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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勤兰-莫言之妻杜勤兰

发布时间:2018-03-04 所属栏目:杜月笙女儿

一 : 莫言之妻杜勤兰

莫言之妻杜勤兰

5日,莫言携妻女启程赴瑞典领取诺贝尔文学奖。莫言穿燕尾服、中山装等,我都不关注。我关注他与夫人杜勤兰同行。我想起了《后汉书·宋弘传》中的典故,光武帝刘秀的姐姐看上了宋弘,刘秀亲自撮合,宋弘以有妻为由拒之,刘秀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如今是,糟糠之妻登殿堂。莫言够爷们,山东汉子!我读出了六个字:感恩、尊重、珍惜。

莫言不算帅,长相一般,上世纪七十年代,这个条件找个对象比较难,加上他家庭成分比较高,他大爷爷的儿子还在台湾,按当时说法是,社会关系不清白。这样的话,莫言找个媳妇就更难了。莫言参军前,曾在一个棉花加工厂里上班,他那时看上了一个姑娘,但是莫言始终没敢表白,直到当上兵,他才觉得有资格向姑娘提亲,最后两人结为夫妻。这个姑娘,就是仅仅上到小学二年级的杜勤兰。

我在高密,听朋友说,杜勤兰是真正的孝媳、贤妻、良母,典型的高密女子的修为。她不嫌弃莫言的丑,不嫌弃莫言的穷,选择了就一辈子跟定了。莫言当兵,她在家伺候老人,拉巴孩子。后来莫言成名,她成为全职太太,一直躲在幕后付出。莫言获诺奖,她这个“军嫂”也是作了贡献的。莫言懂得感恩。

莫言曾经回忆,自己的妻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准备生二胎,而莫言因为刚提干,怕被撸下来,回家坚决让妻子流产。他说,这事确实伤害了妻子,无论是身体还是个人情感。他后来写《蛙》,也包含着对作为母亲的妻子的一种歉疚,从另一个方面说,他是用文学来表达自己对妻子的尊重。这种尊重尽管酸涩,但是温暖。当然,莫言在一些小的细节上也表示出了他的尊重。去年7月,在高密采访莫言,中午一起吃饭,莫言坐在主宾位置,主人请杜勤兰坐副宾,她不坐。莫言笑着说,在老家,享受享受当客的待遇吧。杜勤兰说,坐这里不习惯。脸都红了,但还是笑着坐下了。在潍坊下辖的高密、诸城、安丘、临朐等县市,大男子主义是很严重的,女人过去不上桌。当然,现在变了,但有些人大男子主义依然有(比如我,总觉得我就该享受妻子的伺候)。夫妻之间相互尊重,莫言没有或者少有大男子主义。

一日夫妻百日恩。莫言珍惜夫妻感情,堪为楷模。现在婚姻越来越不稳定,为一句话,一点小事,说翻脸就翻脸,说拜拜就拜拜。婚姻越来越脆弱了,像一只脆弱的瓷碗,掉到地上“啪”就碎了,碎了也就碎了,把碗茬子扫进垃圾堆,一点儿不心疼。

人是会变的,出现“贵易交,富易妻”。一点不奇怪。五光十色的社会,太晃眼。如果宋弘在今天,他还会那样选择吗?难说,人心不古啊!看看网上那些近乎八卦的出轨事件,真是无话可说——“莫言”。如果贵不易交,富不易妻,成为稀罕事,那就说明时下的风气出了纰漏。莫言的粉丝很多,不乏漂亮的女粉丝,如果意志不坚定的话,稍微来点儿活思想,就另起炉灶了。但是莫言没有。他曾在《自嘲》打油诗中说:“谓我狂者不知我,俺本老实厚道人。”

据莫言女儿莫笑笑讲

当时爸爸已经调到总参谋部工作,回家探亲的时候,爸爸会自告奋勇帮妈妈锄草、打药治虫、翻地,笑笑则像个小天使,跟在爸爸屁股后面颠儿颠儿地跑来跑去。1995年,13岁半的笑笑和母亲离开山东,随莫言来到北京生活。这一年的莫言,正处于构思长篇小说《丰乳肥臀》的关键时期,妻子的到来,刚好可以照顾他从前单身居住缺少规律的生活。而女儿笑笑此时则已长成一个渐渐褪去天真的大孩子,在北大附中初二年级插班上学。在笑笑的印象里,父亲对自己的疼爱和关切跟天下每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是一样的。有所不同的是,父亲更多的却是不事张扬、默默无言的关爱,甚至在有些时候,这份父爱是深埋在平静的外表之下的,轻易不会表露出来给外人看到。笑笑读高一那年,一天中午,突然下起了大雨。早上上学时天还很晴朗,笑笑没有带伞,中午到食堂吃饭时才暗暗叫苦,这雨总也不停,下午可怎么回家?然而回到教室却意外发现课桌上放着一把崭新的伞。同学们羡慕地告诉她:“笑笑,你真幸福,刚才是你老爸来给你送的伞!”一股暖流涌上笑笑的心头。打着伞回到家看着父亲俯身爬格子的背影,笑笑只感到父亲的爱沉甸甸。从学校到爸爸上班的魏公村有四站多路,而爸爸一路在风雨中奔波,为的就是给自己送一把伞!

莫言口碑很好还源于,早已是名人的他从不嫌弃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水平的妻子杜勤兰。

莫言儿时姓朱的同学,在莫言旧居前,向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莫言的父亲管贻凡,很早给莫言许了一门亲。1976年,莫言当兵前,在一个城里打过工,曾认识了一个姑娘。但莫言父亲坚决不答应,从小就怕父亲的莫言,遵循婚约,和妻子在小屋成婚。后来,在这里生下女儿笑笑。在这20年,虽然莫言成为了中国著名大作家,但莫言从没有嫌弃妻子。

莫言经常说他的成功不在写作上,而是有个幸福的家。与妻子三十多年来,感情深笃。唯一的掌上明珠管笑笑,是莫言的最爱。

附:

莫言瑞典学院演讲《讲故事的人》

莫言之妻杜勤兰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通过电视或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但是有一个此刻我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理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煽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深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的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的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的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了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到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苦,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依然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我母亲不识字,但对识字的人十分敬重。我们家生活困难,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但只要我对她提出买书买文具的要求,她总是会满足我。她是个勤劳的人,讨厌懒惰的孩子,但只要是我因为看书耽误了干活,她从来没批评过我。

  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一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一盏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把白天从说书人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因为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的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便不再给我排活,默许我去集上听书。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也为了向她炫耀我的记忆力,我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她听。

  很快的,我就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的添油加醋,我会投我母亲所好,编造一些情节,有时候甚至改变故事的结局。我的听众也不仅仅是我的母亲,连我的姐姐,我的婶婶,我的奶奶都成为我的听众。我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

  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是招人厌烦的,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子里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时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在我身上,却显露出极强的说话能力和极大的说话欲望,这无疑是极大的危险,但我说的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他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我有父母亲的谆谆教导,但我并没有改掉我喜欢说话的天性,这使得我的名字“莫言”,很像对自己的讽刺。

  我小学未毕业即辍学,因为年幼体弱,干不了重活,只好到荒草滩上去放牧牛羊。当我牵着牛羊从学校门前路过,看到昔日的同学在校园里打打闹闹,我心中充满悲凉,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孩子,离开群体后的痛苦。

  到了荒滩上,我把牛羊放开,让它们自己吃草。蓝天如海,草地一望无际,周围看不到一个人影,没有人的声音,只有鸟儿在天上鸣叫。我感到很孤独,很寂寞,心里空空荡荡。有时候,我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懒洋洋地飘动着的白云,脑海里便浮现出许多莫名其妙的幻象。我们那地方流传着许多狐狸变成美女的故事,我幻想着能有一个狐狸变成美女与我来作伴放牛,但她始终没有出现。但有一次,一只火红色的狐狸从我面前的草丛中跳出来时,我被吓得一屁股蹲在地上。狐狸跑没了踪影,我还在那里颤抖。有时候我会蹲在牛的身旁,看着湛蓝的牛眼和牛眼中的我的倒影。有时候我会模仿着鸟儿的叫声试图与天上的鸟儿对话,有时候我会对一棵树诉说心声。但鸟儿不理我,树也不理我。许多年后,当我成为一个小说家,当年的许多幻想,都被我写进了小说。很多人夸我想象力丰富,有一些文学爱好者,希望我能告诉他们培养想象力的秘诀,对此,我只能报以苦笑。

  就像中国的先贤老子所说的那样:“福兮祸之所伏,福祸福所倚”,我童年辍学,饱受饥饿、孤独、无书可读之苦,但我因此也像我们的前辈作家沈从文那样,及早地开始阅读社会人生这本大书。前面所提到的到集市上去听说数人说书,仅仅是这本大书中的一页。

  辍学之后,我混迹于成人之中,开始了“用耳朵阅读”的漫长生涯。二百多年前,我的故乡曾出了一个讲故事的伟大天才——蒲松龄,我们村里的许多人,包括我,都是他的传人。我在集体劳动的田间地头,在生产队的牛棚马厩,在我爷爷奶奶的热炕头上,甚至在摇摇晃晃地进行着的牛车社,聆听了许许多多神鬼故事,历史传奇,逸闻趣事,这些故事都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家庭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我产生了强烈的现实感。

  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些东西会成为我的写作素材,我当时只是一个迷恋故事的孩子,醉心地聆听着人们的讲述。那时我是一个绝对的有神论者,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我见到一棵大树会肃然起敬。我看到一只鸟会感到它随时会变化成人,我遇到一个陌生人,也会怀疑他是一个动物变化而成。每当夜晚我从生产队的记工房回家时,无边的恐惧便包围了我,为了壮胆,我一边奔跑一边大声歌唱。那时我正处在变声期,嗓音嘶哑,声调难听,我的歌唱,是对我的乡亲们的一种折磨。

  我在故乡生活了二十一年,期间离家最远的是乘火车去了一次青岛,还差点迷失在木材厂的巨大木材之间,以至于我母亲问我去青岛看到了什么风景时,我沮丧地告诉她: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了一堆堆的木头。但也就是这次青岛之行,使我产生了想离开故乡到外边去看世界的强烈愿望。

  1976 年2月,我应征入伍,背着我母亲卖掉结婚时的首饰帮我购买的四本《中国通史简编》,走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既让我爱又让我恨的地方,开始了我人生的重要时期。我必须承认,如果没有30 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发展与进步,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也不会有我这样一个作家。

  在军营的枯燥生活中,我迎来了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和文学热潮,我从一个用耳朵聆听故事,用嘴巴讲述故事的孩子,开始尝试用笔来讲述故事。起初的道路并不平坦,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是文学的富矿,那时我以为文学就是写好人好事,就是写英雄模范,所以,尽管也发表了几篇作品,但文学价值很低。

  1984年秋,我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在我的恩师著名作家徐怀中的启发指导下,我写出了《秋水》、《枯河》、《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等一批中短篇小说。在《秋水》这篇小说里,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从此,就如同一个四处游荡的农民有了一片土地,我这样一个文学的流浪汉,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场所。我必须承认,在创建我的文学领地“高密东北乡”的过程中,美国的威廉·福克纳和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给了我重要启发。我对他们的阅读并不认真,但他们开天辟地的豪迈精神激励了我,使我明白了一个作家必须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谦卑退让,但在文学创作中,必须颐指气使,独断专行。我追随在这两位大师身后两年,即意识到,必须尽快地逃离他们,我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他们是两座灼热的火炉,而我是冰块,如果离他们太近,会被他们蒸发掉。根据我的体会,一个作家之所以会受到某一位作家的影响,其根本是因为影响者和被影响者灵魂深处的相似之处。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尽管我没有很好地去读他们的书,但只读过几页,我就明白了他们干了什么,也明白了他们是怎样干的,随即我也就明白了我该干什么和我该怎样干。

 我该干的事情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用自己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我的方式,就是我所熟知的集市说书人的方式,就是我的爷爷奶奶、村里的老人们讲故事的方式。坦率地说,讲述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谁会是我的听众,也许我的听众就是那些如我母亲一样的人,也许我的听众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故事,起初就是我的亲身经历,譬如《枯河》中那个遭受痛打的孩子,譬如《透明的红萝卜》中那个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的孩子。我的确曾因为干过一件错事而受到过父亲的痛打,我也的确曾在桥梁工地上为铁匠师傅拉过风箱。当然,个人的经历无论多么奇特也不可能原封不动地写进小说,小说必须虚构,必须想象。很多朋友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最好的小说,对此我不反驳,也不认同,但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或者可以说,一个作家所塑造的若干人物中,总有一个领头的,这个沉默的孩子就是一个领头的,他一言不发,但却有力地领导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高密东北乡这个舞台上,尽情地表演。

  自己的故事总是有限的,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就必须讲他人的故事。于是,我的亲人们的故事,我的村人们的故事,以及我从老人们口中听到过的祖先们的故事,就像听到集合令的士兵一样,从我的记忆深处涌出来。他们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我,等待着我去写他们。我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姑姑、叔叔、妻子、女儿,都在我的作品里出现过,还有很多的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也都在我的小说里露过面。当然,我对他们,都进行了文学化的处理,使他们超越了他们自身,成为文学中的人物。

  我最新的小说《蛙》中,就出现了我姑姑的形象。因为我获得诺贝尔奖,许多记者到她家采访,起初她还很耐心地回答提问,但很快便不胜其烦,跑到县城里她儿子家躲起来了。姑姑确实是我写《蛙》时的模特,但小说中的姑姑,与现实生活中的姑姑有着天壤之别。小说中的姑姑专横跋扈,有时简直像个女匪,现实中的姑姑和善开朗,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现实中的姑姑晚年生活幸福美满,小说中的姑姑到了晚年却因为心灵的巨大痛苦患上了失眠症,身披黑袍,像个幽灵一样在暗夜中游荡。我感谢姑姑的宽容,她没有因为我在小说中把她写成那样而生气;我也十分敬佩我姑姑的明智,她正确地理解了小说中人物与现实中人物的复杂关系。

  母亲去世后,我悲痛万分,决定写一部书献给她。这就是那本《丰乳肥臀》。因为胸有成竹,因为情感充盈,仅用了83天,我便写出了这部长达50 万字的小说的初稿。

  在《丰乳肥臀》这本书里,我肆无忌惮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但书中的母亲情感方面的经历,则是虚构或取材于高密东北乡诸多母亲的经历。在这本书的卷前语上,我写下了“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话,但这本书,实际上是献给天下母亲的,这是我狂妄的野心,就像我希望把小小的“高密东北乡”写成中国乃至世界的缩影一样。

  作家的创作过程各有特色,我每本书的构思与灵感触发也都不尽相同。有的小说起源于梦境,譬如《透明的红萝卜》,有的小说则发端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件——譬如《天堂蒜薹之歌》。但无论是起源于梦境还是发端于现实,最后都必须和个人的经验相结合,才有可能变成一部具有鲜明个性的,用无数生动细节塑造出了典型人物的、语言丰富多彩、结构匠心独运的文学作品。有必要特别提及的是,在《天堂蒜薹之歌》中,我让一个真正的说书人登场,并在书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十分抱歉地使用了这个说书人真实姓名,当然,他在书中的所有行为都是虚构。在我的写作中,出现过多次这样的现象,写作之初,我使用他们的真实姓名,希望能借此获得一种亲近感,但作品完成之后,我想为他们改换姓名时却感到已经不可能了,因此

  也发生过与我小说中人物同名者找到我父亲发泄不满的事情,我父亲替我向他们道歉,但同时又开导他们不要当真。我父亲说:“他在《红高粱》中,第一句就说‘我父亲这个土匪种’,我都不在意你们还在意什么?”

  我在写作《天堂蒜薹之歌》这类逼近社会现实的小说时,面对着的最大问题,其实不是我敢不敢对社会上的黑暗现象进行批评,而是这燃烧的激情和愤怒会让政治压倒文学,使这部小说变成一个社会事件的纪实报告。小说家是社会中人,他自然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但小说家在写作时,必须站在人的立场上,把所有的人都当做人来写。只有这样,文学才能发端事件但超越事件,关心政治但大于政治。

  可能是因为我经历过长期的艰难生活,使我对人性有较为深刻的了解。我知道真正的勇敢是什么,也明白真正的悲悯是什么。我知道,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难用是非善恶准确定性的朦胧地带,而这片地带,正是文学家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只要是准确地、生动地描写了这个充满矛盾的朦胧地带的作品,也就必然地超越了政治并具备了优秀文学的品质。

  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的作品是令人厌烦的,但我的人生是与我的作品紧密相连的,不讲作品,我感到无从下嘴,所以还得请各位原谅。

  在我的早期作品中,我作为一个现代的说书人,是隐藏在文本背后的,但从《檀香刑》这部小说开始,我终于从后台跳到了前台。如果说我早期的作品是自言自语,目无读者,从这本书开始,我感觉到自己是站在一个广场上,面对着许多听众,绘声绘色地讲述。这是世界小说的传统,更是中国小说的传统。我也曾积极地向西方的现代派小说学习,也曾经玩弄过形形色色的叙事花样,但我最终回归了传统。当然,这种回归,不是一成不变的回归,《檀香刑》和之后的小说,是继承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又借鉴了西方小说技术的混合文本。小说领域的所谓创新,基本上都是这种混合的产物。不仅仅是本国文学传统与外国小说技巧的混合,也是小说与其他的艺术门类的混合,就像《檀香刑》是与民间戏曲的混合,就像我早期的一些小说从美术、音乐、甚至杂技中汲取了营养一样。

  最后,请允许我再讲一下我的《生死疲劳》。这个书名来自佛教经典,据我所知,为翻译这个书名,各国的翻译家都很头痛。我对佛教经典并没有深入研究,对佛教的理解自然十分肤浅,之所以以此为题,是因为我觉得佛教的许多基本思想,是真正的宇宙意识,人世中许多纷争,在佛家的眼里,是毫无意义的。这样一种至高眼界下的人世,显得十分可悲。当然,我没有把这本书写成布道词,我写的还是人的命运与人的情感,人的局限与人的宽容,以及人为追求幸福、坚持自己的信念所做出的努力与牺牲。小说中那位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的蓝脸,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英雄。这个人物的原型,是我们邻村的一位农民,我童年时,经常看到他推着一辆吱吱作响的木轮车,从我家门前的道路上通过。给他拉车的,是一头瘸腿的毛驴,为他牵驴的,是他小脚的妻子。这个奇怪的劳动组合,在当时的集体化社会里,显得那么古怪和不合时宜,在我们这些孩子的眼里,也把他们看成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丑,以至于当他们从街上经过时,我们会充满义愤地朝他们投掷石块。事过多年,当我拿起笔来写作时,这个人物,这个画面,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会为他写一本书,我迟早要把他的故事讲给天下人听,但一直到了2005年,当我在一座庙宇里看到“六道轮回”的壁画时,才明白了讲述这个故事的正确方法。

  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引发了一些争议。起初,我还以为大家争议的对象是我,渐渐的,我感到这个被争议的对象,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我如同一个看戏人,看着众人的表演。我看到那个得奖人身上落满了花朵,也被掷上了石块、泼上了污水。我生怕他被打垮,但他微笑着从花朵和石块中钻出来,擦干净身上的脏水,坦然地站在一边,对着众人说:

  对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我该说的话都写进了我的作品里。用嘴说出的话随风而散,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我希望你们能耐心地读一下我的书,当然,我没有资格强迫你们读我的书。即便你们读了我的书,我也不期望你们能改变对我的看法,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作家,能让所有的读者都喜欢他。在当今这样的时代里,更是如此。

  尽管我什么都不想说,但在今天这样的场合我必须说话,那我就简单地再说几句。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还是要给你们讲故事。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多年之后,当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时,老师说,那天来找他说这件事的,有十几个同学。这位同学十几年前就已去世,每当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我再讲一个故事:三十多年前,我还在部队工作。有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看书,有一位老长官推门进来,看了一眼我对面的位置,自言自语道:“噢,没有人?”我随即站起来,高声说:“难道我不是人吗?”那位老长官被我顶得面红耳赤,尴尬而退。为此事,我洋洋得意了许久,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但事过多年后,我却为此深感内疚。

  请允许我讲最后一个故事,这是许多年前我爷爷讲给我听过的:有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边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一个个的火球,在庙门外滚来滚去,空中似乎还有吱吱的龙叫声。众人都胆战心惊,面如土色。有一个人说:“我们八个人中,必定一个人干过伤天害理的坏事,谁干过坏事,就自己走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好人受到牵连。”自然没有人愿意出去。又有人提议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们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外抛吧,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说明谁干了坏事,那就请他出去接受惩罚。”于是大家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庙门外抛,七个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庙内,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这个人出去受罚,他自然不愿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扔出了庙门。故事的结局我估计大家都猜到了——那个人刚被扔出庙门,那座破庙轰然坍塌。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我获奖后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坚信真理和正义是存在的。

  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讲我的故事。

  谢谢大家!

二 : 杜勤兰:杜勤兰-女儿,杜勤兰-相关

杜勤兰,女,山东高密人。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妻子。莫言与杜勤兰的女儿管笑笑,1981年出生于高密平安乡,19岁考入山东大学外语学院学习,成绩优秀,又被保送清华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现在职攻读北京师范大学当代文学博士。也许是受父亲影响,笑笑对手写的书信情有独钟,不仅用钢笔,还经常用毛笔和宣纸给父亲写信。从照片中以夫妻两人很有夫妻相,杜勤兰看着很是温婉、娴熟,估计莫言文学创作道路上给莫言不小的帮助,莫言当年为保军籍让妻子打掉了二胎,为此莫言十分的内疚,也更为心疼妻子.

杜勤兰_杜勤兰 -女儿

莫言与杜勤兰的女儿管笑笑,1981年出生于高密平安乡,19岁考入山东大学外语学院学习,成绩优秀,又被保送清华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现在职攻读北京师范大学当代文学博士。

管笑笑23岁,就创作出长篇小说《一条反刍的狗》,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这些年,还发表了译着《加百列的礼物》,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笑笑和父亲一样很低调,很纯真。直到1995年,笑笑和妈妈才离开山东,到北京与爸爸生活在一起。此时,莫言正在构思长篇小说《丰乳肥臀》,妻女的到来刚好可照顾他。也许是受爸爸影响,笑笑对手写的书信情有独钟,不仅用钢笔,还经常用毛笔和宣纸给爸爸写信。这让莫言深为感动,他就把女儿用宣纸写的信贴在客厅墙壁上,有空便细读品味。

一次暑假过完,女儿忐忑不安地把一部19万字的初稿拿给莫言看,莫言才大吃一惊。看完初稿,莫言只淡淡地说了2个字:“还行。”2003年初,这部名为《一条反刍的狗》的小说出版。7月,莫言的新作《四十一炮》在同一家出版社出版。这对父女作家,给文坛平添了段佳话。

杜勤兰_杜勤兰 -相关

从照片中以夫妻两人很有夫妻相,杜勤兰看着很是温婉、娴熟,估计莫言文学创作道路上给莫言不小的帮助,莫言当年为保军籍让妻子打掉了二胎,为此莫言十分的内疚,也更为心疼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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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勤兰
本文标题:杜勤兰-莫言之妻杜勤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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