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法律专家称域名信息不实将损害原持有者权益
北京3月15日电由于域名提供不实信息,将使域名面临“可被随时转移、注销、删除”的法律风险。中国法律专家今天提醒,域名信息不实已经成为原持有者域名权益丧失的最大“祸根”。
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信息,近两年,两大仲裁机构已受理上千起.COM、.NET、CN等域名争议纠纷,累计有434起案件的结果为“争议域名从原持有者处裁定转移”,其中,有301起案件被投诉人(原域名持有者)注册时提供了不实信息而导致案件缺席审理,域名多被认为恶意注册而被裁定转移。换言之,域名信息不实的仲裁败诉率接近70%。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权威人士表示,越来越多的知名企业已经抓住“域名争议案件处理快、域名信息不实败诉率高”的特点,倾向通过仲裁手段获得域名,而不单是采取域名交易的方式,可以说,域名信息不实已经成为原持有者域名权益丧失的最大“祸根”,这种现象必须引起广大域名持有者的高度重视。
根据ICANN(互联网名字与编号分配机构)的规定,域名持有者必须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果域名持有者拒不更新注册信息或提供不实域名注册信息,注册商可注销域名。《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也规定,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注册商应当注销该域名。
专家称,“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不仅是域名持有者正当合法持有域名的基础,也是第三人或社会甄别特定域名权利归属的判断依据,更是域名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
两大仲裁机构的裁决统计数据表明,域名持有者一旦提供了不实信息,相当于变相放弃了其两大核心权利,将使域名陷入“可被随时转移、注销、删除”的法律风险之中。完
二 : 学者炮轰伊利:股权激励损害股东利益
中新网4月22日电综观国内资本市场,今年上市公司首次出现因股权激励而导致的亏损,而且一下就出现了两家――伊利股份(行情股吧)和海南海药(行情股吧),可谓今春一大热点话题,迄今热议不断。[www.61k.com]记者日前采访了某大学金融专业的一位学者,他从学术理论层面对这一现象作了深度剖析,关于“中国式股权激励”,他这样评说:谨防“金手铐”变成“金手表”。
据伊利股份预亏公告称,因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计算权益工具当期应确认成本费用导致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公告同时表示,剔除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利润的影响数后,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净利润无重大波动。但投资者用抛售回应了这份意料之外的成绩单,伊利复牌当日迅即被打至跌停。
记者注意到,伊利股份年报显示:2006年11月,伊利共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股股票期权,这些期权公允价值为每股14.779元,对公司产生的损益影响总额为7.3895亿元,这笔成本分摊到年报中便出现了1.1499亿元巨亏。无独有偶,海南海药也由于向高管授予2000万股股票期权,对公司产生了7260万元的损益影响额,导致海南海药亏损5000多万元,这一数字相当于海南海药2006年净利润的近两倍,其股价随即跌停。
该学者介绍说,股权激励方式是指企业通过在一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股票)使经营者拥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从而进行激励的一种制度,它能够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效结合起来,使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场思考问题,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收益共同发展的双赢目的。简言之,股权激励是指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通过持有企业股权的形式,来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其目的是解决股东和经理层之间的冲突,其冲突根源在于经理层的财富约束(即经理层无法拥有100%剩余收益,这意味着在其需要承担所有努力成本的同时,他却无法获得全部收益),股权激励也就被人们成为约束管理层的“金手铐”。
他分析说,伊利股份等一些中国公司的股权激励,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会计处理角度,看不出有什么不妥之处,但是却存在不合理之处。股权激励在于共赢,也就是经营层获取股权在于其前提条件,即激励和约束这一对立的孪生姐妹。约束不足,激励过大,就会造成管理层不用付出太多努力就能达到,必然牺牲原有股东的利益,这时“金手铐”有可能变成“金手表”。约束过大,激励不足,必然挫伤经营层的积极性,这时“金手铐”自然也就成了“铁手铐”。
他具体指出,受到争议的“中国式股权激励”做法欠妥,主要表现在约束和激励不对等上,也就是约束不足:
一、股权激励费用在两年内处理掉不合适,因为行权条件不一定符合。伊利的股权激励行权规定,首期行权只要求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之后的行权条件为,主营业务收入与2005年相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这样,伊利的股权激励“行权门槛定得太低”,也就是说约束不足,换句话讲,公司全年的利润都不够高管的激励收入,经营层劳动价格也就显得太昂贵了,这样的股权激励对于提升公司业绩没有好处。其同行蒙牛与大摩签署的3年内年盈利复合增长率达到50%的"对赌"协议一相比,这样的门槛也显得太低了。
二、伊利对行权条件的确认,没有考虑到股权激励的费用,因为只有剔除了该笔费用,才符合股权激励的条件。股权激励目标应首先满足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也就是经营层在把股东利益这个“大饼”做的更大的前提下,分取其增大部分中的一部分。伊利股权激励的费用列入费用后出现大额亏损,实际上,经营层利用信息不对称,让原股东为管理层获取股权提前买了单,这就出现了利益不能共赢的结果,与前几年被叫停的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有着本质的共同之处。
三、不排除对行权条件的漏洞,有利用之机。因为这样的会计处理是为高管们松绑,有利于高管们在股价有利时行权。伊利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是12.05元,目前股价在25元左右,最高曾达到38元。在牛市中趁着价格高变现,中间的差价就是高管们的利润。如果均匀行权,牛市结束,股价可能会跌到12元附近,那高管们的利益显然会受到损失。同时,如果集中计提激励期权费用,会集中冲减净利润,这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有损害;而且,当股票期权行权时,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加及低价格行权也将摊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可利用会计处理上不足,为资本市场上操纵股票价格留有空间,为管理层行权获取超额利润奠定了有利条件。伊利集中计提激励期权费用,会集中冲减净利润,不仅减轻了管理层未来提高经营利润的压力,同时由此还获取相当数额的资本公积金,为无税转增股本提供有利条件,这样有利管理层比较轻松地管理股票价格,并从中获取利益。
五、可利用税收管理上空白,轻而易举地获得无税财富,在税收上有失公平。股权激励费用在税前列支,管理层通过行权获得公司股权,从公司角度讲,不仅大额减少了公司所得税,同时,也因为提前摊销这部分费用,又延期交纳了企业所得税;从经营层个人角度,用没有交过的个人所得税的财富获得公司的股权,同时又从资本市场上以卖出股票退出,又获得资本市场上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免除,在整个过程中,经营层获得的财富就是没有经过社会再分配的财富,这些财富又是一个巨大财富,在社会利益分配显失公平。
该学者说,从伊利股权激励设计和处理上,无不暴露出我国在资本市场中存在漏洞,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和税收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不得不引起我们思考。
(本文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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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博客称谷歌调整期权行权价格侵害股东利益
中国站长站(61k.com)讯 北京时间3月12日,据国外媒体报道,科技博客Silicon Alley Insider周三报道称,谷歌为员工兑换水下期权的计划损害了股东的利益。谷歌周二宣布,将超过600万股行权价在500美元以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调整为308.57美元。谷歌股价已从2007年11月的747美元滑落至300美元左右。
谷歌在周二表示,将超过600万股行权价在500美元以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调整为308.57美元。谷歌目前约有20200名员工,这一计划惠及公司15642名员工。谷歌称,未来5年,该公司将为这一计划承担至少4亿美元费用。谷歌表示,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的目的是留住人才,防止公司员工加盟竞争对手企业或离职。
Silicon Alley Insider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亨利·布罗吉特(Henry Blodget)对此表示,谷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损害了股东利益,它表明谷歌奉行“员工第一,股东第二”的原则。谷歌的做法无疑是对“使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的嘲弄。
谷歌股价自巅峰时期已下滑了约50%以上。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表示,公司85%持有的期权属于水下期权。谷歌员工每年都会获得股票期权,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不会低于当前股价。另外,谷歌已经制定了可转让股票期权计划,员工可以从水下期权中获利。
谷歌表示,该公司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的目的是为了保留住公司人才。不过,该公司可以通过其它方式来挽留人才,如向表现好的员工支付更高的薪酬,解雇表现不好的员工;下调新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等多种方式。
四 : Google炮轰微软Android专利授权行为纯属敲诈
北京时间9月28日,微软和三星宣布他们已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这对Android一直强调的“免费”概念,是致命的打击。而此前一直免费使用Android系统的手机制造商HTC和三星如今也已对微软低头,同意向微软支付一定的专利费用。这势必会激怒Android平台开发者Google。
面对微软同三星签署的最新协议,Google发表如下声明:
“微软同三星签署的协议,与微软此前采取的战略并无差异。由于无法在智能手机市场取得成功,微软只能借助法律手段,从他人的最新技术成果和发明创造中“敲诈”利益,从而严重阻碍了创新发展。Google今后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新技术开发,并对Android硬件合作伙伴提供支持。”
注意,Google在该声明中使用了一个很严重的词——“敲诈”。
正如该声明中提到的那样,与三星的专利授权协议不过是微软试图摧毁Android,并从中获利一系列举动中的一小步。在微软CEO Steve Ballme看来,Android所谓“免费”软件其实并不能完全免费,因为这些免费软件的开发者曾窃取了微软和其他公司的技术成果,因而理应为这部分技术买单。为了继续保持在专利领域的优势,微软已做出了很多努力,且从目前的形式来看,这样的努力还将一如既往地继续。虽然不久前Google通过收购摩托罗拉实力大增,但如果三星仍继续对微软屈服,那Google与微软之间的这场较量将更难决胜负。
Via TC
(sarah_long 供雷锋网专稿,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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