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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生猪养殖场建设中不得不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28 所属栏目:养殖场建设

一 : 生猪养殖场建设中不得不注意的几个问题

养殖场建设 生猪养殖场建设中不得不注意的几个问题

养猪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除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外,还需要严格精细的管理、切实的防疫措施、合格的饲料原料等,而猪场的建设又是前面几项的基础,往大里说,猪场建设关系到猪场的成败,往小里说,又影响到养猪的经济效益。(www.61k.com]本文简单介绍猪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所以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几点内容:一味追求规模,缺乏通盘考虑、选址不合理、猪场布局不合理、猪舍规模过大、猪舍的建筑的质量、料槽设计不利于猪的采食或易造成浪费、病猪舍和病猪栏的设计不合理、病猪解剖台位置不当、装猪台的设计不利于生物安全。

以上几点都是小编收集在我国养猪建设中朋友们常常未经过深思熟虑的的一些基本要求。小编相信只要大家认真的考虑好以上几点,一定可以为广大投资朋友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一、一味追求规模,缺乏通盘考虑

(1)猪场建设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不是做摆设、做样子的,要遵循实用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2)要符合生物安全的规定,有利于疾病的预防。既要防止疾病传人、传出猪场,更重要的是防止疾病在猪场内传播。

3)不能只追求规模,并不是规模越大盈利能力就越强。同样的管理水平,规模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发病率越高。

4)要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生产。

二、选址不合理

1)离居民太近:毕竟养猪可以造成空气(臭味)和噪声的污染,要避免与当地居民造成冲突,也要避免人员繁杂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2)离公路太近:道路上的运输车辆繁杂,其中不乏运猪,特别是运输病、死猪的车辆,还有运输粪便的车辆,这些车辆都是潜在的传播疾病的媒介。

3)离其他畜牧场太近:疾病的传播途径复杂,很多疾病可以通过空气传播,也可以通过苍蝇、蚊子、鼠类、猫传播,有时传播途径不明。若猪场间距离太近,疾病很容易通过各种途径传进猪场。

4)要远离屠宰场,屠宰场是疫病的集散地,携带各种病原体的猪集中于此,运输车辆的污染也很严重,空气、污水中的病原很容易造成疾病向外扩散。

5)要远离化工厂及其他污染源,道理是一样的,但化工厂可以造成空气和饮水的严重污染。

6)要选择水源好的地方,饮水是猪最重要的营养,没有充足、清洁的饮水保障,很难养出合格的猪。

7)要选择向阳避风、地势高燥、通风良好、电力通讯配套齐全、排水方便的地方,以利于猪群的保温、通风和污水的排放,并能绝对防止污水倒灌进猪舍,利于清洁和猪舍内部的干燥。

8)避免占用农保地,最好周边有渔塘、果林或耕地。一方面起到天然屏障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消化一部分猪场的排泄物,减轻环保的压力。

三、猪场布局不合理

1)很多猪场用围墙圈起来,在里面就见缝插针,哪里有空地,就在哪里建猪舍,不同猪舍混杂在一起。其实猪场的布局对疾病防控、生产管理影响很大。因此在设计、施工要充分考虑到。根据生产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一地点三阶段饲养,也可以采用两地点饲养。

①两地点饲养两地点饲养是指种猪繁育一个地点,保育和育肥在另一个相对远的猪舍的数量,原则上产房、保育和育肥猪舍要做到全进全出。配种舍、怀孕舍、保育舍、生长舍、育肥舍要从上风向下风方向排列。本人建议尽量缩小猪舍的规模,做到小群饲养,以利于降低猪的发病率。以一栋保育或育肥猪舍饲养不超过500头为宜。

②各种猪舍的数量不配套:最重要的原则一产房、保育舍按生产节律分单元全进全出设计;猪栏规格与数量的计算,产房两栏对应保育一栏,保育与育肥栏一一对应;先设计好生产指标、生产流程,然后再设计猪舍、猪栏。

③没有按全进全出设计:现代养猪业疾病越来越复杂,原因之一是没有严格地做到地点;或者种猪繁育区和保育在一个地点,而育肥猪在另一个地点。这种饲养模式的优点在于容易控制疾病。缺点在于管理相对费事,运输成本提高。

2)三阶段饲养三阶段饲养是指在一个环境中分三个区域饲养,分别是种猪和产房区、保育区以及育肥区。

①围墙:猪场要建立围墙,明确猪场的范围,防止员工随意进出猪场,也能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出,还可以防止野生动物进入猪场。

生活区和生产区要有围墙,或者以各种房屋隔开,以防止员工随意进出生产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只能有一个通道,而且要设立消毒池,员工只能从这一通道经过消毒池进出,以防止将疾病传人猪场。

②布局:根据猪场计划的规模确定各阶段全进全出。虽然有些猪场按全进全出设计,但由于猪舍不配套,真正饲养时则很难做到。整栋猪舍全进全出,可提高生产性能21%—250/0.而整个猪场全进全出,可提高生产性能30%(美国大豆协会朱汉守)。

四、猪舍规模过大

一般情况下,一栋猪舍饲养的猪数量越多,发病率越高。除非能够很好地控制猪舍的环境,特别是空气,否则不建议超过500头猪。

目前的趋势是猪越养越大,因此在育肥舍的时间可能会延长3—4周,因此,育肥舍的数量可能需要增加,而且育肥猪在100千克以上时的占地面积要相应增加。

二 : 铁路建设物资管理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摘要: 本文针对铁路建设物资管理的现状,阐述了物资管理各环节上存在的几个问题,并根据现有的比较实用的管理方法与措施,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 物资管理 电子采购 储备 零库存 ABC分类管理
1 前言
所谓物资管理,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本企业所需物资的采购、使用、储备等行为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物资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物资进行有效管理,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进而促进企业盈利,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物资管理,包括物资计划制订、物资采购、物资使用和物资储备等几个重要环节,这些环节环环相扣、相互影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对企业的物资供应链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市场异常活跃的今天,物资管理已不能用“计划”、“配额”、“定量”等几个简单概念进行诠释,它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企业成本控制的利器,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成为企业发展与壮大的重要基础。
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铁路部门也在不断的进行着改革和新的尝试,在铁路建设过程当中,物资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尽快发现问题,并且快速高效的解决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
2 当前铁路建设物资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2.1 物资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搭配结构不尽合理,分工不明确
目前,铁路部门物资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铁路物资管理人员素质与物资管理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由于铁路实行新的物资管理制度的时间不长,大部分管理人员不够专业,主要来自财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他们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在计划、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等方面了解不多,对物资管理的复杂性认识不够,无形中增加了物资管理的成本。再加上铁路企业不断调整整合、机构改革,造成物资系统人员不断发生变化,新人员不断加入到物资队伍中,造成部分岗位的人员搭配不合理,各个环节上的分工不明确。以至于物资管理的个别环节运作缓慢,甚至停滞。更有甚者,由于某些物资管理人员的原则性不强,导致物资管理的透明性大大降低,在不断改革的同时,造成成本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有所提高,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不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有所降低等等。
2.2 设备品类复杂.标准不统一
随着铁路机车车辆技术快速发展,铁路的设施不断更新换代,新型的设备越来越多,但是由于我国铁路具有强大的惯性,使用中的设施仍然存在着一大批老旧的、濒临淘汰的配属物资,所以铁路各单位配属设备日益复杂,一个单位配属车型往往在4~5种以上。设备生产标准不统一. 同一类型的设备或同一部位的配件.由于生产厂不同往往不能通用.而且同一类型的设备往往会有多个生产厂家,物资需求品种规格繁多。这些实际情况客观上给物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2.3 物资采购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问题
物资管理的关键是物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是指为保障整个企业物资供应而对企业采购进货活动进行的管理活动。但是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物资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审核、评价不严格、不全面,在对供应商的审核、评价上,片面的重视了价格的最低,而对其资质、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牌、售后服务水平、信誉等方面忽视,致使很多经营规模大、品种全、质量好,而且经过长期合作,实践证明始终信誉度高的供应商反而排序靠后,甚至被挤出准入供应商的范围;而且进行采购的供应商的选择范围小、数量少,有一定的局限性。有很多质量优良、价格优惠、信誉优秀的厂商家并没有被我们纳入到供应商的范围;采购人员对物资采购的市场信息、价格信息等掌握不准确、不及时,并且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慢,很难掌握最新的产品信息、供货商信息和市场行情;物资采购透明度不高,容易使采购加上个人的因素,导致物资采购缺乏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 原则和“效益”原则,即购人情料、关系料。
2.4 物资流转效率低,资金利用率低
2003年3月铁道部提出了跨越式发展目标,2004年1月国务院批准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掀起了铁路建设新高潮。而2008年,面对金融危机,国务院批复的铁路投资额已经达到2万亿元,其中在建项目的投资规模超过了1.2万亿。如此大的建设规模在铁路建设史上实属首次。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下,造成物资管理人员过分的重视物资的储备量,使大量物资资金过度使用在物资储备环节上,大大降低了资金的利用率。
3 强化铁路建设物资管理的建议
3.1 加强宣传教育、监督考核,切实提高各级物资人员的素质
物资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素质和自身能力。对物资管理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物资管理原则,对违反物资管理办法的行为坚决抵制。同时,物资管理人员要不断适应新的环境下新技术的要求和先进的管理办法,尽快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技术,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身业务素质,不断更新、扩展知识技能,以适应企业管理的需要。另外,对于采购人员还要具有超前意识,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对价格的变化提前做出反应,尽量采取低价采购,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面对复杂的经济市场,物资采购管理人员还必须树立集体主义思想,顾全大局,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使物资采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廉。同时应该利用物资管理考核、物资监察、定期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对物资管理水平检查、考核。对物资管理差、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还可以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通过一系列措施,标本兼治,尽快使物资管理工作的现状得到改善。
3.2 优化设备配属,保持设备相对统一
设备复杂多样,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有技术进步车型更新的因素,有设备布局不合理的因素,也有设备购置不统一不合理的因素。设备配属的多样化必然造成设备大修、维修和日常维护需求的多样性,造成物资采购批量分散和物资储备量增加,用料单位的计划员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去熟悉不同系列的物资,从而给基层物资计划带来更大的难度。改变这种状况的途径,一是物资部门应将此作为改善经营的一个问题提出来.引起路局重视,在整个路局设备配属上逐步给予解决;二是物资部门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在评标比价时避免中标厂家过于分散;三是探索建立起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机制,对主要设备选定2~3家有实力、技术领先的厂家,开展技术合作,互通信息,逐步形成以生产厂家技术革新为推动力的设备供应新机制。
3.3 认真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逐步推广电子采购
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不仅能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杜绝部门之间扯皮,还能预防采购人员的不良行为。在现行的一系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中,必须严格执行物资市场准入制度、招标采购制度和比质竞价择优采购制度。
从全球的采购发展趋势来看,电子采购将越来越广泛地被企业管理者接受。电子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的协议采购:电子采购既是电子商务的重要形式,也是采购发展的必然,它不仅是形式上和技术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传统采购业务的处理方式,优化了采购过程,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技术的提高, “吃万家饭、跑万家厂”的传统采购方式已成为历史,信息化技术给提升物资采购管理水平带来了契机。铁路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要建立与互联网的联接,以便快捷查寻市场资源、实时价格等信息,为采购、招标、订货等提供决策依据。要建立建设物资管理信息化网络,实现物资采购、供应、储备、配送的动态管理,提高建设物资管理水平。要逐步开展电子商务,努力降低物资采购管理成本,缩短采购周期。针对物资采购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企业的纪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物资采购管理的监察工作,对违反物资采购原则的要坚决查处, 同时对违规违纪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处理。通过严格监察,有效地减少或杜绝物资采购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3.4 建立合理的物资储备,努力实现零库存物资管理
零库存是一种通过少库存以增加效益的库存管理,是一个库存管理的动态过程。在实际工作中.零库存可理解为:①保证了铁路运输生产的物资供应,库存量没有增加反而降低了;②虽然库存量增加了,但物资供应量增加的比例比库存量增加的比例高;③物资供应量没有变.但库存量有所降低。只有具备了正确的零库存储备观念.才能明确本单位零库存的储备目标.树立大局的管理思想。通过各级铁路物资部门的合理分工、资源的科学配备,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重复储备,促进更多的单位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零库存储备。
真正实现零库存管理就要结台实际,摸清行情,确定零库存物资项数。零库存管理的实施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同时对市场行情有较深的了解。运用零库存控制论,推行ABC分类管理。库存控制论的核心思想是.在满足供应的前提下.物资在库时间越短越好.库存资金占用越少越好。这就要求我们制定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因实行零库存管理而不能及时满足供应。①要按物资重要程度不同.将实行零库存的物资进行ABC分类;②对A类物资可采取定点厂家供应的管理办法.对B类物资可采取定点厂家、定点供销公司或代销物资站供应相结合的办法.对C类物资可采取定点商店供应和市场自由采购相结合的办法;③需要对实行零库存管理的物资进行质量调查,实行质量动态跟踪.确保物资供应质量。
铁路物资储备要相对集中,合理分布,逐步优化。对专供物资,物资总公司要建立必要的周转储备;其它物资,各单位要按最少数量,最优分布原则,建立合理的生产储备。各单位要根据市场变化和生产需要,优化储备结构,减少重复储备,逐步试行物资零库存储备,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4 总结
我国铁路物资系统经历了几十年艰苦曲折的发展历程,跟随经济体制的变革不断进行着改革和创新,使铁路物资系统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整体性逐步踏入了现代化管理的行列。只要铁路物资管理在不断改革创新的同时,能够及时的、有效的解决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并在经营管理上狠下功夫,相信我国铁路物资流通企业一定会有一个飞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新时期铁路建设物资管理的思考 朱智辉 2007年 4月维普资讯
[2]铁路工程项目物资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吕银美2006年 9月 维普资讯
[3]铁路物资管理实现信息化的实践 黄武彪 2006年 3月 铁道物资科学管理

三 : 学跳钢管舞注意几个问题提问

1.没有舞蹈基础的人可以学吗?
答:钢管舞、领舞、艳秀、讲究的表演,妩媚,曲美气质,是可以不需要舞蹈基础就能学很好的舞蹈。

2.胖的人可以学吗[www.61k.com]?
答:可以,钢管健身舞已经是风靡世界的健身舞蹈了,它将传统的运动器材健身和目前流行的舞蹈健身结合起来的运动,能起到很好的塑身减肥效果。

3.年龄大的人可以学吗?
答:可以,舞蹈部分年纪,在本学校已经有最大45岁学习钢管舞教练,62岁阿姨参与健身学习,而且学习的非常好,在国外钢管舞学习的年龄上限甚至达到了80岁。

4.多久可以学会?
答:一般是全日制一个月后完全可以达到自己独立舞蹈的水平。

5.10次课能学到什么程度?
答:能全面了解和认识钢管舞,达到自学成才的水平,领悟能力好的学员平台可以达到可以实习做场的程度!

6.一次课多长时间?
答:华翎全国统一的是一节课一个半小时。

7.你们的课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针对不同的专业课程,我们有不同的上课时间表,现在每天下午2:00-4:00、3:00-5:00、4:00-6:00晚上6:00-8:00有四个课时供学员参考,每个课时有两个班同时上课,每个班上课认树在4-8个人,在报名咨询的时候,我们会有详细的课程安排表发给大家。

9.月卡/季卡/年卡价钱不同,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答:是按照有效期来分的,因为为了保证小班授课,我们每次课的人数控制在8个人以内,月卡是比较好控制的,所以给我们的教学带来方便,我们鼓励大家报月卡,所以收费便宜些。

10.我以前学过舞蹈,我可不可以从中级开始学?
答:钢管舞和其他的舞蹈基础关系不大,都要从头开始,以前有过舞蹈基础,可以说你的动作可能能比没有基础的人跳得优美一些,或学得快些,但并不是你一定可以从中级开始,还是需要经过我们教练的评定才能决定的。

11.我以前学过舞蹈,是不是学的时间可以更短,学费是不是就可以更便宜呢?
答:我们是按照不同的卡类进行收费和教学的,与您的舞蹈基础和悟性没有关系,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在我们的建议之下,选择适合你的专业学习。

12.专业班和教练班有什么不同?
答:专业班是以达到演出水平为主的,分配工作发毕业证书;教练班不但可以达到演出水平,还需要能教会指导别的学员,会安排实习课程,经过考核后颁发教练证书,分配教练工作。

13.教练班发的什么证书?
答:中国华翎钢管舞学校和体育舞蹈协会联合颁发的高级钢管舞教练证书。

14.专业班推荐工作吗?
答:在学习期间就可以联系实习演出,一段时间后还可以带工资边学习边实习帮助积累工作经验,两个月后正式推荐工作。

15.教练班就学三个月吗?
答:教练班可以全日制是两个月的时间,也可以根据课程安排三个月时间,但是如果因为时间缘故不能坚持长时间脱产学习,终身免费进修。

16.学不会怎么办?
答:一般不会出现这个情况,除非学员非常不主动上课,而且教练班、专业班的学员,终身免费进修学习。

17.可不可以试课呀?
答:可以试课,每个学员在确定学习之前都可以安排体验一个课时,也可以随时观摩。

19.外地的学员提供住宿吗?
答:任何班级的学员都可以提供住宿,每月收费300-400元(根据城市的不同),用品齐全,拎包入住,免水电。

20.你们的宿舍离上课的地方远吗?
答:宿舍就在我们学校边上,非常方便。

21.报名需要带什么?
答:需要准备小一寸的照片,办理会员卡用,需安排住宿的教练班、教练班学员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的复印件。

22.可以刷卡吗?
答:可以接受银联的卡进行刷卡消费,楼下有银行也比较方便。

23.对服装有什么要求?

答:为对钢管舞的了解更全面,我们提倡大家穿过膝的靴子和运动短裤,上衣是方便运动的紧身T-shirt或运动衣.我们有专业的服装销售。

24.报名时间?
答:学校每天上午9:30-晚上9:00都有人值班,随时接受报名。如需要安排住宿的教练班、专业班学员可随时预约报名。

25.随到随学能跟上进度吗?
答:钢管舞和别的舞蹈不同,特别自由随性,各个舞蹈动作的都是独立的,所以可以随时插班学习

四 : 广告合同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提示〕
该案是一起较为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本律师代理的当事人是上海一家小型广告企业A公司;对方当事人则是一家通过电视选秀节目起家的全国著名媒体企业B公司。因案情复杂,本案前后历时三年之久方得最终结案。案件的主要症结和难点在于:双方签订的广告承揽合同内容有些地方过于简略、含糊,也有些地方过于严苛,导致合同内容难以遵照执行,只能通过不停的变更、实际履行来维系双方的法律关系,有些关于合同履行的事实难以确定和查清;双方产生争议后,也无法根据合同直接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对该案判决结果进行适当的法律分析,对于今后各类广告企业提高广告承揽合同订立和履行的业务能力、提高法律意识,是有现实意义的。
〔案情〕
A公司与B公司于2007年12月25日签署《VI设计委托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一份。其内容主要为:一、A公司为B公司旗下十位签约艺人分两批进行“视觉识别系统”(VI)形象设计,每批内容均包括艺人Logo(标识)、基础设计和应用设计三部分。作为对A公司设计的回报,B公司同意在第一批六名艺人的VI形象设计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在其电视宣传媒体(某节目)的片尾发布“艺人VI设计:”及A公司的Logo和全称。二、A公司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第一批六名艺人VI形象的第一稿。其中,Logo设计初稿为15个工作日,基础部分为6个工作日,应用部分为15个工作日。在第一批VI形象设计确定之日起36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第二批四名艺人VI形象的第一稿。但如B公司要求修改导致设计时间延误,A公司的设计周期可以顺延。B公司对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如超过10个工作日无反馈意见,则视为B公司违约;A公司对B公司的反馈意见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反馈,如超过10个工作日无反馈意见,则视为A公司违约。B公司提出修改意见以三次为限。三、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并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B公司每个艺人每次违约或A公司单个艺人设计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多人多次违约以此类推。
合同签订后,双方通过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不断对设计问题交换意见。2008年1月22日,双方的代表对B公司设计的第一批的艺人Logo确定了第一次修改意见。2008年4月3日和5月8日,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先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分两批向B公司的代表D女士发送了第一批六名艺人的全部基础部分的设计样稿,此后又陆续发送了应用部分的设计样稿。2008年9月2日,AB双方签署了《项目确认函》一份,对第一批六名艺人的全部VI设计项目的完成进行了书面确认。2008年10月9日,C先生又将设计好的第二批四名艺人的Logo发送给D女士指定的人。但此后,B公司未对该批设计稿进行审核和提出修改意见,也未要求B公司继续设计。此外,B公司从2008年1月8日至8月31日期间在约定的电视节目的结尾处播放了A公司的Logo、公司全称等约定信息,但自2008年9月2日起,却擅自停播了该节目,导致此后未继续播放约定的A公司信息。
2009年9月,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解除涉案《合同》;二、B公司赔偿A公司违约金100万元。2009年12月,B公司也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A公司赔偿B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审判〕
2012年1月,一审法院对上述两案分别作出判决。一审法院认为:一、双方签订涉案《合同》一份,A公司签订合同的目的是通过B公司节目平台提升自己的品牌价值,B公司的目的是为艺人设计艺术作品,故该《合同》为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承揽合同。二、A公司与B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存在违约行为。A公司的违约行为在于,交付第二批设计作品第一稿的时间超过了约定的36个工作日,且事后未经A公司确认。B公司的违约行为在于:擅自停播加载A公司信息的电视节目。此外,A公司已向B公司交付部分设计作品,B公司也已经播放内置A公司信息的电视节目8个月,故双方对于《合同》均已享有部分权利、履行部分义务。考虑到B公司无故停播节目,违约在先,且该《合同》无继续履行基础,故判决:一、解除涉案《合同》;二、对B公司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金100万元的诉请不予支持;三、酌情认定B公司应赔偿A公司违约金30万元。
判决后,B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上诉人B公司的违约行为造成涉案《合同》履行的基础不存在,过错较大;故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判决结果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从法律角度来说,一审判决并非是完美无缺的。它的主要问题在于:《合同》中明明约定了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而原审却忽略这一计算方式而酌定A公司的实际损失为30万元。酌定,显然带有比较大的主观色彩和不可预测性,并且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是,一审判决还是较好地对本案较为复杂的事实作出了正确的认定和评判,并直接反映出涉案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即过于简略和过于严苛的情况集于一身,且都是比较严重的。因此,结合本案情况,本律师认为在广告承揽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关注如下法律问题:
一、广告承揽合同并不适宜采取非金钱履约方式作为广告设计行为的履行对价。
广告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租赁等合同。买卖、租赁等行为的标的物往往是有体物,也具有较为确定的市场价格;即使是特定物,也往往可以通过评估等方式给定一个比较明确的交易价格。而广告承揽合同则不同,它最终的成果是设计图、成果图和设计样品、成品,属于智力成果,难以直接通过市场价或者评估等方式进行定价。因此,在合同一方发生违约,守约方要求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时候,如何确定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而界定违约金的合理数额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本案A公司却是希望通过B公司的电视媒体平台,达到对自己公司品牌、设计成果的推广、宣传价值,没有与B公司约定承揽行为的实际市场价值和交易价格。这样发生纠纷之后,广告承揽方就很难直接根据合同约定来保证计算实际损失数额的准确性,进而确定违约金的合理数额,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广告承揽合同并不适宜在合同中设定极为严格的履行日期安排、修改次数、稿件种类区分等内容。
涉案《合同》对设计项目的内容区分较为严格(约定了Logo、基础设计、应用设计三个部分),同时也约定了较为严格的时限限制,对修改次数也有限制。广告设计实践表明,对样稿设计规定一个时间限制是有必要的。但样稿设计完毕之后几乎都有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的地方,一稿就令广告主十分满意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为了能使广告主满意,双方必须互相配合,在第一稿设计完成后,广告主应明确修改意见,承揽方应对设计方案进行不断的调整、修改,直至令广告主满意为止。在本案中,Logo设计是最基础的部分,基础系统设计、应用部分设计都应当在Logo设计的基础上展开;如果Logo部分广告主就不满意,后面的部分即使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也没有意义。因此,《合同》规定三部分设计的具体安排的15个、6个、15个工作日,只有参考的价值,只是一个一稿就完成满意设计的理想状态。“如B公司要求修改导致设计时间延误,A公司的设计周期可以顺延”这一约定,也印证了上述观点。但是,一审判决并不这样认为,而是认为上述期限的约定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A公司交付第一批作品的基础设计和应用设计两部分内容的时间,均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限。只不过是因为B公司在事后通过签署《确认函》的行为,在实际上认为A公司的上述迟延交付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法院才最终没有认定A公司在此问题上存在违约行为。因此,在合同中约定严格的履行日期安排,对承揽方来说是很不利的;而约定严格的修改次数限制,对广告主来说也是很不利的;都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此外,也没有必要在合同中规定详细的提出修改意见、回复修改意见的时间限制,这样实际上也加大了双方执行合同的实际工作量和负担。
在广告设计实践工作中,有些广告公司在承揽业务时,为显示自己的专业性,将广告设计项目的整体创意策划、整体结构规划、创意稿、设计稿、完稿的内容、设计日期安排等规定得非常详细,希望能够给广告主一个潜在的做事认真、井井有条的良好印象。这样做有一定的道理;但这种安排如果写进了合同中,实践当中由于广告主不断提出修改意见或日程安排变动的情况很多,因此均很难按约操作。本律师在这里建议,广告公司在承揽广告设计项目时,将日程安排内容设计得简略一些,或者在合同中表明上述日程安排内容供参考,不作为合同依据,这样可能较为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广告承揽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必须明确、具体、可操作。
无论何种合同,其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可操作,不能存在严重歧义或者有多重解释,这样就会变得难以操作而形同虚设。而涉案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条款的内容则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B公司每个艺人每次违约或A公司单个艺人设计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多人多次违约以此类推。”结合本案事实,根据这个条款,推断A、B两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至少有如下几种解释方法:1、因节目应该每天播放,而B公司有4个月没有播放节目;当时已经有6人次交付、4人次没有交付,故每天就可以认定4人次违约,总违约次数是4×120=480人次。2、B公司有4个月没有播放节目的行为属于集合类型的一次违约行为,故总归只有4人次违约。3、B公司播放节目的时间未满一年,不符合播放应满一年的合同约定,故应该认为是全案所涉的全部艺人都违约,也就是10人次违约。4、A公司没有根据合同,在第一批设计成果提交之日起36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批四名艺人设计的第一稿全部稿件,可认定4人次违约。B公司没有根据合同在收到第二批设计方案后的10个工作日后向A公司反馈意见,也可以认定是4人次违约。可见,上述解释方法主观随意性较大,而涉及的数额差距也较大;如果采取其中任何一种计算方法,都可能会导致对方的强烈反对。基于上述考虑,一审判决决然地对此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使用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最终酌定B公司向A公司承担违约金30万元,应该说还是具有一定说服力的。
本律师认为,在广告承揽合同起草过程中,对于违约责任的设定主要可以根据如下原则进行设定:1、合同应约定比较原则的、阶段性的交付时限限制。对于承揽方迟延交付的,应认定承揽方违约,每天应向广告主支付应付款项或者所有款项的1%作为违约金。超过一定时限(例如:30天)的,业主方还可以解除合同。2、对于广告主一方无正当理由,对承揽方提供的设计稿件有在较长时间内不予答复、随意变更设计要求、拒不确认合格设计成果等行为的,应认定广告主违约,并向承揽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3、梳理合同的整个履行过程,就履行的各个阶段、各个行为分别设定不同的违约责任,避免笼统、一句话设定违约责任的情况出现。
总之,广告承揽合同在实践中运用很广,遇到法律纠纷的几率较大,本律师通过本案的简单剖析,建议各广告企业在归纳[www.61k.com)实践经验、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加大企业合同起草、审查工作的力度,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合同管理措施,做到合同的制作符合规定流程和手续,订立之前有人审、履行之时有人监督;发现问题之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法律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本文标题:考试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生猪养殖场建设中不得不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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