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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21 所属栏目: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一 :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老子》经典语录及译文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信息学院 日期:2009年08月12日 点击数: 576[ 关闭本页 ]

第二篇

《老子》经典语录及译文

1、原文:老子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译文:老子说:“天下的人都仅仅知道以美为美,这就是丑了。都仅仅知道以善为善,这就是恶了。有和无是相互依存的,难和易是相互促成的,长和短互为比较,高和下互为方向,声响和回音相呼应,前边与后边相伴随。此乃常情,故曰“恒也。”

2、原文:老子曰:“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译文:老子说:“圣人治理天下的原则是:排弃充斥于人民心中的各种成见,满足人民的温饱需求,软化人民的犟执趋求,提高人民的自立自足能力。”

3、原文: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儿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译文:老子说:“最善的人好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停留在众人都不喜欢的地方,所以最接近于“道”。最善的人,居处善于选择地方,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不可测,待人善于真诚、友爱和无私、说话善于恪守信用,为政善于精简处理,能把国家治理好,处事能够善于发挥所长,行动善于把握时机。最善的人所作所为正因为有不争的美德,所以没有过失,也就没有怨咎。”

4、原文: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chuǎi)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wèi)其咎(jiù)。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译文:老子说:“执求圆满极限,不如适可而止;显露锋芒,锐势难保长久;金玉满堂,不可能长期守住;富贵而若骄横者,自留祸患。大功告成了,名分有了,自己便隐去,这正是上天之道。”

5、原文:老子曰:“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zhuì)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译文:老子说:“踮起后脚跟站立的人,总是不能长久站立;迈着大步行走的人,反而不能快速行走。自我表现其才能的人,反而使自己的才能不能显明或突出;自以为是的人,反而使自己的看法和做法不能彰显于世。自夸其功的人,反而使自己没有了功。骄傲自大的人,反而使自己不会受人拥戴。“自见”、“自是、”、“自伐”、“自矜”这些行为,从“道”的角度来看,叫做“余食赘形”即剩余的食物、无用的东西。众人或许都厌恶这些不良的行为,所以有道的人不会这样做。”

6、原文:老子曰:“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老子说:“事物过于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是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道”的,就会很快死亡。”

7、原文:老子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译文:老子说:“能够彻底了解他人、正确使用他人才是一个聪明,有才能的统治者;统治者能够知道、正确估价自己就是一个高明的人。统治者比别人优越的地方,在于认识问题的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是别人望尘莫及而独到的,那么他就是一个有“特殊”认识力量的人;能够战胜自己弱点和缺点的人,才是真正强者。能够认识到客观事物的进退、把握、掌握、控制事物发展的尺度,这才是真正的精神财富;遵照祖宗的道理,与自己的志向融而为一;所以,在家面前就是一个只按照自己的志向、意志为民众办事的人。在办事的时候都要考虑、顾及到民众的根本利益,这样的办事才能持久、长久;好的统治者这个人已经死了,但是他所推行、提倡、践行的道理却永远留在我们的人群之中,一直影响到我们的子孙后代乃至永远!”

8、原文:老子曰:“将欲歙(xī)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译文:老子说:“将要收拢的,必定是因它先前是张开的,将要削弱的,必定是因它先前是过强的,将要荒废的,必也先前是兴旺的,将要收获的,必也先前付出过,知所由来,可谓见微知著,示弱胜于示强,不要舍本逐末,就像鱼离不开水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一样。”

9、原文:老子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译文:老子说:“相反相成,循环往复的运动变化,是道的运动,道的作用是微妙、柔弱的。天下的万物产生于看得见的有形质,有形质又产生于不可见的无形质。”

10、原文: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译文:老子说:“道是独一无二的,道本身包含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相交而形成一种适匀的状态,万物在这种状态中产生。万物背阴而向阳,并且在阴阳二气的互相激荡而成新的和谐体。”

11、原文:老子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dài),可以长久。”

译文:老子说:“声名与身家哪个更为切己?身家与财货哪个更为重要?得失损益如何把持得定?过分的贪欲必然连接着庞大的破费,过多的持藏必然导向沉重的损失。所以,懂得自我满足就不会有挫折,懂得适可而止就不会有危险,可以长久行进。”

12、原文:老子曰:“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yǒu),见天道。其出弥(mí)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

译文:老子说:“不出门户,就能够推知天下的事理;不望窗外,就可以认识日月星辰运行的自然规律。他向外奔逐得越远,他所知道的道理就越少。所以,有“道”的圣人不出行却能够推知事理,不窥见而能明了天道,不妄为而可以有所成就。”

13、原文: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译文:老子说:“学问知识,要不断增强,日益广博,修身养性悟道,要逐渐去掉自身的各种杂念,此为“日损”。减少又减少,最后就到了什么也不僵持固着的无为境地。”

14、原文:老子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

译文:老子说:“最上乘的统治者没有个人主观成见,总是习惯于把百姓的意向作为自己的意向。善良的人我用善良的心去对待,不善良的人我也用善良的心去对待,就会让所有的人一心向善。”

15、原文:老子曰:“其政闷闷,其民淳淳(chǘn chǘn);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祸兮,福之所倚(yí);福兮,祸之所伏。”

译文:老子说:“政治宽厚清明,人民就淳朴忠诚;政治苛酷黑暗,人民就狡黠、抱怨。灾祸啊,幸福依傍在它的里面;幸福啊,灾祸藏伏在它的里面。”

16、原文:老子曰:“治人事天,莫若啬(sè)。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译文:老子说:“不论待人或处世,行事莫不应该单纯精简,这样能够做到早作准备;早作准备,则可以使德深厚,力量不可限量则足以保有国家。保有国家的根本,可以长久存在。就叫做根深祗固,符合长久维持之道。”

17、原文:老子曰:“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译文:老子说:“把无为当做为,把无事当做事,把无味当做味。不管大小多少,要用德来报答怨恨。打算克服困难要从容易处入手;实现远大理想要从细小处开始。天下的难事必须从容易处做起,天下的大事必须从细小处做起。”

18、原文:老子曰:“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pàn),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译文:老子说:“局面安定时容易维持,情势未明朗时容易图谋,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事物微小时容易散失。要在事情未开始时就有所打算,要在祸乱未发作之前就早作预防。合抱的大树,长成于细小的萌芽;九层的高台,堆垒于土坯;千里的远行,开始于脚下。对于这些渐进的过程,如果妄逞权能揠苗助长,就会导致失败;如果执意于某一情态而加抗拒,就会反而使局面失去控制。”

19、原文:老子曰:“善火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老子说:“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被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20、原文:老子曰:“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

译文:老子说:“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这是很高明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是很糟糕的。”

21、原文:老子曰:“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译文:老子说:“自然的规律是,不斗争而善于取胜;不言语而善于应承;不召唤而自动到来,坦然而善于安排筹划。自然的范围,宽广无边,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22、原文:老子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gǎo)。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译文:老子说:“人活着的时候筋骨是柔软的,死了以后身体就变得僵硬。草木生长时是柔软脆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干硬枯槁了。所以干硬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性于生长的一类。因此,用兵逞强就会遭到灭亡,树木强大了就会遭到砍伐摧折。凡是强大的,总是处于下位,凡是柔弱的,反而居于上位。”

23、原文:老子曰:“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译文:老子说:“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了。然而能攻坚克强的力量没有能胜过水的。没有别的东西能改变它、代替它。弱能胜强,柔能胜刚,天下没有不懂,却不能实现。”

24、原文:老子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到老死不相往来。”

译文:老子说:“让人民吃得香甜,穿得漂亮,住得安适,满意于他们的平凡生活。国与国之间相互得见,鸡犬之声相互听得见,而人民从生到死,也互不往来。”

25、原文:老子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译文:老子说:“真实的表达不见得漂亮,漂亮的表述不见得真实;善良的人不见得擅长道义之辩,擅长于道义之辩的不见得善良;明于道的人不见得博学,博学的不见得明于道。圣人什么都不积蓄,他尽量为了别人,而自己就越富有;他尽量给予别人,而自己就越丰富。天的道路是利于万物而不会残害,圣人的道路是有所作为而不去争夺。”

二 :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简介


高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高校代码:12755
所在省市:重庆
学校地址:重庆万州区天城巨人路一号
联系电话:023-58418666
学校传真:023-58418888
学校网址:http://www.cqeec.com

三 :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概况,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基本信息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七研究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占地400多亩,学院理念:“从严培育、突出特色、以人为本、质量立校”。学院前身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83年4月建校,1999年7月由教育部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七研究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概况,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基本信息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83年4月建校,1999年7月由教育部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七研究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概况

[www.61k.com]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重庆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市国资委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七研究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加速发展。目前,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占地400多亩。有教师300多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占教师总数的20%,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数的22%,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5%,各类在校生规模7000人。学院设有基础学院(江津校区)、计算机工程系、机电信息系、电子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人文社科系、艺术设计系、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航天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等三十个专业。建有设备先进的各类实验和实训室5两个,校企合作实训基地4一个。图书馆藏书数十万册,设有维普数据、方正Apabi数字图书馆、极域电子图书馆等数字资源。学生宿舍生活方便舒适,带有独立卫生间和热水系统,接入宽带网、电话,各种生活、娱乐活动设施配套。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基本信息

中文名: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ChongqingAerospacePolytechnicCollege
创办时间:1983年
学校类型:工科
所属地区:中国重庆
学校类别:公立高等职业学院
隶属部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现任院长:何履胜
示范建设:重庆市示范高校
学校校训:严慎细实诚勇勤和
主要院系:电子工程系、机电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社科系、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学院
国家精品课程:一个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历史沿革

1983年4月30日和7月17日,原航天工业部下发(83)航计字第0591号和(83)航计字第093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
1984年5月22日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备案的复函》同意备案,并于1984年正式招生。学校性质为成人高等专科学校。
1989年3月经原航天工业部批准,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
1999年7月26日,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同意在西南航天职工大学与重庆电子工业学校基础上建立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成为重庆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重庆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管理。
2003年4月1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3]105号文,批准由原西南航天职工大学继续使用“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校名,将原重庆电子工业学校更名为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08年3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8]27号文,批准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更改校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4月11日,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1]
建校以来,学院为航天和社会培养了13000多名高技能人才,多数已经成为各行各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骨干。学院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航天科技集团管理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点”、“重庆市中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重庆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00年以来,为航天和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培训职工3万余人次。为重庆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航天军工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已得到广泛的认可。
该校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及第七研究院、重庆市政府及市教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全体教职工努力发扬“航天3大精神”,以建设重庆市示范性高职学院为契机,充分发挥“行业办学,校企同源”的优势,与航天企业深度融合,全面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把学院建设成为行业办学校企合作的典范、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典范和在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特色高职院校。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规模

在重庆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学院秉承事业的期待与领导的厚望,历经二十五年的建设与发展,已发展为江北校区和江津校区。在校学生9000余人。江北校区和江津校区2个校区,占地402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11万元,各类馆藏图书51万册,并配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学院拥有设备精良、管理先进的十二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6三个实验实训室,其中“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数控实训基地”获市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立项。并依托航天企业,建设了15三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师资力量

有教职工521人,其中专任教师312人,教授6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75人,讲师、工程师12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9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的72%。此外,还从航天军工等企事业单位聘请了百余名名技术、管理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任教。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电子工程系、机电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社科系、继续
教育学院、基础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数控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等4八个专业。其中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一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四个,国家紧缺技能人才专业三个,中澳(重庆)职业教育与培训推广项目专业一个,院级重点建设专业五个。已建成重庆市示范专业一个,重庆市特色专业两个。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建设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航天科技资源优势,以“服务航天,造福社会”为使命,努力致力于“创一流应用技术学院”的愿景目标,确立了“从严培育、突出特色、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把“建设以电子信息、制造技术为主,经济管理和人文社科、艺术设计为辅的专业体系,发展职业培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办成特色鲜明的航天高职学院”作为办学定位,形成了以高职学历教育为主体,成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为两翼办学模式,树立了“人人是才,人人成才”的育才观,实施了“产学合作、工学结合、开放教育、立体培养、增强学生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始终把“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落实到各个教学与管理环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有力提升了学院社会美誉度。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发展目标

2010年,学院将力争达到教师人数400人,其中,博士、硕士占教师总数的30%: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数的3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一万人。实现五年建成西部一流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十年建成全国一流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目标。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获得荣誉

◆中国航天工业部“甲级优秀学校”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市“中职骨干教师(计算机类)培训基地”
◆重庆市“首批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18%”
◆重庆市唯一的一所高职院设为“重庆市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点”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_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资料

http://www.cqepc.cn/001/

四 :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号)等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55。

第四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始建于1988年,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1〕65号)设立、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1〕14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金龙校区: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天城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巨人路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面积3898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2194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3309.24万元,拥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160余个,图书馆藏书49.5万册。专任教师290人、博士3人、硕士91人、双师型教师189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8075人。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九条 招生专业

2015年我院共设2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均为三年。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会计与统计核算、金融保险、经济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商务管理、投资与理财、商务英语、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控制技术等;文科、理科、艺术类、对口类(含对口艺术类)均可按要求报读。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的刊物或网站。

第四章 录取规则、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为105%,顺序志愿为120%。

6、录取原则:

(1)录取顺序: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注:艺术类专业采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艺术类考生按文考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3)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9〕249号)、(渝价〔2012〕94号)、《2014年学费审核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7800元-9800元/年·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随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布)。

2、住宿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33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及渝价〔2006〕306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学生公寓八人间1000元/年·生、学生公寓六人间1200元/年·生。

3、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入学及复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未报到者,按照教育部规定,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助学保障

1.奖助学金制度: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贫困生助学: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设有特困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同时,学院还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带薪实习。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监督电话(023)58418888。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58418666 传真:(023)58418888

学院网址:http://www.61k.com

招生网址:http://zs.cqeec.com

咨询QQ:80000432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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