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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28 所属栏目:党的基本知识

一 :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三、党小组会议。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意见。

3、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四、按时上好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不足和问题。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精心筹划,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二 :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章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www.61k.com]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三 :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可结合党员活动日进行;按照镇党委安排,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

二、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党支部的重要问题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1)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完成任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

(2)组织党员讨论研究决定本村有关重大事项,并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和通报本村有关重大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3)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内活动,研究决定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重要事项。

(4)组织党员研究讨论支委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2、支部委员会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决议。

(2)研究、制定和检查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执行情况。

(3)讨论决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干部的选拔和其他组织的有关工作。

(4)研究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3、党小组会: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任务,组织党员学习。

(2)汇报交通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检查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向党员布臵工作。

(4)酝酿讨论党的自身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4、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制度,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

三、党员大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员因故缺度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四、参加会议人员要主动发言;对会议讨论决定内容需保密的,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对会议的决定,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科学正确的决策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重大决策要广开言路,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避免造成决策失误,以致于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

2、党内重大决策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镇、村、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3、征求意见的方式:集体讨论,个别征求意见、决策预告、决策内容通报等。

4、对与基层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基层组织的意见。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村情民意的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1、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的文件、规定。

2、党委书记通报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情况,党委成员通报本人的工作情况。

3、通报会前征求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

4、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发表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

5、其他有关事项。

二、会议规则

1、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确定。

2、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成员参加,镇机关其他党员干部列席会议。

3、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要提前一周报告县委组织部。

4、民主生活会应根据县委确定的主题召开。

5、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6、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检查、剖析思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7、办公室负责民主生活会的筹备、记录,并按时上报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教育和管理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会议;坚持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坚持每半年上1-2次党课;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评议;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党课、廉政建设等教育活动。

2、党支部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册、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记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3、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经过全体党员广泛讨论,评出2—3件好人好事上报局党委,以便进行宣传报道。

4、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委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一篇工作经验类的调查报告,努力提高党建工作。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

1、切实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工作,采取长期灌输、渐进积累的办法,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

2、讨论支部的工作、决议。

3、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

5、发展新党员和进行党纪教育。

6、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聆听报告、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录像、戏剧等,使党员在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中受到启发教育。

三、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

1、明确组织生活的意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注重组织生活的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组织生活会前都要通知每个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引导党员认真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思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防范巩固工作,相互进行帮助,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团结。

4、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发展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做好本村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队伍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党章》规定的标准,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

三、要把社会各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在确保以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干部为重点的同时,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新的社会阶层和妇女中发展党员,使党员结构趋于合理,扩大党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五、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以后,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

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培养和考察。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找出成绩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导,鼓励他们发挥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申请入党人要有2名正式党中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知识,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以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向党支部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情况。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帮助预备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入党。

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工作岗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支部应重新确定介绍人;申请入党人调离工作单位,党支部要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向调入单位党支部介

绍培养、教育的情况。

七、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部大会和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期间,乡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为5至7天。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一年后,党支部根据本人的表现,认为条件成熟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申请入党人要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支部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要向党支部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审议情况及意见,在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之后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

入党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决议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行认真考察。

九、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终身牢记入党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在一年的预备期期间,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1-2个月汇报一次,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支部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要予以保密。

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后,转为正式党员。

对有的预备党员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党支部继续进行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支部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党组织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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