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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散文-雪小禅散文选

发布时间:2018-02-24 所属栏目:雪小禅散文

一 : 雪小禅散文选



不是我,是风

雪小禅

我在黑夜里。

一个人的黑夜里,看到这本劳伦斯的妻子——莉达劳伦斯写的《不是我,是风》。我喜欢这个名字。仅仅凭着这句话,还有这句话的语境,足够了。喜欢一件事情有时就是这么简单,一句话或一个关键词,就足够了。亲爱的,不是我,而是风。

莉达劳伦斯的这本旧书,出版于1995年的2月。在4月的时候,被一个叫千红的女孩子买走——我宁愿相信这是个女孩子。在扉页上,她深情地写了四个字:爱便是风。

15年后,她辗转到了我的手上。我看到这本旧书,泛着潮的味道,那么旧,旧得有些咸湿——我迷恋这种味道。我翻看着这本书,31岁的女人生了三个孩子,原来可以衣食无忧地过下去,但31岁这年,她遇到了劳伦斯,于是一切改变了。

这个小她七岁的男子疯狂地迷恋上她,他们在爱情的发酵期里私奔了。爱情是什么?从此以后他们一直很缠绵很深爱地在一起。她帮助他写小说,鼓励他坚持。她把自己的气质和风格揉进了他的文字中。

他们在此相遇。

爱情给了他们丰厚的利息。在爱着的时候,记得多贮藏一些情谊,等待爱情平淡时回忆。在爱情丰美的水草里,我们看到的往往是它的艳阳天,深隧和慈悲往往在多年后才能体味。老了,一切过去了,所有的激情,爱恋,纠缠,都让时间慢慢地融化了,活着,居然成了最快乐的事情。亲爱的,不是我,而是风。是风在陪伴着光阴中的你我。

我真迷恋这句话的味道——它充满了一种哲学上的浪漫。风,风也可以随风而逝呀。可是亲爱的,风是多么美,它饱满,它动荡,它邪恶着,它招摇着。因为风,一切都呈现出一种风摆杨柳的美妙,这曼妙的容姿,这亲爱的风,经纤细而妖娆的诱惑吹向你我。

不是我,不是我。又是我,又是我。

千红,她为什么卖掉这本书?一块多钱的书,在十几年之后,被卖到十块。千红,那时她正是恋爱的风么?是吗?劳伦斯在疯狂的爱情中写了一首诗——《所有的蔷薇》,真美丽呀。

所有的蔷薇是什么样子?



她的全身象太阳一样发光

像和蔷薇在攀比一样

在攀比什么?爱情么?比谁爱谁更多一些吗?还是比谁更蔷薇?他还说,我的幸福在扩展,极大的扩展。有多扩展呢?是心的无涯么?其实到了最后,爱到最后,一定是怕。

那时,怕丢了,怕没了,怕爱得少了,怕爱得薄了。真怕呀——你,你不能少爱我一点,一点点也不行。没办法,爱极了,怕了,真是怕呀。怕你离开我,怕你是风,席卷我而去,然后又不要我了,又吹我到另一个世界,那里的世界有多冷,没有你的世界有多冷,我是风吗?我能吹干你脸上的眼泪么?

劳伦斯的妻子对他说,男人有两次生,一次是母亲生他,第二次是从爱他的女人那里得到再生。再生非常重要,他终于找到自己,自己是那样的一股只能让她感觉到的风,吹到她的脸上,轻轻的,轻轻的。

真美呀。

此时此刻,我在我的故乡霸州,看着外面的烟火升起来。这是除夕夜,又灿烂又寂然。我透过那倾斜的小屋顶看着有些深隧的天空,我闻着这本旧书发出的尘土味道,有些沉溺。

我的女友说,她也喜欢这间屋子的屋顶。其实是个阁楼,所以,倾斜了下去。但这倾斜象风的姿势,真有意味,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伤感。像童话。所有的童话都无比伤感,我纠结在里面,寻找着那些丢失的少年梦。

我曾经追过风,那些风的方向,是我青春的远梦——终于越飘越远了,我试图抓住,却两手空空。包括时间,包括容颜,这些,我都明显地感觉到了无能为力。这世间,无能为力的事情真多呀。我叹息一声,明显感觉风在吹向我,这除夕夜的风,吹着我,往哪里去——我看到一个影子飘过来,那是我吗?那还是别人?我们在此相遇,这是约翰伯格的书的名字,多美呀,一场风与另一场风相遇,不早,不晚。

没有擦身而过,亲爱的,你吹上我的脸,这么亲。天地静下来,你说我也吹上了你的脸,可是,亲爱的,不是我,那是风,是风。

是风就足够了呀。

这一场春风,吹得人情意绵软,桃花遍地开了,一朵,又一朵。这是一生的风,正像劳伦斯说他的女人:亲爱的,你是全英国最令人赞叹的女人。她把他席卷了,用眼神,用爱情。用她对他那种特有的味道。这个26岁的青年掌握了我的整个命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她说。

再也没有分开过。有这样一场风,即使是吹得人逼出眼泪又如何?

还是轻轻地唱着那首老歌吧,春风,春风它吻上了我的脸,告诉我现在是春天了。

我走到门外,万家灯火。我看到烟火升起来。我分明感觉到春天悄悄地侵略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有温热的湿。

真好。可真好。

不是我,不是我,是风。是风吹起了谁的眼泪,在这寒冷的早春,吹呀吹。



雪小禅

喜欢瘦的东西。

人瘦,便有饱满的东西在里面。世界从来辩证,丰腴的东西必定空,而瘦,便有了风骨。文人肥得极少,从鲁迅到张爱玲,都清瘦极了。张爱玲一生瘦,骨头支出来,她不能容忍自己变胖,因为瘦了,就有一种极为清幽的东西在里面。

梅也瘦。几枝瘦梅,让人怜爱,分外动人。白玉兰肥大,脏乎乎的一片,初看还觉得有几分福态,再看,就是肿胀之感。我住的园子里有几棵,在春天,愚蠢的开着,接近于肥厚,接近于无知,像没有读过几页诗书的女子,卖弄着风情……于是更显得浅薄。

风瘦了也好。

细细的风,吹在脸上,是秋风,有些刀削斧刻,有些凉。比不得春风,春风就轻浮,似艳艳的女子讨俏,粉妆儿遍地,吹到脸上,让我浮想起一些色情的东西,春,总关乎色,而秋,关乎内心深处。有人说秋天是一个大词。十七楼,看得到燕山,只觉得风是瘦的,钻在裤子里,一阵风,又一阵风,刮过了,冬天就来了。

雨也是瘦得好。

小雨,刚好把发梢打湿,适合独自眠餐独自行,适合想念一个旧人,不贪新欢,整理旧事,往死里堆积那些往事,记得的也就那么多,都是寻常日子的风景。 相思也瘦。

薄薄的相思,不厚了。只是相思不曾闲,偶尔想起,风动桂花香的晚上,站在桂花树下,想起当年……桂花实在是一堂课,满城香气香得过分,不瘦,可是,在晚秋的时候,留下的仅有那么几口,深深吸下去,犹如吸鸦片,过分的耽美。这样的美,其实是瘦到只有自己知道。

日子也瘦。

过得寡了。

一个人走在那条熟悉的路上,听着阿宝唱想亲亲想到心眼眼里,眼泪都没有,只觉得干,眼睛更疼了,相思着一个人的相思,缠绵着一个人的缠绵。也日日追问着到底是不是爱,问到最后,越来越恍惚,越来越茫然,才知道,爱到最后,不是爱得厚了,而是爱得瘦了。瘦到没有了时间,没有了概念,没有了永远,没有了现在。瘦到疯了似的说,你不要我了,我就去死……这样痴情的傻话,爱到瘦,脸脱了形,身上的肉让谁偷走了,支出了骨头。

看过一句话。我爱你,永远。时间没什么了不起。

当时就呆了。

谁能和时间抗衡?煮字疗饥?到底是虚空,唯有爱,可以绵绵无敌打败这个敌人。时间,你有什么了不起?爱一个人,忘记了时间,这真是爱的最高境界,连时间都被削得薄了,削得弱了,只能跟随着这两个人,跌跌撞撞往前走。

爱到时间觉得不够,于是说,加上下一辈子吧,把来生也许给我吧。

没有技巧的爱一个人,其实是最大的技巧。因为把过多无用的东西删除,只剩下这简单的几根瘦骨,支撑起最饱满的精神世界,足矣了。

到最后,我们寻的找的,大概是精神世界最靠近的那个人,灵魂永远高于肉体。或许在爱着时可以如沈从文对张兆和说,我爱你的灵魂,我更爱你的肉体。但最后,归于灵魂。因为灵魂是瘦的,是没有斤两的,是举重若轻的,我们的肉眼凡胎又算什么?那据说只有8克的灵魂,才是超越一切的一切……

肥厚的东西我都不喜欢,牡丹,或者海棠,太过盛大,堆积的力量胜过了它本身的质感,我喜欢风中的鸟巢,很独自,很瘦。只自己。

自己的时候,其实是最丰盛的时候,爱情其实还是薄的,因为到底两个人。而一个人,应该是最丰盈的时刻,我想起有人说梅,瘦出了奇骨,骨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有一种态,瘦得让人心疼。

鹤也瘦。所以,有种风仪。

莲是肥的,但因为那茎,也就接近了瘦。

看到清秀瘦骨的女子总是多看几眼,如果爱穿宽袍大袖的衣服,如果再有几丝飘逸冷艳的神态,觉得是同类。总要近乎地贪婪地看几眼,就象也喜欢冷峻清瘦的男子,那眼神,风神凛凛,看一眼,难以逃脱。

瘦总是有几分风致的东西,难免让人浮想,一把细腰,握在手上,柔柔的,软软的。那小小的锁骨支出来,挑逗着自己和别人,瘦是药引子,亦是药,可以毒那些迷恋瘦的人呀。

小半生

雪小禅

的确是小半生过来了。最快的东西一定是光阴,才青涩茫然,小试新春,转眼就秋天,柿红如霜。

不喜热闹了,拣一个薄薄的清晨,一个人远行。

不特立独行了,一团喜气地活着,从前见了不喜的人半字不语,如今再不喜欢也会笑意相迎。实在是因为心态平和得似一湖秋水,不与人争得面红耳赤,事过境迁,对错无答案,春风笑过,三千赤壁都成过去,何况小小的争执?

与人交往,喜欢了清淡似水。把酒当歌的时代真的过去了,还彻夜长谈?不不,怕第二天眼睛红肿,还是及早休息,看一个无聊电视剧,一定不再骂里面的男女主角恶俗,偷得浮生,更愿意一个人吃一碗清汤面,对极力热情的酒友牌友说不。

终于学会了拒绝。

拒绝得这样浩荡。

再也不去无限地浪费光阴,再也不聚众扎堆人云亦云……小半生的光阴,积攒下来可以拣得的好时光真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碌碌而为,戴无数面具,四处游荡——那不是我,那也是我。

生活真无情。比戏子更无情,把我们雕刻得人鬼不是,有的时候,“不真”倒成了一个境界。

有人问抗震小英雄林浩,问他在姚明当旗手威风不威风,我只记得这孩子稚真的回答:没觉得威风,就觉得姚明比我高好多。

这是真。真得让人喜欢。也只有年少,未经涤洗才有这样的真。大多时候,谎言连篇,无尽无休,用一个谎言遮盖另一个谎言——这种时候,人永远不嫌浪费精力与时间。

直到有一天说了真话,自己都不好意思。

发酒疯的时候歇斯底里的说——我真是喜欢她呀,真是喜欢呀。第二天别人问起,一脸的谨慎:我说着玩呢,哪能当真?

时间赠人阅历的同时,一定把更无情的沧桑也随手相赠。

细数从前,那一日他大雪来访,站在楼下喊你名字,也真是年轻,居然穿了薄内衣就冲下楼去,不怕冷……那一天受了委屈,嚎淘大哭,打长途电话,一边说一边哽咽……现在,都不会了。

更喜欢安静了。越安静越好。

更喜欢朴素了,越朴素越好。先扔掉高跟鞋,忒累人的东西,不,不穿了。再把胭脂水粉扔掉一半,粉面朱颜有什么好?不,不负责讨好任何人了。

更喜欢清淡了。越清淡越好。从前炒菜,酱油和糖用得最多,总嫌不够香不够甜,吃了半年素之后,更喜欢清水煮莲子,那样的清香才更体贴人心。

更无所谓了。有人告诉,谁谁说你什么了。一笑,说去,随便。一脸兵来将当水来土淹的架势,嘴长在他身上,让他说。你不会少一块,你的不在意,是大聪明大智慧,一切都会过去,一切终将过去,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更欢喜着一些细节的欢喜了——早晨的清雾,有薄蝉在窗上,红色翅膀,让人心动;晚霞落日,有远山如黛,在秋高的黄昏,是凡高的油画一般,繁重而哲学,给她发一个短信,来,来看我的远山吧;提一捆俗绿的菜,悠然走着,这一把绿,用清水煮了凉拌,放上金银花黑木耳,可以用上芥末少许,新蒜味重,要用清水泡一下;约好了去看《图兰朵》,找那件蓝色华服配这场演出,那蓝像夜空,简直有点不像话了……

小半生的时候,放弃了一些东西,拾起了一些东西。放弃了那些不必要的琐碎和细节,放弃了看起来华美实际上无用的装饰,拾起了那最素朴的最简单的一些生活方式。

二 : 雪小禅散文选

【喜气安稳】雪小禅
  年龄越长,越喜欢喜气安稳的东西了。
  决绝喧嚣,回归宁静。是1种难得的自控。
  少时,一定是雪要惊艳,衣要艳人,容要艳世。连那锦缎上的绿,我也一定要嫩绿。
  总怕来不及。张爱玲也怕来不及——所以过年没赶上穿新衣会放声嚎哭。
  连画,也要看粘稠的浓秘的烈艳的——比如凡高,比如高更。还有克里姆特,让人窒息的金色。《吻》,《水神》。散发着浓得不能再浓的颓废与情欲。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那被指为淫荡的女子,蛇一样的扭曲的身体。让人欢喜。克里姆特,从来富有争论。华丽的精致,脆弱到崩溃……不到极致的东西,总是无法让人过分沉沦。
  而现在,不。
  从前博客是鲜烈的戏子头像——像烈艳的蛇,红的,黑的,交缠在一起。吐着芯子,不心甘,不情愿。夏天之际,换成了佛家意境,不说佛,佛却在心中了。像怀斯的画——我还是这样绝然地喜欢着怀斯。
  那么安静,那么凛洌。那么充分,又那么颓唐。
  少时听戏曲总是睡着了。盼望着戏快结束——能早早回家睡觉去。那时必佩戴着略着诡异的装饰,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
  现在,总是觉得时间快——怎么这么快一出戏就结束了呢?就完了呢?散戏时还有余味。不愿意离开——纠缠于时间时,发现时光已经老掉了,露出了白胡须。不过几夜间而已。
  有人说,喜欢听戏和长书连播的人,其实已经老了。
  那么,早就老了吧?
  每次去看戏,惊觉周围全是老人。只有自己的黑发白衣那么惊艳着四周。但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早就60岁,早早的,老成了一块姜,带着自己淡淡的微凉,和辣。
  去买了好多粗瓷碗——原来,早就喜欢这粗糙:早晨的露珠,集体上卖花的农民。那花一点也不精致,带着早早开放的羞涩与茫然。寻来的花布。帆布的包。便宜好看的足球鞋。一点点,散着人世的温暖意。
  那时喜欢过分渲染自己的生活,以让它独特而个性。现在,更喜欢收敛起锋芒,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干净而幽致的生活。清寂之气,十分难得。
  也曾经喜欢与人争辩,说出一二三四来。说出来又如何,讲明白能如何?——不辩才是高境界。此中有真意,欲辩早忘言。
  天生的暴烈被慢慢收藏起,成为一块珍珠。
  从前,是个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解释,难过,倾诉,博得同情或支持。都是无用。没有人会真正走进你的内心。没有人真正了解你。大家都过着自己的生活。与别人关联甚少。这个江湖,本来就是素淡而无情。
  珍藏于内心,守口如瓶。永不提起。其实是内心1种有力量的控制。这种控制,源于内心的强大。就像1个人的长跑,如果始终处于冲刺阶段,一定早早退场。而那不急不缓始终均速的人,定能走到终点。短跑,于1个年长的人来说,早就不宜,它只适合20岁以下的少年,多冲动,都无比应该。而我内心的狂热,早早收敛于心里面的最里面,是一座矿,更是一块金。沉默着,散发着光泽。
  很多个早晨。听齐豫唱经。《大悲咒》《清净法身佛》《观音菩萨偈》《莲花处处开》。早年唱《橄榄树》的女子,脱胎换骨,从属于如此天籁的佛经。是时间赠阅的从容与清淡。是知道喜气安稳比浓烈诡异更从属于内心。
  友小冬曾送来七十年代的被面。红的烈艳,绿得绿,紫得吐蕊。把它们铺到茶几上,看到水滴到上面,不觉得浪费——如果多年前,一定做成了衣。飘在身上招摇过市。
  但现在只贪恋白衣。
  梅发短信说白衣胜雪。没有答人比花娇。如果,答,也是,人比花妖。
  其实,光阴早就把最美妙的东西加在了修炼它的人身上。那个美妙的东西,是妖,是简贞,是从容不迫,也是一颗最自然的心。
  言是寡的。不再多解释一句。
  衣是素的。收敛起从前的烈艳与张扬。
  发是黑色短发。最普通的发式,自己动手剪过。对着剪子,丝毫不纠缠于好看与难看。
  胡兰成写愿岁月静好。这静好其实是喜气安稳。在2011年的夏天,我选择了旗袍。从来没有选择过的丝质旗袍。淡黄色,有细碎的小花。安静地点缀。
  一双汉舞的绣花鞋。
  那旗袍上的小黄花仿佛会说话,在我安静地走在锦绣园子里时,听到它说:活在当下,喜气安稳。
  
  【瘦金体】雪小禅
  瘦与金,仿佛贫穷与富贵,凑在一起,居然有1种别致的味道和气息。
  是1个皇帝创造的1种书法体。
  但凡这种皇上,一定做不好皇上。果然,创造瘦金体的宋徽宗对书法和绘画的偏爱,让他沦为金兵俘虏。但正是心中这些对于书画的热爱,才使他在沦为俘虏时不至于落难到不堪的地步——人的爱好,在生死关头总会拯救他。因为漫长的时光是无法打发的,这些爱好,可以与时间为敌。
  喜欢瘦金体,是因为喜欢它的个色。
  就因这叫法,分外有几分落寞的荒意。
  像秋天长水。是寂寂的天空,有几声远走高飞的大雁,其实是含着人世间最饱满的情意的。远的东西总是充满了想象,而这瘦里,就有了山的寒水的瘦。这金里,又有了人世间最真实的沉重和亮色。
  第一次读到这3个字,就被吸引了。3个字里,跌宕出1种极为细腻的光滑与个色感。只这2个字联系起来,衍生出多么孤零的1种情怀啊。
  再看字。真是瘦。绝非牡丹的肥腻,而是一枝清梅的瘦。枯而不甘。我喜欢那支棱出来的样子,一撇一捺都彰显出不同凡响的意味。看着一点也不洋气,甚至有些乡土,可是,一腔子里的血全是清傲的。
  那份浓烈,那份傲岸,分外扎眼。
  也像宋徽宗这个人。偏偏不喜欢做皇帝,偏偏把心染在了琴棋书画里。
  另1个皇帝李煜,南唐后主。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诗词,一切如命,当然也会一江春水向东流。
  总觉得喜欢上文字或者绘画书法的男子或女子会徒增1种莫名的伤感。于他的审美上或许是1种趣味的提升,于人生而言,并无多少益处。因为那样会使心灵过早地进入陡峭地带,过上1种看似平静实则颠簸的生活。虽然人生会因此厚了,肯定了,更值得揉搓和拿捏了。可是,它们带来的荒凉和皱折也一样多。——这些人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对时间的交待和对生活惘然的品味。
  就像瘦金体,看似锋芒毕露,实则是人生的无奈全在里面。


  能在哪里张狂呢?除了在文字中。在日子中,不得不收敛,不得从春到秋,从夏到冬。日复一日重复和交待的,其实是差不多的内容。
  那仿佛是经历过时光淬砺的女子,逆境让她一夜之间成长。被时光或打击过的石头、铁或人,往往更加光彩夺目。很多时候,顺境让人慢慢就沉下去了,而逆境,一经时间打磨,却可以散发出更加绮丽之光。即使是变得凛然了,突兀了,但那味道却是格外不同了。
  人们很难记得历史上那么多皇帝。但却容易记得宋徽宗。金戈铁马是留给岁月尘烟的,1个书法体的诞生却是永远永远的留下来了。尽管想起时恍如隔世,可是,如果看起来、写起来,却仿佛昨天。
  看过1个朋友临摹的瘦金体,分外古意。
  却觉得并不远,仿佛可亲可近的人。贴在脸上,有温热感,放在怀里,是那亲爱的人。远远地看她写,那中式的长衫,那手中的毛笔,仿佛都带着1种阔绿千红的诱惑。在少年,我是如何抵触着中国文化,那么现在,我就有多么热爱着它——你曾经反感的,或者隔阂的,在多年之后,也许会成为最亲近的。这恰恰是岁月所赐。心老了以后,往往会喜欢一些沉静下来的东西,比如书法、绘画,比如戏曲。
  因为不再有生活的节奏和韵律了,也渐渐失去争先恐后去要什么的意味。人生到后来,是做减法了。1步步减去那丰硕的气息,像瘦金体,只留下些风骨和枝桠就够了,那风骨,却更吸引人。因为隔着八百多年的烟尘与风雨,我仍然能感觉瘦金体的凛凛风骨。
  那是1个男人的心声。
  他更愿意臣服于书画之间的时间。那是属于他个人的时间。没有年代,没有界限……他似乎早就料定了。其实,他一定会比别的皇帝更多的出现在后代的书中或者文人们的嘴中。因为文化,从来是穿破了时间这层膜,而且,年代越久,味道会越醇厚,越有气象。什么东西一旦有了气象,便离成大器很近了。
  因了宋微宗,我偏爱着寥薄清瘦的瘦金体。又因为瘦金体,我更高看这潦倒的皇上。有时候,恰恰因为不堪和潦倒,才创造出1个个文字或书画里的奇迹,那些画牡丹的人,永远不会体味画竹或画梅的心境。潦倒,往往赐予人更高的灵魂品味和耀眼的光彩夺目,比如凡高,比如宋微宗。
  破掉了富贵之气的瘦金体,就这样支支愣愣地入了我的眼——异数,从来就有着别样的动人大美。无论是书画、文字,还是人。
  
  【看取莲花净】雪小禅
  1个人之际,总是会想起莲花。那是我的内心风暴,穿过很多绮丽的风景,翩然来到我眼前。
  也是我的名字。
  小小的一朵莲。很孤洁的样子。轻而飘逸。仿佛气定神闲。其实内心里万千端倪。
  家里有一朵小小的白莲。浮在水上。可以长时间保持盛开——因为是假的莲。真的莲花,总有枯萎之际。是害怕枯萎的。
  所以,基本上不养花。
  以绿色的蕨类植物为多。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许是岁数稍长,越来越喜欢干净的单一的东西的。饮食简明扼要,生活删繁就简。
  莲自然有它的1种风骨。听齐豫的《莲花处处开》,听出诵经的味道。莲花婷婷,超然于许多绝美的寂美之外。而赏花人,一定懂得莲的骄傲,了却俗念的清净。
  所求所寻的,不过是人世间最干净的饱满。那莲花净,是1种对时间和生活的敬畏和体贴。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这是高更油画的1个名字。我的女友曾经特别偏爱这个跑到大溪地的男人。因为他抛弃了热闹的巴黎生活而跑到原始社会中去了。
  那也是叛逆的少年时想要做的一切。但万转千回之后,我更迷恋人间情意——把生活过成一朵莲花。虽然听起来是一件迷茫而遥远的事情。
  因为多数时候,我们的日子,断壁残垣。
  在扬州的何园,曾经看过中国唯一1个建在水上的戏台,那时曾经多么蘩华热闹。何家最鼎盛时期,怕是每天都有戏要唱吗?
  如今那戏台孤芳自赏的停在时间之外!
  是的,时间之外!
  如一朵脆弱而凋零的莲花,又无奈又惆怅。空落冷清之外,自有1种让人觉得寂然的东西涌上来。
  站在上面唱了一段戏。
  也总是记得那涉目烟视的黄昏。读到沈从文。他写道:我全是沉闷,静寂,排列在空间之隙。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还有另1个自己。
  那是谁呢?
  与自己格格不入。
  与自己貌合神离。
  也记得去看凋败的荷塘。
  是白洋淀。秋天。一望无迹的残荷,大片大片的凋了,偶有莲花,也是清冷孤寂的样子。
  到更冷的深冬,全是枝枝蔓蔓的残荷。我从前是欢喜残荷的。现在不了。残的东西,总有1种凄凄然。到底是凋寂之物。
  喜欢那小小的一朵莲,安静的开着。不惹人注意。有些自怜吧。如果遇到另一朵莲,就是莲相伴。
  浮动的光影里,我坐在小莲花旁边。读着一本线装书。日子过得极快,飞刀似的,割着时间的机头。拚了一生,所得所求不过是这平淡素日吗?那繁华富丽,是让我惊怯东西。
  衣柜里,白和蓝,居然占了多半。
  苎麻白裤子上也印了一朵水墨莲,后来沾了红酒的印迹。怎么洗都不掉。十分厌烦。所性弃之。
  而听《出水莲》的下午,那些埙是让人萧索的——山高水远,万转千回,万籁在心中,俱已萧萧。我看到一朵莲花自心底里慢慢崭放。看到有另1个自己,独坐深山古寺,弹琴与焚诗。
  那个刹那,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即使月亮,也是一朵白莲花。
  就那样。开呀开。开呀开。
  
  【清远深美】雪小禅
  读胡兰成《山河岁月》,被1种清远深美所打动。那是久远的却又可亲可怀的亲切。觉得远,却又声声在耳边……仿佛没有了年代,但分明又有年代。
  人或者文字,到了清远深美,恰便似嫦娥离月宫。好份清幽与日月散淡,都陷落于清亮山河中,个个不能自拔。
  对于高处的东西,都应该放弃对它的夸奖。至美至深的东西,都是无言。
  有人拿颜真卿书法与王羲之比。有一书法家说,颜真卿书法,还有说得出的好。而王羲之,大美难言,静水流深。
  最好的东西,那种清远之气早就不磅礴——像苏州,小细节里洞穿2500年光阴。说出哪里有震撼的美?却也没有,但是,枝枝叶叶,全让它腐蚀了。说到底,杭州虽美,还有一片明媚和传奇在里面夹裹着。而苏州,美到彻底,美到有些窒息。轻轻叹息一声,在烫金的朴素里叹为观止。
  是因为,那红了樱桃绿了蕉的时刻,只能是无言。你我之间,有些(www.61k.com)无言的东西,不说最好。就象过年期间发短信,真正的好友,不再发短信,需要客气来往的,才会短信来去,转些不轻不重的问候。随既也就随水面消失了,连羽毛都不湿。
  多年故旧见面。他离婚,却并没有十分怆然。只说因缘尽了。
  满屋的书里他埋在里面,仍然眼睛里闪着理想之光。
  我们曾去798。他说,总也难以忘记在那里看到的陈丹青的那句话:人一生所追逐的,不过是延续少年时的梦想。我几乎遗忘怠尽,但他还记得。
  大约十几年前,我和另1个朋友骑车去乡下偏僻的中学看他——因了他的江湖才气和种种旷世传说。
  他是时间的异类。
  他在乡下中学教历史。住两间低矮平房。那天停了电,他正读凡高传,喝1种南瓜汤。停电的夜晚有1种凄然和美妙。我们3个声音低沉地说着一些理想和美梦……说着南方的一些城市。诗歌、段落、片断、山河岁月。正是夏天,院子里有野草与野花,开得极茂。
  那院子里鬼魅的香经久不散。绵绵到十几年后的气息中。
  那时他尚年少轻狂,自是语出狂言——后来又在南孟的小酒馆中喝醉。待我离乡多年去所谓城市中功成名就,他仍然居乡下。
  霸州小城中1个叫“文丰”书店中遇到,他眼神依旧干净炽烈。我只想到清远深美四字。彼时我小有名气,并且热烈地出席各种签售会与发布会。他仍然读书,带着邋遢潦草落魄的气息,他是石床孤夜座,圆月上寒山的人。却又有着远古的荒意,似汉书,又似晚唐的落寞才子。可是,比他们又天地宽阔。
  我们多年不见,但并不隔阂——像昨天才一起醉过。
  十几年前,曾在食堂打饭回来,一人一盒。吃着并谈论着海德格尔和卡夫卡,几度逢秋心不凉。常常从别人嘴里听到他半丝一丝消息。依然没钱,动荡。在乡下中学教历史,有很多男女学生与他一起狂热着……那些人走入社会全都冷静了,他依旧有内心的狂热和癫狂。像俄国那些些患了肺结核病的病人,脸色泛着苍白的潮红。可是,因为内心世界的狂乱,又显出1种非常动荡的狂热、潦草。
  但分明有1种别致的干净。那是世上少有的1种清远深美的东西了。隐于他的内心,浮于他的眼中。
  我与他是禅客相逢。
  在辛卯年的春节。我们在他独居的小屋中喝茶。没有暖气,屋里乱得让人心酸。但也心安。
  说起多年来看的书。或者什么也不说。我蹲在地上翻他的书。看到养生或者《蒋介石传记》。笑了。盗版书很多。亦翻到陈丹青笔记,还有四书五经。
  静闻真语的刹那。忽然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薄而轻。他始终在底层,也始终在高处。他提及我出的书,我忽然脸红起来。“畅销”二字让我汗颜,他始终文锦心,我早就玉琴斜。
  落雪临窗时,看到小区里有人放炮。乱响中已过多少年。
  想起年少时,曾切切地问,什么是深美?如今霓裳裹身,我却知道自己丢了些东西……那些轻艳的浮夸的东西啊,把内心打得七零八落,我不如1个隐于乡下的歌者活得踏实自在肯定。
  他早就无论魏晋。
  那个下午,被1种清远静美的东西袭击了。
  虽然看上去仍旧是不动声色的。可是,内心里已经被饱满或者说沉静打破了。
  有时候,梦中人是必须的。
  可有时候,醒来就更为必须。
  萋萋旖旎和喜出望外是因为重归于了最初。裴艳玲在获得三度梅花奖之后说:“我得一切归零,我得从五岁开始。”五岁,是她最初登台之际。
  “我变坏了。不如从前干净了。”裴艳玲又说。我听了之后。恍如天地雷动。在高人面前,觉得低还不够,孤帆一片日边来时,从来不自知。
  而这不自知,竟然是天地大美。
  晓东说我不自知。我呆呆地着看她。她真聪明玲透到顶。我竟然欢喜这蛮古荒荒的不自知呀。
  有了这3个字,我心里就有了些许的安慰。清远深美其实就离得近了。离得近了,就靠近了那春来江水,就靠近了那日出江花呀。
  
  【高不可攀的寂寞】雪小禅
  有些寂寞,实在高不可攀。
  看墨西哥女画家佛里达的一生,与爱情和病痛做斗争的一生,虽然太多行为看上去叛逆,但实在因为太寂寞——谁能理解她的疼痛与孤独,唯有那支画笔吧。
  喜欢看她的自画像,那样冷艳,那样寂寥,那样不顾一切的狂妄……饱满的色彩与夸张的服饰,那张模糊的美丽的脸,如此让人惊心动魄的忧伤。是从看佛里达的画开始,认同这种高可不攀的寂寞,只有自己知。在电影中,佛里达在邻终前说:“我希望快些离世,而且,永远不再回来。”
  毕加索的名画《拿烟斗的男孩》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油画,1.04亿美元的拍卖价至今仍然是天价。毕加索创作它时只有24岁,那时他刚到法国蒙玛特高地,也许那时他还怀着一腔单纯的热情,也许还有许多纯粹的寂寞,所以,这幅画里少年的寂寞也是那样高不可攀的寂寞。
  几乎看到这张画的第一眼,我就被1种忧伤所侵略。
  那是1种更安静更彻底更坚决的侵略!高不可攀的寂寞,绵延在这个少年的眼底,有什么比少年的寂寞更寂寞?——他的蓝色衣服,这蓝色多么正确,多么恰当多么惆怅,又多么哀伤!简单的样式,裹住1个稍显单薄的身体!连这单薄都如此完美!
  不,不,这一切不足以构成寂寞。
  是他的眼神,是他头上的花环,还有他手里的烟斗。
  我喜欢他薄薄的嘴唇,有一丝不心甘和不屑,还有他的头发,花冠下的头发,淡淡的棕色,微微的忧伤。如此配合着少年的眼神。
  他一只手垂下来,另一只手拿着烟斗。
  他为什么不拿别的东西而是拿了一只烟斗?这是油画的哲学意味,这是毕加索自己个人的魅力。
  ——也只有拿烟斗才能体现少年的那种无以诉说的孤单吧!
  而他的背后,一面粉墙,粉艳艳的花,衬托出他蓝衣的惆怅,在繁花与少年里,有谁可以知道他的寂寞?
  这是我最喜欢最迷恋的一张画,那么简单却又那么深遂,那么饱满却又那么萧索——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更迷恋油画,因为它厚重,更抵达内心,更让人觉得这世间的寂寞,有1种,高不可攀。
  有朋友,是乡间中学教师。他喜欢阅读与画画,1个人在边远的乡村里,远离繁华与虚荣,有一天,我接到他的短信,他说:喜欢在夜晚听鸟鸣叫,极少和人交往,只和自然对话,大量阅读,回归本身的宁静。喜欢看和听,极少说话,如果有就一天失明了或聋了,那就回到内心渺小的光明和单纯。


  我知道,这世间必有1种人,以最单纯最干净的态度,以植物的姿势,骄傲的寂寞着。我去过那个中学,简陋破旧,学校后面有一条长堤,在三四月间,大叶黄杨抽出枝芽,风吹来时,那些杨树像在跳舞,没有人欣赏,但它们跳的仍然是绝世的美。
  还记得去深山古寺里看莲花。有绝然的清静。
  1个人,在深深的午后,薄雾,穿白色衣衫,着青鞋一双,穿过那些木鱼声去看莲花。
  内心清凉而生动。
  自知一生不可超越。有的时候,抵达内心的狂热只有自己知道,那一刻,如生如死,淡定自然。满池荷花,化成欢喜,在光阴里,可以永远留存,那一分,那一秒,那一刹那,是高不可攀的寂寞,枝枝蔓蔓缠绕起来,记得时,心存感激。
  也记得闹市,人声鼎沸,摩肩擦踵。走在人群里,风吹起衣衫,素面薄颜,看灯红酒绿,看霓虹闪炼,此时的内心清凉,才更是难得,这种时刻,如炼真金,多少年,才能修得。
  记忆苍茫,那些瘦而清绝的记忆永远那么清新——其实有关寂寞才记得住,热闹总是短暂的,寂寞才是长的,而高不可攀的寂寞,那是一朵雪莲花,又清凉,又艳丽,
  ——请允许我有这样的奢侈,至少,向往这样的寂寞。

三 : 小院(散文)

星期日回老家去看父亲,陶醉于父亲的小院子。

我是在这个小院子长大的。在我的记忆中,小院曾是父亲年轻时的打麦场,每到麦收季节,就会看到父亲收割回来的麦子堆积如山,稍作休息后,父亲就会把麦子铺满小院,先让阳光晒两天,然后就会看见父亲和母亲各拿一藤条编作的叫作“拉歌”的工具在麦子上打来打去,一般都要从早晨打到傍晚,当然中午要吃饭和休息一会的,第二天才会把麦秸收起来,再把打下来的小麦堆起来。到了秋天,小院又会堆满玉米、高粱、大豆等粮食,父亲和母亲总是会坐在一堆玉米上,看着满院的粮食乐呵呵的。我就在父亲母亲“拉歌”劈劈啪啪的声音中和看着满院粮食的乐呵呵的笑声中长大了,后来“翅膀”一硬,离开那个小院,来到省城。

记不得从哪年开始,父亲母亲不再种那么多地,院子里不再是打麦场,也不再堆满玉米、高粱、大豆,而是成了母亲的菜园子,每年母亲都会在院里种西红柿、茄子、黄瓜,还有辣椒。辣椒是父亲最喜欢吃的,母亲每年种的辣椒最多,有好几年,我每年过年回家,都还能吃到母亲存放的自己种的辣椒。几年前,母亲抛下小院到了天堂,母亲离开时很匆忙,没来得及给父亲交代一下小院里的任何事,小院因此荒芜了一年,去年开始,父亲才开始在小院打理母亲抛下的菜园子。

父亲种的菜都是母亲当年喜欢种的,有西红柿、茄子、黄瓜,当然还有辣椒。父亲打理的菜园子几乎和母亲打理的没什么区别,菜的种类一样,面积大小相似,还在院子里母亲打理的那个位置。我站在菜园子旁,仔细看着父亲种的菜,西红柿苗足有一米多高,每一株上面都挂了不下十几个果实,有的已红彤彤的;茄子苗不高,但紫色的茄子挂的满满的,有长的,有圆的;黄瓜苗有两米多高,已经立秋了,除了挂着长长的果实,黄色的小花还在盛开;长的最矮的当然是辣椒了,青色的辣椒也是结得满满的,有的已经开始呈暗红色。在菜园子旁边是大约十几平米的草莓,挂果的季节早已过去,但还在生长的季节,草莓长势正盛,青绿色的枝叶把十几平米的地面覆盖的严严实实,看不到一点尘土。在密密麻麻的枝叶中,竟然还有一株西红柿,也有一米高,也结了十几个鲜红色的西红柿,父亲说那不是他种的,他发现时那株西红柿已有一尺高了。我想,如果不是父亲种下的,那就一定是陶渊明种下的,老陶那人不就喜欢“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吗?

小院里除了有菜园子,还有两棵梨树,梨子不大,但结得满满的。梨子已经熟了,摘一个咬一口,好甜啊,真的甜到心里了。两架葡萄在两棵梨树之间,挂着的葡萄还是青的,不到成熟的时候。房前的台阶下,还有两簇紫色的花,我叫不来名字,那花有父亲的碗那么大,花枝有父亲那么高。

菜园子、草莓、梨树、不知名的花,还有那株陶渊明种下的西红柿,这就是父亲的小院子。该浇水了,父亲就从院里的井里打水出来,细心地把水浇到菜地里,旁边的草莓本来不需要专门浇水的,但每次浇水时,草莓也沾了光,父亲总会把两大桶水浇给草莓,我想,这就是草莓茂盛的原因吧。(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曾经有一次回老家看父亲,父亲告诉我说他梦见我母亲回来了,她不进门,就在院子里看看、走走,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大概就是从那天开始,父亲开始精心打理小院子。

我知道,父亲打理小院子,是在怀念他的女人——我的母亲,他幻想着某一个有月亮的夜晚,他的女人会回来看他,看他种下的西红柿、茄子、黄瓜、辣椒,看那两棵梨树、两架葡萄,看那不知名的花······

本文标题:雪小禅散文-雪小禅散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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