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关兴教育介绍
上海浦东新区关兴教育培训中心介绍 上海市浦东新区关兴教育培训中心是以帮助学习困难、行为偏差学生为已任的教育单位。二 : 75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教育局
2010年5月份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
1、牵头完成“两会”提案建议答复及面商工作。完成时间:5月中旬;责任人:童绍君、李国权。
2、组织现代教育思想巡回宣讲活动。完成时间:5月份;责任人:童绍君、吴立云。
3、做好“六一”活动、学校安保有关组织和宣传工作。完成时间:5月底;责任人:科室全体。
二、人事科:
1、组织2010年新教师招考面试。完成时间:5月上旬;责任人:周士安、唐兴华。
2、学校年度发展性目标审核公布。完成时间:5月中旬;责任人:周士安。
3、制订在职教师调配方案。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周士安。
三、普教科(幼教办、招生办):
1、组织体育中考、初中毕业生适应性考试及第二批高中直升生招生工作。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章军民。
2、举办校园集体舞广场展示、“六一”文艺会演;承办全市饮食教育推进会。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科室全体。
3、学校共同体、完小跑教阶段总结会。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操梅霞、钱纪江。
4、做好省体育工作专项督查迎验工作。完成时间:5月中下旬;责任人:杜国平。
5、组织全县幼儿故事比赛;市优秀早教基地评估验收;新教师
课堂教学展示。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马慧黎、沈国香。
6、召开县考试领导小组部门联席会议;做好有关考务工作。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周建平、任新江。
四、安全管理科:
1、组织学校、幼儿园保安招聘、培训;校园安保设施安装添置。完成时间:5月份;责任人:蒋国炎、李照法。
2、合唱村改造督查和志愿者招募。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蒋国炎、李照法。
3、发布夏季学校安全工作预警;组织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蒋国炎、李照法。
五、职成教科:
1、组织全县职校毕业生推介会。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梁贤林、汪志良。
2、全县 “双证制”成人培训开班。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汪志良、徐建华。
3、组织职校选手参加省中职技能大赛。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汪志良。
4、出台职校专业建设指导性文件。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梁贤林、汪志良。
六、计财科(会计核算中心):
1、4月份学校食堂账复核 。完成时间:5月中旬;责任人:胡华东、丁华萍。
2、幼教人员管理经费统筹。完成时间:5月上旬;责任人:胡华东、丁华萍。
3、2010年全县学校会计培训。完成时间:5月中旬;责任人:胡华东、丁华萍。
4、2010年全县学校固定资产专项检查及电教类设备报废工作。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胡华东、吴建平。
七、监察审计室:
1、系统内执纪工作情况检查。完成时间:5月上旬;责任人:孙明霞、金华萍。
2、梳理系统审计工作情况。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孙明霞、金华萍。
八、督导室:
1、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谢百春。
2、组建舞蹈队、田径队参加市七运会比赛。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谢百春。
九、教育服务中心:
1、完成校安工程图审、预算编制、标底审核,送县招标中心招标。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倪国泉、钱兴贤。
2、联合卫生、工商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学校食堂厨师第一期培训。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金国琴、陈金兰。
2、学校实验教师培训。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徐伯权。
4、完成世界合唱比赛合唱村鲁迅中学柯桥校区、鉴湖中学部分改造工程的招标;全县重点学校监控设备招标。完成时间:5月上旬;责任人:章晓亮。
十、教师发展中心:
1、县优质课评比;初中“新生代”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杨 军、各分管主任。
2、高考第二次模拟考试及分析。完成时间:5月中旬;责任人:杨 军、丁志伟。
3、组织初中毕业生适应性考试。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杨 军、洪钰铨。
4、举办“鉴湖之春”小学智慧课堂教学观摩研讨会。完成时间:5月20日;责任人:洪钰铨。
十一、城区教育管理办公室:
1、城区名校创建工作研讨;城区学校艺术展示活动准备。完成时间:5月下旬;责任人:周建国、傅国海。
2、实验中学新校区招生工作。完成时间:5月份;责任人:周建国、傅国海。
2010年4月份工作小结
4月1日,召开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会议暨镇(街)中心幼儿园园长会议。同日,举行城区学校第三届名优教师“轻负优质”课堂教学艺术展示活动,至8日结束。同日,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区域教研活动的指导意见》(绍县教普?2010?49号)。
4月2日,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孙孚凌先生视察越崎中学。同日,接受“市教育行风监督员”的专项督查。同日,组织相关科室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月6日,在鉴湖中学召开县属学校党建工作研讨会。同日,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城区招生调研工作的通知》,制订城区学校2010学年招生方案。
4月7日,召开学校安全分管校长(安管办主任)会议。同日,组织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15日,在柯桥中学召开考试成绩分析会议。
4月8日,绍兴县少工委八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平水镇中心小学召开。同日,印发《绍兴县2009学年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情况公示》。
4月9日,2010年绍兴县小学生三项棋类比赛在实验小学举行,孙端镇小获得国际象棋团体第一名,陶堰镇小获得中国象棋、围棋团体第一名。同日,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绍兴县书法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4月10日,召开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就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征询有关意见建议。
4月11日,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在鲁迅中学柯桥校区举行,我县共199名选手参赛。
4月12日,印发《关于印发<绍兴县2010年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县教人?2010?54号)。
4月13日,组织部分高中、初中校长、副校长赴上海崇明县挂职学习。同日,召开推进中小学区域教研活动研讨会。同日,印发《柯桥城区学校2009学年第二学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关于公布陈冬良等120位同志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绍县教人?2010?52号)和《关于公布陆燕芬等13位同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绍县教人?2010?53号)。
4月14日,召开“一报告两评议”会议,会上县委组织部对系统人事工作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同日晚上,中国轻纺城钱清原料市场经营户素质提升工程第三期培训班在钱清成教中心举行了开班仪式。
4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初中常规工作规范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绍县教普?2010?56号)。
4月16日-17日,绍兴县第二届“鉴湖之春”“轻负担高质量”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在实验中学成功举行,县内外650多人参与了观摩活动。同日,完成全县成校人事调整后资产处置工作。
4月17日,2010年绍兴县新教师公开招考笔试在县实验小学举行。浙江省高中化学竞赛在柯桥中学举行,我县共168名选手参赛。
4月19日,市委书记张金如、市委副书记谭志桂、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海仁、副市长丁晓燕等一行调研我县鉴湖中学合唱村安保工作。同日,承办全市完小规范教学研讨会。同日,印发《关于绍兴县教育系统义教段学校会计人员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绍县教普?2010?58号)。
4月20日,召开了鲁中柯桥校区、鉴湖中学合唱村改造情况通报暨后期工作部署会议。同日,绍兴县第二届“兰亭杯”书法现场赛在兰亭镇中学举行。同日,完成全县学校17只基建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分析。
4月21日,诸暨市教育局来我县考察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工作;27日,桐庐县教育局来我县考察“超市进学校”、学校食堂大宗
75绍兴县教育局_绍兴县教育局
食品等配送等工作。
4月23日,陈德洪副县长调研督查实验中学新校区工程进展情况。同日,召开教育特邀行风监督员恳谈会暨监督员聘任会议。同日,2010年绍兴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在县职教中心举行,经过激烈角逐,鲁迅中学、齐贤镇中、柯桥小学分获高中、初中、小学组团体第一名。同日,印发《关于开展“情系玉树,爱在春天”抗震救灾捐款活动的通知》。
4月24日,绍兴县第五届初中生英语口语比赛成绩揭晓,杨汛实验、杨汛镇中、马鞍镇中、成章中学、华舍实验学校获团体优胜。
4月25日,完成职校春招工作,共2830名学生到职校报到上学。 4月26日,开展2009年度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至29日结束。同日,印发《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绍县教工委?2010?12号)。
4月27日,丁晓燕副市长调研我县职业教育。同日,印发《关于公布鲍洁敏等9位同志具有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绍县教人?2010?62号)。
4月28日,组织县社区教育考察团赴江苏、宁波等地学习考察。同日,开展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督查,并与县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同日,全国内地西藏班(校)巡回宣讲组来我县西藏民族中学举行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宣讲活动专题报告会。
4月29日,召开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同日,召开2010年度高中招生工作会议。同日,分别在王坛镇中、平水镇中、马鞍镇中等校举行名优教师送教下乡活动,本次送教下乡活动坚持三个结合:与青年教师培训相结合,与薄弱学科建设相结合,与山区名校培育相结合。同日,组织实施2010年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学业评价考查。
4月30日,召开教育系统青年教师座谈会,近40名全县学校青年教师代表与会。同日,市教育局在我县举行全市幼儿园园际联盟教研活动展示暨“学术主题报告写作”培训,各县(市、区)幼教教研员、全市幼儿园园长(教研组长)代表共计30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同日,组织小学“新生代”教师56人进行课堂教学比武。同日,举行小学学区研训活动观摩研讨暨阶段总结交流会,齐贤、钱清、福全、平水等五个学区分别开展了交流研讨活动。同日,全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结束。同日,举办学校食堂主任规范化管理培训。同日晚,轻纺城第五期素质提升工程结束,共有600余名学员结业。同日,印发《2010年绍兴县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绍县教普?2010?63号)、《2010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实施方案》(绍县教普?2010?6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绍兴县普通高中第二批直升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绍县教普?2010?65号)。
绍兴县教育局
2010年5月4日
三 : 17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中共绍兴县教育体育局工委文件
绍县教体工委〔2010〕3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高中、学区、镇(街)教育总支、初中、中心小学(升格小学)、成教中心(成校)、中心幼儿园(幼儿园):
2010年,全县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教师,紧紧围绕年初教育局提出的“均衡优质,内涵发展,着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规范办学、提升内涵,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弘扬争先创优精神,经局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在2010年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教育先进镇(街道)(3个): 华舍街道 柯岩街道 稽东镇 二、局级先进单位(39个):
柯岩街道教育总支 柯桥街道教育总支 王坛镇教育总支 鲁迅中学柯桥校区 齐贤镇中学 安昌镇中学 绍兴县西藏民族中学 绍兴县实验小学 安昌镇中心小学 马鞍镇中心小学 柯桥成教中心 柯岩中心幼儿园 马鞍镇中心幼儿园 富盛镇中心幼儿园
柯桥街道双梅小学 柯岩街道阮社小学 柯岩街道阮社幼儿园
华舍街道后马小学 华舍街道新华学校 湖塘街道宾舍小学 钱清镇九岩幼儿园 钱清镇阳光初级中学 夏履镇建幸小学 杨汛桥镇象纬幼儿园 齐贤镇迎丰小学
齐贤镇陶里小学 安昌镇白洋小学 马鞍镇山海小学 孙端镇皇甫幼儿园 陶堰镇彩虹庄小学 富盛镇凤旺幼儿园 漓渚镇朱家坞小学 福全镇陈家葑小学 兰亭镇兰亭小学 兰亭镇荣光幼儿园 平水镇王化小学 王坛镇青坛小学 稽东镇稽江小学 三、局级先进工作者 教育局管理干部(41人):
倪国兴 陈海桥 俞秀根 濮朝阳 杨 军 鲁伟民 赵水荣 李华琴 魏让尧 王承根陈建通 单彩云 洪文娟 陈新娣 陈月潮阮泽浩 董月娟 沈益农 吴红红 章伟东沈伟江 王信忠 周赞旗 王志水 钱春风卢海勇 俞伟芬 于慧萍 邹 良 宋雄心教育局机关(14人):
吴立云 郭建强 钱纪江 操梅霞 王科英任新江 金国琴 吴建平 朱玲玲 阮益梅县教师发展中心(2人): 边勤奋 李雅芬 柯桥中学(15人):
王 莉 李惠芳 沈雪萍 谢飞舟 叶兴炎蒋红钢 金卫杰 何周娣 祝建强 金玲娣吴建锋
鲁迅中学柯桥校区(7人):
余文云 章 寅 洪建松 胡尧兴 何尧荣鲁迅中学城南校区(11人):
施建昌 黄晓明 陈爱娟 傅权刚 袁 萍 王 军 裘宝钗 金畅云 周浩灿
平水镇红墙厦幼儿园 张文元 姚国兴 施祖扬 许培国 秦伟国 许建英 曹刚阳 徐建平 吴红娟 俞建红 赵均洋 陈金兰 孙明霞 夏幼德 王永祥 桑 盛 沈萍萍 陶静雯 郑和善 夏红军 陈建荣 严晴红 谢幼红
豫才中学(9人): 周飞燕 诸海燕 越崎中学(10人):
蒋曙淼 何国伟 裘华贤 韩全江 杨建三 陈吉利 刘 文
王建忠 秦 梨 朱海英 李大艳 尉李军 任小苹 俞新龙 何海明 黄华君 王华奎 鉴湖中学(17人):
言芬丽 蒋赵军 马 勇 陈伟江 王海萍 傅国建 龚兰芳 杨海贤 朱利峰 轻纺城高中(10人):
葛孝忠 薛 艳 徐 建 李大明 邹振江 潘亚红 县职教中心(22人):
王 权 娄晓玲 陈春亚 石齐珍 郦丽华 高永亮 蒋米娜 季国平 郑海飞 郑扬勇
县财经学校(7人):
章志军 吴越燕 葛 莹 县园艺学校(2人): 张建锋 朱琳利 西藏民族中学(4人):
金婉芬 王狄鑫 冯海军 县实验中学(12人):
李 强 鲍毓祥 钱卫娣 施伟木 陈 芳 郦亚月 鲁迅外国语学校(5人)
应于雯 洪桂芳 张月清 县实验小学(7人):
胡洁琼 孙国伟陈国光 金小飞彭建泽 柯美质王钢燕 沈 雁 甘友梅 叶灵芝张国美 王 芳 徐 芬 冯晓丽索南多杰 朱军美 何雅芬叶丽红 肖华美 朱灿霞 陈国江 高国方 毛水勇 章 亮 许立裕 郎友君 叶建良 王维杰 吴月琴 周立峰 林海燕 孟亚兴 傅丽娟 郦倬慧 魏云飞 韩文龙 单卫香
丁凤琴 宋 英 沈华英 俞慧琴 钟丽丽 项燕燕 夏国萍 柯桥街道(18人):
赵雪朋 沈玉凤 石 柳 吴月凤 胡水娟 郑炜栋 胡卓琴 罗玉娟 童 飚 杨江强 毛爱萍 张洁萍 张盈菲 毛学中 潘兴东 许越樵 王 英 宋 英 柯岩街道(23人):
包刚强 张 涛 徐 飞戴秀琴 钱立娟 傅冬芳金松青 张 瑛 柳 倩徐兴伟 俞晓岚 华舍街道(17人):
方建芬 李 文 陈关连马 科 倪华美 柴佳佳王 英 马建平 孙芳萍 湖塘街道(12人):
赵建华 颜碧芳 石月琴魏 雯 王 琴 柯国华钱清镇(26人):
吴晓璇 尹巧红 高 洁金红红 熊旭辉 张 进沈菡琼 曹璨璨 俞树鑫杨水荣 陈佩枫 陈月军杨汛桥镇(20人):
缪伟良 李 霞 崔 岳刘志华 王 菊 陈金荣周 英 史剑林 金 丽夏履镇(7人): 沈丽琴 卢丽君 叶海鹰齐贤镇(20人):
朱建伟 易苗军 祝 春俞叶琼 张小琴 徐亚平 周国林 来达家 付雪仙 谢 勇 楼全莉 徐高英 李 楠 郭张才 方忠亚 洪 丹 郑舒芳 周建国 金兴华 徐幼兰吴彩彩袁国锋倪燕红王学富严建英胡湄华 周海望殷 燕袁美琴王红美何伟民张 明 冯彩虹历水根叶功立俞梅华 何国平 薛玉芹 谭建良 陈金江 唐渭明 魏 丽 高永敏 祝可可 项建国 何永锋 毛华娟 徐 建 胡国芳 谭国英 蒋丽萍 任惠贤 戴爱珍 钱国兴 陶琴坤 吴 明 刘红琴 孙永祥 鲍春霞 郭园园 裘 表
谢利平
陈晓琴 钱国香 陈晓琴 王利萍 马春兰 沈 婷 祝 芳 司水法 陈 磊 王 蓉 叶水良 沈加林 俞水静 安昌镇(17人):
胡兴娟 潘慧敏 陈伟祥 曹利冬 王慧萍 包利红 倪君霞 俞祖法 汪国琴 孙丹丹 陆水林 张 栋 林珊珊 傅春光 陈建芝 杜建芬 沈玉兰 马鞍镇(17人):傅来兴 曾繁文 范柳佳 何 丹 孙 洪 谢 晶 孙端镇(13人):朱洪江 许关孙 任国胜 潘 燕 陶堰镇(8人):冯建中 邵祖耿 杜为锋
富盛镇(8人):金 伟 陈劲草 田苗红
漓渚镇(9人):陈 军 何小燕 俞华良 陈兴荣 福全镇(16人):汪金祥 俞海江 郑 红 尹科伟 劳海荣 周大明 兰亭镇(12人):皮如龙 李林土 金蓉荣 田建伟 平水镇(20人):倪凤琴 张江榆 傅红艳 沈引兔 金 敏 石秋丽 严刚林 应明敏 秋立红 陶蒋永 金小利 史婷芳 周 勇 姜小为 沈美华 朱建娣 徐伟荣 孟 兴 沈剑华 徐凌云 金 萍 周兰芳 徐 勇 金阿福杨 蓓 单建锋何晋兴朱菊英王栩生孙利明叶 萍 蒋晓岚濮宝祥徐春光 徐关其 陈玲芳 黄棋炳 徐秀英 董国华 鲁雪芳 何军燕 骆国定 曹伟东 张荣淼 倪华亮 宋燕萍 卢 华 潘琴琴 徐水明 徐仙美 胡 芳 陈海平 章巍宇
17绍兴县教育局文件_绍兴县教育局
武 祥 胡 姻 徐雅萍 金永潮 封 萍 宋冬芬 祝元正 陈丽静 金慧丽 尉卫英 沈晶晶 尉莲子 徐蓉蓉 徐 芳 卢 卿 许国华 胡玲娟 宋南琴 黄华银 孙 娟
王坛镇(10人):
孙高学 朱鹏敏 王佳成 王佳文 沈伟芳 俞 芳 张芳萍 沈 燕 张 兰 董爱娣
稽东镇(9人):
李 媛 尉睦祥 余利明 徐琴华 干金海 黄永江 张 英 胡伟聪 沈江锋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振奋精神,埋头实干,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合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中共绍兴县教育体育局工委
2011年2月11日
主题词:先进 表彰 决定
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
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何加顺、孙云耀、徐林土、李杏芬、阮建尧、吴晓、黄文刚、孙君、陈德洪同志
四 :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人〔2009〕165号
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试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参照市相关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www.61k.com)
一、指导思想和考核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1、坚持按劳分配、积极稳妥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校内人员之间绩效工资的分配,稳步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
2、坚持学校自主、科学合理的原则。按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应结合自身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在上级规定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内部收入分配的方式和 1
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办法。[www.61k.com]
3、坚持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各校制定具体分配方案,要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教师绩效考核全县校际之间总量控制,同类学校校际和考核同档次之间相对平衡。要注重实效,通过绩效考核有利于激发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平时、学期、年度绩效考核,准确及时,简便易行。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项目构成与分配
(一)县教育局根据人事、财政部门的意见明确绩效工资的具体项目及所占比例,并按初中比小学高6%左右的比例落实中小学在职教师人均绩效工资标准。在核算绩效工资总量时,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发放的各种普发性教师福利等一律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教育局对各校教师编制数进行核定,超缺编制数的在经费划拨时予以扣补(学校编制配备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二)纳入绩效考核的项目构成与分配比例
1、纳入考核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主要通过考勤、考德发放)有: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等;取消原山区补贴后,对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艰苦的学校加发的农村任教津贴。
2、纳入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有:
(1)年终考核奖:人均10000元,年终一次性考核发放。其中列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7200元、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800元(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2%),按上级文件要求考核发放。要求考勤奖占35%,其余占65%。
(2)月考核奖:分月工作基本津贴和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 月工作基本津贴标准为初中标准500元/月、小学标准200元/月,列入基础性绩效工资之中,全年发放12个月,按月考核发放。
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分考勤奖、工作绩效奖,人均8000元,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3.4%。考勤奖:根据教师出勤与病事假情况考 2
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核发放,人均300元/月,全年发放十个月。[www.61k.com)工作绩效奖(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根据教师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节假日加班、早夜自修辅导、就餐与住校生管理等情况考核发放,标准500元/月,全年发放十个月。
另安排人均1200元/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5%)作为寒暑假加班、中层副职等超工作量考核津贴,考核经费余缺在校成果奖中调剂。学校人员超缺编扣补经费统一在此项目中调剂。超工作量应按可配编制数计算,由学校根据考核条例与程序考核,超工作量课时补贴标准应全县大致统一,发放须经局审批。
(3)班主任津贴:分月基本津贴和考核奖励津贴。月基本津贴标准为初中400元/月、小学300元/月,按月发放,全年发放12个月,列入基础性绩效工资之中。考核奖励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9%,分月和学期,按班主任工作实绩和班额大小适当拉开差距考核发放。
(4)管理人员(校长、中层)津贴占4.74%;按1.40-1.80系数考核发放(局另行制订考核发放办法)。
(5)教育教学成果奖占21.11%(其中局统筹奖300万,占3.35%、学校成果奖占17.77%),校成果奖由校考核发放;局成果奖由校申报,局考核发放(局另行制订奖励考核办法)。
(6)名优教师奖:局名师奖100万,占1.11%,由教师个人申报,校推荐上报,局考评发放(局另行制订考评奖励办法)。
三、考核的具体内容与权重
考核的对象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工作人员。 考核内容为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实绩。其中考勤占35%、考绩考能占65%。
1、考德要求
3
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情况。(www.61k.com]在师德考核中,要把教师是否有损害学生利益、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①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②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③从事有偿课外教学活动的;④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⑤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⑥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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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德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辞退。
2、考勤要求
教师的各类请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具体标准执行。具体参见《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根据教育系统实际,事假从紧,旷课或旷工从严考核。
①病假规定:连续5天以上的病假,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确需病休的病休证明,并附诊断书;15日以上病假须到局人事科备案,否则当事假论处。病假考核参照省市相关政策。
②事假规定:事假月累计5天以下的,由学校参照相关政策制订考核条例,落实教师月考、年终奖等待遇;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需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并取消当月考勤奖。
③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考核奖和相应年终考核奖,旷工1天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旷工2天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并可责令其辞职。
3、考绩考能要求
考绩考能的项目有:月考核奖中的65%;学期和年度校教育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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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考核可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考核结果在定量(满分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www.61k.com)其中优秀占教师总数的15%,良好占50%,合格、不合格占35%,不合格人数按实考核不定比例。除直接定性为不合格外,考核分值不到60分的也应定为不合格。优秀平均为1.3A,可在1.2A-1.4A内浮动;良好考核奖平均为A元,可在0.9 A -1.1 A内浮动;合格平均为0.8A,可在0.7A-0.9 A内上下浮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月考核奖和校教育成果奖。(A即分别为月考奖、学期或学年教育成果奖的加权平均值)。
(1)专任教师考核
专任教师的绩能考核重点考核其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工作量、工作态度、完成质量情况。德育工作考核,要关注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等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要重点考核教师实施轻负优质以及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行为上有偏差学生的情况。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局提供试点学校参考样本)。
专任教师的工作量以学校可配编制数平均工作量为参照,根据学科系数、课时量、兼职情况综合定量到人。专任教师月考核以学科组、教研组和教务处为主。
(2)班主任考核
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安全管理,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家校联系、后进生转化、任课教师协调等情况。
班主任考核的优秀、良好、合格奖额比例按上述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奖励性班主任津贴。班主任考核办法参见《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班主任月考核以年级组、政教处或学生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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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人员与教辅人员考核
管理人员与教辅人员的绩能考核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量。[www.61k.com]重点考核其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以及服务育人情况等,考核等级奖励比例同上。(局提供试点学校参考样本)后勤管理和教辅人员根据其工作量与工作实绩,月考核以办公室或总务处为主,月考核奖额实行总额控制,一般在一线教师的60%-100%之间。
(4)校长(书记)和班子成员考核
校长(书记)、班子成员的绩能考核具体内容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目标职责确定:但应包括下述内容: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2.按要求任职任课,深入教育教学一线; 3.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措施和成效; 4.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 5.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 6. 重视教师培养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成效;7.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8. 以身作则、示范带头,廉洁自律情况。(参见《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领导班子考核指导意见》)
校长(书记)、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可结合学校发展性评价和年度学校、教管办(总支)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由人事科牵头,会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月考核,年度考核由党工委集体决定。教育总支书记、校长(书记)由局直接考核;副校长由学校为主考核,教育局为辅;中层由学校考核。校级班子正副职(督导)的最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控制在教师平均额的1.8倍以内。学校中层正职的管理岗位津贴与班主任津贴大致相当(完小校长参照镇街中心校中层正职)。学校中层副职参照局建议上浮系数在校内超工作量津贴中考核发放,完小副职与教务、政教、总务主任等由镇街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超工作量津贴中考核发放。
四、考核的程序
(一)县教育局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总体指导意见,统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并明确义务教育成果奖励、名优教师考评奖励、班主任绩效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等原则意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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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帮助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www.61k.com) (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各项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小组和考核办法须经学校教职工全体大会表决通过,镇街教育总支会议讨论通过,报县教育局审核后实施,并在本校公开。学校考核小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有学校书记、校长、学校德育、教学负责人、校工会主席以及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必须经过全体教职工公开选举产生,不得少于40%。初中考核组一般7-9人;小学考核组一般9-13人,其中完小代表不少于25%。考核方式实行评议与票决结合(一人一票)。
(三)具体程序 1、月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项目:月考勤奖、月工作绩效考核(含超工作量)奖、月班主任考核奖。
(1)教师本人在每月末将本月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师德师风以及出勤等情况如实记录,填写好自评表。(局提供试点学校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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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所在学科组或年级组根据教师自评情况,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互评打等级,统计考核情况,组长在考核表上签字。
(3)学校考核组考核,将考核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考核结果校内公示,公示时间5天。
2、学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项目:考德、考勤、考绩、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成果等
(1)教师按照德勤绩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学期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自评、互评、学生和家长评议等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
(3)学校对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并存入教师档案。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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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www.61k.com)
3、完小绩效考核工作程序
(1)中心小学对完小同样执行定编设岗、超缺编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没有享受全县偏远学校加发农村任教津贴的镇街,可对辖区内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艰苦的学校小学教师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费,实行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津贴的适度倾斜。
(2)对完小教师月、学期、年终的考核实行全镇(街)统一考核,各完小组织评议组(由完小校长负责)评议,中心小学考评组综合对完小教师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并全镇(街)公示。
(3)完小校长绩效考核与所在完小办学成效挂钩,具体考核办法由参照教育局对镇街学校的考核办法制订。
(四)考核比例规定:月考核奖、超工作量、校成果奖等由校考核组根据学科组、年级组考核确定。年终奖、学期与年度考核等:初中学校考核组评分占总分40%左右,年级组和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40%左右,学生和家长评价评分各占总分20%左右;中心小学考核组评分占总分40%左右,年级组和学科组(完小)评分占40%左右,家长评价评分占总分20%左右。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各教育总支、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要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实抓好。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县学校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省指导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考核程序和办法。各校的考核结果由教育局成立专门审核小组审核,报县人事、财政局复审后发放,对考核把关不严、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不拉开档次的或错误严重的,不予审批,责令整改。各校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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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量化、操作性强,体现绩效考核的政策导向,促进校际的均衡发展,特色创新。(www.61k.com)
3、加强宣传、严肃纪律。各教育总支、各校要切实加强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以绩效考核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对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上级规定坚决查处。
附件:
一、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定编定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二、绍兴县关于调整农村偏远学校加发任教津贴的指导意见
三、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标准指导意见
四、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五、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
六、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领导班子考核指导意见
七、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名优教师考评奖励条例
八、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成果奖励实施条例
九、绍兴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审核发放指导意见
十、关于进一步明确学校财务人员任课及考核待遇的几点意见 十一、绍兴县幼儿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十二、关于绩效工资发放中有关问题的明确
绍兴县教育局
二00九年十月
主题词: 义务教育 绩效考核 指导意见
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
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孙 君、李海洋同志
送:县人事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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