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直接融资的方式有哪些_什么是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英文名称“directfinancing”。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直接金融”。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那么直接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又什么是间接融资?下面小编告诉大家直接融资的知识,欢迎阅读。
。www.61k.com。基金组织,手段就是 假股暗贷
所谓 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 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 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际上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际上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中国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银行承兑
投资方将一定的 金额 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 银行开出一亿元的 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 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 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 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 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 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 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 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 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直存款
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 直存款本身是违反 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 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 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 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 银行根据这个 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 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 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 质押的。同意 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 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 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 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 再贷款的。
银行信用证
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 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 企业融资的 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 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 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中国的企业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际上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中国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贷款担保
市面上多 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 银行 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委托贷款
所谓 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 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 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 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 利息和追还 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 利息。
直通款
所谓 直通款就是 直接投资。这个对 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 抵押或银行担保。 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对冲资金
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 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 对冲资金。
间接融资是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间接金融”。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里,资金盈余单位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或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证券,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有偿地提供给资金需求单位使用。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见面,他们之间不发生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机构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介入其中,实现资金余缺的调剂。间接融资同直接融资比较,其突出特点是比较灵活,分散的小额资金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的集中可以办大事,同时这些中介机构拥有较多的信息和专门人才,对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这对投融资双方都有利。
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
①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积少成多,形成巨额资金。
②在直接融资中,融资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担。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便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从而安全性较高。
③降低融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结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关信息的专长,而不需要每个资金盈余者自己去搜集资金赤字者的有关信息,因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
④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间接融资的局限性,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金融机构为中介,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状况的关注和筹资者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压力。
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最典型的直接融资就是公司上市。
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二 : 什么是蓝领公寓?在合肥有哪些那样的公寓啊?
什么是蓝领公寓?在合肥有哪些那样的公寓啊?
什么是蓝领公寓?在有哪些那样的公寓啊?
蓝领﹙Blue-collar worker﹚ 是一个西方传来的生活型态定义,这个概念是在美国五十年代提出的,即美国进入信息化时提出的。“蓝领职工”一词出现较晚,始见于40年代,被称为白领的相对一族,指的是一切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资收入者,如一般工矿工人、农业工人、建筑工人、码头工人、仓库管理员等。
合肥地址:新站区新蚌埠路以东、天水路以北的蓝领公寓
三 : 功功率机械效率的一些公式有哪些功功率机械效率之间的互相转换的公式
功 功率 机械效率的一些公式有哪些
功 功率 效率之间的互相转换的公式
功: W=Pt
=UIt
=I^2Rt
=U^2t/R
=FS
功率:P=W/t
=UI
=I^2R
=U^2/R
=FS/t
=FV
W有用功
机械效率=------------------*100%
W总功
功跟功率的转化公式是 P=W/t
W=Pt
四 : 什么是要约,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有特定的有效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要约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www.61k.com)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例如对订立买卖合同来说,他既可以是买受人也可以是出卖人,但必须是准备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或者是订约当事人的代理人。如果是代理人,需要有本人的授权。任何人在没有经过他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代替他人发出要约,对他人不能发生拘束力。需要指出的是,准备订立合同的人并不是合同当事人,因为合同毕竟在要约阶段还没有订立。
要约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涉及到对当事人的缔约能力的确定总是。我国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应当具有订立该合同的行为能力,这样才能使其要约产生效力。
(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如何判定要约人所发出的要约具有订约意图并且成一项有效的要约呢?这就要根据要约所实际使用的语言、文字及其他情况来确定要约人是否已经决定订立合同。决定订约意味着要约人并不是打算“准备”和“正在考虑”订约,而是已经决定订约。正是因为要约应该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要约不包括要约邀请或仅是初步蹉商的行为,或很显然是开玩笑的行为,或并无产生当律关系的目的行为。”
由于要约具有订约的意图,因此一经承诺就可以产生合同,只要要约人表明了订约的意图,并不定要表明要约已经承诺即拘束的意旨。有一种观点认为,要约的要件应当包括要约必须表明一经诺即受拘束的意旨,也就是说要约人必须向受要约人表明,该要约一旦由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就要受到拘束。我们认为,如果要约人表明了订约意图,已经意味着他要接受承诺的后果,未免过于苛刻。当然,如果要给人已经表明他要接受承诺的后果,就意味着要约具有明确的订约目的。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要约人向谁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的建议即为要约邀请,只有向特定人发出要约,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即能够成立合同。
要约原则上应向特定的人发出,特定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数个人。要约的相对人原则上应当特定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方面,相对人的特定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的问题作出了选择,也只有特定才能明确确定承诺人。从法律上看,承诺人是由要约人确定的,一旦要约人确定了要约的相对人,这样一经对方的承诺就不需要约人再作任何行为,合同就可以成立,反之,如果相对人不能特定,则意味着要发出提议的人并未选择真正的相对人,该提议不过是为了唤起他人发出要约,本身不是要约;
另一方面,如果要约的对象不能确定时,仍可以称为要约,那么向不特定的许多人同时发出以某一特定物的出让为内容的要约是有效的,这就分造成一物数卖,影响交易安全的后果。因此,如果不是向特定人发也的提议,原则上视为要约邀请。实践证明,原则上要求要约的相对人必须特定,有助于减少因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所产生的一些必要的纠纷,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要约原则上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并不是说严格禁止要约向不特定人发出。一方面,法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允许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订约的提议具有要约的效力,如对悬赏广告可明确规定为要约,另一方面,要约人愿意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在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明确表示其作出的建议是一项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这里所说的“明确表示”可以以各种方式表示,如在广告中注明“本广告构成要约”,或者注明“广告所列的各种商品将售予最先支付现金或最先开来信用证的人”等。
2、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出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生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例如,要约中没有注是“保证现货供应,先来先买”,而要约人向多人发出出售某件物品的要约,但要约人不具有向多人出售该种产品的能力,这就会造成多个合同从一开始就不能履行,从而影响了交易的安全。
所以,法律对于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的行为应有限制。如果订约的提议中已经注明是要约且能够确定是要约,那么在向数人作出承诺而要约人又无履行能力时,要约人应对其要约产生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所谓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含义,否则无法承诺。所谓“完整”,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由于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是为了订立合同,这样要约中必须包含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不能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承诺人即难以作出承诺,即使作了承诺,也会因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我们认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
至于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但要约人应当尽可能地在要约中写明这些条款。要约的内容越齐备和充实,则越有利于承诺人迅速作出承诺。如果缺少某些次要条款,也会使承诺人提出反要约,从而使合同不能速地成立。
(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在送达到以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拘束力。
如果要约在发出以后,因传达要约的信件丢失或没有传过,不能认为要约已经送达。当然对话要约则不存在送达问题,只要求要约人(包括其代理)应当将要约的内容告知受要约人,使其了解其内容。而对于非对话要约,则应将要约的信件送达到能够为受要约人所能支配的地方。至于受要约人是否实际拆阅了这些信件或文件,则不必考虑。
只有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要约,并使要约发出后产生应有的拘束力。
本文标题:什么是利率互换_利率互换的条件有哪些-直接融资的方式有哪些_什么是间接融资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