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祸食
死,就是我唯一的救赎
我,就是黑暗的行走者
就是一堆堆肉和骨头形成的人类
就是利用别的生命维持自己的人类
就是一块腐肉
死了就没了思想(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死了就会腐蚀
就是这样的深渊
死不死无所谓
也没人在乎
在乎也会有朋友劝说忘了
就是这样,这样的人
这样如泡沫般消逝的人
这样难堪的人
所有指挥只是大脑罢
就只是其中的无中生有
就只是拥有思想,语言,肢体罢
还不是日日夜夜颓然
我所剩的只有无尽的黑暗
黑暗所剩的却遍布万间
是啊
多么渺小而又可悲的人啊
真可笑
最终的最终我将堕落那个深渊
又如其他人一样
一样一次次活着,来证明我早已死去
二 : 刀祸
刀祸
从小喜欢收藏刀,是各种颜色的精巧的铅笔刀,那时,转笔刀还很少见,所以几乎每个上小学的孩子的文具盒里,都有一柄可以把刀刃折叠进刀鞘里的铅笔刀,刀牙和刀鞘都是薄铁皮的,刀鞘被涂抹了各种鲜艳的油彩,而刀鞘的外形往往模仿小汽车、飞机、火箭或者金鱼的形状。刀的诱惑,往往来自于刀鞘的外观,让人产生许多美丽的幻想,名义上的文具,未尝不是一件很实惠很体面的玩具,小刀的功用,已经不仅仅是用来削铅笔,更常用来削苹果、削木棍,削土豆,削一切认为可以削的东西,既是做事,又是玩乐,可谓一举多得。所以一个孩子收藏有几把小刀也是平常的事。
而我对小刀的痴迷几近疯狂,文具盒里,抽屉里,书架的夹缝里,都存有我的藏品,各式各样,型彩各异,最多时的“库存”可达几十柄。其中最珍贵的一柄,是过生日时叔叔送给我的一把水果刀,刀刃很厚,银光闪闪的,刀背的一面有一道明显的沟槽,刀鞘是镌刻着精美龙纹的硬钢鞘,这无疑是一件值得炫耀的珍品,但你知道,那个年代是很容易丢失东西的,所以轻易不敢拿出来示人。由于平日里的零花钱,都用在了购买小刀上,这在那个连吃饱饭都得精打细算的年代,可算是一种奢华和浪费,更是一种不务正业的怪癖。那时没有“刀具管制”的概念,如果有,不知道这种爱好能否列入管制的范围呢?大人们认为,一个女孩子不偏好头花、新衣服、零食反而迷恋刀具是不正常的,呵斥、恫吓甚至抽打的手段轮番尝试过后都没有效用,刀的诱惑对我来说超过了一切。
刀具给我带来的恐慌,是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那时放了学常在电影院的后院里玩耍,那时还没有电视,所以电影院是小镇里首屈一指的高档休闲娱乐场所,但那不过是大人们的天下,孩子们更多的时候是聚拢来在电影院后院的荒草丛里跑跳、滚打、摸藏。记得当时已是疯跑得额头汗津津的,蓦然间瞧见草丛里有一个红布包裹,足有一个大号的锡铁饭盒那么大,小心的用手按了一下,硬硬的不知包着些什么物件,因为怕小伙伴们扑上来瓜分,所以捧起来一路小跑回了家。
大人们都下地干活了,院子里静悄悄的,这情形正是我想要的,按捺着狂跳的心低头检查这个红包,表面上被横七竖八的大头针订起来固定成长方体,于是三下五除二摘掉大头针,才发现这个红包原是一个红色腈纶短袖衫,短袖衫的领子、肩笼、下摆都另外被大头针别住,当时觉得诡异,却又百思不得其解,里面包裹的,是一个医院里常见到的纸药盒,盛装注射剂安瓶的那种,打开纸盒后,赫然看见里面的一绺乌黑的头发,从长度上看应该是一个女人的,比较黏腻,上面还沾着头皮屑,头发旁边是一片手术刀片,已经锈迹斑驳了。合上针剂盒,我好奇地打量着躺在药盒旁边的几个物件:一张皱皱巴巴的毛边纸,暗黄色的,上面用红墨弯弯曲曲的画出一个难懂的符号,好像太极图,又像纳粹旗子上的图案,现在回想起来大致是这种形状了;一柄已经生锈了的黑铁剪刀,很粗重的那种,剪刀的手柄上没有任何缠绕物件,只有污浊油腻的东西粘在上面,剪刀的刀刃上依稀看出有褐色的血迹;另一件是一把三寸长的尖刀,刀柄竟然是墨绿色大理石的,刀刃也干净锋利,这跟包裹里面其他物件那种脏兮兮的状况截然不同,我的眼睛盯在这柄刀上挪不开了,刀锋上散出的寒气似乎把我的魂魄摄了去!
接下来都一切都被暗中窃喜的我悄无声息地处理掉了。我把那枚精美的尖刀藏到了自己的橱柜下面,然后把那些面目凶煞、脏兮兮的剪刀、药盒、咒符、红包裹一股脑掖在后院柴房边的夹缝里了。然后宛似武侠小说里得了稀世宝刀的武痴一样,时而长啸时而飞跃时而凝思了。母亲从田地里收工回来,去后院的柴房搬干柴烧火时发现了我遗弃的东西,她好像见了鬼一般蓬乱着头发向我冲过来,举着那包东西声嘶力竭地质问:“这是什么!从哪儿来的!快说!!天啦!!这个挨千刀的!!!”我在她的咆哮声中脸色变得煞白,唯唯诺诺地坦白了捡拾“珍宝”的经过,她听了以后脸上的恐惧神色更浓了,“傻子啊,这个傻女子!!什么都敢捡啊!!你个要饭的托生的!!咱叫人家给诅咒了,这可咋整?!”,她顿了一下,瞪着可怕的眼睛四下扫了一阵,又一声断喝“扔出去!!赶紧!看兴许还能活命的!!”在她的吆喝声落下之前,我已经捧着那堆昭示着灭门厄运的“符咒”磕磕绊绊地跑出门去了。(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接下来的日子总是惴惴不安的,因为我对母亲隐瞒了一件事:那把藏匿起来的尖刀,现在它正安安静静第躺在我的橱柜下面的炕上,为了避免刀刃的反光被母亲的眼睛捕捉到,我特意用破布把它整个缠绕了一遍。我不停地揣测着:接下来是祸还是福?我会死吗?若用一死来换我挚爱的东西我能愿意吗?我被诅咒了!!就是这么回事,反正已经被诅咒了,不如先等等看会把我怎么样!
情况似乎不妙,后来家里发生的每一件事似乎都蒙上了诅咒的魅影,先是爸爸在山里伐木时被砸伤了脚踝,被人连扶带抬地弄回家来休养,因为不能出工,自然就不能像从前一样每月按时拿工钱回来,还要每日躺在炕上喝母亲为他熬制的牛骨头汤。后来哥哥在打工的木板厂工棚里出了事故,电锯从他的右手中指旋过,他的整个一根中指被切掉了,送到医院时,他已经昏死过去,整个右手变成了血葫芦,那时小镇医院还没有做断指再植术的水准,只能把手指的断端清洗消毒后将皮肤拉拢过来缝合了,哥哥在养伤的日子里,常常惊叫着从梦里醒来,说他的手指还乖乖地等在那里,它还相信手的主人有一天会喊它回家。母亲的胃寒病又犯了,整日恹恹的很少吃饭,常常在半夜里突然哭喊起来,嘴里絮絮叨叨的说着“不去,不去呀,不跟你们去呀……..”这种半癫半狂的状态是很难由外人叫醒的,只能无可奈何地等她自己沉静下来。可以想象,那时的我,只有十几岁,已经被恐惧和愧疚折磨的几近崩溃。可是还在强撑着不向家人提及那把凶物,它还在理所当然的躺在我的橱柜下面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甚至想,它会在夜里得意于自己的杰作而狰狞地狂笑不止吧。
我的报应终于来了!!母亲在灶间切酸菜,卧房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的“宝刀”,我的爱物,实在是太想看一眼了,哪怕是一眼也好,我会受用无穷的。我俯下身伸手把那把神秘的尖刀拽了出来,解开布条,它就在我的掌心,墨绿色的刀柄,坚挺的钢刃上闪着寒光,它到底有多锋利呢,它晓得什么叫削铁如泥吗??我鬼使神差地把食指按在刀刃上,“啊!”殷红的血竟然从指尖一路狂奔地涌出来,一股一股的,痛,接着我感到一阵眩晕,然后是恶心,胃里的内容物像土炮一样被“发射”出来,连低头的功夫都没有,直接喷吐在衣柜的门上,额头的发际渗满了冰凉的汗珠,有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冒冷汗”了,我开始感觉到死神的逼近,但还是没有结束,两根耳朵开始嗡嗡地叫起来,嘴唇麻木了,手脚冰凉,胸口里排山倒海一浪接着一浪,脑壳里也趁势兴风作浪发起一波又一波的眩晕。我快要死了!在谁都没注意的时候!!!可是我不想死!我不想束手待毙,我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嘶喊着“啊……啊……啊……..”,母亲终于听到了屋里的异常动静,她一步跨过来抱起我喊着:“你咋啦??打起精神来!你吓死我了!怎么会弄成这样!”在半死半活的状态里,我抬起血淋淋的手指无力地指了指那把尖刀“诅咒的,刀……..”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当然活过来了,母亲用平板车拉着我跑到了镇医院抢救,医生说是因为切断了小动脉,所以血出得很急,本来也不至于造成失血性休克,但是因为我对疼痛很敏感,过度的紧张使周围小血管都收缩了,造成了神经性末梢循环障碍。醒来后的我见到最多的情形就是盘踞在我的眼前喜极而泣、双手合十、感天谢地念佛的母亲,而我,怎么也拿不出胆量来问母亲我的那把秘藏“魔咒刀”如今怎么样了,因为,毕竟,那是招来一系列惨剧的罪魁祸首。而罪恶的始作俑者,就是贪婪而愚蠢的我。母亲最终也没有因为“魔咒刀”的事情责骂我,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那把刀“扔掉了”,复活过来的我,是她失而复得的稀世珍宝。
好在,日子渐渐的好转起来,爸爸的脚踝康复后又能上工了,哥哥的手指始终没能再长出来,但伤口却一天好似一天地痊愈了,他走出了镇子到城里找了一份工作,过的很顺利。母亲在小镇的医院开来了养胃的药,医生说母亲身体亏虚太久应该注意休息和补养,否则睡眠中容易产生梦魇,母亲平素的梦魇就是心血亏虚不能荣养清窍造成的。我呢,自从摆脱了魔咒的追杀,反倒脱胎换骨了,我不再迷恋色彩斑斓的小刀,开始有意无意地远离锐利的东西,好在这时转笔刀开始琳琅满目的摆上了百货商店的卖台,我开始学会静下心来做功课,后来考上了一所比较好的中学。
十几年后的一天,我从岗位上休假返乡,母亲坟头的杨树已有一人多高,我遇见了儿时的朋友,她已然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向我提起当年那把刀,我不禁十分诧异,问她是怎么知道的,她微笑着说:“当时你母亲拖着不省人事的你急着赶往医院,正好我路过你家门口,你母亲拜托我无论如何先替她把炕上那把‘该死的魔刀’扔掉。我当时捡起那把刀颠来倒去爱不释手,于是便揣进兜里拿回了家,想起当时的情节,真的是很好笑,割伤了手指是你自己不小心,却把罪责推在一把刀上。”“那后来你家……..没发生什么吧?”我急急的询问,“还能发生什么?都好好的。那些诡异之谈,不过是你们自己的心魔罢了。”她笑得更直爽了,反倒是久经世故的我,在太阳下,瞥见了自己猥琐的影子。
三岩
三 : 祸
商婆婆闯祸了,闯大祸了。
商婆婆把儿媳的狗给弄丢了。要是别人家的狗还好,大不了赔钱而已,实在不行打官司,无非还是赔钱,还能咋的,不信解决不了问题。要是普通的狗也许还好,大不了再买一条,哪怕买一条更好的。这要在老家,根本就不是事儿。可惜,她丢的不是别人家的狗,也不是普通的狗,偏偏是儿媳妇金倩倩养的,是一条特别名贵的狗。这不仅是个事儿,还是个大事儿。
儿媳妇很待见这条狗,待见得有点过,最起码商婆婆是这样认为的。儿媳妇只要在家,看电视抱着,上网抱着,吃饭也让狗趴在腿上,睡觉前还跟狗打个喯儿。商婆婆没见过这样的。儿媳妇的卧室,狗可以随便出入,自个儿却不敢越雷池半步,连门槛都没迈进过。商婆婆就想,哪一天儿媳妇生了孩子,不知道有没有对狗这样亲。反正,商婆婆没见过儿媳妇对自己的男人这样亲过,自己就更不用说了。隔三差五,儿媳妇给狗洗洗澡,剪剪趾甲,每天把狗带出去遛遛。可儿媳却从没和自己一块儿逛逛街,拉拉手。商婆婆知道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商婆婆有时候也很失落,很不是滋味。别说拉手了,儿媳妇的东西连碰都不敢碰,摸都不敢摸。儿媳妇进了门,只跟狗说话,跟男人说话,几乎没跟自己搭过腔。有时候商婆婆讨好似的给儿媳说句话,儿媳也是爱答不理的,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自讨没趣。
时间长了,商婆婆从只言片语中了解到,儿媳养的狗真的很贵,贵得她想都不敢想。自己进城前,把家里的牛卖了,卖牛的钱不够买这条狗。
商婆婆在老家的时候养过一条大黄狗,知道狗是怎样养的。但到了城里,就白瞎了,不知道养狗还有那么多讲究。来到儿子家的头一天,商婆婆和在老家一样,把剩汤剩菜倒进狗钵,不曾想,儿媳狠狠地嗔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俺家的狗不吃剩饭。”“哗啦”就把狗钵里的食儿一股脑地倒进下水道,然后把狗钵冲洗得干干净净,拿出一个包装得很精美的盒子,把一些跟点心一样的东西到进狗钵。别说,那狗吃得的确狼吞虎咽,津津有味,看起来比吃剩饭香多了。 商婆婆私下问过儿子,儿子说那是专门给狗吃的,一盒几百多块呢。商婆婆暗暗惊呼:“乖乖,这狗比人的生活费还高不少类。”从那以后,商婆婆再也没敢给狗喂过一口东西。
商婆婆年轻时,丈夫就没了,一个人熬寡,把儿子熬大,熬得上了大学,参加了工作,如今出息了,好像当了一个什么公司的总监(这名字听起来跟太监差不多,所以商婆婆能记住)。去年夏天,又讨了媳妇,媳妇就是儿子公司老总的闺女,俊得跟画上下来似得的,就是咋看咋觉得有点妖,特别是太娇生惯养了,什么也不会做,不学做,也不做,别说针线了,饭也没烧过一回。打扮却是很上心,梳妆台前一坐就是一两个时辰,屁股都不带抬,又是描又是画,又是抹又是涂,一天一身行头,从来不重样。(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儿子结婚办酒宴领着媳妇回过老家,着实在村里风光了一把,村里人跟看西洋妞儿似的,羡慕得不得了。商婆婆也高兴,比任何人都高兴。低头低了大半辈子,总算扬眉吐气了,能抬头挺胸了。不过儿媳妇在家只留了一天,住了一宿,说什么也不待了,第二天就非要回去。儿子说工作忙,急着上班,商婆婆知道,其实不是,是儿媳妇嫌家里条件差,住不惯。商婆婆看出来的,从一件小事就看出来了。媳妇上茅房,进去就掂着脚尖跑出来了。农村的茅房都在院子里,露天的,苍蝇、蚊子满天飞,茅坑里还一团一团的蛆,爬得满地都是,下脚的地儿都没有。媳妇不是被吓出来的,就是被恶心出来的。不过,哪家的茅坑不是这个样子的。媳妇从茅坑出来,捂着胸口干呕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是儿子找个个比较干净的塑料桶提到屋里才解决了一时之急。商婆婆好懊悔,千算万算,还是漏算了,怎么就不知道弄点农药往茅坑里喷一喷,洒一洒,把蛆灭一灭,把蚊蝇驱一驱呢。懊悔的同时,难免对儿媳起了点成见,这也太那个了吧。商婆婆叹了口气,家里这座庙真的供不下这尊活菩萨。儿子哪里是娶的是新娘,这是娶了个娘娘啊。
商婆婆得知儿子娶的是公司老总的女儿时,确实骄傲,就跟儿子当上总监一样骄傲。她偷偷地给丈夫上了回坟,特意将这两个信儿告慰九泉之下的丈夫:“你们家老坟上冒青烟了。我这二十几年的苦没白吃,儿子给我长脸了,也给你长脸了,儿子光宗耀祖,你们家门庭生辉了,你在地下可以安心了。”
儿子是个懂事的孩子,从小就是,一直都是,知道商婆婆一个人拉扯他不容易,学习很用功,从来不用她这当娘的操心,不用管,也不用督促,从小学到大学,顺顺当当的。大学一毕业,就来到了现在的公司,明白自己没有靠山,没有关系,所以,不敢有半点偷懒,不敢有半点掉以轻心,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只知道埋头干活,得到了上上下下的一致认可,凭着自己的实力,一步步干到部门经理,也得到了公司老总的赏识。这老总不能不算慧眼识才,看他一表人才,又是得力干将,孺子可教,就上心了,有意栽培。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考验,坐飞机似得先是破格提拔成了公司总监,然后决定将自己的独生女儿许配给了商新。商新和老总的女儿金倩倩约会了几次,谈不上喜欢不喜欢,至少不讨厌。商倩倩对商新也颇有好感。于是,这桩婚事就水到渠成了。金倩倩嫁给了商新,商新娶了金倩倩。
商新和金倩倩婚后的生活不温不火。本来,商新在公司干的好好的,一直都是凭自己的本事。如今,有了媳妇这层关系,提拔也就有点不清不楚了,即使再有本事,也挡不住别人总认为他是走了狗屎运,靠着泰山老丈人的裙带关系才上来的。再加上他和金倩倩住的房子也是老岳丈给买的。这都让商新不仅没有感到自豪,反而有了一种自卑感,很严重的寄人篱下的感觉,好像现在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岳丈和媳妇给的,自己一无所有。这不仅是商新的感觉,那种优越感、优势感在媳妇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
金倩倩结婚以前没有上班,结婚以后也没有上班。反正公司是爸爸的,公司的钱也是爸爸的,爸爸的钱还不是自己的?只要公司赚钱,上不上班无所谓,对于她爸爸来说无所谓,对于商新来说也无所谓。金倩倩从小到大没缺过钱,有钱就啥都有,要啥有啥,钱是可着化,也没心疼过。和公司挣的钱相比,她自己化的钱确实算不了什么,洒洒水而已。好在金倩倩从来也不向商新要钱,商新的钱,一个月的薪水不够她一天花,她不指望,虽然商新的月薪也不低。
金倩倩照例过着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的生活,逍遥自在,神仙一般,每天也就是泡泡歌厅、酒吧,逛逛街,挑挑服装,选选化妆品,打打麻将。结婚后,金倩倩把在娘家养的宠物狗也带过来了,没事的时候就逗狗玩儿。商新懒得管,再说也不敢管,管不了啊。但这不是商新想要的生活,他想象中的家不是这样子的,他想过的是那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回到家能吃上一口热饭,喝上一杯热茶,他想,这总不算奢侈吧。结婚没多久,他就知道,那是可望不可及的,是一种幻想,很快就破灭了。自从结了婚,商新没记得家里做过饭,金倩倩几乎没在家吃过饭,偶尔在家,也只是从冰箱里取点牛奶、三明治之类的东西垫巴点,对付一下。商新想,这也叫饭?这不是糊弄吗。这哪是个家啊。
商新孝顺。商婆婆为了养活他,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他比谁都清楚,比谁体会都深。如今稳当了,立足了,有了工作,工资不少,媳妇也娶了,就想把娘接到城里来住,哪怕只是住上一阵子也好,也算聊表一下自己的孝心,不然,乡亲们会戳脊梁骨的:就知道自己在城里享福,逍遥快活,把娘一个人撇在农村,冷冷清清,孤苦伶仃,“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商新不愿落个“白眼狼”的恶臭名声。至少,乡亲们认为他该把娘接过来,她自己更认为应该把娘接过来。
想把娘接过来,就得先过媳妇这一关,做通媳妇的思想工作。以他对媳妇的了解,他知道这工作不一定好做。所以,他得便就讲娘为他做的一切,小心翼翼地试探媳妇的态度,一点一点地灌输、一步一步地渗透“百事孝为先”的道理。有时候,他给媳妇讲娘的各种难处,各种不容易,讲着讲着就掉眼泪,把媳妇也讲得掉了眼泪。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掉眼泪归掉眼泪,媳妇还是不大情愿让商婆婆和他们一块住,她自己过毒了,不想任何外人干涉她的生活,不想任何外人闯入她的领域。还有些原因,她没和商新说,她嫌商婆婆埋汰、邋遢,但她有能说的原因:“婆婆在农村住惯了,到城里不方便。谁都不认识,我们不在家,她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老家还有地,婆婆来了,家里的地谁侍弄。种了一辈子地,都种出感情来了,你叫她来,她舍得丢下那些庄稼吗?再说了,婆婆年纪也不大,手脚利利索索的,又不是不能动了,要人伺候。等以后老了,病了,再来嘛。”反正一百个不乐意。说了几次,再说,金倩倩就显得不耐烦了,只要商新一提,金倩倩就满脸不高兴,商新立马就闭嘴了。啥时候看金倩倩心情好了,就再磨,终于把金倩倩磨得没了脾气:“愿接你就接,接过来都是你的事,我是不会管的。”见媳妇松了口,商新赶紧承诺:“不用你管,不用你管。妈不是烦人的人,保管不用你操心。妈来了也闲不住,家里的活儿你还省心了呢。”
商新得了媳妇的话,开始给老家的娘打电话。娘听儿子说要她到城里去住,毫不迟疑地就一口回绝了:“不去,不去。”娘说:“穷家难舍。金屋银屋,不如自己的狗屋。农村住了大半辈子,到城里住不惯。再说,家里有地、有牛、有猪、有鸡,我走了,地咋办?这些张口的东西咋办?到了城里,我谁也不认识,连个说话的人儿也没有。”跟媳妇说得不差样。不过娘还有不来的借口:“恁高的楼,上去下去一趟都不容易,成天关在家里,闷都要闷出病来了。我听说,上个茅房都是坐着的,那哪拉得出屎来。我又不是不能动了,要你们照应。你们也都老大不小了,还得我操心。我就不去打扰你们了。你们好好的就行。不去,不去。”
商婆婆嘴上说不去,儿子有这份心,她还是掩饰不住地高兴。高兴归高兴,她知道她不该去,也不能去,终究她跟儿媳妇不是一路人,不是一类人,终究过着不一样的生活。她知道,让她去,儿子肯定是真心实意,至于儿媳妇,绝对百分百的不赞成。她不想为难儿子。自己能照顾得了自己,何必给儿子找麻烦,何必让儿媳妇不耐烦,何必给小两口添堵。真要过去了,一个锅里舀饭吃,难免磕磕碰碰,别别扭扭。与其到时候出现那样的情况,还不如现在这样。只要儿子好好的就好,儿子幸福了,当娘的就心满意足了,别无所求了,自己受苦受罪大半辈子,不就盼着儿子能有这么一天么。她觉得现在就挺好的,最起码日子好起来了,再也不作难了。儿子隔三差五地就打些钱来,她一个人在农村,粮食地里打的,蔬菜地里种的,养的鸡呀、猪呀,顾得上油盐酱醋零星开销了,儿子给的钱也花不了,她都存下了,迟早还是儿子的。她依旧过着和以前一样的日子。她不炫耀。不炫耀乡亲们也知道她时来运转了,于是唏嘘不已,替她高兴,一个劲地撺掇她:“儿子在城里,你还在乡下干啥,跟着儿子享享清福去吧。”商婆婆就打哈哈:“俺就是个农民的命。”
金倩倩好不容易松动了,商新不敢松懈。这次要来不成,还不给金倩倩落下话柄?再想让娘进城来住,指不定到驴年马月了。说出大天来,也得让娘成行,哪怕来了就回去。当然,来了就由不得娘了。
商新一天一个电话,死缠活缠。他不死心,一方面把娘撇在乡下,他不落忍。一方面为了自己。虽说娶了媳妇,其实,他觉得和身边的人越来越产生了一种距离感、陌生感,自从来到这个生疏的城市,就从来没有一个亲近的人、知心的人、交心的人、贴心的人,连自己的媳妇也不是,至少目前还不是。他不知道什么原因,是自己的性格问题,还是身份问题,总而言之,他和所有人打交道,所有人和他打交道,都是淡淡的,带着小心翼翼,除了娘。有娘在身边,还有人关心他、体贴他,还有娘能暖暖心,晓得这世上还有牵挂自己的人,也有自己牵挂的人,他还能感受到一点温度,一点亲情,回归一点真实。这段时间,他始终像戴着一副面具,裹着一层坚硬的外壳,表情似乎僵化了,笑也不会笑了,没有情感,没有目标,没有追求,没有灵魂,在人间行尸走肉。他不想这样,想尝试着能够唤醒自己,让自己尽快明快起来,充实起来,精神起来,振作起来。
冲着这一切,商新让商婆婆来是铁了心的。商婆婆不愿来也是真心的。商新和商婆婆开始了一场拉锯。商新的倔脾气上来了,似乎在和娘较劲,也似乎在和自己较劲,和媳妇较劲,也或许在和别的什么人或什么事较劲,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也许他想通过这件事说明什么,证明什么,他也说不清楚。反正他就认准了,娘一定得来,娘一来,一切OK。
他还是不停地给娘打电话,做工作,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不得不使出了杀手锏,给娘撂了狠话,下了通牒:“您要不来,这辈子也别来了,我这辈子也不回去看您,没人管您了。”
话都到了这份上,商婆婆妥协了。儿子一番好意,就别辜负了,再坚持,弄不好和儿子的关系真的就尴尬了。不妨住上几天,自己体面一回,风光一把,也给儿子一个台阶,给儿子在人前挣一个面子。
趁着农闲,该藏的藏,该卖的卖,该送的送,拾掇停当,就奔儿子这儿来了。
商婆婆来了,商新盘算着让娘住哪儿。按说,家里挺大,房子不缺,但商新还是颇费思量。自己和金倩倩住一间,有一间书房,里面装了电脑,自己要用,媳妇也要上,自己好说,不管什么时候用,自己的娘,肯定不受影响,但媳妇不定什么时候想上,娘住进去,肯定不方便。还有一间卧室,做了狗房,搭了个狗窝,满屋摆满了狗的玩具、用具,腾出来给娘住,媳妇自然不会乐意,商新也不愿招惹媳妇。剩下的,只有一间保姆房了,平时不用,搁了一些零零碎碎不用的杂物,堆得满屋都是,乱七八糟的。商新和娘商量,娘倒毫不在意:“这间就挺好。”把杂物归置归置,腾出个地儿来,娘就住下了。商新心里觉得不妥,好在娘不知道什么保姆房不保姆房的,根本不在乎。商新的家里,平时也没外人来,传不出去,真要传出去了,商新脸上哪还挂得住。
商婆婆来的时候没跟儿子说,只是在电话了问清了家的住址,她怕儿子来接,给儿子找麻烦,所以,儿子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到,儿媳就更不知道了。进家的时候,儿子自然大吃一惊。儿媳当时没在家,回来见了婆婆,也是一愣,回过神来,才瞟了婆婆一眼,极不情愿地打了声招呼:“来了。”一声妈没叫。没叫就没叫吧,商婆婆也没往心里去。商婆婆还是高高兴兴地应了:“诶。”儿媳妇就进屋去了,不知道忙啥子,儿媳妇不说,商婆婆也没问。到了饭点,做好了饭,商婆婆敲敲儿媳的门,叫儿媳吃饭,门没开,只是从屋里儿媳的声音:“你们吃吧,我还出去呢。”接着丢出一句:“以后你们吃你们的,别做我的,我吃我自己弄。”商婆婆灰溜溜地回到了饭桌旁,边坐边嘟哝:“咋了,饭也不吃。”就有点不理解,难道做的饭不可口?不对口味,这不还没尝吗。商婆婆摇摇头。儿子就说:“甭理她。她的事您甭管,也甭问。以后只做咱娘俩的就行。”
不知不觉,十多天过去了。商婆婆没听儿媳叫过妈。仔细想想,自从过了门,也没听儿媳叫过妈。每天商婆婆进进出出,儿媳也在家里进进出出,可商婆婆不敢跟儿媳打招呼,儿媳也从来不跟商婆婆打招呼,商婆婆仿佛不存在似的,好像商婆婆成了这家里的生人,可是,即便是生人碰面也该打声招呼啊。商婆婆没去计较。不跟自己说话也就罢了,奇怪的是,商婆婆发现,小两口也很少说话,有时候一整天也不见小两口说上几句,更别说唠唠嗑儿,扯扯闲篇儿。商婆婆搞不明白,这算什么?搁伙计也没这么搁的。说搭伙吧,火都不开,搭的哪门子伙。商婆婆犯了嘀咕。她疑惑地问过儿子,儿子一脸不屑地回答:“现在的家庭就这么回事,见怪不怪,拖拉机冒黑烟—正常现象。我不管她,她不管我,图个省心。”可商婆婆觉得不应该是那么回事,至少她见过的都不是那么回事。难道现在社会就流行这样?这是时髦?商婆婆只得这样自我安慰,但愿如此。还是不干涉的好,随他们去吧。实际上,好不好,商婆婆真的不知道,骑驴看唱本—边走边瞧吧。
日子就这么不冷不热、不温不火、不咸不淡,就像平静的小河,没有波澜,没有声响,悄悄地、不急不缓地流着,没带来什么,也没带走什么。商婆婆没感到幸福,也没感到不幸福。每天买买菜,做做饭,然后无所事事。但有一点,能和儿子在一起,还是很踏实。就是一下子闲下来,空了了的。商新心里也沉静了许多,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琢磨来琢磨去,得出一个结论:有娘真好。
这天,金倩倩突然给商新打电话,说要和几个闺蜜出去旅游,去哪儿,去几天,没说,商新也没不问。金倩倩星期五走的,星期六没回来,星期天也没回来,这两天商新休息,就替媳妇把狗喂了喂,遛了遛。星期一,金倩倩还没回来,商新上班去了。
商婆婆自从喂狗剩饭让儿媳倒了,就再没动过那狗一个指头,她怕稍有差池,惹上一身骚,无法对媳妇交代,她有自知之明,所以,尽量不找余事,不沾麻烦,别好心当了驴肝肺。
如今,儿子不在家,媳妇没回来,商婆婆心里挣扎,斗争了又斗争,是不是替媳妇遛遛狗。不遛吧,媳妇嘴上不说,心里肯定埋怨:成天在家闲着,净吃干饭,连狗都不遛。这是好听的,如果不好听,要说自己一句连狗都不如,想想,还真是,狗还能逗媳妇乐乐,媳妇见了自己,就跟欠了半吊子钱似的,一副苦瓜脸。要这么说,自己还真没话说,确实没帮媳妇什么忙,这也是事实。遛吧,没什么事还好,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只有吃不了兜着走,把自己卖了都担不起。商婆婆那个矛盾啊。权衡来权衡去,心一横,还是趁着到市场买菜的机会,顺便遛了吧。不就遛狗吗,多大个事儿,再说了,拴牢了,用绳牵着,手不离绳,绳不离手,就上个菜市场,即便遇个车啊啥的,大不了我替它挡着,撞了我也不能撞了它。实在不行,那就抱着,孩子都抱大了,不信连个狗都抱不了。商婆婆想到这儿,忽然觉得好笑:路人要看到我一个农村老太太抱着一条这么名贵的狗,该是怎样一种眼神?会不会笑话?笑话就笑话吧,我老太婆不是没被笑话过,反正掉不了二两肉。掉价?没什么好掉的了。
出门前,商婆婆把拴狗的绳系了又系,检查了又检查,生怕哪个细节漏了。确定不存在问题,把绳在自己手上绕了两圈,才放心地把狗带了出来。好在家离菜市场不远,虽然狗一出来就好像憋了好久、闷了好久、忍了好久似的,可着劲地撒欢儿,商婆婆掌控得很好,狗除了撒了泡尿,这儿闻闻,那儿嗅嗅,一路平安无事。
到了菜市场,人多了,狗也多了,商婆婆就有点身不由己、力不从心了。商婆婆不知道媳妇养的是一条公狗还是母狗,也不知见了那些个公狗还是母狗,开始蠢蠢欲动,狂躁不已,不断地吠叫,努力地向外挣,使劲地向旁边扑。商婆婆一边紧籑着手里的绳,一边联想:看来在对待异性的态度上,狗比儿子媳妇强,比儿子媳妇更黏糊、更疯狂、更互相有吸引力,儿子媳妇能像这狗一样爱慕该多好。商婆婆还没想完呢,不知怎的,狗就把绳挣脱了,“嗖”地一下蹿了人群,比地里的野兔跑得还快,一眨眼就看不见了,商婆婆想追,哪来得及。商婆婆一下子傻了。怕什么来什么。商婆婆脑袋霎时大了,“嗡”地一声成了空白,呆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神是回过来了,魂丢了。商婆婆手足无措,腿软了,身体也成了面条,提打不起来,而且不住地筛糠,止都止不住。商婆婆知道后果很严重,媳妇会很生气。早知道是这种结果,任凭把自己丢了,也不敢把媳妇的狗给丢了。自己丢了,大不了媳妇装模作样地哭她两声(哭不哭还在两可),不会放在心上,不会真伤心。把狗丢了,对媳妇来说,比把自己丢了更严重,不是一般的严重,是相当的严重。自己在媳妇的心目中与狗在媳妇心目中的位置,那是难以企及的,难以替代的。商婆婆倒抽了一口凉气,心口拔凉拔凉的,头上的冷汗咕嘟咕嘟往外冒。我怎么不把自己丢了呢?这倒是个办法,把自己丢了,一了百了。但自己丢了,儿子咋办?商婆婆还是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商婆婆第一反应,她得找狗去。不找不行,找不到还不行。天大的事没有这事大。狗找到了,什么都好说;狗找不到,什么也别说。儿子的家恐怕呆不下去了,这辈子也别指望得到媳妇的原谅,也别指望再到儿子家来了,更别指望媳妇对自己有什么好脸色了。本来也没得过什么好脸色。
啥也别说了,啥也别想了,啥也别顾了,眼下当务之急是找狗。
商婆婆可着市场找,一圈一圈地找,一遍一遍地找,圪圪崂崂、角角落落找遍了,哪有踪影。
眼看到了晌午。天热得出奇,毒炽炽地,上面像碳烤,下面像笼腾,灶火边的火苗舔着脸般的发烧,燥得刺啦啦地疼,揭笼时水蒸汽熏得一样令人窒息,让人难受。没有一丝风。本来急火攻心、慌慌张张,加上人挤人、人抗人,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商婆婆就觉得闷气,呼吸短促,气都喘不匀,胸脯急速地起起伏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跟鼓点敲似得,身体有点发虚发飘。但虚怎么了?飘又在怎么了,她不敢停啊。菜市场没找到,她拐到了大街上。抬头看看天,大概晌午错了。阳光白花花的,白得晃眼,睁都睁不开。路边的树叶蔫巴巴的,耷拉着,像商婆婆一样的垂头丧气。柏油路晒出了油,泛着光,远远望去,吐着兹兹游丝。商婆婆在地里干活从没觉得这么热过。汗水早已浸透了身上的碎花布衫,紧贴着前胸后背,如果脱下来,能拧出半碗水。两个干瘪的奶子若隐若现,勾得边上的人不时瞄上一眼。商婆婆哪顾得上这些。
商婆婆见人就打听,边比划边描述。所有人都摇摇头。她越来越失望,越来越渺茫,简直绝望了。商婆婆有点支撑不住了,头蒙眼花,像喝醉了酒,脸煞白煞白,没有了血色,脚底下跟踩了棉花,晃晃悠悠,歪歪扭扭。从早上到现在,一口饭没吃,一口水没喝,心急火燎的。她不知道她中暑了,意识开始模糊,开始迷瞪,开始癔症,开始麻木,俨然祥林嫂在街上游荡,嘴里不住地嘟囔:“俺的狗,俺的狗。”见人就凑,拽着胳膊问:“见俺的狗了吗?”路人以为遇见了神经病,远远地躲着走。
半下午光景,西北方渐渐暗下来,天越来越黑,黑得像一口大锅扣了个严实。起风了,风越刮越大,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树梢摇摇摆摆,像披头散发的妖魔鬼怪,呲牙咧嘴地尖叫着、呼啸着。商婆婆被吹得收不住脚步,东倒西歪,腾云驾雾。有雨点落在地上,黄豆般大,一颗一颗;接着,噼里啪啦,倾盆而注,兜头浇下来。
商婆婆没有躲,淋了个落汤鸡,头发贴在前额,一绺一绺的,淌下的水流到眼里,涩涩的,磨得老疼;流到嘴里,咸咸的,像中风的人止不住滴答的口水。
公交站棚里的人就喊:“快过来避避雨。”商婆婆充耳不闻,什么也听不见了。好心的人一把吧她拉了进来。商婆婆痴痴的、傻傻地,站在那儿,目光呆滞。
一顿饭的工夫,雨住了,人也陆续散了。路上的积水还很深,淹了脚脖子,哗哗的,浊黄浊黄的,漂浮着五颜六色的垃圾。商婆婆随着散了的人走,淌着水走。脚上的布鞋灌了水,噗嗤噗嗤地,走一步挤一股水,沉得迈不动腿。她迷路了,纯粹只是下意识地在走,漫无目的地走,茫然地走,走得步履蹒跚,随时有可能软瘫成一坨,再也提不起来。
路灯亮了,一盏、两盏,一排、两排;居民楼的窗户里温柔的光线透了出来,一座、两座,一片、两片。经过雨水冲刷的城市格外清新。路面的水渍还没干,清幽幽地泛着亮。汽车大灯像一把利剑,刺进夜的心脏,商婆婆惊恐得一动不敢动。
商婆婆到底还是挪不动脚步了,蜷缩成一团,圪蹴在立交桥的栏杆边,瑟瑟发抖。
商新中午在公司吃的饭,晚上下班回家,不见往常餐桌上摆好的热气腾腾的饭菜。娘不在,狗也不在。商新想:“难道娘到下边遛狗去了?”转念一想:“不对啊。上来的时候也没见啊。再说,都这个点儿了,遛狗早该回来了。娘人生地不熟,这能去哪儿?”商新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忐忑不安起来。商新赶紧下楼去找,哪里找得到。商新也不敢远走,万一他出去的当儿娘就恰巧回来了呢。找了一圈,重新折回家,依然空空如也,左等右等,始终没有等着,于是焦急起来,恐惧一阵阵袭来,像压了一块巨石,越压越重。墙上的挂钟咯噔咯噔地转着,每走一格,就重重地敲打他一下,心房就颤一下。
商新不敢等了。他一面报了警,一面出了小区,一条路一条路地找,一条巷一条巷地找。
将近午夜时分,民警给商新打电话,说商婆婆让人给送到了派出所。商新不敢怠慢,打了个出租,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一进派出所的门,就瞥见娘蜗曲在沙发上,犹如惊弓之鸟,可怜兮兮的。商新眼眶立马就红了。商婆婆见了商新,却无动于衷,情绪竟然没有变化。商新一把搂住娘,搂得很紧很紧。一边抱着,一边安慰娘:“没事了。儿子现在带您上医院。”商婆婆偎在商新的怀里,喃喃地,声音小得只有商新听得见:“不去医院。我想回家。”商新不由分说,背起娘,向民警道了谢,就往外走。
商新拦了辆出租车,直接上了医院。医生检查后,告诉商新:“没大碍。老人家中暑了,又淋感冒了,也有点紧张、疲劳,可能受了点刺激,平复下来就好了。”打了针,吃了药。商新想让娘住院,娘说:“回家吧。”
回到家,把娘安置到床上,商新要给娘做点吃的。娘说:“吃不下。我想睡。”经过一天的折腾,商婆婆精疲力尽了,很快就迷迷糊糊昏睡了过去。
商新不敢睡,他怕娘出现什么情况自己不知道。他坐在床头,一眨不眨地盯着娘的一举一动。娘虽然睡着了,却一会儿一抽搐,一会儿一抽搐,还不停地说胡话:“我的狗不见了。”“我的狗找着了。”语无伦次,有时听得清,有时听不清。
商新直到这时才反应过来,媳妇的狗不见了。在派出所没顾得上问原由,在医院也没顾得上问原由,现在才大致猜出来,肯定娘把狗给弄丢了,然后找狗的时候把自己也给弄丢了。
商新重重地叹了口气。他没想到,因为一条狗整出这么一出来。商新不知道该怨谁。怨自己不该把娘接来?怨媳妇不该养狗?怨娘不该遛狗?怨狗不该每天都得遛?似乎都该怨,又似乎都不该怨。现在不管怨不怨谁还有什么意义。商新陷入深深的苦恼当中。
第二天,娘的情况不见好转,商新告了假,没有上班,在家伺候娘。
金倩倩回来了,见商新在家,感觉有点异样,就问:“你怎么在家?”商新淡淡地回答了一句:“狗丢了。娘出去遛的时候,没看住,跑了。”金倩倩一听,不问青红皂白,顿时火冒三丈:“谁让她碰我的狗了。恁大人了,连个狗都看不住。怎么没把自己给丢了。”
金倩倩言辞越来越激烈,话越说越难听。商新一股无名火从心里往上蹿,压了又压,看金倩倩不依不饶,欲罢不能,终于没忍住,一下子爆发了,“噌”地站起来,“呼”地一巴掌扇在金倩倩脸上:“俺娘因为找狗都淋病了,现在还在屋里躺着呢,你问都不问一声。在你的眼里,狗比你亲爹都重要,俺娘连你的一条狗都不如。你有点人味没有。”
金倩倩霎时懵了,她怎么也想不到,商新会打她。她气急败坏:“你打我,你竟然打我?”
金倩倩哭着进了屋。商新沉重地坐在沙发上,把头埋在双膝里,手插进头发。气氛沉默得有点可怕。
过了一会儿,金倩倩出来了。商新瞟了一眼,见金倩倩拉了个行李箱。不用说,这是准备回娘家了。商新没有理睬,知道拦也没用。
商新隐隐觉得,他的婚姻到此为止了,这个家恐怕要散了。
不知道为什么,商新并没有觉得伤心,反而有点解脱的轻松。
到了第三天,商婆婆的身体仍然很虚弱。商新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和娘一块儿回了乡下的老家。
商婆婆最终也没有好起来。过了月把时间,终于没有挺住,过世了。
这月把时间里,商新收到了两份文书,一份是公司的解聘文件,一份是法院的离婚应诉通知书。
办理了娘的后事,商新离开了老家。从此,老家的人再也没见商新回来过。
2015.1.16
四 : “酒”祸
(小小说)
“酒” 祸
盼望了好多年——终于,马年到来的时候,狗顺家自建的四层新“楼房”终于——竣工落成了。高兴之余,狗顺夫妻俩便商量、“盘算”着“大办”一台“酒席”,并借此难得的大好“机会”,隆重“邀请”亲朋好友、以示“庆贺”和名正言顺地“彻底收回”多年“赶礼”家庭支出的巨额“礼金”花费。
腊月二十这一天,是狗顺家特意请“算命先生”测定办“喜酒”的——大好日子。
随着一阵刺耳欲聋的“唢呐”声、伴着那硝烟弥漫的“鞭炮”声响起,数百名来至四面八方的“宾客”都陆续光临赴宴。客人很多、络绎不绝,因而“宴席”——吃了一轮又一轮。
“高又高呀”、“快又快呀”、“五只鸡呀”、“八匹马呀”…… “猜拳”、“行令”声声不断,此起彼伏,响彻一方,乱成一片。(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酒过三旬,感情更浓!
“宴席”正中央的一桌人发挥特长、竭尽所能地将热闹非凡的现场气氛逐渐推向了“高潮”。“干杯”、“再干一杯”一杯又一杯,“劝酒”声吆喝个不停。在激烈的“拼酒”过程中,有一位芳龄二十岁左右的“女客人”,显然“印堂”发黑、“醉意”醺醺,她好像“投降”、“败阵”了,于是有气无力地下“意识”连声向大家“求助”道:“我实在是不行了、我真的是不行了……”然而,几乎周围所有的人都认为:她是想“耍赖”企图逃避“喝酒”也就对她丝毫——不予理会!甚至坐在她身旁左右的两位异性“酒友”,还干脆直接粗鲁地端起“酒碗”强迫性地往她口中不停地“灌酒”…… 突然间,只听“噗通”的一声,这位“女客人”顿时“支撑不住”倒在了“桌子”上。这时,那两位灌她“喝酒”的异性“客人”不仅不当回事,反而还用渺视、奚落的口气冲着她吼道:“‘装死’!妳不是很能“喝洒”吗?怎么这会儿变成了一副‘狗熊’样!真是‘丢脸’极了!”你一句、我一句,东一句、西一句过后,这两人又开始继续与其他人一道 “互相玩命”般且不顾一切“后果”地大剂量“拼酒”、“较劲”起来……
几个小时之后,“客人”相继——散去。
狗顺夫妻俩开始收拾“桌子”、“板凳”之时,竟然才意外地发现,还有一位“女客人”,仍未离去扒在“桌子”上“休息”。狗顺夫妻俩心想:这个“女客人”八成准是“喝醉”酒了,不如再让她“休息”一会,等到她“酒醒”以后再叫她回家也不迟……
又过了一个小时。
狗顺夫妻俩已经“收拾打扫”完毕。于是,就打算 “叫醒”这位扒着“休息”的“女客人”时,不料一切都晚了!无论狗顺夫妻俩怎么呼唤——这位“女客人”始终没有任何本能反应。
面对眼前的异常情况——狗顺夫妻俩似乎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情急之下,慌忙决定拨打“120急救”电话——可是,当“救护车”赶到之时,医生全面仔细地“检查勘验”过后,便摇头、叹息地对狗顺夫妻俩说道:真遗憾!最佳“抢救时间”早就错过!你家这位“女客人”已经——完全没有“生命”迹象了!
正当狗顺夫妻俩“惊魂”未定的时候,门口顿时传来一阵 “警笛”声响,公安民警获悉追踪到来,并迅速地给狗顺夫妻俩分别戴上了冰冷的“手铐”后,立即将其二人押解上警车呼啸而去……
目睹整个“宴席”过程的邻居们都心有悸动、深有感触地议论说——狗顺家的“酒席”真是办大了。
五 : 祸
李三炮天蒙蒙亮时就起来了,穿上衣服往外走。老婆睁开朦胧睡眼,问他干啥去,他说晨练去。老婆被这突发事件弄得大脑空白了一会儿。每天三炮可是不揪耳朵不起床的啊,今天的反常是咋回事呢?还没等她理顺出个头绪,三炮已经“碰”地把门关上了。
李三炮今天的异常兴奋,是因为他昨晚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在河里抓住一条大鱼。那条鱼大到需要找人抬回来的程度。有鱼的梦,是发财的预兆。坐在家里肯定不会发财,就算天上落下金豆子也轮不到他,楼上还有好几户人家等着挨砸呢。李三炮早早出来是想看看能不能碰上好运,比如路上有个包,包里装的都是人民币之类。
李三炮始终低头走路,眼睛在马路上象排雷一样睄来睄去。有同事和他打招呼,他也是心不在焉地“嗯”的一声就往前走。弄得同事摸不着头脑。
结局我不说大家也能知道,他白溜达一早晨。
回到家,老婆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他呢。“这么早出去锻炼身体可不是你的风格啊!快说,你到底干什么去了?”三炮嗫嚅着还是说去锻炼。老婆揶揄的冷笑挂在脸上:“小样,是不是外面有相好的了,想浪漫一下,把约会定在早上。可是你不要太张狂了,让我逮到你没好!”李三炮欲言又止。这种梦不能说出来,第二个人知道就不灵了。李三炮开始保持缄默。现在是法治社会,讲究证据,杀人犯把证据都毁了,警察还干瞪眼呢。等到晚上再解释也不晚。
李三炮白天工作根本没心思,他时刻想着那条鱼,这财在哪儿呢?他进入苦思冥想的状态。可是要下班了也没想出个子午卯酉。他有点郁闷,就踱到吸烟室想吸根烟。他眼睛骤然一亮:他看见垃圾桶里有一张褶褶褶巴巴的彩票!何不买几张彩票赌赌运气?李三炮的眼神又放出光彩来。(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李三炮匆匆扒拉几口晚饭,悄悄溜进卧室,从老婆兜里偷了几百块钱,直奔投注站而去。 到了投注站,他从人缝里挤到柜台前,“来两张刮刮乐。”刮第一张时,他感到自己的手心里有细汗珠在往外挤,他在裤子上抹了一下,才轻轻地开始刮。可是除了“谢谢惠顾”就没有别的字。第二张也一样,第三张还是那几个字。他越刮越快,不到一刻钟,他的百元大钞就刮进乐柜台的抽屉里。他蔫头耷脑往外走时,嘴里自言自语:“小意思,向灾区人民献礼了。”
天色已暗,李三炮的心也在往下沉。好多人梦到鱼都发财了,到自己这儿咋就不灵了?难道周易的作者也是为了扬名立腕而胡编乱写?他往家走时,偶尔抬头看见麻将馆灯火通明,又来了精神。发不了大财到那儿弄点小钱也行啊。
他真的走运了。第一把就是自摸清一色,有几十元入账。他心里乐开了花。他仿佛看见了财神爷在向他招手。正在他兴奋不已,准备大打出手时,门一开,进来一个穿制服的警察。李三炮当时就傻眼了。完了!看来今晚得去局子里走一趟了。他无心打牌,直到别人和了,他才缓过神来。他手里又是一副好牌由于分心没和。
警察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也去打牌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人进来接替警察玩了起来。这时李三炮才明白过味儿来,警察老婆怕来晚了玩不上,就让警察先来占个位子。李三炮气得在心里直骂:他妈的,来这儿玩也不穿便衣,装什么孙子,害得老子虚惊一场。
经过这么一折腾,李三炮的手气一泻千里,人走局散时,偷老婆那几百元钱所剩无几。李三炮木呆呆地往家走。他想,这回是真完了,和老婆解释不清了。
本文标题:祸国-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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