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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2016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精选)

发布时间:2017-11-19 所属栏目:自查报告

一 : 2016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精选)

导语:及时对本单位的办公楼、干部用房进行清理核查,对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果断地清理。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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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_第1篇:

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聚焦“四风”问题不放手,集中攻坚、各个击破,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根据区委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现将班子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

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局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回头看”,确保看的准、查得严、有效果。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局活动办的力量,做到实践活动结束,领导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分别组织召开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2.查漏补缺,深入整改。局领导班子及个人均对前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自查,对每一个整改事项的完成时限和完成情况,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3.及时公开,接受监督。按照活动办的要求,及时对领导班子及个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班子整改落实清单台账和个人整改措施台账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在局机关公示栏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始终以“三严三实”为标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持续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目前,21个整改问题清单、7项专项整治任务和2项制度建设均按时按质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部队伍形象和后勤服务满意率不断提升。

1.聚焦“四风”问题抓整改。聚焦班子集体和个人存在的“四风”问题,扎扎实实抓整改。围绕反对形式主义,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望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考核办法》等;围绕反对官僚主义,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修改完善了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围绕反对享乐主义,建立健全了机关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围绕反对奢靡之风,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广大党员从被动遵守转变为主动接受,从行有所止内化为心有所畏,制度效力不断显现。

2.围绕群众利益抓整改。针对服务对象反映的机关综合管理方面的各类问题,坚持不推、不拖、不等,一项一项抓、一件一件改。信访接待上,通过为期一个月的“今日我接访”活动,全局人员轮流参与门卫来访接待,累计平息个访28批35人次、集访6批30人次,全局干部职工接访能力不断提高,群众上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大院正常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交通管理上,制作车辆出入证,坚持车辆凭证出入,实行人车分流和来访登记,定点停放车辆,统一车头朝向,严格交通流线和限速禁鸣,机关车辆停靠管理经验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得到推广。卫生整治上,向院内单位住户印发卫生整治通知书,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卫体验日”活动,全局人员轮流在机关大院巡查,组织住户召开环境卫生知识讲座和文明交通培训,对楼栋环境卫生实行月考评,先后解决二宿舍区菜土还绿、大院环境卫生整治、水塘清淤、树木修剪除虫及卫生设施添置等问题,机关城市管理考核工作连续5次排名前三。公房管理上,班子成员多轮深入住户家中做深入细致的工作,4户公房产权遗留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后勤服务上,向服务对象发放“温馨服务提示卡”,对各类维护维修坚持满意度测评,已落实4宿舍路灯安装和10宿舍主水管清洗等问题,机关维护维修满意率达100%。服务基层上,开展以找准问题、解决难题为主题的“畅通最后一公里”优质服务活动,局领导班子深入联系点白沙洲街道黄田村,访民情、听意见,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信访问题、涉法涉诉案件、民生事业发展等问题,6个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3.开展专项整治抓整改。一是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多轮办公用房清理督查工作,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共计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使用面积2万平米,拟定《望城区闲置办公用房二次利用办法》(望办发〔2014〕34号),统筹规划管理全区闲置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核定和分配行政中心区域办公用房,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对各搬迁入驻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集中督查。二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占用福利性住房清理工作。印发《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办公室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占用福利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望办通知〔2014〕4号),部署全区党政机关开展清理工作。认真开展好自查、摸底、统计和上报工作,对极个别违规占用福利性住房的情况积极沟通协调并妥善解决。三是认真组织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办公用水、用电、用油等综合管理,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制定《望城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中心区域)水、电管理制度》,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印发节能宣传手册2500份、发送节能短信5000余条。对各级党政机关用能情况开展督查,并对能耗统计情况进行核实。全区各级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0.29%,人均电耗、水耗和单车油耗同比分别下降 5.44%、3.6%和14.16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6%。

三、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在深入整改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和活动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的认识、理解和把握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二是有的同志认为活动已经基本结束,可以歇歇脚、松松气了,对群众路线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群众路线内化为心,外化为行。三是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还只是初见成效,需要继续加力,长期坚持。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认真研究解决,切实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整改的措施

践行群众路线是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传家宝,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我们要克服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错误思想,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为起点,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深入持久的改进作风。要根据实践情况和形势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使保障良好作风的制度能够管得住现在、跟得上发展、经得起考验。要持续加大力度,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切实抓好监督任务落实。要建立监督、惩处机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通报,对执行不到位的进行处罚,使制度真正转化为自觉行动。

2.一以贯之的整改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的一些问题,有些因为时间紧迫还没有彻底解决,有些因为条件不成熟还有待深入研究,有些问题虽已解决可能还会反弹。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区别情况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落实的问题强化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对正在落实的问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真正解决;对尚未落实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尽快落实到位。

3.坚持不懈的抓好学习。领导班子要把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学习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工作来抓,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深深植根于思想中,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提高。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_第2篇:

县清理办公用房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7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1号文件)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2011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2011〕37号),2011年4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20**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67.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0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2395.07平,实用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2010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200万元(甘财建〔2010〕511号)、2011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50万元 (甘财建〔2011〕54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局机关除4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6人(含3名股室负责人,会计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2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2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3人、援助大学生1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7人,尚缺监测站站长1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15人,现有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科员17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395.071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31.24%。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1943.364平方米;负一层储藏室2间共40.32平方米,2个停车位共77.6平方米;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大厅等公共面积为333.787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108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354.78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916.48平方米(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198.78平方米)。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6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187.92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8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26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8.34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37.8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18.36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97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9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20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490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10-12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15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10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中办发〔20**〕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98.78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 : 2014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局印发了《煤炭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加以整改,确保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www.61k.com)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局机关总编制数22人;煤征站总编制数62人,按照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为6㎡标准进行了自查整改,原使用的602室(42.4㎡)已空出交机关事务局。具体整改情况见汇总表。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局现办公用房有13间(其中煤征站5间),总共使用面积为282.32平方米。通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没有超出规定的标准。我局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况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办公室,维持办公室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三 : 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人民政府现有编制人数39名,实有人数39人(其中副县级2任,科级以下干部29任,退休人员16人)。

[www.61k.com]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我乡迅速成立以乡长任组长、纪委、财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核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93平方米,符合应配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的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无公务车辆,只有王牌垃圾车一辆(CD3040A13)。

四 : 关于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关于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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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发有关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院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院办公用房系借用原供销社大楼,位于中山路,由于资产借用,所以我院并无产权。医院现有办公人员14人,办公区有6间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院长二人一间,20平方米;党支部副书记一人一间,8平方米;副院长三人各一间,分别8平方米;办公室二人一间,15平方米;账务四人一间,15平方米;护理部、医务科两人一间,15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院不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在很大程度上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自查措施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为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掌握政策标准,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有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二O一五年三月九日

五 :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第1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14]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www.61k.com]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第2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达川委办发〔2014〕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2人。我校实行教师集体办公,以教研组和年级组为单位,每间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办公教师都在6人以上,人均办公面积约4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3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13〕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13〕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第4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组织学习,并对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标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院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魏胜书记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医院行政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院在今年年初新班子成立后就将办公区域调至北楼三层,原办公区域已改建成内二科病区,有效改善了住院环境。

现办公人员22人,办公区域共一层,10间,房屋面积143平方米,平均办公区域6.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院长办公室一间,12平方;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一间,15平方米;两名副院长一间,15平方米;1名副院长和合管办常务副主任一间,15平方米;办公室四人一间,15平方米;总务后勤三人一间,12平方米;护理部四人一间,15平方米;质控科、病案室两人一间,12平方米;药剂科两人一间,12平方米;接待室一间,20平方米。

然后,我们对公共卫生服务站办公区域进行了通查,按照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办公室人员进行适当调整。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职工共19人,共安排了6间办公室,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3.79平方米。

财务科和统计室三人一间,15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和两位副站长一间,15平方米。总体分析,全院行政办公人员47人共使用18件间,面积225平方米,平均每人4.79平方米。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室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场所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5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本文标题: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2016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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