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阅读

网络推广服务-微软拟向网络广告主推一站式的服务

发布时间:2017-08-24 所属栏目:网络推广的方式

一 : 微软拟向网络广告主推一站式的服务

    北京时间6月2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微软首席广告战略官尤瑟夫·梅赫迪(Yusuf Mehdi)近日表示,公司将针对网络广告商推出一站式商店服务。业界人士称,微软此举意在缩短与谷歌在网络广告市场上的差距。

  微软上月表示,将以约6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网络广告公司aQuantive,目的是在网络广告市场追赶谷歌。本周雅虎宣布,已任命公司联合创始人、长期董事会成员杨致远为新CEO,取代前CEO特里·塞梅尔(Terry Semel)。分析人士称,塞梅尔“下台”一事表明,投资者对雅虎被谷歌抢走市场份额感到不满。

  梅赫迪称,一站式商店已成为业界趋势,原因是广告商希望简化采购程序,并获得所有其他平台的分析数据,而微软一站式商店服务正可满足这种需求。虽然谷歌核心业务仍为搜索,但该公司此前收购了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和网络广告商DoubleClick,表明谷歌希望实现业务多样化。

  为巩固或提高在互联网搜索业务中的既有地位,谷歌和微软等巨头最近都忙于收购小型网络广告公司。对此一些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网络广告业发展壮大;但反对者称,小型网络广告公司被收购后,可能会导致市场垄断。一些消费者组织更担心,网络搜索被少数几家公司垄断后,这些企业将大量收集网民们的上网习惯及其他数据。

二 : 网络推广服务合同书

网上推广服务合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推广服务。

2、 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可以在百度,google,360等搜索引擎搜索到乙方为甲方推广的相关信息。

3、 推广方式主要为软文推广为主,借助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360等)、论坛、微信、QQ、QQ空间、门户网站、视频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综合的交互的推广信息。

4、乙方综合应用多种方式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推广信息可由甲方提供,若没有则由乙方自行拟定进行网上发送推广。

5、乙方通过自己独有的方式或方法对推广信息进行关键字修改及优化。

6、乙方每月提供一份网络推广效果数据分析报告给甲方。

7、通过乙方网上推广的信息前来咨询的客户,乙方将引导客户到甲方处交由甲方处理。

二、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合计:¥ 元 (大写:¥ ) 在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协定所需费用,甲方可使用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 银行账号及户名:

三、合同签订期限:

乙方为甲方推广服务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给乙方提供推广服务网上注册所需的相关认证资料。

(2)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内容。

(3)定期提供有关最新动态资料给乙方。

(4)甲方为为乙方所提供资料保证完整、真实、合法。

(5)甲方可以对乙方推广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变更。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推广服务。

(2)在保证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合法及不改变原意情况下,乙方可根据推广需要对相关内容做相应的编辑、修改、增加和删除操作。

(3)乙方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4)协同甲方线下活动同步推广。

(5)保证甲方敏感或私密相关信息不泄露给第三方。

五、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相关条款做以变更。

2、一方变更电话、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将变更的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六、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合同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6、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原因等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三 : 网络推广服务合同书

网上推广服务合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推广服务。(www.61k.com)

2、 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可以在百度,google,360等搜索引擎搜索到乙方为甲方推广的相关信息。

3、 推广方式主要为软文推广为主,借助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360等)、论坛、微信、QQ、QQ空间、门户网站、视频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综合的交互的推广信息。

4、乙方综合应用多种方式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推广信息可由甲方提供,若没有则由乙方自行拟定进行网上发送推广。

5、乙方通过自己独有的方式或方法对推广信息进行关键字修改及优化。

6、乙方每月提供一份网络推广效果数据分析报告给甲方。

7、通过乙方网上推广的信息前来咨询的客户,乙方将引导客户到甲方处交由甲方处理。

二、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合计:¥ 元 (大写:¥ ) 在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协定所需费用,甲方可使用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 银行账号及户名:

三、合同签订期限:

乙方为甲方推广服务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给乙方提供推广服务网上注册所需的相关认证资料。

(2)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内容。

(3)定期提供有关最新动态资料给乙方。

(4)甲方为为乙方所提供资料保证完整、真实、合法。

(5)甲方可以对乙方推广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变更。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推广服务。

(2)在保证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合法及不改变原意情况下,乙方可根据推广需要对相关内容做相应的编辑、修改、增加和删除操作。

(3)乙方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4)协同甲方线下活动同步推广。

(5)保证甲方敏感或私密相关信息不泄露给第三方。

网络推广服务 网络推广服务合同书

五、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相关条款做以变更。(www.61k.com)

2、一方变更电话、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将变更的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六、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合同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6、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原因等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四 : 网络广告服务合同(样式)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______网:www.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平等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网络广告发布处:乙方公司网站(_____网:www._________)。

1、网络广告发布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网络广告发布尺寸:_________________

3、网络广告发布形式: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广告发布时间:_________________

5、设计、制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广告发布及设计制作费用明细:

五 : 网络广告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站点发布广告一事签署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为了推广其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_________网广告价格及标准,决定在乙方网站上进行广告发布

  2.甲方的广告创意需经乙方认可。甲方并保证有权发布该广告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也不违反任何法律。并对由此而可能造成的损害和费用负责。

  3.本合同的附件说明广告发布位置,时间,数量和要求,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甲方将按乙方的要求,在广告发布开始刊登5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广告资料。对因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按期提供广告资料而造成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可以委托乙方为其设计信息发布图形,在甲方决定采纳乙方所设计的广告发布图形,并交付设计费用rmb_________元后,该信息发布图形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6.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如甲方需要更换其发布图形文件和链接url,须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提交给乙方,但这种修改和调整以每二周一次为限。

  7.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转卖、转让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任何转卖、转让行为将使本合同立刻终止,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合同双方同意,在每次广告定单合同履行前_________天内由甲方将合同定单上所列金额作为乙方发布网络广告的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9.如果甲方不能按本条款及时付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就已经履行的广告投放义务部分向甲方计费,并追加相应的利息。

  10.有限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时间发布甲方广告,因技术或其他原因造成此广告未能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发布,则乙方对甲方应负的责任仅限于:在以后的时间里以相当的位置发布该广告。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商而确定

  11.合同终止
  (1)当甲方信息发布的时间等于本合同附件申甲方所购买的信息发布时间期限时,本合同终止。
  (2)任何一方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3)见本合同第九条。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本文标题:网络推广服务-微软拟向网络广告主推一站式的服务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097399.html

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