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版权转让合同4篇
按<<_______>>规定,对出版的每篇论文均要求作者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请填好下列空格并签后将原件寄回<<_______>>编辑部。在收到经作者签的本合同后,论文方能正式出版。根据中国<<电子签名法>> 作者可选用电子签名方式签,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本合同寄回编辑部。编辑部专用电子邮址为 _____________.
作者与编辑部双方经协商,就在<<_______>>年度论文集上发表论文 (题目:_ _ _ _ _作者:_ _ _ _ _) 的版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作者保证上述论文是原著,以前从未出版过,也没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权。
2.如果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签,签的作者保证他(她)有权代表其他作者转让该版权。
3.作者允许编辑部使用上述论文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专有出版权、发行权指独家拥有以印刷品或光盘、数据库、电子书刊以及上网等形式出版、发行上述论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权利。不过作者在必要时仍享有在非纸化文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地为宣传科普知识或交流学术思想而转载本论文的自由。但是作者保证在转载时注明已从<<_______>>编辑部获得本文的转载权。
4.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的规定,编辑部享有<<_______>>年度论文集和期刊整体的著作权,作者享有上述论文的著作权。版权转让出版合同范本
5.上述论文以电子书刊形式在<<_______>>年度论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编辑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国作者如方便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所签署的本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根据国际学术刊物的惯例,<<_______>>对此一般不作严格要求。作者按中国电子签名法实行电子签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均按照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处理。
8. 该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
签名:
日期:
产权合同:版权转让合同范本(适用于论文、电视剧)
版权转让合同(2) | 返回目录
产权合同:版权转让合同范本(适用于论文、电视剧)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是论文(以下简称“该论文”)
(1)唯一的作者; ( )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
2.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_(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_ (4)网络传播权;_ (5)发行权。
4. 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世界各地。
5.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_ 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_ 一次性版面费,数额为人民币 元。
7. 该论文在乙方编编辑出版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_ 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额另行通知)并赠送样刊。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_ 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9.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_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编辑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 年_ 月_ 日__________________年__ 月__日
2
版权转让合同
产品介绍转让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先生们:下方签名人(即“公司”)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名为_______________的影片/电视片/电视连续剧(以下统称“影片”)中使用下列产品和/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授予你、你的继承人、被许可人和被转让人以下非独占权利而非义务: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交包括“影片”中与上列产品和/或服务相关的全部或部分商标、标志和/或标识符(以下统称“标记”);时间和次数不受限制地以任何和全部方式、方法和媒介(包括目前已知的或今后发明的)复制、播映和利用上述产品和服务,广告、宣传、促销、预告和利用上述产品和/或服务。本公司保证并声明,本公司是上列产品的所有者或上列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或其代理人;本公司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授权(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下的权利。作为向公司向(_______________)提供产品和/或服务的完全对价,(________________)同意以下列形式在“影片”的正版胶片的片尾打出感谢贵公司的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提供”。产权合同:版权转让合同范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本公司明白,(_______________)播放其产品、商标、商品名称或类似标记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超出与节目内容有合理关联的范围。本合同两样适用于“影片”的任何和全部电视播映。本公司知道,为促销和宣传任何产品、服务而给予或同意给予任何有价物,是犯联邦罪。本公司重申,除上述产品和/或服务外,它不曾因“影片”中提及或播出本公司的名称或本公司的任何产品、商标、品名或类似标记而给予或同意给予摄制组的任何成员、与“影片”有任何关系的任何人或(________)的任何代理人任何有价物。我申明,我是本公司的高级职员,有权代表公司签署这份标准合同。我还申明,未经(_________)书面同意,无论我本人还是我所代表的公司都不会为了广告、吹捧或促销的目的而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或以其它方式利用“影片”中使用、播放或展示的产品和/或服务。你的真诚的,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并接受者
(授权签名)签名: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请打印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版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版权确认
1、进行过版权登记的作品应署明版权登记机关和登记号
2、作者有权声明自巳是作品的原创者。凡有合作者的作品,卖方均应获得合作者的允诺,并在展示作品时注明己经合作者同意转让的内容
3、买方对作品有自行鉴定的责任与义务,本网对交易作品的真伪或是否存在重复转让等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版权与使用权
1、版权泛指所有的知识产权。版权转让后,作者除根据约定可保留署名权外,其它权利,如收益权、使用权、继承权、再转让权等均为买方所有。
2、使用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仅限于作品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范围、形式使用。因此,使用权除了有时限之外,还会因用途不同而表现出多种形式。
● 独家使用权: 这是用于商业用途时的一种转让方法,一般针对歌手、乐队、演出单位、唱片商等。作者转让了独家使用权后,就不能再将使用权转让给其它人。同样,买方也无权向第三方再转让。但可以约定,买方再转让时与作者分成。
● 特别使用权: 这是一般在非商业用途的情况下使用的。如用于歌手参赛、公益性演出、电台网站的打榜活动等。重点是规定使用范围。
● 一般使用权: 买方可在规定的时限内使用作品。但作者还可以把使用权再转让给其它人。
论文版权转让合同(样式一)
版权转让合同(3) | 返回目录
甲方:电影(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
版权转让合同(4) | 返回目录
作者:_________论文版权转让合同
产权合同:版权转让协议书
知识产权之版权转让合同范本
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
版权转让协议书(二)
年度论文集版权转让的出版合同样本
版权转让协议书(一)
论文版权转让合同书
论文版权转让合同(三)
版权转让协议书(样式二)
本文链接:
二 : 律师教你打合同债权转让官司
律师教你打合同债权转让官司
【目录】
1.什么是合同债权转让概念?
2.什么是不可让与债权?
3.什么是合同债权转让有效成立要件?
4.什么是合同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
5.什么是债权让与效力?
·什么是合同债权转让?
·未来债权转让及通知的效力探析_百度文库
【法条链接】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七条【合同转让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概括转让的效力】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五条【权利转让等有偿合同之参照适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权利转让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权利转让或者其他有偿合同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再引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民法通则》
第九十一条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第九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处置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和转让人或者受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或者执行主体。
《担保法》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物权法》
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
第四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发生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
·何荣兰诉海科公司等清偿债务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4期】
【裁判摘要】 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债务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债权人以登报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提示】债权转让双方在公开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摘要】《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对通知的具体方式没有规定。本案中,债权转让双方就债权转让的事实在省内公开广泛发行的报纸上登报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并没有致使债务人错误履行债务、双重履行债务或加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负担,也没有损坏债务人的利益。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及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裁判意见】债权人转让权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可以是广泛发行的报纸上登报通知。债务人不能以债权人在报纸上登载债权转让通知不当为由,否认该债权转让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经济区协作大厦重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财政局借款纠纷上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终字第49号民事裁定书
【提示】债务人在其上市公告中公示债务转移的事实,应认定为发生债务转移的通知行为。
【裁判意见】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只要以能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公知要求的形式作出明确的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并且债务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就应当认定该方式具有通知的效力。债务人以公告债权转让不同于通知为由,认为并未发生债权转让的通知行为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辽宁金利房屋实业公司、辽宁澳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12期】
【裁判摘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只需通知到债务人即可而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因此,转让行为一经完成,原债权人即不再是合同权利主体,亦即丧失以自己名义作为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合同权利的资格。
二、当事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该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除依法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外,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生效裁定相反的内容,亦不能就同一诉讼标的重复起诉。
【提示】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已经转让的权利。
·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12期】
【裁判摘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但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提示】债权人转让权利未经通知债务人的,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摘要】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并非债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
【裁判意见】债权转让通知并非债权让与的生效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安徽华业地产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提示】债权转让之前对债务人进行通知,转让未超出通知范围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约束力。
【摘要】债权人在讲债务人欠款本金和应收利息转让给他人之前,便向债务人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债务人在通知书回执上盖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现债务人称债权内容不合法、未接到转让通知与事实不符,称《债权转让协议》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没有法律和事实的依据,不予支持。
·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与武汉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等转让合同、侵权赔偿纠纷案
【提示】债权转让合同中转让的债权不实,转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关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受损害方只能选择其一。当事人双方的诉讼起因于债权转让合同,其中关于转让合同履行中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问题,一方当事人曾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并为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所认定。因此,该当事人就转让合同所提起的诉讼皆应为违约之诉,而不能再选择侵权之诉。即当事人以转让债权存在虚假而其利益为由提起的诉讼,应当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所认定的违约行为的继续,仍应属于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损害而非侵权损害,其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所解决的诉争之区别,在于对转让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是否可以采取替代履行方面。
·安徽省皖北矿务局百善煤矿与深圳市深发贸易公司、深圳市建设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
【提示】债权人受让债权后,发现受让的债权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前就被债务人处理的,应认定该债权转让无效。
【摘要】当事人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前,已将其中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了第三方,该部分权利义务已不存在,其转让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且也无法实际履行,应认定该债权转让无效。
·福州商贸大厦筹备处与福建佳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裁判摘要】银行利息作为主债权的收益,属于法定孳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取得孳息的权利随着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本案债权虽经两次转让,但合同当事人(债权受让人)均未明确表示放弃债权转让之后的利息,因此,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受让人)支付主债权计息,计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分段计付。
【备注】不适用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的特殊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九、关于受让人收取利息的问题
会议认为,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出让人在向受让人返还受让款本金的同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湘潭顺意投资管理商务有限公司等与株洲粤盛资产投资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摘要】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我国担保法明文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本案债权转让协议中明文约定某乡政府为保证人,不合乎法律规定,故该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陕西西岳山庄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建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年第12期(总第134期)】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并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债权人无须就债权转让事项征得债务人同意。
·辽源市佳林造革有限责任公司与DAC China SOS(Barbados)SRL借款合同纠纷案
【提示】二审期间当事人才告知债权已于一审期间转让的事实,二审法院能否直接裁决变更诉讼主体
三 : 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
按<<_______>>规定,对出版的每篇论文均要求作者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请填好下列空格并签字后将原件寄回<<_______>>编辑部。在收到经作者签字的本合同后,论文方能正式出版。根据中国<<电子签名法>> 作者可选用电子签名方式签字,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本合同寄回编辑部。 编辑部专用电子邮址为 _____________.四 : 产权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题:《_________________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_____________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____________________》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 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售付______万元 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______万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______万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 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____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____片。
第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 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本文标题:林权证转让合同-版权转让合同4篇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