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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的我-爱看书的我

发布时间:2017-11-01 所属栏目:作文周记网

一 : 爱看书的我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爱看书,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

  我总是利用每天的空闲时间看书,包括“方便”的时候、临睡前、起床后。放学回家我的头等大事就是拿一本书看。什么历史的、科技的、军事的、动物的、中外名着等我是照单全收,而这些书在我的书柜里也是一应俱全。

  有一次,妈妈要我睡午觉。上床时,我趁她不注意往被窝里塞了两本《儿童文学》。在妈妈呼呼大睡之际,我便看起书来。看得正入迷时,没想到妈妈突然翻了个身,把我吓得魂飞魄散,身上直冒冷汗(因为被抓住会遭一顿猛尅)。还好她又睡去,我才呼了一口气,安下心来继续看书。利用这点时间,我看了好多文章。我的情感一直随着文章的起伏而变化。妈妈醒了之后,我就装睡,装成很乖的样子。

  这件事过去好久了,我仍然记忆犹新。依然忘不了的还有另一件事。

  那是二年级暑假的一天,我正吃着早饭,想想一大堆的作业,真烦。哎,对了,不写作业,看书吧!这也是好事呀!我天真地想。于是,我翻箱倒柜抱出一大摞旧杂志,扔到床上,一本一本看起来。我很喜悦,可又有点不安,怕被妈妈发现后批评。但在美妙的书的吸引下,我把不安抛到了九霄云外,津津有味地读着那些早已看过的书。渐渐地这些书中被我遗忘的知识,又重新回到了脑海。我在书海中漫游了好长时间。“吱--”门开了,我一看表,呀,六点了!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我连忙跑到门外冲妈妈喊:“妈妈!妈妈!你看,我看了好多书!”妈妈看着被我摊了一床的书,哭笑不得。

  书伴随我长大,从幼儿杂志、拼音读物到科普书籍、原版名着。天天看书是我的一个习惯,已经改不掉了,我也不想改。让好书伴我一生一世!

  作者:寒假六年级非常作文训练营马源  指导教师:韩梅

二 : 爱看书的我

爱看书的我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加上红彤彤的小脸蛋,凑成了可爱又机灵的我。(www.61k.com)我有很多爱好,如打篮球、骑单车、看电视,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

有一回,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放学回家看见有几本新书放在我的床头柜上,我马上放下书包,迫不及待地捧起书就看了起来。这时,妈妈走了进来,看见我在看书就说:“贝,先把作业做完再看书,好吧!”我头也没抬,双眼紧紧盯着手里的书说:“就让我再看一会儿”。妈妈说“那好吧,半小时!”就走出了房间,我也一下子兴奋了起来。时间过的真快啊!半个小间早就过去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看到故事里伤心情节我的脸变得乌云密布,看到快乐的情节我是眉开眼笑的。妈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我的跟前,说:“半小时早就过去了,为什么还不去写作业?”一边说一边在我手里夺走了书,我也只好垂头丧气地打开书包写作业,可眼睛里的泪水不停地打圈圈。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头脑里还在想着书里的情节,翻来翻去地睡不着。最后还是忍不住,就悄悄地起床,打开床头灯,拿起书美美的看了起来。

这就是我爱看书的特点,现在书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写作的“指南针”。

爱看书的我

我叫董亚姮,今年十岁了,我家住在沙市三湾路邓家食堂51号。我在北京路第一小学读三年级。

我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还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透着一股灵气。我喜欢穿粉色的衣服,因为穿上这件衣服,我就觉得自己很漂亮,像小淑女一样。

我的爱好是看书。平常学习任务很重,每天就只能作业做完了才能看一会书。所以我每到双休日,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叫上爷爷奶奶,让他们把我带到图书馆里去看书。哪儿安安静静的,我翻开书,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我特别喜欢看《灰姑娘》的故事,我喜欢灰姑娘的美丽与善良;憎恨灰姑娘的继母以及她的两个姐姐的丑陋与恶毒。我希望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像灰姑娘一样真、善、美,那样,我们大家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听了我的介绍,你愿意和我交朋友了吗?我可是一个愿意交朋友的孩子哦!

爱看书的我

大家好,你们看那个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桌旁看书的小姑娘是谁?哈哈,那就是本姑娘我啦。

我是个特别爱看书的人,家里堆满了一本本我看完的书。我以前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这类的书,现在又迷上了长篇小说。这不,我又在桌旁看起了《彼得·潘》这本名着。这是妈妈刚给我买的,听妈妈说,名着都是越看越有意思的。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来了,说:“文馨,别看了,快写作业吧!”我只好乖乖地放下书写作业,等妈妈一走,我又拿起书看了起来。当我看完时我才发现,妈妈正在门口怒气冲冲地看着我呢!我这才知道暴风雨就要来临了。我急忙放下书,等待着暴风雨的洗礼。果然,妈妈把书抢走放到一边批了我一顿,什么以后不买书呀,什么不让看书呀……

唉!都是看书惹的祸。

爱看书的我

嵊州市雯雯艺术培训学校 一年级 张哲凯

我是个开朗的人,我爱打篮球,但我最爱的是看书。只要有一本书在我的面前,我就快速的去拿那本书,认认真真的看起来。一个小时后,我开开心心的看起了电视,4分钟过后,我出去跟小朋友一起玩。4点钟到了,妈妈再次叫我去看书。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星期一又到来了。早上,我在床上的时候,我就把床头上的书拿起来看。我看了又看,7点到了,我急急忙忙的去上学了。

爱看书的我

一个圆溜溜的大脑袋,一双月亮似的弯弯的眉毛下面,有两只散发着聪明伶俐的光芒的大眼睛。有一双全是肉的手臂,手臂下面,有一个不胖不瘦的身子。一双粗大的腿被“安装”在身子的下面。这就是我。

我十分爱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哈利。波特》全套。我对书的爱好可以用痴迷来形容。走路的时候看,吃饭的时候看,看电视的时候看,玩的时候也在看。

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就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在看。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突然,妈妈叫我:“吃饭了,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哦!”要是在平时,我一定会冲到饭桌前了,因为红烧肉是我的“心头爱”。但这会我正在看《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的关键时刻,我听了,很不高兴地说:“等等”。妈妈说:“好吧,我和爸爸先吃饭哦!“又过了一会,妈妈又催我,说:“你眼中的一会要多久啊,都半小时了,快来吃饭。”我向妈妈使出了“杀手锏”撒娇说:“就不嘛,就不嘛,还有一点就行了,好妈妈,就一会了。”妈妈经不起我的一通撒娇,心一软,说:“那……好吧,看十分钟,就十分钟。“很快,时间到了,妈妈走进书房,对我说:”时间到了,快来吃饭。“可我仍然不依不挠,说:“等等,再等等嘛。“

这一下,爸爸可受不了,朝我念起了“紧箍咒”,听得我耳朵起茧子了,没有办法了,我只好去吃饭了。

一阵狼吞虎咽之后,我用手擦了擦嘴,偷偷溜进书房,又看起了《哈利。波特》。妈妈仰天长叹:“真拿我家的这个书呆子没办法。”

爱看书,令我从一个斗大字不识的小孩子变成一个学识丰富的“小博士”;爱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喜欢看书,书是我的一笔巨大的财富。

爱看书的我

一个椭圆形的脑袋,一对小小的耳朵,一个高高的鼻梁和一张大大的嘴巴。你们猜猜,这个人是谁啊?哈哈,这就是我。

我最爱看书了,说起书,我家也可算是一个小书馆啦!我藏书有好几百本呢!其中有科技书、文学书、名人传记……我几乎每天翻看它们。吃完饭,手捧着一本《少年科学》;做完作业,再捧一本《航天飞机》;睡觉前,我还要拿起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啃”上一阵,现在我已经把它全“啃”完了。

我爱看书,连吃饭甚至买菜也会忘了。一天中午,妈妈叫我买菜,说是等着用,叫我快去快回。我答应着上路了,可在路上却被一本《百科全书》吸引住了,最后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看,当我开开心心地回到家时,,我才想起了买菜的事,妈妈看着我,真是又想气又想笑,看着书,我心里还乐滋滋的呢!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小男孩,你愿意和我交这个朋友吗?

三 : 我爱看的书

我爱看的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带大家走进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吧!

我的生活中就有许许多多的书籍陪伴在我的身旁,我喜爱的书有很多,比如《狼王梦》《柳林风声》《十万个为什么》… …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听听里面精彩的内容,看看你读过吗?是你喜欢看的吗?

在无边无际的尕玛尔草原的北端,有一块扇形的岩石,那块岩石的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它从中午起就卧在这里了,一动不动的等了好几个小时,巴望着能有只黄麂或山羊什么的来臭水塘饮盐碱水,这样就可以采取突击的方法,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了。这匹母狼名叫紫岚,之所以叫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黒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身体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过的紫色雾岚。

后来它生了四个小狼崽,三男一女。紫岚有一个愿望,就是想让它的小狼成为狼王,但是都没实现。在看看小母狼,它是不可能成为狼王的。后来小母狼长大了生了一窝的小狼崽。这些小狼崽能不能完成紫岚的“狼王梦”呢?

书,是一把钥匙,能带我们走向知识大门!(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可园学校 陈亿

四 : 爱看书的人

“学校可以滚,但书不可以不读,”这是三毛的话,仔细一想,是这样的。

三毛的文学功底不用怀疑,她的阅读量足够使她有了很好的文学修养,古今中外的书,很多都看过。这样一来,她的精神领域已经高人一筹。我想,三毛爱看书,应该是与生俱来的,加上她出生在一个不错的家庭,父母都是文化人。天性加环境使三毛更愿意在书的世界里思考、幻想。学校在当时,给三毛的感觉就是一个牢笼,她年纪是那么小,却无时无刻都有想飞出去的冲动,想去拥抱在大地和蓝天,可惜她终究不会飞,要是能飞,或许早已飞走了,去到她内心的世界,这个世界只有她自己知道。

"闲的跑到坟墓堆里看书"这也是她干的事,那时年纪不大。我们无从用一个理性的思维去解释这个做法,那就用感性吧,说的直接点:与其在活生生的人堆里,还不如来到安静的死人堆里待着,不用看那些可恶的面孔,不用猜测可怕的人心。坟堆里,安静,没有人会耻笑她,反而只会乖乖的看着她读书。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这样想的,至少想她应该是那样的。其实,她这样的做法在有些人眼里很勇敢很有个性,不然,小时候的三毛不勇敢,不个性,她也不知道什么是个性,那只不过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她在坟墓堆里看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她爱书,爱安静,没人打扰她。坟墓堆就是个好的去处。

中途离开学校,在一个屋子里,她彻底隔绝了,即使是对待家人也是一样。她在屋子里看书,她、屋子、书三位一体,没有别的多余东西。自闭的日子,她的精神和灵魂没有一天是枯萎的,因为每一天她都和书在交流。我想,后来,她应该会感谢那些自闭的日子。

三毛不是个群居动物,即使在人群当中,她的心也是与人群分离。她的眼神也是朝她感兴趣的地方看去。这种现象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已体现。 学校里,它得不到的东西太多,得到的却是对她血淋淋的伤害。被那个可恶老师侮辱,被一些人耻笑,被那个笔迷叫舒凡的人丢弃,这些是学校读书时带给她的,我想无论是哪一次,都直接使她的灵魂受到伤害,这是痊愈不了的,忘却也只能是表面。只是,三毛比人们想象中要坚强的多,那些对她产生了阴影,可她所追求的东西,从未放弃过,无论是精神领域的或现实中的生活与爱情,三毛是一个把精神与现实捆绑在一起的人,这样,当然是会有冲突,它们还会时常打架,我觉得,应该是精神获胜, 要不,让现实老做一个获胜者,她早已死了几百回。

看过“凡高家书”,我只记住了一句话:富有艺术气息的人都与现实的社会格格不入。是啊,三毛全身上下无一不透露着不凡的艺术气息。她把灵魂骑在马背上,带着属于她的书。游历万水千山,还是选择了一个梦幻的撒哈拉,灵魂在那儿寄住下来。好景总是不长。她的心缝缝补补好几回。不按常理走的她,红尘里苦苦笑笑,痴痴等待。书、文字陪着她到最后,也超度了她......(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五 : 我的家族爱看书

我喜欢看书,等车的时候看,乘地铁的时候看,睡觉之前也看。

当初看书的原因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一想,也许是因为家族人都有这个爱好。从我记事起,爷爷就会拿着一本泛黄的书页在院子里看,大伯的包里也经常放着一本书,七伯也看,大姐、二哥、三哥、五哥也都看。

大姐在武汉的家里有一柜子的书和碟片,当年读高二时的我就想在暑假里一口气把这儿的书全部看完,我对电影的兴趣不大,我喜欢看书之后,将书里的故事和人物由自己的想象描绘出来,大姐家里还有一台我非常喜欢的音响,这是我最喜欢的听歌方式,在沙发上窝着玩电脑,听着上乘音质的歌,还在武汉上班的时候,公司楼下的星巴克前有一位大叔,经常在那儿播放唱片,每听到一首歌,我都会在音乐里重复播放上无数次,周末我会到江汉路去走走,那儿也有两三处用音箱放歌来招揽顾客的摊位,在嘈杂的马路上,如清凉的流水一般令我舒爽。

我年幼的时候,曾藏起过二哥的书,就让我和四哥放在了沙发下面,他怎么都找不到,生气后的二哥就抓住我的腿,把我掉过来,我吓坏了,还吓哭了,现在想想,觉得自己活该,谁把我喜欢的书拿走了,我也会很生气,但我会温和的要回来。

三哥是比较严谨的一个人,他让我低调做人,他让我远离一切拥有坏习惯的朋友,他让我做人不要心急,他要我十点钟上床睡觉,他要我洗碗拖地认真仔细,我从小到大都不曾做过多少家务事,刚来广州住他那儿的时间,我居然会一次洗碗时间用到40分钟。三哥的教导是好的,很少有人能在他那样的方式下活的轻松,他如今会在微信里将自己的一些见解和感悟发出来,但我看的却很少,他喜欢史实,我喜欢情节丰富。

五哥的书都是他读高中时在地摊上淘的,在我们那个小镇上叫“蓝天书屋”买的,我经常借了带到学校去看,他看得经典名著比我多,很多外国的名著我都看不下去,原因是人物的名字太难记住了,直接就让我丧失了读下去的耐心,五哥现在在深圳,我打算过一段时间就去那边看看海,带上墨镜,穿上花衬衣和花短裤,脚踏一双拖鞋,拍一张照。(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大学前是到处蹭书看,大学时在图书馆看书,毕业后用手机,在豆瓣里看书。我什么书都看,但是很少记住作者是谁,我只是对书感兴趣,书以外的事物,很少去了解,我喜欢《活着》是因为最后那一缕炊烟,我喜欢《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是因为它告诉我书没有好坏,只有喜欢与不喜欢之分,我喜欢《同学会》是因为大耳朵的可爱,我喜欢《他们最幸福》是因为他们有勇气远离这个世界,我喜欢《小姨多鹤》是因为我看到生活的认真与坚持,我喜欢《霸王别姬》是因为想搞明白“霸王”到底知不知“蝶衣”的心意。

有人告诉我,犹太民族是这个世界上平均阅读量最多的一个民族,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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