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追寻年味之杀年猪
文/草川
小时候,每到冬天,尤其是进入农历腊月以后,随着过年脚步的日益临近,我最盼望的一件事,就是盼着父母亲早点把家里为过年所准备的整整养了一年的那头年猪给杀了。因为只有把那头年猪给杀了,我才能吃到那日思夜想的美食“初麻”(指用猪的大小肠灌成的血肠和面肠)了。
每当父母亲订下杀猪的日子,头一天晚上,父亲就亲自去请杀猪的师傅(我们当地叫杀猪匠),而让我和弟弟挨家挨户地去通知家务的男人们(指因血缘关系组成的亲属)明天帮着来杀猪,并邀请他们一家里其他人到明天后晌(下午三四点左右)来我家吃“初麻”时,那时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我的愿望马上就要变成现实了。一路上,我和弟弟兴高采烈,蹦蹦跳跳、相互打闹着把这一好消息告诉家务们。但由于太兴奋了,其结果往往是一晚上睡不着觉,急切地盼望着天亮。
第二天一大早,父母亲还在睡觉,我可就起来了,在我的带动下,全家人不得不起个大早。于是,杀猪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就开始了,用不着特别交代,大家的分工都很明确。我和哥哥、弟弟帮着父亲把村里的那口专门用来烫猪毛的大锅,小心翼翼地抬到家门上,并找上几块大石头稳稳地把大锅支起来。同时在大锅的四周围上些土,把土用脚一下一下的踩实了,其主要目的是夯实锅底,以防止锅翻倒。另外还要把杀猪用的刀、斧头、梯子、塑料细绳、草绳、脸盆、碎砖头、簸箕等工具一一准备就绪。而母亲和姐姐的任务,则是在厨房里的一大一小两口锅里,满满地烧一锅开水,并准备好一顿比较丰盛的早餐。
等这一切都准备妥当时,家务的男人们开始陆续到我们家吃早饭来了。大家边吃早饭边唠嗑,并不时地端起酒杯,小酌上几杯青稞散酒,主要是起到热热肚子和抵御风寒的作用。然后,大家开始到猪圈里去抓猪。因为要杀猪,所以一般是前天晚上就断了猪的口粮了,所以正在饱受着饥肠辘辘的猪,脾气正处于火爆之际,稍不注意,就会冲出猪圈的。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所以抓猪的时候,家务的男人们一般都是分成两帮,一帮下到猪圈里,一帮堵在猪圈外边,等里头的人抓住猪以后,外边的人才跳下去,于是抓耳朵的抓耳朵,抓尾巴的抓尾巴,还有的干脆骑在猪身上,通过大家齐心协力,便把猪从猪圈里一点点地拉出来了,随后又用草绳紧紧的拴住猪的四条腿,并用塑料细绳扎紧猪的嘴巴,然后把猪放倒在一块门扇上,稳稳地控制着。
这时,操刀的杀猪匠就上场了,开始他表演“杀技”的时候了。只见他用左手轻轻地在猪的脖子上摸索着,等摸准了位置之后,用右手将一把一尺多长的锋利的尖刀就“嗖”的一下就戳进了猪的脖子里,并慢慢地一点点地顺着猪脖子往心脏里捅去,直到那把一尺多长的尖刀只剩下刀把在外面才停止,于是一股殷红的鲜血立时喷涌而出,顺着刀把流进了放在猪脖子前面和着面粉的脸盆里(接猪血的目的是为了灌血肠)。此时,那头年猪发出了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四条腿在剧烈地抖动着,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随之全身剧烈地抽搐起来,但抓猪的男人们丝毫不敢懈怠,也用尽全身的力气,死死地控制着猪。最后终因是血流尽了,猪的叫声一点点地减弱直至彻底消失,四条腿的抖动力度也就慢慢地减弱直至一动不动,心脏也从剧烈的上下起伏直至慢慢地停止了跳动。此时,杀猪匠找来一根短木棒,用斧头把一头削尖后,把这根短木棒塞进了猪脖子上的刀口里(以防止未流尽的猪血流出来)。直到这时,男人们才松一口气,点燃了一支烟,并在抽烟的间隙,大家开始估算起这头年猪的斤数来,这个说是至少在100斤以上,那个说至少在120斤以上。有时候,为了衡量谁估算的斤数准确些,男人们开始打起赌来,以击掌为凭,赌注往往是一瓶酒。也就是说,以一瓶酒的代价来检验谁的估算能力准些。(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母亲和姐姐也在忙碌着自己份内的事,她们已经在那口大锅里点起了一堆麦草,正在紧张地用一根长木棒用力地搅动着麦草,以便使麦草尽快地燃烧起来。等麦草燃尽之后,拿起一把大笤帚,将麦草灰全部扫了出来(点燃一堆麦草主要是为了起到预热大锅的作用),并提来一桶桶的滚烫的白开水,倒进了大锅里。大锅里立马热气腾腾,一股股白雾冒了出来。这时,男人们把那头死猪抬起来,轻轻地放进了盛有一锅开水的大锅里,并不断地把死猪拉出来,翻个身后又推进去,就这样忙活了大概二十几分钟的时间,猪毛就开始烫脱落了。于是,男人们将死猪从大锅里面抬出来,放在冬天磨地的“磨子”上,又在猪的身上洒下几铁锨干白土,然后一人手拿一块碎砖头开始使劲地搓起猪毛来,一面搓的差不多了,再翻个身,继续搓另一面,不大一会儿,满身的猪毛全都被搓了下来。
趁男人们搓猪毛的功夫,母亲和姐姐已将父亲早上卸下来的大门的门扇横放在那口大锅上。接着,男人们又将已搓完猪毛的死猪抬上了门扇,用大锅里的热水在死猪身上进行反复冲洗,同时把没搓尽的猪毛再用杀猪刀仔细地刮了一遍,此时一个白白净净的年猪就呈现在了大家的眼前。然后杀猪匠用杀猪刀挑开死猪的两条后退的大筋,找两个小木棒穿进去,两头栓上草绳,吆喝着众人将死猪倒挂在搭在庄廓墙上的上房的梯子上,开始开膛破肚了。只见,杀猪匠首先将塞在猪脖子刀口里的那根短木棒取出来了,然后瞅准位置,把猪头和槽头肉给割下来了,将槽头肉用清水冲洗干净之后,吩咐父亲下到锅里。接着用杀猪刀在死猪的肚皮上轻轻地直直地往下划开了一条口子,顿时死猪的五脏六腑全都从划开的口子里钻出来了,这时父亲立刻拿着簸粮食用的簸箕接住了那些五脏六腑,这些五脏六腑在杀猪匠用杀猪刀的轻轻拨弄下,一一跟死猪分开了,全都跑到了簸箕里。最后,杀猪匠用刀割斧砍的方法,把整头猪从脊背出一分为二,一扇一扇地搬进了我家的厨房里。此时,杀猪匠的工作全部完成,大功告成,被父亲陪着到堂屋里去喝茶抽烟去了。
这时,家务的男人们纷纷动手收拾起那些五脏六腑来。他们首先将猪肝、猪心、猪肺用清水洗净之后,拿到厨房里等着下锅。此时,我和弟弟就守在大人们身边,催着大人们赶紧把猪尿泡早点分割出来给我们,但大人们可真有耐心,任凭我和弟弟磨破了嘴皮子,也不给我们分隔出猪尿泡,好像故意跟我们过不去。同时也不让我们闲着,我和弟弟被大人们一会使唤着用铝壶去提水,一会安排到堂屋里去取纸烟,一会又帮他们准备灌血肠用的酒瓶和筷子,等这一切都完成了,开始灌起血肠的时候,大人们才把猪尿泡分割出来给我们。我和弟弟拿着粘糊糊的,还有点尿臊味的猪尿泡,赶紧跑到家门口的白土堆里去,把猪尿泡在白土里轻轻地、反复地揉搓,等揉着差不多了,拿起来用嘴对着口子,使劲地往里面吹气,等吹大了,再找上半截细绳,扎住口子,然后当成皮球,我一脚弟弟一脚的踢来踢去,高兴极了,真的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
等血肠和面肠灌完下锅以后,男人们就围坐在炕桌上吃中午,边吃中午边喝起青稞散酒来,此时我和弟弟就会被安排去请本家(同一庄子上的人)里年长的人,到家里来吃“初麻”。等我和弟弟火急火燎地请人回来后,“初麻”已经煮熟了。于是吃“初麻”大会就开始了。首先端上来的是切成薄片的鲜嫩鲜嫩的猪肝和猪肺,那猪肝上还流着血水,但大家吃的就是这个鲜,津津有味地吃着,要不猪肝煮久了,会变老的,口感就会差很多。然后是流着肥油的槽头肉,轻轻地夹起一片,放进嘴里,一口咬下去,满嘴的都是油水,一不小心,油水就会从嘴角两边流出来,那副窘相往往引得大家开怀大笑。最后才是血肠和面肠,同样让人禁不住流下口水来。那时候,我最喜欢吃血肠和面肠,因为血肠不肥,面肠是用包谷面(指玉米面)做的,嚼起来有味道。
如今,只要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回忆起童年过年时的情景,首先在脑海里闪现的就是家里杀年猪的情形,我的舌尖上立马就感受到那诱人的“初麻“的香味,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在嘴里翻滚。
二 : 读书的味道
读书的味道800字你品尝过读书的味道吗?也许你会问:“读书有什么味道?”让我来告诉你吧,读书的味道是甜的!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书是我亲密的伙伴。[www.61k.com)
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阿姨来到我们学校,她给我们讲了一个“马口鸟力口”的故事。她说:“在我写的一本书里,有一个很调皮的小男孩,一次演出中,他在演出单上写自己的名字时写得太潦草了,结果写成了马、口、鸟、力、口。”
听到这,我们都议论纷纷,这个名字好奇怪啊!秦文君阿姨笑眯眯地说:“其实,他的真名叫马——鸣——加!”啊!哈哈哈,同学们笑得肚子疼,太好玩了!“在马鸣加的身上还发生了很多很多有趣的事情,请大家到书中去看看吧!”
从那天起,我就走进了一年级马鸣加的故事中,有时我看着马鸣加故意捣蛋,就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有时则为马鸣加受到委屈而伤心难过。为他笑、为他哭、为他着急,仿佛自己也变成了马鸣加。我跟着马鸣加慢慢长大了。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那单薄的《马鸣加》远远满足不了现在的我对书的渴求,在书的海洋中,我寻找着……啊!沈石溪!他写的动物小说让我着了迷。忠实的保姆蟒、爱恨分明的乌鸦、大义凛然的斑羚羊……我沉浸在有情有义的动物世界里。
动物小说看得多了,我也想和动物交朋友。有一次我到公园去看鸽子,忍不住冲过去想摸摸它们,可它们却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我很纳闷:“它们为什么会飞走呢?”妈妈说:“你一下子冲过去,鸽子以为你要伤害它们。你要想想办法,先取得鸽子的信任。”
是呀!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和乌鸦做邻居》中的主人翁因为给了乌鸦信任和帮助,所以乌鸦在他有危险时救了他。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撒些玉米粒在地上,一只鸽子跑过来看看我,头一伸,慌慌张张地把玉米粒叼走了。我又放了几粒……鸽子越来越多,有一只胆大的鸽子还飞到我的腿上,一边吃我手里的玉米,一边歪着脑袋看着我。彼此之间的信任,让我和这群鸽子成了朋友。
在书中,我和鲁滨孙一起漂洋过海;和孙悟空玩七十二变,降妖除魔;和哈利?波特一起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打魁地奇比赛,一起战胜凶猛的火龙……
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的味道是浓浓的甜味!
读书的滋味800字书,是清晨初升的一轮太阳,照亮我们的胸膛;书,是清晨的露珠,洗净我们的灵魂;书,是一位知识广泛的好老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书,是一位知心好友,向我们诉说着世间的故事。我爱读书,也爱读好书。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一直是我的座右铭。时时刻刻激励着我。
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人生要耐得住寂寞》,里面有好多好句好词,这本书主要讲人生,一定会有寂寞,谁也躲不过。寂寞,是人生不可缺的财富。里面的故事吸引了我,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真不错,在书里,我与曹雪芹、庄子等人一起写文章、耐寂寞,啊!多么优美的一本书,多么深奥的一本书。
只要手中一有了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可以说是废寝忘食。一次,大约九点多,我准备睡觉,可我倔强的眼睛不愿意睡,因为它想看书,我试图进入梦乡,可刚才因为眼睛这一折腾,看书的欲望愈来愈强,我只好随手拿了一本《绿野仙踪》,一翻开书,我的精神马上就抖擞了起来,我好想就是主人公多罗茜,因为龙卷风的到来,所以和宠物小狗托托被吹到了芒奇金人的国度,由于四周都是沙漠,所以不得已去寻找伟大的奥芝,在去寻找奥芝求助的路上,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他们通过重重困难,终于见到了奥芝。后来得知奥芝是个骗子,所以多罗茜只好找到了好女巫甘林达,通过银鞋子回到了家乡-堪萨斯州。啊!看完了,眼皮也开始打架了,一看表,快十一点了,赶快熄了灯,和周公幽会去了。有时,到了吃饭的时间,我的眼睛确对那些饭菜置之不理,每次都要把这本书看完才吃呢。一次,中午,妈妈叫我吃饭,我只看书,不理会任何人,滴答滴答……五小时过去了,三本书被我解决掉了,吃饭了!咦,几点了?呀,六点了,该吃晚饭了。
书,是净化灵魂的净坛使者,《女生日记》使我知道了成长的滋味;《冒险小虎队》使我体会到了冒险的惊险;《五三班的坏小子》使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团结和友谊。
书!是你!是你让我品尝到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是你,是你使我分清了善、恶、美、丑;是你,是你教会了我无限的知识。书!你是我永久的朋友。
读书的滋味800字书,是清晨初升的一轮太阳,照亮我们的胸膛;书,是清晨的露珠,洗净我们的灵魂;书,是一位知识广泛的好老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书,是一位知心好友,向我们诉说着世间的故事。我爱读书,也爱读好书。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一直是我的座右铭。时时刻刻激励着我。
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人生要耐得住寂寞》,里面有好多好句好词,这本书主要讲人生,一定会有寂寞,谁也躲不过。寂寞,是人生不可缺的财富。里面的故事吸引了我,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真不错,在书里,我与曹雪芹、庄子等人一起写文章、耐寂寞,啊!多么优美的一本书,多么深奥的一本书。
只要手中一有了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可以说是废寝忘食。一次,大约九点多,我准备睡觉,可我倔强的眼睛不愿意睡,因为它想看书,我试图进入梦乡,可刚才因为眼睛这一折腾,看书的欲望愈来愈强,我只好随手拿了一本《绿野仙踪》,一翻开书,我的精神马上就抖擞了起来,我好想就是主人公多罗茜,因为龙卷风的到来,所以和宠物小狗托托被吹到了芒奇金人的国度,由于四周都是沙漠,所以不得已去寻找伟大的奥芝,在去寻找奥芝求助的路上,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他们通过重重困难,终于见到了奥芝。后来得知奥芝是个骗子,所以多罗茜只好找到了好女巫甘林达,通过银鞋子回到了家乡——堪萨斯州。啊!看完了,眼皮也开始打架了,一看表,快十一点了,赶快熄了灯,和周公幽会去了。有时,到了吃饭的时间,我的眼睛确对那些饭菜置之不理,每次都要把这本书看完才吃呢。一次,中午,妈妈叫我吃饭,我只看书,不理会任何人,滴答滴答……五小时过去了,三本书被我解决掉了,吃饭了!咦,几点了?呀,六点了,该吃晚饭了。
书,是净化灵魂的净坛使者,《女生日记》使我知道了成长的滋味;《冒险小虎队》使我体会到了冒险的惊险;《五三班的坏小子》使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团结和友谊。
书!是你!是你让我品尝到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是你,是你使我分清了善、恶、美、丑;是你,是你教会了我无限的知识。书!你是我永久的朋友。
关于读书的作文:读书的味道550字本人认为:“读小说是酸的,读笑话是甜的,读史书是苦的,读散文是……”有很多人喜欢读笑话,因为它是甜的,不过,不品酸和苦的话,何以见甜?不是有苦尽甘来的成语吗?
一、读小说,让酸变为甜
本人十分喜爱读科幻小说,虽然在今天来说,科幻小说中叙述的,仿佛是一场梦,不过,时间一长,它便会带你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和作者去品尝幻想的味道,有点神奇的感觉。
我读这类小说的方法是:用心去体会,跟随作者,进入幻想境界,体会作者的喜怒哀乐,你会觉得,读书不光好玩,而且有趣,因为,酸已变成了甜!
二、读史书,让苦变为甜
说实话,在以前,本人也十分厌读史书,比如说《上下五千年》,有人都足足读了十遍,而我却一遍也没读过,不过,假如拍成电影,却还看得进去,原因是:根本读不懂。但是“读书千遍,其意自见”,待我勉勉强强算读完半本的时候,好像也有点意思,虽然记得不牢,不过,在讨论这些问题时,最起码不会成为最后一个张口结舌的人,虽然中途有一点苦,不过,读完后,不就甜了吗,苦尽甘来,一定会得到回报!
三、酸苦相加,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小时侯,妈妈常说我的作文是“又臭又长”,不过,由于在小学毕业时,我突然有了读书的习惯,作文突飞猛进。记得有一次,我以我的一篇《诚信伴我们长大》去参加区里的“诚信”话题作文演讲比赛,还真有点收获。从那一刻起,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苦尽甘来”!什么叫“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读书是苦的,不过,它超乎寻常的收获,却是甜的,干什么都要分个先后,读书也一样,如果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那读书,不就成了做营养品的厨师了吗?
读书的滋味800字要是你问我读书的滋味如何,我会说:“读书就像一串百味的冰糖葫芦,有很多很多的味道-甜,酸,苦,辣”下面我带你来品尝品尝吧!
酸
我已经数不清我在一边看书一边陶醉时妈叫了声十几遍后,抬头看见妈妈瞪着老大的眼睛,我赶忙嬉皮笑脸地给她倒水赔罪。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弟弟缠着我讲故事,但我一边回味着刚看的书的内容,一边随心所欲地为他讲主人公用一杆枪打死帐篷里的一只狗时,弟弟愤愤地拂袖而去虽然说这“苹果汁”有时会使我格外难堪,但是它的酸楚中带着甜味,真是“酸里面带着甜啊”。
甜
在书店里,在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你一定会被里面的曲折动人的故事所吸引,被优美的词句所陶醉。请翻开<<鲁宾逊漂流记>>,为鲁宾逊的故事出奇吧!千万别惊奇过度了,来本<<西游记>>吧,唐僧师徒那有趣,离奇的旅行一定会使你忘记过去的惊奇,重新欢笑起来一天到晚你在书海中遨游,获得了知识,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你说不是吗?
苦
这种苦味儿就像餐桌上的苦瓜,每次上桌都是那么令我望而生畏,但每次上桌我都第一个抢着吃,从古到今,读书就是件苦事,只要从茫茫的历史长河中随便捧起水;就能找到无数的苦读书的先例。可是我们这些现代人也好不了多少。许多读书者不是都加入“四眼一族”了吗?还有慈祥而又严厉的老师,家长们——我们的担子重啊。
辣
书本身就是一只只辣椒,即使你回味无穷又使你看到自己因羞愧的地方。看《中彩那天》,我才知道诚信的重要美好。看完《母爱如山》,我才知道平时的所作所为会让父母如此伤心书是全世界最好,最受欢迎的“大辣椒”。读书的百味冰糖葫芦我只请你品赏了一点,其它的部分你再慢慢体会怎么样味道好吧?
书本身就是一只只辣椒,即使你回味无穷又使你看到自己因羞愧的地方。看《中彩那天》,我才知道诚信的重要美好。看完《母爱如山》,我才知道平时的所作所为会让父母如此伤心书是全世界最好,最受欢迎的“大辣椒”。读书的百味冰糖葫芦我只请你品赏了一点,其它的部分你再慢慢体会怎么样味道好吧?美的词句所陶醉。请翻开<<鲁宾逊漂流记>>,为鲁宾逊的故事出奇吧!前万别惊奇过度了,来本<<西游记>>吧,唐僧师徒那有趣,离奇的旅行一定会使你忘记过去的惊奇,重新欢笑起来一天到晚你在书海中遨游,获得了知识,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你说不是吗?
读书真好500字小时候,我并不喜欢读书,看见书就会撕烂它。妈妈看见了,就特意买那种撕不烂的书。当我费劲儿撕却怎么也撕不烂时,妈妈得意的笑了。
后来,我上幼儿园了,非常喜欢听故事。睡觉前我总会缠着妈妈读故事,妈妈就用她那标准的普通话绘声绘色地给我读了《海的女儿》,《白雪公主》,《丑小鸭》、《灰姑娘》等故事。不知不觉,我竟爱上了书。好多时候,妈妈的故事竟成了摇篮曲,常常听着听着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每天放学回家我总是捧着《幼儿画报》看得津津有味,还常指着图画自言自语,有时看图编故事、有时唱儿歌。
六岁半,我上小学了,学会了拼音,可以读一些带拼音读物了。《格林童话》、《天方夜谭》、《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伊索寓言》、《神话故事》等书都是我的最爱。
现在,我已读了许多书,如《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爱的教育》、《汤姆叔叔的小屋》、《洋葱头历险记》、《中外名人故事》、《爱丽丝漫游奇境》、《绿野仙踪》、《小飞侠彼得潘》等中外名着。
现在,我上四年级了。每次作文讲评时,老师都在班上夸我的作文写得好。每次作文发下来,老师都在我的作文里圈圈点点,并且画了几个笑脸,有时还会写上个“好”字。因为我用了许多好词好句,而这些好词好句都是我平时读书积累起来的。
啊!读书真好!
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书,让我增添了乐趣;书,让我分享了快乐。
让我们都与书交朋友,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里,去享受在书中的快乐吧!
我的读书故事350字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书给我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智慧,可是同时也耽误了许多事。
记得有一次妈妈外出有事,家里没有人做饭,这可怎么办?妈妈想来想去决定让我来做饭,她把煮饭的方法写在纸条上,叮嘱几句就出门了。那时我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一本书,听见妈妈这么说我也只好极不情愿地放下书,抓起纸条做饭去了,几分钟后我把洗完的米放入电饭煲,把菜放入高压锅加热,便又回到了房间继续看起了书。10分钟、20分钟、30分钟……时间过得飞快,己经5点半了,妈妈该回家了,我放下书,转身看见妈妈正在我的身后“呀!”我吓了一大跳,半响我才回过神来,看着妈妈的脸我突然想到了什么,跑进厨房,果然,菜己经烧糊了。一揭开电饭煲,饭还是生的。“你这大马虎”妈妈生气得吼道。我低下头喃喃地说:“对不起,我错了”。唉!生米没有煮成熟饭,现在是后悔莫及了,到最后我们也只能煮方便面了。其实不能怪我,要怪也只能怪这本书的内容太精彩。
阅读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虽然误了事,但我还是喜欢读书!
读书的快乐500字书,是我的朋友;书;是我的老师;书,是我的知心姐姐。因为它能使我学到很多的知识,增长很多的智慧,明白很多的道理。它还能让我的心情愉悦……
书,是我的朋友。每当没人陪我玩的时候,我总会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的书,像一位可以倾心交谈的朋友,在里面,我总能找到许许多多的朋友,比如说:调皮机灵的“窗边的小豆豆”、可爱的“泡泡”、勇敢的“阿酷”、歌声动听的“小美美”、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书中这些可爱的人都让我开心、快乐,我不再感到寂寞了!
书,是我的老师。在一个安静的夜晚,我正在台灯下聚精会神地做作业,突然一个字像拦路虎一样拦住了我往下写的“脚步”,我赶紧查访字典爷爷。字典爷爷告诉我这个字叫“meng懵”,懵懂的“懵”。你瞧,字典爷爷就像点石成金一样使我豁然开朗。书,不但教我认识了很多的字,还让我学会了怎样写作文,使我的写作水平不断提高,它还教会我学知识、懂文明呢!
书,不但是我的朋友、老师,而且它还是我的知心姐姐。
一次,我和妈妈因为一点小事闹别扭,我一时想不开,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坐在书桌前,我不禁拿起书看了起来。这时的书。像一位知心姐姐,为我擦干眼泪,帮我调节心情,还耐心地给我讲道理:有了知心姐姐的帮助,我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
每当捧起书,我都想对它说:“谢谢您,书!我爱您,书!”
读书、是我生活中的最大乐趣!
我读书,我快乐500字喜欢翻开书本时的那股墨香味。
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一缕书香,看亲情如灯,悄无声息的照亮我们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直至我们潸然泪下;品人生如棋,在无常的生活中抱一颗平常心,在平凡事中领悟到藴藏着的深情……
喜欢看的书有许多,小说、散文、诗歌、童话、漫画、历史、科技、神话,都是深受我的喜爱。读小说,我在曲折蜿蜒的心路上行走;品散文,我在诗意的天空自由飞翔;看漫画,我在幻想的世界放声大笑;学科技,我在科学的天地畅想未来。在书的芳香中,我成长着,快乐着。
喜欢杨红樱轻松幽默的写法,喜欢她笔下那聪明机智的吴缅,调皮捣蛋的马小跳,小大人似的路曼曼,善解人意的冬阳,喜欢他们的善良勇敢,喜欢他们的敢作敢当,喜欢他们的率真可爱……
喜欢秦文君贴近生活的语言,喜欢她笔下那出口成章的才女林晓梅,喜欢那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贾梅,也喜欢那嘴硬心软的哥哥贾里。
喜欢的作家还有很多很多,伍美珍,郁雨君,商晓娜……。
书是街灯,读的书多了,心中的路也就宽阔明亮起来;书是路牌,在你迷茫是为你指引方向,为你采集一路芳香;书是驿站,任你在这放松心情,谛听时代的足音,追寻生命的履记。书不会说话,却无时无刻不在与你的心灵对话;书不会行走,却时时刻刻催促着你的思索……。
在充墨香的文字里,我行走着,成长着,快乐着!
六
读书伴我成长800字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带给我快乐,带给我知识。他就像一位伙伴,一位导师,陪伴着我,引导着我快乐的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我们生活中需要精神食粮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在我小时候,我总爱看没有文字只有图画的儿童画报,觉得文字书单调无聊,只有小人书才能带给我快乐。我经常一个人对着小人书经常比划,嘴里咿咿呀呀嘟嘟囔囔个不停。我最爱看一些想象力丰富的连环画,有时,还一个人扮演几个书中的角色在屋里自娱自乐。
可是上了三四年级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在这个五彩缤纷的故事中,充满了各种诱惑。我爱不释手。有时我会捧着书哈哈大笑,有时我会被书中的情景感动得泪流不止,有时我又会瞪着书发呆陷入想象。《笑猫日记》里面有很多和现实不同的东西:会笑的猫?猫和老鼠会是朋友?猫能听懂人话?老鼠变球,乌龟有神功——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我喜欢它们,有时等的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还有时我想,杨红樱阿姨怎么不快点写呀!我快把全部看完了,如果看完了杨红樱阿姨还没有写出来怎么办!后来才发现还有很多文字书都很有趣呢!
自从我领悟到书中蕴含的趣味,我便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文字书,并痴痴的爱上了它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狼王梦》……一本本好书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我要在困难面前树立信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主人公海伦·凯乐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在困难面前要怀有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看着看着,我收获了很多知识,作文水平也有所提高了。我可喜欢它们了,一有时间就看。夏天午休时,乘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常常偷偷拿书看。有时往往看一个中午,而下午没有精力学习。每当妈妈进来时,我就会把书塞到枕头里,开始装睡。终于妈妈识破了我的伎俩儿,并告诉我:“看书是好事,但应该学会劳逸结合。不好好睡觉可是不行!”。
现在我已经升到六年级了,学习越来越紧张,但我依旧会抽出一些时间看书,开阔自己的视野。书已经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它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知识!书是我最好的导师。
六
三 : 比正路还长的巷子那年冬天好大雪惜春小札花开的声音追寻书籍的味道阅读
四 : 古道追寻
笔省河山日月共,书怀草木任西风。
争鸣撩动今宵幕,洗尽朝霞几度红。
世在还生心碧阙,言辞去自顶春童。
别无古道追寻梦,但许香消细雨中。
回首取,点朦胧,恰好啼鸣担先锋。
若问人人弦曲老,声声气度送飞鸿。(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堪将拾旧推实用,莫恨归程算孝忠。
琐屑无情心在外,波澜试看之江翁。
帘遮摧泪流芳处,不敢雕栏尽落空。
流露晚,事由衷,俯仰无凭笑向东。
五 : 白狐的追寻
他对她说,你是我前世放生的白狐。她说,我愿意用今生偿还你给我的生命。
——题记
(一)
大漠孤烟,长河落。古漠苍茫,落融金。一只如雪如玉的白狐像条闪电,疾驰在沙漠腹地。这是世上罕见的白狐,通灵的眼睛,周没有一丝一毫的其他的颜色。在这沙漠纵深处迹罕至地,白狐已经修炼了近千年。吸月精华,纳天地灵气。看风云际会,观沧桑更始。一切似乎都有定数,一切又真的没有定数。一切可以和自己有关,一切又可以和自己无关。何为来?何为去?只是一个方向而已。何为幸?何为祸?只是一个界限而已。
间一年,狐界一天。从狐到妖,她已经历经三百三十三年。从妖到仙,又是六百六十六年。不需几时,她就可以脱离袄界,步入仙界了。月圆之,她将幻化仙!
狐也罢,妖也罢,仙也罢。需要的不仅是时间的消磨,更是心智的拷打。妖之所以为妖,是因为,把自己的需要放在了第一。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惜一切的手段。仙之所以为仙,是因为,把别的需要放到了第一位。为仙为妖,只是狐界的一个必修的过程。不仙就为妖了,至于为何要为仙,她当并不明白的。可以仙是因为她本是一只玉狐。不管为仙为妖,她都是她自己。为妖她没有太多的望,也不是妖。为仙,她的散淡也不会有太大的作为。她终究只是她自己,一个白狐而已。(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妖界之所以为妖界,是因为危害界。仙界之所以为仙界是因为庇佑界。“界”,那是她没有经历的世界。她已经不用练功课了,监管妖界的老姆对她的看管已经很随意。与其等待着无所事事,何不去一遭界?她的念总是忽如其来。其实并没有什么目的。如果非要追寻目的,就是好玩,好奇。可是,白狐对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一阵的不安。但是,心中似乎有一种奇怪的力量指示着她。她自己是左右不了自己的。似乎不是平为了不做功课,躲在沙丘里玩消失的那种顽皮。
就这样,连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是怎样飞到这滚滚红尘的。
走过清净的田野,走过繁华的城市。间的种种生态,她只是笑了一笑。
来,一轮明月洗尽深沉。尘世在的包裹下寂静了,就了另一翻的景色。歌楼的乐声,让她散淡。匆忙的,满是望的目光,让她有些讨厌这些叫做万物之首的。原来界就这样的,她的心里不仅有些失落。
归去,沙漠的寂静才是她更喜欢的。
白狐的目光停在了一处茅屋里……
长的并不漂亮的女,正在浆洗衣服。一缕发丝散落了下来,遮挡住了女的视线。女的双手闲不下来,只好一次一次的甩动,让自己的视线恢复正常。读书的,偷偷的看着女一次一次的甩动发,坏坏的笑着。最终搁下书,走到女的面前,帮女把那散落的发丝攒在了发蕺处。四目相视,竟是无言的震撼……
白狐的心在那束目光中慌了。
白狐就这样静静的,驻足在那个简陋的茅屋旁。她听到那个对女说:“你这个缠的,真傻!”却看到一张微笑的脸。他听到女对说:“天下号坏蛋!”之后就是朗朗的笑声。她不明白为什么对自己不满意的对象还可以这样的温柔。平里,老姆要是看谁偷懒,骂你傻之后,总是一脸不待理你的样子。要说谁坏的时候,更是咬牙切齿的。白狐的不知所以,让白狐对这间茅屋充满了好奇。心被那一景那一幕彻底的掏空了。屋内的灯光灭了,白狐就这样静静的蹲坐在茅屋旁,忘了自己是一只狐,一只还没有仙的狐,一只只可以在间幻化型的狐。
时间在一点一点的流走。东方唱晓时,玉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了自己的本来。危险也在慢慢的逼近,单单一张白狐的皮毛就已经价值连,更不用说一只活着的白狐了。
一个早起的看到了他,那是一个睿识的老者。老在第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一只罕见的狐。老明白白狐的处境很危险,再有任何一个的出现,白狐就了笼中之物。老想赶走她,也必须尽快让她离去。老知道,狐相见是要双方受损的。玉狐削灵气,削寿辰。老并不是担心自己的寿辰,暮暮老者,老已经从容于生死。可是白狐的修炼是很不容易的,他不忍心伤害她。村子里的声音显嘈杂,东方已经泛起了红光。老悄然的走到玉狐的后。玉狐真的是被恋了,老故意加重的脚步并没有给她一点警示。直到老轻轻的摸了摸她的皮毛,白狐才明了了自己的危险。顾不得任何,白狐匆忙的逃向沙漠腹地。
(二)
月色金黄,散落在浩渺的苍原古漠。
一朵祥云从西边的天际缓缓移来。西山老姆,这个心如止水,慈眉善目,行走妖界仙界唯一的非妖非仙,却倍受推崇的物如期而至。几万年来,她像慈祥的亲一样,把一个个曾经懵懂的任着子有法力的“小东西”领进善良的地界。从此少一份邪恶,多一份善良,少一次错误,多一次正确。
望着眼前的这只白狐,西山老姆有着说不出的爱恋。
“狐儿,我来领你到仙门!”
“谢谢,老姆!”白狐恭敬的磕了三个,却没有任何的迫切的表。
“孩子,你难道有什么不舍?”
“老姆,我可不可以请问你几个问题?”
“好!”
“仙为什么?”
老姆听着白狐的问题,沉默了,“是呀,仙为什么?”这是她从来没有思考过,也从来没有妖问过的问题。就连她自己潜意识里不想仙的原因,她也没有考虑过!心想“这小妮子一定是动了什么心思。”
“仙可以入住天庭,可以走遍仙、妖、冥、四界,不受阻挡!““老姆,天地四界是不可以来往的,我就是仙,也仅仅可以穿行四界,不可以招惹是非的,是不是?”
“是的!”“那么,就是说只要你喜欢自己的地界,其他的三界对你是根本没有用的?是不是?”
“应该这样说!”
“除去没有法力,有生有死,需要伴侣相携,其他任何界地都无生无死,独来独往?”
“是的!”
“无生之乐,无死之悲,无朋之义,无亲之恋?”
“是的!”老姆的好奇心竟然被这个小狐狸钩了起来!
“我现在的修为,除去做生生不死的神仙,还可以做什么?”
“!”
“请你,如实的告诉我,我做会和别的不一样吗?会怎样!”
“因为,你本不是,你需要500年的修行集中你的元气换的,然后每百年修行换的一世为,每世活不过30岁,不可以转世。也就是说,你要用你妖界的千百年换世的30年,等于说,用你曾经的千年,换取你未来的几天。之后,如烟飞灭!”
白狐再问:“我要不循规矩,不去仙界,我的族会不会受伤害?”
“不会,因为,从你修满的那一天,你已经没有族了,已经就是孤单的生灵了!”
“老姆,我想为!”玉狐的答案让西山老姆一阵眩晕。这是千年不遇的。老姆从来不为生灵主张什么,这也是天地四界推崇她的原因。但是,她还是希望有些转机。“你决定了!”
“是的!”白狐心里想的,如果不是那一轻轻的抚摸,她也许早就烟消云散了。那抚摸,总是让她想起那撩起女发丝的动作。似乎她感应到了,却没有。
“好吧,我会给你一道符,保佑你。”老姆长长的叹了口气。
“界的生灵都有符吗?”
“没有!
“那我也不要!我要做真真正正的,女!”
白狐的眼睛定格在那个撩起女发丝的的眼神,白狐的感觉定格在那轻轻的拍打!
“那,你去吧,孩子!”
白狐轻盈的离去,没有一丝的留恋。于是,今世就多了一个女。只为一个守望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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