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马其他骑士团算国家吗?是联合国的合法组织性国家~
马其他骑士团算国家吗?
是联合国的合法组织性~
世界上大概有196个国家(某些地方处于无政府状态 如 西撒哈拉) 其中有192个(包括新成立的黑山共和国)加入了联合国 除此外还有梵蒂冈 马其他骑士团(也可以说这是个组织,因为它的领土只是栋大楼) 库克群岛 巴勒斯坦 4个符合国家条件的未加入联合国
二 : 马耳他骑士团国的国旗是什么样的?如能介绍马耳他骑士团国国家元首、
马耳他骑士团国的国旗是什么样的?
如能介绍耳他骑士团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歌、国徽更好。
国名:Sovereign Military Order of Malta (马尔他骑士团)
国庆日:3月12日
加入联合国日期:1994年成为联合国观察员
官方语言:义大利文
首都:罗马
领土:在罗马市内拥有两栋建筑,一为总部,另为外交部
地理位置:位於罗马市内
人口:1万人
主要宗教:天主教
币制:欧元
政治制度:宗教及慈善性质之「主权实体」(Sovereign Entity)
气候:典型地中海型气候
主要宗教:天主教
建国简史/历史概况:总部设於罗马,为地位相当特殊之国际法人,拥有主权地位(Sovereign Status),可发行邮票,核发护照,一九九四年起成为联合国常任观察员。该团罗马总部领土为一万二千平方公尺,具政府组织并享有派遣接受使节之权。
国体/政体:宗教及慈善性质之「主权实体」(Sovereign Entity)
国会:「大议会」(General Chapter)由各地武士代表组成,主要职责为选举「政务会议」(Sovereign Council)成员及讨论宗教及人道医疗事务。
内阁:「政务会议」(Sovereign Council):由大教长、外务大臣、医务大臣及财务大臣以及「大议会」选出之四名成员总计十名武士组成,决定国家重大事务。
司法机关:司法委员会(Juridical Council)隶属於「政务会议」,提供大教长宗教法律之谘询。
元首:「大教长」Fra Andrew Bertie
外交部长:Count Jacques de Liedekerke
一般政情/政治情势:骑士团成员一万两千馀人,唯一宗教慈善性质之「主权实体」,与教廷关系密切,有完整、特殊之政府体系,发行邮票、钱币、核发专有护照,有派遣及接受使节之权。
社会概况:在全球六十国成立「马尔他骑士团协会」,拥有众多医院、诊所、慈善、医疗、卫生、社会及人道工作团体,遍布一百一十馀国。
经济生产情形:无经济生产活动,主要靠全球信徒捐献。
各种产业概况:主要为医院、诊所、育幼院、卫生及人道工作团体。
财政收支:无官方统计数据。
对外政策:目前「马尔他骑士团」与全世界九十一个国家建有外交关系,与十五个国家及国际组织互设代表机构。一般而言,各国皆由其驻教廷大使兼任驻该团大使,其主权地位普遍为国际社会所承认。
与各国关系:为一宗教性质之人道慈善性团体,利用与他国建立外交关系之机会,获取普遍承认,除巩固其主权地位外,并藉以开展保障其全球慈善事业。
加入国际组织:联合国常任观察员、FAO常任观察员、WHO常任观察员、驻欧洲理事会常任观察等十馀国际组织。
马耳他骑士团的国旗
三 : 马耳他骑士团——地图上找不到的国家
耶路撒冷、罗得岛及马耳他圣约翰主权军事医院骑士团(意大利文SovranoMilitare Ordine Ospedaliero di San Giovanni di Gerusalemme di Rodie di Malta),俗称马耳他骑士团或马耳他主权骑士团。马耳他骑士团的前身为医院骑士团(KnightsHospitaller),为3大骑士团之一。
马耳他骑士团国(S.M.O.M)是1个你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国家。实际上,这个国家“位于”罗马孔多迪大街68号,一幢占地1.2万平方米的大厦里。骑士团国的居民只有几十人。它的规模比梵蒂冈更小,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了。
【名称起源】
耶路撒冷圣约翰医院骑士团成立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之后,本为本笃会在耶路撒冷为保护其医护设施而设立的军事组织,后来演变成为天主教在圣地的主要军事力量之一,其影响一直持续至今。医院骑士团的口号:“守卫信仰,援助苦难!”(Defenceof the faith,assistance to the suffering!)
【政治】
马耳他骑士团为一宗教及慈善性质且受国际法承认之主权实体(SovereignEntity),该组织被赋予发行自己的护照、邮票、货币、公共建筑及司法独立等权利。宪法由骑士团宪章及骑士法规所组成,现行宪法是1997年修改过的版本。
(一)首长
大教长(The Prince and Grand Master)由国务委员会选举出,终身职。大教长必需奉献自己投入组织事务,并且是全体成员对宗教虔诚信仰的表率,与政务会议同为行政中枢。大教长的行政权限并不包括公布骑士团宪章、政府令、医疗事务及向教宗报告骑士需求、选举政务议员、缔结国际条约及召开大议会。与骑士团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均承认大教长为骑士团最高领袖,其头衔是由宗座所赠与的,且罗马天主教会赋予其枢机主教地位。
事务大臣(The Grand Commander)职责为传播信念、监督管理各教区之骑士与女爵及向教宗报告骑士团事务,同时也管理总部马耳他宫周围之礼拜堂和朝圣事务,也签署公文和大教长之无法律效力文件。
外务大臣(The Grand Chancellor)职掌内政及外交,负责对外一切事务及他国或第三团体与政府沟通的中间人。
医务大臣(The Grand Hospitaller)职掌卫生、社会、人道援助及国际合作事务,是各地修道院、国际分会及其他组织负责人道援助的最高指挥官,并确保天主教受到尊重。
财务大臣(The Receiver of the CommonTreasure)职掌财政与预算事务,负责组织与各地分会合作之开销并监督审计部。财务大臣需向审计部和大教长做经济、财政和预算报告,并将讯息传给政务会议,同时也监督组织财产收纳、宴请支出及捐献收入,大教长的礼物也由财务大臣管理,另外骑士团之邮政、居住、科技事务、马耳他宫和其他财产建筑也由财务大臣督导。
(二)行政
其政府系由以下机关所组成:
国务委员会(Council Complete of State)主要是选举大教长或大教长代理人,根据宪章第二十三条表示,选举系不记名投票,获过半票数者即当选。拥有投票权的成员为大教长代理人或过渡期大教长、政务议员、主教、修道院长、法警及两名代表小型修道院的骑士和十五名国际分会的代表。
大议会(General Chapter)主要是每五年召开选举政务议员、政策委员及审计员,负责修改及讨论宪章及法规和一些重要性议题如宗教地位、人道医疗计划及对外关系事务。大议会系由各修道院正副院长及各国际分会代表组成。
政务议会(Sovereign Council)是骑士团的行政中枢,由大教长、事务大臣、外务大臣、医务大臣及财务大臣和由大议会选出之五名成员共十人组成。政务会议由大教长召开,每年最少六次或有特别要求亦需开会。
政策委员会(Government Council)只是政务议会的建议委员会,提供政治、宗教、医疗合作及外交事务的方案,主席亦为大教长,每年最少召开两次会议。委员会由6个经大议会于不同地域选出的骑士组成。
审计部(Board of Auditors)负责监督及查核组织收入、支出及财产,由部长、四名常任委员及两名非常委员组成,由大议会选出合法且富有专业经济及财政背景的骑士组成。审计部同时也是财务大臣的建议委员会。
传播部(Communications Board)监督组织内部及外部之传播活动,并协助外务大臣之发展宣传事务,由部长及六名由组织选出在传播、管理、公共关系和媒体事务等领域有专业能力的委员。
(三)立法
法务办公室(The Office of Advocate General)是根据法规成立的合法协调机关,由独立且熟悉组织事务的专业法学家及学者组织,成员为法务长和两名办事员,三者均由大教长指派并经政务议会同意任命,每三年选举一次。每当组织碰到特别复杂法律事务或必要案件时均需向该办公室寻求协助。
(四)司法
司法委员会(Juridical Council)负责提供大教长有关司法方面之专业知识,也是政务会议的司法咨询机构。由正副主席、秘书长和四名委员组成,其成员均由政务会议向大教长推荐任命,被推荐的骑士在宪章、国际法及教规方面都有专业学问。
独立法院(Magistral Courts)由院长、法官及陪审团所组成,其人选由大教长指派且经政务议会同意任命,审判常规依照教廷之规定,若国际法及宪章未提及之要求,独立法院通常也是国际纠纷的仲裁机关。
【外交】
马耳他骑士团的特殊历史及现世非常态情况而言,其争论有个大致的定义即马耳他骑士团为一主权实体比为1个国家的定位更恰当。骑士团共有两栋享有治外法权的建筑位于罗马,一为总部马耳他宫,是大教长官邸及政府行政中心。一为马耳他部,主管者为罗马修道院院长,该部是马耳他骑士团外交部,也是马耳他骑士团驻意大利兼驻教廷大使馆。
马耳他骑士团不像教廷还拥有梵蒂冈城,自1798年失去马耳他岛后,骑士团就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领土。联合国并未将其分类为正式会员国家,而是将其视为长期受邀之实体与国际组织。像是国际电信联盟有将准司法独立实体如联合国及巴勒斯坦排进国际呼号系列划分表,但是马耳他骑士团却没有,最后国际电信联盟将其画出国家分类,并给予非官方性的无线电台呼号1A0。
虽然大部份的学者均接受国际法对马耳他骑士团主权独立地位的解释,而马耳他骑士团也享有派驻特命全权大使之权利,但在德国国际法学专家温格勒博士(Dr.Wilhelm Wengler)所著的国际法(Völkerrecht)一书中指出,拒绝马耳他骑士团派遣的大使等于是承认其为国家地位。教廷于1953年曾宣布马耳他骑士团为以神之名之功能组织,因此事实上骑士团应该是相对于海外领地之地位。
马耳他骑士团在外交上以推动人道救援为主,而骑士团透过目前分布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以上的合法机构实行此目标。在国际政治范围里,骑士团持中立、公正及非政治化的态度参与相关事务,也因此骑士团能在受一国请求调停争议时,扮演好调停者的角色。近年来骑士团在外交领域呈稳定成长状态,目前在一百多个国家设有大使馆及分会。
国际双边关系概况:
马耳他骑士团目前与世界上10四个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但其中大多数都不是以天主教为主要信仰之国家。除此之外,马耳他骑士团也于欧盟驻有大使。马耳他骑士团与欧盟及国际红十字会一样依照国际法以非国家身份参与国际组织。教廷为表示其主权独立地位,因此各国驻意大利大使不得兼为驻教廷大使,而意大利也是唯一在自己首都派驻大使的国家,但马耳他骑士团的情形则更为特殊,通常各国驻教廷大使均兼为驻马耳他骑士团大使。
与马耳他骑士团具有特殊外交关系国有六国,分别是:法国、德国、比利时、瑞士、卢森堡和加拿大。
另有五国未与马耳他骑士团建立外交关系并不承认其护照,分别是:荷兰、芬兰、瑞典、冰岛及希腊。
【历史】
(一)成立及早期历史
医院骑士团全称是“耶路撒冷圣约翰医院骑士团”,又被称为圣约翰骑士团,成立于1099年,最初是由法国贵族Gerard和几名同伴在耶路撒冷的施洗者圣约翰教堂附近的医院里成立,主要目的施照料伤患和朝圣者。由于朝圣者无私的付出让医院修会迅速发展,从1110年起修会同意将分散耶路撒冷的领土的财产,可以交给医院骑士团。1113年,教廷承认他们是独立的修会,并赐予他们一系列的经济、政治特权,如无需缴纳十一税,无需接受任何政权的领导,只受教皇节制。医院骑士团的会规以圣奥古斯丁修会的会规为基础制定。骑士团的成员分为教士、骑士和士官,以及会友或受赠者。骑士团由一位大团长(GrandMaster)统治,并有教士会议和八位法官协助。其组织和圣殿骑士团十分相似,但对于慈善事业上表现更为显著。
医院骑士团成立时只是1个行善的组织,从1120年才开始作为1个军事修会进行活动,以武力保护朝圣者免受异教徒攻击,并发展成为耶路撒冷王国的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对耶路撒冷的政局也有很大的影响力。它在耶路撒冷王国拥有7座大的要塞,140多座其它建筑。耶路撒冷王国国王鲍德温四世去世后,当时医院骑士团的大团长Rogerde Moulins反对居伊(Guido von Lusignan)继任,可惜没有成功。后来在1187年哈丁之战中,医院骑士团也派出主力参战,由于指挥上的失误,包括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在内的基督教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医院骑士团大团长Rogerde Moulins战死。
(二)罗得骑士团
罗德岛上的城堡由于巴勒斯坦的基督教王国被阿拉伯人击败,1291年,骑士团放弃了巴勒斯坦,前往塞浦路斯,在那儿没呆多久,1309年又撤到罗得岛。在罗得岛,骑士团用海军阻止了穆斯林向东地中海地区的扩张。当1453年君士坦丁堡落入土耳其人的手里时,罗得岛上的圣约翰骑士团是整个东地中海地区唯一的基督教力量。在罗得岛的抵抗一直持续到1522年。那一年,苏里曼大帝指挥20万军队乘坐着400艘战舰来到罗得岛,而岛上的骑士团只有7000名士兵,虽然实力对比悬殊,但骑士团依然独立坚守了六个月,土耳其军队至少有5万人在战斗中丧生。最后骑士团与土耳其人达成协议,骑士团撤出罗得岛,前往欧洲。
(三)马耳他骑士团
在欧洲的7年时间里,他们多次迁徒,居无定所。到1530年,奉教皇克雷芒七世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命令,医院骑士团来到马耳他岛,每年象征性地向西西里王国缴纳1马耳他鹰币作为租金,在岛上骑士团建立了马耳他骑士团国(SovereignMilitary Order of Malta,缩写为S.M.O.M)。土耳其人对骑士团的卷土重来显然很不安,1565年,苏莱曼一世派出大军进攻马耳他。这场大战一开始和上次在罗得岛的大战很相似:骑士团苦苦支撑,绝大多数城市都被摧毁,骑士团成员有一半战死。就在骑士团眼看要支撑不住时,从西班牙来了一支援军,战场局势顿时扭转,土耳其军队仓惶撤退,损失达到3万余人。这次大胜使马耳他骑士团国获得了一段时间的和平局面。
1571年,土耳其人认为海军发展得差不多了,再次起兵,企图消灭骑士团。不过这次他们败得更惨:还没到马耳他,在海上就遇上了以基督教国家组成,由西班牙王国的无敌舰[www.61k.com]队为主力的神圣同盟(HolyLeague)舰队于勒班陀海域展开了一场海上会战——勒班陀战役,土耳其舰队几乎全被击沉或俘虏。此后马耳他骑士团国进入鼎盛时期,帆上标有马耳他八角十字的战船在地中海横行无阻。
(四)马耳他的陷落
骑士团在马耳他岛的统治一直持续到18世纪,1798年6月11日,拿破仑迫使医院骑士团投降,占领了马耳他岛,岛上骑士团的教堂和修道院被法军洗劫一空。骑士团的大部分成员前往俄罗斯,在那里,俄罗斯沙皇保罗一世给予他们以庇护,而骑士团则选举保罗一世为新的骑士团大团长。
1802年3月,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第一执政拿破仑·波拿巴的兄长优塞福·波拿巴及英国的康沃尔侯爵代表法英双方在法国北部的亚眠缔结休战条约——《亚眠条约》。条约规定,英国从马耳他、直布罗陀、埃及等占领地撤军,把管治权交回马耳他的圣约翰骑士团、直布罗陀殖民地的荷兰(当时是巴达维亚共和国)。与此同时,法国会从拿玻里王国、罗马教宗领地等地撤军。可是《亚眠条约》,在订立以后,并未有得到双方全面的遵守。骑士团也未被允许回到马耳他岛。
1834年,骑士团在罗马重建总部,终于再次稳定下来。骑士团的军事使命已经完结,此后主要从事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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