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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性的风险评价

发布时间:2017-11-05 所属栏目:经济法

一 : 食品安全性的风险评价

一般来说,如果某种危险发生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属于低风险,如飞机失事后果是严重的,但其危险发生的概率仅为二十五万分之一,属于较低风险;但如果危险发生的概率较高,就必须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规避风险是人类的本能,对风险进行分析,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是可以控制或者降低风险的。对食品安全性进行的风险分析仅仅是风险分析的一个具体应用领域。食品风险分析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情况交流3部分组成,风险评估是整个风险分析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要求食品安全性没有任何问题,也就是零风险几乎是不可能的。分析食源性危害,确定食品安全性保护水平,采取风险管理措施,使食品在安全性的风险方面处于可接受的水平,这就是风险分析在食品安全性管理中的作用。
   一、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就是通过现有的资料包括毒理学数据、污染物残留数据分析、统计手段、暴露量及相关参数的评估等系统的、科学的步骤,对食品中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对人体健康产生的不良后果进行识别、确认和定量,决定某种食品有害物质的风险。
   1危害识别
   确认可能存在于某种食品中并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危害识别主要是定性分析,其危害性可以由相关的数据资料加以鉴定。
   2危害特征描述
   就是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对健康有不良效果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的性质进行定性及定量评价。
   危害特征描述一般是由毒理学试验获得的数据外推到人,计算人体的ADI值。
   3暴露(量)评估
   对于通过食品可能摄入的或其他有关途径接触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的定性及定量评价。
   暴露评估主要是根据膳食调查和各种食品中化学物质暴露水平调查的数据进行的。暴露(量)评估必须考虑食品被污染的频度、污染物随时间变化的含量水平。
   4风险描述
   根据危害确认、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量)评估,对某一给定人群的已知或潜在的健康不良效果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的估计,其中包括伴随的不确定性。
   通常情况下,危害确认采用定性方法。
   对于有阈值的化学物质,比较暴露量和ADI值,暴露量小于ADI值时,对健康产生不良效果的可能性在理论上为零;对于无阈值物质,人群的风险是暴露和效力的综合结果。
   目前尚未对生物因素形成一套较为统一的、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因此,一般认为食品中的生物危害应该被完全消除或者降低到一个可直接接受的水平,CAC认为HACCP体系是迄今为止控制食源性生物危害最经济有效的手段。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就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选择和实施适当的管理措施,尽可能有效地控制食品的风险,从而保障大众的健康。
   1风险评价
   就是确认食品的安全性问题,描述风险概况,就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优先性对危害进行排序,为进行风险评估而制定风险评估政策,继而进行风险评估和审议风险评估的结果。
   2风险管理的选择评价
   确定现有的管理选项,然后选择最佳的管理选项,做出最终的管理决定。
   3监控和回顾
   对实施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在必要时对风险管理和评估进行回顾。
   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应主要根据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来决定,同时应避免风险水平上随意性的和不合理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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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卫生部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www.61k.com]

卫监督发〔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来源网络转载》

四 : 【时评】食品安全,良心为何伤不起?

郭翰/文

日前,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布了本年度第二阶段19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信息,其中瓶(桶)装水等微生物污染问题仍较突出,近800种瓶装水被曝不合格。来源:人民网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如此狠心的曝光,估计应该接下来会有大动作。或许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整治,如此大的数目触目惊心。当我们还在烈日下享受着水、食品给我们能量补充的时候,根本想不到会有这么一种结果。

这就是所谓的良心。我们商家在创造着财富的时候,也在考验着商家的责任心和良知。商业模式里,一个企业活下去已属于不易,但不易的同时,作为商家也应该考虑到自己的良心问题。如此多的食品出问题,问题究竟有多大?这正如我们在外面享用美食,突然间就在美食的边上出现了一坨大粪,谁还有心思如之前一样的吃得津津有味?

然而,这一次曝光的企业中,很多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大企业集团,甚至基本的产品都是全民享用。可如此问题出来了,作为社会公民,又将如何才能弥补一直以来信任的良心?可见,商家的责任不仅很大,而且各行各业的监管不力,是不是也应该走到前头来解释一下原因?

过去,很多“毒奶粉”事件 ,“假药”事件,“ 毒馒头”事件曾经还在大家耳边回旋。现在又出来这么多食品安全的问题。可以想一想,商家自己也要用不用日常生活的东西。如果都不信任,商家又怎么能做大做强?(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每天我们不仅要吃饱,而且还要吃出质量。健康与责任,不仅是企业的根本,也是社会需要的根本。如果一批又一批的企业曝光出来都是这样的性质。那可以想一想,我们未来的生活,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气候景致。

生活就是为了追求健康、幸福和美好。如果每天我们的生活都充斥着无数的担心,那生活的美好又谈何能够达到。

另外,如此多的问题被曝光出来,是不是对于我们的监管部门又是一种不折不扣的不信任?因为监管部门的职责就是要为老百姓做好事,把好关,真正的用心贴近每一个人的生活里。

可是,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不是可以说明我们的监管天天喊,依然还是“对牛弹琴”。如果偶有出现,老百姓可以理解为难免,然而这么大批次,不间断的出现的食品问题?究竟警钟天天敲,响声又去到了哪里?我们的保障安全,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说说而已,形式主义。

因此,食品安全无小事,良心企业不是想评给谁,就评给谁?时间可以证明一切,商家天天喊的消费者就是你们的“上帝”,这些看真不真心,老百姓吃了,用了,付钱了,是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健康越来越好?企业有没有良心,企业有没有责任,那真的不是谁说了算,更不是想咋整就咋整?因为同一片蓝天下,真不知道,谁就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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