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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发布时间:2017-10-22 所属栏目:律师随笔

一 :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钟耀凤,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杨XX的委托律师。联系电话13713548222,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411053038。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杨XX,男,因涉嫌盗窃罪,被XXX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处于拘留期间。
申请事项:
对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杨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杨XX的委托律师,现依据犯罪嫌疑人杨XX及其家属的请求,结合其个人身体状况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其犯罪的具体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杨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杨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在2010年2月份曾因头昏目眩、四肢无力前往医院就诊(相关病历资料附后)。
二、犯罪嫌疑人杨XX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杨XX提供保证。
犯罪嫌疑人杨XX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及第70条的各项规定,杨XX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
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犯罪嫌疑人杨XX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杨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而且犯罪嫌疑人杨XX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人民检察院考虑犯罪嫌疑人杨XX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钟耀凤律师
2014年4月24日

附:
1、律师证复印件一份;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3、犯罪嫌疑人杨XX近期门诊病历复印件一份。

二 : 取保候审申请书样本

是否取保候审有公检法机关决定。公检法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主动决定取保候审。被逮捕的人和他们的亲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要求取保候审,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被捕的人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题目

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申请事由。

事实和理由。

呈交机关。

呈交时间。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当事人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郭XX,女,住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501。

申请事由: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我于2013年1月1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1月19日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被羁押前我已查出妊娠阳性。根据怀孕妇女不适于羁押的规定,特请求取保候审。

此致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郭XX

2013年1月20日

亲属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刘×&tim(www.61k.com]es;,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1391××××。

系犯罪嫌疑人万××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万××,男,汉族,××市××村人,××厂××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2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万××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于2012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万××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万××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刘XX

2013年1月21日

律师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

通讯地址:朝阳区XX饭店B座1612

电话:139*********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2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

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2013年1月13日

三 : 取保候审申请书样本

是否取保候审有公检法机关决定。公检法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主动决定取保候审。被逮捕的人和他们的亲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要求取保候审,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被捕的人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题目

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申请事由。

事实和理由。

呈交机关。

呈交时间。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当事人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郭XX,女,住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501。

申请事由: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我于2013年1月1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1月19日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被羁押前我已查出妊娠阳性。根据怀孕妇女不适于羁押的规定,特请求取保候审。

此致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郭XX

2013年1月20日

亲属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刘××,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1391××××。

系犯罪嫌疑人万××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万××,男,汉族,××市××村人,××厂××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2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万××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于2012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万××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万××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刘XX

2013年1月21日

律师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

通讯地址:朝阳区XX饭店B座1612

电话:139*********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2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

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2013年1月13日

四 : 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书格式和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书格式和范文

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被拘留或逮捕后,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提供《取保候审申请书》和《保证书》。

附1: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等)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具体写明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公安局(或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13年x月xx日

附2:保证书格式

保证书

保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等)

被保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

(具体写明保证事项与理由)

  此致

xxx公安局(或检察院、人民法院)

  保证人:xxx

 2013年x月xx日

附3: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张一,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身份证号码:630101123456789,电话:123456789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三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张三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13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张一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张三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张三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张三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西宁市公安局

   申请人:张一

2013年1月3日

附3:保证书范文

保证书

保证人张一,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身份证号码:630101123456789,电话:123456789

被保证人张三,男,1992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身份证号码:630101987654321,现羁押于西宁市第一看守所。

  因被保证人张三涉嫌盗窃一案,被西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张三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张三遵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张三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张三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此致

西宁市公安局

  保证人:张一

 2013年1月3日

本文标题: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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