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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德-霍夫曼出席领英人力资源峰会

发布时间:2018-03-21 所属栏目:广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 : 里德-霍夫曼出席领英人力资源峰会

新浪科技讯 4月22日下午消息,领英(LinkedIn)昨日在北京举办了主题为“ConnectIn:互联时代的人才变革”的活动。领英创始人兼执行董事长里德·霍夫曼(Reid Hoffman)发表了主题演讲,领英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沈博阳,领英中国区副总裁于志伟等出席活动。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中国人寿电商董事长兼总裁崔勇、蓝色光标首席人才官林丽、华兴资本首席人力官邹涓、FunPlus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张少林一起探讨互联网时代的人才变革问题,分享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业务战略和人才战略顺应环境所做的应对。

图1:主持人:领英中国企业市场总监陈婷

图1:主持人:领英中国企业市场总监陈婷

领英联合创始人里德·霍夫曼(Reid Hoffman)针对变革、创业与人才联盟话题表示,目前全球市场中人才与企业的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在互联网时代,需要建立有利于相互信任、相互投资、共同收益的新雇佣关系框架。在硅谷,一种鼓励公司和个人相互投资的工作模式已经成形。如果这种人才机制得以在中国实行,那么会使中国企业的人才吸引力大幅度提升。领英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沈博阳在稍后的讨论环节里与里德深入交流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联盟关系,并一致认同雇佣双方在一开始就应该坦承对话,建立信任,并建立一个二至五年的任期,在任期内互相帮助对方实现价值。

图2:领英创始人里德?霍夫曼与领英中国区总裁沈博阳

图2:领英创始人里德·霍夫曼与领英中国区总裁沈博阳

会议中,领英中国区副总裁于志伟发表演讲《立足经济转型,决胜未来》。演讲表示,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阶段,进入中高速增长时期。目前,资本市场、科技创新、扩大消费、制度创新,将成为中央力推的提质、增效、升级手段,借助“改革红利”将趋于消失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和“创新红利”。互联网时代,吸引和保留高技能人才成为新的挑战。中国如何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做好引进国外人才战略成为企业关注重点。演讲最后,于志伟提出“从宏观到微观,整个时代都在变化,我们该如何应对?”的问题,引发在场嘉宾、参与者的思考。

图3:领英中国副总裁于志伟

图3:领英中国副总裁于志伟

互联网的出现对许多行业产生了颠覆性影响,中国人寿电商董事长兼总裁崔勇以“把握时代动态,顺势而为”发表了演讲。崔勇先生在演讲中表示,面对互联网时代人力资源呈现出的新常态,中国人寿将努力适应人力资源新常态,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变革。目前,中国人寿确定了公司发展平台战略,旨在建立中国人寿集团的综合销售平台、数据综合经营管理平台以及面向社会的创新服务平台。崔勇认为,人才战略必须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变革在转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三大任务下,公司应主动求变寻求转型,同时创新思路社交化引进人才并搭建舞台共成长激发人才。

图4:中国人寿电商董事长兼总裁崔勇

图4:中国人寿电商董事长兼总裁崔勇

在“引领产业升级,因地制宜”互动论坛中,受邀嘉宾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分享了他们如何把握社交时代的人力资源机会。

就如何理解新的时代特征、如何应对变革与挑战等问题,参加沙龙讨论的嘉宾根据自己公司的特点,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蓝色光标首席技术官林丽表示,因为行业变化太快,蓝色光标面对的来自文化和产品的挑战,就像“在高速飞行中换引擎”,挑战非常大,但必须积极应对;华兴资本首席人力官邹涓则表示,金融行业传统的人才培养机制是导师制,而导师培养学徒的方式,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更快速地培养大量人才是他们面临的挑战;FunPlus的人力资源副总裁张少林认为,因为FunPlus所处的游戏行业的特点,对人的才首要要求是具有梦想和激情,以及对游戏的热爱。在本次讨论中,三位嘉宾都认为培养与营造独特的公司文化与价值观,让企业的愿景与员工的价值追求一致,是当今企业保留人才的重要行动。

图5:现场嘉宾讨论

图5:现场嘉宾讨论

二 : "社会保障"英语怎么说?

Historic achievements were made in developing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We strengthened and made innovations in social management, put in place a sound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encouraged urban and rural communities to fully play their self-governance and service roles, and maintained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热词”解析

在两会召开之前人民网进行的网友调查中,“社会保障”以102408票居“两会十大热点话题”之首。连续4年蝉联榜首,公众对社会保障问题的关切可见一斑。
“社会保障”的定义是: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这里的保障指的是国家层面的、人为的保护,因此在英文翻译时用security一词,而非safety一词。security和safety的具体区别,请参见《safety和security的区别你知道吗》

更多例句:

ex: Given the scale of the deficit, reductions in social security and public sector pay bills are inevitable.
例1:考虑到赤字的规模,在社会保障和公共部门削减薪水势在必行。

ex:Once healthcare reform is in place, the US can then focus on other aspects of fiscal sustainability, including Social Security reform.
例2:一旦医改就位,美国就可专注于财政可持续性的其它方面,包括社保改革。

三 :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和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组织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查处劳动、人事违法案件,负责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根据《中共英德市委、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英发〔2010〕6号)精神,设立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

(四)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政策,开展就业援助,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员充分就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牵头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范发展,牵头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工作,拟订并依法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七)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

(九)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审核、审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审批。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措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职称评聘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系统外)科员以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

(十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和培训等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密、印鉴、政务公开、新闻、信息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计划生育、退休人员服务、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有关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系统外)科员以下干部人事档案。

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全市就业规划,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人才流动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发展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的开展;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后勤服务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加强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指导技能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牵头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

负责会同财政、社保部门提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组织相关部门执行上级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基金征缴、保险率、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和保险待遇领取的政策;指导和督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拟定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调查工伤事故,办理工伤认定;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授权委托同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医疗、工伤、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资格的审批;贯彻实施上级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对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进行审核。

负责国家和省工资政策的执行与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奖金政策;负责工资年报统计、工资关系接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统发审核、工龄核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参与医疗、住房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监督、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和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特殊津贴专家、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推荐选拔及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制度;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调配、解聘、年报统计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转任、调配和年报统计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负责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负责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及就业、培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和维稳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依法调整完善劳动关系,指导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和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组织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调解仲裁各类劳动、人事争议。

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信访工作,依法受理举报投诉,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违法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指导、管理劳动监察大队日常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人们最害怕的是变化无常,要学习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变化中另找创新,并不是停留在变化的痛苦中。――方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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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面小编整理了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网址,欢迎点击登录!

常德市人事局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常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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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任务措施

(一)明确改革范围。本次改革的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具体范围指:

1.单位范围。指全市各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2.人员范围。指上述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1.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三)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1.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3.2014年10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4.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原工作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改革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退休待遇,统筹项目内部分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筹项目为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级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

5.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严格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

(七)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2014年10月1日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八)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市、县分级管理。根据国家和省要求,认真落实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向省级统筹过渡。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等用途。

(九)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2014年10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职业年金的基金管理方式、个人账户管理、转移接续、工作人员退休后待遇领取以及经办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规定执行。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做好养老保险政策衔接。妥善处理本市原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与本实施方案的衔接问题。2014年10月1日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在试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2014年10月1日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各地开展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待试点制度处理完结后,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使用,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基金资产流失。不能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试点参保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已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本息如何处理等与试点有关的政策衔接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实施。

(十二)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实施准备(2016年5月底前)。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布置改革启动相关工作,组织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模拟测算、信息系统调试应用等工作。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参保数据采集和参保登记工作。

(二)启动运行(2016年6月起)。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对符合改革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关系转移、个人账户管理、内控与稽核、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逐步解决制度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实现全覆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要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严格科学设置经办机构内部工作岗位和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市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改革工作的指导,抓紧搞好政策和业务培训;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指导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界定好事业单位类别和在编在岗人员;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推进改革奠定基础。

(二)确保资金到位。改革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仍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人社部门及经办机构要抓好基金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基金当期出现收支缺口时,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落实,不得自行其是,要坚决维护政策严肃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关系转移、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规程、经办管理办法、基金财务、内控和稽核制度。

(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正面宣传,正确解读政策,防止误读误解和炒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营造出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改革后,各级各部门在认真做好本级本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承担起管理和服务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职责,积极维护好改革前后的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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