们认识了一个苍白、瘦削、忧郁、敏感的张爱玲,而打开《流言》,一个乐观、好奇又善于制造生活情趣的张爱玲又向我们走来。如此一动一静、一乐一悲,一同构成她融古典、现代于一炉的雅俗共赏的传奇艺术世界。她亦因而获得了大量的“张迷”,包括读者和后来的小说、散文作家,特别是女性作家。这些模仿学习她的人不无成就,但迄今还没有一个人能超过她。难怪李碧华叹道:“文坛寂寞得恐怖,只出一位这样的女子。”  逝去的浮华  有人说:“就是最豪华的人,在张爱玲面前也会感到威胁,看出自己的寒碜。”  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和极度的孤寂。”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大地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迁,张爱玲的处境可想而知地尴尬起来。她从没考虑过政治,但早就凭自己的直觉预言到:“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夺去了爱。”与胡兰成的婚恋使她的政治立场蒙上了一层暧昧的迷雾,文化汉奸的嫌疑让她领教了时代不容分说的性质。对于各种各样的评论,她不屑于去辩解,仍保持一种超然、矜持的态度,把指责自己的人晾在一边,不予理会。她的创作不再引起人注意,但她依然笔耕不辍,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勤奋。  在经历了大绚烂大哀愁之后,她蕴蓄了太多难以言明的人生感慨。 “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30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30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30年前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着凄凉。”30年前上海的月亮已经沉下去了,和30年前璀璨美丽的传奇一起,“两个尸身背对背拴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受老作家夏衍的邀请,她于1950年参加了上海首届文代会。她坐在会场的后排,衣着典雅,神情沉静,仿佛透出一股“绚烂至极归于平淡”的沧桑感。这以后,她便离开大陆去了香港,后又辗转到了美国,从此孑然一身,闭门生活,一待就是30多年,直至逝世。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也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这个女子带着她在17岁写下的机智、幽默且不乏善意的自嘲,独自如流星般在天空中辉煌而过。也许真是应了那句“传奇在中国不算什么,但是都没有好下场”的俗话,张爱玲——一个40年代的喧嚣华丽、风流云散的传奇,转眼间,尘埃落定,斯人已逝。    

文化的暗香浮动--赵清阁(1)
在上海名人手稿馆里,那些无言的手稿流传着那些不为人知的感动。赵清阁——一位上海女作家的名字频频出现,徐徐透露出背后的万千气象。60余年前,她凭着一颗艺术家的良心进入文坛。她能诗能文,善小说和戏剧,更画得一手水墨国画。她伴着祖国的苦难与欢乐,沿着坎坷的道路,经历了个人与社会的动荡和转折。  风雨童年  赵清阁,笔名清谷、铁公、人一,1914年5月9日出生在河南信阳城内一个小官僚地主家庭里。她的祖父是一个清朝举人,曾当过学官,熟通古文韵律,能吟诗作赋。她的舅舅是进士,母亲是一个聪明而有才气的女子,不仅长于刺绣女红,还从小就自学文化,会作诗绘画。可惜红颜薄命,在她五岁的时候,年仅26岁的母亲就离开了人间。幼小的她从此成了孤女,被寄养在舅舅家中,开始与表兄妹一起受旧诗书的熏陶,直到8岁时进入省立女师附小念书。  进入小学不久,她父亲续娶了一房太太。她不喜欢继母,她的继母也不喜欢她。父亲老是站在继母那一边,开始逐渐对她疏远,只有祖母是她相依为命的亲人。由于家庭环境的恶劣,她很早就养成了伤感、孤僻的性格,习惯在“孤孤独独,凄凄凉凉”中求学,在“孤孤独独,凄凄凉凉”中求生。女师附小的教员,蒋光慈的夫人宋若瑜注意到她后,给予她极大的帮助,诱导她学习文艺创作。孤寂中,她将书本当作做知己,虽然它们无法代替母爱,却帮助她找到了逃避之所。随着“五四”运动后的新文艺的深入,叛逆的念头开始在她的心中萌生,走出这个封建家庭的渴望也愈发强烈。  这一切终于在她初中即将毕业时成为现实。有一天,她在父亲屋外的石榴树上无意中听到父亲与继母的谈话,当听到他们打算让她尽早退学嫁人时,她好似遭到了晴天霹雳,气得浑身哆嗦。她终于明白,这个封建家庭已经容不下她,他们连终身大事都要替她包办了,他们想通过这种封建婚姻,把她从家里一脚踢出去,以牺牲她来换取好处。她意识到出走是惟一的出路,她在心里疾呼:“不能容忍!我要读书,我要求学!”。  1929年严冬里一个漆黑、寒冷的深夜,15岁的赵清阁终于下定了决心,怀揣慈爱的祖母仅有的四块银元悄悄逃出了信阳老家,搭上了驶往开封的夜车,结束了一生中仅有的家庭生活,开始独自面对背井离乡的颠沛漂泊的生活发出的挑战。  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她居然考上了河南艺术高中,还得到助学金。离开家庭后一贫如洗的她,终于有了生活保障和较安定的学习环境。在艺术高中期间,她的主课是绘画和艺术概论,也同时学习音乐。经过两年扎扎实实的科班训练,她的西洋画、素描和国画都长进不少。她还常常随学校教务处处长谢孟刚学习乐理,并向校长焦端初借阅了不少中外文学名著。她酷爱唐宋诗词及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的作品,受他们的影响,她开始写诗,用它来抒发自己对现实生活的不满,抨击旧社会的黑暗。1930年,她第一次向开封《民报》投稿,稿件即被发表,那时她只有16岁。随后,她的创作欲望越来越强烈,创作热情也越来越高。  此后,她一边在河南《民国日报》当编辑,一边到河南大学旁听,充实自己,同时还在救济院贫民小学校教书。在那里,她接触了许多下层人民,对他们产生深深的同情,也对贫富悬殊造成的社会罪恶感到不平和愤慨。她朦胧地向往革命,渴望自由和平等。当时,她主编《新河南报》的文艺周刊和《民国日报》的《妇女周刊》,并常给《河南民报》、《新河南报》和上海《女子月刊》写“不拐弯抹角”的文章来发表自己的看法,揭露反动统治的黑暗。然而她这种稚气的仗义行为触怒了报社,使她在政治上受到威胁,并被视为危险分子而遭解雇。  由于局势日渐紧张,在师友的鼓励和协助下,她离开了河南,于1933年奔赴上海,开始了另一段人生之路。  上海人生  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是一个制造梦幻的地方。现代经济使上海空前繁华,而繁华的大上海更让许多中国女性充满了向往。赵清阁同样带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在读了三年艺术高中后只身来到这里。18岁之前,因为幼失母爱,她变成一个孤僻的孩子;18岁之后,她在上海积极投入时代的洪流,在暴风雨中成长为一株坚强的劲草。  1933年,她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插班,师从既是画家又是作家的倪贻德教授学习西洋画。这时,她忧郁的气质、倔强的性格表现得更加明显。没有钱交学费,她宁愿勤工俭学也不向后母索取。生活的现实启发她思考,画笔则显露出她的思想。她在自己的小说集《凤》中自言“喜欢孤僻”,又说“喜欢寂静”。她在“寂静”中思索如何为自己杀出一条路来,于是,她的性格中又多了倨傲顽强的一面。  身为美专学生的她,却更勤于写作,逐渐成了黄心勉主编的《女子月刊》的基本撰稿人,还兼任上海天一电影公司出版的《明星日报》的编辑,开始其半工半读的生活。最终,她成了作家,而不是画家,她愿意关注更为复杂的社会和人生。  1934年春,她给鲁迅先生寄诗文求教,鲁迅很快就回了信,表达了自己的关切并亲切接待了她。在她的文学生涯中,这虽只是短暂的一瞬,但给她留下了深刻的记忆,给她的鼓舞力量更是永恒的。随后,由于受丁玲作品《水》的影响,她以家乡河南赤地千里、饿殍遍野、农民逃荒的悲惨景况为背景,写下了短篇小说《旱》,连同当时她创作的其他短篇小说,由上海女子书店于1935年结集出版。同时,她也向摩登剧社的左明,复旦剧社的洪深、田汉等左翼剧作家学习戏剧创作。他们是“天一”的导演,常鼓励她不但要做一个专业女电影编剧,最好也能做导演。这对她的影响十分巨大。这期间,她还结识了欧阳予倩、应云卫、陈凝秋、袁牧之、陈波儿、安娥、王莹等许多进步电影、戏剧家,从他们那里学了不少东西。在学校里,她参加了“美专”的学生会,继续深入下层群众中,亲身感受他们的苦难,逐渐对上海殖民地的生活有了进一步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创作打下了基础。    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文化的暗香浮动--赵清阁(2)
“美专”毕业以后,她离开上海回到开封,并受聘于母校艺术高中教书。那时正值暑假,她写了些针砭时弊的杂文,因其中有两篇被认为有“共产党嫌疑”而被判入狱半年。出狱后,她甩掉特务的盯梢再回上海,先后担任女子书店总编辑和《女子月刊》编辑,还一度在电影公司担任编剧。  虽然屡屡被特务威胁,生活在不安中,她依然不懈地为投身革命的理想而奋斗。刘以鬯先生在文章中说,她的国家观念特别强烈,有良知,愿意负起匹夫之责。抗战爆发后,她到武汉参加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写剧本。她相信,戏剧所起的宣传作用远比其他的表现方式更大,希望借此唤醒群众的民族意识。后来,她又去了白色恐怖笼罩下的大后方重庆。虽然在深重的乌云下看不见光明,但几处灿烂的灯火却日夜照耀着她的心头。“那时在我的灵魂深处燃起了光明的火把,整个中华民族为历来对日本仇恨而抑郁的心都开始奔放了!没有人不是自然而然地站到一条战线上来,为同一个‘抗敌’的目标而奋斗,没有人不怀着最大希望与胜利的信念。”这是1938年她在散文《汉川行》中的一段回忆。在重庆期间,她还曾两次见到周恩来。  1945年11月,抗战胜利后不久,她又迫不及待地回到了上海——这座阔别已久、千疮百孔的城市。虽然黑暗的统治使她的处境更加困难,她仍然坚持做一些有利于革命的工作。她担任《神州卫报》副刊主编,并在上海戏剧专科学校任教,直至1979年调至上海社会科学院,从事《红楼梦》研究及改编工作。虽然1947年间许多革命作家相继离去,她也一直没有离开。  佳作流芳  长期的多地奔波和曾经冷酷的监狱生活使赵清阁的身心备受折磨,她患了初期肺病,思想也消极起来,这是她生活道路中的低潮时期。然而,她并没有由于缺医少药的条件而在与病魔作斗争时沦为悲观者,她用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奋战,反而成为一个执拗的乐观主义者。  许广平回忆说:她学生气很浓,缄默文静,和萧红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性格。因为从小习惯寂寞与孤寂,她喜欢把自己的所有情感用文字表达出来。在她还是个少女时,她就开始写作。每当她觉得画稿无法表达出她所目睹的一切惨剧时,她就将其变为文字。她的《打浦桥》就是这样写成的。从1933年到抗日战争爆发为止,她写的短篇小说大都收在《旱》与《华北之秋》这两部集子里。  “七七事变”爆发后,抗日的烽火激起她更大的写作热情,使她找到了生命的积极意义。纵使疾病始终困扰着她,她仍然不懈地创作着。她到汉口为中国图书公司主编宣传抗日的文艺月刊——《弹花》。所谓“弹花”,就是说抗战的子弹必将盛开胜利之花。这正好圆了她亲近革命大后方的心愿。后来,武汉吃紧,为继续办好《弹花》,她不得不乘船在武汉和重庆间来回奔波。她在《汉川行》中描述了这段艰难的漂泊生活,表达了她坚持抗日宣传的决心:“我终究不忍心使之停顿,想到创办时的万般艰辛,自己遭受了种种的困难才干起来,虽然没有多大效果,可是至少出版以来,每期总有几百本轮流在加倍数目的第一战区与第五战区的前方战士们手里翻阅着,使他们在火线上还能得到些后方同胞从文字上所表现的鼓励和慰劳,这对于他们是精神上的食粮,是武力的后盾,可以令他们感到安悦、兴奋,更乐于去和鬼子拼了。?##庖坏悖兜ā肪陀斜匾嬖谡飧龃笫贝铩乙绦鲋菜沙ぃ也荒芊牌飧鲈鹑巍薄 ∷淙环⒈砹诵矶嘈∷担械阶约喝惹械男那槿匀坏貌坏铰恪K醯弥挥邪训笔钡那榫巴耆阈闯隼矗梦淖只钌卦傧稚睿拍苁顾玫铰恪K衔∷稻窒蘖艘帐跣蜗蟮纳谑窃诤樯畹热说墓睦拢顺⑹孕吹缬拔难Ь绫镜挠! ?936年,她在《妇女文化》月刊上发表第一部电影文学剧本《模特儿》。1938年10月,她的戏剧集《血债》由“重庆独立出版社”出版。随后,她陆续写出了《汪精卫卖国求荣》、《生死恋》、《清风明月》、《关羽》、《花木兰》等20多个多幕剧以及三本独幕剧作品集。一时间,戏剧工作者纷纷从事救亡演出活动,话剧成了最受欢迎的战斗形式。  在她所创作的戏剧作品中,她最喜欢的是《活》(又名《雨打梨花》)。她说:“我喜欢《活》,并不敢说《活》好。《活》是一个偏于心理描画,文艺性稍重的‘温’戏。她既没有热闹的场面,又缺乏所谓‘噱头’,只是老老实实地表现了激发爱国思想与抗战情绪的主旨,而未在‘生意经’上有过分的着眼。这一点,假如你不用戏院老板的眼光看她,或许你会同我一样,也很喜欢她。”  对现实的不满促使她的写作欲望一发不可收拾。除了这些宣传爱国思想的作品,她还有不少反映反帝斗争的话剧,如五幕话剧《女杰》、四幕话剧《潇湘淑女》和根据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呼啸山庄》改编的五幕剧《此恨绵绵》。在她的笔下,每个人物都富有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和轰轰烈烈的悲壮气质。她还与老舍合作创作了四幕话剧《桃李春风》(又名《金声玉震》)。她认为创作这个剧本是“旨在表扬教育者的气节操守、牺牲精神,并提倡尊师重道,多给教育者一点安慰和鼓励”。对于合作的过程,她也感到很满意,认为达到了取长补短的效果:“我不过‘草’写而已,文字上还是他偏劳整理起来的……老舍的对话很幽默,如第一、二幕情节虽嫌平静,对话却调和了空气,演出博得不少喝彩声。但假如你一半用欣赏艺术的眼光去看她,那么她能够使你发现两样珍贵的东西:一是人类最高的感情——天伦的、师生的;二是良心——教育的、生活的。”    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文化的暗香浮动--赵清阁(3)
尽管创作了许多作品,但文学上的成绩,并没有使她满足,她依然不断地创造着、前进着。她曾经说过这样几句话:“如果我的病不再折磨我,我的生命还能延续下去的话,我倒愿意矢志终生献身文艺,永远学习,永远努力……”虽然病魔一直在威胁着她,甚至有可能夺去她的生命,她却仍然活得十分有劲,视文艺为最终目的。在这个时期,她还不断探索,创作了不少戏剧理论著作,如《抗战戏剧概论》、《抗战文艺概论》、《编剧方法论》等,并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  抗战胜利后,她出版了独幕剧集《桥》、短篇小说集《落叶》,创作了中篇小说《江上烟》、《艺灵魂》,长篇小说《双宿双飞》、《月上柳梢》,以及许多杂文、散文。回到上海,她蛰居虹口,闭门谢客,但一直写作,从不辍笔。《几番风雨》就是这样诞生的。这是她从事电影创作的第一部影片。第二部影片《蝶恋花》成了当时很卖座的电影,因为它客观地反映了近代上海的妓女行业的状况。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个真实、黑暗而又很少被人注视的角落。随后,她创作了《女儿春》、《自由天地》等剧本。打倒“四人帮”后,她又创作了《粉墨青青》,在《人民日报》、《读书》、《战地》等报刊发表了许多诗歌和散文,可谓是一位“多产”的作家。  诤友情怀  赵清阁一直独身,她和女佣吴嫂相依为命,常有文章见报,但拒绝为自己写传。即便如此,她的一生也不孤寂,她有幸结识了诸多的师友,并得到他们的友谊和关爱。  她早年最景仰的是郭沫若,在中学时代就拜读过郭沫若的《女神》和《少年维特之烦恼》等译著。在上海的时候,因为钦羡、向往革命的大后方,她向郭沫若表达了投身革命的意愿。郭沫若在回信中问她:“我们这里是红帮,‘近朱者赤’,你怕吗?”她回答道:“就是近郭者宰,我也在所不惜,一定去!”一言既出,驷马难追。1937年抗战爆发后她果真去了。她到武汉慰问苏联志愿军空军大队,还到重庆聆听郭沫若宣扬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演讲——《女子是人类的一半》,并将其整理成文,发表在由她主编的《弹花》月刊上。她在给郭沫若写信时尊称其为“沫翁”。郭沫若回信时,署名为“羽公”,他幽默地对她解释说:“你称我为翁,我还没有老呢。‘羽公’,就是‘翁’字上下结构的位置对调。你看我这个老翁还能在你面前翻个跟斗,你看我老不老?”后来,郭沫若为她写了一首五言绝句:“豪气千盅酒,锦心一弹花,缙云存古寺,曾与共甘茶。”概括了她的性格、气质和她在文艺上的贡献。  她与茅盾的友情维系的时间最长,也是最深的。他们相识于1937年,那时作为编辑的她常向茅盾约稿。虽然全国解放后,他们各居京沪,但笺问始终未断。只有文革时有一段时间彼此失去联系,直到1975年暮春,病中的她向友人打听茅盾的近况后,才略知一二。她还冒险给茅盾写了封信,简述近况以报平安,信后她抄录了一首《西湖忆旧》:“黄昏品茗西泠前,酒酣明月夜泛船;洪老求签卜解放,茅公知津笑书癫。”以此来询问“第二次解放”的到来。当时年已八旬的茅盾对她很是赞赏,写了长律《清谷行》赠她,后被收入到《茅盾诗词》中。  长年历经劫难使她的胆子越来越小。1976年茅盾80岁生日时,她为他精心绘制了一幅山水小轴《秋江孤帆图》,即将寄出时又觉题句欠妥,怕招惹祸端,于是只留上下款。茅盾看后回信说:“秋江孤帆图,甚有飘逸之意致,鄙意原题倘若裁去,则于全布局有损,当珍藏之,不以示人也。”她这才作罢。粉碎“四人帮”后,茅盾即书写《粉碎反党集团四人帮》和《过河卒》两首诗给她,以庆贺他们的“第二次解放”。  雅舍主人梁实秋与她也私交甚笃,还有过愉快的合作。1943年,她为梁实秋翻译的英国女作家勃朗特的《呼啸山庄》所感动,将其译作收入她主编的《黄河文艺丛书》并出版。后来,她又与梁实秋相互切磋,将其改编为话剧《此恨绵绵》。此剧后来由当时的重庆国立歌剧学校演出,并获得好评。日本投降后,他们南北分手,各居旧地。1986年在哈尔滨的“红楼梦国际研讨会”上,她邂逅华裔美籍教授周策纵时,还曾探询梁实秋近况并托言问候。  战时在重庆,她和老舍同在文协工作,她十分佩服老舍的才华,仰慕之情常溢于言表。她藏有老舍大量的手札,晚年她把书画捐给了国家,家里挂的都是复制品,惟一留下的真迹是老舍的对联:“清流笛韵微添醉,翠阁花香勤著书。”边上的小字是“清阁长寿”,落款为“老舍恭祝”。它被挂在她书案前方的墙上,与她朝夕相处。  抗战后期,由于改编《红楼梦》的成功,她被誉为用话剧诠释《红楼梦》的最佳女作家,她说这和冰心对她的鼓励是分不开的,后来她和冰心还常就健康问题多次通信。  晚年时她自制了一本精美的画册,收藏的多是自己的画作。每幅画旁分别有郭沫若、冰心、张恨水等人的题词。她和许多文化界人都有文字来往,这些文稿谈诗论画,纵论时事,才情横溢,十分珍贵,后来被她赠与上海图书馆。  战后岁月    

文化的暗香浮动--赵清阁(4)
田汉曾写过一首七律:“从来燕赵多奇女,清阁翩翩似健男。侧帽更无脂粉气,倾杯能作甲兵谈。岂因泉水知寒暖,不待山茶辨苦甘。敢向嘉陵录画料,弹花如雨大河南。”认识这位多产的女作家的人,都说她“冷”,有男子气概。其实并不尽然。有男子气概不错,但她并不是个缺乏热情的作家。没有热情的人写不出扣人心弦的作品,她只不过更愿意将热情注在作品里,而非将它当做面具戴在脸上。  1945后,她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上海。她不仅参加了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及上海戏剧家协会和电影工作者协会,还担任上海文联委员。在两三年内,她创作了许多部电影剧本,有《女儿春》、《自由天地》等。她还先后把许多优美的民间传说和古典名著以通俗文字写成小说和剧本,如小说《梁山伯与祝英台》、越剧本《桃花扇》、五幕话剧《贾宝玉和林黛玉》等,让更多的劳动人民得以了解我国的优秀文学遗产。  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千万知识分子深受其害,她当然也不能幸免。她被批斗抄家,过度的精神迫害使她患了脑血栓,瘫痪了几年,她后来回忆说:“真是九死一生!”。  打倒“四人帮”后,她获得平反,创作的热情又重新被激发起来。她挥笔创作了电影文学剧本《粉墨青青》,生动地表现出新旧社会艺人的不同遭遇,同时还发表了不少诗歌和散文。  20世纪80年代,她出版了散文集《沧海泛忆》、《行云散记》、《浮生若梦》、《往事如烟》及《红楼梦话剧集》等。1990年以后,她虽然没有什么大作品问世,却也在上海《文汇报》、《新民晚报》和《解放日报》上发表了不少文章。用她自己的话说是:“老病不堪,脑子还好,笔耕不辍,写写小文,日惟三五百字耳。”  “直以见性,柔以见情。”作为作家、剧作家的赵清阁,伴着多变的风云,颠沛流离在中国文坛上,辛勤耕耘了数十年,以她独特的艺术表现,向人民展示了独特的历史画面,写下了丰富多彩的小说、散文、诗歌、戏剧及电影文学剧本,为中国新文学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绝代风流——陆小曼(1)
她是上个世纪20年代曾经火树银花的女子,亦是一个被千夫所指的女子。  她的前半生,是一只美艳的蝶,肆意炫耀着自己光彩照人的外表。她的后半生,是一只平凡的蝶,安宁,平静。  徐志摩说:“一双眼睛也在说话,晴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胡适说:“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小观音  陆小曼名眉,别名小眉、小龙,笔名冷香人、蛮姑,1903年9月出生于十里洋场的大上海。据说这天恰巧是传说中观音菩萨的生日,而她恰又生得眉清目秀,肌白肤嫩,于是家里人又戏称她为“小观音”。  她的父亲陆定,不仅是晚清举人,而且还留学日本,是早稻田大学毕业的高才生,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在留学期间他还参加了孙中山先生的同盟会,并因此曾在民国初年袁世凯任大总统时被下令通缉。后被曹汝霖等营救,又在类似财政部的地方供职20多年,先后任过参事、司长等职,还创办了中华储蓄银行。她的母亲吴曼华出生于官宦世家,是当时少有的知书识理的妇女,她不仅文学功底深厚,而且还善画工笔画。他们先后共生育九个儿女,都不幸夭折或在中年时死去,只有排行第五的陆小曼幸存下来,因此对她宠爱有加,将她视为掌上明珠。因为生长在官僚家庭,父母望女成凤,家教极其严厉,陆小曼可以说是当时真正的大家闺秀,优厚的家庭条件使她受到了那个时代最好的教育。  她幼时在上海上幼稚园,两岁随父母迁居北京,6岁进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女子附属小学读书,13岁转入法国人办的贵族学校北京圣心学堂学习法文、舞蹈、绘画、钢琴、礼仪等。其父还聘请英籍女教师在家中为她补习英文。她自小聪颖过人,在未踏出国门一步的情况下,十五六岁时,已精通英、法两国文字,英文论文、信札已能意到笔随,17岁时出落得亭亭玉立,仪态万方,能歌善舞,长于油画,同时还兼擅京昆两种唱腔,是当时交际场上一个聪明、漂亮、活泼、可爱的女子。顾维钧曾当着她父亲的面表扬她说:“陆建三(陆定)的面孔一点也不聪明,可是他女儿陆小曼小姐却那样漂亮、聪明。”她父亲听后,既啼笑皆非,又非常得意。  可惜,才貌双全的她,虽然有锦衣玉食,却偏偏和病魔纠缠在一起,一生中饱尝病痛的折磨。苍白、病弱、常昏厥,她似乎暗合了西施捧心的中国式病态美学。病体让她对自己一筹莫展,也让她身边的人对她一筹莫展。徐志摩在《眉轩琐语》中多次提到:“曼昨晚又发跳病痒病,口说大脸四大金刚来也!真是孩子!”“曼的身体最叫我愁,一天24小时,她没有小半天舒服,我没有小半天完全定心。”她的表妹吴锦也曾回忆说:“陆小曼所受的病痛是常人无法想像的,从20岁到60岁,她每次大便都相当困难。在徐志摩死后,我和陆小曼生活在一起,就由我帮她用香油灌肠才得以排便。当时香油很紧缺,为了少排便,少麻烦,她尽量节制饮食,其中的苦绝非三言两语就能讲清的。”因为病,她不能用功做事业;因为病,她不能去国外发展;因为病,她逐渐学会了吸食鸦片——留洋归国时还抓了一艘贩毒走私船的徐志摩虽然对此稍有不满,也还是理解着,忍耐着。  正所谓红颜薄命,一代才女陆小曼的人生似乎也如伴她一生的病痛般苦不堪言。  北陆才女  艳丽的容貌、富有的家世、出众的才情使陆小曼早在北京社交界就有了“南唐(唐瑛)北陆(陆小曼)”之誉。而她在文学艺术上的造诣更是让多数人觉得十分难能可贵。“她的古文基础很好,写旧诗的绝句,清新俏丽,颇有明清诗的特色;写文章,蕴藉婉转,很美,又无雕琢之气;她的工笔花卉和淡墨山水,颇见宋人院本的传统;而她写的新体小说,则诙谐直率……”(刘海粟)20世纪20年代上海滩上多才多艺的女子,她不是惟一的一个,但像她这样聪颖、美貌,集如此诸多方面的高评价于一身的才女却实在不多,故而更加令人叹为观止。  她被誉为才女,确是实事求是的。由于健康的缘故,她无法肆意地游山玩水,只好将对大自然的满腔热爱倾吐到画笔之下。很小的时候她就开始学习西洋画,主攻静物写生和风景临摹。曾有外国人对她的作品赞叹不已,花了200法郎将其买去。但她对此却兴趣不大,后来拜刘海粟为师,改学一直酷爱的国画,到20世纪30年代,她在上海女画界已经小有名气。1929年她开始酝酿成立中国第一个女子美术家团体“中国女子书画会”。1941年,她在大新公司(今上海第一百货)开办了一次个人画展,展出100多幅作品,多为山水画。  能画好山水的女人凤毛麟角,能作毫无匠气的山水画的女人更不多见。她的画秀润天成,总给人清新脱俗、飘逸潇洒之感。凡是看过她画的人,都认为她是个富于艺术天赋的女子。赵清阁称其画为“是文人画的风格”。  除此之外,她在文学上也颇有成就。徐志摩生前,她很慵懒,没有动笔写过什么,最有名的要算他们共同创作的五幕话剧《卞昆冈》。剧本以“美、恋爱、死”为核心,崇尚唯美,充满悲剧色彩,后来由新华书店出了单行本。徐志摩死后,她开始兑现曾经对他许过的诺言:“我一定做一个你一向希望我所能成的一种人,我决心做人,我决心做一点认真的事业……”她终于做到了,她真的成了徐志摩希望的那种女子:知性,富有才情。    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绝代风流——陆小曼(2)
为悼念失去的爱人,她倾尽全力整理编辑《志摩文集》,但因徐志摩的许多文章流传国外没有寻回最终作罢。至今,充满她才气和心血的那八册文集清样纸型仍保存在北京图书馆中。她还出版了《爱眉小札》,其中都是她与徐志摩的情书。她的文字清丽自然,别具一格,单是《哭摩》一文的文采就足以与徐志摩相媲美。  在此期间,她还完成了平生惟一一篇小说《皇家饭店》。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女子面对饭店里的纸醉金迷,出淤泥而不染,最终保持了自己高洁品质的故事。她在小说里揭露了旧上海的黑暗、罪恶,反映了她对现实的不满,表达了对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女性的同情。赵清阁给的评价很高:“描写细腻,技巧新颖,读之令人恍入其境,且富有戏剧意味。”她却说:“敷衍了一篇,拿到出版社,竟还受到好评。”  还值得一提的是她与泰戈尔的一段情谊。1927年,泰戈尔再次来到上海并住在她和徐志摩的中式小屋里。虽然他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对她的影响却是巨大的。她后来回忆:“我们用英语交谈,彼此一点也不拘束,谈文学、谈诗歌、谈生活。他像一位学者,又像一位慈善的老人,非常坦诚,非常热情……在这几天中,志摩同我的全部精神都熔化在他一个人身上了。这也是我们婚后最快活的几天。泰戈尔对待我俩就像对自己的儿女一样地宠爱……”泰戈尔临走时为表示感谢还曾赠与她两件工艺品,她一直珍藏着,至今仍留存世上。  水与火的缠绵  陆小曼一生真正的凄苦是从她的婚姻生活开始的。  1920年,年仅17岁的她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无锡人王赓结婚。少女的情怀总是诗,年少的她满心欢喜地以为幸福的生活即将来临,却从没考虑过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所带来的危险。  婚后不久,他们的差异便在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上显现了出来。王赓办事认真负责,为准备授课经常埋头研究,而她生性风流,喜欢游乐,三天两头就往外头跑;学军事出身的王赓为人刻板,不会取悦女人,对妻子也是“爱护有余,温情不足”,而她浪漫天真,富于幻想,渴望温存。于是王赓认为她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也没有守住妇道人家的本分;而她则认为王赓不够体贴,出过国、留过学还如此古板。  就这样长期的寂寞使她愈加苦闷的时候,徐志摩,犹如天外来客,闯入她那孤寂、平静的情感世界,荡起一湖久也平息不了的涟漪。  那是在一次偶然的舞会上,她与他共舞,充分领略了他的魅力;此后又与他长夜促膝谈心,倾诉了她的苦衷;随后还发现他与自己一样喜爱文艺、追求灵性,更加肯定他是自己所寻求的爱、美、自由的体现。她内心熊熊的激情,不由自主地就向外蔓延。“他那双放射神辉的眼睛照彻了我内心的肺腑,认明了我的隐痛,更用真挚的感情劝我不要再在骗人欺己中偷活,不要自己毁灭前程。他那种倾心相向的真情,才使我的生活转换了方向,同时也就跌入了恋爱的海洋。”当干柴遇上烈火,就像郁达夫说的那样,“志摩热情如火,小曼温柔如棉,两人碰在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哪里还顾得了伦教纲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经过长达两年的努力与争取,她最终毅然决然和王赓离了婚,为了一个疯子一样的书生徐志摩,为了爱情,抛弃一切,成就了中国现代文人情史上最轰动的一章。那些平日里对她怜香惜玉的人全部倒戈相向了,正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在那人言可畏的社会里,她成了社会所认为的不道德的女人。这恐怕也是个性淳厚的她始料未及的。  与徐志摩在北京完成了轰轰烈烈的热恋并再次结婚后,1927年,她回到上海的弄堂里开始了她的又一段婚姻生活。  从小的养尊处优使她过惯了豪华奢侈的生活。来到上海后,她在当时一个颇有名的弄堂里租下了一层楼,月租要100多块大洋,还雇了佣人,养了车。后来又搬到延安路上的四明村,也是上乘的房屋。她还渐渐爱上了上海的夜生活,每天总是跳舞、打牌、看戏或玩票,直到半夜三更,还频频光顾“大西洋”、“一品香”等地方吃大餐。她出手阔绰,热衷于结交名人、名伶,喜欢穿梭于各种社交场合,很快就成了上海社交界的中心人物。如此挥霍无度,自然使从事文学事业、没有过多财富的徐志摩窘迫不堪。他开始南北奔波,为多求一些收入,不得不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到处兼课,课余还赶写诗文,赚取稿费。除此之外,他还转手古董字画、做房地产掮客,不顾疲惫地去赚每一分钱。但如此辛苦所得的收入仍不够满足她的奢靡生活,两个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最终被金钱所困。  陆小曼开始觉得徐志摩不如婚前对她好。她觉得婚后的志摩只是管她而不再爱她,她开始对他有些失望。她曾对郁达夫的妻子王映霞抱怨:“照理讲,婚后的生活应该比过去甜蜜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她还说道:“我是笼中的小鸟,我要飞,飞向郁郁苍苍的树林,自由自在。”随着蜜月的激情逐渐趋于平静,对现实过于理想化的想像使两个人性格志趣上的差异逐渐露出了端倪。  对于夫妻感情出现的裂痕,陆小曼毫不在乎,依然昏天黑地地玩着。此时,徐志摩已经辞去了上海的职务,应胡适之邀北上北大任教。他劝她随他北上,而她留恋上海的花花世界,执意不肯离开。无奈,徐志摩只得上海、北平两处跑。为此,他常常搭乘飞机,从而为他的英年早逝埋下了伏笔。    

绝代风流——陆小曼(3)
1931年11月17日,徐志摩从北平回到上海,晚上和几个朋友在家中聊天。陆小曼依然是很晚才回家,而且喝得醉眼朦胧。第二天,徐志摩耐心开导、劝说她,当时她正在烟榻上过鸦片烟瘾,突然发起小姐脾气,抓起烟灯就往徐志摩身上砸去。虽然没有砸中他的脑袋,却贴着额角飞过,打掉了他的眼镜。徐志摩彻底地绝望了,他悄然离家到了南京,准备19日搭乘飞机,飞往北平。后因故改乘邮政班机,结果飞机飞到济南附近的党家庄时,遇到漫天大雾,误触山头失事。一代风流才子就此逝世,死状极惨。  得知噩耗,陆小曼悲痛欲绝,立刻就昏厥了过去,醒来后更是痛哭流涕,气若游丝。她在给胡适的信中说:“我受此一击,脑子都有些麻木了,有时心痛起来眼前直是发黑,一生为人,到今天才知道人的心竟是真的会痛如刀绞,苍天凭空抢去了我惟一可爱的摩,想起他待我的柔情蜜意,叫我真不能一日独活。我的眼泪也已流干,这两日只是一阵阵干痛,哭笑不能。”  徐志摩之死使她变得冷静理智。她念念不忘她的爱人,“在她的卧室里悬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每隔几天,她总要买一束鲜花送给他。她对我说:‘艳美的鲜花是志摩的,他是永远不会凋谢的,所以我不让鲜花有枯萎的一天。’她还在玻璃板下压了一张她用正楷写的白居易的诗: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赵清阁)出版志摩遗文,编纂志摩全集,她从未放弃过自己志摩夫人的身份。她的不幸是在志摩的眼中她不是一个贤妻良母,她的“罪过”在于她没有给志摩生下一儿半女,而这正是志摩在乎和希望的。有人觉得她可恶,她也承认她是自私的。但若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她的过错和不幸只不过是因为蔑视假道学,而过于注重自身的感受,重视“个体生命的自由”而已,所以她才不见容于当时的社会伦理,不见容于传统社会对女性角色的规范。  所以,即使她以这样大无畏的精神赢来了她跟徐志摩的婚姻,但是最终依然上不见谅于北平的文人,下不见容于老家的父母。徐志摩与她结婚五年,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更使后人大多带着一种批判、责难的眼光去看她,这也成为她后来自暴自弃的根本原因。徐志摩想改造她的决心让她厌烦,直到他死后她才愧悔交加,哭倒灵堂,以此来表达迟来的爱意。她曾对赵清阁说:“我没杀志摩,志摩为我而死。”言下不无深深的悔意。因此无论社会舆论如何沸沸扬扬,她从不自我辩解,默默隐忍着内外交加的痛苦。  “小曼是爱志摩的,始终爱志摩。他飞升以来,小曼素服裹身,我从未见她穿过一袭红色的旗袍,而且闭门不出,谢绝一切比较阔气的宾客,也没有再到舞厅去跳过一次舞……”(王映霞)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的她最终洗尽铅华,谢绝一切的游宴,很快地憔悴了。  对于这场两个已婚男女的爱情悲剧,兴许还是她母亲的一句话表达得最为恰当也最为沉痛:“小曼害了志摩,志摩也害了小曼,两人是互为因果的。”  沉沦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陆小曼是一个奢华虚浮、颓废浪荡的女子。她确实与传统的女性不同,但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她也不过只是个最具勇气、毫不伪饰、敢于追求个人幸福的真女子,最平常不过。她也许有点骄慢,但最重的却是真情。她真诚待人,豪爽义气,既不追名也不逐利。甚至有人作出这样的评价:“男人中有梅兰芳,女人中有陆小曼,都是人缘极好,只看那见过其面的人,无不被其真诚相待所感动。”她的好友赵清阁也在书中回忆说:“我们是以诚相见、仁义相待的至交好友,因此成为莫逆知己。不像泛泛人海中有一种所谓‘朋友’的人,表面上和你亲亲热热,暗地里却极力中伤陷害,恨不得置你于死地。”由此可见她敦厚和率性的赤子之心。  她一生所嫁的两个丈夫,都是极其出色的男子,有家世,有学问,有地位,有品貌。但她的可贵在于离开王赓来爱徐志摩时依然坚持不改变自己,无论这个“自己”被人议论得多么不堪,她都可以不在乎。她找寻真爱,并为此奋不顾身。真爱永逝,她便素面朝天,勤勤恳恳。她是一个情感的觉醒者,是少有的率性女子之一,因此一些人在赏识她的同时又诋毁她。因为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而她太令人眼红。  徐志摩死后,29岁的她独自背负起所有的罪名,29岁之后的日子里所有的苦与罪,所有的寂寞与相思,所有入骨的痛与孤寂都将由她一个人担当。这对于一个仅29岁的女人来说是残忍的,于是,为了摆脱无边的寂寞,她愈加沉迷于“诱人”的鸦片不能自拔。  鸦片烟不仅麻醉了她的灵魂,也深深毒害了她的健康。据苏雪林回忆:“小曼长年卧病,连见我们也是在病榻上。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之深。”  由于未能摆脱吸食鸦片的恶习,加上平日生活的奢华,家中开支很大,徐志摩家里也不再接济她,所以她的生活逐渐窘迫。继王赓和徐志摩之后,她开始与翁瑞午过同居生活。  翁瑞午是徐志摩的好友,会唱京戏,昆曲也很拿手,深得梅兰芳赏识,被胡适称为“自负风雅的俗子”。他是个世家子弟,曾任上海江南造船厂会计主任,做房地产生意,严格地说是个掮客,家中相当富有。徐志摩生前陆小曼经常请他帮助推拿以除病痛,而她吸食鸦片也是由他引起的。    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绝代风流——陆小曼(4)
也许对陆小曼来说被爱是她与生俱来的权利,接受别人的爱就好像接受别人的赞美一样自然,也许是翁瑞午只给不求的方式和徐志摩相比让她感到轻松愉快,也许是这种旧社会的男人才符合她对生活的期待,徐志摩死后,她一直同已有妻室的翁瑞午保持暧昧的关系。但她主动向翁瑞午约法三章,不许他抛弃发妻,也不和他结婚,宁愿保持不明不白的关系,因为一则她始终不能忘情徐志摩,二则翁瑞午的发妻是老式女子,离异后必无出路。尽管她说她对他“只有感情,没有爱情”,但她对待感情,也是认真而坚强的,决不三心二意。事实上,她与翁瑞午的同居生活很是凄苦,到最后,他们把家中的古董卖的卖了,当的当了,几乎到了穷困潦倒的境地。当时许多朋友不赞成她与翁瑞午的这种关系,但任凭怎样劝说,她都不为之所动。甚至胡适作为朋友提出,如果她不终止与翁瑞午的关系,就要与她绝交,她都真的听任胡适不再与之往来。或许,这就是她真性情的体现。  海一般的回忆  陆小曼的晚年过着远远谈不上富裕但却足以称为悠悠然的日子。她与人来往,但与世隔绝。  新中国成立时,她已年过半百,久卧病床,但仍抖擞起精神,决心离开病榻,为国家和人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在朋友的鞭策下,她还戒掉了鸦片,思想开朗起来,身体也逐渐恢复。  1956年,当时的上海市市长陈毅在参观成都杜甫草堂后,看见她的一幅画,十分诧异于她的沉寂,于是安排她成为上海文史馆的馆员,每月有几十块钱可拿,生活总算有了最低限度的保障。之后,她还成了农工民主党徐汇区支部委员,被上海画院吸收为画师。1959年,她被选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常常为政府筹集书画,作为赠送给外国友人的礼品,还为陈毅画过扇面,给杜甫草堂补过壁。同年,她还被全国美协评为“三八”红旗手,身兼农工民主党员、上海文史馆馆员、上海美协会员数职。  虽然有了工作,每月都有津贴,但因医药费用支出过多,再加上她素来手面很大,所以依然经常捉襟见肘。于是为贴补日用,她与王亦令以合作的名义翻译了不少外国文学作品,如《泰戈尔短篇小说集》和艾米丽·勃朗特的自传体小说《艾格妮丝·格雷》等。此外,他们还合作编写了通俗故事《河伯娶妇》(又名《西门豹治邺》)。可惜的是,只有《河伯娶妇》于1957年由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其余翻译作品交稿后,未及发排,“反右”开始了,最终未能出版,这些稿子也随之流失。  比起年轻时的轰轰烈烈,现在的她过得平淡而舒心。不工作的时候,她喜欢整天倚在床上,百看不厌《红楼梦》以及各类的武侠小说。倒并非是她偏爱二者,实在是家中没有其他的藏书。但有两种书她是不看的,一是政治说教的书,一是简体字排印的书,前者是由于她不爱看,后者则是因为她不认识。回忆起20年来的经历,她说:“过去的一切好像做了一场噩梦,酸甜苦辣,样样味道都尝遍了……我没有生儿育女,孤苦伶仃,形单影只,出门一个人,进门一个人,真是海一般深的凄凉和孤独。”  为了排遣生活的寂寞,也为了表达共产党给自己晚年带来新生的感激之情。她从1964年春天开始,用工整的楷书笔录《矛盾论》全文,准备作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5周年的节日献礼。可是年岁不饶人,她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同年10月,她住进医院以后就无法再执笔。没想到这件事竟成了她终生的遗憾。  1965年4月3日,在“文化大革命”的暴风骤雨即将到来之前,一代佳人陆小曼带着她难泯的幽怨默默长眠于上海华东医院,享年63岁。她走得很安详,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临终的最后一个心愿就是与徐志摩合葬。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最后的心愿,至今也未能实现。后来,她的一个在台湾的侄儿在苏州为她建造了一座衣冠冢,总算为这位坎坷一生的不幸才女画上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句号。  40年后,回望她沧桑的一生,多少豪情与柔情,多少风采与文采,多少爱恨与艰辛,都变做一捧黄土、满目蒿草了。她敢爱敢恨、敢于离经叛道的种种个性与前卫却在并不漫长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虽不算浓重却独具个性的一笔,成了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寻梦录——胡蝶(1)
上海,一个诞生神奇和理想的地方,在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里诞生了我国最早意义上的“影后”和“影帝”。对于不算太短的电影史而言,那么多的电影明星们不过是沧海一粟,然而,有那么一个女人,那么一个不同寻常的女人,我们却始终无法忘却她。她就是曾经的“电影皇后”胡蝶。  胡蝶的一生是寻求梦想的一生,胡蝶的追求也正是现代许多少男少女所追求所崇拜的。在中国的电影发展史上有那么多的有意义的故事,弱水三千,却只取一瓢饮,自然因为她有很独特的地方。历史的演绎和记载成为现在我们走近这一代影后的惟一方式。  辅庆里的新生  1986年,定居加拿大的胡蝶在《回忆录》中这样叙述她的诞生:“我1908年出生在上海提篮桥怡和码头附近的一个什么‘坊’,名字记不起了,现在也无处查问。一个‘坊’可以有十来二十幢相连的房子,每幢房子阔气的住上一家,也可以往上好多家。这种式样的‘坊’,据说在今日的上海也还存在……”  胡蝶撰写《回忆录》时,由于年事已高,对自己的出生年月和地点没有讲清楚。但是笔者手头却藏有一本1933年出版的《电影皇后胡蝶纪念册》,内有一篇题为“和胡蝶女士谈话”的访谈录。胡蝶当年曾详尽地回答了记者提出的各类问题。她说,她的出生年月是“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旧历二月二十一日”,地点是“上海提篮桥辅庆里第一弄第三家”。  为了证实以上的记载是否确实,笔者曾专程前往提篮桥附近的东大名路辅庆里进行实地探访。当我们走进辅庆里,眼前看到的却是一幢幢相连的石库门楼房,由于年久失修,房屋显得陈旧不堪。当走进“第一弄的第三家”进行访问时,屋主竟然不知胡蝶为何人。这时,正好有一位邻家妇女走来,当得知笔者的来意之后,她欣然告诉笔者,她曾经听到她的母亲说起过,电影皇后胡蝶就是在这幢房子里出生的。她的母亲和胡蝶同庚,是属猴的,现在已经去世了。  根据胡蝶回忆,她在辅庆里只居住了四年。1912年全家就离开上海,开始跟随父亲“跑铁路”(她的父亲在铁路上工作)。  蝴蝶翩跹  由于政局多变,胡蝶他们一家在那段日子里经常搬家。  胡蝶一家在短短的几年中,先后移居天津、东北、北京和广州。胡蝶16岁那年,全家又返回上海。他们先是在东有恒路(今东余杭路)德裕里赁屋暂居,不久又搬迁到北四川路余庆坊82号居住,这也是一幢石库门房子。如今,弄口已经看不到“余庆坊”的字样,挂上的是某酒家的招牌。  胡蝶原名胡瑞华,16岁时考取了中华电影学校。中华电影学校实际上是一个演员短训班,胡蝶在该校学习半年后结业。次年,大中华影片公司吸收她为演员,取艺名胡蝶。处女作是徐欣夫导演,张组云、王元龙主演的《战功》,她仅是个次要配角。不久,徐琴芳介绍她到“友联”,担任《秋扇怨》主角。接着她去“天一”主演《夫妻的秘密》、《白蛇传》、《梁祝哀史》等,但都未受到重视,也未引起观众注意。  直到1928年,因张石川在新片《白云塔》里需要一位美丽端庄、仪态大方的女演员,就请最理想的胡蝶来任主角。这部影片是胡蝶与阮玲玉这两位后来成为中国影坛巨星的演员初次合作,也是惟一的一次合作。影片完成后,胡蝶受到千万观众的称赞。  继《白云塔》之后,胡蝶在五年内主演了武侠片《火烧红莲寺》、《离婚》、《黄陆之恋》、《爸爸爱妈妈》、《桃花湖》、《碎琴楼》、《红泪影》、《自由之花》、《落霞孤鹜》、有声片《歌女红牡丹》以及《啼笑因缘》(六集)等共20部影片,大多是郑正秋和张石川编导。郑正秋对她十分赏识,电影圈也公认她为当代红星。  胡蝶加盟“明星”后,主演了18集《火烧红莲寺》。这是根据武侠小说《江湖奇侠传》改编的系列片,它为明星公司赢得了可观的票房收入。尽管由此引起影坛武打片的泛滥,并从而受到舆论的指责,但这也使胡蝶的名字家喻户晓。1930年,明星公司开拍有声影片《歌女红牡丹》,由胡蝶担纲主演。这部影片于1931年3月15日在上海新光大戏院首映。因为是中国第一部有声片,不仅在上海以及全国各地轰动一时,而且引来南洋片商竞购拷贝。  在拍摄《秋扇怨》时,胡蝶和该片的男主演林雪怀由相识而恋爱,遂于1927年3月22日在北四川路(离余庆坊不远)上新落成的月宫舞场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  可惜这对令人羡慕的伴侣,却远没有人们想像中的那么完美和幸福。  光华瑞气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胡蝶全家从虹口北四川路的余庆坊,搬迁到西区巨籁达路(今巨鹿路)光华里13号居住,这是一幢双开间的西式里弄洋房。虽然门牌号码在西方人看来是个不祥的数字,但胡蝶迁入此居后,却是频交好运,度过了生平最辉煌的时期。  其间,令胡蝶感到高兴的有好几件事。第一件事是影片《自由之花》的获奖。胡蝶在片中扮演小凤仙,她本人认为这是“从影以来拍摄的比较有意义的一部电影”。1933年,该片被中国教育电影协会评为优秀影片;同年,又被送往意大利万国电影赛会参赛获奖。    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寻梦录——胡蝶(2)
1935年,胡蝶应邀随中国电影代表团去莫斯科参加苏联国际电影展览会。后又赴德、法、英、意等国考察。欧洲之行使她欣赏了世界电影艺术,也让世界认识到中国电影和她的表演艺术。胡蝶是中国参展四部影片中《姊妹花》和《空谷兰》的女主角,由此成为代表团中惟一的演员代表。《姊妹花》在莫斯科和列宁格勒展映时得到了好评。影展结束,胡蝶等又赴柏林、巴黎、伦敦、罗马等地考察。回国后,她应良友出版公司之约,撰写了一本《欧游杂记》。  “影后”胡蝶  不过在那一段时间里,让她最为开心的还是“当选影后”那件事。  1933年选举电影皇后的活动,是上海《明星日报》发起的,宗旨是:“鼓励诸女明星之进取心,促成电影之发展。”  选举自1933年1月1日(即《明星日报》创刊之日)开始。由于事属创举,起初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参加投票的观众不多。半个月以后,《明星日报》逐日将选票数字刊登在报上,将选举期限定为一个月,到1月31日为止,并准备在“电影皇后”诞生后,举行一次盛大的加冕典礼。后来因天气太冷,选举期限延长一个月。在选举过程中,三位著名的电影女明星(明星公司的胡蝶、联华公司的阮玲玉、天一公司的陈玉梅)票数非常接近,竞争非常激烈。投票一直持续到2月28日下午10时。当天晚上,《明星日报》社揭晓选举结果。到会的有上海名流、电影界代表和著名律师等40余人。先由选举活动的主持人将选举经过和加冕典礼的筹备情况向来宾简单介绍,然后在律师监督下验票。结果胡蝶得21334票,陈玉梅得10028票,阮玲玉得7290票,胡蝶以多数票当选为电影皇后。  选举揭晓后,原本准备举行一次盛大的电影皇后加冕典礼,因胡蝶本人一再谦辞,因此就将加冕典礼取消,决定将这一庆祝活动和“航空救国游艺茶舞大会”结合在一起进行。  大会于3月28日下午两点在静安寺路大沪跳舞场举行。由于事关救国,大沪的经理免费出借会场并免费供应茶点。会场门口悬挂着“庆贺胡蝶女士当选电影皇后,航空救国游艺茶舞大会”的横幅,场内摆满了各界赠送的大小花篮200多只。还不到两点钟,门外车水马龙,门内人如潮涌,于是工部局派来了多名巡捕在会场门口维持秩序,救火会出动救火车一辆预防意外。各个名牌商店也纷纷送来礼物,一则表示祝贺,二则进行广告宣传。例如,福昌香烟公司将新出品的胡蝶牌香烟分赠来宾,中西大药房将明星花露水奉送大家,总统公司送来了“乖乖果”,冠生园食品店献上了巧克力糖……  由于胡蝶正患眼疾,所以5时才到会。5时以前举行交谊舞会并穿插游艺节目。当新诞生的电影皇后终于在场上出现时,会场上立即出现了一个高潮。  几位社会名流致贺词之后,大会即将“电影皇后证书”当场授予胡蝶。“电影皇后证书”全文如下:  盖闻彩凤衔来,云里颁蕊珠之榜;丹虬献出,河中呈镂玉之图。胜事既成,良辰斯遇,不有佳证,何伸雅怀?电影选举,久畅行于列邦;此次提倡,实中国之嚆矢。而女士名标螭首,身占鳌头,倏如上界之仙,合受人间之颂,声华熠尔,舆诵翕然,足征殊艺冠群,有水到渠成之妙,灵心绝世,是花开见佛之才。今日者裙展联翩,香云馥郁,莫不欢从掌起,喜共眉舒。盖无皇后不能树银幕之先声,非女士不克居金屏之独座也。且秦暴方强,鲁难未已,飞机救国,日相喧呼,积款乘时,借资号召。蒙女士现毫端之艳彩,色相示人,舒口角之春风,歌音餍众。玲珑肝胆,与朱家郭解相期;旖旎光辉,岂小玉双成可比。红尘推戴,岂徒然哉!绣闼尊荣,从兹始矣。允垂嘉话,播世界于三千;竞仰芳姿,抚栏干兮十二。缅想昭阳昼永,日影方中;顿教合浦名高,花枝常好。此呈首届电影皇后胡蝶女士。”  胡蝶是中国有史以来首任“电影皇后”。这事发生于“九·一八”和“一·二八”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之后的1933年。胡蝶当选“影后”,不是来自“自选商场”,而是出于“群众票选”,而主办者却是上海一家小报。胡蝶以21334票当选,按这家小报每份铜元三枚(折合大洋一分)计,“皇后”的身价不过元,实在低廉之至。  胡蝶当选后,那时的“海上闻人”和阔佬吴铁城、杨虎、杜月笙、王晓籁、张啸林、虞洽卿、潘公展之流,曾在大沪舞厅举行庆典,名义很堂皇——“航空救国游艺茶舞大会”,这比“电影皇后加冕”自然来得光明正大。舞厅内挤满了“热心救国”的人们。在“救国”的牌子下,又有谁管古北口日寇的炮声隆隆!胡蝶来得很晚,被许多名人簇拥着进场,密密的人墙中隐约传出了她唱的《最后一声》:“您对着这绿酒红灯,也想到东北的怨鬼悲鸣……”真是绝大的讽刺。  等到节目表演完了之后,有人提议请“皇后”当场募捐。当胡蝶捧着随手借来的男人呢帽“沿门托钵”募化时,只见这些“热心救国”的女士先生们一一沿着壁角,快步退出舞场,最后一算,仅募得300余元。这使我想起另一件事:1932年明星公司胡蝶等人赴南京以“赈济水灾”义演为名,住高级的安乐大酒店,宴无虚席,票款收入除去一应开销,七折八扣已所剩无几了。    

寻梦录——胡蝶(3)
永利村的婚礼  胡蝶访欧归来,已是“姑娘虚岁二十八”。在四年前与林雪怀解除婚约后,她认识了在洋行做事的福建人潘有声,开始了一段马拉松式的恋爱史。这时,她的父亲身患癌症,将不久于人世,于是母亲对她说:“趁你父亲在世赶快结婚!由他带你进教堂,将你交给有声,他就放心了。”胡蝶遵从母命,决定在年内和潘有声举行婚礼。吉期选定在11月23日上午11时,在九江路江西路口的圣三一堂(红教堂)结婚,晚上7时在南京路英华街大东酒楼宴客。新郎新娘的结婚礼服是在南京路上最有名的鸿翔服装公司定做的。上午9时整,新郎新娘驱车前往九江路教堂。这时候,等候在教堂门口的宾客以及围观的影迷已达2000人之多。  在欢乐的《婚礼进行曲》中,胡蝶的父亲引领胡蝶缓缓步向台前。当牧师庄重地宣布“潘有声和胡蝶从此结为夫妻”时,观礼的来宾立即报以热烈的掌声,明星公司的同仁们则齐声唱起了新创作的《胡蝶新婚歌》……  当晚喜宴结束,已是夜深人静,新郎新娘又驱车前往他们的新巢——亨利路(今新乐路)永利村29号,去欢度他们的洞房花烛夜。  坐落在亨利路上的永利村,当年是一条闹中取静、环境幽雅的弄堂,素有“影人村”之称。因为上个世纪20年代的电影四大名旦之一的张织云,就住在此弄8号,明星公司的著名影星高占非和高倩苹夫妇也住在此弄16号。  朋友的祝福  胡蝶很会做人,也懂得做人应谦虚的道理。胡蝶与阮玲玉这两位后来成为中国影坛巨星的女明星1928年在影片《白云塔》里初次合作。影片上映后,胡蝶受到了千万观众的称赞,很快就在中国影坛走红了。她在莫斯科时,上海发生阮玲玉自杀事件。有友人闻讯去告诉胡蝶。胡蝶先是怀疑谣诼,说道:“怎么会有这等事,又是小报造谣吧?”友人出示《申报》、《新闻报》的报道和照片,她长叹了一声,潸然泪下,喃喃自语:“我原以为不可能的。玲玉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多么好的演员,我比不过她。她见着人总是高高兴兴的,一脸和颜悦色,会自杀?真是的!”阮玲玉遇人不淑,内心十分痛苦,但她从不形之于色,表面看来总是笑嘻嘻的。她在最悲伤的时候,不是紧锁双眉、哭哭啼啼,而是笑盈盈的模样。  胡蝶与宣景琳都是早期影坛的著名影星,她们曾有过一段“小摩擦”。  20世纪20年代中期,宣景琳是明星公司“四大名旦”之一(另三位是王汉伦、杨耐、张织云),红极一时;而胡蝶也由于拍摄了不少民间故事片而成为天一公司的“台柱”。1928年,“天一”改组,“明星”乘机就将胡蝶“挖”了过来。这样,两位红星碰在一起,难免就会产生一些“小矛盾”。宣景琳当时曾向公司表示:“伊拍一部,我拍一部,大家勿碰头(合作)。”  后来,明星公司筹拍《姊妹花》,安排胡蝶一人兼饰姊妹两角,宣景琳扮演母亲。宣景琳起先不肯,后来经编导郑正秋再三劝说,终于答应下来。于是,两位红星在《姊妹花》中“碰头”了。  1933年底,《姊妹花》拍成,在新光大戏院连映60天,轰动一时。胡蝶由于扮演了两个性格各异的角色而深受称赞,宣景琳也由于扮演老太婆角色惟妙惟肖而获得好评(她当时只有26岁),两人之间的隔阂也由于合作从此烟消云散。  50年后,定居加拿大的胡蝶在《回忆录》中曾经这样写道:“宣景琳在《姊妹花》一片中,是驾轻就熟,演技发挥得淋漓尽致。也正因为有她及郑正秋的通力合作,我自己的演出才能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1987年5月,宣景琳80寿辰,上海电影界同仁纷纷前往祝寿。在这欢乐的时刻,宣景琳向大家说:“我现在正在思念一个人,她就是胡蝶。我和她两人同年,当大家向我祝寿时,我也想向她祝寿。她现在远在海外,希望她不久能回上海来看看,我们也可以见上一面……”  胡蝶和戴笠  戴笠是国民党的军统特务头子,胡蝶是著名电影皇后,他们两人的同居曾经有过许多街谈巷议。  抗战期间,电影皇后胡蝶居住在香港。1941年香港被日本军队占领,她和她的丈夫仓皇出走,先到广东韶关,再由韶关到桂林,最后抵达山城重庆。  戴笠是登徒子之流,不知糟蹋了多少女性。这时,他爱上了胡蝶,软硬兼施,终于把她占为己有。在这之中,戴笠钻了一个空子。原来,日本军队占领香港后,胡蝶因不想躲来躲去,疲于奔命,打算滞留在香港。不料日本人却找上门来,邀她赴东京拍一部《胡蝶游东京》的影片,宣扬所谓“中日友善”思想。胡蝶这才意识到继续留港的危险性,决定绕道回内地。行前,胡蝶夫妇将历年积存的财物装成30只箱子,托当时在香港秘密负责接送工作的杨惠敏女士代运回国。不料,当胡蝶夫妇抵达广东韶关时,却得到30箱财物在东江被劫的消息。  胡蝶失宝,极为伤心,但戴笠却欣喜若狂,认为是天赐良机。为了赢得胡蝶的好感,戴笠先是百般安慰,然后又信誓旦旦地保证要破案。于是他将杨惠敏和她的情夫抓来严刑拷打,得知的确是土匪抢劫之后,又派一批精干的办案人员赴广东全力侦破劫案。但由于兵荒马乱,劫匪如麻,任凭有通天之能,此案也无法侦破。    

寻梦录——胡蝶(4)
戴笠情急之中心生一计,按胡蝶开的丢失珠宝、衣物的单子,派人去外国购置,然后谎称是追回了一部分。胡蝶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看这些“追回”的珠宝、衣物虽不是原物,但款色更新,价值更贵,于是对戴笠说了许多感激的话。  1943年,戴笠和胡蝶同居于中美合作所内的杨家山公馆,布置得相当豪华。但胡蝶还是讨厌这个地方,屋前是山,屋后是山,连一个供散步的花园也没有。戴笠听见胡蝶这样一讲,立即下令在公馆前速造一座大花园,限一个月内完成。戴笠还亲自设计,在斜坡上用石块镶成了“喜”和“寿”两个大字,空隙处栽上各种奇花异草。胡蝶与戴笠同居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所以她一天到晚总是郁郁寡欢。戴笠是个杀人魔王,他要杀死一个人,比踩死一只蚂蚁还容易。因此,胡蝶表面上不得不应付他,心中却在思念自己的丈夫潘有声。而戴笠为了霸占胡蝶,特地送给潘有声一张特别通行证,让他在滇缅公路上运输货物,通行无阻。潘有声行踪不定,时而这里,时而那里,因而使戴笠有机可乘。  戴笠为博得胡蝶的欢心,又在附近的神仙洞畔,建造了一所更华丽的公馆,作为他和胡蝶的新居。为了让胡蝶不用爬坡,还把平坦的马路一直修到胡蝶的房门口。戴笠的部下沈醉为了讨好她,采用强制的办法,逼迫工人们通宵达旦地赶工。因为疲劳过度,精力不集中,有3名石匠被砸死,12名工匠被砸成重伤,轻伤则天天不断。潘有声从外地归来,得知娇妻已被“鸠占鹊巢”,当时非常恼火,就直奔中二路罗家湾19号军统局本部,但连去几次,都吃了闭门羹,又打听不出胡蝶的住所。有一天,他正在皇后饭店生闷气,戴笠的秘书王汉光去找了他,明确指出:“你要把胡蝶女士带回去,这点万万做不到,你还是拿些钱,做个官算了,聪明人不吃眼前亏。”潘有声知道鸡蛋碰不过石头,就独自悻悻地回到了上海。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了。戴笠准备与胡蝶正式结婚,嘱咐胡蝶飞往上海,与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潘有声迫于权势,同意与胡蝶解除婚姻关系。胡蝶掉着眼泪对丈夫说:“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体,却霸占不了我的心。有声,我的心永远属于你。”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戴笠因飞机失事摔死于南京近郊,与胡蝶结婚即刻化为泡影。以后,胡蝶便与潘有声一起,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上海到香港去了。  胡蝶的表演生涯,从20世纪20年代末一直延续到60年代。然而,她最辉煌的时期是在三四十年代。30年代初,她主演了中国第一部有声片《歌女红牡丹》,把一个忍受丈夫虐待与压榨而毫无反抗、心地善良又有几分愚昧的女性刻画得相当成功。在第一部左翼电影《狂流》中,她塑造的秀娟不但富有反抗精神,而且内心世界十分丰富,受到好评。她主演的《姊妹花》是她表演艺术的高峰。在影片中,她一人饰演有着不同生活道路的双胞胎姐妹大宝、二宝,把两个身份悬殊、性格各异的女性刻画得非常成功。30年代,这部影片在国内创造了国产影片有史以来上座率的最高记录,后来到东南亚、日本、西欧诸国,也大获好评。胡蝶饰演过娘姨、慈母、女教师、女演员、娼妓、舞女、阔小姐、劳动妇女、工厂女工等多种角色,她的气质富丽华贵、雅致脱俗,表演上温良敦厚、娇美风雅。胡蝶横跨默片和有声片两个时代,成为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最优秀的演员之一。  “蝴蝶要飞走啦!”这是电影皇后胡蝶的最后一句话。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乱世侠女--小凤仙(1)
在上个世纪的兵荒马乱中,有几对患难夫妻是值得我们永远记住的。比如孙中山和宋庆龄,廖仲恺和何香凝,又比如蔡锷与小凤仙。  或许有人会说小凤仙的身份无法与前面二者相提并论,但是,我们所要讲的只是一段感情的矢志不移。对于感情,我相信是没有身份贵贱之分的,只要是人,只要是一个对感情执著的人,就算她或他的身份再卑贱,也是值得我们回忆的。  所以,当我们想起那些为了革命而斗争一生的女人时,我们不能忘记小凤仙。她的存在,或许是一种巧合。但不管这是怎样的巧合,既然她与蔡锷能够在兵荒马乱中相逢,并且为蔡锷而坚守着自己的感情,那她就是一个值得记住的女人。  沦落风尘  小凤仙19世纪80年代末出生在杭州,她是满族人的后裔,父亲是没落的满族八旗武官。在那清王朝彻底崩溃前的苟延残喘的年月里,那个八旗武官又突然被解职了。小凤仙的幼年,生活在一个日趋贫困,后母对她很冷漠的家庭中。  大约在小凤仙十三四岁时,她的父亲故去,家庭生活更为艰难。后母意欲再嫁谋求生路,狠心地要将小凤仙卖掉。  这一天,杭州的一条街上挤满一群人,围观一个身上被插了草标出卖的小女孩。一对男女走过来,仔细打量这个瘦弱的小女孩,见她虽衣衫褴褛,却浑身透着一股清秀和机灵,这对男女当即以80两银子将小女孩买去。  这个被抛弃给陌路人的小女孩,便是后来闻名北京的艺妓小凤仙。可怜当时她被卖身时,连姓名也被卖得无从知晓,这对男女给她取名小凤。  小凤没有落到正经善良人家的枝头。买回她当婢女使唤的这对男女中,据说男的是在宣统年间写过一本庸俗的自传体小说《鲁男子》的风流文人,叫曾孟朴,此人以寻花问柳为乐;女的叫彩鸾,是曾孟朴在上海清和坊“媚莲小榭”狎妓时宠爱的一个雏妓。后来曾孟朴花了一大笔赎身钱从鸨母手上赎她出来,娶回家中。这两个男女成婚后双双来到杭州,曾孟朴在官场上谋了一个差事。  小凤在曾孟朴家里当了一年婢女后,已是一个15岁的少女了。尽管吃的是残羹剩饭,可干的却是又重又累的活,但是她仍然发育成熟了,而且出落得十分标致。当初买她时就不怀好意的曾孟朴,迫不及待地要摧残这朵刚刚含苞的小花。他时常拿贪婪的目光在小凤身上扫来扫去,天真淳朴的小凤尚不谙人事,对这些浑然不觉。  这日一大早,小凤见主人曾孟朴和彩鸾梳妆打扮完毕,便有说有笑地出门去了,她料想他们一时半刻不会回转,便想把自己身上穿的衣裳换洗一下。她走进自己的小寝室,刚刚闭门解了衣扣,便听见男主人急促地敲着她的门叫她。她以为主人突然回来必是忘了带什么物品或忘了吩咐什么事,便急忙应声,掩了衣襟开门出去。谁知曾孟朴一头闯进门来,把她也拽进来,闩了门便行非礼之举。可怜小凤一个奴婢,哪敢有任何反抗,只得在惊慌和恐惧中任曾孟朴凌辱……偏偏这时彩鸾赶回家来,撞见了曾孟朴的丑行。  原来,曾孟朴乃是故意骗彩鸾一同外出,然后借故甩脱彩鸾溜回家来的。但他却瞒不住彩鸾这个从风月场所里滚出来的泼辣女人,她早就在暗暗提防他的言行举动。当初她花银子买下小凤就是另有打算,想使唤她几年再转手卖给鸨母赚一笔银子。她自然不容曾孟朴去狎昵一个婢女而冷落她。她急急忙忙赶回家中,拿着了把柄便醋劲大发,又哭又闹。小凤也挨了女主人的痛骂。听了一番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后,她才知道自己宝贵的童贞被男主人强夺去了,不禁失声痛哭。男主人恼羞成怒,索性公开地一再蹂躏起小凤来。小凤的身心遭此摧残,从此形成忧郁寡欢的性情。  正巧,这时上海清和坊“媚莲小榭”的那个鸨母忽然来杭州进香。她顺路到曾孟朴家看她过去的“女儿”彩鸾,撞见了这对男女的闹剧。  鸨母见小凤姿色不凡,打算从这个年龄正合适的女孩子身上捞一把,便打定主意,用半真半假的语气对曾孟朴说:“当初老身为了成全你,狠狠心把老身最疼爱的女儿给了你,也是指望你们恩恩爱爱地过日子。你如今也该寻一个孝顺的女儿还给老身才好……依老身之见,不如让老身把这个小凤带回上海去。她一走,你们两口子也没事了。”  彩鸾一听正中下怀,自然是抢先满口应承。曾孟朴也不便再说什么。  鸨母回上海时,便像花钱买小羊羔似的把小凤牵走了。  小凤被带到上海,从一个火坑被推进另一个火坑,被迫入了清和坊“媚莲小榭”为妓。她开始痛恨这人世间的不公正,性格更加忧郁和冷漠。鸨母给她易名凤云,逼她立即接客。尽管小凤哭泣不从,怎奈老鸨冷眼凶脸,威逼利诱,她已是身不由己了。  从此,小凤(凤云)在上海沦落风尘。  巧遇蔡锷  蔡锷原名蔡艮寅,也用过“奋湖生”、“击椎人”等别号,湖南邵阳人,7岁启蒙,8岁订婚,妻子刘侠贞是武冈人。幼年时蔡锷的聪明便已显露,他读书兴趣广泛,15岁应童子试名列第一。光绪二十三年,蔡锷入长沙时务学堂,后来留学日本,学成归国后成为各方争相罗致的青年才俊。这年是光绪三十年,他23岁,最先跟随湖南巡抚赵尔巽,而后又得到继任巡抚端方的重用。李经羲任广西巡抚后,又把他召到广西,对他十分倚重,使他成为了广西麻军的头号人物。宣统元年,李经羲升任云贵总督,蔡锷跟着担任云南陆军协统。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蔡锷和滇军将校起而响应,一举光复昆明而被推举为云南都督。    书包网 www.61k.com

乱世侠女--小凤仙(2)
这时,身在陕西巷云吉班的小凤仙只是个二流的姑娘,她姿色平平,又不懂献媚邀宠,还经常把客人气走。  民国初年,蔡锷任云南督军,袁世凯为大总统,想方设法拉拢他为己所用,同时也秘密派人监视他。蔡锷的革命热情相当高涨,根本不愿当袁世凯的走狗,但碍于他的势力无可奈何,每日愁眉不展。这天,他扮成平常商人来到陕西巷云吉班散心,刚一进门就把小凤仙一眼看中。  小凤仙问他以何为生,他谎称商人。小凤仙笑道:“你气度不凡,外欢内郁,绝不是商人。” 蔡锷突然对她欣赏起来,细看她模样,并无卖弄风情的妖娆气息,只是满脸诚恳和自信。初次相识,蔡锷尚有戒心,没有正面回答她。  这次相识,二人心中都有些惊讶。小凤仙相信自己的眼力,断定他必定是个英雄人物,而蔡锷也觉得自己可能在垃圾堆中发现了宝。过了两天他再次登门,两人坦诚相待,商量了一计。  没有多少时日,京城的官员们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英雄难过美人关!一向踌躇满志、不近声色的蔡锷居然也有被妓女迷倒的一天。他在云吉班大张旗鼓地请客设局,应邀前来的都是当时官场上的红人。夜夜笙歌还不算,他又大兴土木,为小凤仙建屋造堂,建好之后,就把她娶过去做妾,每天过着醇酒美人的日子。他的妻子刘侠贞劝道:“你一向以天下事为己任,如今怎能贪恋声色,坐消壮志!”  蔡锷不听劝告,反而斥责妻子,一家子闹得鸡犬不宁。连袁世凯都有所耳闻,赶紧派人前去调停,但无济于事。于是袁世凯这才放松了对他的警惕之心。  蔡锷的妻子与老母气得搬出京城,去南方居住。袁世凯则加紧为称帝作准备。蔡锷知道北洋政府不会容他,就故意与小凤仙整日坐车游玩。一天,他找准了机会,便登上开往天津的火车,第二天乘船逃至日本。袁世凯自然是气得火冒三丈,派人前去刺杀他。而此时蔡锷已到了香港,不久绕道越南,进入云南,组织了“护国军”起义讨袁。  知音难寻  护国运动兴起。北洋军系的旧人,北洋第一代武将看不惯东宫太子袁克定的目空一切,认为这位大爷将来不好伺候,遂决计反对帝制,不动声色地猛抽袁世凯的后脚。袁世凯经不起内外夹击,从登基算起,只过了73天就在绝望中死去了。洪宪新贵们树倒猢狲散,大名鼎鼎的杨度晚年沦为大流氓杜月笙的门客。  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代理总统,任命蔡锷为四川都督。由于带病操劳,蔡锷的喉疾更加严重。这时小凤仙天天都能收到蔡锷的消息,自是闭门谢客,静等蔡锷派人来接。她接到蔡锷写来的信,大意是说:自军兴以来,顿罹喉痛及失眠之症,现在都督四川政务、军务,实在是难却中央的盛情,所以勉为其难,等到大小事情布置就绪,就出洋就医,到时偕你同行,你暂时等一下。  小凤仙天天在耐心地等待,可蔡锷已病情沉重,来不及也无法接小凤仙了。他急忙沿江东下,经上海到日本就医,终因病入膏肓而在福冈医院逝世,英年37岁。小凤仙等到的竟是蔡锷的死讯,顿时悲痛欲绝。蔡锷的灵柩运回上海,各方在上海为他举行盛大的追悼会。小凤仙托人寄来了两副挽联。其一:不幸周郎竟短命,早知李靖是英雄。其二:九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怜他忧患余生,萍水姻缘成一梦;十八载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小凤仙因受蔡锷的垂青而艳名大噪,一些人竭力趋走云吉班,渴望获得同小凤仙的一夜缱绻,从而赢得与蔡锷“同靴兄弟”的美名。但小凤仙总置之淡然,她决定对蔡锷从一而终,维护蔡锷的名声。可蔡锷的部属和学生却对小凤仙极力排斥,怕她有损蔡锷的清誉。小凤仙寂寞地守着对蔡锷的一份刻骨铭心的思念。  据说,当北京官方与民间各界在中央公园公祭蔡锷时,小凤仙身穿蓝布大褂,亲自前往致哀。当她随民众步入灵堂向蔡锷遗像鞠躬时,被北京大学堂的学生发现。小凤仙察觉后随即快步走出中央公园,学生们追踪寻访,竟不可得。此后,小凤仙遂从八大胡同消失,隐姓埋名,无影无踪,对其去向众说纷纭,一直是个谜。  最近,有人专门对她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其中有一个观点,颇受大家的认可。  小凤仙自蔡锷将军去世后,便离开八大胡同,隐姓更名。她先嫁给东北军的一位师长,从北京移居沈阳。后来可能是那位师长死了,她遂改嫁给一位姓陈的厨师,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寿泉街三胡同的一座平房里。因为她丈夫姓陈,四周邻居们都称她“陈娘”,而对她不平凡的身世一无所知。人们看到的陈娘长得很漂亮,白皮肤,大眼睛,瓜子脸,个头儿至少在米以上,依稀可见她年轻时沉鱼落雁般美丽的姿容。至于她的实际年龄,她本人从不提及,又因她长相年轻,所以无人能猜得准。她没有工作,全靠丈夫的收入养家度日,生活很是拮据。两口子没有子女。她居住的房间是狭小的北厢房,室内面积只有10平方米左右。可室内几乎没有家具,因而并不显得十分拥挤。家里惟一像点样的摆设,就是那只天天上弦的小闹钟。陈娘也没有什么讲究的穿戴,只是平平常常的衣服,但洗得干干净净,穿起来显得与众不同。她惟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几乎每餐都要喝两盅白酒,喝得很慢很慢。她最大的乐趣就是去听戏,听得有滋有味、如醉如痴。这也可能与她早年的生活道路有关。她这样的生活习惯一直维持到晚年。    

乱世侠女--小凤仙(3)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11月,人民解放军占领沈阳。这年小凤仙已48岁。她丈夫在东北人民政府的总务处工作,可能还是厨师。她自己也靠劳动吃饭了,先是进一家被服厂做工,以后到东北人民政府统计局出收部一位叫张建中的人家做保姆。她改名叫张洗非,不知此名是否有深意,但她此后一直过着艰苦的生活,这一点是能肯定的。  爱之弥深  蔡锷在日本去世,噩耗传来,举国震惊,万众悲哀。在中央公园举行的蔡将军的公祭会上,摆放着小凤仙送的挽联。化了妆前来追悼将军的小凤仙哭昏在玉栏杆旁。曾朴的学生,她的好友苏芸把她扶起,此时的朋友如同岸边的野草,任何的安慰对于小凤仙都是救命的。于是两人约定在云吉班见面细叙。可是当苏芸来到云吉班找寻小凤仙的时候,见到的却是小凤仙留下的绝命书。原来,自从蔡锷去世之后,小凤仙就一直心存死意,只是要看着蔡锷入土为安之后,她才能放心而去。如今,蔡锷已经长眠,她对于人间的其它感情,是再没有什么可以眷恋的了。  深夜,小凤仙踏上了开往天津的列车。在车上,她反反复复地回忆着与蔡锷从相遇到相知一直到走到一起的点点滴滴,痛不欲生。她想服毒自尽,可是上天好像还眷恋她似的,一次意外的列车事故挽救了她。这样,心灰意冷的小凤仙来到了天津。她租得大院陋屋,靠替别人做手工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过,她居然还会有感情!  直奉战争在京津两地打响,奉军师长王玉魁部驻进小凤仙居住的大院。偶然的机会,王玉魁认识了改名为凤云的小凤仙。此时的小凤仙,已经从蔡锷去世的伤痛中恢复过来,过着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只是,她却从来没有想过蔡锷以外的其他人,在她心里,蔡锷的地位是其他人无法取代的。不久,奉军兵败,王玉魁带着小凤仙回到奉天。他被小凤仙的美貌与传奇经历所打动,而小凤仙也再次被这种军人的气质所征服,这种军人的气质再次唤起了她对蔡锷的回忆。于是,她当了王玉魁的四姨太。结婚后不久,王玉魁因做鸦片生意,得罪了执法队,与张作霖闹翻,被革职下了大牢。王公馆树倒猢狲散,小凤仙为救丈夫四处奔走。后来,王玉魁虽出了牢,但已一无所有。他和小凤仙双双回到王家老屋,过起清闲的生活。王家老屋的生活虽清闲,但也不乏乐趣。然而,平静很快被打破。王玉魁的手下李副官告诉他们,张作霖被日本人炸死了。这一消息,勾起了王玉魁久卧思动之心。果不其然,张景惠出面,请王玉魁出任奉天城防司令。小凤仙识破了日本人“奉人治奉”的阴谋,对丈夫陈述充当汉奸的可耻。日本人恼羞成怒,将不从命的王玉魁关进了大牢,小凤仙也被软禁在王公馆内。  李副官救出小凤仙,回到老屋。老屋已被日本人烧毁,她欲哭无泪。如果说蔡锷的死给她的打击还只限于情感的伤痛的话,那么这次,再次因为战争的混乱而将要失去她所深爱的人,几乎使她彻底崩溃。她找出手枪,决心报仇雪恨,救出王玉魁。乘着新任奉天司令的罗友杰筹办喜事之际,化装后的小凤仙潜入罗府,伺机逼罗放人。当得知王玉魁已在牢中不屈自尽时,小凤仙终于用尽了最后一丝勇气,她当场昏倒在地。幸好王玉魁的原部下耿副官及时赶到,救出了小凤仙,并把她安全送上南下的火车。  奉天城如临大敌,到处追捕小凤仙。火车上,小凤仙被敌人的宪兵发现。情急之下,她被迫跳车,摔入路边煤堆中,被铁路烧水工救起。  沈阳解放后,梅兰芳剧团在沈阳演出,默默无闻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凤仙到省交际处会见故人。梅兰芳热情接待了小凤仙,友人们得知小凤仙的遭遇,深深表示同情。  正当友人们思考着为小凤仙做些什么时,小凤仙再一次消失了。漫漫天涯路,她去向何处,留下了一个更深的谜。  正如我们开头说过的那样,小凤仙其实并非一定是哪里的人,更遑论是上海的红颜。只是,我们却早已习惯把她归入上海的风尘女子当中去了。这里的风尘女子当然不是一概指沦落青楼的女子,而是指因为在战乱的年代里苦苦挣扎却无法脱身的女子。  小凤仙就是这样的一位。  翻阅一个人就像翻阅一本书,“小凤仙”告诉我的就是要如何学会关注自己的内心,成为自己!作为一个寻求者,我想这句话会让我受益终生。  我想她的确是幸福的,那种幸福不带任何的阴影,就像她自己的质朴,她的没有城府一样。我想说她是个很有颜色的女人,她的一生犹如一幅色彩绚丽的油画,浓重而热烈。    

追寻生命--周璇(1)
一个不能忘记的名字。  一个不断寻求的灵魂。  还有一副不可逾越的天才嗓音。  周璇,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都在不知自己来自何处的痛苦中度过;她的一生都在光环和凄凉中交替;她的一生都在自己编织的梦想中展现着人世的五颜六色。  我从哪里来  周璇开始时其实并不叫周璇,而是经过好几次的周折,最后才选定了“周璇”这个名字的。关于周璇得名的原因及典故,有一篇题为《桃花太子忆周璇》的专访,它的记述基本上是可信的:  “(明月社)为筹措解散费,黎锦晖决定在北京大戏院(贵州剧场)举行一次盛大告别演出,上演大型歌舞剧《野玫瑰》三场……《民族之光》是剧中一首爱国歌曲,其中有句歌词:‘周旋于沙场之上’ 。当时正值日军进逼上海,我十九路军与敌人决一死战的时刻,所以每演唱至此,必然掌声经久不息。黎锦晖由此兴奋地说:‘周旋,了不起!’忽然拉起周小红的手说:‘你不如改名周旋吧。’严华在旁听说,也感到‘周旋’比‘周小红’有意义得多,但‘旋’字看上去缺乏女性的感觉,建议在‘旋’旁加个‘王’字,从此周小红成了周璇。”  现在的很多人之所以认为这个说法比较“可信”,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篇文章的作者“桃花太子”严华,当时是明月社的“台柱小生”,同时又是歌剧《野玫瑰》的男主角,也是《民族之光》的合唱者,周璇得名的过程他是耳闻目睹的,人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一个“故事”是真实的。综合这个情节的叙述,可以确定,周璇这个名字乃是来源于一句歌词“周旋于沙场之上”,是由黎锦晖取的艺名,后来因严华建议,又把“旋”改为“璇”字。  但是因为作者在谈到这个典故的时候已是老年时节,所以,又有另外的一种说法,说他已记不清个中缘由,而周璇的得名另有原因。比如说周璇应该是1920出生在年江苏常州一户姓苏的人家,学名苏璞,小名义官。苏璞3岁时,被舅父拐卖到江苏省金坛县一带,后来被一户姓王的人家收养,改名为王小红。不久,养母欧阳玉珍改嫁给上海一名工人,就将小红送给住在上海北京东路一户姓周的人家。当然,这些说法可信也不可信,因为直到周璇生命快终结的时候,她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来自哪里。  任何人都无法面对一个没有母亲的结局和身世,周璇也不例外。寻了一辈子的母亲,尽管她认为“女人属羊,一世遭殃”是一种无聊而又荒诞的说法,而且在她的朋友圈子里,有好多属羊的女子,都幸福且快乐地生活着,但是这个传说对于属羊的周璇来说,无疑是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而且这个阴影在她的生活中隐含了种种灾难,使她终生都不得解脱。其中,最大的不幸恐怕就在于周璇苦苦探寻了一生却始终没有答案的问题——“我到底是谁?我的母亲在哪里?”  在周璇的记忆中,她一直以为自己的父亲叫做周文鼎,而且他还有一个大太太,住在虹口,她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而自己的母亲邝太太是花旦出身,只是周文鼎的二房。可即便是这样一个少儿时的梦想,也因为一句话而被否决了。有一天,神经有点问题的傻傻的二哥跑到周璇那里让她给他一些零用钱时,无意中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阿爸不喜欢你!你不是阿爸养的!”周璇当时就惊呆了。因为在她的记忆和思想里,自己肯定是父亲的女儿,可是自己的哥哥又怎么会平白地说这样的一句话呢?正所谓“无风不起浪”,小周璇急忙跑去问母亲。从母亲惊惶失措的掩饰中,周璇终于意识到自己或许真的不是父母亲生的。周璇陷入了痛苦的纠缠之中。她怎么也不能相信,自己居然没有父母,父母是谁自己居然都不知道。在她一再追问下,邝太太终于说出了周璇的身世,并希望她可以理解和谅解自己因为自私而没有告诉她真相。原来,周璇是她领养的。当年花旦出身的邝太太嫁进周家两年,却仍然没有自己的孩子,为了有个孩子做伴儿,也为了周文鼎死后她能多分一份家产,她毅然到虹口鸭绿江路联华庵(上海人一般称做“莲花庵”)请老师太为她找个被人家扔掉的孩子。后来老师太为她找到了一个尼姑的私生子,邝太太抱了回来,那个孩子就是周璇。  邝太太的一番话仿佛一把利剑,把周璇那颗纯真的心刺得粉碎,使她受到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惊讶和震动。从小到大,她都像其他的孩子一样,对自己的父母充满了爱戴和崇敬,亲近他们,信任他们,孝顺他们,希望从他们身上得到温柔的慈爱和无私的庇护,然而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到头来居然是一场骗局,受骗的只是她的无知和幼稚。她一下子感到从未有过的茫然、孤独和空虚。那一瞬间她似乎突然长大了许多。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的父亲居然忍心要把自己推入火坑做妓,而姆妈又常常对待她像对婢女一般冷淡和无情。原来十几年来受尽的生活的煎熬和折磨,早已是前世种下的孽债。她对家庭彻底地失望了。  不久,在周璇的一再追问下,她的养父周文鼎给她讲了关于她身世的另一个版本的故事。他告诉周璇,她的母亲不是尼姑,因为邝太太去莲花庵领她时,看到有一个女人抱着她。他同时还表示要帮周璇找回生母。周璇从养父这儿找到了能与家人团聚的可能,而且证明自己不是尼姑的女儿,这对她来说,犹如一个垂死的人有了复生的希望。从此,她将赚回来的钱大多数交给养父,请他帮自己找母亲。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追寻生命--周璇(2)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是,周文鼎无休止地敲诈养女,却并未真的帮她找母亲。1941年,周文鼎被鸦片毒死了,没有留下任何给养女的交代,临死还只想着向养女要钱。周璇像突然跌进了冰窖里,浑身冰冷,禁不住一阵阵战栗。这如同一把利刃,割断了她和生母重聚的惟一纽带,割破了对未来天伦之乐的憧憬,也割碎了她已经受尽折磨的一颗心。找不到亲生母亲、无法证实自己的出身一直是周璇的隐痛,她始终没有放弃寻找。  她无法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之下,于是,为了不徒然增添郁悒的情绪和难以磨灭的内心创伤,她更加热爱属于她自己的舞台以及带给她希望的荧光灯下的生活,她更加热爱帮助她的艺术界的兄长大姐们。  绽放野玫瑰  周璇开始在舞台崭露头角来源于她小时候的一次偶然的机会。  为了忘却那段不痛快的回忆,周璇和伙伴们在舞台上挥洒汗水的同时,也尽量地给自己寻求一些安慰。在演出救国进步歌剧《野玫瑰》终场时,周璇放声高唱了其中的主题曲《民族之光》,当时在场的明月社的发起人黎锦晖笑着鼓励她:“小红,你这一句‘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唱得真好,是你进剧社以来唱得最好的一句。你正好姓周,以后就改名叫周旋吧!”接着在场的严华又建议将“旋”字改为“璇”字。殊不知,这既是她新生命的开始,也是她艺术生涯的开始。  周璇,这个自出生以来,空有名而无姓的女孩一直为自己的名字而悲哀。想想当年养母希望她在舞台上能走红从而成为自己的摇钱树,所以给她改名叫“小红”,她心里的辛酸的确不是其他人可以体会到的。这个女孩子终于有了一个充满长者的关爱和对自己成绩的肯定的名字——周璇。她含着泪,高兴地跳了起来:“是吗?我就叫周璇,叫周璇!”  翻开厚厚的一本中国近现代电影史,我们不难发现,电影史上周璇演艺生涯的灿烂完全是与她自己的奋斗和努力分不开的。根据有记录的史料显示,周璇生前一共拍摄了43部影片。  关于周璇的电影处女作也有好几种说法。有的说周璇的“处女作”是《美国恩》,这部电影是由当时的天一公司出品的,陆丽霞主演,周璇只是在片中串演歌舞节目,也就是现在所俗称的“跑龙套”。所以她在回忆自己的电影生涯并向媒体宣布的时候,曾经说她的处女作是《花烛之夜》。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周璇的“处女作”是艺华影业公司出品的《女人》,然而根据当年曾经主演《女人》的老影星黎明晖的回忆,根本没有这回事。看来,任何一个故事的产生,都必然有它附和和考证的难度。  周璇曾经在一些公众场合多次说,在她主演的电影当中,基本上没有什么自己满意的,回首自己的演艺生涯,她认为只有一部电影可以代表她,那就是《马路天使》。  1947年,上海出版的《电影杂志》记者曾经访问周璇:“很想知道你对过去所演影片中的哪一部最满意?”周璇谦虚地回答:“我都觉得不满意,不过……《马路天使》最值得我怀念,因为许多朋友都喜欢它,其次是《各有千秋》了。”《各有千秋》是1946年由香港大中华影片公司出品的。在朱石麟编导的这部电影里,周璇和黄河分任男女主演,影片描写一对青年男女大学毕业后失业的故事,很有现实意义(目前坊间有VCD影碟出售)。  国外有媒体曾经将《马路天使》、《忆江南》、《夜店》和《清宫秘史》四部影片列为周璇的代表作。更鲜为人知的是,1939年,周璇曾经在艺华公司出品的《影城记》一片中客串歌唱节目。虽然这也是周璇日后的成名绝技之一,但在那个阶段,却还是一个尘封的故事。当年的《艺华画报》曾用大量篇幅宣传此片,并刊登了周璇的大幅照片,旁边的文字说明是:“影城中第一条金嗓子周璇客串,高歌一曲,绕梁三日。”至于周璇在片中唱的究竟是哪一首歌,笔者曾经走访过《影城记》的女主演路明,但她已经记不得了。  拍摄于1945年的《凤凰于飞》,从电影中的情节和演员的选择上来看,恐怕是公司为周璇公开寻母。影片中,主角合家团聚;生活里,周璇还是孤凄地默默哀泣。据说影片公映后,很多人都来认周璇为女儿。可是此时的周璇早已不是那个幼稚的小女孩。面对这些眼红她的名声、地位和财富的人,她觉得很伤心。人世间最大的悲哀其实不是追求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是明知道有自己要的东西,却不知道在哪里。  金嗓子  周璇的光环除了在电影上表现出来的天赋之外,还有她那副与生俱来的好嗓音。  根据现有的关于周璇歌唱事业的史料的统计,周璇生前一共演唱过200多首歌曲(其中有114首是电影插曲)。尽管这些歌曲因为所处的年代和当时整个社会欣赏水平的关系,染上了不少上海滩的淫靡风气,但是这些歌曲和她主演的影片一样,也是瑕瑜互见,不能一概斥之为“靡靡之音”。  周璇是于1932年步入黎锦晖主持的明月歌舞团的(和她同时加入“明月”的还有聂耳),也正是这个黎锦晖,给了年轻的周璇以希望和新生。在加入明月歌舞团之后,她以一曲《民族之光》崭露头角。不过可惜的是,她并没有与她的这位伯乐一起开创她的事业,在她有所成就的时候,她因为爱情而选择了新华歌舞团。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追寻生命--周璇(3)
1934年,上海《大晚报》举办“播音歌星竞选”,此时的周璇已经“跳槽”到了严华主持的新华歌舞团,在严华的鼓励下她参加了竞选。选举结果连她自己都很震惊——她与当时上海滩上的红艺人白虹、汪曼杰共同获得了前三的名次。她以落后于白虹不多的票数而名列第二,获得了“金嗓子”的称号,这对于从未在歌唱舞台上有所收获的周璇来说,是莫大的鼓励,也是莫大的成功。从此,她以她 “金嗓子”的名号开始在自己的演唱事业中蓬勃发展。  1937年“七七事变”前夕,上海艺华影业公司接受了生产三星牙膏的中国化学工业社的资助,拍摄了一部“软性歌舞片”《三星伴月》。当时已红遍上海的周璇被挑选担纲主演,并演唱了该片的主题歌《何日君再来》。电影和歌曲中的缠绵成为周璇那副金嗓子最好的阐释。随着影片的上映以及唱片的播放,《何日君再来》一时成为家喻户晓的流行歌曲;第二年,香港大地影片公司出品了抗日影片《孤岛天堂》,在描写舞场情节时引用了这首歌,引发了各个歌舞团竞相引用的热潮;1941年,日本影星李香兰(山口淑子)也将此曲灌制成唱片。由于歌曲宣扬了“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的“及时行乐”的颓废思想,在当时的上海滩,甚至于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这是不能回避的事实。有人据此批评周璇的金嗓子只是一些软弱无力的俗声,但这种事实却又不是一个人可以改变的。  就在同一个时期,周璇还在影片《马路天使》中演唱了《四季歌》和《天涯歌女》,这两首歌留传至今,成为不朽的经典名曲,尤其是后者,在几十年后,还因为其中所蕴涵的深刻社会意义和不朽的歌曲调子而成为电影插曲中的经典之作。  与对自己电影的评价一样,周璇对于自己的歌唱也有很多的说法。1948年,周璇曾经在《电影杂志》上回答读者说,她对自己的歌曲,最喜欢的是《难民歌》。这首歌是影片《七重天》的插曲,歌曲表达了沦陷区难民流离失所的痛苦,由徐半梅(即徐卓呆)作词,严华谱曲,而喜欢的原因则因为自己从小的流离失所以及对于痛苦生活的感悟,让她有些许的辛酸与感慨。  与当下的一些演艺人士所走的路线相同,当时的周璇在上海那样一个烟花繁华之地,也开始着手经营自己的事业。1945年5月,周璇在上海金都大戏院举行了三场独唱音乐会,演唱了“银海三部曲”(《渔家女》《鸾凤和鸣》《凤凰于飞》三部影片的插曲)等歌曲,虽然票价高达3000元(旧币),仍然被歌迷抢购一空。  其实周璇在明月歌舞团时也曾经灌制过一张唱片——《特别快车》,这是黎锦晖的代表作,后来“明月”的四大天王之一王人美也曾将这首歌灌成唱片。但与王人美的这张唱片相比,周璇唱的《特别快车》别有韵味,尤其是尾声中伴有“喀嚓喀嚓”的车轮滚动声,颇能引人入胜。  璇之恋  周璇和严华的恋情开始于明月歌舞团走下坡路的时候。在上海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时候,“明月歌舞剧社”被迫解散。这对于事业有了成绩并开始走上成功之路的周璇,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另一方面养父又来逼迫,一时之间,她无所适从。此时乐队里的严华挑起重担,成立了歌舞社。为了报答黎锦晖的知遇之恩,也为了应付养父的逼迫,周璇四处演出,又上电台播音,这是她后来以金嗓子成名的开始。不久,她就成为受人注意的歌星,还在竞选时获得亚军。人们称赞她的歌声如金笛吹鸣,沁入人心,予以“金嗓子”的雅号。正所谓患难之交见真情,当然,这所谓的真情在后来的日子里被批判的一文值,但是当时她与严华之间的合作的确是令她最快乐的。在忙碌和快乐的工作中,她与严华结为伉俪,此后,严华组建新华歌舞团,周璇也随着严华到了新华歌舞团。  不过,这段当时人所共赞的婚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周璇和严华的婚变是1941年上海孤岛上的“特大新闻”。在他们两人一起为新华歌舞团奔走经营的时候,却有人认为,他们是一种为金钱而结合的婚姻,他们的结合是一种明显的目的性结合。两个本来就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和事业的人当然不能容忍这种流言的污蔑。在坚持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选择了分开。此时的周璇,正处在电影事业的顶峰,她在当时上海影后的评选当中夺冠。但她却坚持推却了,成为电影史上的一段佳话。所以当时的媒体多数是谴责严华,同情周璇。但是后来有人认为,“周璇和严华的分离,是受人圈套落入旧社会恶势力的深渊,变成了他们的俘虏和摇钱树,她和严华都是被害者,他们的离婚是那个制度残害的结果。”严华在和周璇分手后,也就没有了经营演艺事业的心思,从此与演艺圈脱离了关系,转而从事企业经营,直到1992年病逝于上海。  周璇和严华分手后不久,结识了一名绸布商朱怀德。朱怀德并非是一个陌生人。他在上海的时候就已经和周璇认识,再加上当时周璇贵为上海影后,与朱怀德这样的上海富豪之间的交往也就在所难免。遗憾的是,周璇和他相交多年,却始终没有调查他的恶劣品质。周璇经不住他的花言巧语,同他一起到了香港,并与他同居。怀孕之后,周璇希望朱怀德和她一起回到上海举行婚礼,成为名正言顺的夫妻,但当她回到上海后,终于发觉他“始终是欺骗人,说谎”。此时她“才真的觉悟,正如做了一场梦,悔也来不及了”,于是只好在报上刊登启事,宣布与朱怀德“脱离同居关系”。周璇在上海生下孩子(周民)后,脑海里想的是:“所有宝贵的名誉也坏了,下半世等于完了,所安慰的是有一个小孩,才能生活下去。”这或许是周璇前两段婚恋中惟一的安慰吧。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追寻生命--周璇(4)
在与朱怀德分开并生下了孩子之后,坚强的周璇决定继续发展自己的演艺事业。她接受了大光明影片公司的邀请,在上海拍摄了一部名为《和平鸽》的影片。在拍摄的过程中,她渐渐地与该片的美工人员唐棣熟识,并且开始走在一起。之后,他俩在枕流公寓度过了一段“像凤凰于飞在云霄”的岁月,并且很快又有了爱的结晶(周伟)。应该说,这段爱情是周璇本人最满意的一段感情,因为自始至终,他们都是以极大的热情去深爱着对方的。而且因为在工作中的熟悉和了解,使得他们之间没有因忙碌而盲目。然而直到1952年,他们才筹备正式举行婚礼。不料正当5月份他们准备举行婚礼的时候,唐棣却被指控犯有“诈骗罪和弓虽.女干罪”而被判刑三年。一年后,法院又撤销原判,予以释放。可是当他回到家里,才知道周璇早已住进医院去了,正是“人去楼空情枯等,两心相继不复存”。从此,唐棣再也未能和周璇重温旧梦,直到周璇离世。  天地苍苍,人海茫茫,知音的人儿在何方?叫人费思量……她的婚恋有过欢乐,也有过幸福,就算是短暂的幸福,至少她曾经作为一个女人而享受过这样的生活。不过我们仍然不得不说,周璇的三次婚恋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其实,她一辈子所追求的,除了对于生命的来去之间的迷惑之外,还有她对于知音人的寻求。  周璇的遗书  1995年,广电总局等单位在北京隆重举行了“中国电影90年”的庆典活动,周璇生前主演的影片《马路天使》,被评选为“中国电影90年优秀影片”之一,周璇本人则荣获“中国电影世纪奖”。  然而,这相隔了几十年之后的殊荣,就真的能够让那个在地下已长眠的周璇含笑九泉吗?  在周璇病逝前的几年时间里,她曾经用自己的一些文字叙述了她的上海情结,并分别将这些情结写成九封信寄给了香港好友、作曲家李厚襄。 1957年,周璇病逝后,香港导演屠光启在筹拍《周璇传》的时候,听说有这么一回事,于是找到李厚襄,这才将这九封信完整地在展现世人的眼前。尽管后来影片未拍成,但屠光启却在征得各方同意后于1975年将这9封信公开发表于《万象》杂志。  “上海的确很安静呢!一切都没变,仍有很好的西乐唱片听,都是最新的,衣服也随便穿,很是自由的。为什么那些人喜欢瞎说呢?真奇怪!什么东西都便宜,生活低。这次回来真是高兴,到底在家舒服呢!”  ——流浪的受尽煎熬的上海的女儿,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忘却的是伤痛,留存的是温馨。  “很多家公司要我拍戏,我真想休息一个时期,能不拍最好!”  ——生命有时尽,快乐无处寻。累了的时候,我希望安宁。  “我预想一年之后,等小孩长大一点……还是去南洋走一趟,既轻便又能赚钱,你的话不错,趁能赚钱的时候……别将来悲哀,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知道天机的人到了最后都因为洞悉天机而痛苦,上海的女儿,你的痛苦是否也来源于此呢?  “现在我是在倒霉!痛苦万分,灰心!你不知道,真气死人了!他们有恶意。”  ——“他们”,又是指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够揭开这个“谜”!  自从周璇去世之后,近半个世纪以来,海峡两岸曾经连篇累牍地发表了有关她的“故事”、“外传”、“小说”,还拍了电影、电视剧、沪剧等,如果周璇泉下有知,她一定会说:“滑稽来!”这是周璇生前的“口头禅”。    书包网 www.61k.com

天冕影后——阮玲玉(1)
“你走了,无声无息,不想惊动一切,这是你的本意。不过,太多世俗无聊的好奇充斥着这个世界。于是,众多的猜测探秘之类沿你的余光接踵而至。如果不是一道红尘之墙,可能你将永远也得不到你想要得到的安静和忘却。”  * 悼阮玲玉  幸福的丹凤眼女孩  清朝末年,列强入侵,在中国掀起了瓜分狂潮。富饶的上海像一颗珍珠一样诱惑着虎视眈眈的列强。当时的上海人民,在洋人和政府官吏的双重压迫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而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工人更是苦不堪言。  1901年4月26日,一个美丽的小生命诞生在阴暗、拥挤的祥安里的一个小屋里。这家人姓阮,男主人阮用荣年近40,在浦东亚细亚火油栈当工人。女主人何氏25岁,由于生活的重压,显得憔悴而衰老。当这对一直想要个儿子的夫妻看着怀中漂亮的二女儿时,不知心中是喜是忧。望着她美丽的丹凤眼,父亲给她取了个有点儿男性化的名字——凤根。由于家里多了一口人,使得原本就贫困的生活更加愁苦艰难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凤根渐渐长大,变得更加可爱、更加美丽了,再加上大女儿的夭折,更使得父亲视她为掌上明珠。住在火油栈附近工人住宅的那段日子,给凤根留下了最美好的回忆。那时每天下午凤根都会准时坐在门槛上等着父亲下班回家,而父亲也一定会不顾工作的疲惫,陪她玩上一阵儿才休息。可是好景不长,一年后他们一家又被迫搬回了破房子。不过令凤根最难受的是父亲不得不每天早出晚归,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更少了。但即便这样,她仍然会每天等待着父亲回家,而父亲对她也是更加宠爱,即使自己省吃俭用也要每天带回些好吃好玩的东西逗女儿开心。每当看见女儿闪动着水灵眸光的眼睛和粉嫩的小脸,父亲一天的疲惫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而幸福和欢乐对这个万分艰难的家庭来说毕竟是短暂的。一天深夜,父亲摔倒在屋前的积水中,就再没有起来,手中还握着给凤根的礼物——一对小耳环。那一年她刚刚才6岁。家中的支柱倒下了,只剩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为了赚钱养家,母亲给一个大户人家帮佣。凤根也跟随着母亲,给主人家当小丫头。母女俩一年四季辛勤劳动,总算能勉强维持生计。由于家贫及体弱多病,凤根8岁才进私塾念书,改学名为玉英。转年,进入崇德女子学校就读。虽然母亲向主人家苦苦求情,让玉英有了上学的机会,但每天放学后她还得像小丫头一样干活,而且要比往常干得更卖命。年幼的玉英,并没有被这种艰难的境遇压倒,她有种发自内心的精神的力量,使她自小就具有无穷无尽的求知欲。随着年岁的增长,知识的积累,她变得自信了,坚强了。她一心要念书识字,成为“自立的女子”。  她喜欢读小说,在五花八门的小说世界里,她一次次体验了各种人、各种生活的酸甜苦辣。她嗜书如命,终生不变。这种爱好对她日后的发展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培养了她的艺术细胞,对她走上电影演员的道路有着莫大的帮助。母亲含辛茹苦地将玉英送进了学校,望女成凤,这为阮玲玉成为一代艺人铺下了最早的一块基石。  致命的邂逅  16岁的玉英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了,这年母女俩在张家帮佣。在一次崇德女子学校的晚会上,玉英的表演引来了张家三少爷张达民欣赏的目光,二人在此上演了一段看似美丽实则致命的邂逅。  张达民是在阮玲玉短促的一生中第一个占有了她的男人。在她人生最辉煌的10年中,她为他付出了青春和用血汗换来的金钱。而他却愈来愈像魔影似的追随着她,笼罩着她,直至将她推给了死神。  自从那次相遇以后,张达民见到玉英总是笑脸相迎,对待她们母女从来不摆少爷的架子。两个人从相识到恋爱,从恋爱到同居,都是闪电般迅速,甚至都来不及让玉英计划好将来的生活。玉英想的是先完成学业,然后找个工作,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做个自立的人。可在文化不多的母亲看来,眼前就有个很好的选择,那就是跟张达民结婚,早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面对着人生的第一次艰难的选择,一方面是自己的信念,另一方面是母亲的坚决,她感到前途一片迷茫,不知哪条路才会通向幸福。母命难违,经过一番痛苦的抉择,她终于顺了母亲的意,决定嫁入张家当少奶奶。  当时的上海是中国电影业的摇篮,云集着大批明星和才子,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同居后不久,玉英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产生了当电影演员的念头。张达民的哥哥张慧冲看过她的表演,知道她有表演的天赋,于是极力劝说,还鼓励她说考不上也没关系,试试也好。本来就对当演员有些动心的玉英,想到丈夫游手好闲,如果当了演员就可以贴补家用时,就很痛快地答应了。张家跟电影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于阮玲玉要当演员,张达民本来就没什么意见,再加上这又是一条挣钱养家的出路,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在1926年的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玉英在张慧冲和母亲的陪同下,参加了《挂名的夫妻》这部默片女主角的应试。  考试中玉英先是以她清新脱俗的书卷气赢得了导演的喜爱,后又用与生俱来的表演天赋过关斩将,最终得到了演出的机会。    

天冕影后——阮玲玉(2)
那场面试上玉英的表演使每一个在场的人都难以忘怀。当导演要求她做欢乐表情时,她便轻盈地把头一侧,薄唇轻启,嫣然一笑,眼睛显得更弯,也更妩媚,唇角边还浮出一个逗人的浅窝。当导演要她做悲伤表情时,原来留在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美丽的眸子顿时蒙上一层水盈盈的泪花,从泪眼中露出哀怨的神情。就连见过很多优秀演员的大导演卜万苍都被她的魅力征服了,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宣布她考取了。他兴奋地说:“你们看,她像有永远抒发不尽的悲伤,惹人怜爱,一定是个有希望的悲剧演员。”  她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个演出的机会,改名为阮玲玉。她,终于跨出了第一步,开始朝着明星的梦想努力了。这是多么艰难的第一步啊!这一步中有自己的心血,也有卜导演的信任。阮玲玉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对于卜导演的知遇之恩从不敢忘;卜万苍也以一个艺术界的长者的身份关怀着阮玲玉的成长。阮玲玉待人接物极有涵养,对人也和蔼可亲,从不摆明星架子,对卜万苍在艺术上极为敬重,始终事以师礼,对卜之指点,无不唯命是从。后来,当她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时,依然不改本色,联华公司主动提出给她加薪,被她拒绝了,因为她敬重卜导演,认为如果薪水高于卜导演便会心中有愧。  阮玲玉在工作方面极为敬业,为了演好戏,她几乎每接到一个角色时都会把自己关在家里,专心揣摩角色的心理、语言、动作和眼神,并时而嬉笑,时而哭泣,宛若疯了一样。当别人问及此事时她还会高兴地解释道:“我就是疯子!”为了找对人物的感觉,她读了千余部小说,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探索到了各种女性的精神世界,逐步提高了塑造角色的能力。  阮玲玉在拍摄她的第一部影片《挂名的夫妻》时,初露锋芒,影片公映后受到好评。此后,在明星影片公司的两年时间里,她又拍了4部影片,但都因为格调不高,才华难以显露。为了适应日渐低迷的市场,明星公司决定拍受小市民阶层欢迎的神怪武侠片,影片上映后大为轰动,进而掀起了拍武侠片的狂潮。阮玲玉早就感觉到自己在公司里受到了冷遇,再加上她原本就不喜欢演武侠片,所以为了自己的未来考虑,她决定离开明星影片公司,另谋出路。离开明星影片公司后,已经颇有名气的阮玲玉加入了大中华百合影片公司,第二年又转入了刚刚合并成立的联华影业公司。从此真正走向了她思想上、艺术上的新路程,向默片表演艺术的顶峰不断攀登。她主演了“联华”的第一部影片《故都春梦》,在这部戏中她成功地饰演了妓女燕燕一角。影片公映后,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同年她又担任了《野草闲花》的女主角,这部影片使阮玲玉一举成名。这个楚楚动人的女子凭着她的美貌和演技红遍了整个中国,成为最有票房号召力的演员。她的演技代表了中国默片时期表演艺术的最高水平。  阮玲玉和联华影业公司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联华”的众多著名导演,孙瑜、卜万苍、蔡楚生等都在阮玲玉艺术的成长上提供了许多帮助,甚至是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阮玲玉的艺术才能及她在影坛的成功也为这些名导演拍摄的作品增色不少,甚至对中国早期的电影事业都作出了名垂青史的贡献。  演艺事业顺利发展的同时,阮玲玉的感情生活却并不顺利。早在她去拍《挂名的夫妻》时,自己的生活就陷入了有夫妻之实却无名分的境况。张家四兄弟中,大哥夫妇、二哥夫妇都是电影明星,四弟也勤劳肯干,开了家照相馆。只剩下张达民既没有固定工作,又不求上进,虽然是张家三少爷,但却没有拿一分钱供养阮玲玉母女。她曾几次为他找好了轻松又体面的差事,但每次的结果都是张达民逃跑,留下残局交给她处理。不过阮玲玉也并不在乎,她需要的不是他经济上的资助 ,而是爱情的忠贞不渝。她希望通过她一次次的感化,张达民可以浪子回头,就像电影《故都春梦》一样。  可奇迹并没有发生,他不但未被感化反而愈发堕落了。在阮玲玉往北平去拍摄《故都春梦》外景时,张达民便在上海尽情地嫖赌,把家里财产分得的1万多元钱全部嫖尽输光了。显然张达民已经把他漂亮的电影明星妻子当成了钱袋和银行。当阮玲玉回到家发现他的不良行径后,与母亲好言相劝。但张达民对待阮玲玉早已不像刚认识的时候那样关爱顺从,两人先吵后骂,最后张达民竟然打了她一个嘴巴。  自这次以后,阮玲玉与张达民之间的感情便如破镜,再难重圆了。面对张达民的百般纠缠,阮玲玉选择“断绝关系”,可张达民怎会轻易放弃这棵摇钱树?在那段时间里,阮玲玉被张达民纠缠折磨着。为了分手,她试过诉诸法律甚至以死相逼,但都没有什么效果。  经过一番痛苦的斗争,张达民终于答应以“每个月贴他一百元,贴足两年”为代价,与她分手。阮玲玉答应了, 她甘愿用辛辛苦苦拍戏换来的血汗钱换取独立、快乐和未来。  飞蛾扑火  如果说跟张达民分手意味着阮玲玉脱离了苦海的话,那么她与茶商唐季珊相识就意味着她又跳入了另一个苦海。当时上海竞争十分激烈,就算是联华这种大公司如果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也很难立于不败之地。联华为了增强竞争力,就选择了让大茶商唐季珊入股,并常在公司或租赁场地召开联谊会和舞会,要求“联华”公司的女演员参加,陪他一起跳舞。自然,在这种场合,是不能缺少当时在演艺界声誉日高的阮玲玉的。    

天冕影后——阮玲玉(3)
和很多见过阮玲玉的人一样,唐季珊很快就被阮玲玉的美丽吸引了。他以自己受女明星张织云的骗为幌子,以温柔多情为掩护,使阮玲玉产生一种惺惺相惜的依恋。再加上他风度翩翩,她的朋友们也纷纷说“他当然比张达民好。”就这样唐季珊很快就赢得了单纯善良的阮玲玉的芳心。为了防止夜长梦多,他为她在新闸路上的沁园村里买下了一栋三层别墅。他的这个举动正好实现了阮玲玉一直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的梦想,于是,阮玲玉对这份迟到的“幸福”颇感欣慰,沉浸在了被爱的幸福之中,准备以身相许,从此把他当成生命坚实的依靠。  阮玲玉知道,唐季珊在最初热恋张织云时,两人曾订有契约,各执一份,契约上写道:唐如弃张,唐应赔偿张之损失费20万元。但是阮玲玉天真地认为:唐季珊为新居置办了上好的红木家具、特制沙发床、椅,选购了她心爱的首饰等物,这显然与当初他跟张织云结合时的性质截然不同。她深信他们有真正的感情,并且有独立的人格,不是彼此的依附物。她还暗自发誓:结婚后决不停止去摄影场拍片。但单纯的阮玲玉随后再一次陷入了重重危机。  一天,阮玲玉正在家弹钢琴,电话铃响了,话筒的另一头是张织云亲切而又真挚的劝告。她说她跟了唐季珊两年,也被他玩弄了两年,他喜欢玩弄女性,而且喜新厌旧。她为唐季珊付出了自己的黄金时代,到头来终究断送了自己。她告诉阮玲玉,他现在跟阮玲玉在一起,但也只会跟别人说他找到了一个比张织云更漂亮年轻的女明星。最后张织云动情地说:“玲玉,你我不熟悉,可我们是同行,希望你别再走我的老路。你戏演得好,比我有成就, 更要珍惜自己,千万要珍惜啊!”一声呜咽,电话挂断了。  放下电话后,阮玲玉心乱如麻,她的美梦又被残酷的现实击了个粉碎。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随着吸血鬼张达民的出现,本来就已经混乱不堪的局面更加难以应付了。他开始在报纸上对阮玲玉大肆诽谤,准备利用社会舆论击垮她。  这真的是一个很有效的办法,面对舆论的压力,阮玲玉觉得孤立无援。此时她想起了唐季珊——这个曾经深深地爱着她,给过她关心与依靠的避风港。可当她满怀希望地去找唐季珊时,他商人的那种虚伪和狠心立即暴露无遗。一次偶然的机会,阮玲玉发现唐季珊有了新情人,她再一次被抛弃了。眼看着那个女人戴着唐季珊送的首饰,两个人住在新买的别墅中,她的心仿佛被人摔了个粉碎。这次唐季珊的见异思迁给阮玲玉带来的打击不亚于张达民的堕落。事情闹大了,两个阴险狠毒的男人不顾阮玲玉的感受,不断在报纸上相互控告,事情闹上法庭,阮玲玉将独自站在被告席上聆听判决。当时阮玲玉主演的《新女性》刚刚公映,这部片子中有无耻记者利用舆论害死女主人翁的情节,于是一些黄色小报记者即利用此案向阮玲玉大泼污水。一时间,流言蜚语几乎将阮玲玉淹没,他们的案件成为轰动上海的一大桃色新闻。  脆弱的阮玲玉被两个她曾经深爱的男人逼得走投无路,于是死的念头再次袭来。阮玲玉曾向人诉说张达民把她当做摇钱树,唐季珊把她当做专属品,他们都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在阮玲玉的演艺事业如日中天时,《新女性》一片使她和导演蔡楚生之间燃起激情爱火,萌发地下情。在这个当口,阮玲玉受到唐季珊的责难,便跑去找蔡楚生,要求一起逃离上海,“结了婚再回来”。懦弱的蔡楚生被吓坏了,他在乡下有老婆,岂能担当这样的风险?阮玲玉在他被吓得惨白的脸上看到了自己的厄运。  阮玲玉渴望在法庭上为自己讨回公道和尊严。在开庭的前一天,联华公司的经理黎民伟请客,祝福阮玲玉打赢官司,洗刷冤情。跟阮玲玉合作过的导演孙瑜、费穆、吴永刚、朱石麟都出席了这次宴会。在当夜的舞会上,阮玲玉快乐地翩翩起舞,好像要化做一只彩蝶永远飞离尘世的龌龊。那夜就是她飞蛾扑火前生命中最后的狂欢。一个逼迫,一个责难,一个逃避,她只有绝望而死。  1935年3月7日深夜,一代影星阮玲玉服下预先准备的三瓶安眠药,平静地投入了死神的怀抱,与喧闹嘈杂的尘世告别,年仅25岁。她似乎和死神有着奇妙的缘分,这是她短暂一生中的第二次自杀,这一次死神接纳了她的请求。十几个小时后,医院抢救无效,阮玲玉终于永久地睡去了,再也没有醒来。电影皇后阮玲玉自杀的消息传开,整个上海为之惋惜。25岁的青春韶华,如一朵昙花,刚刚凄美地开了,却又匆匆凋谢。人们为她的美丽而惊叹,为她的死而扼腕叹息。遗体出殡那天,上海各界20多万人走上街头,抬着她的巨幅照片为她送行,这是当时上海滩最盛大的群众聚会场面。  人们为阮玲玉送葬,为这个年轻美丽的生命的夭折而感到无限哀伤。《新女性》是阮玲玉主演的第29部电影,也是她一生所拍的最后一部电影,由于她成功塑造了韦明——一位追求独立人格的女作家的真实形象,结果让上海的观众,尤其是女性观众非常感动。这部电影叫《新女性》,这是个颇具象征意义的词,正好概括了现代上海一部分女性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她们应该是一批受过五四精神洗礼的时代女性。而黄色小报记者竟还把她的死说成是受《新女性》的教唆。出于义愤,《新女性》的编剧和一些正义的评论家据理驳斥,指出是社会的胁迫使她走向死亡。病中的鲁迅也写下了《论人言可畏》的杂文,怒斥黄色小报记者和报刊。但无论争论的结果如何,年仅25岁的阮玲玉却再也回不来了。    

天冕影后——阮玲玉(4)
阮玲玉本不怕出庭,但告她的是她的男人,如今不珍惜她的是她的另一个男人,这令她情何以堪。她在遗书中说:“……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后悔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活着真的太难了,只有死是容易的!阮玲玉死后,唐季珊抛出了两封遗书。其中一封《告社会书》,谴责张达民的无理纠缠,结尾连书两遍“人言可畏”。  除了官司等客观原因,她所遇到的感情挫折也是她自杀的重要原因。从16岁到25岁的短短9年间,一共有三个男人走进过她的世界。第一个是无赖的初恋情人张达民,第二个是自私的衣食情人唐季珊,第三个是怯懦的知己情人蔡楚生。在三重恶性包围之中,她被逼上了不归之路。  艺术人生  阮玲玉在9年的银幕生涯中共拍了29部电影。她从《挂名的夫妻》开始,就在影片中饰演各类不同角色,塑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妇女形象。不管是农村少女、丫头、女工、女学生、小手工业者、女作家,还是交际花、歌女、舞女、妓女、尼姑和乞丐,这些人物都逃不过一个悲惨的结局,有的自杀,有的入狱,有的被逼发疯,有的病死街头。  这些充满悲剧色彩的银幕形象,就是旧中国千百万苦难妇女的缩影。许多国外的评论家曾批评我国某些影片的表演还存在着虚假和模式化,水平落后,可对阮玲玉的表演却倍加赞赏:“当时拍电影根本没有预先写好的剧本,演员只是依靠导演简单的指示去演,而她却演得如此自然,无论是戴着草帽的农妇、干着活的工人,还是叼着香烟的妓女,阮玲玉的演技在当时的女演员中是出类拔萃的。”从没有受到过艺术上的专门培养的阮玲玉,之所以能够如此到位地把握悲剧人物的心理,作出出色的表演,除了因为她曾经看过千余部小说之外,实在是因为影片中这些角色的际遇,在很大程度上与她本人的身世暗合。  在阮玲玉所主演的29部影片中,就她艺术上的成就高低来说,吴永刚导演的《神女》可以说是她的艺术顶峰。  《神女》是一部悲剧作品,故事通过极其简单的情节,歌颂了伟大、无私的母爱。它写了一个城市底层的普通妇女,迫于要抚养她幼小的儿子,忍辱出卖肉体。结果一个流氓不仅占有了她,还要夺走她全部的“卖身钱”,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将他打死,最后被法院判处12年徒刑。整部片子最令人感动的莫过于贯穿始终的崇高、光辉的母爱。吴永刚对阮玲玉无与伦比的表演才能大加赞赏,称阮玲玉是“感光敏锐的‘快片’”,无论导演对表演有什么要求,只要向她提出,她都能马上表现出来,而且演得那样贴切、准确、恰如其分。有时她对角色体验的细腻和深刻远比导演想像和要求的还快。在拍片时,她的感情不受外界的干扰,表达得始终是那么流畅、逼真,犹如自来水的龙头一样,说开就开,说关就关。“在片中阮玲玉靠着对艺术的领悟将最不幸、最痛苦的情感和最崇高、最丰富的母爱揉和在一起,并从一个最下等的神女身上,发掘出最美、最无私、最纯洁的母爱之光,可谓从最寻常、最普通的日常生活中,挖掘出一种艺术美的境界。”  早在1930年,由《影戏杂志》举办的“电影明星选举”中,阮玲玉就曾以6179票当选第一名,远高于得票3784张的胡蝶。在阮玲玉自杀前一年,她主演了《人生》一片,在片中她扮演了一个“路柳墙花”的角色,从少女演到老妪,使看过影片的人无不为她的演技所折服。该片当年曾被评为“最佳国产无声片”,阮玲玉自己也认为:“在我主演的所有影片中,《人生》是我最满意的一部。”  1995年12月,为纪念中国电影诞生90年,电影界举行了隆重的庆典活动,并颁发了“电影世纪奖”。阮玲玉荣获“最佳女演员奖”,由她主演的影片《神女》也荣获“优秀影片奖”。  如今,将近70年过去了,上海不再是那个物欲横流的夜上海,一切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改变了。几年前,一代影星阮玲玉的塑像在上海青浦县福寿陵园落成,这个美丽而又不幸的女子将永远长眠在“人生的后花园”。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不谢的夜来香——李香兰(1)
“恼春风/我心因何恼春风/说不出/惜酒相送/夜雨冻/雨点透射到/照片中/回头似是梦无法弹动/迷住凝望你/退色照片中/啊,像花虽未红……”  张学友的这首歌演绎的是上个世纪30年代一个对于中国百姓多少有些神秘的名字——李香兰。40岁以下的人很难感受其中以慢板带出的既痴情又忧伤的氛围,因为当时的上海是中国一个在文化感情上从来未曾有过的缺口。蜂拥而至的舶来文化和中国的新文化都在这里碰撞冲击。然而,透过这位红极一时的歌手,我们或许可以窥探到当时一些耐人寻味的情境。  生于中国的日本人  为了在上海走红,李香兰很早就已经找到并且认定属于自己的那份闪烁气质。她原名山口淑子,家人称她为豆豆。她是日本人,1920年2月12日出生于中国辽宁省奉天(今沈阳)附近的北烟台,不久举家迁往抚顺。她的祖父山口博自幼酷爱汉学,仰慕古老的中国文化,所以在明治三十六年(1906年)从故乡佐贺县来到中国,并长久地居住下来。她出生之时,伪满洲国打着“五族协和”的建国旗号成立了,许多日本人都认为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拉开序幕,可事实却相反。  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名义上是伪满洲国的元首,实际上却只是个傀儡,实权则由日本关东军掌握着,他们虐杀无辜以致民不聊生。目睹着中国大地哀鸿遍野、满目疮痍的惨状,在沈阳铁路局工作的父亲山口文雄和同样崇拜中国文化的母亲石桥爱十分哀痛却满是无奈,他们只能把中日友好的希望寄托在这个出生在中国的女儿身上。他们将她许给当时任沈阳银行总裁的好友李际春将军做养女,李香兰这个名字就是李际春起的,“香兰”是他自己曾经用过的笔名,后来李香兰就以此作为自己的艺名。  1943年,年轻幼稚的李香兰满怀着对中国和日本的爱,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来到北平,以“潘淑华”这个名字在北平翊教女中念书。“潘”是她的另一个义父——她父亲的结拜兄弟,当时任天津市长的潘政声的姓;“淑”是源于山口淑子之名;而“华”,则是出生于中国之意。这个名字当然也包含了希望中日两国友好共处的意思。  北平翊教女子中学,是一所高、初中完备的女子中学。正是在那里,她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为今后的演艺事业打下了基础。她在所著《我的前半生——李香兰传》中记载了当时学习的情况:“我从东北来投亲,作为一个中国人——潘家的干女儿——上了翊教女子学校,名叫潘淑华……上学时三人同路,放学时有时只剩我一个人。那时候,我常顺路去北海公园,在无人的小岛上练习汉语发音或查字典,也曾去过远处的太庙。”  由于她从小天生丽质,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又有一副美妙的歌喉,当“李家有女初长成”时,她的艺术天分和特殊出身很快就被日本侵略者操纵策划的伪“满洲电影协会”相中。他们动员她入会,并决定将她大力包装,作为中国歌星推出,为侵略政策鼓噪。年幼无知的她心中满怀对伪“满洲国”的无限希望,在日本奉天广播电台新节目《满洲新歌曲》中演唱了《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中国歌曲,更以一曲《夜来香》而声名大噪。于是,“歌星李香兰”就这样被推上前台,并且迅速在歌坛和影坛走红,成为家喻户晓的“超级巨星”。大红大紫之后,李香兰还陆续演了一些替日军宣传,或者粉饰日本侵略战争的电影。当时谁都以为她是中国人,这也为她带来了以后的不幸。  随着日寇侵华战争不断升级,太平洋战争的爆发,美英两国对日宣战。日本成为世界人民的敌人,深陷泥沼之中。一面是杀气腾腾,一面是歌舞升平,在刀光剑影中,她的歌声像搀和了迷魂药的葡萄酒,在抚慰人心灵的同时也消磨其旺盛的斗志。虽然身处乱世,她受欢迎的程度却有增无减。太平洋战争开战前期,她在“日本剧场”的演出受到观众的热情捧场,居然有7圈半的影迷包围在她身边,发生了混乱,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当时,她曾收到了日本外交大臣松岗洋右的长子松岗谦一郎的来信。信上说:“人的价值不能用有无名气来衡量。人的价值并不表现在人的表面,你应该珍重自己。现在是个人价值被愚弄的时代,你必须更加尊重自己,否则只能被国家时局摆布。希望你永远自尊自爱。” 这些话是耐人寻味的。在日本历史最黑暗的一个时期,战后被定为战犯的松岗外相之子,给一个冒充中国人(或“满洲人”),为日本的远东政策效力的女明星写这样的信。这既让人感受到了自由主义的力量,又让人感受到自由主义的软弱。它只能作为一种抵制,是不会成事的。  流利的中、日文,令人惊艳的外貌,以及犹如当时好莱坞玉女红星狄安娜·杜萍的欧洲声乐唱腔,完全体现了日本人对于中国女人的理想憧憬。就这样,李香兰成了关东军推行战争政策中的“糖衣炮弹”。  歌者岁月  李香兰的经历是独特的。虽然她是日本人一手制造的伪中国演员,拍摄宣传日本的远东政策的影片来慰问日军,成为日本方面所需要的伪满、中国的对日亲善使者,但这些却不足以抹杀她在艺术上的全部成就。  她的歌声婉转动人,歌唱造诣高深。学生时代,她曾经跟随一位著名的女高音歌唱家波多列索夫夫人学习花腔女高音,后来就在广播电台担任歌手,这是她的歌坛生涯的起点。她的一生演唱了无数经典情歌,据她自己在回忆录《我的半生》中说,最受听众欢迎的三首歌是《何日君再来》、《苏州夜曲》和《夜来香》。《何日君再来》是30年代的影片《三星伴月》插曲,虽然原唱是周璇,但她的演唱却别具另种风情。就如她的几幅老照片,艳而媚的脸,穿着旗袍,是东方但又不是中国的,眉眼间有一丝暧昧。《苏州夜曲》是日本作曲家服部良一以中国的旋律为基础,参考了美国的爱情歌曲,专门为她编写的。    

不谢的夜来香——李香兰(2)
《夜来香》恐怕最为大家所熟知,这首歌是百代唱片公司特邀作曲家黎锦光参考中国民间小调为她谱写的,但其中旋律和节奏完全采用了欧美风格,谱成了轻快的慢伦巴,传遍了灯红酒绿的沦陷区。可惜这却是一首至今没有开禁的歌,虽然很好听,很多人也只能私下唱它。她在为自己写的自传中说:“尽管这首歌很受欢迎,但流行的时间不长,后来日文版和中文版都禁止出售……理由是任何一首外国的软绵绵的情歌都会使风纪紊乱。”不仅如此,1945年,她在上海因演唱这首歌还受到工部局的传讯。她说:“他们怀疑我唱这首歌是期望重庆政府或共产党政府回来。” 直到后半生,她还念念不忘这首歌的词作者黎锦光。1981年,她特地邀请他访日,他们在鸡尾酒会上登台高唱《夜来香》,一群“夜来香”迷则边唱边绕场一圈。  在自传中,她还提到了另一首因被指责为“颓废且挫伤士气的敌国音乐”而被禁的歌曲——《离别的布鲁斯》。这首歌深受日军士兵的欢迎,当演员应要求演唱这首歌时,军官虽假装有事离开会场,却也流着泪,躲在一边悄悄欣赏。她的《三年》、《一夜风流》的插曲及《恨不相逢未嫁时》更是令歌迷听后眷恋不已。1945年6月,当她在上海演唱会表演此曲时,处于战争对立状态下的中、日歌迷都对她如痴如狂。这也是她最后一次在上海的公开演出,两个月之后,大战结束,她就因“勾结日军”的罪名被逮捕了。  除了唱歌之外,她还曾经在伪“满映”、上海、日本、港台等地拍摄了不少影片。1991年4月,她亲自挑选了自己拍摄的七部影片,参加香港电影节展映。这七部影片是:《###之夜》、《赛昂的钟》、《我的夜莺》、《我一生中最光辉的日子》、《在拂晓里出逃》、《丑闻》、《白夫人之妖恋》。其中,《我的夜莺》是她在伪“满映”时代拍摄的片子,这部影片花了近两年时间才拍成,耗资25万日元,相当于一般电影投资的五倍。影片描写的是父女二人悲欢离合的故事,她自己认为这“是一部具有世界性的音乐片,也是日本电影史上一部真正的音乐片。”《我一生中最光辉的日子》是她于战后回到日本后的代表作,由日本松竹影片公司摄制,描写一个舞女爱上了杀死她父亲的仇人,曾被评选为十部最佳影片的第五名。《在拂晓里出逃》是由黑泽明编剧的一出爱情悲剧,曾被评为当年十部最佳影片的第三名。《白夫人之妖恋》则是根据中国民间故事《白蛇传》改编的影片。《###之夜》留给观众的印象则是一个美艳的中国女性及其甜美的歌声。  她的歌声给人们以梦想,她出演的电影也轰动一时。她拍摄了《木兰从军》与《万世流芳》,在《万世流芳》中她因扮演林则徐的女儿而蜚声中国影坛。她对这两部电影有不同的解释,她认为它们完全可以被中国观众从爱国抗敌——抗日的角度去理解,她甚至说这是中、日双方都能接受的电影。不过,她真正的红火却是上世纪50年代继演出好莱坞电影及百老汇歌剧后,应香港电影公司之邀拍摄的几部电影,有《金瓶梅》、《一夜风流》、《神秘美人》等等,其中的插曲都由她亲自演绎并灌成唱片。虽然有人指责她出演的电影充满日本军国主义色彩,但是,艺术不可能完全成为军国主义的宣传工具。此外,她还参与拍摄了“纪实性艺术片”《黄河》和俄罗斯风格的音乐片《我的黄莺》,并因后者而被苏、日两国的间谍跟踪调查。对于这些,她说:“日本肯定战败,但正因为战败,所以更要留下好的艺术电影。当美军占领日本时,可以证明日本不只是拍了战争影片,也拍了不亚于欧美名片的优秀的艺术影片……”  爱情和友情  在一次为由日本人扶持的一份文学刊物《杂志》举办的纳凉晚会上,李香兰与张爱玲曾有过这样一段交谈。张爱玲说:“您就是到了30岁,一定还像个小女孩那样活泼吧!”她说:“也是啊,这些年老演浅薄的纯情戏实在没多大意思,我倒想演点不平凡的激情戏!”于是,张爱玲后来说道:“她不要那种太平凡的、公式化的爱,而要‘激情’的。”  据陈歌辛的儿子陈钢回忆,她与他的父亲或许曾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充满激情的上海之恋。陈歌辛为她创作了大量歌曲,如《夜》、《黎明》、《小溪》、《湖上》、《渔家女》、《恨不相逢未嫁时》、《忘忧草》及专为她写的花腔女高音独唱曲《海燕》等。当时, 上海交响乐团负责人草刈义夫先生和日本电视台访问上海时,她曾告诉电视台的记者,当年她差一点嫁给了陈歌辛。而当记者问她为何在出版的自传中只字未提时,她笑道:“最重要的事是不能写在书上的。”  1992年,当她再次来到上海时,陈歌辛已经去世。她一见陈钢的面就迫切地询问陈歌辛在世时的情况,追忆他们47年前深深的情意。临别时,她对着陈钢哽咽道:“我和你爸爸很好啊……”后来在东京再次见到陈钢时,她还对他说:“你爸爸是个美男子,要不是因为有了你妈妈和你们,我就嫁给他了……”她一遍一遍地轻轻哼唱着陈歌辛为她写的《忘忧草》:“爱人哟,天上疏星零落,有你在身边,我便不知道寂寞。爱人哟,世界已经入梦,有你在身边,我就不觉得空虚。我在泥中默念你的名字,忘去这烦忧的日子。爱人哟,虽然那似水流年无情,有你在梦里我的叶便长青。”    

不谢的夜来香——李香兰(3)
不管怎样,出生在充斥日本侵略野心的伪满洲国,以中国女演员之姿向日本表示恭顺的她,绝对不可能成为爱情的咏叹调。1952年回到日本后,她嫁给一位比她大15岁的美籍雕刻家诺古其,4年后分手。谈到分手的原因,她说:“既不是因为第三者的问题,也没有经济问题,只是时间老不能凑在一起,才导致性格方面的分歧。”其实,他们在结婚前就约定了所谓的“离婚条件”:互相尊重对方,不影响对方的工作,一旦发生矛盾时,像朋友那样和睦地分手。而结婚的四年里,他们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足一年。  和诺古其离婚后,她应邀赴纽约演出歌剧《香格里拉》。在演出期间,她结识了日本派往联合国工作的青年外交官大鹰弘。这位年仅28岁的日本青年每天都给她送一束鲜艳的玫瑰,还接连数次到后台来看望她。在如此大胆、热烈的求爱下,他们很快就双双堕入爱河,最终结为佳偶。为珍惜这份难得的感情,和大鹰弘结婚后,她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大鹰淑子。不久,在丈夫的支持下,她退出影坛,成为日本国会议员(自民党参议员),并连任18年之久。  虽然感情生活几经波折,但难能可贵的是,她始终拥有一份珍贵的友谊。10岁时,在抚顺小学读三年级的她,在去沈阳秋游的火车上,结识了一位与她同岁的、住在沈阳的俄罗斯犹太裔的少女——柳芭。她十分重视这个朋友,她说:“柳芭是我最珍贵的朋友。我之所以成为歌唱的李香兰,是因为有了柳芭;我之所以成为活着的李香兰,也是因为有了柳芭。柳芭像是神安排在我生活中的护身符,有时像太阳,有时像月亮,她永远伴随着我。”在柳芭的帮助下,她开始向苏联大剧院的著名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也是柳芭家的朋友,学习花腔女高音。正由于波多列索夫夫人每年秋天在大和旅馆举行独唱音乐会,“奉天广播电台”的科长东敬三才发现了她,将她录用为电台新节目的专职歌手,使她从此走上了演艺道路。回顾这一切,她感慨万分地说:“不是吗? 没有柳芭,我不会去学唱,也就没有唱歌的李香兰!”不仅如此,柳芭对她还有救命之恩。在得知李香兰被囚禁且即将被枪毙后,柳芭回到她北平家中,为她弄来了属于山口家的日本户籍证明,才使她免去了汉奸罪。  并不完美的爱情加上完美的事业和完美的友谊,就这样,她为自己的前半生画上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句号。  归去来兮  历史常常使人变得尴尬,使人感到一种撕裂身心的痛苦。中途岛海战后,日本节节败退。随着日本战败日的来临,日本帝国所操纵的“伪满洲国”13年虚幻的历史也随之落幕,“伪满洲国”灭亡,全国上下一时兴起了###汉奸的行动。李香兰这位红极一时的影星、歌星,也被押上了审判台。  1946年2月,作为伪满洲电影协会的主要演员,她被大家认定有协助日本侵略者作宣传的罪行。检察官最后判处她枪决,罪名是“身为中国人,却和日本人共同拍摄冒充中国的电影,协助日本的大陆政策,背叛了中国”和“使用中日两国语言,利用朋友关系搞间谍活动”。然而她心里清楚自己从未从事过间谍活动,更未协助过日本的大陆政策。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在法庭上出示了证明自己日本人身份的文件,法官宣布她无罪释放。这个令人惊讶的事实使法庭上的人们愤怒了。面对大家的怒吼,她流泪唱起了歌,用歌声表达对养育自己的中国的一片深情,同时对自己前半生的罪行作了深深的忏悔。歌声引起共鸣,所有的人也用歌声告诉她:“让我们以德报怨。”  追踪她的一生,人们难以理解为何她仅仅由于不自觉地唱歌和表演就险些被判处死刑。她本人单纯善良,希望中日友好,却被人利用、愚弄,成为日本侵华政策的工具,受到中国人民的仇视。由此看来,她不过是一个历史的牺牲者,后来的种种遭际,皆因时代所致。“一个被时代、被一种虚妄的政策所愚弄的人,如果噩梦醒来后,能够有机会对当时的行为反思,或者加以解释说明,也是幸福的。”她对伪满“宫廷挂”兼关东军参谋长吉岗中将说的这些话,也可以作为她对于自己前半生的说明。  1946年2月29日,她含泪挥别上海乘船返回日本。回到日本后,她开始以日本女演员山口淑子的身份在日本影坛上继续发展事业,并给自己起了个“香兰山口”的名字。她自称这个名字是“中日混合物”,是日本和中国的“精神混血儿”。这期间,她在导演黑泽明的指导下,再创个人影剧事业的新高峰,在美国的电影及音乐剧里扮演多个角色。1974年,她被选为日本的参议员,以政治家的身份活跃于社会舞台。同时她还与新闻撰稿人藤原作弥共同执笔写作《在中国的日子——李香兰:我的前半生》。通过这本自传,她勇敢地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表达了“日中不再战,我们同是黑发黑眼睛”的和平挚愿。作为历史的牺牲者和历史的见证人,她还教育日本青少年牢记:“这全都是事实呀!” 1989年,日本富士电视台推出了据此改编的电视剧《再见,李香兰》。随后,浅利庆太先生又成功改编了音乐剧《李香兰》。自1991年1月在东京的青山剧场首演以来,该音乐剧已经演出了184场,观众人数超过18万。一个17岁的日本高中生高桥雅弘还曾写信给浅利庆太道:“音乐剧《李香兰》不仅告诉我历史上的事件和时代背景,还告诉我战争的事实并给我怎样与邻国——中国一起开拓未来的启示。”    

不谢的夜来香——李香兰(4)
1974年到1992年期间,李香兰连续获选担任国会议员,协助日本与中国重修旧好。在“门户开放政策”的后期思想提出之后,中国政府对她展开了欢迎的双臂。而随着她的自传的发表以及经典专辑的复刻发行,她在新一代中国人的心目中又重新获得了倾睐。  两个祖国,两个母亲  李香兰称日本为祖国,中国为故国。她说,她有两个母亲——一个是日本,一个是中国;她有一颗心——一半在日本,一半在中国。生活、历史,包括关于中日关系的那一段回忆,并不因为它的“不幸”、“不愉快”而化为乌有。中国对她有养育之恩,而日本国籍对于她又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她的心一生都处于矛盾之中。  1937年,她以中国人的身份随同学到中南海参加一个为纪念“一二·九”死难同胞而举行的默祷会。会上大家纷纷表决心:有的要到南京去找国民政府,有的要去陕北参加红军,还有人表示要留下来战斗到最后一口气。当被问及“假如有日本军侵入北京,该怎么办”时,她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说:“我,站在北京的城墙上。”对于既爱祖国,又爱自己故国的她,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站在北京的城墙上”或许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正如她在自传中写的,“我只能这样说” 。站在城墙上,从外面飞来的是日本炮火,从城墙里面打来的是中国铅弹,不管被哪一方打中,双方的子弹“都能打中我,我可能第一个死去。我本能地想,这是我最好的出路。”  这种情绪困扰了她很久,她在自传中曾描述过面对这种自相矛盾的无能为力和无比痛苦:“中国人不知道我是日本人,我欺骗了中国人。一种罪恶感缠绕着我的心,仿佛走进了一条死胡同,陷入了绝境。”她自己也几次下决心公布自己是日本人的事实,但都没有勇气去做。尽管如此,由于从小生活在中国,她对中国的感情还是十分真实的。她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的历史见证人。她经历了“九·一八事变”、“卢沟桥事变”,目睹了“平顶山事件”,在一些日本人矢口否认这段罪恶历史的时候,她敢于在日本右翼的重压下郑重而又沉痛地宣告:日本应该向中国人民谢罪!在自传里,她的语言表达也经常是“要去日本了”、“要回中国了”。  1987年,她终于如愿以偿,以政治家、友好人士的身份回到上海寻找她那散发着夜来香的中国心和魂系梦牵的故国、故土、故人。1992年11月,她又应邀来华参加在桂林举行的金鸡百花电影节。已经年逾古稀的她虽生活在日本,却依然说着一口京片子。在北京逗留期间,她寻访了当年的故居,虽然早已“旧貌变新颜”,但她仍能清楚地辨认出来。她还品尝了北京的小吃,满足了自己的浓浓思乡情。随后,她回到上海,在花园饭店再次见到了黎锦光,叙述起旧日情谊,两位老人都泪流不止。会晤完毕后,她小心地搀扶着黎老先生一步步走出饭店。谁知这竟成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第二年黎先生就谢世了。  同年,为庆祝中日建交20周年,四季剧团的负责人浅利庆太先生也率剧团继1988年首次访华后,携音乐剧《李香兰》再度访华。在“李香兰”故事发生过的地方——北京、长春、沈阳、大连公演15场。这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出面邀请的演出活动受到中日两国高层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日本前首相竹下登还专程到大连参加《李香兰》的首演式。四季剧团也派出最佳阵容,在战争结束47年后,又将“李香兰”送回了她的故国。  该剧描写了她波澜起伏的一生,活生生地再现了那段日本侵华战争史,以此告诫人们莫忘战争,在国内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剧团每次演出都受到了观众盛赞,累计已经公演了近500场。  今天,四季剧团要继续通过《李香兰》的公演,告诉21世纪的主人翁们那段关于战争与和平的历史。    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上海情感——许广平(1)
上海的女人广义上可以分为两种:本地女性和融入上海的外地女性。相对来说,从外地进入上海的女性,大气,眼界开阔,自身素质极高。尤其是如今的国际女性人才大量流入上海,上海的本地女性如果不及时提升自身,就会被淘汰,失去价值。真正的上海女人会不断推动社会的发展、城市的进步,在各个领域发挥她们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在中国的早期,关于上海女人的情况和现在应该差不多,我们的许广平先生应该就是属于第二种。她是把自己和上海结合得比较好的一位。  她扬弃了上海女人“花瓶式”的招牌形象,也没有那些留过学、干劲十足、一脸严肃的 “女强人”行为,更没有我们现在这个年代流行的“广告女性”的特征;而有任其自由呼吸的事业空间,有女性温柔、娇媚、精干的特质,有上海女性特有的对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机缘巧合  许广平, 笔名景宋, 广东番禺人。1898年2月12日(清光绪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出生在广州一个败落的官僚家庭里。1918年, 许广平进入天津的直隶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本科, 1919年,许广平投身“五·四”爱国运动,任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会刊《醒世周刊》编辑, 曾发表许多关于妇女问题的意见。  1923年,许广平考入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系。在鲁迅的教育和启发下, 她的思想不断提高。她以学生会总干事的身份, 成为女师大学生运动的骨干, 曾与刘和珍等携手并肩战斗, 并写下了大量揭露和批判段祺瑞政府黑暗统治的战斗檄文。这时, 许广平还热忱支持鲁迅的创作和研究工作, 经常帮助鲁迅校对和抄写稿件, 并积极为鲁迅创办的《莽原》周刊撰稿。  1925年10月12日,许广平以“平林”为笔名, 在鲁迅主编的《国民新报》副刊乙刊上, 发表了《同行者》一文, 歌颂鲁迅“以热烈的爱、伟大的工作给人类以光和力”,使“将来的世界璀璨而辉煌”, 并表示她将不畏惧“人世间的冷漠、 压迫”,不畏惧旧社会卫道者的猛烈袭击, 与鲁迅携手同行, “一心一意地向着爱的方向奔驰”。  1926年8月, 鲁迅离开北京赴厦门大学任教,许广平同车南下, 到广州的广东省立女子师范学校任训育主任。1927年1月,鲁迅也到了广州, 担任广州中山大学教务主任兼文学系主任, 许广平任他的助教。4月15日, 广州的反动派进行了反革命大屠杀。腥风血雨笼罩了广州城。鲁迅愤而辞去了中山大学的职务,跟他形影不离的许广平也和他一起再度漂泊……  上海新生  1927年10月,鲁迅与许广平在上海正式开始同居生活,在旧式婚姻的囚室里自我禁闭20年之后,他终于逃出来了。对于鲁迅和许广平来说,这是他们生命中最有光彩的举动。鲁迅于1934年12月在送给许广平的《芥子园画谱》上所题的“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正是他们爱情生活的写照。  1927年10月3日, 鲁迅携许广平抵达上海。其实,对于上海,鲁迅从来都不喜欢,来到这里,只是在无奈中的选择。也许他自己都不会想到,正是这个自己一直排斥的城市,容纳了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间。在这里,他获得了一个相对于其他地方的兵荒马乱来说比较安宁的环境进行自己的创作。他专心地从事自己的写作,继续用他那如匕首的笔揭露那个黑暗的社会。在这之前,许广平其实是有自己的工作的,许广平欲去大学任教,可又考虑到鲁迅昼夜伏案,身边离不开一个好帮手,遂放弃应聘,全身心地支持鲁迅写作。这样,她一方面照顾家里,一方面还从事一些社会活动。但是到了上海之后,她觉得自己应该更多地为鲁迅的创作提供环境和机会。于是,为了支持和帮助鲁迅,许广平毅然决定辞去所有工作,担起相夫教子的职责。这样的角色转型对于此时的许广平而言,并没有太大的难度,相反,她在这个过程中还从鲁迅的身上学到了很多面对生活的决心和信念。此后,她不但一边精心照料鲁迅的饮食起居, 还在空闲的时候替鲁迅查找有关资料, 抄写稿件,与鲁迅共同校对译著等。一个很具体的数据可以说明许广平的功劳:由于得到许广平的全力支持, 鲁迅后期10年的著作成绩, 远远超过了以前的20年。为了纪念许广平付出的默默无闻的辛勤劳动, 鲁迅在发表自己的译作时, 有时特意用“许霞”、“许遐”的笔名。鲁迅时常对许广平说,我要好好地替中国做点事,才对得起你。在连年的白色恐怖和兵灾战祸中,许广平都坚定地与鲁迅站在一起,共同度过了那艰难的岁月。  在上海的时间里,鲁迅忙里偷闲,陪许广平到杭州度过了迟到的蜜月,并趁机寻访了杭州的另一个“鲁迅”。假鲁迅对鲁迅的敬仰和模仿,使鲁迅既感动又悲哀,原先的愤怒最终化为怜悯。在西湖边,鲁迅和许钦文等巧遇正在写生的青年画家陶元庆。陶元庆将刚出版的个人画册送与鲁迅,鲁迅看后十分喜欢,并建议陶元庆推广版画,因为当下的形势需要这种“武器”。  在上海生活的最初几年,鲁迅常对朋友说,许广平是他的校对助手。他还特意把自己的卧室设在2楼,许广平在3楼居住。一向以果敢勇猛著称的鲁迅,竟也害怕社会舆论,羞于承认自己与所爱的人的关系。这种异常的精神状态给鲁迅和许广平的爱情生活投下了阴影。但上海的9年生活,虽然和睦下潜伏着冲突,相敬中有过伤害,却是鲁迅一生中除了童年之外的另一段美好岁月。    

上海情感——许广平(2)
正是在那时的上海,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周海婴。  社会活动家  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这种夫妻合作、幸福美满的日子只持续了不到3年的时间。  1930年, 鲁迅因发起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和参加“左联”成立大会, 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引起了国民党人士的高度紧张。鲁迅被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呈请通缉。许广平曾多次陪同鲁迅外出避难。1936年10月19日,鲁迅不幸与世长辞。  许广平悲痛之余,还要照顾年纪尚小的孩子。对于她而言,更多的是悲痛和愤恨。她自己也是一个革命活动家,她知道自己的爱人所从事的是刀口舔血的事业,但是她仍然不能很快接受这样一个惨痛的事实。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伤心之后,许广平终于从伤痛之中转醒过来。她决定要坚守鲁迅生前的使命,完成鲁迅的未竞之业。她将鲁迅1934年至1936年的杂文13篇编成《夜记》, 于同年4月出版。又以三闲书屋名义自费出版了《鲁迅书简》的影印本及《且介亭杂文末编》等书。  1937年11月上海沦陷后,许广平为了保护鲁迅的全部遗稿及其他遗物, 留在上海未走。1938年4月, 她编成了《集外集拾遗》。同年8月, 由胡愈之发起, 许广平、郑振铎等20人组成“复社”, 以“鲁迅纪念委员会”的名义,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资助下, 编辑出版了600万字的《鲁迅全集》(20卷本)。同时, 许广平大无畏地投入了抗日斗争。她积极为抗日将士募捐日用品、药物和其他慰劳品, 还为《上海妇女》、《妇女界》、《上海周报》、《申报》副刊《自由谈》、《文汇报》副刊《世纪风》等报刊杂志撰稿, 并发表了大量纪念鲁迅的文章,以抵制日本帝国主义的奴化宣传。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 日军占领了上海租界。为了寻找上海抗日知识分子和出版家的线索, 日本宪兵于12月15日清晨逮捕了许广平,对她严刑逼供。在一无所获后, 1942年3月1日,又不得不将许广平释放。许广平遭此迫害,双腿已不良于行, 头发白了许多。  1946年秋, 在中国共产党的关怀、资助下, 许广平将已经征集到的鲁迅书信手稿和抄件800余封整理出版了《鲁迅书简》。接着许广平又秘密北上, 整理鲁迅北平故居的手稿和藏书, 并会见了中共驻北平办事处的叶剑英等人。1947年许广平担任上海妇女联谊会主席,积极为《民主》周刊等撰稿。这时,她与上海###的中共地下党组织保持着密切的接触,不仅对学生们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运动表示了道义上的声援, 而且还多次慨然捐款。  外地女人的海似情缘  用世俗的眼光来看,鲁迅跟许广平的结合存在诸多障碍:论年龄,双方相差有18岁之多;论外貌,鲁迅身材矮小,并无特殊魅力;论金钱,鲁迅不但家庭负担沉重,而且因购置北京西三条21号寓所而债务在身;论地位,鲁迅固然在文坛享有盛誉,但当时却因支持进步学生运动而被北洋政府###免去佥事之职,甚至面临着被通缉的危险。最大的障碍,还是鲁迅有着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离婚,按绍兴旧习,女方会因为被“休”而备受歧视,后果不堪设想。鲁迅宁可陪着她作一世的牺牲,也不愿伤害这个自己虽然不爱但却无辜的女性。  然而,许广平仍然主动果敢地向鲁迅献出了纯真的爱情,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有着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共同遭遇(许广平刚生下三天,被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劣绅家的子弟,后逃婚离家,北上求学),又有着反抗旧社会、旧礼教、旧教育的共同思想。当时,她跟鲁迅所能选择的惟一的结合方式,就是同居。许广平后来对此作出了明确解释:“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情投意合,像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  关于鲁迅与许广平恋爱的过程和细节,大致是这样的——他们相识于1923年10月,那时鲁迅开始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改名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讲师,每周讲授一小时中国小说史,而许广平是该校国文系二年级学生。在每周30多小时的课程中,她最盼望听讲小说史,上课时常选择第一排坐位。在学校,鲁迅是一位在学生中找不出一句恶评的老师,而许广平则是一位听课时喜好忘形而直率地提问的学生。他们相交于1925年3月11日,当时女师大发生了反对校长杨荫榆的###,作为学生自治会总干事的许广平正是###中的骨干。为了解除时代的苦闷,探讨中国女子教育的前途,她主动给鲁迅写了第一封信。从此他们在斗争中相互支持,在事业上相互帮助,在生活上相互关怀。他们相恋于1925年10月20日(这个日期是绝对正确的,但笔者暂不准备披露材料来源)。这一天的晚上,在鲁迅西三条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鲁迅坐在靠书桌的藤椅上,许广平坐在鲁迅的床头,27岁的许广平首先握住了鲁迅的手,鲁迅同时也向许广平报以轻柔而缓缓的紧握。许广平脉搏的剧烈跳荡,正跟鲁迅逐渐急促的呼吸声相应。于是,鲁迅首先对许广平说:“你战胜了!”许广平不禁报以羞涩的一笑。接着,两人热烈地接吻。第二天,刚刚写完小说《孤独者》四天的鲁迅,又一气呵成了一篇以婚恋为题材的,充满生活哲理和抒晴色彩的小说——《伤逝》。1927年10月3日,鲁迅和许广平终于在上海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上海情感——许广平(3)
鲁迅承认,在他和许广平结合的全过程中,许广平都比他决断得多。  忘年之恋  许广平不是在上海出生的女人,但是她的秉性里却似乎流淌着上海女人的血液,她的感情犹如上海女人的生活一样充满了神奇和不可思议。她和鲁迅不是在上海才认识的,他们曾经是师生。在那个年代她们之间的这种感情是遭到非议的,但是他们的这段忘年恋情却是上海这个当时的烟花之地所最熟悉的。因此,她的这段浪漫的感情故事也应该算是她上海情缘的一部分吧。  许广平在天津“北洋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于1922年考入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简称女高师)。她对这所学校很满意。当时的校长是许寿裳,由于许寿裳和当时的北大校长蔡元培是同乡又是知交,因而女高师和北大关系十分密切:许多北大教师到女高师兼课,所发讲义也和北大一样,北大每有学术讲演也允许女高师学生参加听讲。在许广平就读的国文系,北大教师前来兼课的就有马裕藻、周树人、周作人、钱玄同、沈尹默、沈兼士、沈士远等。  许广平是在1923年二年级时,才开始学鲁迅讲授的中国小说史略这门课的。  开学第一天,对于这位写小说的赫赫有名的新先生,学生们都怀着“研究”的好奇心。上课的钟声还没收住余音,同学们还没坐定,在嘈杂声中突然一个黑影一闪,个子不高的新先生已走上了讲台。坐在第一排的许广平,首先注意到的便是他那大约有两寸长的头发,粗而且硬,笔挺地竖立着,真当得“怒发冲冠”的一个“冲”字。她一向以为这成语有点夸大,看到这头发,也就恍然大悟了。先生那褪色的暗绿夹袍,褪色的黑马褂,差不多成了同样的颜色。肘弯上、裤子上、夹袍内外的许多补丁,闪耀着异样的光彩,好似特制的花纹,皮鞋上也满是补丁。  讲台短,黑板长,他讲课写字时常从讲台跳上跳下,那些补丁就一闪一闪,像黑夜中的满天星斗,熠熠耀眼,小姐们哗笑了:“怪物,有似出丧时那乞丐的头儿!”然而,当他以浓重的浙江绍兴口音的“蓝青官话”开始讲课以后,全教室却肃静无声了。从不知道的知识,经他娓娓道来,把大家紧紧地吸引住了。他常常在讲义外,讲一些例子,而在关键之处,他又喜欢幽默地画龙点睛似的一点,引发全教室一片笑声。正听得入神,下课的钟声响了。同学们都感到这一堂课特别短。还来不及包围着请教,他人已不见了,像刚才的一闪而进那样又一闪而去了。“许久许久,同学们醒过来了,那是初春的和风,新从冰冷的世间吹拂着人们,阴森森中感到一丝丝暖气。不约而同地大家吐一口气回转过来了。”多少年后,许广平对于那第一堂课依然记忆犹新。  后来,学生们逐渐察觉他并不“怪僻可怕”,才消除畏惧,不仅敢于和他亲近,还敢于对他“淘气”,乃至“放肆”。  许广平就是敢于淘气和放肆的一个。她坐在第一排,好提问题,有时竟打断先生的话。但鲁迅认为她聪明,肯动脑子,有才气,对她颇有好感。  听了鲁迅一年多的课,1925年3月,许广平很想给平时严肃而又亲切、熟悉而又毕竟陌生的鲁迅先生写信。学校里有些动荡,加上再有一年她要毕业了,有一些问题和苦闷,希望能得到老师的指点。这事她与同学林卓凤说了,林君为她壮胆,很赞成她写。  这第一封信她终于在3月11日写成。她用蘸水钢笔、黑色墨水、直行书写,认真地誊抄一遍,并郑重其事地设法在当天送到了鲁迅手里。她在信的开头这样写道:“现在执笔写信给你的,是一个受了你快要两年的教训,是每星期翘盼着希有的,每星期三十多点钟中一点钟小说史听课的,是当你授课时坐在头一排的坐位,每每忘形地直率地凭其相同的刚决的言语,在听讲时好发言的一个小学生。他有许多怀疑而愤懑不平的久蓄于中的话,这时许是按抑不住了罢,所以向先生陈诉。”  信送出后,许广平很有点忐忑不安。26岁的她,平时晚上倒在床上就睡着了,而这夜她却辗转反侧。对于学校中的种种现象,她认为是教育的失败,是青年的倒退。她“希望先生收录他作个无时地界限的指南诱导的!先生,你可允许他?”对于这些责问和要求,先生或许不会恼怒,但他很忙,他会允许收下这么一个“无时地界限”的随时加以诱导的学生么?她还认为,“苦闷之果是最难尝的”,不像嚼苦果、饮苦茶还有一点回味。信中她竟提出:“先生,有什么法子在苦药中加点糖分?有糖分是否即绝对不苦?”对这样的问题,先生是否会一笑了之,不予回答……不意3月13日一早,许广平收到了鲁迅的复信。展开信笺,“广平兄”三字赫然在目。这个近乎玩笑的称谓使她绷紧的心弦一下就松弛了。鲁迅的信写得很长,谈了学风,谈了女师大校中的事,又着重谈了他的处世方法。关于“加糖”的问题,鲁迅也写到了:“苦茶加‘糖’,其苦之量如故,只是聊胜于无‘糖’,但这糖就不容易找到,我不知道在那里,只好交白卷了。”先生写得这么平易近人,使她的忐忑不安顿消。  一看信末所署日期,和她发信是同一天——鲁迅是接到信后就连夜写这封长信的。她深为感动。    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上海情感——许广平(4)
感动之余,许广平立即写第二封信。首先她要问的是“广平兄”三字的含义。鲁迅仍然很快就复了信,对她提出的种种问题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但信的开头却是对于“广平兄”称呼的解答。他说:“旧日或近来所认识的朋友,旧同学而至今还在来往的,直接听讲的学生,写信的时候我都称‘兄’。其余较为生疏、较需客气的,就称先生,老爷,太太,少爷,小姐,大人……之类。”  鲁迅说过:他们的《两地书》中“既没有死呀活呀的热情,也没有花呀月呀的佳句”。但他们在开始时,就是那么地毫不生疏,那么地不需客气,那么地亲密无间……  从许广平给鲁迅写第一封信之日起,已一个月了。一个月中,她给鲁迅写了6封信。鲁迅几乎是每接一信当天即复。当年北京城内一封信的邮递是三天,写信又得找空余时间或晚上,可见一月内6封信已是很高的密度。何况鲁迅每周去上课一次,许广平坐在第一排,必然见面。  许广平希望老师“无时地界限”地加以诱导,鲁迅并不表示拒绝。  她决定上他的家去。第一次去,她邀同学林卓凤同行。这就是鲁迅日记1925年4月12日所记:“下午小峰、衣萍来,许广平、林卓凤来。”  许、林到西三条胡同鲁迅家时,由女工来开门。这是一座不大的四合院:正屋坐北朝南三间,中间一间是全家吃饭、洗脸和会客之地,后面向北延伸的10平方米左右的平顶灰棚,就是鲁迅的书房兼卧室。平顶灰棚的北面上半截全是玻璃窗,窗下是铺板搭成的单人床。床东边是几只叠着的旧箱子,再就是旧写字桌,旧藤椅,一只书架,书架前一幅旧针织品遮着。箱子上面的墙上,挂着司徒乔的素描炭画《五个警察和一个O》(O是孕妇的代号)。写字桌上面的墙上,挂着一张日本人(藤野先生)和一张俄国人(安特莱夫)的照片。床西边是茶几和木椅,墙上是一幅水彩画,一幅图书封面画,一副对联。正在灰棚内与鲁迅谈天的李小峰、章衣萍见有女学生到来,就告辞而去。  往日想像中十分神秘的先生的工作室,原来如此!它与“满天星斗”的衣裤一样,是那么简朴和寒酸,但又有文化氛围,体现着先生的追求和爱好。北窗外是小园,她们去看了,那里种着花木,养着鸡;墙外的两株树,大概就是鲁迅在《秋野》中写的“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鲁迅给她们泡了茶,又从那多层的书架上拿出一个灰漆的多角形的铁盒子,给每人一块沙琪玛。女学生第一次来,并不太拘束,谈了一阵学校里的人和事,就告辞了。她们还要赶回学校吃晚饭。  从“广平兄”的称呼到信中的“智力测验”,使师生间的感情不断贴近。或许,老师正是有意或无意地给学生的生活增加她提出的“甜味”。  在与许广平结识、相爱之前,44岁的鲁迅虽有名义上的妻子朱安,但一直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禁欲生活,打算陪着朱安这个“母亲的礼物”作一世牺牲。是许广平对他的敬仰、理解乃至热爱化开了他封冻已久的心田。从1925年3月11日他们开始通信,一直是许广平以自己的勇敢和坚定打消了鲁迅的种种顾忌。而最终,鲁迅也终于明白表示:“我对于名誉、地位,什么都不要,只要枭蛇鬼怪够了。”这所谓“枭蛇鬼怪”,就是有“小鬼”、“害马”之称的许广平。  蒋锡金先生所写《长怀许广平先生》曾经这样描写过许广平:她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是一种牺牲,是一种自愿的牺牲,并不是受了什么恳请或逼迫;作为一个追求独立人格的女性先锋,并不以牺牲为满足。因为牺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自己独立价值的否定。如果是完全的、绝对的否定,就与封建的妇道没有明显的区别了。但许广平毕竟是许广平,即使牺牲的意向已定,仍然要保留她自己的某种独立性。  许广平与鲁迅也有普通夫妇之间的那些“非神化”的关系。虽然他们相爱甚深,然亦不无矛盾。但是他们至死都很平静,并不像一些浪漫主义的小说所描述的那样热烈。相对于我们现在所了解的许广平而言,这些资料是不够的。历史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印迹可以找寻。所以,对于许广平,作为一个历史人物来理解,永远是不完全的、不充分的。    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刹那烟花不再——孟小冬(1)
在一本《摩登时代》的书中,有孟小冬一帧30年代的精巧小照。  照片上的她:捧着时新的鲜花,前额是未婚女子流行的齐齐的刘海,眉目之间有股英气蕴藏,不能说有多妩媚,但是端丽二字,是完全符合的。书中是这样解释这位传奇女子的:“出现了上海著名女老生先嫁梅兰芳,离婚后又下嫁杜月笙这样轰动一时的社会新闻。”  所以,对于这个新闻背后的这样一个女子,世人无论给她什么样的评价,本身都已经超过了她自身的意义。然而,在浮华如梦的20世纪30年代的大上海,她的确曾存在过,而且留下了自己的惊鸿之影。  冬皇出世  时间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  1908年1月9日,上海天气冷得异常,风刮得特别猛烈,天空还不时飘着雪花。行人个个紧缩着肩膀。中午时分,在靠近法租界的民国路(今人民路)同庆街观盛里(今观津里)一条弄堂中的普通楼房里,一个小生命呱呱坠地。这个刚降生的婴儿不是别人,就是日后大红大紫,被剧坛誉为“冬皇”的一代名伶──孟小冬。  孟小冬出生于1907年农历冬月十六,因而取名叫小冬。她出身梨园世家,祖父老孟七文武双全,能戏很多,尤其是武戏有不少绝活,曾在太平天国时期英王陈玉成办的科班里教过戏。传说江南有不少独有的武戏,都是孟七带过来的。父亲孟鸿群,虽然是唱二三路小三的,但戏路很宽,曾与不少著名艺人配戏。孟小冬家学渊源,幼时就开始练功唱戏。启蒙老师是她的姑父仇月祥。他对她管教甚严,艺术上稍有差错,就会责打,这也促使她从小就打下了良好基础。她14岁就在上海搭班,在乾坤大剧场里唱戏。渐渐崭露头角,不久,她的名字就在上海传扬开来。  孟小冬的一生与戏剧结下了不解之缘,但是她的名字之所以能够在戏剧史上留名,并不仅仅在于她的戏唱得好,还基于另外两个原因——一是孟小冬的崛起,为女演员在京剧舞台上争得了应有的地位。她一跃而成为大演员后,深获舆论的赞扬;二是她与生命中的几个男人的离奇故事。  天才是天生的,这句话对于孟小冬而言几乎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从7岁开始,她就曾两次搭班去无锡演出。第一次演出了《捉放曹》,第二次演出了《斩黄袍》、《辕门斩子》和《逍遥津》等剧目。到1916年,9岁时正式向姑父仇月祥学习孙(菊仙)派老生。此后,她开始走上自己的戏剧天才之路。先后在上海、无锡、天津、北京等地演出《空城计》、《南阳关》、《探母》、《武家坡》、《乌龙院》等剧目。对于习惯了传统戏剧中的陈腔滥调的世人而言,扮相英俊、嗓音宽亮的孟小冬带来了一股清新独特的风气。在北京定居下来之后,她拜京剧音乐家、名琴师陈彦衡为师学习谭(鑫培)派唱腔,拜陈秀华为师,并得到名票王君直的指点,又与言菊朋一起切磋表演艺术。她在北京三庆园、新明戏院演出的《探母回令》、《击鼓骂曹》(仍由名琴师孙佐臣伴奏),声名大震,被时人称为“冬皇”。  情到深处  就在孟小冬在上海崭露头角的时候,她随着师傅等人到了北京。在这里,她认识了梅兰芳,也开始了她的那段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  1926年下半年的一天,是当时北平政要王克敏的半百生日。  当时王克敏担任财政总长,又兼银行总裁。既然是戏迷,他过生日当然要大唱堂会戏。这天,到会的可以说都是北平城内数得到的人物,其中也不乏名伶俊秀。风华正茂、名满京城的当红须生孟小冬,和举世闻名、众望所归的青衣花衫梅兰芳,自然均在被邀行列。  在酒席筵前,大家正在商量晚宴以后的戏,座中忽然有个人提议,应该让孟小冬和梅兰芳合演一出《游龙戏凤》。提议者说:“一个是须生之皇,一个是旦角之王,王皇同场,珠联璧合。”众宾客听了纷纷鼓掌,全体赞成!  这是一出生、旦对儿戏,唱做并重。梅兰芳常演这个戏,并多次与余派名家余叔岩合作。而孟小冬呢,虽然师傅曾经教过这个戏,但在此之前尚未演过。这次出乎意外,来了一个突然袭击,事先不知,原以为还是唱一出《坐宫》。现在想现排也来不及了,只好“台上见” !  所谓“艺高人胆大”,18岁的孟小冬,在从未正式登台演出过此戏的情况下,居然敢和梅大师“台上见” !连她的师傅仇月祥在台下也为之捏把汗,担心把戏唱砸!其实早先的演员大多有这样的本事:只要是按照老本老词演唱,循规蹈矩,一丝不苟,一句不改,双方都有一定的交代,再加上本身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也准能把戏演下来,绝不会僵在台上。  这天孟小冬是由师傅仇月祥替她化的妆,他将她头上的网子勒得比较高,这样看上去显得长眉入鬓,又带有点武生气。眼皮上的红彩抹得稍重一些,带点浪漫气息,觉得像旧时的军官,但又保住了皇帝的身份。孟小冬演来显得落落大方,非常潇洒。  演出的结果出奇地好,得到了在场的戏迷和观众的一致赞赏和欢呼。他们俩把剧中人都演活了,在当天与会的众多宾客朋友看来,却有着一种别样的情趣和想法,他们要看一看正值妙龄年华、情窦初开的孟小冬如何主动去调戏梅兰芳扮演的那个情窦初开的村姑。尽管小冬扮的皇帝戴着长长的髯口(胡须),而梅兰芳扮的是活泼天真的少女模样,但是观众心里还是把他们阴阳颠倒,当着舞台下的面貌来看待:正德皇帝就是那位二九年华、楚楚动人的美丽姑娘孟小冬;而当垆卖酒的小姑娘李凤姐,还是那位怕难为情的美男子梅兰芳。因此台上梅孟表演戏耍身段(动作)时,台下简直是开了锅,人人起哄,不断地拍手,不停地叫好。尤其是梅兰芳的戏迷中的一些中坚分子,更是极其看好他俩的这段假戏真做。当时就有那么两位向提议者说:“这确是天生一对,地设一双。成人之美,亦生平一乐,你要是肯做点好事,何妨把他们凑成段美满婚姻,也是人间佳话。”其他的梅兰芳戏迷一听,还真的是一件两全齐美的好事,说不定等他们结成了这段姻缘,中国大地上就会出现一出真正的鸳鸯戏了。    

刹那烟花不再——孟小冬(2)
当时在场的有一位叫冯六爷,是梅兰芳的顶级戏迷,而且与梅兰芳等名伶来往也比较密切。他见一些朋友不断地要求促成梅孟百年之好,也就不再坚持梅兰芳已有家室的己见,同意与大家一起促成这桩婚姻。大家还正式委托另两位戏迷齐如山、李释戡做大媒。  梅兰芳一听自然高兴!因为已和孟在堂会上几次同台,配合默契,在心底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特别认为小冬是位难得的坤老生人才,又是个漂亮而不失灵气的女孩子,日后前途无量,将来必定是须生行的中流砥柱。心想,若能与之结合,台上扮着夫妻,台下也是夫妻,夫妇同唱,何等美好!  再说孟小冬那边,见齐、李二位老先生笑嘻嘻地驾到,不等他们说明,也猜了个###,心里想着,却装样子上前问:“二老大驾光临,必有重要事情?”“当然是大喜事喽!”齐老先开了口,接着就说:“冯六爷邀我们二人替畹华做个大媒,让孟小姐和梅先生结为秦晋之好,也是梨园一段佳话,我们讨杯喜酒喝!不知小冬姑娘有何想法?”孟小冬听了这两位的话,不禁心潮起伏。  她想:“梅兰芳”三个字,全国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社会上不知有多少千金小姐、名媛贵妇暗恋于他而求之不得。我不过一个黄毛丫头,能和他在堂会上多次同台演出,已感到万分幸运。眼前居然有两位德高望重的名士充当大媒人,正式上门提亲,不觉为之心动。若真能与梅大师走到一起,朝夕相伴,同台演戏,在艺术上对我必定会大有帮助。  本来孟小冬的姑父仇月祥对梅孟这桩婚姻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此时的孟小冬,正如树可摇钱,盆可聚宝,一结婚,肯定就不会唱戏了,而且即便唱,也肯定跟着梅兰芳去了。眼看着大把的雪花银到不了手,如何舍得?怎奈小冬本人像吃了秤砣铁了心,事情也就只好如此了。  梅孟这场爱情,经过双方的努力,友人的鼎力撮合,已是水到渠成,铺平了婚前的道路,最终有了一个完满的结局。  经过几次酝酿,良辰吉日定在1927年春节过后的农历正月二十四,洞房花烛就设在东城东四牌楼九条35号冯裁的公馆里。梅孟均是新潮观念,头脑里没有封建意识,什么生辰八字,瞎子算命,一切全免。  花烛之夜,红罗帐中,鸾凤和鸣,鸳鸯交颈。梅孟二人少不得山盟海誓,说了些愿白头偕老,终身无悔,永不变心之类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简单注定这段姻缘会因为简单而崩溃,还是简单本身就是一种疏忽。正像后来的孟小冬在回忆中提到的那样,当初的兴之所至,只是一种不太成熟的思想冲动而已。  孔雀东南飞  自古才子佳人都只是风月戏中的主旋律,而来不得半点真的。这句半调侃半事实的话怎么样也不会让人联想到梅兰芳和孟小冬。而事实是,他们的确是因为一件本该共患难的事情而分开的。如果说他们的结合是一段浪漫的姻缘的话,那么他们的分别则是一场痛苦的飞来之祸。  其实在第一次遇见梅兰芳的那刻,孟小冬就已经知道了他是有家室的人,但是固执而坚持的她却始终抱着那份少女的单纯和对自己生活的理想与梅兰芳生活在了一起。并从此幻想着天长地久的生活。终于有一天,当偶然的事件在他们中间发生时,那本来就不是很稳固很坚定的感情终于因为这一点小缝隙而裂开。  在中央文史馆,萧乾馆长主编的“新编文史笔记丛书”《海上春秋》卷中,吴文漫先生写的《张汉举做了梅兰芳的替死鬼》一文是这样记叙当年梅兰芳遇刺事件的:“某晚张汉举在家宴客,梅兰芳也被邀请在内,席间忽报外面有人要见梅先生,张汉举自告奋勇地说:‘我去看看……’谁知还未出走到大门口,已身中数枪,当场死亡。”后来得知杀人者叫李志刚,并被官厅以“枪匪绑票”定案,然而过了不到一个月,有所谓“洞悉实情”者披露:李诈财是虚,真正目的是枪杀梅兰芳,这从何说起呢?还得从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结合谈起。  孟小冬历经曲折终于与梅先生相爱同居,为了避开梅兰芳家里人的扰乱,他们另外在城东内务部街一条胡同里租了一个小屋子,这种事在旧社会里本是司空见惯,不足为怪的。  然而孟小冬嗓宽韵厚,扮相俊美,台风潇洒,蜚声菊苑,不知倾倒了多少戏迷。李志刚就是其中一个,孟小冬的戏,他竟是一场也不落下,风雨无阻。最后,这种痴狂发展到了极点,他发现自己单恋上了孟小冬。眼见小冬嫁给了梅兰芳,知道自己的“玫瑰梦”破灭了,于是伺机报复,正所谓因爱生恨。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张汉举当了替死鬼!  孟小冬和梅兰芳在一起不久,梅兰芳的嗣母就去世了。以为已是梅家一员的孟小冬前去梅家戴孝,却被梅夫人福芝芳羞辱。在外边挣够了面子,深得万千人喜爱的她怎能受如此的冷遇,以为丢了面子,于是便迁怒到梅兰芳的身上,再加上对于梅兰芳遇刺的事,还心有余悸,她决定和梅兰芳分手。当梅兰芳来到她家时,她听着门外如急雨般的敲门声,却始终不敢开门,她害怕自己的一时心软就会让痛苦延续。梅兰芳撑着伞在雨中等了一夜,才怅然离去。谁知道,这一离去,竟然就成了此生的永别。    

刹那烟花不再——孟小冬(3)
惊险的凶案和与孟小冬的关系破裂,是导致梅兰芳举家南迁上海的重要原因。  然而就是这样的阴差阳错,或者说是造化弄人,使得本来的双飞燕成了陌路人。本似神仙眷属的两人,也不得不终告仳离。待到数年后梅兰芳重返京都时,孟小冬已视梅郎为陌路,一生再未与语半句。  冬皇拜师  之后的孟小冬情绪低落,于是决定暂别戏坛,休息一阵子,好好调养。  传统的观念里,女伶无非就是以色悦人,然而孟小冬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这种错误的思想。从小,她就是一个刻苦的孩子,在梨园世家的背景下,小时候的孟小冬所体现出来的绝对是戏剧家的天赋。  所以,在经过了感情的波澜和自己静心的思考之后,她重新走上舞台,毕竟,生活还要继续。不过,这一次,她选择了从头再来。她决定重新拜师学艺。刚来北平的时候,她跟着余派京剧名家余叔岩的琴师李佩卿学戏,并因此对余派的套路多有了解。所以她一心想拜余叔岩为师,而彼时的她因与梅兰芳有所牵连,因此余便以“小冬女性,教戏时免不了扶臂搀手等等,小冬曾婚(梅)兰芳,我与兰芳关系密切,类此诸多不便”为借口推脱。虽然他推说是从不收女弟子,不便开例,而婉言谢绝。然而在孟小冬看来,他只不过是害怕遭到世俗和礼仪的谴责而已。这位戏剧家丝毫没有为余的坚持而放弃,她一面刻苦用功,拜多位名师学艺,一面又请人说情,工夫不负有心人,经她托人一再恳求,并央求余的新婚夫人代为说好话,余叔岩终于答应,但约定教戏最多不超过10出。孟小冬终于在1937年的北平被余叔岩收做惟一的女弟子。  那时的余叔岩早已是体弱多病,长时间地闭门不出。孟小冬程门立雪后,除了认真学习戏剧外,更奉侍师侧,执弟子之礼,颇得余的赏识,并亲授《搜孤救孤》、《御碑亭》、《武家坡》等戏。余叔岩习惯晚上工作练习,因此往往要到了晚上才开始说戏。她为把戏学到手,有时候彻夜不眠,居然渐渐养成了习惯。“有志者事竟成”,她终于得到了余叔岩的真传,并在其逝世后继承了这一派的衣钵。  说起来孟小冬只能算是带艺投师,因为在学艺之前,她已经是大名鼎鼎的“冬皇”了。然而对于余叔岩,她还是保持了更多的尊重和敬意。  在正式拜余为师后,小冬多次向余馈送礼物,余很受感动,于是将自己演《武家坡》中薛平贵的行头赠给她继承使用,以为纪念。在经过余的亲传亲授后,小冬戏艺进步得很快,在京的每次演出,场场座无虚席,而余叔岩则经常为她把场。当时喜欢小冬的观众赠给她绰号“冬皇”,意为须生之皇,足见小冬当时声势显赫,技艺超群,使观众为之倾倒。当时一些报刊,经常在小冬演完一个剧目后发表剧评。对小冬的唱白,甚至一举手一投足都推崇备至,可见其艺术的影响何等深远。有一次,孟小冬演《失街亭》,余在后台为她把场,演完卸装时,小冬友人某君对她说,你演到“斩谡”时,怒目瞪眼,白眼珠露出太多,不好看。小冬立刻问余如何克服,余随口指点说:“记住,瞪眼别忘拧眉,你试试!”小冬对镜屡试,果然,既好看,也不再露白眼珠了。事情虽然很小,但足以证明余在艺术上的深邃造诣。余对他人曾讲及他对小冬的评价,认为小冬的唱工可到七分,做工最多五分。而小冬的技艺,当时内外城无不称道,声誉极高,而余只给予如是评价,也足以说明余对徒弟要求甚严。  后来余叔岩1943年在北京的公寓里病逝的时候,孟小冬正在香港,骤闻之下,惆怅不已。无奈已成事实,伤痛之下,写了一副长长的挽联:“清才承世业,上苑知名,自从艺术寝衰,耳食孰能传曲学;弱质感飘零,程门执赞,独惜薪传未了,心哀无以报恩师。”由此亦可见师徒之情的确非同一般。  孽缘  谈到孟小冬的感情,就不可避免地要谈到结束她戏剧生涯的上海之行。  在与梅兰芳的感情出现问题之后,孟小冬开始与梅兰芳以工作上的关系一起到各地演出,这次他们到的是上海,算起来也是孟小冬的家乡了。然而此时的上海,早已不复当年的安宁。他们这次的确是来错了。  上海大亨杜月笙在上海法租界的新开河和陆家嘴两处码头建立起流氓割据势力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变成腰缠万贯的大流氓,在流氓帮中已出人头地。这位上海滩上说一不二的大哥平生豪赌好色,只要是他钟情的女人,非设法弄到手不可。  当时上海有个规矩,凡是各地前来上海演出的红伶,不论是男伶还是女伶,首先要和演出戏院里的“按目”们联系,并在他们的陪同下,到有钱有势的官宦富商人家登门拜谒。所谓“官宦富商”,就是官僚、大商人、大流氓和各大报馆主笔等。否则,不但要给你的技艺抹黑,而且还要弄得你寸步难移。除了拜谒大亨,还要和演出戏院的“按目”们搞好关系。演出之前,先要摆上两桌丰盛的酒筵,邀请他们吃个酒醉饭饱。然后,他们就会把你演出头三天的戏票送到各“大亨”府上,保你演出时戏院的花楼和正厅座无虚席,满堂全红。  京剧演员孟小冬这次来上海演出,是跟梅兰芳一块来的。梅兰芳这次是应共舞台戏院之邀来上海演出的。他没请共舞台的“按目”们吃拉场酒,这些“按目”自然也不会陪同他去拜谒各“大亨”,更不会给他们送戏票。旧社会极为重“面子”,尤其这些流氓“大亨”,宁愿倾家荡产,也不愿失去面子。这些“大亨”们眼看“按目”们不送票来,当然谁也不亲自来买票。各大报馆的主笔们说梅兰芳竟敢摆出“初生之犊不惧虎”的架势来,就放下红笔杆,握起黑笔头,轻轻一抹,在梅兰芳的脸上抹个黑痣。结果,头三天精彩的打炮戏,在上海竟然悄无声息,卖座寥寥无几,来自四面八方的抨击,也随之而至。    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刹那烟花不再——孟小冬(4)
梅兰芳演出还不到10天,黄金荣就借营业不佳为理由,强迫梅兰芳解除演出合约,并且拒付他的报酬。黄金荣手下的虾兵蟹将们更是助纣为虐,向梅兰芳无故寻衅,百般刁难,杜月笙还要梅兰芳从下榻的中南饭店搬出去。  一天晚上,黄金荣和杜月笙谈起梅兰芳的困境时,黄金荣对杜月笙说道:“月笙,你如今还没有妻室,我也常在为你打算。这次跟梅兰芳来的女伶孟小冬,我看她品貌既美,举止潇洒,行动大方,而且戏艺又佳,这是一个难得的佳妹,不如将她设法讨了进来,纳为妾室。将来你开个戏院,她既给你为妻,又可给你唱戏挣钱,同管事务,这种一举三得的美事,你要趁他们走投无路的机会,设法及早下手,不怕她不入你的手掌之中。”杜月笙听了黄金荣的一番教唆,顿时动了强占孟小冬的恶念头。  梅兰芳这时的处境十分困难,正想典当行头,返回北平。杜月笙就请黄金荣的老婆林桂生出面,把孟小冬叫到林家,先向孟小冬说了他们的想法,并对她百般劝解:“你若嫁给他为妻,比登台唱戏好得多呢!他如今还没有正式妻子,新的住宅正在兴建,将来开戏院,你可做戏院的老板娘,保证你能过一生的美满生活。不然的话,你要回北方去,恐怕也很困难,你要多想想。”  孟小冬听了林桂生的一席软硬兼施的话,又看到杜月笙长相倒也生得不差,心中正在犹豫,再加上与梅兰芳的那段感情对她的打击也很大,心里不由得有些心灰意冷,心想若能度得此生,也就是了。与此同时,杜月笙暗使金钱打通了孟小冬身边老妈子的关节,在老妈子和林桂生的撮合下,孟小冬也打听到杜月笙真的没有正式妻室,于是就跟随了杜月笙。孟小冬就这样做了杜月笙的老婆,结束了登台唱戏的生涯。  然而偏偏是造化弄人,当小冬自以为与梅兰芳的金石姻缘消逝的时候,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生最华贵也最平凡的部分,居然是下嫁给一代枭雄杜月笙。在后来的生活中,她逐渐地了解到了杜月笙作为黑道老大的另一面:他不是一个粗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他是孟小冬惟一的知音。所以,在杜月笙去世之后,她表示不再公开演唱。  曾经沧海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罢。”  这句当年孟小冬时时挂在嘴边的话,到了最后,居然成了她惟一的安慰。  当暮年的孟小冬一个人在香港守着那份宁静,并以自己的毕生心血教导着后辈们时,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从上海走出去的名伶了。她的一生,继承了余派京剧的衣钵,而正是这衣钵,让她的一生有了不可磨灭的传奇。“冬皇”的故事,到最后只是一个余韵弥散的无奈终结。梅孟、杜孟的故事,到最后也如繁花落尽般只剩纤尘。对于没有经历过那个纷争时代和没有感受过那些悲欢离合的人而言,孟小冬的传奇永远值得在情感的世界里回味。但是,当她的时代过去之后,我们便只有在偶尔听到黑胶老唱片里那苍凉的唱腔时,才会想起那个特立独行的名伶,她曾经是一位雍容华贵的绝代佳人,然后是一名历尽辛酸的薄命女子。  这,是不是一种遗憾,或者说叫做悲剧?    

骄傲倔强的雏菊——Daisy(1)
Daisy,一种单叶雏菊,草本植物,有着细小的花瓣和同样纤细的枝叶,在明媚的阳光下她沐浴着阳光,优雅而高贵;在狂暴的风雨中她忍受着打击,坚忍而沉稳。它的花语是纯真。Daisy,一个雏菊般的女孩,在上海的风雨中生活了多半个世纪,用她的美丽与倔强写下了传奇的人生。  郭家小姐  1910年秋天,在澳大利亚悉尼的一家照相馆里,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在镜头前摆出一幅沉稳安详的样子。她有着娇柔的眼神、光滑的额头、粉嫩的脸颊、白藕般的手臂,再配上精致的白色蕾丝裙子、软底的小白鞋,宛如一个纯洁的小天使。  她叫Daisy,中文名字郭婉莹,是一个雏菊一样纯真的女孩。她的爸爸郭标是靠倒卖水果起家的华人富商,妈妈是当时富商马氏家族的小姐。Daisy是家中的小女儿,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样,她总喜欢跟在哥哥的身后跑来跑去。在兄弟姐妹里,Daisy和二哥沃利是最要好的,到后来也只有这个哥哥肯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借钱给她。沃利也很喜欢这个天使般的妹妹,还极力想把Daisy培养成为一个标准的追求时尚的上海淑女。1947年沃利在宋子文的帮助下成了郭氏企业的继承人,一年后被蒋经国追杀,被迫逃往国外。乔治接替他的总裁职位后不久也被迫逃亡,当他清理总裁办公室时无意中触动了一个精巧的机关,发现了藏在其中的沃利留下来的一把枪。慌乱之中他一时没了主意,便将这把枪交给了Daisy处理。Daisy夫妇把它埋在了花园里,就是这把手枪成了害死Daisy第一任丈夫的间接凶手。  Daisy从小就是个标准的淑女,但这并不代表她懦弱可欺。她在悉尼上小学时,也曾因为同学乱叫她名字而逃了学,并且理直气壮地对校长宣布,要是同学不改正的话,她就永远不去学校了。  原本郭家可以在条件优越的悉尼一直过这种幸福富有的生活,但当时正值华人资本被大量引进,上海经济蓬勃发展的时候,Daisy的爸爸郭标作为华人富商,应孙中山先生的邀请,和弟弟郭杰举家来到上海,开办了后来最流行的百货公司——永安公司。  骄傲的女生  上海原本是个滩,而后成了村,成了镇,成了城……终于在20世纪开始风光起来。那时的上海就像一位淑女一样优雅精美。  初到上海的Daisy还是个无知的小女孩,因为生活环境不同,上海的很多东西在她眼中都是那么新鲜有趣。在住进延安路的大房子前,她住在永安公司对面的东亚酒店里。那是她妈妈的家族——马家的产业,马家当时已经在上海开了先施百货公司。透过酒店的玻璃窗,Daisy生平第一次见到了雪。洁白无瑕的雪从天空飘落,落到了上海这片土地上,然后融化,最后渗进了土里,永远留在了这片土地上。Daisy也如这融入土壤的雪花一样,从此与眼前这个陌生的城市结下了终生难解的缘分。  永安公司的建成以及南京路上这些华人资本家的大百货公司的开张,标志着华人资本在上海的成熟。  来到上海后,Daisy上的是广东的一所小学。可是从小就生活在澳大利亚的她连一句上海话都不会说,更不要说广东话了,甚至连中文名字都没有。学校里的老师给她起了个中文名字,并且写在了纸条上。可是当她把纸条丢失在了回家的路上后,这个名字就被她彻底遗忘了。在她和她的兄弟姐妹们实在无法适应这个中文环境时,他们被父母送进了教会学校。从此,Daisy开始了她在中西女塾的新生活。  Daisy正式在中西女塾读书那年,它已是一座有着28年历史的美国基督教女子中学,并在当时上海的新式学校里享有盛名。它主要面对上海上层阶级的女孩授课,宋庆龄和宋美龄都是从这里毕业的。它是一所名副其实的贵族学校,高额的学费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及优良的校风使它成为培养淑女的首选地点。甚至很多中等水平的人家都愿意节衣缩食,让自己的女儿来这所学校读书,接受熏陶,以便以后可以“飞上枝头做凤凰”。  中西女塾的校训是成长、爱人、生活,风格是贵族化的,采取美国式的教育方法,对学生的许诺是要让她们一生年轻和愉悦地生活。Daisy在这里不仅学会了音乐、科学,阅读了许多图书馆里的英文书报、培养了终生对体育运动的爱好,还学会了如何做个称职的宴会女主人,在这里就连Daisy只会说英文的缺点也成了优点。她的聪明,她的美貌,她的富有几乎让她成为了学校里最快乐的孩子。  学校的英文剧是当时最有特色的,Daisy曾出演过莎士比亚的名剧《驯悍记》,还曾留下过模仿婚礼照片的有趣剧照。在照片中她那张稚气的脸上没有婚礼照片上新娘的媚态,而是流露出了小女孩儿少有的沉着和淡定。  Daisy行事的一贯风格是比较随意、不受拘束的。上中学时候她有了自己的中文名字——郭婉莹。她决定叫这个名字只因为喜欢当时走红的作家谢婉莹(即冰心),后来这个名字就成了她惟一的中文名字了。  随着她父亲事业的蒸蒸日上,他们一家搬进了延安路旁一栋带花园的很美的西式大房子里。贵族家庭的孩子不可避免地会成为劫匪绑架的对象。于是,为了预防绑架事件的发生,他们出门的时候不得不加强防范措施,并且只跟很少的几个家族来往,宋家就是跟他们家关系比较密切的家族之一。宋家的孩子从小就经常吃住在郭家,相约去游玩。    

骄傲倔强的雏菊——Daisy(2)
那时的Daisy带着青春的笑脸沐浴在20世纪灿烂的阳光下,挥洒着灵动的光彩。中学毕业时的她已经完全出落成了一个站在上海时尚前沿的新式淑女了。她自信、公正、博学、自尊,从小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却并不鄙视东方文化。  从中西女塾毕业后,Daisy性格中的倔强逐渐显露出来。因为不喜欢,所以她放弃了学习钢琴。她变得更坚持更独立了,她知道自己要走的路,并且有勇气按照自己的选择走下去。  通常情况下在中西女塾读书的富家小姐们毕业后不是嫁入豪门就是赴美留学。Daisy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这样的选择。因为不想出国留学,她便在父亲的安排下与一个赴美留学的富家子弟订了婚,他叫艾尔伯德。但是最终Daisy不惜以死相逼也要解除婚约。原因是他在送给她美国玻璃丝袜的时候说:“这袜子真结实,穿一年都不坏。”她怎么能嫁给这样一个乏味的男人?  解除婚约后Daisy有了更高的目标,她决定到燕京大学心理系深造。上大学后的她依然热衷于体育运动,还曾经是华北女子网球队的队长。这种爱好使她受益终生。  郭家的女子有着家族遗传的美貌,姐妹几个都是受人追捧的美女。Daisy的三姐安慈是第一位美貌与智慧并重的“上海小姐”,她凭着来自家族的美丽与优雅和从新式学校里学来的先进文化获得了众人的肯定。中西女塾的教育给了她出众的气质和淑女的修养,她曾做过宋美龄婚礼的女傧相,许多年后她的美貌和那种安适而活泼的气质仍然没有消失。在安慈参加“上海小姐”选举的时候,Daisy正在燕京大学读儿童心理学,她并不喜欢姐姐这种做法,还写信回家劝姐姐不要参加这种无聊的游戏。也许很多人认为以她的思想,她很可能走上革命的道路,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很多年中她却一直是被革命的对象。  那时的Daisy不愿一味地追赶潮流,更多的时候她喜欢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做自己想做的事;她不愿再听从别人的安排,更多的时候她自己选择今后要追求的生活。她可以轻松地说:“没什么理由,因为喜欢,所以做了。”  1932年1月6日,最疼爱她的爸爸去世了。因为病发突然,他没来得及留下遗嘱,所以全家人平静地按照郭标在世时的惯例按比例分了财产。后来她成了上海永安公司的股东之一。  初为人妇  25岁的Daisy在取得燕京大学毕业证书后,即将嫁给清华大学毕业的吴毓骧。  吴毓骧是林则徐的后代,出自书香门第,曾经是清华大学的公派留学生。后在麻省理工学院主修机电工程,辅修工商管理。他是一个对玩各式新鲜流行花样儿无师自通的人,最爱棒球。  如绝大多数待嫁的少女一样,Daisy在婚礼前半年就已经开始忙着准备礼服、采购物品、订购家具、布置新居,等到所有事情准备妥当时,自己也瘦得只剩88磅了。  盛大的订婚典礼如期举行,郭家摆了几百张桌子大宴宾客,庆祝美丽富有的小姐即将嫁为人妇。她一生都不能理解为什么社会上的人把挣钱看得那么重要,更别说想到要嫁个有钱人了。婚纱照中的Daisy皮肤白皙,长长的眼睛优雅地扬着,眼中流露出欣赏和喜悦的神情,礼服的贴身裁剪衬出了她的凹凸有致的身段,像极了童话中的公主,手捧的鲜花和她的美相比也略逊一筹。  他们夫妻俩都是重视追求生活中的快乐的人,这也许就是他们相互吸引的地方。  婚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是相当幸福的。那时的Daisy是个会因为想尽量完美地做出婚后第一顿早餐而手忙脚乱的小女人。就这样,两个彼此还有点儿陌生的人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吴毓骧是个很有趣的人,有相貌、有才气,在当时可谓人见人爱,他可以让Daisy的生活充满乐趣。但通常这种男人都是那种不会只满足于居家生活的人。婚后不久他们的爱情就出现了危机,她生性风流的丈夫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寡妇。那个年轻的寡妇是Daisy一家的旧识,如今却成了破坏他们家庭的凶手。那晚在朋友的陪同下Daisy亲自来到了那个寡妇的家里,把她自己千挑万选的丈夫找了回来。但Daisy并未将此事声张出去,因为她有着旧式女子的温柔与体贴。  已嫁为人妇的Daisy渐渐厌倦了只在家里当家庭主妇的日子,生来“不安分”的她选择了与姐姐们不同的生活道路。她和从美国回来的朋友张海伦合开了一间专门为顾客订做礼服的服装店,叫做“锦霓”时尚沙龙。这家由Daisy和朋友精心经营的小店开在了寸土寸金的国际饭店里,她们专门为客人量身定做独一无二的礼服。直到1937年“锦霓”时尚沙龙因为战争停业前,Daisy已经凭借自己的智慧把这家店经营得蒸蒸日上了。后来她丈夫也因为战争失业了,如果说先前开时尚沙龙只是兴趣使然的话,那么她现在不得不再找一份工作,为的就是用来贴补家用了。她的第二份工作是帮中医学会的杂志拉广告。她的很多朋友都已嫁人,过上了悠闲的少奶奶的生活,每天不是逛街购物就是闲聊打牌。在她们看来Daisy是不幸的,没有挑好丈夫,结了婚还要抛头露面挣钱养家。可Daisy却不以为然,在她看来工作也许比少奶奶的无聊生活更有吸引力。不久,她因不愿与日本人共事而再次失掉了工作。他们的生活每况愈下,直到1939年,她因交不出房租,带着全家回娘家住。    

骄傲倔强的雏菊——Daisy(3)
吴毓骧是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他梦想着一夜致富,从此一劳永逸。他十分热衷于玩乐,甚至不惜抛下难产时的妻子,也要跑去跟朋友玩牌。Daisy的单纯渐渐被生活的挫折改变了。  太平洋战争后,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吴毓骧通过负责德国人在沪资产的管理工作实现了自己快速致富的梦想,吴家的日子渐渐富裕起来。Daisy又做了家庭主妇,儿子被养得白白胖胖,还让漂亮的女儿静姝跟着白俄老师学跳芭蕾舞。日子越过越好,一家人又恢复了幸福富足的生活。  39岁的Daisy是一个优雅高贵的中年美妇了,她的丈夫也已经是个持重的中年富商了。1951年到1954年是上海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生意越来越红火,他们仍旧保持了多年前的习惯在周末举行聚会。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Daisy第三次成了职业妇女,她在公司担任英文秘书的职务。  他们的公司——兴华科学仪器行与国家联营后,他们一家收入渐少。为了增加收入,吴毓骧与犹太人做起了非法生意。事发后他被捕了,Daisy也被找去问话。多年的生活已经教会了她处世的圆滑和随机应变,她开始用她的智慧与来自周围的威胁斗争。不久传来了吴毓骧被划为右派的消息。初听到这个消息时,Daisy几乎要晕倒了。尔后她被派到上海东北部远离市区的江湾正奔路外贸农场劳动,在那里喂猪。后来她甚至还在农场拌过水泥,吃尽了苦受尽了累,Daisy从此开始了炼狱般的生活。  命运的转折  1961年,吴毓骧由于心肺系统疾病,在提篮桥上海监狱医院去世,Daisy失去了这个曾经背叛过她却也给过她许多快乐的丈夫。她不仅要承担繁重的劳动,还要靠微薄的收入独自抚养两个正在成长的孩子,日子十分艰苦。后来她又被派到青浦乡下的劳改地工作。  经过了两年的艰苦生活,已经快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5岁的Daisy又被派到了打字员的位置上。她本以为就快要退休了,可是事情并不这样,过了不久,她又被调到外贸职工业余大学去教英文。她的生活尽管艰苦但还勉强过得去。那时的她也一定不会想到她以后还会遇到更困难的情况吧!  “文化大革命”开始了,这场持续了10年的浩劫给了Daisy前所未有的打击。从小家境富裕的她理所当然地成了“资本家”,成了革命的对象,即使她在公司只当过英文秘书。她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加拮据,艰苦的环境迫使她学会了如何用24元钱养活自己和正在同济上大学的儿子。当她在路边小摊吃8分钱一碗的阳春面时,谁会想到她曾经是随手就可以给出5元小费的富家小姐?其实困难还远不止这些,她和儿子还曾在寒冬腊月被扫地出门,甚至连冬衣都不曾带齐,甚至连郭家的墓地都被捣毁了,所以晚年的Daisy决定死后把不能和父母葬在一起的遗体捐献给红十字会。  这段时间几乎可以算得上她人生中最艰苦的时期,但即使这样她也没想到要放弃,没想到要轻生。人生的各种忧患往往是不能避免的,可贵的是能把自己从忧患中提升出来。幸好她有着天生的骄傲,她坚信没有什么东西能把她压倒;幸好她有着被艰苦环境激发出的坚韧,她坚信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幸好她有从燕京大学学到的心理学知识,她凭着分析别人心理的能力一次次地摆脱了困境。Daisy因为有一颗不屈的心,所以能够不断追求,迎接挑战,苦中作乐。她在面对各种困难、打击的时候,往往能够发挥出最高的智慧,以无比坚定的毅力和信心,化阻力为动力,化干戈为玉帛。  佛家说人生是苦海,成、住、坏、空为一劫,人生要经历万劫。Daisy的人生饱尝了忧患苦难,但苦乐原是相对的,有苦就有乐,苦在哪里乐就在哪里。尽管生活是如此艰辛,可乐观自信的她还是可以从繁重的劳动中发现乐趣。如果Daisy当初随亲人逃到国外,也许就不会经历万般苦难,而是过着她四小姐的生活一直到老。这种生活固然优越,但优越的生活也往往会使人变得浅薄。而且如果那样的话,她将一辈子也不会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可以在腥臭的河塘里用她那双弹钢琴的白皙的手指挖河泥的坚强女人。  在崇明农场的日子,清洗马桶是每天必做的功课。每天有一个同住的人帮Daisy把沉重的马桶抬到粪池边上去。然后,她要倒马桶,把它搬到小河边上去洗干净,最后把马桶搬回宿舍去。搬又大又重还没有把手的马桶对于Daisy来说真的很困难,所以有几个同在农场的年轻人很替她抱不平。但其实最可怕的还不是这种艰苦的生活环境,也不是繁重的体力劳动,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  为了在凶险的环境中生存下来,Daisy决定做些事情来更好地保护自己。而且那必须是一件讨好干部,但不伤害任何人的事。于是,她向干部保证要好好学习中文,争取用中文学习毛主席著作,看中文报纸,用中文写交代材料,以证明她不是“洋奴”。尽管她的材料中有近一半的错字,可她不放弃,仍然经常问干部一些生字,结果她的进步得到了干部的赞扬。  1971年,Daisy终于结束了她那艰苦的劳改生活,从农场退休了,还拿到了一张同所有退休工人一样的光荣退休证书。原本有关部门认为她是资本家,不同意发给她代表正式退休工人的那一纸证书。她找到有关单位的领导,对他们说她在公司里一直都只是英文秘书,并不是资本家,并且从以前公司的同事那里得到了证明。她通过努力终于说服了单位领导,得到了这张来之不易的光荣退休证书。    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骄傲倔强的雏菊——Daisy(4)
这时她辛苦抚养长大的一双儿女也已成家。在北京的静姝嫁给了一个出身在上海的平民家庭的足球运动员。儿子中正毕业以后被分配到凤阳当工人。因为他的师傅很同情中正的遭遇,也喜欢他的为人,所以就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了他。不久之后中正就跟他师傅的女儿结婚了。  退休以后,Daisy花去大部分时间到凤阳去帮助中正照顾他的孩子媚,到北京帮助静姝照顾她的孩子锋锋和丫丫。当她到北京去的时候,常常也会把媚接到北京去,减轻中正的负担。在困难的岁月中一家人团结在一起,互相依靠。事实上,媚几乎是跟着奶奶长大的。虽然Daisy自己的孩子是由保姆照顾大的,但她的孙子孙女则是由自己亲手照顾长大的。温柔的Daisy像所有老祖母一样照顾孩子们的生活,陪孩子们玩,教他们学习英文。她赢得了他们的敬爱。在媚心中奶奶是与众不同的,她是那么亲切迷人。  回归平静  也许是上天对这个美丽的女子有所眷顾,Daisy在晚年的时候迎来了她一生中最后一段恋情。她与多年的老朋友、英国牛津大学毕业生汪孟立结婚了。从此以后生活又开始有了乐趣,他们不停地聊天,日子比起一个人的时候要热闹得多。他们时常结伴旅行,时常与老朋友聚会。汪孟立虽然不如Daisy的第一任丈夫那样精通各式流行花样,但却更真实。可惜几年后,汪孟立不幸死于癌症。从此以后Daisy一直独身,直到去世。  自从被打成右派以来饱受屈辱的Daisy,在68岁时被恭恭敬敬地请到了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教英文。在这里她真正受到了一个优秀英文老师应有的尊重。  社会的变迁和生活的拮据使她不得不放弃很多已有的习惯。她不再有机会骑马、弹钢琴、打网球,取而代之的是挖河泥、挑水泥、洗马桶;她不再有机会穿着做工精良的裙子、旗袍,取而代之的是街上随处可见的蓝色的粗布衣裤;她不再有机会坐在豪华的餐桌前用成套的刀叉吃家里厨师做的菜,取而代之的是小摊上8分一碗的阳春面。但这一切并未改变她的优雅和她的品位。晚年的Daisy梳着一头卷得很整齐的银色短发,虽然穿的是颜色单一、款式普通的布衣裤,还是掩不住她一举一动流露出来的优雅与高贵。没有了贵重的美式烤箱,她仍可以用铝锅蒸出美味的蛋糕,仍可以用铁丝烤出松脆的面包片。她一直保持着喝下午茶的习惯,她的朋友知道她的喜好,所以经常在看望她时给她带来国外带回来的蛋糕、巧克力。瑞士巧克力仍然是Daisy的最爱。  经常有朋友劝Daisy写自传,记录下以前的生活,她也曾为此特意上了老年人写作班,规范自己的英文。但她最终也没完成那些回忆录,因为每每回忆起以前苦难的生活她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抱怨,而乐观自信的她不爱抱怨。  晚年的Daisy独自生活在上海的一间小屋子里,靠给别人补习英语的微薄收入维持着清贫的生活。她没有依靠任何人——包括她在北京的女儿和在美国的儿子。她活得很庄严,这也许是她作为坚强的郭家四小姐的骄傲吧。  她曾经三次被送进医院,医生认为她有可能中风,可什么也没有发生。她的儿子中正多次要求接她去美国,可她宁愿独自在上海的小屋里等待着中风,也不愿意接受儿子的照顾,住在收费昂贵的病房里,因为独立的她一直否认儿女对她有赡养的义务。  她一生都没有成为别人的负担,一个人对别人要求得越少,才会越有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是要做自己的主人,能自己当家做主,生命才会有意义。  1990年时,沃利曾经回来看望了她,不过宽容的她并没有提起自己的丈夫是怎么被他留下的手枪连累致死的。她认为沃利不是故意的,况且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天使离去  Daisy的生命在她90岁的时候画上了句号。那天的黄昏,Daisy独自上完了厕所后,躺在床上,轻轻说了句:“我怎么这么累呀。”片刻后,呼吸困难,然后静静地离开了人世。只剩下墙上挂着的画中的雏菊仍然迎风开着。  “上帝啊,请给我永恒的和平……”葬礼在《安魂曲》的伴随下平静地进行着。遗像上她的目光充满了慈爱和勇敢,记录着岁月的脸庞上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美丽。墨汁未干的挽联上写着:“有忍有仁,大家闺秀犹在。花开花落,金枝玉叶不败。”这幅挽联和充满了整个房间的哭声,传达着亲友们对这位始终优雅美丽的郭家四小姐的恋恋不舍和无尽思念。Daisy,你听到了吗?    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另类”的标准女性——丁玲(1)
丁玲30岁那年,曾以其名作《莎菲女士日记》蜚声上海滩。在上海的那段时间里,她出版了许多堪称经典的作品, 还参加左联主编了《北斗》,被誉为标准女性的楷模。  逆水行舟  1904年10月12日,丁玲出生在湖南临澧农村的一个姓蒋的大户人家。她的祖父当过大官,也算得上书香门第。父亲叫蒋浴岚,中过秀才,辛亥以前曾一度留学日本。母亲叫余曼贞,常德人,虽算不上才女,但也会写诗作画,嫁到蒋家后也是温柔贤淑的好妻子。他们结婚6年后,丁玲出生了。丁玲原名蒋伟,字冰之。像很多农村家庭一样,蒋浴岚也一直希望能有一个儿子,所以虽然生的是个女儿,他仍然给她取了个男孩的名字。丁玲还不到10岁的时候,蒋浴岚就病逝了,家里也随之败落。不久,蒋浴岚的遗腹子降生了,遂了他生前的愿望,是个男孩。30出头的余曼贞带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常德,孤儿寡母,借住在丁玲的外婆家,日子逐渐拮据起来。住在外婆家时,舅舅的儿子成了年幼的丁玲最亲密的玩伴,他们两小无猜的亲密样子令外婆深为感动,说长大了就让他们亲上加亲吧。  当人面对困境时,往往可以激发出前所未有的斗志和勇气。待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余曼贞当起了小学教师,一来为了教育子女,二来为了贴补家用。她后来还跟著名的革命家向警予结为至交,共同为实现男女平等、倡导女子读书奋斗。幸亏有这么开明的母亲,丁玲才有读书受教育的机会,也为日后接受新思想打下了基础。1918年,丁玲的弟弟因为感染热病夭折了。坚强的余曼贞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沉重打击,终日以泪洗面。这年适逢丁玲小学毕业,母亲为了女儿的未来考虑,送她到桃源的湖南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预科班读书。在学校里丁玲不仅成绩名列前茅,在思想上也很进步。她经常和同学们参加游行、演讲等活动,还剪了辫子,积极投身到“五四”运动中来。暑假过后丁玲就转到了更为进步的长沙周南女子中学学习,并得到了陈启民先生的教导,读了很多进步书刊。同时,丁玲的写作才能得以发展,第一学期就开始在长沙的报纸上发表短诗。不久,校方解聘了陈启民先生,丁玲愤然离校,跑到长沙读书去了。她有一个叫王剑虹的女友带来了上海的一些情况,向她传输了进步的革命理想。丁玲顿时有了一个影响她一生的想法:放弃即将到手的中学文凭,与王剑虹一同奔赴上海。  受“五四”精神影响,进步的丁玲不顾舅舅一家的反对,靠着母亲的支持,于18岁的时候解除了与表哥的婚约,踏上了崭新的人生旅途。  1922年,丁玲与几个同学乘轮船的三等舱冒险来到了上海。在沈从文先生的《记丁玲》中是这样描写的:  几个人到上海的目的,似乎是入上海大学,那时节的上海大学,有几个教授当时极受青年人尊敬,目前还为世人所熟悉:瞿秋白,邵力子,陈独秀,李达,陈望道,沈雁冰,施存统……她们一到了上海,自然在极短时间中就同他们认识了。如果不是年龄太小、程度不及,便是还有别的问题,她们当时却只入了平民学校。  按照蒋家当时的规矩,孩子出省读书可由族里补给一些学费,但族长以“丁玲是女孩子”为由,拒绝给生活艰难的母女提供帮助。丁玲一气之下把名字改为冰之,废姓以蔑视传统意识。日后终因没有姓不方便而随意起了“丁玲”这个名字。不久以后平民女学被迫违背了早期共产党人的办学理想,丁玲甚感失望,半年后便离开了学校,和至交王剑虹去了南京。她们一直住在一起,勤奋自学,日子倒也平静。第二年,从苏联回国不久的瞿秋白闯进了她们的生活,并且和王剑虹恋爱了,成了她们宿舍的常客。思想进步的瞿秋白和她们谈文学,谈社会,谈人生。他的学识、思想、才华、文学造诣都给年轻的丁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瞿秋白与王剑虹结婚后,丁玲与他们同住在上海慕尔鸣路。看着眼前这对幸福甜蜜的小夫妻,丁玲不可避免地产生忌妒心理。但这种感觉也并未对她产生太多的影响。她把王剑虹当成形影不离的挚友,对瞿秋白也是十分敬佩。然而,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她被迷茫、矛盾、痛苦纠缠着,特别是挚友王剑虹不幸去世,更是使她悲痛万分。对于未来,她怀有远大的梦想,却不知道怎样实现。“后来经过了许多波折碰了一些壁,一个青年人,有着一些糊涂的梦想,像瞎子摸鱼似的,找出路,却没有得到结果,不能说是灰心,也实在是消沉地住在北京了。”这是对她那段心理的真实写照。孤寂而迷茫的她不顾战事的激烈和白色恐怖的威胁,毅然北上……  爱情之旅  来到北京后,丁玲准备继续学业,投考美术学校。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朋友那里结识了胡也频。虽然也曾用心准备考试,但她终究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回忆这几年的蛰居生活,她想起了已逝的亲友,远在湘西老家的母亲,抑制不住的感伤和惆怅涌上心头。正在此时,一个极富热情、正做着文学之梦的流浪青年向她孤独的心灵走近,并用一种很浪漫的方法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这个青年正是之前见过面的胡也频。他知道丁玲痛失爱弟后,就用一个纸盒装满一大把黄色的玫瑰,并在花下写着一个小小的字条“你一个新的弟弟所献”,托人送给了丁玲。照理说如此浪漫又体贴的表白方式,本应是成功率很高的。可当时她正在为亲弟弟的夭折和命途艰辛而痛苦,对比她还小一岁的胡也频毫不动心,所以并没有接受他的爱。不久就回了湖南老家,同时也为这段感情经历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另类”的标准女性——丁玲(2)
折翅而归的丁玲心中是难以抑制的失落和忧伤,充满热情、满怀理想的青年在社会的重压下早已疲惫不堪了。但如果她如此轻易就放弃理想、放弃信念也就不会有日后的丁玲了。虽然现实生活不如意,未来的生活更是难料,但她仍像一艘准备就绪的航船一样,待到时机成熟仍要扬帆远航。  胡也频的日子也并不好过,送去花束但没有得到回音的他已陷入了痛苦的烦乱之中。但生性勇敢而执拗的他面对真爱怎会轻言放弃?他要用他的温柔、他的执著和他不懈的努力敲开丁玲紧闭的心扉。  终于,这段温馨浪漫的故事在常德上演了。一天,当穷编辑胡也频蓬头垢面地站在丁玲母女的面前时,他终于开启了丁玲紧闭的爱情之门。他的不顾一切,他的不远万里,他的日夜兼程,他的勇敢热情深深打动了丁玲的心,他得到了丁玲一家的热情接待。也正是从这时,丁玲才了解到胡也频苦难的家世和一个漂泊者的痛苦经历。  地处湘西的常德没有都市的烦闷和喧嚣,到处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仿佛人间天堂、世外桃源一样,这里成了这两个漂泊青年理想的栖息之地。古老的常德城垣,迤逦的沅水河畔,都留下了他们相伴相随的脚印。他的开朗和热情给了丁玲无限的慰藉,同时,他的困苦和漂泊也激起了丁玲心中的怜惜之情。随着彼此了解的深入,共同的理想、共同的追求、共同的感情让两颗年轻的心渐渐融为一体,他们的爱情也在这片自然淳朴的土地上茁壮成长。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丁玲和胡也频渐渐从失落、忧伤中振作起来。“翅膀的命运是迎风”,尽管常德的生活幸福而悠闲,但他们命中注定要为追逐理想而生活,所以,他们到了不得不离开这人间仙境的时候了。尽管对于这里有万千不舍,但他们还是毅然来到了北京。  到了北京后,他们住在亭子间里,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靠着微薄的稿费,生活过得简单而又纯真,就像小孩子们过家家,虽然贫寒却过得十分温馨。她有着“五四”时代女性对爱情的理想色彩的精神追求和浪漫情怀。她与胡也频纯洁的爱曾被人误解,她在给日本友人的信中曾说:  1925年暑假,胡也频到了湖南。我那时对恋爱毫无准备,也不愿意用恋爱或结婚羁绊我。我是一个要自由的人。但那时为环境所拘,只得和胡也频做伴回北平。本拟到北平后即分手,但却遭到友人误解和异议。我一生气,就说同居就同居吧,我们很能互相谅解和体贴,却实在没有发生夫妻关系。我那时就是那样认识的。我们彼此没有义务,完全可以自由。但事实慢慢变得似乎仍然应该要负一些道义上的责任。我后来认为那种想法是空想,不能单凭主观,1928年就决定和胡也频白首终身,断绝了保持自由的幻想。  在丁玲放弃单身前,他们纯洁的爱情也出现过危机。  “一天,有一个朋友的朋友来到我们家里,他(冯雪峰)也是诗人。他生得很丑,甚至比胡也频还要穷。他是一个乡下人的典型,但在我们许多朋友之中,我认为这个人特别有文学天才,我们一同谈了许多话。在我一生中,这是我第一次看上的人。这人本来打算到上海去的,但他现在决定留在北京。”(丁玲语)  她被这位才华横溢的“湖畔”诗人深深地吸引了。她面临着艰苦的抉择,一边是第一个令自己真正心动的人,另一边是与自己同居多时的,有深厚感情基础的人。是该向左走,还是该向右走?到底幸福在哪边?不久后冯雪峰离开北京南下,丁玲和胡也频也先后追随他来到了美丽的杭州西湖。  经过了艰苦的思想斗争,她的理智战胜了情感。她最终还是选择守护那段来之不易的与胡也频建立起来的坚固的情感,而放弃了那令她刻骨铭心的爱恋。很多时候抉择固然痛苦,但总强过无休止的感情的纠缠和伤害。三人风波的平息,无疑是丁玲理智战胜情感的结果,同时也缘于雪峰的退避和也频的谅解。  这场感情风波结束后,他们的生活稳定下来,并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在了追求理想上。回到上海后他们夫妇与沈从文在萨波塞路204号创办了一家出版社,名叫红黑出版社,编辑出版文艺期刊。与此同时,受普罗文艺和马列主义的影响,他们的思想逐渐左倾。  好景不长,1929年底,他们辛苦建立起来的红黑出版社因为诸多原因倒闭了。为了偿还债务,胡也频经朋友介绍于第二年冬天,只身奔赴山东济南高中教书。年轻的丁玲虽然人仍留在上海,但心已经随着丈夫去了山东。一个月后,丁玲终于忍受不了两地分居的生活,来到了济南与丈夫一同在济南高中宣传普罗文学,宣讲马列主义。没想到他们却因为宣扬这些“反动思想”而被国民党山东政府通缉。好在有进步教师的帮助,他们离开山东,逃回了上海并且加入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  当时的丁玲已有身孕,并没有参加“左联”的实际活动,但思想进步又怀有满腔热情的她用自己的笔为“左联”作贡献。由于胡也频献身革命事业,稿费微薄,这个时期是他们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当她生下孩子胡小频出院时,他们已经身无分文了。可在他们看来,这种两个人相濡以沫的日子却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快乐、更充实。  革命的道路充满了危险。这天早晨,胡也频外出开左联执委会,并与丁玲约好回家吃午饭。可直到天黑,丁玲母子都没有等到胡也频回家的身影。她曾试着把一切情况都往好处想,可一切好情况又都不能使她的心镇定下来。她发疯似的跑出了家门,在被暗雾笼罩的街上狂奔。经过了几番周折,她还是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甚至连确切的消息都没有得到。望着熟睡中的对即将发生的灾难一无所知的孩子,丁玲的泪水再也无法止住了。这一天是1931年1月17日。在这之后的几天,丁玲顾不得产后还没恢复的身体,在沈从文、王会悟、李达等朋友的帮助下四处奔走,想尽一切办法,但还是没能把胡也频救出来。其间丁玲只在一次探监时见过一次他的侧影。他们通过几次信,信中的胡也频坚强而乐观,还常常安慰丁玲不要为他担心。    

“另类”的标准女性——丁玲(3)
由于胡也频涉及的“东方旅社”事件属重案,虽然丁玲多方求助,但各方均表示无能为力。2月7日是中###员、京汉铁路工人领袖林祥谦殉难八周年的纪念日,也就是在这一天,胡也频等30余位革命英雄在一阵枪声中倒了下去,上海龙华荒郊刑场上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口号声:“中国革命成功万岁!”“世界革命成功万岁!”这天丁玲正在赶往南京找营救的办法,三日后她收到了“年轻的爸爸”在殉难前写给“年轻的妈妈”的信,信中写到他在牢狱里的生活情况,并表示不会让青春在狱中白白度过,他要写出更好的作品来。他希望丁玲把孩子送回湖南,坚持写作,要她不要脱离左联,鼓起勇气,克服一时的困难……  丧夫之痛对丁玲的打击很大,但坚强的她是不会就此畏缩的。她说:“悲痛有什么用!我要复仇!”为了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与革命中去,她在沈从文的陪伴下狠心送走了年幼的儿子。回到上海后,丁玲冒着危险,出版胡也频的遗著,更显示了她复仇的决心。  为了替亡夫复仇,她要求到江西苏区完成烈士的遗愿。不久,组织上找丁玲谈话,决定要她留在上海,主编“左联”机关刊物《北斗》。  在这白色恐怖最严重的时刻,丁玲没有任何退却,她听从了组织的分配,她的笔带着复仇的怒火,像一把把尖刀刺向敌人。  在胡也频牺牲后,冯雪峰来安抚过丁玲。随着丁玲参加《北斗》的编辑工作,她与冯雪峰又有了更多的交往,深埋于心中的爱情又复活了。然而当时,冯雪峰已婚娶,他同丁玲一样珍视这份情谊,又能理智地对待这种情感。丁玲写了两封信,但理智让她只把痛苦深置于心,没有将信递给雪峰。两个彼此相爱的人在共同的革命生涯中,互相激励,把爱情化为事业的动力。  从此以后冯雪峰总在关心着丁玲,关心着她的创作。他总会在丁玲创作的紧要关头,撰文给予极为中肯而又实事求是的品评,以便她能在创作的路上走得更顺利些。这种崇高的情怀和绝不以个人情感的满足为目的的态度令我们钦慕不已。  在延安时,曾有人问丁玲,最怀念的人是谁。丁玲是这样回答的:“我最纪念的是也频,而最怀念的是雪峰。”纪念的是死者,而怀念的是生者。  胡也频牺牲后,丁玲肩负着赡养老母和照顾幼子的重担,生活的重压使她疲惫不堪。  一次偶然的机会,丁玲结识了一位名叫冯达的年仅26岁的翻译。他身材适中、温文尔雅,是个不卑不亢的书生型青年。从采访中冯达第一次了解到这位知名青年女作家人生追求的艰难。丁玲谈到一年来的遭遇和现实的处境,冯达在流畅的翻译中,仿佛看到一位真实而伟大的女性屹立在一个崭新而富于传奇色彩的世界中。当丁玲坦诚而动情地谈到胡也频和她的情感生活时,在一旁翻译的冯达,内心几乎像火山爆发一样。  无论是出于敬佩、仰慕还是爱恋与同情,此后,冯达常去看望丁玲,有时陪丁玲出去走走,看朋友,买东西。丁玲一年来身心疲惫,而冯达的出现,帮助她度过了那些难熬的日子。日子久了,丁玲慢慢接受了这个沉稳而默默无闻的年轻人。冯达与丁玲只是一个自然而平实的组合,其间少有浪漫的故事存在,因为严酷的生活使人变得成熟而严肃。  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丁玲对爱情有了更加深刻也更加成熟的认识:“爱情是一个可笑的名词,那是小孩的一些玩意儿,在我看来,感觉有些太陈旧了。一个25岁以上的人,若还毫不知道羞耻,把男女事看得那么神秘,男的终日只知道如何去媚女人,女的则终日只知道穿衣服、涂脂抹粉,在客厅中同一个异性玩点心灵上的小把戏,或读点情诗,写点情诗,消磨一个接一个而来的日子,实在是种废料。” 信任就是信任,怀疑就是怀疑。她认为是冯达出卖了自己才使得自己被捕入狱,就把自己的感知直面道出。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对于爱情也是一样。可以说,不敢于直面与正视惨淡人生与淋漓鲜血的人,也同样不敢于直面与正视自己的感情。应该说,丁玲是那个时代女子中的一个真的“猛士”。然而这次婚姻却结出不幸的果实,使丁玲由“文小姐”转变为“武将军”,在半个世纪中总被政治阴影所追随,直至离开人世。  莎菲——丁玲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20世纪30年代是个新人辈出的时代。作为其中突出代表的丁玲被矛盾先生评价为“满带着五四以来时代的烙印”的作家。尽管当时的语境是如火如荼的“革命”,但丁玲早期的创作延续的仍然是五四落潮期“个性解放”幻灭的思绪,关注女性的命运。  丁玲从1927年开始发表小说,以《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享誉文坛。1955年以前出版的作品有《跨到新时代来》、《延安集》、《欧行散记》、《到群众中去落户》、《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1980年以后出版有《丁玲近作》、《丁玲散文集》、《丁玲短篇小说选》、《丁玲中篇小说选》、《丁玲戏剧集》和文艺论集《生活·创作·修养》、《生活·创作·时代灵魂》以及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续篇《在严寒的日子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丁玲的代表作,初版于1948年。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另类”的标准女性——丁玲(4)
在她的众多作品中,《莎菲女士的日记》算是比较特别的一部,因为这是她凭“欲望”和“冲动”写出来的成名作。莎菲是乘着个性解放的风潮走出家门的知识女性,走上社会后,她发现并不能寻找到自己的理想,甚至找不到可以“对话”的人。好朋友只能在生活上关照却不能理解她,异性的朋友又令她失望——苇弟这个大男孩只会每日将泪水洒在她的手背上,凌吉士漂亮迷人的外表下掩盖的是庸俗龌龊的灵魂。  初登文坛时,丁玲就被认为是“另类”女作家,她写作只是因为“我感到寂寞、苦闷,我要倾诉,我要呐喊,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拿起了笔,抒写我对旧中国封建社会的愤懑与反抗。因此,我很自然地追随我的前辈如鲁迅、瞿秋白、茅盾等人,和他们一样,不是为了描花绣朵,精心细刻,为了艺术而艺术,或者只是为了自己的爱好才从事文学事业的。不是的。我是为人民,为民族的解放,为国家的独立,为人民的民主,为社会的进步而从事写作的”。(选自丁玲著《我的生平与创作》)  丁玲一生的生活和文学创作始终在“丁玲——莎菲——丁玲”式的“另类”命运中轮回着,以至于她自己也承认“莎菲就是丁玲,丁玲就是莎菲”、“莎菲是个坏女人,丁玲就是坏女人”,似乎丁玲真的是那个有表现欲、领袖欲还爱嫉妒的莎菲!  她的另一部成名作《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也曾得到冯雪峰艺术上的充分肯定,说它是由深刻的思想形象、诗的情绪性格和生活的热情所编织成的一幅完整、辉煌的美丽油画,是一部反映土地革命的史诗式的文学作品。丁玲因此获得了“斯大林文学奖”。  丁玲说过:“人不只是求生存的动物,人不应受造物的捉弄,人应该创造,创造生命,创造世界……写各种各样的人、事、心灵、感情,写尘世的纠纷、人间的情意、历史的变革、社会的兴衰,写壮烈的、哀婉的、动人心弦的,使人哭,使人笑,使人奋起,令人叹息,安慰人或鼓舞人的文章。”(丁玲著《我的自传》)  似乎由《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到《水》再到《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写作过程,便是一个进步的小资产阶级作家成为真正人民的无产阶级革命作家的艺术上的标杆,也是革命现实主义“征服”的胜利,即她在小说中指出的“农民的真实的历史性的胜利”。  人生无悔  如今有人再走过虹口区昆山花园路7号那幢挂有“丁玲寓所”牌子的老房子时,还有多少人能够想到这个奋斗一生的另类女作家?与胡也频相爱,她投入自己的真情用心爱了,可惜竟落了个阴阳两隔;与冯雪峰相爱,她矛盾过、斗争过,还是留下了无限的遗憾;与冯达相爱好像一场噩梦,爱恨交织,终身为政治所累;晚年与陈明相爱是最成熟最深沉的情感,有此人相伴,一生无悔。1986年3月4日,82岁的丁玲在北京告别了人世。临终时,她向丈夫倾诉了最后的爱意:“你再亲亲我,我是爱你的。我只担心你,你太苦了。”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此生苍茫——浦熙修(1)
嘉定为文化之邦,重教重文之风兴盛,历代人才辈出。仅明、清两代就产生进士(其中有状元3名)、举人710名。近代以来,嘉定涌现出不少杰出人才。而谈到人才,就不得不谈到“浦氏三姐妹”之一的浦熙修。  浦熙修的名字现在已经很少人提及了。繁华过去铅华落尽的时候,最易忘记。忘记是种错误,所以我们应该记住她。  浦熙修是位记者。在中国近现代的新闻史上,浦熙修的名字是与几次重大事件联系在一起的,包括国共谈判。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因为有了浦熙修对那段历史的记录,才使得中国近现代的历史呈现出完整的形态。  转折前夕  1910年10月29日,浦熙修出生在江苏省嘉定县南门永康桥(今属上海市)的一个小吏家庭。  浦友梧——这个家庭的当家人,在苦苦地支撑着这个家庭那么多年后,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可是,当看着自己的儿女来到这个世上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责任感又油然而生。于是,1912年,也就是民国元年,他独自一人来到北平,希望可以凭自己还算壮实的身板为全家操持一份简单的家业。他在当时的北洋政府交通部找到了一份会计科员的工作,作为一个读书人,在外边做个小官吏养家,对他而言,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已经别无所求了。  黄庵岫是这个家庭当家人的另一半,是一位勤俭刻苦的家庭妇女。她的存在,似乎就只为了家庭。她不识字,也不懂任何的繁文缛节,她的心思都只在操持家务上。拮据的家庭,让她为了积攒几个零用钱而不得不常常在油灯下做针线直到深夜。浦熙修的到来,对于一个本来就拮据的家庭而言,是一种负担,但是对于一个安于贫困且从不失望的家庭而言,又是一种家庭的温馨。  1917年,已经7岁的浦熙修在母亲黄庵岫的陪伴下和姐姐洁修一起到了北平。那时的北平,正是各种势力反复争夺的地方。开始的时候,父亲的薪水还可以维持一个小家庭的正常开支。但是到了后来,又添了弟弟通修和妹妹安修之后,一个小职员的薪水要养活一个六口之家就显得不容易了。为了多赚点钱维持生计,父亲一度又舍妻离子,到唐山和友人合股开矿。但是一介书生的他毕竟不是生意场上的“状元”,不久就以失败收场,还背上了一身的债务。不得已,他只好把家乡的地产典押出去以填补亏空。  不过,到了北平,对于从小就聪明的浦熙修而言,倒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毕竟,北平有着当时最好的教育条件。到北平不久,她就考进了北平女子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简称女附小)读书。那时学校在西单南的东铁匠胡同,距她家住的西长安街六部口不算很远,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光里,她喜欢左看看,右看看,对所有的事情充满了新鲜感。她喜欢上前去问人家很多奇怪的问题。在同班同学中,她跟苏州来的一个比她大一岁的老乡成了好朋友,这对于在北平人生地不熟的浦熙修来讲是一种很大的鼓励。这份友情一直持续到她们的老年。小学毕业后,初中和高中她们又在女子师范大学的附属中学(简称女附中)同学。那时高中文理分科,她们进了理科班。  浦熙修念完高中一年级,家里为了供给她和洁修的学费,早已捉襟见肘,父亲母亲还为此吵过很多次,每次交学费都是家里的困难日。因此,有责任心而又倔强的浦熙修读完高一就辍学了。她觉得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学点什么,而且自己也想学得一技之长以谋生。她希望去学美术。对这件事情,父亲倒是很赞成,除了让她进了京华美术专科学校之外,还特别请了一个画家朋友来教她。学画的第二年,正好洁修的一个同学要离开北平,那人在女附小教书的位置要找人接替,就把熙修找去了。于是她就一面教书,一面继续学她的画。女附小是国立小学,她刚去时,月薪50元,第二年增加到55元。她实现了渴望的经济独立,这年她17岁。50块银元不是个小数目了,可是她用得很少,而是把钱存起来,准备考大学。  1929年夏天,原来同班的那个好友已经高中毕业,要考大学了。浦熙修非常羡慕,就也拿着京华美术学校的文凭去试着报考女师大。原来学的是理科,中间停了两年,怕不容易考了,就报考了中国文学系,居然考上了。然而不幸的是,当她进入大学的时候,母亲去世了。那时,父亲孤身一人在南京工作。就靠姐姐洁修负责几个姊妹的生活,经济非常拮据。熙修不得不一边上大学一边教小学。她累得害了很重的胃病。从大学二年级起,她辞去了小学的教职,只兼着教中学的几个钟点课。浦熙修从小就心灵手巧,姐弟几个的毛衣、裤、袜等都是她织的。  1933年,浦熙修大学毕业了。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毕业也就意味着失业。后来几经奔波,她终于在北平私立的志成中学找到了一份教书的工作,当了一名国文教员,从此结束了她求学的历程,开始走向她人生的另外一个起点。  一生的际遇  浦熙修与袁子英是在大学里认识的。不过当时前者还是学生,而后者已是一名中学教员。经过朋友的介绍,她同当中学教员的袁子英谈起恋爱来了。1932年,大学还差一年毕业,他们就结婚了。浦熙修之所以这么早结婚,据她自己和好友后来的回忆,是因为她希望早点有个自己的家庭和事业,这样既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又可以多一个人来照应本来就不太稳定的家庭。或许也正是这种没有太多感情基础的原因,导致了这段婚姻的失败。    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此生苍茫——浦熙修(2)
从小学到大学,浦熙修上的都是女校,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跟男孩子同过学。少男少女的心思,再加上家庭的环境所迫,使浦熙修对于第一个有机会同自己亲近的异性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也寄予了自己最诚挚的感情。她不是个浪漫的人,在不太长时间的交往中,他们都没有去深刻地研究对方的性格、志趣等等方面的差异和分歧。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在他们的眼里,对方无疑都是优秀的。这时的浦熙修,完全沉浸在一种婚姻的幸福感之中了。1933年末,他们的女儿冬林出世了。也就是在这一年,她大学毕业了,当了私立志成中学的国文教员。那时姐姐洁修已经去德国留学,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落在了她的肩上,自然,弟弟妹妹也就住在了熙修家里。  也就是在这前后,袁子英到神州国光社工作了。  神州国光社原是一家以影印、发行历代碑版书画真迹为主的老出版社,因受到新文化运动的影响,这一类书籍滞销,渐渐无法维持。1930年由陈铭枢出资40万元接办,托他的“莫逆之交”(陈铭枢语)王礼锡主持。王提出:“接办后的‘神州’须要翻译共产主义典籍、印行世界进步文学作品、创办各种定期刊物、大量采用左翼作家作品,从经济上来支援作家。”陈铭枢完全接受了。从此,“神州”面目一新。鲁迅所译雅各武莱夫反映俄国十月革命的小说《十月》就是这时在神州国光社出版的。  王礼锡到“神州”后,开始大刀阔斧地对原来的出版社进行改革,并“招兵买马”,聚集了在北平、上海、日本的许多友人以及各方面的人士到出版社担任一些职务,并做一些具体的工作,尤其是罗致了上海各方面文化人士,到出版社担任特约编辑。袁子英或许就是因为同王礼锡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进入了神州国光社并就近担任了北平分社的经理。  当时的神州国光社虽然是由陈铭枢个人投资所办,但它始终属于十九路军集体事业的一部分,所以,当1933年11月22日十九路军在福建宣布成立反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的时候,神州国光社立刻受到了打击。11月30日,上海租界里的总发行所被当地的一些暴徒捣毁,外地分社也纷纷被查封,所有存书被没收焚毁。袁子英也因为是出版社的成员而遭到通缉。他匆忙出走,来不及拖家带口,逃亡到济南,当了个代课教员。后来由他父亲介绍,到南京参谋本部陆地测量局工作。  浦熙修是一个坚强的人,她希望自己可以支撑这个大家庭。而且,要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离开已经有些家底的北平到南京去,还真的有点舍不得。但是,她又不能让丈夫一个人在南京过着艰难的生活。她不希望做一个依靠丈夫为生的家庭妇女,可是想要在完全陌生的南京找个职业,却又真的是毫无门路。再三思量下,她决定留在北平。1935年秋天,她的儿子士杰出世了。她独自带着两个孩子,还有她的弟弟妹妹,在北平艰难地生活。  然而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一方面要教书持家,另一方面还要照顾那么一大帮孩子,她渐渐感到体力不支。所以1936年,袁子英坚持地把她和孩子接到了南京。浦熙修的妹妹安修此时已考上了师范大学,因此不得不与浦熙修分开,留在北平念书。而弟弟通修则一同到了南京,回到在南京工作的父亲浦友梧身边去了。这样,一起生活了数年的三姐弟终于因生活的缘故分开了。  但是,生性好强又希望学有所用的浦熙修不能习惯家庭妇女的生活,她在南京四处托自己认识的人帮忙找工作,却没有结果。一天,她在《新民报》的广告栏中看到某地产公司招考女职员的消息,她赶紧去应试。更巧的是考题正是她日夜都在思考着的妇女职业问题,这个问题她已经思考了很久了,而且有很多的思路可以解答。她觉得自己应该考得不坏,结果却没有被录取。地产公司的老板对她说:“我们这里不用结过婚的女职员,你的文章写得很好,我愿意介绍你到《新民报》去。”就这样,浦熙修进了陈铭德创办和主持的《新民报》。  有时,一生的际遇,只因为一时的机遇。  到了报社以后,她先做的是发行工作。估计是考虑到她是女性不适宜经常跑东跑西的原因,后来又转到广告科。对于这些工作她没有什么兴趣,因为她的志向是可以用自己的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但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工作,总不能因为这样的原因就不做了吧,还是得好好干。不过,她却从未放弃自己的理想和兴趣,有空的时候她就写一些小的文章,并积极地向副刊投稿。  意外出现于几个月后。当时首都女子学术研究会决定要在中山陵旁边举行周年纪念大会。《新民报》临时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可是记者都出去了,派不出人来。情急之下,浦熙修被派去“救场”。不料她写的报道却远远超出了上司的想像,成为当期报纸上的一篇精品,受到各位编辑和读者的一致认可。以至于在多年之后,当时的报纸编辑们在悼念浦熙修的文章中还提到这次报道,说是“文笔流畅洗练,吸引了读者,博得同行的赞许”,可见印象之深了。这一次成功,使她从广告科调到了编辑部,成了《新民报》第一位女记者。正像毛遂对平原君说的,“锥处囊中,乃颖脱而出”。浦熙修就这样脱颖而出了。    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此生苍茫——浦熙修(3)
初试锋芒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8月13日上海也成了战场。接着南京也遭到了敌机的大轰炸。战火已经越烧越近,越烧越大。11月27日,《新民报》在南京出完最后一张报纸,就把机器设备和纸张全部运到了重庆。  此时的浦熙修没有随同报社西迁。她有两个孩子拖累着,走不开。她希望通过自己的些许努力为抗日做些具体的事情。她瞒着家人报考了红十字会救护训练班,接受了两个星期的救护训练,但结果还是没有能够上前线。最后,眼看着兵荒马乱,她无所适从,终于决定离开南京。先后在杭州和武汉住过一段时间以后,她于1938年夏天带着两个孩子到了重庆。随后,袁子英和他的父母也到重庆来了。熙修把孩子交给他们的祖母,1939年1月就回《新民报》上班去了,并担任了采访部主任。袁子英也在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找到了一个秘书的职务。就这样,他们在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和乱世的隔离之后,终于在重庆营造起了一个相对安定的家。  这时,全国的形势已经很明显,必须联合所有国内的力量,才能共同抵御日本的侵略。报纸的报道也主要集中在战争方面,比如怎样振奋人心、动员人力,去争取胜利。重庆虽在后方,但不论政治经济、学术文化,还是社会生活,无不处处联系着战争。浦熙修这时也参与其中,先后报道了国民外交协会的几次座谈会以及一些抗日戏剧的演出。  正像罗马史学家塔西佗说的:“这里是战斗和创伤,那里是澡堂和筵席。”当时的中国,当时的重庆,不也正是这样吗?浦熙修的一枝笔,把这两个方面都写到了。她热情歌颂了战斗的军民,同时也无情鞭挞了那些荒淫无耻的高官。这种以记者身份断然揭露两方面的行为,理所当然地遭到日本势力和国民党势力的打击。在这种夹缝中,浦熙修坚持自己的原则,用自己的笔书写着事实的真相。  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重庆的政治空气也紧张起来了。邓颖超要浦熙修离开重庆躲避一时,并送了她一笔路费。她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工作,离开了再找工作就困难了,同时刚建立起来的一个家,她也不舍得离开。她没有接受邓颖超的钱,却用这钱去帮助更需要的人。她积极地帮助那些需要离开重庆的同志,帮他们买车票等。在她做这些事的时候,袁子英也利用他自己的条件尽力帮忙。正是因为她坚持留在了重庆,使她不仅见证了重庆人民在日本投降后的狂欢,也为她日后采访国共谈判并写出精彩报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真正让浦熙修这位名记的名字在媒介中开始产生重大影响的是她在1945年国共谈判及政治协商会议中的出色表现。她对于整个过程的分阶段的采访和报道,真正体现了一个职业记者的水平。  当时还身处重庆的浦熙修在得知即将在重庆举行这样一次会议后,立即意识到,国统区的很多人其实对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不是很了解,如果能够对他们进行一次集中的报道,对于谈判的进程以及成功率岂不是有很大的帮助吗?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她策划了一个在会议期间采访38位出席代表的专题,并发表在《新民报》晚刊的头版上。在每篇不长的访问文章中,都客观地反映了被访者对时局的看法和对前途的主张,并深刻而含蓄地刻画了一些人物形象。后来,这些对当时中国政治舞台上举足轻重的人物的真实素描,不仅成为历史的重要记录,也成为中国新闻史上的一次成功的个案。  在整个会议进行的20多天时间里,浦熙修一边写人物专访,一边参加会议写新闻,忙得不亦乐乎。后来她回到南京后,又积极参与了很多重大历史事件的报道工作。轰动全国的“较场口事件”以及“下关事件”的真实报道成为当时这些政治事件的历史文献,深刻地反映出时局的艰难和新闻记者彼时的艰辛。在“下关事件”中,柔弱的浦熙修遭到了参与事件的暴徒的殴打。各界人士听说后,纷纷去探望她,给她以莫大的支持。用她自己的话说,“被打后眼睛更亮了,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所应有的觉悟和信念。”  国共谈判失败后,许多与会人士都建议浦熙修离开南京,因为以她在各个派别之间的表现,当局肯定是不会放过她的。但她在考虑了自己的能力和作用以后,觉得留在南京应该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于是,她继续留在了南京,并成了国共新闻问题的专家。然而当局竟然严格控制新闻稿的发稿,使得浦熙修的很多时论文章不能及时发出。为让更多的人了解当时的形势,她将自己剖析时政的“南京通讯”寄往上海的一些杂志发表。这些杂志很快因为刊登“南京通讯”而热销国内外,由此也可见当时浦熙修的影响确实不是常人可比。后来,她因为坚持给香港的《文汇报》等写作“南京通讯”等文章被当局逮捕。  婚哀  直到1947年冬天,浦熙修的女儿才知道自己的父母因为某些原因而离婚的消息。  袁子英其实是个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他不满国民党的贪污腐败,也同情共产党。比如在皖南事变后,他和浦熙修曾经帮助需要疏散的共产党员拿到离开重庆的证件和车票。甚至在解放前夕,他也曾冒险保护了正处于复杂社会关系下的很多关键人物。但是,他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不喜欢参与政治,愿意过太平的日子,他所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希望可以换得一个安定的生活。但是当他所做的并没有换得他所想要的生活的时候,他开始有些失望了。而浦熙修不同,她是将为民主、为社会服务的志向,贯穿在全部工作和生活中。她更注重精神生活,她热爱、信仰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到了痴迷的程度。她是事业型的女性,这在她进入新闻行业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而不是袁子英所希望的贤妻良母,因此,他们因志趣的不同而分开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而为什么这种志趣的不同会在这个时候才体现出来,那是因为当初结婚时的仓促所造成的。    

此生苍茫——浦熙修(4)
在后来的日子里,浦熙修和她的子女们迎来了上海的解放和全国的解放;在后来的日子里,浦熙修还因为某些个人的问题而在那场众所周知的运动中,成为一名受害者;在后来的日子里,浦熙修坚持了自己的新闻立场和信念,并将《文汇报》带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直到后来她因自己的信念而去世的时候,她仍然是自己信仰的忠实者。  后来的《中国新闻年鉴》在辑录新闻界人物时,提出了很多的标准,其中有四条是这样的:第一,毕生从事新闻事业的名人;第二, 虽然不是毕生从事新闻事业,但亲自创办过新闻报刊的名人;第三,虽然不具备上述两点, 但曾经在新闻界担任过主要职务,并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的名人;第四,某些对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起过重要推动作用的外国人。如果以此类条件来要求已经不在的浦熙修,似乎太苛刻,也没有实际意义。但是如果以此来作为她对于新闻事业的贡献的准则,则是对她一生工作和坎坷经历的最好阐释。  桃花流水春去也,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功业化春风,世事皆练达,铸得名声在千古,何枉此世。  浦熙修的一生,也是传奇的一生。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繁花落尽--王人美(1)
在上海的电影史上,由黎锦晖所开创的明月歌舞团绝对是一个奇迹。  这个被称为“奇迹”的剧团不仅因为它开创了几十年前上海电影的新篇章,更因为它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中国电影史上的风云人物。这些人物,早已成为那个时代中国荧屏上的不朽神话。尽管明月在后期的发展中并不如意,但它所培养出来的人却是大放异彩。  王人美就是其中一个。  照片上的王人美并不是一个很标准的美人,但却绝对是上海滩上那种风情万种、让人心惊肉跳的女人。有人说王人美的漂亮只适宜放在那时的上海滩,那是肯定的,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时代的美丽,这是不能强行改变和置喙的。正是这种时代化多样化的美丽,构成了美丽世界的新图景。所以人们对王人美的回忆应该也是对上海滩岁月的一种敬意吧。  明月的四大天王  1923年1月23日夜晚,上海广东路大来洋行屋顶上的奥邦斯电台开始广播。这是上海开埠以来的第一次无线电播音,这新奇事物带给市民的惊喜可想而知。  无线电波在空气中穿梭往来,造就了一批家喻户晓的红歌星,她们中大都是影、歌两栖明星。同时,由于职业的关系,她们的服饰打扮也是新潮的。她们是上海摩登女性中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群体。 王人美就是这其中的一个。  其实王人美并不是地道的上海人。  王人美的父亲是长沙第一师范学校的数学教师,桃李满天下,毛泽东也曾经是他的学生。1914年12月,她出生在这个有着书香气息的家里,在她之前,王家已经有了6个儿女。王人美从小在长沙长大,原名庶熙,在家里,她是绝对的中心和父母的宠儿。兄弟姐妹7人,她最小,不过她却从来没有因为这样恃宠而骄。受到家庭的影响,他们兄妹7个都很有自己的看法,也不满于世俗的纷争。7岁时,母亲因脑溢血突然逝世,此时王人美已经进了小学。她于1926年考入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她那时对数学特别有兴趣,满以为将来会像她父亲那样当个数学教师。没想到就在这年夏天,父亲被黄蜂蜇了一下,化脓成疾,竟然就这样去世。于是,没有父母的几个孩子遵循父亲以前的教导,开始加入了时代的队伍,也开始了人生的追求。尽管这追求还很幼稚,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努力和毅力却是别人所没有的。王人美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不过她好像不太受家庭的影响,对那些什么活动之类的事情不感兴趣,她只对自己的事情才会关心。她从小就有个好嗓门,经常在父亲面前表演一番。常年漂泊在外的兄长姐姐们也喜欢这个有些才气的小妹妹,经常带着她到处跑。就是这样,王人美逐渐养成了在外游荡学习的习惯。  1927年前后,去德国留学的大哥结识了周恩来和朱德。受到这两位先进人士的影响,她大哥怀着一腔报国的热情回到了国内,积极投身于各种救国救亡活动。不过遗憾的是,他经常生病,最后终于一病不起,未能报效祖国就病故了。她的二哥王人路和三个姐姐都参加过北伐军。汪精卫在武汉叛变,屠杀革命党,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个有些革命的家庭的,几兄妹在权衡利弊之后,决定一起到上海去避一下风头。于是,二哥王人路就带了人美、人艺逃到上海,投奔曾经在中华书局同事的黎锦晖。此时的黎锦晖已经在着手兴办歌舞学校了。于是,人艺开始学弹曼德琳,人路经营布景服装,王人美则跟着黎锦晖学习歌舞。她进步很快,不久就进入中华歌舞学校,也就是后来组成的明月歌舞团,开始专业训练歌唱的技能。她学得快,嗓子亮,又能识谱,黎锦晖总是要她先试唱,然后让她当“小先生”。就这样,从小就培养起来的兴趣终于在这时候开始崭露头角,充分显示了她在演艺和歌唱方面的天赋。  1928年5月,黎锦晖组织的中华歌舞团乘船离开上海,用了10个月时间,在新加坡、吉隆坡、曼谷、马六甲、雅加达、苏门答腊等国家和城市表演。次年中华歌舞团解散,王人美回到上海,进南洋招商附属英文专科学校读了一年英语。不久,黎锦晖重整旗鼓,组织明月歌舞团到北平、天津演出,接着又远征东北。正是在这时候,王人美和她的姐妹们开始有了成就。  1929年美美女校改为中华歌舞团,她从此开始歌舞演出。她杰出的演技和优雅的习惯在演艺圈里是独一无二的。她用自己从小就养成的习惯投入到自己的爱好中去,散发出上海滩上从未有过的清新和雅致,也成为当时上海滩一道新的风景。不久,黎锦晖将他的歌舞学校改成了明月歌舞团,在这里,王人美更加如鱼得水。她的一举一动,都代表了上海歌唱的一种新的时尚。很快,她就凭借自己的实力成为明月歌舞团“四大天王”之首,其余三位是黎莉莉、薛玲仙、胡笳。  当然,真正让王人美成为顶级的上海艺人并在此后风光无限的应该是她在电影中的杰出表现。  1932年联华影业公司拍《野玫瑰》,孙瑜编导,孙瑜慧眼识珠,把王人美由明月歌舞团的“四大天王”之—变为联华影业公司新片《野玫瑰》的女主角。影片获得很大成功,因为王人美演得自然而真实。为什么会这样?导演说,因为她是在演自己。她饰女主角野玫瑰,一举成名。她和黎莉莉一起拍摄歌舞片《银河双星》后,又与金焰合作《大路》等片,继而拍了彩色歌舞片《芭蕉叶上诗》和故事片《都会的早晨》、《春潮》等。1933年明月歌舞团改体,她便正式参加联华影业公司,成了联华签约演员。她那泼辣粗犷的性格和表演,使她获得了“野猫”的美称。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繁花落尽--王人美(2)
这之后,她真正开始了她这一生中的辉煌。  《渔光曲》  王人美的成功应该说是开始于当年的那部《野玫瑰》。待到《渔光曲》出现,小猫那个人物,实际是王人美自己演自己,因而又深化了一步。《渔光曲》是导演蔡楚生的成功之作,是王人美电影演技的一个高峰,也是中国电影艺术步入新阶段的一个里程碑。  1934年蔡楚生筹拍《渔光曲》,其中“小猫”这个角色的挑选,费了不少的工夫。因为这个角色既要有成熟的演技,同时还应该有一点陌生的新鲜感。这种感觉是在成熟的基础之上的。当时的上海滩演员中,成熟的有很多,可兼具那份单纯的陌生感的则是少之又少。最后快到开拍的时候,有人推荐了当时已成名的王人美。谁知道导演一眼看中了她,因为她所透露出来的书香气正好掩盖了在上海历练出来的成熟世故。这样,就显得比较折中一点,同时,也让人觉得更加有亲近感,而不是所谓的不可接近的高贵。  她的表现证明了导演的眼光,同时也证明了她自己的实力。在片中,她饰演的渔家小姑娘小猫,清新脱俗,与当时电影中所常见的成熟世故截然不同,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该片首映后,立即轰动上海。一夜之间,王人美的清新形象超越了人们传统观念中的上海女人的妖艳高贵,而成为平民化美人的代表。她那朴实的演技,强烈地表达出被迫害女性的坚强和反抗性格。同时,她还演唱了这部电影的主题曲,同样是震撼人心、广为流传,成为当时流行的歌曲之一。《渔光曲》曾突破放映纪录,并于1935年获苏联莫斯科国际电影展览荣誉奖,成为我国第一部在国际上获奖的影片。现在,人们提到《渔光曲》便会想到王人美,想到那个清新脱俗的小姑娘“小猫”。  之后的王人美,逐渐成长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艺人。她在为人处世上秉承了良好的家风,这是其他艺人羡慕不已的。由于受到家中其他兄长的影响,她所演绎的角色多数都是反叛的。  这之后,她又先后主演了《风云儿女》、《壮志凌云》等影片,同时录制了《渔光曲》主题歌和《风云儿女》中《铁蹄下的歌女》等电影歌曲。1941年她在重庆拍摄了中央电影摄影场摄制的影片《长空万里》,此后她又主演了《回春之曲》、《保卫卢沟桥》等影片,和话剧《孔雀胆》。直至上海沦陷,她一直活跃在上海的影坛和歌坛上,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常青树”。日本人攻陷上海以后,对上海的文艺事业进行了报复性的打击,上海完全丧失了以前的繁华景象。即便还有一些文艺活动,也都被日本人所控制。很多艺人不愿意在日本人的控制下委曲求全,纷纷选择逃亡或隐退。王人美的家人差不多都是革命人士,她从小受的思想就是坚强和爱国的。她不愿意在上海为日本人演戏唱歌,但是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又不能做些什么,于是,她去了香港,暂时离开了她生活的上海,直到1950年才回来。回到上海以后,她又积极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去。在影片《两家春》中饰妇女主任灵巧,影片获1957年文化部优秀影片奖。1953年以后,她在北影拍了不少影片,如《猛河黎明》中的军医苏红,《青春的脚步》中的淑芳,《青春之歌》中王晓燕的妈妈等等。  是非转眼成空  在王人美的演艺生涯中,她自小秉承的家风让她在纷繁复杂的上海滩中得以洁身自好,与所有人都交好。但是她却与当时的另一位演艺界明星周璇有一段说不清楚的纠葛。  1951年,周璇从香港回上海后,心情极不稳定。她经常写信向熟悉的人倾诉自己心中难以排泄的郁闷。她也觉得自己与王人美之间的某种误会是难以解开的。这时候的她,尽管有些精神上的错乱,可是在写给李厚襄的信中,她还是以一种愧疚的心情解释了当年她与王人美之间的误会。当时的上海,说有多乱就有多乱,以至于周璇强烈意识到了有人在非难她。“我觉得自己意志不定,心又太直,所以害了自己,到今天真是吃足了苦头,一言难尽,不说也罢。”在香港拿惯高酬劳的周璇觉得上海的拍片酬劳较低,一直想到南洋去发展,但最后周璇还是没有走成。到了后来,这种压力居然让坚强的周璇开始失望。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中,在当时的戏剧、影视协会组织的学习上,王人美检讨自己和周璇都在旧社会唱了不好的靡靡之音,演了不好的戏。这在当时是很正常的。可周璇太多心,联想到自己当年在上海滩的那些困苦,一时转不过弯来,立即认定王人美就是当时非难自己的人。于是她也认为王人美的这句话是针对她说的,便一反常态,给了王人美一巴掌。这么多年过去之后,已经没有人说得清楚当时的是非,也没有人知道此后她俩的关系到底怎样。如今,她们之间的误会、嫌隙都已经成为过去。人世的很多事情不都是这样吗?人们在是是非非中纠缠不清,到了最后,也不过是简单地将自己交给未知。  伤心的痛  说到周璇和王人美的纠葛,也就自然让人想起王人美和另一个曾经红极一时的影星——秦怡之间的关系。王人美和秦怡,一个是当时上海滩影帝金焰的前妻,一个是金焰后来的妻子。她们本不应该有什么纠缠,可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男女之间的事情绝对不是前后的关系可以说得清楚的。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繁花落尽--王人美(3)
说起来,当年王人美和金焰之间的结合还是上海滩的一段佳话。  在演出《渔光曲》并凭演唱其主题曲获得巨大的成功之后,王人美觉得自己已经有所成就,应该想想自己的终身大事了。以她当时的身份,自然不是一般人敢去高攀的,也只有她自己去发现了,于是,她开始在演艺圈里注意,结果发现了当时的影帝金焰。  当时的金焰在上海滩也是个风云人物,因前后主演的几部片子都非常叫好,所以在很年轻的时候就被封为影帝级的人物。当时的王人美也是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同时又是上海新近崛起的一颗演艺界明星。这样的组合理所当然是金童玉女的搭配。二人在认识之后不多久,就开始正式交往,并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不过正像很多人后来所说的那样,他们之间的婚姻是在上海演艺圈的花团锦簇中诞生的,本身就绕上了光环。一旦这种光环因时间流逝而逐渐淡去,婚姻也就走到了尽头。后来这段婚姻的结局证明了这句话不是妄言。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从小家庭教育深厚的王人美希望可以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一份事业。然而仍然在传统的观念里不能跳出来的金焰则认为,他作为一个丈夫,有理由,也应该由他来养活妻子,因此坚决反对王人美独自参加当时的一个进步团体大鹏剧社,更反对她报考美军打字员来贴补生活。金焰不了解在颠沛流离中王人美的思想变化——此时的她又怎么可能安心当一只家猫?他认为王人美伤害了他作为一个丈夫和一个男人的自尊心。于是,在没有吵闹也没有泪水的平静中,他们开始思考这段婚姻到底有没有维持的必要。最终,这种无言的对抗促成了他们的分离。  不久,金焰就与秦怡走到了一起。尽管婚姻的来来往往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年轻的王人美而言,这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从小受惯了良好家庭教育的她,对于自己第一次婚姻以这样的方式收场,觉得很失败,以至于在后来和叶浅予的交往中她差点因为犹豫而失去了自己一生的幸福。  永远的安慰  对于后来的王人美而言,惟一的幸福来源于那段大家所熟知的与叶浅予的感情。  王人美后来出版过一本回忆录,书名是《我的成名与不幸》,最后一章写的是“我的丈夫——倔老头叶浅予”。她是这样描写她的这位丈夫的:“叶浅予是个好画家,却不是个好丈夫。除了懂画,别的什么都不懂,家中里里外外的事全要我操心。如今我半身瘫痪,管不了那么多,你看这个家,搞得多脏多乱。哎,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恼火的事,也别说了。我告诉你一句话,叶浅予是个过于沉浸在事业里的人,当这种人的妻子真不容易!”叶浅予是著名的画家,生活肯定不至于如此落拓,不过从中还是可以看出他们夫妇之间的恩爱。  王人美并不是叶浅予的第一任妻子,在她之前,叶浅予已经有过三个妻子。虽然她们后来都和叶浅予离异,但是在他心里,始终还是有她们的影子存在的。尤其是这之前的最后一任妻子戴爱莲。刚离异那时候,叶浅予着实伤心了很久。以至于尽管自己很忙,也很需要别人来照顾,他仍然怀着那份思念和歉意一直单身了五年。  叶浅予和人美的婚姻是朋友们有意撮合的。  王人美与叶浅予的第一次见面还是当年王人美在上海当歌舞演员的时候。那时叶浅予去上海的一个熟人家里做客,偶然邂逅了也在那里做客的王人美。于是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之后,他们彼此都有意交往。朋友们的意思很明确的,希望他俩能够在一起组成家庭,一方面互相有个照应,另一方面也可以解除各自这么多年来的寂寞。但是应该说,他们之间的开始是比较仓促的。想一想,一个结过三次婚的人,对婚姻早已失去了耐性;而长期在外漂泊和打拼的王人美,也是早就没有了当年的闲情逸致。因此,他们的开始是建立在对彼此性情、脾气都不甚了解的基础上的。但两人都是社会知名人士,有一定透明度,虽没有很多交往,但毕竟在那些圈子里都还是叫得出名字的。经过几个月的交往,叶浅予便直率、主动地提出希望和王人美结婚。当时正在长春拍片的王人美还处在犹豫当中。从下面这封她当时写的信里,我们或许可以更加容易地体会到这样的一种感觉。她这么写道:  ……想到北京的春天,我们的郊游,的确使人怀念呢。虽然当我们单独相处时,我总是沉默寡言,然而想你能感觉到我的紧张不安和激动,否则你也不至于那么快就直接提出问题。我的答复可能令你不满意,但是希望你能了解我是真诚和坦率的。的确,我不否认我有优点,但缺点更多,尤其是我的幼稚无知,它将带给你苦痛呢!你想到了吗?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让你提出任何保证——将来不能嫌厌我,而是更深了解,事先考虑、准备如何克服困难,以期达到更好的合作。  “过去的环境、生活,养成了我某方面的依赖性,我也曾想到如果有个知心的人,能够在事业上帮助我、生活上关怀我,该有多好啊。因此形成了目前的恐慌。这是我的心情,也许你要批评我吧,我愿意接受。”  信中反映的谨慎态度,隐藏着第一次结婚的幸与不幸。  当然,他们后来的小吵小闹证明了他们之间因为不甚了解而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也只是一些小插曲而已,正如王人美后来在谈到他们之间的生活时说的那样:“生活中带点幽默当然能使人轻松愉快,问题在于幽默和讽刺的界限很难划分。如果过了那个‘度’,是会使人难堪的。一般地说,我虽然对事物比较认真,但不至于完全不懂幽默。我本来就是不好说话的人,虽然拼命在培养自己多说,然而经常都感到话似乎都是多余的。我对事情比较认真,想得很周到,这在某些方面来说是好的,然而常得反效果。”    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繁花落尽--王人美(4)
繁花落尽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属于上个世纪的那段美丽肯定是不能延续到21世纪的。100多年过去之后,世界没有轮回,只是远远地还能看见那么一点熟悉的影子罢了。  当年享誉上海滩的明月四大当家花旦如今都已先后作古。美人逝世兮,情难复。当残存的美丽终于因为生命的终结而被带走的时候,那种残忍是让人揪心的。  有一个网站做了一个世纪名人回顾的页面,很古朴,也很庄重。你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喜爱的名人进入到这个名人的单独的页面上去。上面有一支蜡烛,还有清幽的音乐在响。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留言,也可以选择上一炷香以表示你的敬意或纪念。当我这篇文章快写完的时候,我进了那个网站,在王人美的名字下方上了一炷香,以略微表达自己对这位传奇女性的怀念。    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事业女人——苏青(1)
她在人们追忆老上海的风花雪月的时刻再度登场。她是怀旧中的旧人。她比张爱玲迟到一些,张爱玲却说,如果把女作家分做一栏来评论的话,同冰心、白薇她们相比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她相提并论是心甘情愿的。她也说:“女作家里我只读张爱玲。”  这个女人叫苏青。  其人其事  苏青,本名冯允庄,1914年出生于浙江宁波。宁波至今仍是浙东到上海的门户,浙东和上海的洋货对流,给了宁波的行家以兴起的机会。据说她的家庭十分富有,她祖父是举人,之后先是经商,接着由殷商变成地主,家里有几千亩田地,属于这个城市里新兴的市民群。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苏青是热情的,直率的。1933年她考入国立中央大学(即现在的南京大学)外文系。然而,虽说出生于书香门第、大户人家,有幸受到正规的文化教育,但在她父母看来,这到底不是女儿家的正经事,所以她和那个时代的许多女性一样,早早地就辍学结婚了。  婚后,她与丈夫肄业移居上海。1935年,她为抒发生产的苦闷,写作散文《产女》投稿给《论语》杂志(后改题为《生男与育女》杂志),发表时署名冯和仪,后用苏青作为笔名。这是她创作的开始。  20世纪40年代初,她与结婚10年的丈夫离婚,成为以文为生的职业作家,作品主要发表在《宇宙风》、《逸经》、《古今》、《风雨谈》、《天地》等杂志。1943年,她的代表作品——描述自己走上职业妇女的经历的长篇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开始在《风雨谈》上连载。标题和内容用得十分大胆,但真正读下去,却是写得很“干净”的。她描述了初婚的感受,写了生育的痛苦和欢乐,写了婚外恋,写了与各种男人打交道,最后写到一个千辛万苦的社会妇女的憧憬的破灭,独立入世之不易,以及在社会上始终寄人(男人)篱下的全部感受。但由于书中有许多关于婚姻生活中女性性心理的真实描写,她一时被社会称为“大胆的女作家”,因而毁誉参半。这本书次年出版单行本,半年内再版了9次,到1948年底,竟已有18版之多。续篇在1947年出版,一年多的时间里也印了4版,毫不逊色于张爱玲的《传奇》。她同时还写作了大量散文小品,结集为《浣锦集》、《涛》、《饮食男女》、《逝水集》,此外还著有长篇小说《歧途佳人》等。她同时还活跃于出版界,曾主办《天地》杂志,创办《小天地》杂志及四海出版社。曾任汪伪政权要员陈公博的秘书。上海沦陷期间人们将她与张爱玲放在一起,称她们为“上海文坛最负盛誉的女作家”。  抗战胜利后,她留居上海,担任越剧团专职编剧。曾编写《江山遗恨》、《卖油郎》、《屈原》、《宝玉与黛玉》、《李娃传》等剧目。其中《宝玉与黛玉》1954年曾连续演出300多场,创造了剧团演出的最高记录。  但解放后,她却为她成名时期的经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55年,她与贾植芳先生就“胡风事件”通了一次信,探讨司马迁问题,因此被怀疑为“胡风分子”而进了监狱,从此在文坛上沉寂下去。文革中她又遭到多次批斗,身体受到很大的损伤。  平反以后,她在一个区属的小剧团———红旗锡剧团当编剧。除了整理、改编老戏之外,她也写些新戏,但却没有再写小说、散文,也不再署名苏青,而用她的本名冯和仪了。正所谓“千古文章未尽才”,以后的日子,她再也没能发挥她的文学创作才能。  1982年,她于贫病交加中在曾让她一度走红的上海寂寞离世,享年69岁。据说,当时灵堂里没有哀乐,没有花圈,前来送行的亲友也只有四五个,全部的送葬时间仅七八分钟,十分凄凉。  结婚十年  苏青一生中留下的小说不多,最为大家所熟悉的,恐怕要算《结婚十年》了。这也是她对自己并不美满的婚姻生活的真实描述,从中不难看出她泼辣的率真和对爱情、对自由的不懈追求。  这场婚姻一开始就是一大段给人印象颇深的,旧式婚礼的繁文缛节和西方文明的合璧。在各种礼仪以及带着喜庆色彩的花轿里和宴会中,18岁的她成了20岁的徐崇贤的妻子。他们婚前在同一所高中念书,通过两年的信,却连个照面都没打过,美其名曰自由恋爱,其实不过是信中二人对对方的称呼逐步变得亲昵,这也恐怕早就为这段婚姻的不幸埋下了伏笔。  新婚燕尔,徐崇贤对她恩爱有加。然而,那淡淡的浮华毕竟是不能持久的,而且很快便黯淡下来,显露出斑驳的本色。  她虽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少奶奶,但由于从小在优越的环境中成长,对于生活低能得很;而且怀孕后生下的又偏偏是一个女儿,这在当时重男轻女的社会里是极其可怕的。果然,她的不幸由此开始了。因为没能给徐家延续香火,她受尽公婆小姑的冷嘲热讽,与此同时,她又与丈夫闺房失和,丈夫不久就另有所爱。更可悲的是,当她夏天回娘家省亲时,本欲向母亲哭诉一切,哪料嫁出去的女儿毕竟是泼出去的水,母女间竟也生疏、客气起来。为怕母亲伤心,也为了面子上好过,她把所有的苦衷从喉咙口硬逼回了肚子里。  离开娘家的前一晚,母亲在为她整理行装时发现陪嫁的戒指不见了,便找她询问。由于经济窘迫,她早已将戒指卖了贴补家用,但为了怕母亲识破,她便谎称丢了。做母亲的总是怜爱儿女,为了怕她在婆家受人嘲笑,抬不起头,母亲竟将自己本来预备带进棺材的戒指悄悄塞给她。虽然她在诉说这一切时平淡而抑郁,没有流露出过多的大喜大悲,但身为女子的无奈和悲哀还是遮掩不住,由字里行间溢了出来。    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事业女人——苏青(2)
上海沦陷以后,夫妻二人的裂痕加大了,人性自私的一面更加充分地膨胀、暴露出来。尽管她的叙述依然很散淡,没有过多暴力的场面,但那股血腥味还是浓郁地散发开来。本来上海就是一个花花世界,消费高得令人咋舌,再加上战争爆发,社会秩序破坏,所有的事情,通通都离不开一个钱字。她一个柔弱女子,没有地位也没有收入,而丈夫只顾在外花天酒地,不养家,也不负责任,碍于面子,还不许她在职业上发展。纵使她有再多的戒指也供不上这样坐吃山空。无奈之下,她向丈夫要钱以作家用,不想竟挨了丈夫一记耳光。从此以后,生性倔强的她开始卖文谋生,从而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  她到底还是个单纯的女子,即使最艰难的日子,她也能平常面对。在她的心中,始终点有一盏心灯,存着她对生活无限美好的期望,就像小女孩憧憬爱情时的那种柔韧的从容和热情。在那些独自写作谋生的日子里,面对生活的无助,她也会叹息,甚至发发牢骚宣泄心中的苦闷。可一旦拿起笔来,她便忘了自己。写作使她的生活有了保障,也使她自尊自强,有了独立的人格。她在散文《我的手》中通过描述自己手的变化,写出了自谋生路的幸福。文章的最后,写一位母亲将自己粗糙的手样印在纸上,寄给了她的孩子们,然后默默地将身后的乌云吹向一边,把灿烂的阳光留给她的孩子们。这正是她对自己心情的白描,以此保持着自己那份可贵的单纯。  因为她的单纯,也因为她海阔天空的胸襟,大胆直爽的性格,婚姻带来的不幸很快被冲淡了。无论看到丈夫潦倒落魄,还是看到他意气风发,甚至听到他和自己的女友在她病中时一起在屋外合唱《风流寡妇》时,她都再没什么感觉。她喜欢不起来,而且居然连恨也恨不起来。虽然还和那个叫徐崇贤的男子共处一屋,却已是同床异梦。她的躯壳早已被摧残殆尽,只剩下空空洞洞的一颗心了。  就在别人都以为他们会这么不痛不痒地耗上一辈子的时候,她提出了离婚。所有人都很惊讶,但回头想想也就释然——维系他们婚姻的爱情已经离去,还要这个名存实亡的家庭做什么!一向对男女之爱冷眼旁观的张爱玲在她的文章中这样评价他们的婚姻:“其实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苏青本性忠厚,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千年不散的宴席,叫她像《红楼梦》里的孙媳妇那样辛苦地在旁边照应着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不亦乐乎。”  她理想中的夫君应该有男子气概,但不是小白脸;是有架子的,但不官派;有一点落拓不羁,但又负得起经济责任的人。她还希望有几个干净聪明的儿女,合得来的公婆、妯娌、小姑,此外还有谈得来的朋友。她可以自己动手做点心请他们吃,还可以在料理家务之余写写文章。而这些徐崇贤都无法给她。他不过是个生意人,自私精明,在连良心都不值钱的乱世,家庭、亲情对于他更是没有丝毫价值。  由此看来,这对相处了十年的夫妇也的确没有什么理由继续待在一起。就如苏青自己所说的:“现代的社会太容易使得青年男女离婚了,于是他们便离了婚。相聚相离,一切简单得就像童年时候玩的过家家,区别大概只在于如何将中间的过程复杂化。”就这样,在结婚的第十年,两个“自由恋爱”的人分开了。  独立的滋味  虽然苏青果断地离开了那个令她不快的家庭,虽然她卖文为生,可以自立而无求于人,但她是一个正常的女人,也会感到寂寞,也会渴望热闹的人生。于是她身边走来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他们和她谈文学人生,把她当做自己的红颜知己,但“结果终不免一别”。  女人在乱世中生活本就艰难,单身职业女人更是难上加难。她是那个时代少有的独立女子,但她也渴望真爱、承诺,她也有所希冀,然而男人们只是欣赏她,却不能给她这些。“他们离开我,就回家休息了。他们有妻,有孩子,怎肯放弃他们的已经建筑起来的小家庭呢?他们对我说那是没有办法,那我的丈夫怎么有办法同我拆散呢?我恨他们,恨一切的男人!我是一个如此不值得争取的女人吗?”虽然她努力寻觅一个温柔的归宿,却也意识到由于性别的差异,女子很难有独立的人格。于是,她向社会问道:“红颜若不薄命,这红颜往往不为人知;薄命若非红颜,其薄命也被认作平常……历史学家是最势利的,批评女人的是非曲直总跟着美貌走。难道不漂亮的女人薄命都是活该,只有红颜薄命,才值得一说再说,大书特书吗?”  其实,她并非不漂亮,相反还很耐看,至少是符合张爱玲的审美观的。“她难得这样静静立着,端想她自己,虽然微笑着,因为从来没有这么安静,一静下来就像有一种悲哀,那紧凑明倩的眉眼里有一种横了心的锋棱,使人想到‘乱世佳人’。”于是每次男人们离她而去时,她就忍住眼泪说她也是玩弄男人的。但是,其实她很清楚在那个社会环境中“一个女人要玩弄男人是不可能的”。于是,“想到此处我不禁又气又难堪,用力揪自己的头发,恨不能把自己毁了。”当然,她并没有毁掉自己,她决心要用她有限的生命去“说我所要说的话,写我所要写的故事,说出了写出了死也甘心。我把自己的生活经验痛快地写,一字一句,说出女人的痛苦,有时常恨所有的形容字眼不够应用”。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事业女人——苏青(3)
在这种背景下,她创作了《结婚十年》。这部印行了18版的作品立刻使她的创作高峰随之而来,包括中篇《歧途佳人》、短篇小说集《涛》以及多本散文集。她以女性的角度表现女主人公的心路历程,表达普通职业女性务实而不避利的特点,充满了女性的自觉、迷惑和焦虑。她又适时地提出“婚姻取消、同居自由”的观点,甚至毫不避讳大谈性问题,为此读者给了她“大胆作家”的美名。她的这种世俗化受到市民读者的大力欢迎。  于是,报纸长篇正文的边角里,开辟了她的一个小专栏。她不说风月,只和市民一起谈男人女人,谈结婚离婚,谈子女家长,谈职业人生。读她的文章就好似听她发言,快人快语,却句句在理。她自己也当编辑,一本《天地》杂志办得红红火火。“第一期原印三千,十月八日开始发售,两天之内便卖完了。当十月十日早晨报上广告登出来时,书是早已一本没有,于是赶紧添印两千,也卖完了”。(苏青《做编辑的滋味》)胡兰成就是读了这上面发表的张爱玲的《封锁》,才成就了他们的一段情缘。  她就是这样在上个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的上海马路上走着的一个人,独自去剪衣料、买皮鞋、看牙齿、跑美容院,独来独往,却热热闹闹;脸上带着看透一切的讽刺笑容,却一如她的文字一样无矫无饰,天真感性,直抵人心。  不仅文章如此,她做事也是“世俗”到底的。替她出书的人仅想赚她一个35%的折扣都不容易,她可以自己把书拿到马路上去贩卖,甚至不惜与书报小贩在马路上讲斤头、谈批发价。一个女子竟有这种大胆、泼辣的作风,或许是继承了宁波人的精明。  虽然她的能干、独立不禁让人觉得她有女权主义的嫌疑,但有些时候,她也不免流露出小女人的意识。比如,为了孩子,她放弃了再婚的可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教子之中,还写了《救救孩子》、《现代母性》等泣血之作。另外,她曾对张爱玲说,“女朋友至多只能懂得,要是男朋友才能够安慰呀”,也说明她潜意识里还是习惯于依靠男人的。  两个女作家  王安忆谈到苏青,说她“有些被张爱玲带出来的意思”。不错,虽然她们都是上海成为“孤岛”时走红的作家,很多人却是在张爱玲之后才知道她的,即使在她们一度被中国现代文学史遗忘,而后来张爱玲又终于走红时,她也没能红起来。  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首先两人成长的环境就大不相同。虽然同是大户人家出身,但苏青是从上海里弄的洋房里走出来的,而张爱玲则是由沪西公寓大楼上望下来的。一个童年幸福美满,快乐无忧,一个从小冷漠自负,郁郁寡欢;一个写散文,满篇谈的是衣食住行,一个写小说,始终唱的是女性哀歌;一个露在面上,朴实亲切;一个藏在纸后,寂寞苍凉。  看着苏青,大约便可认识上海的市民;读完张爱玲却还无法理解她洒脱寂寞的传奇。说到底,两人的差别便在这一近一远间。苏青是真实的,真实到随处可见,一口带着宁波味的上海话,一身极平常的衣服,要找她并不难。张爱玲则是虚无的,面上放开了手脚,骨子里还留着世故,没有颠覆的野心,却满是女性的聪敏和小心。她的“俗”是织进了“雅”里的,而苏青的“俗”则像白开水一样,清楚透彻。  在苏青的眼里和笔下,人生是多么实际——浪漫和美丽不是没有,但是搀杂在世俗、辛劳和众多小龌龊里,往往并不显得那样美好。在张爱玲的文章中同样能找到类似的表达:“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但由于其出身是清末仕宦之家,华美中无处不透出奢华靡腐的气息,苏青则不然。正如实斋在《记苏青》一文里所说的:“除掉苏青的爽直以外,其文字的另一特点是坦白,那是赤裸裸的直言谈相,绝无忌讳。在读者看来,只觉她的文笔的妩媚可爱与天真,绝不是粗鲁俚俗的感觉。在她最近一篇文章中,有一句警句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经她巧妙地标点一下,女人的心眼儿透露无遗了……”  1944年,她们共同就当时关于妇女、家庭、婚姻等问题坦诚地进行过一次谈话。这次谈话的珍贵记录代表了那个时代新女性的观念和思想,在60年后的今天所引起的反响依然是巨大的。  尽管两个人之间不乏差别,但这样不影响她们成为生活中的好朋友。虽然两人很少见面,却彼此相知。君子之交淡如水,因为淡所以不腻。作为同行,她们都是当时文坛女作家中的前卫者。她们都用女性独有的细腻眼光写着身边的事情,她们有着相同的灵气。她们表面上和和气气,私下里也在相互嫉妒、竞争着,而对人生的深刻理解又让她们惺惺相惜。“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于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张爱玲如是说。  晚景凄凉  抗战胜利后,张爱玲因与胡兰成恋爱而备受攻击,冷静而善于自我保护的她选择了沉默。最终,在昙花一现的风光日子后,张爱玲走了,在多少有点勉强地写完《十八春》和《小艾》后坚决地去了海外。她明白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所以她一定要走。后来的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正确的,使她最终没有受苏青的那份罪。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事业女人——苏青(4)
苏青没有走,她骨子里是个天真热心的人。在旧社会,虽然当过红作家,可也吃了不少苦,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她想像着一个新的社会总是好些。她留在上海和越剧尹派创始人尹桂芳合作,参加剧团编剧,到内地深入生活。因为古文底子好,编的历史剧还得到过政府的嘉奖。对于自己从事写作,她这样表白:“是的,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我那时适逢其时,不是故意选定这个‘黄道吉期’才动笔的。我没有高喊‘打倒帝国主义’,那是我怕进宪兵队受苦刑,而且即使无甚危险,我也向来不大高兴喊口号的。我以为我的问题不在卖不卖文,而在于所卖的文是否危害国民。正如米商也卖过米,黄包车夫也拉过任何客人一样,假使国家不否认我们沦陷区的人民也有苟延残喘的权利的话,我心中并不觉愧怍。”对于有些所谓正义文人和地下工作者,她还犀利地指出:“虽然在笔名的掩护下,我们也略能窥到他们的真面目。考查他们的工作成绩,除了钻过防空洞外,也并未做过其他的什么地下工作。” 一个个性那么强的人能做到这一步,可见其心之诚。然而她仍未逃脱后来的政治运动。  1955年,她因涉嫌“胡风案”被关进了监狱。一年半后出狱,之后,她失去了工作,生活变得更为艰难。她疾病缠身,却无钱看病,不得已只好向自己的至亲骨肉们求助,而对方却与她划清界限,断绝来往。这真是应了她说过的似是无心的一句话:“他们(男人)都是骗我的,也许将来我还得受孩子们的骗,辛辛苦苦一场空呀。”面对亲人的无情,她闭门谢客,任由身体继续恶化,也不医治。她侍弄了些花草,她说,“这些花是我生命末期的伴侣”。她对生活已经失望,惟一希望的只是快快死去。  弥留之际的她躺在病床上,最大的心愿只是想找一本已被列入“禁书”的《结婚十年》,有个忠实的读者出高价复印了一册送给她。而那时她已是“成天卧床,什么也吃不下,改请中医,出诊上门,每次收费一元,不能报销……病很苦,只求早死,死了什么人也不通知。……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时期也不远了” 。  1982年12月7日,身患糖尿病、肺结核等多种病症的苏青,病情突然恶化,大口吐血,带着深深的遗憾走完了自己的69个春秋。  她死后被安静地火化,骨灰也于三年后被一位失散几十年、从大洋彼岸来寻她的亲属带出国。她临终时曾希望葬回老家,没想到的是,最终还是走上张爱玲的路——远涉重洋。不同的只是张爱玲在生前,而她在死后。 如此凄凉的结局,恐怕是她自己也想不到的。  青山常在,绿水常流,我们却找不到文人苏青之墓。如果人死后真有灵魂,是否她的灵魂也会感到凄凉无依?  她在《归宿》中对自己说:“三十年后,青山常在,绿水常流,而我却魂归黄土……总有我的葬身之地吧。我将在墓碑上大书‘文人苏青之墓’,因为我的文章虽不好,但我确是写它的,已经写了不少,而且还在继续写下去,预备把它当做终身职业,怎么不可以标明一下自己的身份呢?也许将来有人见了它说:哦,这就是苏青的坟吗?也许有人会说:苏青是谁呢?——是文人,她有什么作品?待我去找找看。虽然那时我已享用不到版税了,但我还是乐于有人买书的……什么地方是我的归宿?我真正的灵魂永远依傍着善良与爱。”  今天,虽然我们看不到“文人苏青之墓”,但我们还是愿意去探寻这“事业女人”昔日的足迹。    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一代画魂——潘玉良(1)
古今中外的经传中,她是民国初一个非常特殊的典型。她面貌虽丑,却画艺精湛;她屡遭世俗的重压,却从未放弃对艺术的追求;她曾两渡重洋,留下作品数千件,却最终客死他乡。她,一个出身青楼的女子最终成为让世人景仰的画家。这近乎神话,却又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她就是潘玉良,一个在男权社会中想成为男人的女人。  历经苦难  潘玉良,1895年6月14日出生于江苏扬州。她本名陈秀清,后来被亲属收养,改姓张。她两岁的时候,父亲和姐姐相继病故。8岁时,母亲也在贫困交加中去世。于是她成了孤儿,开始和舅父生活在一起。她的舅父是一个出了名的赌棍,一旦赌输就常常对她拳打脚踢。没有爱的童年生活是暗无天日的,没有丝毫的快乐可言。13岁那年,她那没有人性的舅父为了积聚赌资,将她骗到安徽芜湖,卖给那里的妓院当烧火丫头,不久被迫卖艺,易名张玉良。在妓院里,她开始学吹拉弹唱的技艺,学唱京戏中黑头、花脸的曲调,这些都为她后来拥有的良好艺术感觉打下了基础。  整个妓院的氛围是女性化的,权力的主导却是男性。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出卖灵肉的女子们只能一味地温顺,而从小的苦难再加上生活的穷困,使玉良过早尝遍了人间的酸苦,也使她的性情格外刚烈、倔强,坚决不拿自己的身体作交易。因为拒绝接客,她逃跑过10多次,甚至毁容上吊过数回,却依然无法摆脱这个遭人唾骂的阴影。她知道当妓女不是自己的错,一切都是险恶的人世所带来的,她孤寂的心强烈渴望着开始另一种清新的生活。  终于,4年之后,命运向她伸出了慈爱的手。一位改变了她一生命运的男人——潘赞化走进了她的生活。  潘赞化当时是芜湖海关监督,他早年毕业于日本东京早稻田大学,是同盟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同情心。他是那个时代多余的人,对于功名利禄他毫不上心,只向往有一个家,一个安定的、平和的生存环境。他曾参加过云南起义,极力宣扬自由时代的可贵,但自己的生活却总是事与愿违。矛盾痛苦中,他来到青楼之地放纵自已,却被玉良的身世和才情所打动,二人相知相爱并相惜。他最终用重金将她赎出。为表达对他的知遇之恩,玉良便将潘字冠在自己名前,改名叫潘世秀。  1913年,由惟一的来宾——当时中国共产党总书记陈独秀证婚,她和潘赞化在上海成婚,从此成为他的第二位夫人。  投身艺术  上个世纪20年代的上海,是一个政治上动荡不安,文化上变化多元的城市,旧与新,地理与人文,商业与文化都极发达。  成为年轻少妇的潘玉良由于出身的卑微,常遭到潘赞化的原配夫人的恶语相向。潘夫人是一个裹着小脚的旧式女人,极为陈腐,对于这个突然闯入她的生活、与她争夺丈夫的女子,她睚眦必报,寸土必争。因此,虽然衣食无忧,玉良却成天闷闷不乐。她对平静、陈旧的生活感到索然无趣,对常常需要的忍气吞声感到不满,她向往做自己喜欢的事。于是,家务之余,她开始跟从潘赞化学习读书识字,有意无意间接触了许多艺术家,也接受了许多新的思想。  她天资聪慧,对色彩极其敏感,求知欲和上进心很强,在学习上进步得很快。1917年,在潘赞化的鼓励下,她跟随他们的邻居,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教师洪野学画,开始了艺术启蒙。第二年,她又在他的建议下,报考了该校。入学考试时,她的成绩最好,可当时美专的教务主任考虑到学校因为人体模特风波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攻击,若再接受一个妓女出身的女子,可能会把学校的牌子砸了,就没有录取她。赞赏她的校长刘海粟得知后,连忙拿起毛笔赶到榜前,在第一名的旁边写了“潘玉良”三个大字,并亲自通知她被录取了。就这样,她改名潘玉良,进入专业学校,师从刘海粟、王济远、朱屺瞻等人,接受传统艺术教育和素描、速写、色彩写生等基础训练,开始了她布满荆棘、历经磨难的艺术之路,成为中国最早进入专业美术学校接受正规教育的艺术女性之一。  她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十分刻苦勤奋,因此常受到教师们的鼓励。在这些具有开创精神的新一代艺术家的教导下,她认识到生活原来是可以更加高远、更加自由、更加自我的。她这样描绘自己当时的心情:“不止一次地从梦中笑醒。”  她的优秀很快招来了别人的妒忌,有人开始故意探听她的身世并四处散布,顿时,污言秽语漫天飞扬。据说,还有一个富家小姐竟为此退了学。然而,潘赞化一如既往地支持她。这种救助和支持,与其说是出于个人的感情,不如说是出于一种信仰和道义。他一向开明,主张男女平等,曾有人悄悄告诉他“潘玉良常和男同学出去写生”,他听了不以为愠,反而明白表示支持她这样做:“男女社交公开嘛!” 这对她是难得的理解。  正是在这种无条件的支持和理解下,1921年,她以优异的成绩从上海美专毕业。恰逢当时留法勤工俭学兴起,为了使她摆脱这个令人窒息的为封建势力所包围的恶劣环境,当然,也是为了让她艺术上有更大的长进,导师刘海粟建议她去法国深造。于是,潘赞化又通过安徽省教育厅为她取得了官费留学名额。在“法华教育会”安排下,她远渡重洋,开始了第一次欧洲之行。当时同行的还有苏雪林、林宝权、罗振英、杨润余等13名女生。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代画魂——潘玉良(2)
在上海不足10年的生活就此改变了她的一生。她的成长虽经历了无数的坎坷,却也有不少幸福的成分——问茫茫人世又有多少人可以遇到这样的贵人,这样不嫌弃她,又这样无条件地提携她呢?  异国学梦  潘玉良来到法国后,先进入东部的里昂美术学院学习法文,两个月后考进里昂国立美术专科学校,专攻油画。  当时的巴黎,是欧洲各种艺术思潮融合的殿堂。从古希腊、古埃及到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从法国古典主义、写实主义、浪漫主义到现代绘画,各种流派的思想在这里激荡、交融,纷呈在她的眼前,她如饥似渴地沉迷在小“花都”的艺术世界中。毕业后,她又考取巴黎国立美术学院,师从达仰·西蒙,与后来的一代画师徐悲鸿同窗。  1925年是她留学生活中最为艰苦的一年。因国内###不断,留学津贴十分紧张,在巴黎生活愈加不容易。在许多人选择回国的时候,怀着对绘画的热爱,她毅然选择到意大利继续进修。同年,她考入罗马国立艺术学院,跟随绘画系主任康洛马蒂学习。她的绘画天赋深得其赏识,被破格直接升入该学校三年级学习,成为该院的第一位中国女画家。两年间,她创作作品众多,凡意大利国家美术展,她的作品每必入选。1927年,她的作品《裸女》参加意大利美术展览获金奖和5000里拉的奖金。从此,她的艺术创作开始备受世人关注。  1928年冬季,潘玉良学成回国。8年的留学生活使她大开眼界,也丰富了她的艺术世界。而此时的中国,外敌入侵,内乱不断,民不聊生,许多画家的艺术才华和艺术追求难以施展。面对国内的作风迂腐、理念僵化、封建自闭,她感到深深的失望,倔强的本性和完美主义的特点使她决心努力去改变这一切,却也因此招致很多世俗的恶毒中伤。  回国不久,她举办了第一次个人画展。受导师刘海粟之聘,她回到母校上海美专任西画系主任、教授,除此之外,她还兼任新华艺术专科学校、中央大学艺术系美术科教授,先后与王济远、庞薰琴、徐悲鸿等名家共事。1936年,她回到上海美专任西画研究所所长、教授,同时笔耕不辍,又随后举办了四次个展,并出版了《潘玉良油画集》。  由于接受了欧洲画坛的先进思想,她的画独特新颖,这在其早期的作品中一一反映出来。她的《春之歌》吸取了印象派绘画的光色变化,以自然抒情的笔调表达出生活中蕴涵的美的境界。而《仰卧女人体》则用笔刚劲,造型简洁,色彩浑厚,似乎又有19世纪现实主义画家库尔贝的影子。然而她这一阶段更多的还是像《红衣老人》、《黑女像》等风格典雅、构图庄重的作品。其娴熟的技法,遒劲的笔力,充分展示了她师承古典主义的严谨作风和良好的学院派传统。据说,她的一幅《壮士头像》曾被当时的外交部部长以1000银元收购,轰动上海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她还有许多作品入选“首届全国美展”(解放前国民政府时期),被画界誉为“中国西洋画坛的第一流人物” 。  抗战前,她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美术教学和研究上。这期间,她的作品多为油画、素描,也有少量的雕塑,题材十分广泛,功力扎实,同时又或多或少闪现出一些西方绘画流派的烙印。此时的她在艺术创作上已经如日中天,逐渐走向成熟,并在画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可惜她的现代主义画风并不被当时的主流文化所认可,也与当时在社会中占有主导地位的现实主义艺术产生严重分歧,因而时常受到排斥和贬损。  抗战期间,她以极大的热情积极参与当时的现代主义艺术的倡导活动,与前辈和同僚们一起,成为中国现代艺术思潮的骨干力量。1931年,她协助蔡元培组织“中国艺术学会”。1934年,她捐赠玉雕佛像支援绥远军民抗日。同时她还参加了多次当时美术界的义卖活动,并多次发表讲话,谴责一些“知名人士”远离现实、话多画少,并因此受到一些诸如“妓女不能玷污象牙之塔”的诽谤攻击。但她不为所动,反而以加倍的努力投身艺术创作和社会活动。她创作的油画《白菊》,就寄托了自己对艺术、对爱情无限忠诚的追求。   可惜的是,虽然她有志于献身国内美术教育,但早年不幸的出身,却使她难以在保守的中国社会立足。1937年,借参加巴黎举办的“万国博览会”和举办自己画展的机会,她终于再次离开生活了八年的中国,远赴欧洲继续深造,开始了她长达40多年客居他乡的生活,直至去世。  旅居生涯  自古以来,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女性要成功往往比男性困难,必须付出更多牺牲,才能成就事业,潘玉良也不例外。  初到法国,恰逢第二次世界大战,局势紧张,许多留法习画者正纷纷离去,她的生活也十分窘困。据当时正在法国留学的著名歌唱家周小燕回忆,她的住处就是在歌剧《波西米亚人》中所描绘的许多穷画家、穷学生聚居的“拉丁区”的一个小阁楼里。房间的墙上贴满了她画的素描,线条非常流畅,而且很有力,多是裸体,其中还有她的自画像。  在法国,画家属于自由职业者,要靠卖画维持自己的生活。而巴黎又是高消费的城市,为人忠厚诚实的她,没有代理商代理出售作品,也不会宣传“推销”自己。于是她的画卖出的很少,往往入不敷出,只能靠社会补助金勉强维持生计。然而,巴黎浓厚的艺术氛围很快使她忽略了一切的困难,依然孜孜不倦地创作。旅法画家贺慕群曾回忆说:“潘玉良生活并不富裕,但是生性豪爽乐于助人。她常留短发,喜喝酒,不拘细节,说话时声音很大,气势不让须眉,颇有男子气度。晚年时生活在蒙巴拿斯附近的一条小街,她住在顶楼,住房兼画室,生活清苦,但是勤于作画,有时候一天到晚在家作画,整天都不出来。1954年,法国曾拍过一部记录片《蒙巴拿斯人》,介绍这个地区的文化名人,其中就有潘玉良,她是片中惟一的一个东方人。”    

一代画魂——潘玉良(3)
此时的她比第一次赴法时已有了长足的进步。她开始有选择地从众多艺术大师的作品中汲取营养,广征博采,融合了后期印象派、野兽派以及其他流派绘画的某些风格和韵味。她在借鉴他人的同时还能明确地抒发自己的感受和创造,没有拘泥于一种风格、一种形式之中。  1944年8月巴黎解放后,社会慢慢恢复正常,她更加积极地投入创作,每年定期参加在巴黎的一些团体展。1945年,她被选为中国旅法艺术学会会长,并于当年与同仁致电国内当局,要求追索被日寇掠夺和破坏的中国艺术品。1948年10月,她与刚从上海来巴黎不久的赵无极以及其他两位中国画家举行联展。随后她又先后在法国、英国、德国、美国、意大利、比利时、希腊、日本等国举办多场个人画展。  在数十年的国外旅居生涯中,她不但在油画创作领域成就卓越,还尝试用中国画、版画、雕塑等艺术形式进行创作。主要的代表作有:油画《自画像》、《假面具》、《裸女》、《周小燕像》、《花摊》,雕塑《王济远像》、《张大千像》等。她参加过法国的第51届、55届、56届“法国独立沙龙展”,作品油画《裸女》还参加过1946年“秋季沙龙展”、联合国举办的“现代国际艺术展”,并且在美国、英国、意大利、希腊等国巡展。她荣获的国际奖项共有21个。除了前面提到的意大利国际艺术展览会金奖外,还有法国国家金质奖章,法国艺术、科学、文学、教育促进会金奖,巴黎市“多尔烈奖”,比利时金质奖章等。除油画之外,她还创作了雕塑《格鲁赛头像》、《蒙德梭鲁头像》,后分别为巴黎尚拿士奇博物馆和法国国立教育学院收藏。  虽然她才华横溢、勤奋有加,但因为她极强的个性,罗马、巴黎艺术殿堂大师级的位置始终与她无缘。认识她的朋友说,她有“三不”女士的称号:一生坚持不入外国国籍,不恋爱,不和任何画商签订合同,努力做一个独立的人。这样的想法,前两项对她似乎不难,但第三项不免影响了她在巴黎艺术界的利益。特别是战后,艺术家与画廊的合作更为密切,拒绝与画商合作,成功的机会就减少了许多。尽管如此,仍有赏识她才华的法国文化界人士,邀请她在巴黎塞努希博物馆举行展览。  然而,她在赢得功名的同时也失去了心灵的自由,失去了心灵自由的最高结晶——爱情。  新中国成立后,一大批艺术家返回国内,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刘海粟也给她去信,希望她能回国。随着年岁的增长,体力的衰退,她也格外思念故土和亲人。1951年,她致信家人提及回国之事,1956年她申请回国,但法国当局却不准她将自己的作品带回。就在她迫切想抛开法国的一切荣誉返乡之时,她的大恩人潘赞化却活得越来越低迷。  1960年,潘赞化在安徽病逝。闻此消息,她悲痛欲绝,从此染病,很少再提起画笔。他是她一生的至爱,他对她有再造之恩,而她却没能陪伴他,照顾他,哪怕是在他弥留之际。她的心开始苍老了,有人说她已经不爱潘赞化了,她只爱她的画。她不为所动,在关系到自己尊严、事业、爱好的问题上依然我行我素。几年前,她曾寄给潘赞化一首小诗,写道:“遐路思难行,异域一雁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身处繁华界,心涌故国情。何日飞故里,不作寄篱人。”怀着浓浓思乡情,她独自在法国勇闯一道一道的难关,在自省中攀登,在攀登中升华,追寻心灵的快乐,追求人生的真谛。终于,她成了才女,成就了自己,万众景仰,百世流芳。而这是否就是当她还是潘家二夫人时,就一直做的梦呢?  1964年中法建交,她应邀出席中国驻法大使馆举办的首次“国庆招待会”。首任驻法大使向她介绍了祖国的发展情况。目睹这么多中国人聚在一起,她又萌发了回国的念头。于是,她立刻写信给儿子,要他办理回国探亲手续,可是就在她动身之时,却听到刘海粟被打成“大右派”的消息,她只得放弃了回国的念头。“四人帮”被粉碎后,她又重燃起回国的希望,却因百病缠身,医生最终不允许她出行。1976年,她给儿子潘牟写信说:“我的精神很痛苦,一接到家信,就老想回祖国。你喜欢吃我做的红烧肉,等我把身体养好了,就回来做给你吃……只要回去,我的病就好了。” 她自知病入膏肓,来日不多,回乡的心更急切。在她的枕头底下,总压着一张纸条:“这是我的家信。如果我死了,烦朋友们将这封信寄给小孙潘忠玉留作纪念。中国,安庆市,郭家桥41号。”她是多么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把自己的作品运回祖国,给亲人一睹真面目啊!然而,她没能盼到这一天,带着凝聚毕生心血的绘画作品,她在巴黎的边缘地带度过了余生。  1977年7月22日,巴黎众多的艺术沙龙,笼罩在一片悲哀之中。在安眠着许多杰出艺术家的墓地里,新添了一座平滑如镜、悬挂着10多枚奖章的黑色大理石墓碑,碑上镶嵌着长眠者的白色大理石浮雕像,雕像的下方有一行用中国隶体字镌刻的碑文——“艺术家潘玉良之墓”。墓前鲜花遍地,不同肤色,不同国籍的美的追求者,手捧翠菊和紫红色康乃馨花束,表情悲哀,泪流满面。可是,墓前独独缺少了她亲人的哭泣。这位艺术美的制造者,出生和死去都得不到命运的宠幸,最终只能长眠在异域的土地上。    

一代画魂——潘玉良(4)
人格的魅力  从小生活在尔虞我诈的怡春院,使潘玉良很早就意识到要拯救自己不能靠涩情的诱惑,不能将命运托付给男性,而要靠另一条道路——自强不息。从一个没有受过最基本教育的青楼女子成为蜚声世界艺坛的艺术家,可以想像她所付出的艰辛和所经历的坎坷。当人们赞美她的生命和才华时,是否想到,这全是她靠自己的奋斗不息,孜孜不倦所得来的?  虽自幼沦落风尘,她为人处世却绝不沾染风尘女子的习气,从不扭扭捏捏,也不卖弄风情。还在上海美专念书时,她和同班同学,后来的画家刘苇一起在杭州山上写生,她躲到雷峰塔墙圈里小便,这时一伙男同学过来了,刘苇喊她快出来。她却蹲在里面说:“谁怕他们!他们管得着我撒尿吗?” 她善于唱京戏,课堂休息的时候同学们叫她唱一段,她毫不胆怯,立刻清了清嗓子,唱一段《李陵碑》。声调十分凄凉,老师和同学们都听得呆了,待她唱完后好久才想起鼓掌。真实的她就是这样一个具有男子气质的女人,做事、说话都直来直去。  当年旅居法国巴黎时,走在香榭丽舍的大街上,她就有很高的“回头率”。并非因为她十分漂亮,而是她狮子鼻、厚嘴唇的相貌十分奇特,甚至可以说很丑,穿着打扮也十分奇怪。但和她接触过的人都说她为人善良、内心坚韧。也正是因为这些,她最终得以凭着出色的艺术成就获得人们的尊敬。周小燕回忆说:“潘玉良其实长得很难看,但人很善良、很朴实,这就是她当时给我的印象。”后人也许出于对她的敬慕,总愿意把她想像成一个美女。  这里还要提到的是她第二次到法国后的一段情感纠葛。当时她境况窘迫,生活十分困难,一位开餐馆的华人老板王守义常默默地接济她。王守义受惠于他的老乡李石曾所开创的留法勤工俭学活动,于1920年去法国,后来在巴黎圣·米歇街开了一间中餐馆,取名叫东方饭店。他为人善良,富有同情心。他的接济使潘玉良有了安定的生活环境,也抚慰了她“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孤寂,给她带来了一丝温暖。有一阵她的画室漏雨,不能作画,王守义就立刻去买材料修理装修。潘赞化死后,她开始和他同居,直到去世。  纵观潘玉良的一生,传奇性远远多于艺术性。她用自己的行动,突破了当时以男性为主体的绘画风气,作出了独特的贡献。而她的传奇性成长经历,也展现了性别文化上的独特风景。当然,她在艺术史上也是不可替代的。她是20世纪初在社会变革和东西文化碰撞的融合下,经过个人努力获得成功的女性,与众不同的经历和性格使她的画风自成一家。她并未继承传统士大夫文人的绘画风格,而是很好地统一了西洋画和中国画的长处。她的绘画中有雕塑感,雕塑中又有绘画感。与她一样有如此好的写实功力,又不墨守成规,具有创新精神的画家不多见,女画家更是少之又少。  人死如灯灭。潘玉良死后,她留在巴黎的大量绘画作品不为人所知。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她的学生、著名画家郁风与时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的吴作人借巴黎之行,顺便寻访她的生活踪迹,结果在她终老的拉丁区地窨子里发现了她的遗作。据资料记载,有油画、水墨画、版画、雕塑、素描、速写等多达4000多件。由于长期缺乏保护,有的已霉变腐烂。郁风对完好无损的油画、中国画一一进行分类。整理工作结束后,他请中国驻法大使馆代为保管这些作品。后来,这批作品由当时的美协安徽分会在文化部和驻法使馆的协助下运回国内,转交安徽省博物馆收藏。同时 “潘玉良纪念馆” 也开始筹建。  40年后,这位细腻、刚强、坚韧的女画家终于圆了许久的愿望,得以魂归故里。经过时代的洗礼和锤炼,她用自己的精神品质和艺术才华抒写了一代中国女性的精神历史,铸就了中国女性艺术家新的精神灵魂和审美高度,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代女性画家的“画魂”。    

女掌柜——董竹君(1)
1937年“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11月12日中国军队撤出上海,不久锦江饭店即在大世界畔华格臬路(今宁海西路)开张,掌柜的就是董竹君。开始的时候格局真是很小,只有两开间门面,不过是楼上有许多仅容一个桌面的小间。如果仅仅是一家普通的酒家开业,那在当时的上海也实在算不得什么新鲜事。可是它的老板娘董竹君却是位传奇性人物,其身世和画家潘玉良及张伯驹夫人潘素相似,颇具才华,又善交际,和上海新闻界很熟,在未开张前已被广为宣传。  许多年过去了,锦江饭店已经随着上海的发展淹没在高级饭店的丛林中,但是董竹君和她的传奇故事却仍然在这个丛林中亮出一点秀色来,不为世俗所掩盖。锦江饭店在今天或许已经归于平淡,但是董竹君仍然是上海女性自立自强的一个典范。  三个条件的婚姻  董竹君1900年出生于上海的一个穷苦家庭。父亲是拉黄包车的人力车夫,母亲是给人家做粗活的娘姨。在她13岁那年,由于家境贫困,父亲病重,万般无奈,只能向长三堂子(妓院)老板借了300元钱,条件是将董竹君抵押在妓院里两年,但是卖唱不卖身,只陪客人清谈。在当时的上海,这样的人称“小先生”或“清倌人”。小先生长大以后正式接客了,称“大先生”。  长三堂子就是清朝的青楼,是指豪华精致的妓院,又称书寓。书寓里的姑娘称女校书,又称艺妓,懂得琴棋书画。长三堂子这种高等的妓院,姑娘未成年是不接客的。这不是老板心善,他们的目的是要等姑娘卖唱红了,接客时才能开出高价。这是老板的经营之道。  由于心情抑郁,幼小的董竹君从来不笑,就连照相的时候也满面愁云。客人们给她的绰号是“不笑的姑娘”。但是她有自己的长项。她天生丽质,嗓音又好,水牌总是写得满满的。一张局票唱一曲,堂子收一块银元。第一天晚上就有30张,后来逐日增加,客人不断,她成了青楼老板的摇钱树,经常要唱到嗓子嘶哑。  不过在那个烟花遍地、人心不古的年代,许多的客人只是慕名专门来看她。虽然不唱,但是每天上下楼不计其数,等客人走了,她也累得两腿酸麻、精疲力竭。  堂子里的红姑娘有专门的人伺候,为她们梳头打扮。董竹君身边也有一位姓孟的、颇有见识的中年妇女。她经常给董竹君讲青楼女子的悲惨命运。她还告诉董竹君说,妓院不会放掉她这样的红姑娘,即使抵押到期,老板也不会轻易放手的,他们会利用黑社会的势力,让你回不了家。多少姑娘都是被妓院榨干了血泪,年老色衰,最后流落街头。即使是从良,当有钱人家的小妾,也会因为出身青楼,在家庭里没有地位。  这位姓孟的女子还经常告诉董竹君,要尽快找一个好人,在接客以前嫁出去。这些话都深深地印在了她的心里。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命运,暗暗地等待机会,跳出火坑。于是她开始仔细地观察那些来堂子里的人。  可是这个地方好人太少了。偶尔会有革命党青年为避风头到这里来聚会。他们高谈阔论,使董竹君明白了不少道理,从内心佩服他们的救国志向。  1911年的辛亥革命彻底地改变了中国的命运,但袁世凯窃取大权,暗杀了###领袖宋教仁。大批革命党人遭到镇压,被迫转入地下,继续筹划讨袁的二次革命。现在上海的福州路就是当年上海红灯区的四马路,是当时革命党人经常出没的地点之一。灯红酒绿的妓院是他们举行秘密活动最安全的地点。  当时的四川省副都督夏之时是这里的常客。他早年留学日本,后来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时,他以新军军官身份领兵起义,被推为革命军总指挥,为实现中国内地的政治变革立下了赫赫战功。  于是,传说中才子佳人的故事在这里发生了。在这个嘈杂的花街柳巷,夏之时与少女歌妓董竹君相遇了,她的容貌和歌喉令夏之时怦然心动。面对着这个身材高大、英俊豪放的革命志士,董竹君也不禁情窦初开,心里满满的都是爱的幻想。  不久,袁世凯以3万大洋悬赏夏之时的人头,他只能藏身于日本租界的旅馆,董竹君冒着危险前去看他。在生命朝不保夕的时刻,夏之时十分渴望来自女人的关爱。1914年春末的一个深夜,董竹君终于不顾老鸨的阻拦和其他人的劝解,毅然丢弃了所有的珠宝首饰,从堂子里逃出,投入了夏之时火热的怀抱。  有意思的是,在夏之时劝董竹君跟他一起离开这个烟花之地的时候,董竹君提出了三个条件。她说:“我不要这样,我又不是一件东西!以后做了夫妻,哪天你一不高兴就说‘你是我花钱买的’,那我可受不了。你一个铜板都不能花,要是花钱买,我就不跟你结婚。如果你答应我几件事,我会想办法跳出火坑。”  她提出的三个条件是:  1.不做小老婆;  2.到了日本,要送她求学;  3.将来从日本读书回来,组织一个好的家庭,夏管国家大事,她管家务。  夏之时没有考虑就什么都答应了。之后,他冒险留在上海。由于董竹君出身青楼,他们的结合遭到了许多革命党人的反对,但夏之时态度坚决。两周后,他们在松田洋行里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当时,夏之时27岁,董竹君只有15岁。董竹君化了妆梳了头,还穿了一身洁白的纱裙,夏之时也穿了笔挺的西装,打了领带——从他们的服装也能看出当时他们思想是比较新潮的。    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女掌柜——董竹君(2)
独木难支  结婚后没几天,董竹君就随新婚的丈夫去了日本。在樱花之国,他们兴奋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感受到了自由的无限美好。董竹君与夏之时在这里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她终于实现了去学校读书的愿望,并有了几位十分要好的日本同学。为尽快地适应日本的学习和生活,董竹君开始学习日文。1916年,他们的长女国琼出世了,这给他们的小家庭带来了新的欢乐。董竹君相夫教女,苦中有乐,生活得十分充实。夏之时那时正从事推翻袁世凯的工作,董竹君就利用这个机会读书。董竹君真正的文化,还有后来她的很多开明的思想,应该说都源自在日本读书的这六年。应该说,这六年是他们婚姻当中最美满最甜蜜的六年。夏之时对妻子抛头露面稍有看法,他为董竹君请了家教,由松田先生和林惠子小姐教她文化和家政。董竹君对丈夫这一举动虽说不甚理解,但她爱丈夫,也就乐意地接受了下来。松田的授课,使董竹君学到了很多知识。她逐渐明白了应该怎样做人,怎样面对社会。因夏之时父亲病危,董竹君不得不与丈夫一同回国。而此时的国内,到处是军阀火拼的混乱局面。不久,董竹君又独自带着女儿经过五天的长途跋涉,由重庆回到了四川合江——夏之时的老家,从此卷入了旧式大家族的复杂生活。  由于董竹君低贱的青楼出身,夏之时的家人起初对她冷眼相待。幸亏她早有准备,预先购买了大批洋货作为礼物,分送全家上下,笼络人心,这才换来了一些笑脸。此后,董竹君凭着自己治家的才干逐渐争得了尊严与地位,夏家为此决定重办婚礼,以确立她的合法地位。在一个精心挑选的日子,夏家张灯结彩、杀鸡宰羊,董竹君带着大女儿第二次拜堂,行了结婚大礼。  1919年,夏家迁居成都。这时的夏之时突然被解除军权,意志的消沉使他逐渐由革命者转变为一个守旧的乡绅。这个辛亥革命的老将不仅对董竹君连生四个女儿非常生气,还对董竹君热心社会事业深感不满。董竹君那个时候很能干、很有见识,可以说比他更好一些,在社会上人们对董竹君的赞扬比对他多,夏之时下意识地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比自己能干。董竹君容忍了这一切。一方面她希望丈夫能够找回当年那种革命青年的朝气,另一方面她也怀着一种深深的感激,毕竟是夏之时把她从火坑里拉出来,给了她重生的机会的。  接着,夏之时开始以搓麻将和抽鸦片度日。后来,董竹君终于生下一个男孩,夏之时重男轻女,竟然不允许四个女儿读书。一次,为了一点小事,他竟然掏出手枪来威胁董竹君,使董竹君伤心绝望至极。这样的侮辱渐渐成了家常便饭,夏家的空气也越来越令人窒息。1929年,为了改变生活现状,董竹君毅然放弃了华贵和富裕,带着四个女儿来到上海。这个离家出走的壮举轰动了成都,成为当时各家报纸纷纷大炒的热门新闻。  在上海的复兴公园,相约而来的夏之时和董竹君进行了一次长谈,最后协议暂时分居五年。当董竹君怀着沉重的心情踏上谈判小屋的楼梯时,她想,假如五年之后双方谁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思想和观点,那么就跟他离婚。可走到一半的时候,她腿软了:假如真离婚了自己怎么办?孩子怎么办?转念又想,再不离婚的话,将来的生活就全完了,所以她又重新站起来。这样反复坐下又重新站起来之后,董竹君下定了决心,谈不好的话就和他离婚。就是在这次谈话中,夏之时说了那句话:你要跟我夏之时离婚,你将来如果在上海滩站得住,能把这几个女儿养活养大的话,不要说受教育了——我在手板里煎鱼给你吃。  巾帼从来不易  仰面求人,不如低头求土。离婚后的董竹君带着四个孩子苦度岁月,生活的艰辛有时到了令人绝望的地步。为了抚养孩子,她整天出入于当铺。夏之时仍不断写信劝说董竹君回来,甚至想出一些荒唐的谋害计划。他甚至找到上海旧社会比较有名的人物:如范少杰、戴季陶,希望他们把董竹君装在麻袋里扔到河里头。但恰恰戴季陶、范少杰这些人都很尊重董竹君,把这些计谋原原本本讲给董竹君听了。他们都批评夏之时,说他是一个糊涂蛋。  夏之时孤寂地返回四川。不久,四川的报纸登出了“夏之时家中难都督,将军街走出女娜拉”的报道,令夏之时大为光火。董竹君每天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远远传来的女儿国琼的大提琴声给了她无限的慰藉。生活依然窘迫,但她也仍然乐观。邻居郑德英带董竹君去拜访了朋友伍振声,伍建议董竹君办一个纱管厂。可是资金却成问题,董竹君忽然想到小时候的朋友尤宝,决计跟他一起筹资办厂。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之下,群益纱管厂终于开工了。为了办厂,董竹君让孩子们去上寄宿学校,自己则没日没夜地苦干。然而产品销路并不好。戴季陶让董竹君去找荣德生,但是没有奏效。厂子只能勉强维持。正在这时,房东庄泉带着一批华侨前来参观,准备投资入股。一位叫陈清泉的菲律宾华侨见了董竹君,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他钦佩董竹君的人格魅力,决定帮助她。  震惊中外的“一·二八淞沪会战”爆发,全国人民群情激愤。上海各界###游行,捐款捐物,支援十九路军抗战。地处闸北的群益纱管厂被日机炸弹击中,几乎成了废墟。为了筹集资金恢复工厂,陈清泉决定带着董竹君去厦门老家筹资。却没想到因为发表抗日言论,董竹君差点被抓,幸而这场天灾,最终被她躲了过去。一天,进步学生郑浩手持一包宣传材料来到董家,不巧被租界探子跟踪。探子本来是想敲诈一笔钱就算了,却想不到这位女子死都不肯给钱。在敲诈不成的情况下,恼羞成怒的探子将董竹君投入监狱。后来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她甚至搬出了自己前都督夫人的身份,才终于得以解脱。不过却因为这样,而使得本来就恼羞成怒的夏之时对她更加仇恨。    书包网 www.61k.com

女掌柜——董竹君(3)
五年分居时间到了,董竹君与夏之时正式离婚。临分手时,夏之时与孩子们见了面。看着四个女儿都长大成人,亭亭玉立,夏之时感慨万分。此时,董竹君的父亲偏偏又病倒了,在弥留之际,他口中喃喃低语地念叨着他的阿媛。冥冥之中的他好像知道阿媛要转大运了。一年不到,董竹君连续失去了两位最亲的亲人。她欲哭无泪,仿佛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这时柳品兴来了。他建议董竹君开家饭馆,并送上了一位义士托他带来的2000元钱。苦难到了极点,终于有了转机,董竹君从此开始了她一生中最辉煌的创业。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1935年3月,锦江川菜馆正式开业了。开业这一天,鞭炮齐鸣,人声鼎沸,就连当时上海滩上的头面人物杨虎和杜月笙也前来棒场。这似乎预示着锦江川菜馆日后的成功。  陈清泉来探望董竹君,他对“锦江”的成功赞叹不已,真可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然而,要想在上海滩办成一件事并不容易。每天,董竹君除了要应付饭店里的各种事务,还必须面对当时上海滩的各种势力。一天,黄金荣的干儿子小金荣带了一帮地痞来饭店捣乱,并砸了店堂,引发了斗殴。面对这一局面,董竹君镇定自若,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原则,亲自造访黄府,感动了黄金荣,一场风波就此平息。同时董竹君自己也亲自下厨,曾三天三夜不下灶台。她又从四川老家请来和尚师傅掌勺,并以此为契机整顿店务,使“锦江”的面貌为之一新。  “锦江”开业后,她虽然与黑社会势力在某些方面达成了妥协,但是她却并不依附于黑社会等地方恶势力。当时上海滩的很多头面人物都对她倾慕有加,希望可以将她纳入自己帐下或者家中,她却始终不为所动,保持着自己的气节和信念。应该说,她的这种坚持是与她年轻时在日本所受到的教育,以及她在日本和进步人士的接触有很大的关系的。在后来的多年中,她同时与国民党人、日本人等巧妙周旋,并且毫不犹豫地帮助革命党人和爱国志士,以自己“一介女流”的身份做出了许多血性男儿才能够做出的事情。另外,她也擅长把握时局。经过了前期在生活、事业上的失败之后,她积累起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些东西使她能够准确地判断市场的行情,同时可以在多方的利益纠纷中找到平衡点,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扑朔迷离,柳暗花明  “八·一三事变”爆发,日军大举进攻上海,郭沫若等人回国鼓动抗日。董竹君在日本时已听过郭沫若的大名,对他十分钦佩,她包下了郭沫若的一日三餐,决心用实际行动支援抗战。上海遭到日本人的轰炸,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一天,一个汉奸带着两名日本特务来“锦江”吃饭,对“锦江”的菜肴赞不绝口。他们邀董竹君到日本军部的虹口旅馆开个“锦江”分店,这使董竹君非常犯难。答应吧,自己马上就会背上汉奸的罪名,这是她所不愿意的;不答应吧,日本人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难保他们不为难自己。  看来上海是待不下去了,考虑再三,董竹君决定一走了之。1940年底,她登上了前往菲律宾的海轮。董竹君打算在马尼拉开“锦江”分店,便托上海的经理张进之物色到马尼拉的人员,张进之却趁机牟取私利。  这之前到那里的两个孩子国琼、国秀的音乐演出获得成功,董竹君十分高兴。陈清泉来看望两个孩子,没想却见到了董竹君。久别重逢,二人沉浸在深深的喜悦之中。陈清泉爱上董竹君而不能自拔,他让好友桂华山劝妻子跟自己离婚,被桂华山所拒,不得已只好自己亲自去说。  陈清泉的妻子是位虔诚的天主教徒,是菲律宾第二代华侨。为了捍卫自己神圣的婚姻,她徒步来到马尼拉,向董竹君摊牌,并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董竹君在惊诧之余,也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她自责自己原本就不该来菲律宾。太平洋战争爆发,原来的一切打算都化为泡影,董竹君母女被困马尼拉。远在上海的张进之知道董竹君一时无法回来,就不惜牺牲锦江饭店的利益,为自己大肆敛财。  战火中的马尼拉郊区,董竹君带着两个女儿狂奔逃命。途中遭遇菲律宾宪兵,因被怀疑为日本人,差点惨遭杀害。留在上海的国瑛在她同学和恋人胡凯的影响下,倾向进步,积极从事革命工作,然而她对胡凯说自己的母亲不属于劳动人民而大为不满。几经辗转,董竹君母女终于又逃回马尼拉。为了躲避日本人的搜捕,母女三人被迫睡在屋顶上。陈清泉因不愿与日本人合作,被抓进了监狱。董竹君急忙凭借当年在日本学到的日语前往监狱探望。董竹君的到来,令陈清泉倍感欣慰。他觉得来日无多,因此大胆地向董竹君敞开了心扉。情缘不到头,寸心灰未休。面对此情此景,董竹君泪如雨下。  为了生存,董竹君带国琼、国秀在马尼拉做起了小生意,以挣点差价,她们的生活倒也苦中有乐。考虑到张进之的唯利是图,为了锦江饭店的生意,董竹君决定先行回国。  1945年1月,董竹君乘坐一艘日本红十字船,历经数十个日夜的漂泊辗转,终于回到了上海。  战乱的年代,对于董竹君是个莫大的考验:一方面,要经营偌大的一个饭店;一方面,还要应付纷乱的时局,同时,她还是一个母亲,又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值得庆幸的是,她的几个子女都很争气,除了继承董竹君的信仰和秉性之外,也各有自己的成就。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她的子女教育观念感兴趣了。    

女掌柜——董竹君(4)
有一次,她让只有12岁的女儿从上海乘火车去南京,送一笔钱接济一位亲戚。当孩子到达南京下关时,城门已经关紧,她不敢乱花钱,就在城门脚下睡了一晚。听女儿回来告诉她这番经历,董竹君既觉得心疼又感到高兴。她对女儿的教育是费尽心机的,她常说孩子是洁白无瑕的,决不能让“风筝”断线,迷失了方向。女儿在外地读书,她书信不断,一次次教育她们:为人做事要有责任感,要光明正直;处理事情要有感情,同时还要有理智;对客观事物应全面分析研究,不要主观, 切忌任性……  如今,一代传奇女子董竹君留下她心爱的“锦江”和世上所有她爱着的人,远去了。然而,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她传奇而又丰富的世纪人生,再次步入锦江饭店时,只见川菜厅的门楣依然挺拔,当日的店徽——竹,仍是随处可见;再次点上锦江烤鸭、银丝干贝、棒棒鸡、水煮牛肉等传统的特色菜,那鲜亮、震撼的感觉再次愉悦着我们的味蕾。而此时,更为震撼的却是我们的心灵。  竹君不仅为我们留下了无比伦比的锦江川菜,更为我们留下了浓郁醇厚的百味人生,那菜中的麻辣、甜、咸、酸,或许就是竹君留给我们对于人生的回味和思考吧?    

后记
本书中所记叙的正是上个世纪初至四五十年代活跃在上海滩上的那群女性中的杰出代表。她们因为上海而更加美丽,上海因为有她们的身影而更加迷人。她们是上海女人的缩影。她们如烟似云的传奇经历和卓尔不群的风采让我们在整理这些故事的时候仍然震撼和痴迷不已。  转眼已经过去了50多年,当我们踏入一个新世纪的时候,值得庆幸的是仍然有人没有忘记她们,仍然有人记挂着她们。于是就有了我们这一次对她们的经历的整理,以使读者能够解读属于那个年代的传奇。  为了突出上海女人的上海特色,我们没有按编年史的习惯来编排她们的故事。对于每一个人而言,不可能一辈子都在漂泊不堪的日子里度过,所以,我们选取了她们最有意义的事件加以描述。而这些事件,又主要发生在上海,用我们的一句话说就是“上海女人的人生传奇,外地女人的上海传奇”。她们并不都是在上海土生土长的,然而她们的一生却都因为有了在上海的一段经历而更加丰满,同时,她们也使上海增色不少。我们这样处理人物,也是上海女性文化多样性的体现。如果因为这样的处理而引起争论的话,我们希望广大读者可以和我们联系、探讨。  本书的编写工作,由于资料繁多,未能尽述其来源,也请相关的作者、读者谅解。  在本书的编写工作中,李星星、陈前进、叶钦、王懿等人为部分章节的编写提供了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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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沥川往事全文阅读-后宫往事全文阅读 作者:似水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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